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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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案范文1

石广文是大洼区榆树街道曾家村推进垃圾分类试点50户家庭之一,早在2014年11月,曾家村就开始实行垃圾分类,由不会到会,由嫌麻烦到习惯成自然,农村垃圾分类已经成为农户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

2016年12月21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会议明确提出要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为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结合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要求部署,把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列入今年全市重大民生实事全力推进。

“通过垃圾分类,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处理量,实现垃圾资源利用,改善生活环境质量。”围绕这个理念,该市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程。1月10日,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现场会召开。会议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副市长白光就此项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各县区(经济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会议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该市各县区(经济区)在早期试点工作基础上,宣传动员、设备采购发放、保洁员培训等工作都进行得非常顺利,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并正在有序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正在逐步提高。

为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县区(经济区)、市直有P部门和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顺利推进。该市各县区(经济区)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并召开了专项动员部署会议。其中,双台子区的实施方案中对冬季农户产出量较大的草木灰单独提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收集处理办法。兴隆台区的实施方案对区直相关责任部门工作分工提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

大洼区新兴镇通过组织秧歌队文艺活动宣传、知识竞赛宣传提升宣传吸引力和效果,盘山县坝墙子镇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村广播喇叭每天两遍定时广播、出动宣传车、利用微信平台进行宣传。

该市各县、区(经济区)在深入开展广泛宣传的过程中花样翻新,他们通过活动宣传、入户宣传、媒体宣传、保洁员专业培训等多种途径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及分类方法,确保村民和保洁员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前村民知晓率已经达到95%以上。

在采购设备的过程中,该市各县、区(经济区)认真进行了调查统计。目前,盘山县采购垃圾桶16万个,大洼区采购垃圾桶16.5万个,双台子区采购垃圾桶3.8万个,均已全部发放到位。同时,兴隆台区、辽东湾新区和辽河口生态经济区都已采购相应数量垃圾桶,正在进行发放。对于暂时没有领到分类垃圾桶的农户,相关县区(经济区)也采取了相应措施,例如兴隆台区要求未领到垃圾分类器具的农户用纸箱、木箱等物品临时代替。同时,各县区(经济区)根据需要,正在购置垃圾分拣车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案范文2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垃圾分类治理直接关乎农村生态平衡与村民根本福祉,是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提升农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的紧迫任务。虽然垃圾分类治理已获得社会各界的关注,但治理效果有待提升。据调查,农村平均每人每天生产0.8kg生活垃圾,全国农村一年的生活垃圾生产量接近3亿吨,而我国农村农业部数据显示,全国近1/4农村生活垃圾未获收集和处理。可见农村生活垃圾数量多且未完全处理,已成为中国首要农村环境污染源,将严重影响美丽乡村的建成。

为更好地治理生活垃圾,政府部门多措并举,出台多项垃圾治理相关文件。2011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地方性法规形式确立了对生活垃圾的治理;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为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保障;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启动生活垃圾分类;2019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原有条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强了生活垃圾管理,对改善城乡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出更高要求;2021年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印发的《2021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办法》,为推进属地责任落实而建立垃圾分类实效考评机制。

同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作为重要议题,也引起多位学者关注。贾亚娟等学者从供给主体出发,根据陕西省定点区域调查,综合评价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效果;韩智勇、蒋培等学者也日益关注相关问题,并从农村垃圾的产量、物理特性及农民行为的角度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问题进行了研究;学者向玉琼等从社会资本重构与政策执行有效性方面探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优化路径。

总的来说,随着政策的不断出台,规章制度更加完善,但相关政策多倾向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忽视了城市和农村的差异性,适用于城市垃圾治理的方案在农村垃圾治理中效果不佳。目前还没有以农村为主体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法律法规作为参考,导致地方政府在农村推行生活垃圾治理时,缺少学习借鉴的文本,难以提出有价值并符合当地情况的策略,这也导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对来说起步较晚。而农村垃圾分类又尚处于较新的研究领域,现有文献在模式研究和优化路径方面还有较大的扩展空间。

基于此,本文在借鉴已有文献资料和相关报道基础上,研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面临的困境和障碍,总结新型农村垃圾分类的模式,比较分析不同模式的成效和不足,为更好地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建设美丽乡村提出政策建议。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现实困境

(一)政府层面困境

1.治理理念错位。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对于治理方式探究不足,与其他公共事务处理方式混淆,采取“一刀切”的方法,过度干预村民在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事务中的主体性。一方面直接将城市垃圾治理政策使用到农村,没有考虑到农村差异化问题,另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未能有效掌握垃圾分类的“内在原因”,仍然秉持长期以来的“惯性思维”,农村公共事务依然简单依赖“政府+村干部”完成,没有引入足够的市场化机制。

2.治理方式错误。从多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情况来看,大部分失败的原因主要是没有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重“治”不重“用”。农村自身的生态环境系统往往可以分解一部分农村生活垃圾,对于可分解部分,再次循环使用的效果远远大于治理效果,而对于工业介入下产生的塑料袋、矿泉水瓶、塑料包装等难以降解的垃圾才是治理的重点。但有些地方政府为了保持政绩需求,需要立竿见影的效果,直接形式化地进行治理,或者“一股脑”全部处理,严重不符农村生态规律,往往无法产生持久作用。由此可见,树立正确的治理理念,借鉴治用结合的方法,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会产生持久而正面的效果。

3.财政保障不足。“美丽乡村是昂贵的”,当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源于政府专项财政拨款,村委会与村民的支出力度较小。由于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且持久的过程,对于一些急需政绩的政府来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难度大,效果不明显,因此忽略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重要意义。同时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中,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中期需要高昂的费用进行运营,后期还需要注入大笔资金进行维护,持久的资金保障尤为重要。环境保护投资大,见效慢,无法产生高昂经济利益,在多重压力下与政府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相比,财政拨款往往不愿意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中倾斜。

(二)村民层面困境

1.环保理念不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作为一项持久的农村公共事务,垃圾治理的主体应是村民。就目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出现的问题来看,大部分村民的思想还是将垃圾分类作为“配合”政府工作的“任务”,村民没有认识到治理垃圾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其自身不仅是垃圾治理的践行者,更应当承担主体责任,同时村民受教育程度相对来说较低,环保理念和环保认知多有不足,意识无法正确指导实践,导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面临推行难、治理效果差的问题。

2.弱集体性活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不断发生变化。个体不需要通过集体力量来生存,使得农村社会有机体不断瓦解,村民之间联系越来越少,乡村公共性不断淡化,集体行动力也逐步减弱,在此基础上,村民开始“隔离化”生存,不断成为独立的个体,原子化分布现象在乡村中愈发明显。这种情况下,农村公共事务开展的基础变得较为薄弱,对于政府和村干部下达的指令,弱集体活动性成为一大阻碍。

(三)社会层面困境

1.基础设施建设覆盖率低。不同于城市人口聚集性居住特点,农村人口居住地点较为分散,并且居住范围较广,距离问题使得垃圾场、垃圾转运站、堆肥房等基础设施无法覆盖全部村民的居住范围,在进行垃圾运输与垃圾处理方面,不仅产生了高昂的运营费用,对于监管和治理来说也增加了一部分管理费用。

2.社会关注度不足。城市在社会进程中高速发展,资源、人口都不断向城市涌入,城市开始显得异常拥挤,“城市病”和环境污染也不断加重,国家与公众的治理关注点逐渐投向城市中;新媒体时代的快速发展,乡村在银幕上一直处于“田园牧歌”的形象,对农村生活和环境有着“山清水秀”的定式思维;部分城市居民没有农村生活经历,认识不到目前农村出现了严重的垃圾污染情况,在多重原因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问题一直处于关注度较低的状态,社会层面也忽视了农村的环保情况。

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运行模式

基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问题,笔者根据多位学者对其的研究,以及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模式的了解,将目前较为有效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模式分为了四种类型。

(一)模式一:政府+村集体+村民

此模式通过点到面的方式,形成以政府引导、村民主导的自主供给模式。以北京市延庆区大庄科乡为例,以“建立台账+严格考核+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将垃圾分为三类:厨余垃圾、灰土垃圾和其他垃圾,政府统一发放三色垃圾箱,分类进行投放,对于厨余垃圾和灰土垃圾,村民可以采用沤肥和填土的方式进行处理,其余垃圾统一回收,有专门分拣员进行分拣,再将其中可回收垃圾卖给专门回收的企业获取一定的资金,也实现了垃圾的循环利用,而对于一些不可回收的垃圾,建造了区卫生填埋场,进行统一填埋。特别是“白色垃圾”的回收,采用“换购”的形式,政府与村集体对村民分拣出来的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根据数量进行兑换。由于乡村中村民闲暇时间多,村经济水平较为落后,以兑换为主的奖励机制有着明显的效果,甚至一些村民不仅开始收集自家白色垃圾,还会主动去田地和道路上收集。这种以政府为主导的模式还有着明确自上而下的监督考核机制,区级环境监督员对下属街道和乡镇进行监督与考核,乡级环境监督员对村“两委”和分类运输及保洁员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村干部在布置任务中对村民进行考核,层层规范监督考核制度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提供了稳定的制度保障。

但目前就此模式来看,在分类端的成效较为明显,但运输端和分类处理环节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政府和村集体无法保证有效的分类运输及后期的垃圾处理情况,并且对后期垃圾处理形式也无法把控,没有实现规模化的链条来进行末端垃圾处理。

(二)模式二:政府+村集体

通过政府为主导,村集体参与决策的政府供给模式。目前安康市某村主要采用县政府主导,镇政府和村集体共同参与决策的模式探索垃圾分类方法,政府与村集体共同商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与管理机制,对于垃圾分类的宣传,以政府为主导进行,村集体组织农户进行学习,同时政府出资建设“阳光堆肥房”,农户只需要将垃圾分为“可堆肥”与“不可堆肥”两种,将“可堆肥”垃圾送往“阳光堆肥房”,“不可堆肥”垃圾放置到村集中垃圾场,集中收集并运输至统一地点,由于村集体有资源性经济收入,垃圾运输费用由村集体负担,同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也由政府和村集体共同进行监管。在政府+村集体模式中,与政府+村集体+村民模式最大的区别则体现在村民的参与度中,村民作为治理主体中的一员,参与治理的分类、捡拾、监督与被考核环节,深层次的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并在参与的过程中主动性较强,而政府+村集体模式村民参与感低,仅在分类端进行“可堆肥”与“不可堆肥”垃圾分类,积极性也不高。

由于有些可回收垃圾属于不可堆肥垃圾,这部分垃圾可以再次循环利用,部分村民将可以变卖和循环使用的垃圾收集起来,而其他所剩下的垃圾不再进行“可堆肥”与“不可堆肥”分类,直接混合送入集中垃圾场,使“阳光堆肥房”收效甚微,而政府和村集体对于垃圾分类和分类回收的情况,在监管上需要花费大量的财力物力去监督,管理成本较高。

(三)模式三:政府+市场

引入委托机制,以购买服务为主导的市场供给模式。政企合作不断成为政府处理公共事务的重要方式,但委托机制下,委托方和方的目标、利益诉求不同,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问题。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中,采用政府引导+企业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较好的规避了这个情况。一方面在监督管理方面,专门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负责全镇的环保问题,镇政府设立公益岗供村民当选生态环境管护员,参与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中,并引入私营企业———北京隆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购买服务,委托参与运营。另一方面对于信息不对称问题,北庄镇采用多重监督管理方式进行:对于作为购买方的政府而言,以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对北京隆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其单位收益,同时也对村“两委”和村干部的工作进行政绩考核,其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作为方的北京隆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其下属的垃圾分拣员、运输员、管理员进行业绩考核。与此同时,镇政府、北京隆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村“两委”共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中心的工作;镇政府和北京隆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监督分拣员和运输员的工作;生态环境管护员和村“两委”共同监督村民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这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模式为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了保障,有效规避了诉求不同产生的分歧,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相关难题,同时环保业绩也不断提高北京隆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知名度,为打开新市场奠定了基础。

委托模式下,便会滋生形式主义的出现,由于政府无法全程参与分类、运输及最终的垃圾处理,监管难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此外,垃圾治理问题属于社会问题,见效慢也无法获取高额的经济利润,多数企业不愿意涉足此领域。

(四)模式四:政府+市场+第三方公益机构+村集体+农户

多元共治意味着多方面的共同参与,延安市某村在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模式上,通过多主体共同的参与,探索出一条新的治理路径。此模式最大的不同是引入第三方公益机构,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市场、第三方公益机构、村集体和村民共治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模式,并在实施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实施过程主要采用延安市政府主导,镇政府和社区与委托的保洁公司签订合约,政府和社区共同支付保洁公司相关费用,保洁公司则负责对垃圾进行分拣、运输、处理,以公益为主的非营利性企业作为第三方,提供垃圾回收后的兑换服务。在垃圾的具体分类上,将其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分类方式较为简单,大多数村民可以正确分类,政府还免费为村民提供三色垃圾桶,村民可以将分类后的可回收垃圾送往垃圾回收银行,并且有第三方企业为村民提供可兑换的物资,同时保洁公司与社区之间对于奖惩方案进行决策,对考核优秀的农户进行物质与精神奖励,对考核未通过的农户进行扣分谈话。这种多元化的治理模式不仅减轻了政府的治理难度,保洁公司的效益也大大增加,同时社区和村民也切实享受到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后的良好反馈结果,第三方非盈利企业也通过公益性活动强化了企业责任,获得良好的正面形象。但主体的多元化,使责任归属问题也不断显现,一旦出现问题,“甩锅”“踢皮球”现象严重。

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优化策略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新机制

政策是引导政府工作的指向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结构和分类机制完善是目前的重要任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失败情况不乏存在着分类结构不明确导致的问题,农村生活垃圾从源头端(分类)-中端(运输)-末端(处理)需要一套系统的运行模式,根据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明确治理主体、健全责任体系、做好工作划分非常有必要。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的同时,要根据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与经济发展的情况,以不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因地制宜为基础,以本地性、便利性、可操性为原则,以垃圾资源化和垃圾减量化为工作重心,推行法律法规与相关制度的健全。

(二)明确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加强深度参与

村民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主动参与性不强、村集体的公共精神欠缺、政府相对经验不足、财政依赖性较强、技术发展与技术使用的不对称等多方面因素导致了主体责任之间的矛盾,严重制约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工作效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必须要有一个主要主体支撑,其他主体进行辅助,作为一项公共事务,村民必定是参与的主要支柱,政府要适当减少“大包大揽”的做法,把权力放回村民手中,加强村民参与的主动性与参与深度,培育村民的主体性,并且外部群体进行持久的辅助,更好的实现农村社会自治的可操性和实用性,在农村内部社会建立长久有效的治理机制。

(三)培育公共精神,发挥熟人社会治理优势

农村社会是一个以熟人关系维系的社会,是基于血亲关系建立的生存共同体,在共同利益的主导下将产生公共精神,这种公共精神在熟人社会中的行为会引起他人关注,并且熟人之间会相互影响,基于熟人社会的特点,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中,可以借鉴“规训与惩罚”的方式,如同福柯所言“规训”的控制力量,可作为“纪律”来予以理解。不仅是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礼是乡土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同时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是一个长期且系统的工程,让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成为熟人社会中“礼”的一部分,在“礼治”的约束下,形成相应的纪律,“遵守”纪律的村民可获得对应的精神及物质奖励,“未遵守”纪律的村民,可适当进行纪律上的惩罚,这种惩罚会在熟人社会的“关系化”中不断发酵并逐渐放大,以至于在熟人之间的影响、劝导下,最终回归到纪律中来。在以熟人社会为基础的“礼治”之下,公共精神的培育也不断增强,乡贤共治的促进,使得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为核心,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美丽清洁乡村建设,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按照“五有、十无、十三个达标”的总要求,以覆盖全镇15个行政村(社区)为目标,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实现所有村居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和保洁服务组织;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保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扔现象基本得到清除。

三、主要内容及措施

按照工作目标,完成“九大”工作任务。

(一)组建专业保洁队伍。每个行政村组建一支保洁队伍,各行政村的保洁员配备原则上一村一名,保洁员由村委会聘用,优先在建卡贫困户、低保户中选聘。

(二)完善设施设备。按照“车车对接、流动转运”模式,农村垃圾前端收集采取密闭垃圾车+240L垃圾桶的方式,由镇保洁队伍负责垃圾的运输。各村配置前端保洁收集设施:手推车、扫把、铁铲等工具,实现保洁人员人手一套。各村结合实际情况配备垃圾桶。

(三)规范垃圾处理。按照“达到环境保护排放标准”的原则,采用二种处理方式。一是焚烧发电处理。各村的垃圾全部运到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二是简易填埋处理。修建填埋池,对道路条件差,存在运输安全隐患或散居村民的垃圾实行圈围防渗简易填埋。

(四)清理存量垃圾。按照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重点对居民聚居点、景区周边及田野、村头、道路沿线、村内空地等区域的存量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五)实施垃圾源头减量。实施垃圾分类,推行有机垃圾还田工程,由农户对瓜皮果壳、秸杆杂草、剩菜剩饭、人畜粪便等有机垃圾,采取堆肥发酵后作为肥料再次施入庄稼地。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就近建设堆肥池,从源头减少垃圾清运量。

(六)建立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点。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点,创新开办“垃圾银行”,采取积分制,由农户在家中进行垃圾分类后,将塑胶、玻璃、纸质、金属等可回收垃圾收集送回收点收购,兑换物品,实现资源化利用。

(七)制定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全体村民会议,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卫生保洁管理制度》、《保洁人员工作制度》、《门前三包责任制》、《卫生评比制度》,明确村民、保洁员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中责任和义务,由村委会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

(八)开展宣传工作。按照简明扼要、图文并茂的原则,由各村编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手册和宣传画,每户一册一图,创办宣传栏,使农村垃圾治理方法、标准和要求家喻户晓。

(九)实施考核奖惩。制定考核办法,实行半年考核,

以村为单位,对达标的给予奖励,不达标的不予奖励,并纳入年终考核,给予一定处罚。

四、验收标准

2018年6月底前,按照“五有、十无、十三个达标”的总要求,对各个村(社区)进行验收。

五有: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

十无:无陈年积存垃圾;无临时性垃圾堆放点;无水域漂浮垃圾;无随意倾倒垃圾现象;无直接焚烧现象;无垃圾倾倒于河、沟、塘现象;无生化成分堆肥;无非法的垃圾处理设施;无其他非法处理方式;无拖欠保洁员工资现象。

十三个达标:编制了实施方案;明确区政府、部门、镇乡各级职责;农村垃圾治理纳入各级年度重点工作;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收运设施设备充足;有规范的处理设施并满足需要;建立废旧物资回收点;组建保洁收集作业队伍;开展垃圾治理技术培训;经常性开展宣传工作;开展“整洁庭院”评比活动;制定村民自治公约;建立各级检查考核制度。

五、经费保障

按照“输血与造血”并重的原则,以“市、区、镇、村、民”五方筹资的办法,逐步实现长效资金保障机制。鼓励村民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常住人口每人每月1元筹集(五保户、低保户、建卡贫困户免收),充分调动农村居民参与环境治理、保护环境的意识,筹集资金由村上统一管理,镇监管,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明细。财政投入按照“科学测算、以奖代补、包干使用”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所需人、财、物进行科学测算后,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初政府拨出专项资金,包干使用。

六、组织保障及责任分工

强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成立以镇人大主席为组长,镇各办公室及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协调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环保所,负责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环保所所长兼任。

镇:以“五有、十无、十三个达标”为目标,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明确镇、所、村三级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职责,落实治理经费,加强宣传工作。负责本辖区存量垃圾治理,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和垃圾减量化工作;负责对各村检查考核,开展“整洁庭院”评比活动;负责组织本辖区农村有机垃圾还田工程、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设置工作;负责按照国家、市级验收标准和审计要求收集各村农村垃圾治理资料,每月整理组卷统计归档各村治理内容、人员、设施设备、资金凭证、工作文件、照片等证明材料。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案范文4

 

各位领导:

XX县委、县政府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作为推进生态宜居建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在市住建委的具体指导和各级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全力以赴抓落实,取得积极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XX县共有14个乡镇、188个行政村,垃圾填埋场5座,垃圾中转站102个,垃圾堆存点188个,保洁员560人,各种垃圾运输车辆100余台。严格落实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农村垃圾分类减量领导小组,搭建分工明确的组织机构,先后赴盘锦市盘山县和新宾县等地学习考察,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以户为主,户村结合”的农村垃圾分类减量模式。按照垃圾经过农户一次分类处理,余下垃圾经村保洁员二次分类处理,少量垃圾外运填埋的流程,每户在自家庭院挖沤粪池,生活垃圾、农产品垃圾等全部实现回收利用。2018年,在59个行政村启动了第一批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试点村垃圾数量减少80%左右;2019年继续推广试点村至135个;预计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全覆盖。

(一)高度重视,层层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经过深入调研,确定分类减量模式,制定《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方案》和《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指导意见》,按照“一年试点启动,三年全面推开”的目标,开展了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同时,建立14个县级领导和6个县直部门包乡镇、包试点村,各乡镇领导班子包村屯,乡镇干部包户的包保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管理,互相监督。一是建立“村每周自查、乡镇进行月查、县每季度抽查、县年度考核”的督查体系,出台了《农村环境卫生目标考核办法》,并纳入绩效考核。二是各乡镇设立专门机构,针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划分管理责任区,对街路巷道、广场公园等落实监管责任人。包村的乡镇机关干部、村干部、党员严格落实包保责任。三是制定村两委成员、保洁员、包保人员等责任制度,明确任务职责,形成长效管理制度。

(三)加大投入,健全保洁队伍。一是由县政府为每个试点村垫付1万元资金用于购买垃圾桶,印制垃圾分类减量宣传单,并拨付3万元的垃圾治理经费。二是要求各乡镇按照4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落实保洁员负责村内街路巷道、公园广场的日常保洁,重点要对农户门口垃圾桶内的垃圾进行分类清运,对应该由各村进行处理的垃圾,及时外运处理,对应该由农户进行分类处理的垃圾,提醒并交由农户进行处理。各村原有的垃圾房、垃圾转运站由保洁员进行垃圾二次分类,不可回收的垃圾及时运送到填埋场(点)处理。

(四)广泛宣传,发挥主动性。一是通过在电视台、县报开设专栏、在乡村张贴悬挂宣传标语、设立温馨提示牌等多种形式向农户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农村群众积极参与。二是包保乡镇的县级领导、镇村两级干部深入农户,手把手示范分类,面对面宣传引导,达到家喻户晓,人人会分类的良好氛围。村干部、党员率先在自家开展垃圾分类,发挥带头引领作用。三是各乡镇选择典型示范村,组织现场拉练,介绍经验作法,促进和推动垃圾分类的开展。

(五)开展督查,加强监管。由县城建局牵头,联合县财政局、环保局、农发局、爱卫办等5个部门先后多次对试点村进行随机抽查和考核验收。随机访问农户和保洁员,实地了解各试点村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广大农户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现场打分、当场公布、全县通报的方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个别乡镇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虽制定了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责任制度、评比奖励制度。但有的乡镇只是为了应付检查下发了工作方案,并没有严格抓好落实,有的工作责任制度不够完善,不够具体。

(二)宣传发动工作还不够。村民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要在短期内纠正村民的不良行为习惯有一定难度,还需加强宣传,加以正确引导,提高村民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意识。

(三)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一是部分乡镇和行政村垃圾处理设施比较简陋,还需加大投入。二是由于要求垃圾收集、填埋等场所要远离人群,运输中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三是有毒有害垃圾处理还需加大治理力度。

三、下步工作安排

围绕明年的工作目标,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统筹协调持续推进。县政府作为农村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定期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保证工作扎实推进。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分工,深入乡村,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乡镇要抓好各项责任制度的执行,按制度实施奖惩,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大保障经费投入。县政府将农村生活垃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各乡镇也要对农村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行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要统一管理各村垃圾治理经费支出,保证专款专用。

(三)实施“四进四化”工程。实施农村“四进四化”工程,即:鼓励农村厕所进院、养殖舍进院、柴草垛进院、苞米仓进院;加强农村美化、亮化、绿化、净化工作,打造整洁有序的农村居住环境。

(四)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和村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对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各村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包保干部的实绩考核力度。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案范文5

关键词:环境整治;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饮用水源地

中图分类号:X5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2012304

1引言

农村环境问题一直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拦路虎,因此解决好农村环境问题是保障全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点。2008年国务院首次召开了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话会议,提出了农村环境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全国人民的福祉,事关国家的可持续发展。2010年,环保部下达《关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十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34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正式拉开了帷幕。中央财政设立了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对实施治理的村镇采取“以奖促治”政策,以激励和促进社会各界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不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自2010正式启动以来,全国已经有近半的省份进行了整治,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同样被列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名单。现就以编制过程中的实际经验,讨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的方法及存在问题,便于今后更好的稳步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时给后续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人员以参考。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以村庄为单位。实施内容是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及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现就以上几方面,以陕西省宝鸡市眉县为例分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方案。

2研究区域概况

眉县位于陕西省宝鸡市东南部,地处黄河中游川塬沟壑区,秦岭主峰太白山处于境内,地势总体上南高北低,地形地貌由南到北依次为秦岭深山区、黄土台塬区、山前洪积冲积平原、渭河冲积平原和渭北黄土台塬。境内形成了东西沟塬相间、坡面南高北低的自然地貌,素有“七河九塬一面坡,六山一水三分田”之称。全县土地总面积863km2,辖8镇,123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32.2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35万人。

眉县多年平均地表水量为2.36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为1.18亿m3,水资源总量为3.54亿m3,全县平均径流深283.7mm,平均径流总量2.448亿m3,按多年平均值计算, 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009.7m3,占全国人均值的37.64%,占全省人均值的64.3%,属于贫水区域。

3项目规划时限

眉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整县推进,涉及全县8镇的123个行政村。项目实施规划为2012~2014年。为确保项目逐年,有计划的推进连片整治工作。规划2012年实施4个镇24个行政村,农户数12364户,145组,共计47846人。2013年实施7个镇48个行政村,农户数27507户,355组,共计106645人。2014年实施7个镇51个行政村,农户数28846户,382组,共计108925人。

4眉县农村环境问题现状

眉县自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以来,特别是通过农村“六小工程”(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水电、农村沼气等)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村容镇貌得到较大改善。但由于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环境处理处置设施运转费用高昂,农村环境保护的激励机制不健全,农村居民缺乏广泛的参与热情以及小农经济的影响等多方面原因,致使眉县农村环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4.1生活垃圾方面

根据计算,眉县农村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7.6万t。调查显示,眉县还有3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是任意堆放的,即使是收集堆放的部分,60%以上也以简易填埋为主,距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还有较大差距。4.2生活污水方面

农村生活污水主要包括黑水和灰水两部分。灰水主要为厨房污水、洗涤污水等,黑水主要为冲厕排水。经计算可知:眉县农村生活污水年排放量约为240万t,其中BOD年排放量约为144t、COD约为288t。目前,眉县除了首善镇的葫芦峪村正开展农村生活废水(灰水)的人工湿地处理试点外,其余村庄均无相应的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旧村改造中虽然建设了简易污水管网,但未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村中的集水坑渗入地下,或流到街道上,或直接排入村中的沟渠后进入水体。尤其是各镇周边各村的污水排放量大,成分复杂,污染物浓度高,给眉县周边流域水体水环境、地下水、土壤及周围环境均带来严重影响。

4.3饮水水源地保护方面

8个示范镇区中除了汤峪镇的楼观塬村和营头镇的街道村部分村组的饮用水水源为地表水外,其余示范镇的饮用水水源均为地下水(深井水),井深均在100~200m之间。眉县农村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共有307处,其中采用地下水源共有257处、地表水源共有50处。目前已有92处划定了保护区范围,并实施了水源地保护措施,还有215处未划定保护区范围,尚未设置标志牌和界桩等警示标志及隔离保护措施。个别地表水水源地上游存在小尾矿库遗留矿渣和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一些地下水水源地范围内秸秆、粪便、生活垃圾等杂物任意堆放,存在潜在的饮用水水源污染风险问题。

4.4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方面

眉县涉及的养殖小区共计19个,其中养牛小区9个,养猪小区6个,养鸡小区4个。经计算,年排放污水量约2.5万t,CODCr、氨氮和总磷的年排放量分别为241.5t、 37.3t和28.1t,畜禽养殖小区污染物产生量见表1。

目前由于缺乏相应的粪便综合利用和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排放的粪便和污水任意堆放和排放,对大气、水体、土壤、动物与人体健康以及生态系统都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5示范工作内容及实施计划

5.1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一直是解决农村环境的热点方面,研究一种高效、投资低、运行费用省的污水处理设施更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方向。根据相关规程及规范\[1~7\],结合眉县的实际考察情况,考虑眉县农村生活污水具有自然排放、回收利用、蒸发与下渗的损失较大,其排放量占总用水量按70%考虑,农村人均平均日排水量定额为25L/d·人,镇区周边村人均平均日排水量定额为35L/d·人。由于污水经处理后排放到渭河水体,其排放标准执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一级标准;研究过程中随即抽取首善镇第五村、段家庄村、横渠镇街北村、豆家堡村水样进行检测,检测水质结果见表2。

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宜采用无动力和微动力的自然生态净化处理工艺,其中村庄布局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水冲式厕所不太普及,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连片村庄,宜采用无动力的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和小型净化槽等污水分散处理技术;镇区及周边农村村庄布局相对密集、人口规模较大、卫生条件好(水冲式厕所普及率高)、村镇企业或旅游业发达的连片村庄,宜采用生物膜法、活性污泥法、人工湿地和氧化塘等集中处理技术。根据眉县实际情况,经过技术经济比较,最终确定眉县适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自然生态处理法,其工艺流程图见图1。

图1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包括污水主干管、集中式污水净化处理设施、分散式污水净化处理设施等。污水净化处理设施以自然生态处理法为主,即人工湿地法和氧化塘法等。经计算分析,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需共建设89处,其中集中式处理设施为14套,分散式处理设施为75套,污水主干管总长度57.68km。其工程量和总投资见表3。

5.2乡镇和村庄生活垃圾治理

依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生活垃圾应实现分类收集,并且分类收集应与处理方式相结合。农村生活垃圾宜采用有机垃圾(农业果蔬、厨余等)和剩余以无机垃圾为主的简单分类的方式收集。有机垃圾进入户用沼气池或堆肥利用,无机垃圾结合当地废弃物收购系统,对其中可回收利用垃圾(纸类、金属、玻璃、塑料等)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危险废弃物运至指定危废机构进行统一处理,其余不可利用无机垃圾填埋或进入周边镇垃圾处理系统。眉县垃圾处理模式见图2。

图2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根据计算研究,眉县农村每人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75kg计算,人口增长率为3.14‰,到2015年,预测全县日垃圾量为125.35t。经过技术经济比选,确定眉县每10户配置2个垃圾收集桶(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以红、绿二种颜色分别代表有机垃圾和无机垃圾);每50户配置1辆保洁车(三轮手推车)和1名保洁员;1个行政村配置1辆机动三轮车、1个垃圾分类收集房、1个有机垃圾堆肥房和1个3~5亩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眉县大部分连片村属于经济较发达和欠发达的村庄,从降低成本角度考虑,在垃圾填埋处理的同时,建议建设自然通风静态堆肥场。

眉县镇和村庄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由收集与清运项目、资源化利用项目、垃圾中转站、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等构成,项目总投资3352万元,其工程量和投资汇总见表4所示。

5.3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应按照“源头削减、清洁生产、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止二次污染”要求,推广生物发酵床、干湿分离堆肥及厌氧发酵、“畜沼菜”、“畜沼果”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实用技术。

畜禽养殖治理的基本工艺流程是: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沼气池(或厌氧反应器)(生化池)氧化塘人工湿地农田灌溉或达标排放。

根据对国内同类地区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的类比调查,各种畜禽粪、尿及污水的产生系数详见表5和6,眉县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情况见表7。

根据现场调研,眉县全县畜禽养殖户234个,其中80%无处理设施,需要建设10m3沼气池188座。畜禽养殖小区和散养密集区分布20处,需要处理池容积为3600 m3,建造干粪堆池57个,设置固液分离机(脱水装置)57个。建设集中处理设施20处。其工程量和投资分部及总投资汇总见表8。

5.4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

根据眉县农村饮用水工程调查结果分析得出,眉县农村饮用水需要开展8个镇110个村组215处的水源地保护工作。水源地保护主要采取大口井砖墙围井、泉水采取砖墙围泉、河道取水口采取铁丝网保护等措施,划定保护区范围,建立界桩、围栏和标志牌,并对周围植树绿化,进行源头保护。

地下水大口井水源地保护方案: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水源地实际情况设定保护区为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30m(最小15m)的范围保护区边界实施砖墙围井或铁丝网封闭并设置警示牌,标明为水源地保护区,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它有害废弃物,禁止开垦荒地,防止破坏水源储存条件。围绕边界平均设立警示牌4个。

地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水源地实际情况设定保护区为以取水点向上游延伸50~100m,向下游延伸30~50m的范围保护区边界实施铁丝网封闭(泉水也可采取砖墙围泉)并设置警示牌,标明为水源地保护区,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它有害废弃物,禁止开垦荒地,防止破坏水源储存条件。围绕边界平均设立警示牌4个。

同时对保护区实行生态恢复治理,逐步实现退耕还林还草,涵养水源,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保证水源水质合格、水量稳定。定期进行水量水质监测,观察水环境变化,掌握水环境变化规律,确保供水安全、正常。

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主要采取大口井砖墙围井、泉水采取砖墙围泉、河道取水口采取铁丝网保护等措施,建立围栏和标志牌\[8\]。其工程量和投资分部及总投资汇总见表9。

表9农村水源地保护工程量及投资汇总

结语

眉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包括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镇与村的生活垃圾治理、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四大方面,总投资费用:8510.3万元。项目实施后水源地保护率达到100%,水源地常规水质考核指标达标率达到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畜禽粪便得到有效处理且综合利用率达到70%,受益人口26.5万人,收益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5%。可以说从根本上提高了眉县农村环境面貌,对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等各方面都有明显的提高。

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居民对于环境的意识还应该不断提高,加强宣传,并同时加强对农村环境的监管。建议根据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农村环境污染的实际,制定有利于农村经济与环保协调、融合的政策及相关规定,明确农村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同时建立农村环境监管巡察制度,保证农村环境的改善长期有效。对于眉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研究及工作还存在许多的不足,今后会不断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结合更高效的节能处理设施技术进行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SL310-2004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4.

[2]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CJJ123-2008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CJJ124-2008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村镇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S\].北京: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08.

[5]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GB50445-2008村庄整治技术规范\[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8.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环发〔2010〕20号,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S\].北京: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10.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HJ 574-2010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S\].北京: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10.

[8]陕西省环保厅.陕西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环境建设工程技术规范(试行)\[12\].西安:陕西省环保厅,2012.

收稿日期:20130129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环境“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按照区委“建新城、冠三、创示范”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整村推进、连片整治,解决我区重点流域和区域最为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在农村环保体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实现我区农村环境显著改善。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建设,用1年左右时间建设示范区2镇15村(社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镇环境监督与管理机构,完善农村环境监督与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解决示范区2镇15村(社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禽畜粪便等污染环境问题,使示范区2镇15村(社区)农村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稳步推进我区城乡环境一体化。

(二)具体指标。根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关于申报我省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的通知》(财建[2012]26号)等有关指标要求,从连片整治、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农村环保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确定示范区2镇15村(社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指标体系,作为综合整治成效评估指标,详见表一。

三、整治范围

以我区河和河流域沿岸村镇为我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其中镇包括社区、云盖村、东塘村、五丰村、云友村、集贤村、金凤村、军营村、桐木村等9个村(社区);含浦镇包括含村等6个村(社区),整治面积约100平方公里,农户14007户,总人口45850人。

四、整治内容

(一)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通过实施“清洁水源”工程,完善饮用水源保护设施和分散式饮用水源地截污设施,修建隔离栏2公里、拆除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5座、设置标志牌和宣传牌90处、设置交通警示牌30处、修建排水沟1公里。

(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通过实施“清洁家园”工程,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进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等建设,使示范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省环保厅要求,在整治范围内增设2569个垃圾堆肥池,新增900套垃圾分类桶;新增14辆从村到镇垃圾运输车和16辆三轮收集车;补充15名保洁员。示范区2镇各新建1座镇垃圾中转站,共计2座镇垃圾中转站,新配置2辆垃圾转运车。

(三)农村生活污水工程

通过实施“清洁家园”工程,建设一批符合农村特点、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系统,使示范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整治范围内共需建四池净化系统4455套;示范区内公共场所主要是小学和村部,共需建四池净化系统26套。

(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

通过实施“清洁田园”工程,通过修建沼气池和利用生物发酵床养殖技术改造栏舍等,对养殖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对于20头以下规模较小的养殖户,采用户用沼气池及配套四格净化池作为污染治理措施,共建803座沼气池。对于存栏在20-500头的养殖户采用生物发酵床养殖技术对其猪舍进行改造,共改造猪舍面积17141平方米。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一是全面动员。2012年11月上旬至11月底,召开全区农村连片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整治工作下达目标责任书,明确整治完成时限及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二是宣传培训。11月中旬至月底,由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培训等方式进行宣传和培训。三是指导连片整治示范区所在镇、村成立农村环保协会和农村环保合作社,引导村民自主参与连片环境综合整治。

(二)开展专项整治。2012年12月——2012年4月,具体落实整治项目建设

1、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2012年12月至2012年1月,示范区所在镇、村组织完成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包括拆除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建设截污及隔离设施、设置标志牌、宣传牌和交通警示牌。

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012年12月上旬至月底,区政府统一采购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转运设备,包括垃圾分类桶、垃圾运输车、三轮收集车和垃圾转运车等,新建镇垃圾中转站。镇、村组织实施新建垃圾堆肥池。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由专业公司负责整治工作。2012年12月上旬,由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招标,确定建设单位。12月中旬由中标单位制定项目设计方案,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技术评审。2012年12月底至2012年4月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施工单位与各行政村签订合同,与镇上签订目标责任书,约定竣工时限,及时跟进,加强现场监督,保证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三)验收总结(2012年4月——2012年6月)

按照《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成效验收细则》对建设的整治项目逐个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整治项目质量,形成长效机制。准备验收材料,迎接中央、省市的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立,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农业林业畜牧局、区环卫公司、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爱卫办、含浦镇、镇等单位行政正职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日常工作。

(二)责任分工

实行区政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区直部门抓点促面、督促检查、协调指导,镇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模式。

示范区所在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整治工程具体负责,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实施方案编制,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组织实施。

区发改局结合统筹城乡工作,配合各部门整合资源,合力打造示范亮点。

区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环保配套资金,负责制定全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指导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防治、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工作;指导生态创建、环保组织建设、环保知识培训和环保宣传等工作。

区财政局牵头落实区级配套资金,统筹中央和省市级配套资金的安排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参与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财务报帐审核,及时、足额支付报账资金。

区水务局指导推动“清洁水源”示范工程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片区的筛选、配套资金的落实和安排、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推动“清洁家园”示范工程,负责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工作的质量监督。

区农业林业畜牧局指导推动“清洁田园”示范工程,负责做好畜禽养殖场(户)退出和治理工作;推广沼气技术,做好沼气池建设服务;做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区环卫公司负责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指导,负责垃圾转运处置和保洁员队伍培训等工作。

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非法搭建的猪栏、猪舍等违章建筑开展执法行动。

区爱卫办负责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对乡村垃圾处理及村容村貌进行整治。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按照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并达到连片整治的预期效果和目标要求。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由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示范区所在镇、含浦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的组织落实,并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示范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各项保障条件;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2、健全队伍,抓好落实。列入示范区所在的镇、含浦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有专人管理、推动和落实。

3、科学规划,认真实施。按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科学制定整治规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程项目,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4、全力整合,保障资金。由区财政统一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对示范区15个村环境建设投入,进一步保障示范区项目治理良好效果。

5、加强管理,监督考核。加强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和项目经费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两镇人民政府每月向区整治领导小组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相关问题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示范工程进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6、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邀请新闻媒体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制作宣传片,将农村环境整治前后的情况进行对比,广泛宣传农村环境整治的目的重大现实意义,推动当地百姓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动员全社会力量,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