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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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报告

地质灾害报告范文1

镇政府现有滑坡点9个,我们主要去了村,村4个点。一是滑坡点3户,已搬迁。二是屋后滑坡点,3户,莫钱不需要办。三是严家槽滑坡点20户,76人,现在一般如小区2户,其余18户全家常年在外打工。普头滑坡56户,213人,搬入安康,仓上,西营16户。新建小区打算安排35户,现已经搬入9户,16户待房建好后搬入,3户放弃搬迁,2户单职工住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必须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我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才刚起步,尚处于经验探索阶段,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专业化设备极为缺乏,国土资源、城建、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统一和相互联动的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尚未形成,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处置突发重大地质灾害事件综合能力仍然较低。因此,还需完善群防群控的监测网络体系,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预案、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

2、必须进一步加大投入。我县的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防治任务十分繁重,需要投入的防治资金较大。县财政需划拨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用于潜在地质灾害的调查、勘察、鉴定和治理,同时,我局要积极申报各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配套资金,用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

3、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人类活动成为诱发我县地质灾害的重要原因,特别是采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未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勘查评价,工程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有上升趋势。要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科学、不规范的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

三、解决的主要措施

1、要群测群防,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预防监测网。一是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各乡镇要按照“早安排、早行动、早到位、早落实”的要求,根据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灾害隐患点及工程建设活动等特点,及时与国土、水利、交通、建设等部门做好衔接,按要求尽快编制完成年度预防预案。二是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要尽快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抢险救灾队伍,并做好物资准备,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做的是否完善,积累遇到实际灾害有序处置的经验。三是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防监测网。目前,全县已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监测网络,要把责任落实到位,将每项具体工作落实到监测员、落实到村干部,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特别是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应圈定出隐患区、危险点,疏散隐患区内的住户,乡村要确定专兼职人员,指定专人对危险点定期观测上报,形成地质灾害的观测、预防报告网络体系。

2、要突出重点,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会引起崩塌、滑坡、泥石流、山洪等突发性地质灾害,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防范。认真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落实防灾预案和责任制。安排好防灾应急值班人员,保证汛期通讯畅通,确保防灾工作正常运转。

3、要源头防范,扎实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工作。许多大自然的力量我们是无法抗拒的,但是,我县仍然存在着实施的一些建设工程,由于没有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严格评估,造成一些新的地质灾害。因此,平时就要树立防灾意识,让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的情况进行改变。

地质灾害报告范文2

关键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宽城龙须门110kV变电站

为满足宽城县用电负荷快速增长的需要,缩短供电半径,提高供电可靠性,加强网络结构,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承德供电公司拟在宽城龙须门建一座110kV变电站。遵照国家有关规定,该公司于2010年4月9日委托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四地质大队队承担该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一、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工作紧密结合工程建设特点,以野外综合调查为主,充分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建设项目初步分析,之后组成评估组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划分评估级别,确定评估区范围。野外工作采用面积调查和路线调查及相机拍摄和现场编录相结合,利用GPS定位仪进行观测点定位,详细记录评估区内的地质环境、地质灾害或不良地质现象。分别对场地的地基稳定性和地质灾害的分布、规模、距场地距离等进行调查,而后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综合评估,提出防治措施。

二、建设项目场地的地质环境条件

第一,气象、水文。本区属大陆季风气候,冬长而寒冷,夏短而炎热,多年平均气温9.1℃,最大日温差23.8℃;最大冻土深度126cm;距评估区最近的河流为瀑河,位于评估区西侧约1.3km处;瀑河发源于平泉县石拉哈沟乡安杖子村七老图山南麓,沿途支流较多,水量丰沛;评估区内及附近无其他地表水体。

第二,地形、地貌。评估区地处燕山山脉中段,属低山区内构造剥蚀地貌;地形较简单,地势起伏较小,地貌类型单一;图幅内海拔高度320m-452m,相对高差232m;区内山峦起伏,山顶多呈浑圆状,山坡植被较发育,山顶基岩部分;其天然坡角为20°-40°,评估区地处山前坡麓地带,地形经人工平夷后成为阶梯状耕地。

第三,地层岩性。区域出露地层主要为元古界蓟县系雾迷山组(Jxw)和第四系全新统(Q4pl+dl)。

蓟县系雾迷山组(Jxw):主要出露于评估区东南部。岩性主要为燧石条带白云质灰岩、灰质白云岩夹沥青质白云岩。产状329°∠50°。

第四系全新统(Q4pl+dl):新生界第四系全新统(Q4pl+dl),主要为黄褐色-深褐色粉土、粉质粘土、砂、砾石,主要分布于评估区中部。

第四,地质构造与区域稳定性。评估区大地构造位置处于中朝准地台(Ⅰ2),燕山台褶带(Ⅱ22),马兰峪复式背斜(Ⅲ27),宽城凹褶束(Ⅳ224),平泉坊-桑园大断裂以南,密云-喜峰口大断裂以北;区域性断裂均为非活动性断裂。区内地质构造不发育,为相对稳定的地区;评估区及附近地区属华北地震区,在近代历史上本地区未发生源发性地震,是一个相对稳定地区。查阅《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评估区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对应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综上所述,评估区区域地壳相对稳定。

第五,岩浆岩。本区出露的岩浆岩为中生代印支期辉绿玢岩(βμ15),出露于评估区的西北部。

第六,工程地质条件评估区内被第四系所覆盖。本区地层从上至下简述如下:

粉土:黄褐色,低干强度,低韧性,摇震反应中等,无光泽反映,局部含少量砂、砾石,稍湿、稍密。一般厚度1m-1.5m,表层含0.4m-0.6m耕土。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约110kPa。

角砾:褐色,砾石主要为白云岩,砾石一般粒径0.2cm-3cm,最大大于6cm,砾石以次棱角状为主,光洁度一般,砾石含量50%-70%,充填物为砂土,稍湿,稍密。一般厚度3m-5m。

白云岩:灰白色,隐晶质结构,层理构造,主要由白云石组成,岩芯多呈碎块状及块状,层理发育,为中等风化层。

本区工程地质性质良好。

第七,水文地质条件。本区在河北省水文地质分区中属燕山山地水文地质区,评估区及其附近地下水按类型及其赋存条件,主要为第四系孔隙水。本区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及地表水侧向补给,以地下径流或人工开采方式排泄。评估区附近未发现泉水出露。本区地下水动态具有明显的季节变化规律。地下水的变化受降水量的影响,年变幅1.5m-2.5m。地下水与大气降水联系密切。水文地质条件良好。评估区水文地质条件良好。

第八,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区及附近人类工程经济活动主要为农耕及工民建等,在现状条件下,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一般。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评估区地处燕山山脉中段,属低山区内构造剥蚀地貌,评估区地处山前坡麓地带,地形较平坦,场区被第四系覆盖。南侧山体出露岩石为白云岩,山体稳定,植被发育。据现场调查及已往资料,在评估区历史上没有发生过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现状条件下地质灾害不发育,评估区现状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四、地质灾害危险预测评估

第一,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评估区出露的地层主要为新生界第四系全新统,层位稳定,为建筑良好地基持力层。区内地势起伏不大,且所建工程地基简单,工程建设不需要进行大面积的挖方及填平工作,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评估区可能引发或加剧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其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第二,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评估区地形较简单、地貌类型单一。植被发育,山体稳定,岩石倾角为∠50°,山坡天然最大坡角40°,岩石倾角大于山坡坡角,工程建设遭受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因此工程建设本身遭受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五、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防治措施

第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综合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进行分析,结合评估区所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现状评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小、预测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第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述。宽城龙须门110kV变电站拟建厂区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建设场地适宜性为适宜。

第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意见。为防止雨季洪水侵袭,厂区外修建排水沟。厂区设施应加强安全防范,砌好围墙。

六、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1、宽城龙须门110kV变电站,征地8.52亩,项目类别为一般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复杂程度为中等,评估级别确定为三级。

2、评估区现状评估:评估区现状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3、预测评估:评估区预测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4、综合评估: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为危险性小。

5、建设场地适宜性:建设场地适宜性为适宜。

(二)建议

1、工程建设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进行。

2、为防止雨季洪水侵袭,厂区外修排水沟。

3、厂区设施应加强安全防范,砌好围墙。

参考文献:

1、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四地质大队.承德宽城龙须门110kV变电站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Z].2010.

2、罗元华.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方法[M].地质出版社,1998.

地质灾害报告范文3

1、地质灾害评估及防治研究现状

随着社会的发展,地质灾害发育程度逐渐加重,我国越来越重视地质灾害的评估和防治工作,国内不少学者在这一领域开展了深入的研究工作。柳源提出了常见坡面地质灾害危险性分析的程序和方法。刘希林等对泥石流危险范围预测模型进行了具体研究。唐川等对城市泥石流风险评价等方面做了深入的研究。宋光齐探讨建立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模型,对地质灾害的易发程度及分布范围进行预报预警。高华喜等利用GIS平台对滑坡灾害风险空间进行预测,对滑坡危险性进行了空间预测与区划。梁国玲等应用GIS平台,建立地质灾害区划模型,为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有力保障和依据。李向全等运用模型库技术理论,成功地研制了地质灾害预测评价模型库系统,为探索地质灾害减灾决策支持系统建设技术途径,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目前,我国在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研究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绩,涉足地质灾害和大部分领域。

2、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中,并没有将理论成果充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在研究深度、宣传和群众重视程度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

2.1对地质灾害危害性重视不够

目前,很多主管部门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预测工作并不重视,并没有将地质灾害评估、预防工作落实到专职机构和人员。在实地勘察时,没有对隐患点逐个排查,在评估报告编制过程中,导致所编制的报告与野外情况不符。报告编制不实导致无法因地制宜的制定防治规划和预警预防方案。

2.2研究区域范围不够

目前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工作的开展只在明显灾害隐患点或工程施工范围内进行,而轻视该范围以外的地质调查和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事实上,地质灾害的发生一个复杂的关联机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由多种因素综合而形成。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当扩大调查范围,这样才能精确的对地质灾害进行防范治理。

2.3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在地质灾害评估及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方面仍存在很多不足,例如对于评估工作的规范标准不统一、编制材料审查不够严格、防治工程落实监管不够、治理施工监督不严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严重制约了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工作的实施。

3、存在问题解决途径

3.1加强宣传,提高重视

目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工作在基层单位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要将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工作扎扎实实落实到基层,要在基层单位建立群防群测机制,增强基层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对地质灾害隐患及时排除,降低地质灾害危害。

3.2加强资料管理,规范相关技术规范

原始资料是地质灾害评估及防治工作的基础,针对目前野外调查不细,导致原始资料与实际不符的问题,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野外调查资料审核验收的力度,规范原始资料的管理制度。对于所编制的报告和规划要组织专家到野外进行实地踏勘,依据野外实际情况对报告进行验收和评审。对于防治工作,有关部门应组织有经验的专家,依据常见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制定比较适用的技术规范。并依据监测和调查不断更新,对于新增类型的地质灾害,要及时提出相应的评估、治理方案。要更加重视基础理论的研究,建立先进的监测预报模型,提高地质灾害预测的精确度,在防治施工方面,改革施工技术,推行先进的技术方案,有效的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

3.3加强区域管理

对区域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进行区分划,主管部门应根据公布的划分范围,设立明显的标志,如警示牌等,同时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监督管理,在造成灾害威胁的地质灾害体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灾害威胁尚未解除前,危险区内禁止开展任何建设活动,以免加剧诱发地质灾害活动。如必需开展建设工程活动,需经相关主管部门论证后,先期修建防护措施,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

4、结论

地质灾害报告范文4

关键词:地质灾害 统计 指标体系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现象。它的主要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震等。

一、加强我国地质灾害统计的必要性

1.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灾情提供基础保障

我国的地质灾害统计和其他自然灾害统计一样,一直没有统一标准和方法进行规范化管理,只是由部门或地方按照本部门或地方需要进行分割式统计。因此,灾害调查内容、灾情等级划分、统计指标、核算评价方法、统计结果的表述形式不规范,在这种情况下,常出现灾害统计失实或不同来源的同一灾害灾情统计结果相差悬殊的现象,致使中央和地方政府难以及时准确掌握全国和各地区的灾害基本情况。因此需要制定地质灾害统计标准,使地质灾害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便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地质灾害信息,为科学地制定减灾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2.为建立自然灾害统计网络和信息系统,实现灾害统计现代化提供基础

在日益完善的减灾系统中,灾害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了进行广泛的信息交流,实现信息共享,推进减灾管理现代化,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灾害信息系统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兴起,许多国家陆续建立了不同形式的自然灾害信息共享系统。近年来,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和众多单位开展了综合的或单类的自然灾害调查评价、研究与防治工作,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取得了比较系统的灾情资料,对部分数据进行了整理加工,在此基础上开始了局部信息交流与共享。灾情统计资料是灾害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数据,制定灾情统计标准不仅为地质灾害信息化提供了基础,而且促进了我国灾情信息与国际接轨,实现数据共享,为国际减灾工作提供了基础。

3.为建立科学的灾害保障体系提供基础

有灾害就必然有损失、有损失。必须将完善保障体系的建立作为一项固定的财政开支项目列入预算,并无偿用于对受灾人口的救济补偿。无论是政府补偿还是商业补偿或是其他形式的补偿,其补偿依据及赔付责任、保费测算等都要以大量的灾情统计数据为基础。标准的地质灾害统计为我国建立科学的灾害保障体系提供了准确可比的信息资料。

二、我国地质灾害统计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地执行地质灾害灾情报告统计制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当前我们的灾情报告统计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

1.思想不重视,认识不清楚

有的领导认为,地质灾害灾情报告统计制度不是什么大事,报与不报没什么区别,自己知道就行了;平时工作安排分工,随便找个人来负责灾情报告统计工作,甚至有的地方都没有专人来负责这项工作,根本没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2.制度不熟悉,业务水平不够

地质灾害灾情报告统计制度包含了灾情险情的分级、速报范围、速报时限和速报内容等,要报好、报准还需下一番工夫。一旦掌握不好,到了关键时刻就不知道该怎么判断灾害、怎么上报灾情险情、上报什么,最后的结果就是延误时机。

3.灾害报告统计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当前的地质灾害报告统计制度还不够完善,一些规定还不细,特别是灾情报告统计追究制度还没建立起来。灾害的认定及部门之间配合不够是导致当前灾情迟报、错报、瞒报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如何加强我国地质灾害统计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地质灾害灾情报告统计工作的指导,从人员、设备上给予充分的保证。要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灾情报告统计工作是防灾救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及时了解掌握灾情、实施灾害紧急救助、保障灾民生活的重要前提,必须确保其准确性和时效性。

2.健全法规,落实责任

建立灾情报告工作绩效评估制度是健全法规的具体体现。灾后进行综合评定后,对漏报、迟报、瞒报和虚报灾情的,要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对灾情报告及时、准确的,予以表彰,做到职责清楚、赏罚分明。

3.加强培训,掌握业务

要加强地质灾害灾情报告统计制度的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模拟训练和参与实战演习等手段使大家牢记何时报、怎么报、报什么、报给谁。

4.依靠科技,确保地质灾情报告统计渠道的畅通

在现行的条件下,我们一般使用网络、手机、电话等灾情报告工具,一般能满足灾情报告的要求。但如果遇到较大灾害发生的时候,灾害发生地一般会出现断电、断路、手机无信号等恶劣情况,灾情就很难在最短时间内传输出来,贻误救灾时机。当前,我国正在试用依靠卫星进行灾情传输,并且试点已取得成功。卫星传输工具能克服断电、手机无信号等问题,从而不管在任何恶劣的条件下,都能将现场灾情及时的传输到上级部门,以保障灾情报告渠道的畅通。

5.制定一套科学的地质灾情统计指标体系

为了及时、客观、全面地反映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损失情况、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灾后重建进展情况以及减灾防灾工作开展情况,为减灾和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地质灾害统计的内容应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灾害损失和灾害影响情况、救灾工作情况、灾后重建情况以及防灾减灾情况等。同时,地质灾害统计指标体系不仅要包括地质灾害的实物量指标,还要包括灾害损失等方面的价值量指标。地质灾害统计指标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1)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统计指标

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统计指标用来反映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震等各种异常自然现象发生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灾害种类;受灾的时间、地点(区域);受灾体种类;受灾体损毁等级;灾害等级。

(2)地质灾害损失和影响情况统计指标

灾害造成的损失大小不仅取决于灾级的高低,而且还与灾区的人口密度和经济发达程度密切相关,与灾害发生的时刻,以及防灾救灾的具体措施是否得当等等也有很大的关系。为了反映灾害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可以采用灾度指标;为了进行对比和综合汇总,财产损失和自然环境的破坏都应折合为以货币单位计量的经济损失。目前,国际、国内还没有统一划定灾度的标准,我们认为地质灾度可以划分为巨灾、特大灾、大灾、中灾、小灾和微灾六个等级。

(3)减灾防灾救灾统计指标

减灾防灾统计指标用来反映政府、社会、单位、家庭及个人在减灾防灾中投入的人力、资金、物资的情况及其来源与使用效果。

救灾及灾害补偿统计指标用来反映地质灾害发生后救灾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对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的情况。

(4)灾后恢复重建统计指标

灾后恢复重建统计指标用来反映灾区灾后社会、经济、人民生活和对口援建等方面的情况,反映恢复重建的成果和突出问题,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科学考评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张业成、张春山、张梁:中国地质灾害系统层次分析与综合灾度计算[J].中国地质科学院院报1993年Z1期

地质灾害报告范文5

为有效防治我村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编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南平市、武夷山市的部署,结合××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工作组:在乡镇政府防灾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村成立应急工作组,组长由×××(村主任或村书记)担任,成员有×××…(村两委、各村民小组组长和国土资源协管员)。应急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基本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各项措施;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村民公布本预案。

(2)民兵营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地质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抢险小分队由×××…组成。

(3)村国土资源协管员:负责本村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监督监测点监测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人做好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点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村民小组范围地质灾害点监测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各村根据实际进行分工。

2、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基于民兵和受影响的村民分别组成村(组)级巡查小组。巡查范围见村(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表。

二、防灾抢险

1、汛期值班人员表

值班人姓名

电 话

值班人姓名

电 话

注:值班采取一人一班制,具体以当时安排为准。

2、地质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见附表一、二]。

3、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本村遇大雨以上强降雨和接上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密地质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土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地质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4、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4月1日 10月15日每15天量测、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村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5、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的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地质灾害点“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地质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锣一面、锣锤一把、雨衣一套、手电一把、应急灯一盏、铲两把(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专人)保管。

社区在街道办事处防灾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社区应急工作组,并按本提纲制定相应预案。

附表一

×××村×××自然村(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避险表

序号

地质灾害点名称

受威胁范围

监督监测责任人

监测责任人

预警信号人

撤离路线

安置地点

户数

人数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1

2

3

4

5

合计

备注:1、疏散指挥人: 电话: ;2、预警信号:鸣锣;3、险情上报人: 电话:

附表二

×××村×××自然村(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避险表

序号

易发地质灾害

地段名称

受威胁范围

监督监测责任人

监测责任人

预警信号人

撤离路线

安置地点

户数

人数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1

2

3

4

5

地质灾害报告范文6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2组织体系和职责

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国务院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国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市(地、州)、县(市)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3.1.2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2.3“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3.2.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速报时限要求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3.2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订应急防治措施。

5.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5.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市(地、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县(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5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6.2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6.3应急技术保障

6.3.1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3.2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国土资源部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6.4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5信息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执行。

6.6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7预案管理与更新

7.1预案管理

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7.2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每年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国务院批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8责任与奖惩

8.1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超级秘书网

8.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9附则

9.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