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遗的保护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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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遗的保护措施

对非遗的保护措施范文1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理论

非物质文化是古代人类文明的证明和反映,对研究人类历史文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艰难的生存处境,在全世界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大规模的减少,部分甚至处于濒危状态。我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在1982年我国有着394种戏剧,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面目前只有100多种,被大众所知晓的只有50种,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的速度之快、数量之多。全世界范围都开始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采取更加有效的方法措施来减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失。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是一种有效、基础的措施,对此方法的使用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及其保护现状

(一)概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群体、团体或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随着时间的推移,各个群体的生活环境、自然环境和历史环境相互作用使得为物质文化遗产发生了微妙改变和创新,是他们自身也有着强烈的认同感、归属感、历史感,促进了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断传承、创新,才形成了世界上丰富多样的文明和历久弥新的民族文化。一个国家的、一个民族的文化底蕴决定着民族的发展,同时代表了一个国家的软实力,只有有着丰富深刻的民族文化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二)保护现状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人们也越来越意识到历史文化对国家乃至世界的重要性,在满足人们物质生活的同时要更加重视精神生活,这是未来发展的必然方向。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人类文明的发展至关重要,对其的保护措施也是各个国家和民族研究讨论的重点。目前,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减少速度加快。各个国家采取了不同的措施,不同国家之间也成立了国际性的组织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被进一步保护,国家也要采取更为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正确理解档案化保护

(一)档案化保护的必要性

依据联合国科教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可知,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以一种信息和知识存在于人类社会中,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过人们言传身教在群体中进行传播,这也体现了它的非物质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是实现这种意识内容的生、传递、发扬光大。由于通过人们之间的言传身教具有不稳定性,容易造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歪曲和流失,所以档案化保护的形式成为了十分必要的保护手段。

(二)档案化保护的可行性

档案是通过文字、图表、音像等方式来实现对知识和信息的记录和传播,档案是一种载体,就档案本身而言没有意义,其价值体现在记录的信息和知识。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档案存在了一定的联系,有着一定的共同点。正是这种对有价值信息和知识的共同指向性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成为可能。档案式保护不是指加强档案馆对申遗资料的管理和归档,也不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研究。档案保护模式主要作用是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环境的改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一种人为的保护措施,为其生存传播提供一种更安全、可靠的途径。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可以方便广大民众对一些知识信息的了解、学习,一方面使民众受到文化遗产的熏陶,另一方面可以激发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积极性

三、实现档案化保护的举措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档案式保护归结为: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整理研究、宣传普及,同时对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档案固化、研究和宣传,最终实现改善其生存、传播环境的目的,进而提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

(一)保证档案管理各个环节作用的充分发挥。首先,建立、整理档案的基础性作用。档案的本身不能发挥非遗的保护的作用,非遗必须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必须通过人们相互之间的传播、认识和应用,所以单纯的记录记载不能保证非遗的生命力。非遗的性质决定了非遗有着无形性、多样性、动态性的特点,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很容易忽视它们的存在,以至于增加了对非遗深入了解的难度。档案的建立和整理能够实现对这类知识和信息的整理和固化,有利于我们对非遗进行体统的认识。其次,加强档案发掘非遗文化意义的作用。非遗能够有着强大生命力,经过几千年时间的磨砺还能存在的关键的是其文化价值,非遗的文化价值对现代社会的进步同样有着重要意义。当今,经济发展迅速,快捷、高效成为了现代社会的主旋律,多以现代对文化价值重视程度不够,加强档案管理对非遗文化的发掘有着重要意义。最后,档案资料的公开性。非遗不应归少数人所享有,它是人民大众的文化,是属于世界的文化,通过建档、整理、研究得出的研究成果要实现共享,使学者和民众能够更加近距离接触认识非遗文化,重新拉近民众和非遗之间的距离,让非遗的文化精髓渗透到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增进人民大众对非遗的宣传保护意识。档案公开的方式有多,例如电视媒体、图书资料、影视资料、学术讲座等,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宣传方式。

(二)保护主体的多样性

第一,加强相关公共文化机构的参与。档案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式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面对复杂的工作和庞大的工作量还需要图书棺、博物馆、文化馆等相关文化机构的共同参与,弥补档案馆的不足,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工作的全方位进行。第二,鼓励相关专家和学者参与非遗档案化。处于精英阶层的专家和学者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他们能够深入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历史、人文、科学价值,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的施行提供技术支持

对非遗的保护措施范文2

关键词: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3-0122-04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少数民族智慧的结晶,在其历史文化发展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关于我国少数民族非遗的研究成果颇为丰富,民族学、教育学、文化学等多学科的渗透与交叉性的研究居多。笔者检索了“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3个主要数据库2005—2013年的相关文献,其中,以篇名“少数民族非遗”共检索出文献135篇,分别在“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出120篇,在“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检索出12篇,在“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检索出3篇。通过对这些文献的梳理和分析,本文围绕在研究中理论界比较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综述和简要评析,力图呈现理论界对该命题的研究状况及研究特点。

一、关于少数民族非遗的概念界定

关于少数民族非遗的概念,对其进行界定的学者不多。韩小兵将目前有关“少数民族非遗”的几种主要学理解释归纳概括为以下三类:一是“综合文化体系”说,主要指产生并流传于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的,与各少数民族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传的综合性文化体系;二是“表现手法特征”说,特指由少数民族创造的,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法,依靠特定民族、特定人的展示而存在的“活”的遗产;三是“公约定义套用”说,是“非遗”的下位概念,是指被各少数民族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1]。

上述三种说法中,“公约定义套用”说较为常用,即少数民族非遗是非遗的分支,在内涵与范围两方面与非遗的内在意蕴相同,而在其特征等方面更注重表现少数民族的特色与风格,是借助特定物质载体和表现形式所表现的该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信息利益。

二、关于少数民族非遗的特征与价值

(一)少数民族非遗的特征研究

对于少数民族非遗的总体特征,覃志鹏指出,少数民族非遗在文化变迁与传承中显露自己特有的时代特征,具有现实生活性、民间地域性、以人为主要载体、生态性与濒危性等特征,这些特征要素互相关联,有机地存活于民族群体之中,体现了丰富久远的文化蕴涵[2]。韩小兵指出,少数民族非遗具有活态遗产性、民间传承性、环境依存性、口传身授性等非遗的一般特征,同时具有源生主体归属上的特殊性,即归属于相应的少数民族,而且与汉族非遗存在表象与特质差异,即在表现形态上更具有多样性,普遍具有异于主流文化的构成要素,具有更强的濒危性[3]。还有很多学者针对特定地域的少数民族非遗特征进行了研究,除具有共性以外,大多具有独特的地域特征。

(二)少数民族非遗的价值研究

对于少数民族非遗的价值,张世均从总体上指出,少数民族非遗在为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建立和谐社会、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社会价值;在丰富中华民族文化的内容、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多样性与民族的审美、艺术价值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文化价值;在科学认识与研究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科学价值;在民族旅游资源利用和旅游产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经济价值[4]。郭剑英,余晓萍从地域的角度指出,四川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非遗的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主要有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旅游价值[5]。

三、关于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与传承

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是学者们关注的热点问题。综合来看,主要集中于保护现状和保护措施两方面的研究。

(一)保护现状研究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非遗方面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面临一些困境。汪立珍认为,20世纪50年代至20世纪末,我国少数民族非遗挖掘保护工作隐藏着不足与缺憾:一是挖掘保护工作没有一个系统持续的计划,断裂现象十分严重;二是挖掘保护的方法、手段单一 [6]。乌丙安指出,相对说来偏重于文化表现形式类遗产的保护,对民间传统的文化空间类遗产的有效保护有所忽略[7]。陈莉指出,虽然我们已开始着手对少数民族非遗进行保护,但还是有许多被改造成文化消费品,失去文化遗产的内在精神,进而在保护中走向消亡[8]。覃志鹏指出,我国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实践存在着许多问题:保护意识淡薄;不但保护主体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而且不时出现单纯的保护文化碎片现象;竞争力在比较中呈现不断弱化的趋势;相关法制建设相对滞后[2]。

(二)保护措施研究

关于少数民族非遗保护措施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五个研究视角:

一是从总体上提出保护举措。祁庆富指出,存续“活态传承”是衡量非遗保护方式合理性的基本准则[9]。乌丙安认为,民俗文化空间是非遗保护的重中之重[7]。覃志鹏提出了树立保护意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逐步实现产业化等重要举措[2]。罗正副提出了对无文字民族非遗保护的思路和方案[10]。赵艳喜提出了非遗的整体性保护理念,即涵盖非遗本体、相关环境和人这三项要素,从历时性和共时性(时间向度和空间维度)对非遗进行的综合、立体、系统性保护[11]。张晓萍、李鑫基于文化空间理论的视角提出,传承与发展非遗的有效途径是符合时代特征的“动态保护”[12]。吴兴帜从文化生态区的理念出发,探寻了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道路,为非物质文化能够继续活态的、原真性的存续提供一种方法论视角[13]。韩成艳认为,非遗的保护必须落实在特定社区[14]。

二是从立法方面提出保护举措。祁庆富指出,立法是抢救与保护口头与非遗的根本措施[9]。黎明认为只有通过法律手段调整涉及少数民族非遗的社会关系,依法确立与制定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正确方向和措施,才能真正地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15]。王培新指出,我国少数民族非遗的法律保护应遵循拯救第一、分层次保护的原则[16]。高燕对少数民族非遗的自治立法进行了研究,指出自治立法应当坚持传统文化保护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平衡的立法价值取向,注重动态保护与静态保护的结合,根据自治层级和民族地区实际,科学合理选择立法模式,并加强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衔接[17]。周超指出,社区参与是非遗国际法保护的基本理念。还有一些学者针对特定地域少数民族非遗的法律保护提出了一些思路[18]。

三是从保护主体的视角提出针对传承人的保护举措。如今,依靠传承人进行非遗保护,是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尹凌、余风指出,非遗传承人是完成非遗保护这一使命的重要文化因子,并针对目前传承人保护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从保护传承人到培养继承人这一创新思路[19]。郑土有指出,在非遗保护过程中,在对核心传承人进行重点保护的同时,还应该重视“群体”传承人的培养,而“群体”传承人培养的核心是儿童,在这方面日本的做法值得借鉴[20]。郎玉屏指出,传承人是少数民族非遗有效传承的首要因素,要增强少数民族青少年民族认同,使其愿意并欣然传承本民族的文化[21]。陈静梅、文永辉基于贵州的田野调查,提出了传承人的分类保护举措[22]。

四是从教育传承视角提出保护举措。汪立珍认为,把少数民族非遗纳入教育体系是保护、开发、传承少数民族非遗的重要手段与途径,并从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教学内容等方面提出要特别注意的问题[6]。吴正彪指出,少数民族非遗要得到科学的传承与保护,民、汉双语教育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23]。普丽春也指出,学校教育是少数民族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并提出了一些具体观点[24]。张丽萍认为,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参与非遗教育传承,既是非遗传承的需要,也是高校职能体现的需要,并提出了几条高校加强教育传承的具体措施[25]。

五是从其他角度提出保护举措。一是数字化保护举措。蔡群,任荣喜、邱望标认为,采用数字化多媒体技术,如通过对文化遗产相关的文字、图像、声音、视频及三维数据信息进行数字化保存、组织和存储来实现对遗产的保护,可以实现对贵州非遗的快速有效地保护[26]。二是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保护举措。叶建芳认为,保护民族地区非遗是民族博物馆的主要职责与功能,应通过各种方式抢救、保护、创新和发展民族非遗[27]。李树林提出,民族地区图书馆应责无旁贷承担起保护非遗的使命,发挥自身优势,应用现代科技手段,普查采集、保存利用、传播展示非遗,实现人类民族文化遗产资源的共享。胡芸、顾永贵就如何做好民族民间非遗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讨论[28]。

四、关于少数民族非遗的开发利用

少数民族非遗的开发利用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话题。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

(一)总体思路研究

陈廷亮认为,对少数民族的非遗资源的开发利用,只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十六字方针,适度合理进行开发利用,不但能使少数民族非遗产生经济效益,而且对其本身的活态保护与传承也大有裨益。并选择湘西、湖北少数民族非遗为例,强调指出,少数民族非遗的产业开发没有也不能是一个统一的模式,应该根据不同类别的非遗制定不同的开发模式[29]。

(二)旅游开发研究

对于旅游开发与非遗保护的关系研究,很多人认为旅游开发破坏了少数民族“非遗”的生态环境,也有人认为适度的旅游开发可以促进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肖曾艳认为,旅游开发可以促进遗产保护,遗产保护好后反过来可以提升旅游开发层次,从而形成旅游开发和遗产保护的良性互动[30]。周丽洁指出,非遗的保护已不再是静态的抢救与整理,并以湘西地区为个案说明以旅游为媒介,在尊重旅游者、旅游目的地民族成员意愿的原则下,文化重构是保护非遗行之有效的路径[31]。陈炜、杨曼华在剖析旅游开发与非遗保护关系的基础上,结合当前西部地区非遗旅游开发的实践,指出对非遗旅游开发进行适宜性评价是应时之需,符合各利益相关体的需要[32]。

对于非遗的旅游开发应采取保护性开发模式,这一点学者们都达成了共识。张博、程圩指出,实现文化旅游视野下的非遗的保护与开发,必须了解非遗的特性,并基于其特征分析,提出了非遗的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33]。黄继元指出,云南非遗旅游开发中存在过度开发、碎片式开发、孤立式开发等一系列问,必须采取“完善建立管理机制和政策法规监督体系”、“加强理论研究和科学规划”、“重视人这一核心载体的保护和提高”等一系列对策[34]。王汝辉以四川省理县桃坪羌寨为例,对非遗在民族村寨旅游开发中的特殊性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可持续利用的对策[35]。韩富贵在研究非遗保护传承和旅游资源开发的契合点基础上,探索性地提出了基于旅游资源开发的非遗生产性保护模式,即“专题展演”模式、“沿途文化生态保护区”模式、“主题公园”模式、“旅游纪念品开发生产”模式[36]。

(三)其他开发利用途径研究

在非遗其他开发利用途径的研究中,李昕认为,西部地区丰富的非遗是文化产业发展重要的文化资本,探索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的途径是极其重要[37]。王松华认为,在少数民族非遗保护利用过程中,通过产业化的手段寻求非遗在新的环境下传承与传播的市场空间,并借市场化的机会扩大规模与集聚资金,实现非遗存续与发展的良性循环[38]。谭志国以土家族为个案,针对非遗本身所具有的可位移性和可展示性的先决条件,提出了会展项目保护与开发这一新模式[39]。

五、关于少数民族非遗的个案研究

近年来,也有很多学者分别选择一些个案进行了研究,一类集中在具体某个少数民族的非遗研究,一类集中在具体某一类型非遗的研究。在第一类研究中,学者们主要结合各个民族自身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非遗特点、类型进行研究,并在探讨其保护现状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保护对策。在第二类研究中,主要采用历时性与共时性相结合的动态分析路径,将非遗进行民间工艺、民间美术、民间舞蹈、民间音乐、文化空间、民间文学等门类划分,选择其中的某一项具体个案,结合相关的田野调查,探讨该项非遗传承保护的现状、影响因素及变迁原因,并提出一些具体的保护和发展举措。

六、研究述评

从以上研究综述可以看出,关于少数民族非遗的研究已经成为学界们关注的热门问题之一,而且其研究现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从观点上来看,少数民族非遗是非遗的分支,在内涵与范围两方面与非遗的内在意蕴相同,但更注重表现少数民族的特色与风格。不论是哪一类少数民族非遗,都是有着生命力的活态文化,其保护不是要把它封闭在一个既往的历史时空点上,也并非是一种书斋里的历史研究或者仅仅给博物馆提供某种展品,而是文化建设系统工程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要在既不改变其按内在规律自然衍变的生长过程,又不影响其未来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尽可能寻找开发式保护途径,而且要逐步构建起完善的保护体系。

2.从研究方法来看,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是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并存。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和传承是一个理论和实践意义都很强的论题,大多数学者能充分契合这一特点,既能广泛运用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和旅游学的相关理论开展研究,而且非常注重田野调查,并将理论运用于实践的指导。

3.从研究对象来看,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既有从宏观视角,以整个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为研究对象;也有从微观视角选择具体某一个少数民族或是某一具体类型的少数民族非遗进行个案研究。

总之,目前我国关于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与开发的理论研究虽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与实践工作相比,相对概念化和程式化的研究还显得有些滞后,真正有创见的、富有开拓性的研究成果甚少。今后,我们应该密切关注实践,通过跨学科的互动与对话,拓宽视野,努力提炼出富有创新性的理论和方法,使关于少数民族非遗的研究走向纵深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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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汪立珍.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与教育[J].民族教育研究,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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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祁庆富.存续“活态传承”是衡量非遗保护方式合理性的基本准则[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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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黎明.论我国少数民族非遗保护的法源问题[J].民族研究,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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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周超.社区参与:非遗国际法保护的基本理念[J].河南社会科学,2011,(2).

[19] 尹凌,余风.从传承人到继承人:非遗保护的创新思维[J].江西社会科学,2008,(12).

[20] 郑土有.非遗保护中的“儿童意识”——从日本民俗活动中得到的启示[J].江西社会科学,2008,(9).

[21] 郎玉屏.现代化进程中少数民族非遗传承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9,(10).

[22] 陈静梅,文永辉.轮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的分类保护——基于贵州的田野调查[J].广西民族研究,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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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叶建芳.民族博物馆与民族非遗保护——以广西民族博物馆为例[J].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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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周丽洁.非遗与文化重构——以发展旅游背景下的湘西地区为例[J].求索,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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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张博,程圩.文化旅游视野下的非遗保护[J].人文地理 2008,(1).

[34] 黄继元.云南省非遗旅游开发研究[J].旅游研究(季刊),2009,(4).

[35] 王汝辉.非遗在民族村寨旅游开发中的特殊性研究——以四川理县桃坪羌寨为例[J].贵州社会科学,2010,(11).

[36] 韩富贵.基于旅游资源开发的非遗生产性保护模式研究[J].四川民族学院学报,2011,(1).

[37] 李昕.非遗:文化产业发展重要的文化资本[J].广西民族研究,2008,(3).

[38] 王松华.产业化视角下的非遗保护[J].同济大学学报,2008,(1).

[39] 谭志国.土家族非遗会展活态保护新模式探析[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

[40] 马宁.羌族非遗的现状及保护对策——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为例[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

Research review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ethnic minorities in China

DENG Xiao-yan1,2

(1 South-Central Nationaliy University ,Wuhan 430074,China;2 Hubei Economy college,Wuhan 430205,China)

对非遗的保护措施范文3

早上7点半左右,我们团队在学校门口拍照留念之后,宣告我们的社会实践正式开始了。接着我们便胡老师的带领下,分两批同学奔赴我们的目的地——。

我和W同学属于第二批出发去海宁的。今天早上我们还有一个任务,就是带着策划书到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保护办公室,希望得到他们的指导和帮助,让我们这次的活动办的更好,进行的更加顺利。在非遗办,我们见到陈顺水副主任,进行了短暂的沟通,他看过了下我们的策划,对我们这次的活动十分的支持,同时还对我们这次活动提出了他自己的一些看法,希望我们踏踏实实做事,虚心要传承老艺人学习。最后他还在我们的策划书上写下了,“欢迎大学生参与非遗保护实践”。

从省文化厅出来,我和便直奔火车东站,乘上去去海宁的火车,去同我们的同伴们会合。经过短暂的旅途,我们便到达了我们这次的目的地,同伴夏于兰在火车站等候我们并接引我们到宾馆,团队就是要相互帮忙的。在宾馆稍作休息后,我们便开始了我们社会实践的第一个环节——向海宁当地的文化局和海宁地区的非遗办了解当地关于皮影戏保护的相关问题。今天下午的座谈会气氛十分轻松融洽,海宁当地的非遗办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耐心的向我们介绍皮影戏在海宁的发展历史,以及当地政府保护皮影戏的措施。通过他们的介绍,使我对皮影戏的认识有了初步印象,不再仅仅停留在书本中,对接下来我们去学习了解皮影戏的兴趣更加浓厚了。

通过这次的谈话,我们不仅更加了解海宁皮影戏,还了解到当地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仅停留在表面,出台了许多的相关保护措施。如:《海宁关于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见》,对民间皮影剧团的扶持、八个一工作方案,通过音像资料传播发展皮影戏、送皮影下乡等。

对非遗的保护措施范文4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护;原州区;现状;对策

1 原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

原州区开展“非遗保护”已经20年,20世纪80年代的群众文化工作者凭着一腔热情搞成了民间文学三项集成:《固原民间故事》、《六盘山花儿两千首》、《固原民间剪纸》。但时至今日,本区非遗保护已经落在全区之后。

1.1 思想解放不够,不能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非遗保护。除经济不发达之外,思想观念应该是最大的问题。从全国来说,“非遗保护”做的最好的就是江浙地区,人家经济发达是一个方面,思想观念的解放更为重要。原州区经济落后是不争的事实,这就要求我们思想观念要跟上,有多大的力量办多大的事情,总比只喊口号不做实事强得多。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就是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只有用科学发展的眼光看待“非遗保护”,将“非遗保护”作为弘扬本区民族文化精神的核心,作为利区利民的文化惠民政策,以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非遗”保护工作,促进本区文化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落实工作不够,不能用实际行动支持非遗保护。全国政协委员、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呼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投入和支持力度。由于保护工作刚刚开始,政府资金投入机制尚未形成,需要各级政府高度关注和重视,应将其作为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使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能够得到很好的保护。这足以说明政府对“非遗保护”的重要。原州区同样面临这个问题,要摒弃只对“非遗”做上级布置下来的任务抓一抓的观念与工作作风。要从心底里认识“非遗”的保护与整个原州区城市建设的文化内在脉络联系的重要性,并且自觉地、积极地用实际行动支持“非遗保护”,这是进行对“非遗”有效保护的重要前提。在文化越来越成为一个城市名片的现代,通过保护“非遗”,把“非遗”中的传统风俗与现实生活、文化创新积极灵活地融通,才能以本区的“非遗”文化特色为依据,为创建和谐城市奠定文化根基。

1.3 “普”而不“保”,“保”而不“实”。“非遗保护”是普查在先保护在后,没有前期的普查很难说保护是有效的。因为保护的目的是发现了“非遗”的价值,是要让她传承下去的。原州区目前“非遗保护”是零乱的,没有章法的。大多数的非遗项目只是停留在简单的普查而没有进入保护阶段,有的保护项目也是不扎实的。“非遗保护”是保护其生命力、创造力、所处环境以及项目整体定位,这样才能保护好一个有价值的非遗产物。当然,这也和目前本区非遗保护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有关系。我们需要在不断提高保护人员技术水平的同时,能够全面扎实的进行普查和保护,这样保护才不会流于形式,不会失去原有的意义。

1.4 吃老本导致欠账越积越多。原州区非遗保护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就是《固原民间故事》、《六盘山花儿两千首》等民间文学集成。他们已经成为本区的文化名片。但这已是20多年前的成果,时至今日,本区鲜见能拿得出手的“非遗”。非物质文化遗产错过了就连还得机会都没有,就会成为永久的遗憾。

2 原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策

2.1 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步伐。原州区政府以及主管部门应该加快非遗保护的步伐,把已经有的非遗作品在进一步的发扬光大;把已经确立需要保护的抓紧实施,不要错过保护时间;把还没有挖掘整理出来的,加快挖掘整理,不要让其消失在我们的手里。政府、宣传以及文化部门要积极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健康有益的传统文化活动,以增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区居民的竞争力和凝聚力,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活态”存续发展和弘扬,从而振奋本区民族精神,增加原州区文化软实力,维护本区历史文化多样性,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

2.2 加强对传承人的培养和资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除了收集整理保存那些文字、实物以及数字影像资料以外,更重要的是通过传承、教育手段使之在个体、群体、区域或社会中得以延续和发展,要注重对创造、享有和传承者的培养和资助,他们是非遗保护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没有了他们也就没有了“非遗”存在的意义。所以要做好对他们的一些有必要的培训和资助,让他们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并享受到他给自己和社会带来的好处,同时,也要尊重被保护者的民族习惯、宗教信仰和特殊情感。

2.3 加强对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长期繁琐的工程,需要统筹考虑。

对非遗的保护措施范文5

关键词:云梦皮影戏;保护;传承

1 调研过程

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观念的改变,致使云梦皮影戏所依附的文化空间逐渐萎缩,年轻人对古老技艺极为陌生。目前从事皮影戏演出、制作的多为中老年人,并且很多艺人因各种原因弃艺,云梦皮影戏生存现状堪忧。基于此,我院组织团队于2016年8月18日至23日深入云梦县,对其进行调研,旨在引起人们尤其是年轻人更广泛的关注,避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遗落一颗宝贵明珠。

18日,我们和当地的团县委做好接洽工作,在其帮助下展开调研。19日,我们走访了云梦县文体局,更为细致地了解到了云梦县当局对以皮影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态度以及所采取的措施。20日,我们拜访了著名“父子兵”刘大建父子,观赏了一出《武松打虎新编》。21日,我们向刘大建师傅父子学习如何制作和操作皮影,自编自演了一出《武松打虎续》。22日,我们通过问卷的方式对云梦县街头的民众进行调查,并拉起“保护非遗,传承皮影;中华精粹,由我承续”的横幅发起签名活动,反响热烈。23日,我们拜访了享誉海内外的国家级传承人“皮影王”秦礼刚师傅,通过采访和亲自操作,我们更深切地体会到这门艺术的博大精深,也更深入地走进了皮影艺人们最真实的内心世界。

后期我们认真整理分析收集的信息、数据以及调查问卷,形成调研报告,并借助现场宣传以及网络电视媒体的宣传呼吁全社会尤其是青少年更加关注皮影戏这门古老、神秘却岌岌可危的艺术。

2 调研结果

(一)问题分析

1.政府说

此次调研期间,县文体局负责人表示:“我们云梦县针对非遗的保护措施有七大块。”“欢迎参观黄香文化园。”

(1)我们的调研团队在与云梦县文体局沟通时候发现,他们对于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做得极为全面,涵盖了宣传、考评、拨款、建档等多个方面。文体局下发的文件中,七项举措都是如何保护非遗,使皮影有效传承的举措却少之又少。皮影的“传承”是一个动态的、不间断的过程,即使这个过程非常缓慢,而“保护”则是一个静态的东西。一味侧重于保护,当这一批皮影艺人作古,后继无人,云梦皮影的未来也会愈发黯淡。

(2)对于我们“针对政府下发的关于保护皮影的文件,民众们持怎样的态度?”的问题,受访人很巧妙地以“艺人、皮影戏和观众的整体关系”予以回避。可见政府还是不够重视民众对政府所制定的这些举措的回应,更多地把呼应民意这样一件重要事情交给了皮影艺人。这样的沟通只是停留在艺人和民众之间,其实作为政府,才更应对其进行引导。

(3)受访人在给我们介绍的时候,更多介绍的是黄香孝文化和三节龙・跳鼓,对皮影的介绍言之寥寥;当地的祥山博物馆里,皮影戏也只占很小一角。在推广非遗的过程中,政府可不能“偏心”。

2.艺人说

在调研期间,云梦皮影戏演艺人员纷纷“吐槽”:“除了有名啥也没有,让子孙继承是我的悲哀。”“外国人对皮影的态度和咱们中国人不能比。”“学皮影需要会雕刻,会绘画,会制作,会表演,懂历史,懂音乐,嗓子好,能说会唱。”

(1)皮影艺人的基本生存问题是个大难题。据了解,云梦皮影有一个特点是“二人台”,之所以成其特色,是因为当年演皮影的薪酬是按场次而非按艺人人数给的,薪酬只管两人饱,多了则顾不上,因此流传至今。刘大建父子演皮影一月下来人均收入才1500,场上另一位敲锣师傅一月收入才900。加上国人对皮影的关注度着实不高,这就导致如今学习皮影的时候艺人们温饱成了问题,学成之后也没有市场,艺人收入极少甚至没有,这亦是症结所在。

(2)皮影艺人需要极强的天赋。皮影这门艺术,将戏剧、美术、音乐、工艺、民间文学融为一体,与传统的绘画、剪纸、雕刻又有着内在联系,不仅给我们提供了来源于戏剧本身的欣赏,还反映了其当时的人文特色及民间美学,同时这也为皮影的传承增添了不小难度。加之秦师傅的皮影戏是没有剧本的,全凭大脑记忆,还得做到五年不重复。此手艺难度之大,可能也是众多人望洋兴叹的缘由之一吧。

(3)皮影艺人和政府的关系有待改善。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有的艺人将接受我们采访视作政府下派的任务,有的艺人则和政府工作人员之间关系不够协调。另外,艺人的待遇和经费的使用也具有极大的争议。皮影生存于这样的夹缝中,着实让人无奈。

3.民众说

而对当地居民的走访,则使我们大跌眼镜:“我从未亲眼看过皮影戏,我不认识秦礼刚。”“咱们县有皮影吗,我咋不知道?”

云梦本地人普遍认为政府对皮影的宣传力度不够,甚至有半数受访者不知道云梦出了秦礼刚这样一位国家级“皮影王”。当然,他们自身也对皮影兴趣缺缺,没看过皮影戏的占比53%,不清楚皮影是否申遗成功的占比竟然也高达47%。皮影在“皮影之乡”云梦都遭如此“冷遇”,其他地方可见一斑。

(二)对策

时代在发展,云梦皮影的传承也必须与时俱进,除了政府的支持和艺人、民众的配合外,我们还思考出如下对策:

1.依托新媒体

新媒体的飞速发展对于传统皮影戏的生存来讲是一个不小的威胁,与其担惊受怕,不如好好加以利用。一是可以依托时下最火的直播平台,如斗鱼、虎牙直播等,进行皮影制作和表演的直播;二是可以将皮影的某些元素,像人物的设计、唱腔的变化等运用到电影或动漫中。这样不仅可以成为新媒体界的一股清流,而且能不拘泥于时空的限制,扩大皮影戏的受众,一举多得。

2.皮影进校园

若要让青年一代更深切地了解皮影,皮影“进校园”是一个不错的方式。各高校都在举办“高雅艺术进校园”的活动,皮影则可以以“民俗文化”的身份进校园,秦礼刚师父的确莅临不少高校进行过表演。除邀请艺人前来表演和讲座外,各高校还可以开设皮影社团,招募有兴趣的同学,甚至是开设皮影专业,邀请知名皮影艺人定期授课。目前美国已有三所大学开设皮影专业,而中国只有上海戏剧学院一所大学开设了“木偶皮影与木偶造型专业”。当外国人对中国艺术的关注度高于本国人时,我们再不重视就晚了。

3.旅游业推动

云梦地区旅游业不够发达,这对于皮影的推广和传承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阻碍。陕西皮影的发展情况相对较好,除陕西是皮影的发祥地之外,陕西的旅游业之发达也是要因之一。云梦县当以此为鉴,大力发展当地旅游业,并将皮影作为主推特色文化,打造本土文化品牌,推出相关周边,如模型、挂饰等,通过拉动消费刺激皮影艺术的发展。

3 结语

云梦皮影戏是皮影艺术的重要分支,其保护与传承是一个艰辛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尤其是我们年轻一代,更当扛起传承传统艺术的大旗。正是这些古老的艺术以及艺术背后所蕴含的精神,点点滴滴支撑起我国的软实力。“一腔唱尽天下事,双手挥舞百万兵;五千载悠悠华夏,两千岁光影之魂。”我们要尽全力,阻止这枚古老而又神奇的瑰宝消散于光影阑珊处。

参考文献

对非遗的保护措施范文6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开发;互动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口述或无形遗产,这一概念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兴起,并逐渐向世界范围内流传开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根据,由某一个体或一些群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期望的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探讨

目前,学术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有不同的观点,这些观点存在一个共同点:保护与旅游开发存在着不可调和性。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工作中,要走出 “非黑即白”的二元论的悖论,保护与旅游开发不是只能存在于对立的两面,二者也是可以相互融通的地方的。保护可以是开发式的保护,开发也可以是保护式的开发。旅游开发其实可以成为保护的一种手段,能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经济上保障,从实现更完善的保护;而保护也可以使旅游开发有更好的基础,提供更加优质的开发资源,从而带来更多的经济价值。也就是说保护与旅游开发存在着一种互为手段、相互促进的同一性辩证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旅游开发的意义

(一)宣传促销旅游目的地的形象品牌价值

如今社会愈发重视一个地方的品牌形象,而文化内涵又是品牌形象的核心。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无疑可以增强区域旅游形象的文化内涵和特色,极大的提高一个地区的旅游形象。通过把非遗元素有效的融入到旅游形象之中,旅游地的整体品牌形象一定会变得更加生动,也更容易为广大游客所喜爱。

(二)提升旅游产品层次,提升旅游地的审美、艺术、体验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种重要的旅游资源,其内容的多样性是作为旅游资源的基础,地域性是其独具魅力不可替代的前提,文化性为自然风光的深度拓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充分挖掘不同民族风俗习惯、价值观念和手工艺术等非物质文化资源,提升了旅游地的审美、艺术、体验价值,满足了游客的体验欲望,迎合了当代体验游的趋势。

(三)丰富旅游开发项目,增加旅游资源吸引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是一个民族、一个地域文化艺术的精华所在。通过合理有序的开发和利用,形成独具特色的旅游产品,增添旅游活动的吸引力。如在古建筑的参观游览活动中加入传统手工艺制作、杂耍或传统节日庆典等的表演,必然丰富旅游项目,增加旅游景点的吸引力。

旅游开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

(一)旅游能激活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

通过对非遗的旅游开发,一些被淡忘的民间文化被激活,出现了传统文化的复兴现象。如丽江的旅游开发使纳西族的民族音乐和东巴文化得到了重视、保护与传承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使民族主体重新体味到自己文化的独特与重要,恢复自己民族的自信心,从而更珍惜和保护自己的传统。

(二)旅游能给非物质文化遗产注入保护资金

通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的途径,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注入充足资金。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深入,创造的经济效益也愈来愈大,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其保护措施不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无力施展,从而为非遗的保护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三)旅游开发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挖掘与实现

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中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价值可以通过旅游活动的介入在实践中表现出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旅游开发成为旅游产品,首先实现其文化价值,向游客展现其独特的文化内涵。其次是经济价值的转化,即通过旅游开发为旅游地带来经济收入,带来经济效益。最后是社会价值的实现,即旅游开发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从被本地区内部的人员认可,发展到被该地区外的游客了解和欣赏,使得遗产的价值得到更大规模的传播。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的方式途径

笔者从旅游开发的具体形式角度,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休闲演艺、节事旅游、旅游商品等开发模式,下面分别展开介绍。

(一)休闲演艺模式

非遗演艺产品是一种文化产品,是其核心竞争力所在。只有在充分挖掘当地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将主题、艺术形象与地方文脉相结合,并通过表演形式展现出来,才能形成非遗演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进行休闲演艺产品的旅游开发时,要牢记始终保持自己的特色。

(二)节事旅游模式

节事旅游是以各种节日、盛事、赛事等的庆祝和举办为核心吸引力的一种特殊旅游形式,节事旅游目前已日益成为各地旅游活动的常备项目,在各旅游景点屡见不鲜。一些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通过策划赛事、节庆、展览等节事旅游产品来进行旅游开发利用,并且取得很好的效果。

(三) 非遗旅游商品

我们的非遗旅游商品的开发在全国各个旅游目的地历来是一个薄弱环节,许多游客抱怨景点的纪念品种类单一,做工粗糙,根本谈不上有什么文化内涵在里面。这与我们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的声誉是非常不符的。在这里要指出的一点是,我们在开发非遗商品时,应注意把非遗的工艺优势转化为旅游商品开发中的经济优势,把现代技术和理念融入非遗商品的生产中。

[结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旅游开发是同一性的,只要对非遗的旅游开发合理,科学,实现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的良性互动是完全有可能的。一方面,通过旅游开发促进非遗的保护,另一方面良好的遗产保护又会大大的促进旅游的发展,这种互动应该是以后非遗保护与开发工作的必由之路。希望当地部门能够积极探索有益的保护和旅游开发模式,实现桂林市非遗保护与开发的良性互动。(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参考文献:

[1] 魏小安, 旅游目的地发展实证研究.[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2

[2] 乌丙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方法.[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

[3] 张仲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研究.[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

[4] 张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