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基本要素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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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基本要素

税收的基本要素范文1

实行统一核算,是指分公司的会计核算有总公司一并进行。实施细则加上这个前提条件主要为了防止企业转移定价抵消增值税的操作。

纳税人亦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论课征什么税,要由一定的纳税义务人来承担,舍此就不成其为税收,因此,纳税人是税收制度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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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基本要素范文2

海关总署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要求进出口企业按《目录》中相应商品所列“申报要素”的内容填写报关单。但规范申报仅仅满足了海关对进出口商品审核的最基本要素,是海关接受进出口企业申报的准入门槛。

实际通关中,除了按照《目录》所列“申报要素”的内容申报之外,还应及时掌握海关对于相关商品申报要求的新规定及政策调整情况,以便于能更为规范有效地填写报关单。

以下为规范申报补充要素的几个实例,涉及的均是进口数量大、货值高、需重点审核的商品。

黄大豆等商品的定价方式为规范对公式定价进口货物的海关完税价格审定工作,海关总署2006年11号公告加强了对黄大豆等22种商品公式定价的备案和审核工作,若仅依照《目录》要求申报,审单关员并不能确定相关商品是否存在公式定价的贸易实际,可能会影响到税收的征管。所以,在申报上述商品时,必须在《目录》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贸易属性的情况,进一步申报商品的定价方式、公式定价是否备案审核等数据,以满足审单关员对完税价格审核的相关要求。

成品油的第二法定计量单位海关总署对于成品油消费税的计证先后出台了2006年15号、2008年14号、2008年99号、2009年15号等多个公告,每一个公告都对不同种类的成品油消费税的计证有着不同的计算方法和标准。特别是2008年99号中又规定“进口消费税应税成品油时,纳税义务人应单独向海关申报,并应按第一法定计量单位(千克)和第二法定计量单位(升)同时申报进口数量”。如果企业没有按照相应公告要求填报或不申报第二法定计量单位,必然会导致后续的退改单、补税等。

煤“热值”项在2701项下对于煤的申报要素中有“热值”这一项,税则对热值的注释是在潮湿、无矿物质计的状态下测得的数据。实际贸易惯例中,通常以低位基准发热量作为热值的计量数据,大多数企业也通常会用该数值进行申报。这不符合海关注释要求,容易造成归类的差异被人工退单并要求按注释规定的热值申报。

自欧盟进口的碳钢紧固件的材质和用途海关总署2009年8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税则号列:73181200、73181400、73181500、73182100、73182200)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调查范围为: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包括木螺钉、自攻螺钉、螺钉和螺栓(无论是否带有螺母或垫圈,但不包括用于固定铁轨用的螺钉以及杆径未超过6毫米的螺钉和螺栓)及垫圈。企业在申报上述税号所列商品时如果仅根据《目录》所列“申报要素”的内容填写,海关无法确定是否需计征反倾销保证金,可能会导致审单环节多次退单或对报关单进行复审修改处理。因此,必须进一步申报材质是否碳钢、不锈钢或合金钢,用途是否固定铁轨用以及杆径是否超过6毫米等数据,即应根据贸易政策的调整加强申报的数据质量。

税收的基本要素范文3

摘 要 为了贯彻税收公平的原则,维护国家财政收入及其权益,将电子商务纳入税收征管体系是非常有必要。在分析了电子商务对税收宏观影响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的税收征管体制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电子商务 税收 宏观影响

电子商务对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作用。《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要突破18万亿元,发展迅速的电子商务对加强电子商务的税费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探讨电子商务对税收的宏观影响及其因素,有利于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市场实现健康持续的发展。

一、电子商务税收的必要性分析

1.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态势

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最近十年来我国的电子商务市场的交易规模呈几何数级增长,2012年比2003年交易规模增长了29.1倍(图1),如果不对电子商务征税会动摇国家的税基,并且会导致不公平竞争,因此,将电子商务纳入税收征管体系是非常有必要。

2.电子商务税收必要性的原因分析

首先,电子商务不应因为其交易方式的不同而成为其享受税收优惠的原因,否则将导致传统商务的税收负担远远高于电子商务,破坏税收公平原则。

其次,将电子商务纳入税收征管体系,不仅能够保证税 图1 2003-2012年电子商务市场的交易规模

基不被侵蚀,而且随着电子商务一同发展的其他产业会带来更多的税源。

再次,国际上电子商务比较发达的国家倾向于实行居民管辖权,居民管辖权严重侵蚀和剥夺了我国的税收和税收利益。因此,根据国家高于一切的原则,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税是非常必要的。

二、电子商务对税收的宏观影响分析

1.电子商务对税收原则的影响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对现有的税收原则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税法的基本原则决定了政府对什么征税、征收多少、怎样征收等税制的基本要素。比如,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税收政策原则等等,只有为宏观经济政策的落实进行制度上的合理安排,才能引导我国电子商务更快更好的发展。

2.电子商务对税收要素的影响

税务机关只有在确定了纳税主体以后,才有主张其课税权的对象。在纳税环节,传统交易中可以提供交易双方交易额或确认交易双方的中介者(商、进口商等)消失,消费者直接通过互联网就可以与生产商订立并履行合同。而且无纸化的商务环境也使得电子商务活动难以追踪和审计,另外加密技术也加大了税务机关获取纳税人的交易信息的难度。从纳税期限来看,由于电子商务的隐蔽性、网络空间的广阔性、复杂性,电子商务交易的付款日期、收款日期、发货日期、收货日期无法像传统交易通过相关的交易凭证来获取。这使得税务机关难以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期限进行征税。

3.对我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

首先,对我国现有的税务登记制度的影响。税务机关无法通过自己的税务登记资料获知纳税义务主体身份,也无法通过相关工商部门获取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从而无法有效地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纳税义务进行有效监管。其次,对我国传统的税收征管稽查方式的影响。由于电子商务多通过数据流瞬间完成,企业可以轻易地修改或者删除记录而变得难以可靠核实企业的真实交易情况。再次,对我国代扣代缴制度的影响。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交易双方超越国家和地域的限制,无需通过商等中介机构就可以直接完成交易,而在传统税收中发挥很大作用,节约征税成本,能更有效监管的代扣代缴制度的作用被极大弱化。

三、完善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对策建议

电子商务对现有税收征管制度造成了宏观影响,我们应当从电子商务的特点入手来完善我国的税收征管体制。

1.从信息流和资金流入手完善对电子商务的税收监管

电子商务环境下有“信息流”及“资金流”控制两种监管思路,“资金流”比较容易达到征税的目的。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完全依靠“资金流”对电子商务实现监控还不现实。因此通过“信息流”对电子商务进行税收监管也是一项非常重要和有效的手段。在目前国内的金融体系下,必须双管齐下。

2.确立电子商务征税权的归属

在确定电子商务征税权的归属时应坚持以居民管辖权和属地管辖权并重的原则。从税收实际出发,对于由外国输入到我国的数字化商品,应采用消费地征税原则,以我国作为征税地。从我国输出到国外的实体商品和数字化商品,应按照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子以免税,以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竞争力。

3.选择电子商务税收的征管方式

我国应加强世界各国税务机关的密切合作,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纳税相关信息,以便于税务机关的征管和稽查。同时我国应加快税收电子化的进程,使用电子商务专用发票,同时以税务部门内部网络数据库系统为中心设立电子商务征管监控体系。建立针对电子商务的税务登记制度,由税务机关核发给企业专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号。

4.加强税务机关硬件设施和税务人员电子商务的培训

为了适应电子商务条件下税收征管的需要,税务机关应该加大投入,培养一批既精通税务专业知识又精通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并加强税务机关的信息化建设,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对电子商务的有效监控和税收征管。

参考文献:

[1]刘勤.电子商务对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影响及对策.经济信息时报.2010.10.13(A06).

税收的基本要素范文4

市场设置的定位。税务市场的类型,一种是政府型的,即纵向的在各级政府之间设置的市场。另一种是企业型的,即横向的在政府与企业之间设置的市场。企业型的税务市场同资金、房地产、劳动力、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形成的市场一样,是一种要素市场。因为税收分配是生产要素的分配。马克思说:“而作为生产要素的分配,它本身就是生产的一个要素”。在征纳双方之间,也就是在政府与企业之间有一个很大的空间地带,在这个空间地带上可以设置企业型的税务市场。建立在税企关系基础上的企业型的税务市场,其规模巨大,布局广泛。市场的主体,一方是政府税务部门,另一方是企业。市场交换的商品是税种。税企的互依互利,与企业作为财政收入的最大税源,在市场配置资源下的供求与价格的变化作用下产生税企双方商品交换的动因。

市场设置的必要性。首先,它是财政收入增长的需要。税务市场的运行,税企双方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交换,以及对税种商品的竞争和供求变化,在价值规律作用下,会带来价值的增值,这种增值使税收增加,财政收入增长。其次,它是培植税源的需要。企业纯收入等于企业实现利润和企业负担的流转税之和,作为经营性盈利单位的企业,它的存在和发展不仅依赖于各种商品市场,而且也有赖于税务市场。税务市场对企业纯收入有重大影响,有助于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从而起到培植税源的作用。最后,它是税收应收尽收的需要。税企关系市场化要求税收征管动态化。税收征管的动态化跟踪了税源变化,国家拿多拿少符合了企业实际。同时,还有助于防止税收流失,纠正税务违法行为和打击税务犯罪活动。

市场设置的可能性。在税企关系的基础上,之所以能够设置税务市场,条件有四:(1)市场是商品交换的场所或领域。把税企关系作为市场开发区,就是企业税务市场的定位。(2)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国有企业的主体地位,和这个主体的政企分离两权分离,是市场产生的基础。(3)市场主体是市场构成的基本要素。没有主体,就没有交换,也就没有市场的存在和发展。然而,在税企关系中就存在着这样的主体。(4)市场客体是主体交换的对象,是主体物质利益的体现。税务商品是税务市场上交换的客体。关于税种为什么是商品,我在《初探》一文中已作了论证。

二、企业税务市场的运行

市场运行的含义。税务市场的运行,就是市场主体的分散决策,经济信息的横向流动,主体间的不同利益和主体间的竞争,以价格机制为核心,按价值规律不断进行商品交换的全过程。

市场运行的特点。(1)关联性。税企两个主体,在市场交换过程中谁也离不开谁,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依赖。(2)规律性。税务市场是要素市场的组成部分,它和商品市场运行一样,其生成过程是按一定经济规律运转的。经济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税务市场交换的过程也是客观的,有规律性的。(3)功能性。税务市场不断运行的结果,一方面激励了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增强企业活力,培育税源,另一方面给财政体制注入了活力,使财政收入增加。

市场交换的商品。税务市场是一种无形商品市场。市场的卖方只有政府一家,买方企业则有许多个,市场上没有相近的替代品。这是一种完全垄断的市场,一种基本不存在竞争因素的卖方市场。税种是税务市场上唯一存在着的商品。这是一种不同于有形商品的无形商品。企业经济实体是商品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税种商品的价值是税负。因为税种的基石是税基,税基是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的统一,所以税种有价值。价值量是税负量。税负是税基与税率的乘积,因为税基有价值,所以,税负是价值。其交换价值的价格是要素价格,一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权益所形成的均衡价格。这正如资金的价格是利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是地租,劳动的价格是工资,税种的价格就是税款一样。正如有的有形商品有两个使有价值一样,税种商品的使用价值也有两个,一个是课征权,是政府型税务市场上税种商品的使用价值,我在《初探》一文中对此已作了论证,另一个是税种的“杠杆作用”,这是企业型税务市场上税种商品的使用价值。这种使用价值的规定包括税种、税目、税率和减免四大要素。税种布局和税目范围起广度作用,税率高低和减免多少起深度作用。量的规定是税式支出。西方有些国家将税收减免作为税式支出。除减免量外,我认为还应包括税种布局、税目范围、税率尺度和扣除项目所体现的量在内,这才是完整的税式支出概念。税种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是税负和“杠杆作用”的统一,是国家与企业的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市场运行的过程。市场运行过程就是税种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在税企双方交换的过程。这种交换是在政府与企业之间进行的,交换的一方是税负,另一方是“杠杆作用”。政府取得税负,即税种商品的价值,企业取得“杠杆作用”,即税种商品的使用价值,一种物质利益。税种作为国产商品上市的唯一性和固定性是商品流通的特殊性,其它市场都不具有这种特色。这种特殊的交换,是买方主体间遵循了竞争规律、供求规律和价值规律。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由于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税基会出现扩大、缩小和消失三种状况。在科教兴国和科技成果加大转化力度的条件下,多数企业会处于企业周期的上升阶段,企业盈利增加,税基扩大,税率向上波动超过准税基的准税率。准税基是指某种税在多数企业中出现的应收收入额、应税所得额、计税收入额和计税所得额。准税率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根据税收政策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的法定的税率。税基乘以税率的交换价值表现为税负增加。这时,税务市场供不应求,企业存在税负大于应交税负(准税基×准税率)。当多数企业处于企业周期下降阶段的微利状态时,税基缩小,一直缩小到准税基水平。税率向下波动,并接近准税率。税种交换价值表现为税负减少。这时,税务市场供求大体平衡,企业存在税负基本等于应交税负。当多数企业处于企业周期的谷底,亏损达到破产状态时,税基降到准税基以下,税率再向下波动到准税率以下。此时,税种交换价值表现为税收负增长,企业必定大量的欠税。这时,税务市场供过于求,企业的存在税负小于应交税负。税种商品在竞争和供求规律作用下,其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税率围绕税基上下波动,其交换价值表现为增加(存在税负大于应交税负),减少或基本相等(存在税负接近或基本等于应交税负)和负增长(存在税负小于应交税负)。

市场运行的价值分割和使用价值的效用。在市场运行中,税种商品的价值总和上交国家,国家将其一部分转化为企业享用的公共需要,如国防、安全、行政管理、环境保护、气象、公共卫生、义务教育、公共道路等,经过国家预算而不经过市场机制返还给企业,另一部分经过市场机制返还给企业。与此相适应,国家经常性预算中内含企业享用的公共需要的预算。国家经济建设性预算中内含税式支出预算。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市场运行遵循了价值规律。至于使用价值的四要素,只有综合应用,全面考虑,才能产生效用。具体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四点:一是杠杆的主体是国家。企业只能陈述情况,提出申请,必要时政府与其磋商。二是“杠杆作用”的运用还要考虑到税种商品价值对企业产生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不同税种的收入效应是等价的,同一税种对不同行为的效应是不一样的。三是“杠杆作用”是质和量的统一,应发挥好质的作用,运用好量的规定。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当许多企业处于企业周期的上升阶段时,此时税率上浮,减免下调,税收返还趋少,市场形势看好。这时国家要多拿税收。由于企业对国家财政收入贡献大,税收返还较多,但基于市场的千变万化,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税收返还趋少,其余额留做国家财政后备,这是权宜之计。当许多企业处于企业周期的下降阶段时,此时税率下浮,减免上调,税收返还趋多,市场形势不好。由于企业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减少,税收返还应少,但为支持企业,返还趋多,其差额由国家从财政后备中列支。四是“杠杆作用”的税式支出可纳入《征管法》中实施。

三、企业税务市场的征管

征管中的主要问题。以"gdp"税收负担率编制分配税收计划是必要的。这一办法尽管能体现经济决定税收的原理,但体现不出市场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市场变化莫测,税基受市场和物价因素影响大,单一计划办法难使实际税收与计划一致。当税源大于计划时,则留一手,该收的不收,人为积压或欠税,不能应收尽收。当计划大于税源时,则层层加码,层层注水,该退的不退,该抵的不抵,寅吃卯粮,以高税基高增长定盘子,容易形成丢掉税收服务和监督不顾政策的单纯任务观点。为完成当年任务,还采取不当的奖罚措施,搞得人心惶惶。为达到“双过半”,第四季度贷款交税,使企业、财政、银行三家“空转”。次年第一季度税款收回还贷,第二季度开始完成任务,这就不可避免地给税收一线带来一些问题,主要有:探收、截留、包税、欠税和税务犯罪等。

改革税收征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财税问题上一直有两个并存:一个是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持续下降,和政府机构不断膨胀导致政府支出高速增长并存;另一个是企业负担过重与宏观税负水平低同时并存。为改变这种状况,还需要我们对以纳税申报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模式作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对此我有如下思考:

第一,征管模式。以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为基础,以市场和计划为框架,实行有涨有缩、有起有伏符合价值规律要求的动态式征管。

税收的基本要素范文5

摘要: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近几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对非税收入征管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制改革、建章建制,非税收入管理逐渐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如:取消执收单位收入过渡户,统一财政专户;清理核实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建立收费项目库;健全财政票据管理体系,统一领销、专人管理;采用计算机技术、依托信息网络系统,开发并实施适合当地情况的资金管理核算模块等等。

   关键词:非税管理;非税收入;财政收入

Abstract: Non-tax revenu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strengthening the management of non-tax income is the market economy to rationalize the allocation of financial relations, sound public finance functions of the objective requirements. In recent years,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t all levels of non-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have had varying degrees of reform and restructuring, the establishment Jianzhang, the management of non-tax income has gradually standardized, such as: the abolition of the income they received the transition unit 000, a unified financial professionals 000; verify clean-up fees and charges, the establishment of bank fees; sound financial management system instruments, lead a unified sales and management personnel; use of computer technology, relying on information network system, the develop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local conditions for fund management accounting Module, and so on.

   Key words: non-tax management; non-tax income; revenue

前 言

   非税收入的运作模式基本上采取“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方式,以非税收入管理处(局)为主、其它科(局、股)室为为辅,分类操作、归口管理。缴入财政的各项非税收入除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外,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但非税收入的具体操作中,笔者认为部分地方还未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财政部门对非税资金的总体概貌和规模不清、管理意识不强、监督力度欠缺,表现在:

一、征收力度不大,应收尽收不到位。

1、缺乏过硬的征收手段,征收成本大,效果差。如: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因执收主体自已征收效果甚微,只能采取委托代征方式,按征收数超额累进支付代征手续费,代征手续费一般要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2、行政干预大,随意减免。执收单位未按规定程序越权减免基(资)金收入,有的由领导出面批条子,随意减免或缓交,导致应收不收或少收。再加上各地政府为招商引资,确保重点项目而颁布的一系列规费减免的非税优惠政策,收入流失较大。

3、征管部门不重视、不跟踪问效,导致非税收入流失。部分征管部门对改制、转制和国有股本投资等国资企业无偿占有专营权、经营权及其他无形资产,擅自处置国有资产、降低国有股权比例、不同股同利分红等现象不及时关注、跟踪问效,致使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流失较大,有的甚至还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任意处置,谋取小集体利益。

二、票据使用不规范。

1、混用票据。少数单位对收费(基金)票据和内部往来结算收据的使用规定的政策界限分不清楚,收费不开具规定的收费(基金)收据,而是用内部往来结算收据和地税部门的服务性统一结算收据收费,人为混用、串用票据。

2、自印票据。个别单位收费不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而是自印票据或从市场上买来的收款收据收费。

3、票据填列不全。经抽查,相当部分票据未列明收费项目、代码、性质、标准等基本要素。

三、统计工作未建全,非税收入核算过于笼统。

1、未建立非税收入统计报告制度。财政部门对种类繁杂、管理分散的非税收入统计工作还未启动,没有形成专门的统计报告反映非税总体征管情况,对非税收入的总体概貌不清。

2、对非税收入核算不具体,欠科学。目前开发的非税收入管理核算模块,对非税收入的核算没有分清具体的收入性质、管理方式及收费明细项目,从数据库中无法识别某个单项收费的入库及管理情况,整个非税收入核算体系比较笼统、粗放。

四、资金管理分散,方式未定型。

1、统管范畴不清,资金管理分散。由于财政部门对非税资金的统管主要采取分类操作、归口管理的方式,有些管理人员对非税收入管理的总体概念不清晰,整个非税资金未完全纳入财政预算及专户管理的总盘子,相当部分非税资金游离于归口部门或直接坐支。

2、预算资金人为调剂。财政部门对国家规定要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不是依据资金性质划分确定管理范围,而是根据财政预算总规模和税负比重来确定非税收入的预算入库额,有意识地调剂非税收入预算管理规模。五、使用结构不合理,专款专用落实不到位。

1、用于投放生产性支出比例小,用于单位经费比例相对较高。所征收入基本用于养人,投放生产项目的比重很小。

2、人员经费挤占了专项基(资)金。按规定,专项基(资)金应设专帐,专款专用,但有些单位人员经费和专项基(资)金捆梆使用,人为地挤占了专项基(资)金。

以上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最重要的还是要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制度,规范资金管理行为:

(一)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

税收的基本要素范文6

关键词:房地产业税务正确运用

21世纪房地产业在我国土地产业和商场产业占据较为大的面积和巨大金额的投资,在这一基础上存在一定的风险,涉及到众多税点。 主要税种有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和所得税。这些税费金额大,如果能合理地进行税收筹划,能够降低投资项目的成本,加强房地产企业依法纳税的观念,促进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一、房地产企业税务规划及分析

房地产业大额投资隐形到了一定的风险及施工难度,涵盖了一系列的税点,笔者将在自己工作当中的一些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将房地产业的税务正确的运行及分配利用。促进多方面多方面税务正确的分配,加强税务在企业中的合法利用,完善税务的避税和漏税。企业房地产税务是遵守有关法规,在制定和施行相关税务政策程序和措施的基础过程上,来完善税收。

我们将进一步的对税务进行解刨及探析:

(一)合法性税法是处理征纳关系的共同准绳

税务筹划是在完全符合税法、 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在纳税义务没有确定、存在多种纳税方法可供选择时,房地产企业做出缴纳低税负的决策,依法行政的税务机关对此不应反对,这一特点使税务筹划与偷税具有本质的不同。

(二)筹划性经营行为的发生是企业纳税义务产生的前提,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

税务筹划不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后想办法减轻税负,而是在前期通过充分了解现行税法和财务知识, 结合房地产企业全方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有计划的规划、设计、安排来寻求未来税负相对最轻、经营效益相对最好的决策方案的行为,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预先筹划,具有超前性。

(三)目的性房地产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目标不应是单一的而应是一组目标

直接减轻税收负担是纳税筹划产生的最初原因,是税务筹划最本质、 最核心的目标。此外,还包括有:延缓纳税、保证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税及时足额,不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名誉损失,实现涉税零风险,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无理、 非法侵犯以维护主体合法权益。

(四)多维性

筹划过程的多维性从时间上看,税务筹划贯穿于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任何一个可能产生税金的环节,均应进行税务筹划。不仅生产经营过程中规模的大小、会计方法的选择、购销活动的安排需要税务筹划,而且在设立之前、生产经营活动之前、新产品开发设计阶段,都应进行税务筹划,选择具有节税效应的注册地点、组织类型和产品类型;从空间上看,税务筹划活动不仅限于本企业,应同其他单位联合,共同寻求节税的途径。

房地产业在我国国有产业中占有一定的领域,它的税务率也占了一大部分。在企业中税务这一方面占据好大一部分要素。增值税和效率税有着共同的特征及体系。现在好居民在购买房屋的同时房地产企业已经在销售楼的同时包含了税点进去。

二、房地产企业主要税种的税务筹划

(一)营业税筹划

营业税是我们税务体系里最为主要的税务, 在销售的同时无形的已经形成了一种税务。根据我国人口占据世界第一的要素上面,房地产业也普遍在国内外形成了一种史上以来的大体制的行业。尤其在房地产业售前服务,属于不动产,税率皆为5%。有些企业将售楼税点降低在最低限度。

(二)增值税筹划

增值税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我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2011年10月31日,财政部公布财政部令,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有较大幅度上调。

(三)房产税筹划

房产税的征税的是房产,在合法的条件下引领税务在房产业多元化利用。如何从房产的土地转入正确的使用效率,来权证中小型企业中存在的一些税务因素。上文已经明确的阐述了房地产业给人们带来了便利,在房地占地有一定的空间。室内的装备设施,都是进行核算及分析。

(四)企业所得税筹划

中小型企业在社会中占有一定的空间,公司内部都有每部分物资流动正确运营的程序化体系。就在酒店房地产业这一部分,阐述企业所得税怎么筹划的进程。来完善产地产业在企业当中的主营因素之一。企业所得税在我国产业里占有博大的税务,有些较为广大的资产在一定程度上进行税务查收。

三、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考虑经济环境配套性

现在房地产这行业销售方面竞争也很大,面临客户和房地产的投资的各种原因,有些单位采取各种相关行销方式,建立和客户良好的关系 尽量采取降低一些成本措施。 对税务这一块也有相对的了解和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 对购买房价的市民带来了一些帮助和优惠。 一些相关部分的政府采取一些措施引领百姓对房间税务有基本认识, 这也需要一些部门工作人员良好的配合, 让正确运营好税收这一点,尽量取得一些税务政策优惠。另外税务机关单位对企业也有一定的影响。

(二)按照企业税务规章,企业也有一定的利益效益

根据房产税务筹划条列, 大多数企业都在竭尽全力做好减税务的措施, 通过另外一种方式来采取减税的措施,尽量避免最小的税务加收。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的方案。一种优良的税务必须是多种税收的选择, 不能就这样的当做是最小的税务就是好优秀的了。

(三)税法和会计制度的分离

由于会计核税法的规则不同、基本要素和遵循的法则也不同,房地产业和会计这一块有一些不同的说法。会计主体是根据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可以说是一种大家要遵循的法制也可以说是一种经济的脊髓, 纳税主体是指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基本纳税单位(或自然人) ,也就是税法规定的独立纳税人。因此,会计主体和纳税主体是相同的,有的时候也完全不一样。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的目的不同,对收益、费用、资产、负债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有时也不相同, 从而导致企业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之间产生差异― ―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

四、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发展方向

房地产企业设备了会计,有会计规章制度和培训的最基本的知识, 尤其是要掌握好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精通税务知识,这样在企业中也突出了会计税务的这一要点。税务会计的本职工作:一是要根据会计税收规章法条、可免除一些不需要的项目、利润和税务进行比较和计量,计算和缴纳应交税金,编制纳税申报表来满足税务机关对税务信息的要求。 二是根据企业的利润进行预算和筹备,对税务利润进行运营和合理计划,发挥房地产会计的实力和特点效果及作用,尽量保持在房地产税收为最低。 税务筹划作为一种综合的管理模式, 所采取的方案很多。 从环节上看,包括预测方法、决策方法、规划方法等;从学科上看, 包括统计学方法、数学方法、运筹学方法以及会计学方法等,因此, 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在方法上的综合性特点使筹划活动是一项高智 力的活动,需要周密的规划、广博的知识,深则精致的方案。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