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播的特征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大众传播的特征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大众传播的特征

大众传播的特征范文1

关键词 人际传播;大众传播;融合;访谈

中图分类号 G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5)131-0056-02

1 作为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结合的电视谈话

节目

电视谈话节目就其本质而言,都是以语言为根本交流手段,以人际传播方式在最广泛的公共领域下进行的大众传播活动。它自出现以来就以其特殊的言谈表现方式改变着传统的传播观念。不少学者开始从宏观的大众传播研究转向重视微观的人际传播的研究。就电视谈话节目而言,因为它是通过大众传媒进行的广泛的人际传播,是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活动结合的表现,较好地体现了二者关系的融合性。

成功的谈话节目既能充分体现人际传播特征,又能发挥大众传播功能。人际传播最突出的特征在于传受双方的平视关系以及互动关系。成功的电视谈话节目在其构成三要素方面都充分依托着“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融合”或是“以人为本”的传播理念。从主持人――节目的灵魂人物,嘉宾――节目的兴奋点,到现场观众――节目的不同声音,都需要认真对待。而大众传播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引导、教育、娱乐、沟通等方面。

2 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融合的传播理念

任何事物成功都是一样的,而不成功却有各自不同的原因。世间上的巧合的确让人咋舌,有时让人以为是人为设计的巧夺天工。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融合传播的三元素:

1)话题――以人为本。

定位准确的话题是电视谈话节目的首要元素。没有好的话题,再有魅力的主持人也无法保持节目的生命力。而只有在话题与谈话者的某些兴趣点契合时,它才是保证节目成功的元素。多数人认为主持人是谈话节目的灵魂,这是基于主持人在调动现场谈话气氛和正确引导观众方面所起的作用而言。事实上,话题才是节目的生命之源。它将对人类心灵的探索推向了更广阔的天地,同时也唤起了人们对他人、对社会无可推卸的责任感。这种选题宗旨无不体现了节目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融合的传播理念:通过个体情感元素的交融,将话题引入对社会思潮、民众生活的理性思考,进而体现时代风貌,见证不同人的生活状态。

2)主持人――主体意识的再认识。

奥普拉在接受电视艾美奖的一个“鲍勃・霍普人道主义奖”的新奖项时发表了简短的演讲,在最后说:“人生中最大的痛苦是不能被人了解。这些年来我懂得了,我们都渴望有人倾听。我要感谢所有那些一直让我听到你们的故事,与观众分享你们的故事的人们,因为通过这些故事,观众认识了他们自己,甚至在一时间窥见了改变生活、获取成功的力量。”

崔永元曾说:“一个优秀的谈话主持人应让人觉得‘他’是我们中的一分子,是我们家不可或缺的一员。”他对谈话者的关切正如他所说的:“一个人在真情实意地讲他的人生经历,你听得津津有味――我在脑子里能想象出这么一幅定格的画面,非常美,像一个优秀的、跨时代的、能千古流传的那么一幅作品。那一刻可以震撼人心。”

从中我们能悟到传播的人本理念在谈话类主持人身上的细微变化。可以说,传播的人本观念反映在主持人身上就是一种个性化的“本我”表现。让主持人从媒介代言人的桎梏中解脱,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际传播的参与者。就谈话节目而言,在“受众本位”思想的影响下,主持应重新审度中国文化中蕴涵的“谦虚品质”,在受众面前树立“谦虚的形象。”谦虚意识使受众对于在传播活动中表达谦虚的符号易于产生好感,对于以低姿态介入的观念易于接受。这时,谦虚在受众心理上等同于正确。而对于传播中过度自我表现、过高的自我评价则不自觉地给予不佳的评价,从而产生排斥心理,影响接受效果。

3)受众――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融合理念的

深化。

现代传播越来越把受众放到一个主动的位置,受众由昔日的信息接受者渐变为信息的使用者和需求者。受众作为个体,需要被重视、被关怀。而这些个体心灵的诉求对象自然落到主持人头上,他们希望在现代化传播媒介――电视上找到与主持人平等对话的机会。在这里,他们能暴露自我、从他人眼中寻找自我甚或一定意义上实现自我。这种寄放自我的渴求成为影响主持人符号、形成受众与主持人互动的动因所在。

主持人在提问时是观众(尤其是场外观众)的替身。这些观众的期待就寄放在这些问题上,一旦回答到位,就满足了他们的心理需求。这种替身式的提问在《实话实说》节目中处处可见,它在突出主持人个性化特征的同时,又规避了因个性化过于张扬而走向另一个极端。

3 对电视谈话类节目的再认识

以上我们探讨了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融合观念在谈话节目中的三大元素,即话题、主持人和嘉宾及观众身上的体现。谈话节目是通过人际传播形式进行的大众传播活动,因此它的成功自然应该体现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特征。

人际传播的特征在于语言的符号互动。在人际传播中拥有相同或相似的经验范围最为重要。换言之,人际传播需要在一种相同、相通或相似的经验范围内进行,否则就会导致传而不通。我们说,大众传播是一些借助大众媒介的人际传播。简单而言,大众传播也是发生于人们之间的活动,只不过是借助了大众媒介而已。科技的高度发展使得现代大众媒介不断介入人们的传播活动,因而扩大了人际传播的范围。

就谈话节目而言,它体现的大众传播特征在于其发挥了社会沟通功能的作用。电视谈话节目的产生和快速发展,并成为大众关注的热点和维持高收视率的热门节目,使得电视的社会沟通功能得到社会的广泛认识。谈话节目给人们提供了在“公共领域”进行相互沟通的机会。“公共领域”的概念是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哈贝马斯(Habermas)提出的。他认为“公共领域”是指市民可以自由表达以及沟通意见,以形成民意或共识的社会生活领域,其条件是所有市民应有相等表达机会,参与者以私人身份参加自主性的聚会,而讨论的主题以公共事务为主。在这个公共领域,参与者找到了自由表达思想的机会。

4 结论

电视谈话节目作为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的有效结合点,在赋予电视这一电子媒介以人性化特质的作用中功不可没。节目中个体间的对话体现了媒介――人――社会的系统中的流动态势。借用麦氏有名的“媒介是人体的延伸”理论,我们可以认为电视谈话是人际口头交流的延伸,而以口语交谈形式为特征的谈话节目正是体现了这一特征。围绕人的话题、人的心灵诉求、人的价值取向等完成平等条件下的“互动”是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融合传播理念的核心。

参考文献

[1]张琦.试论人际传播与大众媒介的融合互动关系及其新时代特征[J].传播与版权,2013(6):111-112.

[2]林N辉.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融合[J].中国传媒科技,2012(20):247-248.

[3]谢越.谣言中的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以“谣盐”事件实证研究为例[J].新闻爱好者,2012(1):7-8.

大众传播的特征范文2

关键词 大众传播 肖像 肖像利益

中图分类号 G206 文献标识码 A

一、肖像的概念

1.一般意义上的肖像概念

肖像一词最初是作为艺术的一个概念而出现和使用的。肖像,通俗地说就是“比照人物而制成的与人物相似的形象”。《辞海》下的定义是:“图像以肖其人者,谓之肖像。即将其人之姿态、容貌、表情等特征,精确表出之也。如绘画、雕刻、塑像、摄影、刺绣等为表出之方法。”《现代汉语词典》对肖像的解释是“以某一个人为主体的画像或相片(多指没有风景陪衬的大幅相片)。由此可见,肖像是以图像之形式表现人的容貌等特征;而图像的表示方法,可以有多种形式:绘画、雕刻、塑像、刺绣、摄影等等形式。

英文中,与肖像对应的词有portrait,image等。portrait作为名词指以绘制、雕刻、摄影等方式展现出的个人形象,尤以面部为主(a painting,drawing,sculpture,photograph,orother likeness 0f an individual,esp of the face或a verbaldescription 0r picture,csp 0f a person’s character);作为形容词是[ptinting](0f a publication 0r an illustration in apublication)of greater height than width―Compare landscape。

从经济学上说,肖像已经成为是一种能够带来利益的资源;从法学上说,肖像既是一种与人身密切相关的人格利益,又是一种财产利益。肖像所承载的利益呈现多元化。“此种标记和表彰方式更演进为权利能力外在形式。这种外在形式,最原初。最方便和最普遍的是姓名,到了近代,随着摄影术的商业化,又有了摄影肖像,这是仅次于姓名的普遍化标表方式。”。肖像作为自然人最主要的标识之一,逐渐演化为权利能力,并成为法律所保护的对象。

2.法律意义上的肖像概念

在法律上使用肖像的概念,最早是在著作权中出现。见于1876年德国颁布的《美术著作之著作权法》和《不法模仿之照相保护法》,随后肖像的概念逐步完善和发展。1896年,柏林高等法院法官克思奈出版《论肖像权》一书,提出了肖像权法律保护的新观念。1907年,德国立法机关颁布了新的《美术作品著作权法》,确认肖像作为法律概念,其意义在于确认了一个具体的肖像作品同时体现两方面的权益,一方面是肖像作品的著作权所有人所享有的著作权,另一方面是肖像人就肖像所享有的人格利益。就同一肖像而言,这两方面的利益无疑是冲突的,法律调整的正是这种冲突关系。

在我国,学者对于肖像的法律定义有不同的理解。从描述肖像人的外貌特征的角度定义的有:“肖像是公民人身真实形象及特征的再现”,“肖像是公民形象的客观再现,表现着一个人的形象,是公民的神采风貌的真实写照”,所谓肖像,是指自然人的外在形象通过特定的客观载体得以再现的视觉形象”,肖像是特定自然人外貌形象的固定形态(fixation)”……等等。从肖像的制作角度出发,偏重于肖像的艺术创作特征来定义的有:“肖像是采用摄影或造型艺术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在内的形象的作品”,肖像者,人之容姿之模写也,分绘画、照像、雕刻等类”,肖像是自然人外貌形象的再现,就是用照片、录像、画像、雕塑等方式把特定人的外貌形象再现出来……肖像主要的和基本的内容就是面部容貌”,肖像是公民个人形象通过绘画、照像、雕刻、录像、电影等艺术形式,使公民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等等。以上定义或偏重于肖像的艺术创作特征,或偏重于描述肖像所具有的人的外貌特征等角度,无法完全阐述肖像含有的全部意义,因此,本文综合以上各位学者的定义,将肖像定义为:肖像是自然人外貌形象通过物质载体固定再现的视觉形象。之所以如此定义,主要认为此定义能够表达出肖像的主要特点。能够包含下面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肖像必须是真实自然人的外貌形象;二是肖像必须通过物质载体再现,这个载体可以是木、石、泥、纸张、胶片、数据(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显示)等;三是肖像必须是一种固定的再现。崮定的手段可以是通过人工的绘画、雕刻等,也可以是通过机械方法的摄影、录制等,固定的表现形式既可以是静态的,也可以是动态的。

二、肖像在大众传播中兴起

丹尼尔・贝尔断言:“当代文化正在变成一种视觉文化,而不是印刷文化,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我们正处在一个由语言文字主导的时代走向视觉文化主导的时代。而在这样一种变化中,肖像作为图像、信息、符号,在大众传播中兴起具有一种必然性。

1.大众传播媒介及相关技术的发展为肖像的兴起提供了条件

1839年人类发明了摄影术,可以把肖像定型化并逼真地再现出来。印刷术在发明网点印刷技术后,可以把照片印在书刊上,印刷媒介使得肖像的传播面更深更广。随着广播电视媒介的出现,使得动态的肖像可以被广泛的传播。图像在电视上的大量传播,占据了人们的视线,从而加剧了视觉文化的盛行,加剧了对肖像的视觉消费。而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一个人的肖像可以简单、快捷地输入计算机,再现的形式既可以是静态(static station)的图片,也可以是动态(dynamic station)的影像等。肖像的载体不断变化,方式也从有形到无形,即从有形的大规模纸张传播到无形的网络传播的转变。网络技术的发展大大改变了肖像的传统载体及传播方式。

2.肖像作为一种图像符号具有自身的优势

(1)肖像作为传播信息的方式,古而有之

语言尚未形成时,人们便开始在洞壁内刻上图案或图画了。后来,图像成为一种传播信息的方式。图像早于文字等语言符号传播。文字发明以后,文字传播由于诉诸的是抽象的文字符号,对它的接受必然结合对一定语词的理解、组织、选择而进行。但是图像性内容则不需要文字的中间媒介,它直接诉诸人的视觉系统。不同民族,使用不同语言的人士,大致都可以理解画面的含义。

(2)与语言比较,图像具有诸多优势

由于语言的不统一,对于不同语系的人士来说,经常会在沟通上产生困难。肖像作为一种图像,具有传播方式的形象直观性,图像是通用的非语言符号,无论长幼无论国别。人人均能读懂看懂。

3.从传播主体的角度分析

早在报业发展之初,媒体就采用图片来丰富报刊的版面。1845年6月28日,贝内特的《纽约先驱报》以木刻形式报道前总统安德鲁・杰克逊的葬礼,使得这天的报纸成为史上最著名的头版之一。随着大众传播日益发达,现代的报纸、杂志包括电视网络媒体等都不惜花费大量的版面和时间

刊登肖像。《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是美国社会的重要事件之一,其影响力逐渐波及全球。“封面人物”已成为《时代》周刊最重要的特色品牌之一。电视本身固有的传播特性更加剧了肖像的广泛传播;电视的传真性使大量精彩的肖像获得人们的普遍认同;电视的覆盖性,可以广泛地传播同一信息而毫不费力地到达受众端。

大众传播媒介不仅在新闻图片中大量使用肖像,在媒体的广告中、影视剧中更是大量使用静态的动态的肖像,以或展示或证明或表演的形式出现。 4,从受众角度分析 视觉图像以直观、感性的优势,给人一种“真实”的感觉,逼真地“再现”现实。理解也较直接,人们从中不仅仅获取信息,而且得到视觉冲击、审美愉悦。图像最具特征的是其可览的,何况是视觉所见到的肖像就是自己或自己的同类?含有肖像的图像更容易被受众接受。肖像作为一种图像,“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影响着文化的每一个层面,从最高深精微的哲学思考到大众传播媒介的生产”,从新闻报道、广告到电影电视剧中的生产制作,无一幸免。大众传播的发展使大量的肖像不断地传播,冲击人们的视野、观念及其他。

三、大众传播中的肖像利益

“利益”这一概念,有多种学说的定义:“需求说”认为,“利益是人们受客观规律制约的,为了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产生的,对于一定对象的各种需求;”‘需求满足说”认为,“利益就是好处,或者说是某种需要或愿望的满足”;”‘主客体关系说”认为,“利益是主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表现为社会发展客观规律作用于主体而产生的不同需要的满足和满足这种需要的措施,反映着人与其周围世界中对其发展有意义的各种事物和现象的积极关系,它使人与世界的关系具有了月的性,构成人们行为的内在动力。“主体关系说”认为,“所谓利益,就是一定的客观需要对象在满足主体需要时,在需要主体之间进行分配时所形成的一定性质的社会关系的形式。”

肖像,作为人的形象的抽象表现,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个人,能够成就人的某种需要或愿望的满足,基于肖像由此产生各种利益。在大众传播中,使用肖像能够传递信息,人们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递的肖像得以满足娱乐、欣赏等需求,肖像上蕴含有满足社会需要的社会利益。对于个人而言,肖像上产生的利益,不仅涉及肖像人的利益,还涉及肖像制作人的利益。肖像利用除了会涉及财产利益外。还会影响相关人的人格利益或者尊严。

1.社会利益

大众传播活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利益主体:作为大众传播相对方的社会公众,作为大众传播接受者的社会公众,大众传播媒介机构,大众传播媒介机构的从业人员,等等。在复杂的大众传播的过程中,这些不同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是不同的。作为大众传播接受者的社会公众的主要利益诉求是表达权和知情权;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机构有完成公民的委托,履行社会公众和大众传播媒介机构的政治契约,实现公民知情权和表达权的义务。它还有为了自身发展谋求经济利益的利益诉求;等等。社会公众需要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实现的知情权,肖像作为一种信息传递的方式,能够满足社会公众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实现表达自由(知情权),从大众传播中获取娱乐,以获得自己的满足。肖像作为一种容易理解的图像信息,不管是用于新闻报道还是广告,肖像不断地向受众传递某种信息。肖像在大众传播中使用和传播,不仅对于本人意义重大,同时对于他人乃至全社会都具有价值,存在社会利益。

2.肖像人的利益

(1)人格利益

肖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肖像人的不可替代性,使一个人与他人相区别。一旦肖像表现明晰,具有了明确的指向,往往和特定人的人格利益联系。我国学者认为肖像所体现出的人格利益所体现的正是公民的人格,其保护的范围包含多个方面:公民对部分个人信息处于私密状态时,享有自己肖像不愿公之于众的权利;有权禁止他人非法毁损、恶意玷污自己的肖像等。国外有学者称之为“尊严性利益”,并认为在法律文献中无法找到对“尊严性利益”这一术语的现成解释,……在某种意义上,尊严性利益可能被视为与前述的、最广义界定的“人格利益”相毗邻。并归纳为如下三种:名誉上的利益(interest in reputation)、个人隐私上的利益(interestin personal privacy)和免受精神痛苦的利益(interest infreedom from mental distress)。

(2)财产利益

这里的财产利益,也可称为经济利益或商业利益。肖像作为一种视觉艺术品,能够满足大众审美需要,肖像或肖像作品不但能够让人赏心悦目,而且能够给肖像人带来正面评价。从而产生一定的附加经济利益,派生出商品利用价值。公民可以基于肖像获得财产上的利益。如今比较常见的例子就是,名人通过许可合同允许自己肖像被他人用于商业目的,如商业广告活其他商业宣传,使用者为此向肖像人支付报酬(使用费)。这样的许可利用,尤其是商业性使用实践表明,肖像具有财产价值,能带来财产利益。

3.肖像制作人的利益

肖像的制作、产生,一般还要涉及到制作人。而肖像制作人的利益不仅包括人身利益,也包括财产利益。在此意义上的利益与肖像人的利益有所不同,一般由著作权法来调整。

因此。法律保护肖像利益的内容,既包括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也保护肖像所体现出来的经济利益;既要保护肖像人的利益,也要保护肖像制作人的利益。这使得肖像的法律保护呈现复杂性和独特性。

大众传播的特征范文3

关键词:大众传播;大众文化;中国;文化传播体制

西方著名的传播学者马歇尔.麦克卢汉在其于1964年出版的论著《理解媒介――人的延伸》中富有创见地提出了至今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地球村”概念。人类进入大众传播时代以来,大众传播媒介尤其是电子媒介使信息传播瞬息万里,借助飞速发展的大众传播媒介地球上的信息正在实现着同步化,空间距离和时间差异正在被大众传播活动消除。由于大众传播的同步化性质,整个人类社会已经结成了一个密切相互作用的、无法静居独处的、紧密联系的互动的小社区。

正是由于大众传播制造的这个互动的“地球村”以及大众传播带来的人的全面延伸,人类社会正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内爆,而这种内爆又引发了社会结构、知识本质和文化形态的深刻调整。我们可以看到大众传播在不断制造着人类社会的当下流行神话,在这些富于爆发力的流行神话耀眼的光影之下所产生的正是所谓的大众文化。

大众传播英语对译词“mass communication”中的限定词“mass”可以译为“大众”或者“大量”,是伴随着大众社会理论的形成而出现的。大众社会理论认为,人类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进入了大众社会,在这个时代到来以后,作为工业革命、资产阶级革命以及大众传播发展的结果旧有的传统社会结构、等级秩序和统一稳定的价值体系被打破,社会成员丧失了选择和行动的统一的参照系,而成为了独立的、分散的、均质的、原子式的存在个体,即所谓的“大众”。简单地说,大众是大面积分散的、不定量多数的、具有不同社会归属但有着相同的行为倾向的易受外界刺激和动员的流动的特殊社群。

在大众传播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大众传播有着不同的界定,这个概念有着很不稳定的认定过程。“大众传播,就是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以社会上一般大众为对象而进行的大规模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活动。”在外延上应该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的传播活动以及电影、流行音乐、广告等。

对于“大众文化”(mass culture)这个概念,从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到福柯、马尔库塞,人类历史上几乎所有的思想者都试图对“文化”进行一个结论性的定义,但是没有一种说法能够圆满地完成概念的认定。雷蒙.威廉斯曾经指出:“关于文化的(当代)用法,常见的大致上有三个:(1)用来描述知识、精神和美学发展的一般过程,(2)用于指涉一个民族、一个时期、一个团体或整体人类的特定生活方式,(3)用作象征知识尤其是艺术活动的实践及其成品”。在第三种用法中,文化在当代语境中应该扩充到流行文化(popular culture)和娱乐以及大众媒介。

传播,无疑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力量,从传播史来看,我们会得出一个普遍认可的结论性认识:传播的发展不断改变着人类的社会结构、意识形态和价值标准,并且值得指出的是,它对文化复合体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广义的传播媒介包括了时间性媒介和空间性媒介。时间性媒介主要指的是担负信息处理和传播功能的媒介体系,如书籍、报纸、广播、电影、电视等;而空间性媒介主要指的是担负运输和交通功能的媒介体系,如车辆、舟船、飞行器等。在空间性媒介居于主导地位的机械时代,空间性媒介工具和技术的每一次革命都带来了人类社会以及附着在社会肌体上的文化形态的调整和变动。由于人类活动领域的扩大和延展,人类信息传播的要求相应提高,在此情况下刺激了人类信息传播从技术到结构形态的革命,而传播体系的革命也势必造成文化领域的震动和重组。

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人类活动能力的增强带来了空间距离和时间差异的削减,人类的同步化显著增强,于是就要求信息传播进一步强化。随着电子时代的到来,时间性媒介开始成为主导媒介,它开始表现出爆炸式的影响力,这时的人类传播已经进入到大众传播时展期。体现在文化领域,时间性媒介造成了人类社会的交织景象: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文化种群、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政治话语系统、不同的文化传承体系在信息需求和信息技术可能性的影响之下,频繁接触、沟通、交流,并互相影响、作用和激战。文化的斗争在传播领域进行得如火如荼,而在这种需求性的斗争中,各种文化类型发生着不可避免和难以预期的各种变化,并最终导致整个文化体系的不断颠覆和不断建构。

在内爆因素的作用之下人类的生活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首先来自于人的政治性,人的责任意识提高到了很高的程度,人们必须承担义务并参与行动,个人观点相对淡化,人变得不安起来。我们看到以电视为代表的现代大众传播媒介使人类从个体到社群都发生着激荡的震动,不管有人认为这种影响表现为人的全面发展,还是有人认为它使人的异化程度深化、使人成为了流行噪音的癫狂化的工具,但都说明了大众传播对于人类文化体系的全面介入和全面改组,尤其表现在大众传播机器制造了人类文化史上最独特的类型――大众文化。

随着传播工具和传播技术的革命,人类社会在知识领域发生深刻的调整,这无疑是传播与文化关系史上的一次重要的变革。20世纪40年代以来的所谓尖端科技都和语言有关。这些信息传播科技都对知识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由于各种传播工具和仪器的标准化、微型化和商品化,知识的获取、整理、支配、利用等操作在今天都已经发生了变化。知识在大众传播时代以及已经到来的网络时代背景之下正在或者说已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知识为了出售而被生产,为了在新的生产中增殖而被消费;它不再仅仅以自身为目的,它的“使用价值”正在淡化,交换成为主要的目的。知识的本质以及知识的外壳都在大众传播和信息时代的技术背景之下发生了改变,知识作为文化的关键元素,这种改变正反映了大众传播对当下的大众文化的介入是深刻的;同时,大众社会境域下的知识的重新整合是大众传播体制对大众文化极具本质意义的影响。人类进入大众传播时代一个多世纪以来,人类文化在传播机制的巨大影响下已经发生了整体性的颠覆和建构。传播学界的各种理论也证明了大众传播对于大众文化的影响力是存在的,并且超乎一般人的想象。

电视媒介的出现和发展无疑是20世纪人类最重大的事件之一,标志着大众传播时代进入到一个更加深入的阶段,并且电视媒介使得大众传播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剧,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无以复加地被抛入了大众传播的旋涡之中。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人类开始思考大众传播尤其是电视媒介给人类带来的种种影响,在这些学说中,既有对大众传播的赞歌,也有对大众传播的申诉,还有针对大众传播体制内部不同传播类型的对比批判。

西方主流的传播学者(以经验学派为典型代表)认为大众传播给人类社会带来的积极作用是以往任何时代背景下任何类型的传播活动所无法比拟的,在他们的学术理论体系中,极度宣扬大众传播媒介及其活动给社会文化带来的建构性影响。

德国人古登堡对于印刷技术的革新是传播史上最为重要的事件之一,它对于现代传播的意义十分重大。美国著名传播学者威尔伯.施拉姆在《传播学概论》中说,“从技术角度说,古登堡所做的以及自从他的时代以后的大众传播媒介所做的,就是把一架机器放进传播过程,复制信息,几乎无限地扩大一个人的分享信息的能力。”人类正是在这种能够大量复制信息的机器作用之下由传统的口述文化进入到了一个媒介文化的社会状态中,人类分享信息能力的极大增强对于人类生活的影响是极为深刻的。大众传播的介入是选择的必要条件,因为它为选择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在这个过程当中,人的注意力发生了变化,人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人的行为标准和价值体系也发生了变化,同时我们看到人的知识获取、娱乐方式、时间分配等文化的体制都在发生着变化,西方主流学者认为这种变化是大众传播带来的积极效果――大众传播为人们提供了充分的信息,来帮助人们在行动前获得足够的选择信息,这样人可以更加自由和自主地选择自己的生存方式,其中包括了选择自己的文化体制。基于突出人的存在和平权主义,西方主流学者提出种种学术性的叙述,主要的观点集中在大众传播造就和支持人的回归和人的独立,使人成为全面发展和自由选择的自我的人。确实,现代报纸的出现扩大了阅读的人群,从而改变了原有的精英文化体系,建构了一个平民化的文化体系;广播、电影、电视的出现,更使信息传播的受众要求降低,从而更加突出了社会参与的广度,社会成员更广泛地参与了社会的选择和文化的建构。在这种条件之下产生的大众文化无疑是一个众神欢歌的文化,它的广度是以往的文化类型难以企及的,因此大众文化常常以“人民的文化”自居。

传播学批判学派的出现和活跃为传播与文化又提出了更为深入的课题。这些学派有政治经济学派、文化研究学派、意识形态“霸权”理论以及哈贝马斯的批判理论等。在这些学派和理论中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大的方向,一是关注传播的宏观影响,其批判话语指涉的是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制度、意识形态以及文化构成;二是关注传播过程中人的个体化行为和感受以及发展,话语指涉的是作为人的个体的存在与可能。

大众传播作为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规定社会关系、行使政治统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意识形态功能,并具有相对独立性。大众传播可以分为两部分: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消费过程。在文化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媒介通过象征事物的选择和加工,将社会事物加以“符号化”和“赋予意义”;在文化产品的消费过程中,受众接触媒介讯息,进行符号解读。讯息符号是与一定的价值体系或意义体系结合在一起的。大众传播的符号化活动,在本质上是按照支配阶级的价值体系为事物“赋予意义”的。因此,我们看到的日益丰富的西方大众传播产品,实际上是在发达资本主义系统中居于主导和统治地位的垄断资本的价值体系下的文化体制的产品,它自然担负着维护垄断资本的利益和意识形态的任务,而并非像主流经验学派所强调的那样,大众传播是人民性的、平权化的大众文化的缔造者。同时,受众在符号的解读过程中,也不是完全被动的接受的,由于符号的多义性和受众背景的多样性,受众可以对文本信息做出多种多样的理解。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大众传播活动繁荣的景观背后,我们看到的是一部权力机器,尽管它标榜自己是平民的、反体制的和自由的,但是实际上它仍旧是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体制的一个组件,它只是资本主义在文化领域的一种运作体系,是一个资本主义浮华文化的工厂。同时从受众角度看,受众也不是充满愉悦地接受着大众传播机器制造出来的大众文化肌体的亲近,其中的反抗、争斗正在日益激烈。

阿多诺则从微观上对大众传播造就的大众文化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他认为大众文化的主要特征是商品化、技术化和齐一化。他很犀利地将“大众文化”的提法,并代之以“文化工业”,文化工业实质上是在向消费者兜售商品化的信息,并且通过不断向消费者许愿来欺骗消费者。大众传播机器不停地运转,不停地制造出光怪陆离的文化产品,这些产品无论是一般信息还是娱乐活动,都如同宗教说教一般是某种意义的装腔作势的空谈,并以此来控制受众的感官、选择和行为。大众文化是一种商业形态的文化,同时是一种技术化的文化,它通过传播机器大量地被制造出来,因为传播机器的规格化、标准化和体制化,所以我们看到的大众文化产品都被贴上了标签,因而大众文化也被打上了某种规格色彩。借助阿多诺的分析,我们进一步透视大众文化,会发现大众文化的工业化、商品化、技术化和齐一化特点使得大众文化成为了一种数量上极大丰富的、感官刺激巨大的但实质上却是冷漠的、物化的、没有温度的文化工厂。在大众传播歇斯底里的叫卖声里,个体的分散性和无组织性导致的脆弱使人们迷失了方向,对于在大众文化景色里生活的人,马尔库塞用悲天悯人的话语到出了大众传播和大众文化的罪恶。发达工业社会中,大众传播把艺术、政治、宗教、哲学同商业和谐地混合在一起,它们在文化领域具有了一个共同的特征――商品形式。马尔库塞指出现代大众文化中受到最严格保护的价值标准之一,就是生产率。技术社会的操作原则和标准使得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过程中的人性化内容不断地降低。大众文化是一个肯定性文化、压抑性文化、单面性文化。大众传播的飞速发展,尤其是电视媒介的深刻介入,人类虽然在文化生活中可以享受丰富的信息服务,但是在这样的高速、大量、虚幻的大众传播语境中,人们的自主性不断降低,经验派所说的自由选择实际上只是一个乌托邦式的谎言,人们在发达工业化社会的大众传播背景下已经在逐渐丧失个体的独立性。更加突出的是,人类文化和精神世界的技术化,导致人类工业革命以后最剧烈的异化,艺术等文化形式的体制化前所未有地加深。

作为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大众传播和大众文化有着和西方发达工业化社会不同的特质。在中国传播事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大众文化开始成长起来。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的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大规模地发展起来,信息以各种各样的形态铺天盖地而来,从清晨到日暮,街头叫卖报纸的喊声、不停播放的电视节目、不断出现的广告牌……人们生活在一个被信息包围的环境里,应该注意到的是中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进入到了大众传播的癫狂状态,中国当下的传播发展和由此而来文化冲突要比西方更显著。所以思考当下中国的传播和文化问题是必要而紧迫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在媒介批判领域的成果相对的偏狭,大都局限在媒介的社会责任上,而忽视了更为深入的相关文化研究和心理研究。

30年来,中国电视事业的发展是巨大的,当我们为社会信息体系的建立和由此带来的信息畅通以及人们文化生活的极大丰富感到欣慰的时候,应该看到,由电视建立起来的媒介文化是一个强势的、干预性的媒介文化,人们在其中被迫处在一个弱势地位。人在电视文化中被动地选择着某种文化人性,电视的视听文化特点决定了人在这样的传播过程中变得庸懒和无聊,没有满足的视听欲望控制着人们。信息的商品化和电视的传播体系都造成了一个现实:电视造就了一种庸懒的、被动的但很舒适的阅读方式和娱乐方式,思考成为了按动遥控器时的躁动和无助,电视很大程度上在扮演着一种勾引者的角色。文化是一个社会镜像,传播并不是仅仅由媒介构成,所以这种文化困境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和复杂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商品化的辐射作用,这种辐射的非理性状态伤害到了整个文化肌体,责任不应该仅仅由媒介来承担。如何有效地监控这种商品化的非理性辐射作用关系到文化整体的当下发展和未来走向,我们更应该致力于建立这样一个监控体系。同时,电子媒介的强势作用还表现为,当下中国人的角色错乱和自我缺失造成的价值标准的混乱。种类繁多品格各异的影视娱乐文化成为了人的物化生活情景之外的一个虚幻的生活情景,人在现实世界中的种种角色之外又开始有了种种虚幻的角色,并且这种新的不稳定的角色不断涌入现实生活,并干预着人的真实角色和行为。同时还有很多隐性的社会文化问题从大众传播活动的诱发之下产生。

国际传播和跨文化传播日益发展的今天,信息和文化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拥有自主选择自己的文化制度、道德和价值体系、生活方式的权利。文化的整体性和统一性是维持一个国家或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冷战结束后,在经济日趋全球化的世界背景下,在借助于最先进的信息技术的大众媒介高度发达的今天,在文化交往发展到空前规模的情况下,文化交汇和冲突都异常显现和突出出来,并且正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文化格局。

文化帝国主义(cultural imperialism)是在20世纪60年代反对“新帝国主义”的国际环境中诞生的。战后许多殖民地国家获得了民族独立,帝国主义国家的扩张手段相应进行了战略调整,由军事手段和直接的殖民统治为主转向了以经济手段和文化控制为主。新帝国主义在文化领域的政策就表现为“文化帝国主义”。我们看到当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依靠自身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相对完备的传播体系在世界范围内扮演说话者的角色,从好莱坞电影到迪斯尼的动画城,从香槟到美女,从哈佛到畅销小说,话语的权利被发达工业社会的大众传播体系把持,作为弱势文化的发展中国家只能更多地充当听者的角色。在疯狂的叫卖声中,强势文化主体尽情地扩张,并达到倾销商品的目的,以此实现着对世界的文化支配。在文化扩张中,大众传播媒介是其最有力的制度化的手段和工具。走在中国某个省会城市的街头,你可以看到可口可乐、麦当劳、美国大美人、比尔.盖茨以各种形式反复出现着,就像60、70年代猫王、披头士风靡全球一样。

流行神话是大众传播一手制造的,我们还很难对它神秘的身体做出明确的可固定化的判断,因为它还在光影中不断变化。我们听见它在歌唱,看见它在起舞,也听见它在嚎叫,看见它在施暴。我们能做的应该不仅仅是观望。

发展中国家争取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同时,也在为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充满人性的国际信息新秩序而努力。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中间已经建立起了自己的文化传播体制,并通过各种形式来加强彼此的文化和传播合作,以此来促进自身文化的发展,并逐步突破发达国家的信息和文化传播的强大包围圈。

参考文献:

1、(加)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人的延伸》 何道宽译 商务印书馆 2007年7月出版

2、陈学明、吴松、远东《社会水泥:阿多诺、马尔库塞、本杰明论大众文化》 云南人民出版社 1998年4月出版

3、(美)威尔伯.施拉姆《传播学概论》 新华出版社 1984年10月出版

4、郭庆光《传播学》 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年11月出版

5、(英)J.汤林森《文化帝国主义》 冯建三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9年1月出版

6、(英)尼克.史蒂文森《认识媒介文化――社会理论与大众传播》 王文斌译 商务印书馆 2001年5月出版

大众传播的特征范文4

大多数企业进行商业广告投放时,往往把目光锁定在电视、报纸、广播、杂志及网络、户外等

大众广告媒体之上,而忽略了诸如POP、DM等小众的广告媒体。殊不知,大众广告媒体与POP、DM等广告媒体同属广告宏观范畴。如果说大众广告媒体在广告宏观范畴里属于“推”的广告,那么,POP、DM等小众广告媒体,就属于“拉”的广告了。

企业需要投放的广告因目的不同而属性各异。既有追求塑造企业或品牌形象的公益广告或企业形象广告,也有专为遏制竞争对手而制定的竞争广告,自然也包含传播产品特异性的产品广告和传递市场促销信息的促销广告。无论哪种广告,都必需借助广告媒体进行传播,才能发挥广告的作用,达到广告的目标。广告传播的终极对象就是目标消费集群,而广告传播的终极目标就是促成目标消费集群的消费行为。

众所周知,随着广告竞争形势的日趋严峻,单一的广告传播手段呈现边际效果递减的倾向,即使强大如电视者,其广告效果也日渐萎缩。21世纪的广告传播时代,是整合传播的新时代,讲究的是传播之间的相互匹配与相互补充。纵观当前成功传播案例无一不是遵循整合传播,注重大众传播而忽略小众传播的劣势已经不言自明,当然,偏重小众传播而弱化大众传播的广告行为,其效果同样不尽如人意。要最大化的提升广告效果,出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大众传播与小众传播的协同传播。

大众传播与小众传播的协同传播,就是广告传播中“推”与“拉”的有效结合。大众传播建立品牌的宏观印象,小众传播把这种宏观印象重复化、具体化、深刻化,从而最终实现品牌传播的目标。

那么,大众传播与小众传播如何有效结合,如何最大化的提升传播效力?

二.广告传播中“推”与“拉”如何做到有效融合

广告大众传播与终端小众传播如何进行有效结合的问题,从根本上讲就是如何发挥广告“推”

与 “拉”的同步作用的问题。如何借助终端小众传播来加强广告“推”的作用,又如何借助广告大众传播来加强广告“拉”的作用,这里边,涉及到两个趋势,一是广告终端化;二是终端广告化。

1. 广告终端化

所谓“广告终端化”是指广告所传播的信息,通过终端的某些元素得以延伸、加强和重复。一般而言,鉴于广告大众传播手段的种种先天或后天的局限性,大众广告传播只能是信息的轻度传播而很难进行信息的深度传播,很难与目标消费集群在没有太多噪音的情况下,进行面对面的深度传播,实现传播意愿。要达成传播目标,就必须把大众广告传播进行延伸、重复和具体化,帮助目标消费集群形成对品牌的具体印象。

广告终端化,就是基于此一现状而出现的新趋势。广告终端化的具体现象有如下几点:

广告信息传播最大化

大众传播由于投入代价相对较高,往往只能保证相对较低的出现频率,而无法做到周而复始,反复循环,妇孺皆知。从根本上来说,仅仅依靠大众传播完成品牌的知名度传播几乎不可能,这个时候,就必须借力打力,运用终端来完成大众传播未竟的事业,做到四两拨千金。

终端的广告传播资源相对于大众传播的短暂性特征来说,具永久性的优势。所有的传播目的、传播信息,只需一次投入,制作出相关的传播道具,就可以永久的进行渗透性的传播,可以以同一投入,对目标消费集群进行几十次、上百次甚至上千次的循环刺激,从而达到传播的最终目的。另外,终端传播还可以把大众传播的优势在终端进行突出的展示,以便更快的树立品牌的权威。

诸多广告投放金额受限的中小品牌尤其重视这一功能。在各个终端(尤其是服装、鞋等消费品)挺立的“央视上榜品牌”标牌,即是广告传播价值最大化的一个典型。那些实力较弱的中小型企业,为了适当品牌消费的潮流,不得以集中微薄的资金,选择性的投放在中央电视台的一些偏冷时段,而后,制作大量“央视上榜品牌”的标牌,放置于各大小终端,向目标消费集群宣告本企业产品的“正统品牌地位”,区隔市场上的同类竞争“杂牌”,提升品牌价值。

广告信息传播互补性

由于受到广告时长、广告版面及政策法规等种种限制,大众广告往往很难把品牌所需要传

播的信息进行透彻、深刻的传播,大众广告往往只能把需要传播的信息的核心进行传递,而信

息的核心往往无法把信息描述得足够清晰,最终形成传播误区,导致受众对信息理解的偏差。

这个时候,就必须要有一些渠道能够把这些非核心的、遗漏的信息通过某种方式传播给目标消

费集群,而这个渠道,就是终端。

终端占据地利之便,而且,终端与目标消费集群面对面接触,有助于消费群与品牌进行深

度沟通,更深层次的了解品牌、产品和其它信息。把广告信息在终端进行全面、深入的延伸传播,使得广告信息传播的效力得到大幅提升,实现广告信息传播最大化,发挥广告传播的“溢价价值”。

终端广告传播,可以弥补大众广告信息传播不充分的弊病,实现广告传播目标。活动型的广告对于这一功能的运用尤为突出。由于活动所涉及的内容、流程、注意事项等信息往往异常复杂,依靠大众媒体进行瞬间的传播往往很难保证效果。把广告所欲传播的信息通过终端的渠道进行反复的近距离传播,往往能够弥补大众传播的不足,起到良好的补充作用。

广告拦截

广告本身除了具有信息传播的功能,还兼具消费拦截的重要作用。如果大众广告传播与终

端结合得好,完全可以协助终端,实现消费拦截的功能。几年前舒蕾的快速崛起就是广告与终端亲密配合,实现消费拦截的一个经典案例。

自1999年开始,舒蕾投入巨额广告经费,在全国进行强势传播。如何把广告投放价值最大化,如何实现广告投放的利润回报,是舒蕾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舒蕾最后找到了,这个解决方案就是——终端。借助强大的广告传播力度和威力,舒蕾开始在全国各舒蕾专柜派驻导购,利力专项的终端资源,把终端传播做得淋漓尽致。导购人员向所有的消费群传递舒蕾大品牌的信息,舒蕾的终端也被布置成一片红海。在长春舒蕾的一次促销活动上,商场的四周40多面挂旗,商场前广场上方4条横幅,商场主楼墙体上240平米的巨幅广告,商场入口1米多高的堆头,通道周围从二楼垂下的50多面广告旗。这种强势的终端传播,结合同期强势的大众传播,一举颠覆了宝洁公司长达十数年的巨额广告积累,实现了广告拦截的功能。2000年,舒蕾硬是在宝洁公司的海飞丝、潘婷、飘柔、沙宣等四大品牌中抢占出20%的市场份额,在全国主要城市洗发水品牌中占到第三位!

2. 终端广告化

最大化的发挥广告的价值,除了淋漓尽致的推行广告终端化之外,终端的广告化也是一个必不可少渠道和捷径。

终端作为直接与消费群进行沟通和接触的场所,其本身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先天优势。所有广告传播所致力于达成的目的,无非是促成消费集群的消费行为。而消费行为的促成,仅仅依靠间接的、间歇的、肤浅的大众广告传播,根本不足以顺利实现。终端占据先天之优、地利之便,有机会与消费群进行深度的、面对面的沟通和相互理解,是信息最大化传达的最好渠道。要把品牌优势像烙印一样烙在消费群的内心深处,不能靠广告,而只能靠终端。

终端除了产品销售的功能,要同时兼备品牌传播的功能,就必须实行终端广告化。把终端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道具、每一个元素都利用起来,作为信息传递的工具,实现终端广告传播的功能。

概而言之,终端广告化,主要有动态与静态两种类型。

动态终端广告化

所谓动态终端,就是指终端的导购人员的推荐、终端举办的消费体验活动和促销互动活动等。动态终端广告化,就是这些元素传播信息的统一性、针对性。

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国内广泛兴起的促销导购制度,就是动态终端广告化的一个典型。从19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销售渠道多元化格局的成形,产品进入大众销售渠道特别是大型超级市场、大卖场、百货公司进行销售已经成为主流,日化、鞋服、食品等快速消费品为了契合销售通路环境的变幻,开始派出导购员进驻终端开展工作。这些导购团队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向消费群传递产品的种种优势信息,促成消费行为。而这本身,就是一种典型的广告行为。

除了导购之外,终端举办的消费体验活动和促销互动活动,也属于动态的终端广告行为,同具

信息传播的功能。

雀巢咖啡广泛的试饮活动,就是一个典型的终端动态广告案例。通过在各大销售场所公开的免费试饮,雀巢咖啡最大化的把咖啡消费潮流进行推广、普及。在消费群免费试饮的过程中,消费者同时也敞开心扉接受来自雀巢咖啡的各种信息,譬如宣传DM、促销样品包,这些都属于广告的范畴。雀巢咖啡在全国大卖场做的强力促饮活动已经进行了四年,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不仅销售节节高升,品牌形象也深入人心,第一咖啡品牌的地位更加稳固。

联合利华公司的终端演示加体验,同样是一个典型的终端动态广告案例。联合利华是国际知名的日化品牌,旗下的日化、食品品牌有几十个,在中国市场著名的品牌就有力士、多芬、和露雪、夏士莲、旁氏、立顿等众多知名品牌。联合利华在全国大卖场举行的店销活动,往往将要促销的产品做成一个巨大的模型,在销售现场形成强烈的视觉刺激,吸引顾客对促销活动现场产生兴趣和关注,促销小姐的选择无论长相还是穿着都非常靓丽,与产品非常呼应;同时,他们更多地采用体验式的演示活动,例如为了传达多芬香皂中性的特点,安排促销小姐在现场为顾客演示PH值测试,通过现场实验证明多芬香皂的中型不伤皮肤的特征;而同时在大卖场和大学进行的立顿红茶促销活动中,促销人员在现场演示英国红茶的沏法,统一都是由优雅的男促销员进行调茶和派发,展现源于英国的绅士文化。

静态终端广告化

所谓静态终端,就是指通过终端的陈列、布置所塑造出来的终端形象。而静态终端广告化,就是终端形象所传播的特定信息,静态终端广告化是刚刚兴起的一个潮流,是品牌塑造的第二条渠道。此前,大多数企业塑造品牌的手段较为单一,仅仅局限于大众广告。随着广告手段的不段开始,终端广告化作为一个新的领域越来越受到重视。

与品牌格调保持一致的门店形象是静态终端广告化的一个主要内容。在这一领域,百丽女鞋堪称典范。百丽女鞋进入市场以来,并没有把大量的资金用于投放电视广告等大众媒体,而是结合女性消费感受性的特征,投入巨资塑造出一流的门店形象,通过门店的诱导和传播,建立面丽知性、品味、时尚的职业女性品牌形象,成功的攫取国内高端女鞋市场。百丽的成功,打破了单一大众媒体塑造品牌形象的局限,为品牌塑造拓宽了新的路道。

大众传播的特征范文5

一、符号的生产

符号学作为一门学科始于瑞士现代语言学之父费迪南索绪尔,他说:"我们可以设想有一门研究社会生活中符号生命的科学……我们管它叫符号学。"②他称符号为"概念与音响形象的结合,并用所指与能指分别代替概念与音响形象"。"所指与能指之间的联系是任意的",换言之索绪尔认为一个符号的诞生是任意的,不确定的,是约定俗成的。如对于"树木"这同一概念,中文是shu mu?熏而英语却是tree。然而索绪尔没有解决符号的所指与能指对应关系被固定之后的问题,因而被称为封闭的静态符号观。索绪尔割裂了符号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哲学家皮尔士在这一点上与索绪尔分道扬镳,他认为符号是世界与认知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产物,皮尔士提出了"指称对象"的概念,他对符号定义是:"一个符号(sign)或者说象征(representation)是某人用来从某一方面或者关系上代表某物的东西。"③这里包含了三个要素,认知主体--指称对象--解释。由于指称对象的提出,使符号的生产得以动态不断发展。能指与所指固定下来的旧符号,也可以成为指称对象,经过认知主体的重新阐释,可以发展成为新的符号,使符号不断丰富多样。皮尔士根据符号与指称对象的不同关系,分为类象符号、指示符号、抽象符号。类象符号通过写实或者模仿来表征对象,它们在形状或者色彩上与指称对象的某些特征相同;指示符号与指称对象之间的关系不是模拟,而是与指称对象构成某种因果或者时空的连接关系;抽象符号与指称对象之间的关系完全是约定俗成的。根据皮尔士的思路,我们基本可以认为符号产生有三种模式:一是写实、模仿、模拟;二是因果、连接,如红绿灯、球场上的哨声等;三是约定俗成,如树木、小鸟、微波炉等。但是无论是何种产生模式,符号的形成离不开传播,而且符号的功能一旦形成,最能经历时间的考验,它是恒久的,深入人心的,难以改变的。正是由于符号的这种特性,考察符号是由谁生产,如何生产,这是关系到话语权的重大问题。

二、大众传播语境下符号的生产

传播的形式大约可以分为自身传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四种模式。"大众传播"的概念首次出现于1945年11月在伦敦发表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中。西方学者常常引用杰诺维茨1968年提出的大众传播的定义:大众传播由一些机构和技术所构成,专业化群体凭借这些机构和技术,通过这些技术(如报纸、广播、电影等等)向为数众多、各不相同而又分布广泛的受众传播符号的内容。④因此大众传播至少具备以下三个特点:传播主体是一群有组织的群体;传播的媒体是机械,信息可以大量复制;受众广泛。

机器的发明及应用使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崩溃,大规模的社会化生产崛起,缔造了宏大的工业文明。大众传播媒体时代的来临,符号的生产与流通脱离原先零散、单个的生产,转变为有组织、有规模的大生产,大量的符号被设计、生产、流通。人际传播中,首先是个人或者组织提出符号与指称对象的意义阐释、意义指向,但此时能指与所指之间的联系是不确定的、模糊的,只有在人际传播中经过不断的抗争、剔除、讨价还价、妥协并最后认同,才能成为符号。大众传播的来临将这一切改写:首先符号的生产由有组织的群体代替个人。波德里亚说:"记者和广告商都是神奇的操纵者:他们导演、虚构物品或事件。他们对其进行'重新诠释后才发货--在此范围内,他们毫不客气地对其进行建构。"⑤在大众传播语境下,以记者为代表的大众传播媒体组织,与广告商合谋共同主宰了大众传播媒体的符号生产与传播。大众传播媒体通过把关、议程设置,决定哪些符号可以传播流通,而哪些不能。"人头马一开,好事自然来",广告从不讳言:我们是在贩卖观点和想法。中国神舟五号载人飞船升空,航空界为纪念这个伟大的创举,用汉语拼音与英语拼造出"Taikonaut"表达太空人的概念,经过大众传播媒体的反复传播、重复,"Taikonaut"符号就迅速被认同了。其次大众传播的符号暴力代替人际传播中的讨价还价,大众传播媒体符号暴力来源于它的无限复制。如同我们在世界任何一家麦当劳餐厅都可以吃到一样的汉堡包,大众传播中符号的生产是社会化大规模生产。《骇客帝国Ⅲ》全球同步公开放映,人们收看到的都是同质的、"原汁原味"的《骇客帝国Ⅲ》;世界每个角落都可以听麦当娜的《阿根廷,别为我哭泣》。麦克卢汉说媒体是人体的延伸。人们通过这个延伸认识世界,感知世界。面对大众传播媒体排山倒海输出的各种符号、意义,大众只知道咀嚼那些残留的意义,却浑然不觉那些没有传播的符号的沉默甚至消失。

①转引自李幼蒸:《理论符号学导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②转引自胡明扬主编:《西方语言名著选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③转引自袁漱涓主编:《现代著名西方哲学家评传》(下卷)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大众传播的特征范文6

从新闻传播学角度看,手机媒体给传统媒体带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人际传播特征使分众传播成为可能

手机的原始功能是进行人际传播,随着技术的发展,目前手机传播已呈现出诸多大众传播的特点。而大众传播中一旦加入了人际传播的元素,信息传递的流程将会变得复杂。而导致这一流程复杂化的,是手机的转发功能。

手机连接的是一个社会关系网络,一个人可以利用手机的转发功能,将接收到的信息很快传递给他的社会关系网中的成员。大众传媒的信息经由人际通道,可以惊人的速度和无法预测的方向在人群中扩散,这样一来,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通过手机的转发功能实现了共振。从另一个角度看,来自人际渠道的消息,也可能在一定情况下成为大众传播的议题。手机传播中的人际渠道信息通过不断被转发,就可以导致人际领域的信息快速扩散,从而形成类似于大众传播的效应。

与此同时,手机使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过程相互交错,彼此影响。学者刘津、张金玺曾通过分析认为,任何人都可以随时随地向他人信息的方式,加剧了传播的泛中心化趋势,“这一方面消解了大众传媒在信息制造和传播中的垄断地位,促进了信息的多样化;另一方面,当大众传媒未能及时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信息时,人际关系网络中散布的流言可能在一定时期占据主导地位,支配人们的社会行为。”②

“碎片化”是近年来社会学领域经常关注的一个问题,手机媒体的出现使得“碎片化”过程中的小众得到满足,从而实现“分众传播”。碎片化是指当社会阶层分化的时候,各个分化的阶层内部也在不断分化成社会地位和利益诉求各不相同的群体。旧的阶层不断分化,新的阶层不断涌现,各阶层之间的社会和经济地位、生活方式及利益诉求的差异日益明晰化,每个群体都有着不同于其他群体的利益诉求和职业特征。另外,除了阶层的划分,年龄、性别、教育程度、个性特征等,也是区别不同群体的标识。由此,各个阶层和群体消费习惯和需求的差异也就不难理解了。

传受双方角色模糊,传统媒体的把关人地位受到挑战

我们通常把大众传播媒介产生以后的时代划分为两个媒介时代,第一媒介时代是指以报纸、电视、广播为主的大众传播时代,是一种“播放型传播模式”盛行的时代。第二媒介时代则是一种可能促成集制作者、销售者、消费者于一体的系统生产的替代模式,它是以信息高速公路的先期介入,以及卫星技术与电视、电脑和电话的结合为契机的,双向的、去中心化的交流模式。正是这种模式,颠覆了传者和受者的界限,使信息生产、传播和消费合二为一。③

在传统的媒体环境中,传者和受者的角色是固定且稳定的,有一批经过专业训练的新闻从业人员通过报社、电台、电视台等传播机构,大规模地传播信息。在这样的信息强势面前,普通受众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

而手机媒体出现以后,受者不再仅仅处于被动接收地位,想看某个节目,不必在某一固定地点或固定时间收看。另外,人们可以通过手机作为某一事件的当事人或旁观者,将信息出去,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传者。

目前,大部分手机可以录音,还可以拍照,可以上网,普通人利用手机可以完成一个记者和编辑需要做的全部工作。

手机媒体的发展顺应了媒体移动化的大趋势

通过对当今传媒发展中各种新传媒形态、新传播手段的梳理,我们很容易发现,媒体移动化是目前的大趋势。目前的手机移动通信与传统固定电话通信最大的区别,就是传统固定电话通信不得不固定在一个地点,而手机移动通信则可以随时随地建立联系,使人们摆脱了“固定”的束缚,联系更加便利,从而“获得了新的意义上的自由”。④

手机移动通信工具的出现及其与传统媒体形态的结合,很好地顺应了媒体移动化的趋势。从最早的短信新闻播报,到目前种类繁多的手机报形式,以及手机广播、手机电视的逐渐普及,一条新的价值链正在形成,诸多产品形态也在融合中不断分化,形成新的产品链条。这更进一步拓展了移动媒体的发展空间,也在逐渐改变着传统的舆论格局。学者陆小华就坚定地认为,媒体移动化是不能忽视的历史趋势。⑤

为传统媒体带来挑战的同时也提供了机遇

传媒生态圈和自然界的生态系统一样,也在通过自身的生产再生产和与外界的能量交换,不断地维持着媒介系统的动态平衡。新的因素出现时,现有的平衡便会被打破,通过一番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之后,会出现新的平衡状态并在一定时期内运转下去。

手机媒体的出现便是这样一种新因素,它改变了大众传播媒体的传统格局,使原有的平衡状态被打破。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手机媒体在一定程度上分割了传统媒体的受众群体和广告份额,还间接分散了人们对传统媒体的消费能力和兴趣。我们知道,受众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手机媒体的出现导致很多受众与传统媒体渐行渐远,转而投入新兴媒体的怀抱。

在迅速占领青年人群体的受众市场的同时,手机媒体还以纯信息和纯商业的姿态占据了另一个竞争优势,即跨媒体和跨地域传播。手机传播的多媒体化特质让人感受到的是对综合感官的立体“按摩”,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拥有手机媒体,信息便会如空气一样包围着我们。

所谓“二次销售”理论,就是通过吸引受众的注意力获取媒体内容收益,然后把受众打包出售给广告商,赚取广告利润,也就是说,媒体是在拿受众的眼睛和耳朵做生意。传统媒体的盈利模式可以通过与手机媒体的结合得到改善。这可以从2005年“超级女声”节目的火爆窥见一斑。“超级女声”节目通过传统媒体制作播出节目,吸引受众观看,同时鼓励受众发送手机短信积极参与,媒体一方面从广告商那里兑现观众的广告价值,另一方面与服务商分享受众参与带来的丰厚利润。对于曾经严重依赖广告收入的传统媒体来说,与手机媒体的联姻无疑会“合则两利”。

注释:

①③靖鸣 刘锐:《手机传播学》,新华出版社,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