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区块链技术分析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区块链技术分析范文1
本文论述了从“代码即法律”,即产生法律效果的代码的传统概念到“法律即代码”,即将法律转换为代码的新兴概念的转变。“代码即法律”是指随着数字技术的出现,代码逐渐成为规范互联网用户行为的主要方式。
代码与法律相比可以更为有效地执行规则,然而因为法律规则具有模糊性和灵活性,有时很难将其转化为代码形式,代码也有其局限性。不过长远来看,随着区块链技术以及智能合约的发展,在规范互联网用户行为问题上代码将会比法律发挥出更大作用。
楔子:法律与技术之间的耦合关系
法律与技术通过各种方式,相互产生影响。他们通过复杂的、彼此独立又相互依赖的制度体系相互产生作用,因为两者都或多或少地有助于规范个体的行为。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法律与技术之间的关系不断演变经历了4个不同阶段。
第一阶段,信息数字化过程,即将纸张和墨水变为计算机可读信息,这一阶段正在火热进行中。
第二阶段,决策自动化过程。世界各地政府机构和企业日益频繁地将特定知识领域的规则转化为计算机表达形式,以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的方式实现决策程序。
第三阶段,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规则逐渐代码化,二是代码监管的出现。软件规定了特定的在线环境中的可为和不可为,相比法律,这样的方式规定得更为具体细腻,而且通常也执行得更为高效。
第四阶段,法律的代码化。在这一阶段中,代码不仅广泛应用于执行法律规则,而且还用于起草和阐述法律规则。
本文重点论述技术与法律关系发展的第三与第四阶段。其中第一部分主要论述技术与法律关系的第三发展阶段,包括代码的特殊性,法律管制的利弊以及当前法律规范管理代码的方式。第二部分主要研究技术与法律关系的第四发展阶段,包括区块链范式,区块链代码的特性以及区块链作为一种互联网监管技术的可行性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代码即法律
早在现代信息技术出现之前,技术作为执行的工具作用就存在了。技术并不是中立的,往往带有政治色彩。即使它们通常被定义为通用技术,其设计思路还是会决定应用的领域。
根据莱斯格的观点,存在四种不同的力量或多或少地有助于规范个体的行为,而这些力量往往不受任何一个独立个体的控制(Lessig,1999)。
法律通过法律规则和条例规范和限制个人的行为;社会规范通过朋辈压力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市场则通过供求机制鼓励或阻碍特定的市场行为;科学规范则通过限制个体的行为类型实现对行为的约束。
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为规则的发展创造了空间,即便不是全部,也有大部分行为可以通过软件得到调节。正如莱斯格在《代码即法律》中明确指出的那样,代码是互联网体系的基石,它有能力通过技术手段规范个人行为(Lessig,1999)。
就像任何技术一样,这些代码可能反映了某种政治利益,其设计方式可能对许多网民的在线体验产生重要影响。无论这些影响是不是有意为之的结果,数字环境为私营企业开辟了新的管理方式,它们试图通过将价值嵌入技术的方式彰显自己的价值取向。
如果这些技术最终被人们所接受(Woolgar, Cooper,1999),它们将会对普罗大众都会产生极大的影响。
(一)人工智能是一种特殊的代码
代码,特别是互联网代码所具有的特定功能与其他监管形式有着本质区别。
首先,两者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物理产品需要原材料和购买生产设备进行生产,代码仅仅通过计算机产生,并通过各种形式的储存设备和网络连接进行传播。
其次,软件制造商的准入门槛比很多传统制造业都低得多。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信息传播的成本接近于零。特别是在互联网这种跨国网络环境之下,代码可以跨国传播,在世界各地迅速地被复制或被篡改,即便是国家也难以阻止代码的复制与传播。
最后,代码规则可以事先对个人行为加以限制,即代码可以有效预防人们违反规则,预防作用甚至开始于在他们采取行动之前,这与传统法律规则的事后救济与执行恰恰相反。
(二)代码可以规范和管理社会——以版权保护为例
法律与技术之间的联系可谓错综复杂。一方面,国家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规范使用代码的用户行为,实现对互联网的管理。另一方面,代码逐渐广泛地用于规范各行各业,与法律一起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
其中,版权保护是最具代表性的例子。代码成为整合和执行现有法律条款的重要手段。在版权领域,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版权保护协议发生作用的条件。
首先,在数字世界中,维护版权变得极其困难,因为数字作品极易被复制和传播。其次,数字技术促使自由文化运动出现(Morell,2012),这一运动主张自由复制、传播和重新合成作品的权利,但这些权利与著作权人的商业利益产生了冲突。
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许多发行平台开始使用数字版权管理(DRM)系统和技术保护措施(TPM),希望通过一系列控制访问和限制复制等机制,限制终端用户对数字内容的使用(Samuelson,2003)。
数字版权管理系统的优势在于,让著作权人通过技术手段指定用户访问或消费作品的方式,从而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利益。但这种做法也有弊端。事实上,许多法律条文因无法和技术结合而被技术系统所忽略,这往往对终端用户不利。
例如,除防止侵权以外,许多DRM系统还会阻止用户合法访问或复制作品副本,因为代码很难区分出用户的不同类型和不同目的,例如用户到底是终端用户还是图书馆或者公司,他们是用于教学、非商业还是研究用途。无论是不是有意为之,这些技术手段都会极大地损害在线访问和传播信息权。
当然,人们也可以通过代码规避DRM系统。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许多国家颁布了反规避规则,禁止人们在没有得到相关著作权人授权时,利用技术手段规避技术保护措施,这些规定已经被纳入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Besek,2003)。
作为一种解决数字领域中版权执法复杂性更有效的手段,代码可以用来强化法律,法律可以用来确保代码无法规避或篡改,达到保护代码的作用。
最后,代码可能会引入新的规则,这些规则与现行法律之间不存在直接联系。例如,许多P2P文档在代码中嵌入了共享规则:用户只有共享了文件才能下载更多内容,从而强化了用户之间某种形式的合作。其实代码对在线行为的规范作用要比这个大很多,例如在线服务提供商经常通过代码或算法来改变或影响用户的群体行为。
(三)法律可以规范和管理代码
与早期网络独立的支持者所持观点相反(Barlow,1996),完全独立的互联网空间其实并不存在。
在法律特定管辖范围之内,在线运营商是合法的经营实体,无论是否愿意,软件开发商和设备制造商都要受辖区法律的约束。而在线运营商的法律责任则是一套内容广泛的法律责任制度,在该制度中,在线运营商不会因在其基础设备上通过或存储的内容而承担任何形式的民事责任。
不过《美国千禧年数字版权法(1998)》、《欧盟电子商务指令(2000)》以及《欧盟信息社会版权指令(2001)》激发了一种趋势,而且影响至今——在线运营商中间责任的限制越来越基于权利人主观意愿的判断。
二、法律即代码——以区块链为例的说明
代码即法律,如今这种说法变得很时尚(Wu,2003)。这些年随着互联网日益普及,我们对数字技术的依赖日益加深,通过技术规则取代现行法律和法规的趋势开始慢慢形成。
因为,法律法规只能通过国家干预进行事后救济,而技术规则可以通过代码进行事先预防。法律与代码在互联网社会下的功能和作用可谓高下立判。
然而,将法律规则转化为技术规则的做法并非易事。法律规范是一种本质上模棱两可、用语言书写的一般规则;技术规范与法律规范相反,它只能通过代码表达,也必然依赖算法形式和数字模型。
所以,代码规范比其包含的法律条款更为具体,也比较“刻板”。
将法律规则纳入技术规则是一个复杂而微妙的过程,不仅可能会对法律制度产生重要影响,而且可能实际影响到我们对法律的看法。
虽然在数字世界中,代码越来越多地模拟甚至取代法律某些传统职能,但是在过去的几年里,特别自区块链技术和智能合约出现以来,法律也逐渐显示出代码的一些特征。
(一)区块链的兴起与智能合约的发明
众所周知,区块链的兴起源于比特币的发明与引入。
区块链是一个分散的数据库,依赖于一组加密数据来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存储在区块链中的数据不能被追溯修改,因此区块链的状态只能以用户协商的方式进行,即得到超过50%网络节点的许可才能更新。
从这个意义上说,区块链是密码性安全的附加数据库,不需要任何中间商或清算组即可运行。与专门用于分散支付系统的比特币区块链相比,现代区块链架构,如2014年以太坊(Ethereum)开发的新型区块链平台,引入了其他功能,它允许将小的代码片段直接部署到区块链上,由网络中的每个节点分散执行。
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尼克·萨博(Nick Szabo)首先提出了智能合约概念。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 简称SC)是一种计算机协议,它可以帮助人们通过区块链上的简单交易与其他人或机器建立合同关系。
根据萨博将代码植入合同之中的设想,智能合约无需建立在交易双方的信用基础之上,从而实现一种自我执行,这样就可以提高交易效率并消除传统合同关系的不稳定性。
除了可以提高交易的速度和效率之外,智能合约用机器理解的计算机语言编写,所以其内容比传统合约更为准确。智能合约旨在模拟合约条款的逻辑,它能够自动执行特定的协议条款,通过集成的执行机制提供无需相互信任的交易。
因此,智能合约可以支持合同履行,通过将法律义务变为自动执行的交易,从而减少谈判、核实、执行成本。
(二)区块链代码即法律
与其他技术一样,区块链也不是完全中立的,作为一种具有特定架构的技术手段,不可避免地具有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
此外,尽管区块链技术呈现出一系列区别于其他代码的独特特征,但它仍具有相通的代码属性。智能合约制造商的进入门槛较低,这为在未开发领域广泛进行实验奠定了基础条件。就像任何其他软件一样,智能合约具有高度的可塑性和适应性,使人们能够进行广泛的版本测试和同一智能合约的改编。
区块链跨越了国界,因为它们避开了对中央服务器的依赖与需求。智能合约在分布式节点网络上分布和执行,这显著降低了诉讼风险。
最后,智能合约能够事先执行技术规则,从而加强了代码监管的有效性,并可能带来的相应法律影响。
然而,目前区块链社区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这些影响。
目前讨论主要集中在配置智能合约的技术方面以及如何让其在特定框架内实施等问题之上。许多智能合约支持者声称,合同条款可以通过区块链部分或全部自动执行,既具有自我强制力,也有外部强制力。
区块链的主要重点放在效率和优化问题上,以提供优于传统合同法的安全水平,并降低其他与合同相关的交易成本。
我们仍以版权保护为例。
版权法规定,在信息领域中,只有经过著作权人同意,才能对作品进行复制,这也被称为 “人为稀缺”原则。
多年以来,内容提供商一直依靠技术手段,如DRM系统或其他技术保护措施来限制可以访问的内容,还通过反复引用新的技术规则,以作为版权法的补充。
然而,大部分技术手段因为无法将两个数字文件区分而受到限制。通过利用区块链技术的透明度和不变性,我们可以把每个数字副本和区块链上的特定标记连接起来,这不仅保持了数字作品的唯一性质而且也便于作品的传播。
作者还可以将这些指令与其数字作品的特定权利相关联,并与所持数字指令相同的对象进行交易。
区块链技术借此可以在每个文件层面运行,并自动执行“人为稀缺”原则,这些功能都为数字领域中应用首次销售原则(First Sale Doctrine)奠定了基础,而且区块链技术不需要依赖法律合同或手段就能自动实现。
(三)法律转换成代码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的几年里,代码监管的发展势如破竹,因为越来越多的互动行为通过技术进行调节,代码也表现出比法律更高效的规则执行力。我们正逐步将法律的解释和适用与技术结合起来,并以此作为基本任务。
但是,正如我们在DRM系统中看到的那样,将法律规则(Wet code)转换为技术规则(Dry code)并不是那么容易。
前者语言表达模棱两可,因而可以根据具体情形适用于无数可能无法准确预见的情况。后者具有严格的形式化语言特征,需要明确的类别,并且需要事先明确规定适用的方法和条件方可运行。
尽管这两种规则类型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但将法律规则转化为技术规则的现象变得越来越普遍,将法律写入技术、硬件或软件设备的做法也日益频繁。
然而,随着我们越来越依赖技术手段来执行法律规则,我们面临着法律逐渐代码化的风险,规则变得越来越格式化,因为这样才能更好地与技术结合以便实施。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出现,这种风险已经成为现实,至少在合同领域已是如此。
长期以来,代码中直接植入了合同条款,以促进其自动执行,如传统DRM系统。 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作为执行合同条款的一种手段变得越来越有吸引力,同时交易也越来越不需要实际的法律合同予以支持。
此外,随着智能合约的出现,代码不仅可用于执行现有法律规定,而且还可以用于对适用对象进行初步判断。
当智能合约与建立在区块链基础上的支付系统结合使用时,任何人都可以向相关权利人发送微交易,以便自动获得许可,获得关乎某项作品的相关权利。
集体管理组织也可以利用智能合约,以便作品在公共场所表演,演奏或展示时,自动收取版权人所应得的版权许可费。
因此版权许可费的分配可以通过更加透明和高效的方式实现,并向作者实时分发版权许可费。
更重要的是,法律甚至可以要求某些从业者通过智能合约完成他们所应尽到的关于物流或会计方面的义务,使法律要求的执行过程实现自动化。
鉴于此,如果在网络空间中“代码即法律”(Lessig,1999),那么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出现,法律正在逐渐变成代码。区块链与其他技术不同的地方在于,智能合约实际上意味着取代法律合同。
它们不再被视为对现有法律规则的单纯辅助或执行机制,相反,智能合约的代码旨在将法律效果作为其主要功能。
因此,随着越来越多的合同条款以智能合约的形式实施,区块链逐步发挥了“监管技术”的效用——即可用于定义法律或合同条款并将他们纳入代码,予以强制执行,而不管是否存在优先的法律规则。
在通过技术视角重新反思法律的过程中,应当考虑许多重要问题。
首先,科技手段不能完全定义法律概念,法律概念也不能只通过科技这一种方式来定义,因为科技无法代替立法部门在立法程序中的民主讨论过程。
其次,法律制度需要确保该规则具有公开性、透明性、明确性以及普遍适用性,否则其合法性就会很容易受到质疑。
然而,代码的编程行为以私有性为主要特征,即由程序员通过代码形式实现对规则的表达。在智能合约之下,执法通过技术框架完成,因此经营方可能绕过这些法律保障,就像DRM系统通常绕过版权合理使用条款一样。技术合理的智能合约都将得到执行,无论它是不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再次,虽然智能合约具有处理复杂交易逻辑的潜力,但许多交易最终必须与存在于物理世界中的人员或组织对接才能完成。正是在这些难以突破的问题上,法律体系对违约问题最具有解决力。
所以,在现实社会中智能合约也必须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才能达到与传统法律合同比肩的效果。
最后,我们应当理解用代码形式起草和详细阐释法律和合同条款的结果是什么,而非简单地将两者结合,这对我们来说十分重要。
许多法律规则的制定希望更具广泛性与通用性以适应不同情况,因为许多现实情形在起草时无法预见。这就是法律规则需要由法官解释和运用的原因,然后才能根据具体情况适用案件事实的原因。
鉴于法律规则所固有的含糊性和灵活性,如果不将这些规则正式化为更加规范的语言,以便机器处理和理解,那么就无法实现法律和合同条款的自动执行。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近年来法律条文的起草工作发生了重大转变。 法律条款和合同条款都在逐步明确化,措辞表达逐步精确化,法律解释也比过去更加中立。这样一来,法条就会更加容易地并入代码中,通过技术手段自动执行。
然而,这种日益形式化的发展趋势却违背了法律本应天生具有灵活性和模糊性的传统法律理念。虽然司法制度必须以中立和公正为前提,但追求客观的法治制度往往受到批评,因为法律的真谛必须要通过案件事实和法官解释才能得到真正理解。
三、结论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通过代码进行互联网监督和管理已经蔚然成风。
不断发展的数字技术已经改变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代码如今已经以各种方式调节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特别是在互联网上,代码应用于不同权利和义务的实现(Benkler,2006),以及价值观输出,对我们产生了深远影响。
而区块链技术的出现是向更加广泛应用的技术监管迈出重要的一步。虽然许多人认为区块链只是一种昙花一现的“假大空炒作”,但是不可否认区块链呈现出的新的可能性为实验和创新提供了一个全新领域(Reber ,Feuerstein,2014)。
在金融领域,区块链被许多金融从业者视为优化现有金融应用和支持新型金融技术服务,金融科技的理想技术;在物联网领域,区块链同样也是一项非常实用的技术,因为它可以让联网设备在同一竞争环境下相互轻松地进行交流以及交易(Hajdarbegovic,2014)。
不得不说,探索区块链技术的潜力令人非常兴奋,但也存在着一些我们细思极恐的情形。
就目前而言,鉴于这种管理方式具有执行规则的能力,加上其技术规则缺乏灵活性,区块链支持的设备还无法区分普通情形和可能需要特殊对待的例外情形。
法律本质上具有模糊性,这样才能使其应用于各种不同的个案之中。各种法律纵横交错,如同一张法律之网,构建出一个坚实的框架体系。这个体系还设计了各种限制和例外情形,用以适应社会的复杂性、不可预测性。
与法律不同的是,代码的执行非常严格,代码也具有很强的侵入性。因此,如果设计不合理,那么通过代码进行监管可能会事与愿违,损害个体权益。
迄今为止,法律已经找到了管理代码的方法,从而可以限制其潜在的破坏力。然而,区块链的分散性以及智能合约代码属性导致在法律责任和可规范性方面产生了新的难题。正如法律无法阻止生物病毒传播一样,法律也无法简单地通过一纸法令就阻止软件开发商的自主研发。
至少,我们应当谨慎审视自动化法律治理的前景,虽然它可能会开辟新的天地,但是我们还是无法完全预见它可能会带来的恶果。更为重要的是,虽然通过自动化执行法律我们可能获得更高的效率和提高公开透明度,但是也许我们最终可能会牺牲掉人类的自由和民主(Wright,De Filippi,2015)。
区块链技术分析范文2
关键词:区块链;商业银行;贷款业务;征信业务;不良贷款率
一直以来,金融领域备受国家、地方以及人们的关注,其直接决定国家、地方的经济命脉以及居民的生活水平。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典型实体,由于某种原因人们对其还存在一定的不信任感,若想改善此种现象必须做出相应的改造。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共享式的技术,其中关键一点是基于区块链存储于其上的数据很难被轻易改变。因此,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金融行业的银行领域将会使银行支付更加快速、准确。本文将在分析区块链技术理论的基础上,对其在商业银行领域的应用案例进行分析。
1区块链技术概述
1.1区块链技术的特性研究
区块链作为最近几年才新奇的新潮技术,人们对其具体概念和特性还相对模式。首先,区块链技术作为技术革新的基础,其是一把双刃剑,具体表现为以下特性。(1)区块链技术具有极高的安全性,任何在该链条上的交易信息将会被永久保存,其中任何一条信息均无法被随意篡改;若想改变其中一条信息,需要对链条上的每个信息块进行更改,这种操作几乎是无法完成的。(2)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支付交易信息均是匿名的,这种特性在保护了消费者隐私的同时,也为公检机关侦破案件带来了难度。(3)区块链技术是基于互联网实现的,其所有信息均存储于互联网的云平台。因此,上述特性决定了区块链技术虽然能够应用于很广的范围;但是,其一旦遭遇到黑客攻击,将导致大量消费者的信息被泄漏的可能,导致链条交易的瘫痪。总的来讲,区块链技术与传统技术相比较而言,其在安全性、共享性、智能化发展趋势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1.2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概况
目前,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已经初步经历的三个阶段,如图1所示。如图1所示,区块链技术经历了从1.0~3.0的发展,其应用领域从数字货币领域的应到金融交易、征信领域的应用以及未来在科教人文等社会领域的应用。目前,区块链技术已经处于2.0时代,主要实现市场的交易和商业信用行为,重点在证券、期货以及贷款方面应用。本文将重点研究区块链技术在金融行业商业银行领域的应用。
2区块链技术在商业银行领域应用案例分析
本文将针对商业银行领域的贷款业务、征信业务对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进行具体案例分析。具体阐述如下。
2.1区块链技术在贷款业务应用的案例分析
本文以印度银行为例开展区块链技术在贷款业务领域的应用研究。印度银行分为计划内银行和计划外银行,具体可以分为印度国家银行、国有银行以及商业银行;而且,在当前形势下,印度商业银行将可能在未来取代其国家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市场份额。结合印度商业银行在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对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案例进行分析。(1)与其他G20国家的银行行业相比,印度商业银行在资金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均存在亏欠的状态;该项指标预示着印度商业银行的运行存在较大的风险。(2)与其他G20国家的银行业相比,印度商业银行在资金回报率和资产回报率方面的比例较小;该项指标预示着印度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偏低,而且在未来的盈利能力也较弱。总的来讲,印度银行行业存在极大的风险,其在未来存在面临极高债务和资本风险的可能。目前,印度也处于工业和经济发展的时代,其国内的不良贷款比例极高而且还处于增长状态,加上印度商业银行在贷款业务流程上本身就存在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导致投资者和银行将面临着越来越高的风险。为此,印度商业银行引入区块链技术解决其在贷款业务的问题,区块链技术应用前后针对印度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流程的变化对比如图2所示。图2区块链技术在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应用通过对实际调研数据进行比对可知,在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前一年内印度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增长了将近150%;而在应用区块链技术一年的时间内印度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仅增长5%。总的来讲,区块链技术对于可有效控制印度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的发生。
2.2区块链技术在征信业务应用的案例分析
我国征信业的发展目前已经历40年的发展历程,在这40年的发展期间,其经历了从初期的初具模型到在商业银行领域的征信再到涵盖中国整个征信业;与此同时,人们也越来越重视个人征信问题和企业征信。但是,分析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可知,个人征信目前的规模还较小,在当前经济发展模式的不断推动下,个人征信在未来仍存在加大的发展空间。区块链技术在征信业务领域的应用实例为与平安银行称为兄弟银行的前海征信。前海征信在共享平安银行金融数据的同时,为平安银行的征信审核提供极大的便捷性和参考性。前海征信基于区块链技术为平安银行建立了实时的风控系统,对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与此同时,同领域同行业对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的认可度极高,目前,前海征信已经与同行业100多家签订了针对征信业务的合作协议。区块链技术在前海征信应用的环境可总结为如图3所示。总的来讲,区块链技术在前海征信的应用不仅可使公司的业绩得到极大的提升,而且还能够进一步提升征信审核的全面新和可信程度,从而促进银行的发展。同时,区块链技术在前海征信的应用也称为同行业的标杆和示范代表,其还会推动国家进一步健全关于征信的相关机制、体系和法律法规。
3结语
区块链技术作为近年来新起的应用技术,其本身存在极高的安全性、共享性,而且其将向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对于商业银行领域,不良贷款和征信审核是其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商业银行领域,可有效降低其不良贷款的发生;同时,区块链技术在征信业务的应用还可极大地提升征信审核的效率和全面性,对于保证银行低风险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朋林,董一一.区块链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务模式创新中的应用[J].财会月刊(会计版),2018,000(021):46-52.
[2]胡予晓.区块链技术在商业银行跨境支付领域应用的改进和提升——以中国银行为例[J].对外经贸实务,2020,No.373(02):76-79.
[3]李朋林,董一一.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商业银行业务模式创新研究[J].会计之友,2018,597(21):139-144.
[4]李炫榆.应用区块链技术防范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风险[J].银行家,2019,207(01):89-91.[1]管亚梅.区块链技术对会计方法的影响研究——以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为例[J].财会通讯,No.825(25):95-99.
区块链技术分析范文3
【关键词】区块链;金融科技;金融监管;金融问题
一、引言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诸多优势,近些年其被广泛运用于金融领域中,实现了相关金融应用场景的可编程。由于技术及诸多因素的限制,现阶段我国的区块链金融发展仍处于探索时期,未能将其真正效应发挥出来,且由于资源消耗管控、隐私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建设等方面的不健全化,目前我国区块链金融面临着严重的生存挑战,其改革需求是迫切的。本文将基于此展开初步探讨,就当前应对区块链金融发展挑战的策略展开初步探索,以供相关人士参考。
二、区块链的技术原理及特征
可以将区块链视为“区块”与“链”的组合,区块是区块链的基本单元构成结构。各区块都拥有相应时间标签,且各项交易信息均在加密技术保护中,被全部存放在区块内,呈现出高度可信性,难以进行篡改。其技术特征可由如下四点来谈:一是去中心化。区块链所执行的是分布式储存与计算,所有具备维护功能的节点需要共同维护链上数据,即使部分节点损坏,也能从其他节点得到完备的数据拷贝。在单个或多个节点被一同攻击时,系统安全性与稳定性也难以受到影响。二是数据不可篡改。这是其能被运用于金融领域的一大关键因素。在信息内容经过验证后,数据信息一旦被上传至链上各区块中,便将长期被保存,难以私自篡改。一般来说,除非系统中半数以上的节点被同时攻破,否则修改单个或多个节点都不会影响数据库中的信息真实性。三是去信任化。区块链上各节点间的交易是由系统强制执行的,当节点交易能够通过一定规范与协议时,触发交易条件后将自动执行交易,且人为无法干预。这就使得交易双方可以在不具备相互信任条件下也能完成交易。且该系统中除去加密信息外,各项信息都具备高度公开性与透明性,所有人可通过相关接口查询链上数据信息,因而进一步降低了信任成本,保障交易可靠性。四是匿名性。各节点能够在不具备信任条件的前提下展开交易,这也意味着交易双方不必再借助公开身份来获取对方信任,仅需提供所需的交易信息即可,因而有效保护了双方的隐私信息。
三、区块链金融面临的问题分析
1.技术层面的问题目前,由技术水平过低而造成的区块链金融发展问题仍十分严峻,51%攻击以及智能合约安全等问题尚未得到完善解决,且部分金融应用场景常存在安全与性能方面的缺陷,技术水平的低下使得各项应用需求未得到充分满足。首先,其在性能及效率方面的欠缺明显。目前,区块链主要采取分布式记账法,每发生一次交易内部各节点都需展开一次数据记录,数据信息真实性与安全性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效率十分低下。当金融业务需求激增时,系统处理量将大幅提升,此时区块链技术系统的性能及效率欠缺将更加突出。就比特币、以太坊而言,相关研究数据显示,前者每秒能完成的交易处理量仅为7笔,后者能达到7~15笔的数量,但与传统金融每秒交易处理量相比,差距甚远。效率的低下是影响区块链技术发展的一大关键因素。此外,智能合约的出现诱发了一系列的新金融风险,使得区块链系统的修改条件完全丧失。但若设计初期技术人员对相关金融业务的理解存在片面性,产生逻辑失误,或是难以正确把握可能存在的问题,因而产生一些设计疏漏,后续将诱发大量交易错误。如上文所述,区块链具备不可篡改特征,因而难以及时控制损失,将导致金融业务流通受阻,影响系统稳定性。2.资源消耗问题目前,以比特币等区块链技术为例,其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新区块时,需要耗费大量算力。相关研究报道表明,截至2021年年中,全球比特币挖矿所耗费的电量已临近150太瓦时,甚至高出乌克兰等国家的耗电量,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反省。除去大量电能消耗外,挖矿过程中将导致二氧化碳加剧排放。相关统计数据称,因比特币挖矿而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惊人,仅2020年间便已达到近7000万吨。根据中国科学院及清华大学相关团队的研究报道估算,我国矿池占全球算力近八成,不考虑政策干预条件的情况下,我国在比特币区块链上产生的碳排放大约会在2024年达到1.305亿公吨之多,甚至高出捷克、卡塔尔等国的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巨量能源消耗来生产虚拟币,并不契合于我国的战略发展目标,违背了绿色环保的根本发展理念。现阶段,我国各部门对于该类型环保事件的整顿力度越来越大,国务院金融委于2021年5月21日首次就比特币事件公开表态,提出严肃打击比特币挖矿与交易行为。3.存在资产安全问题发展区块链金融,需要认识到金融领域的特殊性,以安全为第一管理要务。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特性,用户必须通过公开地址、密匙来获取资产所有权。且区块链具备不可篡改的特征,这也意味着若密匙丢失,资产也将因此而全部损失,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就目前来看,此类事故频发,数字货币运行中时常产生盗币问题。如:韩国的比特币交易所“Yapizon”在2017年3月被盗,丢失近四千枚比特币,平台损失了总资产的37%,次年6月“Coinrail”及“Bithumb”两个交易所的热钱包被攻击,损失分别达4000万、3100万美元;日本交易所“Zaif”在2018年遭黑客攻击,被盗资产约达到4.3亿元人民币。诸如此类案例的出现为人们进一步敲响了警钟,也使得区块链技术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暴露无遗。4.数据隐私及安全一是区块链金融的发展加大了反洗钱等方面的监管难度,此类金融交易具备高度隐秘性,在身份隐蔽的情况下也可完成交易,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区块链规则便可借助加密算法完成交易。这在一定意义上保障了用户的隐私安全,也使得货币流通速度有效加快。然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工作将受到严重限制。二是数据安全风险加剧。区块链中的任一节点都有着对全部交易数据的记载,当不法分子攻破某一节点后,全部交易信息便暴露无遗,反而造成了更大的安全隐患。充分结合金融领域的特殊性,分析相关政策规定,应当以保障数据隐私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为第一原则,但在账本共享基础上,达成对数据交互全流程安全及隐私的有力保护,显得过于吃力,这是目前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三是数据储存安全条件不健全。在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中,其被广泛运用于金融领域,借助该技术所收集的数据量持续剧增,以何种情况落实好海量数据储存、由谁承担主体储存责任、由谁承担监管责任、以何种手段保障数据安全70仍是极为紧迫的发展问题。5.相关制度及法律规章不健全现阶段,区块链应用阶段尚不具备相对统一的标准。我国现行区块链技术平台繁杂,缺乏统一标准,且不具备数据迁移、链链对接的功能,严重影响到区块链金融业态的兼容性及扩展性。分析此类问题,应当发展区块链金融的过程中,制定出更为健全规范的金融标准。现阶段区块链金融领域的技术标准、管理条例、评价标准及监管准则均缺乏规范性、统一性及明确性,给其应用效率造成了严重的抑制。此外,我国有关区块链金融领域的监管机制不健全,缺乏权威监督机构,因而致使市场上的区块链应用质量良莠不齐;未针对相关合约的法律效力予以界定。如:有关区块链资产、智能合约的有效性,尚未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如若产生纠纷,将无法得到法律救济;在区块链金融的发展下,现有金融监督政策存在明显的片面性。随着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中的运用,金融业务逐步实现了跨界融合,其风险隐蔽性与复杂性更为突出,原有的金融监管机制也难以达到全面覆盖,由此造成了严重的监管缺失。
四、规范区块链金融领域发展的路径探索
1.从业机构领域在区块链金融的逐步发展中,为进一步提升其发展效益,需推进从业机构的优化建设。一方面,需继续加强在区块链底层技术方面的研究,依据现有技术基础,结合自身发展定位,由目前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限制性因素入手逐一展开突破,保障技术可靠性,进而有效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另一方面,需注重应用场所的适宜性,确保能够满足该金融场景对区块链技术安全性、功能及性能的要求。需注意的是,并非全部金融业务都可运用区块链,应当依据实际业务特点选取适宜应用场景,应坚决杜绝盲目运用区块链的问题,确保将区块链引入金融领域后,能够相互适应。2.政府部门监管领域就政府部门监管领域而言,首先需进一步完善有关区块链金融监管业务的相关政策与标准,在应用及发展区块链技术的同时,谨防技术滥用,保障区块链金融的健康性、安全性与稳定性。另外,需以合理、有效及适度为第一准则,提升监管机构的工作规范性与合理性。需理性看待其创新及应用,意识到应用区块链技术并非改变了金融业务属性,应能够运用区块链技术来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不得任其肆意妄为,也不得采取“一刀切”政策。实际监管工作中需强调监管的灵活性,并避免创新失控、过度投资等问题。3.国家政策领域就国家政策领域而言,应当给予区块链底层技术研发与落实更高的扶持力度,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并打造出以区块链金融为核心的金融科技产业链,建设新的金融生态体系。首先,需对该技术的创新型发展给予大力扶持,集中精力培养出一批技术先进、应用范围广的龙头企业,并保障该类区块链金融企业对金融规律的熟悉度;其次,需给予相关科技企业更高培育支持力度,借助开设产业园区、拓宽融资渠道以及各项优化政策的出台来为其提供更为温润的发展环境,培育出一批拥有高创新力、高专业水平及优良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最后,需落实好人才培养工作,委托高校培养一批区块链金融领域的优秀复合型人才,为社会输送更多专业人才。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区块链金融的逐步发展中,金融领域的脆弱性及信任基础薄弱性得到了有效改善,但目前其技术尚不完善,仍处于发展及成熟过程中,尚面临着严峻的发展挑战。基于此,应当进一步推进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切实优化产业生态环境,促使区块链技术更规范、更安全地应用于金融领域。本文主要就区块链金融现阶段所面临的发展困境展开了初步分析,并由多方面提出了几点改进建议,以供相关人士参考。
参考文献
[1]丛鹏旭,曾剑秋.金融科技下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探究[J].金融科技时代,2022(3):51-55.
[2]李冰琨.区块链+存货质押的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研究[J].会计之友,2022(5):155-160.
[3]董春雨,李守伟,张瑞彬.基于知识图谱的区块链与供应链金融融合研究[J].财会月刊,2022(4):149-154.
[4]周钰博,杨海盟,肖翔.中国区块链金融应用进展及政策建议[J].金融科技时代,2021,29(10):30-34.
[5]蔡然.区块链金融的发展趋势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18(1):37-41.
区块链技术分析范文4
中国银联一直持续关注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趋势,早在2012年就对比特币等新兴“电子货币”的底层技术展开了研究。从2015年起,电子支付研究院内部成立了跨部门的区块链研究团队,从战略、技术、产品应用等分层次、多角度地推进区块链技术的相关研究工作,在区块链基础能力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金融应用研究与推广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从战略上讲,基于区块链技术研究,中国银联将形成“三步走”战略:
第一步,形成金融区块链的技术服务能力,重点关注并研究掌握金融区块链核心关键技术,开展区块链相关测评技术与区块链能力服务化技g等相关方面研究。
第二步,形成区块链技术的核心应用能力,中国银联在充实自身技术实力的同时,尝试将区块链技术融入具体的业务场景中,为金融机构提供基于区块链的金融基础设施和服务,促进参与方之间的资源整合,推动金融领域的区块链应用创新。第三步,建立区块链金融创新的生态体系。
目前,中国银联对于区块链的研究尚处于试用、试验阶段,正在逐步推进电子凭证、数字积分等领域的相关原型验证工作。
通过对金融领域境内业务、境外业务进行需求分析,依据业务相关性、可实现性,并结合自身技术储备,现已具备包括电子票据、积分平台、跨境支付、跨境贸易、数字货币等应用场景的相关技术解决方案和核心应用能力。
区块链技术分析范文5
宏观经济视角下,“新经济”下银行业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传统银行业务模式受到三重挑战
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也必然要求金融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然而多年来银行业的发展经营模式并未发生重大变化,银行业的传统经营模式在“新经济”中主要面临三重挑战:
一是货币政策压缩银行盈利空间。国际金融危机后,各大央行的分别推出量化宽松和负利率政策,使得银行利差不断收窄,对银行传统信贷业务的盈利性和可持续性形成挑战。
二是监管标准不断抬高银行的经营成本。国际监管改革致力于约束银行业不必要和不负责任的风险承担行为,监管标准的收紧使得银行资本补充压力和合规经营成本不断加大,加之近期国际资本市场不断受到如英国脱欧(Brexit)等政治经济因素的冲击,银行业的估值水平一再下降,资本补充能力受到进一步制约。
三是科技金融(Fintech)抢占银行生存空间。互联网金融下金融脱媒的趋势进一步明显,更多的科技公司利用金融技术替代传统金融机构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储蓄、借贷、投资、支付和保险等服务。数据显示,全球金融科技公司已突破2000家,而2015年4月1日前还只有800家,银行业固有的领地正在被来自体系外非金融机构侵占。
区块链技术将使银行业更具“新经济”发展特征
区块链技术是依靠对计算能力的奖励吸引更多的记账区块来处理增量数据的分布式记账技术,具有去中心化、信任度高、追溯性强、自治度高等特点。区块链技术在银行业的应用将彻底改变数据记录和交易结算等数据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方式,理论上将使银行业更具“新经济”的发展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改变银行科技投入重硬件、重资产的模式,通过物理分散化的数据储存和运算方式,实现银行风险分散化和成本转移。
二是提升银行生产和使用数据流的效率,其高度可信的数据记录方式和交易即清算的数据交换方式,将大幅提升吸收资产和进行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
三是实现金融基础设施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银行的客户或者非银行区块拥有硬件设备的所有权,但其运算能力是全网共享的。
展望区块链技术下银行业发展变革――记账权之争
银行与科技金融公司的竞争很有可能是记账权之争。区块链技术本身是一种分布式记账技术,形成的区块链平台也可视作一部巨大的账簿。然而账簿本身并不具备价值,或者说其价值只是算力投入,真正的价值是其承载的数据所代表的资产价值。通过对线下资产的数字化,区块链平台承载和传递价值的潜力是无限。然而,至少在可预见的未来,当在线上生产力和消费力并没有形成主流时,区块链账簿作为线上记账平台,数据的价值仍需要主要的通过线上线下的对接、转换和融合来实现。因此,不论是银行的区块链平台,还是科技金融公司的区块链平台,其价值取决于客户将线下资产注入到线上平台的程度和规模,也就是有多少线下资产会经过数字化后转移至线上平台记账。
区块链平台也面临“不可能三角”难题。为简便,称区块链平台使用记账单位为“A币”,与线下记账单位的兑换可以参照典型的汇率问题理解,也面临“线上线下自由兑换”、“A币发行权”和“固定兑换率”的不可能三角难题。为了稳定区块币的价值,解决方案有两种:一种是实行固定兑换率,一种是浮动兑换率。当实行固定兑换率时,即直接使用线下的法定流通货币为记账单位,或者与之形成固定兑换比例,但这就要求区块链平台放弃A币发行权,随着线下资产数字化后流入平台的速度,以相应的增速生产A币。然而,放弃“A币发行权”与区块链平台去中心化的特点想违背,以比特币平台为例,其设立初衷即防止央行货币超发。那么就剩下另一种选择,即实行浮动的兑换比例,因为线下的资产数字化后被记录到区块链平台相当于对平台的注资,在区块链平台以自由的机制维持A币总数量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其A币兑换线下流通货币的比例一定上升,这也可以理解为A币升值,反之则贬值。
银行业区块链的优势――锚定法定货币的记账权。银行业本质上是个记账行业,作为资产数字化的线下平台,是以法定货币为记账单位的中心化账簿管理机构。与单纯的区块链平台相比,银行的“A币发行权”直接对接央行,不存在形成独立记账单位的问题,更具有“固定兑换率”的优势。
科技公司区块链的优势――锚定一篮子物品的记账权。科技金融公司的优势是拥有庞大的客户群,既有包括生产者,又有消费者,在监管允许的情况下,存在形成拥有独立记账单位的金融生态系统的可能,但其记账单位与线下法定流通货币的兑换率选择“自由浮动”的可能性较大。为增加兑换率的稳定性,区块链平台可参考张五常先生对人民币提出的“锚定一揽子物品”的建议,假设我们经常使用的淘宝平台应用成熟的区块链技术后,如果其提供的淘宝币能以稳定的币值兑换其提供的一揽子物品或服务,而淘宝网店店主的收入又以淘宝币记账,那么在这个平台上就可能实现从生产到消费的生态循环。更加有趣的是,相比现实整体的兑换率稳定,区块链平台强大的算力和去中心化的特征,也许能实现“点对点”的兑换率稳定。
区块链技术分析范文6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金融安全;资金存储;高校学生
当前社会环境下,高校学生大多使用传统资金流通技术存储和运用自己的资金内容(学费、奖学金、助学金等),但传统资金流通技术仍具有流程烦琐、交易效率低、数据可逆、信息不完全等缺点,且大多数资金管理技术多针对于商业银行、企业管理和私人资产。高校学生作为特殊的资金持有群体,管理资金流通的项目较少,对于安全保障的经验意识不够充沛,所以更高的安全保障显得极为重要。本项目利用区块链技术(BlockchainTechnology)代替传统资金流通技术管理高校学生资金存储与运用,在传统转账平台上运用区块链技术让高校学生在严密保护自己隐私的情况下更透明、公开、有目标地实时记录自己的资金流转、收入账的情况。在资金面,区块链技术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的特性,让本项目更加具有可行性。由于其去中心化、公开透明,每个人均可参与数据库记录,保障了资金流转过程中的公平性,同时大大增加了转账效率与安全性。
1基于区块链的学生资产代币化处理的关键技术设计和引入
1.1区块链应用层的引入与分析
1)数据层区块链模型的数据层中,最重要的是交易数据,在对其处理时使用了哈希算法这项技术。哈希算法是区块链模型中最基础的组成技术。这种树的终端叶子节点是高校与学生交易数据的哈希值,树数据结构在区块链模型中的应用具有很多优势。第一,区块链的可扩展性和运营效率,由于大量数据计算到最后,只有一个根的特性被大大提高;第二,树型数据结构是可验证的,不需要遍历整个区块链网络节点,当存储数据量很大时,验证时间可以被显著减少。2)区块层区块层可分为区块头和区块体两部分。除了代表区块链的开始,所有块都通过包括前一个块的哈希值来唯一标识其父块,按顺序将所有块链接起来。若父块的信息一旦产生变化,则原始哈希值立即无效,相应的子块也将产生变化,直到最近的块更改为止。具体来说,当学校财政资金发生变化时,每个学生的财务状况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从而确保整个区块链不易被篡改且易于追查。而区块体的主要内容则是这个区块拥有的完整交易信息[1]。3)网络层网络层主要包括区块链系统去中心化的点对点对等式网络(P2P网络),将所有节点连接在一起,对于本项目而言,此网络层将全国高校的节点连接,交易信息使用广播的形式进行传递,并采用具体的共识与激励机制,确保了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
1.2功能设置的设计与分析
1)数据存储安全与传统的中心化数据库系统相对比,基于区块链的数据库有着可去中心化这一显著优势。所有节点共同管理和维护区块链系统。每个全节点都存储了开始以来的全部数据,并参与了实时的交易信息,由共识机制及链状结构保证历史数据的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确保了区块链去中心化系统的可靠运行[2]。这项去中心化的设计保证了修复后剩下的节点所有数据能被自动快速地同步,从而加快恢复系统的速度,以尽快恢复系统。因此,系统避免了由于外部带来的威胁或中央数据库故障造成的安全问题。该系统依靠块内的树状数据结构以及块间的时间戳与前一个块的哈希值,实现所有学生数据的联锁,确保链上的所有数据不易被恶意篡改。2)数据可追溯对于一个交易来说,最重要的不仅是信息交易的安全性,还要保证其数据的可追溯性。在区块链中,自顶而下到最新区块链,每一个区块链的唯一散列值是通过联系父区块散列值而形成的,每个区块上都存在有用于验证交易时间的时间戳,同时,在交易时所获得的数据都会根据一定的二叉树模式进行排列,保障了所有信息的验证以及追溯,方便客户的操作。3)智能合约智能合约是计算机可以读写的代码,也是种数据承诺,包含一套完整的数字形式和执行这些数据承诺的相关协议。一般而言,智能合约的程序像整个计算机系统的参与者,处于第三方临时暂管流动的资产,同时按照客户定好的规定与商定好的协议进行相应操作,它不再局限于约定俗成的计算机程序。就本项目而言,智能合约系统只是一个让学生和高校之间复杂的、带有相关协议的数据承诺能够按照交易双方的意志正确地执行[3]。
2传统模式体系下的内在缺陷与发展困境
1)财务管理的网域维护问题传统资金管理模式存在很多的安全问题,保密性很低,相关的互联网体系会给网络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4]。普遍的互联网体系使用的是开放式的TCP/IP协议,这种依靠广播的传播形式,易被恶意黑客假冒身份进行拦截、试探并窃取。同时,相应的财务管理没有进行改革创新,大多仍然采用基于单部网的财务管理软件,没有考虑来自网络的各种病毒等安全问题。2)传统模式下资金管理效率低下资金的违规使用和管理不善都会产生不利影响,资金的运行低效会导致加剧资金供求矛盾以及资源浪费的问题。而区块链下建立的财务账本公开透明,与大数据互联网相通,利用该技术对资金管理模式进行变革与创新将会推进至一个全新的阶段。
3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