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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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范文1

(一)自然灾害点分布情况。2013年我乡地质灾害自然分布点是:村(即穴坑洞)的地面塌陷;村四社山体滑坡;村一社(小地名“杉木岩”危岩及地面裂缝)。新发现的地质灾害点要及时准确的向乡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汇报。

(二)人为活动(即煤矿)地质灾害点七个村因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点,重点监测的是:青凤村六社山体滑坡和五社地裂缝;村1-6社的危岩崩塌;村1、3、6社的地面塌陷;村五社(猴子岩)的危岩垮塌;村二社(即)地裂缝。新发现的地质灾害各村要及时向乡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

(二)密切配合,协调作战的原则。乡地质灾害领导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地质灾害工作时反应及时,行动迅速。

(三)预防为主的原则。汛期一旦发现险情,应及时组织和疏散群众,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预案启动

汛期各地质灾害点出现山体滑坡,险情加剧,应启动本预案。

四、信息处理

汛期一旦发生灾害。各地质灾害点村支部、村委及监测监管人员应及时向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和国土所报告,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领导组汇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为制定救灾方案提供决策依据。

五、措施办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1.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所,由兼主任,任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

2.明确各部门职责

武装部:及时调动集合各村民兵应急分队赶赴现场参加救灾.

派出所:组织干警参加救灾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的稳定.

党政办: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协助政府搞好救灾工作,保障物资供应.

民政办:负责灾民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

卫生院:负责灾区伤员救治和疫病防治工作.

林业站:负责灾民重建住房木材管理,审批工作.

经发办:做好灾害点的安全防范工作.

水务所:负责灾区的水利建设和人畜饮水工程重建管理工作.

供电所:负责灾害点电路管理重建工作.

(二)明确撤离方向和路线

村一社灾害点:往原回林小学方向撤离,撤离信号鸣锣。

村四社地灾点:往街方向撤离,信号鸣锣。

村一社地灾点:往街和村方向撤离,信号鸣锣。

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按地灾办原指定的地点和方向撤离。

(三)专人负责,严密监控

汛期各灾害点村支部村委,要加强对地灾点的防治工作领导,落实专人抓此项工作,并建立不少于30人的救灾队伍,监测人员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和监测,一有险情及时上报乡政府地灾工作领导组。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点监测员要随时监测发现情况及时上报,适时组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演练。

(四)健全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各地质灾害点分别建立隐患点动态情况档案和明白卡,每次巡查必须详细记录,便于准确掌握情况。

(五)强化纪律,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汛期乡政府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取消节假日,逐日收集情况汇总上报县领导组和相关部门。(值班电话:党政办:;国土所:;地灾办:)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范文2

第一条为了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体出现临灾状态时,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临灾状态,是指岩(土)体在短时间内不断发生位移、变形明显加剧,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的危急状态。

第四条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是指地质灾害隐患体出现临灾状态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灾害应急,是指地质灾害发生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扩大的行动。

第五条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协调一致、快速反应、依靠科学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六条县财政安排必要的资金,专项用于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和灾后恢复与重建的经费补助。

第二章分级管理

第七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或者临灾受威胁的人数、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

第八条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或者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隐患体出现临灾状态时,执行《全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或《赣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由省级以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应急工作。县以下乡镇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服从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应急工作。

第九条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或者中型地质灾害隐患体出现临灾状态时,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应急工作。

第十条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者小型地质灾害隐患体出现临灾状态时,在当地乡镇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应急工作。

第三章应急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县政府成立县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和协调抢险救灾工作。总指挥由分管工交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公安局长和县地质矿产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为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县建设环保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供电局、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县公安局、县商管办、县卫生局、县电信局、县地质矿产局。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质矿产局,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地质矿产局副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参加办公室工作。

第十二条指挥部职责:

(一)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二)调动、整合全县救灾力量,决定采取抢险救灾措施;

(三)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动用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

第十三条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灾情信息;

(二)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

(三)协调县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应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四)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

(五)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信息。

第十四条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武部:根据实情需要,组织所属乡镇人武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装备、器材,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县宣传部:把握抢险救灾应急宣传工作导向;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各新闻宣传部门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县武警中队:帮助灾区抢险救援、转移灾民、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县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救灾和应急治理项目计划的申报、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应急工作的治安管理,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县民政局:负责制定应急救灾款物的分配方案和应急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下拨和管理工作;负责灾民安置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救灾应急资金及其下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为救灾应急工作提供物资、装备方面的资金保障。

县地质矿产局:负责救灾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应急调查、灾情核实和灾害监测工作,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负责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县建设环保局:负责灾区的供水、供气、城县道路、排水等设施的抢修和排险,帮助灾区制定和实施重建规划。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恢复被毁坏的干线公路、水路等基础设施;负责组织车辆运送救灾物资,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县水务局:负责被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和水情、汛情的监测。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灾区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县商管办:负责灾民日用品的供给,建立采购和供应机制;负责对其他救灾应急物资的组织和调运。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

县电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证应急指挥的通信畅通。

县供电局:负责帮助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电力供应。

第十五条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应当成立相应的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其职责是:

(一)执行上级政府和县救灾应急指挥部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指令;

(二)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转移人口、行动路线、安置地点的具体规划和实施;

(三)负责自然灾害情况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

(四)负责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理、调查核实与上报工作;

(五)安排好灾民基本生活,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

第四章应急准备

第十六条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职责,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各成员单位所制定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需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第十七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应急行动方案,组织相关的专业抢险队伍,加强岗位业务技术培训,组织相关的实战演练。

第十八条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的宣传,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九条地质灾害主管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与气象机构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预报工作。各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加强汛期值班和险情巡查工作。建设、水利、交通、铁路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第二十条各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危险)点,各乡镇要逐点建立群测群防责任制,加强巡查监测和预报警工作,向受威胁人员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定应急行动方案,明确预警信号和撤离转移路线、避险场所。

第二十一条乡镇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生活必需品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

第五章应急处理

第二十二条发现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当地政府或向地质灾害主管部门报告,县政府接到险情灾情报告后,决定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各成员单位和当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企业单位和个人应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十三条接到中型地质灾害隐患临灾报告,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指挥部根据险情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命令。

第二十四条应急调查组会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抢险指挥部,并依据需要设立若干工作组,有序组织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1、调查险情灾情,组织专家会商,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对灾害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的报警工作。

4、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工程,减缓和排除灾害险情发展。

5、民政、公安、医疗、建设、交通、水利、气象、电力、通讯等部门根据险情情况,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第二十五条灾害险情得到有效管制,应解除临灾应急期,确定撤消或者继续保留灾害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发生地质灾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地质灾害主管部门应当按有关地质灾害速报规定,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地质灾害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中型地质灾害,采取以下程序:

(一)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根据灾情立即派出应急调查组或工作组,赶赴灾区调查、核实灾情,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向指挥部提出启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指挥部接到启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指挥部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决定启动灾害应急预案。

(二)在灾发地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现场指挥部由县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工作组与当地政府共同组成。主要任务:

(1)根据总指挥的指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2)协调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和各部门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

(3)及时向总指挥汇报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灾情及应急工作等信息,做好宣传、报导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各应急工作组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及现场指挥部的指令,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各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及任务如下:

1、紧急抢险组

由武警、公安和建设、水利、电力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

(1)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

(2)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2、调查监测组

由国土资源(地质矿产)、民政、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

(1)调查、核实灾害发生的时间、位置、已造成人员和经济损失,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影响范围、成因和诱发因素;

(2)组织灾情监测,适时掌握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

(3)随时根据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现场指挥部。

3、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

(1)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

(2)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治安、交通管理组

由公安、武警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

(1)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2)迅速疏导交通,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民政、财政、商业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主要任务:

(1)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2)协同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和保险理赔等工作。

6、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

由邮电、电力、交通、铁路、建设、水利、农业、林业、教育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

(1)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交通通信设施,保证救灾物质运输、灾民疏散和临灾应急指挥、信息反馈通讯畅通;

(2)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工程设施,保障正常运行、供应和安全;

(3)指导、帮助灾区恢复生产;

(4)组织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7、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民政、计划和水利、交通、建设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灾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现场指挥部或者先期到达的调查组(工作组)的建议,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予以公告。

危险区和特别管制区的边界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安排巡逻值勤人员;严防危险区内进行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加剧灾情的活动;禁止与抢险救灾行动无关的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和特别管制区。

紧急情况下,在上级调查组(工作组)未到达之前,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施。

第二十九条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灾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害应急期,撤销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和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第三十条灾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在救灾工作中,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及时提供险情灾害情况,灾情预报准确,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减轻或免遭灾害损失的;

(二)出色完成抢险救灾应急任务的;

(三)抢救、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表现突出的;

(四)开展防灾减灾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的。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救灾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实施救灾应急预案的;

(二)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救灾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报告灾情,或者虚报、瞒报、假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救灾应急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贪污、挪用、截留救灾资金和物资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实际,由县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适时进行修订。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范文3

此次演练,各职能站(所)、各单位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每个环节都衔接紧密:险情报告有条不紊,应急反应快速到位,人员撤离井然有序,救灾安置及时合理,符合山洪地质灾害应急程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防灾害演练领导讲话稿资料。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讲话稿一

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领导讲话稿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正值汛期,我们在这里开展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既是对我镇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全面检验,也是对我镇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

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现“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而应急演练是我们应急方案与实践结合的根本途径,是检验我们制定的应急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确保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求援工作成效的有效途径。本次演练,主要模拟从地质灾害预警到应急处置的全过程,共分“事故发生,先期处置”、“接警出警,启动应急预案”、“部门联动,快速集结”、“分析研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密切配合,抢险救援”、“汇报处置情况,演练结束”等6个演练流程,内容包括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巡查监测;险情上报、应急响应、应急调查、启动预案;紧急会商、现场救援、人员安置。全镇各职能站(所)、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地山洪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山洪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应急救援工作作为当前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从值班、监测、巡查和预警预报等方面加强督促指导,毫不松懈地抓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此次演练,各职能站(所)、各单位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每个环节都衔接紧密:险情报告有条不紊,应急反应快速到位,人员撤离井然有序,救灾安置及时合理,符合山洪地质灾害应急程序。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真实的模拟了险情应急的全过程,完成了各项演练任务,是一次成功的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全面增强人民群众应对突发性山洪地质灾害的防范、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提高各单位应对突发性山洪地质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罚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最后,祝贺本次演练活动圆满成功,愿前来参加现场观摩会的各位领导和来宾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讲话稿二

二团山洪防御灾害应急演练总结讲话稿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开展第xxx山洪防御灾害应急演练活动,演练工作精心准备,密切配合,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在此,我代表团党委对演练队伍和工作人员的辛苦工作表示亲切慰问,对师水利局、师建管局的大力支持和东华软件股件有限公司精心施工表示衷心感谢!

此次演练是以突出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为依据,本着“贴近实战、周密组织、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是增强应急意识,检验应急预案,锻炼应急队伍,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处置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平安奉节的重要体现。本次应急演练是一次规模较大的综合实战演练,是各部门、各单位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综合指挥、协同作战和现场处置能力的一次考验。同时也是对应急预案有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的一次检验。

进一步提高公共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在这次演练活动中,各参演单位人员做到了“听从指挥、协同作战、密切配合”的基本要求,达到了“反应迅速、处置果断、保障有力”的预期效果。但必须认识到,这毕竟是模拟演练,与实际突发事件还有区别,实际中的困难和不可预见因素难以预测。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困难估计的更充足,不可预见因素考虑的更全面,工作方案想得更细、更实、更具体,做到“有备无患”。

提高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一刻也不能放松。借此机会,我提三点要求。一是要建立一个协同作战的联动机制。要按照“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完善指挥协调、信息处理、工作联动、综合保障及舆论引导的综合应急处置管理机制。二是要打造一支反映迅速的救援队伍。各部门要把救援队伍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统筹全团救援资源,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改善应急救援装备,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各相关部门也要强化岗位练兵,确保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救援队伍。三是要构建一套预防为主的预警体系。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隐患排查,加强信息互通与预警,特别是已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高度警惕,加强监测预警,把事前防范作为重点突破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对本次协助参演演练的派出所、治安大队、水管所、医院、防疫站、农业公司机关、第二作业站的全体参演单位的同志们表示感谢,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奋勇争先,做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神”。

谢谢大家。

讲话稿三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在20XX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四周年和第四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来临之际,我们在这里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既是对我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全面检验,也是对“5〃12”汶川特大地震和“全国防灾减灾日”的有效纪念。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现“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而应急演练是我们应急方案与实践结合的根本途径,是检验我们制定的应急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确保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成效的有效途径。全区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应急救援演练工作作为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立足抢大险、救大灾,从人员、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毫不松懈地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此次演练,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每个环节都衔接紧密:险情报告有条不紊,应急反应快速到位,人员撤离井然有序,救灾安置及时合理,符合地质灾害应急程序,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真实的模拟了险情应急的全过程,完成了各项演练任务,是一次成功的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全面增强人民群众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范、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提高各单位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最后,祝贺本次演练活动圆满成功,愿前来参加现场观摩会的各位领导和来宾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讲话稿四

xxx山体滑坡应急演练现场的致辞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xx市xx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在我镇隆重举行。在此,我谨代表镇委、镇人民政府向莅临本次应急演练现场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地欢迎!向参加本次演练的各位父老乡亲、同志们表示诚挚地慰问!

栗溪镇地处xx城北山区,国土面积373.5平方公里,辖25个村,2个居委会,总人口2.2万人,是全省第一养羊大镇,全市较大的林业乡镇和食用菌种植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预防地质灾害,责任重如泰山。

近年来,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牢固树立“居安思危、防范未然”的忧患意识,紧密结合地质环境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实行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人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延伸到村(居)委会,落实到隐患点,落实到受威胁的村民,明确了村(居)监测员、预警员的职责,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网络。

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是有效控制事故蔓延和降低事故损失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国土资源局、区政府把这次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放在栗溪镇举办,既充分体现了市国土资源局和区政府对我镇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肯定和信任,同时也是对我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一次很好的检阅,对于提高我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必将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在各位领导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将以严谨、务实的态度,扎实做好这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希望参加演练的各位同志,认真对待,认真演练,真正做到“平时多流汗,难时少流血”。

我坚信,通过这次演练活动的成功举办,我镇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最后,预祝本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范文4

区2013年地质灾害概况

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主要分布在、、等街道办事处的采煤区;崩塌、滑坡、泥石流主要分布在我区东南部丘陵区。

2013年,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启动了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涉及我区的三级预警预报有5次。

2013年区没有达到级别的地面塌陷、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

201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市属温带湿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年、季内雨量分布不均,降水量多集中于6—8月。根据市近年来降水资料分析,市夏季出现暴雨、短时雷雨大风和冰雹等极端天气日数有增加的趋势。因此,6—8月是地质灾害的易发期,局部地区有降雨诱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同时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全区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防治地区和防治工作重点:

1.街道办事处的屯、官屯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陷和地裂缝。韩城堡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陷。

2.街道办事处的吉祥村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陷、地面塌陷、地裂缝。南乱木、北乱木、村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陷。

3.街道办事处的村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陷、地裂缝。南红村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降、地裂缝。北红村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陷。

4.街道办事处的水洞、广福寺、滑雪场重点防治崩(滑)塌。

5.街道办事处的马耳山重点防治崩(滑)塌。

6.街道办事处的浑南矿业尾矿库重点防治泥石流滑坡。寺重点防治崩(滑)塌。

7.降水量集中偏大的区域。

(二)重点防范期:

2014年6月25日—9月5日

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同级水利、建设、交通、教育、旅游等相关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在汛期来临之前,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和部署,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人、定点、定时监测工作,真正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积极编制和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各街道办事处要在总结上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和落实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报警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并按照《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防治工作,努力做到灾情、险情发现及时,监测准确,防灾、救灾措施得力,力争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建立汛期值班制度。汛期是突发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为及时掌握重要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情况,各有关部门必须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设置专门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做到责任到人、值班到位,并于汛期前将值班电话上报上级部门并抄送到相关部门。

2.建立汛期“三查”制度。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汛期“三查”制度,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前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基本情况,潜在危害,提出措施;汛期对重点地区、危险区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了解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在汛后进行核查,了解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新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和数量,造成的损失情况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时应填写地质灾害隐患汛期检查表(附件2)。

3.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制度。

(1)应急组织机构。按《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执行,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规划和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日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区地质灾害应急事项内容

突发性地质灾害及时上报。

4.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当灾害发生后,当地政府必须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对每月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隐患、成功预报的实例应做好统计工作,并于每月20日前报区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5.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的警示及治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因自然因素引发了地质灾害隐患,由各级政府承担治理责任;对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负责”原则,依法敦促责任人及时治理。同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强防范,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避免给当地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任何损失。

(四)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充分利用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4—2020年)成果,将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落实到各街道、村及负责人,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至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

(五)继续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2014年国土分局要继续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根据省市的通知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准确发送到有关部门和单位。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范文5

第一条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减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结合*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县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第二章地质灾害等级划定

第四条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将地质灾害险情及灾情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为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为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第三章机构设置和职责

第五条成立*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如下: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灾害发生地乡镇长。

指挥部成员:由发计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建设局、民政局、公安局、交通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经贸局、地震局、安监局、气象局、广电局、粮食局、人武部、武警中队、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第六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第七条突发性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指挥部临时抽调人员和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所在乡镇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第八条现场应急小组组成

组长: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所在乡镇的乡镇长。

成员: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所在乡镇有关工作人员及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指挥和参与救灾、抢险。

第九条现场应保障有足够的卫生医疗、救援救护、治安保卫和电信、供电及后勤保障设施和人员。

第十条各乡镇国土资源所除履行好职责范围要求外,应积极配合和协调当地乡镇政府、公安、卫生医疗等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妥善、高效地处理好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救灾、抢险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市政府下达的县级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工作任务。

(一)负责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宣传贯彻工作。

(二)检查督促各乡镇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领导重点防范单位进行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预演。

(三)发生特大突发性地质灾害时,根据市、县领导批示必须赶赴受灾现场,负责指挥应急救援、抢险和处理抢险、救灾和后勤保障工作,指挥督促并全面组织实施,按责任划分进行奖罚认定和处理,并逐级上报。

第十二条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指挥部的指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灾情及应急工作等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协调各应急工作组按应急预案的分工及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一)负责地质灾害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配合*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处理实施预案,并负责修改完善和贯彻落实;

(三)全面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应急处理措施的准备工作;

(四)负责制定应急处理实施预案演习工作方案并组织有针对性的演习,做到防范于未然;

(五)发生特大突发性地质灾害或上级领导批示要求必须赶赴现场时,应组织人员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原因、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一)负责制定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或已发生灾害后仍存在灾害隐患情况下的预防方案。

(二)有针对性的进行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应变演习,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三)发现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将情况如实报告应急处理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善后工作和恢复生产工作。

第十四条紧急抢险救灾组:由公安局牵头,建设局、水利局、武警中队、消防大队、供电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受灾人员,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避灾,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已发生的灾害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进行抢救、抢修或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工程。

第十五条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建设局、气象局、水利局、地震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抢险措施的建议;组织专业施工队伍修建必要的抢险工程,减缓或排出险情;负责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地震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地震趋势进行监测预报;负责水情和汛情监测。

第十六条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由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机构参加。主要职责:做好急救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等设备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治安、交通和通信组:由公安局牵头,交通局、电信局、交警队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维护社会治安,迅速疏导交通、疏散灾民,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备的安全,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基本生活保障组:由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及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

第十九条信息报送和处理组:由国土资源局牵头,政府办、民政局、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调查核实灾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及时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组织险情监测,及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随时将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况及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

第二十条应急资金保障组:由财政局牵头,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分配、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四章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地质灾害发生后,指挥部接到紧急报告后,迅速作出反应,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指挥救援、抢险和处理,采取有效措拖,防止险情扩大,按程序视情况启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组织乡政府和当地群众自发进行自救、互救工作,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拖,进入响应工作程序。

(一)指挥部办公室正、副主任安排具体工作的实施,指挥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制定应急处理安全保障和其他安全管理保证措施,并监督指导贯彻实施。

(二)县级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严格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等响应工作,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及时增加所需的应急处理援助人员、设备等;并切实做好救援、抢险、处理和善后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二条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接警后,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事件并亲自或委派专人负责指挥,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制定监时应急处理措施,及时进行救援、抢险,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

(二)各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响应工作,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所需应急和处理工作情况;并要求现场应急小组及有关人员切实做好救援、抢险、处理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处理工作程序是当发现、接报地质灾害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如实报告应急处理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报告当地政府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切实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并防止事故的蔓延。

第二十四条启动预案后,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办公室和相应工作组,迅速进入受灾现场,调查险情,提出应急抢险避灾措施,确定抢险避灾方案,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标明预警信号,确定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的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及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的报警工作;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排除灾害和险情发展;民政、公安、卫生、建设、交通、水利、气象、电力、电信等部门根据险情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险情和抢险避灾的情况,必要时请求市政府支援。

第二十五条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应当根据上级调查组的建议,宣布结束临灾应急期,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第五章支持和反馈

第二十六条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指挥部应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落实应急资金,应急设施、设备、救灾物品、器械等物资储备落实到位,并保证足额到位。

第二十七条进一步建立建全地质灾害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全县地质灾害情况的收集、统计、审核和上报工作,并严格遵守事故报告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第二十八条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各级领导组织机构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不断提高地质灾害应急预防能力。

第二十九条各级各部门应当对公众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及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第三十条全面进行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实现地质灾害管理与地质灾害科学评价的有机的结合。

第三十一条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必须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全面配合本预案的宣传贯彻工作,并不断的完善、充实。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和现场应急工作组成员如工作变动,由继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范文6

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概况

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预防和最大限度的减少地质灾害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针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特点,我区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积极主动地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汛前、汛中、汛后的不间断巡查和排查,特别是抓好强降雨后检查管理力度,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两卡”发放等各项制度的落实。由于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责任到位,在强降雨多、闪电雷击频繁等恶劣天气下,辖区内没有发生一起地质灾害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二、年度辖区内地质灾害趋势及防治措施

我区局部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致灾地质条件已经具备,在汛期降水量较大以及其他人为工程活动诱发条件下,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

我区正常年份雨季于6月中、下旬开始,9月底结束,其间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据以往发生的地质灾害记录,汛期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为主。

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如下:

(一)山西侧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

山西侧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位于山西北侧,山坡坡度约为70—75度,局部可达80度,坡体体高约10—15米,长约250米,由冲积物组成。山体由于开山修路,对边坡进行过切坡,但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随着强降雨等因素影响,坡面有掉块现象。在降雨作用下,存在失稳可能,对道路及车辆等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

防治措施:

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加强监管;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对崩塌体进行监测;

三是对危石进行人工卸载;

四是在崩塌体滑落路线上采取建立挡土墙、植树造林或建立缓冲坡等措施,以消减崩塌体势能;

五是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如遇险情及时通知受威胁居民进行避让。

(二)山危岩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1.山中部危岩于山的中部,公路的南侧边坡,山坡坡度为80—85度,局部呈“倒坡”,潜在崩塌体高约5—6米,宽约2—3米,厚约2米,体积约为30—36立方米。受人工开挖及降雨等因素影响,危岩体坡顶裂隙发育,呈水平、垂直分布,部分危岩基本脱离母体,在降雨作用下,存在失稳可能,对下方道路上的行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

2.山西坡不稳定边坡,位于水利局宿舍东侧山西坡,山坡坡度约为75-80度,局部可达85度,不稳定边坡高20-22米,长约77米。受人工开挖、风化及降雨等因素影响,部分危岩基本脱离母体,破碎严重,在降雨及地震等作用下,存在失稳可能,对下方小区内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区域内建设单位

防治措施:

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加强监管;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定人定时监测,雨季加密监测;

三是对危石进行人工卸载;

四是堵塞滑坡裂缝,在后缘开挖排水沟,防止雨水沿裂缝下渗;

五是在滑坡前缘设明显警示牌,使过往行人、车辆等严加防范;

六是对难以实施治理工程的滑坡危险区,采取必要搬迁避让措施。

(三)坡危岩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坡危岩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位于中井村南侧,山公园对面。山体由于开山修路,对边坡进行过切坡,使两侧山坡坡度约为70—75度,局部可达80度,坡体体高约10—15米,岩层岩性主要为厚层奥陶系马家沟组灰岩,受地质构造及风化作用影响,岩石破碎,因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随着强降雨等因素影响,坡面有掉块现象,存在失稳可能,对道路及车辆人员等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工业区管委会

防治措施:

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加强监管;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定人定时监测,雨季加密监测;

三是对危石进行人工卸载;

四是在滑坡前缘设明显警示牌,使过往行人、车辆等严加防范;

五是对难以实施治理工程的滑坡危险区,采取必要搬迁避让措施;

六是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杜绝灾害隐患。

(四)山北坡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

山北坡人工削坡位于山西北侧,山坡坡度约为70-75度,局部可达80度,坡体体高约15-20米,最高约25米,长约200余米。区域前期曾开展过破损山体治理工程,近期受人工开挖及降雨等因素影响,边坡坡面上形成高陡边坡,坡顶裂隙发育,在降雨作用下,存在失稳可能,对下方施工人员及车辆等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防治措施:

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加强监管;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对崩塌体进行监测;

三是对危石进行人工卸载;

四是在滑坡前缘设明显警示牌,使过往行人、车辆等严加防范;

五是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杜绝灾害隐患。

(五)山人工削坡及渣土堆坡

山的中西部、西部、西南部(政法学院内),存在三处安全隐患点:

1.山的中西部,危岩于山坡中部,山坡坡度约为60-70度,危岩体体积约为20-30立方米。受降雨等因素影响,危岩体坡顶裂隙发育,裂缝宽度0.005-0.02米,在降雨作用下,坡体前缘可能产生失稳,对下方操场上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2.山的西部,由于长时间堆放建筑垃圾,形成巨大渣土山,堆体坡度约为70-75度,坡高5-10米,长约为400米。坡面无排水设施,坡体外侧主要在土质边坡上修建了毛石挡土墙,受降雨等因素影响,局部毛石挡土墙已出现破损及开裂,在降雨及震动影响下,可能产生失稳,对下方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3.山的西南部,边坡由人工切坡修建而成,坡体坡度约为65-70度,局部可达75度,坡高3-5米,长约为198.5米。边坡主要由基岩及其风化层组成,坡面无排水设施。由于未对坡面及坡顶进行有效的处理及处理不到位,坡面危岩分布,受降雨等因素影响,坡面可能产生失稳,对下方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省政法学院

防治措施:

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加强监管;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定人定时监测,雨季加密监测;

三是对危石进行人工卸载;

四是在滑坡前缘设明显警示牌,使过往行人、车辆等严加防范;

五是对难以实施治理工程的滑坡危险区,采取必要搬迁避让措施;

六是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杜绝灾害隐患。

(六)采空塌陷地质灾害

废弃矿井,由于铁矿开采后,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造成山体出现采空区塌陷地质灾害。现该处废弃矿井已多次出现采空区塌陷地质灾害,形成的崩塌体立面高约35-40米,长约50-60米,陡崖上部还存在贯穿东西方向裂隙,且目前正处于发展阶段。在崩塌体前缘堆积崩塌物,体积约600-800立方米,崩塌巨石呈方形,最长约3米,宽约2米,厚约2.5米。在崩塌体的前部分有6处2层楼房,人口约12人,崩塌物距对楼房仅5米,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龙洞街道办事处

防治措施:

一是设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警示牌;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定人定时监测,雨季加密监测,发现险情、灾情及时上报;

三是对小型崩塌、滑坡体实施人工排险;

四是采取必要的避让措施,制定好撤离计划。

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

(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地质灾害实际状况,制定《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同时对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会同相关部门,拟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条件的组织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以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若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到现场进行应急调查处理,同时做好险情、灾情上报工作。

(二)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工作。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乡镇国土资源所推行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落实责任,扎扎实实抓好“五到位”工作,即:

(1)对辖区内居民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简要评估到位;

(2)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联系到位;

(3)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巡查到位;

(4)对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发送到位;

(5)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预案和人员到位。

(三)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灾害速报制度,保证防灾信息畅通。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24小时值班等制度。对辖区内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重点地段,要指派专人监测,汛期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值班人员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重要岗位实行主副制度,并切实安排好节假日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有足够的应急力量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如遇突发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调查,及时主动地向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在区政府统一指挥下,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认证负责地进行应急处理。同时,进一步做好“两卡”的填制和补发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真正明白怎样防灾、如何避险。

(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加强对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跟踪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必须事先做好地质勘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对因工程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有关单位要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好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五)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合理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应急排险,消除隐患;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的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防治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上不合算、自然条件不适宜居住的,应实施受威胁人员搬迁避让。

(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处于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未做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项目,政府将不予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此外,建设单位要对建设项目周围破损山体和地质灾害进行治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项目周围破损山体整治方案,治理破损山体,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建设活动中要加强对地质环境的保护,坚决杜绝挖坡建房、修路,破坏地质环境,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要将各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