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的治理途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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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的治理途径

网络暴力的治理途径范文1

一、肯定网络对青少年成长的积极作用

网络拓宽了青少年获取知识的途径。青少年可以在网上以最快的速度查找与学习有关的资料,这给青少年的学习带来了极大的方便。现在,越来越多的学校将自己的精品课程放在网上供大家参考学习,超时空性使青少年在网上可以直接接受名师的指导,还可以通过网络反复学习所学知识,做到随时随地地查阅听课,及时查漏补缺,网上学习拉近了学生与知识的距离。

网络扩大了青少年的交往面,有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成长。网络环境打破了时空限制,给人们提供了新的社交平台,网络营造了一个相对平等的环境,真正体现了“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情景,扩大了青少年的交往面。互联网是一个汇集各种知识与信息的大平台,青少年能通过网络了解一定的卫生医学和强身健体方面的知识,帮助学生答疑解惑,使得学生的不良情绪得到及时排解,引导学生心理健康发展;还可以通过在网上观看与安全教育有关的视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强化自身辨别危险的能力以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二、重点关注网络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消极影响

首先,网络使得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多。目前,网络犯罪日益呈现低龄化的势。从相关资料获悉,在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中,犯罪年龄在18-40岁之间青少年占到80%左右,平均年龄在23岁。网络道德低下危害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青少年作为网络的主力军,由于自身辨别能力比较差,很容易受到网络暴力游戏和暴力信息的错误引导,因而容易致使其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其次,长期沉迷于网络,易引发青少年的网络性心理障碍。网络事物更新较快,这对接受新事物能力较强的青少年来说具有无限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力使得青少年容易迷恋网络,长期沉迷于网络,网瘾形成,会导致青少年产生一部分的心理问题,上网兴奋,下网情绪低落。

最后,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和超时空性导致青少年道德问题产生。现实生活中残酷的竞争和复杂的人际关系使青少年很难获得满足感,而在网络虚拟的世界里,青少年摆脱了现实生活的束缚,内心被压抑的情感得到释放。

三、克服网络对青少年成长消极影响的对策分析

首先,建立健全网络法规,加强网络监控管理。因为网络社会的松散性,网络社会往往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青少年进入网络社会就像脱离了法律的保护,所以人身安全、信息安全等受到威胁,甚至心理健康也会受到误导。所以应该加快网络立法活动,保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其次,建立适合青少年自己的网站,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网络快速发展,其网站建设也在逐渐增多,鱼龙混杂,我们应该建立适合青少年浏览的网站,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建立专门为青少年服务的网站,这类网站要内容丰富,适合不同年龄,知识水平的青少年,迎合青少年的口味,贴近青少年的特点,重点是突出娱乐性,参与性和实用性。

网络暴力的治理途径范文2

一、城市中学教师遭受学生校园暴力的原因

1.社会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媒体对于暴力文化的大力宣扬。不少学者认为大众传播媒体有意无意地渲染暴力与新闻报道中过度或过细地再现犯罪分子的作案经过和具体情节极有可能对青少年产生不当模仿的负面影响。在电影、文学作品、录像、报刊、网络游戏、小人书中暴力场面处处可见。尽管主题都是宣传正义的,但是青少年在有暴力场面的作品中并不见得能理解什么是正义,相反,他们可能欣赏的只是其中的暴力行为。

2.学校原因。学校原因主要存在两个方面。一是学校的应试教育使得一些孩子走上了施暴的道路。应试教育只看重学生的学习成绩,而每个孩子的内心都渴望被关注被接纳,有着强烈的社会交往倾向。因此应试教育使一部分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成了被淘汰者。于是他们心理失衡就用暴力来报复老师和同学,以这种特殊方式来获取老师的关注与同学的承认。二是教师的教育方式不当,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从而报复老师。部分教师由于性格固执、传统的教学观念等原因,没有考虑到学生的心理特点,对学生教育方法过于严厉,或是简单粗暴,经常在大庭广众之下,严厉批评学生,甚至辱骂、讽刺挖苦学生,严重的还体罚学生,以致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造成学生对老师的愤懑情绪,而学生又不知如何合理宣泄这些不良情绪,最终导致对教师的暴力行为。

3.家庭原因。家庭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有些家庭父母长期一方在外地工作,无暇管教孩子;或有些进城务工或个体经商家庭父母双方忙于生计,无视孩子的学习和品行教育,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久而久之孩子形成不良的品行,不服老师的管教,与老师之间产生矛盾和对抗。二是父母的教育方式不当。有些家庭由于父母的文化层次较低,或性格等方面的原因,父母管教孩子的方式简单粗暴,孩子犯了错误非打即骂,常用难听的语言和暴力的行为来解决问题,久而久之孩子耳濡目染,也学会用同样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甚至对老师稍有不满亦是如此。

4.个人原因。中学生正处于青春期,容易产生“逆反心理”。中学生正处于青春期这一特殊时期,心理上具有强烈的“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希望能摆脱成人的监护和束缚,喜欢按照自己的观点和方式生活,对老师和家长的态度极易产生逆反心理,为了表现自己的非凡,对一切事物持批判态度。对老师的教育也是如此,跟老师之间极易产生冲突。

二、预防城市教师遭受学生校园暴力的对策建议

根据前面的分析,教师遭受校园暴力的原因错综复杂。因此,预防教师遭受校园暴力的措施也应当从多个角度出发,应当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等各方面的资源,分工有序,职责明确,责任到位,形成校园暴力治理的合力。

1.尽量避免媒体的不良影响,发挥其积极影响。建议文化管理部门对音像制品实行分级管理,避免青少年直接接触凶杀等暴力片。同时,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应对犯罪情节的报道加以节制,避免为赚取利润,以夸大的方式将案件膨胀处理。因此,可以运用媒体,播放一些青少年教育管理专题节目,如心理访谈等节目,针对校园暴力事件,由专家提供具体处理原则及可行措施,对学校、家长、学生进行分类指导,预防校园暴力的蔓延。

2.学校应转变教育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观点。现行的学校教育理念许多都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高度重视人的教育和发展,最大限度地减轻学生的压力,从根本上将以考试为中心的应试教育扭转到以学生身心和谐发展为本的素质教育上来。在学校建立心理宣泄室,让处于青春期的中学生可以用正确的途径去宣泄自己的不良情绪。

3.教师应勤于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化素养。教师除了要熟知自己的专业知识以外,还应当了解中学生的身心特点,注意自己的教育教学方式和手段,避免用不恰当的言行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造成师生冲突。同时,教师也要加强自己的心理修养,调节好自己的情绪,做一名心理健康的教师,不要因为生活、工作中的事情迁怒于学生,把惩罚学生作为自己发泄情绪的手段,这样只会造成和学生之间的矛盾,激起学生的不满情绪。

网络暴力的治理途径范文3

一、生命教育的内涵

1968年,美国的一位学者出版了《生命教育》一书,探讨必须关注人的生长发育与生命健康的教育真谛。近年来,日本、英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地区竭力推倡导生命教育,各种学术团体纷纷建立。生命教育是在生命活动中进行教育,是通过生命活动进行教育,是为了生命而进行教育。从事生命教育的肖敬在《浅谈生命教育读本》中认为生命教育是以生命为核心,以教育手段,倡导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爱护生命、享受生命、超越生命的一种提升生命质量、获得生命价值的教育活动。让青少年认识生命和珍惜生命成为这一活动的重中之重。生命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前提,是一切教育的最高追求,生命教育倡导以人生命为本,教育符合人性的需求,对人实行多层面多角度的关爱。教育青少年真爱生命,启发青少年理解生命的内在含义,积极打造生命价值。

二、中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生命教育的意义

学生是学校培养的主体,对于学生的教育不能仅停留于知识的传授。同时,对于学生的思想以及政治领悟我们应该倾注更多的关怀。在中职思政课堂中融入生命教育,可以让学生正确认识生命的价值,明白生命存在的意义,热爱自己的生命。

1.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中职的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社会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因此,他们的生命质量可以说关乎着国家发展的前途与命运。然而,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和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使很多学生的心理或道德情感方面出现偏差。长此以往,心理和情感偏差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势必最终产生心理疾病、行为失常等现象,更甚者导致学生自杀、杀人等暴力事件的出现。在中职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积极开展生命教育,有利于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生命的现象和生命的价值,提升生存技能和生命质量,激发他们的生命潜质和生存意识,形成科学的生命观,进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有利于推动素质教育的开展

生命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思政课堂中实施生命化教育,能够唤发课堂的生命力,没有生命教育,素质教育也无从谈起。思想政治理论课强调教师与学生双方的生命价值的实现,有效的实施生命教育,使课堂充满灵气,焕发生命的活力,有利于学生正视生命的价值,这些充分体现了素质教育的相关理论。思想政治理论课同时强调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的同时,还突出地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作为学生发展的重要目标,这是开展素质教育的基础,也体现了素质教育的内容。所以,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生命教育有利于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

3.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有利条件,为广大学生获取信息、开阔视野、培养技能提供了宽广的平台。但随之而来的消极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青少年学生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的负面影响,导致部分学生道德观念模糊与道德自律能力下降。此外,校园伤害、意外事故等威胁青少年学生人身安全的各种因素,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顺应社会环境发展变化的趋势,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开展生命教育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高学生环境适应能力和抗挫折能力,激发学生生命热情,促进人全面发展。

三、中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生命教育实施的途径

1.利用思政课堂主阵地渗透生命教育

课堂是生命教育的主阵地,教师在课堂教学活动中,要有意识地渗透生命意识。尤其是思政课堂,通过课堂渗透生命教育,让学生感悟到生命的存在,生命的可贵、生命的意义。一方面,站稳思想政治理论课这个主渠道阵地,大力加强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让学生明白人生价值、人生目的和人生意义。另一方面,教育内容要贴近学生生活实际,让学生更容易接受,并且更容易引起学生的重视。

2.在实践活动中渗透生命教育

充分发挥团学组织的引导作用,在校多组织相关的文化活动以及宣传,营造生命教育主题文化氛围,发挥校园文化活动的实践功能,将实践活动作为实现生命关怀的第二载体。让学生从参加多样化的校园活动中,形成正确的生命态度和生命意识。在政治课堂中开展生命为主题的辩论会、演讲会等教学活动,加深学生对于生命价值的感悟,树立正确是生命态度和生命意识。

3.构建丰富多彩的校园信息文化平台

网络信息已经成为学生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网络成为了学生获取外界信息的重要途径之一,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当代中职学生的这一特点,构建生命教育为主题的“思政第二课堂”,加大对生命价值教育的宣传,并且要摒弃传统的说服教育模式,因为青年思维活跃,勤于思考,易于接受新鲜事物,特别是对新的学习生活方式,单纯靠灌输方式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已显得无能为力,对学生来说,在思想理论知识入脑之前应入耳,入耳之前应入座,新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也应讲究“润物细无声”和寓教于乐。构建丰富多彩的校园网络信息平台,并以平等、敏捷、交互、细致来表现生命教育的主题文化,以达到文化熏陶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张美云.生命教育\[M\].华中师大出版社,2003.

\[2\]程红艳.生命教育――呼唤生命的教育意识\[M\].华中师大出版社,2001.

网络暴力的治理途径范文4

防治校园暴力,这回出招挺细

日前,多部门联合《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不仅明确要“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也提出了关注学生有无精神恍惚、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多次实施暴力学生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等具体举措。专家指出,任何情境任何形式的暴力都不允许,必须做好早期发现,惩戒和教育并举,防止受害人受到二次伤害。

欺负弱小、敲诈勒索、言语和肢体伤害……屡屡发生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日前,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之后,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针对学生欺凌问题联合《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从有效预防、依法处置、形成合力3个方面,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提出了要求。

与以往不同,《意见》提出了非常具体的举措,如“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等。

事前

消除“未成年人不需担责”的错误认识

《意见》提出,针对欺凌、暴力进行全面教育,强调“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意在坚决对欺凌、暴力说“不”。

“在施暴者的心中,欺凌行为常常被认为是可以容忍的。”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咨询师裴涛分析,在这种错误认知的指导下,欺凌和暴力才会屡见不鲜。《意见》明确,任何情境下以任何形式诉诸暴力,都是不被允许的。只有在中小学生头脑中树立“欺凌害人害己”“违纪违法必究”的观念,才能指导他们正确判断身边的欺凌、暴力现象,从根本上瓦解欺凌暴力行为滋生的土壤。

有效遏制校园暴力的发生,“心防”和“人防、物防、技防”同等重要。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程斯辉谈到,在学校安全管理中,物防与技防已受到相对的重视,人防问题也有相应的责任制度规定。这次多部门出台的防治学生欺凌与暴力的《意见》,将学校安全管理视为预防学生欺凌与暴力发生的重要举措,凸显了“心防”的重要性。

《意见》强调,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程斯辉认为,这正是旨在关注师生心理健康安全。此外,应该对学校的优秀学生、贫困生、心困生、留守生给予更多的关注与关爱。

事中

早期发现,监控上下学重要时段与路段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常务副主任范国睿认为,每一起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中,施暴者、被施暴者双方都是受害者。被施暴者一方,身心受到伤害;施暴者一方,人格也会受到伤害。因此,对待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无论是用教育的方法还是法治的方法,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学生的人格与心灵健康。在应对策略上,应当综合运用积极教育、早期预警、现场干预、依法惩处、心理疏导等方式。其中,现场干预一环,是不容忽视的。

那么,校园暴力事件正在发生时,应该如何干预呢?

《意见》特别强调了早期发现的重要性,“重点监控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动态研判,对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控。”

“早发现,是迅速、妥善应对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基础和前提。”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耿申认为,学校应聘请专业人员对全体教师和学生家长进行培训,使教师和家长能够从学生的行为、情绪、衣着、用品等方面发现卷入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迹象,及早发现尚处隐秘期的欺凌和暴力现象,并且实施早期干预,将欺凌和暴力遏制于萌芽阶段。

范国睿指出:“《意》要求,在地方和区域层面,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村)、公安、司法、媒体等各方面沟通协作机制,真正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此举意在明确多元主体的共同责任,形成合力,不让欺凌和暴力现象躲过各方的视线。

事后

惩戒教育结合,避免校园暴力扩散成网络欺凌

《意见》指出,“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裴涛分析说:“我们要惩戒和杜绝的是欺凌和暴力的行为现象,而不是要讨伐和清算一个个迷失自己的孩子。《意见》的出发点是我们始终相信,每个孩子都可以通过教育改正错误,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意见》还提出:“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有专家分析,这提示了作为教育管理者,不是要对施暴学生一味批判、恐吓、全盘否认,而是要帮助他们看到自身行为的不合理之处,理解自己施暴行为的前因后果,并学习用更加健康积极的方式实现合理的目标。这样才能惩教结合,立德树人。

面临日益频仍的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世界多国都加强了立法等相关惩戒措施。

2002年,挪威政府总理、全国教师协会、各区反欺凌联盟、全国家长协会和儿童监察员代表共同发表了《反欺凌宣言》,对学生欺凌和暴力实行“零容忍方案”。

2003年,英国政府教育与技能部《反欺凌行动》。多数中小学制定了专门针对欺凌的措施。

2013年,日本参议院审议通过《欺凌对策推进基本法案》。

此外,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也都加强立法,通过制定欺凌行为认定标准和严惩欺凌行为,遏制校园暴力。

范国睿建议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民法、刑法相关条款,增加“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等内容,使中小学生承担欺凌与暴力的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借鉴相关国家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对于未成年犯罪者,采取非监禁执行,强制其参加一定时间的社区服务;对监护者进行必要的惩戒,以强化其教育、监护之责。

此外,《意见》强调,在报告、宣传及处置等各环节,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事件细节,避免学生欺凌和暴力通过网络新媒体扩散演变为网络欺凌”。对此,裴涛认为,中小学生遭受欺凌暴力伤害后会进入心理创伤状态,安全感被破坏,各方面均不稳定。任何叠加的危险,都可能造成更加难以挽回的伤害。必须通过反复确保所处环境的安全稳定,才能逐步恢复正常。因此,隐私保护就显得格外重要。

“虽然传播有警示意义,但我们不能泄露孩子的隐私或揭开孩子的伤疤,使他们受到二次伤害。”裴涛说,“无论如何,要将孩子的身心安全与合法权益放在首位。”

(来源:人民网 记者 赵婀娜/文)

记者调查

三问校园暴力

打开网站,输入“校园暴力”几个字,一大拨视频蹦现在眼前:围殴打骂、被逼、狂扇耳光、强吞秽物……每一段视频都触目惊心。

学校本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但是当种种“恶霸”行为不断伤害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冲击社会的道德底线之时,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孩子变得暴戾?将施暴视频公之于众有利还是有弊?到底怎样做才能有效地防治欺凌事件?

一问施暴心理:为何暴力行为频频出现,施暴学生不以为意?

前不久,北京航空旅游专修学院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两名女生在宿舍内遭到多名女同学殴打,导致嘴角撕裂、身体多处受伤。而更令人震惊的是,事发后,打人女生竟在微信朋友圈公然警车和警察照片,并配发“已经对警车免疫”“这次几日游?”等调侃性的文字。

在校@欺凌和暴力事件中,最可怕的,是施暴者的不以为然。有些孩子“天真地”认为暴力行为是可以被接受的、是能够解决问题的;有些孩子想当然地把暴力当作一场“引起关注”或是“树立威风”的方式;还有些孩子主动录制视频上传网络,将暴力行为当作一场“表演秀”……这些现象的出现,折射出的是青少年价值观的扭曲。

“青春期的孩子身心发育不完全,大脑的前额叶还不成熟,加之荷尔蒙激增,所以情绪不稳定、容易暴躁失控、自我调节能力差是常见的现象。这也是导致青少年暴力行为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首都师范大学心理素质教育指导专家杨芷英认为:“除去生理因素外,更主要的原因则是青少年对施暴行为的认知出现了偏差。而偏差的出现与其所处的环境息息相关,包括家庭、社会等诸多方面。”

“很大程度上,校园欺凌的根子在家庭。”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许多施暴的孩子有着相似的家庭背景:或是家境优越,认为不管出了什么事,家长都可以摆平;或是家境恶劣,自己也有过被父母暴力对待的经历。孩子的成长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家长处理问题的方式,往往会引起孩子的模仿。”

“做事不讲程序规则、处理问题简单粗暴、缺乏民主协商意识,诸如此类的社会大环境,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成为校园欺凌滋生的土壤。”储朝晖解释道:“比如电影电视剧中出现的用暴力解决问题的情节,网络游戏里大量的打斗、杀人的情境,这些都会让孩子形成一种‘心理免疫’。也就是说,当孩子接受了、习惯了暴力的环境,暴力对他们就是一种正常现象,一旦现实生活中出现了矛盾,他们就会不自觉地将暴力行为应用到现实当中。毕竟青少年心智发育不成熟,分辨能力不足,很容易产生思想上的混乱。”

二问网络传播:施暴视频是否应该公之于众,会不会造成二次伤害?

与过去相比,发生在网络时代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有着更易传播、更易扩散的新特点。当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候,一起发生在校园角落里的暴力事件,很有可能在下一秒就会众人皆知。

而施暴视频到公共平台之后,由此带来的传播效果也会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效果可能是积极的,人们会对受虐者产生同情、对施暴者加以谴责、提高保护自我意识、告诫自己不可施以暴力等等。效果也可能是消极的,施暴者的引以为傲、叫嚣者的更加嚣张、学生们的主动效仿,诸如此类的问题也会随之而来。

“网络的双刃剑效应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咨询师裴涛说:“在新媒体环境下,有一些视频材料没有经过后期处理,直接把暴力现场展示在屏幕上,甚至过度渲染细节,这些都是应该严令禁止的。

因为孩子们在观看欺凌暴力视频报道时,往往缺少家长或学校的合理引导,这就很容易让身心发展尚不成熟的观看者,成为欺凌暴力的间接受害者。另一方面,这些视频也很有可能造成‘观察学习’效应,引起一部分学生的模仿行为,成为校园暴力的反面教材。”

“校园暴力事件的报道、视频的,目的在‘警示’,而关键在‘怎么说’。”杨芷英认为:“暴力事件可以报道,典型事件也应当通报,媒体可以做道德上的评价,行为上的指导,但一定要注意的是,不要过分渲染细节,不要出现暴力打斗的具体场面,否则便可能适得其反。”

此外,从心理学角度看,青少年遭受欺凌暴力伤害后会进入心理创伤状态,安全感被破坏,各方面均不稳定,任何叠加的危险都可能导致更加难以挽回的伤害。因此,此时的隐私保护就显得格外重要。

裴涛说:“虽然施暴视频的传播具有警示意义,但我们不能期待尚处于精神崩溃边缘的受害者都敢于暴露自己鲜血淋漓的伤口。对受害者而言,身心安全与合法权益的保护应该是放在首要位置的,特别是要防止网络传播导致的事态蔓延,避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三问解决之道:是惩罚不够还是教育不足,防治校园暴力的有效途径何在?

在诸多校园欺凌事件中,“我没成年”似乎成了施暴者有恃无恐的借口。

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或已满14周岁故意伤害但没有致人重伤的,不能构成犯罪,这类行为均作为一般民事纠纷,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相对较低,如法国是13岁,荷兰、印度、加拿大、希腊、匈牙利、丹麦是12岁,中国香港和美国纽约州是7岁。

作为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问题,许多国家采取了立法的形式,加大对校园暴力的惩戒力度。“法律的约束是防治校园欺凌不可或缺的一环。”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范国睿建议:“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民法、刑法相关条款,增加‘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等内容,适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使中小学生明确并承担欺凌与暴力的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借鉴相关国家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对于未成年犯罪者,采取非监禁执行,强制其参加一定时间的社区服务。此外,对未成年犯罪者的监护者也进行必要的惩戒,以强化其教育、监护之责。”

但是,在我们对施暴者强烈谴责、严肃处理之余,也要正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有些施暴者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受害者。这些孩子或是迷失在暴力的情境之中、或是得不到正确的情绪疏导、或是本身也是暴力的受害者。而要从根本上杜绝校园欺凌和暴力,教育应当承担起更为重要的责任。

“τ谟泄暴力行为的孩子,不要另眼相看,而应该用爱的教育,让孩子成为积极向上、充满友爱精神的人。”北京石油学院附属中学校长孙玉柱说:“此外,通过教育引导、事前疏导的方式,将暴力从源头上掐灭格外重要。作为学校,应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让学生懂规则、明事理、主动拒绝不良行为。作为家长,则应以身作则,以建设性的方式与孩子沟通交流,而不是张口就骂,抬手就打。”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 丁雅诵/文)

观点聚焦

终止校园暴力要标本兼治社会学校家庭须齐心

《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亮点颇多,不仅对预防校园暴力的保护机制提出了新的思路,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监护人追责等环节也有明确表述。

近年来的校园暴力事件,可谓五花八门。一些施暴者为了炫耀或者其他原因,还将视频传到网络上,花季少年的这等嚣张和无所谓,不得不令我们深思:孩子们到底怎么了?我们该怎么办?这次《意见》的出台,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顽疾。

校园暴力的发生,首先体现的就是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暴力实施者不懂法,受害者缺乏维权意识,相配套的心理疏导、心理教育要么没有,要么就是摆设。除了对学生的惩处和教育之外,本次《意见》加强了对家长的问责制度。父母是孩子模仿学习的第一对象,不少施暴学生就来自于暴力家庭,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很长时间以来,我们的教育中有几个问题极为突出:一是校园暴力事件的施暴方往往得不到有效惩处;二是在一些学校,老师对成绩差的学生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导致一些所谓的“差生”被边缘化,他们往往消极地看待社会,对周围充满破坏情绪。

网络暴力的治理途径范文5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民社会;公共治理;合作管理

一、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都是指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活动,尽管这三种称谓有着大致相同的指涉对象,但是它们之间却有着彼此理念的不同。

如果我们从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的角度去看,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它们依次铺就了管理模式由统治、到治理的演进之路。在公私没有区分、国家体系内部缺乏合理分工的专制社会时代,行政就是政治的落实,其功能是依靠暴力和强制负责国家政务的推行,以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公共行政出现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相分离、行政与政治相分离的现代社会,其功能是按照代议制民主体制、非人格的法律体系、官僚制组织原则以及职业化的文官制度统揽社会公共事务,以实现统治者的统治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则出现在公民社会自治能力与要求不断扩展、市场机制不断成熟与市场力量不断壮大、政府独揽公共事务的“不可治理性”危机日益加重的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管理方法的多样性,适应了当今时代公共事务日益复杂化及其管理民主化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共性”与“管理性”的有机统一,无论在合法性还是在社会资源方面,都为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开辟了新途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壮大等原因,治理理论出现并发展起来。公共治理逐渐成为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新模式,其的理念也逐渐成为了公共管理的新内涵,同时,它也使公共管理进入了区别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的新时代。

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的双重身份与多重角色

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是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它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是公共权力向社会的一种回归。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有赖于公民社会的自愿合作和其对权威的自觉认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而且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又以其各自的特征优势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公民社会与政府一道对社会公共生活进行合作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公民社会以它那种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性正好弥补了政府的种种不足和有限性,从而可以大大提升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时,公民社会在与政府的合作过程中,能够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到政府的权力运行,从而可以起到对政府更有效的监督作用。此外,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健康有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得到政府和社会更好的认可,这些组织以共同目标和信念把人们聚集到一起,在这个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增强了彼此的信任、提升了公益精神,从而有利于社会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对象,公民社会在参与管理的同时可以切身的感受到公共管理的效果,从而可以以公共管理接受者的身份对公共管理的效果做出判定以利于公共管理渐至最优。其次,通过公民社会组织,公民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同时又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为政府增强了合法性。公共管理的过程也是公民社会完善的过程,公民社会的完善又可以促进更好的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最终是要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作为当代公共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公民社会以其特有的双重身份在这个过程中又扮演着多重的重要角色,以其特有的价值诉求与功能表达影响着公共管理的成效。

第一,公民社会是政治民主的捍卫者。公民社会的自主发展能有效的分割和制衡国家的权力,从而能有效的遏制公共权力的专断倾向;公民社会可以为公民的利益表达提供多样的表达形式和途径,保障公民利益表达的通畅,从而提升民主政治的代表性与生命力;此外,公民社会对培育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具有积极的作用,能够强化民主的社会基础从而推动社会民主的发展。

第二,公民社会是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民社会是一个以契约、法制、自由、平等、竞争为价值准则的社会,这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此外,公民社会中的工会、行业协会等团体组织可以起到规范行业行为、稳定经济秩序的作用。

第三,公民社会是公共服务的提升者。由于公共需要的多样性和政府的有限性,政府并不能为社会做好所有的公共服务。而以第三部门为核心的公民社会因其具有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征和其“去私存公、取私为公”的“非营利”特性以及其服务社会、自助自主的公共精神,使之恰好成为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良好渠道,并能有效弥补政府在公共服务上的缺限和不足,公民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委托承包、志愿服务、自助服务等方式和途径,去做那些政府未做、不想做或不宜做但却符合大众需求的公共服务,从而使社会公共服务的水平大大提升。

第四,公民社会是公共价值的维护者。与其他领域一样,公共生活领域同样存在着对善的追求。公共生活领域的善就是公共价值,它包括公民对公共生活的态度、责任与义务,对他人的尊重与关爱,对社会正义的维护以及公民的公益思想与修养。公共管理的核心是为了增进人类的公共利益和福祉,这实际上就包含了对公共价值的追求:公民社会是公共管理的对象,它同时又是公共管理的主体构成之一,公民社会的精神与价值必然会影响到公共管理的目标和价值。公民社会所倡导的诸如参与、友爱、信任、互惠、宽容、合作、平等、公正、开放、多元等价值理念,对于维拼良好的公共价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五,公民社会是社会稳定的支持者。公民社会能够在个人和社会之间提供一种有益的中介结构。通过这一中介结构,它可以为不同的群体和阶层的利益诉求提供表达途径,同时又可以对他们的利益诉求进行整合;通过这一结构,它还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宽松的活动空间,满足他们多样性的愿望要求,同时这一中介结构还起到了排解社会怨气、释放社会压力的作用。可以说公民社会是一个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定器”、“缓冲器”和“调节器”。

三、公共管理;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管理

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社会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中,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应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关系,通过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具体来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管理模式下的公共管理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认识。

第一,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政府并非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除此之外,私营部门、第三部门等公民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在介于市场经济与公共部门之间的“社会经济”领域内积极活动并依靠自身资源参与管理共同关切的社会事务,在某些领域,公民社会组织甚至比政府拥有更大的优势。公共管理主体可以是公共部门,也可以是私营部门,可以是第三部门,还可以是三者多种形式的合作。这正如著名的治理理论研究者斯托克指出的那样;“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它对传统的国家和政府权威提出挑战,政府并不是国家惟一的权力中心。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使的权力得到公众的认可,就都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

第二,公共管理的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公共管理责任边界的模糊性表现为许多民营部门向传统公共领域的进军,公共领域和市场领域的区分已不像以前那样明显。在市场和公共部门之间被称之为“社会经济”的领域中,涌现了所谓非营利组织、志愿团体、社区企业、合作社、社区互助组织等大量公民社会组织,它们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伴随着这些公民社会组织能够满足多方需要,解决社会问题而无需运用政府资源和权威的优势日益显现以及传统上由政府执掌的部分公共管理权向这些非政府组织的转移,传统上法律和制度规定由政府承担的公共管理责任便呈现出交由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来承担的趋势。

第三,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一种权力依赖关系,因为这些公共管理主体“不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能够拥有解决综合、动态、多样性问题所需要的全部知识与信息,也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去应用所有有效的工具”,电们必须相互依赖,进行谈判和交易,在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中实现各自的目的。正是由于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这种权力依赖的关系,所以公共管理的过程便呈现为一种互动的过程。在这种互动的过程中,各个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合作伙伴关系。

网络暴力的治理途径范文6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几年来,社区妇女组织联系妇女和妇女工作实际,采取各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全方位地加强对妇女的教育工作。同时,加强“四自”教育,带动广大妇女弘扬“四自”精神,努力争当与时俱进的“四自”新女性。通讯社区妇联利用社区居民家庭阵地,不断增创“十星极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十星级文明家庭”“

十星级文明标兵家庭”、“文明楼院”、“文明社区”等创评活动,有效推动家庭文化建设。辖区现“十星级文明家庭”户占总户数的75%。,充分体现了我区家庭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

社区妇联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动员广大妇女开展捐资助困献爱心活动。克拉玛依市号召全市人民捐助受困地区(南僵地区发生地震)捐款捐物,社区工作者和广大居民积极响应,捐出自己家的棉被、毛毯、衣裤100余件,捐款500余元,涌现出许多爱心人士。

二、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深化“两翼”活动

几年来,社区妇联组织紧紧围绕社区建设中心,全力服务社区发展大局,积极以“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为有效载体,有效推动了克拉玛依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石油红星社区扎实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为现代化建设事业创造佳绩。社区各族妇女组织在女职工中广泛开展“巾帼示范岗”争创活。大力实施“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对下岗女工再就业提供技能培训、咨询服务、牵线搭桥。

三、采取积极措施,推进妇联自身建设

社区妇联组织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拓展组织网络。为适应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需要,妇联紧紧抓住党建工作进社区的良好机遇,加强社区妇联组织建设。积极协助各级党委做好妇联工作,确保妇女工作的顺利开展。

几年来,我们结合辖区状况,共举办4期妇女培训班,发放宣传单上千余份,同时积极参加区、街道组织部等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向组织部门推荐各类优秀女性人才,进一步充实女性人才库,妇联队伍进一步充实提高,专职妇联干部文化程度明显提高,社区高中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妇女队伍总数的80%,年龄结构更趋合理,平均年龄在35岁以下。我们不断增强为社区服务、为妇女服务的意识,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家庭,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法,注重调查研究,以调研成果指导妇女工作。几年来,石油红星社区居委会十分注重社区文化活动,今年我们社区参加街道举办的健身秧歌大赛、路径健身比赛、及军歌嘹亮歌咏比赛。同时我们充分调动了社区各族居民的能动性,为了社区居民的安康和“防非”工作的顺利进行,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抗击非典这场战斗中,今年我们发放各类宣传单5000余份。居民的参与率达到了百人以上,满足了居民对文化健身的需求,方便了居民,组织辖区爱好文体活动的人参与到社区活动中。在开展社区暑假少儿活动中,我们组织辖区青少年学习《关于在全国各族少年儿童中开展不让非典进社区、进公共场所,争当健康小卫士倡议书》以书信、绘画、网上留言等形式向战斗在抗击非典一线的医务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还有到社区中心进行科普书刊阅读,庆“八一”走访慰问辖区革命伤残军人和社区内的爷爷奶奶一起参加军歌嘹亮“八一”晚会,送给鞋垫和慰问信。孩子们参加手工剪纸、青少年普法知识答题、安全防范教育等各项活动。

全社会关心,残疾人事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定优越性的重要任务之一,结合辖区实际,以残疾人需求为主,以无偿,低偿服务为主,以上门服务为主,开展了系列助残活动,如:“爱耳日”活动中,工作人员到残疾人艾山江家上门帮助收拾房间,清理家务等服务工作,为他们排忧解难。

通过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居委会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进一步加强,密切了党和政府与居民的关系,通过开展多层次系统化的社区服务,辖区的治安、文化,环境、卫生,等各个方面都有了新的突破,为市局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今年石油红星社区居委会工作有了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广大社区居民的理解,取得了显著成绩,我们获得市级预防非典“先进集体”,市级年度暑期活动“优秀辅导站”,区级社区建设“先进社区居委会”,区级“示范社区”,区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区级“巾帼建功”先进单位,首届社区全民健身路径比赛“团体第四名”,“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全民健身秧歌比赛三等奖,庆“五一”兵乓球比赛优秀组织奖,荣获克拉玛依区“民族团结先进单位”等称号。

四、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营造妇女儿童健康发展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