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的起因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国际贸易的起因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国际贸易的起因

国际贸易的起因范文1

一、混淆实盘和虚盘引起的纠纷

案例一:

2009年1月20日南京A公司向国外B、C、D、E公司邮寄本公司的商品价目表,2月26日国外B来电称接受南京A公司对于型号C15产品FOB上海15美元/件的价格,我公司考虑到该商品国际价格猛涨,立即回电称价格FOB上海16元/件可以成交。国外B要求南京A公司以FOB上海16元/件交货,否者要承担赔偿责任。请问合同是否成立,南京A公司应该赔偿吗?

案例分析:

实盘一经受盘人在有效期内无条件接受,则勿需再经发盘人的确认,即可构成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合同。“实盘”字样并不是构成发盘的必要条件,如果性质上该发盘是个虚盘,即使标有“实盘”字样,仍以虚盘看待。虚盘对发盘人无约束力,即使受盘人对虚盘表示接受,仍须经过发盘人的最后确定,才能成为一项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的合同。如果在发盘中附有“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以我方检验确认为准”、“根据我方提供的样品”等保留条件,以及面向公众发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在法律上,一般视为要约。本案例中南京A公司邮寄的是商品价目表,不构成发盘,国外B公司接受不是有效接受,只是一项发盘,所以合同不成立,南京A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盘被还盘引起的纠纷

案例二:

我出口公司于5月10日向外商发盘某商品每公吨FOB Shanghai USD $ 200,有效期至5月17日复到。5月12日收到该外商发来电传称:“接受FOB Shanghai USD $180”,我未予答复。后外商要就我公司发货,我方拒绝,认为合同不成立,引起纠纷。

案例三:

7月17日中国某出口公司A向荷兰B公司电报发盘:“售农产品C514型号300吨即期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CIF鹿特丹U.S. $ 900,7月25日前电复有效。”B公司于7月22日复电如下:“你7月17日发盘,我接受,要求提地证、植物检证明书、适合海洋运输的良好包装。”A公司接到B公司电报后未表态,7月26日B公司来电称:信用证已开请及时办理装运,而A公司认为合同未成立,不同意装运。为此,双方就合同是否成立发生激烈的争论。请阐述你的观点及理由。

案例分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9条规定:

(1)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发盘并构成还盘。

(2)但是,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发盘的条件,除发盘人在不过分退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如果发盘人不作出这种反对,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发盘的条件以及接受通知中所载的更改为准。

(3)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的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仟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盘的条件。

以上两则案例“接受”都不是无条件接受,且我方于又都未予答复,以至于外方认为合同己经成立并开立信用证,而我方则认为合同并未成立,最终引发争议。所不同的只是对发盘变更的具体内容,一则变更的是发盘中价格,另一则变更的却是能够而且容易提供的附属单据和不过分的包装条件。

根据上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法律条件,案例二中,我方发盘,外商回电接受,但更改了发盘中的价格,属实质性变更,该“接受”构成还盘。同时原发盘失效,除非原发盘人声明同意成交,否者合同不成立。由于我方收到电报后未表态,故合同不成立。案例三中,我方发盘,对方电复“接受”,但更改了发盘中的能够而且容易提供的附属单据和不过分的包装条件,属非实质性变更。除发盘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时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但由于我方又未及时表示反对,故合同是成立。

三、接受不当引起的纠纷

(一)还盘后又接受引起的纠纷

案例四:

我出口公司于4月11日向外商发盘小麦每公吨CFR伦敦USD $ 300,有效期至4月18日复到。4月12日收到该外商发来电传称:“接受CFR伦敦USD $ 300USD $280”,我未予答复。4月15日,该商品价格剧涨。外商于4月16日又向我公司电传表示“接受你方4月11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我方拒绝交货,认为合同不成立,引起纠纷。

案例分析:

根据《公约》规定,发盘一旦被还盘,则原发盘失效,若后原来受盘人再做出接受,相当于受盘人做出一项新的发盘,除非原发盘人声明该接受有效,一班认为该接受无效。本案例中4月12日外方进行了还盘,我4月11日的发盘已经失效,外商于4月16日的接受实际上新的发盘,只不过条件和我4月11日的发盘相同,由于同时我方未予答复,所以合同不成立。

(二)逾期接受引起的纠纷

案例五:

2009年我出口公司甲公司向国外乙公司就某商品询售,后收到乙公司发盘,发盘中规定有效期至6月20日。甲公司6月24日用电传通知乙公司表示接受对方发盘,乙公司未予回复。后商品价格上涨,乙公司于7月10日来电要求甲公司在7月15日前发货,否则,甲公司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请问甲公司是否应按乙公司要求发货说明理由。

案例六:

我A进出口公司于2009年8月5日向外商B发盘并限其11日复到有效。外商B于6日上午10时向当地邮局交发关于接受我方发盘的电报。但由于当地邮局工人罢工,该电报在传递途中延误到12日才送达我方。我进出口公司认为对方答复逾期,未予置理。并将货物以较高价格售予外商C。8月14日,外商B来电称:信用证已经开出,要求我方尽早出运货物。我方立即复电B,声明接受到达过晚,双方并不存在合同关系。随后双方发生争执。请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

对于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关键要看造成逾期原因是什么?根据《公约》规定,若逾期的原因时受盘人做出接受晚引起的,无效接受,相当于新的发盘除非原发盘人即使生命该接受有效;一项逾期接受,从它使用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在传递正常的情况下,本能及时送达发盘人,由于出现传递不正常的情况而造成了延误,这种逾期接受仍可被认为是有效的,除非发盘人毫不延迟地用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受盘人,认为他的发盘已经失效。否则该逾期接受就是有效接受,合同成立。

案例五中乙公司发盘的有效期为6月20日,而甲公司6月24日才做出接受,该接受是逾期接受,实际上相当于甲公司做了一项新的发盘,由于乙公司未予回复,所以合同不成立。

案例六中A公司于2009年8月5日的发盘限11日复到有效,外商B于6日向当地邮局交发关于接受我方发盘的电报。但由于当地邮局工人罢工,该电报在传递途中延误到12日才送达我方。造成逾期接受是非收盘人的原因,同时我方公司对该逾期接受未予置理,所以合同成立。

(三)发盘被有效撤回后接受引起的纠纷

案例七:

我A司在2月17日上午用航空信件形式邮出一份发盘给美B司。发盘中规定B司在2月25日前答复有效。但A公司又于2月17日下午发出撤回发盘的通知(用电报)。该通知于2月18日上午到达B公司;而2月25日B司才收到那封发盘的航空信。由于B司考虑到该商品价格对其有利,所以立即做出接受,并用电报发出接受通知,我方未予答复。问:合同能否成立?

案例分析:

根据《公约》规定,发盘已经撤销就无效了,我A司2月17日的发盘在被撤回,且撤回通知于先于发盘到达美B司(撤回通知2月18日上午到达B司,发盘2月25日B公司),所以该撤回是有效撤回,B的接受是无效的,只不过相当于一项新的发盘,条件和我A公司2月17日的发盘内容相同,然而由于我方未予答复,故合同不成立。

四、合同形式引起的纠纷

案例八:

2007年6月,我国浙江省某进出口公司的一位美国客户口头向该公司下了一笔订单,未要求与对方当场签下书面合同,只是请对方回国后再发一份传真以便留档。客户回国后,并未发来传真,我方业务员也未坚持催要,同时,我方根据客户要求已开始备货,当货物将要备齐,我方请客户确认汇款时,客户告之,当时由于较为匆忙,未充分考虑,以至下了口头定单,回国后,仔细加以核算,发现无法成交,加上我方请其以传真确认,则认为不发传真订单不正式成立。我认为美国客户的说法纯粹是一种托词,无任何法律依据,所以将坚持向客户索赔。

案例分析:

目前,我国规范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的法律是新《合同法》)和《公约》。我国核准加入《公约》时,对第11条做出声明加以保留,根据此项保留,中方当事人与营业地处于另一缔约国当事人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虽然新《合同法》实施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以把口头形式作为合同有效形式的一种选择。但由于《公约》第97条(4)规定,“根据本公约规定做出声明的任何国家可以随时用书面正式通知保管人撤回该声明。”到目前,我国政府尚未以书面形式宣布撤消《公约》核准书中对于合同形式做出的保留。由此认定,我国与公约缔约国间贸易合同仍要采用书面形式。由此认定该案例合同是无效的。我国的许多贸易伙伴都是公约的缔约国,如美国、法国、意大利、加拿大等,涉及的范围不可谓不广,这就需要我国当事人在与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国际货物的买卖时,注意区分对方营业地所在国是否为《公约》缔约国,避免在某些情况下采用口头形式合同导致出现损失。

总之,要想达成一项有效的合同并顺利履行,受盘人在发盘有效期内将无变更内容的接受通知送达原发盘人才是最关键的。同时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不论接受的是否逾期、是否变更、是否有受盘人做出,只要原发盘人及时声明认可,则该接受就有效,所以一项接受是否有效在很达程度上是有原发盘人决定的。所以为了避免将来出现纠纷,原发盘人在接到接受通知时应及时声明是否认为该接受有效。

参考文献:

[1]岳洁.关于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如何认定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J].仲裁与法律.2002(4):133-139.

[2]姚铁明. 谈国际贸易合同效力的认定[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2(03):13-13.

[3]邱欣欣 由国际货物买卖纠纷案引发的思考[J].对外经贸实务.2004(8):20-22.

[4]冯智慧. 变更发盘条件后合同是否成立争议案[J].对外经贸实务2004(10):12-14.

[5]王正华 处理进出口合同纠纷的几点经验[J].对外经贸实务2009(9):54-56.

国际贸易的起因范文2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难 银行机构 潜力企业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一些潜力无穷的企业在发展初期因为融资困难导致夭折也已经屡见不鲜,那么银行的融资真的有那么困难吗?它们真的就那么难以生存吗?下面我们就来探讨关于银行机构将如何加大我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的支持力度的。

一、建立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防范体系

银行贷款给企业主要看其经济发展潜力,而中小企业即使再有潜力,市场价值再大,没有担保或者抵押的情况下银行也不敢轻易贷款给他们做流动资金,即使放的利息再高,到时候收不回也是一场竹篮打水一场空。

1.中小企业为什么会有融资风险

(1)中小企业规模不大,资金投入低,收益回报比较少,即使是一家很有潜力上市的公司,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银行也不会冒风险贷款给一家只能看见一点朝阳的企业,而银行的融资是中小企业重要的资金来源,假如没有银行的扶持,就没有力气承受那些外界的挤压,中小企业就会变成一个随时都可能被风雨拖垮的茅草屋,再者说,国家的政策一年一变,对于一些本身就不怎么看好的行业,国家还会实行打压政策,使风雨中惶惶不安的中小企业再添不堪,只能面临破产的糟糕境遇。

(2)一般人的观念是大公司大信誉,小公司小信誉。一些企业管理者自身信用也是影响企业信用的前提,经营者素质水平低会导致信用的缺失,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障时,信誉不好的企业就会推卸责任,将责任推的一干二净,认为大不了东山再起,这样不负责的态度也是信誉不好的直接原因,银行不愿意承担信用风险,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加大,自然就成不了大气候,久而久之,就会被取代。

2. 怎样建立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防范

(1)中小企业要有效地利用社会闲散资金,通过合理的方式进行融资吸纳社会资金用于企业发展,积极和金融机构合作,争取资金。在贷款的过程中要努力争取政,主动寻找担保者。

(2)企业要有汇率风险防范意识,提前做好应对汇率发生变动的准备。应不断加强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方面的知识,并力求了解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及授信审批过程。对各类融资产品灵活运用,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3)中小企业要培养优秀的外贸和管理人才,突破国际贸易发展的瓶颈,把人才培养作为一项战略性投资。可以通过小规模的专业技能培训来培养本企业的专业人员学习外贸知识,选拔其中的佼佼者专门从事对外经贸业务。

(4)在国际贸易中,中小企业也要转变品牌思想观念,在正确的位置上对品牌进行建立,以长远的眼光对企业品牌进行维护,不要因为一时小利而损害了企业的长期发展,在遵守国际贸易规则的前提下进行恰当的品牌发展。

二、加大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

加强对中小企业金融理财产品的开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崛起,逐渐发展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涉及到的金融理财产品越来越多,对于促进自身经济的发展和提高市场竞争力起到了较大的帮助作用。同时,中小企业对于国家经济发展的帮助作用也越来越大,其在金融领域的发展也必然取得成就。因此,应当加强对中小企业金融理财产品的开发,增加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发展比例,不断实现金融产品的创新,以更好的促进中小企业的经济发展。

银行在战略导向上应当确保差异定位与全面服务相结合,实现错位发展,构建出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以更好的配置行业资源,在保证中小企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实现自身经济的发展。

在产品开发上,银行应当实行批量推广与专案设计相结合的策略,针对 中小企业中的典型问题设计出标准化的评判指标,以解决中小企业抵押物不足及报表信息失误等问题,如银行中的快融通产品一般情况下可以三天放款,从而保证中小企业的发展拥有充足资金。在实行风险防范的过程中,应当保证严格管控与适度容忍相结合,根据中小企业客户群的特点适度的提高风险容忍度,以为中小企业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

在组织架构上,要确保总部指导与基层开拓相结合,中小企业分布广泛,较为分散,要想更加高效的服务于客户,银行应当将适用于中小企业的金融业务下放到基层,设立小型的金融中心,给予小微企业更加全面的服务。

此外,中小企业还可以联合成立一个组织 以会员制加入一些银行 其中,选出中小企业代表监管企业资金用途、是否合理、监管企业营业状况,传达银行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些信息,以使中小企业可以随时知晓银行的相关金融信息,及时调整自身经济发展,从而保证金融经济发展的风险减小,提高市场竞争力。

面对金融产品滞后的现状,我们不能再坐以待毙,必须加大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创新出更好的金融产品既能保障银行机构的合法权益又能使有潜力的中小型企业发挥所长。

三、结语

有的中小企业是值得银行冒风险融资的,有些中小企业则没有这个资格,银行机构要实行新的政策保证没有“漏网之大鱼”,保证有潜力的肯为社会谋福利的中小企业都能存活,继续为人做贡献,加大有潜力的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力求真正拿着人们的钱为人办实事。

参考文献:

[1]林毅夫,李永军.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成因和根本解决思路 [J].风险投资.2009,(03):23-27.

国际贸易的起因范文3

专业化是国与国之间贸易产生的基础,现代经济又明显的依赖于国家之间、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专业化分工。亚当斯密与大卫 李嘉图成为了最早发现这一现象并提出伟大成果的学者,他们提出的绝对优势理论和相对优势理论从技术差异角度说明了贸易产生的缘由,构成了古典贸易理论;针对古典贸易理论赫克歇尔和俄林对其进行了补充和说明提出了要素禀赋定理,其与里昂惕夫悖论以及特定要素模型共同构成了新古典贸易理论;进入了当代又有学者结合之前的理论提出了产品生命周期理论、重叠需求理论、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等成果共同构成了现代国际贸易理论。本文会对以上提出的贸易理论进行逐一说明。

一、古典贸易理论

古典贸易理论是从生产技术差异的角度,来解释国际贸易的起因与影响的。只不过,在古典生产函数中,劳动是唯一的生产要素,因此,生产技术差异就具体化为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劳动生产率差异就是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起因。

(一)绝对优势理论

“如果一件东西在购买时所费的代价比在家内生产时所花费的小,就永远不会想在家内生产,这是每一个精明的家长都知道的格言……在每一个私人家庭的行为中是精明的事情,在一个大国的行为中就很少是荒唐的。如果外国能以比我们自己制造还便宜的商品供应我们,我们最好就用我们有利地使用自己的产业生产出的物品的一部分向他们购买。”其核心思想是:贸易之所以发生,其基础在于各国生产成本上存在绝对差异,因此各国应当专业化生产并出口那些具有绝对优势的商品,同时进口那些其贸易伙伴具有绝对优势的商品。虽然斯密的理论解释了贸易产生的基础,但是它不能解释现实中所有国家之间国际贸易的基础,特别是当一个国家在所有部门的生产成本上都处于绝对劣势的话,用“绝对成本说”就无法解释,因此比较优势理论应运而生。

(二)比较优势理论

李嘉图从更一般的意义上,论证了各国依据劳动成本的相对差异(比较优势)进行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认为生产成本取决于劳动投入,商品的生产成本或价格与其劳动生产率成反比。核心思想为A国在X商品的生产上相对于B国具有比较优势,指A国生产一单位X商品与生产一单位Y商品所投出的劳动量之比小于B国同类之比。这同时意味着, B国在Y商品的生产上相对于A国具有比较优势。 一国可以在两部门同时具有绝对优势,但不可能在两部门同时具有比较优势。

二、新古典贸易理论

(一)要素禀赋理论

要素禀赋理论最早是由两位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Eli Heckscher)和俄林(Bertil Ohlin)师生二人提出的,后经萨缪尔森(Paul Samuelson)等人不断加以完善。核心思想:相对价格差异是国际贸易产生的直接原因,而封闭条件下的相对价格差异是由生产成本的差异造成的,同时各国生产同种产品成本的不同,是由生产要素的价格不同所造成的,各国生产要素的价格差异又是由他们要素丰裕度的不同所造成的,各国生产要素的不同丰裕度和各种产品所需要的要素比例的不同,使得各国在生产相同产品时,分别在不同的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或纯价格优势,并且最终实现要素价格的均等化。

(二)里昂惕夫之谜及其解释

1.里昂惕夫之谜指资本丰富的美国却出口劳动密集型商品,进口资本密集型商品,这一结果与H-O理论恰恰相反。

2.解释:有效劳动(effective labor)由于劳动素质各国不同,在同样的资本配合下,美国的劳动生产力约为他国(比如意大利)的3倍,因此若以他国作为衡量标准,则美国的有效劳动数量应是现存劳动量的3倍。从有效劳动数量看,美国应为(有效)劳动相对丰富的国家,而资本在美国则成为相对稀缺的要素。

(三)特定要素模型

根??特定要素模型的理论,贸易的最终要素价格会达到均衡,其主要发展罗辑如下:与封闭条件下的生产均衡相比,开展贸易以后,将依据比较优势原则,出口密集使用本国丰裕要素的产品,进口密集使用本国稀缺的商品。那么国际贸易将促使该国出口商品的相对价格上升。由于价格上升,所以出口部门的劳动报酬超过了进口部门。这必然引起劳动由进口部门向出口部门转移。根据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出口部门的边际劳动生产力将下降,而进口部门的边际劳动生产力则上升。于是出口部门的劳动报酬开始回落,进口部门的劳动报酬开始回升。随着劳动的在两个部门间的流动,两个部门的劳动报酬又重新趋于一致,最后达到新的均衡。

三、现代国际贸易理论

(一)重叠需求理论

核心思想:两国之间贸易关系的密切程度是由两国的收入水平与需求结构决定的。由此可知收入水平越接近,重叠需求也就越大,则产品的潜在市场需求越广阔,那么通过出口贸易就可获取更多好处;相反收入水平差距越悬殊,则很多国内产品相对国外市场来说要么太低劣、要么太高档,重叠需求就越小,那么就很难通过出口贸易开辟国外市场。

(一)外部规模经济与国际贸易

规模经济在国际贸易中的意义在于:无论国家间是否存在相对价格差异,规模经济(规模效应的作用)会促使各国厂商专门生产某些产品,而非独自生产所有产品,然后进行相互交换。这样就可以获得规模经济的利益,也不伤失消费多样性。因此,规模经济是有别于比较优势的另一种独立的国际贸易起因。其从根本上讲是解释产业内贸易的一种贸易理论。

国际贸易的起因范文4

关键词: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方法;中职学校

【中国分类法】F740.4

《国际贸易实务》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财经类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我国作为一个外贸大国,对国际贸易这方面的人才需求在不断地增大,学好《国际贸易实务》这门课程会对学生实现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如何培养出业务能力强、懂得实际操作的专业人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1 中职学生的特点

1.1 文化基础差,有厌学情绪。中职学生一般都是不能继续读高中,被高中学校淘汰的问题学生,所以目前中职类学校大多数学生文化基础较差(甚至部分学生有厌学心理),在学习过程中感到所学内容太难,索然无味,或是由于教师的教学方法单调,语言平淡,学生感到厌烦,因而丧失学习的积极性。

1.2 没有明确的学习目标。 进入中职学校的学生,在进入学校后没有明确的学习目标,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干什么;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而学习;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读这个专业,等等,有不少学生缺乏远大的理想抱负及克服困难的毅力,缺乏自主学习的意识。

1.3 自我认识有偏差。在现行的社会教育背景和职教环境下,职校学生已成为一个弱势群体,进入中职学校的学生或多或少都有失败感,他们对自己未来的前景十分悲观。所以,有些学生就自暴自弃,或是放弃学业,或是抱着混张文凭找个工作的想法。

针对以上情况和中职学校的教学特点,我从以下几方面谈一下《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法。

1、项目教学法

我把《国际贸易实务》理论教学部分分为三个示范项目:出口贸易项目、进口贸易项目及其他贸易方式项目。出口贸易项目以“劳动布裤出口”案例导入,分为三个模块:出易磋商和合同签订、出口合同条款及出口合同履行,每一个模块分为若干个单元,并确定每一个单元的工作任务。例如:第一个模块第二单元(出易磋商)的工作任务是:完成“劳动布裤出口”交易磋商,并书写交易磋商函电;第二个模块第五个单元(价格条款)的工作任务是:完成“劳动布裤出口”价格核算并书写价格条款。这样直接引导学生进入“项目情景”,使得学习过程变成一个不断成功地完成项目任务的过程。进口贸易项目及其他贸易方式项目做法与出口贸易项目类似,这里不再赘述。

2、案例分析教学法

案例分析教学法为哈佛首创,是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案例为内容,根据教学目的、内容的需要,运用多种形式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对案例所提供的材料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见解,做出判断和决策,藉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分析教学法的具体步骤包括:精选案例展示案例学习理论分析讨论总结点评。

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中的CIF贸易术语的特点“象征货”是教学的难点内容之一。作为教师在讲解这个内容时,如果一味的讲解“象征货”的定义、特征、界定等这些抽象内容的话,学生将很难理解这些陌生的概念,更不用说掌握与应用了。在此我们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教学法来讲授这个内容。案例如下:某出口公司按CIF NEWYORK术语向某外商出售一批货物,货物已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装运港装船,但船离港1小时后因触礁沉没,第二天当卖方凭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证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全部损失为理由拒绝接受单证和付款,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凭单证要求买方付款?

教师通过把案例的整个过程再现,解读事件的起因,事件解决的方法,流程等引导学生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看发生触礁沉没风险是在装运港船舷划分之前还是之后,另一个方面看卖方在轮船沉没时是否已完成交货任务。提示学生结合已经学习了的CIF贸易术语的含义、买卖双方的义务及责任划分来分析。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CIF条件下,卖方负责风险划分之前的一切风险,意味着买方应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本案例中轮船沉没是在离港1小时后,所以这一风险由买方自己承担,由此说明:CIF贸易术语下,卖方只需保证按时装运,不需保证按时交货,这是象征货的第一个特点;另一个方面,CIF条件下只要卖方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卖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交货任务,本案例中,卖方已把货物在合同规定期限和装运港装运,完成交货任务,由此说明:CIF贸易术语下,按时提交合格的单据,是卖方完成交货任务的证明,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这是象征货的第二个特点。

通过对案例的两个方面的分析学习了“象征货”的两个特点,让学生对CIF条件下的“象征货”的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象征货”的使用场景相关要求也有了相应的认识,也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参照案例的方法处理相关的问题,提高了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角色扮演教学法

角色扮演教学法是一种既与真实人生有关的情境,又是在课堂中可以进行的方法。国际贸易实务属于企业经营管理范畴,学生很难单凭课堂教学手段掌握其理论。因此,我们经常采用角色扮演教学法加强学生对书本知识的理解,使学生在“做”中“学”,在“学”中“练”,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4、实物模拟法

所谓实物模拟法,就是在教学过程中向学生展示和教学内容有关的实物,使他们对相关的概念、要求有更直观的了解和认识,从而进一步激发起求知的兴趣和欲望,并加深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四种教学方式各有不同的特点,在实际教学的实践中我们可以根据不同课程内容及授课目的,灵活的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在实际的教学实践中,我们应该不断的对教学方法进行探索和创新,丰富授课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争取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优秀人才。

参考文献:

[1]杨宁.浅谈高职高专《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法[J].中国校外教育•理论.2008(15).

[2]刘克非.国际贸易课程教学方法改进的探讨[J].经济师.2005(11).

国际贸易的起因范文5

关键词:国际贸易拖欠信用风险管理机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出现的经济纠纷也有所增加。其中国际贸易拖欠,即在对外贸易中应收款不能及时安全收回,大量外汇滞留损失在外,成为困扰我国众多外贸企业的一大难题。而且随着人民币的升值,这一难题造成的损失也在扩大。支付结算是进出口贸易业务链上最关键的一环。伴随着科技的发展,支付结算工具日渐增多,这给贸易双方带来了周转与交易的便利,但由于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风险的存在,其中也潜伏了风险。以托收方式为例,若买方违约,拒绝赎单,卖方便无法收回货款。

一、造成我国出口货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从国外统计数据上我们可以分析一下造成我国出口货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1.从国际贸易拖欠案起因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的直接起因以恶意欺诈为主。具体结构为:有意欺诈的拖欠款占60%;产品质量、数量或交货期有争议的占25%;属于我方外贸企业交易严重失当及管理失误的占15%;交易人员私下默契台底交易占2.5%;其他性质占2.5%。我国对外贸易的过半货款拖欠是由客户的恶意欺诈引起,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主要是由诸如产品质量或货期等贸易纠纷引起。

2.从国际贸易拖欠案件所涉及的海外公司看:(1)海外华人公司(包括我国港、澳、台公司)占50%;(2)不良外籍公司占20%;(3)纯为货物有争议的公司占20%;(4)驻外机构占5%;(5)其他占5%。

3.从外贸企业性质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导致的国际拖欠所涉及的企业以国内的全资中资企业为主体。具体结构为:80%来自国内的企业,其中的50%为国有外贸企业,30%为私营外贸企业;另外20%来自三资企业。

4.从客户新旧特征看,过半数的国际货款拖欠由老客户造成。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国际货款拖欠主要由资信不良的新客户造成。

二、外贸业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人们经过对几十起不同类型国际贸易拖欠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在外贸业务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不重视对外商资信调查。资信调查是我国外贸公司对外成交不应缺少的一个环节,外商资信状况直接关系到外贸公司能否严格履行合同,安全收汇、收货。有些外贸公司在进出口贸易中,对外商既不做资信调查,又轻率采用对出口方具有极大风险的付款方式(D/A、T/T),给国外一些不法商人欺诈行骗造成可乘之机。在对外贸易中,即使多年合作的老客户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也并非一成不变。当老客户付款出现异常时,如果缺乏警觉,不及时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其目前营运状况,便会丧失避免风险的机会。

2.货物质量有问题,履约不严肃。出口中不按时交货,货物品质、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外方索赔现象时有发生。

3.合同条款有纰漏,业务操作不规范。有些合同货物品质规格不具体,违约责任不明确,支付条款不对等,出现争议难以解决。在信用证条件下的交易中,由于不严格审证,操作不慎,出现单证不符,遭对方拒付货款的不乏其例。

4.不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对外贸易中“重关系,轻索赔”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宁可国家利益受损失,也不愿或不善于拆诸法律,有的公司选择国外不良讨债公司追款,反受其害。

从上述现象和存在的客观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国际贸易拖欠的形成,既有国外原因又有国内原因。就国外原因而言,海外一些不良公司利用我国开放之际,积极扩大对外贸易,但相应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外贸公司业务人员与管理者还未完全熟悉国际操作规范,又有急于求成的心态,用人情或小恩小惠等方式,将我外贸公司仅有的一些原始警戒攻破,或在合同条款和操作方法上设下圈套,为今后拖欠制造理由。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企业逾期未收汇属于国外方面诸多原因中,进口商信誉差和我驻外机构有意拖欠约占50%的比重。另外,造成我国外贸企业风险损失的原因除了企业主体信用管理观念的严重缺乏外,来自企业产权制度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

三、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的成因

具体来说,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成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贸公司体制与现代化的国际经贸发展要求不适应。我国外贸公司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制,虽经转换经营机制,扩大自,但在经营、企业管理、财务制度等方面没有建立一套健全的制度,对业务人员和业务活动缺少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因此既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又不能妥善解决问题。外贸企业产权不明晰,使得很多国有外贸企业管理者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业绩考核,不顾企业长远利益,盲目赊销;有的企业迫于市场竞争压力,单纯追求销售额增长,盲目打价格战。这些行为导致了企业应收账款上升,销售费用上升、负债增加,呆账坏账增加,效益下降,偏离了最终利润这一企业最主要的目标。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就是要在销售收入增长和风险控制这两个目标之间寻求协调一致,保证最终利润这一根本目标的实现。

2.相关部门缺乏信用风险管理意识,由于从政府到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意识都比较淡漠,对信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导致政府对企业缺乏政策引导和有效支持;有的企业虽然感到信用风险管理需要,但苦于所知不多无从下手,且成本较高,在本来利润率不高的情况下不愿为此支付费用,进而产生畏难情绪,甚至干脆漠视不管。目前中国出口企业的坏账率超过5%,而发达国家企业却只有0.25%至0.5%的水平,国际平均水平也只在1%左右。中国企业出口中遇到的很多困难,一开始并不是对方存心拖欠,而是中国企业自己出现制度和管理失误。

3.企业内部职责不明确,在我国外贸企业现有的管理职能中,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能基本上是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这两个部门承担的。然而在实践中这两个部门却常常职责分工不清,不能形成协调与制约机制,容易造成外贸企业在客户开发、信用评估、合约签订、资金安排、组织货源、品质监督、租船订舱、制单结汇等诸多贸易环节出现决策失误并导致信用损失。外贸企业内部职责不明确已成为企业账款拖欠趋势得不到有效抑制的根本原因。

4.一些公司管理水平低和业务人员素质差是造成国际贸易拖欠的直接原因。近年来,过分强调国际市场开拓,忽略了国际市场的复杂性和对风险的防范;过分强调开拓面和追求成交额,放松了对国际拖欠的管理。对外商进行资信调查在我国外贸公司中没有制度化,业务过程中随意性大,在调查的案件中,我外贸易公司以D/P或D/A成交的占50%,以T/T、银行转账形式成交的占25%。

5.对外贸企业运作中的行为规范管理不严格。有些外贸公司以承包、放权为名,实际是放任自流,致使内外串通、损公肥私、的事件屡禁不止。

6.法律意识淡薄。一些企业负责人和业务人员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处理问题,不敢于、不善于动用法律手段解决对外贸易中的问题。有的公司在明显是外方违约或欺诈,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也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

7.国有资产自我保护机制不健全。在财务和考绩制度上不能及时反映企业逾期未收汇的状况,对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者也无相应的惩治措施。主管部门不了解国际拖欠的问题,因而无法设立预警线,难以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

8.信用管理方法落后。目前我国外贸企业业务人员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信用风险防范手段单一,没能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做决策,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由于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销售人员违规经营、违章操作,甚至与客户勾结留下可乘之机。在账款回收工作上更是缺少专业化的方法。

由于经营和管理体制上存在缺陷,国际贸易拖欠问题不断发生,被拖欠的企业不愿意将事情暴露,所以问题难及早发现,形成一个逃避监管的死角。如不及早研究和解决国际拖欠问题,必然会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四、避免和解决国际拖欠问题的对策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中,深化我国外贸体制改革,加快外贸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使外贸企业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彻底改善。对此,应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国际拖欠案件的发生,并逐步建立起国际贸易风险的预防、监控、治理机制。

1.提高外贸业务人员素质是当务之急。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国际贸易风险的研究,外贸企业要注重业务人员防范国际拖欠能力的培训,对刚刚从事外贸工作的人员和近年来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尤为重要。外经贸院校也应开设有关课程,同时各进出口商会应对本行业进出口公司提供国际市场开拓与风险管理的咨询服务。

2.建立外贸风险管理的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外商资信调查,是避免发生国际拖欠的主要措施。尤其以D/P、D/A成交的贸易,需要进行严格的评审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资信调查。从实际经验看,坚持对新客户先资信调查后成交,对老客户定期进行调查或发现疑点及时调查,可使境外拖欠案件下降50%。我国外贸企业对信用风险的防范一直是进出口业务风险防范中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特别是在出口贸易中,我国外贸企业因诈骗而受到的损失是很大的。所以,今后我国要新增设信用管理部门,从规范客户资信管理体系入手,多角度、多方位、动态了解客户状况,统一整理分析客户信息资源,评定客户资信类型或等级,并随所掌握信息的变化及时更新评估结果,尽量做到知己知彼。接着要完善客户信用控制体系,对不同资信类型或等级的客户应在预付款、信贷担保、货款拖欠时间等方面予以不同的对待。新晨

3.外贸公司在无法确定交易风险程度的情况下,应向保险公司办理出口信用险;货款逾期三个月,一定要有追索行动。发现对方逾期不付款,如三个月自己追收不回,应积极寻求外部途径解决(包括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国际贸易经验表明,在货款逾期三个月时即进行追索,损失可以减少70%左右;外经贸管理部门应对外贸企业逾期未收汇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加强对国际经贸法律的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问题。从事国际贸易涉及到广泛、复杂的法律,贸易的每一种方式,交易的每一个环节,合同的每一个条款,都是一种法律关系的体现,涉及不同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必须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合同,注重发挥律师的作用,这是被国际贸易实践证明了的成功经验。

4.我国外贸经营权下放以后初次涉足外贸领域的为数众多的私营企业,可考虑直接将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外包”给信用管理咨询公司。与企业自己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相比,实行信用管理委托制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具有快速性、专门性和灵活性等优点;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降低外贸信用风险。我国外贸企业在建立起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在对外贸易的实践中应该学会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的先进做法和手段。

虽然外贸信用风险还将长期存在,但只要我们认真地正视和研究这个问题,就完全可以把货款拖欠的难题解决。

参考文献:

国际贸易的起因范文6

中国出口贸易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与“内需”、“投资”成为保增长的三辆马车,它对于中国gdp的贡献可谓是功不可没。这样一个“主发动机”,伴随着贸易量的增加,我国的贸易摩擦也表现得越来越激烈,这其中与美国的贸易摩擦问题尤为突出。对于中美贸易摩擦的成因作一个准确而全面的分析就非常地有必要和有价值,而对道德新因素的分析更是势在必行。

国内的一些学者,通过分析中美贸易摩擦的案例,然后透过数据分析摩擦的成因。他们从理性角度阐述成因,一些学者认为:中美贸易摩擦是贸易中的正常现象,所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脚”,随着贸易额的增加,摩擦是肯定会出现的而且越来越多(李春顶,2006)。也有一些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中美贸易摩擦归根结底是中美贸易顺差造成的,每年2000多亿美元的顺差,美国政府不可能不采取措施,并且这个是目前的主流观点。还有一些观点,比如中国出口经营以价格竞争为主,技术标准与国际要求差距大,而且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健全都使贸易摩擦不可避免(韩立明、于静,2006)。同时还有一些研究指出经济结构失衡和不对称是摩擦的主要原因(雷达、于春海,2004)。

本文在他们经济理性研究的基础上,从国际贸易影响因素道德层面,并从政治道德、国民道德以及企业道德三个不同的角度试图为中美贸易摩擦提供一个有力而合理的解释,以揭示其中真正的原因。

二、贸易理论解释的局限

我们生活在一个开放的时代,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各国之间的交流日渐加强,尤其是国际间的贸易,在无声无息中改变着世界经济的格局。把可口可乐运送到世界的各地,使普通百姓可以很方便的享受到他国的最新产品。早在几百年前,从亚当•斯密开始,经济学家就一直在研究国际贸易。国际贸易作为一门古老而又充满活力的学科,解释国际贸易的理论也很多。下面我们从目前的国际贸易理论中,看是否能找到解释中美贸易摩擦的原因。

最初的国际贸易理论认为:国际贸易可以给参与各方带来诸多利益。从静态角度查看,开展贸易后,贸易双方可以在资源总量不增加、生产技术条件没有改进的情况下,通过贸易分工而实现福利的总体增长;从动态角度看,开展国际贸易会对贸易双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间接地积极影响。亚当•斯密等初期的经济学家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上,站在利益的角度,认为两个国家通过交换实现自己的利益,这是互惠的行为。即中国和美国的贸易是互惠的。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理论是以斯密的绝对成本理论为基础的,在他的基础上,加入了比较成本的概念。比较成本理论论证了国际贸易的互利性原理,即这样的分工贸易可以提高两国的资源配置效率,增加产品产量。换句话说,中美贸易以互利为基础,实现了两国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是宏观经济的期待结果。上述两个理论是国际贸易分工的经典理论,从上述理论得出的结论是:中美贸易是互利的、互惠的。那我们不禁要问,既然是互惠的,何来每年都在增加的贸易摩擦案例。莫非我国和美国不是按照国际分工理论进行的国际贸易?但我国东南沿海的大量劳动密集型企业告诉你:我国完全是按照国际分工理论参与国际贸易的。

新古典贸易理论也就是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它强调要素禀赋在国际贸易结构中的作用。中国是一个劳动力要素极其丰富的大国,应该出口劳动力密集的产品;而美国是一个技术和资本要素丰富的发达国家,应该出口技术要素密集的产品;中美贸易的结构正好符合这一要求(于铁流、李炳祥,2004),所以双方应该有着大量的贸易往来,事实也是如此。然而近年美国使用“反倾销”等手段阻碍中国进口,这是不符合要素禀赋理论的一种行为。新古典贸易理论在某些方面也不能解释中美贸易摩擦的原因。

再来分析一下国内学者的一些观点。有人认为中美摩擦是中美巨大的贸易顺差引起的,但我们深知:中美贸易顺差,“顺差在中国,利润在美国”。我国用4亿件衬衣才能换来美国的一架波音737。如果整天把“顺差”两字骄傲化,而不去深刻分析数据背后隐藏的问题,那我们的顺差只能是纸上谈兵。顺差引致摩擦不能完全否定,但用它来完全解释中美贸易摩擦那就不完整了。部分学者认为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全、经济结构失衡导致了摩擦,但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眼前:中国的市场经济结构随着时间推移,会一步一步完善,但中美贸易摩擦为什么却在逐年增加。按照这些学者的理论,只要中国经济结构合理,中美贸易摩擦旋即消失。相比于10年前,现在的经济结构和经济体制应该是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理论上中美贸易摩擦的案例应该比10年前减少。但我们得到的数据却是中美贸易摩擦的案例在以正比例增加。如果单把摩擦归因于我国的体制,有点牵强了。

通过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和我国学者的观点,我们对中美贸易摩擦没能找到合理的解释,单从国际贸易理论经济分析角度考虑中美贸易摩擦问题,很难找到突破点。找一些中美贸易的数据和摩擦案例,列个图表,就说中美摩擦起因于结构等原因,未免有点太过单一了。

三、道德因素对中美摩擦的解释

既然国际贸易理论在经济方面不能合理的解释中美贸易摩擦问题,那不妨从感性的角度,即抛开经济数据,单从两国道德博弈考虑两国的贸易摩擦。

(一)政治道德

政治道德,即中美两国政府的道德影响,更准确的说:中美两国在贸易中的政治博弈,政府道德大小的比较。作为两个在世界政治中具有影响力的大国,中国经济的崛起正越来越威胁到了美国超级大国的地位。美国政治家不可能对这种贸易形势的变化无动于衷,超级大国的国民也注意到这种慢慢改变的趋势。美国政府的政治道德在此时就起作用了,为了满足国内国民的政治需求,也为了获得更多的选票支持。通过对中国采取贸易壁垒,党派获得民众支持。从道德角度讲,这显然违背了道德,违背了两方的贸易互惠的原则,政治道德手段的目的最终打破了互惠的原理。

美国政府在政治道德中处于优势,他们有着雄厚的资本,民众有着好的福利待遇,即使暂时的实施倾销、壁垒政策,虽然会使资源配置暂时性的紊乱,但美国基础远强于中国。美国政治家更看重倾销政策的次级效应,即全民欢呼,把选票投向政府,这也许才是政治道德所想要的,用经济损失换来政治。对于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我国与其进行国际贸易,发生贸易摩擦是必然的,而且随着我国经济一步一步的逼近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处于较大地位时,这种摩擦会越来越频繁。美国国内是不允许有另一个超级大国再次诞生的。

而我国在政治道德中处于劣势,我们不可能和美国一样,对美国产品进行更加严格的贸易倾销政策。改革开放三十年的道路中,外资扮演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引进美国产品、人才、技术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对美国贸易进行壁垒,相对于贸易损失,我国政府所得到的政治道德效果完全小于这种损失。对于基础相对薄弱、需要快速发展的我国,政治道德实在不可行。

(二)国民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