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经济学研究课题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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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学研究课题

劳动经济学研究课题范文1

关键词 博士后 管理创新 劳动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G644.8 文献标识码:A

Postdoctor Management Innovation and University Teachers Training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Labour Economics Perspective

XIE Zhaoyang

(Personnel Divion of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 Guangzhou, Guangdong 510631)

AbstractCitizen's intelligence is a kind of national resources,it is much more important than all other natural resources. The aim of postdoctor system are to product talent flow,and to exercise and choose the more excellent talents, as well as found more advanced talents in training and using process, postdoctoral is a very good channels for training and reserve teachers.

Key wordspostdoctor; management innovation; labor economics

博士后制度是指在国内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或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留学人员创业园和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设置一些特殊职位,挑选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年轻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指在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某个一级学科范围内,经批准设立的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博士后是指经批准并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注册,在流动站或工作站里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人员,不列入正式编制,研究期间一样计算工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待遇外,还享受同本单位正式职工一样的各种待遇。博士后的科研工作往往具有探索、开拓和创新性质,博士后作为国家高精尖人才和科研创新生力军,其创新能力与水平对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1 高校博士后管理现状及特点

博士后制度造就了一大批高水平的科技人才和学术带头人,使年轻的博士从一个非独立的科研工作者成长为一个能自我选择研究方向、独立组织科研活动的学术带头人,探索了新的用人机制,在传统体制中开辟出高级人才培养的一块特区,突破了传统人事管理在户籍、人事关系、职称评定、人员编制、学科交叉等多方面的限制,促进了我国高级人才的合理流动,在培养和使用好人才的同时,吸引、稳定和储备了大批的优秀人才。

我国成立了由人事、科技、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领导和著名科学家组成的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制定规划和宏观政策并协调有关工作,体系独立,统一规划与管理。设站单位和专业都是根据国家经济、科技、教育以及国防事业发展的要求而设,博士后招收数量与研究生教育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相适应。在招收方式上,由国家公费资助,发展到自筹经费、依托项目、企业招收等多种形式。把海外留学博士和国内优秀博士引导、调配到国家建设最需要的地方,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引导其承担和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凝聚和吸引人才,在使用中培养人才,把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结合起来。

我国博士后的界定明确,管理统一和规范,招收方式主要是由一部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接受国家、省的资助,设定岗位,自主决定人选和研究课题。博士后制度规定博士后工资标准略高于同资历的固定工作人员,国家还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创造较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博士后制度有配套的管理体系,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设站单位的双向互动模式,保持了较高的工作效率。主管部门采取统一管理现有设站单位和在站博士后的方式,规定一致,报批备案,监督管理,总控质量,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果。然而,目前管理没有考虑流动站自身情况,经费也一视同仁,国家资助的比例仅占博士后在研人员的30%,有些博士后为经费而设定研究方向,学术自主性受到抑制,具有重大理论的科研课题得不到重视。缺乏与之配套的评估体系,统一的指标体系并未考虑到各流动站、各学科专业本身特点。

我国博士后制度于1985年开始实行,是在借鉴发达国家培养高级人才经验的基础上诞生的。美国的博士后制度最初的目的是培训青年学者和推进科研,是在自然发展过程中形成一套为大多数人认可的习惯做法,招聘和管理模式多种多样,研究期限、考核制度、工资待遇和经费来源形成多样化。管理宽松灵活,注重竞争和自我约束,博士后期望通过自己的研究成果,获得良好评价和推荐,以便找到合适工作。中美两国博士后制度都是为了加强科技研究,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年轻研究人才,研究课题大多代表了科技发展的方向,或多或少具有跨学科的特点,博士后相对独立或在高级研究人员指导下半独立地进行工作,具有临时性和过渡性,得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然而也有差异,美国政府不介入直接管理,仅在经费投向、科技政策以及在官方机构设立的博士后项目上发挥导向性影响,招收机构的发展方向和规模受科学研究的发展和市场机制的调控与制约。

目前,我国自然科学领域博士后所增款项最多,成就最大。心理学、社会科学博士后投资中也取得了一些成果,博士后数量增长有限,提供的资助也不多。部分设站单位在招收博士后时主要考虑该博士是否从事过本单位需要的研究工作,较少从学科的交叉、人才的培养以及知识和技术的创新等方面去考虑。博士后获得的资助大量减少,影响博士后的创造热情,对科研成果重数量和理论水平、轻推广应用和市场需求,落后地位的一些学校由于地理位置或学校教学、科研水平等方面的因素,对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较弱。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期刊的影响因子并不是太高,专著和奖项较少。

2 博士后管理效率提高

劳动经济学研究活劳动这一生产要素投入的经济效益以及与此有关的社会经济问题的经济学科,其核心是如何以最少的活劳动投入费用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包括微观经济效益和宏观经济效益。随着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劳资雇佣关系扩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劳工政策通常包括:工资标准及最低工资的制度,劳动时间的规定,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社会就业的指导,职业技术教育,劳动条件的监督,劳资纠纷的调解,工厂法、工会法、罢工法、劳资关系法等等。劳动经济学研究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劳动力的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工资及劳动效率等等。博士后显然也是很好的劳动力,而且是国家创新的主力。

加强对进站人员的质量监控,对于预期有创新性、能达到一定的科研目的予以进站,进站前明确研究方向,避免进站后造成研究目标与合作单位不符,造成资源浪费。对于申请做博士后的人员,严格审核其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以及研究计划,博士后批准进站后及时开题,一年后组织中期考核,中期检查过程中,要指出博士后研究中的问题并帮助其及时解决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期满两年后对其进行出站学术评议。建立科研硬环境和软环境相适应并有机融合的良好环境,促进科学研究的良性发展,提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感召力与吸引力,培养博士后的科研创新能力。博士后联谊会由博士后组成,它反映了博士后的诉求和利益。目前,除了各高校自己组织的联谊会外,以省市为单位,也组织起了联谊会。每年一次的博士后联谊不能满足学术交流的需要,可以通过短期的博士后互访活动,给研究领域相近或相仿的研究人员提供一个交流的机会。通过学术报告研讨会、邀请国内外专家教授举行讲座和专题报告、举办博士后科研进展报告会与论坛,支持博士后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搭建中国博士后的国际交流平台。

对博士后的评价,要有动态分类的评价指标体系。在站基础时间为两年,可根据课题性质及任务量来适当调整博士后在站时间,鼓励博士后加入学校科研团队申报攻关课题,博士后要有问题意识,以创新为己任,要有新的思维、理论、观点、角度和方法,学术研究需要开放,鼓励流动站之间的交流。在大科研平台中建立博士后创新团队,让优秀博士后在创新团队中脱颖而出,成为科研团队的领军人物。

健全制度保障学术单位的管理权限,扩大学术自主范围,各流动站或工作站可以设定相应的章程和规则,形成自主学术创新氛围。对博士后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包括管理对象的特殊性、管理流程和方法,建立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交流平台,加强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与各站管理人员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提高管理人员工作水平。给高校更大的自,健全国家、地方和设站单位分级管理体制,形成权责明确、分工科学、运转协调、管理规范、服务周到的博士后工作分级管理体制。随着博士后发展规模的扩大,不断增加国家财政投入是博士后事业发展的基本保证。采取灵活多样的薪酬形式,实行基本工资和激励工资相结合,通过项目负责制参与科研成果分配。打造多元化的科研经费投入主体,保证科研经费落实到位。加大省级政府投入,划拨专项资金支持博士后工作站,高校从经费中投入一定资金,作为博士后招收培养的专项基金。通过多种途径拓宽投入渠道,吸引企业研发资金、风险资金和民间资金注入。

建立科学的博士后管理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和科学的评价机制。从课题评估入手,把博士后考核与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将中期考核与评估结合起来,建立匿名通信评审机制,根据不同学科、不同课题设置不同的考核标准。从事基础研究的以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为主,从事应用研究的应有专利申请或提出有影响的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从事开发项目的应实现专利申请、成果转化及一定的经济效益。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科研质量评价机制,强调研究的质量及后续性。尊重实事求是的原则,允许博士后对在站研究课题进行试错,鼓励创新。健全科研工作制度,拓展博士后课题研究的空间,实行弹性工作制。制定博士后定期交流制度,完善博士后配偶及子女的户籍、就业安置政策,建立灵活多样的户籍绿色通道,探索博士后配偶就业的货币补偿安置的市场化方式。

3 优秀博士后转为高校师资

博士直接进入工作岗位,容易造成人力资源高投入、长周期培养的不良配置,高校可以通过建立灵活开放的博士后人才流动机制,采取柔性流动方式,促进高层次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博士后制度适应了国家促进高级人才流动、学术交流,促进交叉学科发展,博士后制度本身所具有的人才培养功效和其所特有的流动性、针对性、时效性、机动性等特点,满足了我国高级人才培养和使用及科研活动的要求。博士后导师大多数是大学杰出教授,为博士后人员提供教育和科研训练有着浓厚的兴趣,博士后大多来自其他大学,给系和研究小组带来新思想、新观点和新技术。博士后能够在非正规的讨论或书面的系统讨论中给同行诸多启示。博士后有热情,有时间和研究能力,博士后成为大学研究工作的重要力量,博士后能使一组精英青年,增加研究训练的深度和广度。博士在学术活跃环境中,经二至六年独立工作渐趋成熟这些精英就能够得到适合的大学长期教师职位。

加强博管办与导师博士后共同管理,博管办作为管理工作的纽带,为博士后的生活和工作尽可能多提供方便。博管办主要负责博士后进出站、中期考核等手续的办理和日常管理,流动站则负责博士后科研等方面的工作等。突破计划模式,某些具体审批权限,应从国家下放到省市,进一步下放给招收单位并提高工作效率,调动招收单位的积极性。推行以重大科技项目为依托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积极发动有条件课题组自筹经费招收。

鼓励博士后从事跨学科研究,不同学科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技术手段互相借鉴和利用,促进相关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的纵深发展,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拓展学科研究的新领域。国内派出留学生颇多,获得博士学位回来后需要一段时间了解国内现况,国内单位也要了解他们的情况,从国外回来的博士,在国内工作一年后,可允许再次到国外做博士后,以保持与科学前沿的接触。引导和鼓励博士后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攻关项目、基础理论研究,对基础性、原创性、重大公益性研究加大资助力度。统筹兼顾,通过政策倾斜扶持西部地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地区的博士后事业发展。重奖获得重大技术发明、科技成果转化取得重大效益的博士后,激励博士后从事前沿性、创新性的科研项目。

博士后正处于思想最活跃、最容易出科研成果的黄金年龄段,富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总之,应用劳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和设定标准,达到这个标准博士后就有优先就业机会,在高校、科研机构或一些企业预留一些职位给优秀的博士后,鼓励博士后积极向上,免去博士后后顾之忧。采取人才柔性流动方式,为设站单位发现、选拔优秀人才,博士后人员了解、适应设站单位的工作环境与人文环境提供了机会,促进高层次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对优秀博士后设立学校、省或国家级优秀博士后奖励基金,在职称评定、住房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充分调动博士后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高校博士后管理工作立足于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博士后管理创新的重点在管理体制创新和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激发博士后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促进博士后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冯之越.对推进博士后制度创新的几点认识[J].中国高等教育,2005(20):31-32.

[2]刘丹华.中国博士后制度的制度分析[D].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32.

[3]徐静.高校博士后管理面临的问题和对策[J].扬州大学学报,2006(6):30-31.

[4]张斯虹.我国博士后制度管理模式:问题与展望[J].高教探索,2005(4):40-42.

劳动经济学研究课题范文2

作为传播学批判学派的主要流派之一,传播政治经济学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和西方文化思想为理论基础,在广阔的历史、经济和社会背景下,分析媒介和传播系统与社会结构的关系,关注传播作为一种经济力量对社会的影响,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权力机构对传播活动的控制。传播政治经济学起源于北美,后在北美、欧洲、南美等地蓬勃发展,并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传入中国大陆。经过二十多年的借鉴和发展,大陆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从单纯的理论引介逐渐向产业分析、社会发展分析等多领域扩展,取得了一定的理论成果。

但由于该领域的研究者数量有限且研究主题较为分散,这些理论成果无法建构起一个完整而集中的体系,因而,本文选取了中国大陆新闻传播类期刊自1998年至2013年有代表性的30余篇论文,在“本体研究”“产业研究”和“社会发展研究”的框架下,以作者为单位进行综述,试图对该领域理论成果的总体情况做出梳理和勾勒。

一、传播政治经济学本体研究

(一)西方溯源

1.理论引介:起源、发展与反思

传播学作为一门外来学科,其在中国的发展是从西方书籍的翻译和学科理论的引介开始的。相较于结构功能主义学派在中国的盛行,传播政治经济学派处于较为边缘的地位,其书籍翻译和理论引介相对较少。

李琨是最早关注该学派的学者之一,他指出,传播媒介向新型大工业的发展、国家政权的参与以及世界范围内的传播的不平等和“文化帝国主义”现象是传播政治经济学派形成的重要原因,也是其研究焦点;宏观的研究方法、批判性和对现实的关注是其研究特点;在建立世界信息新秩序的竞争中,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我国把握宏观形势、维护国家利益和推动全人类发展具有重大意义[1]。

郭镇之梳理了传播学与政治经济学的关系,分析了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宏观的、历史的、能动的和辩证的),并对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进行了简要介绍[2]。

刘晓红将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分为三个时期:初创期,由于研究取向和批判立场与美国当时的学术环境和政治气氛相冲突,该学派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蓬勃发展时期,北美研究硕果累累的同时,欧洲、南美等地也出现了该学派的研究者;反思拓展时期,在结合世界大众传播发展的新形势下深入思考以往的研究课题的同时,反思自身的理论发展并尝试借鉴其他传播批判研究的成果和方法,探索新的研究方向[3]。

曹晋和赵月枝分析了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学术指向及其从北美到欧洲的发展脉络,阐述了该学派的人文关怀,即一方面猛烈抨击全球传播产业彻底商业化造成的若干不良后果,另一方面积极投入到媒介改革的社会运动中[4]。

陈世华的研究集中于北美传播政治经济学派,他指出,政治经济学的分析路径, 和西方的批判旨趣,加拿大多伦多学派的技术批判,社会学思想传统和北美新闻传播研究是北美传播政治经济学的思想渊源;“我们不自由的传播”是其理论精髓[5-6]。

2.奠基者思想研究:身体力行,将理论成果运用于社会实践

达拉斯?斯迈思和赫伯特?席勒作为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开创者,以丰富的研究成果为该学派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我国学者集中对这两位先驱的生平和传播思想进行了研究。

郭镇之认为达拉斯?斯迈思不仅是一位倾向于的学者,而且是一位将理论研究成果运用于社会实践的身体力行者。其代表性的观点有“受众商品论”“依附理论”等;其实践贡献体现在积极参与并影响了建立世界信息传播新秩序的运动,并始终关注传播领域的公共利益和公共控制[7]。

郭镇之还对赫伯特?席勒的生平、著述进行了研究,认为他不仅是积极活动型的学者,而且是以学术成果影响传播实践的典范。他的著作推动了国际社会对世界传播秩序的讨论和对新秩序的呼吁,影响了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的传播政策和实践[8]。

陈世华在新媒体时代对赫伯特?席勒的传播思想进行了重读,深入细致的分析了他关于“复合媒体和媒介帝国主义”“思想管理者和信息劳动力”“传播与文化宰制”“信息传播与社会危机”的批判思想[9]。

3.同其他流派的比较分析:结构功能主义学派与文化研究学派

传播学研究中,结构功能主义学派、批判学派和文化研究学派间的差异、对抗、借鉴是学者们关注的又一内容。

杨茵娟分析了结构功能主义、传播政治经济学、文化研究与当时美国社会背景、历史状况及主流社会思潮间的关系,回顾了每个学派的代表人物,探讨了每个学派存在的缺陷,并寻求三个学派之间对话与沟通的空间[10]。

刘晓红分析了传播政治经济学与文化研究关系的演变,指出二者的关系经历了短暂共处、尖锐对抗、沟通和借鉴三个不同时期,并分析了文化研究与传播政治经济学互相借鉴的前提[11]。

黄典林认为,以往对传播政治经济学与文化研究诸种分歧的讨论多停留在表象的差异,要理解这些分歧需要从根源上把握哲学观的差异。实现两者整合的可能途径是从中间温和立场的交叉地带寻求共识[12]。

(二)本土化进程

1.理论框架体系的建构

传播政治经济学作为舶来品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目前仍处于向国外学习借鉴的阶段,其本土化的理论框架体系的建构很少,且主要出现在对国外理论进行引介的文章中,如上文所述的李琨、郭镇之等人的文章。

国外,尤其是北美、欧洲的理论框架体系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观察研究基础之上的,有些甚至带有美国中心主义思想,因而生搬硬套并不能解释和解决我国的问题。下一阶段我们有必要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理论框架体系,在此基础上解读我国丰富而复杂的传播实践。

2.理论研究的发展

陈卫星论述了传播政治经济学使用的重要概念“文化工业”向“文化产业”的转型过程,并分析了这一概念改变所带来的理论方法的充实和对新信息传播技术的产业化过程的新视角、新理论启发和实践形态[13]。高亢思考了新媒体环境下“受众商品论”的作用机理,指出了受众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形成机制,受众商品剩余价值的衍生途径以及商品化过程中“广告商在场”身份的演变[14]。谢进川对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社会实践性进行考察,分析了20世纪以来的媒体改革运动,指出其关注重点在于媒体改革运动的总体性新主张和未来发展可能之探索,而对新媒体关注较少;其对自我起点的过度强调延误了社会实践性的进一步展开;其对优势力量间的演化关系缺乏关注;对新兴转型国家的传播转型研究有待加强[15]。

综上可知,我国传播政治经济学本体研究方面的重心仍停留在对这一学派整体情况的认知和国外理论框架体系的引介方面,结合本国国情的理论研究仅取得了零星的研究成果,完整的学科体系尚未建立。且在引介国外理论时偏重北美理论的介绍,相对忽视了欧洲、拉美等地的理论发展,未能展示出世界范围内传播政治经济学派的全貌。

二、传播政治经济学视角下的产业研究

(一)我国传媒业现状分析及发展建议

目前我国占主导地位的媒介研究往往局限于从内容、形式等层面在媒体行业内进行对策性研究,而忽视了媒体所处的宏观政治经济结构及其影响。传播政治经济学以开阔的理论视野为媒介研究提供了全新的批判视角,一些学者从这一视角出发,对我国传媒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做出了深刻的分析。

黄清源从微博商品化的运营模式着手分析,发现资本和权力对微博的控制力量仍在维系。但是,微博的技术特性使得这种社会媒体能够对既有控制进行消解,为公众享有更广泛的知情权和更广阔的自由表达提供可能,进而对公共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16]。

蔡骐、谢莹阐述了网络恶搞文化中受众主体性所受到的结构限制,他们认为,在经济主导的现代消费社会,技术提供的解放性遭遇社会结构的制约性,能动的主体难逃商品化命运[17]。

刘燕南和文卫华从受众权益角度分析了电视互动节目中的“三次售卖”现象,他们认为今天的互动类节目在传统的媒介、受众、广告商的三角关系中挤进了一个新的利益体――服务提供商。媒体通过与服务商一同分享观众参与的利润,实现了由“二次售卖”到“三次售卖”的进化[18]。

罗锋审视了我国的出版贸易逆差,认为应将其置于世界政治经济框架内进行考察,它的形成缘于“中心―边缘”的世界结构体系,要想转变出版贸易逆差,必须努力重构政治经济与信息传播新秩序[19]。

胡冀青和汪睿对新闻专业主义进行了批判,他们认为,新闻专业主义是一种媒体企业经营管理的理念与方式,但为了掩盖其高度功利性的实际功能,它通常被标榜为新闻业的职业操守和最高信仰。当代公民新闻对新闻专业主义的挑战实际是对传统的新闻管理模式的挑战[20]。

曹晋和杨琪对版权文化进行分析,对版权贸易的商品经济力量如何服务于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以及如何阻止知识产权的资本扩张进行了探讨[21]。

黄典林解读了“限娱令”背后的政治经济张力,认为“限娱令”和其他类似的政策举措及其导致的产业实践的调整和社会影响,都可以看作是当前传媒制度安排中,媒体事业属性所定义的政治功能和社会效益与传媒运营方式的市场化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冲动这两种具有不同倾向的力量之间冲突关系的一种呈现[22]。

(二)国际视域下的传媒业发展研究

宋晶以中国和印度两个第三世界国家对社会冲突的媒体再现为例,考察了不同媒介体制下政治制度和市场驱动如何错综复杂地影响媒介产制和媒介内容[23]。赵月枝分析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欧美广播电视宏观管理中以市场化为核心的一系列改革的原因、过程、影响以及市场化与公众利益、传播系统民主化的关系[24]。冯建三引述和讨论了韩国和委内瑞拉的另类传播现象,并强调了对另类媒介的兴起、运作条件及脉络、成就与局限进行评估的重要意义[25]。吴晓迪研究了美国广播电视业所有权集中化的现象,分析了这一现象的逻辑、冲突及后果,并审视了其对我国的启示[26]。

由上述分析可知,我国学者较多的运用传播政治经济学视角审视国内传媒业的发展状况,而对国际形势关注较少。并且国内的产业研究只是蜻蜓点水式的局限于某一个案或个别领域,虽有少数鞭辟入里的分析,但大多是搬用国外理论的泛泛而谈,缺少对我国特殊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及社会权力关系的深入研究。

三、传播政治经济学视角下的社会发展研究

传播政治经济学作为一种追求社会公正和公平的道德哲学,其目标是“挑战不平等的社会权力关系,深化民主和提高人类的解放程度”[27]。因而,它不仅关注传媒业自身的结构和历史,并且将视野扩展到了全球化、公民权利等社会议题。王殿英认为大众传播媒介的发展正在侵蚀公民权利的完整性,阻碍公民权利的实现:媒介私有化限制了公民传播权资源;媒介市场化使市场理论取代公共利益;媒介自由化导致媒介垄断;媒介全球化侵害了落后民族国家的国家利益和公民权利[28]。刘晓红从主体、载体和范围、内涵等各方面介绍了传播政治经济学话语中的“公共领域”这一概念,并分析了媒介私有化对公共领域的威胁[29]。蔡骐从传播政治经济的核心概念“权力”出发,指出追求利润的本性决定了大众媒介必然从自身利益出发周旋于政治与经济的权力体系中。媒介不可能在与政府、企业的关系上保持中立或是超越社会利益的冲突。新型传播技术与政治经济基础权力相结合,将对现代社会人的精神进行更为巧妙的操纵和控制。由此,受众作为公民的权利正在步步流逝[30]。赵月枝和罗伯特?A?汉凯特从跨学科和跨文化的视角探讨了媒体全球化和媒体民主化的发展过程、不同国家背景下的表现及存在的悖论、问题和矛盾[31]。

四、总 结

劳动经济学研究课题范文3

进入90年代末,尽管在经济学科分类中,把数理经济学作为应用经济学学科中数理经济学一级学科里的二级学科,但是中国经济学界对数理经济学还是采取一种不接受的态度,在介绍和引进西方经济理论和学说时,极少有人予以关注,或一概斥之为“没有多少实质内容的”,“玩弄数学游戏的装饰品”。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不管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理论研究,还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理论建设,数理经济学起着或即将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国际经济学界自不必言,就是在中国,在向市场经济制度转轨当中与之后,数理经济学的重要性不会在我们习惯上所称的“西方经济学”之下。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更为重要。当面临着“中国经济学向何处去?”的理论危机而研究西方经济学理论时,中国经济学界非常注重两本著作,一是萨缪尔逊与诺德豪斯的《经济学》,二是斯蒂格利茨的《经济学》。一致的评价是,认为前者将新古典的微观经济分析与凯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理论综合在一起,形成了“新古典综合”体系,后者以微观经济理论为基础,逻辑推导出宏观经济理论,使微观与宏观经济理论有机地结合起来成为一个具有内在逻辑一致性的理论体系,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新古典理论范式的新综合。我们不得不佩服这种“戴高帽”式的研究方式的渲染作用。

其实,萨缪尔逊的《经济学》也好,斯蒂格利茨的《经济学》也罢,都只不过是大学一年级采用的初级经济学教科书,专为学生学习经济学方便而提供的一种入门式导论性课程而已。从研究的角度看,真正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的并非“范式”,而是西方经济学家研究问题时所采用的方式方法,中国经济学的发展与进步缺少的也正是先进的研究方式与精确的研究方法。因为只有研究方法正确有效,才能真正能够解决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理论问题。比如说,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性问题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一个基本命题已被正式提出和认可,但是,采用中国传统经济学那种通常采用的思辨式论证方法就不能或根本不可能科学地解决这一问题。从近代经济思想史可以了解,阿罗(K·JArrow)和德布鲁(G·Debreu)采用公理化分析方法最终证明私有制与市场经济相容性问题,从1874年瓦尔拉斯提出一种一般经济均衡模型开始,到1954年阿罗和德布鲁共同建立了私有制经济的一般均衡模型,并首次利用不动点定理证明模型中均衡价格的存在性为止,其间经历了整整80年之久。那么,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容性问题应采用什么样的研究方法和运用什么样的工具才能有效

地解决这一问题呢?总不能说问题的提出就是问题的解决!根据不完全统计,就这一问题的讨论,全国发表在各种报刊杂志的文章、论文不下500篇,许多人都自称他们已经解决了这一问题,中央电视台在中华学人节目中还专门报道了山东某高校一位学者已经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问题。根据本人的研究了解,在找到新的研究工具之前,是不可能圆满地解决这一问题的。

科斯说过,“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市场经济制度基础也只有私有制一种;但历史并没有对公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证明其能否可行”,“如果在公有制制度的基础上也能建立市场经济,则这是真正的中国特色”。可见,这个问题并非一个简单的理论问题,而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学的一个理论难题。为此,相对于“瓦尔拉斯之谜”,我们可以把科斯的这一论断称之为“新瓦尔拉斯之谜”!显然,一种难题就不可能靠用通常的简单的方法来解决,反之,能用通常的简单的方法来解决的问题就不能算是一种难题,这就需要寻找一种先进的研究方式或研究工具,那么它们又是什么呢?根据科学学的观点,一门学科存在的充分条件是要有自己的难题,一门学科存在的必要条件是它能够解决难题。要问“中国经济学向何处去?”它必须找到自己的难题,而且必须解决这一难题。解决难题必须靠严密的科学方法,萨缪尔逊的《经济学》能提供吗?不能,但萨缪尔逊的《经济分析基础》也许会对我们有所帮助。数理经济学能帮助我们学会如何找到一种正确的经济研究方法,这正是这门经济学科的科学价值所在。因此,重视对数理经济学的研究,不但对数理经济学学科本身,而且对促进中国经济学的进步与走向国际化是非常重要的。

二、数理经济学是一门形式理论经济学,是用数学形式来表示经济范畴和经济规律并进行演绎的精确化经济学分支。它寻找一组与经济理论内容相吻合的特殊公理结构,探索经济理论体系在逻辑上的一致性,揭示经济学原理中隐含的经济变量间的函数关系,并提出规范性的原则或定理,进行推导以得出精确的结论。

从研究范围可以将数理经济学分为广义数理经济学与狭义数理经济学。广义的数理经济学研究经济理论的数学表达,探索经济理论体系与结构,研究新的数学方法在经济学领域应用的相容性;狭义的数理经济学则研究经济系统的稳定性、最优性和存在性。

数理经济学严格来说是一门定性的学科,它研究一类可定量化的定性经济系统。数理经济中的公理化内容是严格定性的,它只追求形式上的同构性。它也研究经济变量并确定一定的经济关系,但只是给出它们之间质的联系,而无须确定其具体量是多少。

三、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演化对经济理论的需求,我国经济理论研究的重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倾向于经济政策逐渐转到重视对基础理论、经济主体行为以及经济机制的研究。同时,经济理论工作者也越来越明显地意识到,过去经济理论研究中普遍采用的文字描述方法进行思辨式推理分析,很难保证对所讨论问题的前提的规范性,前后推理的逻辑一致性和严密性,同时也就极难保证研究结论的准确性、易实证性和理论体系的精密性,也无法更好地实现中国经济学科知识的积累与增长。显然,缺少严格的科学研究方法,是我国经济理论研究严重滞后于现实经济发展需要的重要原因,也是影响我国经济理论繁荣进步的一个重要原因。

经济学是一门用模型来思维的科学(凯恩斯语),而数理经济学则恰好是一门用数学模型方式来思维的经济学。现代数理经济学既是经济理论又是经济研究的方法论,借助于数学这一严密的语言,数理经济学把自亚当·斯密以来200多年发展起来的现有的经济理论精确化,把经济理论的基本概念与术语进行严格的形式化定义,构成可供严密思考的数学模型,形成严密的理论体系,并且在构造理论模型的同时,对理论工具(方法)本身来说,经过从“批判的武器到武器的批判”,在工具(方法)的选择过程中,逐渐淘汰落后的研究工具与方法,引进新的或改良已有的研究方法,使数理经济学充满息息生气,成为一门繁荣的科学。中国理论经济学的发展也应该吸取数理经济学的精华,不但要使自己的理论体系更加严密,而且还要使自己的理论也具有选择工具(方法)的功能,从而更好地实现中国经济学科知识的积累与增长。

科学进步理论的观点认为,用不同的方法获得不同的理论知识之后,理论还要经受检验才能成为真正的科学知识。如果把理论看成是一个相关的系统,我们就会清楚地看到,输入的是一些假设和条件,输出的是结论或观察结果,而中间则是一系列从假设推出结论的步骤,一种理论只有经受过对应性、一致性、可精简性和普适性检验之后,才能被认为是正确的,这就是模型构造的过程。模型的这种构造过程同时也是一种选择艺术。理论是抽象的,从而是现实的简化。换言之理论就是现实的模型。理论创造的目的是要使现实世界成为可以理解的,而不是用一个虚构的框架来取代现实世界,因此,理论又是具体的。数理经济学很好地融进了这种模型选择的艺术。现代数理经济学最重要的研究成果之一的经济机制设计理论就体现了这种抽象与具体、科学与艺术的统一。经济机制设计理论产生的背景与本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那场著名的“社会主义计算的合理性”大论战有关。1920年,新奥地利学派著名代表人物米塞斯以《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计算》为题,指出计划经济由于不存在市场,从而缺乏经济计算的标准,而没有计算就不可能获得维持经济运转的信息。

由于社会主义没有私有制和市场,因此不可能有经济上的合理性,从而认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存在是不合理的。哈耶克更进一步具体地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在逻辑上虽然可以进行合理计算的,但社会主义经济机制是个高度集中化的中央计划,每一个基层单位或企业要先向中央机构传递有关技术、成本、消费需求等方面的信息,然后再由中央机构制定详细的计划下达给企业,这就需要知道消费者的偏好、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并且还要列出几百万个以上的供给和需求联立方程式进行求解,但这似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即使知道这些信息并能解出这些方程式,但解出并得出结果之后,它们所依据的信息也已经过时了,这又需要重新计算它们。因此,社会主义在实际操作上是不可能的。但是以兰格和勒纳为代表的一方认为,社会主义摒弃私有制但可以利用市场机制,而且完全可以通过计划模拟市场的方法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这场大论战虽然以没有胜负的结果而结束,但是数理经济学家利奥·赫维茨(Leo·Hurwicz)则通过总结这场大论战的成果,利用构造模型的方式创立了经济机制设计理论。

赫维茨注意到,论战的双方尽管各执一方,但有几点却是共同的,就是信息及其信息分散是什么?它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在什么意义下认为信息成本是大还是小?数理经济学家不仅仅需要对这些概念的外延与内涵进行界定,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构造一个模型来讨论经济机制和信息之间的关系。人们需要一个统一的模型来研究什么是信息分散化经济机制,这一模型应能够包括信息分散化过程,信息集中过程,市场经济机制、计划经济机制,以及

它们之间的各种组合形式的机制,因为仅仅把一个个的机制如市场机制或计划经济机制分别加以研究是不够的。显然,模型的构造过程就是一种理论抽象过程,因为它不是简单地把它们拼凑在一起,而是用一个统一的模型把所有的经济机制放在一起进行研究的。经济机制设计理论把经济组织过程中的可设计性高度揭示出来,具有普遍的方法论上的意义。从整体性来说,这个理论是非常抽象的,它能把任何一个经济机制作为研究对象,例如它不但可以把市场机制、计划经济机制或它们的各种组合形式作为对象进行研究,同时还可以把无穷多种其他机制作为对象进行研究。从广度上来说它所研究的对象大到整个经济制度的一般均衡设计,小到对某个经济活动的局部均衡设计。从个别性来说,它又非常具体,对所要研究的具体机制,它能得出非常详细的结果。再进一步地,经济机制设计机理论推引出这样一种普遍性问题:任给一个目标(社会的或经济的)在分散化决策的前提下,如何设计一个经济机制(方式、规则、法令等),使得经济主体的个人利益和设计者的预定目标相一致呢?可见,经济机制设计理论同时满足了对应性、一致性、可精简性和普适性的检验。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数理经济学领域中所取得的每一进步,几乎全部可以概括为逐步改善对模型的选择,从而使它更加符合真实的经济世界。同时,我们也将领悟出一种理论创造的真谛。

四、构造数理经济学模型需要“原型”,这里的原型所指的就是经济理论的存在背景。在我国经济理论界,经过十几年艰难的理论探索,应该说理论的选择已经完成:从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经济改革时期,各种理论的竞争是必然,理论的替代也是自然的,但是我们可以说,把中国数理经济学的“理论原型”确定为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背景应该是相对稳定的,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建立起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方法论,使构造的数理经济模型与我国的经济现实相符合。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系统的基本性质及其研究的方法论,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及其理论体系的方法论特征。

从理论模型方法的选择角度看,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的过程也就是探索理论选择的更合理方法的过程,与西方私有制市场经济理论体系是以一种完全竞争系统为研究的出发点不同,我们认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系统是一种竞争合作系统。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表明,在整个经济系统中,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具有较高程度的竞争性特征,而劳动市场则具有合作性特征,所以总体市场的特征恰恰是竞争合作的。竞争合作经济系统可以较为完备地描述公有制市场经济这种既竞争又合作的本质特征。与一般的社会冲突行为不同,经济主体的市场竞争行为的结果并不是零和性的,即一方所失就是另一方所得,而是得失之间有剩余。有剩余是经济系统与其他系统的主要区别。有剩余就要再次进行瓜分,于是就有商量、协商、谈判、勾结等既竞争又合作的行为。再者,从经济系统的结构来看,作为一种契约结构的企业“可以替代市场”(科斯语),使一种由有组织的基本单位为基础的经济体制具有更高程度的合作性质。完全竞争经济的概念对自由(无组织)的市场制度的描述是恰当的,但是,它对有组织(具有企业结构)的市场制度的描述则显得相当空泛,只不过是“自由商业领域中的一个空洞无物的花架子”(熊彼特语)。相形之下,竞争合作经济的概念内涵则要丰富得多。对竞争合作行为,对策论方法可以作出精确的描述与解释,并直接应用于经济理论研究。竞争合作经济正是基于对经济系统的这种本质认识,以及找到对策论这种恰当的研究方法的前提下提出来的。以竞争合作系统为研究出发点而得以发展的中国理论经济学将要证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具有相容性这一理论难题。

合作对策论方法非常适合于竞争合作经济系统的研究,是研究该系统的有效理论工具。以数理经济学家夏普利(S·Shapley)、苏比克(M·Shubik)为首的耶鲁学派在合作对策论研究上积累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合作对策与非合作对策方法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允许局中人事先形成协议而后者则不能。在非合作对策中,局中人不许事先商定如何选择策略,对已取得的收益(或报酬)也不许在局中人间进行重新分配。而在合作对策中,对局中人不作这些限制,他们可以进行充分的合作,允许事先商议,交流信息并协调他们的策略,在结局后并可以对局中人所得利益的总和进行重新分配。由此可见,非合作对策集中研究局中人的个人理性决策对博弈结果的影响,而合作对策则侧重于探讨如何取得合理的或公平的可能性条件对可接受结果的影响。合作对策论方法用来表达竞争合作经济系统,将会演绎出与传统经济理论许多不同的新的性质,为经济世界中丰富多样的各种竞争合作现象提供科学的解释。

五、在完成寻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原型和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系统的基本性质之后,构造数理经济学模型的另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再根据原型,运用“清醒的观察(凯恩斯语)选择性态良好的模型,这是数理经济学研究的一道程序。“清醒的观察”是什么意思?凯恩斯指出,好经济学家是很少的,因为运用清醒的观察选择好的模型的天才看来是非常少的,虽然这样做并不要求有高度专业化的知识技术。很显然,他所指的是经济学家敏锐的透视力,并利用它来理解模型的方法论特征的能力,而这一点,恰恰是非常困难的。正如前所述,一旦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原型和系统的基本性质已经确定,接下来的关键问题是要整理出认识公有制市场经济的规律及其理论体系的方法论特征,使所构造的数理经济学模型与我国的基本经济现实更加吻合。这也就是说,认识的方法论模式也必须通过筛选而确定下来,才能有利于模型构造者进行清醒的观察。

从认识方法的角度看,我们认为,与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理论体系的特征是非均衡的、集中化的、控制的和解释性的相反,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原型的中国经济学的新理论体系的特征应当是均衡的、分散化的、激励的和设计性的。

一般均衡理论家哈恩(

F·Hahn)曾经指出,均衡是个未能被人们、甚至未被经济学家充分理解的基本概念。均衡是一种只与市场相联系的理论概念,一个市场被看作处于均衡状态是指买卖双方都不打算改变他们的出价。然而,一般均衡理论关于均衡的含义却使用了一个限制性的定义,即认为假如成交价格是均衡价格,那么市场上买方按照价格愿意购买的数量恰好就等于卖方按照该价格愿意卖出的数量,这时市场就处于均衡状态。但是可以证明,从市场均衡的一般意义来说,市场的供需平衡只是一个充分条件,而不是一个充分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单个市场极难保证处于均衡状态,只有各个市场间的相互作用才能确保均衡状态的存在。所以,均衡分析方法论主张通过找出一套相对价格,而不是单个的市场均衡价格来了解一个经济系统的性质。

市场均衡的最准确模型是由瓦尔拉斯的“拍卖喊价”形象地给出的,人们对外在环境发出的信号作出反应而进行讨价还价摸索地进行。没有任何一个集团可以控制这一过程,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是如此复杂多样,以致没有一个“能人”能通过某些巨大的交换台或计算机,有意识作出与之对应的计划或安排。“拍卖喊价模型”能体现了均衡概念的最本质特征,不但具有非常广泛的社会科学意义,契约模型、合同模型、协商模型等多种不同种类的社会科学模型都只不过是它的不同表现形式而已,而且最重要的是它与社会系统的本质特征是同构的:社会是一个不断变化的系统,系统中的个人间的相互适应,产生出一种“自发的秩序”,与生物过程一样通过自然过程形成的整体,体现了机能上的有机结合。但是人们的计算能力根本不可能完全预测和提供这种多样性的任务,而多样性正是自然力量的创造性特征。“清醒的观察”到这一模型的普遍性意义是经济学对社会科学作出的重大贡献,正如熊彼特所声称的,瓦尔拉斯在120年前所写的《纯粹经济学要义》一书中所阐发的这一模型,其意义可称得上是“精确的经济学的一部大”。

人们计算能力的有限性意味着分散化的合理性是其自然的特征,从经济学理论上看,这种分散化可以解释为信息分散、利益分散、决策权分散。特别是信息分散化问题把空间因素纳入经济模型的构造要件中来,通过特定经济机制的作用,信息从一个经济活动主体传递到另一个经济活动主体,这就造成了用于传递信息的空间。信息空间大小决定着传递质量的优劣与成本的高低,信息空间大,传递的信息量就大,速度就快,质量就好;相反,就会造成信息拥挤。但是大的信息空间将会提高信息传递的成本,影响信息传递的效率,因此人们总是在信息空间大小与信息传递的成本高低之间进行选择。数理经济学家把这种选择关系抽象为信息空间的维数与传递指标之间的关系问题,信息空间的维数决定着传递指标的多少,因而可以从信息空间的维数大小来评价经济效率的优劣。只有信息传递方式最为简洁同时信息空间维数最小的经济机制才是最有效率的。显然,分散化是构造市场经济理论模型的一个重要的方法论特征。

分散化必然导致激励的普遍存在。数理经济学研究的结果表明,激励是对称性经济结构破缺的产物。例如,经济结构的一种微观的经济利益结构就是这样,凡一个人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会有利益与代价,这种利益与代价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对称性的利益结构是利益与代价相等的结构。但是当利益与代价不对称时就会产生激励问题:利益大于代价时,他就会做并把它做好;当利益等于代价时,他可做可不做;当利益小于代价时他不做或不想把它做好。显然,个人、组织和社会的利益不可能完全一致,因此社会中每一个经济单位都会出现激励问题。从经济体制的转变上看,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原有对称性的集中结构经历分散化过程形成了经济活动中不同层次上的不对称性,孕育了契约关系,特别是形成了委托关系,这就在体制中产生了一种博奕结构,于是就需要一种能够激励经济主体提供真实信息的内容和手段,这样就演化出了激励机制。具有博弈结构的经济制度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通过某种制度的安排促使或诱导人们努力工作。

某种能够把人们的自利行为和互利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的激励机制就称为激励兼容机制,它既是制度安排的结果又是一种制度优劣的检验标准。一个经济机制是否运行良好要看它能否提供内在的动力(激励)使人们努力工作并把工作做好,一个经济制度如果没有能够产生激励机制,就意味着这种制度力量正在衰竭,这个制度就不可能长期存活下去。但是,在自利的行为下,有效的资源配置和社会成员如实地显示他们的偏好,即使是在分散化私有制市场机制下也是不可能达到的,这就是著名的激励兼容不可能性定理。赫维茨证明了,即使对只有私有商品的经济社会,只要这个经济社会中的成员数量是有限的,就不可能存在任何经济机制,无论是市场机制,还是计划机制,能够导致帕累托最优配置,并且让每个社会成员激励出真实地显示自己的偏好。但是,有一种结论是肯定的,就是缺少激励机制的经济就更没有效率。集中化减少激励,分散化增加激励,而激励使分散更为有效,分散化链条使激励无限逼近激励兼容。数理经济学家在这方面的探索将会揭示出更多令人激励的崭新结论。

寻找激励兼容配置的等价形式导致了经济机制设计方法的广泛应用。正如前面分析得出的结论所指出的,设计性具有普遍的方法论特征,这一特征当然也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所具有的。如何设计出一种方法、方案或机制,使得每个社会成员都不虚报自己的偏好与信息,从而使整个经济系统能够达到帕累托最优,资源配置有效,经济持续发展,这正是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中国经济体制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从而也就规定了中国理论经济研究的主要方向和主要内容。

经济机制的可设计性减少人们在经济改革过程中照搬某种现有的模式。经济学不像物理学一样具有很强的实验基础,经济实验的成本太大,代价太高,因而用设计代替实验,通过模型来理解经济现实,预测将来是唯一可行的方法。有关设计合理性的争论比起“事后诸葛亮”聪明的解释无疑将体现了中国经济理论研究的进步。

六、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的伟大实践,是一场前无古人的宏大制度革新系统工程。正因为如此,外国经济学家在不同场合、不同地点与不同对象跟中国经济学家进行学术交流时就同一问题问道: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理论是什么?这是使中国经济理论界感到十分尴尬的问题,因为直到现在似乎尚没有明确的答案。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没有找到自己的基础理论,但另一方面,却有如此众多的中国经济学家都在极力构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体系,这不能不说是中国经济理论研究最不令人满意的事情,没有基础理论的理论体系不就是一座座空中理论楼阁而已!

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没有基础理论?这是中国经济学界最终要给予明确答复的理论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论证以公有制为主体,促进共同富裕的市场经济存在着其基础理论,是一项严肃的却又是相当艰难的研究课题,但又要必须极力予以解决。显然,寻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理论,只能靠中国经济学家来完成。我们不能期望西方经济学家来为我们解决这一问题。恰恰是在这一关键问题上,数理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可以为寻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理论这一重要的理论任务服务。

数理经济学注重分析经济系统的最优性、稳定性和存在性问题,三者之中存在性问题最主要。一个经济系统只有明确地说明它具有存在性,系统的最优性和稳定性才有着稳固的基础。如果一个经济系统无法找到它的存在性,论证它的最优性或稳定性是没有什么理论意义的。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集中化的计划经济体制,经过前苏联和东欧众多经济学家,其中包括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康托洛维奇在内几十年的不懈努力,找到了实现这种经济系统最优性、稳定性的基本条件,但却无法证明这种经济系统的存在性。如果说前苏联的解体宣告了集中化计划经济的失败(或它的制度运行的生命周期就为70年左右)不是某种政治力量的作用,或制度力量的衰竭,从经济理论方面来考察,恰恰说明了集中化的计划经济系统没有存在性。这充分显示了现代数理经济学方法的预示能力:遵循科学的方法建构的经济体制具有“永葆青春”的能力,违背经济科学规律构造的经济体制只有有限的“生命周期”。数理经济学理论的预示与现实的启迪都给予我们一个明确的结论,经济系统的存在性问题是最基本的理论问题。于是我们可以推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存在性问题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理论问题。

经济系统存在性的证明运用的是一种经济公理化分析工具。经济学的公理化研究由美籍法裔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德布鲁首创于1959年,迄今为止已有40年的历史,但现在尚不为大多数中国经济学家所熟悉。严格地说,经济公理化分析语言不是数学,而是经济学家用来进行严密思维的与集合论语言相类似的一种理论分析工具。中国经济学家必须熟练掌握运用这种严格的标准的现代经济分析方法,通过构造一个准确的公有制市场经济均衡模型并找到恰当的证明方法,才有可能科学地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系统的存在性问题。在这方面,数理经济学家可能会比其他经济学家做得更好。

七、早在80年代初,赫维茨在多次访问中国后说:“我所以对这个国家感兴趣,不仅仅因为它是一个美丽的国家,还因为我是一个经济学家。你们当然比我更清楚,最近几年内中国的经济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在不久的将来还要进行很多重要的改革。我认为新古典经济学对你们的经济改革是有帮助的,但现代数理经济学的帮助可能更大。我不是中国经济政策问题的专家不打算谈这方面的问题。我要讲的是一些分析问题的方法和技术,它们有助于研究经济改革的各种可能性和后果”。赫维茨指出了现代数理经济学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经济理论建设的作用。很可惜,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理论界有意无意地忽视数理经济学的这种重要性,使得中国的经济学研究不能像其他科学一样进行有效的分工,推迟了中国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发展和研究力量的积蓄。

作为一个完整的学科系统,经济学也应像其他“直正的科学”一样,具有基础科学、应用科学和工程技术三个完整的层次。中国经济学家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与专长进行有效的选择,集中有限的研究资源和短暂的生命周期,在一两个学科领域里真正做点具有实质性意义的研究工作。这比现今那种无所不能、包打天下、追逐热点、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研究风气,无疑将是一种进步。从学科性质上看,数理经济应是经济学的基础科学,就如同理论物理是物理学的基础科学一样。重视对数理经济的研究,对于中国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深入,健全完整的经济学学科系统,形成经济研究分工机制,最终促进中国经济学研究水平的提高,都是非常重要的。【收稿日期】19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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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学研究课题范文4

[中图分类号]F01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2826(2000)07—0025—06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创立100多年来,一直存在多方面的争议,其中包括价值是不是由劳动创造的、研究价值决定的意义何在、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等等。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和西方经济理论的发展,这种争议有不断扩大的趋势,例如,随着西方边际学派用价格论取代价值论之后,价值决定不再是西方经济学所探讨的主题,人们普遍认为价值决定问题不再有探讨的意义;又如,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自动化、电子化甚至电脑化的出现,生产中需要投入的活劳动要素相对减少,而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包括机器、设备、新工艺、新产品在内的资本要素,即物化劳动要素却急剧增多,很多产品似乎不需要人的活劳动参与就能生产出来。那么,该如何看待这些问题?又该如何看待劳动价值论呢?笔者认为,讨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须采用全面的观点,整体地看待劳动价值论的真正含义。

一、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劳动是价值的实体

这是劳动价值论第一个方面的含义,它强调劳动价值论中“劳动”二字的含义及其理论价值。它强调和认可了劳动在创造社会财富方面的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揭示和确认了劳动是人类存在、发展的动力和条件。它来源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来源于马克思对劳动大众的关切和重视,与他一贯地以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经济学研究的起点和终点的阶级立场和思想方法一脉相承。这是劳动价值论的精华部分。

在人类经济思想发展史上,对什么是“财富”经历了一个曲折的探索过程。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人们生产出来的产品主要供自己消费,产品的具体的、直接的使用价值是财富的直接表现,人们既不追究“一般财富”的概念,也不存在一般的、普遍的、抽象的致富欲。在资本主义早期阶段,随着交换范围的扩大,随着人们对原始资本积累渴望的日趋增长,有了“抽象的”以货币为目的的商人,开始把金银货币当做财富的象征,货币主义就是这种观念在理论上的反映。在这之后,又产生了分别把商业劳动、农业劳动、工业劳动作为创造财富的源泉的重商主义、重农主义和重工主义,他们虽然意识到了劳动在创造社会财富中所起的作用,但都不能从各种各样的具体劳动中抽象出“劳动一般”,因而想不到探究如何增长一国财富这样的问题。只有到了斯密,才第一次从形式多样、纷繁复杂的具体劳动中抽象出“劳动一般”这个范畴,把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从流通领域转到生产领域,并以探求一国财富如何增长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开创了现代意义上的真正的经济学。

马克思继承了斯密在“劳动一般”问题上的贡献,并且科学地阐释了这项研究之所以能在斯密那里取得重大进展的原因,即:人们之所以能够对任何种类的劳动予以同样看待,并且确立劳动在现代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并不是聪明的人脑对由各种具体劳动组成的“具体总体”进行了总结和归纳,而是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劳动在现实中形成了一个十分发达的“总体”。在社会经济运动过程中,任何一种劳动已不再是支配一切的劳动,个人很容易从一种劳动转到另一种劳动,特定种类的劳动对他们说来只是偶然的形式,因而是无差别的。劳动已经不仅在范畴上,而且在现实中成了创造财富的一般手段,而不再是与具有某种特殊性的个人结合在一起的规定了。(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2卷,21—2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它发生在资本主义社会,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对现代社会开辟财富之门具有重要的意义。

马克思认为,“劳动”、“抽象劳动”这些作为现代经济学的起点的范畴的产生,是与以追求货币为目的的雇佣劳动制度的产生相联系的,它打开了现代劳动分工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之门。因为,当工人可以在现实中,通过直接与货币相交换,把自己各种各样的具体劳动转化为被社会承认的抽象劳动的时候,工人就可以不关心自己所从事的“劳动的内容”和“活动的特殊方式”,“只要分工没使劳动能力完全片面化”,工人对于使“自身劳动能力”得到发展的和“预示着”向“较好工资”方向的“任何改变,在原则上都是可以接受的,都是有准备的”。因此,这将促进“劳动能力品种的发展”,促进“劳动种类”的形成和“工资方法的划分”,促进新的劳动部门和新的劳动方式的建立,促进整个社会内部的分工和现代劳动体系的深化和发展。所以,承认劳动价值论,承认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就为现代社会打开财富创造之门奠定了必要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今天人们生产产品、创造价值的劳动,不再是以生产简单工具和简单日常用品为基础的、只需要很简单的工艺流程就可以完成的简单劳动,而是需要许多现代化的机器设备等资本要素的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复杂劳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链条也大大地拉长了。但是,即使是最复杂的生产工具和机器设备,如果向前层层推移,最终都归结于人类的活劳动,劳动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仍然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劳动创造价值仍然是正确的。

二、社会必要劳动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市场经济发挥作用的方式和途径

这部分主要是理解劳动价值论中“价值”二字的含义及其理论的和实践的价值。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虽然是在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科学遗产的基础上得来的,但对价值概念的内涵却给予了极大的丰富和创新。

首先,与古典政治经济学不同,马克思认为价值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这就扬弃了斯密的“劳动一般”在形式上、内涵上的模糊性和局限性,而把一切形式的人类脑力和体力的消耗都算在“劳动”范畴之内,保证了范畴使用的彻底性,扩大了“劳动价值论”的适用范围。用马克思自己的话说就是:“劳动就它表现为价值而论……不再具有它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所具有的那些特征。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了的。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1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其次,马克思用“社会必要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组范畴独具特色地说明了他所理解的劳动价值论是如何确定商品的价值、又如何深刻地说明了商品交换中所蕴含的深刻矛盾及解决矛盾的方法的。在马克思看来,形成价值的劳动不是一般的劳动,也不是一般的抽象劳动,而是经过市场的选择被证明是社会所需要的、必要的劳动,因此,决定商品价值量的不是普通的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种界定不但说明了商品交换所依据的量的关系的决定、商品交换的性质,而且说明了价值的实现途径及其所体现的社会关系。它极大地扩展了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内涵,把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和运用推到一个相当高的理论和实践层次。

1.价值量的决定——理论探索及社会实践的需要。

关于商品价值量的决定,也即价格的决定问题,是古典政治经济学一直试图在理论上搞清楚却没能搞清楚的东西。斯密的劳动价值论是双重标准和混乱的;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虽然是彻底的,却因为没能说明劳动与资本相交换的关系而彻底破产;在马克思之后,效用价值理论不再从生产的供给方面探讨价值的决定,而是改为从商品的需求,也即商品对消费者效用满足程度的角度探讨价值的决定;但边际效用价值论在号称是一场“革命”之后,在西方经济理论发展史上,也被完全不研究价值的均衡价格理论所取代。

因此,直到今天,在西方经济学当中,并没有能够从较深的层次说明商品价格的决定以及商品交换关系所体现的社会生产内在矛盾的理论,有的只是对交换以及对价格形成的表面现象加以描述的均衡价格理论。但是,这种说明不但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中都是必要的。首先,我们如果不能从理论上说明价值的决定,那么,“两个商品互相交换的比例,它们的价值,就纯粹是一种偶然,从外部飞到商品上面来的东西,可能今天是这样,明天又是那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101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这就陷入了不可知论。其次,价值不但在理论上是商品价格的基础,在实践中同样是商品生产者进行商品交换活动的基础,因为商品所有者在计算各种交换的可能性时,既要考虑到它当做价格波动中心的中等平均价格,也要考虑到价格围绕这个中心上下波动的平均幅度。

2.理解社会必要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起作用的方式是理解劳动价值论在现实中发挥作用的途径的关键。

当我们用“社会必要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对概念,在理论上说明了价值量的决定——社会必要劳动决定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之后,并不等于我们在实践中真正地解决了价值量的决定问题。“社会必要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其实是一对在现实操作中看来非常含混不清的概念。那么,怎样理解马克思赋予它们的内涵及作用方式呢?笔者认为,这恰恰是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关键所在。这样一对在现实中难以把握和含混不清的概念,恰恰能够说明市场经济、交换机制产生的历史根源及其意义,能够在提出商品交换所包含的内在矛盾——在社会分工发展和深化的过程中,存在着人类社会的劳动由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化的矛盾——的同时,提供解决这个矛盾的方法。

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从自给自足的小生产向必须通过分工和交换而形成的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过程。在商品经济产生的早期阶段,产品的供需比较稳定,生产结构比较简单,社会似乎能够像马克思曾举例说明的那样,用一定生产力水平下中等劳动熟练程度的生产者所耗费的时间,作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解决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化的问题。

但是,这并不是商品经济存在和发展的本质和本意。它的本质特征是变化、发展、求新、图变,而决不是为了寻找中等条件、平均劳动熟练程度的生产方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超越这种变动缓慢的低水平阶段,社会经济结构必然会日趋复杂,社会劳动的供需关系、生产结构、产品结构也会日益复杂,供需链条会不断拉长。这时,由社会分工和交换所产生的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化的问题、社会劳动交换的问题,也就是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问题,就成为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任何人都无从知晓并确切地说出他生产的商品中凝结了多少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无法知道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产品,需要什么样的具体劳动,他提供什么样的产品、什么样的具体劳动才能构成社会劳动分工体系的一个部分。更明确地说,就是在这样一个纷繁复杂的社会分工体系中,任何人都不能保证他生产出来的产品是社会所需要的产品,他的产品一定能够卖得出去。这是一个无法人为计算、人为控制的问题,同时又是人类获得发展和进步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它直接关系到以私人劳动为特征的个人能否使自己的劳动得到社会的承认并因此能够从社会中获得其生存、发展的资料这一重大问题。

值得庆幸的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在提出这一问题的同时,也提供了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因为它轰轰烈烈地发展起来了,形成了现代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它找到了一种能够容纳更广泛的社会分工,容纳更高水平的生产力发展,保证全社会的消费者获得更多样的、更复杂的、更高层次的需求满足,同时刺激全社会的劳动者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特长,激发更高的社会劳动能力和劳动效率的经济机制。而这种机制是能够通过商品的社会属性、价值及价值的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说明的。

我们说,所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本质上是由市场过程来抽象的量,是通过无数买者和无数卖者进行无数次的交换这一社会性的活动,通过“社会”的过程抽象出来的“社会性”的劳动时间。它是把供给、需求、科技水平、生产力变化等一切复杂因素都考虑在内的,由社会过程决定的,能使供求达到平衡的,为社会所必需的、有效的“劳动时间”。这样,它就有了事后决定的含义,是对市场经济运动过程之结果的肯定和总结。它既是人力所难以衡量和计算的——人类社会正是通过市场机制、交换机制,来解决人类本身所无法解决的信息不完全问题、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化的途径问题,也是不可模拟和复制的。它不是现实的、具体的劳动量,与现实的用小时、分钟、秒表示的时间不同,它是抽象的、社会性的概念,是经济学理论分析的需要,是一个用于理论分析的范畴,既无法量化,又不能用于具体的国民经济体系核算。

3.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是以他对市场经济较高阶段发展运行规律的理解和认识为基础的。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确立及其对社会必要劳动的说明是建立在对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认识和了解的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资本关系在市场经济中确立了统治地位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只有以普遍的交换为目的的资本式的、社会化的生产,才能在整个社会范围内,把一切生产变成商品生产,使使用价值普遍地以交换价值为媒介。也只有这样,才能使通过货币所进行的交换行为成为一种有规则的、重复性的活动,才能在高频率的交换过程中抽象出价值这一范畴,来反映社会必要劳动的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也才能真正地使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为决定交换价值或价格的内在尺度。从而排除商品交换初期那种由消费者的主观意志、偏好,即主观效用决定价格的现象,让生产费用成为调节生产和消费的内在尺度。

对于这个过程,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把一切商品作为价格——作为被计量的交换价值——来规定,这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只是逐渐发展的,是以经常的交换为前提的,因此是以商品经常作为交换价值来比较为前提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15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所以,只有有了“十分发达的商品生产,才能从经验本身得出这样一个科学真理:彼此独立进行的、但作为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体系的分支而互相交错的私人劳动,不断地被化为它们的社会的比例尺度”。(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54—5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因此,马克思认为,在《资本论》第1卷第1章中所研究的商品、价值关系并不是商品经济产生之初的商品、价值关系,而是在充分认识了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的基础上,研究出来的作为一般抽象的商品、价值关系,它必须以普遍的、发达的商品交换为前提。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才在论述价值形式的发展过程时指出,与其说在这个过程中“商品开始转化为货币,不如说表示使用价值开始转化为商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3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因此,“价值概念的纯粹发展……要以建立在资本上的生产方式为前提,同样,在实践上也是这种情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05页。)“价值表现为一种抽象,这只有在货币已经确立的时候才是可能的。……这种货币流通导致资本”,它“只有在资本的基础上才能得到充分发展”。所以,“价值概念完全属于现代经济学,因为它是资本本身的和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的最抽象的表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29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说明了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化的性质、转化的途径以及转化过程中量的决定,说明了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交换关系的本质。

首先,它揭示了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中交换关系的本质,这就是,在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社会中,每个人不直接生产供自己使用的生活、生产必需品,而是专门为别人生产当做商品销售的产品。每个人的私人劳动本质上是社会劳动,但直接表现为私人劳动,它必须通过交换过程转化为社会劳动,商品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必须作为商品交换出去,必须由别人来购买和消费。因此,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反映了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的关系,说明了与前资本主义自给自足的经济形式不同的市场经济的本质。

在这一点上,现代的西方经济学抛弃了古典政治经济学所开创的价值理论,转向由供需决定的价格理论,虽然省却了价值决定和价值分析上的麻烦,却不能揭示商品交换所体现的社会劳动交换这一本质问题,不能说明前资本主义自给自足经济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在经济运行方式上的本质差别,不能说明市场经济的历史性,暴露了其理论分析上的狭隘性。版权所有

其次,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用“社会必要劳动”界定“价值”,虽然在表面上貌似“不可知”,但用无数次现实社会中的交换后果来说明商品价值的决定,却恰恰是在更高的层次上坚持了理论分析的彻底性和有效性,揭示了价值是通过市场关系这一社会过程,来确定社会劳动的分工体系和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化的方式。通过社会的交换过程,它告诉人们,哪种私人劳动是社会所需要的?它在怎样的程度上、在多大的量上为社会所承认?所以,市场、价值、价格等机制,正是人们通过社会关系、社会过程来确定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化的手段。这正是市场机制的本质,是市场机制的优点,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形式。

可见,“社会必要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组概念,在说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与前资本主义自给自足经济的区别,说明商品交换过程所体现的社会关系的同时,为商品交换过程的实际运作和人类劳动分工体系的深化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三、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

这个问题是说,在明确了商品的价值是由劳动——更明确地说是由社会必要劳动——创造的、并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一前提下,在一个具体的生产环节和阶段,如在企业中,商品的价值是由物化劳动还是由活劳动创造的。

众所周知,在正常的生产情况下,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价值总是比前期投入的生产要素的价值即生产成本大。其中,前期投入的要素成本主要包括人力成本和物力成本。人力成本主要指购买劳动力商品花费的成本,即对工人支出的工资;物力成本主要指采购生产所需的物质要素花费的成本,如在厂房、机器、设备等上的花费;生产出来的商品增大的价值部分,在资本主义生产中,通常称为剩余价值。因此,对劳动价值论理解的问题,在这样一个具体的生产过程中,就变为商品成本的转化、实现以及剩余价值的形成问题。

更进一步,我们知道,任何商品都是人的活劳动作用在一定的物质实体上生产出来的。由于人类社会现有的物质财富都可以还原为人类劳动的产物,是人类劳动一层一层叠加在最初的原始资料上形成的,因此,可以把这些物质资本要素看成是人类劳动的物化,称为物化劳动。这样,具体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价值论,或者说刚才提到的具体生产过程中商品成本的转化、实现以及剩余价值的形成问题,就转化为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在商品价值的形成过程中分别起怎样的作用的问题,更直接地说,就是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看法,表明了人们对劳动价值论的不同理解。

传统的观点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本质上仅仅是指活劳动创造价值。在一个具体的生产过程中,这一点通过对商品价值构成及形成的说明而具体化。投入了人力成本和物力成本的商品,在生产出来之后,其价值是由这样三个部分构成的:第一个部分与投入的人力资本相对应,即劳动力商品的工资部分,它通过工人的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再生产出来,属于活劳动创造出来的价值的一部分。第二个部分与投入的物力资本相对应,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厂房、机器、原料等物质资料的价值。它本身不创造新价值,只能通过工人的劳动把它转移到新的产品中去,称为物化劳动的转移,这是物化劳动不创造价值的具体表现。新产品价值的第三个部分,即比投入成本增大的剩余价值部分,因为只有活劳动才创造价值以及物化劳动不能创造价值,这部分价值只能是由工人创造的了。顺理成章,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就彻底地体现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但近年来,在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上,出现了一些反对意见。反对者认为,生产的过程是一个由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共同作用的系统工程,劳动与资本彼此之间谁也离不开谁,因此,不能说剩余劳动仅仅是由活劳动创造出来的。尤其在今天,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物化劳动包含了大量的科技因素,具有巨大的生产能力,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越来越大的作用,否定它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就不能客观地、科学地、正确地认识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作用和功能。因此,应该认为是价值及剩余价值是由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共同创造的。

劳动经济学研究课题范文5

摘 要: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政府通过判定经济政策对经济运行加以调控,是十分必要的。开放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调控面临着更加复杂的环境,只依靠一项或两项经济政策不可能实现调控目标,也不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本文从有关经济政策协调的理论研究出发系统论述了经济政策协调的理论及其前言,对当今国际上经济发达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政策协调问题进行了对比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汇率政策协调配合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加强政策协调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汇率政策;政策协调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392(2007)08-0003-05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令世人瞩目;但是,随着改革开放进入攻坚阶段,经济运行中的深层次矛盾也日益凸现。

从内部经济运行状况来讲,目前最为突出的,是流动性过剩问题和消费与投资关系失调问题;从外部经济运行状况来看,中国的外贸依存度过高,对外贸易带来的巨额顺差,使人民币受到来自外汇市场和外国政府两方面的升值压力;低价促贸政策,也引来许多国家的反倾销,贸易摩擦愈演愈烈,中国经济蒙受损失的金额也越来越大。此外,中国经济还存在产业结构落后、经济效率低下等众多问题。因此,从某种角度看,现在的中国经济可谓“内忧外患”,经济增长进入到了关键时期。

对上述问题做一仔细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这些问题环环相扣,他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比如流动性过剩让人们想到外汇占款过多,而外汇占款过多是由中国僵硬的汇率制度和过高的外贸依存度引发的;但是如果放开人民币汇率,将会有众多的外贸企业倒闭。如此看来,似乎中国经济走入了一个死循环。那么,如何解决这一连串的问题,如何避免像日本那样因为结构改革而失去十年增长,如何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及时、稳健地完成经济改革等,这都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

虽然政府与市场谁更会走向失灵,在理论界及发达国家的实践中始终没有统一答案;但是,鉴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困难,政府通过制定经济政策对经济运行加以调控,却是十分必要的。面对上述现实问题的复杂性及政策传导机制的局限性,很显然,只采用一项或一、两项经济政策绝不可能实现目的,更不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我们必须综合运用各项经济政策,协调各种经济政策工具和手段,才能够治理中国经济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达到既治标又治本,使中国经济运行实现良性循环的目的。

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手段,在宏观调控中二者的协调配合一直是经济学家和政府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国际收支形势的改变以及汇率形成机制的逐步完善,产业政策、贸易政策和汇率政策对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将产生直接影响。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汇率政策等,作为调控经济运行的主要政策,相互之间存在诸多结合部;而这些结合部,正是经济运行中的关键环节,对经济协调、健康运行发生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因此,本课题组将致力于对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汇率政策等发挥作用的相互结合部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努力寻找各项政策间的协调配合模式以及各项政策工具和手段的具体协调方式。希望这种探讨和研究,能够对当前中国经济运行中深层次矛盾以及与之相关的现实问题的解决,对于充分发挥各项政策作用,减少政策摩擦,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等,提供理论方面的参考和依据,为实现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尽微薄之力。

二、有关经济政策协调的理论

不同的经济政策,其目标和实施的措施、手段以及工具都是不同的;其政策效果也是不同的,甚至有可能是存在着某些矛盾的。因此,在同时使用这些政策时,需要处理好这些可能存在的矛盾,并使各项政策之间相互协调;这也是前人在研究经济政策相互协调问题时,十分重视的。

(一) 国外有关经济政策协调的理论研究成果

经济政策协调这一问题,最早是由新古典综合派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提出的,最初只涉及到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搭配问题;后来,经过长期的探索,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的配合问题也被提了出来,并逐步发展成为较为成熟的理论框架。若对该领域的研究成果大致做一归纳,可发现其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即: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如何协调,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与汇率政策如何协调,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如何协调。

1.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的研究

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如何协调的研究中,新古典综合派最早提出了在以财政政策为主的经济调节过程中,应当辅之以必要的货币政策手段的观点,显然,他们的分析是在封闭经济条件下展开的。

20世纪60年代,Robert Mundell和Marcus Fleming相继发表文章,在IS-LM模型的基础上加入BP曲线,即国际收支平衡线,将原模型扩展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模型。该模型的政策意义相当明显,用IS代表财政政策,LM曲线代表货币政策,BP曲线代表汇率政策,通过曲线的移动即可分析出适宜的政策搭配。

伴随主流经济学的发展及其对经济学研究的影响,有关政策协调问题的探讨也开始在一般均衡的框架下展开。但是,由于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调,必然要求在中央银行之外再加入一个财政政策制定的主体,这样,将使模型变得非常复杂,所以一直没能深入下去。在这个方面的研究中,值得一提的也就是Maurice Obstfeld和Ken-neth Rogoff 以及Alberto Alesina和Tabellini所提出的模型。Maurice Obstfeld和Kenneth Rogoff模型于1995年提出,他们研究了在资本完全流动的条件下,将私人部门效用、资产市场和商品市场调整速度差异结合在一起时的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并设计了相应的模型,其特点是将私人部门的跨期效用最大化引入模型。Alberto Alesina和Tabellini模型建于1987,虽然在他们的模型中假设货币当局是唯一的政策制定者,但是该模型中确实已包含了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相互协调的内容。

随着欧洲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人们又发现统一的货币当局(如欧洲中央银行)与各国财政当局之间的协调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并越来越重要,因此,现在人们对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的研究,也愈益集中在这两个机构的协调方面;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经济很难独立运行,因而各国经济政策之间的协调也受到高度重视并推动国际政策协调理论得以蓬勃发展。

2.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与汇率政策协调的研究

我们知道,现代经济是在开放的条件下运行的。而在开放经济条件下,由于国际贸易、国际资本流动等因素的影响,必然同时存在内部和外部两个均衡,而这两个均衡之间是有冲突的。因此,经济学家们在研究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相互协调时,必然会考虑到汇率制度因素。最早描述内外均衡冲突的是英国的J. Meade。他在1951年出版的《国家收支》一书中率先提出了固定汇率制下内外均衡矛盾的问题,即所谓的“Meade冲突”。Meade认为,在固定汇率制下,一国干预经济的政策只能通过调节总需求达到目的,这便可能会出现内外均衡顾此失彼的局面;他列举了内部经济状况与外部经济状况的不同组合,其中经济衰退 / 国际收支逆差和通货膨胀 / 国际收支顺差两种组合存在内外均衡的冲突,扩大总需求将进一步恶化国际收入,而实行紧缩的政策将进一步增加国际收支顺差。

在Meade之后,Jan Tinbergen和R. Mundell先后提出了对内外均衡冲突进行政策协调的原则。荷兰经济学家Tinbergen认为,要实现N个独立的政策目标,必须至少有N个线形无关的政策工具;如果把内外均衡算作两个独立的政策目标,那么仅使用支出增减政策(假设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是通过改变支出增减来影响经济)是不够的,还需要其它的政策工具。美国经济学家R. Mundell则提出了政策指派的有效市场分类原则。Mundell假设不同的经济政策是由不同的主体做出的,他的结论是,如果每一个政策工具被合理的指派给某一个政策目标,在目标偏离最优水平时按规则加以调控,那么即使是各经济政策分别由不同主体控制的分散决策情形下,最优目标仍有可能实现。Mundell认为应当将货币政策指派给外部均衡,而将财政政策指派给内部均衡。除了使用政策搭配来解决内外均衡矛盾的原则之外,Mundell和T. Swan还各自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搭配建议。

3.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协调的研究

在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的搭配方面,做出贡献的学者及其成果主要有:Brander和Spencer(1995)率先对战略性促进出口的政策进行了研究;Collie(1994)认为本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在本国市场展开垄断竞争的条件下,会因外国政府的出口补贴而提高本国的福利水平;Dixit和Grossman认为如果诸如技术人员等共同要素投入各垄断性出口产业,则对共同要素的需求的增加会导致其价格上升,可能抵消个别产业的成本削减(1986);Eaton和Grossman(1987)认为,企业针对其他企业产量的变化做出调整的方式不同,使得贸易政策介入的方式也不相同;Marukusen和Venables认为,如果本国企业向国内供给时边际成本递增,则促进出口的政策是不利的;Brander和Spence(1981)和Ito(1988)对战略性的国内产业保护政策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二)国内有关经济政策协调的理论研究成果

改革开放之前,由于中国实施计划经济体制,政策的协调主要由政府部门通过各种计划来完成,所以,理论界对此问题的研究成果较少。伴随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进程以及市场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发展,再加上对外经济开放进程的逐步加快,各种政策之间的协调问题日益重要从而也受到理论界的高度重视,研究成果颇多。所以,中国国内对政策协调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实施之后进行的。

在国内对政策协调问题的研究方面,总的看来,我国学者主要以问题导向分析居多,并且大多侧重于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的协调配合。蔡一珍和郑榕(1999)利用IS-LM模型分析了不同汇率制下扩张性财政政策的政策效应,使用Swan图解分析了浮动汇率制下汇率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搭配问题。除此之外,还比较了财政政策与汇率政策在维持国际收支平衡方面的不同,汇率政策可以采取本币升贴水的措施,财政政策则可以采取进口补贴、进口税,出口补贴、出口税的方式,两种政策的不同取决于进口国或出口国进口需求弹性的不同。郑超愚和陈景耀(2000)根据郑超愚(1996)的结构主义模型(由汇率制度、利率政策和通货膨胀外部响应方程组成)揭示了非均衡汇率政策对货币政策扩张性操作的外部约束,认为人民币汇率的实际贬值是通过通货紧缩途径实现的,并提出在通货紧缩时期,中国的货币政策应当采取适应财政政策的货币供应管理模式。刘尚希和焦建国(2000)从中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这一特点出发,认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的出发点应当是总量平衡和资本积累。王勇(2002)归纳了本外币政策协调即货币政策与汇率政策协调的六个层次,最低级的是信息交换,即独立决策的各国政府相互交流自己的政策信息,避免误判;第二个层次是危机处理,指各国在危机之后进行共同的政策协调以处理危机带来的不良后果;第三个层次是避免共享目标变量的冲突,避免为达到一个共同的目的而相互恶意竞争;第四个层次是合作确定中介目标,是说各国在调整可能对国外产生影响的国内经济变量时,要进行相互协调以避免溢出效应;第五个层次是部分协调,指不同国家就国内经济的某个部分目标或工具进行协调;第六个层次是全面协调,顾名思义,即将不同国家所有主要政策目标和工具都纳入协调范围,从而获取政策协调的收益。范志勇(2005)通过理论模型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在政府福利最大化的目标下,汇率政策和通货膨胀政策的替代取决于政府福利函数对两种政策的敏感程度和产出对两种政策的弹性,而他在实证研究中得出的结论是货币政策对产出短期波动的影响大于汇率政策,时滞也更短。

近年来,也有一些学者开始注重对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汇率政策相互协调以外的包括贸易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制度因素在内的共同协调的分析和研究。任碧云(2005)认为,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国际贸易、国际收支以及国际资本流动对经济增长率、货币供给增长率和投资增长率的确定和维持造成很大冲击,所以为实现开放经济条件下货币、资金和经济的内外协调,既要保证国际贸易和国内货币供求之间的均衡,以及国际资本流动和国内资金供求的均衡,还要充分利用调整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政策与工具;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现中国货币、资金与经济的内外协调运行的四点主张,即:调整贸易战略,改善国际收支结构;改革汇率制度,促进本币政策与外币政策的协调;合理引进外资,促进民族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促进资本输出,大力鼓励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龙小海,叶子荣和张吕(2006)在IS-LM模型中加入制度因素,包括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投资函数,制度变迁进程,政府管制力度;并假定由于中国市场化不完全,IS和LM曲线之间存在同步移动的关系。在利用修正后的IS-LM曲线分析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政策之后,他们得出的结论是利率政策要与对货币供应量的调控相配合,才能尽快实现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均衡,而由于中国现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并不顺畅,所以货币政策还需要有财政政策的配合。

三、经济政策协调的国际实践

(一)美国经济政策协调的实践

由于美国市场经济发达,市场机制和体系完善,政策传导机制健全,所以,美国政府主要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及其工具、手段的运用,就能够对经济运行取得良好的调控效果。也正因为如此,在美国经济发展的各个时期,政府也就主要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来实施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而且,美国的实践,也充分地验证了政策协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从20世纪30年代起,美国就在新古典综合派学说的指导下,执行以财政政策为主、辅以货币政策的政策搭配;这种政策实行的结果,是美国经济一直稳定增长至第一次石油危机之前。

石油危机爆发后,美国经济陷入了“滞胀”局面,当时执政的Carter政府(1977―1981)和1981年以后执政的Reagan政府,实行的基本都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但是,这种政策在收到了比较好的抑制失业效果的同时,也使通货膨胀不断加剧;为了应对由通货膨胀带来的公众不满,美联储从1979年10月开始不得不采取强有力的紧缩性货币政策。可以说,美国政府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基本实施的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紧缩性的货币政策。

20世纪90年代,是美国经济强劲增长的时期。这一时期,不仅美国经济增长速度增快,而且同时保持了较低的通货膨胀率水平,成为美国经济发展中的佳话,也引起了理论界的普遍关注。总体来看,这一时期的政策取向中,财政预算盈余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到20世纪的最后十年,美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配合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经济出现了衰退的迹象。2001年刚上台不久的George W. Bush政府,采取了扩张的财政政策,于2003年5月通过了总额达3300亿美元的减税案;美联储也采取了扩张的货币政策,从2001年开始连续12次降息。2003年以来,美国经济开始好转,生产率节节攀升,但是扩张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也使得美国陷入“双赤字”的境地。2004年,美国经济全面复苏,但通货膨胀的压力又开始显现,于是,美联储从2004年6月开始至今,又已经连续17次加息,使基准利率由1%升至了5.25%;2006年8月8日和9月22日召开的两次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例会,也都作出了维持基准利率不变的决定。

(二)中东欧国家转轨时期政策协调的实践

中东欧国家在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之一是高通货膨胀,它造成宏观经济不稳定,并严重地影响了经济转轨的进程。所以,治理通货膨胀、稳定宏观经济就成为中东欧国家经济转轨的重要任务。

中东欧国家部分政党和经济学家认为货币供给量的增加是引起通货膨胀的直接和最重要的原因,因此,控制货币供给总量和货币流通量就成为克服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的通货膨胀的基本出发点。那么,运用什么样的政策才能控制住货币供给总量和货币流通量呢?中东欧国家主要运用了以下政策。

1.运用财政政策调节。首先,实行严格限制国家财政预算支出的政策。中东欧国家以强制手段对国家财政预算进行了结构性改革,实行了大幅度缩减国家行政开支、停止对国有企业财政补贴、取消出口补贴等措施;其次,实行严格限制国家投资的政策,以抑制过高的投资需求;第三,实行严格遵守计划预算赤字、禁止以印刷钞票填补预算赤字等硬预算政策;第四,提高税率,取消税收优惠。

2.运用货币政策调节。主要采取了下列措施:(1)政府与中央银行共同确定发行货币量的原则,并使其符合反通货膨胀的要求;(2)不允许国家银行以发放无息贷款方式填补国家财政预算赤字;(3)国家银行取消优惠贷款;(4)调整法定储备率(或称法定金准备比率);(5)公开市场业务;(6)提高贴现率;(7)调整银行存款利率;(8)大幅度提高银行贷款利率;(9)提高抵押贷款利率;(10)商业银行增加在中央银行的存款量;(11)控制外商短期存款流入。

3.实行市场汇率机制,本国货币自由兑换。为抑制通货膨胀、调整国内价格体系、增加美元储备、坚挺本国货币,一些中东欧国家在90年代初开始实行了统一的、浮动的市场外汇汇率,建立起本国银行之间的外汇市场。即使在90年代初没有实行市场汇率机制的国家也大幅度提高了美元与本国货币的正式汇率,缩小正式汇率与美元在自由市场汇率之间的差别。

此外,中东欧国家还通过增加商品市场供给、进一步调整价格体制等手段配合上述政策,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三)日本经济政策协调的实践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了迅速实现经济的重建,日本采取了“双松”的经济政策。具体体现为:增加财政支出,增加转移支付,减免税收,同时实行“贷款额度优先”政策,对重点行业提供优惠贷款。“双松”的经济政策使战后的日本经济一直保持了高速增长。

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日本经济也陷入“滞胀”之中。面对“滞胀”,日本政府首先采取了“双紧”的政策搭配来治理通货膨胀,在通货膨胀得到一定遏制之后,马上采取“双松”的政策搭配治理经济的停滞不前。“双紧”+ “双松”的政策搭配,使日本经济再次进入平稳增长阶段,并一直保持到上世纪90年代。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日本由于房地产泡沫破裂陷入深刻的衰退之中,日本银行不得不采取了扩张的货币政策,同时日本政府采取了扩张的财政政策;但是,当扩张的财政政策引致严重的财政赤字时,日本政府又被迫放弃了扩张的财政政策,此举使得日本经济雪上加霜。日本政府和日本银行在整个90年代由于一直拿不出立竿见影的好办法,草率的数次更改政策方向,直到小泉内阁上台,决心进行结构改革以后,日本的经济政策才趋于稳定,但财政政策已经基本失去杠杆作用。2003年下半年开始,受来自中国的进口需求强劲增长的刺激,日本经济出现复苏现象,内需保持持续增长,通货紧缩缓解,出口增长较为强劲,就业形势也有所好转。2006年7月14日,日本银行政策委员会决定放弃实行了5年零4个月的零利率政策,日本进入紧缩货币政策时期。

(四)德国经济政策协调的实践

1990年,民主德国(东德)和联邦德国(西德)顺利合并,实现了德国的统一。统一后的德国政府,为了尽快发展国民经济,实施了增加政府支出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对前东德地区的基础设施投以大量资金,并对前东德地区居民给予了数额庞大的转移支付。与此同时,德意志银行采取了紧缩的货币政策,使利率水平上升至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最高水平。在此之后,德意志银行继续保持了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并对政府扩张的财政政策提出批评。这种政策搭配,使德国多年来保持了比较低的通货膨胀率,但同时也产生了贸易赤字,并且充分就业的压力也较大。

欧元的诞生给各成员国的宏观调控政策带来历史性的转变,维持欧元币值稳定成为最重要的目标。为此,各国将货币政策让度到欧洲中央银行并由它制定欧元区货币政策;各成员国丧失货币政策后,财政政策自然上升到更重要的地位。 但是,欧盟对欧元区各国财政政策也有所限制, 1997年欧盟通过的 《稳定与增长公约》 规定: 欧元区成员国公共财政赤字不得超过其GDP的3%, 国债不得超过其GDP的60 %,否则将受到严厉制裁。

公约签订后,德国的财政发展大致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98年到2000年),德国为欧元的诞生以最后“冲刺”的态势把赤字比率降到了公约的标准;第二阶段(2001年至今),德国财政赤字急剧扩大,财政政策面临严峻挑战。根据黄立华(2006)的分析,德国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财政收支不平衡,赤字超过条约规定;促进经济增长的扩张性财政政策诉求与降低赤字的迫切任务之间存在矛盾;欧盟经济政策趋同与德国经济景气之间不相吻合。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在于:两德统一的后遗症至今仍旧影响德国的赤字水平;高税收面临减税压力,而联邦政府减税后短期内扩大赤字,长期增长效应又不明显;社会保障支出压力过大,政府财政支出难以削减;失业问题严重,劳动力市场缺乏活力等。为解决这些问题,德国政府近年来在积极致力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改革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的同时,也十分重视税收制度、劳动力市场以及跨国政策协调等各项经济政策操作层面的改革和配合。

劳动经济学研究课题范文6

关键词生态系统服务;生态补偿;社会生态系统

中图分类号F205;X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04(2017)03-0130-08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7.03.016

随着全球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生态系统受到了严重的损害,草地、森林、农田、河流和湖泊等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均受到破坏,生物多样性明显下降,温室气体也在全球尺度上产生越来越广泛的影响。国际社会对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视日益增强,经济手段成为解决生态与社会两个系统之间矛盾的重要途径。生态补偿正是在此背景下产生,在近十几年的时间内被迅速用于全球范围内。中国也正在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生态补偿理论的相关研究在中国远落后于实践,这也是生态补偿效果未达到预期的重要原因之一。

1生态补偿的发展与构建过程

国外相关研究中,生态补偿通常用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s(简称PES)一词,或者Payment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简称为PES),即生态系统/环境服务付费,其中前者的运用更为广泛。本文为与中国政策语境一致,均采用“生态补偿”一词。总体来看,生态补偿理论的发展与构建过程是基于以下三个阶段:即生态系统服务概念的提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方法的建立,以及生态系统服务市场机制的构建。

生态系统服务(Ecosystem Services, ESs)的概念最早产生于上世纪70年代,其最初的目的是将生态系统功能构建为人类可获益的服务,从而引起公众对于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注[1]。生态系统服务概念的提出,将不同尺度的社会系统与生态系统连接起来,并且强调了社会系统对生态系统的依赖性。在这一阶段,生态系统服务的概念仅是用于更加形象地表征生态系统功能,而并没有在生态保护的实践领域内起到重要的影响[2]。

从20世纪末期开始,尤其是Costanza等人[3]在Nature杂志上的文章首次评估了全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将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评估研究推向生态经济学研究的前沿,起到了里程碑的意义。随后的千年生态系统评估[4]、基于各国和各类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经济价值评估[5-6],使生态系统的价值越来越多地以货币的形式体现在公众面前。生态系统功能非市场价值的货币化表示,引起了政策制订者对生态保护的极大关注,也为生态补偿在实际中的应用奠定了基础。

2000年之后,在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基础上,生态补偿迅速成为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手段[7]。生态补偿的逻辑是,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通过市场机制将生态系统服务货币化体现出来,可以促使资源使用者形成保护生态的激励和行为[8-9]。从理论上讲,生态补偿被当做是一种保护生态系统的正面激励机制,通过生态系统服务的受益者向提供者支付费用,既能够鼓励资源使用者主动保护生态环境,同时社会整体所获得的生态服务价值高于支付费用,因此政策实施具有成本效益[9-10]。

范明明等:生态补偿理论研究进展及争论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7年第3期鉴于在理论分析上的诸多优势,生态补偿已经成为保护或者恢复生态系统功能的主要政策手段,被应用于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碳汇、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生态系统服务等众多领域[11]。如哥斯达黎加的森林生态服务补偿体系、美洲国家的森林碳汇补偿体系、美国的流域生态补偿等[12-18]。综上所述,可以将生态补偿的发展过程总结为:通过生态系统服务的概念重构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以货币化的衡量方式在社会活动中体现生态系统的价值,并最终将其纳入到社会经济系统之中作为生态或者经济政策决策的依据。

2生态补偿的概念及理论研究点

2.1生态补偿的概念

Wunder提出了生态补偿的经典概念,即“生态补偿是建立在某一清晰界定的生态系统服务的基础上,提供者和买者之间的自由交易,它包括五个方面:①自愿交易;②对生态系统服务有清晰的定义;③存在至少一个买家;④存在至少一个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者;⑤生态系统服务的有效提供”[8]。这一定义基于科斯经济学的基本理论解决外部性问题,强调了生态补偿的市场激励,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者和购买者之间进行自愿交易[9]。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之中,学者们发现Wunder所定义的纯粹市场机制过于理想,由于生态系统服务的外部性、生态过程及社会过程的复杂性,对于大多数的生态服务来说并不存在这样一个纯粹的市场[19-20]。从生态系统服务生产的角度,由于气候、环境、人为干扰等多方面的作用,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具有很强的时空异质性和动态变化性,很难像其他商品一样保证稳定的供应[21];从生态系统服务购买的角度,只有少数类似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交易受益者是直接的购买者,而如生物多样性、气候调节等服务,受益者往往数量众多,因此只能是政府或者一些机构组织成为唯一的购买者[9,19,22];从价格形成的角度,生态系统服务的价格并不能由经典经济学的供给和需求来决定,而很大程度上受到政策、财政、政治等方面的影响[23]。Muradian[24]从激励机制、交易方式和生态服务的类型等三个方面对概念提出质疑,并重新定义:“在自然资源的管理过程中,为了使个人/集体的土地利用决策与社会利益达到一致,而在社会成员之间所进行的资源分配”。这一定义更加强调生态系统的可持续以及资源的正义分配,而不是将经济激励放在首位[10]。Vatn从制度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生态补偿虽然试图建立一种纯粹的市场机制,但是事实表明在此过程中,具体实施更加依赖社区或者国家的参与[25]。而在我国,一般将生态补偿定义为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26]。

虽然各方学者对定义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是对于生态补偿的设计来说,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内容:①目标确定:所需的生态系统服务,即对于购买者/提供者来说,购买/提供的对象是清晰的;②利益相关者的确定:通过生态系统服务外部性的影响范围,确定参与的利益相关者,即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者和购买者;③实现途径:在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者与购买者之间进行利益分配。

2.2生态补偿的理论研究点

现有生态补偿的主要研究热点包括生态补偿的标准、补偿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成本有效性与公平、可持续性等方面。

生态补偿的标准是生态补偿需要解决的基础问题,根据Wunder等人对于生态补偿的分析,当补偿的金额大于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者的机会成本,小于生态系统服务本身的价值时,则可以同时对于购买者和提供者形成有效的激励[8-9]。目前有关生态补偿标准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机会成本的确定,另一个是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评估。关于机会成本,补偿对象异质性及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两个问题,使得生态补偿的标准往往不能体现公平与效率[27-28]。但由于机会成本的核算更为简便,目前绝大多数的生态补偿标准都属于基于机会成本的补偿,如尼加拉瓜草牧生态系统补偿依据最佳土地利用价值作为标准[29],哥斯达黎加生态补偿项目用造林的机会成本作为标准[30],我国的草场生态补偿政策则利用牧户的放牧损失作为标准。而对于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评估,目前的研究方法包括基于供求关系的直接市场法、替代市场法和假想市场法等[31-32]。

交易成本是生态补偿实践过程中需要考虑的核心问题,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项目设计能否有效进行。在很多发展中国家,缺乏完整制度框架、明晰产权安排和利益分配机制是生态补偿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33]。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降低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交易成本需要重点考虑,研究表明在这些地区更多地依赖于社区参与和集体行动才能降低交易成本[24-25]。因此,当社区层面被包含在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者中时,生态补偿建立时的交易成本以及监督执行成本都能够得到有效的降低[34]。

成本有效性是政策开发和运用的重要标准,生态补偿政策作为全球性的环境政策工具,目的在于在资金约束条件下获取最大的h境收益/效益。成本有效性的研究需要明确两个方面,即生态系统服务的清晰定义以及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评估标准[35]。首先,生态系统服务在很多项目中难以明确定义,很多实践过程中采用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等同为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导致理论的计算结果往往与实际保护效果相去甚远[35-36]。与此同时,目前缺乏对生态系统服务的合理的核算与评估标准,因此导致补偿资金使用效率难以衡量,进而影响通过市场手段首先生态系统服务的有效供给[28]。公平往往与上述的成本有效性同时成为研究学者的关注目标,尤其是生态补偿项目通常发生在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 在相关的研究中更加强调在公平前提下的成本有效性[37-38]。

能否通过生态补偿实现生态系统服务的长期有效供给是很多实践项目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生态补偿政策的可持续性主要受到几个方面的影响:①生态补偿项目的实施与生态效果之间的关系,如果在项目期内没有实现生态系统的改善或者效果不佳,那么从购买者角度则不愿意进行继续支付[39];②生态补偿的实施方式,基于个体的补偿方式往往具有较低的交易成本和项目初期较高的接受程度,但是基于当地社区组织能力建设的生态补偿,更容易得到本地居民的广泛理解和支持,形成保护生态的长效机制,提升补偿计划的可持续性[9-10];③是否具有可替代性的生活方式或者资源,以保障当补偿项目停止的时候,资源使用者会不会回归到原有的资源使用方式上[40-41]。

3对生态补偿的理论争议

虽然生态补偿的逻辑简单清晰,并且相比以往的生态保护手段,生态补偿有诸多优点:在制度设计上更加简单;对于购买者经济上更加有效;对于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者来说,增加现金流,生计方式多样化;可以为生态保护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42]。但是,不少研究学者指出,正是因为这种处理社会和生态之间矛盾的简单化逻辑,生态补偿很多情况下并不能激励或者产生保护生态的行为,反而会对生态系统以及资源使用者造成更多的负面影响。从生态补偿的发展过程来看,生态系统服务概念的提出、生态系统服务的货币化价值评估以及生态补偿的具体实践中,都反映出如何理解社会和生态二者之间的关系,这种对于社会和生态系统关系的假设前提越来越受到众多学者的质疑。本文总结了对生态补偿质疑的相关观点,并将其总结为如下几点。

3.1生态系统服务与生态系统功能的区别

针对“生态系统服务”,一些学者认为这是一个“以人类为中心”的概念,忽略了其他非人类所需的生态系统功能,在生态补偿项目中往往要求明确的生态系统服务,这会使生态系统面临潜在的风险[43]。生态系统服务的产生最初是为了强调人类社会对生态系统的依赖性,生态系统服务往往是利于人类、积极的、正面的,但是实际上,洪水、疾病、火烧等对于生态系统功能的维持具有重要作用,而往往不纳入“生态系统服务”的范畴内。因此,在生态系统服务的概念之中,社会和生态系统之间大多数情况还是一种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一方面可以被人类利用的被称之为“服务”,另一方面这种服务会因为人类的利用而受到损害。

正如Boyd所说,生态系统服务是受益依赖的(benefit dependent),人们对受益的偏好决定生系统态服务的范围[43]。比如,一条河流即可以提供清洁的水源,也可以作为游憩的场所,还可以作为水电能源的来源,这些都是对人类有益的服务功能,而最终如何管理这条河流取决于人们更偏好哪一种服务。而不同的管理方式对生态系统所造成的影响显然是不同的。因此,生态系统服务并不是生态系统状态的客观体现,二者之间也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在生态补偿理论和应用的发展过程中,生态系统服务逐渐成为整个生态系统评价的指标,即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越多代表生态系统状态越理想。因此,当用经济手段激励仅人类所需的“生态系统服务”时,实际是在试图对有限的变量的控制来为人类提供稳定的服务[23]。

然而,成功控制单一变量极有可能导致系统在其它时空尺度变量的变化,从而对生态系统其它非人类需要的生态系统功能造成破坏[44],以下一些案例也说明了追求单一或者某种生态系统服务对生态系统的影响。Peterson 等人通过模型模拟湖泊管理的时候发现,以淡水输出、灌溉、娱乐等生态服务为目标的管理模式,最终会导致该湖泊生态系统的崩溃[45]。再比如,在强调某些生态系统的碳汇功能时,人们将固碳能力强的单一物种取代了原有的生物多样性,虽然提高了碳汇的服务功能,但却不利于整体系统的持续[46]。

3.2生态系统服务商品化对生态系统功能存在损害风险

在如何体现生态系统对于社会系统的贡献方面,将生态系统服务进行了货币化的衡量,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社会决策。但与此同时,生态补偿将生态系统服务简化为单一的货币化价值,进行物质化、商品化的交易,忽略了生产生态系统服务的基础――生态系统功能,有可能造成生态系统功能的损害和生物多样性的丧失[19,47-50]。

以生态服务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模式,是一种“通过买卖进行保护”的逻辑,这并不能触碰到生态问题产生的本质。目前,生态环境的破坏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经济全球化对于货币资本积累的崇拜,以至于忽略了生态系统中其他非货币化的价值所导致的[50-51]。因此,将生态服务作为商品进行交易的时候,难免又陷入到资本积累的怪圈中,用货币去衡量生态系统服务的最大化生产,会造成新一轮的生态系统功能失衡[48]。

Peterson等人[48]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角度,深入分析了生态系统服务的商品化有可能造成对生态系统功能的破坏。马克思指出市场价格掩盖了劳动力以及其他资源对于商品的贡献。与此类似,当生态系统服务作为商品时,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因素就成为了劳动力。正如市场中的其他商品,生产的逻辑会掩盖“生态系统工人和原材料的痕迹,对“生态系统工人”的忽视,以及用货币对其进行替代,与生态系统服务重构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的初衷背道而驰。

生态系统服务的商品化过程简化了生态系统的内部组分和生态过程的复杂性,这种建立在不完全信息上的保护方式并不能达到目的[19]。在生态补偿的实施过程中,一般以对自然资源(或者土地)的产权明晰为前提[25],以便生态服务提供者和受益者之间的交易。从生态系统的角度,这N产权上的明晰将生态系统的功能和过程分割成了不同的交易单元,忽略了某一单元内的生态功能或者过程是依赖于其他单元实现的,人为的物理意义上的分割有可能增强某一种生态系统服务的供给,但是却损害了生态系统的整体性[47]。如在欧盟的农业环境计划中,将农场主作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进行补偿,以此来保护生物多样性,但是基于农场尺度的个体补偿,并没有实现在将景观作为整体进行管理, 因此一些学者提出了“聚集奖励(Agglomeration bonus)”的方式寻求重新整合个体牧场主的途径[52-53]。

3.3经济激励对个体内在保护机制的“挤出/挤入效应”

生态补偿试图通过经济激励的方式,使社会群体产生保护生态或者停止生态破坏的行为,但是基于市场机制的经济激励所造成的社会结果是复杂的,尤其对于一些依赖自然资源生存的社区,外部经济激励可能对原有内在的保护和利用机制造成“挤出效应”,影响生态保护的效果[20,23,49,54-57]。在长期依赖自然资源为生的社区,其内部所形成的社会规范、宗教文化、制度安排等均与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密切相关,一些案例研究也证实这些内在的正式与非正式的规则使得这些地区避免了公地悲剧,保持了生态系统的长期可持续性[58]。

根据保护动机内在性的强弱和收益特点,Reeson等人将公共物品或者服务的提供动机分为纯粹的利他主义、一般的利他主义、公平和信任、他人的认可、互惠、正式激励,并通过实验模拟的方式验证了在已存在内在保护动机的人群中增加外部经济激励,存在挤出内部机制的效应,对生态保护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见图1)[54]。Bowles 等人通过经济学实验的方式也证明了这一观点:市场机制鼓励竞争与个人主义,这种基于市场逻辑的制度能够塑造人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从而可能会破坏先前基于道德、文化、合作、互惠、社会关系的保护意愿等[55]。内在机制嵌套在群体的社会生活中,具有持久性和自我约束能力,而现行的生态补偿激励往往来自于社区外部,如政府、组织或者私人企业等,“挤出效应”会使得外部经济激励停止时,生态保护的行动无以为继,形成“no pay, no care”的现象[57]。有的学者也将其称为“补偿逻辑的困境”,即只有当补偿金额越来越多的时候,保护生态并提供生态系统服务的行为才会持续[20]。

此外,将生态系统服务货币化并进行交易的过程,会形成复杂的社会响应,利益群体对于收益、公平、权力的感知变化会对生态保护的效果产生显著的影响[47]。在生态服务的价格制定、交易等过程中,一般生态服务的购买者(企业、组织或者政府)具有绝对优势的信息和话语权。在这种情况下所形成的补偿机制,会使生态服务的提供者产生抵抗、消极、愤怒、质疑等不确定的反应,导致不理想的生态保护效果。

4研究评述

生态补偿的理论研究热点主要侧重在生态补偿的实

施层面,如补偿标准如何确定、政策成本效益等。对于理论层面的争议,本文认为无论是社会系统还是生态系统,生态补偿在设计与实施的过程中需要了解目标系统的复杂性,并且意识到生态补偿机制其简单逻辑背后的复杂社会生态系统关系。

生态补偿的有效实施有赖于两个层面问题的解决,首先是生态系统服务的生产问题,其次是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问题。第一个问题的解决,源于资源利用社区(通常是生态系统服务补偿对象)与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取决于其内在的作用机制,这里我们称之为生态补偿需要解决的“一阶问题”。第二个层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处理资源利用社区和外部社会之间的关系,即通过怎样的外部干预可以促使社区保持某种理想的利用资源的状态,这里称之为“二阶问题”。因此,生态补偿政策应该首先理解社会生态系统的内部作用机制,即目标社会生态系统如何产生所需的服务,然后通过外部经济激励的政策设计保持这种理想的状态,即解决二阶问题。但是,从目前生态补偿的研究热点来看,更多的学者关注的是二阶问题的解决方案,如补偿标准的确定,生态补偿成本效益等问题,而很少讨论其一阶问题。

生态补偿作为一种解决外部性的手段,经常会将外部性的解决转化为一种简单化的外部干预,尤其是当政府作为补偿方和资本相结合时,这种外部干预的弊端就会更加显著,其结果就是忽视目标社会生态系统的复杂性与差异性[59]。这种不当外部干预通常的表现是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处理纷繁复杂的社会和生态问题,而缺乏对内部资源使用者、生态过程及其相互作用关系的剖析。因此,生态补偿的目标虽然是通过经济手段激励资源使用者的保护行为,但是实际上却往往因为这种外部不当干预的视角,导致目标系统不能够被完全理解,如上文提及的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时限和范围等等一般均由政府决定,补偿对象的参与程度很低[19,22,24]。其结果通常是将目标系统内的关系和相互作用简单化,并可能导致与预期相反的效果[60]。

此外,现有关于生态补偿的争议一般局限在单纯的社会系统或者单纯的生态系统的讨论中,而缺乏将二者作为整体进行考虑。一直以来生态系统服务一般被理解为人类从生态系统所获得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收益[4],这一概念引起了人们对于生态保护的重视,同时人类活动也一直被视为生态系统服务受损的主要原因,因此生态政策往往过度关注人类对生态系统造成的负面影响[61]。但实际上,纯自然的、无人类干扰的生态系统很少存在,人类活动直接影响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和动态,关注以往长期的人类活动影响对生态系统的塑造过程,对于生态系统的保护同样重要[61]。因此,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提出一些新的表述,如“文化景观生态系统服务”(cultural landscapes ecosystem services)、“社会生态服务”(Socialecological services),以表征人类活动对于生态系统服务产生的作用[61-62]。

基于以上认识和分析,本文认为采用“社会生态系统服务”一词代替目前中所使用的“生态系统服务”,能够在理论上避免由于仅强调生态系统而忽视社会系统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所导致的不当政策干预。“社会生态系统服务”(SocialEcological Systen Service)是指人类能够从某些特定的社会生态系统中所获得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收益,如在草原地区千百年来形成的“人―草―畜”放牧业生产系统,山地民族刀耕火种的生产系统、哈尼族的梯田体系等,这些传统的社会生态系统都为所在地区提供了长期的可持续的社会、经济与生态收益。这一概念的提出,其目的不是为了否定传统生态系统服务的概念或者创造一个新的概念,而是为了通过此概念在生态补偿设计及实施的过程中对于认识和处理生态和社会之间关系,强调两个方面:第一,区别以往单纯强调人类对生态系统负面干扰的生态治理思路,突出人类的文化、经济活动、观念等在维持生态系统结构和过程的重要作用。第二,突出社会生态系统自身动态及对政策响应的复杂性,了解生态系统服务的内部机制,特别是社会及生态系统的相互作用关系。

如果以社会生态系统服务作为生态补偿的目标,必须要了解社会生态系统的结构、反馈关系、相互作用机制。与单纯生态系统服务的补偿不同,以社会生态系统服务作为补偿的对象不是排除人为因素对生态系统的干扰,而是考虑如何维持人利用资源的活动,保持一种理想的人与自然的反馈状态,因此会形成不同的政策思路。对这一题的深入探讨,有助于走出现有的政策误区,对接下来更大范围内的生态补偿政策提供新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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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6-11-10

作者简介:范明明,博士,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自然资源管理。Emai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