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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的定义范文1
[关键词] 环境限制措施正当性非正当性对策
在改革开放的二十年里中国经济得到高速发展,对外贸易亦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然而近几年各种环境限制措施越来越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截止到2006年12月,WTO向中国发出TBT、SPS通报8261项,这些通报来源国中最活跃的成员美国、欧盟、日本等都是我国主要贸易伙伴,通报重点在于保护人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 如何应对这些层出不穷的贸易措施已成为中国经济界及学界共同关心的重大课题。
要对付这么多来自不同国家的环境限制措施,一概反对难于取得理想的效果,一味要求我国的企业去适应其中一些远远超出我们承受能力的不正当的限制措施也不符合我国企业的正当利益。冷静地分析这些限制措施的性质,针对不同性质的措施对症下药,方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一、环境限制贸易措施正当性的认定
对贸易产生影响的环境措施依其性质可以分为正当性的、非正当性的和区别正当的三种情况。所谓正当性的环境限制措施是指以保护生态、保护人的健康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客观上不对出口国贸易造成明显损害的环境限制措施。非正当性的环境限制贸易措施是指那种仅仅为了通过限制进口而使国内企业得利才会制定的措施,而且这种措施所限制的产品或服务并没有对进口国的人和动植物健康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所谓区别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是指进口国采用的环境限制措施目的正当,然而缺乏对发展中国家的差别性待遇,而造成对发达国家适用无不当情形发生,但对发展中国家却会造成明显损害的环境限制贸易措施。判断环境限制贸易措施是否具有正当性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虑:
1.目的正当性原则
考察一项对贸易造成限制的环境措施的起因,以判断其是否具备正当性应该具有相当的说服力。如果一项限制贸易的措施是为国内企业得利,对于人和动植物的健康并无实质性影响,且对进口国的自然环境不构成明显损害则可以否认该项措施的正当性。实践中,由于目的具有主观性,使得调查其正当与否较为困难。当然,判断进口国对贸易造成限制的环境措施可以与其他原则结合起来考察。
2.科学证据原则
依据《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进口国有权为了人和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而采取限制贸易的措施,但必须有科学的依据。如果科学界对于一种商品的危害性尚无统一的明确的认识,进口国采取措施限制其进口则会引起争议。1985年,欧盟禁止含有生长荷尔蒙的牛肉在欧盟内销售,使得含有生长荷尔蒙的美国牛肉不能进口欧盟。而在美国,农场主经常使用生长荷尔蒙,这种牛肉可以在美国销售。美国对欧盟提起申诉,认为没有证据表明荷尔蒙的使用能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最终国际专家支持了美国的观点。
3.非歧视原则
所谓非歧视原则是指进口国制定的环境限制贸易措施,不应在进口同类产品的不同国家之间产生任意和不正当的歧视,也不应在本国产品和外国产品之间产生任意或不正当的歧视。如日本在对肉鸡产品检测克球粉含量时,要求美国等其他国家产品达到0.05ppm,却要求中国产品达到0.01ppm,这就是典型的歧视,当然这属于非正当的贸易壁垒。
4.保持透明度原则
透明度原则要求当进口国政府拟采取的环境政策可能对贸易产生重大影响时,应提前适当的时间予以公布,以便使贸易对方能够及时了解有关的内容并有机会对之加以评论。贸易规则应是明确无误而不是含糊或模棱两可的。贸易规则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在1996年南亚四国诉美国虾-海龟案中,上诉机关以美国的609条款程序不透明、未就此条款与进口国认真谈判并给予四国合理的安装海龟隔离装置的时间为由判定美国败诉。
5.国民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指进口国给予出口国产品的待遇不应低于本国产品。1995年,美国对国内汽油和进口汽油采取了双重标准。其《清洁空气法》规定本国汽油达到“企业单独标准”即可,而要求进口汽油必须达到严格的“法定标准”。委内瑞拉和巴西先后就相同问题与美国磋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成立专家组,后美国上诉,上诉庭判定美国败诉。
6.对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原则
由于历史的原因,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发达国家利用其技术优势,以保护环境的名义,通过立法,制定严格的标准,限制国外产品的进口。这些标准发达国家可以达到,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则很难达到,使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受到重大影响,无疑是剥夺了发展中国家的生存权。WTO序言提出,要确保发展中成员在世界贸易中份额的稳定与增长,并在各个协定中规定了给予发展中成员优惠待遇。因而发达国家在制定新的更严格的环境标准时应照顾到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给予发展中国家适当的时间以使其能逐渐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并且在先进的环境技术方面提供援助,否则将构成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壁垒。
7.消费过程原则
所谓消费过程原则是指进口国对进口产品的环境标准应以其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为准,而不能以其生产过程是否符合本国的环境标准限制其进口,除非其生产过程对进口国乃至整个世界的环境构成损害。以产品在出口国的生产过程或生产方法违背本国环境法律为由限制其进口有越境管辖之嫌。越境管辖的所谓正当理由,会允许这些群体给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罩上关心外国国民福利的面纱。 允许进口国政府制定法规保护出口国的环境是荒谬的,出口国政府对保护自己环境的兴趣和责任要强于与其环境并无直接关系的进口国政府。允许进口国政府以保护外国环境为由限制其贸易的直接后果是保护了进口国的相关企业利益。
8.标准国际性原则
产品和工艺过程协调的最综合的方法就是通过多边合作,设置国际认可的标准。 当一国需要制定环境标准时,如果已然存在国际性的标准,应使用该国际性标准或以之为基础制定自己的环境标准。而对于他国的环境标准能符合本国保护环境的要求时,应给予认可。进口国采用具有国际性的标准时,会减少贸易摩擦。
以上述原则考查一项限制贸易的环境措施是否正当时,应采严格主义的态度,即当被评议的对象不违反上述任一原则时认定为具备正当性的措施;在该措施仅违反对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原则时构成区别正当措施;若违反其他任一原则则构成非正当性限制措施。
二、中国应对进口国环境限制贸易措施的对策
中国对来自进口国的环境限制贸易措施应加强评议,然后根据其不同的性质采取不同的对策:
1.对正当环境限制措施的对策
(1)完善法律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批保护环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批准了一批国际环境条约,地方也出台了一些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环境法律体系日趋完善。但是,法律法规的建设仍然不能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的需要。应该借鉴国外经验,立足我国国情,制定基本法律《国家环境政策法》。对上位法的原则性规定制定实施性的法规,规定具体制度和措施。环保立法的内容应扩充到对企业生产全过程的调整,促进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工艺,使环境成本内在化。
(2)建立与国际标准统一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标志
过低的环境标准不能保护我国的环境,且不利于我国的企业提高环境意识,改进生产技术,而在出口时又不得不面对国外严格的环保标准。当然,过高的环境标准也不符合现阶段的国情。目前,应积极采用ISO14000系列标准。采用ISO14000系列标准将是企业突破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我国的环境标志标准水平较低,对产品评价局限在某一阶段,与国际标准和美国、欧盟的环境标志标准有较大差距,使得环境标志的国际互认比较困难。因而,应完善我国的环境标志制度,加快与国外环境标志的双边、多边互认。
(3)建立专门机构,为企业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由于各国政府频繁修订环境技术法规,企业若不能及时了解相应信息,按照改变后的法规和标准生产产品,则会在出口时遭遇限制。企业自己去收集有关信息,往往要付出大量的精力,且所得信息被企业作为商业机密隐藏起来,不能进行资源共享。故而建立专门机构,以负责相应信息的收集,及时有关国家的贸易限制措施的修改情况,为企业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成为必要之举。通过政策导向,推行清洁生产。
2.对非正当限制措施的对策
(1)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环境与贸易制度的制定
权利在参与中争取,不参加有关活动不利于自己主张的宣传和利益的维护。这方面,日本的教训应为前车之鉴。当ISO讨论制定有关质量管理的国际标准时,日本对此不屑一顾,但当其产品出口欧洲,进口商索要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明时,日本企业十分被动。此后,日本积极参加ISO的国际管理系列标准的制定。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更应积极参与相关活动,提出自己的主张,以减少非正当性环境标准产生的可能性。
(2)利用世贸组织机制,抵制非正当性的限制措施
在对外贸易中遭遇非正当的限制贸易措施时,应首先利用世贸组织的谈判机制,与对方进行磋商和谈判。在磋商和谈判仍不能解决问题时,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争端解决机构对于贸易保护主义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为此,我们应深入研究通过争端解决机构和应诉的程序和案例,以保护自己正当的贸易利益。
(3)企业行会或强势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在遇到来自进口国限制贸易的措施时再想对策当然不如防患于未然,将威胁消灭在规则制定阶段。温州的康奈集团与英国沙雀技术研究中心合作,参与有关鞋业贸易规则和技术标准的制定,提高自己产品的国际认可,不失为一条开拓性的举措。
3.对区别正当环境限制措施的对策
(1)积极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制定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的规则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与贸易问题上的立场存在较大差距。中国作为一个有影响的发展中国家,应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在世贸组织今后的环境与贸易议题谈判中,协调立场,制定共同的谈判目标,以争取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利用世贸组织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原则,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提出符合发展中国家实际情况的要求。
(2)开展环保双边或多边合作,为中国环保产业的发展引进资金和技术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在环保领域需要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支持。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先后与英国、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以及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开展环境交流与合作,利用外国的资金和技术,提升中国环保产业规模和发展速度。 今后中国应继续进行这方面的工作。
国际政治的定义范文2
【关键词】乌司他丁;奥曲肽;重症急性胰腺炎
【中图分类号】R57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49(2013)12-96-02
重症急性胰腺炎是常见急腹症之一,致病因素复杂,疾病进展快,可短时间导致多器官功能障碍,严重恶化甚至因多器官衰竭危及患者生命。治疗方法以手术治疗和保守治疗为主,手术治疗可以根治性切除急性感染的胰腺,以免引起严重并发症,但许多患者因不符合手术指征或身体不能耐受手术,必须采取保守治疗,研究发现,在保守抗炎治疗的基础上,加用乌司他丁和奥曲肽效果更明显,与单纯应用奥曲肽的患者比较,症状消失时间和治疗效果都有很大优势,现将临床应用体会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 2011年5月- 2013 年5月,重症急性胰腺炎患80例,排除发生穿孔不适合保守治疗患者,排除对使用药物有不良反应者。按抽签方式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观察组47例,包括男性22例,女性25例,年龄36-56岁,平均41.1岁,既往有慢性胰腺炎病史16例,本次发病病程0.3-4天,平均1.3天,有慢性胆囊炎和胆道结石疾病31例;对照组33例,包括男性15例,女性18例,年龄35-62岁,平均47.3岁,既往有慢性胰腺炎病史10例,有慢性胆囊炎和胆道结石疾病23例;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无明显差异,具有可比性。
1.2治疗方法:
入选患者先给予常规治疗,在入院后即禁止饮食,以肠外营养供应必要的身体需要,清空胃肠减轻对消化道的压力。静脉输注抗生素,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另开通静脉通道,输注治疗药物,达到镇痛解痉作用,抑制胰酶分泌。对照组加用奥曲肽,观察组加用乌司他丁联合奥曲肽,药物的用量用法分别为:乌司他丁,20万单位+250ml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溶液中,静脉滴注,2次/d,病情稳定后1次/d。奥曲肽,0.5g/(kg・h)静脉推注[1]。10天为一疗程,观察治疗10天后患者的疗效和各检测指标恢复情况。
1.3检测项目:
治疗期间观察有无胸痛等不良临床表现,检测血、尿淀粉酶,记录腹膜刺激症、腹胀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消失时间,血、尿淀粉酶恢复正常时间,住院时间。
1.4疗效标准:
治愈:临床症状消失,血、尿淀粉酶恢复正常或与治疗前比,下降20%-50%;有效:临床症状大部分消失,血、尿淀粉酶与治疗前比,下降10%-20%;无效:临床症状和血、尿淀粉酶无明显改变或病情加重;死亡[2]。总有效率=治愈 率+有效率。
1.5统计学方法:
用SPSS13.0分析结果,计数资料用%表示,组间差异用x2表示,计量资料用±表示,组间差异用t表示,如果P
2结果
2.1症状消失时间、血尿淀粉酶恢复正常时间、住院时间比较 具体见表一:
2.2疗效比较 具体见表二:
2.3不良反应比较:两组均未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3讨论
胰腺分泌和释放胰酶的正常功能被破坏,大量炎性介质释放,引起炎性细胞因子激活,是重症胰腺炎发作的主要原因,发病后病情进展快,穿孔后炎性物质侵及临近脏器,可造成多脏器损伤,甚至引起菌血症死亡。如果患者不符合急诊手术指征或没有手术的必要,保守治疗是治疗的关键。保守治疗的原则是抑制胰酶释放,本次研究的观察组应用的药物是广谱的酶抑制剂乌司他丁和抑制胰腺分泌、保护胰腺细胞的奥曲肽[3],乌司他丁应用的糖蛋白是人体尿液提取的,可以抑制包括胰蛋白在内的多种胰酶,稳定溶酶体膜。奥曲肽是天然生长的同系物提取物,对内分泌和外分泌有广泛抑制作用,尤其抑制胆囊和胰腺的收缩,可以促进胆汁排空,促进胰酶分泌,减轻胰酶损害[4]。从治疗结果看,治疗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并且平均症状缓解时间少,住院时间短,死亡率低,各项观察指标均优于对照组,说明联合用药效果更佳。
参考文献
[1]韩少伟.乌司他丁联合奥曲肽治疗重症急性胰腺炎54例[J].社区医师杂志,2013,11(13):48-49.
[2]付光春,杨连华,许建民.乌司他丁联合奥曲肽治疗急性重症胰腺炎的临床研究[J].中国社区医师,2012,14(14):57-58.
国际政治的定义范文3
一、主流理论的无政府状态假设
对于从事国际政治的人员来说,无政府状态一词无疑是国际政治理论的关键词,被置于国际政治学的中心地位。新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华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通过国内与国际的比较,把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体系结构的组成部分来分析国际政治的本质,认为国际政治的其他现象都是从这一特征中派生出来的。新自由主义的领军人物基欧汉在《霸权之后》一书中,对合作的分析也是从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开始的,他要论证的是即使在一个没有中央权威的自助体系中,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体也可在霸权国并不存在的情况下,通过国际制度的安排,仍能够建立起有效的合作。在阿特和杰维斯主编的《国际政治》这本论文集中,第一部分就从无政府状态的意义、无政府状态的摆脱和无政府状态的缓解三个方面论述了无政府状态的环境,他们认为,“无政府状态代表了国际政治环境的持久概念和现象..是国际关系的基本事实,要处理无政府状态的后果,或者改变它,就必须首先理解它。”2肯尼斯·奥耶(KennethOye)在其主编的《无政府状态的合作》中,开门见山地指出:“由于没有中央权威对利益的追求进行限制,国家处于永久的无政府状态中,并且明确地把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政治的中心条件,书中的作者都是以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政治的中心背景条件来展开对合作的探讨”3秦亚青教授对无政府状态在理性主义学派中的意义作了简明归纳:“首先是其本体论意义,即无政府性是国际政治的基本事实。既然是事实,就是客观存在的东西,也就具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特性。只要国家体系存在,无政府性就是这个体系最显著的特征。其次是论意义,即无政府性成为国际政治的第一重要假定。既然是假定,就是无需质疑即可以认为属真的东西;既然是第一,就是最重要的假定。因此,几乎所有国际关系的理论研究都以这个假定开始。如新现实主义从无政府性开始考虑生存的竞争,新自由主义则从无政府性开始讨论为的合作。第三是学科意义。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这两个政治学的基本次领域也是以这个基本假定分解的。这样,无政府性就具有对国际政治定义的功能。”4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在国际政治理论中的重要地位。它被查尔斯·利普森称为国际关系的罗塞塔石碑。5无论是新自由主义还是新现实主义都是从这里开始他们的理论演绎。没有人否认国际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处于无政府状态。这也是“新新综合”的一个方面。但应该注意的是,国际关系理论对无政府状态并没有统一的定义。米尔纳给我们提供了国际关系理论关于无政府状态的两种定义。6第一种定义是指缺少秩序,意味着混乱和无序。即霍布斯所描述的人反对人的状态。这样一种定义遭到了国际关系学者的广泛质疑。英国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布尔则从国际的角度来理解国际体系的秩序,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意味着没有秩序。在国际社会中,广泛地存在着各种规则和安排,如对使用武力的一定限制;对契约神圣性的尊重和对财产权保护的某些共同安排。“现代国际体系也是一种国际社会,至少在一定意义上说,国际社会一直是国际体系中起作用的因素之一。”7因而我们不能说无政府状态就是霍布斯描绘的自然状态,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一书中,作者们认识到:“国际社会虽然处在一种碎化状态。但是,无政府状态的世界政治并不意味着它完全缺少组织。在一些事务领域,存在对各个行为者之间的关系较为细致的安排,即使其它一些领域仍是松散的。”8在新现实主义理论中,虽然认为国际体系处在无政府状态中,但同样存在着秩序。这种秩序是和均势联系在一起的。均势以两种方式为体系提供秩序。一是通过力量的平衡来防止战争的发生,二是国家之间反复组织起来的均势表明,在国际政治动荡的背后存在着秩序。就像在一个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无形之手支配市场一样,国家的行为总是受国际体系结构的制约。无政府状态的第二种定义是指缺少政府。这是大多数学者的看法。但由于国际关系学者对政府的理解不同,因而对无政府状态的认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华尔兹借用韦伯的观点,把政府定义为拥有合法使用武力的垄断权:“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的区别,不在于武力的使用,而在于两者处理暴力的组织方式不同。一个有效力的政府,垄断了对武力的合法使用。”9英国学派的学者则把政府与确保秩序的制度和而不是与武力联系起来。马丁·怀特指出:“无政府状态具有将国际政治和一般政治相区别的特性。国际政治研究的前提假设是缺少政府体系,正如国内政治研究的前提是存在这样的体系一样。但大致的事实是,国内政治中追求权力的斗争是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限制和支配下进行的;而在国际政治中,法律和制度是受追求权力的斗争限制和支配的。”10奥耶认为国际体系缺少特定的政府功能,没有一个凌驾于国家之上的中央权威去强制国家实施承诺或协定。这三种关于政府的观点反映了不同派别的学者对无政府状态的理解。尽管目前国际关系学界对这三种观点存在着质疑和争论,但基本上都同意无政府状态是指国际关系中缺乏明显的政府特征。11
新现实主义的华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中从国内和国际二分法的类比角度说明了国内政治体系和国际政治体系的区别,从中推导出无政府状态的逻辑。主要区别表现在三个方面:121、国内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之间是上下级关系,某些部分有权指挥,其它部分要服从。国内体系是集中的和等级制的。国际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之间是同等关系。在形式上,每一个国家与其它所有国家都是平等的。国际政治体系是分散的和无政府状态的。2、在国内,一个政府的武力是在权利和正义的名义下使用的。在国际上,国家则是为了保护自身和自己的利益使用武力。在国内,与权威的各种关系建立起来了。在国际上,产生的只是实力关系。3、国内政治是权威、行政和法律的王国。国际政治是权力、斗争与和解的领域。国际领域显然是政治领域。人们描绘出国家领域各种各样的特征:等级的、纵向的、集中的、异质的、受领导的、由人设计出来的;人们把国际领域描绘为无政府的、横向的、分散的、同质的、不受领导的和相互适应的。这种区别使国际政治体系成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华尔兹从国际体系结构角度建立起属于这一领域的理论,即新现实主义或结构现实主义的国际政治理论。按照华尔兹自己的说法,他虽然保留了现实政治的主要内容,但对现实主义有两项重要修正:1、现实主义把国家的行为视为对权力的至死方休的追求,理性的政治家就是不断地积累越来越多的权力。而新现实主义认为,权力是一种可能有用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在重要关头,国家最终所关心的并不是权力,而是安全。2、现实主义把因果关系看成是单向的,即主要从处于相互作用的个人和国家的单位(unit)层次上寻找原因,而新现实主义认为国家行为的后果是双向产生的,既有单位层次的原因,也有结构层次的原因。而且结构层次的因素是单位层次因素发生作用的背景。国际体系的基本结构特征是无政府状态,即不存在合法的集中控制力量。这种特征决定了国家必须时刻关心自己的生存与安全。而由于在国家之上没有一个权威机构来保障自己的安全,所以在一个现实威胁随处可见的世界中,国家不得不靠自身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安全。无政府状态决定了国际体系是一个自助体系。在这种体系中,国家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安全困境,一方聊以的源泉成为另一方为之忧虑的根源。国家不得不在对外政策中推行权力政治,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因此华尔兹从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推导出来的唯一逻辑就是自助,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权力政治。二、建构主义对无政府状态的再认识
自从华尔兹以简约的方式建立起国际大厦后,在大约10年的时间里,这一理论虽然受到了不同的批评,但其核心假设和基本命题并没有撼动,依然处于霸主地位。13但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国际政治理论的新思维的产生,主流理论的根基开始动摇。以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对无政府状态的逻辑命题提出了大胆的质疑,要超越无政府的难题。14他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一定只有一种特性:自助,而是存在自助和他助两种特性。体系的性质到底是他助还是自助取决于体系中的行动者的身份。身份不同,体系的特性也不一样。如果体系的成员之间是敌人,那么,行为体的存在和安全就会成为最重要的。彼此之间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才能拯救自己。在这种情形下,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才表现为自助的性质。但是如果体系的成员之间是朋友,行为体就不会担心对方对自己的安全造成威胁,反而会形成一种安全共同体。在这种情形下,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则表现为助他性。因此,在温特看来,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无政府逻辑。15国家的身份并不像华尔兹所假定的那样,在互动之前,在形成国家体系之前就是考虑自我的,是追求自我利益的行为体。恰恰相反,国家的利己性并不是它的天生特征,而是在一种相互关系中产生的,由相对于他者的特殊身份建构而成的特征。尽管国家易于接受利己的身份,但是国家并非天生具有这种身份。国家的身份是在国家互动的过程中确立的。在互动的实践过程中,行为体通过文化选择的方式建立起主体间性的意义。不同的主体间性的意义造就了不同的体系特性。自助并不是无政府状态的逻辑特性,而是一种制度,只是无政府状态下国家认同结构中的一种而已。所以,国家体系的特性与无政府状态没有关系,换言之,从无政府状态中并不能推导国际体系的特性就是自助。“无政府状态是一个空的容器,没有内在的意义。使无政府状态产生意义的是居于其中的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结构。”16如果我们接受了国际体系的特性既可以是自助也可是他助,无政府状态并不一定导致自助的观点,那么,国家和国家的关系就不一定陷入到安全的困境中。这样,国家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是不断地追求权力政治。也就是说,华尔兹的权力政治是由无政府状态决定的论点是有问题的。权力政治并不是赋予的,无法改变的行为。如果国际体系是自助的体系,那么,国家的对外行为就是追求权力政治,以确保自己的生存。如果国际体系是他助的体系,那么,国家的对外行为并不是权力政治的行为,不仅不会陷入安全两难中,反而,还可以建立安全共同体。因此,权力政治是建构的产物,而不是国家行为的构成特征。温特以第一次相遇的假定展示了权力政治的社会建构。假定自我和他者是两个行为体,以前不存在互动的经历,如果第一次相遇,是否像新现实主义所认为的那样,对方是对自己的威胁,会发起对自己的攻击。温特认为并非如此。我们可能会保持高度警觉,但我们是发动攻击还是保持警觉取决于对对方意图的理解。如果他者发出的信号是威胁性的,自我经过接收,解读和赋予意义后,也被理解为威胁,那么,威胁感就会产生;如果自我采取一种针对他者的威胁行为,那么,行为体通过不断地再现他者和自我的威胁感,就会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形式。这样,安全困境就会孕育而生,并不断地加以强化和依赖,权力政治就成为国家对外政策的出发点。如果他者发出的信号是友好的,自我经过认知的加工过程后,也把他者发出的信号理解为友好,那么,他者和自我对情景的定义就是友好的,而不是威胁。因此,第一次相遇并一定造就出一个安全的困境。他者和自我通过发出信号,解释和反馈的过程完成了一次社会行为,并开始创立主体间性意义的过程。主体间性的意义赋予了行动者身份和利益。通过这种实践活动,行动者在无政府状态中,既可成为朋友,亦可成为敌人。因此权力政治是在行动者的实践活动中建构起来的。
这样,温特就通过对华尔兹的无政府状态的解构,破除了新现实主义所谓的无政府状态的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无政府状态并不像现实主义所描述的那样,它本身根本没有什么逻辑可言;一切都要取决于国家之间共有的观念结构。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17没有国家的实践活动,就没有国际结构,也就没有无政府状态的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虽然在国际体系中不断地表现出来,但它不是无政府状态的必然结果,不是其内在的构成特性,而是行动者在互动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因此,从无政府状态中不能推导出自助和权力政治的体系特性。无政府状态不过是一种形式,国家的鲜活互动创造了丰富的。从无政府状态演绎出来的并非只有一种逻辑,而是存在多种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只是其中的一种。温特为我们刻画了三种理想类型的无政府状态,或者说三种无政府文化,即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不同的文化具有不同的逻辑。所谓文化就是社会共有知识。社会共有知识是个体之间共同的和相互关联的知识。共有是指社会意义上的共有。共有可以是合作性质的,也可以是冲突性质的。互为敌人和互为朋友同样是文化事实。18文化形式的一个关键方面是角色结构,即共有观念是指这些观念的行为体所具有的主置格局。无政府状态的核心不过是一种主置。主置是由自我和他者的再现建构的,这种再现是对自我和他者作为以某些方式联系在一起的特别类型施动者的再现,它又建构了独特文化体系的逻辑和再造条件。角色结构不同,无政府状态的文化也不一样。在温特看来,国际体系中存在三种角色结构:敌人、对手和朋友。敌人角色结构建构了霍布斯文化,对手角色结构建构了洛克文化,朋友角色结构建构了康德文化。无政府体系的结构和趋势取决于三种角色中哪一种在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不同的无政府文化有不同的逻辑。
无政府状态的霍布斯文化是敌人角色结构。它的核心内容是敌意。国家的相互角色定位是敌人。19敌人是由对他者的再现建构的,这种再现把他者表现为具有如下特征的行为体:1、不承认自我作为独立的行为体存在的权利;2、不会自愿限制对自我使用暴力的程度。敌人的角色结构使国家的对外政策姿态和行为表现出以下的含义:1、国家往往会采取强烈的改变现状的方式来对待敌人,即试图摧毁或制服敌人。这并意味着国家的利益在于改变现状。一个国家的利益可能是维持现状,但是敌人的威胁可能迫使国家根据“不是杀人就是被杀”的原则,采取看起来好象是强烈的改变现状的行为。2、决策往往在很大程度上不考虑未来前景,向最坏处做准备。3、相对军事实力至关重要,实力是生存的关键因素。因为敌人一旦有着取胜的实力,就会发动进攻。要想和平,就需要准备战争。4、如果真正爆发战争,国家就会以敌人的方式来进行战争,就会无限制的使用暴力。如果战争没有爆发,但是迫在眉睫,国家必须准备先发制人,尤其是当进攻性技术处于领先地位的情况下,这样,可以避免敌人通过第一次打击取得决定性的优势。霍布斯无政府状态的逻辑是“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在这种战争中,行为体的行为原则是不顾一切地保全生命。国际体系是真正的自助体系。在这种体系中,行为体不能求助于其它行为体,甚至不能采取最小的自我克制。生存完全依赖自己的力量。国家间的安全是一种高度竞争的零和游戏。在霍布斯的无政府文化中,产生了四种宏观层次模式或趋势。1、常年不断的无限战争。这不是说国家总是处于战争状态,而是说只要国家之间的相互集体再现是霍布斯式的,战争就会“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发生”。2、消灭不适应的行为体。3、国家一旦强大到不至于被消灭的地步,就会制衡相互的权力。4、趋于把所有体系的成员全部拖入战争状态,使中立和不结盟十分困难。霍布斯无政府状态逻辑作为一种理想类型刻画了一段国际关系的特征。第二种理想类型的文化是洛克文化。20洛克文化的角色结构是竞争,不是敌对。竞争对手像敌人一样是通过对自我和他者涉及暴力行为的再现而建构的。但是,这样的再现却不像敌人角色的再现那样具有威胁意义。竞争对手不像敌人,他们有相互行为的基础,即对的承认,而不是消灭对方。但这种基础并不排除使用暴力解决争端。如果体系的角色结构是竞争对手,国家的对外政策行为至少有四种意义:1、无论国家之间有什么冲突,但作为一种国家共同享有的制度得到了普遍的遵守和维持。即国家不会试图夺取相互的生命和自由。2、的存在使得安全变得不那么紧迫,绝对收益成为国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这并不是说国家就不担心安全问题,但这种担心已经大为减弱。3、军事实力的作用下降。虽然武力在解决争端中仍发挥重要作用,但这种力量对对手和对敌人的意义是不同的。军事实力不再主宰一切政策。4、如果争端真正导致战争,竞争对手会限制自己的暴力行为,不以消灭对方为目的。战争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这样的限制表现为在正义战争理论和文明标准之中。这一体系界定了国家相互使用暴力的条件和程度。洛克文化的逻辑是生存和允许生存。在温特看来,华尔兹所描述的无政府状态实际上是一种洛克体系,而不是霍布斯体系。因为他对市场的借鉴,对均势的强调,对国家低死亡率的认识,对国家寻求安全而不是寻求权力的假定等都是与一种相对自我约束性质的洛克文化联系在一起。
康德文化则由朋友的角色结构决定,核心内容是友谊。21在这种角色结构中,国家期望相互遵守两条基本规则:1、不使用战争和战争威胁方式解决争端(非暴力规则);2、如果任何一方的安全受到第三方威胁,双方将共同作战(互助规则)。友谊的两条规则产生康德文化的逻辑:大家为我,我为大家。多元安全共同体和集体安全就反映了这种逻辑。在多元安全共同体中(一种诸国家组成的体系),国家所持有的相互和平的共有知识使得战争不再被认为是解决争端的合法手段,而是用其他的方式来解决争端。虽然不能保证在共同体中不发生冲突,但是一旦发生冲突,成员会以谈判、仲裁或诉诸等方式解决,即使战争的代价不大的时候也是如此。武力不是实现目的的合法手段。因此,军事力量在安全共同体中所具有的意义与在竞争状态下不同。对于竞争对手之间的争端,军事力量是决定结果的重要因素,对于朋友之间的冲突,其他种类的权力(如话语、制度、)则可以成为更加重要的因素。在集体安全体系中,互助原则是其安全的基础。当一个体系成员的安全由于侵略而受到威胁,其他体系的成员应该帮助这个成员,即使是他们自己的安全没有受到威胁也要这样做。集体安全和结盟不一样,在表面上看来,它们都是以军事力量来维护成员的安全,而实际上,两者具有质的不同。在结盟关系中,国家从事集体行动是因为结盟中的国家自身都感受到了同样的威胁,他们之间的合作是出于利己目的,一旦威胁不复存在,结盟就随之解体。因此,结盟的动力来自外部的威胁之剑。集体安全不是与具体的威胁或具体的时间联系在一起。成员之间的互助是因为他们认同自己属于同一个安全单位,是一个团队,与外在的压力(如威胁)没有多大关系。这样,军事力量对集体安全的成员与对结盟的成员是不一样的。在结盟关系中,成员知道,一旦结盟瓦解,盟友的军事力量反过来就会成为打击自己的力量。在集体安全体系中,一国的军事实力不仅不是对自己的潜在威胁,还是自己的安全财富。在这里个体与集体融为一体,自助也是他助。
三、对结构变化的再解读
当建构主义把无政府状态理解为文化,是国家建构的时候,它所理解的结构变化就与新现实主义的结构变化大不相同。在新现实主义的结构中,主要由三个方面的因素组成:单元(国家)的排列原则、单元特征和权力分配。排列原则指结构中的因素是处于平等地位还是处于等级地位。在当今的国际体系中,国家具有平等的地位,因而其排列原则是无政府状态;单元特性是指体系中的成员所具有的功能。在国家体系中,国家在功能上是相同的,即维护国内秩序和对外防御,国家的差异只是力量的不同,而不是功能的区别。权力分配是指物质力量在体系内的集中程度,即极的多寡。在这三个因素中,只要其中一个发生变化,体系的结构就发生变化。不过,新现实主义认为,无政府状态是一个常量,这是国际的基本特征。单元的功能是相同的,可以不考虑。因此,只有权力分配这个变量了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虽然权力分配是单元层次特征的集合,但它是结构体系的特性,其作用不可能还原为单位层次。至于与物质实力无关的其他国家特征如国家之间的关系是敌对还是友好都被排除在结构之外。因此,华尔兹的结构是权力分配,结构的变化是权力分配的变化,从一种权力分配形式转变为另一种权力分配形式,即极的变化。国际体系往往是由一个在物质上属于霸权国的大国所主导,大国的兴衰决定了国际体系的演变。温特认为,华尔兹的结构是一种结构物质主义理论。他定义的国际结构实际上恰恰不是国际结构。国际结构不是物质现象,而是观念现象。国际体系的结构不是物质力量的分配而是知识的分配,是一种文化。因而,建构主义的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是指文化的变化或无政府状态的变化,即行动者通过实践活动创造出新的文化,从霍布斯的文化向洛克文化的转变,从洛克文化向康德文化的转变。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建构主义的结构变化是可能的,但并不意味着其变化是容易的,因为文化是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具有自加强的作用。一旦一种文化形成,行动者的身份就会被不断的再现,从而使国际体系的结构被再生产出来。“国家越是像现实主义那样思维,利己主义及其在体系层面的连带结果——自助——就越会成为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22
因此,虽然建构主义和新现实主义都涉及到结构变化,但其内涵是不同的。新现实主义展示的结构变化是单元物质力量的分配变化,而国际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的性质不会发生变化,国际政治的自质也就保持不变。冲突和战争是国际社会的固有现象和组成部分。建构主义呈现的结构变化是观念分配的变化。虽然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在继续,但每一次变化都使国际社会发生质的变化,使其更容易采取集体行动。国家不断地使无政府状态具有新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的性质在实践活动中可以发生改变。物质力量变化的意义取决于国家处在何种文化状态之中。这种对结构变化认识的差异使得建构主义认为的结构变化如封建体系到国家体系的转化,冷战的结束和欧洲联盟的产生等在新现实主义看来都不是体系结构的变化,因为它们要么没有改变权力分配状况,要么没有超越无政府状态。建构主义和新现实主义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差异,源于对国际体系的本体论的理解。本体论指身份和利益是被看做需要社会因素支承的进程,还是被看做在某种意义上置身于社会时空范畴之外的固定客体。23新现实主义认为,行动者的身份和认同是不变的,与国家互动进程无关,由于新现实主义把行动者的互动层次看成单位层次,而不属于国际体系的结构,因而国家的身份和利益被排除在结构之外,即外生于体系的结构。因此,结构对行动者的作用只是约束它的行为,而不是改变它的身份。结构一旦从行动者中脱离出来,就成为凌驾于行动者之上的力量,行动者不过是结构的木偶。所以,不管力量分配如何变化,行动者的自利性质不会变化。新现实主义的这种结构-行动观类似于涂尔干的功能主义的观点。24华尔兹的结构与行动者之间是一种因果关系,即从结构推导出行动者的行为。建构主义认为行动不断地造就和再造自我和他者的概念,行动者的身份和利益不是外生于体系的过程之外,而是由体系的过程所支承。行动者的互动过程也是体系结构层次的内容(微观结构),而不是属于单元层次。当行动者的身份和利益在互动进程中发生变化的时候,宏观上的结构(文化)就会产生变化,因为,结构变化是附着于身份变化。结构和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就不只是结构对行动者的约束,而且还有使动的一面,即行动者和结构是相互建构的。这种结构-行动者观点的社会学来源是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
如果进一步追溯为什么新现实主义和建构主义对待身份和进程有不同理解,这种追问就变成了对国际政治的本体论思考:国际体系是什么构成的,结构是什么?新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的结构是物质主义,权力和利益是由物质力量决定的,是一种物质事实,独立于人的实践活动。建构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的结构是由共有观念而不是物质力量决定的。有目的的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是由这些共有观念建构而成的,而不是天然固有的。国家和国际体系是一种社会类别。它不仅仅是事物,而且还是进程。权力和利益之所以具有意义和作用,是观念使然。单纯的物质力量和利益不可能解释国家之间的关系。
国际政治的定义范文4
【关键词】: 无政府状态 新现实主义 建构主义 结构变化
无政府状态是主流理论的核心假设, 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对国家行为的分析都是建立在这一假设基础上而展开的, 而这种假设恰恰是作为主流理论的挑战者建构主义所质疑的起点。建构主义的应有之义就是把主流理论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看成是不断变化的, 通过对国际体系结构的解构来建构新的国际体系结构观。对主流理论的无政府状态的假设给予最系统最深刻质疑的建构主义学者当属温特。1 他为我们展示了无政府状态的多种逻辑和国际体系变化的多彩画面。
一、主流理论的无政府状态假设
对于从事国际政治研究的人员来说, 无政府状态一词无疑是国际政治理论的关键词, 被置于国际政治学的中心地位。新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华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 通过国内与国际的比较, 把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体系结构的组成部分来分析国际政治的本质, 认为国际政治的其他现象都是从这一特征中派生出来的。新自由主义的领军人物基欧汉在《霸权之后》一书中,对合作的分析也是从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开始的, 他要论证的是即使在一个没有中央权威的自助体系中, 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体也可在霸权国并不存在的情况下, 通过国际制度的安排, 仍能够建立起有效的合作。在阿特和杰维斯主编的《国际政治》这本论文集中, 第一部分就从无政府状态的意义、无政府状态的摆脱和无政府状态的缓解三个方面论述了无政府状态的环境,他们认为,“ 无政府状态代表了国际政治环境的持久概念和现象. . 是国际关系的基本事实, 要处理无政府状态的后果,或者改变它, 就必须首先理解它。”2 肯尼斯· 奥耶(K e n n e t h O y e ) 在其主编的《无政府状态的合作》中,开门见山地指出: “ 由于没有中央权威对主权利益的追求进行限制, 国家处于永久的无政府状态中, 并且明确地把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政治的中心条件, 书中的作者都是以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政治的中心背景条件来展开对合作的探讨”3 秦亚青教授对无政府状态在理性主义学派中的意义作了简明归纳: “ 首先是其本体论意义, 即无政府性是国际政治的基本事实。既然是事实, 就是客观存在的东西, 也就具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特性。只要国家体系存在,无政府性就是这个体系最显著的特征。其次是方法论意义, 即无政府性成为国际政治的第一重要假定。既然是假定, 就是无需质疑即可以认为属真的东西;既然是第一,就是最重要的假定。因此,几乎所有国际关系的理论研究都以这个假定开始。如新现实主义从无政府性开始考虑生存的竞争, 新自由主义则从无政府性开始讨论为发展的合作。第三是学科意义。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这两个政治学的基本次领域也是以这个基本假定分解的。这样, 无政府性就具有对国际政治定义的功能。”4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在国际政治理论中的重要地位。它被查尔斯· 利普森称为国际关系的罗塞塔石碑。5 无论是新自由主义还是新现实主义都是从这里开始他们的理论演绎。没有人否认国际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处于无政府状态。这也是“ 新新综合” 的一个方面。但应该注意的是, 国际关系理论对无政府状态并没有统一的定义。米尔纳给我们提供了目前国际关系理论关于无政府状态的两种定义。6 第一种定义是指缺少秩序, 意味着混乱和无序。即霍布斯所描述的人反对人的自然状态。这样一种定义遭到了国际关系学者的广泛质疑。英国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布尔则从国际社会的角度来理解现代国际体系的秩序,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意味着没有秩序。在国际社会中,广泛地存在着各种规则和安排,如对使用武力的一定限制;对契约神圣性的尊重和对财产权保护的某些共同安排。“ 现代国际体系也是一种国际社会,至少在一定意义上说, 国际社会一直是国际体系中起作用的因素之一。”7 因而我们不能说无政府状态就是霍布斯描绘的自然状态,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一书中,作者们认识到:“ 国际社会虽然处在一种碎化状态。但是,无政府状态的世界政治并不意味着它完全缺少组织。在一些事务领域, 存在对各个行为者之间的关系较为细致的安排, 即使其它一些领域仍是松散的。” 8 在新现实主义理论中,虽然认为国际体系处在无政府状态中, 但同样存在着秩序。这种秩序是和均势联系在一起的。均势以两种方式为体系提供秩序。一是通过力量的平衡来防止战争的发生,二是国家之间反复组织起来的均势表明, 在国际政治动荡的背后存在着秩序。就像在一个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无形之手支配市场一样,国家的行为总是受国际体系结构的制约。无政府状态的第二种定义是指缺少政府。这是大多数学者的看法。但由于国际关系学者对政府的理解不同,因而对无政府状态的认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华尔兹借用韦伯的观点, 把政府定义为拥有合法使用武力的垄断权:“ 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的区别, 不在于武力的使用, 而在于两者处理暴力的组织方式不同。一个有效力的政府, 垄断了对武力的合法使用。”9 英国学派的学者则把政府与确保秩序的制度和法律而不是与武力联系起来。马丁· 怀特指出:“ 无政府状态具有将国际政治和一般政治相区别的特性。国际政治研究的前提假设是缺少政府体系, 正如国内政治研究的前提是存在这样的体系一样。但大致的事实是, 国内政治中追求权力的斗争是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限制和支配下进行的; 而在国际政治中,法律和制度是受追求权力的斗争限制和支配的。” 10 奥耶认为国际体系缺少特定的政府功能,没有一个凌驾于国家之上的中央权威去强制国家实施承诺或协定。这三种关于政府的观点反映了不同派别的学者对无政府状态的理解。尽管目前国际关系学界对这三种观点存在着质疑和争论, 但基本上都同意无政府状态是指国际关系中缺乏明显的政府特征。11
新现实主义的华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中从国内和国际二分法的类比角度说明了国内政治体系和国际政治体系的区别, 从中推导出无政府状态的逻辑。主要区别表现在三个方面: 12 1 、国内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之间是上下级关系, 某些部分有权指挥, 其它部分要服从。国内体系是集中的和等级制的。国际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之间是同等关系。在形式上, 每一个国家与其它所有国家都是平等的。国际政治体系是分散的和无政府状态的。2 、在国内, 一个政府的武力是在权利和正义的名义下使用的。在国际上, 国家则是为了保护自身和自己的利益使用武力。在国内, 与权威的各种关系建立起来了。在国际上, 产生的只是实力关系。3 、国内政治是权威、行政和法律的王国。国际政治是权力、斗争与和解的领域。国际领域显然是政治领域。人们描绘出国家领域各种各样的特征: 等级的、纵向的、集中的、异质的、受领导的、由人设计出来的; 人们把国际领域描绘为无政府的、横向的、分散的、同质的、不受领导的和相互适应的。这种区别使国际政治体系成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华尔兹从国际体系结构角度建立起属于这一领域的理论, 即新现实主义或结构现实主义的国际政治理论。按照华尔兹自己的说法, 他虽然保留了现实政治的主要内容, 但对现实主义有两项重要修正:1 、现实主义把国家的行为视为对权力的至死方休的追求, 理性的政治家就是不断地积累越来越多的权力。而新现实主义认为, 权力是一种可能有用的手段, 而不是目的。在重要关头, 国家最终所关心的并不是权力, 而是安全。2 、现实主义把因果关系看成是单向的, 即主要从处于相互作用的个人和国家的单位( u n i t) 层次上寻找原因, 而新现实主义认为国家行为的后果是双向产生的, 既有单位层次的原因, 也有结构层次的原因。而且结构层次的因素是单位层次因素发生作用的背景。国际体系的基本结构特征是无政府状态, 即不存在合法的集中控制力量。这种特征决定了国家必须时刻关心自己的生存与安全。而由于在国家之上没有一个权威机构来保障自己的安全, 所以在一个现实威胁随处可见的世界中, 国家不得不靠自身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安全。无政府状态决定了国际体系是一个自助体系。在这种体系中, 国家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安全困境, 一方聊以的源泉成为另一方为之忧虑的根源。国家不得不在对外政策中推行权力政治, 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因此华尔兹从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推导出来的唯一逻辑就是自助, 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权力政治。 二、建构主义对无政府状态的再认识
自从华尔兹以简约的科学研究方式建立起国际政治理论大厦后, 在大约10年的时间里, 这一理论虽然受到了不同的批评, 但其核心假设和基本命题并没有撼动, 依然处于霸主地位。13 但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国际政治理论的新思维的产生,主流理论的根基开始动摇。以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对无政府状态的逻辑命题提出了大胆的质疑, 要超越无政府的难题。14 他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一定只有一种特性:自助,而是存在自助和他助两种特性。体系的性质到底是他助还是自助取决于体系中的行动者的身份。身份不同, 体系的特性也不一样。如果体系的成员之间是敌人,那么,行为体的存在和安全就会成为最重要的问题。彼此之间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才能拯救自己。在这种情形下,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才表现为自助的性质。但是如果体系的成员之间是朋友,行为体就不会担心对方对自己的安全造成威胁,反而会形成一种安全共同体。在这种情形下,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则表现为助他性。因此,在温特看来,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无政府逻辑。15 国家的身份并不像华尔兹所假定的那样,在互动之前,在形成国家体系之前就是考虑自我的,是追求自我利益的行为体。恰恰相反,国家的利己性并不是它的天生特征, 而是在一种相互关系中产生的, 由相对于他者的特殊身份建构而成的特征。尽管国家易于接受利己的身份,但是国家并非天生具有这种身份。国家的身份是在国家互动的过程中确立的。在互动的实践过程中,行为体通过文化选择的方式建立起主体间性的意义。不同的主体间性的意义造就了不同的体系特性。自助并不是无政府状态的逻辑特性, 而是一种制度, 只是无政府状态下国家认同结构中的一种而已。所以, 国家体系的特性与无政府状态没有关系,换言之,从无政府状态中并不能推导国际体系的特性就是自助。“ 无政府状态是一个空的容器,没有内在的意义。使无政府状态产生意义的是居于其中的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结构。”16 如果我们接受了国际体系的特性既可以是自助也可是他助,无政府状态并不一定导致自助的观点,那么, 国家和国家的关系就不一定陷入到安全的困境中。这样,国家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是不断地追求权力政治。也就是说,华尔兹的权力政治是由无政府状态决定的论点是有问题的。权力政治并不是自然赋予的,无法改变的行为。如果国际体系是自助的体系,那么,国家的对外行为就是追求权力政治,以确保自己的生存。如果国际体系是他助的体系,那么,国家的对外行为并不是权力政治的行为, 不仅不会陷入安全两难中,反而,还可以建立安全共同体。因此, 权力政治是社会建构的产物, 而不是国家行为的构成特征。温特以第一次相遇的假定展示了权力政治的社会建构。假定自我和他者是两个行为体,以前不存在互动的经历,如果第一次相遇,是否像新现实主义所认为的那样,对方是对自己的威胁, 会发起对自己的攻击。温特认为并非如此。我们可能会保持高度警觉,但我们是发动攻击还是保持警觉取决于对对方意图的理解。如果他者发出的信号是威胁性的,自我经过接收, 解读和赋予意义后,也被理解为威胁, 那么, 威胁感就会产生; 如果自我采取一种针对他者的威胁行为,那么,行为体通过不断地再现他者和自我的威胁感, 就会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形式。这样,安全困境就会孕育而生,并不断地加以强化和依赖, 权力政治就成为国家对外政策的出发点。如果他者发出的信号是友好的, 自我经过认知的加工过程后, 也把他者发出的信号理解为友好, 那么, 他者和自我对情景的定义就是友好的, 而不是威胁。因此, 第一次相遇并一定造就出一个安全的困境。他者和自我通过发出信号, 解释和反馈的过程完成了一次社会行为,并开始创立主体间性意义的过程。主体间性的意义赋予了行动者身份和利益。通过这种实践活动, 行动者在无政府状态中, 既可成为朋友, 亦可成为敌人。因此权力政治是在行动者的实践活动中建构起来的。
这样,温特就通过对华尔兹的无政府状态的解构, 破除了新现实主义所谓的无政府状态的逻辑: 自助和权力政治。“ 无政府状态并不像现实主义所描述的那样, 它本身根本没有什么逻辑可言;一切都要取决于国家之间共有的观念结构。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17 没有国家的实践活动, 就没有国际结构,也就没有无政府状态的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虽然在国际体系中不断地表现出来,但它不是无政府状态的必然结果,不是其内在的构成特性,而是行动者在互动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因此,从无政府状态中不能推导出自助和权力政治的体系特性。无政府状态不过是一种形式,国家的鲜活互动创造了丰富的内容。从无政府状态演绎出来的并非只有一种逻辑,而是存在多种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只是其中的一种。温特为我们刻画了三种理想类型的无政府状态,或者说三种无政府文化, 即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不同的文化具有不同的逻辑。所谓文化就是社会共有知识。社会共有知识是个体之间共同的和相互关联的知识。共有是指社会意义上的共有。共有可以是合作性质的, 也可以是冲突性质的。互为敌人和互为朋友同样是文化事实。18 文化形式的一个关键方面是角色结构,即共有观念是指这些观念的行为体所具有的主置格局。无政府状态的核心不过是一种主置。主置是由自我和他者的再现建构的,这种再现是对自我和他者作为以某些方式联系在一起的特别类型施动者的再现, 它又建构了独特文化体系的逻辑和再造条件。角色结构不同,无政府状态的文化也不一样。在温特看来, 国际体系中存在三种角色结构: 敌人、对手和朋友。敌人角色结构建构了霍布斯文化, 对手角色结构建构了洛克文化,朋友角色结构建构了康德文化。无政府体系的结构和趋势取决于三种角色中哪一种在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不同的无政府文化有不同的逻辑。
无政府状态的霍布斯文化是敌人角色结构。它的核心内容是敌意。国家的相互角色定位是敌人。19 敌人是由对他者的再现建构的, 这种再现把他者表现为具有如下特征的行为体:1 、不承认自我作为独立的行为体存在的权利;2、不会自愿限制对自我使用暴力的程度。敌人的角色结构使国家的对外政策姿态和行为表现出以下的含义: 1 、国家往往会采取强烈的改变现状的方式来对待敌人,即试图摧毁或制服敌人。这并意味着国家的利益在于改变现状。一个国家的利益可能是维持现状,但是敌人的威胁可能迫使国家根据“ 不是杀人就是被杀” 的原则, 采取看起来好象是强烈的改变现状的行为。2 、决策往往在很大程度上不考虑未来前景,向最坏处做准备。3 、相对军事实力至关重要,实力是生存的关键因素。因为敌人一旦有着取胜的实力, 就会发动进攻。要想和平,就需要准备战争。4 、如果真正爆发战争, 国家就会以敌人的方式来进行战争, 就会无限制的使用暴力。如果战争没有爆发, 但是迫在眉睫, 国家必须准备先发制人, 尤其是当进攻性技术处于领先地位的情况下,这样,可以避免敌人通过第一次打击取得决定性的优势。霍布斯无政府状态的逻辑是“ 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 。在这种战争中,行为体的行为原则是不顾一切地保全生命。国际体系是真正的自助体系。在这种体系中,行为体不能求助于其它行为体,甚至不能采取最小的自我克制。生存完全依赖自己的力量。国家间的安全是一种高度竞争的零和游戏。在霍布斯的无政府文化中, 产生了四种宏观层次模式或趋势。1 、常年不断的无限战争。这不是说国家总是处于战争状态,而是说只要国家之间的相互集体再现是霍布斯式的, 战争就会“ 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发生” 。2 、消灭不适应的行为体。3 、国家一旦强大到不至于被消灭的地步,就会制衡相互的权力。4 、趋于把所有体系的成员全部拖入战争状态, 使中立和不结盟十分困难。霍布斯无政府状态逻辑作为一种理想类型刻画了一段国际关系历史发展的特征。
第二种理想类型的文化是洛克文化。2 0 洛克文化的角色结构是竞争,不是敌对。竞争对手像敌人一样是通过对自我和他者涉及暴力行为的再现而建构的。但是, 这样的再现却不像敌人角色的再现那样具有威胁意义。竞争对手不像敌人, 他们有相互行为的基础, 即对主权的承认, 而不是消灭对方。但这种基础并不排除使用暴力解决争端。如果体系的角色结构是竞争对手, 国家的对外政策行为至少有四种意义:1 、无论国家之间有什么冲突, 但主权作为一种国家共同享有的制度得到了普遍的遵守和维持。即国家不会试图夺取相互的生命和自由。2 、主权的存在使得安全变得不那么紧迫,绝对收益成为国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这并不是说国家就不担心安全问题,但这种担心已经大为减弱。3 、军事实力的作用下降。虽然武力在解决争端中仍发挥重要作用,但这种力量对对手和对敌人的意义是不同的。军事实力不再主宰一切政策。4 、如果争端真正导致战争,竞争对手会限制自己的暴力行为,不以消灭对方为目的。战争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 这样的限制表现为在正义战争理论和文明标准之中。这一体系界定了国家相互使用暴力的条件和程度。洛克文化的逻辑是生存和允许生存。在温特看来,华尔兹所描述的无政府状态实际上是一种洛克体系,而不是霍布斯体系。因为他对市场的借鉴,对均势的强调,对现代国家低死亡率的认识, 对国家寻求安全而不是寻求权力的假定等都是与一种相对自我约束性质的洛克文化联系在一起。
康德文化则由朋友的角色结构决定,核心内容是友谊。2 1 在这种角色结构中, 国家期望相互遵守两条基本规则: 1 、不使用战争和战争威胁方式解决争端( 非暴力规则) ;2 、如果任何一方的安全受到第三方威胁, 双方将共同作战( 互助规则) 。友谊的两条规则产生康德文化的逻辑: 大家为我, 我为大家。多元安全共同体和集体安全就反映了这种逻辑。在多元安全共同体中( 一种诸国家组成的体系) , 国家所持有的相互和平的共有知识使得战争不再被认为是解决争端的合法手段, 而是用其他的方式来解决争端。虽然不能保证在共同体中不发生冲突, 但是一旦发生冲突, 成员会以谈判、仲裁或诉诸法律等方式解决, 即使战争的代价不大的时候也是如此。武力不是实现目的的合法手段。因此, 军事力量在安全共同体中所具有的意义与在竞争状态下不同。对于竞争对手之间的争端,军事力量是决定结果的重要因素, 对于朋友之间的冲突,其他种类的权力( 如话语、制度、经济) 则可以成为更加重要的因素。在集体安全体系中, 互助原则是其安全的基础。当一个体系成员的安全由于侵略而受到威胁, 其他体系的成员应该帮助这个成员,即使是他们自己的安全没有受到威胁也要这样做。集体安全和结盟不一样,在表面上看来,它们都是以军事力量来维护成员的安全,而实际上, 两者具有质的不同。在结盟关系中,国家从事集体行动是因为结盟中的国家自身都感受到了同样的威胁, 他们之间的合作是出于利己目的,一旦威胁不复存在,结盟就随之解体。因此,结盟的动力来自外部的威胁之剑。集体安全不是与具体的威胁或具体的时间联系在一起。成员之间的互助是因为他们认同自己属于同一个安全单位,是一个团队,与外在的压力(如威胁)没有多大关系。这样, 军事力量对集体安全的成员与对结盟的成员是不一样的。在结盟关系中,成员知道,一旦结盟瓦解, 盟友的军事力量反过来就会成为打击自己的力量。在集体安全体系中,一国的军事实力不仅不是对自己的潜在威胁, 还是自己的安全财富。在这里个体与集体融为一体,自助也是他助。 三、对结构变化的再解读
当建构主义把无政府状态理解为文化,是国家建构的时候,它所理解的结构变化就与新现实主义的结构变化大不相同。在新现实主义的结构中,主要由三个方面的因素组成:单元(国家)的排列原则、单元特征和权力分配。排列原则指结构中的因素是处于平等地位还是处于等级地位。在当今的国际体系中,国家具有主权平等的地位,因而其排列原则是无政府状态;单元特性是指体系中的成员所具有的功能。在国家体系中, 国家在功能上是相同的,即维护国内秩序和对外防御,国家的差异只是力量的不同, 而不是功能的区别。权力分配是指物质力量在体系内的集中程度,即极的多寡。在这三个因素中,只要其中一个发生变化,体系的结构就发生变化。不过, 新现实主义认为,无政府状态是一个常量,这是国际政治的基本特征。单元的功能是相同的, 可以不考虑。因此,只有权力分配这个变量影响了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虽然权力分配是单元层次特征的集合,但它是结构体系的特性,其作用不可能还原为单位层次。至于与物质实力无关的其他国家特征如国家之间的关系是敌对还是友好都被排除在结构之外。因此,华尔兹的结构是权力分配,结构的变化是权力分配的变化,从一种权力分配形式转变为另一种权力分配形式,即极的变化。国际体系往往是由一个在物质上属于霸权国的大国所主导,大国的兴衰决定了国际体系的演变。温特认为,华尔兹的结构理论是一种结构物质主义理论。他定义的国际结构实际上恰恰不是国际结构。国际结构不是物质现象,而是观念现象。国际体系的结构不是物质力量的分配而是知识的分配,是一种文化。因而,建构主义的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是指文化的变化或无政府状态的变化,即行动者通过实践活动创造出新的文化,从霍布斯的文化向洛克文化的转变,从洛克文化向康德文化的转变。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建构主义的结构变化是可能的,但并不意味着其变化是容易的,因为文化是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具有自加强的作用。一旦一种文化形成, 行动者的身份就会被不断的再现,从而使国际体系的结构被再生产出来。“ 国家越是像现实主义那样思维,利己主义及其在体系层面的连带结果— — 自助— — 就越会成为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22
因此,虽然建构主义和新现实主义都涉及到结构变化,但其内涵是不同的。新现实主义展示的结构变化是单元物质力量的分配变化, 而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的性质不会发生变化,国际政治的自质也就保持不变。冲突和战争是国际社会的固有现象和组成部分。建构主义呈现的结构变化是观念分配的变化。虽然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在继续,但每一次变化都使国际社会发生质的变化,使其更容易采取集体行动。国家不断地使无政府状态具有新的内容。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的性质在实践活动中可以发生改变。物质力量变化的意义取决于国家处在何种文化状态之中。这种对结构变化认识的差异使得建构主义认为的结构变化如封建体系到主权国家体系的转化,冷战的结束和欧洲联盟的产生等在新现实主义看来都不是体系结构的变化,因为它们要么没有改变权力分配状况,要么没有超越无政府状态。
建构主义和新现实主义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差异,源于对国际体系的本体论的理解。本体论指身份和利益是被看做需要社会因素支承的进程,还是被看做在某种意义上置身于社会时空范畴之外的固定客体。23 新现实主义认为,行动者的身份和认同是不变的,与国家互动进程无关,由于新现实主义把行动者的互动层次看成单位层次,而不属于国际体系的结构, 因而国家的身份和利益被排除在结构之外,即外生于体系的结构。因此,结构对行动者的作用只是约束它的行为,而不是改变它的身份。结构一旦从行动者中脱离出来, 就成为凌驾于行动者之上的力量,行动者不过是结构的木偶。所以,不管力量分配如何变化, 行动者的自利性质不会变化。新现实主义的这种结构- 行动观类似于涂尔干的功能主义的观点。24 华尔兹的结构与行动者之间是一种因果关系,即从结构推导出行动者的行为。建构主义认为行动不断地造就和再造自我和他者的概念,行动者的身份和利益不是外生于体系的过程之外,而是由体系的过程所支承。行动者的互动过程也是体系结构层次的内容(微观结构),而不是属于单元层次。当行动者的身份和利益在互动进程中发生变化的时候, 宏观上的结构(文化) 就会产生变化,因为,结构变化是附着于身份变化。结构和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就不只是结构对行动者的约束,而且还有使动的一面,即行动者和结构是相互建构的。这种结构- 行动者观点的社会学来源是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
如果进一步追溯为什么新现实主义和建构主义对待身份和进程有不同理解,这种追问就变成了对国际政治的本体论思考:国际体系是什么构成的,结构是什么?新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的结构是物质主义,权力和利益是由物质力量决定的,是一种物质事实,独立于人的实践活动。建构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的结构是由共有观念而不是物质力量决定的。有目的的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是由这些共有观念建构而成的,而不是天然固有的。国家和国际体系是一种社会类别。它不仅仅是事物, 而且还是进程。权力和利益之所以具有意义和作用,是观念使然。单纯的物质力量和利益不可能解释国家之间的关系。
建构主义通过对无政府状态的解析, 使无政府状态具有了新的内容。原来被认为是固定不变的,凌驾于行动者之上的物质结构大厦开始动摇。新现实主义所假定不变的东西—— 无政府状态,恰恰成为质疑的对象,逻辑分析的起点。无政府状态是国家建构的产物,它的后果是国家对它的理解。行动者的互动和实践导致了不同的无政府状态。自助和权力政治是行动者在社会互动过程中产生的,不是无政府状态的必然结果,也不是行动者无法逃脱的命运。国际体系不仅仅是一种物质世界,更是一个社会世界。国际关系不过是社会关系的一个缩影。人与人在实践中可以建立起不同的社会关系。“ 国家也是人” ,同样有人的愿望和信念。这种社会类别能够进行反思式的再思考。这样,新现实主义所缺乏的行动者的动因理论被建构主义带回到国际体系中来。通过动因的内置, 国际体系被激活,无政府状态不再是国际体系的构成特征, 而是社会特征。世界体系图景不再是单调的,悲观的,而是有多种可能性。新现实主义所描绘的国际体系只是国际体系历史画卷中的一个部分而已。国际体系的全景是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的空间组合,在体系的时间变换中是上述三种文化的演进(一种趋势)。转贴于 注 释:
1、奥纳夫和克托齐威尔也对无政府状态的概念进行过分析。这里主要以温特的分析为主。秦亚青教授对温特的无政府状态( 他用无政府性一词) 作了精彩的评述。见秦亚青: 《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 《美国研究》2 0 0 1 年第2 期。本文的写作受到了秦教授的诸多启发。
2、 R o b e r t J . A r t a n d R o b e r t J e r v i s e d , . "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P o l i t i c s : A n a r c h y , F o r c e , P o l i t i c a l E c o n o m y , a n d D e c i s i o n M a k i n g " L i t t l e , B r o w n a n d C o m p a n y , 1 9 8 5 , s e c o n d e d i t i o n . P 7
3 、转引自海伦· 米尔纳: “ 国际关系中的无政府假设” , 参见鲍德温, 《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 肖欢容译, 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 年版, 第1 4 5 页。
4、 秦亚青:“ 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 , 见《美国研究》2001 年第2 期。
5 、参见鲍德温,《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 肖欢容译, 浙江人民出版社2 0 0 1 年版,第4 页。
6、 海伦·米尔纳:“ 国际关系中的无政府假设” , 参见鲍德温, 《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肖欢容译, 浙江人民出版社2 0 0 1 年版。
7 、R o b e r t J . ArtandRobert Jervised , . "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P o l i t i c s : A n a r c h y , F o r c e , P o l i t i c a l E c o n o m y , a n d D e c i s i o n M a k i n g " L i t t l e , B r o w n a n d C o m p a n y , 1 9 8 5 , s e c o n d e d i t i o n . P 4 0。
8 、参见鲍德温: 《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 肖欢容译, 浙江人民出版社2 0 0 1 年版,第1 4 7 页。
9 、华尔兹: 《国际政治理论》, 第1 2 2 页。
1 0 、转引自鲍德温: 《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 肖欢容译, 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 年版, 第149 页。
1 1、 同上,第147 页。
1 2 、华尔兹: 《国际政治理论》, 第1 0 4 页和1 3 4 页。
1 3、 8 0 年代的争论主要是新新争论, 其他的理论也批评新现实主义, 但影响不大, 参见R o b e r t O . K e o h a n e , e d . " N e o r e a l i s m a n d i t s c r i t i c s " , N e w Y o r k : C o l u m b i a U n i v e r s i t y P r e s s , 1 9 8 6 . 鲍德温:《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肖欢容译, 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 年版。
1 4 、参见W e n d t , " T h e a g e n t - s t r u c t u r e p r o b l e m i n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r e l a t i o n s t h e o r y " ,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O r g a n i z a t i o n , V o l . 4 1 , 1 9 8 7 , p p 3 3 5 - 3 7 0 . " A n a r c h y i s w h a t t h e s t a t e s m a k e o f i t : T h e s o c i a l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o f p o w e r p o l i t i c s " ,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O r g a n i z a t i o n , V o l . 4 6 , 1 9 9 2 , p p 3 9 1- 4 2 5 . " S o c i a l T h e o r y o f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P o l i t i c s " , C a m b r i d g e U n i v e r s i t y P r e s s , 1 9 9 9 . 如果说温特在1 9 8 7年的文章中抽象地探讨了行动者- 结构关系, 那么, 在1 9 9 2 年的文章中他则把1 9 8 7 年的基本观点引申到了具体的国际关系理论中, 提出了无政府状态是国家对它的理解的论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进一步丰富了以上两篇文章的论点, 并把它们和谐地结合起来。
1 5 、温特: 《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中译本, 第3 1 5 页。
1 6、同上,第383 页。
1 7、 温特: 《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 中文版序, 第4 1 页。
18、同上, 第1 8 1 页。
19、同上,第328- 335 页。
20、温特: 《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 第3 5 0 - 370 页。
21、同上, 第370- 383 页。
22、温特: 《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 第4 5 7 页。
23、同上, 第4 3 页。
国际政治的定义范文5
[关键词]多边主义;一体化;相互依赖;合作理论;建构主义;结构自由主义;全球治理
多边主义是一个直到最近20年才广泛流行起来的概念,因此,如果翻阅较早以前出版的辞书,甚至找不到这个词汇。关于多边主义,存在着许多定义,按照罗伯特·考克斯的说法:“要确定多边主义的含义,必须首先评估世界体系现在和未来所处的环境,其所具有的权力关系赋予多边主义以具体的意义。”〔1〕尽管人们对多边主义有多种定义,但是从总体来说,多边主义有两个层面的基本含义,〔2〕并获得了多数人的认同。从国际关系的基本主体———国家———的层面来说,它是一个国家外交政策的一种理念、指导思想和政策工具,指的是一个国家更倾向于在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或国际组织中进行磋商、协调,以解决彼此关心的问题,处理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它通常是与单边主义、孤立主义等理念相对立的。在这个层面,人们往往把多边主义与多边外交画上等号。从国际体系的层面来说,多边主义意味着一种有关国际秩序的组织原则,它指的是“基于普遍性的行为准则之上用来协调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国家之间关系的制度形式。”〔3〕是一种“概念化了的政治、经济、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的结构,它决定着各种人群之间(国家间)的行为方式和权力关系。”〔4〕随着与多边主义有关的各种现象的兴起和日益普遍,国际关系学界开始将这种使国际关系的性质出现了新的变动的现象纳入了研究视野,并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与此有关的现象进行了阐释,形成了各种与多边主义有关的理论。〔5〕
一体化理论
最早涉及多边主义研究的是一体化理论。它是一种研究国际社会协作与聚合过程的理论。有关一体化的定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主体结合为一个新的行为主体的过程。当这个过程完成时,可以说它们被一体化了。尽管一体化追求一种比多边主义更高层次的制度目标,但是,它在寻求一体化的可能性和途径方面可以说是与多边主义基本重合的,因此在这里有必要对此做一个简单的介绍。一体化理论从总体上说可以分为三大基本派别,它们分别是早期机能主义学派、新机能主义学派和通讯理论。
早期机能主义学派以英国学者戴维·米特兰尼(DavidMitrany)为主要代表,他认为,现代行政管理体系的日趋复杂,大大增加了各国政府面临的技术性或非政治性任务。这些任务不仅在国家一级上提出了对训练有素的专家的需要,而且在国际水平上造成了大量的技术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专家们的合作,这使各种职能性国际合作组织机构的建立成为必要。职能性合作组织可能逐步取代或淘汰过去的政治性机构,这样就可以大大限制、甚至消除潜在的冲突。同时,由于在一些领域,技术性、职能性问题上的合作必定是有限的,那么,如何指望在这种有限的基础上实现国家间的全面合作或一体化呢?为此,米特兰尼提出了著名的“分枝理论”(doctrineoframification)。他认为在某一技术领域合作的发展会导致其他技术领域的合作。这样,一个部门的职能合作或一体化便可以分枝、长杈,扩大到其他许多部门。例如,几国间建立了共同市场后,就会产生一种压力和要求,推动它们在价格、投资、运输、保险、税收、工资、银行、以及货币政策方面进行合作。这种职能合作行动将会改变国家行为的方向并有助于世界和平,此种职能合作将会逐渐渗透甚至同化政治部门;经济的统一即使不至于废弃政治部门,也会为政治领域的合作奠定基础。
新机能主义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厄恩斯特·哈斯(ErnstB.Haas)、利昂·林德伯格(LeonNLindberg)和约瑟夫·奈。新机能主义在很大程度将其理论建立在对欧洲共同体实践经验的考察之上。在理论上,该学派主张将政治问题与经济福利问题分开,前者叫做“高级政治”(highpolitic),后者叫做“福利政治”(welfarepolitics)。在“高级政治”领域,“权力”扮演了主要角色,权力斗争依然是核心问题。而在“福利政治”领域,各国之间的人民有着较多的共同利益,容易实现较高程度的合作和一体化。战后西欧社会,福利政治占据了支配地位,这是西欧一体化能够取得很大成功的有利条件。新机能主义十分强调超国家组织在国际一体化过程中的作用,这是把他们与早期机能主义区别开来的主要特征。他们认为超国家组织而非职能专家机构是对国际一体化过程加以领导的政治机关,它运用某些政治技巧,寻找和确定扩大一体化新的问题领域,帮助各国政府和利益集团确定一致的目标并采取联合行动,对一体化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加以弥合和调节,从而推进一体化的“分枝”和“外溢”,并使各国的共同利益不断得到增进。尽管新机能主义把“福利政治”和“高级政治”分开,但他们并未完全割断经济与政治的联系。他们一般把经济领域的职能合作视为通向政治合作的一个步骤,而不是要以之取代政治合作。特别是到后来,一些新机能主义者根据实践不断修正自己原来的某些想法,逐步抛弃了那种以为绕过政治问题(高级政治问题),甩开政治部门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幻想。
沟通理论(Communications)的代表人物是多伊奇。这一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某一政治系统所以能够获得并保持其凝聚性,是其成员广泛共享某些价值,并对该系统的结构表示一般的赞同。这样的系统是建立在合意(Consensus)之基础上的。这种一致性程度越高,政治系统就越趋于一体化。而要使成员享有共同的价值,沟通的作用至关重要。沟通是构成组织的结合剂,只有沟通能够使社会集团一起思想、一起观察和一起行动。为此,他把各种形式的政治单位都视为一种信号交流的系统。输入、输出、反馈,这一切都有赖于该单位内部以及它同外部环境之间的沟通渠道。以沟通理论为基础,多伊奇对各种政治共同体的形成条件作了研究。他把政治共同体分为两种。一种是混合政治共同体,它不仅把维持共同体的和平,而且把其他方面的多样性目标的实现当作自己的任务。这种共同体需要具备12项必要条件,包括主要价值的相容、提供了有吸引力的生活方式、对紧密的经济联系及其好处抱有预期、参与者的政治和行政能力显著增强、与共同体外部相比获得显著利益、共同体内形成了实质性和不可割断的社会沟通、共同体内政治精英分子扩大、人员的地理和社会交流增加、相互沟通和交易渠道多样化、将要一体化的诸单位之间沟通与交易中的报酬的全部补偿、诸政治单位中间各种群体角色相当频繁的某种互换、相互行为有较高程度的可预测性。同时,出现下述六项因素中的任何一种,这种共同体都可能解体:共同体及成员所受各种负担急剧增大、社会变动和政治参与过快以致超过共同体在各方面的同化速度、各种差异迅速增加、行政机构和政治精英的能力严重衰减、政治权贵相对闭塞、政府与社会权贵不能按照民众的要求实行必要的改良和调整。〔6〕还有一种共同体叫多元安全共同体,它以争取和维持和平为主要目的,加入这种共同体的诸单位仍保持自己的独立性。这种共同体比较容易建立和维持,它只要具备三个条件就可以了:主要政治价值相容、各成员国的政府以及相应的阶层相互之间拥有对信息和行动做出迅速适当和非暴力的反应的能力、相互之间对有关方面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行为的可预测性。〔7〕
相互依赖理论
这种理论主要代表人物是基欧汉和奈。该理论对多边主义兴起的原因作了最为深刻的阐释。所谓相互依赖代表着国家或其他国际行为体之间广泛的、普遍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8〕这种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在国际政治、军事、经济及其他广泛领域中得到表现和展开,而在经济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可以说经济的相互依赖构成了当代整个国际相互依赖关系泛的、普遍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8〕这种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在国际政治、军事、经济及其他广泛领域中得到表现和展开,而在经济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可以说经济的相互依赖构成了当代整个国际相互依赖关系的基础。该理论认为,二战结束以来,世界经济和政治发生了一系列重要变化,当代世界出现了三个重要特征:(1)多渠道的社会联系,包括政府间的非正式联系和正式的官方安排;非政府人士之间的非正式联系;以及跨国性组织的内部联系。在今天,无论哪一种渠道,都使国际间的联系和依赖大大加强,其中比较突出的是跨国组织的作用。(2)多种问题进入国家间关系的议事日程,它们没有明确的先后次序排列,军事安全问题不再始终居于议事日程的首位。(3)在相互依赖占优势的某些地区和问题领域,一国政府不再对其他国家使用军事力量,但这并不排除在其他地区和其他问题上把军事力量当作主要手段来使用。这些特征使得国际关系中零和博弈占完全支配性地位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善,实现双赢的空间有了很大增加,各国在许多问题上形成了日趋密切的连动关系,它们之间协商、合作的领域大大拓宽。
为此,相互依赖理论的倡导者认为,战后国际社会相互依赖的迅速发展,已经改变了国际政治的本质,因此,人们有关国际关系或国际政治的基本观点和看法也应作相应的转变。原先国际政治的基本观念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这就是“权力政治”,这种国际政治观在相互依赖的时代已经不再适用或不完全适用了,因此,应当倡导一种新的国际政治观,具体来说就是“问题政治”(IssuePolitics)或“议程政治”(AgendaPolitics)。所谓“问题政治观”(issuepoliticsview)把国际政治看作是一系列问题领域(issuearea),围绕这些问题领域形成国家间的合作和竞争。这些问题领域的形成根源于当代世界的复杂性质,而非仅仅由国家追求其民族安全和政治影响的权力动机所派生。比如,促进国际贸易、避免金融危机、解决种族冲突等问题都可能导致国家间的冲突与合作。当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并变得利害攸关时,就可能导致国家间的冲突;如果这些问题朝着解决的方向有所前进,和平就可以维持。问题政治观认为,与其说国际领域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是由国家对安全的关心和国与国之间的不信任引起的,不如说是由一定国际条件下发生的多种价值与利益差别引起的,从而问题政治观不再象权力政治观那样,把国家安全问题视为国际政治的核心和首要问题,而是把没有先后次序的多种问题引入国际政治的议程,在这种议程中寻找解决问题的线索和途径。当一个重大国际问题产生后,应尽可能想办法去解决,在这方面国际法、外交实践和国际组织将扮演重要的角色。基欧汉、奈等人认为,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尽管问题政治或议程政治还不能取代权力政治,但是,它在国际政治领域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将是不可避免的。
合作理论〔9〕
该理论主要是针对国际经济领域出现的“市场失灵”的现象而提出的。该理论认为,在国际经济自由竞争和市场放任的情况下,国家可能无法使效用最大化,原因是在国际社会无政府的环境下,每个国家以自身的利益所驱动的行为可能会对整个国际市场的秩序产生很大的扰乱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在国际间创造一种制度安排,向所有国家提供充分的信息和必要的管制。合作理论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环境保护和经济制裁等领域。例如,在缺少国际制度的情况下,国家可能无法管理贸易问题,因为它所涉及的不止是一方或双方的事务和意愿。单位国家所能做到的,充其量是设计和实施一个有效的关税制度。然而,如果其他国家都抵制这种关税制度,那么情况就会非常糟糕,这种行为导致的可能不是效用的最大化,而是最小化。如果单位国家实行自我克制,不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而其他国家并没有仿效这种政策的意愿,结果同样也会很糟糕。这样就在国际贸易领域出现了市场失灵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建立国际制度和规范,于是世界各国就建立了世界贸易组织,以此来确立贸易的公平标准,裁决不合理的贸易行为以及贸易壁垒,监督国际贸易和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解决产生的各种争端。
建构主义理论
建构主义是冷战结束后兴起的新兴国际关系理论。其主要的代表人物有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Wendt)、彼特·卡赞斯坦(PeterJ.Katzenstein)、玛尔萨·芬那莫尔(MarthaFinnemore)和约翰·拉格(JohnG.Guggie)等,这一理论将西方社会学的一些核心概念,如文化、认同和规范等引入国际政治研究,对国际关系理论所涉及的几乎所有重大的问题进行社会学分析,从本体论问题、认识论问题和方法论问题,到基本理论问题包括施动者与结构的关系、均势问题、国家利益问题、国际体系问题、国际体系的转换问题、战争与和平问题,以至具体的概念如实践、国家、身份、利益、权力、、制度等,都进行了社会学意义上的重新解释,从而在国际关系理论领域创立了与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并列的哲学范式。
建构主义的核心观点认为,身份认同不是社会行为体在单位层次上单纯自我设定,而很多情况下是社会互动与社会承认的结果,因而呈现出一定的系统性或社会性。社会行为体的社会认同与其利益设定息息相关,当某行为体的观念认同与身份认同发生转化时,它对利益追求的类型、目标和程度也会重新加以界定。〔10〕将这一基本认识应用到国际政治领域,那就是,国家的身份认同是基于国际社会承认之上的国家形象与特征的自我设定,它随着国家间互动样式的变化而变化,国家间互动在一定阶段固化为国际规范,国际规范反过来规定着各国的身份认同和利益,当国际规范发生变化时,这些国家的认同也会随着变化。建构主义认为国家与国际社会是相互制造、相互建造或相互构造,国家通过他们的行为组成国际社会,而由于国家了解自己和相互了解,国际社会就通过他们的共同行为构造了国家,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11〕
建构主义也将其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引入了有关多边主义的研究,认为国际组织、国际规范也是一种社会建构,是一种对拥有一定身份行为体的适当行为的集体期盼,它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创造出行为模式。国际规范不但能够因果性地影响国家的外在行为,而且同样“构成性”地影响着国家的认同。例如,当某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它不仅必须遵守其中的规则,而且由于加入已经改变了自身以前的认同和利益,成为国际市场经济社会的合法成员,其国际身份也随之变化。同时,建构主义理论在研究多边主义的时候,非常关注有关集体身份和集体认同的形成问题,认为,在社会互动频数急剧增加和相互依存日益发展的时代,集体认同和集体利益生成的可能性增大,国家之间会产生更大的认同,并最终改变以权力政治为核心的无政府逻辑,建立多伊奇提出的“多元安全共同体”。建构主义认为,最好的和平不是来自霸权下的强制约束,也不是源于收益成本计算而来的社会契约规范,而是来自各主体间的互信和集体认同,如果这种互信和集体认同能够形成,就会在各国之间造就一种浓厚的共同体感,产生出不以战争手段解决彼此争端的共识,从而彻底摆脱“安全困境”。
结构自由主义理论
这种理论分析了二战结束以来西方国家之间建立起一种相对稳定的国际秩序的原因,认为一种具有很强“胶粘力”的制度在具体的环境下,可以把许多国家“锁定”在稳定和持续的联系之中,它可以对其中各国权力的应用加以某种限制,进而减缓由于无政府和权力转移而导致的不安全,并建立一种稳定和持久的秩序。这一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约翰·伊肯伯里(G.JohnIkenberry)。伊肯伯里认为,制度是一种结构和约制,是一种根植于更广泛的政治秩序中和限定行为者活动“场景”的正式和非正式的组织、规则、惯例和实践。制度结构影响到了一个政治体内权力在个体和集体中的分配方式:给一些人提供优势和资源,同时限制他们的选择。制度不仅促进合作,同时还强有力地约束参与国的选择和行动。〔12〕
按照伊肯伯里的具体解释,战后西方秩序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美国主导下西方国家之间一个交易的过程。霸权国美国得到了根据其意愿塑造的建立在一致赞同原则和制度基础上的合法、持久秩序,它的领导权得到了二等国家和弱国的默认,为其长久保存权力留下了制度化空间。与此同时,由于霸权国同意约束和限定,根据与弱国和二等国家一样的规则和制度行事,将自己暴露在一个制度化的政治过程中,受到其他国家的监督。这样的弱国和二等国家也可以积极地向霸权国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而不必担心遭到强权的压制。从收益转换和平衡的角度来看,霸权国放弃战后早期的一些利益以换取保证其未来稳定收益的制度和规则。弱国和二等国家在战后早期得到较有利的回报和对强权的限制,但他们的长远利益却可能受到一定的损害。但从总体上看,双方的得失应该持平。
这种西方内部的秩序在制度上有三个突出的特点:(1)捆绑机制。通常来说,国家间在建立制度安排和合作时,一般会保留退出的选择。然而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在战后的做法恰恰相反:它们缔结了很难退出的长期经济、政治和安全承诺,在国家可以做到的范围内“锁定”了相互承诺和联系。捆绑机制内容庞杂,包括条约、联盟的组织机构、共同管理责任、相互关系中的一致标准和原则等等。这些机制提高了制度的退出成本,为成员国创造了发言机会,降低了成员国之间发生冲突的可能性。〔13〕(2)渗透性霸权(penetratedhegemony)。结构自由主义认为,西方国家之间建立的这种制度与其中的霸权国的自由民主体制密切相关,并以此带动了西方国家之间跨国关系的显著增长。美国国家体制的突出特点是它的决策分散化构造———不论是对内还是对外政策上,有大量的决策通道和制衡方式。“这种体系向其他国家提供了透明的画面、通道、代表权、通讯方式和建立共识的机制,从而提供了表现和满足它们利益的方式。”〔14〕这“使得它的西欧和日本盟友能够参与整个西方制度的塑造过程。其结果,美国的霸权具有很高的合法性,从不受到任何质疑和挑战。在这种体制下,美国好像是一个‘受邀的帝国’,二等强国自愿追随而不是抵抗领导国。”〔15〕(3)公民认同感。结构自由主义认为,西方内部秩序所形成的制度是建立在共同的公民政治认同感之上的。这种共同的公民政治认同感“采取了两种相关联的形式:其一,在所有西方国家内部,人们认同自由主义、民主制度和资本主义;其二,在上层精英那里对整个体系的政治认同。这种公民认同感取代了更加狭隘和敌对性的传统国家认同意识。当现有的制度构造与上述认同感相吻合时,制度本身便更加持续有力,并且反过来进一步增强了人们的认同。”〔16〕
全球治理理论
随着国际政治的结构性变化、国际相互依赖的加深和全球性问题的兴起,使得以民族和领土国家为基础的世界秩序受到冲击,这种变化引起了人们探求新的国际社会制度安排的热情,在这种背景下,“治理”(governance)被引入了国际关系的研究领域。“治理”的概念最初出现在市政学中,用以指如何更好地解决城市和地方上公共政治方面的问题。从总的情况来看,有关全球治理的理论都没有给治理这个概念下一个明确的定义。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詹姆斯·N.罗西瑙(J.N.Rosenau)把治理定义为“没有政府的治理”(governancewithoutgovernment),指的是一系列活动领域里的规章制度,它们虽然并未被赋予正式的权力,却能有效地发挥作用。〔17〕奥兰·杨(OranYuang)也从制度研究的角度出发,指出治理就是建立和实行一套社会制度,以解决冲突,促进合作,从广义上讲,就是减少集体行动给这个相互依赖的世界造成的问题。〔18〕奥托·切姆佩则把治理看作是在没有法律效力可借助的情况下办好事情的一种能力。〔19〕在所有有关治理的定义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获得较为普遍的认同。该委员会在1995年名为《天涯若比邻》的报告中认为:治理是各种各样的个人、团体———公共的或个人的———处理其共同事务的总和。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各种相互冲突和不同的利益可望得到调和,并采取合作行动。这个过程包括授予公认的团体或权力机关强制执行的权力,以及达成得到人民或团体同意或者认为符合他们利益的协议。〔20〕这样,治理的规定性特征就显现了出来:它是一个过程,涉及公、私部门,是以调和而不是以支配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有赖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持续的相互作用。这些就是各种治理理论关于治理的主要观念,在这里,“参与”、“谈判”和“协调”构成了治理活动的主要内容,“项目规划”、“伙伴关系”和“意见一致”构成了治理的三个关键词。〔21〕
全球治理理论认为,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全球性问题日益增多,而且具有“公共化”的特征,例如,在军事安全领域,由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存在,安全已不再仅仅是国家安全,同时也更多地被看作是世界安全的问题提了出来;在国际经济领域,汇率的频繁波动、资本跨国流动的日益增加、南北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贸易的不断扩大等更多被看作是一个世界层次的问题而不是国家层次的问题;在环境领域,臭氧层的损耗、温室效应与全球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沙漠化等都对整个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威胁。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多边的联合行动,需要建立在合作基础上的全球协调和规划。由于世界政府的观点在国际政治的实践中证明可能是无法实现的乌托邦,那么为了解决当前迫切的全球性问题,可行的选择或许就是通过政府间、社群间的互动,实现某种程度的治理。在治理的角色方面,全球治理理论主张民族国家、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有影响的社会运动等都应当在解决国际问题中发挥作用,这种理论排除任何中央集权的组织和控制,强调行为者的多元性和多样性,主张将各种层次的子系统纳入重要的政策网络,通过跨国网络处理国际关系。在治理的途径上,这一理论认为,最有效的方法是建立国际机制,国际机制与全球治理紧密相连,它为全球治理提供了一种法治的方法,通过制度安排改变强调大国管理全球事务的传统思想,同时也使得国家在国际系统的决策和行动越来越处在国际制度的框架之内,从而使国际社会与国家层面的法治社会更加接近。
通过对上述有关多边主义理论的梳理,我们发现,它们大多是从多边主义的第二个层面即国际体系的层面对多边主义加以阐释的。所运用的基本理论范式既有现实主义的,也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的。所应用的研究工具包括了结构性分析、战略性分析、功能性分析和社会性分析。它们分别从国际制度的生成和维护、多边合作的条件、国家和国际制度的关系、国际社会中身份认同以及以集体方式解决世界性问题等多种角度对多边主义进行了探讨。尽管这些理论不能涵盖多边主义理论的全部内容,但是它们从一些主要方面丰富和深化了人们对多边主义的了解和认识。
[注释]
〔1〕RobertW.Cox,“MultilateralismandWorldOrder,”ReviewofInternationalStudies,(April1992),No.2,p.161.
〔2〕关于多边主义两个层面的划分主要参照秦亚青:《多边主义研究:理论与方法》〔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1年第10期。
〔3〕JohnGerardRuggie,“Multilateralism:TheAnatomyofanInstitutetion,”JohnGerardRuggie(ed.),MultilateralismMatters:TheTheoryandpraxisofanInstitutionalForm,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93,p.11.
〔4〕KeithKrauseandW.AndyKnight(eds.),State,SocietyandUNSystem:ChangingPerspectivesonMultilateralism,UnitedNationsUniversityPress,1995,p.247.
〔5〕秦亚青认为,国际关系学主要理论很少有专门研究多边主义的流派,多边主义的研究大多是在国际制度框架中展开的。见秦亚青:《多边主义研究:理论和方法》〔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1年第10期。本书在介绍多边主义理论时,参照了他的分析思路。
〔6〕卡尔·多伊奇著、周启朋等译:《国际关系分析》〔M〕,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第336338页。
〔7〕同上,第345页。
〔8〕RobertO.KeohaneandJosephS.Nye,Jr,PowerandInterdependence:WorldPoliticsinTransition,HarvardUniversityPress,1977,p.5.
〔9〕对合作理论的介绍主要参照了王逸舟对这一理论的阐述,见王逸舟:《西方国际政治学:历史与理论》〔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28529页。
〔10〕AlexanderWendt,SocialTheoryofInternationalPolitics,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9,pp.159178.
〔11〕PeterJ.Katzenstein,TheCultureofNationalSecurity:NormsandIdentityinWorldPolitics,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96,NewYork,pp.3375.
〔12〕G.J.Ikenberry,“TheMythofPostColdWarsChaos,”ForeignAffairs,MayJune1996,p.90.
〔13〕JohnG.Ikenberry,“Institutes,StrategicRestraint,andthePersistenceofAmericanPostwarOrder,”InternationalSecurity,Vol.23,No.3,Winter19981999,pp.4378.
〔14〕PeterCowhey,“ElectLocally—OrderGlobally:DomesticPoliticsandMultilateralCooperation,”inJohnRuggie,ed.,MultilateralismMatters:TheTheoryandPraxisofanInstitutionalForm,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93.转引自王逸舟;《西方国际政治学:历史与理论》〔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89—490页。
〔15〕GeirLundstad,“EmpirebyInvitation?TheUnitedStatesandWesternEurope,19451952,”inCharlesMaier,ed.,TheColdWarinEurope:EraofaDividedContinent,NewYork:Wiener,1991;G.J.Ikenberry,“RethinkingtheOriginsofAmericanHegemony,”PoliticalScienceQuarterly104,Fall1989.转引自王逸舟:《西方国际政治学:历史与理论》〔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89页。
〔16〕王逸舟,前引书,第492页。
〔17〕詹姆斯·N.罗西瑙:《世界政治中的治理、秩序和变革》,载詹姆斯·N.罗西瑙主编:《没有政府的治理:世界政治中的秩序与变革》〔M〕,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页。
〔18〕OranYuang,InternationalGovernance:ProtectingtheEnvironmentinaStatelessSociety,Ithaca,NewYork:CornellUniversityPress,1994,p.15.
〔19〕奥托·切姆佩:《治理与民主化》,载詹姆斯·N.罗西瑙主编:《没有政府的治理:世界政治中的秩序与变革》〔M〕,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89页。
国际政治的定义范文6
关键词: 《罗马规约》/危害人类罪/定义
1998年7月17日联合国外交大会通过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将危害人类罪规定为国际刑事法院有权管辖的四类核心犯罪之一。本文拟通过阐述和分析危害人类罪的历史演变、危害人类罪的定义及《罗马规约》谈判中各代表团对危害人类罪的争议,来展示危害人类罪的发展趋势。
一、危害人类罪的历史演变
与“危害人类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有关的词语“人道”(humanity)、“人道法”(laws of humanity)和“人道之要求”(dictates of humanity),可以追溯到马尔顿斯条款(Martens Clause)。马尔顿斯条款是指《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1899年7月29日第一次海牙和平会议第二公约和1907年10月18日第二次海牙和平会议第四公约)前言中的下述条款:“更加完备之战争法典之编成有待于他日,但就今日论,缔约各国认为应宣言者如下:凡遇有本条文中未规定之事项,则有种种国际法之原则,从文明人民之惯例上,从人道之原则上,自良心之要求上,发生之两交战国与其人民之间,应在此原则之保护与支配之下。”[1]马尔顿斯条款中虽然出现了“人道法”这一术语,但这和刑事责任没有关系。
“危害人类罪”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1915年(当时是在非法律意义上使用的),1915年5月28日法、英、俄三国政府发表的谴责土耳其对亚美尼亚人大屠杀的宣言指出:土耳其屠杀亚美尼亚人的行为属于“反人道和反文明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 and civilization),土耳其政府的所有成员以及参与大屠杀的政府人都应当为这些犯罪承担责任”。[2]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巴黎召开的1919年和平筹备会议上设立的关于战争发动者责任和刑罚执行委员会在对战争罪犯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后,曾寻求以“危害人类罪”起诉土耳其官员和其他人,所依据的是1907年《海牙公约》前言中的“马尔顿斯条款”中的“人道法(the laws of humanity)”,但遭到了该委员会中美国人的反对,美国人认为“人道法”太模糊,不能构成可以强制执行的司法标准。[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