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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处理的建议范文1
三峡库区垃圾处理场面临“二次污染”
根据国家对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重庆市在三峡库区及长江上游规划修建了首批13座垃圾处理项目,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设计总规模为2998吨,总投资99353万元,设计总库容量为2561.9万立方米,防渗膜总铺设面积88.14万平方米,垃圾处理工艺全部采用卫生填埋技术。自2003年5月以来,重庆三峡库区首批13座垃圾处理场陆续投入试运行,开始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重庆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尽管首批垃圾处理项目已投入试运行,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实际运行中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亟需解决。
运行经费缺口大,是当前影响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经测算,根据目前13个垃圾处理场的实际垃圾处理量,年运行经费(含运输费用)3351万元,年运行经费缺口预测3074万元;按照13个垃圾处理场设计处理规模,年运行经费(含运输费用)5940万元,年运行经费缺口预测5663万元。据介绍,除万州、涪陵等5个区县开征了垃圾处置费外,库区大部分区县尚未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因垃圾处理运行经费来源渠道不畅,地方财政困难,垃圾处理场运行经费需求量大,库区13座垃圾处理场运行经费目前主要是在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的国债资金中支付,并且挤占挪用问题比较突出,不符合国债资金使用规定。
据记者调查了解,为了保证垃圾处理场的正常运行,部分区县向银行贷款举债。距离涪陵城区8公里的民协村垃圾处理场是重庆三峡库区首批水环境项目之一,工程总投资8300多万元,设计规模日处理能力360吨,库容总量230万立方米,主要负责涪陵江南旧城区和南岸浦片区的生活垃圾处理。谈到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状况,涪陵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经理冉勇龙无可奈何地说:“由于运行经费短缺,垃圾处理场的运行成了大问题。”他说,民协村垃圾处理场自去年6月中旬投入试运行以来,由于垃圾处理费不能足额征收,垃圾处理场只能勉强维持。特别是今年以来,垃圾处理费用一度吃紧,公司只得向银行贷款,目前已贷款300万元,公司职工也有两个月没有发工资了。
垃圾填埋作业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使得垃圾处理场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据介绍,目前,13个垃圾处理场中除奉节、巫山、云阳、忠县等区县的垃圾处理场填埋作业基本规范外,大部分垃圾处理场因部分配套设施尚未完工、运行经费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和缺乏运行管理经验等各种原因,并未按建设部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卫生填埋以及环境监测,压实、消毒、覆盖等操作程序不到位。巫溪、涪陵新建的垃圾处理场仍然存在垃圾对周围环境的“二次污染”问题,难以达到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要求。
旧垃圾场仍继续使用,新建垃圾场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目前,13个区县每天约产生生活垃圾2285吨,但每天进入垃圾处理场的生活垃圾量仅1510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6%,距2005年库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的目标相距甚远。一方面新建垃圾处理场“吃不饱”,另一方面大量生活垃圾进入旧垃圾场简易处理,造成二次污染。据调查,目前江津市垃圾场日处理量仅为70吨,开县日处理量为20吨,巫溪日处理量为50吨,部分区县旧垃圾处理场仍在继续使用,二次污染仍在发生。
运行管理体制不顺,没有建立责任制。据记者调查了解,重庆市对库区13个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管理责任问题,于2003年9月28日发文明确由区县负责,造成部分区县在垃圾处理场建成初期对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管理责任不明确,对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管理造成了一定影响。目前,除巫山、云阳、万州和长寿4个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和运营直接由环卫部门负责外,其余9个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管理仍由建设项目业主负责,部分人员为临时人员,运行管理的企业法人的责任主体没有落实(部分由政府公务员兼职)。同时,垃圾的初级收集及运输仍由现行的环卫专业队伍组织,因协调力度不够,垃圾处理场的运营企业与负责垃圾初级收集或运输的环卫部门缺乏有效的衔接,造成填埋场与环卫管理部门之间互不配合,有时矛盾较突出。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在三峡库区首批投入使用的13个垃圾处理场中,部分垃圾处理场的配套工程和边坡环境整治工程尚未竣工,边坡失稳等安全隐患仍未完全消除。部分垃圾处理场的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还有部分没有搬迁,普遍存在的防渗膜保护问题没有解决,垃圾处理成本核算机制没有建立等,这一系列问题将对以后垃圾处理场的长期运行管理带来很大的影响。
多管齐下治理“二次污染”
一些业内人士和专家认为,鉴于目前垃圾处理运行经费不足是库区13个垃圾处理场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之一,也是能否保证垃圾处理场正常规范运行的关键,建议从以下几个渠道进行解决:
第一,解决垃圾处理运行经费。
一是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征收力度。最近,重庆市出台了垃圾处置费管理办法,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收费标准做出了调整。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全面征收起来,保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良性循环。
二是各区县政府加强财政补贴。考虑到各区县垃圾处置费征收在一定时期内还不能满足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经费需要,建议重庆市政府发文,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发展意见》的精神,对垃圾处置费征收不到位的区县,必须将征收的城市建设维护税、配套费、土地出让金或国有资产变现收入等按一定比例建立城市垃圾处理运行经费补偿基金,专项补贴垃圾处置费的不足,并且每年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补贴经费到位。
三是重庆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在库区后期扶持资金中,给予垃圾处理场适当补贴作为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经费,以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建议重庆市财政等有关部门切实落实运行经费补贴的来源和具体补助资金额。
四是从三峡工程发电税收中申请一定比例的基金用于补贴库区垃圾处理场运行经费的不足,并切实落实运行经费补贴的具体资金额和比例。
五是先解决运行成本,逐步解决全成本问题。三峡库区已建的13个垃圾处理场和目前在建以及今后拟建的垃圾处理场的筹资渠道大部分为国债资金或当地政府财政经费,考虑到垃圾处理经费缺口很大的实际困难,建议不将垃圾处理场转固资产的折旧和财务费用纳入运行成本核算,先解决直接运行成本,然后逐步解决全成本问题。同时,在2005年前,力争将垃圾处理的直接运行成本控制在每吨35元内(其中云阳县垃圾处理场的运行成本控制在每吨50元);在2005年后,根据垃圾处置费的征收情况,逐步提高征收标准,弥补垃圾处理运行成本,解决全成本问题,达到保本微利运行。
第二,要理顺垃圾处理运行管理体制,建立责任制。为确保垃圾处理场的正常运行,督促其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切实做到规范化运营,同时降低垃圾处理运营成本,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建议重庆市政府与区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主要在工艺运行、环境监测、生产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城市管理目标的年度专项考核内容,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管理行政责任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垃圾处理运营成本和市级财政补贴的主要依据。同时加大协调力度,理顺垃圾处理运行管理体制。各区县政府明确当地市政环卫部门和垃圾处理场的各自职责,加大协调力度,市政环卫部门主要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监督和技术指导,垃圾处理场负责垃圾处理场的运营管理,实行企业化管理。当地政府应确保垃圾初级收集与中转运输的有效衔接和垃圾处理场的正常运行管理。环保部门负责对垃圾处理场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为确保监督的公正性,环保部门不得直接承担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任务和直接运行管理。
城市垃圾处理的建议范文2
因此,建立生活垃圾利益导向机制和政策措施研究势在必行。
一、生活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国各地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新的模式和经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如火如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显成效,组织制度体系全面得到加强,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局面正在逐渐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得到较大改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但由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涉及面广,各城市(区)情况不一样,因而在推进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只有对这些问题认真研究,并深入剖析和挖掘,才能提出合理可行的对策措施。
(一)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有待提高
从目前国内试点城市推进情况来看,大多数居民没能树立自觉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即使经过反复宣传发动能够做到分类,也是被动分类而非主动行为,由于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有待提高,因而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参与率、投放准确率不尽人意。因此,树立和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仍然任重道远。
(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经费缺口较大
生活垃圾分类离不开政府投入和资金支持,只有投入和资金有保障,才能更好地推进生活垃圾科学、规范、有序分类。鉴于生活垃圾分类大规模铺开,无论是设备购置还是人员配置都需要经费支撑和保障,因而资金缺口较大。一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配置等欠账较多。虽然各试点城市(区)对生活垃圾分类有财政经费支持,但无奈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财政投入跟不上垃圾量的快速增长,造成资金有缺口;二是各试点城市(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都想借此探索和形成有地方特色的分类模式,为全国作出示范和表率作用,因而,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和标准相对较高,客观上也需要充足的经费支持。
(三)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目前,国内各试点城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都在努力探索生活垃圾分类的不同模式和路径,力求为国家生活垃圾分类贡献不同的地方范本。与前端热火朝天的分类热情和分类干劲相比,终端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例如,试点城市(区)的居民经常会对经过分类后的可回收物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去处和处理渠道进行质疑,怀疑前端分类后环卫人员仍然混收混运。如果不加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步伐,不仅对广大市民无法交代,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挫伤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四)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不健全
为配合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各试点城市(区)制定了一些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这些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对于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有一定的作用,但从长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角度来看,这种奖励的不足之处在于不是长远之计,基本是一次性而非政策性,对城市行政区、街道、居民家庭和个人奖励效果是明显的,对于企业则可能没有太大的动力,因而,构建一种长期性、政策性的激励机制也许更能调动和发挥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物业管理公司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不高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涉及面广、程序环节复杂、居民比较关心和敏感,要想将生活垃圾分类做好,必须要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特别是物业管理公司的积极支持和配合更是不可或缺的环节。按照国家住建管理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大型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要配合所在的城市街道配置生活垃圾处理容器和相关设施,以及增加管理人员等,但一般的物业管理公司,从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的考虑出发对此都不太积极,因而,如何调动和l挥企业积极性也是生活垃圾分类必须要予以关注的问题。
(六)缺少对低值可回收物财政补贴具体措施
在以往的经济发展战略布局和决策上,一般城市都更倾向于发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出型产业,而对资源回收利用等静脉产业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再加上一些低值可回收物虽然有回收利用价值,但回收利用成本高,又没有相应的财政补贴措施,因而一些废旧物资回收人员不愿回收,回收企业不愿处理,造成这些低值可回收资源的大量浪费。要想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做实、做细、做深入,必须制定对低值可回收物财政补贴的具体措施,让这些低值可回收物经过回收利用后能够再循环、再利用,使经过分类、分流出来的低值可回收物有良好的回收利用渠道,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提供必要的支撑。
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激励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既需要提高居民的分类意识和文明素质,也需要通过制定制度和措施予以推进,对物业管理公司及居民家庭等作出较为明确的规定。
(一)对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明确的考核要求
街道要积极发动物业管理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入必要设备,并制定考核目标,建立相应约束机制。联合各级住建管理部门,对大型楼盘和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在其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增加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内容,要求物业公司积极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并明确减量目标,不参加垃圾分类的物业公司不得竞争和投标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或不给予年审许可证。对于参加垃圾分类减量成效比较明显的物业公司,政府可给予适当奖励。
(二)生活垃圾分类奖励办法
根据各自情况,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奖励办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奖励机制,力争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总量负增长。具体奖励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单位奖”。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单位奖,对优秀街道、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小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第二,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家庭奖”。对于优秀家庭要有硬性指标考核,例如,家庭必须有垃圾分类指引和至少2个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准确率达到90%以上,家庭人均生活垃圾日均排放量低于0.8公斤等,对于达到上述指标要求的家庭不仅颁发奖牌,还另有奖励奖金。第三,对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年终考核时,将是否参与垃圾分类作为年终评优考核的一项标准,如果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所居住的小区反映该工作人员没有尽到垃圾分类的义务,将对其年终评优考核“一票否决”。
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激励补贴措施
生活垃圾从产生、收集、运输到最终处理是一条完整的产业链,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不断深化,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运输车辆等配置明显不足,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水平也急需提高。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主要有三种方式,填埋、焚烧和生化处理。填埋和焚烧处理方式已运行多年,基本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运行机制,而各种生化处理方式一直在不断探索之中,如何从政策层面鼓励和支持需要认真研究。
(一)生活垃圾容器和转运站建设
为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建议有物业管理的大型楼盘或物业小区,硬性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配置生活垃圾容器,容器标识明显,由各街道进行检查,对于没有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配置达不到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上报物业服务的主管部门。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也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环节,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必须高标准、规范配套建设好生活垃圾转运站。对于城市老城区已有的生活垃圾转运站进一步提升标准,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居委会尽量把转运站建设在标准厂房内,使有可能引起的异味、脏乱等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对于新城区要高标准配置生活垃圾转运站,尽可能减少转运站对周边居民的环境影响。
(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配置
大规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后,分类运输的任务增加了,因而运输车辆要配置齐备。从试点城市(区)现有环卫运输车辆配置来看,在没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之前就已经不足,开展大规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以后,分类要求和分类任务更加具体细化,因而分类运输车辆配置不足的问题就比较凸显。因此,各试点城市(区)要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多配置垃圾运输车辆,配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对于经过分类分离出来的有毒有害垃圾,建议各试点城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或统一招投标,由专业公司进行运输和处理。
(三)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成本补贴
经过生活垃圾分类分离出来的湿垃圾由于易腐蚀、热值不高等原因,填埋或焚烧处理有一定的难度,因而,鼓励和探索生活垃圾进行堆肥处理是一种可行途径。由于目前生活垃圾成分复杂,分类水平不高,一些杂质混杂其中,因而经过堆肥后的产品质量和销路还有待提高。因此,建议鼓励各试点城市(区)自行寻找空闲地块,可在苗圃、花场、林场等进行堆肥试验,探索堆肥处理的可行路子,不一定集中建设大规模的堆肥处理厂。对于日处理规模达到5万吨以上,环保各项指标达标,并且堆肥产品有基本出路的处理厂,各级财政应给予适当补贴。堆肥的产品出路可考虑以下两点:一是发挥供销社系统农资销售网络比较健全的优势,通过供销社的网点渠道进行销售。二是绿化荒山、采石场复绿、园林绿化用肥等推广使用堆肥产品。
四、餐厨垃圾分散处理设施激励补贴措施
城市生活垃圾,尤其是餐厨垃圾产生量大、成分复杂,一定要动员各方力量,发挥社会、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购置或配置小型垃圾处理设施,就近、就地资源化处理。由于餐厨垃圾处理尚处在试点阶段,没有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可资借鉴,只能边试点边探索,采取不同的模式予以推进。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进行统筹推进及监管,以财政经费安排和单位自筹经费等形式,在试点城市社区、单位、学校、医院、宾馆(酒店)、企业等场所,建设小型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确保餐厨垃圾分散处理规范、有效、有序运行。
(一)试点推进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
党政机关、高等院校、国有企事业单位,就餐人员规模和餐厅营业面积较大,比较适合推进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建议借鉴和学习北京市经验,在每日就餐人员规模较大的党政机关、高等院校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营业面积较大的大型餐饮企业试点推进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试点城市项目所在地的行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及建成后运行管理所需资金纳入各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预算。经营性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由试点城市市、区财政负责提供设备,设备可统一招标进行采购,建设、运行等费用由餐饮单位自行承担。
(二)大型楼盘和成熟型社区配置垃圾处理设施
在城市大型楼盘和成熟型社区,垃圾处理设施可由试点城市市、区负责提供,建设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负担,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选择餐厨垃圾处理企业,由处理企业与物业管理公司达成协议,共同处理餐厨垃圾。楼盘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费用主要是电费,因此,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期间,试点城市(区)财政可按实际用电量负责分担一部分电费,或者按一定比例对处理设施运行产生的电费实行补贴,试点期过后由物业公司和住户共同承担。
(三)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配置要有硬性规定
建议参照北京市的经验和做法,对于有物业管理的大型楼盘和小区,配置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建议新楼盘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由房地产开发商统一配套建设(包括垃圾分拣房),由属地街道负责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验收不合格的,住建部门不予发放售楼相关手续。旧楼盘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议由物业公司负责,由此增加的物业管理费用可适当分摊在住户物业管理费中。楼层已再用的生活垃圾分类容器可张贴分类标识,新补充的分类容器必须购置按垃圾分类规定使用的分类容器。
五、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激励补贴措施
(一)对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和补贴
根据国家关于再生资源发展回收利用及开发“城市矿产”的相关文件精神,国家有关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及开发“城市矿产”的扶持和支持主要集中在园区(基地)或龙头企业,因为龙头企业能够充分发挥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在行业影响力大,进而带动行业持续发展。因此,低值可回收物补贴应主要对行业或领域的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和补贴,具体补贴以生产处理每吨低值可回收物成本价的50%为宜。
目前,城市低值可回收物的种类有废玻璃、废木材、废布料、利乐包等,由于废玻璃的产生量比较大,可以尝试先从废玻璃做起,探索出比较成熟的做法后再向其他种类的低值废弃物推广。从国内废旧玻璃回收状况来看,虽然废旧玻璃的回收价格在降低,但废旧玻璃的产生量在不断增加,特别是随着塑化剂问题的出现,玻璃器皿的使用量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因此,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从废旧玻璃做起容易突破。
补贴费用既不可过高,也不能过低,各试点城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财政补贴过低会导致企业没有利润空间,积极性不大,起不到激励的作用;而过高又会导致试点城市周边地区的低值可回收物蜂拥到补贴城市来处理,增加试点城市城市管理的成本。总之,建议试点城市的财政资金要尽可能补贴本地废旧玻璃处理企业,对于接受政府补贴的企业首先要规范企业管理,对于废旧玻璃收集、运输、处理等不同环节设立三联单,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建立台账。
建议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废玻璃、废木料、废布料等低值可回收物龙头企业认定办法,对于经认定的低值可回收物龙头企业,除了进行处理成本补贴外,还可以通过申报技术改造项目等形式予以支持,鼓励做大做强,并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废旧商品回收加工企业的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
(二)对街道的奖励和补贴
参照生活垃圾减量奖励办法,对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量视同垃圾处理减量,按照生活垃圾减量的标准补贴和奖励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例如,某试点城市某街道,生活垃圾减量1吨,则相应奖励或补贴1吨减量的资金,但奖励的资金只能用于本街道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站点以及回收企业,不可用作其他用途。
(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站点建设补贴
在试点城市(区)有物业管理或相对成熟的住宅小区及社区居委会,对能合理解决场地,建设标准达标的回收站点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各试点城市有关部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标准,建议回收站点建设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补贴资金在6000―10000元之间较为合理。
(四)运输车辆补贴
废玻璃、废木料、废布料、废塑料等需要分拣之后,才能运送到有加工能力的企业进行处理处置。根据低值可回收物的不同特点和回收量,参照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配置标准和要求,建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统一招投标,中标的企业或物流公司定时定点统一运输低值可回收物。
参考文献
[1].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9号),2011年。
[2].国家住房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39号),2014年。
[3].国家住房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的通知》(建办城[2015]19号),2015年。
城市垃圾处理的建议范文3
1垃圾处理的主要技术
1.1可规模化收集的生物质垃圾
包括餐饮业及单位食堂餐饮泔水、农贸集市水果蔬菜下脚料、屠宰场及食品加工厂动植物下脚料、畜牧保险制度执行时上缴的死禽畜、为清除外来入侵植物(如互花大米草、水浮莲等)而产生的草料等[3-5]。这类垃圾含水量大,营养丰富,极易变质,可能传播各种病毒,有扩散传染源风险。目前处理办法是:一是干燥和直接作为动物饲料,这存在从食物链传播疾病的风险,应禁止;二是发酵作有机肥或沼气使用,要求完全灭菌,成本高,是一个亏本经营,需政府大量补贴企业才能生存。
建议:将生物质垃圾变成微生物农药生产的培养基,既使垃圾得到完全无害化处理,又可生产微生物农药,获得丰厚利润。
1.2可焚烧垃圾
从居民社区收集的垃圾,基本上是厨房垃圾、包装物以及废弃生活用品。目前,社区已定点定人收集垃圾,只要下达制度,可以初步分除建筑垃圾等不可焚烧垃圾,余下可以视大部分为可焚烧物垃圾。焚烧是国际通用的垃圾减量化处理手段,已有先进的焚烧机械;也有成熟的烟气处理方式。主要采用“湿石灰吸附—活性炭吸附—布袋集尘”,排出烟气可达到欧洲标准[6-8]。
问题:这是一个不断耗费成本的过程,而且排出减量与投入的增量相关;中国垃圾焚烧时采用定量补贴的财政模式。经营者为了谋取利润,不惜偷工减料,人为地造成排放超标。因此,建垃圾焚烧厂的地方,必然污染严重。
建议:一是采用新的烟气处理模式。“湿石灰吸附—低温等离子体降解—纳米碳纤维布帘式除尘—纳米光催化二氧化钛石英砂降解”。这不但是技术上的升级,可以更彻底地消除烟尘中包括二恶英在内的污染物,而且处理成本低廉。二是采用与纳米碳酸钙联产技术。湿石灰可以采用碳酸钙生产过程的副产品,而经净化后的烟气又作为CO2源,用于纳米碳酸钙生产。通过这种互惠型经营模式,使净化烟尘变为生产纳米碳酸钙的必需生产环节,企业必然“自觉地”处理烟尘。
1.3可填埋垃圾
填埋处理是城市生活垃圾最基本的处理方法。它是将垃圾埋入地下,通过微生物长期的分解作用,使之分解成无害的化合物。现代化大型垃圾卫生填埋场多采用单元填埋法[9],对填埋的垃圾采用逐层压实和每日覆盖的方法,提高利用效率。
问题:一是垃圾填埋产生的气体危害,填埋垃圾经微生物的好氧分解和厌氧分解会产生大量填埋沼气,其成分主要有CH4、CO2、NH3、H2S等,其中CH4、CO2占绝大多数。当甲烷浓度达到5%~15%,在有氧条件下可能发生爆炸;CO 易溶于水,不仅会导致地下水pH值降低,而且会使地下水的硬度及矿物质增加;此外,植物由于受根部积聚的CO2和甲烷的影响,因缺氧而危害其生长。二是渗透液引起的二次污染问题。垃圾经微生物分解和地表水的影响会产生一定数量的渗透液。它是一种高浓度有机废水,可穿透周围地层,对饮用水造成污染。
建议:一是通过渗漏液回灌技术加速有机物分解。采用沼气收集网络收集沼气作燃料,并通过喷射无害化消毒剂与混合填埋生产纳米碳酸钙过程产生的石灰废渣消毒除臭办法。二是在填埋物上方覆盖土壤,种植香料植物构成香味公园,既改善环境,又获得生态化利用。
城市垃圾处理的建议范文4
关键词: 中小城市; 餐厨垃圾处理; 调查研究
中图分类号: TK 6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8857(2016)03-0147-03
Abstract: Food waste with rich nutrient has the properties of high moisture,organic matter,grease and salt content.It is easily rotted.Its improper disposal is detrimental to the environment.To find the problems with its collection,transportation,disposal,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a survey of food waste disposal in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cities of Henan province was conducted.The data was collected via the questionnaires,random interviews,communicating with the managers in catering industry and food waste transport operators.Several suggestions were proposed in this study by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institutions,the propaganda and education,th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f food waste to resource,the market cultivation,and so on.It could provide important references for the government to make policies.
Keywords: small and mediumsized cities; food waste disposal; investigation
餐厨垃圾是饭店、宾馆、家庭等产生食物残余的总称,其具有水分、有机物、油脂及盐分含量高,营养元素丰富等特点.目前对餐厨垃圾的处理主要有以下方式:一是和普通垃圾混合后进行焚烧;二是直接填埋,但这容易造成地表地下水和周边环境的污染.此外,餐厨垃圾还会滋生出“泔水猪、地沟油”等,它们进入人类食物链后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全社会越来越关注餐厨垃圾的处理,世界各国的城市管理者和科技工作者一直致力于寻找餐厨垃圾处理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方法[1-4].本文从目前国内餐厨垃圾处理的现状着手,对河南省中小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实地调研,提出一些建议,以期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提供参考.
1 调研方法及结果
1.1 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主要在河南省多个地区的中小城市进行,研究人员设计了环保部门调查问卷、餐厅业主调查问卷、垃圾清理员调查问卷、社区居民调查问卷等4个调查问卷分别对环保部门负责人、餐馆从业人员、餐厨垃圾收运工人、普通市民等不同对象进行实地调研,发放各类调查问卷300余份,回收有效调查问卷200余份.通过与本地环保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流,对环卫工人、普通市民等进行随机采访,就各地区所制定的法规政策、采取的处理措施、市民看法、各餐馆餐厨垃圾产生量、收集运输、处理等内容进行实地调查,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定性分析为主)、比较分析法、综合分析法等常用的科学研究方法,对有效问卷进行分析,对政策制定,餐厨垃圾的产生、处理现状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统计分析,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1.2 调研结果
通过分析调查问卷,了解到河南省各级政府针对餐厨垃圾处理出台了一些制度、政策,并投入了部分资金用于科学研究.这些措施对餐厨垃圾处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还存在着具体制度政策少、管理混乱、政策执行难、处理手段粗放随意、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2 存在问题
2.1 餐厨垃圾缺乏专门储运设备
目前几乎所有餐厅都将所产生的餐厨垃圾直接储存在后厨垃圾桶中,这些收集容器大都无密封措施,容易孳生和招引蚊、蝇、鼠、蟑螂等害虫,造成饮食环境的严重恶化,进而影响人们的健康;另外,用于餐厨垃圾的运输工具大多为农用三轮车,也不存在密封保护措施,极易引起泄露,影响市容和交通,同时对人们居住环境造成了很大危害.
2.2 餐厨垃圾处理方式粗放、简单
2.2.1 直接倾倒
家庭用户、部分小餐厅、流动摊点将餐厨垃圾中的液态部分直接倒入下水道、阴沟或路边,最终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由于这些液体中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较高,增加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负担.
家庭用户将剩余餐厨垃圾和普通垃圾混在一起倒入小区公用垃圾桶,由社区卫生清洁人员负责输运清理;部分小餐馆和流动摊点将餐厨垃圾直接倾倒至公用垃圾桶、垃圾池(站)中,由环卫工人收集后和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最后被运输到垃圾填埋场.由于餐厨垃圾自身存在有机成分高的特点,容易腐烂变质,成为病菌滋生地,对垃圾填埋场的负荷冲击较大,同时严重污染了地表、地下水资源.
2.2.2 承包给郊区农民
一些宾馆、饭店,包括机关、企业、学校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较多,餐厨垃圾都被统一放置于后厨垃圾桶,由餐馆自行负责清理.他们自行联系一些近郊的农民或个体商贩,个体商贩再将收集的富含有机物、油脂等营养元素的餐厨垃圾提供给附近地区的养殖户,从而降低了养殖户的养殖成本.但是这些餐厨垃圾未经过无害化处理,直接用于养殖业后极易成为疫病传播的重要途径.有些不法商户为获取利益,甚至将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经过简单提炼加工制成劣质油脂(即“地沟油”)后,以非法方式低价出售,使其流入市场,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
2.3 制度政策的操作性不强
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出台的大多是一些宏观上的制度政策、法规,但由于餐厨垃圾点多、面广,目前又缺乏针对餐厨垃圾处理的具体制度政策,且无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造成餐厨垃圾管理混乱,毫无头绪,导致了处理方式粗放、简单.
2.4 宣传工作力度不大
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市民、餐厅业主对餐厨垃圾的概念、储运、处理情况及目前面临的问题知之甚少.经分析后得知,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了解的途径少.因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方面要积极制定餐厨垃圾处理的制度,一方面也要重视有效的宣传,应该积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宣传途径,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餐厨垃圾储运、处理的重要意义,并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
2.5 资金缺乏
因餐厨垃圾的储运、处理的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许多企业不愿进入这个行业.目前餐厨垃圾的处理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支出,这给政府造成了较大的财政压力,资金缺口较大.
针对这一情况,可以考虑专门开征餐厨垃圾处理费,并遵循“谁产生,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餐厨垃圾产生者开征垃圾处理费.这不仅可以弥补垃圾处理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且有利于提高人们对餐厨垃圾污染问题的重视,树立牢固的环保意识,推动垃圾的减量化,同时还可以吸引一些企业参与到城市生活垃圾的储运、处理工作中.
2.6 处理技术单一
目前我国成熟的处理技术相当缺乏,餐厨垃圾处理以制作有机肥为主,存在制作成本较高、市场竞争力差等问题.其他餐厨垃圾处理技术正在逐步发展中.
3 建 议
3.1 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宣传教育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在餐厨垃圾的产生、储运到最后的处理的整个体系中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政策;同时,要让公众清楚地意识到餐厨垃圾处理关系到每个人,必须利用多种媒介工具,通过不同方式向人们宣传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的相关知识,逐步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使他们能够主动地投身到餐厨垃圾处理的相关工作中[5~7].
3.2 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餐厨垃圾资源化的研究、加快技术研发
除了依靠上级政府投入外,各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集思广益,通过政策引导、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方法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将资金用于研究开发处理效率高、污染小、资源回收利用好的新技术及新设备中.
3.3 产生者责任主体化
环境管理的通用原则为“谁产生,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餐厨垃圾的处理过程也应遵循该原则.对餐厨垃圾产生者要实行责任主体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制要求有条件的餐厨垃圾产生者购置生化处理机等设施用于消纳、处理餐厨垃圾;没有条件的可委托其他处理单位进行付费处理[8-10].
3.4 加大力度培育市场
由于餐厨垃圾自身的特点使其不宜使用处理传统生活垃圾的储运、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因此,地方政府要通过制度政策、税收、资金等方式的大力支持,充分调动市场,选择有资质、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承担餐厨垃圾储运设备的开发生产、处理新技术的开发引进和人才队伍的培养等方面工作,逐步培育市场.在买方市场形成后,餐厨垃圾产生者可自由选择处理单位进行付费处理.
4 结 论
餐厨垃圾是污染较为严重的生活垃圾中的一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其产生、储运及处理实行统一管理.餐厨垃圾处理应切实从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多渠道资金筹集、技术研发等方面做起,同时,各地在选择处理技术方案时应充分结合当地餐厨垃圾的产生源分布状况及自身特点,以保证餐厨垃圾处理方式的科学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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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处理的建议范文5
【关键词】生活垃圾;污染;改进
引言
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生活垃圾的产出量正逐年大幅度增长,简单的垃圾处理方法已经不能够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然而,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长的同时,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能力与水平发展相对滞后,城市生活垃圾问题愈加突出,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本文论述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与处理现状,分析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对策建议。
1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以及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目前,我国城市垃圾以每年8%~9%的速度在增长,城市人均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50~500kg。有各类生活垃圾场453座,处理能力为27.2×104t・d-1,集中处理量约9400×104t,集中处理率约为62%;按处理量统计,填埋、堆肥和焚烧处理比例分别占81.7%、2.7%和15.6%。
2 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现状
(1)垃圾露天堆放大量氨、硫化物等有害气体释放,不仅严重污染了大气质量,也影响了城市的生活环境与美观。
(2)严重污染水体。垃圾不但含有病原微生物,在堆放腐败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并会将垃圾中的垃圾资源化潜力随着生活水平和经济的发展也不断增长。
(3)生物性污染。垃圾中有许多致病微生物,同时垃圾往往是蚊、蝇、蟑螂和老鼠的孳生地,这些必然危害着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4)侵占大量土地。垃圾的堆放侵占着大量的土地,据初步调查,2003年全国668座城市中已有2/3被垃圾带所包围全国垃圾存占地累计80万亩。
3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3.1填埋
垃圾填埋是应用最早、最广泛的一项垃圾处理技术。早期的垃圾填埋处理仅仅是单纯的填埋,没有考虑到填埋气、渗滤液的处理等问题,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直到本世纪30年代,首先在美国提出了“卫生填埋”的概念。卫生填埋法具有技术比较成熟、操作管理简单、处理量大、投资和运行费用较低、适用于所有类型垃圾等优点,是当今世界上最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但填埋处理也存在一些缺点:(1)占用大量土地资源,以致新建填埋场选址困难;(2)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如未妥善处理,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等周边环境造成污染;(3)填埋垃圾发酵产生的甲烷等气体,既是火灾及爆炸隐患,又加剧了温室效应。
3.2焚烧
垃圾焚烧处理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而现代化的焚烧处理的发展则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以后。焚烧法处理,可使垃圾减容85%以上,减重75%以上,突出了减量化、无害化特征;若配备热能回收装置,亦可达到资源化。与填埋处理相比,焚烧处理具有占地少、厂址选择易、处理周期短、减量化显著、无害化较彻底以及可回收垃圾焚烧余热等优点,因此在世界各国得到越来越广泛应用。
3.3堆肥
垃圾堆肥是处理与利用垃圾的一种方法,是利用垃圾或土壤中存在的细菌、酵母菌、真菌和放线菌等微生物,使垃圾中的有机物发生生物化学反应而降解(消化),形成一种类似腐蚀质土壤的物质,用作肥料并用来改良土壤。
4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式
4.1垃圾混合收集的混乱
长期以来,我国生活垃圾一直是混合收集。混合收集的弊端在于:(1)混合垃圾中含有一部分尚
有利用价值、可直接回收利用的物质如废纸、塑料
等,如果直接处理,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增大了垃圾处理量,使处理成本大大增加;(2)混合垃圾中还含有一些危险废物如日光灯管、废旧电池等,不仅增加了无害化处理的难度,而且一旦处理不当,极易造成严重污染。垃圾被称为“放错地方的资源”,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金属、塑料、玻璃等,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虽然设置了分类垃圾箱,但缺乏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和约束,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乱扔乱投的现象依然普遍,分类垃圾箱形同虚设;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管理,流动拾荒者任意捡拾垃圾,势必造成分类垃圾箱内垃圾的混杂;虽然进行了分类收集,但无法保证分类运输和处理,使分类收集失去了意义。应该对群众加强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力度,甚至强制性的管理。分类垃圾箱的设置也应该加强对群众的宣传,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管理,垃圾的分类应该从家庭做起,从源头做起。
4.2生活垃圾管理的法律的不健全
我国目前关于生活垃圾的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健全,存在一定缺陷。已颁布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法规对防治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是加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但这些基本法规多为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可操作性不强,给依法防治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带来了困难。大的条款比较的空洞,说的范围也比较大,制定法规应该更加的详细一点,具体到操作的步骤上来,这样更可行。
4.3管理体制不完善
垃圾处理行业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其收运处理过程的监督、管理、执行基本上是由政府一家包揽,环卫部门既是监督机构,又是管理部门和执行单位,也就是“自己监督管理自己”。这样就会存在很多的问题,自我监督不如互相监督,自我监督不能形成更好的竞争,这样垃圾处理行业就不会更快的发展,故在管理体制上应该多部门的监督。
4.4公众对垃圾处理以及环保意识的薄弱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与环境保护不仅仅只是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也离不开每一个公民的支持和努力。日本的家庭妇女就把生活垃圾回收做得相当好,他们能够自觉对垃圾进行分类。我国也应该加强对公民环保意识的教育,可以进行适当的鼓励或者惩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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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处理的建议范文6
关键词:污染者付费城市生活垃圾费率南充
一、前言
城市生活垃圾的数量测算与收费费率的研究是国内外环境科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对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至关重要。2002年6月7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部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决定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截至2005年底,中国661座城市有260个实行了垃圾收费制度,占城市总数约40%。2008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1.55亿吨。
南充市建于1993年7月,行政地域包括高坪区、嘉陵区、顺庆区、南部县、营山县、阆中(县级)市、仪陇县、蓬安县、西充县共9个县(区、市)。有2200余年历史的南充城市指高坪、嘉陵、顺庆区的城市建成区。2002年南充被列为“国家清洁能源试点示范城市”,城市居民、商业、餐饮以电和天然气为能源。2004年底,一座位于城市建成区以南约15千米的猫儿山卫生填埋处置场建成并投入使用,投资4200万元,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500吨。2004年入选四川省卫生城市,2006年入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08年入选国家园林城市。2008年末,南充城市建成区面积64 万平方米,人口69.3万人,户均3人,城市气化率95.76 % 。城市环卫部门对生活垃圾处置方式为集中卫生填埋,2008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81.69% 。到目前为止,南充市政环卫管理部门还未向居民收取垃圾费。
二、2003-2015年南充城市生活垃圾量测算
查阅《南充统计年鉴1994-2009》历年的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数据,笔者发现,仅1994-2002年期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数据完整,据此得到南充城市1994-2002年的9年中人均垃圾日产量2.24-2.81千克(表1)。
同期,我国城市人均垃圾日产量为1.30-1.50千克,位于西部地区川中丘陵区的南充城市人均垃圾日产量约为我国城市人均垃圾日产量的2倍。这与南充市民的消费不太科学理性、城市居民购买带泥蔬菜、把装修房子的边角饰材、旧家具、旧衣服鞋帽、餐余食物与厨余当成垃圾丢掉有一定关系,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南充城市居民的消费还不够绿色环保。1994-2002年南充城市垃圾量与人口数成正相关。《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T/106-1999)》指出,垃圾产量测算应考虑以下主要影响因素:人口、生活水平、燃料结构、人口密度、流动人口、气候以及收集方式等。笔者按王伟等以人口数测算城市生活垃圾量的办法,用2010-2015城市人口数据推算南充城市每年生活垃圾量。2010-2015年城市人口数据来自《南充城市发展规划(2010-2020》,以1994-2002年的人均垃圾日产量平均值2.54千克为基础数据,测算2003—2015年生活垃圾量。同时,按南充2009年每吨城市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理费约为120元,以2009年不变价格为基础测算出2010—2015年南充城市的垃圾处理费用(表2)。
三、南充2010-2015年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及收费费率的确定
2009年我国5个城市的垃圾处理费用分别是: 昆明180元/吨,海口155元/吨 ,连云港120元/吨 ,郑州140元/吨 ,贵阳150元/吨 ,全国城市垃圾处理费用均值约为150元/吨。经调研,南充2009年每吨城市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理费约为120元,以2009年不变价格为基础,测算出2010-2015年南充城市的垃圾处理费用为每年10360-14058万元。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由城市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及政府补贴等几部分构成。目前,南充城市居民个体承担垃圾处理费用大约为总费用的15%。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PPP),按2009年城市垃圾收运处理的成本价,依据定额用户收费的政策测算出南充2010-2015年按户每月垃圾处置收费的费率平均值为6.8元(表3)。所以,建议南充在具体的征收实践中按每户每月6.8元的标准收取居民垃圾费。这一收费费率持平或稍低于我国其它已实施垃圾收费的城市垃圾处理费率,如西宁的费率为6元/户·月,天津的费率为5元/户·月,成都的费率为8元/户·月,厦门的费率为10元/户·月。
四、结论与讨论
(一)施行城市垃圾收费制度是国家环境经济政策的必然要求与体现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制度之所以必须施行,一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为垃圾处理市场化、产业化注入了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二是随着我国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要求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规模将扩大;三是根据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将坚持“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四是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完善收费标准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良性循环。
(二)在南充按每户每月6.8元的标准收居民垃圾费比较低廉,具有操作的可行性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南充城市生活垃圾量将继续不断增加。南充目前正在创建国家环境卫生城市,必须加大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管理的步伐,城市垃圾收费制度在南充的建立对于其它地级城市的垃圾管理将具有一定的先导示范作用。城市垃圾收费制度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产业化注入了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完善收费标准和制度将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达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从而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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