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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的问题范文1
在城市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每一座城市都会遇到“城中村”改造问题。这是因为“城中村”指的是位于建成区边缘、规划建成区范围之内、已被建成区包围或半包围的村庄。这些村庄在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区不断向外拓展中不断地改造成城市建成区。因此,“城中村”改造的过程就是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这项工作是城市发展的需要,是推进城市化的需要,是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城市质量的需要,是盘活城市资产、提高土地利用率的需要,也是控制各个“城中村”自行盲目发展、违法城市规划布局所引发出的诸多违章建筑的需要。
以唐山市高新区为例,“城中村”改造的过程就是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高新区规划面积31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由10万增长到200余万,高新区现辖20个村,目前中心区9个村已全部纳入全市城中村改造计划。新划转的11个村,按照外环线10公里之内全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也将全部纳入城市建设范围。在未来几年内,高新区城中村改造将全部完成,高新区村民变市民就要变为现实。
一、城中村改造将要面临的主要问题
1.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差。
2.公用服务设施不配套。银行储蓄网点少、面积小、服务差、水平低;科教文体卫等设施不能满足需要,餐饮、修理、商贸等各项配套设施严重不足等。
3.城中村传统的村落文化面临断层。在城市文化和大量外来人口的冲击下,城中村传统的村落文化面临衰落,同时,村民的角色又没有转变成现代城市市民,村民面临角色转变的阵痛。
4.城中村村民的就业率普遍较低。
二、根据上述的问题。对城中村改造提出以下的建议
1.实行分类指导与“一村一策”相结合的改造策略
城中村改造,既要根据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确定改造的目标和方向,又要根据城中村的具体特征,采取“在整体改造战略上实行分类指导,在具体改造措施上实行“‘一村一策’相结合”的改造策略。实行“成熟一村、改造一村,加快成熟城中村的改造与防止新城中村的产生相结合”的指导方针。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今后规划建设中要符合规划要求、规划布局和规划内容。小区建设要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特色,依据“城中村”的具体地理位置,因地制宜的规划、建设。
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一要坚持将建设现代化大城市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系统规划、分布实施。二要坚持从环境生态性、生活舒适性和居民方便性等“三性”原则,做到优化组合,合理布局。三要将居住形态、社会形态、生活形态与城市协调统一,使“城中村”真正融入城市之中。四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用为先;精心规划、综合环境注重居住、休闲、服务相配套,努力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环境优美。
城中村改造的问题范文2
关键词:城中村;土地权利;城乡二元化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扩张所引起的诸多问题也逐一显现,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这些问题之中,“城中村”问题尤为突出,其中包含的社会治安混乱、环境卫生差、土地权利混乱和违法违规建设等,已经成为各大中城市都必须面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了搞好城中村的改造,推进城市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本文以城中村改造中的土地权利问题为切入点,对相关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我国“城中村”的现状
1.何谓“城中村”
改革开放至今已经有30余年,这期间我国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城市化进程逐渐加快,原有的市区已经不足以容纳扩张的城市人口和工商业,因此就需要通过征收城市边缘地区的土地以获取发展的空间。为了降低征收土地的成本,很多城市选择征收农村边缘的土地转化为城市土地。这种城市的扩张必将造成部分村落被包围在建成区内,失去土地的农民,有相当一部分居住在还原房或原来的宅基地自建房。“城中村”就是指在城市扩张的过程中,农民由于土地被征用而转化为居民之后,仍居住在原来的村落改造而成的居民区。从广义上来看,应该包括位于郊区基本保留乡村特点的潜在型城中村,和位于城市边缘已经和市区连成一片的发展型城中村,以及位于城市用地的包围之中,已经几乎没有农业用地的成熟型城中村。而从狭义上来看,一般仅指成熟型的城中村。这类城中村从区划上来看,已经属于城市,居住在其中的农民也变成居民,但是在土地权属、户籍管理和行政管理体制上却仍然持续着旧有的农村模式,因而势必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成为各种矛盾的集散地。
2.城中村的现状
由于城中村处于城市和农村的夹缝之中,这一独特的状态,势必带来一系列的问题。首先,城中村的居民既有之前就一直居住在此地的村民,也有因城市扩张而迁移至此的居民,还有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人员构成复杂,容易滋生犯罪现象,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其次,相对于城市来说,城中村规划跟不上需要,基础设施不完善,各种水管电线乱拉乱埋,排污能力较低,违法违章的建筑比较多见,居民楼由于密度大而造成采光条件和通风条件都较差,街巷窄小拥挤,人居环境不理想;最后,土地问题严重,农民的宅基地和工商业用地相互掺杂交织,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明晰,土地使用权流转不合法,土地利用不规范,非法出租、转让甚至倒卖土地的现象层出不穷,土地征用困难,严重阻碍着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成为一个顽症。
二、“城中村”土地问题形成的原因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特有的现象,其实际上是城乡二元结构下的产物。具体来说城中村的土地问题形成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城乡二元管理体制
建国初期,我国为了加快工业化建设并维持资本密集型大城市的发展,国家运用了一系列行政手段将农业剩余转化为工业积累,并限制农村人口向大城市迁徙。其中包括城乡有别的户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等等。改革开放以后,这些制度中的相当一部分被延续下来,形成了城乡有别的二元管理体制。根据户籍的不同,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分属不同的组织机构管理。故而城中村这种保留了农村行政建制的居民区,由村委会进行管理,却需要适应城市的管理体制。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壁垒,还体现在社会保障的力度不同之上。针对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较为完善,而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力度不足,土地对农民来说承担着社会保障的作用,这就使农民固守宅基地不愿放手,使村民利益和城市整体利益不相协调的突出点表现在土地权利问题之上。
2.城乡二元土地制度
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但是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有所不同。从所有权上来看,据《宪法》、《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在城乡界限明确的情况下,这种所有制上的二元化并未体现出明显的不足。但是随着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城中村的土地所有权国有和集体所有交织,两种所有制结构并存必然会发生矛盾,产生一系列的问题。村集体经济的突出特征之一就是产权关系模糊,所有权和使用权权属界定不清。村集体持有的责任田、自留地、宅基地以及各种公共用地等,基本没有完备的产权手续,农民集体也只是一个群体概念,难以成为实际的独立的市场主体,从而造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虚位,这都阻碍着城中村土地问题的解决。土地资源的非商业性和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借助“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不断扩大,这一方面使农民可以低价甚至无偿的获取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从而紧抓不放谋取租金等现实利益,另一方面使地方政府意欲更多的征用土地之后转让土地使用权而获得商业上的利益。利益上的冲突,使得现实中的博弈层出不穷,在拆迁和征用的过程中出现恶性事件。
3.“城中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明晰
虽然我国在《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中对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的补偿标准都有所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并不能充分适用于城中村这一特殊地带。因为城中村中的集体土地主要是农民的宅基地,征收时应该对其上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进行补偿,但关于这部分的补偿标准在相关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容易造成农民的权利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不利于城中村土地的流转。
三、现阶段“城中村”改造中土地权利问题的解决途径
在现阶段的实践中,针对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土地权利这一突出问题,通常采取两种措施:一是“土地置换,异地安置”的方式。就是政府在郊区征用和要改造的城中村相同面积或者更大面积的土地,建设新村供城中村的居民居住,进行置换。这种方式在城中村改造的初期,政府可以运用行政手段来推行,但现在由于市区内房价攀升等原因,再推行起来困难较多,逐渐难以实现。另一种方式是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改变其土地所有权性质转为国有,城中村内的农民身份转变为居民,纳入城市化管理范围。这是现阶段看来比较可行的方式,因此在各个城市使用较多,但这一行为过程中征收的合法性及征收后的使用都存有争议有待解决。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且“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在实践中征收是否出于这样的需要,以及征收后的用途,实际上都是很难进行控制的。
四、妥善解决“城中村”改造中土地权利问题的思路分析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
为了避免征地过程中的政府职能错位、补偿过低等弊端,应该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首先,应该明确“公共利益”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并通过立法加以细化。将用于经济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彻底从土地征收的范围之内排除,以保障征收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除此之外,还应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在对农民进行补偿时不仅要参考土地的原用途和征收前的年产值,还应该参考土地的未来用途和市场价格,以及地块地理位置不同而形成的级差地租,以确保农民的利益,将其损失降至最低,以促进土地正常流转。要建立健全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重新建构农村集体的组织模式,可以将农民集体作为一个法人或非法人集体。只有集体所有权主体得到了明确,才有可能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给集体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给农民的土地、住房等办理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好土地确权。从法律上明晰产权关系,有利于土地的征收、流转和补偿。
2.打破二元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
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城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城乡户籍差别,大幅提高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将原有农村居民一次性改为城市居民,将其纳入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使其真正的成为城市的一员。继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加快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统一城乡税制,积极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不是短时期内就能解决的,要着眼于长期,从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劳动就业等各个方面实现城乡平等,消除城乡差别,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从深层次上解决城中村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范少虹:城中村改造中土地法律问题分析[J].时代法学2010,8
[2]孙晓珍:“城中村”改造中土地权利问题的法律探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2,40
城中村改造的问题范文3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规划;城市的改变
前言
瑞安市经过新一轮的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建成区规模扩大将近10倍以上,城中村达到334个,建设用地约占规划建成区的70%。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化地区范围不断扩大,城市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所带来的问题日益凸现,已成为政府必须解决的棘手问题。近几年来,在城中村地区编制了多层次、多种类的规划,但都面临着同样的命运,要么根本是纸上谈兵,要么实施哪块改哪块,安置问题迫使调整容积率、建筑控制高度等经济技术指标,几年功夫,当年还是优秀设计的规划成果已经面目全非。城中村就象城市的“肉瘤”,留着无碍,割之痛苦,那么,我们如何使这些“肉瘤”逐渐清除,使我们的城市充满新的气象。
一、 城中村改造的含义
城中村改造应区别于旧城改造和农村旧村改造
旧城改造:即城市老城区改造,旧城改造是指改造区域占地原本就属于城市国有土地,涉及改造区域的建筑物都是或绝大多数属于拥有产权证书的个人或单位享有,改造拆迁由政府统一协调处理,对涉及建筑物予以评估补偿,按计划实行回迁或另行安置,改造区域按政府统一规划重新建设布置的一种旧城改造方式,即新城区取代老城区进行改造建设的一种方式。
农村旧村的改造:也是指改造区域占地原本就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按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对村民集体居住房屋、配套设施等按预定规划进行改造新建以提升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的一种方式。农村旧村改造涉及的方面要比城市旧城改造小的多。
城中村改造:一是已经属于城区或者将来在短时期内必然成为城区;其二是土地性质尚未发生变化,仍然归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国家没有基于所有权支配该区域土地的权利。因此,城市旧村改造更复杂,难度更大。
二、城中村改造的动力
从村集体与个人角度看,随着房地产价格的高涨旧村改造的动力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对目前的居住环境不满,尤其是卫生状况差,交通出入不方便等方面;二是在周边城市化地区影响下,实现资产扩张,“借村改发财”等因素。事实上村民心里非常清楚,改造后村民是得到应当的好处,改造后把一个“脏、乱、差”的破旧农村变成现代化的城市新区,不但解决居住问题,还使家庭的资产大幅增加。
而作为城市政府,主要动力来源于城市化的目标,城市规划的实施等涉及的景观的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区域协调发展、重大工程的建设等方面。可以看出,这些改造或建设都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都具有整体性与系统性,不能跨越特定的地域概念,因而也成为“受制于”村民的一个因素,村民借此提出种种要求以获得更大利益。
由此可见,政府要开发城中村改造,要认真做好经济账,关键内容在于利益最大与公平分配问题。
三、城中村改造的定位
从瑞安市目前旧村改造成功的几个村来看,牛伏岭村的连排跃层公寓,到红光村的多层住宅,再到岭下村的高层居住小区,由于他们建成的时间先后,安置政策的变化,房价的上涨,城市土地的紧张,使旧村改造的定位上出现了很多的变化,村民追求小区环境的同时,要求更高容积率更高的安置面积,他们的目标相当明确,就是在有限的土地上创造更高的价值,往往这种追求限制了城市规划所追求的城市空间的变化。政府规划部门的无奈,在涉及成片旧村改造的片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政府为了达到政策的平衡,落实旧村改造的容积率基本相同,甚至个别片区容积率全部一致的情况。这种伪科学的城市规划,使城市空间趋于雷同。
好在目前我们的城市旧村改造成功的还很少,大部分村多还在前期研究策划阶段。随着时间的过去,村民可能有新的想法,政府也可能有新的政策,使城市的空间再在新的追求下发生变化,也许这就是城市。我就在想,城市化的进程我们不仅是解决住的问题,同时也是我们需要解决工作问题,可以想象我们利用部分旧村建设商业、办公、配套等更多的公共建筑,为未来城市留点经济的活力,也为城中村改造找点空间上的变化。
四、城中村改造应打破村界
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制,农村如同二十世纪80年代的国有企业,具有社会政治管理、经济分配的权力,使之变成了一个政治、经济的独立体,村民对村集体具有极强的依赖性,这种长期形成的对村界的认同感,短期内不可能消除,使得需要全局统筹的配套设施建设难以开展,安置房建设也局限于本村本土,异地安置与货币安置措施举步为艰。而各村的土地资源与人口分布又是相当不均衡,另外,改造地块边界又具有很大的不可预计性,使得以城市设计为导向的容量控制在这种条件下很难起作用,需要经常性地调整容积率以实现理论上的“就地平衡”。
所以,打破“村界”需要打破城乡二元制,与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充分接轨,使村改住房能进入市场进行自由交易,进而实现文化融合,为将来村改居提供条件。
五、城市随着城中村改造而变化
也许我们的过去太落后,几呼没有值得我们规划部门为之保留,我们城中村改造时几呼一律拆除,专家们会大呼特呼:“我们为什么不保留历史”。去过巴黎的人,谁都会为巴黎的历史古迹和文化氛围而深深震撼。漫步巴黎街头,留下的最深刻印象是:它既保留着许多闻名世界的历史遗迹和艺术建筑,如埃菲尔铁塔、巴黎圣母院、卢浮宫、凡尔赛宫,又有许多宏伟壮丽的现代建筑,如拉德芳斯大拱门、蓬皮杜文化中心,让人流连忘返。巴黎无疑是极其重视文化艺术传统保护的。正是因为它拥有着、保护着自己的历史和文化,才拥有着属于它自己的灵魂。
那么我们的历史在哪里?这需要我们有关部门去寻找去研究,也许是村头的榕树,也许是小河上的古桥,也许有我们祖辈留下的祖屋,因为我们祖辈穷,不可能为这个城市留下“法国街头的艺术建筑”,但我们是否在旧村改造过程中增添新的建筑时留住历史的元素。
城中村改造的问题范文4
我并不是本地人,三岁多就来到深圳,打那时起,我就住进了城中村“罗芳村”,当时只是租房子,房子的旁边还有一些耕地,或许是人们自己占用当时的地盘拿来播种吧,那样就可以吃自己的,就可以不去市场上面买,也可能是因为当时的人们摆脱不了在家乡种地的习惯吧!我那时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欣赏他们如陶渊明一样享受种菜的乐趣。
又过了五六年,那块地方就被围了起来,也不准人们随心所欲地去种菜了。
在罗芳村待久了,还产生了不少的感情,那里再没有耕地了,只是楼房很多很多,甚至有的街道非常难通过,另外一个特点就是小贩翻了几十倍,每天都可以听到他们吆喝的声音,一片片喧杂的声音,但是我都已经习惯了。那里还聚集了很多香港进出的人,很多人都看住在这里方便,离海关也近,住房耗资并不多,所以他们都看中了这里。
一直到现在,当“峰度天下”高高建起的时候,我也得知了旧村改造的消息,那个时候我非常的高兴,因为我可以不用再住在喧闹的“城中村”了,可以看看外面的世界,却又有点不舍。
按照《实施意见》草案得知,深圳市所有的城中村改造就在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鉴于对城中村改造在地价的收取问题上有一定优惠政策,因此部分单纯的旧村改造项目借用城中村改造的名义有“搭便车”的可能,所以对“城中村改造”进行严格定义,没有漏洞。
城中村无疑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其中也有不少的值得人们保持的东西,如罗芳村里面的古树。
我可以想象城中村改造后可能会像东门街市一样繁华,也可能会像华侨城一样热闹非凡。
我期待那一天。
城中村改造的问题范文5
关键词:变电站;安全管理;工程质量
中图分类号:TM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5)05-0107-02
由于经济增长,电力需求越来越旺盛,很多原来的变电站就不能完全满足新的需求,因此需要对变电站进行改造。而变电站的改造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工程,其对人员的素质、技术水平、改造方案都具有较高的要求。在变电站的实际改造过程中,往往存在很多的问题,影响到变电站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因此需要全面认识到这些问题,并针对工程安全、工程质量以及工程进度三个方面提出对策,以提高改造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及施工效率。
1 改造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安全意识薄弱
在变电站改造工程中,设备常常处于运行状态,因而作业过程中风险较高。改造工程的施工人员由于安全意识薄弱,没有充分意识到操作过程中存在的各个危险点。从历史发生的事故中可以看出,由于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足导致在变电站改造工程中发生了许多安全事故,严重的甚至给电力设备或施工人员带来了伤害,同时也延误了改造工程的正常工期。
1.2 现场危险点分析不足
对于改造工程的工作现场,施工单位对危险点分析不足,在施工之前没有做好完善的防护措施,使得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当前在工作现场,施工单位对危险点的控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变电站改造过程中,经常存在作业点分布散、工作人员多、相关设备管理不善等问题,同时还存在有许多设备带电,在转供电方案没有很好分析和实施。
1.3 对设备不熟悉
由于施工人员对现场设备不熟悉,可能会在改造工程中出现操作失误,或者是在施工过程中留下安全隐患。例如端子箱装配不当、螺丝不紧、线路虚接以及接错线等。在变电站,细微的错误都可能导致设备出现隐患,严重时致使事件发生。
1.4 准备不充分
在改造工程中,由于工期较紧,施工单位可能在安全工器具,如绝缘手套、安全带等还没有准备完备的情况下就开始进行施工。安全工器具的缺失使得出现意外的情况下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在使用新型设备时,为了赶工期而没有对作业人员开展相关培训,导致施工人员对设备的操作方法不了解,在出现异常状况时不知道处理方法,在减缓施工进度的同时,也可能增加新的不可控因素。
2 工程的安全管理
安全在变电站改造工程中处于首要地位。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程进行施工。
在施工开始之前,安监部需要对每一位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明确各个成员的安全职责。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降低因安全意识问题产生的隐患。施工人员需要遵守相关强制性的安全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工具,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惩处。在施工之前,正确做好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流程,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出改造工程中存在的所有危险点以及安全隐患。在使用新技术时,应当选用安全的技术,禁止使用具有安全隐患的工器具,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做好工器具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对工器具和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设置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状况时,能够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在管理层面,要做好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做好安全考评,形成合理的激励机制和惩处机制,营造一个安全生产的氛围。
3 工程质量管理
3.1 影响到工程质量的相关因素
变电站改造工程的质量与变电站之后的正常运行有着很大的关系,保证工程质量良好,能够在改造后的运行中减少故障率,节省了运行维护的成本,因而必须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良好。影响到施工质量的因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首先是施工人员的素质。施工人员技能水平好,主观态度好,将给施工质量带来积极的影响;其次是设备的因素。在采购设备以及其他材料时把好关,认真做好运输、安装以及验收工作,正确操作设备,能够降低变电站运行后故障的发生率;另外还要考虑到环境的因素,当出现暴雨、严寒等恶劣天气时,会对改造工程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3.2 保证工程质量对策
为保证工程质量良好,需要做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以及事后控制三个步骤。事前控制,是指在施工正式开始之前做好改造工程的准备工作。在施工前,就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把控,确保其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并在施工之前开展质量教育。在准备设备和相关材料时,应当做好质量控制。所采用的设备和材料能够满足相关技术文件规定,选择可靠的供应商,并对产品进行仔细的检验,确保设备和材料的质量、数量、供货时间没有问题。在施工前也应当做好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流程,采用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工程质量;事中控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各个工序的控制。根据施工设计做好质量判断,关键做好工序质量控制,针对质量关键点把控好相关影响因素,做好严格的质量检查;事后控制是对于工程已经完成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改造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测试。在验收过程中,要采用良好的监测设备,仔细地将每一项检测内容把好关,并将试验数据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后要及时进行整改,整改达标之后再做好后面的流程。
4 工程进度管理
项目的进度管理是改造工程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实际的进度是否按照预期的工期、使用的资源以及工程量进行。与工程进度相关的主要因素有:①前期所做的工程规划不科学,导致施工时难以达到预期的进度;②在施工过程中变电站改造方案出现变更,造成施工工作量增加;③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暴雨、台风等环境的影响,延误了施工进度;④对需要停电的项目,受到实际变电站停电计划的影响。
在变电站的工程进度管理中,可以编制合理的进度计划,明确总目标以及分目标的进度,制定具体的工作明细,将对人力、物力的需求计算进来;明确进度控制的经济、技术以及组织措施;制定改造工程的工作细则;利用数据收集进行统计分析,对施工做好有效的跟踪,把握工程实际执行状态,制定相应进度管理措施及时调整;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要精密合作,保证工程图纸能够及时更新和下发。综合考虑,变电站改造工程一般将整个施工流程分解为若干个部分,进行流水作业是较好的管理方法。
5 结 语
由于经济发展速度很快,有些地区电力供应不够,因而需要将原变电站进行改造以适应新的需求。在改造工程中存在着许多严峻的问题,主要突出在工程安全、工程质量以及工程进度等方面。本文从变电站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出发,详细阐述了工程安全、工程质量以及工程进度注意事项和经验,对变电站改造的工程管理提供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1] 乔立成.变电站施工安全措施分析[J].中国电力教育,2013,(30).
[2] 陆全忠.35 kV变电站改造工程验收方案一例[J].电子世界,2012,(11).
[3] 王绍周,高娣熙.浅谈变电站改造工程存在问题及对策[J].科学中国人,2014,(11).
城中村改造的问题范文6
关键词:工程造价控制改进方法
前言:以前,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一直在项目的实施阶段,而实践证明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程度都有很大的差异。据统计,投资决策和初步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程度最大,其次为技术设计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对投资的影响,而过去所倚重的施工阶段对投资的影响只有10%左右。由此可见,工程建设的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关键阶段,工艺、流程、方案一经确定,竣工结算阶段严格审核,工程造价基本上确定了。
1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投资控制
1.1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目前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项目建议书阶段,通常由建设单位提出的投资估算,内容相当简单,只是项目工作内容的简单罗列,往往造成漏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预算单位编制工程造价估算,该投资估算经审批后将作为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但由于本阶段以经济分析和方案为主,工程量不明确,所以设计院在本阶段的投资估算,准确性较差;建设单位通常不是投资估算和造价控制的内行,对工艺流程和方案缺乏认真细致的研究;有的建设单位为了所报项目能尽快获得批准,要求设计单位在投资估算时有意低估,搞“钓鱼工程”,也增加了估算的不确定性。
1.2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同时
(1)在投资决策阶段详实准确地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
要做好项目的投资预测,需要很多资料,如工程所在地的水电路状况、地质情况、主要材料设备的价格、供货来源等资料采集以及现有已建类似工程的资料,对于做经济评价的项目还要收集更多资料。造价人员要对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认真分析,保证投资预测、经济分析的准确。
(2)认真做好市场研究,是论证项目建设必要性的关键
市场研究就是指对拟建项目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可能性分析。包括国内外市场在项目计算期内对拟建产品的需求状况、类似项目的建设情况、国家对该产业的政策和今后发展趋势等。要做好市场研究,工程造价人员就需要掌握大量的统计数据和信息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处理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做好方案优化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
据国内统计资料表明,项目前期方案优化过程中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为80%左右,所以,要真正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就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在前期工作上,在完成市场研究以后,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遵循“效益至上”的原则,进行多个方案比选。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经济意识,克服重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倾向;工程造价人员更应具备专业知识,了解设计意图,熟悉施工工艺技术方案,与设计人员密切配合,用动态分析方法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在降低工程造价上下功夫。通过方案优化,使工艺流程尽量简单,设备选型更加合理,从而节约造价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投标报价及评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评标阶段,甲方委托咨询公司相关单位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查。特别是对商务标书的审查不能只看报价的高低,更主要的是要看报价范围有无漏项、项目是否齐全、工程量计算是否差异过大、计算是否合理、材料单价是否合理。要做到以上这些也不很容易就办到的,是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的。要做到自己心中先有个底数,特别是主要的工程量、子项的列项、材料单价信息、总造价的额度等。只有做到清楚了解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基本数据的底数,才能做到知己知彼,在评标和合同谈判中沉着应对,化被动为主动。
另外,审查投标文件和评标时还应具备识破投标单位在投标中惯用的一些手法的能力,常见的有以下种:
(1)巧立名目,高套定额
其主要方法有:①把定额中已综合考虑并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的内容单独列项。例如:挖土方己按工程量套用定额计价,有的施工单位又把挖掘机台班单独列项计算。②把费率中包含的内容另外列项计算,例如:综合费率中已包含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有的又把雨季抽水费另计;③利用定额单价的换算抬高项目单价。
(2)提高计费标准,扩大取费范围。
(3)投标时间比较紧,工程量一般都是根据图纸采用一定的方法测算出来的,而不是一尺一寸的详细计算出来的。如果甲方提供的清单工程量少算或漏算而实际设计图纸中工程量比其大,在投标预算中会刻意提高项目投标单价。反之,投标方就会压低投标单价,以期在获取更大的利益。如土方工程中如果施工地质条件不好,甲方提供清单中土方量不大就可以采取提高单价的办法,这样对总造价影响不大,结算时土方量增大时就可以获得更多利润。
(4)有些投标人不计成本报价,中标后或与建设单位扯皮,或通过贿赂买通建设方,或通过变更施工图追加投资、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等方式获取暴利。
(5)施工单位采用不平衡报价法
目前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主要有以下几种:①能够早日结账收款的开办费、土方、基础等项目的单价定高一点,有利于资金周转,对后期的抹灰、油漆、电气等项目的单价降低一点。②估计到以后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其单价提高,而对工程量可能会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一些。③图纸中不明确或有错误的,估计今后会修改的项目,单价报高一些,对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单价报的低一些,这样有利于今后索赔。④没有工程量只填单价的项目,其单价报高一些,这样做既不影响投标报价,以后发生时又可多获利。⑤对于暂定数额(或工程),分析今后做的可能性大的,价格定高一些;估计不一定做的,价格定低一些。⑥零星用工(计日工作),一般会稍高于工程单价中的工资单价,因为它不属于总包单价的范围,发生时实报实销,到时也可多获利。
(6)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
对于这种工程,施工单位一般会抱着这样一种心态,认为通过谈判确定合同价款的,建设单位不管你的报价是否合理也会狠砍价。于是就瞎编乱造高报价,结果就是建设单位人员经过艰苦谈判谈下来的造价,施工单位还是有很大的利润空间的。
3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做好施工阶段投资控制中各有关方面资料的归集整理工作,为顺利进行竣工结算准备完善条件。施工期工程造价控制属于过程控制的范围,此期间各环节控制点的工程计量、签证、变更及索赔的核定在竣工结算时需重新归集汇总。除此之外,可转化为价款责任的合同约定内容在工程竣工后均会以货币形式体现。处理好施工过程中各类费用的归集和整理,对于工程竣工结算同样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1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目前存在问题
现阶段,在竣工结算阶段也同样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书普遍存在冒算多算、高套定额单价、高套取费标准等提高工程造价的现象,工程变更签证中增加部分施工单位也会想尽办法提高单价,而对于取消或者减少的子母施工单位就少计或者干脆在结算书中不体现,等待建设单位审核人员去发现。众多调查资料表明,对施工单位的结算审查核减率一般在15%~25%左右。
3.2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改进建议
在竣工阶段,按有关规定编制竣工结算,计算确定整个项目从筹建到全部竣工的实际费用。同时要注重资料归集和整理,要由专人对资料进行收集和归档,特别是变更签证对于取消项目的资料要妥善收集。
较先进的结算方法是在结算中按照国际惯例,采用调值公式,即在合同条款中写明双方商定的调整因素,同时明确哪几种物价可以波动,且波动到什么程度才同意调整。一般控制在合同价的正负5%左右,在该范围内变动时由承包方自己承担:在5%~20%之间,由承包方负责10%,发包方负责90%;超过20%以上时应另签合同条款。这样可以充分发挥承包方的积极性,使之最大限度地在施工中节约材料,降低成本,控制工程造价。
4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要依法管理,尤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要明确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更加必须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因此,要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法制、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一个以《建筑法》为核心的建筑法律体系,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走向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法制轨道;要继续完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招投标法、施工合同法、质量管理法等法规制度;同时法制建设要结合实际,便于操作,对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要有相应的约束机制。
现在我国的造价控制管理还是静态滞后的,不利于动态的控制投资,这就要求造价管理人员规范、系统地做好造价资料的积累,以适应造价工作新的要求,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提高企业竞争能力。而且工程造价投资控制涉及到工程建设的诸多方面,它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每个环节紧密相连,控制工程造价不仅是领导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而且是每一位工程建设参与者份内之事。提高造价人员的素质,提高技术经济分析论证能力,提高设计产品的经济性能,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