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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电商盈利模式范文1
不过,徐亚峰并不满足目前的发展现状:微博转发、名人支持等起到的只是局部作用,每次只能帮助一个两个农民。要形成规模效应,目光仍然得放在网站的发展上。
瞄准更大社会效应
“城市对接农村”是“农享网”更长期的计划,即选择农村特色的产品,经网站包装打造后上线,直接对消费者销售。这样省去了不少中间环节,“农村产品可以卖得称值”。
除了推销农产品,徐亚峰还有更大的计划,“例如广州番禺种甜瓜,种植前,农户可以将信息在农享网上,写明预计产量,就可以跟批发商提前对接。”而进一步,“农户在网站上登记好必要信息后,网站会预购,城市里的消费者预订产品、支付定金,农户利用订金去准备生产资料,成熟收获再给城市配送。”
“农产品在种植前被预订,结局是双赢的――农产品不愁卖不出去,城里人也可以通过网络和实地参与等方式‘监控’农产品的生长,吃上放心货。”徐亚峰的描述类似目前国内一些大城市兴起的“社区支持农业(Community Support Agriculture)”模式。他没有提到这个名词,继续在农户的基础上延伸自己的设计,“小农庄参与进来,做网站的服务对象,我们网站负责沟通农户、村庄与城市。”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长期从事“三农问题”和食品安全等研究,他认为,“卖难”农产品主要是蔬菜水果和小杂粮,不少农产品在产地很便宜,但在销地很贵,因此“产销对接”是一个省去中间环节的尝试办法。针对“农享网”这样的农产品信息网站,尽管郑风田肯定网络交易“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但他提醒,“蔬菜类产品的运输跟京东商城这样的电商和物流模式不一样,蔬菜运输要求冷藏,产品也要求新鲜。”他认为,要想做好这类服务,“比一般的电子商务要难”。
要公益还是要商业?
徐亚峰也承认,自己的想法比较大,“需要大量资金来支持”,而目前“农享网”最大的瓶颈是资金。这就形成了一个矛盾。
“农享网”创办的初衷很清晰,是为了农户的利益。一直以来,其推销活动都以公益为核心。像“预则立524”这样的消费者,对“农享网”有很高的道德期待。他认为,在推荐纯正的农家产品这方面,“农享网这样的网站缺不得”。但“农享网”应该等同于公益网站而非商业机构。他甚至说,“红十字会有人信吗?每笔捐款收20%手续费,我就不支持红会。”
而从更理性的角度,东方艾格农业咨询公司高级分析师高旺则表示,按照业内的经验,短期内的“卖难”问题绝大部分通过政府组织采购获得解决,长期的“卖难”问题主要通过市场解决。他认为,如果“农享网”一直停留在现状中,找不到盈利模式,很难说网站还能走多远?
徐亚峰很清楚,解决要公益还是要商业的方式,只能寄希望于“找到一个考虑农户利益的投资计划”。
到目前为止,徐亚峰已经陆续接触了30多位投资人。但困难在于,此前的推销活动都以公益为核心,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还没有建立。
事实上,徐亚峰描述的网站的服务对象,农庄与城市里的消费者直接对接,这种模式在国内已有实践。“社区支持农业(CSA)”模式最早由“小毛驴”市民农园负责人石嫣引进并在京郊实践。经过近四年发展,“小毛驴”农园一百多亩土地提供的蔬菜和牲畜类产品已经供不应求,“现在要市民等半年才能预订上农园的配给”。“小毛驴”的实践引来不少观摩者,CSA模式在很多城市陆续发展。
石嫣认为,从事传统农业已经不能吸引新生代农民,而未来CSA的发展有很大的空间。相比城市里的人投入CSA行业,农民发展CSA模式有先天优势,例如土地不计成本、劳动力不需要按月付工资、对当地的土壤环境熟悉等等。
然而,尽管CSA在不少城市方兴未艾,但如何通过网络运作的方式来发展,CSA从业者石嫣尚有自己的疑虑:“网络技术不是问题,但要让消费者相信农产品是生态中很重要的一环,而同样困难的还有农民对网络平台的接受度。”
农产品电商盈利模式范文2
关键词: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探析
一、概述
云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业资源丰富,农产品种类多样,特色生鲜农产品突出。生鲜农产品,指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直接来源于农业生产活动(含农林牧渔业)中获得的保持了所产物的本质特征及物理特性,未经加工或只做简单清理的初级农产品,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野生菌、花卉、禽蛋、肉类及水产品等。生鲜农产品属于农产品范畴下的一个细分产品,是农产品中的核心和特性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季节性强,时鲜性强,易腐易损性强,产品的市场价值及经济价值随时间流动而变化,鲜活程度高低决定其市场价值与经济价值的高低。
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指基于计算机技术、网络通讯环境下形成的新商业运作方式、买卖主体交易对接模式和盈利模式。根据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交易载体、交易关系等不同因素的影响,分为多种类型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如:B2B、B2C、C2C等常见模式,随着电子商务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和信息服务方式的不断创新,新型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也随之产生。
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指生鲜农产品通过电子商务的方法手段进行快速便捷交易的营销模式。这种概念的出现及应用,是随着“网络经济”作为新经济形态的发展趋势而出现和发展,伴着“互联网+”及其“电子商务”在农业产业结合发展下的具体应用和延伸发展,是有别与传统商务模式的运作方式。
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作为新生事物,是农产品电商领域的最后一片“蓝海”,2012年被视为生鲜电商发展元年,2014年全国生鲜电商交易规模达到260亿,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
根据云南省生鲜农产品优势特点,研究分析其已有的交易模式,从创新经营理念、流通渠道的思路出发,优化、创新构建多元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推进生鲜农产品在“互联网+”的经营管理和销售,最大程度地实现生鲜农产品市场价值和经济价值,体现社会绿色消费需求与“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双赢,促进生鲜农产品产业体系建设和其营销网状式发展,更好的服务于云南经济建设。
二、云南省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现状分析
1.云南生鲜电商交易模式类型分析
(1)前端农商信息平台介绍型
此类型主要表现为:G2B、G2C模式,所谓G2B, Government To Business,即市场交易主体以政府与企业为主的电子商务或电子政务关系;G2C,Government To Citizen或Government To Customer,即市场交易主体以政府与消费者为主的电子政务关系,既属于现代电子政务体系建设的一方面,又属于以B2B为核心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延伸运用,这两种交易模式的共同特点体现为:以地方政府(云南省-州市-县乡-村镇)为主导围绕地方性农业生产为特点的生鲜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的、行业资讯(技术、政策、价格等)、农商服务提供等,一般以政府官方为涉农网站的主办单位,打造或搭建涉农信息服务的渠道系统平台,各界农商企业、农业生产合作社团、农户等为普遍涉及服务对象,属于典型的前端介绍型农业信息平台,同时也起促进农产品市场交易作用。典型代表有:“云南数字乡村”由云南省委、省政府主办,云南省农业厅承办,其系统建设包括从云南省-各地州市-县乡村整个系统;“云南电脑农业网”,由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主办,下设全省主要地县乡链接,主要提供农业资讯、市场供求等方面信息的官方渠道平台;“云南农业信息网”,由云南省农业厅主办,云南省农业信息中心承办;“鲜活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其系统下设“云南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办。
此外,还存在由企业为主导的农业资讯、市场信息及交易对接平台,如“云南特色农业网”,由普洱晟鑫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办,诚信农商网协办;“云南三农网”由云南鑫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2)中间农商交易促进型
此类型多以第三方开放式交易平台为主,具体表现为B2B、B2C的交易模式,所谓B2B,Business To Business,即企业与企业间进行批量的产品交易、服务及信息交流的模式;B2C,Business To Customer,即商对客非批量批发式的散客交易模式。其模式中农产品网络交易平台的构建主要以中间商或第三方中介企业为主导力量,一方面和提供最新的农资信息,服务广大农商及市场产销两极,另一方面,汇集区域内外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促进市场交易主体间的交易。
根据中间商或中介平台来源的不同,分为两类,一类以省内中间商为主导的交易运营,典型代表有:“云南三农网”、“云南农业网”、“七彩高原电子商务”、“土大姐”等,其中,“云南特色农业网”,作为云南农产品流通的创新型服务门户网站,主要以系统的云南区域特色农产品的打造为特色,推介当地农产品流通主体网上店铺商城,促使区域农商品牌的树立,从而促进农产品网上交易流通和区域经济发展;“然鲜品”则是依托华曦牧业集团由第三方企业运营的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网购商城,主要针对整合云南农特产品资源,将云南高原地区品质优良农产品提供互联网传播的渠道。另一类借助省外网商平台资源进行省内农产品的交易推广,典型代表有:“昆明贡天下电子商务”,主要依托2011年创办的北京贡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贡天下特产网交易平台资源,进行云南省内农特产品资源在全国的推广及销售;其次有“1号店”、“京东生鲜”、“天猫喵生鲜”、“顺丰优选”、“本来生活”、“淘宝汇吃”等。
(3)后端市场交易对接撮合型
此类型主要表现为B2C的交易模式,网络交易平台构建依然以第三方企业为主,消费者以个人家庭为主,一方面以第三方运营商为代表进行生鲜农产品的集中采购,存储、网上商品信息展示、包装运输及客户配送服务;另一方面以城市型居多的个体消费者进行网络订购。其主要的运行特征表现为提供各类农产品资源,撮合市场终端消费者,完成电商“最后一公里”的物流配送服务,方便最终消费者。典型代表为:“乐在生活网”。
2.云南省生鲜农产品电商交易模式现状问题分析
(1)交易模式结构单一,交易主体涉及范围小
交易模式结构比较单一,表现为以最先发展形成的B2B、B2C和G2B等为主的模式,结构模式比较单一,而且涉及的生鲜农产品仅占其中一部分;交易主体涉及范围小:一是生鲜农产品生产者(基地)这个最大的主体受地理经济发展条件的影响或制约,全省范围内发展的程度低;二是交易服务的主体呈多样化、零星状,经营户(批发市场)不发达;三是餐饮、农超、深加工企业、配送服务发展层次低、数量少、品种单一。如仅有昆明“乐在生活网”在昆明主城区内开展配送服务。
(2)涉农及本土企业电商数量少,成立年份短,系统化建设善不成熟
就全省范围看,涉农网站数量不多,且多为政府农业部门行为为主导,多数农产品生产者、生产大户或企业借助第三方开放式电商平台进行网上交易,国内仅有“贡天下”、“京东生鲜”设有针对性较强的云南农产品专柜。城市型电商和网购数量比值较大,但以农产品生产为核心的县乡村电商系统依然未被覆盖。此外,多数涉农网站成立于2012年以后,整个系统化建设尚处于建设完善阶段。
(3)农产品电商“鲜度”不够凸显,“生产者-消费者”电商链中链接度低
研究分析,除“云南花卉网”等少数几个生鲜农产品电商交易外,特色生鲜农产品资源、品牌优势凸显不够,中介型电商交易模式下的农产品多为初级加工品,即干货农产品或简易加工包装产品;生鲜农产品的技术处理(保鲜)程度低,因而电商交易模式受客体性质特征的影响较大,产品物权空间转移过长将导致时间拖延使产品新鲜度降低。
(4)交易延伸要素配套建设滞后
即在农产品网络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延伸因素,如政府政策支撑、农业产业规划、物流体系构建、保鲜设施配套、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水平等。
三、云南省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优化与创新探究
在基于已有的B2B、B2C、G2B等电商交易模式之上,构建优化创新的生鲜农产品多元电子商务交易模式,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创建:
一是以B2B为发展核心,创新构建M2M交易模式。M2M模式,即Market To Market,基于区域内、外生鲜农产品批发市场对接,形成区域战略联盟模式。在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上,利用所形成的市场资源规模优势,加速扩散,进一步将批发市场“虚拟化”建设发展、转化升级;加强区域内、外市场战略联盟,有效形成上下游间两极市场对接与扩散。加大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批发市场交易模式的建设,一方面是基于我国人口大国的基本国情,对农产品需求量大的现状出发,发挥云南生鲜农产品资源优势;另一方面,云南省内农业生产、消费仍以散户经营为主要特点,而省内农村网络普及率及电子信息化建设程度仍有待提高,就2014年数据来看,全省网民数量约为164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10.5万,占68.9%,乡村人口410.5万人,占总网民数量的31.1%。
二是以电子商务中企业间交易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石,向关系链两端延伸打造电商系统的“楼堂馆所”,可有多种创新模式并存,一方面向上游发展“P2B”模式,Peasant To Business,农产品主要供应方(个体、家庭农场、专业农户)和农产品需求企业(产或销地批发商、餐饮商、加工商、配销商、超市)间交易模式,农户与批发企业直接对接,改变传统市场供销关系和运营模式,发展季节性农产品定向供应,“订单式”生产,在市场需求下促进农业生产的“个体生产-家庭农场-生产联盟-区域性生产基地(凸显区域性农产品特色)”体系的建立,而“B”则负责电子市场平台的搭建、“产品-市场”的对接供应、交易扩散及分流转移;另一方面,向下游建设“B2C”模式,即“批发企业-消费者(个体为主)”,在这里,生鲜农产品批发企业既是下游批发企业,又是中间商角色,个体、家庭消费者可直接向生鲜农产品供应商进行网络购买或订单式购买,供应商也可开展配送服务。
三是二维电商交易模式向三维或多维电商交易模式转变,建设综合一体化交易模式,促进生鲜农产品交易链间各要素的一体化联动性发展。从目前云南省生鲜电商交易模式现状分析来看,三维或多维模式的优化创新,有利于整体化系统化建设。如:“B2B2C”、“B2A2B”、“B2G2C”、“P2G2B”、“M2M+O2O”、“B2B+O2O”、“P2A2O”等交易模式。
四是发展生鲜农产品“O2O”交易模式,建立“O2O”交易实体机构体系,向本地化生鲜平台转型。所谓O2O模式,即Online To Offline,线上交易现下交货,消费者根据自身的消费需求在网络上进行购买,并在当地指定地点直接提货。构建“产地-转运地(或分销地)-销售地”的生鲜产品实体机构体系,实体机构可由连锁店、生鲜超市、专营店等形式构成,从而实现资源交叉多途径利用:一方面强化了产品流通转移过程中的分销作用;另一方面为线上现下的交易模式提供便利和实施操作的可能。
基于“O2O”交易模式之上,可延伸创新为“O2K”模式,即Online To Kitchen“农产品产地-消费者厨房”的交易模式,其中在上一模式的基础上融入了“线下实体店-生鲜配送-厨房”这一配送环节。此外,在消费终端这一环节还可延伸出“电子菜箱”、“智能菜柜”、“社区服务”等新型电商模式,从而实现“农超对接”向“农宅对接”、“农厨对接”模式的转变和创新。
五是创新C2B反转营销电商交易模式,即Consumer To Business模式,构建消费者预购消费方式。C2B交易模式,是以消费者为主导的逆向思维反作用营销策略模式,消费者可以按照自己的饮食喜好、季节性、时鲜性预定生鲜农产品;批发供应商(企业)根据消费者预定,可以有计划地采购、存储,减少积压和变质;农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根据消费者预定,可以根据季节时令有计划、有目标地组织生产,避免盲目性,预防乱投入,减少采收积压、滞销变质损失,减少仓储、冷藏劳务和成本,促进“消-产-销”间的快速反应和对接。为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渠道构建创新模式,促进家庭农场或专业合作社生鲜农产品的电商平台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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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电商盈利模式范文3
关键词:网络销售;营销渠道;农产品
农产品市场营销是指对农产品进行生产、采集、加工、运输以及售中、售后服务等一切的经营活动。农产品交易领域主要由生产领域、运输领域和销售领域三部分组成。所谓农产品网络营销是指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技术,集中展示关于农产品价格的相关信息,通过网络平台和物流配送,尽力满足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从而完成农产品销售全过程,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
1安徽省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构建现状分析
安徽省是农业大省,“三农”问题直接关系到该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传统的市场营销模式已经难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而目前恰恰处在传统现货农产品交易与网络销售农产品并存的历史节点上,单纯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进行农产品网络销售,常常会出现好产品没有好市场、品质优良的农产品不能卖上合理价格的情况。2016年4月,商务部在安徽召开“农村电子商务”推进会,要求重视电商销售对于农民增加收入的带动作用。通过这一导向,一方面体现出国务院相关业务部门对安徽省农业产品互联网分销的成功经验进行了肯定,另一方面也表达出农产品互联网营销之路的任重道远。2015年安徽省15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全面完成年度目标,通过建设农产品电商产业园、县域电商综合公共服务配送中心、乡村级电商服务网点、线上线下特色馆等方式,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以农业部农产品信息中心网站为中心,我国各地普遍建立起了农产品营销网络,但基本上各行其是,并未形成“一盘棋”的局面。安徽省农业部门于1998年开始构建自己的农业信息网站,网站涉及农业种植、农业经济、农产品加工方面的信息。随着国内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电商的推广,安徽省部分地区开始尝试利用互联网进行农产品分销。由图1可知,通过示范县试点的办法,不少县市地区已经从挖掘本地优势产品种类、建设优质品牌、引进互联网专题分销平台、入住主流电商网站门店等环节做出了一定的成效,从该项尝试中取得了可观的收益,为农民增加收入、脱贫致富做出了宝贵的示范性尝试。但是,这种成效是片面的,已经取得成绩的各个县市之间也存在差异。
2安徽省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构建的制约因素
随着安徽省开始从全省普及、推广构建网络营销渠道,农民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营销的观念也得以提升。但是,由于农产品网络营销模式在安徽省还处于尝试阶段,其他省份也并没有可供参照的成熟经验体系,安徽省在普及推广农产品网络营销、构建网络销售渠道方面还有着不少的不利因素。2.1农村发展网络营销的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安徽省的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尚未构建完善,尤其是在基础设施方面远远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量。虽然近年来政府在乡村网络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但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网络建设相比,安徽省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还相对薄弱,在市场竞争中难以保持应有的竞争力。对于安徽省农民来说,他们自身的网络营销观念相对落后,所掌握的网络技能也难以满足普及推广农产品网络营销对于人才素质的要求。因此,安徽省还应该加大对于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构建方面的投入,一方面需要增加网络技术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还应该加大对于农民网络技能培训,这是解决安徽省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构建问题首先需要完成的任务。同时,网络营销渠道对于农产品来说只能“观图”而不能“实感”,无法判断商品的质量好坏,导致绝大多数买家还是倾向于从传统形式的农贸市场、超市等实体渠道购买农副产品;从物流运输条件方面来看,农副产品的保质期较短和对时鲜性的较高要求也会让买家产生疑虑。2.2农产品网络营销网站的管理不善目前安徽省已经建成的用于农产品网络营销的网站普遍缺乏统一明确的管理。用户能随意、自由关于农产品销售的信息,缺乏相应的审核和监督机制,这样就大大降低了网站上信息的可信度,使得交易信息的利用价值明显降低。缺乏有序的管理控制机制,卖家难以搜集农民的交易信息,即使搜集到目标信息也对信息的价值存有疑问。一些农产品交易网站的网页设计存在较多的技术问题,使得用户难以及时有效搜集到信息。在安徽省各个地级市涉农网站的品质不一,组织机构的级别直接决定了其网站建设的水准。另外一些县级市的网站内容雷同,网页设计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信息更新不及时,只有形式上的框架并没有实际内容。盲目照抄照搬其他地区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构建模式,使得信息建设资源被过度浪费,政府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监管职能。2.3农产品网络营销缺乏制度保障农产品网络营销以互联网为依托,网络之间数据源传递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这是由互联网本身的开放性导致,互联网不具备能确保市场营销安全的属性。在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个人信息的泄露、电子银行资产的丢失等安全隐患严重限制了网络营销的发展规模。为确保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构建顺利进行,就需要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加强农产品网络营销领域的相关立法,用法律制度确保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安全性。当前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网络商务行为实现不断进步,而网络销售行为涉及面相对较广,当前的立法远远不能起到必要的规制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发展。2.4传统营销观念对网络营销规模的限制当前我国农产品销售主要采用传统的市场营销模式,农产品网络营销作为一种新型的营销方式,其发展直接受到农民传统营销观念的影响。一些农民并不认可网络营销模式。当前仍有一些农民对农产品网络营销缺乏信任,对其盈利模式存在误解,并不能够真正理解网络营销对于农产品销售的意义。由于农民对于农产品网络营销缺乏信任,虽然尝试了进行网络营销,但是并没有投入过多的精力,由于农产品的网络营销从前期投入到实现稳定盈利需要一个过程,并且还需要一定的资金和技术投入,传统营销观念的制约是难以实现网络营销普及推广的重要影响因素。2.5农产品营销品牌建设举步维艰安徽省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构建发展到今天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在农产品标准化、品质化方面还存在较大的成长空间。安徽省目前还缺乏具有知名度和可信度的绿色认证机制,在品牌建设方面离成熟的农产品网络营销还存在较大的距离。对于农产品网络营销而言,经过认证的质量优质的农产品更容易被消费者接受。只有赢得良好的口碑,才能够让安徽省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顺利构建。
3改善安徽省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构建的对策
3.1加强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安徽省政府需要加大在网络和技术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只有不断提升农村技术设施建设的水平,才能够为安徽省农产品网络营销提供物质保障。同时还需要引导建设资金流向,加大在互联网设施方面的投入,提高互联网的覆盖面,要想建设现代化农村,就需要在安徽省建设一个可以实现资源信息互享的平台。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为安徽省各个地区的农户提供动态的市场信息,在信息流动的每个环节都建立严格的信息采集制度,使用统一的信息传递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度。让信息成为农产品网络营销中的宝贵资源。通过获得准确可靠的农产品信息,能够让农户把握不同地区农产品差价,轻松掌握市场动态,为农产品找到合适的销售渠道,从而选择合适的交易机会完成交易,获得最多的利润。为此,安徽省专门建设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网”(www.ahnce.com/index.shtml),及时农产品电商销售的业务和政策信息。当前“扶贫攻坚”的号角就是最好的契机,通过国家政策对于创新助力脱贫、技术助力脱贫的号召,更能便捷、实惠地将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营销意识带入安徽省广袤农村的千家万户。借助政策优惠趋势找准农产品网络营销中加强技术基础的时间节点,将能够减轻安徽省农村互联网建设助力农副产品网络分销的的压力,缩短该目标实现的周期。3.2建立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安徽省的物流行业也取得了较大发展。虽然当前物流企业较多,但是无法形成关于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完整物流体系。为了建立网络营销渠道,需要重视物流配送体系的构建。使用第三方进行农产品配送,农户难以把握其配送质量,这将直接影响网络营销的效果,甚至科可能导致整个销售模式的失败。多数农产品具有生鲜属性,在运输过程中很容易造成腐败变质,另外高昂的运输成本也会使农户获得利润降低。如果订货量有限,商户单独进行包装和发货也会增加销售成本,从而面临“此单生意可做可不做”的尴尬境地;只有发货量较大时,批量运输才最为划算。为了能够确保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构建,让农民获得更多的利润,就需要在省内各地区农村构建专门的物流配送体系。3.3健全农产品网络营销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因为农产品网络营销属于新兴事物,法律法规从制定到出台需要一个过程。网络营销中涉及的纠纷主要有信用问题、信息安全问题、合同纠纷等方面。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就网络营销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时的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确保涉及到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各个方面,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构建顺利进行。政策法规方面,安徽省提出了“1112”战略,即在2014—2015年重点打造一个在消费者中有影响力的省级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10个在全省和全国有影响的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县,培育100家与农产品电子商务紧密结合、特色农产品销售效益突出的示范企业,在全省范围培训2000名农产品电子商务人员。3.4转变农民传统的营销观念要想从根本上为农产品网络营销扫清障碍,最根本的就是转变农民传统的营销观念。通过广泛且具有深度的宣传教育,改变当前安徽省部分地区农民的传统思想,让他们从内心认同网络营销,彻底消除其内心对新型营销模式的不信任感,安徽省政府应该加强对各地区农民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养,让农民掌握网络营销的必要技能。另外还需要开设电子商务课程,普及必要的网络知识,让农民能够提高上网效率,提升农民操作网络的相关技能,实现安徽省所有地区农民营销理念的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农民网络营销的水平。2016年,安徽省多批次入选的15个国家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加快了建设步伐,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网络已经初步建成,乡村级服务网点3749个,农民电商销售意识大幅提升。3.5坚持走品牌化发展道路坚持走品牌化道路,才能够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让农民通过网络营销获得更多的价值。品牌效应就是充分发挥安徽省的地区特色优势,走品牌化道路对于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构建也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走品牌化道路最关键的就是对农产品用安徽省当地的地域名进行冠名,创造更多具有知名度的地理标志。只有创造知名的地理标志,才能够从根本上提升农产品自身的价值。以“京东”电商销售平台为例,安徽特色农产品已经在其中建成了省级线上特色馆3个、市级特色馆11个、县级特色馆24个,品牌集群的优势正在显现出来。结合安徽省目前的现实情况,以“砀山梨”为代表的农产品品牌在国内已经享有一定的声誉,在传统分销体系中也占有较大份额。换言之,在全国各地已经可以购买到安徽省名牌农副产品。那么,如何在互联网中的电子商务平台使其同样流行和被认可,是继续提升固有知名品牌美誉度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要重视那种“名牌产品在互联网上可能变成假冒伪劣”的想法,从顾客的心理顾虑出发解决这样的问题。3.6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互联网+”分销架构应该充分认识到农产品互联网分销的利与弊。农产品由不同的农户各自生产,并不像其他商品一样有统一的出厂标准。如果各自进行互联网分销,不仅技术、人力等成本过大,也不符合安徽省农村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进程缓慢的实际。因此,可以尝试建立线上与线下相统一的“互联网+”分销平台,通过集约化生产模式,将农副产品的生产、配送、营销等环节打通管理、一致规划,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的目标。还可以尝试建立“电商专业村”,重点将电子商务技术引进至某个基础好、上升空间大的村镇进行试点,同样以集约化管理的思路在村一级平台上建立分销中心,实质上等于扩充了互联网营销的个体规模,相比商户个人销售更能吸引大客户的注意力和信任感。并且在此基础上将特色旅游、民俗体验等项目搬上互联网电子商务销售的平台,通过带动旅游开发曲线助力农副产品营销。不但未改变互联网营销“搭台”与农副产品“唱戏”的政策实质,而且这样的开发与营销模式还将必然加速扶贫攻坚的进程。
4结论
本文通过对安徽省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构建制约因素的相关情况进行研究,充分说明了制约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构建的相关因素主要是由于缺乏网络营销的制度保障、难以形成产业规模,并且安徽省农民自身传统营销观念也对网络营销规模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有必要对新的农产品市场营销模式进行探索。提出了构建适合安徽省农产品网络营销和品牌发展的模式,但是改善当前农产品网络营销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这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需要来自政府、社会各界、广大农民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相信未来安徽省一定能够寻求到一条适合本省的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构建之路。
作者:沈洁 单位:安徽新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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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卓建国.农产品营销现状与对策分析[J].乡镇经济,2009,25(12):113-116.
农产品电商盈利模式范文4
农业电子商务是指以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交易为中心,借助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的包括农业生产的管理、农产品的网络营销、电子支付、物流管理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等等一系列活动。农业电子商务是以互联网为支撑,对农产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全方位的管理过程[2]。
我国农业问题的关键在于农业市场对生产的指导作用不足,其原因则是农业市场的供需状况信息无法及时地传递给农业生产者,这种传递既包括二手信息,也包括交易价格所包含的直接信息。即单个农户与市场之间缺乏有效的互动机制,存在着农业生产与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优势就在于将市场的供求信息及时并直接对接,让市场资源配置更加高效,而且大大减少了中间环节因此,需要将电子商务运用于农业,积极搭建起连接农业生产者与农业市场之间的桥梁,推动农业向市场化转型,最终实现农业市场结构的优化[3]。
1中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我国农村网民规模为1.31亿人,占整体网民的27%,较2010年底增长4.9%。随着农村互联网接入条件不断改善,农村网络硬件设备更加完备,农村地区网民规模在持续增长。但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的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使得农村网民规模增长相对不明显,但农村网民占农村人口的比例明显增加。这一统计数据说明了我国农村网民数量增加,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开始逐渐完善,农业电子商务开展的基础条件已经逐渐开始成熟。这种情况下,很多电子商务企业开始进入农业电子商务领域,期望从中掘金的同时能够繁荣农村经济[4]。这些企业的进入也使我国农业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其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发展迅速,各方均对农业电子商务寄予厚望。由于近年来农村网民占有率增速较快,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全社会对电子商务的认可度非常高,加上资本的逐利性,使得很多投资者把资金投向了开发较晚、潜力巨大的农业领域,开始探索电子商务在农业领域的新应用。
第二,农业电子商务概念较为宽泛,各方对农业电子商务的认识有较大偏差,不能形成统一认识。农业电子商务的投资者最初多参照其他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简单地修改后就开始建设、运营,使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存在各种各样的形式,并且均没有较为顺利的实现盈利和规模的有效突破。
第三,整体还处于电子商务初级发展阶段,多是信息服务模式,其盈利模式较为简单,对农产品的销售、农业市场结构调整等的促进作用不明显。
第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中,除了农业企业外,其他农业实体的参与程度较低或参与的主动性不足。在农业电子商务中,农民作为交易的重要一方,其主动利用电子商务的意识相当薄弱,但又不能完全等待农民的意识提升了再进入该领域,当前情况下,农业市场参与电子商务的主体中较为活跃的有农产品收购方、农资销售方,但作为与这二者交易的另一个主体———农民,参与的程度太低,无法带来足够的交易,也就无法带来电子商务企业的正常发展。
2中国农业市场结构存在问题及优化目标
由于我国农业生产大多实行的是,且农村信息化程度较低,造成了我国农业市场结构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借助波特五力竞争理论对我国的农业市场进行分析。
2.1我国农业市场结构存在问题
波特五力分析模型(MichaelPorter'sFiveForcesModel),又称波特竞争力模型。波特五力分析模型是哈佛大学商学院MEPorter于1979年创立的用于行业分析和商业战略研究的理论模型。该模型在产业组织经济学基础上推导出决定行业竞争强度和市场吸引力的5种力量。5种力量模型确定了竞争的5种主要来源,即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潜在竞争者进入的能力、替代品的替代能力、行业内部竞争特点。
2.1.1从行业内部竞争特点分析
第一,生产者众多、生产地分散,造成农业市场集中度低。我国农村人口众多,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50.32%,总人数达到了6.74亿。农民数量越多,单个农民的生产经营规模越小。同时农村的人口集聚程度远低于城市,生产用地分散,农业市场无法像其他市场一样形成产业集群,市场的集中度不足10%,而制造业的市场行业集中度则远高于这一数据。
第二,农产品的价格稳定性差,波动幅度经常比较大,体现在季节价格波动、地区价格波动以及超大型农业企业造成的价格波动等。山东的大白菜就是一个典型的价格波动案例,其2010年的价格每公斤超过2元,而2011年则跌到0.2元,波动幅度之大,生产者甚至消费者都觉得莫名其妙。
第三,农产品生产的地域性特征显著。由于气候、地形、土壤、人文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辽阔的幅员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农产品,其地域性特征明显,“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这句古诗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
第四,农民在生产产品的选择上具有盲目性。农民由于对市场信息存在了解滞后和误判,以及受生产习惯的影响,经常是根据上一年的供需情况来决定当年的生产品种和生产规模,这种盲目性的生产组织,也增加了农产品价格的不稳定性。
第五,农村的组织结构松散,生产上的凝聚力较差,降低了农民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我国大部分农村实行的政策在初期对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起到了很大的正面作用,但这一政策在客观上使得我国农村的生产者没有形成生产团体,大多是以单个农户作为生产单位,没有形成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团体组织。第六,市场差异化程度较低,由于各种自然条件的限制,传统生产方式的桎梏以及信息闭塞的影响,使得在一个较大区域内的生产同质化现象严重[5]。
2.1.2潜在竞争者进入能力分析
单个农户经济实力低,无法摆脱低端产品的束缚,没有能力进入高端产品市场。而低端市场的技术含量较低,易于被模仿,竞争力较低。其他生产者对于见过的、进行简单的学习即可进入该领域,同一领域的竞争形势会逐渐恶化。
2.1.3供应商讨价还价能力分析
由于农民与农业生产所需的农资及农业生产其他需求品制造商和供应商的实力差距较大,所以供应商的要价能力要强于单个农业生产者,因此导致了农业生产成本的提高,同样降低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1.4购买者讨价还价能力分析
农民与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之间的实力差距较大,所以收购企业的讨价还价能力强于单个农民,造成了交易中的不平等,最终会压缩农业生产的利润空间,使农业生产者可用于改善生产条件的资金减少。通过对波特五力中的四力分析可知,我国农业市场结构是一种过渡竞争的产业状况,这种产业过渡竞争会造成农民利润率较低,生产积极性下降。
2.2我国农业市场结构优化目标
鉴于上述分析,我国农业市场结构的优化目标是提高农村及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合理化农民的利润率,使农民利润率处于普通水平,既不过高,也不过低,稳定社会基本物价的同时使农民保持较高的生产积极性。即农业市场结构处于垄断竞争与寡头垄断两种市场结构类型之间的状态[6]。
3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对农业市场结构优化的影响
农产品市场的发展实践证明,传统的对手交易方式透明度不高,各市场间的信息相互独立,信息搜集手段成本高,信息的传播手段落后,交易主体组织化程度低,无法实现规模效益,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市场主体进场交易。电子商务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的一种商务活动,其主要作用体现在交易、流通、再分配等方面。如果能够有一个较为完善的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我国农业市场结构将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完善,能够提高农民的利润率,使农业市场处于垄断竞争与寡头垄断之间的结构。这种影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得以体现:
3.1电子商务可以改善农业内部竞争
第一,农业电子商务可以改变农民在生产产品的选择上的盲目性。由于盲目性主要是由于对市场信息的了解程度和误判等引起的,所以可以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天然对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功能,引导农业生产者提高生产决策上的合理性,调整其生产的品质与规模,改变其生产习惯等。
第二,电子商务利用互联网的强大信息库,可以提高农业市场产品的差异化程度。信息的迅速更新可以让更多的农业生产者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相互了解对方的生产状况及生产决策,由此可以调整自己的生产决策,避免区域内的竞争,让市场产品更加多样化、竞争程度降低、稳定农产品的价格、提高农民利润率。
第三,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缓慢的原因是农民没有形成团体,如果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或者是资本推动下的农业电子商务生态得以完整,那么就会出现各种农业团体,其经营的模式类似农业合作社。这种情况下,农业市场的集成度将会得以提升,农业市场的凝聚力增强,同时由于团体有能力使用和培养专门的电子商务人才,该团体可以获得相应的市场信息,再以此做出合理的价格体系引导农民的生产行为。
3.2电子商务可以降低潜在竞争者的竞争力
由于农民团体在电子商务的推动下得以产生,其生产能力、经济能力等得以提高,使其有能力带领团体成员进入高端产品市场,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提高竞争力。这种情况下,该领域的进入壁垒增加,降低了潜在竞争者的竞争力。
3.3电子商务可以提高农民的要价能力,降低供应商和购买者的要价能力
首先,由于电子商务的介入,农业团体使用电子商务的主动性提高,可以接触到更多的供应商和购买者,加剧了供应商之间和购买者之间的竞争,使团体成员能够获得更多的利润。其次,由于农业团体代表了某一地区的众多生产农户,其交易规模得以提升,规模经济效应显现。再者,农业电子商务环境下农业团体,改变了单个农民与农业企业之间交易的模式,提升了交易中的农业团体的实力,缩小了交易双方的实力差距,使交易能够更平等地进行。
3.4农业电子商务可以降低农业交易物流环节的压力
农产品企业通过网上协商、网上竞价,可以选择在农产品品质、数量、价格、运费等方面相对比较理想的客户进行交易,不仅减少交易环节、增加交易机会、降低交易费用,同时弱化了实物集散功能,可避免对流、迂回、过远等不合理运输现象,从而有助于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效益。将全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与批发市场、期货市场、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全国农产品流通的互动机制和农产品流通的大市场,对农产品流通市场化的农产品运输将产生重要影响。可见,电子商务对农业的主要影响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得以体现:一是信息传递的改善对农民生产的积极影响,二是农业电子商务对农业合作团体的组建起到推动作用,能够加快农业生产向规模化经营方向转变的步伐。
4农业市场结构优化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建设路径
各种农业电子商务模式中以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可行性最大,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运行模式中,作为平台的使用者,既需要有买方,也需要有卖方,二者缺一则交易无法达成,第三方平台盈利的基础就消失。而农业交易中最重要的一方交易主体就是农业生产者,但是在以农户为经营单位的农村,由于农户的知识、意识以及经济能力等的限制,其使用第三方平台的主动性就非常低,这就造成了平台交易主体的缺失。这一问题既制约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速度,也给第三方农业电子商务平台的稳步推进提供了契机。农业信息传递也是农业电子商务平台的重点内容,所传递信息的可信度决定了平台对用户的吸引力和用户对平台的信任度。
4.1农业电子商务建设框架
基于上述分析,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在构建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一是平台建设目的的确立。平台建设的目的是以促进农产品贸易、改善农业信息流通状况、优化农业市场结构、提高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地位。
二是平台使用主体的确立。基于平台建设的目的,可以把平台使用的主体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信息服务主体,另一类是交易主体。信息服务主体可以包括农业科研院所、农产品现货(期货)市场和农业技术服务站等。交易主体则应该包括农资销售商、农业服务提供商、农产品收购商、第三方物流企业、农民团体等。
三是建立信用评价体系。此体系是以交易双方互评的方式进行各自信用累积的机制,由于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可以影响买卖双方今后的订单情况,所以能够使交易主体有动力来增加诚信。
四是建立信息评级体系。此体系用以对信息提供方评级,可以由信息的使用方进行评价,按照信息的有用程度,对信息提供方进行相应的评级,再根据所有使用者的评级,加权平均得出信息提供机构的等级。
五是身份认证机构的介入。由此可以有一个权威的机构对参与平台使用的主体进行身份认证,以保障交易各方均拥有合法的身份。
六是建立一个类似支付宝功能的支付工具,或者直接使用现有发展较成熟的支付工具,作为各方资金和货物安全的保障。农业电子商务建设路径如图1所示,其中虚线框内部分主要强调其中的农业团体以及农业技术服务站的建设应该有政府的政策等方面的扶持。
由此,形成了一个“一二四”的体系,即一个平台、两类主体、四重保障的建设路径。①一个平台即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②两类主体是指信息服务主体和交易主体;③四重保障是指认证机构(CA认证中心)、支付工具(担保)、信用评价体系、信息评级体系。这种模式的农业电子商务以第三方平台为龙头,在由政府、社会独立机构以及评价系统所提供的安全保障的环境下,整合了农业科研、生产、市场、流通和技术等农业的各个环节,使整个农业产业得以健康有序地发展。
4.2农业团体交易主体身份的确立与组建
农业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路径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农业生产者所组成的交易方。这一环节的建设决定了平台建设以及平台后期的运营是否能够成功。首先要确定此交易主体不能是单个农民或农户,而应是由同品种经营的农民组成的农业团体。其次此主体的建立要由政府给予政策倾斜,引导其组建。最后是第三方平台在运营期间,主动在特色产品生产较集中的区域组建或支持组建农业团体。
4.3农业信息服务主体的确立与组建
电子商务对农业的另一个主要影响体现在信息传递的改善方面,有了信息传递的工具和平台,就要确定传递什么样的信息,信息由谁来提供,即信息服务主体的确立。信息服务主体的确立是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路径中的另一重要环节,此环节的作用在于能否提高平台各交易主体对平台的信任程度,所提供信息的准确度、及时性,对各方信息分析的深入程度等,这些都影响平台的可信度和平台用户的黏度。信息服务主体可以从3个方面着手:一是技术,可以由农业技术服务站和农业科研院所提供,其可信度较高;二是农产品价格走向,可以由农产品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提供即时行情;三是市场分析,可以由科研院所提供,发挥其高素质人才对市场和经济情况认识较深的优势。
农产品电商盈利模式范文5
(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陕西 西安 710077)
【摘要】本文以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为例,通过对科技服务借助互联网平台发展的内容定位和运行模式进行深入分析,发现陕西通过在农业科技服务领域的O2O实践,初步构建了产前、产中、产后的全产业服务链条,以电子商务助推农产品销售的方式完善了农业科技服务的内涵,对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目前的运作方式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如果要深入推进农业科技服务的O2O实践,还需在引入市场化主体和商业运作模式上进行不断的探索。
关键词 农业科技;科技服务业;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电子商务
从科技服务农业的现实情况来看,过去我们一直注重于科技如何为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但在国家大力推动科技服务业的背景下,科技部门及其机构能否在农技服务的基础上,在农资服务、农产品流通领域提供更多的支撑,许多地区正在进行相关的探索。以陕西为例,“陕西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网”采取O2O的方式,进行农技服务的线上线下衔接,农资、农产品交易的线上线下打通,打破了传统农技服务、农资农产品交易全部在线下完成的单一局面,开辟了新的服务方式和流通渠道。以下将以陕西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网为例,对这一科技服务新形态及其运作机制进行分析。
1 “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的核心服务
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是由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陕西现代农业运营推广中心共同打造的农业科技综合服务平台,于2013年5月8日正式上线。采用O2O的互联网思维模式,整合现有的农技服务资源,完善从“农技服务——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为农业领域提供从产前—产中—产后的系统性的闭环服务。
1.1 引入企业主体,提前农资采购服务
由于目前“农资供应商、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及其它农业生产者都缺乏对网络采购过程的认识,在观念上也较信任传统流通渠道”。[1]基于此,在平台运行初期,为了保证农资采购的质量安全与后续服务到位,引入陕西荔民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等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拥有农资农副连锁经营成熟网络的企业入驻平台。提供农资产品统一采购、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核算的规范化服务。对于一些需求量大的农资,平台会对供应商进行入围检验,要求供应商提供农资产品销售台账、进货台账、农资销售信誉卡等相关材料,以准确掌握商品来源与流向。
1.2 整合现有农技服务资源,提中技术支撑
农业科技服务网将传统农技服务与互联网手段融合,采用O2O的方式开展农技服务的推广和派送,可以实现跨地域、及时性的信息沟通。一方面对科技特派员、专家大院等已有农技服务资源的整合优化,建立分类专家信息库,,以网上查询预约的方式进行服务,方便有需求的用户与专家进行线上交流和线下对接;另一方面,发挥网络平台的优势,提供种植、养殖、育种等方面的免费远程视频培训,延伸了线下培训的广度,释放了各类培训资源的潜在效力;此外,针对手机移动终端的普及,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农资农情的实时推送和在线交流互动。
1.3 完善电子商务平台,提后销售服务
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在注重传统农技服务的同时,依托建立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打通从生产到销售的服务链条,解决农产品产后销售“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在电子商务领域,主要推出面向批发的大宗交易市场,面向高端消费群体的绿色商城和一村一品土特产商城等。在大宗商品交易方面,与杨凌区合作建设了电子商务平台——中国杨凌农交所,以带动苹果、大枣、猕猴桃等陕西特色农产品及其苗木的销售;针对当前高端群体的健康管理需求,将陕西及周边地区获得绿色有机认证的农产品集中起来,形成绿色商城,并进一步细化开发了“一村一品”系列特产,以满足各类消费者的需求。
2 “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的运行模式分析
2.1 集成农业服务资源,构建完整服务体系
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通过整合农技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资采购流通等方面的服务资源,为用户提供集成化、多元化的创新服务。
一是整合已有的农技服务资源,针对专家大院、农业科技特派员、12396农业服务热线、农业合作社等农技服务体系相对独立运行、分散服务现状,平台对这些资源进行了有机整合和分类集成,并通过线上线下无缝对接的方式,加强各服务体系的衔接,提高了服务效率。二是整合各类农业创新成果,通过免费申报、在线测评、入围的方式,建立陕西省农业科技成果目录,并通过市场点评形成人气榜单和热评榜单。在平台的专业推动下,进一步实施优质农业科技成果的采购流通和转移转化。三是整合优质农资农检资源。与农资检测、农资连锁机构等市场化企业进行合作,提供优质的农资检验、供应、配送等服务,以降低农业生产的成本。
2.2 构建产前、产中、产后的闭环服务
陕西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网的建立,旨在进一步深化原有服务体系的功能,以O2O的服务模式,加大对产后流通销售的服务,形成产前、产中、产后的全产业链服务。
在技术服务方面,通过对科技人才、科技成果、科技培训等资源的整合集成,形成专家人才、科技成果等各类信息资源库,方便用户检索、分享和有效对接。如在线专家大院涵盖多个行业领域的专家、教授,用户借助网络或手机可即时进行咨询和联系;而免费远程培训视频有大量的种植、养殖方面的内容,且实时进行更新,个体用户在家便可免费学习,也可以村、合作社为单位组织学习,既方便,又高效。
在电子商务方面,基于目前陕西农业投入产出失衡、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的现状,在完善农资采购渠道、降低农业投入成本的同时,应注重对产后市场销售的开拓。因此,平台搭建起O2O的电子商务模式,为农业开拓新的营销途径,形成农户从农资选择、采购到农产品销售的全程网络服务。既方便了农户与上下游企业的直接联系,也为双方创造了更多的机会。针对许多农户对电子商务不熟悉的情况,平合中国互联网协会电子商务委员会联合打造培训课程,采用目前最有效的实战项目模拟训练形式,进行全省巡回培训,帮助涉农企业级农户提高“触网”意愿和能力。此外,结合地域农产品的特点,分别推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绿色商城和一村一品土特产商城,并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广宣传活动。
2.3 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信息交互服务
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采用了先进的云推广模型。平台引入百度、谷歌、360搜索、搜狗、搜搜等各大搜索引擎资源,并通过与阿里巴巴、慧聪网等专业的电子商务门户网站互联互通,使普通农户的产品信息可以及时传递到全国各地。优质的农产品会吸引全国各地的经销商来洽谈和采购,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销售渠道不畅的问题。
同时,平台通过建立农户需求信息库,对农户的各类需求进行分类搜集和整理,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特派员、专家大院农技人员的技术优势,以互联网与移动终端相结合方式,免费为广大农民朋友农业科技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快讯、市场供求、农事气象、防汛减灾等方面的信息,满足农民对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农产品产供销等信息需求。目前,该平台受众包括各村负责人、科技示范户、农民科技致富带头人、种植大户、农业科技示范园负责人等各类受益群体。
3 “陕西现代农业科技网”的效果极其反思
据调查,“陕西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网”目前已覆盖省内55个地区性网站,手机微信推送服务已覆盖900多家涉农企业,收录农业技术培训视频2700部,年阅读量超过30万次;已有245项科技成果被收入陕西农业科技成果目录。为涉农企业和农户提供农业电子商务巡回培训53场次,涉及17个区县,带动网络批发苹果3000多吨、大枣23吨、猕猴桃苗木订单27万多株。
由此可见,该平台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取得了不俗的效果。但从当前O2O专业运营的发展趋势来看,陕西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网的平台建设和运行模式均处于探索阶段,仍有许多值得反思和改进的地方。
3.1 发挥政策引导,不能依赖政府主导
目前农业服务体系主要可以分为政府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由于现代农业科技服务是基础工程,“政府的引导与扶持不可或缺。在市场力量解决不了的、需要统筹的,我们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促进农业科技的发展。”[2]但从平台本身运行来讲,应该在政策引导下充分确立市场主导的作用。因为采用O2O的互联网模式,就要以市场化的运作机制来进行资源配置,以高质量的服务来吸引涉农企业和农户进驻平台来交易,着力实现功能服务的专业化和平台建设的品牌化。这就要求平台从前期的政策引导逐步过渡到市场主导、市场化运作阶段,如果过度依靠行政权力的强大指挥作用,容易产生对政府部门的长久依赖,不利于平台的可持续成长。
3.2 引入市场化主体来参与服务平台的建设
目前,陕西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网的运作主要依赖于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等政府相关机构的技术和力量,从运作机制和运作能力来讲均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从未来发展来看,强化市场的主导地位,形成有利于发展的运营机制至关重要。这就有必要引入农资农技、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市场化企业参与平台的建设与运行,发挥企业在拓展客户规模、在线支付清算、精准客户匹配等方面的优势。这样更有利于平台以市场规律开展服务,真正实现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科技资源与市场资源相衔接,提升平台服务农户和涉农企业的能力。
同时,在引入市场化主体时,特别要“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树立服务意识,对整个产业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指导和监控”[3],打造一批具有实力的农资农产品旗舰店,带动整个平台的服务,提升平台在行业的影响力。
3.3 运用互联网思维深化服务能力
对陕西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网的运作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目前虽形成农科资讯、全程服务、互动分享三大主体服务体系,整合了农技服务、科技成果、农资农产品等方面的服务资源,但仍处于简单粗放的初级阶段。从网站整体架构和内容来看,信息的内容较多,市场交易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实现;在O2O线上线下对接方面,内容繁杂、板块重复建设,缺乏科学有机的规划。
综观当前电子商务的发展,科技服务O2O模式成功的核心是“以开放合作分享的理念,建立科技服务业多主体共赢互利的生态圈。”[4]良好的生态圈意味着以互惠互赢提高各方的参与积极性,这就需要平台从构建良好生态系统的角度出发,去制定其业务定位、业务分配、分工协作、激励机制等,使平台、农户、涉农企业及合作方在提供业务效率的同时,都能从中受益。如果平台没有清晰互联网运作思路,不能为各相关利益方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打造可靠的商业盈利模式,仅仅依靠政府的支持是不足以维持长久发展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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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曹执令,杨会全.论我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创新思路[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1(10):238-239.
[3]董亚辉.中国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J].中国农村小康科技,2011(2):78-81.
农产品电商盈利模式范文6
用公益整合资源,用商业创造价值!
前言:
“百姓义工”创建于2008年10月25日,2011年2月在松江区民政局正式注册成立上海松江区百姓义工公益发展中心。“百姓义工”创办八年多来,已经成为上海地区颇具规模及影响力的民间公益机构。
志愿者发展:从最初的10几人发展至最高峰达25000多人,主要分布在松江多个街镇、8所大学;创建了HR志愿服务队、两新志愿服务队、七叶草志愿服务队、鼎力志愿服务队、中山青年义工队等50多支志愿者服务队(多个省市建有工作站),同时培育发展了多个颇具规模和影响力的公益组织(杏林义工、牵牵公益、松江绿行社、永丰飞鸟、小天使艺术团、中山青年义工社、益行企业家促进会、益行家园等)多个社团完成民政注册。
开展的项目:从最初单一的助老项目发展到目前拥有40余个长期运作的品牌项目:点绿行动、点绿小站、青少年文艺辅导、天使传递微笑助学、3+6+X助老、爱的分享助老摄影项目、一元牵助学、松江阿奈特在行动、益行中国、公益星行动、公益嘉年华、导医服务、预约陪同助老服务。服务范围涉及到助老帮困、助学、环保、艺术辅导、导医服务、交通文明宣传等。
公益圈:通过助学项目在全国多省市建立了项目部他们包括:江苏连云港、河南林州、内蒙古鄂尔多斯、青海西宁、新疆哈密、四川都江堰、湖南芷江、安徽池州、浙江绍兴等地。
百姓义工的成功离不开众多志愿者的努力和辛勤付出。八年的风雨征程,百姓义工也从中积累了很多志愿者发展的经验,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独特的志愿者发展道路。发展到2014年是一个顶峰期,百姓义工连续两年获得两项国家级大奖,引起国家及市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国务院参事室,民政部,市民政局等领导来松江调研百姓义工。但是我们也已经到了强弩之末,随着社会影响力扩大,规模的不断扩大。也开始遇到了发展最大的瓶颈缺少资金,难以维持下去。
因此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开始重点探索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围绕资源转化价值“以公益助力商业,以商业促进公益”的发展新模式,通过近7年的实践探索,目前已经累积了很多经验并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社会企业介绍:
社会企业不是纯粹的企业,亦不是一般的社会服务。社会企业透过商业手法运作,赚取利润用于贡献社会。它们所得盈余用于扶助弱势社群,促进社区发展及社会企业本身的投资,它们重视社会价值,多于追求最大的企业盈利。
二、益行中国介绍
从2013年上海“百姓义工”发起益行中国活动至今已经7年,行走足迹遍布21个省市,将公益火种播撒到从华东到华北、从西北到西南的广袤土地上。还记得2013年百姓义工第一次发起“益行中国”时的情景,我们不仅带着物资钱款,更是带着爱心人士进行实地探访贫困家庭进行贫困学生的资助上路的。一路下来,收获满满,感动满满。七年来,益行中国已经发展成为我们与全国各地在地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公益扶贫助困有效合作交流的平台项目,项目也由单向输血式的“捐资助学”发展成多渠道合作式的公益交流互动平台,借助公益带动贫困山区可持续发展。
三、用公益整合资源
益行中国公益项目通过一群人,一辆车,行走全国,是一个非常好的公益宣传推广传播的平台,一路发现故事、讲述故事、帮助弱势群体等形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产生了共鸣。首先是借助目前流行的抖音,今日头条等自媒体平台,可以快速传播同时聚集数量客观的粉丝群体。其次是活动也可以在各地整合很多社会资源,如政府部门,合作社,扶贫村,爱心企业及社会组织等等。各地媒体也会给予积极的宣传报道。所以公益整合资源是具有非常大的优势的,而且运营成本相对比较底。是普通商业运作无法比拟的。
四、用商业创造价值
公益营销及社会企业这些都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名词,这也说明政府及社会对公益的认识在进步,公益慈善也离不开钱,公益可持续发展,完善自我造血功能,必须通过商业模式去解决。然而目前的很多社会组织大多还是停留在等、靠、要阶段。因为公益人很多不善于经营,也担心经营(怕社会质疑,怕志愿者不认可)。很多社会组织经过多年的发展累积了丰富的人脉资源,政府资源、企业资源不懂得去转化,这种现象就好比抱着金山在要饭。所以目前比较适合可行的方式是用公益资源去转化价值。让一些善于商业运作的,有公益心的企业家通过公益资源去转化价值,产生的利益中拿出一定比例反哺公益。这样既解决了社会组织不善于商业经营问题也解决了担心社会不认同的问题。
公益创业和商业创业有着非常大的不同而且优势特别明显,就拿农产品销售电商平台为例,普通的大大小小的农产品电商平台多如牛毛竞争非常激烈,以进入商业红海,一个新的平台很难有所成功,而公益电商平台非常少,不管是宣传还是公信力,公益创业都更具有优势。是一个有待开发的蓝海。
益行中国公益平台运作就是这种模式,一旦益行中国平台聚集了几百万粉丝的时候它就具备了一个非常客观的商业价值。而且公益平台的公信力及感招力会远远高于商业平台。只需合理去转化价值就可以打造一个精准扶贫专卖平台,完全可以依托各地扶贫产品作为公益创业的载体,通过我为家乡代言以及扶贫故事等宣传通过直播让客户直观的了解产品,购买产品。平台收取一定的运营费用,就可实现收益。一旦形成品牌及影响力各地的扶贫产品就会源源不断进入平台。同时益行中国也通过不同的主题活动继续加大宣传争取更多政府支持,媒体宣传,平台也会聚集更多粉丝,从而形成一个可为扶贫产品代言可持续为扶贫产品销售的平台。实现创业创收,同时最终将成为一家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社会企业。(帮助各地推广宣传销售扶贫产品,为优质农产品找出路,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产品产销环节的壁垒这些行为本身就是公益,收取一定的运作费用也是非常合理的)
第一阶段公益项目天使投资方案
一、筹款目标:20万元(人民币)
二、众筹名额:共招募40名公益天使投资人,活动投资额为5000元/份。
三、公益福利:可获得机构荣誉证书、精准扶贫纪念册(护照)、企业可获得活动车贴广告位、线上视频宣传、慈展会板面宣传、扶贫地区农产品礼盒、可共同参与活动等。
四、资金用途:资金用于交通、食宿、保险、宣传广告、活动物料等项目支出;
五、盈利模式:(1)通过小视频宣传抖音直播等渠道帮助扶贫对象销售农产品;收取一定的运营费用。(2)活动冠名赞助;活动车贴广告位赞助等。
六、收益用途:销售农产品运营费用收益首先用于返还投资人本金。盈余部分作为公益基金继续运作益行中国项目。
七、投资风险:(1)本项目是公益性项目,投资盈利没有分润,活动结束后如果有盈余投资人只可收回本金。(2)如运营利润不足于投资金额,余额部分将平均分配给各投资人。亏损部分作为公益活动赞助(机构将颁发公益活动赞助证书)
八、计划行程:本次活动将在江西(吉安、安远)、湖南(麻阳)、四川(色达)、云南(西双版纳)、广西(百色)、贵州(遵义)、江苏(连云港)、河南(林州)等地开展活动。预计45天行程2万公里左右。
第二阶段公益创业投资设想
益行中国我为家乡代言活动结束后将首先召集公益天使投资人及邀请相关行业专家一起进行公益创业项目评估,如通过评估论证将成立一家社会企业,建设运作扶贫产品专卖平台。参加第一阶段公益项目天使投资的投资人可优先进行公益创业投资。
核心三步:
1)
第一步(尝试):益行中国公益行去资源整合,产生影响力,聚粉具备商业价值。
2)
第二步(磨合):项目团队,公益运作+商业运作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