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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保护的意义范文1
一、提高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意识
电力是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设施。电力设施完好和安全是电力安全运行的基本条件。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电力设施安全。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具有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保护的领导责任。
二、建立辖区电力设施安全责任制
市政府设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经贸局、*局、工商局、建设局、安全监管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市政局、公路局、供电局负责人组成的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领导全市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该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供电局,由经贸局、供电局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各镇也要设立相应机构,在市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所在辖区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三、加大力度清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建(构)筑建物和高杆植物
(一)从严控制电力设施保护区。杜绝发生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新的违章建(构)筑物;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新种植可能危及架空电力线路安全的速生桉、竹子等高杆植物。
(二)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违章建(构)筑物。按轻重缓急原则,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分批清理。
(三)线行下种植的林木竹子,凡出现树冠、树杆高度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供电部门通知林木主限期自行砍伐。拒不砍伐的,由市政府责令砍伐清除,各镇政府组织实施,任何人不得阻挠。
针对农村经济体制的变化和山地实行经营承包的现实情况,为减少依法砍伐电力设施保护区林木引致承包人的损失,市政府积极筹措资金,给予当事人适当补偿。补偿由市统一确定标准,各镇核准,兑现给当事人,并与当事人签订以安全事项为主要内容的责任书。
四、按“谁造成、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开发区的线路杆塔基础护坡加固或改造工作对挖、填土造成高压电线对地距离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先行设置警示牌,以防止事故发生,并尽快进行妥善处理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大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行为的力度
(一)加大宣传《电力法》的力度。根据《电力法》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内容,由供电局制作、悬挂群众易懂的宣传标语,提高群众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营造群防群护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日常的巡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
(三)鼓励群众举报和参与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犯罪行为,对有功者给予奖励。
(四)任何废旧物资收购企业(户)和生产企业不得处理和收购来路不明的废旧电线、电缆、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器材。
距离保护的意义范文2
关键词:河南豫剧;南阳宛梆;现状;传承与保护
作为豫剧的一个支流的南阳宛梆却像是这束花之上曾经绚烂开放,如今却逐渐凋败的一支。如今,在全国各地,各民族都在异口同声的呼吁应对戏曲危机,抢救民族戏曲文化的关键时机,保护民间艺术遗产,就成为促进民间文化发展,克服文化发展障碍,进一步解放艺术生产力,繁荣文化事业的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一):南阳宛梆濒临失传的原因
作为豫剧一大分支的宛梆以其既激越豪放、正统平和以及轻快俏丽的地域特色成为豫剧大观园当中一支傲然开放的花朵。其独具特色的“大起板”“花扬腔”等调式也是河南宛梆源远流长的一大标志。但随着历史的变迁,河南宛梆因其唱腔独特,难学难唱,音域要求较高,唱者较为吃力以及人才不易引进等原因渐渐远离人们的视线。加之宛梆自身古老,又生于民间,长期少有文人介入,没有外部条件促使她与时俱进的原因,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豫剧,曲剧等新型剧种的兴起与流入使宛梆的活动区域逐渐缩小,班社也随之锐减,以至于至1948年南阳解放时,宛梆仅存内乡县一个国营表演团体。
(二):以河南南阳宛梆为例 ,分析豫剧的发展现状及影响豫剧传承的原因
纵观豫剧发展的现状及未来,很多致命的问题依然存在。首当其冲的原因就是国营剧团负担重,生存艰难。国营戏剧剧团大多是在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几十年来一直作为党和政府的宣传工具和非盈利性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大部分都由政府拨款。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出台了文艺演出团体差额拨款的政策。以河南南阳的宛梆为例,隶属于南阳内乡县文化局内乡县宛梆剧团,是目前宛梆剧种唯一的专业剧团,也是唯一一支正规的宛梆演出团队,被文化部命名为”天下第一团”。自20世纪50年代建团以来,它几乎独自担负着宛梆剧种的传播和未来,由于剧团的努力,曾先后荣获得“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文化部优秀剧目奖”、“文艺团体改革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不过,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使得宛梆剧团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从剧团的生存空间到经济运作模式,从演员身份,地位到演员的观念、行为、以及宛梆音乐的传承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同时我们也能看到因传统的力量影响而相对稳定不变的因素。
影响宛梆发展的第二点重要的原因是:人才流失,断层现象严重。由于剧团经济状况拮据,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都不能保证,常年下乡演出生活条件艰苦,使得不少演员难安其业,造成严重的人员流失。以南阳宛梆为例,自宛梆形成到现在300多年以来,尚未发现属于政府行为的专门培养宛梆艺术人才的学校。这直接影响着宛梆这一剧种的发展,制约着宛梆艺术的进步与升华。1950年,在县委及政府的支持下,以师岗民团司令聂国政的旧班社为班底召集了内乡尚存的宛梆艺人,组建了受辖于内向县政府的专业宛梆剧团。作为剧团团体虽已组建,但艺人老化,行当不全,直接影响剧团的正常运行,因其剧种稀有,唱腔独特,伴奏乐器与众不同,难以从横向引进人才,各艺术学校也都没有开设培养宛梆艺术人才的专业班,似的人才断层严重,后继乏人成为制约宛梆这一剧种发展的关键原因。这样的局面导致了该戏曲遗产有失传的危险,甚至一些剧种已经消失或者濒临灭绝。同时,民间职业团队的过多以及演出的随意性对国营剧团的演出市场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对创痛艺术的保护和传承造成了伤害。也成为影响豫剧发展的另一大原因。
(三):保护及发展豫剧文化遗产的建议和措施
回顾豫剧的发展历程及未来之路,传承与保护成为发扬该剧种的一大任务,结合豫剧发展的特点,笔者提出一下几点建议:
1、要把保护和发展戏曲文化遗产,提升到新时期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战略的高度来认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政府保护和发展戏曲文化的自觉性。
戏曲是中华文化的集大成者,也是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者。它综合熔铸了中华文化的舞蹈、文学、音乐、历史,凝聚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生活情感、道德情操、喜怒哀乐以及不同于西方的价值观,千百年来,它犹如一种血液,融入和流淌在我们民族的肌肤里,渗透在我们民族的灵魂里。但是,中国戏曲发展到现在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保护并发展中国戏剧文化不仅是单纯地保护一种文化遗产的工作,而是保持中华民族文化的基因不受外来侵害的大事,是摆在全党和各级政府面前迫在眉睫的大事。
2、为进一步激活艺术生产力,应建立新型的剧团管理机制。
首先,原来的退休离职人员工资由政府足额发放,对在城里新剧团时被分流下来的富余人员,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政策,通过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或一次性买断身份等方法给予分流解决,让分流人员走的放心,让剧团轻装上阵,没有后顾之忧。其次,改革剧团内部的分配方式。打破目前已职称为标准领取报酬的分配制度,根据演员在具体剧目创作、演出中所承担的任务轻重和所做贡献打下领取报酬,实行多劳多得,充分调动演职人员的积极性。在用人机制上,采取聘任制,竞争上岗,优胜劣汰,是剧团研制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保障剧团健康发展。
3、加大对剧场、排练场等文化设施的建设力度,改善剧团的工作环境和演出条件。
根据我们科研小组的实地调查,南阳宛梆的演出环境多为露天流动式的舞台,地点不易固定,人才不易集中,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可控性及规范性不强,演员的演出条件及观众的观赏条件无法得到保障。从而使得宛梆的观众群体有越来越狭窄的趋势。
4加大戏剧艺术后备人才的培养,给戏校,艺术招生优惠政策,减免学生的学杂费。
为了使戏剧艺术得到可持续发展,应重视戏剧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目前,戏曲后备人才的培养主要通过戏校和艺术学校承担,因此,加强戏校,艺术学校的建设是戏曲艺术继承和发展的关键。同时,为了使宛梆这一独特的剧种能够后继有人,除了举办艺校,艺训班集中培养艺术人才之外,在平时演出和群众性的文化活动中有可塑的苗子,就应该不失时机的吸纳入团进行培养。(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距离保护的意义范文3
【关键词】赣剧,传承,发展,口述史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7-0018-03
一、赣剧的现状和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际间交流的增多,外来文化的冲击一方面推动了中国文化的全面性发展,另一方面,对中国现在的本土文化也造成了相当严重的冲击。传统艺术文化之一的戏剧正因此而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挑战。更重要的是全球化高速发展、科技的高速发展与随之而来的电视剧,电影和网络的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影视业,观赏性较为直接的艺术形式,而很少有人会去选择戏曲等传统的艺术形式进行观赏,尤其是对于年轻人来说,古老的戏曲已经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这使得越来越多像赣剧这样的传统文化形式逐渐被边缘化。赣剧受到的影响也离不开大环境,如果不是国家扶持,生存都日益艰难,更谈不上传承与发展。赣剧目前的受众群体越来越少,受关注程度也越来越少,而且观众大部分是老年人,好像无关于年轻人的事。年轻人从小接触的大部分都是电影、电视、网络,接触过赣剧等传统戏曲形式的微乎其微。观众少的艺术形式的生存空间当然就很小,所以当下戏曲文化市场的萎缩,缺少观众已经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因此,我们更要加强对于赣剧的研究和宣传,加强对于赣剧的保护,必须在原有的基础上推陈出新,找到一条适合赣剧发展的良好道路,使之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二、口述史在赣剧研究中的突出优势
口述史是一个舶来品,它并不是中国人的发明,而是产生于西方史学界。早期西方史学界较为重视“史料”,所以在早期的史学发展中,“史料学”基于重要的位置。后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录音录像技术的产生,由历史事件的亲历者来对历史进行口述,并且由学者录音、录像、整理、归档进而研究成为了可能。所以史学界也开始由只重视史料,发展到也重视历史亲历者的口述史。而口述史的概念也并非是统一和一成不变的,笔者较为赞同美国历史学家唐纳德对于“口述史”这个概念及方法的界定,他认为口述史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即:“口传记忆”与“个人观点”。也就是说口述史不仅仅是大而全地记载历史亲历者对于那段历史的记忆,还要有个人对于那段记忆的观点。每个人的生长背景、生活经历、政治立场等的不同,使得每个人看待事物和问题的角度千差万别。口述历史就是要避免宏大叙事的历史,需要细节的、个人的历史,所以我们在做口述史时,还需要特别关注口述者对于那段历史的看法以及基于此种看法背后的东西,这也就是唐纳德所说的我们在做口述史时不仅仅要记录保存“口传记忆”,还要注重发掘“个人观点”。
然而,传统史学虽然重视史料,但也不仅仅是只用史料,它也用到一些口述材料。例如我国就有使用口述史料的传统,最为著名的如司马迁的《史记》当中就大量使用了口述史料。那么现代的作为一门学科或者作为种方法的口述史和以前的口述史料有何区别呢?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作为一门学科的口述史时伴随着科技的发达、录音录像技术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现代的口述史是以录像、录音的方式出现的。而且作为一门学科和一种视角的口述史,搜集史料不是它的仅有目的。利用系统的方法、理论对口述史料进行详细研究,并提供一种“自下而上”的全新视角才是正解。在口述史作用于赣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上也是如此,我们不仅仅要把其看做一种史料,更要将其当做一门学科、一种方法、一类视角。
由此可见,口述史作用于赣剧研究是必要的,它不仅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研究赣剧的视角,而且为研究赣剧提出的新的理论和方法。口述史在赣剧研究中的突出优势亦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凸显:
(一)“视角”的更新
上世纪80年代的“集成”是政府主导下的中国近现代最大规模的一次民间音乐调查与搜集整理工作。涉及者众,包括:音乐学家、戏曲学家、高校教研人员、各地文化局文化馆文艺工作者、民间艺人等约十万人,历时近30年。此项工程的资料和研究价值毋需质疑,但缺憾也不能回避。这次的集成工作虽然有大量的记谱,但在有些方面却因为观念的原因、时代的局限而有重大的缺漏,如对于表演者、奏乐者等的介绍、他们对音乐、戏曲的看法、他们的背景、师承、收入等等,信息缺漏十分严重。此外,由于传统史学观念过于强势,当时的史料记录大部分为文字史料,而当时的录音带主要是为了记谱或给音乐创作者提供素材,没有得到重视加以妥善保存,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等地的相关资料,大多也只是文字史料,声像史料奇缺。而仅有的一些录音也是以歌曲、戏曲的演唱为主,对于表演者、传承者却没有进行口述史的录音录像活动,从而导致这些史料的单一性。口述史不仅仅是对地方音乐、戏曲的浅描,而是关注历史当中的个体,从宏大的视角转为微观的视角,从上层的视角转为草根的视角。这是口述史作用于赣剧研究的首要贡献。
(二)“立体”的史料
传统的文字史料主要是以文字、文本为手段来进行储存,而口述史的史料存储形式和呈现形式都不同于传统的文本形式,它是“有声”、“有像”的,是“立体”的。赣剧研究如果借用了口述史的研究方法,则其史料就不会仅仅是文字储存或乐谱的储存,而可以是口述史的有声有像的“立体”储存,这相比于前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史料优势。特别是对于赣剧这种以声像的形式来进行表达的艺术,这种优势体现得更为明显。首先得到体现的是口述者访谈内容的“立体性”。赣剧音乐史料搜集工作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存在着文本资料的不确切性,这种不确切性体现在赣剧音乐研究者搜集整理的文字资料内容中研究者与口述者观点的随意删增或交叉,进而引起后续工作的麻烦。而现代口述史对口述者进行录像和录音的方式则使上述的麻烦和误解得以避免。它可以和文字史料相互证实、证伪、相互补充,使得研究的随意性减少,确切性增多。继而口述史这种“立体”的史料的价值还体现在赣剧音乐的特殊性上。赣剧无论是唱腔、伴奏、演员表演无一不是一种时间的艺术、综合的艺术。我们传统的记谱方式只能记载音乐的曲谱,而表演、舞台等内容却很难用文字描述清楚。即使是得到了记载的乐谱,也存在着相当大的问题。因为我们现在用的记谱方式是西方的五线谱或者简谱,这种发端与十二平均律体系的记谱方式与我国的传统音乐并不是一种音乐语言,所以很多赣剧等中国传统音乐所要体现的内容这些记谱并不能完全体现出来。仅仅依靠记谱这种传统的方式是无法有效地记录、保护、传承这些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寻求和借助现代的科技手段,通过录像、录音等方式,将赣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地进行记录,只有这样,才更有利于后续的保护、传承、发展和研究。
(三)“有序”的存档
中国很早就已经有通过访谈、口述来搜集资料的传统,建国以后,更是由政府主导了大小规模不等的多次对于史料的挖掘、整理、抢救工作。而具体到戏曲、音乐的领域,古代诗经就是明证,而现代也有“集成”这种大规模的搜集整理行动。但是行动归行动,成效如何还需讨论。录音录像技术的局限、西方记谱法的局限、治史观念的局限、资料管理的混乱等诸多原因都使得效果不是那样地尽如人意。所以我们在利用口述史的方法研究和保护赣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候,要注意口述史料的保存工作是否具有有序性。也就是说在记录、整理、归档、保存这些珍贵的口述史料时,要参考国内外相对成熟的口述史机构的做法,对口述史料进行无遗漏、有效地整理和保护。
三、口述史研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创新作用
从民间艺人的口述史中可以得到更多的关于文化遗产方面的知识,这对于文化的传播与继承将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也能激发年轻人对于赣剧的喜爱,从而继承发扬赣剧,口述史研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创新作用的具体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一)叙述者与传统文化主体的同一性
口述史涉及的范围很广,强调的东西也很多,在口述史的讲述中,尤为注重视觉、听觉等的影响,根据历史记忆记录更多的关于赣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声音,唤起对于民间艺术传统的记忆,找到更多更好的继承者,这样不才能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二)戏曲口述史的在场性与规范性
在访谈过程中,必须要有规范的访谈方式,被采访者必须以实际的赣剧文化为内容,保证访谈内容的绝对性,在口述访谈过程,也必须做到规范,不做假,还要求访谈者能够与被访问者创造更加融合的气氛环境,这样有利于保证访谈者的被访谈内容的公平性,采访者利用录音,记笔记的方式,将口述的内容完好无损地保存下来,传承与继承。
四、赣剧“口述史”的价值
通过上述论述可以看出,口述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方面具有诸多的优势。那么,赣剧“口述史”的研究具有什么价值呢?赣剧是一种内涵丰富的剧种,它其中就包含了历史悠久当时曾与昆腔齐名的弋阳腔。而弋阳腔的流传过程,是否还存在于世则一直存在着争议。通过赣剧口述史的研究,我们可以保留很多现在的老艺人如潘凤霞、祝月仙、邹莉莉等的详实口述访谈记录。她们的老师大都是清代光绪年间的弋阳腔老艺人,通过这些老艺人的教学,潘凤霞等人掌握了大量弋阳腔的曲牌而后对于赣剧的发展也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些口述史内容可以说是研究赣剧、研究弋阳腔的重要史料,它对于之前赣剧、弋阳腔的研究不但可以起到一个证实的作用,也可以起到一个证伪的作用,甚至可以给我们提供更多的新的研究和保护视角。
口述史在赣剧中的运用,是我们研究赣剧等戏曲的观念上的更新,它使得我们有更为清晰的一条记录历史的线索,而且不同的口述人的不同口述史,也使得我们对于同一段历史的研究可以从更多的角度进行关照。
五、新时代背景下赣剧的传承发展与创新
在世界舞台上,与新兴的文化对比,传统文化处于劣势,处于不利地位,要想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不断地将传统文化进行规划,形式转换,将琐碎的素材进行整理,进行细化,然后整理出来,进行一定的创新研究,当然要想真正的独立于世界舞台上,就必须以原有的素材结构作为母体,然后结合现代元素,进行创新改良,赣剧作为中国传统戏剧之一,具有更多的艺术美,但是与传统的题材一样,要想取得更加稳定的发展,就必须利己之长,避其之短,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一系列的探索实践,塑造更加成功的戏剧派风,这样才能让后世年轻人更好的继承与传播赣剧。
六、结论
随着世界文化的大繁荣和大发展,对于本民族的文化我们应该更加良好地继承与传播,利用新的治史方法“口述史”来研究和保护赣剧,不失为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对于赣剧进行一系列的创新与改编也同样重要,只有与新兴文化更好地融合,赣剧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文化之新,在于创新;文化之深,在于更新。传承与发扬赣剧,是当下年轻人应该做的事情,我们也有理由相信,民族的即世界的,无论何人,都应为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为促进中华文化的繁荣,尽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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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保护的意义范文4
一、本通告的调整范围为本市辖区内的因特网站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活动。经营者从事网上竞价销售活动的不在本通告的调整范围内,其规范意见将另行制定。
二、经营者、消费者利用因特网站进行商品或服务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主动、自觉地兑现承诺,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三、消费者在利用因特网站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过程中,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各项权利。
四、网站所有者及其他利用因特网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履行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五、网站所有者及其他利用因特网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
六、网站所有者同其他利用因特网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在相互提供或利用因特网站从事经营活动前,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书面合同应至少保留两年。
七、经营者在利用因特网站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凡在网上签订销售合同的,该合同应至少保留两年。
八、经营者不得在因特网站上采用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商品名称、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误导消费者。
九、在因特网站上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将其真实注册地点、联系方式或交易地点告知消费者,不得提供虚假地址。
十、在因特网站上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必须明示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不得对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做出虚假表示。
十一、在因特网站上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必须明示所售商品的产地、生产者、规格、等级、质量状况。当消费者提出对有关商品的质量、性能、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项内容的疑问时,经营者应当如实答复;对一时无法答复的要说明理由。经营者在上述各项信息时,不得做出虚假表示,误导消费者。
十二、经营者不得在因特网站上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品种、规格、质量、制作成份、价格、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广告经营者不得、设计、制作、虚假广告。
十三、在因特网站上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或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或明确的警示,并说明或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能够在网上明示的,应予以明示。不能在网上明示的,应当在实物交易过程中向消费者明示。
十四、利用因特网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上经营者必须提供。
十五、网站所有者应按照北京市工商局《关于对网上经营行为进行登记备案的通告》的规定进行网上经营行为登记备案,并在主页面上设置工商备案标识。
十六、消费者在利用因特网站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当注意识别网站合法备案标识,并注意识别网上经营者的真实身份,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发现未经备案的网站可通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网站HD315.gov.cn进行在线咨询。
十七、利用因特网站从事商品销售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注重自身信誉,加强自我约束,提高服务质量,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交易秩序。
十八、网站所有者应加强管理,督促利用其网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守法经营、诚实守信。
距离保护的意义范文5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理论
非物质文化是古代人类文明的证明和反映,对研究人类历史文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艰难的生存处境,在全世界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大规模的减少,部分甚至处于濒危状态。我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在1982年我国有着394种戏剧,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面目前只有100多种,被大众所知晓的只有50种,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的速度之快、数量之多。全世界范围都开始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采取更加有效的方法措施来减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失。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是一种有效、基础的措施,对此方法的使用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及其保护现状
(一)概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群体、团体或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随着时间的推移,各个群体的生活环境、自然环境和历史环境相互作用使得为物质文化遗产发生了微妙改变和创新,是他们自身也有着强烈的认同感、归属感、历史感,促进了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断传承、创新,才形成了世界上丰富多样的文明和历久弥新的民族文化。一个国家的、一个民族的文化底蕴决定着民族的发展,同时代表了一个国家的软实力,只有有着丰富深刻的民族文化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二)保护现状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人们也越来越意识到历史文化对国家乃至世界的重要性,在满足人们物质生活的同时要更加重视精神生活,这是未来发展的必然方向。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人类文明的发展至关重要,对其的保护措施也是各个国家和民族研究讨论的重点。目前,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减少速度加快。各个国家采取了不同的措施,不同国家之间也成立了国际性的组织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被进一步保护,国家也要采取更为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正确理解档案化保护
(一)档案化保护的必要性
依据联合国科教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可知,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以一种信息和知识存在于人类社会中,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过人们言传身教在群体中进行传播,这也体现了它的非物质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是实现这种意识内容的生、传递、发扬光大。由于通过人们之间的言传身教具有不稳定性,容易造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歪曲和流失,所以档案化保护的形式成为了十分必要的保护手段。
(二)档案化保护的可行性
档案是通过文字、图表、音像等方式来实现对知识和信息的记录和传播,档案是一种载体,就档案本身而言没有意义,其价值体现在记录的信息和知识。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档案存在了一定的联系,有着一定的共同点。正是这种对有价值信息和知识的共同指向性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成为可能。档案式保护不是指加强档案馆对申遗资料的管理和归档,也不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研究。档案保护模式主要作用是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环境的改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一种人为的保护措施,为其生存传播提供一种更安全、可靠的途径。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可以方便广大民众对一些知识信息的了解、学习,一方面使民众受到文化遗产的熏陶,另一方面可以激发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积极性
三、实现档案化保护的举措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档案式保护归结为: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整理研究、宣传普及,同时对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档案固化、研究和宣传,最终实现改善其生存、传播环境的目的,进而提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
(一)保证档案管理各个环节作用的充分发挥。首先,建立、整理档案的基础性作用。档案的本身不能发挥非遗的保护的作用,非遗必须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必须通过人们相互之间的传播、认识和应用,所以单纯的记录记载不能保证非遗的生命力。非遗的性质决定了非遗有着无形性、多样性、动态性的特点,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很容易忽视它们的存在,以至于增加了对非遗深入了解的难度。档案的建立和整理能够实现对这类知识和信息的整理和固化,有利于我们对非遗进行体统的认识。其次,加强档案发掘非遗文化意义的作用。非遗能够有着强大生命力,经过几千年时间的磨砺还能存在的关键的是其文化价值,非遗的文化价值对现代社会的进步同样有着重要意义。当今,经济发展迅速,快捷、高效成为了现代社会的主旋律,多以现代对文化价值重视程度不够,加强档案管理对非遗文化的发掘有着重要意义。最后,档案资料的公开性。非遗不应归少数人所享有,它是人民大众的文化,是属于世界的文化,通过建档、整理、研究得出的研究成果要实现共享,使学者和民众能够更加近距离接触认识非遗文化,重新拉近民众和非遗之间的距离,让非遗的文化精髓渗透到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增进人民大众对非遗的宣传保护意识。档案公开的方式有多,例如电视媒体、图书资料、影视资料、学术讲座等,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宣传方式。
(二)保护主体的多样性
第一,加强相关公共文化机构的参与。档案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式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面对复杂的工作和庞大的工作量还需要图书棺、博物馆、文化馆等相关文化机构的共同参与,弥补档案馆的不足,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工作的全方位进行。第二,鼓励相关专家和学者参与非遗档案化。处于精英阶层的专家和学者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他们能够深入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历史、人文、科学价值,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的施行提供技术支持
距离保护的意义范文6
传统的生物保护战略被动地强调现存濒危物种和景观元素的保护,如果将物种运动和生态过程作为一个能动的景观控制过程来对待,我们将会有一种全新的景观规划途径。其中有三个方面的概念对这种新的景观规划途径有启发意义:即景观的空间构型对生态过程的作用,生物进化空间轨迹与景观格局设计及景观阻力与潜在的生态基础设施的设计。景观生态安全格局正是在这些方向上的一个新的探索。
关键字:生物多样性;生物保护;景观生态;景观规划
1.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景观规划途径
景观规划设计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意义已引起生物学家的高度重视,用Wilson(1992,P317)的话说“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专业,景观设计(Landscape Design)将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环境日益人工化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通过林地、绿带、水系、水库和人工池塘及湖泊的巧妙布置来使生物多样性保持在很高的程度。总体规划不但考虑经济效益和美,同时考虑生物种类的保护”。
生物多样性(Biopersity)包含三个层次的含意:(i)遗传多样性,即指所有遗传信息的总和,它包含在动植物和微生物个体的基因内;(ii)物种多样性,即生命机体的变化和多样化;(iii)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而栖息地、生物群落和生物圈内生态过程的多样化(见 McNeely等1990;Soule1991;NAS1992)。相应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也分别在环环相扣的多个生物空间等级层次(Biospatial hierarchy)上进行,即(i)景观或生态系统综合体层次,(ii)群落层次,(iii)物种层次,(iv)种群层次和(v) 基因层次。生物多样性的空间等级层次与空间位置和格局紧密相关, 这也正是本文关于生物保护景观规划讨论的出发点。
总起来讲,生物多样性保护可分为两种途径:以物种为中心的途径和以生态系统为中心的途径。前者强调濒危物种本身的保护,而后者则强调景观系统和自然地的整体保护,力图通过保护景观的多样性来实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保护战略上的两种不同途径也体现在以生物保护为目的的景观规划设计中:以物种为出发点的的规划途径和以景观元素为出发点的的规划途径。尽管两者都考虑物种和生态基础设施的保护,但前者的规划过程是从物种到景观格局,而后者是从景观元素到景观格局。
1.1 以物种为出发点的景观规划途径
该规划方法强调,使景观生态规划具有意义的充分必要条件是选准保护对象,并对其习性、运动规律和所有相关信息有充分的了解。以此为基础来设计针对特定物种的景观保护格局。一个整体优化的生物保护景观格局是由多个以单一物种保护为对象的景观最佳格局的叠加与谐调(Amstel等1988;Selm 1988)。这一途径一般可分为下列五个步骤:
(i)根据物种的重要性,选择目前的或潜在的保护对象。
(ii)收集关于保护对象的信息,包括查阅文献,明确适合于每一保护对象的最佳景观结构。
(iii)汇总和比较所有保护对象对景观的需要。
(iv)修改保护物种清单以取得保护的谐调与一致性。
(v)综合以单一物种保护为目的的景观规划来获得某一地域的总体生物保护景观规划。
如果有足够详尽的关于物种及其相关联系的信息的话, 以物种为中心的景观规划途径可以说是,最有效和科学的生物保护途径。但是,这一途径一开始就将可能遇到规划师和生物学家都无法解决的问题,即什么物种应优先保护的问题。人们一般从三个方面的标准来选择优先保护的物种:
(i)目前的稀有、特有性,受协状态及其实用性,大型哺乳动物和那些被列入国际濒危物种名单之列的物种显然应作为首选的保护对象。往往被作为首选对象。
(ii)物种在生态系统及群落中的地位。保护对象应对维护整体生态平衡有关键作用。
(iii)物种的进化意义。一种杂草可能本身很不起眼,在群落内也表现不出重要意义,但却有可能对进化史及未来生物多样性的发展有重要价值。用进化的观点来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比被动地保护现存的濒危物种更具有意义(Edwin 1991)。
1.2 以景观元素保护为出发点的途径
这一途径并不基于对单一物种的深入研究来作景观规划,而是把生物空间等级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集中针对景观的整体特征如景观的连续性,异质性和景观的动态变化来进行规划设计。该途径认为,现实的生态过程发生在一个时空嵌合体中,包含生物等级系统的各个层次。而批评以物种或群落保护为对象的规划只是偏面地解决了一个连续的复杂系列的局部和片段(Noss and Harris,1986)。因此,以景观元素为核心的整体规划途径强调以下的步骤(Harris 1984, Noss and Harris 1986; Noss1991):
(i)生态过程和生物多样性成份包含在一个广泛的时空尺度上,因此,一个全面的规划应该以生物等级系统的各个层次的受协成分或节点(Node)作为保护对象。强调节点的多样性,这些节点小到一棵孤树或一个森林斑块,大到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而对单一物种本身则不作深入考察。
(ii)因为景观的破碎和分割被认为是危胁生物多样性的一个最重要因素,所以,规划强调景观的连结关系和格局设计。规划的目标是将每一景观中各种大小的节点连接成为整体的保护网络,并在区域和大陆尺度上建立景观保护体系。
(iii)景观及其保护必须从时空系统和动态的、飘移的嵌合体(Shifting Mosaic)角度来认识和理解。所以,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景观规划旨在维护嵌合体的稳定性,综合考虑保护及发展规划,以实现景观的可持续性。
与以物种为核心的规划不同,以景观元素为核心的规划的第一步不是确定单一物种作为保护对象与研究其特性,而是首先分析现存景观元素及相互间的空间联系或障碍,然后提出方案来利用和改进现存的格局,建立景观保护基础设施(Conservation Infrastruture)。包括在现有景观格局基础上,加宽景观元素间的联接廊道、增加景观的多样性、引入新的景观斑块和调整土地利用格局。
此景观元素为核心的规划途径的理论指导包括岛屿生物地理学(Island Biogeography)和景观生态学。景观的连续性、异质性、动态和飘移等是规划着重考虑的景观特性。
这一规划途径的一个典型代表是所谓的景观群岛模式(Archipelago Model),或称为综合利用模式(Multiple-use Model,简称MUMs)(Harris,1984;Noss and Harris 1986)。这一模式包括一个绝对保护的核心区和周围缓冲区。沿核心区向外人类活动强度逐渐增加。核心区是生物多样性等级系统中任一层次上的某一节点。
一个关于整体景观保护的类似的概念是所谓的景观补偿区网络(Network of Landscape Compensative Areas),这一概念强调景观规划和管理的一个最重要原则是景观的多样性和最优格局。而这样一种最优格局表现为地域内多层次的景观补偿系统和生态基础设施(Mander等1988)。这一理想的景观格局实际上是一个等边六角形。在这样一个六角形中,景观的生态多样性和稳定性通过多层次的生态过渡带和补偿区网络来实现。
以景观元素为导向的规划避免了上述的以特定物种为核心的规划途径的缺点,而从整体上来设计全面的、包容的景观格局。对于景观这一复杂的系统来说,这似乎是合理的。问题是,这种从形式出发的景观格局设计是否能满足内容即物种的保护需要?景观格局是为谁而设计的? 2.多样性保护的空间战略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主要有以下六方面的原因:
(i)栖息地的消失; (ii)栖息地(景观)的破碎化;(iii)外来种的入侵和疾病的扩散;(iv)过度开发利用;(v)水、空气和土壤的污染;和(vi)气候的改变。
其中,栖息地的消失和破碎是生物多样性消失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在中国尤其如此(BCCA,1992)。栖息地的消失直接导致物种的迅速消亡,而栖息地的破碎化则导致栖息地内部环境条件的改变,使物种缺乏足够大的栖息和运动空间,并有利于外来物种的侵入。适应于在大的整体景观中生存的物种一般扩散能力都很弱,所以最易受到破碎化的影响。
尽管生物保护的景观规划途径有所不同,一些空间战略都被普遍认为是有效的。这些战略对克服上述人为扰有积极作用。包括:
(i)建立绝对保护的栖息地核心区;
(ii)建立缓冲区以减少外围人为活动对核心区的干扰;
(iii)在栖息地之间建立廊道;
(iv)增加景观的异质性;
(v)在关键性的部位引入或恢复乡土景观斑块。
2.1 绝对保护核
这是自然保护中最传统的战略,其基本思想是将保护对象(残遗斑块或濒危物种栖息地)尽量完整地保护起来,并将人类活动排斥在核心区周围的缓冲区以外。
岛屿生物地理学强调自然保护区设计中的面积和临近关系。这一理论最早由Preston(1962)和MacArthur及Wilson(1963,1967)等首先提出并发展。这一理论假设一个岛上的物种数目最终将趋于一种动态平衡。导致平衡的两种过程是物种的迁入和灭绝。达到平衡状态的物种数主要取决于岛屿的大小和岛屿离种源的距离,即面积效应(Area Effect)和距离效应(Distance Effect)。也就是说,一个小的保护区不但最终将只能允许少数物种的生存,并在一开始就使物种迅速消亡。而远离种源的保护地,则很难使物种有再迁入来取代消亡的个体。这一假设或多或少在海洋岛屿和孤立的陆地残遗斑块的观察中得到证实(见Frankel and Soule,1981; Harris1984;Forman and Godron 1986; Forman 1995)。但是,陆地景观斑块与海洋岛屿的状况有很大差异(Forman 1979; Harris 1984),目前还没有一个有效的途径来衡量陆地景观斑块隔离状况。有学者提出用景观阻力(Landscape Resistance)来衡量栖息地斑块间的隔离程度(Forman and Godron 1986;Formam 1995)。影响景观阻力的因素包括景观的基相质地和边界频率等。Kanaapen等(1992)提出用最小累积阻力来衡量隔离程度。
岛屿生物地理学的越大越好和越近越好的基本原则在今天仍被广为接受,但也有不同的看法(如Simberloff and Abele 1976),认为几个小的保护区可能比一个大型保护区有更多的优越性。
一些反映面积和物种及种群关系的门槛为规划提供了有用的指导。其中之一是种群健康所需要的最小面积(Viable Minimum Area)。对此,有两条法则,即近期法则和长期法则。近期法则主张最小的有效种群数是50;长期法则主张最小种群数为200-500,这样才能保证生物保护的长期安全。根据这两个门槛,可以相应地确定最小面积(Frankel and Soule 1981;Harris 1984)。
根据岛屿生物地理学,物种与面积之间存在着以下的关系(MacArthur and Wilson 1967)
其中S和A分别是物种数和面积(公顷), C和z是特定物种及环境条件下的参数。尽管C和Z因具体情况变化很大(见Wilcox 1980),这一公式指出,当栖息地斑块很小时保护面积的微小增加会导致物种的大幅度增加,而当栖息地斑块很大时,其面积的进一步扩大只能增加少量的物种。根据这一特点,一般认为保护区的面积每减少十倍,物种数将损失30%。
另一种门槛变量是破碎度。根据采伐的模拟表明,景观中至少有50-70%的原有森林生境才能保护物种及生态过程的健康和维持正常秩序(Franklin and Forman 1987)
2.2 缓冲区
缓冲区(Buffer Zones)或过渡带(Transition Zones)的功能是保护核心区的生态过程和自然演替,减少外界景观人为干扰带来的冲击。通常的方法是在保护核心区周围划一辅的保护和管理范围。但试图在保护核周围建立缓冲区的设想往往会落空,原因是缓冲区土地的所有权法律上不属于保护区管理部门(见McNee1y 1992)。在有的情况下保护区内部也设缓冲区。但是,国际上关于如何划分缓冲区的技术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也就是说缓冲区应该划到什么地方,如何划才最有利于保护同时不给当地居民带来过分的经济损失。显然,以保护核心为中心同心圆式地划分缓冲区的做法是不科学的。一个新的划分缓冲区的途径是利用阻力面的等阻线来确定其边界和形状(Yu,1995a-b,1996a)。阻力面类似与地形表面,其中有缓坡和陡坡,呈现一些门槛特征。据此来划分缓冲区不但可以有效地利用土地,而且,可以判别缓冲区合理的形状和格局,减少缓冲区划分的盲目性。
2.3 建立廊道(Corridor)
对抗景观破碎化的一个重要空间战略是在相对孤立的栖息地斑块之间建立联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建立廊道。生态学家们普遍认为,通过廊道将孤立的栖息地斑块与大型的种源栖息地相联接有利于物种的持续,和增加生物多样性(见Forman and Godron 1986;Harris and Scheck 1991;Saunders and Hobbe 1991;Forman 1995)。这一观点最近在景观规划和设计领域内得到认真的对待(Smith and Hellmund 1993)。
理论上讲,相似的栖息地斑块之间通过廊道可以增加基因的交换和物种流动,给缺乏空间扩散能力的物种提供一个连续的栖息地网络,增加物种重新迁入的机会和提供乡土物种生存的机会。许多实地观察也证实了廊道的这种功能(详见Harris and Scheck 1991;Forman 1995).
廊道的联系和辐射功能使他们成为促进未来生物多样性进化的重要景观结构(Erwin 1991)。根据这一功能,廊道的设计应与生物进化的轨迹相适应,联接重要的物种源以保护不断的物种交流和辐射。
但是,廊道的意义也不能过分地强调。他们有时并不能起到联系乡土栖息地的作用。相反,他们有可能对乡土物种带来危害。在大尺度空间上的一个例子是南北美大陆联接的形成在过去几百万年内导致生物多样性的灾难性的损失(May 1978;Gould 1993, p347)。在小尺度上的观察也证明廊道对乡土物种的危害性(见Harris and Sheck 1991)。对某些生态过程有促进作用的廊道,恰恰对某些物种的运动有阻碍作用。联结孤立栖息地之间的廊道往往会引导天敌的进入,或外来物种的侵入而危协到乡土物种的生存。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开发就有许多这样的问题。外来物种沿着交通廊道侵入景观深处,危协乡土物种的生存(见Harris and Scheck 1991)。
由于廊道功能的这些矛盾,要求景观设计师谨慎考虑如何使廊道有利于乡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特别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Harris and sheck 1991):
(i)多于一条廊道:多一条廊道就相当于为物种的空间运动多增加一个可选择的途径,为其安全增加一份保险。
(ii)乡土特性:构成廊道的植被本身应是乡土植物。
(iii)越宽越好:廊道必须与种源栖息地相联接,必须有足够的宽度。否则,廊道不但起不到空间联系的效用,而且,可能引导外来物种的入侵。至于多宽的廊道较为合适,目前尚无定论,但越宽越好是一条基本原则。
至于针对某一种动物运动的廊道,当地的生物和生态专家的经验往往能提供最可靠的参考(Binford等1993)
(iv)自然的本底: 廊道应是自然的或是对原有自然廊道的恢复。任何人为设计的廊道都必须与自然的景观格局,如水系格局相适应。
其它联接破碎斑块的方式包括建立动物运动的"跳板"(Stepping Stones),改造栖息地斑块之间的质地和减少景观中的硬性边界频度等以减少动物穿越景观的阻力。 2.4 增加景观的异质性(Heterogeneity)
实验观察和模拟研究都显示,景观异质性或时空的嵌斑特性(Patchenes)有利于物种的生存和连续及整体生态系统的稳定(Turner 1987; Pickett and Thompson 1978;Kolasa and Pickett 1991; Renshaw 1991; Kozakienicz 1995; Forman 1995)。许多物种需要两种或多种栖息地环境。景观的空间格局与时间更替一样可能会显得杂乱无章。但这种动态和交替抹去了景观中的剧烈性的变化,使系统保持稳定。所以,保护和有意识地增加景观的异质性有时是必要的。(Frankel and Soule 1981; Hayes等1987)。增加异质性的人为措施包括控制性的火烧或水淹、采伐等。
2.5 恢复栖息地
另一种代价很高的生物保护战略是栖息地的恢复,在关键性的部位引进乡土栖息地斑块,作为孤立栖息地之间的“跳板”,或增加一个适宜于保护对象的栖息地。这样可以大大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效果,同时也可提高景观的美学价值(Hayes等1987;Morris1987)。
上述多种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战略都在不同程度上有积极作用。关键的问题是在什么地方和怎样来构建上述空间结构和战略。也就是说在什么地方划分缓冲区?在什么地方建廊道来联接栖息地斑块?在什么地方引入新的斑块来有效地影响生态过程? 这些问题还远未得到解决。
3.生物保护的景观规划途径讨论
3.1 普遍的缺陷和应改进的方面
上述关于生物保护的景观规划途径和空间战略总起来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不足:
(i)被动的途径
除少数例外,目前生物保护多采用被动方式。生物多样性或乡土栖息地被作为被动的保护对象,被圈在一定的地区或限制在一定的网络内运动。如果把生物对景观的利用作为一个能动的生态过程,一种对景观的竞争性的控制过程,情景可能会很不一样。在这种假设下,通过识别关键性的景观局部和空间联系,而利用物种自身的对空间的探索和侵占能力来保护生物多样性。这也正是景观生态安全格局(Ecological Security Patterns)概念的基本出发点之一(Yu 1995a-c,1996a-b)。
(ii)局限于对“实体”景观的保护
由于上述关于把物种作为被动对象保护在特定地域和现存景观元素中的局限性,生物保护中的景观生态研究和规划往往注重现有景观元素及格局与生物运动过程的关系 (Laver and Haine-Young 1993)或偏于记载和再现现存的景观实体元素而对景观的另一半,即作为景观实体元素背景的部分研究很少。 而恰恰是这部分“虚体”景观,如作为景观中森林斑块背景的农用基质,对物种的空间运动起作很重要的作用。那么,在这种景观基质、或背景中是否存在着某种隐藏的或是潜在的结构,影响、甚致控制着景观生态过程呢?
由于上述两个局限性,生物保护的上述空间战略的有效性也就值得怀疑了。如传统的缓冲区的划分方法,和根据现存的自然结构来建立廊道并相信物种能利用其进行空间运动等都值得进一步讨论。
所以,下列三个问题依然存在:
(a)如果要选择某一栖息地进行保护应如何选择,包括什么和在什么位置。
(b)如果两个或多个孤立的栖息之间需要构筑廊道,什么地方设廊道才具有高效性。
(c)如果恢复一个退化的景观,应在什么地方着手,才可以使恢复过程更有效,包括有效地使乡土物种得以维持和繁衍,和有效地阻止外来物种的侵入。
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不但需要考察现存景观元素及其空间格局,同时还应研究潜在的景观基础设施。景观生态安全格局理论在这方面作了初步的探讨(Yu 1995a-c, 1996a-b)。
3.2 一些具有启发意义的概念
针对上述普遍采用的景观规划和空间战略的局限性,有学者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和模式。尽管这些新概念仍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理论阶段。但对未来生物保护的景观规划发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i)景观的空间构型概念(Spatial Configuration)
这一概念强调景观的构型,即景观元素的毗邻关系。景观的空间构型可能比笼统意义上的景观异质性或景观的嵌合体特性更具有意义(Forman 1990, 1995)但关于这一设想尚没有进一步的实验观察的支持。
同样的设想也包含在森林的群岛模式之中,这一模式主要讨论破碎化的残遗森林景观的空间分布(Harrs 1984)。该模式强调斑块在联系整体群岛系统中的作用应作为斑块被选作为保护对象的首要因素。单一斑块选择作为保护对象的标准包括:①空间位置,②总的物种丰富性,③对特有区系成分生存和延续的意义,④发生遗传变异的可能性。而“选择栖息地岛屿保护地的压倒一切的保护标准是其在整体景观生态系统中的作用”(Harris 1984, p158)。
(ii)进化动态世系概念(Evolutionary Dynamic Lineage)
这一概念认为,目前生物保护的战略基本上是保护那些正走向灭绝的稀有物种,而这并不是我们所需的。 应该保护的是进化的过程(Erwin 1991)。 那些对当代进化过程有重要意义的关键地区应作为我们的保护和管理重点。 根据物种进化的空间轨迹来设计景观生态保护格局,才使生物保护更具有意义而应作为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
(3)景观阻力的概念(Landscape Rerist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