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对经济的重要性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金融对经济的重要性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金融对经济的重要性

金融对经济的重要性范文1

关键词:金融;金融风险;产业安全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2)08-0073-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08.19

一、引言

学术界对金融风险与产业安全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探讨。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和全球实体经济的衰退,金融风险与产业安全问题得到了社会的日益重视。本文对金融风险与产业安全问题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和归纳,文章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金融对于产业发展的重要性角度,分别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次论述了金融风险对其的影响。第二部分是金融对于产业发展的多个角度的影响分析。本文在前人的基础上将金融风险对产业发展的影响作为一个动态过程来看,分别从影响特征、影响范围、影响结果、马克思理论视角等四个角度对其作具体论述,最后提出了可行性的对策建议,为国内产业经济的发展预防金融风险的消极影响提供参考。

二、金融对产业发展的重要性

(一)金融安全建设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

John Law(2005)指出,为了克服金属供应量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国家应创办银行、发行纸币[1]。许胜利(2009)全面地分析了金融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从理论基础出发分析金融的发展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路径。他认为与国际平均水平相比,我国消费发展水平偏低且落后于国际平均水平,并从“西方消费函数理论”、多恩布什的“流动性约束假说”消费函数理论以及古典经济学等经典理论出发总结出了六条消费发展中的金融作用路径,说明了金融发展对消费的作用的多重性与复杂性,从他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金融对宏观经济的拉动作用[2]。陈元(2010)认为“加快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国际化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已经成为我国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和任务,这对金融支持经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

(二)金融安全建设是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

有学者研究了农村金融对农业发展的重要性。陈春生(2009)分析了陕西城乡收入差距的成因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滞后”,提出要努力提高农业劳动产出率,推动农业大发展。要积极发展直接服务于农民和农村的第二、三产业,得到了农村金融投入是主要途径,构建农业、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投入机制是解决农村投入稳定增长问题的必由之路的结论[4]。郭荣普(2011)论证了农村经济发展是国民经济发展问题中很重要的问题。其中说明了按照马克思的理论思维,金融对经济发展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商品经济决定了金融的产生,还决定了金融的规模、结构以及发展速度。在马克思看来,货币通过很多因素如商品价值、商品交换等影响经济,这种反作用一方面对经济发展有积极的正面作用,另一方面又衍生出金融风险演变成危机破坏经济发展的可能性,即对经济发展存在负面作用的可能性。农业企业化的经营对资本的需求量大,金融能够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5]。李文昌(2007)论证了所有对农业发展提供支持的投入中,金融的投入是重要因素,也是对农业发展起到关键支撑作用的因素。只有农业金融投入的力度到位,才能对农业进行有效的支持。但从另一个层面来讲,金融投入存在着很多方面的制约因素而步履维艰。金融对于产业发展的影响还表现在许多其他行业[6]。

三、金融风险影响产业发展的多角度分析

(一)金融风险影响产业发展的特征

周燕(2009)指出,国内许多学者普遍认为外资进入是影响一国产业安全的主要因素。外资对产业的控制程度越高,则产业安全的情况就越不容乐观[7]。黄娜(2010)认为,从产业发展方面看,发展环境趋于复杂、产业安全面临更多风险,而我国产业发展受到了金融危机的很大影响[8]。卫教善(2010)在分析我国汽车产业安全特征时指出汽车产业中的关键部分都被外方控制,其中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的掌控都由外资占主导权。汽车产业中零部件的生产领域外资控股的趋势渐强,而且我国自主品牌的产品发展滞后,市场占有率低,配套能力相对外资企业占很大的劣势。外资因其完善的产业链在汽车产业的发展中占据垄断优势,并且凭这种垄断挤占中国内资企业的市场[9]。徐飞(2010)指出国际金融危机对于国内金融市场的影响可能表现在很多层面,例如可能会导致国内金融业瘫痪、国内实体行业的融资不畅从而导致实体产业受到破坏性的影响、影响国内的就业情况、国内经济内需不足等等。但是这些现象都只是表面现象,引起这些现象的原因实际上是基于理性预期理论的人们对于未来经济走向的理性预期做出的选择[10]。

金融对经济的重要性范文2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核心,是社会资金融通的枢纽。金融的发展对经济的作用,逐渐从最初的适应性作用变成先导性作用。经济学家戈德史密斯(1969)提出,金融发展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金融结构的变化,因此对金融发展的研究必须以有关金融结构在一定时期内变化的情况为基础。在戈德史密斯理论基础上,麦金农和肖拓展了金融发展的含义。他们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指出金融发展是金融深化的过程,主张发展中国家以金融自由化的方式实现金融深化,以减少金融抑制。相关学者关于金融发展对经济的影响和作用,多数人的认识是,金融发展可以刺激经济增长,而经济增长可以促进金融发展,两者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国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收集数据、建立经济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周宁东(2007)基于我国各省面板数据,从区域层面研究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发现金融要素在量的增长和质的提高两方面均促进了区域经济增长。靖学青(2016)根据不同省份的时间序列数据,研究了金融发展对不同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指出各地区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不同。许利娇(2012)从金融效率贡献度的实证分析,得出我国金融效率缺乏,对经济的贡献率较低。

本文旨在通过收集相关金融要素积累、经济发展程度等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从宏观角度探讨金融要素发展对我国经济景气的贡献情况,得出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模型构建

(一)指标选取及数据来源

1.GDP(经济景气指标)。国内生产总值GDP是核算体系中重要的综合性统计指标之一,它反映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实力和市场规模,从GDP数据的变化可以观察到一国(或地区)经济处于增长还是衰退阶段,以及经济增长的速度。该指标同时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整体状况的重要指标,GDP数据总体概括了一国经济景气变化。本文采用了中国统计年鉴中的GDP统计数进行分析。

2.金融相关率。金融相关率由美国经济学家戈德史密斯提出,是指在某一时点,一国(或地区)全部金融资产价值与该国(或地区)经济总量的比值。金融相关率可以用来衡量金融发展水平,说明经济货币化的程度,该指标也可以反映我国经济发展对银行部门的依赖程度。本文使用我国金融机构存款、贷款之和与GDP的比值得到,即FIR=(金融机构存款+金融机构贷款)/名义GDP,存贷款总额由中国统计局网站数据相加得到。

3.证券化程度。随着金融的发展,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的相对重要性下降,而金融市场相对重要性上升,使其在全社会资本资源配置中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相对地位上升。这一趋势代表了金融体系内部分工的细化和金融效率的提高,因此使用S代表证券化的程度。由于部分种类债券、基金数据难以获得,所以用企业信用债券发行额、股票筹资额和GDP进行计算,即S=(股票筹资额+企业信用债券发行额)/GDP。

4.实际利用外资额。实际利用外资额,是指批准的合同外资金额的实际执行数,用FI表示。实际利用外资额不仅可以表示我国利用外部资金发展经济的水平,也可以体现我国金融开放程度,由中国统计年鉴获得数据。

(二)模型构建

(三)格兰杰因果检验

本文对LnGDP、LnFIR、LnS、LnFI两两之间进行了格兰杰因果检验,滞后期分别设置1、2、3进行检验,部分存在显著结果的数据如表2所示。

如表2所示,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金融相关率、证券化程度和实际利用外资规模均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因。同时,经济的良好发展是金融相关率、证券化程度和实际利用外资规模的原因。金融发展相关指标与经济景气之间存在双向因果关系。

(四)结果分析

第一,由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可以看出,我国金融发展与经济景气之间存在双向因果关系。我国国内生产总值长期以来保持中高速增长,经济的快速增长推动了经济货币化、金融化水平提高。而我国经济在金融发展后获得了更强有力的支持,形成了良性循环。

第二,由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国内生产总值与金融相关率、证券化程度和实际利用外资额均为正向相关,弹性分别为2.01、0.35和0.69,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其中,用于计算金融相关率的金融机构存贷款主要集中在我国银行体系。因此,金融相关率的弹性越大,表明银行业的影响越大,银行业发展对我国经济增长具有显著促进作用。

第三,企业重要的筹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从银行取得贷款,另一个便是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企业在证券市场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而证券市场通过资源重新优化配置,募集资金向有发展前景的产业流动,使产业结构优化。回归结果中,证券化程度与经济增长正向相关,但弹性为0.35,相对较小。一方面说明证券市场的发展对我国经济景气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随着金融的发展,金融结构的变化趋势使金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相对地位上升,而证券化程度对我国经济景气的影响较小,说明我国证券市场依然不发达,对经济的贡献度有限,金融结构有待转变。

四、对策及建议

第一,从结果分析中可以看出,银行业对我国经济景气影响程度最大。银行是国家金融体系的基础,具有信用创造、资源配置、支付中介、提供基础金融服务等作用。我国目前对银行部门的依赖程度依然较高,且银行业发展对我国经济景气的促进作用较为显著。因此,政府可持续发展银行业,以银行业为主导,继续发挥银行对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等重要作用。

第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促进证券市场发展。证券市场对我国经济景气的影响较小,金融结构、融资结构还不够优化。随着金融的发展,证券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相对地位应当上升,逐渐过渡到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证券化阶段。

第三,平衡地区发展,促进金融业整体发展。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实际利用外资对我国经济景气的影响较大,较为显著地促进了我国经济增长。但经研究发现,我国金融发展不均衡,实际利用外资额中,东部地区占绝大部分。大量信贷资金聚集于东部发达地区,在经济不发达地区,金融发展对地区经济贡献度不高。因此,政府应当对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采取一定的优惠政策,适当倾斜,以达到金融和经济相互促进的目的。

金融对经济的重要性范文3

关键词: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过大而不能倒;宏观审慎;系统性风险

Abstract:Systemically importa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 have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urrent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form.International financial organizations and financial regulators are adopting various policies and measures to reduce the moral hazard of systemically importa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resolve the problem of“too big to fail”.Our supervision of systemically importa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 should be based on the conditions and realities of China,improve the macro-prudential supervision framework,continuously build and perfect financial infrastructures,and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the formulation of international game rule,to prevent systemic risk and maintain financial stability.

Key words:systemically importa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too big to fail,macro-prudential supervision,systemic risk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2)03-0044-05

一、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界定

金融稳定委员会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定义分为两个层面: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和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G-SIFIs)。所谓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是指,由于规模、复杂度和系统关联性,其无序倒闭将会对整个金融系统和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破坏的金融机构。此外,由于部分大型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覆盖多个国家和地区,对全球金融体系和世界经济的重要性远远超过单个国家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因此就必须对它们执行更加严格的监管标准,要求它们具备更高的损失吸收能力,以与它们本身所具备的系统性风险水平相匹配。由于它们的规模、市场重要性和全球关联性,其陷入困境或倒闭将会导致全球金融系统出现严重混乱,造成重大不利经济影响,金融稳定委员会将这类金融机构定义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国际社会普遍认为,规模、复杂度、关联性和可替代性是界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主要标准。当然,在界定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时还必须考虑金融机构的国际活跃范围和活跃程度。可替代性是指一个金融机构倒闭之后,其他金融机构能在多大程度上提供相同或至少是相似的服务,是衡量金融机构系统重要性的一个重要指标。

值得注意的是,系统性风险并不仅仅源自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过于关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往往会忽视某类金融机构或某类业务所具备的系统性风险。一些按照常规标准不具备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在特定形势下也会对整个金融系统造成巨大影响。很多人认为,相对于规模而言,金融机构的风险暴露方式更值得注意。此外,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FSA)认为,虽然有时单一金融机构不具备系统重要性,但其所在的这类金融机构可能被市场认为具有系统性影响,由此主张要从金融机构的种类来衡量其系统重要性。

由于金融机构的规模和集中程度不同,各个国家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危险认识也存在差异。美国、英国和瑞士倾向于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采用更严格的监管标准,而受全球金融危机冲击较小的部分亚太和欧洲国家认为,大型金融机构的规模和业务模式为其提供了保持金融稳定和提高金融行业竞争力的基础,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改革方面颇有顾虑。这种分歧也将会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界定产生影响。定义和划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与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和国际金融组织随着金融改革的逐步推进做出不懈努力。

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国际监管趋势

金融危机表明,以往的监管理念过于依赖市场约束和微观审慎管理,忽视了系统性风险监管的重要性,监管体系跟不上日新月异的金融创新步伐,在全球性危机干预方面也缺少明确的国际合作机制。

金融危机期间,各国政府迫于形势出台了一系列拯救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政策措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其大范围倒闭。尽管这些临时性干预措施在当时是保护金融系统和整体经济的必要行为,但是它也进一步强化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过大而不能倒”的道德风险和市场认知,受到人们广泛批评。

随着金融危机逐步消退,人们对过去监管体制和危机期间临时性措施的缺陷认识不断加深,国际上要求进行金融体制改革和加强国际合作的呼声日益高涨。尽管金融危机的影响至今尚未完全消除,经济复苏的前景仍面临重重困难,但各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已经为解决“过大而不能倒”的问题做出大量实际工作。

(一)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损失吸收能力,强化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自身抵御危机的能力

金融危机表明,以往的监管体制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过低,对金融机构持续经营情况下的损失吸收能力缺乏关注,以至于在金融机构陷入危机时没有可提供保护的资本可用。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必须执行更严格的资本监管标准和具备更高的损失吸收能力已经成为国际共识。巴塞尔委员会近期声明称,除了7%的核心一级资本比例,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还需要满足1%至2.5%的附加资本要求,具体比例取决于银行的系统重要性程度。倘若银行对全球金融系统的风险程度提高,则需要额外追加1%的附加资本,这意味着附加资本的最高比例将达3.5%。这些附加资本必须以留存资本或普通股形式的优质资本存在。

为了确保金融机构的损失吸收能力,巴塞尔委员会在2011年1月13日的文件中要求,在出现某些触发事件时,所有非普通股一级和二级资本工具都必须能够根据相关权威机构的选择予以冲销或是转化为普通股。此外,利用应急资本和自救安排来提高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损失吸收能力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已经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随着改革的推进,各国金融监管机构也纷纷出台相关措施强化资本标准。瑞士中央银行要求国内两家规模最大的银行(瑞银集团和瑞士信贷)须保持19%的总资本充足率,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占10%,其他两种不同类型的应急资本占9%。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要求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遵守更高的资本、杠杆率和流动性要求,提高披露水平,降低风险集中度。这些标准和法规的目的均是提高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和损失吸收能力,降低大型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使之在危机到来时具有更强的抵御能力。

(二)减少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过度承担风险的诱因

现行体制所招致的广泛批评就是,金融机构将过度承担风险所获得的收益私有化,而将其所造成的损失社会化。在经济繁荣时期,金融机构大肆承担风险所获得的收入由其自己享有,而在濒临倒闭或倒闭时,却需要花费纳税人的钱财救助。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处于一种“过大而不能倒”的地位,政府对这些金融机构倒闭对金融系统和整体经济造成的严重影响心存顾虑,通常会在它们陷入危机时提供援助和支持。由于不用顾忌业务经营所带来的恶劣后果,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就有良好的诱因去承担更多的风险,热衷于从事高风险业务,以博取高风险所带来的高收益。再者,由于相信政府不会放任这些金融机构不管,市场参与者也会产生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不会倒闭的预期。二者相互影响,恶性循环,往往会形成挟持金融系统和整体经济的局面,在某种程度上进一步加重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

将金融机构倒闭的巨大负外部性内部化是金融监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国际金融监管改革集中精力纠正以往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利用纳税人的钱财为自己的错误“埋单”的做法,力求确保利益相关者在金融机构出现亏损和倒闭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监管改革必须让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利益相关者承担因过度吸纳风险和决策失误而造成的损失。金融稳定委员会建议,监管体系的改革在降低由纳税人承担损失风险的同时,也必须探讨使股东、无担保和未保险债权人按照优先次序吸收损失的途径。因此,在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进行救助之前,所有利益相关者均应已经承担损失,所有一级和二级监管资本均应已经用来吸收损失,然后才能考虑利用纳税人的资源进行救助。自救安排和应急资本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它通过法律或合同方式提前规定了这些资本工具吸收损失的条件,本金或利息在达到触发条件时能够被冲销或转化为普通股,这就减少了由纳税人承担风险的情况,迫使债权人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从而有助于强化市场纪律。

金融机构过于侧重短期激励的薪酬机制也是超大规模冒险行为的重要诱因之一。使薪酬机制与股东的长期价值保持一致是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多德―弗兰克法案》为股东提供了薪酬话事权,规定美联储也可以对企业高管薪酬进行监督,确保金融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不会因为希望获得高薪而过度追求风险。同时,美国部分公司还在高管薪酬方案中加入了日后追回条款和退休计划补充审查机制,力争让高管薪酬与风险的时间跨度相匹配。这些措施都有助于减轻企业决策者过度承担风险的冲动。

从长期来看,对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予以救助会产生一种“奖恶惩善”的恶劣后果,它为风险承担提供了奖励,审慎行为却得不到任何奖赏,这不仅扭曲了市场纪律,而且助长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过大而不能倒”并不意味着这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不能被清算。为防止金融传染,政府应该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倒闭时积极介入,以一种有序的方式对其进行清算,将其倒闭所产生的系统性风险降至最低水平。

(三)事前监管和事后处理机制有机结合

金融改革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终结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过大而不能倒”的局面。国际金融组织和各国监管机构在金融危机爆发后开始逐步明确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事后处理机制,通过立法形式制定对金融机构的救助方式和倒闭处理程序,力求降低其他对政府救助的预期和由纳税人承担损失的风险。

美国对事后处理机制的改革走在世界前列。《多德―弗兰克法案》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有序清算提供了清晰的路线,明确了各个监管机构的责任和授权,使市场和金融机构对倒闭后的处理程序有了更多的明确性。新成立的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改变了多头监管的历史障碍,可以依据《多德―弗兰克法案》的授权提前介入,对大型金融机构进行强制分拆、重组和资产剥离,必要时可以接管金融机构,防止其破产。

“生前遗嘱”(Living Wills)是美国监管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规模庞大、业务复杂,外部监管机构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了解很难像内部人士那样透彻。因此,《多德―弗兰克法案》要求所有资产在500亿美元以上的银行控股公司都必须提交其在面临财务危机或倒闭时迅速进行有序清算的详细计划,这就是所谓的“生前遗嘱”。有序清算计划将有助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自身的经营复杂性及其对公司和金融系统造成的风险。由于这些金融机构必须定期向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美联储和其他主要监管机构做出详细解释,生前遗嘱还能够迫使它们评估自身风险管理计划的有效性。《多德―弗兰克法案》要求相关计划必须充分介绍公司的所有权、结构、资产负债和合同义务,识别各种证券和主要交易对手风险,决定公司的抵押品抵押程序。此外,美联储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还可以通过法规或命令的方式要求这些金融机构提供有用的信息。清算计划不符合要求的公司必须遵守更严格的资本、杠杆率或流动性要求,甚至是在业务扩张和经营活动方面受到限制,直至该公司重新提交一份完善的清算计划为止。如果经过两年时间和在采取更严格的要求或限制之后,该公司仍未能提交一份符合要求的清算计划,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在与其他监管机构磋商之后可以共同要求剥离某些资产或业务,从而使其能够根据《破产法》进行有序清算。

将事前监管与事后处理机制有机结合,不仅能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持续经营期间降低其道德风险,而且能够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倒闭时为政府监管机构提供管理清算程序的巨大灵活性,从而最大程度地降低其对整体经济的破坏性影响。

(四)系统重要性机构的国内和国际监管合作

从单个国家来看,全球金融危机所暴露出的一个问题就是,以往的金融监管责任划归不同的政府机构,各个监管机构之间存在竞争,政出多门,由此削弱了监管效力。从国际层面来看,全球金融危机表明,各个国家和地区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经验明显不足,应对措施大多仅考虑保护国内市场,缺乏统一的干预架构和标准程序,往往不会顾及这些政策措施所带来的溢出效应。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尤其是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规模庞大,经营活动往往跨越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多个司法辖区内各不相同的监管体制和标准管制。因此,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是一个高度复杂的过程,不论是事前的持续性监管,还是危机时的倒闭清算,都需要国内和国际监管机构密切合作。

美国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案》创建了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SOC)和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从宏观角度识别和解决新出现的系统性风险,而以前不受监管的影子金融行业则被纳入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的监管范围,后者还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公司制定严格统一的消费者保护法规。此外,由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需要投入更多的监管资源,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案》创建了一个复杂金融机构办公室(CFI)。这个机构将对资产超过1000亿美元的银行控股公司以及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指定的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非银行金融公司进行持续性审查和监督,并在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银行控股公司和非银行金融公司倒闭时对它们进行有序清算。同样重要的是,该办公室还将负责与财政部、美联储和其他监管机构密切合作,推动《多德―弗兰克法案》的所有规定都得到正确执行,努力确保对复杂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的审慎监督和破产清算。在瑞士,由于瑞银集团和瑞士信贷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专门设立了一个特别的监管部门来管理这两家金融机构。

金融危机表明,金融机构全球化和金融监管本地化的矛盾日益突出。各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大多是根据本国发生的历史事件由各种应对措施拼凑组成的,国际上缺乏一个高屋建瓴的统一监管架构。由于各个国家采取的政策和标准不同,跨国金融机构为谋求最大的利益往往会将经营活动转移至监管标准最宽松的国家,由此形成监管套利。

巴塞尔委员会、金融稳定委员会、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正在努力完善跨境金融机构的监管和破产清算框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尤其是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从监管监督到倒闭清算都涉及到许多国家的法律框架和管辖问题,需要进行密切的国际合作。主要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在要求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增强自身抗危机能力的同时,也在为它们的监管和倒闭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准,推动各国监管机构建立持续性的跨境信息分享和协调机制,明确不同国家对跨境金融机构的监管责任和倒闭时的处理机制,力求保持全球金融稳定和防范系统性风险。

三、中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

中国金融系统受此次危机的冲击相对较轻,但危机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已经引起当局的警醒。由于当前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的规则和标准大多是根据西方国家在金融危机中暴露出来的缺陷制定的,完全照搬这些规则和标准未必符合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因此,我们应该从中国的国情和金融系统的特征出发,量身打造适合自己的规则和标准。

(一)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密切结合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是宏观审慎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微观审慎过于注重防范个体金融机构的风险,忽视了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和金融系统乃至整体经济之间的关系和相互影响,忽视了金融传染和风险溢出效应的巨大破坏力,这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而言是一个致命的缺陷,只有将自下而上的微观审慎监管和自上而下的宏观审慎管理密切结合才能够有效防范大型金融机构所具备的系统性风险。

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扩大对系统性风险的监管力度和范围,将是金融监管下一步发展的重点。宏观审慎直至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之后才引起广泛关注,并且逐步成为当前国际金融改革的核心。目前,我国对宏观审慎的认识已经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十二五”规划要求,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和处理机制。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指出,微观审慎性的总和不等于宏观上的审慎性。因此要加大宏观调控和微观调控的结合,将微观层面的监管机制纳入宏观管理框架内,减缓顺周期影响,以减少中国经济的波动。

(二)正确认识金融机构的规模和业务多元化

金融危机爆发后,部分人士将危机爆发的原因归咎于大型金融机构的规模过于庞大,业务过于复杂,对金融系统和整体经济的关联度过高,由此产生了“过大而不能倒闭”和“过于关联而不能倒闭”等问题,主张限制金融机构的规模和业务范围。

备受关注的“沃克尔规则”就要求限制金融机构的规模,禁止商业银行和吸储机构从事高风险的自营交易,限制商业银行对私募基金和对冲基金的投资。“沃克尔规则”一出台就引起广泛的争议,对金融机构规模和业务范围的限制必须谨慎执行。毫无疑问,限制金融机构的规模和业务范围能够降低系统性风险和对总体经济产生的不利影响,但是限制规模将会削弱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而限制业务范围将使银行无法适当发展多元化经营,在危机爆发时由于业务集中度过高可能会更容易受到冲击,倒闭的可能性更大。

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大多集中在国内,国际化程度远低于发达国家,我们必须拥有大型跨国金融机构才能为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更好的服务。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加强监管的目的是纠正市场失灵和预防破坏性巨大的系统性危机,其主要侧重点应该是强化监管而不是限制规模和业务范围。一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远高于美国的国家,在金融危机期间所受到的影响反而较小,主要就是因为这些国家的监管体制更为完善。一味限制规模和业务范围可能会妨碍金融系统发挥正常的资源配置作用,降低我国金融机构的效率和国际竞争力,损害经济增长速度和金融创新,最终对中国的金融系统和整体经济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三)建立健全金融基础设施,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

法律法规、公司治理、会计标准、支付清算体系、征信体系以及各种硬件设施和制度安排是有效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前提。由于我国的金融市场仍然处于发展和完善阶段,金融市场的各种软件和硬件设施仍不成熟,而我国又处于金融行业管制逐步放宽和金融市场与全球金融体系的联系日益密切的大环境中,各项配套基础设施的建立健全比发达国家更为迫切。

金融市场核心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助于降低系统性风险,有助于减轻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倒闭所带来的金融传染,从而有助于更好地维护金融稳定。我们必须参照国际金融基础设施标准,立足于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实际,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配套基础设施。此外,全球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教训就是监管体制跟不上金融创新的步伐。我国处于金融市场高速发展时期,金融机构不断引进和创新各种金融产品与服务,国外大型金融机构竞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力求从高速发展的中国市场获取更大利益。因此,监管机构应该根据形势适时调整和强化配套设施,使其努力适应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和创新的要求,尤其要关注复杂衍生品交易的创新和发展。

(四)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规则的制定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和对世界影响力的日益扩大,中国应该立足长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和规则的制定,强化与其他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和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为大型金融企业积极参与跨境交易和提供全球争夺话语权。

目前,国际金融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已成为改革的一个重要议题。我们应该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审慎界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加强防范系统性风险,最大程度地降低它们对金融系统和整体经济的破坏性影响,但是也需要尽量防止出现过度监管的情况,在纠正市场失灵和防范危机爆发之间达到微妙的平衡。

参考文献:

[1]李文泓,吴祖鸿.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目标和政策框架[J].中国金融,2011,(3).

金融对经济的重要性范文4

关键词:县级金融业;发展;思考

引言: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主要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1]。然而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各种社会、历史的客观原因,我国的县级金融业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其金融业发展较整个金融业而言较为滞后,这严重影响到县区经济建设。因此,县域金融机构应当把促进县域的经济发展视为第一要任,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来不断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以推动县域经济的转型与升级,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对县区的经济发展与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一、金融业的含义及特点

所谓金融业即指资金的融资,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2]。金融业具有着几大显著的特点,首先,便是金融业的指标性。金融各方面指标性的信息与数据从不同的层次与维度反应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整体状况,这为上层的经济决策提供有效决策依据。其二,金融业还具有垄断性,这种垄断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金融业是一个被严格控制的行业,任何组织机构只有通过中央银行的审批后,才能开设金融机构。其二,在具体金融业务上也呈现出了一定的垄断性。既信贷业务集中于四大商业银行,证券业务集中于国泰、华夏等证券公司,保险业务集中于平保、人保和太保。其三,金融业还具有着高风险性。该特性是由金融业资金的分散性决定的,金融业将巨额的资金分散于国民经济各的各个组成部分,一旦出现决策上的失误,其他方面也会连带的受到影响,承受着较高的安全风险。金融业还具有效益依赖性以及高负债经营性。我们也只有充分认识、了解金融业的含义、特点,才能有效制定金融业发展策略,进而促进县域的经济建设。

二、县级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县级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服务有待加强。从目前我国县级金融业的组织体系来看,广泛存在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足的问题。部分县级政府及相关领导未能认清金融机构及金融机构服务对促进县级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而忽视了对县级金融机构的建设的指导与支持,导致目前我国仍有不少县区存在金融机构空白,金融机构服务不完善的问题现象。其次,金融机构经营机制不完善。虽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部分县级金融机构逐渐认识到了金融机构改革的重要性。但在实际的改革过程中,却表现的十分片面,不够深入,即主要侧重于机构的人员的改动上,而非对金融机构制度进行改造与创新。在银行业的发展规划上,相应的考核机制与经营模式也欠缺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改良。同时,在部分县级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基础管理制度上也存在着较大缺陷,治理结构不能符合当今时代的发展需求。另外,对金融机构的潜在风险不够重视。目前,在我国各县级金融机构中,银行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依然十分突出。其具体表现为,银行信贷量、集中度增长的风险,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也日益突出。同时,证券期货、保险类机构的经营机制和风险管控能力也有所欠缺,普遍存在的顺周期行为,这对预防和控制系统风险是十分不利的。此外,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融资主体和部分金融理财产品上也存在着较大的风险隐患。

三、促进县级金融业改革与发展的有效措施

(一)提高对县级金融业的认识。充分认识、了解发展县级金融业重要性,是加快县级金融业发展及壮大的必要前提。我们不仅要认识到县区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还要认识到它的繁荣与兴衰将对整个县区经济的建设发展起到直接影响。其具体措施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其一,加大发展金融业的宣传力度,提升县区领导及民众对金融业的认识,使其充分认识到金融业对于促进县区发展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其二,积极转变县区金融业的发展模式。从我国目前县级经济的整体情况来看,县区的金融业还处以一个起步阶段。无论是在金融机构的规模、质量上还是在组织体系制度的建立上,都存在着诸多不足。运用传统的金融发展方式是无法有效处理以及完善这些问题的。因此,在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变与优化的新的背景下,县域经济要想取得较快较好发展,使之顺应时展潮流,必须及时更新当地金融业的发展理念与发展模式,不断改革创新自身的经营手段与经营方法,并提升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唯有这样,才能给县级金融业的蓬勃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积极完善县域金融组织体系。县级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方式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将服务范围延伸到县区中来,使之在县区内设立个各个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这不仅能够有效扩充金融机构的服务范围,还能增强县区的金融设备基础,提升县区金融的服务水平,对县区金融业的发展起着十分积极的重要意义。为此,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积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各机构能够在县区建立服务网点,在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便捷的服务的同时,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其二,发展新型的农村金融组织。各县级政府应当紧密结合各县区经济的实际发展情况和发展需要,不断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县域创业 投资、产权交易、融资租赁、拍卖、典当等各类新兴金融业态和组织。同时,加强监管与风险防范的监督工作,鼓励开展农村合作式、互助型金融组织试点,探索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组织建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或参与组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其三,建立完善的县域融资担保体系。政府应当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调控作用,积极制定切实有效的扶持政策,通过资本金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形式,广泛动员和支持各类社会资金参与组建政策性与商业性相结合融资性担保机构。

(三)防范化解县域金融风险。首先,县级政府应对县域内银行信贷、上市公司、商业保险、非法融资等方面的风险保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各金融机构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以防范风险问题发生。其次,对民间借贷的行为加以科学、正确的规范与引导,使其阳光化、规范化,并进一步消除潜在风险。同时,对于不合法的金融行为也要进行严惩,以示警戒,以不断完善金融稳定工作机制。另外,完善金融监管平台和制度。政府应积极主动的建立与监管机构信息共享的金融监管平台与制度,加强金融信息的对称性,实现经济综合部门与金融机构的无偿信息数据交流,促使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机制的有效建立。

结语:县级经济是联系城市与乡村的纽带,其发展水平是影响了城市化和市场化的建设与发展,还反映出城市经济辐射能力的强弱和农村经济的繁荣程度。而县级金融业是促进县级经济发展与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因此,我们只有不断提高对县级金融业的认识、积极完善县域金融组织体系并防范化解县域金融风险,才能有效促进县级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进而促进国民经济的有效增长。

参考文献:

[1] 李志刚.对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思考[J].中国金融,2011,(02):12-13.

金融对经济的重要性范文5

从1970年至今,传统金融行业的发展模式不断受到人们的质疑,与此同时,新的具有可持续发展性质和特点的金融模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众多包含着可持续意味的发展模式中,低碳经济就是其中一种。时至今日,由于全球性的温室效应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低碳经济已经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推广。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银行金融业本身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与此同时,银行金融又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在低碳经济中关于如何发展银行业问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要想在发展中积极为低碳经济做出贡献,首先就要清楚银行金融在发展低碳经济中的约束条件。

一、低碳经济下银行所存在的约束条件

1.银行机构对低碳经济的认识普遍不足。因为低碳经济从理论的提出到发展时间比较短,所以在我国很多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对于低碳经济以及低碳金融在开展业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仍然存在着很多的疑惑与理解上的问题。对于低碳金融的立项、审批、实施、管理以及相关的业务规则和利润的理解程度比较低,同时低碳经济相应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员又严重稀缺,所以要想短时间从传统的发展模式过渡到低碳模式无疑是一件复杂的事情。

2.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与银行金融的发展理念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低碳经济所强调的是可持续,要求在低碳环保的环境下进行经济活动,这样就必然会产生相应的社会成本,同时对于企业追求最大利益也会产生一定影响。但是,一来发展低碳经济投入了相应的成本必然会降低银行金融的自身利益;二来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没有强有力的国家政策相辅助,不仅没有配套的风险补偿,必要的税收减免和担保措施也很不完善,这样就导致了银行金融业向低碳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需要付出更多的经济成本。

3.低碳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本身存在一定风险。就目前来说,低碳经济的发展前景还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性,同时,各国对于所签订的相关协议在若干年后是否依然有效仍然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另外,关于低碳经济的认证程序和标准本身也不够完善,相关的监管部门以及管理水平、监管技术都存在着很多的风险。

二、低碳经济下银行金融的发展建议

低碳经济意味着传统的经济发展的模式必须要发生改变;对于银行金融业而言,未来发展的很重要的一个方向就是低碳。针对上述所列举出来的银行金融业中对低碳经济产生负面影响的各种因素,现提出以下发展建议:

1.提高相关人员对低碳经济认识的程度。社会环境对于低碳经济的认同程度和低碳经济所确实能给银行金融带来的市场和利润空间决定着银行金融对低碳经济的态度;而要想银行金融对低碳经济进行更加积极的配合和建设,首先就反过来让银行金融对低碳经济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低碳经济之所以会受到广泛的认同和推广,不仅是因为低碳经济是环保的、可持续的经济模式,还是能够有效带动银行金融业务的开展和走向可持续的经济模式。所以,要在银行金融业中发展低碳经济,首先就要提高相关人士对于低碳经济的认识,将低碳经济的理念植入银行金融业的发展理念以及文化中去。在加强相关人士对于低碳经济的认识的时候,一方面要积极借鉴外国银行金融在进行低碳经济的发展中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主动培训,通过这两方面的配合,让银行金融整个行业对低碳经济有充分的认识。在这样的认识程度下,低碳经济能够产生什么样的效益就会变得显而易见。

2.将低碳经济信贷的力度加大。在进行低碳经济的发展中,如果只是一味加大对低碳经济的认识,但是对于低碳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却做得不到位,就会导致低碳经济只是概念上的东西而不能产生实际性的效益。所以,在进行低碳经济的意识培养的同时,也要将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融入银行金融计划特别是中长期计划中去。在将传统的经济模式向低碳经济模式发展的过程中,银行金融可以加大对低碳项目的投放力度,通过这样来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相关政策可以作为引导作用,通过各种优惠政策来提高相关部门对于低碳项目的热情。另一方面,银行的业务部门也要对低碳业务做进一步的研究,对那些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发展的项目或者低碳行业进行相关的预测和判断,如果风险可以控制,应该适量增加对这些项目的信贷投放。一般来说,银行金融可以对以下低碳行业进行重点考虑:核能、风能、薄膜电池以及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行业;节能电机等节能减排行业;发展新能源所需要用到的电网以及智能电网等基础性设施项目。

3.加强对低碳经济中的经营风险的管理。低碳经济发展至今,虽然其前景可观,但是目前的低碳项目本身的盈利性却不太强,同时在低碳技术上、成本控制上的水平不足,导致了很多低碳项目本身的利益没有吸引力,增加了这些项目等的经营风险。所以,在加大对低碳经济项目的投资力度的同时,也要从管理上降低这些项目的经营风险,使这一类项目的风险不稳定性降低,提高项目的利润。在进行低碳项目的选择时,尽可能选择那些经济强度高、外部担保好的项目;同时,在进行此类项目的投资时,还可以考虑分期资金投入、银团贷款等方式进行来降低风险。另一方面,也要从制度上对此类项目的投资程序进行必要的规范。

4.进行低碳经济方面的专业人才的培养。专业的人才是使低碳经济和相关业务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由于低碳经济在服务的专业性上的要求比较高,往往需要银行在进行组织的建设时设立专门的机构来进行这方面业务的培训。因为低碳经济本身不仅涉及经济上的知识,还涉及自然保护和社会等方面的知识,目前我国几乎找不到一个可以培养出这些方面融合的综合性人才,即使银行本身想要进行低碳业务的发展,也会感到力不从心。所以,在进行低碳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要加强对低碳经济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一方面,国家可以创造这方面的专业来进行人才培养,另一方面银行本身也要积极进行人才培养或者聘请一些环保和环境方面的专业人士来做相关的顾问;这样才能有效解决目前专业人才短缺的局面。

金融对经济的重要性范文6

【关键词】区域金融风险;内容界定;原因;防范;化解

一、区域金融风险内容界定

风险,集中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通常指在特定的时间和环境下,人们所预期的目标与其现实结果之间的差异程度。在市场经济的竞争领域中,任何行业在面对充满不确定性的经营环境时,随时都可能面临经营风险,金融业自然也不例外。金融体系的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对经济全局的稳定和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风险通常是指一定量金融资产在未来时期内预期收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根据金融风险的影响范围大小,可以将金融风险分为宏观金融风险、中观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中观金融风险即区域金融风险。区域金融风险是一个地域概念,主要是由于某个或某些机构的微观金融风险在本区域内累积、蔓延、扩散形成,也包括与本区域有经济联系的其他区域的金融风险向本区域传播、扩散引起的关联性金融风险。由于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联动性、连锁性和扩散性,个体金融风险经过积累和蔓延可以形成区域金融风险,区域金融风险通过相互关联会影响到其他区域的经济发展,积聚到一定程度会引发全局性的金融风险,造成系统性的金融危机。

二、区域金融风险的特征及表现形式

(1)区域内的商业银行风险是区域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在我国及其内部各个区域,银行业无论从规模还是重要性方面来说,都是金融业的领头羊,是区域金融体系的最重要构成部分,是区域内主要的金融机构,其发展程度对区域内金融业发展的影响程度很高,尤其是在中小城市,重要性尤其突出。因此,区域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是商业银行产生的风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研究可以转化为区域内商业银行风险研究。(2)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区域金融机构不仅受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出于对区域的经济发展规划,地方政府也会制定相应的政策。因此,区域经济体系同时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影响,这两者的具体政策目标有时不一定统一,这就使得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变得复杂化。

三、区域金融风险形成的原因

(1)金融机构的自身原因。在市场竞争机制下,金融机构作为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大部分金融机构普遍采用规模的膨胀作为追求利益的手段,“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效益”的经营模式,使得金融机构在规模扩大的同时,也增加了区域金融风险的程度。(2)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活动过多的干预。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活动过多的干预是导致区域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市场经济的稳健进行,离不开政府的干预;但过多的政府干预反而会诱发区域金融风险。(3)一国的宏观金融政策对不同区域的经济活动造成不同的影响。由于经济较发达区域在我国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经济波动与我国整体的经济波动呈现基本的一致性。一般来说,我国制定的宏观金融政策更多是以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参照系,即单一性的宏观金融政策。但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不同区域内的金融产业成长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使全国统一的宏观金融政策在不同地区产生了不同的效应。对于经济较发达的区域而言,面对国家的宏观政策,可以通过健全的金融市场、多元化的金融工具、高级的产业结构等迅速调整金融活动,在分散风险的前提下实现预期的政策效果;相反,对于经济不发达的区域而言,由于产业结构的低级化,金融工具的单一化,不完善的金融机构等原因,在经济活动的运行中,无法化解或降低政策调整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发展非均衡的格局下,单一性的宏观金融政策可能会成为经济不发达地区的金融风险形成和累积的诱因。

四、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1)加强区域金融产业资产风险管理。加强区域金融产业资产风险管理是提高区域金融产业资产质量、增强金融机构自我约束能力的重要措施,尤其是要严格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2)地方政府应减少对经济的过多干预行为。地方政府应减少对经济的过多干预行为,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建立和维护经济运行的良好环境,以此减少区域金融风险诱发的可能性。(3)建立完善的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防范与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应当遵循事前预防、事发控制和事后弥补的顺序进行。防范与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关键切入点应是事前预防、事前预防的核心是建立完善的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

参 考 文 献

[1]李嘉晓,秦宏,罗剑朝.论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J].商业研究.2006(10)

[2]纪阳.对我国区域金融风险成因及防范的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