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垃圾处理的意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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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处理的意义

城市垃圾处理的意义范文1

关键词:城市生活;BOT;公共产品

一、理论简介

公共产品是当代财政学最基本的理论之一。众所周知,公共产品,相对于私人产品,有两个基本本质特征: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和非竞争性(non-rivalry)(Musgrave,1969)。从之衍生出了纯公共产品,俱乐部产品,混合产品。然而现实世界与理论总是处在着出入,许多现实中的产品与服务,并不能单纯的被定义为公共产品。比如经典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产品的定义判别问题。理论界存在另一种定义:“我们将所有那些其供给不是由个人的市场需求而是由集体的政治选择决定的物品,即把任何有政府决定免费或以低费用供给给其使用者的物品和服务,看作公共物品。”(休?史卓顿、莱昂内尔?奥查德,《公共物品、公共企业和公共选择》,2000)

理论界存在的新的理论框架:权益-伦理型公共产品(冯俏彬,贾康)。权益-伦理型公共产品是一种极为特殊的产品,具有双重特征:从政治理论上出发,按政治原则分配,它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从产品属性理论出发,按经济原则生产,它是私人产品。冯俏彬教授指出:“微观、直观形态上不具‘两性’而宏观、综合形态上则具有一定‘两性’的权益-伦理型公共产品。”它体现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关系机制(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在实践运用中存在很多模式,如DB(design-build)BOO(build—own—operate)BT(build-transfer)BOT(build—operate—transfer)等。另外,权益-伦理型公共产品也体现的公共产品的边界漂移理论,即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在一种范围、条件下属性是能转换的。

生活垃圾处理,属于环保范畴,在很大程度上都被定义为纯公共物品,政府部门通过财政投入,建设生活垃圾收集-集中-转移-处理环节链,来确保城市卫生和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垃圾具有典型的负外部性(negative externality),城市垃圾处理系统曾是典型的纯公共产品,然而,与许多纯公共物品一样,政府部门在提供这类产品时,存在的许多问题:财政投入大,财政投入、项目建设周期长,政府直接财政投入监督机制弱、缺乏效率。对一个大群体,如城市居民而言,纯公共产品是通过公共部门预算来提供的。 生活垃圾处理治理即为纯公共产品的一个例子,供方只是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环保公共产品的缺失映射出公共产品补偿机制的缺位。所以,在这里PPP机制至关重要。

二、重庆生活垃圾处理BOT浅析

2009年7月,重庆市首个民间资本投资的城市垃圾处理项目——荣昌县生活垃圾处理厂BOT项目进入运行。荣昌垃圾处理厂总投资的5800万元中,60%系政府出的国债资金,重庆财信集团投资40%也就是2500万元,负责工程建设和15年的经营,15年后垃圾处理场最终移交政府。在15年间,荣昌县政府负责收取主城的垃圾处置费,每年交由财信公司,作为财信公司的收入。收费标准是按重庆市2004年修正的《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实行,城市居民按照每户每月8元钱缴纳。

以上例子,体现了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集中-转移-处理环节链这一系统。笔者认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BOT属于权益—伦理型公共产品。首先,从公共产品属性宏观上讲,一个城市,其环境卫生的清洁维护具有正外部性,是一个整体,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这是显而易见的,如同公园,路灯(忽略congestible point)一样,基于政治分配原则,它应该体现公平原则,每一个公民都应当享有美好的环境。然而从围观角度上讲,生活垃圾处理BOT又具有排他性,它的消费收益主体和程度能识别,排他技术处理简单,成本低,具备收费的条件。举一个例子,一个小区有50户居民,假设每天产生生活垃圾50袋,生活垃圾处理BOT模式后,经营该项目的公司每天将到小区,每户上门收集处理这批垃圾。(笔者在重庆生活情况来讲,每户都把垃圾袋装密封,放置门口)按收费标准是按重庆市2004年修正的《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实行,城市居民按照每户每月8元钱缴纳给该公司。这8元的收费便是排他性的体现。假如A户不愿意交费,垃圾收集工便不会上门收集,这样A户有如下两种选择:1,自行将垃圾放入小区垃圾房内,8元便成了自己的机会成本;2,照样把垃圾放置于家门口,这样会造成许多麻烦,如邻居投诉,影响住房环境和社会和谐。然而8元的垃圾处置费,对于重庆居民来说,情愿交这笔费,给自己省下麻烦。

生活垃圾处理BOT带来了很多各方面的好处。

私人部门方面,第一,参与项目建设,扩大了公司的经营范围,开辟了新的市场以及新的融资途径,保证了新的利润的获得;第二,投资方通过BOT,带动了其他硬件设备的使用,扩大了设备销路。比如垃圾转移环节中的垃圾车和处理环节中,垃圾填埋场中的垃圾压缩机和焚烧发电厂中的焚烧炉,发电机等。

社会外部性方面,第一,改善了人民的生活品质,改善了城市居住环境,对市民健康带来好处。第二,通过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市场化这一方式,维持了经济可持续房展,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对垃圾资源化的利用,节约了资源又创造了电能。第三,提高城市基础公共设施的利用效率,BOT后,由于全过程的透明化,为获得高利润,私人部门必然为了利润而加强生产管理,提高效率,这解决了曾经的效率地下问题。(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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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哈维罗森,《财政学》( 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年版,第59 页。

城市垃圾处理的意义范文2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

一、城市垃圾分类回收的现实意义

具体而言,城市垃圾分类回收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有利于垃圾资源化策略的实现。城市生活垃圾体现出时空相对性的特点,时间、空间以及经济技术条件的不断发展与变化,会逐步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与效果,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其次,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可以减少垃圾处理量,垃圾资源化可以提高资源二次利用率,相应的垃圾处理成本也会大幅下降。因为分类回收可以将有用的垃圾分离出来,然后投入到新一轮的物质循环过程。最后,垃圾分类处理是采用垃圾无害处理技术的基本要求,因为城市垃圾中包含了各种复杂成分,垃圾处理的方式、处理方法均存在差异。城市垃圾混合堆放会有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增加反应物质的毒性,从而加剧环境污染,因此进行分类回收以降低垃圾混合堆发生化学反应的机率,减少环境污染。

二、我国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现状

虽然分类回收垃圾有着重要的环境意义,但是在我国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少针对性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针对垃圾分类回收多采用提倡、指导等手段,仍然缺少一部针对垃圾分类回收、有效的专业法律法规,缺乏相应的实施措施。基于城市居民的角度而言,扔垃圾时进行分类会带来不便,而且导致其生活成本的增加,所以无法通过居民自觉实现分类回收。针对这点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实施的法律法规,并将居民的源头分类行为包含在内。在我国从限塑令的颁布可知,通过法律约束可以取得较好的成效。

(二)环卫作业方法及垃圾处理技术相对落后

尽管很多城市均配置了分类回收垃圾的专用垃圾箱,但是环卫工人为提高工作效率仍然延用传统的作业方法,仍然采用混装的方式装运垃圾。这不仅影响到垃圾分类回收的效果,对居民源头分类行为的积极性更是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此外,垃圾处理技术、处理资金也是一个现实问题,比如某市十年来共回收近三百吨的电池,但是却堆放在环保局的定点仓库中,虽然现阶段废旧电池处理技术越来越成熟,但是由于处理技术一次性投入成本过高,需要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否则启动仍有困难。

(三)缺少科学统一的分类标准

到目前为止,我国各地区也未能形成一个科学、可行、统一的垃圾分类标准,比如上海作为推行垃圾分类的试点城市,自开始以来近十多年,中间推出几套标准,比如按有机与无机分类、实行四色垃圾桶、干湿分类等,这些标准不断变化,市民很难搞懂如何分类,从而直接影响到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放眼全国,各个城市的垃圾分类标准各自为立,无法统一,再加上宣传不到位、流动人口多等因素,使得垃圾分类回收流于形式。

三、推行城市垃圾分类回收的有效策略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套科学性强、可操作性强的、专门针对垃圾分类回收的法律体系,并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综合性法律文件、相关配套文件,而且在垃圾分类的各个环节均要贯穿相关的法律研究。还要加强宣传垃圾对环境的危害性,引导城市居民掌握更多的垃圾处理知识,如有可能,可以从中小学教育开始普及,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让广大城市居民认识到环境保护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及自觉进行垃圾回收的积极性。

(二)在垃圾分类、资源化等相关课题中投入更多的研究力量

各相关环境保护专家、学者要结合国内外最先进的垃圾分类回收技术、经验,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分类体系及分类标准,然后在几个试点城市推广相对统一的垃圾分类回收模式,由国家环保局牵头引导,以免各个城市摸着石头过河,影响到垃圾分类回收科学模式的推广效果,试点成功后尽快向其它城市进行宣传与推广,逐渐发展至全国。

(三)建立健全城市垃圾管理体系

各地环保局、相关单位要制定一套合理、稳定、可操作性强的废品回收价格标准及奖惩制度,全面实现责任制管理,对垃圾回收处理的整个过程进行统一的安排,地方政府则尽量将财政力量向垃圾分类回收相关项目倾斜,也可以将垃圾处理成效列入地方领导的绩效指标;加大对回收行业的扶持力度,建立通畅、绿色的垃圾处理流通渠道,在垃圾处理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向着产业化、规模化的发展目标迈进,进一步促使垃圾分类回收由政府强制执行逐渐转变为群众自觉的习惯行为。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垃圾管理技术的相关政策体系,适当征收垃圾处理费。由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环境保护的受益人同时承担建设垃圾处理设备、引入先进垃圾处理技术所需的相关费用,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的渠道。可以通过资源化产品出售、政府财政补贴、适当的广告收入、已封闭垃圾场地的土地开发、垃圾收费甚至外资渠道等,来解决垃圾清运处置费用,真正实现垃圾管理的市场化、产业化,使得垃圾回收处理进入一个良性循环。开征城市垃圾费是落实“污染者付费”原则。这不仅有利于补充垃圾清运处置费用的不足,减轻财政压力,而且有利于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加速城市垃圾处理的企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进程。

参考文献

[1]候与平.城市垃圾的分类收集对策研究[J].企业导报,2012(19): 25.

[2]孙玉梅.城市垃圾分类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科技信息,2011(17): 36.

[3]占绍文,张海瑜.城市垃圾分类回收的认知及支付意愿调查――以西安市为例[J].城市问题,2012(4): 57-62.

[4]胡一蓉.从国外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看我国城市垃圾处理发展方向[J].天津科技,2011(1): 48-50.

城市垃圾处理的意义范文3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措施;建议

中图分类号:R124.3文献标识码:A

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快速的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阶段,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正在逐步提高,由此带来的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大,我国许多城市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已经超过了1kg/(人・d)这个标志性的水平线;而且城市生活垃圾成分的组成也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然而,我国许多城市的生活垃圾管理还处于强调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以及提高清运率阶段,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迅猛增加以及为无害化处理需要付出的高额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处理处置费用,为城市环境管理带来了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压力。

一、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现状

(一)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及特点

近10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大幅度增加。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人均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440kg,全国城市垃圾年产生量达1.5亿t,且每年以8%~10%的速度增长,全国历年垃圾存量已超过60亿t,约有2/3的城市陷入垃圾围城的困境[1]。

城市生活垃圾来源主要是道路清扫、保洁的垃圾,单位、居民区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部分工业垃圾和建筑、装修垃圾。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特点主要是有机物增加,可燃物增多,可回收利用物增多,可利用价值增大。垃圾种类的多样化,尤其是电子垃圾,如电视、电脑、手机、音响等产品日渐成为困扰我国环境的大问题。

(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法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主要采用填埋、焚烧和堆肥等方法,其中,最主要方式是填埋,占全部处理量的70%以上;其次是高温堆肥,占20%以上,焚烧量甚微。处理能力小,处理设施技术水平低,存在污染隐患多。大多数城市还未将生活垃圾分类装袋、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利用,依然以混合收集为主。部分中小城市垃圾仍然沿用直接倾倒和简易填埋等原始方式处理,约有50%的城市生活垃圾直接向外界排放[2]。

(三)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政策

从2007年7月1日起,由建设部新制定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同时,作为“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的专题之一,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工业废物在内的“固体废物管理污染控制战略研究”已经全面启动。这些都为进一步规范垃圾处理行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并提供了保障。

2007年11月22日,国务院了由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该规划中明确指出:将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废旧家电处置与综合利用等固体废物的治理。不少有识人士已经看到了其间蕴藏的巨大商机,垃圾产业的投资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投资模式。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必将推进垃圾处理行业的快速发展。

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思考

(一)通过立法强化垃圾管理

20世纪90年代,我国出台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针对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缺少相应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差,导致实际中很多做法与这些法律法规相背离,执法力度也不强,给依法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二)完善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

2002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国家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产业化的通知》,之后2年内全国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或相关法规、政策;有118个城市实行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还有相当一部分城市将要开征垃圾处理费[3]。

(三)加强垃圾分类回收

2004年4月,我国选定了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深圳、杭州、厦门、桂林8个城市进行垃圾分类回收的试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国外一些国家相比差距很大。政府投入不足,宣传力度不够,人们对垃圾分类的好处认识不足,环保部门设备落后等综合原因使得我国在垃圾分类回收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要加强垃圾分类回收,首先应加强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教育。通过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宣传垃圾分类回收的重要意义,呼吁每个公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其次,应该将垃圾分类产生的经济效益用于垃圾分类。

(四)加大垃圾处理技术研究的力度

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与资源化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管理体制日益暴露出缺陷与不足,并且缺乏一支专业的垃圾管理队伍;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与资源化领域的科研工作,加大垃圾处理技术研究的力度,完善管理体制,建立一支从事垃圾处理技术研究的专业队伍,形成对垃圾处理行业发展的科研支撑,为垃圾分类综合利用提供技术保障,从而实现垃圾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

参考文献:

[1] Pinjing He,Min Li,Suyun Xu,Liming Shao.Anaerobic treatment of fresh leachate from a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or by upflow blanket filter reactor[J]. Frontiers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 Engineering in China . 2009 (4)

城市垃圾处理的意义范文4

【关键字】循环经济;城市垃圾;垃圾处理;措施

1 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力的高速发展,人类文明的进程被加速。同时,人类也面临着一系列重大环境与发展问题的挑战 ,由于人口剧增,资源过度消耗,城市垃圾越来越多。如果城市垃圾大量积累和不适当处置, 势必侵占大量的土地, 与工农业生产争地, 从而减少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同时随意堆放的城市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会渗入地下导致地下水的严重污染。所以,如何妥善处理垃圾已成为当务之急。

2 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的现状

与日本、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垃圾处理技术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垃圾填埋是我国最常见的垃圾处理方式,在发达的大城市中也出现了堆肥处理、垃圾焚烧等方式,然而由于体制的不健,这些方式都没有得到很好的推广。

2.1垃圾的填埋法处理

填埋法根据其工艺区别可分为传统填埋法和卫生填埋法两类。传统填埋法是指在自然条件下,利用坑塘洼地将垃圾集中堆置在一起的方法。众所周知,填埋法将会占用了大量土地,并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我相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填埋法会被其他高效环保的垃圾处理方式所取代,对垃圾的综合利用将成为未来垃圾处理的主流方式。

2.2 垃圾的堆肥法处理

垃圾的堆肥处理法就是把城市垃圾运到郊外堆肥厂,按堆肥工艺流程处理后制作为肥料的垃圾处理方式。但是在我国,随着化肥的广泛使用,堆肥占有的市场空间有限,垃圾的堆肥处理逐渐消失。

2.3对垃圾的焚烧处理

按照焚烧原理的不同,焚烧法可以分为炉排炉焚烧流化床焚烧热解法三种。焚烧处理的优点是减量效果好,但是其建设和生产费用极为昂贵,垃圾虽然被处理了,却会给政府留下巨额的财政赤字。在我国只有少数发达城市采用焚烧法处理垃圾。

3 循环经济体系下的城市垃圾处理措施

3.1加强源头促进垃圾减量化

要从源头上解决我国的城市垃圾问题,必须从减少家用、商用垃圾等城市生活垃圾入手。尽量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如用玻璃杯代替塑料杯;用瓷餐具代替纸餐具;用海绵代替纸巾等;在大型商场购物可以用布袋取代塑料袋。政府须大力倡导民众减少垃圾的产量以节约能源增加财富。

3.2建立城市垃圾回收系统

要实现垃圾的“变废为宝”,应该从推行垃圾的分类回收开始。从而废品回收成本才能才能降低,废品回收率和废品回收质量才能得以提高。不同城市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提出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方案。资源再回收系统主要是针对分离回收系统回收后的残留物, 用化学的、生物学的方法, 改变废物的物理性质而进行再回收利用的系统。例如,对废料中有机物进行热分解以制造可燃气体、燃料油及炭黑。这个系统显然比分离回收技术要求高, 因而其成本相对较高。

3.3城市垃圾处理的产业化

3.4产业化存在的问题

3.4.1垃圾处理的技术比较落后

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垃圾处理事业起步较晚,技术也比较落后。另外,“先发展后治理”的思想充斥在政府部门的管理思想中,政府对垃圾处理的资金投入较低,阻碍了我国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

3.4.2市场经济体制没有在垃圾处理产业化得到充分的应用

我们总认为垃圾处理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与企业无关,即使有一些企业尝试,也因技术的不完善而亏损止步。当垃圾处理完全变成政府的事情时,政府会因资金的问题而陷于困境,制约了垃圾处理产业的发展。同时,由于我国的城市垃圾处理主要是由政府来主导,垃圾处理部门属于国家事业单位,很容易造成劳动分工,利益分配等问题,从而影响到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的发展。

3.5 实现产业化的措施

3.5.1改变管理体制

政府充当主导对城市垃圾进行处理不利于发挥市场经济的竞争性从而不利于垃圾处理技术的革新。为了发展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政府应该改变一些管理体制,由原来的计划管理向市场经济转变,放开政策,让企业参与进来,减轻资金压力。

3.5.2加大执法力度

我国应该借鉴日本的一些垃圾处理措施,比如在报废自己的一些电器时(冰箱、洗衣机等)向政府支付相应的垃圾处理费,这样,可以扩大城市垃圾处理费用的渠道,减轻政府的资金压力,形成一种“为自己丢的垃圾埋单”的良好现象。

3.5.3垃圾处理投资社会化

我们知道,城市垃圾处理的费用非常高,单单靠政府对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有压力的,如果政府能够扶植一些垃圾处理企业,吸引社会投资,既可以结案强政府压力,又可以为企业带来一定收益,达到双赢的局面。

3.5.4形成一条城市垃圾处理的产业链

城市垃圾处理必须通盘考虑、设计城市垃圾处理的整个产业链。这个过程必须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鼓励废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保证更个产业链(垃圾收集、分类、运输、加工、交易、废品回收市场建设、检查与监控)中的各环节的协调发展。

4 制定统一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标准

目前,我国各城市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和工艺流程均是根据当地的财力技术水平以及现有设施而自行确定的。当地环卫部门在环保监督方面受当地经济技术的制约,对垃圾处理监管不力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主管部门缺乏统一的标准来规范监督各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致使目前我国各城市的垃圾处理水平参差不齐,有相当一部分垃圾处理达不到无害化。因此,制定统一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标准是加强监督管理的有力保证。

5 结束语

目前,鉴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国情以及各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城市垃圾再生利用率还是很低。但是,建立循环经济对垃圾进行综合处理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方向。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不仅需要广泛宣传, 还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城市垃圾的再生利用的必要性,它不仅能够改善环境, 还能有效节约资源。在当今资源日益匮乏的时代,合理的处置城市垃圾有着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斌.浅议城市垃圾处理方式[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02):42-47

[2]朱洪宝.城市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J].能源研究与利用,2005,(02):12-15

[3]杨金凤.城市垃圾的再生利用[J].工业安全与环保,2005,(04):16-21

城市垃圾处理的意义范文5

【关键词】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对策

一、城市垃圾分类原则

城市垃圾从化学组成上可以分为有机垃圾、无机垃圾与有害有毒垃圾三大类。根据垃圾的产生源和用途分类,城市生活垃圾还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建设垃圾包括泥土、石块、沙子、废管道及电器废料等。餐饮垃圾是指人们在储藏、买卖、加工、食用一些食品的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主要是有机易腐物,像食品残渣、厨房剩余物及果皮等,这种垃圾腐蚀性强,分解速度快,极易散发恶臭。可回收垃圾包括有机与无机废弃制品,如废塑料、废纸和各种破旧纺织品及玻璃、金属等,可回收垃圾和餐饮垃圾是城市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主要对象。清扫垃圾包括公共场所的清扫物,公共垃圾箱中的废弃物,路面损坏后的废物品等。以上这些都是普通垃圾范畴。危险垃圾包括干电池、废油、温度计、日光灯管等各种化学和生物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含重金属及放射性物质的废物。这类垃圾处置不当会造成不可预料的后果,所以危险垃圾不能混入普通垃圾中。

二、垃圾分类收集的优势

首先,有利于加强市民的环保意识。垃圾分类收集需要每个家庭参与其中。通过垃圾分类收集活动,可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其次,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保护自然资源。从源头开始把不同废物分开堆放和集中,能够避免废物之间相互污染,容易区分利用,可以提升各种再生资源的回收率及价值,同时能保护自然资源。再次,减少垃圾的处置量、改善垃圾处置效果。垃圾构成简化,便于选择处置方法,容易取得更好的处置效果。最后,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分类收集后的垃圾易于无害化处置,能减轻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利用再生资源,也可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三、目前垃圾分类收集存在的问题

(1)意识方面。市民环保意识较低。随着生活水平的改善,人们的消费观念不断改变,垃圾分类收集意识较低,分类回收难度大。一些垃圾加工企业要投入大量财力、人力、时间,对进入企业后的混合垃圾进行分拣,造成企业加工成本大幅度增加,一方面造成加工企业利润降低甚至亏损,另一方面资源的利用率也大幅度降低。(2)法制方面。垃圾处理相关法规不够健全完善。我国把垃圾处理的重心放在减量和无害化上,对垃圾回收利用资源化重视不足,没有城市分类收集法规。现行的管理体制不利于垃圾的分类回收及利用。(3)技术方面。我国城市垃圾中的可燃成分、有机成分、可堆腐成分所占比例较低,加之因为生活习惯和条件南北城市和各大、中、小城市差别较大,造成回收利用困难,经济效益较低。(4)资金方面。城市垃圾回收利用的资金缺乏,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资金主要依靠政府财政,采用新型的垃圾处理工艺、回收再利用生产工艺和建设垃圾分类回收基础设施均耗资巨大,造成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基础设施不良。

四、改善措施

城市垃圾处理的意义范文6

关键词:蒙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现状;对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也急剧增加。根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688座城市已有2/3的大中城市陷入垃圾的包围之中,且有1/4的城市已没有合适场所堆放垃圾,中国城市每年因垃圾造成的资源损失价值在250亿元至300亿元人民币。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生活垃圾采用传统的“集中混合收集一集中运输一集中处理”的模式,这种粗放的处理方式不仅浪费了垃圾中的有用成分,而且增加了垃圾的处理量和处理难度,造成了巨大的物质、人力、土地资源的浪费。而国外城市垃圾资源化已进入综合利用阶段,其资源化利用率已在60%以上,而我国差距甚远,实施高效的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已是刻不容缓。

1.我国垃圾分类回收存在的问题

1.1垃圾回收设施分类过于简单。大体分为三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垃圾。不管是怎样的分类,普遍存在着分类指导图例不明确或缺失的问题。随着城市化的加剧,垃圾成分趋于复杂,可回收的垃圾种类也趋于复杂。一般而言,城市垃圾中可回收物主要有:废纸、玻璃、塑料、金属、织物等。如果分类过于简单,垃圾桶上仅有一个可回收的标识,很难引导人们去完全分清垃圾可回收的种类,垃圾分类带来麻烦。

1.2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法规不健全。国家先后颁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但是大部分涉及生活垃圾管理的规定偏重于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方面,而极少涉及垃圾的分类回收。国家也颁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两者都是从垃圾处理方式角度考虑的,用于给地方各级市政、环保部门的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但没有上升到法规上的层次,不能给予垃圾分类行为以法律约束。

1_3垃圾回收处理尚未实现全面产业化。垃圾处理不能永远作为一种公益性事业,目前只有城市环卫部门在管理垃圾,他们主要负责将垃圾从社区运送到垃圾处理站。在此过程中,并没有注重垃圾的资源化,垃圾分类回收的程度并不高。另外,现在一些中小城市存在很多靠捡垃圾或收购废品为生的人群,在某种程度上为垃圾资源化做出了贡献。但是,这些只是分散在各个角落,没有形成一个体系,其贡献能力有限。

1.4管理体制滞后,公众分类意思差。我国现行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制缺少群众的参与,很难实现大范围的统一行动,也制约了垃圾产业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垃圾分投放需要两方面的因素配合,一方面需要有完善而细致的垃圾回收设施,另一方面需要居民有全面的分类知识,这样才能做到一一对应,真正实现垃圾完全分类回收。

2.垃圾分类回收的对策建议

2.1完善垃圾分类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垃圾分类有关法律法规,只是鼓励市民参与垃圾分类,并未强制执行。因此逐步完善细化垃圾分类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一些不配合垃圾分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加大惩治力度,用法律来约束行为,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环境执法,这样才能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2.2建立垃圾分类机构,健全垃圾分类体系。借鉴国内外的经验,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的垃圾分类办公室,抽调团委、教育局、工商局、公安局、执法局、供销系统、环卫、固废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督促、监管、奖惩、配套设施、法规制定等工作,健全符合市情的垃圾分类体系,制定短、中、长期分类规划。形成以分类办公室为主导,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宣传、引导),住宅小区收集管理员(负责初始人户分类收集有用和有害垃圾)、环卫处(负责中间运输有用和有害垃圾外的其它垃圾)、固废中心(负责终端处理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共同参与的多位一体的垃圾分类体系。

2.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参与意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众行动”的原则,加强公众宣传和舆论引导,使分类成为可能,加强基础设施和基本制度建设,使分类成为可行。充分利用广播、电报、报刊、网络、宣传栏、宣传单、标语等载体,立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基层一线,向群众广泛深入宣传垃圾处理的相关知识,使垃圾分类的操作办法家喻户晓,逐步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增强群众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自主性。尤其是对下一代,在学校的基础教育中增设环保课程,让他们从小树立垃圾分类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