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垃圾处理方案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垃圾处理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农村人口密集区和重要流域垃圾处理为重点,广泛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解决农村乡、村垃圾处理问题,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效益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保障农民身体健康,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全县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使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具体目标任务为:第一步,至20年底,县、各乡(镇)要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有实施方案,并着手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规划,20年省试点村庄要全面启动垃圾处理工作;第二步,2009年上半年要全面启动所有村庄点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工作,年底,农户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第三步,进入正常规范化运行后,县、乡财政规范投入和奖补范围,实行乡(镇)、村自治管理。
三、操作模式
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按照县、乡、村、户四级联动,以垃圾处理场所为核心,以垃圾中转站最佳运距为服务半径,以垃圾收集点为基础单元,规划建设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县城近郊的农村,可采取“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模式;偏远村庄可采取“户集中—村组简易填埋”的模式;其他地方可采取“组收集—村转运—乡镇集中填埋”的模式;各乡(镇)、村还可探索其他符合当地实际的模式。各地在垃圾处理过程中,要按技术标准进行规范处理,防止造成垃圾污染。
要注重“户集中、村落社区收集、乡(村)转运、县(乡)定点处理”农村村落社区保洁四个环节的分层运作。户集中,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农户应将稻草、动物粪便等可以利用的有机物返田,并将垃圾集中堆放在垃圾堆放点。村(组)收集,在农村人口相对密集(35户以上)的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固定的垃圾池,由保洁员把农户和公共场所的垃圾集中清运至村落社区垃圾池。乡(村)转运,乡镇要建设一个垃圾集中转运站,配套一辆小四轮汽车负责各村落社区垃圾池的垃圾清运至垃圾集中转运站(垃圾中转箱)。县(乡)定点处理,县城和部分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一批垃圾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各乡镇按照就近原则集中处理。
四、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成立农村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农工部长同志任组长,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农工部、宣传部、建设局、财政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局、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农工部,由县委农工部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村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设施、有长效管理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度。
2、明确部门职责。(1)规划建设部门:全面负责垃圾处理技术指导。依据城乡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好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对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置的布局、用地、规模等作出明确界定,并着手构建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体系。(2)环卫部门(环卫、环保、爱卫)要切实履行好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职责,加强环境卫生执法和检查。(3)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沼气推广力度。(4)财政部门要建立全县农村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垃圾处理的经费投入。
3、落实操作方式。圩镇:达到“七个一”。即有一个圩镇卫生管理机构、有一套垃圾处理及管理制度、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垃圾中转站、有一队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齐全的收集工具,公共场所做到日扫日清,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100%,处理率达到95%以上;省试点村:达到“六个一”。即有一个卫生管理理事会、有一套垃圾处理及管理制度、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简易垃圾填埋场、有一个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简易的收集工具,公共场所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90%,处理率达到85%;其它村庄:达到“四个一”。即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简易工具,垃圾做到及时收集、集中销毁,垃圾清理达到80%。
4、做好基础工作。县将垃圾处理工作纳入09年新农村建设现场调度会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尽快启动该项工作,并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在11月3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县新村办。
(1)各乡(镇)要落实农村村落社区卫生保洁员,专门负责辖区日常卫生保洁;明确乡(镇)、村、组干部和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是新农村建设点及农村村落社区卫生保洁工作的具体督查监督员。
(2)县建设局要紧紧抓住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这一机遇,指导抓好村庄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村庄内建设垃圾池、垃圾屋。
(3)各乡(镇)要广泛开展“文明卫生户”创评、“卫生流动红旗”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加强农民保洁意识教育,把卫生保洁与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农村广泛开展各种卫生知识宣传,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垃圾处理方案范文2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余泥(含泥浆)、建筑材料(含沙、卵石、灰浆等)及散体物料。
本办法所称处置,是指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活动。
第三条县城区内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本县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县城区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
(二)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证》;负责《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证》、《城市建筑垃圾消纳服务资格证》的受理和初审;负责建筑垃圾处置登记核量工作和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回填建筑垃圾;
(三)负责对本县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的业务管理和检查督促;
(四)负责对本县域区内建筑垃圾产生点、消纳(中转站)点和运输线路实施管理。
(五)负责与本县域区内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实施施工现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六)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和管理;
(七)负责上级交办的其它有关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安、建设、环保、交通、工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县城管局实施本办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县城管局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联合执法。
第六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县城管局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处置。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等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经营性运输单位应当办理《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证》,并为实际承运建筑垃圾的车辆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单位应当办理《城市建筑垃圾消纳服务资格证》。建筑工地、砖瓦厂等需要回填、利用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办理《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证》。涉及同一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受纳单位应当分别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但可委托其中一家单位统一办理。
县城管局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及时到现场踏勘,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单位,不得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活动。
取得核准文件的单位确需调整建筑垃圾处置数量、地点、时间、路线等内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经核准后方可调整处置内容。
第七条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到县城管局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还应当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
第八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与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的建筑垃圾清运合同;
(二)与建筑垃圾消纳单位(消纳场)签订的消纳合同;
(三)建筑垃圾处置清运计划(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地点、清运建筑垃圾的工期、数量、时间、路线和消纳场名称等);
(四)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证》和建筑垃圾消纳单位(消纳场)的《城市建筑垃圾消纳服务资格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理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建筑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必须先行硬化或采取其它防止车轮带泥的有效措施,并进行清扫保洁;有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对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驶出现场。
第十条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的,清运车辆必须按统一标准,符合密闭化要求,并配置相应数量的运输车辆,配备办公用房、停车场地等。
第十一条经营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证》,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运输单位营业执照;
(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车辆户籍台帐、车辆行驶证;
(四)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1份。
第十二条《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证》有效期1年。建筑垃圾运输单位需要继续经营建筑垃圾运输业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年内不得从事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工作:
(一)在本年度内有2次以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二)违法行为情节特别恶劣的。
在本年度内有3台以上车辆违反本办法规定,注销该运输单位的《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证》。
第十三条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在运输前持运输合同、《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证》和车辆基本资料到县城管局申领《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
《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实行一次使用制度,一个工地办理1次,工地转移的,应当交还旧证重新办理新证。《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实行一车一证,运输过程中放置于运输车辆驾驶室的前挡风玻璃上,随时接受检查。
第十四条县城市管理局在确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时间,应征求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意见。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需要驶经禁行路段的,运输单位应当事先到县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
第十五条运输单位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做到:
(一)按指定的地点装载和消纳;
(二)装载适量,覆盖严密,不撒漏、飞扬;
(三)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四)驶离现场时车身清扫干净,车轮冲洗干净,不准带泥上路;
(五)随车携带《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
(六)不得转借、伪造、复制、涂改、买卖《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
第十六条严禁无牌照、无合法来历的车辆从事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工作,严禁无证驾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第十七条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应当符合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城区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可分别设置1至2个建筑垃圾消纳场。经营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应当办理《城市建筑垃圾消纳服务资格证》。
第十八条需要回填建筑垃圾或者经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等的单位,应当向县城管局申报办理《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证》,由县城管局负责统一安排。个人或未取得《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证》的单位,不得擅自受纳建筑垃圾。
第十九条各类运输车辆进入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要求倾卸建筑垃圾。
第二十条居民住宅因维修、装饰、拆除等产生零星建筑垃圾的,应按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清倒,或委托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清运。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二十二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或经批准后不按有关规定堆放场料、渣土,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临街工地不设护栏或护栏设置不符要求,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或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施工场地的泥浆、污水外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五)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六)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责令其撤除,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
(七)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责令其立即清除,并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运输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未按指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的,责令清除,给予警告,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九)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影响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车辆带泥运行污染路面的,或不作密封覆盖措施,造成泄漏、遗撒的,每辆(次)处以2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
(十)出借、转让、涂改、伪造建筑垃圾处置和其他有关证书、单据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垃圾处理方案范文3
为做好20*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保证街道城区环境卫生整洁,管理规范,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加快我市“三城联创”步伐,经研究,特制订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一、征收范围:
*街道城区内的居民和个体经营户。
二、收费标准:
按照永价[2002]38号文件规定,
1、楼房住户每户每月8元,每年96元;
2、平房住户每户每月6元,每年72元;
3、商业用房收费标准以36㎡自然间为单位,少于36㎡的为一间计算;二层及以上层次只收店内清运处置费,且除餐饮业、娱乐业外,其他行业减半收取,具体为:
①饮食娱乐录像业每月20元,每年240元;
②理发食品业每月15元,每年180元;
③其他行业每月10元,每年120元。
4、残疾人员、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下等民政救济对象或弱势群体,凭有效证件,按相关规定给予减免。
三、收缴时间:
20*年11月1日——20*年12月25日止。
四、收缴办法:
委托居民区楼道长上门收取。
五、考核办法:
1、设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考核奖,集体计奖办法如下:
1、完成80%的奖励居民区楼道长按收取金额的5%进行计奖;
2、完成90%的奖励居民区楼道长按收取金额的6%进行计奖;
3、完成100%的奖励居民区楼道长按收取金额的7%进行计奖。
4、商业用房参照以上奖励办法,收缴金额任务数另行核定。
六、工作要求:
1、强化主体职责。各社区作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主体,
要切实履行职责,各社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落实。对
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扣减办公经费。
2、加大宣传力度。各社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相关政策,以及征收的标准和范围,切实提高相关单位和个人对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认识,营造自觉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良好氛围。
垃圾处理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为任务,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的,以建立农村垃圾收集处理长效运转机制为核心,扎实开展我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打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环保先进乡镇和环境优美乡镇。
二、工作目标
以垃圾收集池、收集站、中转站建设和垃圾清运设施配备为重点,建立健全我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体系;以村镇垃圾清运和卫生保洁队伍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我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组织体系;以规范垃圾清运工作和队伍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我区农村垃圾处理制度体系;以广泛开展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为重点,全面提高村民自我保洁和公共环境保洁意识。
三、建设范围
我区所属各乡镇和辖村街道办事处的所有村组和农户。
四、建设模式
(一)总体模式。按“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区处理”的集中处理或“户分类减量、村分类利用、少量镇中转填埋”的分散处置模式处理,紧密结合农村实际,以村为单位,农民为主体,区负责统筹安排,镇负责具体实施,村组负责一线操作。
(二)垃圾分类。垃圾实行源头分类,主要分为灰土、可堆肥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五大类。灰土垃圾主要包括炉灰、扫地(院)土、拆房(墙)土等,可用来生产砌块砖、填坑、修路平地等,由农户或村处理。可堆肥垃圾主要包括各类坚果皮屑、废旧木屑、不能成为材料的树枝、树杈等,由农民自己在沤肥窖或沼气池处置。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金属、废旧塑料、废旧纸类、废旧织物、废旧橡胶、废旧玻璃等,由保洁员按市价收购再由镇废品收购站统一处置。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各种废旧灯管、灯泡、电池、农药瓶、油漆桶以及卫生网点的医疗垃圾等,由保洁员收集,集中贮存,再由街道、乡镇集中送到有分解、处理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处理。其它垃圾由保洁员收集到村级垃圾收集站再运至镇垃圾中转站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设施建设。原则上每户配置1个垃圾桶(池)和1个沤肥窖,集镇中心和村镇主干马路按每100米配置1个垃圾桶(池),连住户垃圾桶(池)可合建。垃圾桶(池)的制作按式样统一、物美价廉的要求,分镇统一设计定制,实行分类收集。原则上每村建1个村垃圾收集站,配建1个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站(含灰土垃圾存放站、可回收垃圾存放站、可堆肥垃圾处理站、有害垃圾贮存站)。每镇建1-2个垃圾中转站,配建1个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站(含镇级有害垃圾贮存站)。
(四)队伍建设。各村应结合当地实际,配足保洁员,组织建立保洁员队伍,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从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户中优先招聘。保洁员的主要任务:一是负责清扫村内公共场所和收集农户分类的非有机垃圾;二是负责督促农户及时清扫房前屋后的垃圾;三是负责村庄内环卫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原则上每村成立3-4人的保洁员队伍,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垃圾分拣钳、垃圾铲、扫帚;每镇配置3-5辆分类垃圾运输车辆。
五、主要任务
(一)集中清理遗留垃圾。街道、乡镇要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在广泛动员、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学校、村组干部和当地群众对农户房前屋后、村庄周围、乡村道路沿线及河流沿岸的陈年垃圾在三月底前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并将清理的垃圾归集,统一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解决遗留垃圾问题,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以后每季度组织一次卫生大扫除行动。
(二)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相关街道、乡镇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按照需求合理配置垃圾桶(池),实行分类收集。建立健全户垃圾桶(池)、村垃圾收集站、镇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形成全面覆盖镇村组的垃圾收集处理网络。
(三)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组织体系。相关街道、乡镇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设立镇、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辖区环境卫生日常运行管理具体落实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负责建立镇、村级保洁员队伍,制定相关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四)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处理制度体系。要建立和落实好环卫清扫保洁机制,引导自然村实事求是地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卫生保洁管理制度》、《保洁人员工作职责》、《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卫生评比制度》等相关制度。通过村组细分农户卫生责任区,与农户签定“门前三包”责任状,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民卫生行为,并定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对农户进行奖惩,调动农民长期参与积极性,促进保洁工作常态化。各相关街道、乡镇应制定保洁员规范管理制度,统一配备服装、清扫工具和清运车辆,岗前技能培训,持证上岗,统一上岗时间;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动态人事管理制度(一人一档);建立对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的逐级绩效考评制度,制定考核细则,切实发挥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工作积极性。
(五)全面组织培训。要组织逐级开展专题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村民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积极参与和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广泛开展经验交流和互帮互学的活动,总结研究和分析解决问题。各村组织至少1次全员垃圾分类收集知识培训。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4月中旬相关街道、乡镇要制订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运作模式和保障措施。
(二)宣传发动。4月中旬相关街道、乡镇要召开一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动员会,传达省、市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工作。
(三)实施建设。4月底全面完成农村垃圾设施建设、保洁员队伍建设和制度体系建设。
(四)全面验收。5月初完成各相关街道、乡镇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验收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工作小组,于新凡同志任政委,吴江同志任组长,张铁炎、苏春光同志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文明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爱卫办以及整治范围内的街道、乡、镇行政正职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监督。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专项资金,核定垃圾拖运量,安排拖运经费;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生卫生环保教育,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农村校园及周边环境清洁活动;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抓好沼气技术指导,推进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区卫生局负责对医疗垃圾处理进行指导;区环保局负责垃圾分类收集的指导,制定培训方案和计划,配合做好全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区城管局、区环卫局负责指导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规划和垃圾中转站垃圾拖运。区爱卫办负责农村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二)资金保障。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经费通过市级投入、争取先导区支持、区级配套解决,各级共安排每镇垃圾收集设施建设经费200万元,区财政先期垫付启动资金;每年安排各村(含街道、乡所辖村和四镇所辖社区居委会)垃圾收集运行经费3.6万元。
(三)责任考核机制。农村环境治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项目实施分解到各责任主体。各级之间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落实到位、考核到位。工作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按月督查通报,年终统盘考核。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项目支持和资金安排上予以限制,并不予评优评先,降低考核等次,给予通报批评。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街道、乡镇要明确由行政正职具体负责,并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办公室。村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第一责任人,并成立组织机构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相关街道、乡镇要指导村民掌握正确的垃圾分类投放方法,为村民统一印制图文并茂的垃圾分类投放手册,主要包括避免和减少垃圾产生的措施、垃圾分类方法、垃圾分类投放的时间地点、垃圾循环再利用的方式、村规民约等信息,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宣传参与垃圾分类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意义,培养村民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做到“勤俭节约、物尽其用”,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生活垃圾产生。
垃圾处理方案范文5
为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难的问题,切实有效地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建立长效保洁机制,根据天县委办[]33号通知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县委全会和县党代会精神,坚持“环境先治”,在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总体框架下,深入实施“统一收集,集中分检,生态处理”的农村垃圾生态处理方式,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总体目标,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实施目标
按照“统一收集,集中分检,生态处理”的农村垃圾生态处理方式,从年开始,分二年每年实施四个行政村,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生态处理,达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
三、实施计划
实施四个行政村
四、实施内容
(一)各村建立垃圾分检场。各村建立垃圾分检场选址要尽可能利用现有的场所设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既要避免空气和水源污染,又要便于运送垃圾;垃圾分检场按照城管局提供的设计图纸在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因地制宜进行建设,必须具备完善垃圾分检场和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垃圾分检场对集中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1、分出金属类垃圾、纸、玻璃、塑料泡沫制品等,可回收垃圾进行变卖。
2、秸秆、剩饭馊菜、水果类垃圾进行堆肥处理,通过生物降解,还田利用。
3、建筑垃圾、渣土进行就地堆埋。
4、卫生间废纸、废日光灯管等有害垃圾,破旧衣服,泡沫等不可回收分解垃圾,以村为单位就地深埋。
(二)配置垃圾桶。各村根据实际需要在村内设置垃圾桶(100人左右设1个),建立固定垃圾房,配置垃圾清运车。
(三)配备卫生保洁员。各村根据人口实际配备村保洁员,村级卫生保洁员负责清扫村内公共场所,清运垃圾桶(房)中的垃圾到垃圾分检场,对垃圾分检场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将有害垃圾定期集中深埋。
(四)修订村规民约。各村制订卫生保洁村规民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包垃圾清扫,包垃圾进桶(房),包无污水溢流。
五、实施时间
本年度实施的村从7月份开始到10月底前结束,实施的村应早作准备,争取早启动早实施,有条件的村尽可能提前实施。各社区、工作片、各实施村要按照街道的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和方法,确保按时完成。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街道为加强农村垃圾生态处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农村垃圾生态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实施村要建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发动。农村垃圾生态处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广大干部群众长期自觉参与。各社区、工作片要统一各村干部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各村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要切实帮助指导村级搞好规划选址、建立组织、完善制度和具体实施工作,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尤其是重要性、必要性和建设新农村的现实需要的宣传,使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村民逐步养成讲究卫生,爱护环境,主动参与,共同维护的好习惯。
垃圾处理方案范文6
关键词:西安市;生活垃圾;处理方略
中图分类号:F12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1-0261-03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一系列的城市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出来,而垃圾处理更是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虽然中国一直以来都在努力探索解决城市垃圾处理问题的有效渠道,但跟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现实情况依然不容乐观。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国600多个各类城市中,有2/3的大中城市被垃圾包围,1/4的城市已经没有合适的场所堆放垃圾,且大部分城市都普遍面临着垃圾随处堆放、垃圾利用率低、处理方式落后和破坏环境等诸多问题。
在西安市建成区 2005年的日产垃圾总量为3 960吨,2006年为4 000吨,2007 年为4037吨,2008 年有4 508.8吨,至2009 年,则达到了4 900吨[1]。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在近几年中,西安市的垃圾总量约以每年每天400吨的速度快速增长。西安的建设目标是在2020年建成拥有1 000万人口以上的国际化大都市,因此,在未来几年城市将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而垃圾积累的速度亦将随之快速增长。若按现有的垃圾增长率来算,至2020年,西安的垃圾日产量将达到9 000吨。但目前在西安却仅有一处生活垃圾填埋场——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并且,随着垃圾数量的逐年增加,在未来十数年内就将达到饱和。对此,西安市相关部门虽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但采取的仍然是以填埋为主的传统处理方式。这种落后的垃圾处理方法,不仅对于周围地区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环和污染,而且占用了大量极为宝贵和日渐稀缺的土地资源,严重地阻碍了城市的健康发展。
那么,该如何处理日益严重的城市垃圾问题,西安市的生活垃圾将何去何从?本文从实用性和可行性的角度针对西安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方略,以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一、西安市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回收率低
西安市95%的生活垃圾都是卫生填埋,仅仅剩下5%的垃圾才采用综合处理的方法,这使得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在垃圾处理过程中所占的比例微乎其微。在西安这个偌大的城市中,仅有一处正规的垃圾综合处理厂和一处大型的处理设施齐全的垃圾再利用加工厂,以及几处规模不大的生活垃圾发电厂。而目前在垃圾的主要成分中,金属、纸类、塑料和玻璃等可直接回收利用的资源就占了垃圾总量的42.9%。西安一般的垃圾收集都未设置垃圾分类设施,而简单地将厨余垃圾、电子垃圾、金属垃圾等混装在一起。这样不仅使垃圾收集起来比较困难,同时也给压缩、运输和分检带来很大的不便。正如清华大学教授王伟所说的:“我们经常听到一句话,垃圾是放错的资源。其实不然,混合的垃圾,就像是一把盐溶解到水中,你如果想把盐再从水中提出来,需要耗费巨大的能源。”[2] 此外,在公共场所设置的垃圾桶亦简单地标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部分,市民大多不知何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这使得分类垃圾桶形同虚设。由于目前西安废品回收站点的减少以及垃圾分类不够,致使垃圾的混装现象越来越突出,从而极大地影响了对这些可回收利用的垃圾资源的再利用。如在公共场所,可利用垃圾的回收仅仅是靠拾荒大军来简单地进行;而在各类生活小区,则完全取决于个人。这使得每年大量有用的垃圾被简单地处理,将近一半的可回收利用的垃圾被填埋。如此既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又加剧了城市环境污染的程度,还大大增加了对垃圾收集、运输的成本和填埋场的负担。
(二)生活垃圾终极处理方式落后
西安市目前每天约产生5 000吨生活垃圾,但95%的垃圾经过简单压缩处理后即被送往狄寨原的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填埋场。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占地1 100亩,总容量4 900万立方米,1994年正式建成使用,设计使用50年。该填埋场刚开始每天只处理1 000多吨垃圾,现在每天处理3 300吨。如此高的垃圾增长速度,使得目前填埋场远远低于设计时估计的五十年的使用寿命。据专家预计,该填埋场约在未来十年左右,就将达到饱和。而随着该场使用年限的缩短,又将面临着对于新的大型垃圾填埋场的投资建设。在中国现有土地资源如此紧张的情况下,用垃圾填埋方法处理城市垃圾,是一种落后的治标不治本的处理方式,绝非长久之策。垃圾填埋处理方法不仅占地面积大、利用效益低,且易造成大气、土壤和地下水等的二次污染和对环境影响时间较长等诸多弊端,尤在人口稠密的国家,这种弊端造成的影响更为明显,许多国家都不鼓励这种处理方式。
(三)政出多头,缺乏统一规划
西安市现行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是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即西安市市容园林局是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卫生规划、设备购置,监督各区卫生管理及垃圾终极处理的管理和监督;各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则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的管理;而各街道办事处设置的保洁公司和环卫所则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等工作。由于垃圾的综合利用、资源回收、新技术推广等分别由不同的各级行政部门负责,既造成了缺乏统一规划而带来的人力物力上的重复和浪费,也提高了垃圾处理的管理成本。
(四)现行政策法规的不完善
在目前中国现行的政策法规中,对垃圾源头减量化、垃圾利用资源化等方面缺少相关的规定和具体措施。如现行的生活垃圾处理办法一般采取的是谁产生、谁依法负责的原则以及简单的垃圾收费方式。即对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垃圾产生的数量来收取处理费。这种简单的以收取垃圾处理费用来限制和降低垃圾数量的办法,其效果微乎其微。
(五)市民环保知识的欠缺
在日常生活中,市民的信息多源自于各种媒体如广播、电视及网络等,媒体在我们今天的生活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却鲜有媒体对环保知识(如垃圾分类处理知识等)的普及发挥起到其所应有的巨大作用。而与此形成强烈对照的则是在商业利益的巨大诱惑下,媒体对各类商业广告的宣传却乐此不疲。
随着低碳生活、环保等概念不断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垃圾处理这一城市环保的重要一环亦日益为人们所重视。在一次发放100份、实收74份的的抽样调查中,有95.9%的人们支持垃圾分类回收,90%的人会倡导别人进行垃圾分类,可以说,相当一部分市民是比较关心垃圾处理问题的。但是,人们对于如何进行垃圾回收与处理方面的相关知识却了解得不多。在上述问卷中,对于垃圾回收不甚了解的人达到了53%,而在家中从未对垃圾分类的人则占到了60%。
二、西安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略
(一)以政策为先导,促进垃圾处理的产业化
面对西安市垃圾终极处理方式落后的现实,地方政府应当结合现有的具体情况和有利条件,在政策和法规上做出相应的规划和调整,以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资垃圾资源处理这一行业,从而在未来的城市发展中逐步实现垃圾处理的产业化、规模化和市场化。
如何改变政府全权负责、一手包办的现有状况,可考虑向相关企业提供优惠政策,以刺激企业积极参与垃圾处理事业。如可采取政府按一定比例资助;对相关的环保企业完全免税;按照其处理垃圾数量的多少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以及将企业处理垃圾的功效纳入到对其的考评标准中去等方法,使得垃圾处理问题由现在的政府独自买单逐渐市场化。这样不仅大大减少了对资源的浪费和大量垃圾对环境的污染,还可为相关的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也相应地减轻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如西安市阎良区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即是优秀的范例。
(二)有效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
结合西安现状,可积极推广和引进国内外垃圾处理的先进经验和技术,进一步促进垃圾的有效处理。如可以借鉴日本的光分解塑料袋技术——日本尤尼卡公司研制成功一种光分解塑料垃圾袋,当袋中装满垃圾废弃物后,可在光的作用下自行分解,从而为解决日益严重的塑料垃圾问题,提供了方便。又如目前在北京郊区采用的养蚯蚓消纳垃圾法,这种方法用养殖的大量蚯蚓消纳牛粪,得到的蚓粪和蚓液可加工成有机肥,用于有机蔬菜的种植。此外,有些污泥厂也在试验用蚯蚓吃污泥来处理多余的污泥。
(三)垃圾桶设计的改进
在公共场所,可以针对垃圾的主要种类,设计相应的垃圾桶。改变以往在桶上只简单地标为“不可回收”、“可回收”的垃圾桶设计模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垃圾桶分类设计。如在旅游区,主要是塑料瓶、纸屑、塑料袋等可回收垃圾,所以可以设计将塑料瓶、纸屑、塑料袋等不同的垃圾种类在相应的桶上标明桶内所装的垃圾内容或图示表示;而在生活小区,应改变垃圾混装的不科学方法,各种不同的垃圾可以用桶的颜色来区分,如在澳大利亚,生活垃圾用黄色桶,可以用来回收的各类如瓶子、金属和纸张等则用蓝色的桶来标示等,使人们一目了然。
(四)加强统一管理,积极推行市场机制
针对政出多头,缺乏有效管理的现状,一方面,可扩大市容园林局的管理范围,将垃圾综合利用、资源回收、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事务归入市容园林局来统一管理。如美国纽约市的固体废物管理就统一由市公共卫生局负责,下设监督审批机构、环境执行机构和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负责具体事务。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市容环卫应逐步向着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因此,应当鼓励企业或个人参与到垃圾清运、收集当中来。如伦敦为了改善环卫作业服务质量,推行市场机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1982年WRWA垃圾中转站尝试采用承包人责任制。通过此方式,区政府在十多年中为此节约了近一亿英镑[3]。
(五)灵活利用各种手段,多途径宣传环保知识
媒体,作为人们接受信息的主要通道,对社会和个人都有着广泛的影响。因此,在环保行动中,应当充分有效发挥媒体的巨大作用。首先,媒体应加大对城市生活环境方面的报道和关注,积极发挥其舆论监督的作用,以确保政府相关的政策和法规能够落实到实处。其次,有效利用媒体的传播职能,扩大环保宣传。如开辟环保宣传节目,一方面邀请有关专家来讲解环保知识,或解答市民生活中所面临的关于环保知识的难题;另一方面,还可让市民来参与其中,亲自介绍自己生活中的垃圾处理经验或废物利用小窍门等。此外,媒体还可扩大公益广告的播出,以更广泛地宣传环保知识。
此外,举行大型的公益性活动也是一种很有效的宣传方式,如举行以环保为主题的公益性晚会、举行环境艺术展、进行垃圾清理运动等活动,以唤起公众的环保意识,提高民众的参与度。
培养好的环保意识应从小做起,因此,在学校应当加大环保知识、垃圾循环利用知识的普及力度。如学校可组织学生参观垃圾处理厂,了解垃圾回收利用、变废为宝的知识,使其对循环经济有一个更为直观的认识。此外,还可组织带领学生亲自参与垃圾分类、垃圾收集等活动。如2010年,在奥地利维也纳城市垃圾处理中心曾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垃圾节”,以展示城市垃圾处理流程和示范垃圾分类,并邀请孩子们参加与垃圾处理有关的游戏项目,普及环保观念[4]。
(六)加强政府与高校、企业的合作
西安作为西部重要的教育基地,分布着40多所高等院校,拥有众多优秀的专家和学者,可谓高校云集,学者荟萃。因此,高校和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可以采取合作的方式进行项目攻关,从技术和政策等各个层面进行垃圾处理模式的探索。此外,企业也应参与其中,以确保新的技术可以快速地市场化和规模化运行。其具体方法为:政府相关部门可根据一定时段内城市垃圾的类别和需处理数量及需采用的方法,对各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标立项,竞标单位则凭借政府的支持开展产发攻关。企业则可将获得的最近技术成果,积极投入到市场化运行中。这样既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西安的科技优势,为西安长期的发展提供科技动力,又可以发展成为以政策法规为引导、市场化运行为主的“高校—政府—企业”一条龙模式。
(七)控制生产型企业垃圾产生指标,零售业参与垃圾回收
生产型企业也是垃圾的主要生产者,产品的一次性包装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和垃圾污染。因此,政府对这些企业可实行少产垃圾少收费、多产垃圾多收费的政策。另外,政府可以推行谁产出、谁参与回收的政策,改变以往零售业产出垃圾、政府买单的状况,使零售业也参与到回收垃圾的行动中。控制生产型企业垃圾产生指标,可将产品包装与产品本身、生产企业挂钩,对造成大量浪费的一次性包装、华丽包装的产品可采取相对比较高的税收,积极提倡环保型无污染包装、可重复利用或可循环利用的包装(如纸袋、布袋等)。
另外,零售业作为垃圾回收的重要环节,也应当受到重视。如超市可将售出的塑料袋或包装品,采取高于市场的价格回收,这样相对而言回收率会比较高。当然,政府也可以给予一定的补贴,以提高其积极性。如在德国对金属易拉罐和一次性饮料瓶实行了押金制度,从2002年1月1日起,每个一次性饮料瓶、罐将收取0.25~0.5欧元的押金,以减少其使用量,促进其再循环[5]。在南京,市民只要提供3只完好的废旧节能灯,就能得到一份回收企业的小礼品。上述例子可作为很好的参考,政府可鼓励零售业参与其中,以奖励的手段来带动垃圾回收的积极性。
三、结语
目前,城市的环境和生态问题日益成为了制约中国城市良性发展的严重问题。西安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和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就更为突出和更有代表性。本文基于对大量相关统计资料和所进行的一系列实地调研及考察基础上的该项研究,冀对西安市的垃圾处理问题从政策和相关技术参考层面提出一些颇具操作性的借鉴,以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为更好地解决城市垃圾这一影响城市发展的严重问题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于华轩.西安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现状及对策[J].新西部,2010,(8):31,33.
[2] 李禾.焚烧能否让垃圾毕其功于一役[N].科技日报,2009-11-10(5).
[3] 金舜.上海市容环卫管理改革对策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7.
[4] 维也纳举办“垃圾节”普及环保观念[N].科技日报,2010-09-21(2).
[5] 逄辰生.世界各国城市垃圾管理状况(二)[J].节能与环保,2002,(11):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