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现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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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现状

城中村改造现状范文1

一、总体目标

新城规划设计范围的“城中村”(范围涉及沧联、南岗、沙步、夏园、南湾、庙头、双沙、文冲等8个项目)按区城改办《关于办理“城中村”改造方案编制基础数据工作流程指引》要求,完成基础数据及经济平衡测算等工作,为滨江新城城市设计及控规编制提供基础数据。

二、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7日-10月31日)。

1.召开动员大会(10月17日);

2.各改造主体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表,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工作方案及联系人名单于10月24日前报区城改办(10月17日-10月24日);

3.各经联社对是否启动城中村改造及改造模式进行表决,并明确启动时序,于10月28日前函报区城改办相关情况(10月17日-10月28日);

4.落实经费(各经联社落实包括现状建筑测量、现状地形、勘测定界、方案编制等经费;区财政局保障相关专项工作经费;10月17日-10月31日)。

(二)前期准备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1.启动改造的城中村项目。

(1)确定测量和编制单位(11月1日-11月6日);

(2)确定改造范围(11月7日-11月18日);

(3)开展现状摸查(全面掌握每宗用地的土地、房屋、人口、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现状,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明确需要完善手续的各类历史用地情况,分类列表造册、落图标注。掌握用地的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产业规划等资料;11月7日-11月30日)。

2.暂不启动城中村改造的经联社完成改造范围确定、提供改造范围内的人口情况和二调数据收集等工作(11月1日-11月21日)。

(三)数据审核及经济平衡测算阶段(12月1日-12月31)。

1.数据审核。

区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基础数据进行审查及出具相关证明材料(12月1日-12月9日);

2.经济平衡测算工作(12月1日-12月31日)。

(1)对于暂不启动改造的城中村,国土部门协助提供二调数据交区城改办,区城改办汇总后统一提供给滨江新城编制单位,在编制滨江新城控规时进行初步的经济平衡测算,城改、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测算进行指导和协助;

(2)对于有意向启动但尚未有改造方案的城中村,经联社会同编制单位对改造地块进行初步的经济平衡测算,城改、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测算进行指导和协助;

(3)对于已启动并编制改造方案的城中村,上报改造方案,区城改办初审后,将经济平衡测算成果统一转交黄埔规划分局提供给规划编制单位,作为调整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指标的重要参考;

(4)对于已明确改造模式为综合整治的城中村,黄埔规划分局指导规划编制单位原则上不大幅提高规划容积率。

三、职责分工

(一)区委办区政府办:负责滨江新城涉及“城中村”改造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

(二)区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城中村”改造工作,查处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区国土房管分局:负责做好拟改造滨江新城“城中村”的以下工作:

1.协助区城改办核定改造范围;

2.现状数据方面:

(1)对于启动改造并开展现状测量的城中村,按照《关于办理“城中村”改造方案编制基础数据工作流程指引》,对已办理产权登记的现状建筑,区国土房管分局根据区城改办的来函直接予以确认;没有产权登记或证载面积与现状面积不相符的,社区将现状测量成果分类造册,并对现状建筑情况和建造年份提出意见,经街道审核后报区城改办,由城改办发函至黄埔规划分局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区城改办根据黄埔规划分局的审查意见,发函至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国土房管分局给予确认;

(2)对于暂不启动改造的城中村,协助提供该改造范围内现状建筑的二调测量数据;

3.受理各项目申请的改造范围内勘测定界工作,按时完成,并对用地权属情况进行审核;

4.核定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

5.提供最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6.提供2006年及二调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四)区公安分局:协调提供拟改造范围内常住人口、户籍的现状情况。

(五)区财政局:1.保障本项工作区财政所需各相关专项工作经费;2.负责相关财政资金划拨和使用监督工作。

(六)区城管局:负责做好滨江新城“城中村”改造“两违”和抢建行为的监管及服务工作。

(七)区城改办:负责滨江新城“城中村”改造的指导、协调、督办、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核准改造范围;

2.核查拟改造村标图建库情况;

3.审核各“城中村”改造方案;

4.指导和协助滨江新城编制单位的经济测算。

(八)黄埔规划分局:负责协助做好改造滨江新城“城中村”的以下工作:

1.协助区城改办核定改造范围;

2.按照《关于办理“城中村”改造方案编制基础数据工作流程指引》,配合区国土房管分局对启动改造的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现状建设量进行确认;

3.积极协助推进滨江新城规划范围内城中村改造规划的相关工作,做好规划服务与指导,及时将国土部门提供的二调数据及经政府、城改办等部门审核确认的改造方案提供给规划编制单位,争取在滨江新城规划中为城中村改造预留适当的空间。

(九)区教育局、区文广新局、区体育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经贸局、区环保局:根据各自职责权限负责滨江新城“城中村”改造中涉及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和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设置,以及河涌、交通、环境保护等专业管理事项的规划、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相关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按照《关于办理“城中村”改造方案编制基础数据工作流程指引》,对改造范围内现状建设量、人口户籍和改造方案进行审核,协助、督促辖区内滨江新城“城中村”改造项目按计划推进。

(十一)相关“城中村”改造主体:负责完成改造范围内的

现状测量及统计、勘测定界、选定编制单位、协助编制单位编制改造方案、完成经济平衡测算等涉及改造方案上报的各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任务重大、时间紧迫,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立即行动,解决工作经费,组织力量,共同推进。

(二)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前瞻性地为“城中村”改造项目主体做好统筹、协调、服务等工作。

城中村改造现状范文2

摘要:城中村是我国高速城市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特殊的地域现象,是城市建设发展急剧扩展与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共同作用下的结果。城中村问题日益明显,己经成为影响我国城市协调发展、功能提升和市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的瓶颈,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改造建设势在必行。

关键词:城中村;成因;现状;改造障碍;改造措施

一、绪论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和扩张的进程中,由于农村农用土地全部或大部分被征用,仍居住在由原始村落基础上自发建设而成的村庄。其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村落。但城中村产生以来受城市经济发展影响,原村委会对其实施行政管理减弱,而当地街道、居委会又无权管理,致使城中村机制混乱。城中村的形成原因:城中村的形成是我国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及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所造成的,这也是深层次的制度原因。城中村的形成是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结果。城中村用地结构的变化反映了城中村功能的转变,在大片农田被征用,村落基本被城市用地所包围,原始形态荡然无存时,村落土地的农业生产功能己经逐渐完全丧失,而村落土地出租后的收益则成为村民谋生的重要手段,城中村是城市化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新的“城市病”,严重影响了城市化的质量,对城市的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了严重影响。城中村改造也是提高城市土地高效利用、改善生活质量等多方面迫切要求,所以城中村改造的紧迫性与必要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城中村现状分析

(一)村内没有或基本没有耕地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中村的耕地不断被征用作为城市发展规划用地,村内耕地数量不断减少,原有或新增村民因为没有足够的耕地,已基本不再从事农业生产,除极少数人由国家安置和部分条件适宜的进入村办企业外,大部分村民是自谋职业。村民的“职业”逐渐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变,必须慢慢的适应融入城市的生活模式。

(二)建筑密度过高,布局混乱,土地利用率低下

城中村的建筑密度和空间形态处于失控状态。在土地紧缺和房租收益的刺激下,建筑已经失去了美学的意义并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房屋建筑简陋没有统一的规划,高低不齐、杂乱无章。居民区分布零散,不够集中,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没有统一的管理与建设方案。这样,大量的无序建设挤占了村庄内有限的绿地和道路空间,破坏了村庄内的空间布局。村里的土地资源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与周边城市用地相比土地占有率高,利用率低,产出率更低,形不成开发的规模效应,从而破坏了土地利用的整体性,造成了城市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三)人口密度过高,社会治安混乱

目前,地方城市正处于快速城市化时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一方面,由于户籍制度和城市住房制度的限制,外来人口只能将租赁房屋作为解决居住问题的主要方式;另一方面,城中村的房屋租赁价格远远低于城市商品房,更诱使外来人口向城中村高度集中。由于村内人口密度大,加上外来流动人口的不断涌入,因此城中村具有人口流动量大、流动性强、结构复杂、管理难度大的特征。这致使城中村村内“鱼龙混杂”,往往成了“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地,甚至成为犯罪分子的藏身之地,严重危害当地的社会治安。

(四)市政设施不足,公共服务设施欠缺

城中村大多道路布局不合理,无法满足城中村内,人流、物流、消防、急救、环卫等车辆通行;基础设施陈旧,排水设施、供水、供电、供气设施不配套、绿化面积不足,水、电管线混乱、路面质量差 ,在消防、抗震等方面存在隐患。此外,城中村的公共服务设施欠缺、不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点等设施不足,村民生活质量较城市差。

(五)文化建设落后,村民素质较低

伴随着村民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的转移,他们很多人不用劳作,有村社集体的分红和出租屋的租金,足可以高枕无忧,进而产生劳动力富裕而就业不足,生活庸俗化现象严重。加上村内文化设施建设跟不上,村民文化生活单调。文化事业规模小,整体实力弱,文化消费量较少。多数村民靠房租维生,安于现状,不追求提高自身修养的文化生活。村民素质相对较差,缺乏专业技能,在激烈的城市就业市场中缺乏竞争力。

(六)环境卫生条件差

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建筑密度过高,城中村普遍缺少公园绿地和其他环境设施,城中村排水排污、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不足,加之村民的生活方式并未根本改变,使得生活性和生产性污水就近通过地下道排入河道或农田,固体废弃物无序堆放,环境污染严重,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的现象在城中村普遍存在。由于人口流动性强、流量大,加上一些村民的素质低下,就容易带来很大的管理难度,对整洁市容市貌的建设带来困难。

三、城中村对城市发展的负面影响

(一)对城市建设的影响

由于对城中村的综合管理不当,在利益的驱使下,居民随意增建、搭盖出租房屋的现象很普遍。由于环境卫生、生活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未完善,城中村的“脏、乱、差”现象严重,对城市整体建设以及构建卫生城、文明城市带来很大的挑战。城中村的存在严重妨碍了城市交通网络的优化,对城市的规划建设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利于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对城市文化的影响

城中村村民的文化素质通常较低,村民求职处于不利地位,但由于他们拥有城市的稀缺资源—土地,通过房屋出租、集体分红等获利比较容易,无须四处奔波便能过上不错的生活。精神文化相对匮乏,与城市快节奏生活不相适应,城中村几乎成了现代城市理念的伤疤、城市文化的败笔,严重阻碍了城市文化的健康发展。

四、城中村改造的障碍

城中村改造,虽然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是国家支持的工程,但是随着改造的开展也面临着许多困难。综合起来,其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资金缺乏

由于城中村(特别是成熟的城中村)规模大问题严重,改造工程量十分巨大。改造一个村需要资金动辄上千万乃至上亿也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尽管,城中村集体经济实力相对较强,但投资能力也毕竟有限。政府不可能大规模地直接投资,一般只能在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上给予适当的支持。开发商的介入是条很好的途径,但开发商更多会考虑自己的利益。因此,城中村改造的资金筹措是一个难题,是城中村改造的瓶颈。目前,城中村改造的资金来源有三种:其一,政府支付全部拆迁费用,这就需要政府有足够的财政能力和实力;其二,在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前提下,开发商介入改造,开发商担负拆迁改造费用;其三,村民自主改造,独自承担改造费用。

(二)村民阻力大

城中村的出租屋,已经成了村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服务对象都是些低收入的外来人口。改造后虽然环境会有所改善,但租金的提高将失去大部分“租住客户”。这将直接影响村民的经济收入,所以很多村民不愿意接受改造。如果政府和开发商介入,就更涉及到利益补偿问题。如何确定补偿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一直都是村民和开发商产生矛盾的导火线。此外,很多村民都还保留着“乡村情节”、“重土难迁”,不愿离开自己的故土,不想去适应外面繁华的城市生活,希望保留原来单家独院的生活方式。有些村庄在土地征用时,已经进行了户籍转换,但转户后的就业、养老、医疗等生活和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也成为城中村村民拒绝完成人口城市化最后一环的顾虑。

(三)思想观念障碍

城中村的改造,要想取得最终成功,必须要取得村民的理解和支持。城中村的村民也都希望自己的生活环境能够得到改善,希望能对自己的村庄进行改造。但具体到个人头上,却又都担心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损失,生活没有保障。再加上久居一个地方、旧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也需要随着改造而重新适应,所以转变思想观念就显得十分关键。

五、城中村改造的对策

(一)拓宽融资渠道

在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要拓宽融资渠道,可以引进PPP模式,即公共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模式,是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以参与各方“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一种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在PPP模式中政府部门通过招标方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合同,由该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项目筹资、建设、运营,政府则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该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的获得贷款,政府实行监督。这样就可以减轻单方面带来的资金压力,同时促进城中村改造的顺利实施,实现多方的共赢局面。

(二)健全法规,明晰责任管理,科学规划

改造工作,政策先行。应制定有利于村民的拆迁政策,全力照顾到村民利益的方方面面,妥善处理好村社改造与老百姓利益之间的关系。乡镇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并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条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如拆迁期间村民的安置费及原有房屋的出租收入,由开发商来补偿;原村集体在旧村改造范围内的留用地、工业用地允许免交有关费用,纳入统一规划改造,土地增值的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应积极扩大社会保障支出比例,实行普遍性保障。因此要完善责任管理的法规,城中村村委会要与上级政府部门协调,明确管理的范围、管理的具体内容,协调城市整体的规划与发展步伐,才能够更好、更快的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城中村改造当中,整体规划,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社会环境规划和空间形态设计,科学规划,充分兼顾经济功能和其他社会服务功能,营造高水平的人居环境。把城中村改造作为推进“绿色社区”建设的有效载体,树立尊重自然的规划思想,认真科学地编制改造规划,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做到既不浪费土地资源,又要留有一定的建设空间,确保城市未来发展的可塑性,避免低水平的简单重复。

六、结语

城中村问题是在我国特殊国情下,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独特现象,集中反映了当前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各种矛盾,有其历史性和必然性。目前已在全国大、中、小城市中都已经普遍存在,并伴随城市化进程不断蔓延和发展,因此,尽快研究制定、调整、完善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政策,从源头上斩断城中村形成机理,避免新的城中村产生尤为迫切,同时,对已成型的城中村,尽管长期积累的问题错综复杂,积重难返,但改造的越晚,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就会越大,而且加快城中村改造,促进城中村转型发展也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要克服畏难思想,充分认清城中村改造是时间跨度长、错综复杂、渐变式的系统工程,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村民尽早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去,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尤其在改造完成初期的村庄,仍要注重可能出现的一些弊端,尽早发现、尽快解决。这些城中村的现状虽然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但是存在着很多的隐患,不能满足于现在的成绩,应该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尽早着手,进行科学统一的重新规划,为未来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沈令.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乡村经济,2005.

[2]易颖.石牌:一个“城中村”最后的背影[N].南方周末,2002-10-31.

[3]潘亚兰.城中村问题初探[J],2008.

城中村改造现状范文3

关键词:生态城市城中村指标体系

贵阳依山傍水,四季如春,森林覆盖率位于全国省会城市首位,被誉为“林城”和“避暑之都”;但城中村阻碍了生态城市建设步伐,因此,如何把城中村环境通过有效途径进行改造, 成为贵阳市生态城市建设重要内容。

1、生态城市

生态城市是按照生态学原理进行城市设计,建立高效、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人类聚居环境。其内涵包括三个方面:社会生态化、经济的生态化、环境的生态化,最终实现经济发达、社会稳定、人民安乐和生态良性循环。

(1)社会生态化,是指人们拥有自觉的生态意识和环境价值观,人口素质、生活质量、健康水平与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人人平等、自由、接受教育、人权和免受暴力的社会环境。

(2)经济的生态化,是指采用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消费、交通和住居发展模式,实现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推广生态产业和生态工程技术。

(3)环境的生态化,是指发展以保护自然与环境的承载能力相协调[1]。

2、贵阳市城中村生态环境现状和问题

(1) 由于城中村存在大量廉价的出租屋,吸引着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及生产粗放的小型企业和加工业安家,平均每天产生数十吨垃圾,但80%的城中村没有规范的垃圾堆放点,造成垃圾无序堆放,并且垃圾堆放点容量太小,如不及时清理,垃圾就会占据道路、甚至楼道,尤其在多雨的夏季,由于城中村无统一的排水系统,势必造成城中村道路、居民区环境污染,甚至土地污染和地下水污染。

(2)清洁能源使用率低,煤和柴燃烧加剧空气污染

经实地走访调研发现,城中村原住民仅占5%,房屋大多租赁给外来务工人员,由于煤和柴相对廉价,他们都把其作为主要燃料,产生的灰尘、二氧化硫等恶化居住环境,加剧了城市的空气污染。

(4)建筑布局紊乱,安全隐患多

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和管理,造成建筑布局紊乱,城中村大多棚户密集,楼间距狭小,路径狭窄,采光性差,通风设备及消防通道缺失,造成居住环境恶劣的同时,也带来了区域治安案件、消防事故频发。

(5) 植被覆盖率低 , 配套设施缺乏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滋生了城中村种房现象,由于土地为村民各户所有 , 所以村民竭力在有限土地上建大量违章建筑,使原本就拥挤的活动空间,变得更加拥堵;同时,公共娱乐场所缺乏,幼儿园、中小学在城中村覆盖面小, 严重影响居住民身心发展。

3、贵阳市城中村改造指标体系建设

通过对生态城市建设的内涵及贵阳市城中村生态环境现状和问题的剖析,基于城中村改造的艰难性,生态城市建设中城中村改造指标体系应具有可操性。通过设置具体指标,为贵阳市城中村改造提出可行性建议。这些指标主要包括:建筑密度、植被覆盖率、集体供热率、集体供气率等。

建筑密度,指城中村改造项目建筑占地面积占总占地面积的比率。该项指标的参考数值为不大于20%[1]。

植被覆盖率,指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植被覆盖面积占总占地面积比率。根据生态城市建设要求,该项指标的参考数值应大于40%。

集体供热率,指城中村改造后项目房屋中实行集体供热的比率。为促进节能减排,该项指标的参考数值为100%。

集体供气率,指城中村改造后项目住房中实行集体供气的比率。同样出于节能减排的考虑,该项指标的参考数值为100%。

新能源使用率,指城中村改造中使用新能源的比率。参考数值为新能源、绿色能源使用量占城中村总能耗比例不小于10%。

噪音限定设计,指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室内外噪音设计情况。室外白天不大于50分贝,夜间不大于45分贝;室内白天小于45分贝,夜间小于40分贝[2]。

采光设计指标,指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采光方面的设计情况。参考数值为:自然采光房间率不小于80%,无光污染房间率100%,节能灯具使用率100%。

生活污水日处理达标率:是指在城中村生活污水每天处理量与生活污水中排放量的比值。参考数值为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是指标城中村在改造项目中对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的情况。垃圾堆放点的规范及覆盖率的提高,不仅便于减少垃圾处理前期对道路、建筑、公共场所、水资源的污染,培养居民的环保意识,确保改造前的生态,而且又为改造奠定基础,利于改造过程中的生态保护。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通知,2011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力争达到74%,因此该项指标的参考数值为74%。

治安案件发生率:是指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城中村治安案件占市区治安案件的比率,该项指标的参考数值设定在5%以下。其中,城中村道路的统筹规划、治安亭岗的覆盖率、普法宣传的力度都与之有密切的关系,因此,设计该指标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

配套基础设施覆盖率:是指城中村在改造项目中,幼儿园、小学、中学、心理咨询室、社区服务站、银行、菜场、超市、医院、娱乐休闲场所占城中村改造总面积的百分比。

纳入社保率,指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原住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的比例。是否将原住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是城中村社会生态化重要标准之一。该项指标参考数值为100%[3]。

物业管理率,指城中村改造后实行物业管理的比例[5]。实现城中村的专业管理,保持其生态性,实行物业管理是一个趋势。该项指标参考数值为100%。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比率,是指城中村改造项目区内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占总住宅数量的比例[3]。按照国家要求面积90m2以下这类住房比例不应低于70%,从而减轻外来务工人员对城中村租赁房屋的需求,进而减轻城中村环境的承载压力。

交通覆盖面,是指在城中村改造后公交线路、轻轨线路、社区巴士服务辐射的范围。交通的改善,尤其是待于发展的城中村,显得尤其重要。

参考文献:

[1] 傅明先.基于生态城市建设的城中村改造指标设计[J].环境经济,2008 (10).

[2] 申俊鹏,秦明周.城中村改造综合效益分析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初探―――以政府、村民、开发商三方结合模式为例[J]. 农村经济与科技2008,(2)37-38.

[3] 王映雪. 昆明市“ 城中村”生态环境管理对策研究[J]. 云南环境科学,2006, 25 (1) 21-23.

城中村改造现状范文4

关键词:城中村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

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发展与城市内村镇发展应是互为联动的过程。近几年来,随着临沂市主城区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与区域面积的快速扩张,使许多社区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并被城市建设用地所包围,使主城区内形成城、乡并存的二元结构,出现了“城中村”现象。“城中村”和城市在地域空间上呈现非融合的形态,这种非融合形态的相互交错,导致城市形象受损,功能受到破坏。因此,如何较好地解决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规划建设的模式,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近几年,临沂市大力实施以“城中村”改造为重点的老城改造,加快推进现代居民小区建设和公用设施配套,从根本上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结合开发区建设、滨河大道建设、市场改造提升、北城新区建设、涑河片区综合治理等区块改造重点工程,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区域统筹、配套建设、公开透明、依法办事的原则,将“城中村”作为城市发展的重点和突破口,积极开展旧城旧村改造,改善了居住生活环境,促进了城市房地产业的发展,加快了城市现代化进程。

一、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人口密度过高。目前,临沂正处于快速城市化时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一方面,由于户籍制度和城市住房制度的限制,外来人口只能将租赁房屋作为解决居住问题的主要方式;另一方面,城中村的房屋租赁价格远远低于城市商品房,更诱使外来人口向城中村高度集中。

2、建筑密度过大,布局混乱。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村民随意搭建增建房屋,城中村建筑楼挤房密,高低参差不齐,空间布局混乱。有的城中村建筑密度达到70%以上,甚至达到90%,“握手楼”、“贴面楼”、“一线天”现象十分常见。

3、市政设施不足,公共服务设施欠缺。城中村大多道路不能满足消防、急救、环卫等车辆通行。水、电管线混乱,公厕奇缺,在消防、抗震、抗台风等方面存在隐患。此外,城中村的公共服务设施欠缺,文体医卫设施和商业服务点不足。

4、环境卫生条件差。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城中村排水排污、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不足,加之村民的生活方式并未根本改变,使得生活性和生产性污水就近排入河道或农田,固体废弃物无序堆放。

5、社会治安混乱。城中村暂住人口过多、人口构成复杂、素质较低,加上出租屋分散、隐蔽、无人管理,使得城中村往往成为犯罪嫌疑人的隐匿处、边缘人群的聚居点。绑架勒索、吸毒贩毒、无证游医等现象屡见不鲜,社会治安状况堪忧。

二、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

1.城中村整治

除少量市政公用设施外,基本不涉及建筑的新建,通过多种手段改善城中村的居住环境,包括: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建筑外观改善、公共空间改善、市政公用设施改善、公共配套设施改善和道路交通设施改善。解决安全隐患和市政基础设施不足问题是城中村整治的首要工作。

2.城中村改造

通过建筑物的拆除和新建等手段彻底改造城中村的建筑形态和居住环境,原则上改造必须满足城市规划和建设标准,改造后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且城中村空间形态基本上和城市一般社区相同。城中村改造通过改变物质空间形态的方式促进城中村社会组织形态等各方面的彻底改变,达到城中村与城市全面融合的目标。

三、城中村改造的规划政策建议

临沂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城中村改造做出了具体的规划和部署。

1.充实城市总体规划,调整近期建设规划和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

(1)城市总体规划要将城中村改造作为重要专题和内容之一。城市总体规划应对建成区和城中村地区的建设做到统一规划管理,统筹安排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等公共设施,解决外来人口的生活和居住空间需求。

(2)近期建设规划避免只征用农用地而绕开农村居民点的城市拓展模式,妥善安排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时序和规模。近期建设规划要综合考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中村的现状、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产权属性和范围、整治或改造需求及可行性,统筹安排城中村地区未来的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中村改造规划及计划等,统筹安排城中整治或改造项目布局、规模和时序,防止项目安排的任意性。在空间上合理安排待改造城中村的安置场所和回迁住房建设,解决村民的后顾之忧。

(3)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覆盖城中村,其规划要求作为城中村土地利用和进入土地市场的前置条件。可适当增加控规弹性,放宽利用条件,以便多元化地吸纳资金,加快城中村改造的进程。

2.出台城中村改造调查、规划的技术规范

应出台城中村调查的要求,明确调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城中村现状、问题及成因、村民改造的意愿、改造方式、资金筹集、运作模式、拆迁补偿安置要求和配套政策建议等。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及计划的编制技术规范:城中村改造规划包括城中村改造计划和专项规划;城中村改造计划可分为市级和区级计划,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应包括:改造项目名称、范围、专项规划编制情况、拆迁补偿、改造后的用地结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参与改造的单位、资金筹集和优惠措施等;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是对具体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规划管理的依据,是改造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应包括:城中村现状、问题、改造的目标与功能定位、地块划分和规划控制指标、建筑功能和空间结构、实施时序安排、运作模式、拆迁补偿和配套政策等。

3.规范城中村改造计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市级城中村改造计划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与区级政府共同协商编制。区级城中村改造计划由区级政府负责编制。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原则上以原行政村为单位编制。城中村改造计划和专项规划由市政府有关领导小组和主管部门审批。

4.强化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

城中村改造规划和计划的实施情况由编制单位定期向市有关领导小组和主管部门汇报;城市政府应对城中村项目的实施条件和参与城中村改造的开发机构的资质做出具体规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可逐步推行招投标方式确定开发机构;要加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合同管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监察部门对项目涉及公共利益的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国家、集体和村民的利益;加强规划监督力度,对纳入改造计划和范围内的城中村,按城乡规划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实现城中村建设活动按“两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核管理、建设项目的有证跟踪管理和违法项目的惩罚管理。

5.实施城中村地区的动态监测

城中村改造现状范文5

【关键词】三旧改造;城中村;改造更新策略

1、“城中村”与“三旧改造”的概念与关联

“城中村”从狭义上说,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上说,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 “三旧改造”主要是指“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的改造,其中“旧村庄”主要指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大量用地被城市工业区、物流园等产业园区占据的园中村;不再适宜生活居住,村民须逐步迁出或整体搬迁形成的“空心村”等。

“城中村”这一概念由来已久,而“三旧改造”是近几年广东省在城市更新中提出的新口号,是新形势下对城市土地改造赋予的新定义。广州市“城中村”的改造属于“三旧改造”的范围,借助“三旧改造”政策的推广与实施,“城中村”应进行更为集约、有效的更新。

2、 “三旧改造”的背景及政策解读

(1)背景

“三旧改造”是国土资源部与广东省开展部省合作,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工作的重要措施。广东省政府下发了相关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2009]78号《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府办[2009]122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三旧改造”已上升为广东全省的发展战略。

“三旧改造”重点在于集约用地,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来满足发展用地的需求,控制和减少土地新增消耗,解决资源、环境瓶颈问题,对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人居环境改善、产业转型升级、拉动经济增长等有着巨大的影响。

(2)有关城中村“三旧改造”的政策解读

城中村可直接将集体土地申报转国有用地,只要有三分之二村民通过,村集体可以报给办事处,再报给市政府,之后报给省政府办理审批手续,不用按现在的征地程序,大大降低交易成本;不超过10%的小面积土地,如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等,可纳入改造方案一同申报;土地收益可返还农村集体,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三旧改造,60%可返还给村集体;

同时,城中村改造还可享有政府优惠政策:登记国有土地按照现状确定,现在用作商业的为商业用地,现在用作住宅为住宅用地,从而使商业得到合理补偿;村自主改造可协议出让土地,并享受优惠的土地出让金政策,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以流转的方式自主招商融资进行改造;不足基准面积可补差价,广州市将实行复建补偿、货币补偿等多种补偿方式,对合法面积施行拆一补一;安置房转变土地性质后可买卖,转为国有用地的房屋,在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进入市场进行出让。

在城中村的改造中,应充分利用政府给予的政策与优惠,加快城中村改造进程。

3、城中村现状及存在问题

九十年代开始,广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急剧扩张,其结果是导致城市边缘区的大量自然村落为城市建成区包围或纳入城区建设范围 ,城市边缘农村成为“城中村 ”。目前 ,广州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共有“城中村 ”139个,这些“城中村”分布范围广,几乎遍布城市规划区内的每一区、每一角落。与城市其他建成区相比,“城中村”的容积率较低,普遍不及城市居民的 1/2,而人均居住用地面积则大大高于城区居民人均居住用地面积,这与国土资源部要求的“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实现集约利用,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性质,建立合理结构”的方针大不相符,很大程度上浪费了的城市土地资源。

广州市“城中村”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人口杂乱。“城中村”由村民、市民和流动人口混合构成,且外来人口较多,租住在城中村的外来人口一般为本地人口的5—10倍,远高于内陆甚至沿海其它中心城市的水平。这无形中给“城中村”的治安及管理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2)城市规划滞后,违法违章建筑相当集中。依城市规划标准,政府批给农民的自有住宅一般为3层左右,但绝大多数村民都擅自加扩建到了5、6层,甚至10层以上,一户多宅和一宅超面积现象普遍,违法建设和无证物业比重很高,出现“一线天”、“握手楼”、“贴面楼”等,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整体人居环境质量无法达标。

(3)建筑老旧,上下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不配套且严重老化;内部道路狭窄且不成系统,建筑密度过大,间距大多不满足消防及通风、采光要求。

(4)土地使用存在诸多问题,宅基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相互交织;存在大量乱占、乱圈地现象;非法租赁、转让、倒卖土地,管理混乱;以土地入股开办各种实业;用集体土地抵押贷款;用集体土地进行非法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城中村”不仅影响城市的美观,也阻碍城市化进程,制约着城市的发展,已成为困扰城市发展的“痼疾”。因此,“城中村”的改造是自身发展的迫切要求,是“三旧”改造的政策要求,是土地集约化利用的客观要求,是改善提升地区形象的心理要求;“城中村”的改造将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城镇基础设施,优化人居环境等方面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4、城中村“三旧改造”原则及策略

(1)城中村“三旧改造”的原则

空间与政策相配合:空间规划要有坚实的政策研究支持,政策研究也要针对具体的村来制定,从制度着手,从实体入手,才能把城中村改造中的各方利益落到实处。

照顾村民利益与城市发展:保证村民住得好,收入有增长,公共开支有着落。规划必须自始至终要尊重村民现有的收入和生活习惯,在规划中要合理解决利益分配问题,建立城中村按城市规划改造建设激励机制。通过村庄的更新改造来增强本地区的吸引力,促进城市发展。

近期与远期相结合:规划要考虑到实施的时序性,制定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与具体的行动计划,做到近远期相结合。

通过城中村改造,实现城中村居民的深度城市化与和谐发展,其结果表现为三个方面:在经济上实现利益的平衡;在管理上实现社区的转型;在空间上实现形象的变革。

(2)城中村“三旧改造”的策略

①改造“城中村”必须因地制宜,做到“一村一策”。通过政策创新达成各方认同的政策标准和实施策略,由此推动改造规划的进行。在统一制定政策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改造方式,坚持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原则。维护集体经济和村民的合法权益,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是“城中村”改造成败的关键。

②滚动式推进,逐步改造。采用滚动迁建和局部置换的方式逐步抽疏、更新旧村,分期分批推进改造,逐步实现城中村发展与城市规划的整体协调。这种做法一方面是采取以村民自主改造为主的模式所决定的,另一方面也是缓解资金压力的必然选择。

③社区规划方法,互动式的规划。变传统的空间规划为社区规划,鼓励村民、外来人口、企业等多方参与规划过程,在参与过程中形成一致的规划方案。过程中针对农村社区人们文化水平不高和具有抵触规划的意识等现实,充分重视规划过程中的交流、协商,深入社区进行规划教育,普及和强化规划意识。

④通过引入市场参与主体推进“城中村”改造,解决城中村改造资金难题。根据各区段城中村的条件类型差异,适当辅之以综合房地产开发、政府赎买等其它可行的改造模式。如采用房地产开发的方式,房地产开发以物业的市场租售筹集改造资金,政府给予规划指标和城建税费上的优惠,并将开发利润留给村里以支持滚动改造。

⑤经济利益平衡。村民的经济收入不能降低,对经济利益的平衡补偿是顺利推进城中村改造的首要前提。在补偿形式上,灵活采取物业换土地、商铺换住宅的方式予以解决,而不一定采取单一实物补偿,而是多种补偿方式相结合。

5、引发的思考

在“城中村 ”改造过程中,众多低收入外来人口如何居住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外来人口在广州的城市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很大程度上推动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同时,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主要靠租用“城中村”的住房生活 ,一旦“城中村”进行改造完成 ,居住条件改善的同时,也使他们往往因为承担不起高昂的房租,失去继续租住的能力,被迫迁往更为偏远的市郊,导致新的城中村的产生。城中村的拆迁、改造涉及到大量外来人员的迁徙,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在改造中适当考虑对这部分人群的安置,使他们可以以较为低廉的价格继续租住在改造后的城中村,将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6、结语

目前,广州市已为“三旧”改造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包括10 年内基本完成全市“三旧”改造;3 年~5年内基本完成越秀、海珠、荔湾三大旧城区的重点区域改造,以及52 条城中村的改造等等。在广东省在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国家城市建设土地供应政策从严从紧的情况下,“三旧”改造拓展了建设空间,保障了发展用地,是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探索出一条新路。同时,“城中村”的“三旧改造”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经之路,是建设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 黄健文、徐莹.对旧城改造的再认识——以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为例[J].规划师.2011年01期

[2] 周晓 傅方煜.由广东省“三旧改造”引发的对城市更新的思考[J].现代城市研究.2011年08期

[3] 郭谦、吴昊潼.广州城中村改造的问题和改造可行性模式研究[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第 33卷,2007年 6月第3期 廖远涛、代欣召.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及实施评价研究——以广州为例[J].现代城市研究2012年03期

[4] 广州市三旧改造政策解读.百度文库

[5] 广州城中村改造的思路、模式与对策研究.百度文库

[6] 城中村改造的意义.百度文库

[7] 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2009]78号《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

[8]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府办[2009]122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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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周晓 傅方煜.由广东省“三旧改造”引发的对城市更新的思考[J].现代城市研究.2011年08期

[3] 郭谦、吴昊潼.广州城中村改造的问题和改造可行性模式研究[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第 33卷,2007年 6月第3期 廖远涛、代欣召.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及实施评价研究——以广州为例[J].现代城市研究2012年03期

[4] 广州市三旧改造政策解读.百度文库

[5] 广州城中村改造的思路、模式与对策研究.百度文库

[6] 城中村改造的意义.百度文库

城中村改造现状范文6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社会问题;对策;合理化建设

一、引言

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指出,21世纪对全世界最具影响的两件大事,一是新技术革命,一是中国城市化。“城中村”改造关乎民众切身利益,一直是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我们通常所说的“城中村”,是指在国家经济建设快速进行、城市化改革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城市用地剧增,以致位于城区边缘的农村地区被纳入城区范畴,在区域上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但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等多方面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村落,这些经村庄改造成的社区就被称为“城中村”或“都市村庄”。从这个意义上进行拓展,现在也有人将那些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也称之为“城中村”。这里主要讨论通常意义下的“城中村”。

城中村建设的直接结果是原来城市周围的村庄大部分耕地的性质由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同时最终返还给村庄的用地和村民的自留山、丘等仍维持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此外,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城中村”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村落。即,“城中村”的管理仍由“村民委员会”而不是“街道办事处”进行。这在实际上保留了“城中村”居民的“村民”身份。

二、中国“城中村”改造现状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

(一)中国“城中村”改造现状

2007年,广州的城中村建设开始启用“卖地筹款”的“猎德模式”,村民们可以不搬迁,还可以维持租房经济,得到了紧随其后全国大多数城中村建设先锋城市的争相效仿,效果尚佳。之后,与猎德村隔江相望的芭洲村诞生了“芭洲模式”,整个城中村改造过程第一次由开发商全权负责,回迁安置房亦不再由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城中村”建设大潮自此一发不可收。

现今,我国的城市基本都有城中村现象,在大中城市中较为明显。其中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经济区等经济发达地区最为显著。在城中村中,不仅居住着原村落的村民,更停留着数以万计的外来务工者。进而因其人员组成之复杂和管理之混乱导致了诸多问题。目前,城中村问题已经成为制约这些地区发展的一大因素。

(二)城中村改造引发的社会问题

山东滨州经济开发区杜店街道办事处地处城区中心地段,并且与滨州汽车站、活塞、盟威等大型企业相毗邻,地理位置优越。过去村内乱搭乱建,居住条件差,人员复杂,垃圾乱倒,污水遍地,路不像路、街不像街,安全隐患也比较突出,影响群众的生活,损害城市形象,与城区的快速发展格格不入。改造工程已是势在必行。

2003年就列入了滨州城区改造计划,但多年来各类矛盾复杂尖锐,困难重重,改造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直到2010年,滨州经济开发区把改造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来抓,提出了“改造一个村,建成一个精品”的观点,让改造工作办好、办实,多方协调,权衡利弊,让广大群众共享发展的成果。的“城中村”改造工程才得以顺利进行。

通过对滨州以及国内其他城市城中村拆迁、建设过程的调查分析,我国城中村改造引发的社会问题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城中村改造经验不足,缺乏对城市整体的规划,开发商开发用地及居民住宅用地调节失衡。由于城市化初期的开发大多为开发商开发用地,导致重新建设规模盲目扩大,土地利用效率十分低下,留给农民的土地越来越少,非法占地和乱堆滥建等现象也屡禁不绝。这种只看重局部和短期利益而不着眼于长期持续性发展的过度开发将导致区域土地结构的严重失衡,土地资源的浪费也必不可免。

同时,用地的不科学也直接导致村内的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城市建设秩序混乱。居民住宅区建设品质低劣,容积率早已超过3,采光通风条件也相当恶劣。

2.村庄建设水准低下,配套设施严重短缺。村庄的经济水平发展速度未能与建筑建设取得同步提高,虽然在村庄建设中,现代居民住宅比例尚高,但与之相配的公建服务、市政设施、公共绿地等却明显不足,城市化建设也只见表面高楼不见实质文化提升。有些地区甚至因“城中村”依旧执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经营体制而无法被管理部门正式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也因此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村子的水平,无法列入政府公共建设开支项目,建设达不到要求。

3.环境问题突出。在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村庄的疯狂建设自然造成了自然环境的局部破坏,生态环境也为此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各处“城中村”环境污染和沙土流失问题均尤为突出。并且,颇具特色的当地风土人情,也被雷同的高楼大厦所掩盖,没有实质现代化的同时也失去了村庄的历史。用地紧张也直接引起了“城中村”基本没有公共绿地的现状。垃圾成堆,污水横流,“脏乱差”已成为“城中村”在环境方面人尽皆知的代名词。

4.治安混乱不堪。城中村被喻作是另一个社会,是一个“小中国”,在这里卖麻辣烫的都是福建人,卖水果的都是湖南人,这里有收保护费的“烂仔”,有“摩的仔”,有小偷,以前甚至还有很多“站街女”。

三、解决城中村改造问题的对策

针对城中村改造引发的社会问题,全社会应齐心协力,采取有效措施,使城中村建设真正成为一项能够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推动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惠民利民工程。

(一)解决城中村改造问题的措施

1.由点至面,经验传递,最终达到全覆盖。从城中村改造进展来看,可推进城中村改造试点工程,探索改造方法方式,积累工作推进策略,进而推广全国“城中村”建设先锋城市的成功经验,不断总结有效方法和手段,加强对其他地域“城中村”建设的控制与引导,制定符合村庄特色的、能切实提升村庄品质的合理策略,使后期“城中村”建设拥有先进的理念。

2.制定各类用地的合理化指标,有完整的可实施性规划。这些指标和规划,既要能够满足近期现行的体制下“城中村”建设的需要,同时又必须有能力适应未来城市的先进发展要求。既要切实落实农业及其它原住居民用地,又要同时切实落实非农建设用地,区域城市建设用地的具体情况。

3.严格控制并落实公共用品的配套建设以及政府机关及其所属行政部门的建设用地。实事求是,经过长时间的不懈努力,达到“城中村”住宅基地建设与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的同步。同时,增进用地合理性,努力达到公平、公正,减少资源浪费。

4.大力加强群众宣传教育,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共同完善村庄规划管理,管理自己的村庄。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手段,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热情,倡导新村庄共同建设的气氛,增强群众对规划建设的责任感,探索新时期“ 城中村” 规划管理的运行机制。

5.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借鉴其他国家城市化建设经验教训,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城中村建设方案,使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二)解决城中村建设问题关键所在

1.一个目标。实现共赢。在村庄居民赢得现代化生活、工作和居住环境的同时,开发商能赢得合理利润,政府赢得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绝佳的改建机会,提升城市品位,得以极大地推进城市化进程。

2.两个前提。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政府高度的政策重视以及国家的宏观调控作用将决定“城中村”建设的存亡,是推进改造的必要条件。

3.三个保障。组织保障,政策保障,思想保障。调动国家各部门、各方面的参与热情,密切配合,共同构建新形式“城中村”。

4.四个环节。一是重视公开招投标环节,规范招投标程序,选用真正能保证工程质量的信誉建设单位;二是控制管理建设资金环节,加强监管机制;三是保证居民回迁房建设环节,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确保村民按时回迁;四是切实落实文明社区规范化规划环节,提升村民整体素质,提早融入城市文化氛围。

5.五项原则。一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二是符合各地不同文化特色,原则上统一,手段上鲜明;三是遵循“以人为本,服务居民;资源共享、共驻共建;责权统一、管理有序;扩大民主、居民自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社区建设原则;四是继承和发扬特色传统优秀文化;五是可持续性发展原则。

四、结语

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的李培林先生曾从社会学角度指出,“城中村”的终结要经历一个艰难的产权重新界定和社会关系网络重组的过程。一个由亲缘、地缘、宗族、民间信仰、乡规村约等深层社会网络连接的村落乡土社会,其终结不是依靠非农业和工业化就能解决的。村落终结过程中产生大量的裂变和新生,它不仅充满利益的摩擦和文化的碰撞,而且伴随着巨变的失落和超越的艰难。同时改造过程也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必须创造一种对弈各方共赢的合约安排才能使开发顺利和成功。因此,只有总结好“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分析好问题成因及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以民为本,打造社会各方共赢局面,我们才能确信“城中村”的合理化建设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冯菲.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对住房供应体系影响初探[J].大众商务,2011(115).

[2]杨琰锋.社会视角:“都市村庄”都市化发展问题研究[D].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3.

[3]刘建芳.美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问题及对策[J].山东社会科学,2003(4).

[4]崔玲.城市化进程中“都市村庄”建设存在的问题探析[J].焦作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