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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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方案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方案范文1

为了加强对本市生活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以及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等城市化地区内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实施部门)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管理工作。

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处理的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市容环卫部门指导。

本市经济、规划、财政、物价、房地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规划和预算)

市市容环卫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管理部门、市房地资源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对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进行统一规划。市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

生活垃圾收运以及处置设施建设、运营所需经费,纳入市和区、县政府财政预算。

第五条(容器和设施设置)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新建住宅区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为开发建设单位;

(二)已建商品住宅区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为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单位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为产生单位;

(四)经营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为经营单位;

(五)其他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为区、县市容环卫部门。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的要求。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应当保持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设施的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六条(分类收集)

本市对生活垃圾逐步实行分类收集。其中,装修垃圾,有害有毒垃圾,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应当单独收集。

市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根据生活垃圾处置方式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具体方式和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投放要求)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的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在规定的容器、设施或者场所中。

第八条(产生申报)

新建住宅区以及没有纳入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的新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产生量和种类:

(一)居民生活垃圾,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物业服务企业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所有者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

(二)单位生活垃圾,由产生单位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其中,船舶生活垃圾由船舶使用者向市市容环卫部门申报。

第九条(收运单位确定)

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根据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划定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区域,并以招标方式确定每个作业服务区域的收运单位。船舶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单位由市市容环卫部门招标确定;其他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单位由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招标确定。

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与中标单位签订收运作业服务协议,并由市市容环卫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核发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资质证书。收运作业服务协议应当明确收运服务区域、收运期限、收运作业服务标准、运送场所、违约责任等内容。

除单位自行收运生活垃圾外,其他生活垃圾的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将生活垃圾交由本条第一款确定的所在作业服务区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单位收运。

单位自行收运生活垃圾的,自行收运单位应当向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处置方案。

第十条(收运作业单位具备的条件)

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二)有分类收集功能的收集工具;

(三)有全密闭、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的运输工具;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六)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七)有固定的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

第十一条(收运规范)

从事生活垃圾收运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收运生活垃圾;

(二)对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运;

(三)收运生活垃圾后,将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复位,并及时清扫,保持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整洁;

(四)收运生活垃圾的专用密闭的车辆、船舶应当保持设施完好和外观整洁;

(五)将生活垃圾运送至市容环卫部门规定的中转站、处置场所存放或者处置。

第十二条(中转站)

市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或者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可以根据生活垃圾运输需要,设置生活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和中转站设置技术规范,并按照规定办理规划、环保等有关审批手续。

生活垃圾在中转站应当密闭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生活垃圾中转站内产生的渗滤水,经处理符合国家和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十三条(处置单位确定)

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单位。

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与中标单位签订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协议,并由市市容环卫部门向中标单位核发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资质证书。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协议应当明确处置生活垃圾的来源、处置作业服务期限、处置作业服务标准等内容。

第十四条(处置作业单位具备的条件)

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规模小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规模大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焚烧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二)卫生填埋场、堆肥厂和焚烧厂的选址符合规划,并取得相关规划许可文件;

(三)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处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五)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六)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备沼气检测仪器,配备环境监测设施如渗沥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监测设备;

(七)卫生填埋场、堆肥厂应当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渗沥液、沼气的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其中,卫生填埋场还应当有不同垃圾进行分区填埋方案;

(八)有污染物达标排放处理方案。

第十五条(处置方式确定)

市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根据本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和生活垃圾处置场(厂)的处置能力,按照“就近、经济”的原则,对各区、县生活垃圾的处置方式和处置场所作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处置规范)

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接收生活垃圾。

处置生活垃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生活垃圾处置技术规范,并维护处置场(厂)内外环境整洁。

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单位应当保持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生活垃圾处置场(厂)排放的污水、废气、残渣等,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在生活垃圾处置场(厂)排放污染物期间,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单位应当对污染物排放情况作定期检测,并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向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提交检测报告。

第十七条(垃圾处理费)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应当按照市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单位生活垃圾收费标准,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产生生活垃圾的居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具体时间和标准,由市物价管理部门会同市市容环卫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市物价管理部门、市市容环卫部门在起草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缴费标准方案时,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第十八条(数据报送)

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和处置作业服务单位应当建立收运、处置台帐,并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季度收运、处置情况报送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收运台帐应当如实记录所收运生活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生活垃圾处置台帐应当如实记录所处置生活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和处置结果。

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及时将收运、处置数据汇总后报市市容环卫部门。

市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内向社会公布上年度生活垃圾产生量、处置情况以及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支情况。

第十九条(停业处理)

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和处置作业服务单位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不得擅自停止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作业服务。因特殊原因确需停止的,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单位应当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

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在接到通知后或者当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处置作业服务单位擅自停止作业服务时,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收运或者处置生活垃圾。

第二十条(应急机制)

市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编制生活垃圾处理应急预案,建立生活垃圾应急收运和处置系统。

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和处置作业服务单位,应当根据市和区、县生活垃圾处理应急预案的规定,编制本单位生活垃圾处理应急方案,并报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备案。

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或者处置作业服务单位无法正常进行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或者处置作业服务单位应当立即向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报告,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收运、处置生活垃圾。

第二十一条(无主垃圾处理)

对丢弃在本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上的无主生活垃圾,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收运单位清除和收运。

第二十二条(禁止行为)

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禁止任意丢弃、倾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将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同收运、处置。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从事生活垃圾收运或者处置活动。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

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对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现场实施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档案。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向处置单位派驻监督员。

实施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被调查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现场开展检查;

(四)发现现场有违法行为的,责令立即改正。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管理人员的检查。

第二十四条(评议)

市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作业服务评议制度,每年对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和处置作业服务单位进行评议,评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作业服务规范的实施情况;

(二)符合从业条件的情况;

(三)台帐建立和数据报送情况;

(四)受行政处理的情况;

(五)作业服务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在评议过程中应当听取被评议单位、公众和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

评议结束后,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将评议结果书面通知被评议单位。被评议为不合格的单位可以在收到评议结果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市市容环卫部门申请复核;市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第二十五条(对评议不合格单位的处理)

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或者处置作业服务单位连续两年被评议为不合格的,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收运作业服务或者处置作业服务协议,并组织其他有关单位收运、处置生活垃圾。

被解除收运作业服务协议或者处置作业服务协议的单位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作业服务招标。

第二十六条(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按规定申报生活垃圾,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生活垃圾在中转站内不按规定密闭存放或者存放时间超过48小时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单位未保持处置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提交检测报告、未建立台帐或者未按规定报送收运、处置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未按规定通知市容环卫部门擅自停止收运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单位未按规定通知市容环卫部门擅自停止处置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作业服务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应急收运或者处置方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作业服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对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四款、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由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中转站内排放的渗滤水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由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其他规定)

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和管理,按照《*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和管理,按照《*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方案范文2

[关键字]层次分析法 垃圾分类 优化

[中图分类号] R124.3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5-218-1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生活垃圾的总产量也在迅速增加。据统计,目前我国城市的生活垃圾总年产量已经接近两亿吨,并且正以7%~9%的年增长率不断攀升。例如福州市的红庙岭垃圾,曾经是我国规模最大的一个生活垃圾处理厂,每天处理的垃圾量接近两千吨,原设计服役期为20年。然而,随着当地经济与城市的飞速发展,进场垃圾量也在迅速增加,该垃圾场提前数年就达到了饱和状态。所以说,不可否认,生活垃圾的分类及处理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的社会问题。而且,生活垃圾还具有较大的回收利用的潜力,所以,怎样有效的对生活垃圾进行利用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问题。

1层次分析法

层次分析法是由1971年由T.L.Saaty提出的,是一种将定性分析方法与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的多目标决策分析方法,具有系统化、层次化分析问题的特点,能够有效处理许多传统优化技术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层次分析法的基本原理是:将需要进行分析和解决的问题分解为若干个层次,其中,第一层为目标层,最后以层为方案层,中间各层为准则层。然后,通过两两对比构造出判断矩阵,并确定出各个准则对于目标的权重,以及各个方案对每一个准则的权重。然后进行一致性的检验来确定获得的判断矩阵是否是科学合理的。该分析法能够通过复杂问题的具体分解,将问题分为若干层次和因素,对两两之间的指标的重要程度做出对比和判断,从而得出不同方案的重要性程度的权重,为最终确定最佳方案提供选择依据。层次分析法作为一种综合、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在实际生产和生活中的应用十分广泛,尤其是在环境风险评价中。而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也接踵而至,日益为各级政府机关和公众多重视,尤其是现在日益严重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问题,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难题。于是,合理利用层次分析法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进行优化是必不可少的。

2利用层次分析法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进行优化

结合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的现实情况,现状,我们可以从生活垃圾的源头和流向人手制定分类收集方案。

方案一:在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上,要积极增设有毒有害类垃圾桶,而且要对原来的垃圾容器采用特殊颜色或形状的处理,方便市民识别及使用。而且,鉴于有毒有害垃圾产生量大多很少,所以可以考虑每半月或每月收集一次,减少人力的浪费。

方案二:可以在垃圾收集点设置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三种不同功能的垃圾桶,并采用较为醒目的颜色或标识予以区别,并积极鼓励居民家中也设置这三类垃圾桶。而且,还要考虑到这三类垃圾的产生量、成分、性质区别较大的问题,对于收集和运输垃圾的车辆,也要相应设计出三各自独立的箱体,以免已经经过分类收集的垃圾再次被混装。对于不同垃圾的手机和运输时间也可以依照具体情况安排。

方案三:根据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长期形成的使用垃圾袋分装垃圾的习惯进行设计。据调查,居民家中的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厨房垃圾、客厅和卧室垃圾、厕所垃圾三类。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一般会选择将它们分别被放在不同的垃圾袋中。而厨房的垃圾因为含有较多的有机成分,所以可以作为堆肥的原料;客厅和卧室垃圾的成分大多比较复杂,需要分捡中心的专业人员分捡后再分别进行处理;厕所垃圾中含有大量的卫生纸,水溶性较高,所以一般不可回收。但因为其热值比较高,所以可以用来焚烧发电。因此,根据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固有垃圾处理习惯和设备,加上有毒有害垃圾,我们可以将生活垃圾分成厨房垃圾、客厅和卧室垃圾、厕所垃圾、有毒有害垃圾这四类。

接下来,我们利用层次分析法对以上三种方案进行分析和优化:

①确定总目标,即,在选择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案时,首先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虑,选择一个最佳的方案。

②确定方案选择影响因素。通过分析可知,影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案选择的因素有:

(1)资源化程度,也就是垃圾资源的回收利用率。

(2)运行成本,即随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的过程中所产生各项费用,例如收集容器的费用、运输工具的费用、分类收集相关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总费用的高低是判断方案是否可行的重要标准。

(3)减少量化程度。是指通过源头对来及的分类收集,从而减少的垃圾总量。减少量化程度的高低能够直接反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案的高下。

(4)市民的满意程度,指的是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各个方案的满意度,具体结果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和上门调查等方式来得到。这也是一个判断方案优劣的重要标准。

(5)管理能力。这个因素主要是指相关的政府和管理部门对整个生活垃圾分类手机方案的管理和监督力度。

③根据以上因素和已有情况建立相关递阶层次结构,并构造出判断矩阵。然后,通过相关计算和组合权向量及组合一致性的检验,最终计算出个方案的权重排序。最后可以得出,方案三的权重大于方案一,方案二的权重最低,所以方案三在总体排序中的重要性的远远高于其余两个方案的,因此,方案三为最优方案。

3小结

城市生活垃圾本质上是一种人造资源,是可以被合理分类回收并有效进行利用的。所以,采用各种合理方案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最大程度利用其中的可用资源,提高垃圾总体资源的利用率,才能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可持续发展治理。

参考文献

[1] 勾红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案的优化.[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20(04):107-108.

[2]刘晓红,用层次分析法对延安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方案的优选.[J].水土保持研究,2005,12(01):98-100.

[3]高文翔,基于层次分析法的竖井方案优化研究.[J].矿业研究与开发,2007,27(05):45-47.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方案范文3

关键词:互联网+; 村镇生活垃圾; 分类处理; 应用研究

中图分类号:X79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2-0071-03

1 引言

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的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

“互联网+”技术也是中国环保领域的一大趋势,“互联网+”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一方面能进行环境监测、污染物监控、智能化控制,实现数字化、信息化,使环境管理工作更加科学高效。另一方面是环保产业的助推器,为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思路,在完善信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等方面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转型 ,村镇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也与日俱增,对环境的影响和生态文明进程的阻碍日趋严重。生活垃圾处理正在逐步成为村镇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成为全社会生态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关系着居民的切身利益。

“互联网+”在村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中的应用将实现创新环保管理,开启环保新模式,在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 村镇垃圾处理问题及解决方案

村镇一般分为3个区域,分别为:分散性村庄区,特点在于比镇区较远又分散住户;偏远集中村庄区,特点在于比镇区比较远,但是比较集中住户;镇区邻近村庄及镇区,特点在于住户比较集中、人口多。

2.1 我国村镇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分散性偏远村庄,没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生活垃圾随处乱堆,甚至直接倾倒在村镇的河流里,造成了严重的污染。虽然有些偏远集中村庄区设置了生活垃圾收集点,但多为露天收集,没有任何有效的密封、清洁措施,生活垃圾也只是直接在收集点附近进行简易填埋,没有采取任何防渗措施,对于周边人居环境、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资源都是一种极大的危害。

镇区邻近村庄会将生活垃圾从收集点直接运至简易填埋场进行处理,但所谓的填埋场也只是由镇或者村一级建设的简易填埋场,在技术、管理方面都达不到卫生填埋场的要求,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都很容易引起二次污染。

镇区有生活垃圾焚烧和堆肥的简化处理设施。焚烧一般利用普通的锅炉或废弃砖窑,条件稍好的地方也自行建造了小型焚烧炉,在解决生活垃圾出路的同时,制造了新的污染,也未实现焚烧热能的回用。堆肥一般将混合收集的生活垃圾经过简单分拣即进行堆置(粗堆肥),肥料产品灰分高、杂质多、质量差、出路难。

2.2 村镇垃圾处理解决方案

2.2.1 分散性村庄和偏远集中村庄区

可回收垃圾(塑料、纸片、废旧金属、玻璃、废旧衣物)及有害垃圾(废旧电池、药物、灯管等)通过“环保勒勒车”定期定点直运到当地再生资源物资回收中心处理。厨余垃圾可以饲养畜禽或堆肥还田,建筑垃圾及其他垃圾(炉灰)可通过填坑铺路等就地处理方式或者直接填埋。

2.2.2 镇区和镇区邻近村庄

可回收垃圾(塑料、纸片、废旧金属、玻璃、废旧衣物)及有害垃圾(废旧电池、药物、灯管等),通过“环保勒勒车”定期定点清运到当地再生资源物资回收中心处理。剩余的有机垃圾、粪便、餐厨垃圾及其他垃圾都统一纳入镇区环卫系统,并在当地建设联合厌氧发酵工艺的综合处理厂来处理。联合厌氧发酵工艺与传统垃圾处理工艺相比具有一定优势:一是粪便、餐厨垃圾、污泥、生活垃圾等几种废弃物协同处理,拓宽了发酵原料,增加了沼气和有机肥的产量,无害化水平高;二是节约投资,避免了重复建设;三是资源化利用程度高。

3 “互联网+”村镇垃圾处理应用中的技术综述

3.1 垃圾桶上安装“电子芯片”

镇区和镇区邻近村庄的垃圾桶纳入环卫系统,安装电子芯片,较传统普通垃圾桶相比优势明显,通过电子芯片记录每个垃圾桶的详细位置、清理时间、重量等基本相关信息,并建立电子档案,通过总控制服务中心可以随时查看每个村镇的垃圾产生量以及处理情况。

3.2 运输车辆上安装无线感应扫描仪和GPS系统

镇区和镇区邻近村庄纳入环卫系统的运输车辆安装车载无线感应扫描仪和GPS系统,通过无线感应扫描仪对村镇每个垃圾桶上的“电子芯片”感应扫描,并通过GPS系统可以对每辆车进行24 h监管和调度,与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有效结合。与普通环卫车相比的优势在于:详细记录车辆的行车轨迹、出车时间、作业次数、作业里程、作业油耗等指标情况,并通过无线网或者4G传输到总控制服务中心,通过总控制服务中心实时对不按规定路线作业或超出规定作业区域的违规车辆进行预警监控,对垃圾收运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管理,提高了环卫工作更加科学高效。

分散性村庄和偏远集中村庄区,通过“环保勒勒车”定期下乡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环保勒勒车”是村镇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回收、环保宣传、物流服务三种功能为一体的清洁直运环保车辆,以定期、定点、进村入户为服务模式,主要解决分散性村庄和偏远集中村庄区人口较少的嘎查村垃圾收运问题;环保宣传包括播放宣传片及环保标语、分发宣传材料、开展环保公益演出及知识讲座;物流服务是手机APP微小店购买或积分兑换物品,大件商品送货上门。

3.3 开发手机APP及微信公众号

首先开发手机APP,并进行注册成为会员,会员可以预约“环保勒勒车”,查看再生资源可回收的价格行情、供应信息、地理位置、积分商城、积分兑换管理等服务。微信公众号有微小店、客服电话、关注二维码、最新动态、价格表、农产品交易信息、最新通知等服务功能。

通过开发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查看回收价格、积分兑换、查看附近的垃圾桶位置、地图、联系方式、微小店、宣传环保知识,实时查看村镇最新快讯以及农产品交易信息等提供各类信息交流、信息服务。

居民大件物件无法投放在垃圾桶或者在可回收垃圾数量特别多的情况下,居民通过手机APP或者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环保勒勒车”上门回收。还可以通过手机APP微小店直接兑换或者微小店购买物品。

4 构建互联网+村镇垃圾处理信息管理服务体系平台

4.1 积分兑换管理服务中心

该中心对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的回收制定相关积分兑换管理制度,比如积分分为0.1个积分、0.2个积分、0.5个积分、1个积分,1个积分=1元,居民投了多少资源型垃圾,就按种类、分类情况、单价计算出积分总数。分类特别好的可以给予0.5个积分奖励,分类错误的扣除0.2个积分等,最后居民可在微小店兑换生活用品以及购买物品或者兑换现金。

4.2 总控服务中心

该中心通过调取或查看村镇每个垃圾桶的信息、村镇垃圾转运车和“环保勒勒车”(清运车辆)的位置、轨迹、装卸状态等,实时掌握最新数据,了解每个村镇的垃圾量和垃圾处理量等相关信息。

4.3 数据库中心

该中心主要通过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信息化管理相关数据。储存数据(每天每个垃圾桶信息数据的记录、清运车辆的相关数据的记录)、管理数据(分析数据、整合数据、数据的独立性、安全性、可靠性管理)、使用数据(管理层、政府监管、科学研究提供可靠依据)。

4.4 信息管理服务体系平台

积分兑换管理服务中心、总控服务中心、数据库中心等形成高效 “互网+村镇垃圾处理信息管理服务体系平台”,通过平台查看每个村镇的垃圾量以及垃圾清运量等相关数据,分析数据,可面向决策管理部门、环保管理部门和市民提供有效的环保管理数据,并为研究和制定科学的村镇环境治理政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

5 “互联网+”村镇垃圾处理中关键问题及发展建议

5.1 “互联网+”村镇垃圾处理中关键问题

5.1.1 政府主导协调配合是“互联网+”稳定运营的关键

村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是政府主导、专业机构具体实施、通过“PPP模式”购买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的途径。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垃圾管理共治机制,是“互联网+”村镇生活垃圾处理技术长期稳定应用、持续运营的关键。

5.1.2 出台地方政策法规是“互联网+”的保障

政府制定村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地方性政策法规,也是“互联网+村镇垃圾处理”具体实施的重要保障,明确“互联网+”村镇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的政策与法律,对“互联网+”村镇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提供保障。

5.1.3 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是“互联网+”的突破

“互联网+村镇垃圾处理”应用中自身的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是突破,区分政府和市场作用,有针对性地引导互联网+村镇生活垃圾处理政府需求的创新模式,特别要重视企业盈利的创新模式,以免政策扶持后行业难以持续发展。

5.1.4 “互联网+”村镇垃圾处理的宣传及应用问题

大力宣传、培训、引导“互联网+村镇垃圾处理”相关知识以及应用中的技术,并让居民使用方便快捷。

5.2 未来发展建议

5.2.1 鼓励利用“互联网+”技术

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可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控、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实现线上回收、线下物流融合。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改变传统“乱、散、差”的村镇生活垃圾状况。

5.2.2 加强能力建设

提升村镇垃圾分类回收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能力。回收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培训、宣传或者指导回收者的素质,提高他们的技能,使互联网回收创造更大的价值。

5.2.3 完善政策措施

给予互联网回收平台免税等普惠政策,加大价格改革,形成再生资源的合理比价关系,提高资源型垃圾的回收水平。

5.2.4 两网融合

再生资源回收和生活垃圾回收处理两网融合,统一信息化管理。方便各地区建设部门、环保部门和政府部门对村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监测和监管,随时查看村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报告和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等。

6 总结

村镇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管理是政府解决村镇垃圾现状的主要问题,需要企业积极探索“互联网+”环保领域的创新模式,只有社会各界的活跃参与,政府给予必要扶持,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才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也正在引发商业模式的创新,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和环保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以“互联网+”驱动转型升级。“互联网+资源循环利用”是一个多方参与、专业度高的产业。目前已有企业和相关机构开展互联网+分类回收、再生资源交易等商业模式的创新实践,也探索建立了互联网+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平台,并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但整个产业的业务模式和发展方向仍不清晰,产业与互联网思维缺乏有机融合,亟需成立有实质意义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构建一个高效的互动平台,为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和环保产业的高效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孙祥中.物联网技术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智能监控中的应用[J].中国有线电视,2015(10).

[2]何品晶,章 骅,吕 凡,等.村镇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及技术路线探讨[J].农业环境科学学报,33(3):409~414.

[3]蒙海涛,张 骥.物联网技术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3,38(1).

[4]树礼. 环保物联网技术及应用研究[J].中国环境管理, 2012(4).

[5]王圆圆,张月香,周 文,等.RFID和3DGIS技术在数字化城市管理中的应用[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11(6).

[6]乔彦友,李广文,常原飞,等.基于GIS和物联网技术的基础设施管理信息系统[J].地理信息世界,2010(5).

[7]张 巍,冯 涛,朱 锐.智慧环保物联网监控应用与系统集成研究[J].北方环境,2012(5).

[8]郑 亮.物联网在环境自动监控中的应用分析[J].电子制作,2014(17).

[9]何品晶.农村垃圾治理不能照搬城市模式[J].城市化,2016(87):64~66.

[10]何品晶,章 骅,吕 凡,等.我国小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基础条件与适宜模式[J].农业资源与环境学报,2015,32(2):116~120.

Exploration on Application of“Internet +” in the

Disposal System of Rural Living Garbage

Hu Sileng1,2, Wang Yiqi1,2, Chen Hao1,3

(1.Ordos Institute of Solid Waste Technology, Research Center for Eco-environmental Sciences,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Ordos, Inner Mongolia 017000,China;

2. Ordos Urban Mining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Co. Ltd., Ordos,Inner Mongolia 017000,China;

3. Research Center for Eco-environmental Sciences,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Beijing 100085,China)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方案范文4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垃圾处理

中图分类号:X799.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9-0-01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垃圾处理作为城乡一体化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全面推进。我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在农村,缩小城乡差别、加速城乡一体化,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的一项重要决策,实践性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城乡环境卫生状况也是反应一个地方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解决好垃圾处理问题已成为改善环境面貌、推进社会主义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紧迫任务。对于以上的情况,我于2017年对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菜园村以及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进行生活垃圾处理情况的调查,希望通过此次调研,了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做对比,为政府决策方针提供参考。

二、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及乡镇所属主要行政村的生活垃圾清运现状调研得出:现有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方式基本采用“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置”模式,并形成一定规模化,但由于各种因素制约,其不足之处还是显而易见的:

1.农民本身的文化程度比较低,在处理成分复杂、数量较大的垃圾时,采取的方式往往是沤肥、焚烧和填埋等看上去科学的手段。但是这种方法本身便是不彻底的,会导致严重二次环境污染的出现。前端垃圾收集采用露天垃圾池,池内蚊蝇丛生,雨天污水横流,居民素质较低,垃圾随弃严重。

2.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解决需要全民共同参与,需要农民的积极配合。但现在农民的思想比较落后,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都比较差,思想上面认识不够,这也给垃圾处理更好的进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中转采用敞蓬车转运,垃圾及污水沿路抛洒,二次污染严重。

3.采用填埋、焚烧或直接露天堆放,对水及空气环境再次污染。

4.农村垃圾的处理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是由于村庄可支配的公共产品有限,村庄自身无法拿出大量的资金来处理村庄内部的垃圾。而上级部门也没有用来处理垃圾的专项资金,因此农村产生的垃圾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环卫工人人员不足,待遇低,劳动强度大,积极性不高。

5.村里没有设置专门的垃圾分类设施,包括分发到每家每户的垃圾桶、村里的垃圾敞篷车,都是一体的,并没有具体是可回收和不可回收部分,增加了处理垃圾的难度。政府没有建立垃圾分类的配套设施,缺乏垃圾分类回收、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后续手段。没有规范的垃圾回收点,目前的废品收购仍处于自发的废品市场化状态。

6.农村垃圾桶一律采用绿色的方形垃圾桶,并没有根据当地特色设计一款可分类回收垃圾的垃圾桶和垃圾中转敞篷车。

7.机械化程度低,工作效率低。农村全部采用环卫工人隔几天每家每户进行垃圾清理,清理效率低。

三、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几点对策

1.进行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网络的建立和健全。想要城乡环卫真正的实现一体化,需要进行工作网络的健全,需要加强领导,进行专门机构的成立,需要专门进行这项工作的负责。需要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到平时的工作和考核中去。将城乡的管理体制真正理顺,实行县、镇、村三位一体的三级环卫管理体制,打破城乡环卫一体化结构,走村收集、镇中转、县集中处理的一体化之路,最终实现统一化管理。

2.积极做好线上线下宣传工作。重视各个方面资源的整合和优化,将各方面的优势真正的发挥出来,进行工作积极性的调动,从而给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可以将地方电台等媒体手段利用起来,宣传工作开展的意义,让人们认识到其重要性。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改变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激发群众参与环卫一体化工作的自觉性。

3.加快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根据新编制的《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统筹考虑我县城乡环卫设施发展相对不平衡的实际情意,逐步完善县、镇、村环卫基础设施。要大力提高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收集设施上,逐步淘汰简易垃圾堆放点、露天垃圾桶点,实现垃圾收运的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

四、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解决方案

1.了解到农村日常生活垃圾比较多,农村自家种植蔬菜和厨余垃圾比较多,从颜色具体分类的垃圾桶,蓝色:厨余垃圾,包括剩饭剩菜、蔬菜叶等;绿色:可回收垃圾,包括纸张、金属、塑料凳;红色:不可回收垃圾,包括瓜果壳、灰土等。

2.了解到农村日常生活垃圾比较多,农村自家种植蔬菜植物比较多,我们可以从颜色具体进行分类:不同垃圾不同时间进行回收,每户发放统一的表格,写着每日可以扔的垃圾种类和时间。如可回收垃圾是每周一、三、五进行回收,每周二、四、六回收菜叶、植物等垃圾。

3.政府对可回收垃圾进行统一采购,使用户在生活垃圾分类也能收到益处。

五、调查结论

根据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城l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一定要注意“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处理是一座城市、一个地区的难解之题,必解之题,各地环卫管理部门应该因地制宜,选择最适合当地的垃圾收运、处理方案。同时建议我们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共创美好的卫生环境。需要政付部门在日常运作过程中根据各自特点不断的进行实践和总结.找到合适于本地区的行之有效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参考文献:

[1]吉崇矗张云,隋儒楠.沈阳市典型农村生活垃圾调查及污染防治对策[J].环境卫生工程,2006(2).

[2]单华伦,朱伟,张春雷,李磊.发达农村生活垃圾特性调查及治理技术探讨[J].江苏环境科技,2006(6).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方案范文5

青岛市垃圾产生量及垃圾成分:截止2009年底,青岛全市垃圾产生量约为5200吨/日,其中市区约为3700吨/日。青岛市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有机物,约占70%,另外可回收物约占24%,无机物约占6%。

青岛市垃圾处理现状:青岛市辖七区五市,其中除黄岛区和下辖各市设垃圾填埋场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外,其他区域的生活垃圾全部进入小涧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处理。该厂是青岛市的主要垃圾处理设施,承担全市约60%的垃圾处理量。

小涧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现状:此厂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河套镇小涧西村北,占地约65.88公顷,于1998年开始规划建设,目前包括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处理设施(见表1)。

其中,卫生填埋场(一期)于2002年建成投入使用,是原国家建设部首批认定的一级无害化填埋场,目前为青岛市主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300吨/日, 2008年建成投入使用,用于处理有机含量高的垃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设计处理能力1500吨/日,发电机组装机容量30MW(兆瓦),工况下年均发电约2亿度,年上网电量1.57亿度,相当于节约5.6万吨标煤,目前正在试运行。

另外,配套设施有:配套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900吨/日,出水水质达到IB级排放标准,处理小涧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产生的渗滤液;填埋沼气发电厂,工况下年均上网发电约2000万度,2010年建成投入使用。

二、小涧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垃圾处理体系减量化、资源化水平不高。目前,进入小涧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生活垃圾中,90%以上通过卫生填埋处理,减量化、资源化程度不高。在焚烧厂正式运行后,通过焚烧处理的垃圾仅为50%左右,减量化水平仍然不高。

二是处理设施管理隶属关系复杂,缺少统一协调机构。小涧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内的处理设施有政府统一管理、BOT企业管理等多种管理体制,已经打破了原来的政府统一管理模式,缺少一个综合协调管理机构,以综合调配整个厂区内的垃圾流向,监管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和处理质量,并协调垃圾处理设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等。

三是没有环保宣传教育设施,缺少市民的参与互动。垃圾处理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只有让市民了解垃圾处理情况,才能激发他们参与的兴趣,而最直观的了解方式莫过于现场参观与互动。小涧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目前尚没有这类设施的建立,使市民缺少参与互动的途径。

三、小涧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规划建设方案

(一)主要思路

小涧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是青岛市市域范围内主要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也是未来保障青岛城市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为更好地发挥小涧西处理设施的垃圾消纳处理作用,应在现有垃圾处理设施的基础上,借鉴国内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先进经验,逐步构建小涧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主要思路是:

1.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建设能力充足、结构合理、高度集约、可持续发展的垃圾处理园区。

2.建立园区综合管理机构,综合调控生活垃圾流在各垃圾处理链中的循环流动,使垃圾处理方式由单向流动型向循环利用、可持续型转变。

3.建设园区生态、教育与科研基地,加强与市民的沟通、互动,提升科技水平,促进园区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目标

1.通过焚烧发电、生化处理、回收利用等手段,减少原生垃圾进入填埋场的数量,2015年达到原生垃圾零填埋。

2.通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等项目产生的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减少60万吨碳排放。

3.形成以垃圾焚烧发电为主、生物处理为辅的垃圾处理体系,作为主要处理手段,一并建设焚烧炉渣的利用设施,使整个垃圾处理体系的减量率达到93%以上。

4.通过园区生态设施的建设,提升园区环境质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垃圾处理园区,最大限度利用现有园区土地资源,最大量地处理垃圾,缓解对其他区域土地资源的占用压力。

(三)规划新建设施

按照园区建设理念和目标,在现有设施基础上,通过建设新的设施,补充、完善园区现有垃圾处理体系,提高园区垃圾资源化处理以及最终处置的能力,并建设一些供市民参观与互动交流的设施,加强园区与市民之间的沟通(见表2)。

(四)园区处理设施功能定位分析

园区内设施可分为处理设施、辅助设施、宣传设施、科研设施、管理和服务设施等(见表3)。

其中,处理设施为园区的核心设施,主要承担市区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辅助设施则承担园区内污染物处理、残渣及沼气回收利用工作。

宣传设施为园区对外互动体验设施,通过建设生活垃圾处理体验通道、参加垃圾处理互动游戏等形式,使市民能从现场感受生活垃圾处理的情况,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的体验。

科研设施以“产业带动科研”为原则,与国内外的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和环保企业联合开展相关的科学研究,建立科研平台,为不同的研究机构开展相关的科研工作提供场所,实现园区对科技的开放性。

管理和服务设施对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处理量进行合理调配,对各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情况进行处理。

(五)园区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分析

园区全部设施建成后,在不计算卫生填埋场库容的情况下,园区垃圾处理能力将从1800吨/日提升至5000吨/日,其中直接减量处理能力将从1400吨/日增加至4000吨/日(见图1)。

目前,青岛市已很难找到新的合适区域进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因此,合理规划、建设小涧西处理园区,改善园区的环境,增强园区的垃圾处理能力,对于保障青岛市的可持续发展、保障居民的日常生活、实现青岛市“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方案范文6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是城乡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做好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统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原则。树立城乡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理念,全民动员、科学引导,促进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垃圾分类,健全收运、回收体系。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专业化、网格化、数字化”管理机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完善法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省每个市、县(市)建成一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达到80%以上,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县级以上城市取消临街放置的非密闭垃圾收集容器及堆放点,建立较完善的生活垃圾密闭收运网络。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县)或示范项目,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市达到50%。加快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较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

创新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小城镇及乡村延伸,加快建立和完善小城镇及乡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和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导。各地要按照《省城镇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大纲》要求,2011年内完成本辖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经费列当地财政支出。编制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专家及公众意见,健全设施周边居民诉求表达机制。专项规划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技术论证,城市政府审批后,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同时要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在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中要优先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前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二)完善垃圾收运网络。各地要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运网络和体系。按照分类、密闭、压缩要求,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设备,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中转和运输方式。重点加快区域性大中型转运设施建设,整合现有资源,扩大生活垃圾收运范围,提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探索线路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运模式。

(三)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地要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切实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确保有关设施建设顺利进行。要简化程序,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立项、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环节的审批速度。在建生活垃圾处理场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拟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加快前期准备工作,因地制宜选择先进适用、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具备条件的城市可集成多种处理技术进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实现各种技术优势互补。

(四)加快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各地对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要对照国家规范、标准,逐项检查、整改、达标,确保2011年底前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要优先开展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堆放场所的生态修复工作,加快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长期积存的生活垃圾清理。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及简易填埋场,要严格按照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制定治理方案和计划,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成后三年内完成封场并做好后续监管。

(五)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切实提高设施运行水平。各地要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建立自动监测系统,大力推行专业化运营,强化对运营单位的考核。对运营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在全省通报,直至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填报《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建立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制度,按月向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建立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加强岗前和岗上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

(六)积极推进源头减量工作。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有计划地改进燃料结构,推广使用城市燃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灰渣产生。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逐步在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全生命周期促进生活垃圾减量,促进源头减量。

(七)稳步开展分类试点。2011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试点工作,支持市、白山市、敦化市、桦甸市、通化县等试点城市(县城)先行先试。通过试点探索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途径,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试点城市(县城)要根据当地的生活垃圾特性、处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其他城市(县城)当前重点要稳步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和投放厨余垃圾,建立高水分有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循环利用。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

(八)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各地要整合现有废旧商品回收站点,建设规模化废电子器件及废旧家具回收、分选中心或拆分中心,完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加强可降解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探索有机垃圾堆肥等先进处理技术。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统筹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粪便、污泥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支持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企业示范项目建设。

(九)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科学编制《省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途径和方法。建立有效的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网络机制,创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实行就地、就近充分回收和分类生态处理、综合利用。可堆肥的生活垃圾就地处置,需要送相应垃圾处理场的生活垃圾,可采用“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提高机械化清扫、分类收运能力和水平。加快城市周边乡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进程,逐步建立健全小城镇及乡村生活垃圾管理机构,成立专业作业队伍,配齐人员及装备。

(十)加强市场准入和行业监管。各地要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按要求严格设定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资金、技术、人员、业绩等准入条件,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坚决将不能合格运营以及不能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企业清出市场。切实加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部门生活垃圾处理监管队伍建设。研究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督察巡视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以及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监管。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节能减排量化指标,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十一)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投入以地方为主,省政府以适当方式给予支持。地方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确保已建成项目的安全运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补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资金不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行省政府负总责、地方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省政府成立城乡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地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各地要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目标完成情况要纳入地方政府节能减排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予以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监察厅等相关部门要对各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建立协调机制。在省城乡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高效、务实的协调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研究工作措施,推进项目建设,规范运营行为。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制,上下联动,积极谋划,齐抓共管,推动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