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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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实施方案

土地开发实施方案范文1

(征求意见稿)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樟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樟树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樟树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2年)》。

二、基本情况

成片开发方案内建设项目用途为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特殊用地。

本方案共涉及9个片区,其中城区涉及5个片区,乡镇涉及4个片区。城区片区分别为滨江新区片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片区、张家山片区、老城片区、盐化工基地片区,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836.91公顷,含部分已建成地块,拟征收面积477.22公顷;乡镇片区分别为阁山镇片区、永泰镇片区、观上镇片区、洲上乡片区,拟征收面积19.61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

城区片区一位于樟树市滨江新区,东临葛玄路、西北侧为滨江大道、南临盐城南大道。该片区涉及福城街道办事处龙溪村、吴家巷村和洋湖乡敖洲村、武林村、晏梁村,共2个乡镇5个行政村。成片开发范围面积233.71公顷,拟征收面积145.12公顷。

城区片区二位于樟树市经楼镇电子信息产业园,北靠樟树汽车站、西临樟树互通线、东面为经楼镇政府。该片区涉及经楼镇经楼村、老店村、两江村,共1个镇3个行政村。成片开发范围面积24.06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13.58公顷。

城区片区三位于张家山街道办的药都产业园和港城开发片区,北临村庄,南面为赣江。该片区涉及张家山街道办事处金岸村、薛溪村、贮木场,槎市村、枨湖村、处马村、桑林村共1个街道7个行政村。成片开发范围面积258.31 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146.55公顷。

城区片区四位于樟树市老城区,本片区通过盐城大道、四特大道、药都北大道等主干路连接各个拟建项目地块。该片区涉及大桥街道办事处东村社区、枧头村、南上社区、湾里村,福城街道办事处吴家巷村,淦阳街道办事处郭里村、曲水村和洋湖乡晏梁村,共4个乡镇8 个行政村。成片开发范围面积86.26 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18.40公顷。

城区片区五位于樟树盐化工基地范围内,盐化大道两侧。该片区涉及大桥街道办事处彭泽村、土塘村,阁山镇关坊村、上阳村和观上镇横里村,共3个乡镇5个行政村。成片开发范围面积234.57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153.57公顷。

乡镇片区六位于阁山镇片区,该片区涉及店下镇枫林村、淦上村和阁山镇东站社区、孙家村,共2个乡镇4个行政村,拟征收面积5.15公顷。

乡镇片区七位于永泰镇片区,该片区涉及永泰镇大观村、洋塘村,共1个乡镇2个行政村,拟征收面积1.39公顷。

乡镇片区八位于观上镇片区,该片区涉及观上镇观上社区、下聂村,共1个乡镇2个行政村,拟征收面积8.12公顷。

乡镇片区九位于洲上乡片区,该片区涉及洲上乡大洲社区、双塘村,共1个乡镇2个行政村,拟征收面积4.95公顷。

三、项目位置

项目涉及到敖洲村、槎市村店下组、槎市村墙房组、槎市村铁门口组、槎市村西房组、槎市村熊家组、槎市村杨家组、槎市村中山组、枨湖村陈家组、大观村第2组、大观村第3组、第4组、大洲村大基山组、大洲村古株树组、东村社区下房组、东站社区罗家组、东站社区洗沙埠组、枫林村高兴组、淦上村岭西组、淦上组、城上组、阁山镇、关坊村梅湖组、观上社区观上组、观上社区刘家组、观上社区上胡组、观上社区袁家组、郭里村聂家组、横里村龚家组、横里村罗家组、横里村徐家组、枧头村黄家脑组、金岸村观下组、金岸村金岸组、金岸村金洲组、金岸村老岸组、经楼村方家组、经楼村郭村组、经楼村黄村组、经楼村老严组、经楼村危村组、经楼村危村组、黄村组、经楼村新严组、老店村店东店西组、两江村小南组、龙溪村、马棱村湖尾组、马棱村马棱组、马棱村西棱组、南上社区王家边组、南上社区下水田组、彭泽村、彭泽村洪光塘组、曲水村丁家园组、上阳村刘家组、双林村卢家组、双林村罗家组、双林村庙下组、双林村闵家组、双林村杨家组、双林村周家组、土塘村、土塘村叶家组、湾里村谢家组、吴家巷村古圳组、武林村、下聂村中彭组、薛溪村薛溪组、晏梁村、杨林村杨园组、洋塘村第4组、第5组、第14组、张家山街道办事处、洲上村黄家组、洲上村饶家组、洲上乡。

四、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方案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着重体现规划引领城市集中连片发展、公益性设施优先、生态优先的理念,符合樟树“十四五”发展的实际需求,为樟树市十四五规划发展提供了土地要素保障,为樟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支撑。

方案的实施有利于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局,便于开展大规模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功能齐全的土地区块,从而可促进樟树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五、公益性用地情况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特殊用地以及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储备库用地等其他公益性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城区片区一公益性用地比例为58.39 %;片区二公益性用地比例46.86 %;片区三公益性用地比例53.14 %;片区四公益性用地比例79.51 %;片区五公益性用地比例40.81 %。均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文内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六、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符合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成片开发区域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各类保护区,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七、实施计划

综合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市场需求情况、资金筹措等因素,本方案实施周期为两年:2021年—2022年。

八、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文和《樟树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的通知》(樟府字〔2020〕1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土地开发实施方案范文2

《市旧城区土地开发整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旧城区改建力度,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条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旧城区土地开发整理,是指在我市建成区范围内进行旧城区改建所涉及的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出让。

第三条旧城区土地开发整理遵循“政府主导、街区实施、统一规划、市场运作、有序开发”的原则,鼓励整居、成片开发整理。

第四条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旧城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经济开发区、密水街办、醴泉街办、朝阳街办(以下简称各街区)具体组织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土地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街区应于每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旧城区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报市政府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第六条旧城区土地开发整理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各街区对拟土地开发整理房屋状况、土地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区域范围、土地概算面积、测绘编制现状图(由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提供);

2、项目区域内需征收房屋的数量、建筑面积和所占土地面积(由街区和规划局、建设局、审计局、监察局提供);

3、安置房建设的位置、套数、套型面积、设施条件、建设周期、回迁安置周期等附加条件(由街区和规划局、建设局提供);

4、测算征收安置补偿成本(由街区和规划局、建设局、审计局、监察局提供);

5、市规划局编制或委托编制的规划策划方案(由规划局提供)。

第七条市规划局设立规划编制研究机构,负责对拟开发整理地块规划策划方案征集、审核,或直接编制规划策划方案。编制经费记入土地储备成本。

第八条市政府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监察局、土地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和相关街区,对街区拟定的实施方案进行核查、会审。

第九条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街区会审无异议后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条市政府委托政法部门对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涉及被搬迁人数较多的,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市政府批准实施方案后,各街区公告,公开竞价确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人。招标程序参照土地招拍挂出让程序,邀请市政府分管负责人、监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土地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参加。

第十二条项目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应在投标前15日内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价款的50%缴入各街区专户,余款待土地招拍挂出让公示前交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价款由各街区和市土地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共同监管使用。

第十三条各街区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评估公司,入户评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各街区组织评估公司入户评估时,邀请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派员参加,监督评估过程。

第十四条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需将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后按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做出房屋征收决定或实施协议搬迁。

第十五条经过开发整理的项目用地,在完成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和场地平整,经土地储备经营会审小组联合验收,达到“净地”条件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对纳入储备的土地,由土地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以宗地为单位向市规划局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市规划局受理后15日内提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材料齐备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供地。列入年度供应计划的土地在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供地。

第十六条土地开发整理地块安置房和商品房开发用地分别出让。安置房用地先由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市高建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此为平台融资),安置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及建安成本等费用从土地整理开发成本价款中列支。安置房建设完毕后,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房屋产权人;商品房开发用地公开招拍挂出让。

第十七条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应先予建设居民安置房。安置房工程由街区组织建设。

第十八条土地开发整理成本严格按照《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和《省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主要包括房屋征收补偿或安置费用、收购和收回土地的相关费用、配套设施建设和场地平整等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土地整理投资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支出;规划、测绘、评估、审计等工作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建立项目土地开发整理成本的审核确认机制。市财政局应会同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计局、监察局、土地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成立成本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可选取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报告由审核小组审核确认。

第十九条若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以土地开发整理成本价款竞得原开发整理项目土地使用权,前期支付的土地开发整理价款抵顶土地出让价款。若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以高于土地开发整理成本价款竞得原开发整理项目土地使用权,高出部分扣除有关税费、控管基金、储备费用后60%补助给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前期支付的土地开发整理价款抵顶土地出让价款。若非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以高于土地开发整理成本价款竞得开发整理项目土地使用权,高出部分扣除有关税费、控管基金、储备费用后20%补助给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若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自身原因未竞得原开发整理项目土地使用权,非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以土地开发整理成本价款竞得原开发整理项目土地使用权,扣除有关税费、控管基金、储备费用后将剩余价款拨付给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若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自身原因未竞得原开发整理项目土地使用权,非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以低于土地开发整理成本价款竞得该宗土地,扣除有关税费、控管基金、储备费用后将剩余价款拨付给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差额部分由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负担。

第二十条旧城区改建政策:

1、安置房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集中供热设施配套费、供水管网配套费除外),回迁房办理房权证(征收原有证房屋面积内)免收各项收费(工本费除外)。

2、商品房开发建设按高政发[2010]1号文件“新建商住类项目”收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集中供热设施配套费、供水管网配套费除外)、土地出让政府收益、税收地方留成等额补助给经济开发区、街办,用于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鼓励城区居委会自主改造,以居委会为主体自行组织旧村改建的,由居委会享受高政发[2010]1号、高政发[2010]38号文件规定的“城中村”改建政策,但须按市政府旧城改建计划开展工作,按时完成改建任务。旧城区改建片区开发企业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市政府已批复政策办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搬迁难度大的改建片区,市政府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专题研究项目改建政策。

第二十二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涉及企业搬迁,搬迁企业符合“退城进园”、“退二进三”条件的,仍享受高政发[2010]1号文件、高政发[2010]11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土地开发实施方案范文3

【关键词】土地开发;开发;整理

1 抓组织领导,成立高标准的组织机构

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地方的一件大事来抓。出台土地开发整理各项管理制度,要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地方领导任组长,国土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财政局、审计局、农开办和各乡镇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要设立专门办公室,与地方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合力办公,从规划、农业、水利、农开办等相关单位抽调一批懂业务的技术人员,科学编制项目可行性论证,测绘现状图、规划图,准备立项资料和做好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充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多种手段,形成领导重视、部门配合、群众支持、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和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后盾。项目实施时,又要与项目所在地乡镇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同时还要成立项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关系协调组、技术指导组、质量监督组、财务组,人员根据需要聘请或抽调。

2 抓规划设计,因地制宜的实施项目

土地开发整理涉及面广、工程量大,高起点、高标准、科学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因地制宜的编制项目施工设计是确保项目取得实效的重点。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增加耕地数量、保护生态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科学合理的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即:在规划编制之前,开展大规模的耕地后备资源摸底调查工作,利用土地资源详查成果、土地变更调查等资料,调查核实土地的情况,在此基础上,通过科学评估,对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整理复垦的可行性进行进一步论证,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在规划编制时,做到突出“两个重点”实现“三个结合”,即重点整理大规模连片土地,重点整理群众多年关注的土地。坚持做到土地开发整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发展高效农业、建立农业高科技示范园相结合,与扶贫助困、农民脱贫致富相结合,与村庄和集镇规划、农田水利规划等相关规划相配合协调。在项目立项时,要组织农业、水利、交通、环保、林业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的专家、学者进行论证,通过反复实地踏勘,对项目区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新增耕地潜力、群众参与意愿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定,做到集思广益。规划设计方案草案出台后,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张贴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以保证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利于长远发展,符合群众意愿,为项目顺利实施制定“行动指南”;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当地农民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总体布局、土地平整、田间道路走向应有一定的知情权和发言权。 既要考虑能增加有效耕地,又要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生态效益,还要注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新增耕地权属调整,要本着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体现民情、民心、民意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土地开发整理与土地承包制的关系。

3 抓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是一项有利于我国提前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也是一项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提升工业化、推进城市化的实事工程,同时又是一项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无论是政府部门、乡镇、村、组,还是社会各组织、企业和个人,都有关心和支持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利和义务。鉴于当前社会对土地开发整理观念淡薄,特别是部分地方一些党政领导和干部还缺乏这方面认识的现状,要着重抓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党员电教、讲座、印发宣传资料和各种会议及培训班等形式,把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意义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等进行深入广泛宣传,以增强领导干部对土地开发整理的时代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的认识,克服怕群众上访的畏难情绪,打消消极观望思想。打消群众疑虑,提高群众对土地开发整理利国利民的认识,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急在上面,忙在中间,闲在村里”的状况,争取当地群众理解支持,并为土地开发整理投劳出力或以资代劳,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

4 抓制度落实,努力提高施工质量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更是一个行业的生命,事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实现土地开发整理从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全力打造优良工程、精品工程、民心工程,是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项目实施中认真落实“项目五制”要求,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即:项目公告制,地方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和预算,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拟定项目公告,采取设立项目标牌,公开张贴、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形式,对项目招标、规划设计、实施方案及权属管理等各个方面的事宜进行公告,及时答复项目区各受益主体和社会关注公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及反映的情况;项目法人制,明确地方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项目法人,形成了一套关于项目法人担负相应责任的制度,并在制度的约束下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管理,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妥善处理好地方相关人员之间的有关权益矛盾,理顺外部的各种关系;工程招标制,无论项目规模大小,无论哪一级批准的整理项目,都要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择优选择有资质、重信誉、守信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队伍进行实施;工程监理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委派至少2名以上的监理人员,对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实施全程监控。严格现场管理,对每一项施工内容都要全程监管,每个具体工程都要由监理人员把关并签字认可。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多名业务骨干,长期驻守在工地,负责施工放样、测量、协调与监督等,现场指导项目的实施。同时还邀请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民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开发整理的耕地的耕作层、平整度、灌排水条件、道路及生态保护措施等全部符合有关标准;合同管理制,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根据委托事项,与测绘单位、设计单位、招标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利,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在项目完成后,地方国土资源局组织规划、用地、地籍、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人,项目所在的地方人民政府和农业、水利等方面的技术人员及村民代表,根据项目设计要求,对工程进行自验,除了要验收地块质量外,还要根据图、表、面积进行三对照,现场踏勘,然后出具验收意见。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工程施工单位进行返工或返修,自验合格的报批准立项的国土资源行政部门验收。地方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工程量,核实拨款数额,规范资金使用行为,做到专款专用。

5 抓跟踪管理,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实施土地开发整理是手段,增加农民收入才是真正的目的。为确保竣工项目长期、稳定、有效发挥效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能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巩固土地开发整理成果,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地方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要会同项目所在地方人民政府,按照经批准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公平、合理地分配土地权益,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将土地和有关设施移交给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落实开发整理后耕地的耕种措施,高效集约利用。同时还制定出台相应规定,不断完善项目基础设施后期管理机制。一是运用市场机制,强化管理保护措施。将土地开发整理新增加的耕地、道路、沟渠、配套基础设施等进行竞标发包,由承包人负责管理、维修,走 “以项目养项目”之路。二是以土地权属为依据,层层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明确管护职责。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与所在地的村集体、村集体与村民小组或承包人逐层签订承包合同,做到“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形成专业管护与群众管护相结合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真正做到“整理一片、保护一片、显效一片”,土地开发整理成果由农民共享,有力促进农民增入,极大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

土地开发实施方案范文4

【关键词】土地;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审核;步骤;措施

中图分类号:D651.1 文献标识码:A

一、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与管理的重要性

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于土地的使用规划具有掌控、调解和管制的作用,在土地规划中我们不难发现,在策划的过程中有许多政策和技术都只是单纯的在文件或者是在策划图上不能实现,必须经过策划的执行,从执行的地点、时间和技术上进行仔细的布置,只有一项一项慢慢实现,才可以,因此,在落实策划工作后,能不能把策划工作落到实处,是能够能够顺利完成策划宗旨和展现策划的用途。

编制和执行是土地使用策划的整体程序的两个主要步骤,只有编制和执行互相结合,才能相得益彰。如果在土地的使用中只看重策划的设计,并没有按照原有策划的内容进行执行,那么说,策划的功能没有得到实现。我们通过以往的经验证实,策划的价值在于执行。如果策划的再好,没有执行,那么策划图纸就跟废纸没什么两样。因此,我们只有按照策划图纸进行执行,这样才能使社会、经济和生态利益得到最大的体现。策划只有被执行了才有意义。为了保证策划能够得到执行,我们必须对执行阶段进行必要的管制。因此,在土地使用策划的执行阶段中,我们必须要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经济和技术的措施,经过土地使用策划编写、审批建筑工程、审批土地开发项目、划分耕地用地、土地执法审查和土地使用情况监督等办法,对在进行策划执行要进行全面的管制,只有这样才能最大化实现土地使用的用途,让策划落到实处。

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与管理的途径

2.1建立健全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审查制度

应及时检查土地开发整理指标是否得到切实执行,重点审核其规模和布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以保障耕地占补平衡并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2.2强化土地利用立法和监察管理

增强土地使用过程中能够依靠的法律规范是贯彻落实土地策划的依据。应制定详细具体的土地使用策划管制条例,同时把它归属于法律制裁中。并且,应该创建按时的策划监视机制,对于违法占用土地的活动要使用法律手段进行制裁,确保土地使用策划的顺畅执行。

2.3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应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等。

2.4加强城市和村镇规划审核

应加强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用地布局及近期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等方面的审核,切实保证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

2.5强化现代高新技术的应用

实时、确切的了解土地使用活动行为,特别是监督城郊地区的农田用地的更改以及建筑用地的扩张行为,进而我策划的执行以及管制供应措施保证。应该充分使用策划阶段中以及活动行为中检测到的属性和空间数据,创建土地使用策划管制资料体系,按时检测、解析策划执行动态,提升策划管制的工作效率。

2.6制定有利于规划实施的经济政策

为了能够尽早的把策划付诸于行动,还应该拟定相关的有助于执行策划的经济对策,例如土地整治、开发以及复垦都进行优待,对开发者在拥有权、融资、建造材料这些方面开展协助,抑或是制定相关的相应时间内减免税措施。这些措施由相关政府带领相关机构一起进行探讨,成立政府规章。全面推广土地有偿运用机制,在土地使用中充分利用经济手段,调整土地在供应以及需求方面的矛盾。并且,针对损坏土地、损坏生态平衡、造成水土流失以及污染的企业以及个人,要根据国家颁发的相关文件进行责罚。

三、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与管理

土地使用策划就是国家对土地如何使用制定了相关的计划。它是土地使用整体策划的详细执行策划。编制土地使用策划的根本,是按照土地使用整体策划所拟定的各个级别的政府对土地使用宏观掌控目标机制。土地使用策划大多是由文字讲解以及策划目标构成的。文字讲解是策划的拟定、策划目标、实施标准等进行详细的讲解;策划目标是从数据上提出用地情况,土地使用策划目标是土地使用策划宗旨以及工作的详细化和数量化展现。土地使用策划目标大多是由相关的用地种类以及用地面积构成的。编制土地使用策划是国内现代化市场中执行宏观掌控的关键措施,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

四、土地利用计划编制的步骤

4.1上报计划建议数

首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计划控制指标,根据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参考基期(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提出本行政区域计划期(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计划建议数(预报数),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4.2下达计划指标

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建设用地利用的实际情况,在各地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的基础上,综合平衡,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报国务院批准。

4.3上报计划修正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后,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组织所属基层土地管理部门和计划部门对原上报建议进行修正,将上级下达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逐级分解,拟订实施方案。各地在拟订实施方案时,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若干控制指标。实施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

五、土地利用计划的实施和管理措施

5.1建立严格的用地审批制度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完善土地审批程序,严格土地审批手续。在建设项目立项时,要充分考虑土地的供应量,在用地选址时,考虑土地用途管制的限制,在审批用地项目时,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净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

5.2完善土地开发整理政策措施

为了能够顺利的对土地使用进行策划以及执行,应该成立专门的土地使用资金。土地开发整治工程,尽量做到用最少的钱,达到最佳的状态。并且创建服务机制,对土地开发整治供应资本、物料、工艺等,确保土地开发整治活动能够根据策划顺利开展。

5.3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需严格按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有使用费用。这样一方面用地单位会从实际经济效益出发,主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另一方面,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又可为土地开发整理提供经费来源,从而有效保证了用地计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的实施。

5.4土地利用计划检查

土地使用策划下发之后,还一定要对土地策划实施情况开展常理性、整体性的审核。第一,要监测其策划执行状况。策划实施企业是不是将土地使用策划制定的宗旨以及工作当做自身将要完成的宗旨,是不是拟定了实施策划的有关方法,确保策划能够完成。第二,审核策划执行状况,在最早的时间内察觉策划实施过程中具有的问题,进而运用方法增加管制,并且还要发现以及整理实施策划的经验,并进行普及,推动策划的实现。第三,增加对策划的监管,但凡发现违法用地违法征地的行为,要立即进行改正以及阻止,情况严重的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确保土地使用策划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记者 谢超平. 严格规范土地管理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N]. 惠州日报,2013-09-28A01.

[2]记者 宋钧. 加大土地利用的主动性 为发展提供可靠用地保障[N]. 石家庄日报,2013-10-09001.

[3]罗毅. 浅析土地管理的必要性及有效实施策略[J]. 企业导报,2013,18:76.

土地开发实施方案范文5

(一)、主要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

1、围绕年初市政府下达我县新增耕地200亩的造地任务,根据我县耕地占补平衡的实际情况,今年6月,我县向省厅申报了县白水镇土岭村等二镇四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并顺利通过了评审和立项,该项目总建设规模529亩,计划投资164.65万元,预计新增耕地462亩,目前该项目正在加紧实施,计划在12月中旬全部完工。

2、今年我县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在建项目有两个,一是八都镇土地整理项目,二是水南枫江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28544亩,争取国家投资3692万元,计划新增耕地876亩,经过几个月的精心实施,目前该项目已经全部竣工,待决算审计后将及时申报市局和省厅验收。

(二)工作主要做法和体会。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重点在于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加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是确保项目完成的关键,为了实施好这些项目,我县出台了《县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方案》,从建立项目组织机构,搞好项目宣传,项目招投标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竣工验收制等,严格管理项目资金,明确目标责任,规范运作程序,落实各项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在项目的实施管理中,我们主要抓搞好了六个关键环节,一是搞好动员,把好宣传关;二是严密组织,把好招投标关;三是严格实行监理制,把好工程质量关;四是专帐管理把好资金使用关;五是维护农民利益,把好权属调整关;六是加强信息资料收集,把好档案管理关。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土地整理项目在我县首次实施,由于没有经验和欠缺专业的技术人员,导致在项目的实施中走了很多弯路,浪费了一些时间。

2、施工设计和实际情况的偏差过大,群众不能接受,设计变更的程序太繁琐,时间拖的太长。

3、少数群众的思想观念陈旧,只顾眼前的利益,不顾大局。

(四)、明年的工作思路及目标

1、继续加大力度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造地任务,确保我县耕地占补平衡。

2、做好迎接市局省厅对我县2007年的土地整理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土地开发实施方案范文6

XX街道扬尘管控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和减少扬尘污染,积极推进我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我街道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践行群众路线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目的,实施最严格的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建立责任明确、密切配合、高效有序、严格执法、合力推进的扬尘污染控制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我街道环境生态型体系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各类建筑工地扬尘、商混企业、道路交通扬尘、工业扬尘以及裸露土地扬尘等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得到严格落实。有效遏制扬尘污染,降低我街道环境空气中PM10、PM2.5浓度,进一步改善我街道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三、工作任务

(一)整治各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1、把好建筑管理关。建筑工地场地内临时道路及材料场地应进行硬化,其它裸露地面必须采用有效的抑尘措施;

建筑工地车辆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槽及沉淀池,配备洗车设施,并安排专人清洗,所有出场车辆均须将轮胎清洗干净,未清洗干净的车辆不得驶出工地大门;

沉淀池污水排放渠道畅通,工地门口道路清洁卫生;

对暂不开发场地进行绿化;

拆迁工地要实行不间断喷水压尘;

对施工工地内、道路两侧及工业企业内堆积工程材料、沙石、土方、建筑垃圾、废弃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场所要采用封闭、喷淋及表面凝结等防尘措施。

2、把好道路施工关。道路施工要贯彻分段推进、分时挖掘、交通高峰错时的原则,采取沥青填补等方法及时回填开挖路面。对道路破损的路缘石进行整修和重新铺设,明晰马路和路缘界限,减少路缘石破损后车辆特别是大型装载车通行时产生的二次扬尘。

(二)整治道路交通扬尘污染

1、把好车辆准入关。所有进出园区的车辆必须为厢式车或经过加盖改装的密闭式车辆。严禁未进行加盖改装、不密闭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所有渣土清运车辆驶出工地必须保持车身整洁,严密覆盖,不得遗洒。

2、把好道路保洁关。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施比重,增加镇区、园区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每日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扬尘负荷。在全面做好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对重点扬尘污染区域及道路进行重点动态监管与强化作业。作业管理的重点区域及道路为:一是园区商混企业扬尘污染严重区域;

二是园区出入口及周边积泥污染严重道路;

三是商混运输车辆“抛、洒、滴、漏”严重道路。

3、把好垃圾清运关。使用密闭容器进行生活垃圾收集作业。加强对垃圾集中堆放地,特别是露天垃圾场的管理,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车辆车体保持洁净,严防二次污染。

(三)整治工业扬尘污染

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料堆、灰堆以及水泥搅拌站等易产生扬尘的点源污染进行彻底整治;

积极推进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

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散货物料堆场应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四)整治裸露土地扬尘污染

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加强裸露地面,特别是下水管网开挖回填土、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中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四、工作职责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管理,谁施工谁防治”为原则,结合各部门职责,此项工作由常务副主任XX同志总负责,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分工如下:

(一)建设工地及洗砂碎石管理由XX负责,会同有关人员加强对建设工地扬尘管控,做好对违规生产经营砂石材料企业查处、关停取缔;

(二)道路管控组,由XX会同相关人员负责,重点做好路上车辆管理,对冲洗不干净、扬尘严重、抛洒滴漏等要严格管控;

(三)企业管理组,由XX负责,重点做好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对企业环保设备开启、车辆冲洗、料场覆盖、厂区及厂门口洒水降尘进行督查,对冲洗不干净的车辆一律不得出厂;

(四)道路清扫组,由XX负责,要做好园区道路路面清理,扫地机清扫和常态化洒水降尘,每天上下午分别不少于2次,园区洒水车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五)车辆定点停放组,由XX负责,对运送物料的车辆原则上除直接进场卸载外,一律停放在XX路和XX路南侧,任何车辆不得在园区任何路段停放等候。

五、工作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到扬尘管控工作,认真落实县委主要领导到街道调研和在污染防治会议上提出的要求。二是措施落实要到位。扬尘管控工作要包片包路包事到人,三是责任落实要到位。做好人员调配,合理安排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四是督查落实要到位。街道纪工委、督查办加大过程性监督,夯实督查问责责任。五是探索长效管理机制。深入思考,完善园区扬尘管控长效管理机制。

扬尘实施方案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

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共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