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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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办法

教育管理办法范文1

(2021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税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税务师(注册税务师)等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继续教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90号)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税务师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和前瞻性。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提升能力、讲求实效,统筹资源、创新发展,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税务师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税务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应根据岗位的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履行继续教育义务,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继续教育应当贯穿于其整个职业生涯。

第四条 税务师应在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学时,以保证税务师专业知识不断更新,能力不断提升。

第五条 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适用本办法。其他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对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对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向社会公示并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税务师继续教育实行中税协、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三级管理。

第八条 中税协负责制定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编制继续教育规划,审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教学计划,指导、评价地方税协的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合作机构培训项目的实施。

第九条 地方税协负责本地区税务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工作。

第十条 事务所负责组织、督促本所税务师接受继续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三章 内容、学时与方式

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税务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掌握的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信息技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从事涉税服务工作应当掌握的税收、财务会计、金融、管理、涉税服务业务规范等专业知识。

第十二条 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45分钟为一个学时。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 三级培训体系中,每年须参加中税协组织的继续教育,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须完成不少于32学时,不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须完成不少于10学时;须参加地方税协和事务所组织的培训学时数按各地方税协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税务师可以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

(一)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研修班;

(二)中税协网校举办的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含直播);

(三)税务师事务所等单位组织的财税类内部培训;

(四)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专业论坛、专题讲座、学术会议、学术访问等;

(五)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十五条 下列情形视为税务师接受继续教育,按相应标准确认学时。

(一)担任中税协或地方税协举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班或研修班授课人、专业论坛或专题讲座演讲人。按照实际授课、演讲时间的4倍确认学时;

(二)参加中税协或地方税协组织的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专家论证。每天确认4个学时,每年最多可确认40个学时;

(三)参加税务师行业执业标准制定。项目组成员每个项目确认20个学时;

(四)承担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认可的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每个项目确认20个学时;

(五)公开出版或发表涉税服务专业著作。每个项目确认40个学时;

(六)公开发表的涉税服务专业专业论文。每篇确认20个学时;

(七)参加财税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当年可确认40个学时;

(八)经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十六条 税务师参加除第十四条(一)、(二)规定以外的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自主申报学时,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由所在地的地方税协抽检审核。

第十七条 地方税协如有其它具体要求,按地方税协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考核

第十八条 未按照本办法完成继续教育的税务师,继续教育成绩查询结果为不合格。可以在中税协网校补学完成。

年满65周岁及以上者,根据身体情况和从业情况自主选择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长。

第十九条 税务师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考核不合格,由地方税协责成其在下一年度补足上一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税务师拒不接受继续教育,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由地方税协向社会公告,并抄送省级税务机关,记入涉税服务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2019年印发的《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同时废止。

教育管理办法范文2

敬业,就是忠于职守。敬业是弘扬职业道德的前提和核心,是对职业责任、职业荣誉的深刻认识。而爱岗则是对敬业的感情升华,是对事业无怨无悔的热爱和倾力付出。二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不敬业的人,很难做到爱岗;不爱岗的人,也很难说是真正的敬业。

1、敬业爱岗是电网企业的职业要求

电网企业负有重大的社会责任,要求我们必须敬业爱岗。工作搞得好,会给人民送来光明、给经济发展提供巨大动力;如果发生失误,也会造成不同寻常的破坏。特别是安全事故,不仅会减少供电量或损坏电力设备,而且对客户停电会导致比电网企业多几倍或几百倍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

电网工作是艰辛的劳动,只有敬业爱岗才能适应工作。

电网企业在竞争中求发展,需要敬业爱岗精神做支撑。电力走向市场势在必行,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是电网企业的唯一选择。迫切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清发展趋势,增强危机感,更加珍爱自己的职业和工作机会,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干好每件工作。

2、敬业爱岗以热爱本职为前提

敬业爱岗要求的首要之点,就是员工要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只有真正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才能主动、勤奋自觉地学习本职工作所需的各种知识、技能,才能全身心地投入,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和尽心竭力的精神,干好工作。相反,对工作缺少应有的热爱之情,甚至有厌倦情绪,那他的工作必然是一种“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状态,不可能有出色的表现。

热爱本职就要充分认识所从事工作的意义。每个工作岗位都是重要的,都是有意义的,既是每个员工为社会做贡献的基本手段和场所,也是实现个人抱负和价值的基本方式。

热爱本职就要将个人志愿融于企业需要。不管领导分配什么工作,都愉快地服从并尽心尽力地干好,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全心全意为同志和客户服务,干一行,爱一行,成功一行。

热爱本职就要立足平凡岗位做贡献。由于电网生产运营的特点,工作岗位是千差万别的,许多工作是在环境艰苦、条件比较差、收人也有限的情况下进行的。尽管随着生产的发展,工作条件和员工待遇有了显著改善,但总会存在差别,也总会有大量平凡工作需要人来做。俗话说:“平凡孕育伟大”,“梅花香自苦寒来”。只要我们甘于平凡,勤奋耕耘,就会日积月累,从少到多,做出不平凡的成绩。

3、敬业爱岗就要有过硬的工作本领

光有正确的职业态度还不够,如果业务不精,不称其职,责任心再强,本事不济,敬业爱岗也难以落到实处。

首先要学习钻研本职业务技术。努力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勤奋学习专业技术知识,虚心拜师求教,积极参加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要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对所于专业进行深人了解,弄懂吃透,能够准确、熟练掌握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标准和各个环节上的要求,成为行家里手。

二要坚持再学习,不断追求新知识。如今,终身学习已成为21世纪社会及个人努力的方向,终身学习的理念已越来越得到更多的人的认同。只有通过继续教育,再学习,再钻研,始终站在掌握新知识、新技能的最前沿,把学习与企业的改革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把学习与工作结合起来,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脚步,保持常胜不衰。

三要注重实践,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学习钻研业务的目的,全在于应用,即运用已获取的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把工作干好。因此,在钻研业务过程中,应自觉做到学与用相结合,知与行相统一。各种专业技术知识都来源于生产实践,只有通过实践运用,才能更深刻地理解其精神实质,掌握其要领,真正变为自身的技能;也只有通过实践运用,才能更好地检验自己学习钻研的效果,发现不足,明确下一步学习的方向,把本职工作干好,干出色。

4、敬业爱岗必须在工作中追求卓越

敬业爱岗要求员工不仅要有正确的职业理想、良好的职业态度以及高超的职业技能,而且还必须有崇高的职业追求,即有强烈的进取心,对工作尽职尽责,精益求精,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成绩,不断超越自我,争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的电网员工。

追求卓越要坚持工作高标准。敷衍塞责、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是庸人的思想作风。爱岗敬业就应该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业绩上不仅仅要高出同事,更要不断超越自我。

追求卓越就要勇敢迎接挑战。干事业不可能一帆风顺,或许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或许技术操作遇到难关,或许工作中出现新矛盾,这些困难和挑战,既是对一个员工敬业爱岗的严峻考验,也为我们追求卓越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天下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坚信事在人为,路在脚下。只要我们能主动变压力为动力,迎难而上,锐意进取,不辞辛苦,百折不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登上新的光辉顶点。

追求卓越更要积极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要想有所作为,就必须树立起强烈的创新意识,不断解放思想,立足企业实际,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大胆摸索,使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新。一个敬业爱岗的工作者,理应成为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的先锋,在前人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开辟未知的领域,成为适应新世纪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

二、遵章守纪,确保电网安全经济运行

严格遵章守纪,对于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协调有序运转,保证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推动电力事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员工必须进一步强化规程意识,大力弘扬尊重科学,严守规章的优良传统。

1、遵章守纪,是电力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的保证

严守规章是由电力的公用事业性决定的。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基础行业,它与整个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如果我们有章不循、守纪不严,不能保证电网运行的稳定和安全,就会直接损害客户利益,甚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损坏“光明使者”的形象。

严守规章是由电业的技术、资金密集性决定的。电网企业技术性强、自动化程度高、装备复杂、系统庞大等持点,大部分装备都涉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必须要有一整套科学的操作程序和管理办法。电网企业又是投资巨大的行业,如何把国家投入巨额资金建好的设备和生产系统管好用好,确实责任重大。

2、遵章守纪,必须服从大局听指挥

服从大局听从指挥,是每位员工必须遵循的基本工作原则。要求每个员工都要有服从大局的意识,有服从指挥的自觉性,以养成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一要局部服从整体。电网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只有电网的每个局部服从全网统一指挥,才能保证电网的安全生产,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要服从上级指挥。电网生产运营方式集约化程度高,系统联合紧密,所以全系统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管理。这就要求每个员工养成一切行动服从指挥的良好习惯。服从直接领导者的部署,服从工作程序的安排。这种“服从”是不讲条件、不打折扣的,而且需要雷厉风行、令行禁止。接受任务不拖拉,对待工作不推诿,办事迅速干练,不拖泥带水,不疲疲沓沓,一级对一级负责,以保证生产指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要生产服从调度。电网生产运营要坚决服从电网的统一调度指挥。电网调度是电网的神经中枢,是电力生产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它通过对电网运行进行有效的组织、指挥、指导、协调,以适应用户的需要和保证电能的质量,从而获得电网的最大经济效益。其安全稳定与否,直接关系着整个电网的安全稳定供电。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是电网安全运行最重要的保证。

3、遵章守纪,必须尊重科学不违规

电网规章制度是电业员工经过长期生产实践、并从许多经验和事故教训中总结出来的,其中很多条款可以说是用生命和血的代价写成的,既具有科学性,反映了生产客观规律的要求;又具有可操作性,严格执行就能有效地防止工作失误和事故发生;更具有强制性,要求每个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犯。

一要认真学习规章制度。学好规章是用好规章的前提。只有对各种规章制度勤学、勤记、勤练,达到了如指掌的程度,才能熟练掌握规程。学习中,应注意在全面了解规章的基础上,把握好安全工作规程这个重点。

二要消除违章操作的不良心理。要克服不信规章信经验的思想,要克服图省事、怕麻烦的思想。执行规章,就得严格遵守规章中的每条每款,一丝不苟地执行,绝对马虎不得。

三要同违章行为做斗争。严肃对待违规苗头,把未遂事故当成事故对待,认真分析,严肃处理。对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对违反规程者应给予惩处,以便惩戒一人,教育一片,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4、遵章守纪,必须维护企业利益不泄密

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商业秘密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营者、生产者知识和智慧的结晶,其持殊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一要增强保密意识。更新保密观念,保守企业核心机密,维护企业利益,才能保证企业的发展、壮大。充分认识保守企业商业秘密是维护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关系个业的生存和发展,一定要克服麻痹大意的倾向,养成良好的保密习惯。

二要加强保密法规教育。根据电力企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实际加强《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做到不该看的文件不看,不该听的事不听,不该问的情况不问,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外传的信息不外传,保守企业秘密,维护企业权益。

三要改进保密措施。加强文件和重要资料的管理,改进对文件材料的发放范围,控制文件印刷权限,严格借阅登记。加强信息网络系统的保密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监督和管理机制,健全管理规章和办法。加强会议的控制。凡涉及企业发展大计、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外招标等内容的重要会议,控制与会人员范围,明确会议纪律。不断改进日常保密管理。抓好办公环境、重点部门和部位的保密检查,抓好载体保密管理情况的检查。

三、诚实守信,珍惜电业信誉资源

诚实守信,就是忠诚老实,信守诺言,是为人处事的一种美德。所谓诚实,就是忠诚老实,不讲假话。诚实的人能忠实于事物的本来面目,下歪曲篡改事实,不隐瞒自己的真实思想,反对投机取巧、吹拍奉迎、见风使舵、弄虚作假、口是心非。所谓守信,就是信守诺言,讲信誉,重信用,履行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诚实和守信两者互相联系。诚实是守信的基础,守信是诚实的具体表现,不诚实很难做到守信,不守信也很难说是真正的诚实。诚实守信是职业道德的根本。

1、诚信做人,光明磊落

对一个人来说,诚实守信是一种真、善、美统一的道德修养境界。一个人要想在社会立足,干出一番事业,就必须具有诚实守信的美德。尤其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今天,个人或者企业、部门的诚信价值更加突现出来,这是我们每个人从工作生活中都能感受到的事实。比如,交往靠诚信,经营靠诚信,服务靠诚信,打造品牌靠诚信。一句话,诚信是人们进行社会交往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成功与失败的试金石、生命线。可以说,只要有诚信,你就把握住了成功的起点。

一是对自己要扬善祛恶,独善其身。就是要尊重自己的人格,珍重自己的名誉,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二是对他人要开诚布公,真实无欺。在社会人际交往中,要把诚实作为说和做的基本准则,诚意待人,坦白无私,讲真话,办实事,不口是心非,不欺骗他人,不弄虚作假,做到讲信誉,守信用,重信义。

三是对工作要求真务实,诚实劳动。这里讲的求真务实,指的是认真负责,真心实意,执著坚定地为人民群众多做有意义的事情,严格遵守职业纪津、职业道德。

2、坚持原则,办事公道

每一个人的尊严与社会权利都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只有社会分工和能力大小的不同,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在社会的职业活动中,要求各行各业的劳动者,都要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以国家法律、法规、各种纪律、规章以及公共道德准则为标准,秉公办事,公平、公正地处理问题。

一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首先体现在坚持原则,也就是从业人员无一例外地按照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纪律、规章制度行使职业权力,履行职业义务。我们只有在国家方针政策、法律纪律要求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才能保证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有条不紊,保证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协调一致,保证三个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是平等待人。就是要对客户一视同仁,不能将服务对象分成三六九等,看人下菜碟。不能优亲厚友,不分亲疏,真心实意地为每一名客户服务,满腔热情地去帮助他们解决每一个用电问题。

三是不徇私情。不徇私情是公正的思想基础,只有不徇私情,才能处事公道,-碗水端平。做到廉洁奉公,不借职务之便侵犯公共利益,贪图便宜,假公济私;做到公私分明,说话办事出以公心,不以个人好恶处事。切实加强自身的人格修养,做到“慎独”、“修身”,自我约束,严以津己。

3、有诺必践,信誉至上

有诺必践,简言之就是说到做到,不放空炮,答应人家的事或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一定要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是说到做到。即对自己所说的活一定要承担责任和义务。尤其在对外工作交注中,要深思熟虑,慎重决策,如果表态许诺了,一定要兑现,做到言而有行,言而有信。

二是落实承诺。“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八字服务方针,“优质供电服务八项承诺”,是电力企业向社会发出的诚信宣言,保证承诺条款落到实处,用高水平的服务取信于群众,是每名员工的责任。

三是履行契约。切实做到讲信誉、重信用、守信义,用诚信筑牢合作关系,用诚信来成就事业。

四、优质服务,做人民的光明使者

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直接提供电力保障,落实为人民服务的要求,提供优质电力和服务,做到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做人民的光明使者,是电力职工的职责所在。

1、恪守宗旨,树立正确的企业价值观

确立正确的价值观,有利于职工形成统一的意志和规范自身的行为。作为为社会提供电力供应和普遍服务的企业,必须把服务客户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电业为人民”奉为宗旨。这是因为:

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把“人民电业为人民”作为优质服务工作的宗旨,符合“三个代表”的根本要求,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二是由电力企业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电力企业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承担着建设和运营电力市场、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的责任,联系着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从事电网生产经营的人员必须具有对社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切实把搞好优质服务放到工作的首位。

三是电网企业以服务求市场、求发展的需要。只有坚持服务宗旨,搞好行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客户的要求,赢得社会各界的满意和好评,才能得到政府和社会的认可和支持,才能赢得更多的客户,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真挚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

真挚服务是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要求在职业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是电业员工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所谓真挚服务,就是以真诚恳切的情感善待客户,坚持“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方针,严格遵守和自觉履行自己的职业道德义务。在具体工作中应做到:

一要态度端正。每个员工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甘当客户的勤务员。做到文明待客,对客户热情和蔼,服务周到,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帮客户之所需。所有服务都要做到谈吐文雅、举止有礼、主动周到,以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作风,去影响和感染客户,建立和谐的新型人际关系。

二要服务规范。要做到真挚服务,并持之以恒,必须规范各项服务工作。依据系统建设规范,严格落实服务标准要求,做到对外受理流程通畅、服务行为规范;对内指令及时准确,督办协调有力,真正把“只要客户打一个电话,其他事情由我来办”落到实处。

三要环境整洁。完善服务设施,美化服务环境,健全服务功能,改变陈旧的服务方式。把已建成的设施维护好,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并注意克服只图形式,忽视实际作用的不良倾向。

四要严守纪律。严禁以电谋私,借工作之便承揽私活、联手窃电、擅自停电,对客户吃、拿、卡、要等。严明纪律保证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克服各种行业不正之风,保证真挚服务落到实处。

五要接受监督。接受监督既是落实服务宗旨的要求,也是企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服务水平的必要途径。在社会、政府、舆论、客户等监督渠道中,最直接、最经常的是客户监督。公开企业相关的规章制度,公布承诺条款,规范服务标准,使客户监督有据,珍重客户的意见和批评,做到闻过则喜,不文过饰非。

3、讲求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服务重在优质和实效。要把一切工作的着眼点都放在满足客户的需求上,在办事认真、解决问题及时和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等方面狠下功夫,切忌搞花架子。踏踏实实、细致入微地把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事情办好。

第一,办理业务认真。在办理各项业务工作中,要落实“认真”二字,就必须做到受理业务细心,不怕麻烦;对客户提出的要求要精心,不马虎从事;对一时拿不准的问题要诚心,不敷衍搪塞,尽心竭力为客户办好每件用电事项。要站在客户的立场上,帮助客户精打细算,做到取费有据、办事公开,不发生乱欠费的问题;要在保证系统安全的前提下,尊重客户对设备选型和工程施工单位自由选择的权益,做到平等协商,杜绝硬性指定的做法;要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工期和质量,不发生因自身原因造成拖延工期,或因施工质量问题影响客户如期用电的现象。

第二,抢修事故及时。电网运行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发生停电事故。抢修事故是供电部门的重要工作环节,事关社会稳定和客户的切身利益,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服务,受理报修耐心细致、准确无误,赶赴现场时限恪守承诺,尽快查找故障位置,排除故障迅速,保证抢修质量。

第三,执行电价政策严格。在执行电价政策上,应注意对各类用电性质认真界定,做到合理定价。界定有误要么影响企业经济效益,要么给客户带来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要防止侵占国家和企业利益,发生人情电、关系电、权力电等违纪行为。

第四,确保供电电压质量,不断提高供电可靠性。在不断提高供电能力的同时,更多地采用光进的技术手段,加强监测,不断改善电压质量,让客户放心使用电力。继续加大城乡电网建设的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兑现承诺,把供电可靠性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优质服务大有文章可做,任重道远。要继续发扬电业“心系客户、奉献社会”的优良传统,把为客户提供“充足、可靠、安全、价格合理”的电力,使客户享受到“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在努力实践服务宗旨中,展现出良好的道德风尚,做当之无愧的光明使者。

旅供落实公司党委忠诚企业教育活动精神起点高、措施新

近日,根据**供电公司**年忠诚企业教育活动方案的总体安排,旅供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旅顺供电分公司**年忠诚企业教育活动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忠诚企业教育活动精神。

**年的忠诚教育活动指导思想起点更高,体现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实现三个转变:思想观念的转变、教育方法的转变、工作作风的转变。

忠诚企业教育活动方案体现四新:员工队伍的总体素质和对企业的忠诚度要有新提高;精神文明和思想政治工作要有新作为;新闻宣传工作要有新变化;忠诚企业教育活动要有新成效。

方案中还制定了忠诚企业教育活动职责分工,主要目的就是要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忠诚度,用忠诚履行责任,用责任创造业绩,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全力推进旅顺供电分公司忠诚企业教育活动再上新台阶。(姜艳燕)

电建集团召开4月份党建工作会议

教育管理办法范文3

为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要求,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适应教育督导工作新形势的督学队伍,特制定《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督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加强督学队伍建设,促进督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学是受教育督导机构指派实施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包括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督导机构对所任命或聘任的督学实施管理。

第二章 聘 任

第四条 专职督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命,兼职督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聘任,并颁发聘书和督学证。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督导机构应配齐督学,建立督学动态更替和补充机制。国家督学数量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确定。省级、市级、县级督学数量由本级人民政府或教育督导机构根据本区域内督导工作需要确定。

第六条 督学除符合《教育督导条例》第二章第七条的任职条件外,还应适应改革发展和教育督导工作需要,达到下列工作要求:

(一)热爱教育督导工作,能够深入一线、深入学校、深入师生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二)熟悉教育督导业务,掌握必要的检查指导、评估验收以及监测方面专业知识和技术。

(三)能够保证教育督导工作时间。

第七条 聘任程序:

(一)推荐:相关单位按要求向聘任单位推荐参聘人员。

(二)审核:聘任单位对参聘人员按程序进行审查、遴选。

(三)公示:聘任单位将拟聘督学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四)公布:聘任单位向督学颁发聘书,聘任结果向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备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兼职督学每届任期3年,续聘一般不得超过3届。

第三章 责 权

第九条 督学按照《教育督导条例》规定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第十条 督学受教育督导机构指派,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

(二)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实施督导。

(三)对师生或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实施督导。

(四)对严重影响或损害师生安全、合法权益、教育教学秩序等的突发事件,及时督促处理并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教育督导部门。

(五)每次完成督导任务后,及时向本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督导情况,提交督导报告。

(六)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及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十一条 督学受教育督导机构指派,实施教育督导时可行使以下权力:

(一)就督导事项有关问题进入相关部门和学校开展调查。

(二)查阅、复制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文件、材料。

(三)要求被督导单位就督导事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四)采取约谈有关负责人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五)对被督导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教育督导机构负责为兼职督学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三条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督学晋升职级或职称,为督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四条 督学开展教育督导工作,须向被督导单位出示督学证。

第四章 监 管

第十五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对督学工作进行管理,主要包括:

(一)实施督导时遵守有关规定情况。

(二)督导报告撰写并向教育督导机构提交情况。

(三)督导意见反馈和督促整改情况。

(四)按要求接受培训情况。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本级督学进行登记管理,动态掌握督学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 督学与被督导对象的关系可能影响客观公正实施教育督导的,督学应当回避。

第十八条 督学应主动公开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等,方便社会了解督导工作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受理对督学不当行为的举报,经查实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对督学违法违规等受到处分的,及时向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

第五章 培 训

第二十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按照职责负责组织督学的岗前及在岗培训,新聘督学上岗前应接受培训。

第二十一条 督学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学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累积应不少于40学时。

第二十二条 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一)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

(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学校管理、应急处理与安全防范等相关理论和知识。

(三)评估与监测理论、问卷与量表等工具开发在教育督导工作中的应用。

(四)督导实施、督导规程和报告撰写等业务知识。

(五)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

(六)教育督导实践案例。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国督学培训工作及组织相关培训,地方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本区域督学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建立本级督学培训档案,对参加培训的种类、内容和时间等情况进行记录备案。

第六章 考 核

第二十五条 督学考核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 督导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实施督导、督导报告、督促整改、任务完成和工作总结等情况。

(二) 参加培训情况。包括参加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等情况。

(三) 廉洁自律情况。包括遵守廉政规定、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本级督学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对专职督学、兼职督学进行分类考核,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考核标准,采取个人自评和督导部门考核相结合方式对督学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督学按相应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对督学考核后形成书面意见告知本人及所在单位并存档备案,作为对其使用、培养、聘任、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督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督导机构给予解聘:

(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督导工作的。

(二)弄虚作假,,影响督导结果公平公正的。

(三),打击报复,干扰被督导单位正常工作的。

(四)受到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的。

(五)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第二十九 条 督学不能正常履行职责须书面请辞,聘任单位于30日内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 附 则

教育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 班主任 班级管理 爱心

职业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国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支持和关心下加快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步伐。

但是职业教育的发展还是受诸多因素制s,社会上很多人不理解,甚至很多人片面地认为职业学校是“差生”接受教育的场所。

职业学校发展困难,生源也参差不齐。面对如此现状,我们职业学校的班主任对班级管理困惑重重,职业学校班级管理难度大,影响学校的教育,制约着学校的发展。因此,我个人认为:我们职业学校的班主任要打破传统的班级管理模式,大胆创新班级管理方法,不断改革班级管理思路。下面,对职业学校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的办法和实践从以下几方面作一个简要的探讨。

1班主任要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1.1思想道德素质是关键

中职院校的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在不断养成。思维活跃的他们更善于从周围的环境中汲取经验。这样的经验不仅仅是好的,更有可能是不好的。所以,班主任自己更要发挥自身的主体作用,不断巩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尽可能的深入到学生的队伍中去了解学生的想法、状态,用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和言传身教指引学生,为学生正确的三观的形成奠定良好的基础。

任何一件事一个工作上,加强思想道德根基建设都是根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作为一个班级的管理者,更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而要真正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强健的思想根基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班主任是班级学生接触最多的老师,很容易对学生的思想和观念产生影响。班主任是学生的榜样,如果班主任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高尚的道德素质,处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必将在与同学的朝夕相处中,教育教学中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就会用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指导自己的言行,从而对自己的一生产生积极的影响。

1.2职业学校的班主任工作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不能幻想一蹴而就

由于职业学校学生来源的复杂性,很多学生在初中时就已失去了自信心,很少有成功的体验。要将他们的自信心重新树立起来,需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所以职业学校的班主任要有长期做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准备,不要想短时间内就能取得很大的成效,也不要想一劳永逸。

所以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提出班级总体目标的基础上,在适当的时间对班级和同学提出分阶段奋斗目标,让学生主观为实现班级和个人的目标而奋斗,从而循序渐进地实现学生个人素质和班级整体素质的提高。

2职教班主任班级管理实践

2.1以情明理

在班主任工作中,情感教育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要以正确的、正面的情感来引导和熏陶学生,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所以在平常的班主任工作中要学会以情明理,以理服人。班主任能说服学生,自然能树立威信管理好班集体。

2.2真诚相待

关心学生――关心学生是班主任工作的根本,要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成长,还要关心他们的家庭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深入他们的内心世界,准确地把握他们的思想。

在平时的管理工作中适时关心他们,帮助他们有助于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

2.3尊重学生

“亲其师,信其道。”现在的学生自尊心都很强,教师只有先尊重他们,才能得到他们的尊重。师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职教班主任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要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他们的自尊心,耐心听取他们的建议,注意发挥他们的特长和优势。

2.4信任学生

心灵的沟通,是开展班主任工作的关键,而互相信任是心灵沟通的前提,也是和学生进行交流的基础。班主任的信任可以使学生感到温暖,获得信心,也有利于师生之间团结协作,共创优良班风。

2.5宽严有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班级管理要严,严是好事,但严有严的方法、严的策略,要做到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恒。太严会让学生感到苛刻,缺乏人情味,甚至产生逆反心理,对学生的严格要求也不能只靠凭空说教,要有章可循,要建立严格的班级管理制度,让制度上墙,让学生加强自我约束,当然严格的管理也不能流于形式,要长期坚持,使学生逐渐养成习惯,变强制为自觉。

班主任工作面对的是活生生、有思想、有感情的学生,只有采用恰当的工作方法,才能从思想上启迪学生,从感情上打动学生,才能让学生自觉自愿地学习。

参考文献

[1] 佟荣颐.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家庭”互动模式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04.

教育管理办法范文5

第二条 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所有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均由静海县教育学会统一组织实施。县级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教育系统各部门须提前制定相关活动方案,经静海县教育学会会长(或主管常务副会长)审查同意后,报学会秘书处组织实施;国家级、市级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教育系统各部门要依据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学术团体的有关文件精神,提前制定县级评选推荐方案,经静海县教育学会会长(或主管常务副会长)审查同意后,报学会秘书处组织实施,或由教育学会委托相关专业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 论文评选(推荐)程序。

国家级、市级优秀论文评选推荐程序。

1.转发文件。转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学术团体的有关开展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文件。

2.个人申请。有意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教师,根据转发的文件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本人的论文,由学校进行登记。

3.乡镇校审核推荐。乡镇校组织人员对教师作品的原创性进行审查,并按推荐指标要求(第五条)择优推荐。将教师原创性论文登记造册,向县教育学会秘书处进行推荐,并提供推荐名册。

4.县教育学会秘书处评选推荐上报。县教育学会秘书处组织教育学会学术委员,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择优推荐。

县级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程序。

1.全面发动。各单位要把优秀论文评选当作一次教师交流反思自身教学经验、展示课题研究成果的一项校本研究活动,宣传发动到每一位教师、教育干部。

2.基层推荐。各单位根据每年下发的通知要求,在全员参与的基础上,学校组织初评,根据相关要求及推荐指标择优确定上报论文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参评。

3.组织评选。由学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论文分类分组、统一编号、清除论文作者个人信息、论文审核等;聘任评委,原则上评委由教育学会学术委员担任;组织评委培训活动;各组评委根据评选标准对每篇论文进行评价赋分;秘书处安排相关人员对论文及各组评分情况进行复审;根据论文成绩分类统计排序,按奖级设定比例和成绩一次性确定获奖名单及等级。

4.评选结果。评选结束后,通过《静海县教育科研简报》公布,并供各单位存档备查。公布后,向获奖教师颁发证书。

第五条 推荐指标。原则上各单位推荐论文篇数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0%。

第六条 论文要求。

各单位推荐的县级论文要符合以下要求:

2.报刊杂志未公开发表的。

3.如实填写《静海县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登记表》。

4.每篇参评论文打印2份,同时提供电子稿。论文正文格式

各单位推荐的国家级、市级论文要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第六条 奖项设定。县级获奖论文总数控制在推荐总数的60%左右。评选结果按1:3:6的比例设一、二、三等奖三个奖项;国家级、市级论文推荐比例,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七条 评选纪律。评审人员和评审工作人员在受理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应客观公正,秉公办事,严格把关;评选实行回避制度,凡申报参加评选或有亲属参加评选的,不能担任评委。评委成员必须模范地遵守师德规范,坚持原则,执行评选规定。对工作不认真或有营私舞弊行为的评委成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评委资格的处分。论文作者需作出“个人诚信承诺”,保证所写是原创,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审查,并对论文原创的真实性出具审查意见。严禁弄虚作假,对抄袭他人文章和冒名顶替者,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学术诚信违纪档案。

第八条 县级论文评选活动不收取参评费,相关经费由县教育学会和县教科室承担;国家级、市级论文评选活动,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县教育学会负责解释。

静海县教育局

教育管理办法范文6

1,本办法所指非学历教育培训,是指除技师,技工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和认证考试以外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及认证考试(之下简称职业技能培训及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由自学考试行政部门管理的(除国家英语等级考试(CET)以外)面向社会进行的各种等级考试(包括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前培训及考试的组织实施以及各行业单位委托的岗位技能培训,教学单位,部门联系的其他各种培训,不占用学校招生计划的联办研究生班,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形式的培训.

2,学院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统1归口管理.继续教育学院是全校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校各种对内对外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3,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管理:

1,由国家颁发证书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及考试和各种等级考试的考前培训,原则上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根据国家职业技能认证考试和等级考试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教学.所需教师和教学设备由继续教育学院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发生的费用由继续教育学院从非学历教育培训费中支付,并计入培训成本.

2,各行业各单位委托的岗位技能培训,由培训部门根据送培单位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组织教学.所需教师和教学设备由培训部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发生的费用从收取的培训费中支付,计入培训成本.

3,为积极推进培训工作,各教学单位,部门均可开展各类型培训工作,但事前需将培训项目及培训收费标准,培训方案,培训时间等相关资料书面报告继续教育学院.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对外组织实施培训.继续教育学院应负责对各院系组织的非学历教育培训进行管理,指导,促进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总体质量的提高,以维护学院对外培训的信誉和形象.

4,为确保学校培训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凡是利用学校教育资源私自组织的教育培训,或不按报批内容规定组织的培训视为违规办学行为,学校将停止其办学并扣除其年终学校成教目标奖,并根据情况,会同有关部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的1切损失自负.

4,非学历培训经费分配办法:

1,各种非学历教育培训所收培训费总额(不包括联办单位分成部分)的10%上缴学校;80%用于培训单位的培训成本,培训管理费和部门经费;10%划拨给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发展学校培训事业经费,用于学校培训工作的市场开拓发展费.

2,各种职业技能认证考试和各种等级考试所收费用,按"以考养考"原则,用于组织考试所需考务等费用,自负赢亏.

3,培训费由培训单位到计财处领取正式发票后统1收取,交学校财务,由学校计财处和继续教育学院核对后,按照确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划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