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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技工培训范文1
关键词:STCW公约 培训机构 影响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a)-0246-01
国际海事组织对STCW78/95公约中的STCW公约和STCW规则进行了全面回顾和系统的修正,于2010年1月完成对STCW78/95修正案全面修订的初稿。2010年6月菲律宾马尼拉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STCW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上已通过该修正案,该修正案称为“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于2012年1月1日生效。本次修订新公约对船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提出了新的挑战,培训机构需要全面梳理分析本次修订的内容,积极应对。
1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船员教育与培训的影响
1.1 船员证书体系发生变化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新增电子员、电子机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保安意识、保安职责培训项目,明确了海员健康标准及健康证书的签发要求,新增健康证书书面证明,确定了证书和文件分为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书面证明三个层次。
1.2 船长和甲板部主要修正的适任内容和标准
强调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的应用。新增使用ECDIS保持航行安全的航行值班(操作级)和使用有助于指挥决策的ECDIS和附属系统以保持安全航行(管理级)的要求;简化天文航海的知识、理解和熟练要求,提倡使用电子航海天文历和天文航海计算软件;新增领导和团队工作技能的使用(操作级)、领导力和管理技能的使用(管理级)的强制性适任要求;驾驶台资源管理成为强制性适任标准;新增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方面的知识、理解和熟练要求;新增按照船舶报告系统和VTS报告程序的一般规定进行报告的内容;新增高级值班水手发证的强制性最低要求
1.3 轮机部主要修正的适任内容和标准
删除“至少30个月的认可的教育与培训”的要求;提高普通船员晋升轮机员的要求(6个月到12个月);新增领导和团队工作技能的使用(操作级)、领导力和管理技能的使用(管理级)的强制性适任要求;机舱资源管理成为强制性适任标准;新增电子员、电子机工和发证和高级值班机工资格的强制性最低要求。
1.4 技能培训主要修正的内容
明确所有海员的安全熟悉和基本培训及训练的强制性最低要求,增加海洋环境保护基本知识、船上有效沟通、团队工作、理解并采取措施控制疲劳等新内容。对所有海员的与保安培训和训练有关的强制性最低要求,新增保安意识和保安职责培训,明确船员在基本安全、救生(助)艇筏、高级消费训练项目上“保持持续适任能力的方法”
1.5 明确了过渡期限
STCW马尼拉修正案于2012年1月1日生效,履约过渡期为5年,自2017年1月1日对所有船员的培训、发证和值班按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要求进行全面实施,届时在船上任职的船员必须满足新公约的要求。
2 培训机构履行马尼拉修正案的对策
2.1 加强公约学习研究,掌握国内履约配套公约、法规规定要求,更好的指导船员教育与培训工作
培训机构要认真研究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和国家海事局下发履约配套法规的精神,依据履约期限,统筹安排在校生及社会船员的过渡期履约培训,结合新规则对新入校的学生人才培养方案重新梳理和修改,重点要研究新的考试和发证规则及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在专业证书和适任证书的培训、人才培养规格的调整、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教材编写、课程设置、大纲制定等方面给予详尽的指导。
2.2 加快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积极申办培训项目资质
培训机构要认真学习各项目教学人员要求和场地、设施及设备标准,加强师资的引进和培养、加快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积极申请项目资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要制订航海类专业教师培养计划,解决航海类专业教师船员适任证书持证和师资紧缺瓶颈问题,对现职教师,新公约的船员相关适任能力标准表中新增了多项适任能力,在相关的适任能力项下新增了若干要求,许多新增的内容对从事海事培训的师资人员是新的知识或技能,因此在开展履约培训之前,相关师资人员需要提前进行知识及技能更新培训。原来部分培训项目从设备、师资、准入标准等方面做了调整,对对培训机构的设备等提出了新要求。新增培训要求、培训项目需要培训机构补充新设备,诸如ECDIS、ERM、BRM培训所需要的实际操作、演练、模拟器等设备。
2.3 调整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满足新公约的要求
培训机构需要根据主管机关颁布的新法规,结合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系统改革,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要能够促进学生知识、技能、职业素养协调发展,要特别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航海类专业英语教学,注重航海类专门人才的海员素质养成教育。要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切实考虑到航海类人才在素质结构、能力结构、知识结构的协调统一,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从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人才培养模式、职业岗位能力、专业核心课程、总体教学进程和安排等诸多方面进行重新架构。
2.4 更新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管理,确保履约培训质量
培训机构要根据新法规要求对教育与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吐故纳新,要加强体系的严细实全的运行与精细化的管理,促进各受控部门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持续改进,通过内审、外审、管理评审,保证体系的连续性、有效性和符合性,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推进船员教育与培训工作不断追求卓越。通过质量体系来规范日常的管理工作,强化按规则办事意识,把“依法治校,以法治教”落实到实处,从而达到既定的质量目标。
总之,马尼拉修正案的实施对船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培训机构而言,困难与机遇并存,培训机构要认真研究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及国内的配套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解读其本质内容,深刻理解其内涵,积极主动的促进履约工作有效开展,为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船员队伍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史方敏,范嘉芳.STCW78/10公约对航海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的影响及对策[J].航海技术,2010(5).
船员技工培训范文2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国际海事组织将“航行更安全,海洋更清洁(Safer Shipping,Cleaner Oceans)”确定为其追求的目标。但是,现在该目标己变为“清洁海洋上安全、保安和高效的航运(Sale,Secure and Efficient Shipping on Clean Oceans)”。可以看出,国际海事组织已将“保安”与“安全”、“防污染”这两个传统主题并列,将“保安职责”全面纳入海员的培训内容。同时,“高效的航运”已经成为国际海事组织追求目标的新内容,国际海事组织已经认识到航海科技发展是实现“高效的航运”的重要技术保障。
在这样的背景下,2010年6月25日国际海事组织(IM0)在马尼拉召开STCW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经过89个国家和地区以及20个政府间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代表集体审议,通过了《STCW公约2010年修正案》(STCW78/10公约),该修正案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STCW公约2010年修正案》的出台不仅对船员教育培训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会对航运相关从业者,比如引航员,带来重要的影响。近几年来,随着我国航运业的蓬勃发展和港口建设的崛起,引航的船舶实现了量的突破,中国引航在引领大型船舶方面以及大型船舶通过复杂水道方面已走在世界引航的前面;单点系泊、数字引航技术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近五年来,全国引航机构引领船舶艘次连创新高,创造了数十项港口引航新记录。仅2010年,全国42家引航机构就安全引领中外船舶36.6万艘次,比2005年增长一倍以上,创历史新高。其中船长250米以上的大型船舶就达7.2万艘次。马尼拉该修正案在新技术发展、人为因素、保安和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新要求,对引航业会产生重要的影响。鉴于引航在港口和航道运输中的重要作用,研究这个背景下的影响和相关对策,可为发展我国引航事业提供参考。
新公约的重要修正内容
1、增加了新的船员职务
在公约Section A-I/I中,增加了新的船员职务,分别为电子员(ETO)、电子技工(ETR)、高级值班水手(ASD)和高级直板机工(ASE)。
2、增加了对远程教育与电化教育的指导
在公约Section B-I/6中增加了对缔约国认可的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DLE)的指导,并做了明确的要求。
3、强调了对ECDIS等设备的应用
在公约Section A-/1中强调了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等电子设备与系统的应用,提倡使用电子航海天文历和天文航海计算软件。
4、强调了团队工作和沟通能力的培训
在公约Section A-/1中强调沟通能力和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驾驶台资源管理(BRM)成为强制性要求。
5、强调了海洋环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
在公约Section A-/1中强调了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方面的知识、理解和熟练的要求。
6、明确了海员健康标准与健康证书的签发要求
在公约Section B-/9中明确了海员健康标准与健康证书的签发要求。
修正案对引航可能带来的直接影响
《马尼拉修正案》的通过对船员培训和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对新技术发展的需求;重视人为因素对航行安全、保安和海洋污染的影响;重视海上保安。新修正案对引航事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第Ⅰ、Ⅱ、Ⅴ、Ⅵ、Ⅷ章中。
第1章“总则”的主要修正内容为新增“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书面证明”、“电子员”、“电子技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保安职责”等新定义,强调现代化船舶中电子员的必要性。新增证书对船舶包括引航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引航部门应对引航员进行相应的培训,以适应新规则的要求。
第Ⅱ章“船长和甲板部”的主要修正内容强调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的应用,简化天文航海的知识、理解和熟练要求,提倡使用电子航海天文历和天文航海计算软件。新增领导和团队工作技能的使用(操作级)和领导力和管理技能的使用(管理级)的强制性适任能力。新增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方面的知识、理解和熟练要求。新增按照船舶报告系统和VTS报告程序的一般规定进行报告的内容。该部分内容强调新技术在航海中得应用,仅仅使用雷达等电子设备以不能满足新世纪航运发展的需求,ECDIS、综合驾驶台系统(IBS)等新技术对船舶安全航行提供了更为便捷和精确的方法,为适应船上新技术使用要求,对引航员进行新技术应用培训和增加海洋环境知识教育是必要的。
修正案第V章关于特定类型船舶的船员培训的修正也是引航部门和引航员关注的热点,仅仅对船员进行特殊培训而让引航员来操纵船舶是不能满足要求的,引航员也需要具备相应的知识,如油船和化学品船的引航员必须持有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证书,需要引航部门的注意。
修正案第Ⅵ章新增保安培训分为4类培训:船舶保安员培训,熟悉保安培训,保安意识培训,负有指定保安职责人员的培训。船舶保安员必须持有船舶保安员培训合格证书,所有船员必须持有“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书”,被指定负有保安职责的海员则还应持有“负有保安职责培训合格证书”。引航员应关注安保知识培训。
修正案第Ⅷ章对休息时间的量化标准,力求与《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规定一致。对于长距离引航所需时间较长,单一引航员工作强度大的情况下,应根据新规定对船员休息时间规定,进行引航模式的改革。
改革分段引航模式、发展引航业的对策
船舶引航是一项技术性和风险性都较高的工作,如何通过履约来进一步发展引航事业,提高引航服务水平与质量,是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考虑到船舶新技术使用,如ECDIS、IBS、船舶局域网等广泛使用,有关部门非常有必要结合实际操作,开展相关培训。
随着港口航道设备的不断完善和航运业的飞速发展,油轮、化学品船、液化气船等特殊船舶数量会越来越多,引航的需求量也会增大,针对特殊船舶的引航员,仅仅持有引航证书是不够的,根据修正案对特定类型船舶船员培训的规定,进行相关培训,切实增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此外,对于复杂水域和长距离引航,引航管理部门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引航员实施分段引航,以符合公约的需要。
引航工作过程也是一个团队协同工作的过程,引航员引领每一条船经常要面对来自不同国家的工作团队。引航员的英语口语能力、协调指挥能力的高低,引航员对不同国家船员的文化、意识形态的了解程度,都将影响到引航安全。提高引航团队协作能力,克服因文化制约给引航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对此,引航部门可开展一系列活动提高引航员综合素质,如开展英语口语训练活动,提高引航员的英语口语会话能力;通过邀请具有丰富团队协作经验的经理人进行讲课、组织团队拓展训练和开展团队活动增强引航员的团队协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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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以涉船专业为例,创新性归纳出校企合作两种有效模式:
1.对接共享模式 将资源通过具体的合作项目实施对接,平衡各方利益,满足合作方衍生的不同需求,实现共享多赢。如通过“扬泰造船”、CCS扶贫培训、辅助验船师培养,将行业标准、人才培养、企业岗位有效结合,实现行业证书与技能证书的对接、职业标准与课程内容的对接。
2.根植共生模式 通过顶层设计,依托良好的合作环境,建设可使合作方资源增值的深层次合作载体,是对接共享模式的特色形式。如苏南地区内河船员培训中心与内河船舶驾机合一专业同时建设,通过实训设备、实训项目建设,将行业资源转化为教学资源,推动了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技能训练与岗位训练、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难点之一。本成果解决的主要问题是:
1.学校仅成为“企业低成本获取适用人才的储备库”,企业对参与职业教育活动缺少热情――不愿意合作;2.实习成为校企合作的主要方式,而企业以生产任务的轻重缓急为中心,合作不稳定,缺少内涵――不知该如何合作。
针对以上问题,自2005年开始,依托我校船舶专业办学历史悠久、社会基础深厚的优势,借助江苏省地方海事局、中国船级社等行业组织在相关领域的统筹、引领和指导职能,以“交通行业教育区域发展比较”“船舶工程技术实训基地建设”“行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管理”三个课题的研究为基础,围绕“如何激发行校企合作热情”“通过什么方式来丰富合作内涵”并增加合作的长效稳定,关注行业动态,研究企业需求,主要开展了如下实践:
1.“扬泰造船”班 因造船工作环境艰苦,大多数民营中小船厂长期缺乏技术人员,给造船质量带来了很大隐患。扬州、泰州地区中小型造船企业密集,我校与江苏省地方海事局合作,与当地造船企业共同制订培养方案,通过媒体宣传、民政局推荐、企业面试后,以企业承担全部学费的形式开办了两期“扬泰造船”班,如今毕业生已成为企业骨干,有人还办起了自己的造船企业。这一做法及时缓解了当地造船企业人才短缺状况,有效诠释了职业教育的社会责任和价值观,在全省造船行业得到广泛赞誉,被评为江苏交通优质服务特色品牌。(见图1)
2.辅助验船师培养 出于对造船质量与运行安全的重视,2012年,江苏省地方船舶检验局联合全省各市海事局,在我校试行公开招聘辅助验船师,经准入的学生最后一年课程由行业专家和专业教师共同进行验船知识、工作规范等专门化教学,专业教师与验船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使学生很快进入角色,增加了行校合作互动,又拓宽了学生的就业渠道,开辟了校企合作新途径。
3.CCS扶贫培训 船舶电焊工是造船企业中技术要求高且工作条件较差的岗位,是造船企业最需要的技能人才。2007―2008年,本着使农村劳动力输出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实现“送出一人,脱贫一家”的目标,由交通部主办,中国船级社(CCS)出资200万元,由我校承办了三期焊工扶贫培训班,向江苏、浙江造船企业输送了200名电焊技工。通过造血扶贫,既服务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减轻社会负担,又为造船企业提供了焊接技能人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借助行业管理职能,学校致力于培养“用得好、留得住”的专业人才,为企业解决难题;同时又开展扶贫帮困,履行了社会责任,以此构成了行校企合作的动力。
行业标准是指导企业生产的技术准绳,也是行业组织的优势资源之一。我们采取如下做法,将标准结合于课程改革、专业建设之中,以丰富合作内涵(见图2)。
1.课程对接 2005年,我校成立了中国船级社首个在教育院校内设立的焊工考试委员会(NJ15),把行业标准编入了《焊接实训》教材,通过行业部门的考核学生可以获得CCS焊工证书,技能操作水平迅速提高;2007年,我们联合南通明德重工对“船体建造工艺”课程实施改革,把“船体放样号料工”标准融入课程中,开发了项目化精品课程”船体放样”;参照行业标准,为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开发了“《船舶电工》初、中、高级省级题库”。通过行业标准对接课程标准、职业岗位要求嵌入人才培养目标,实施了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对接,提高了人才培养的适用性。
2.项目对接 因船舶工程类专业实训通用设备稀缺,在实训基地建设中,我们发挥学术与专业教学委员会的作用,会同行业企业委员根据造船工艺流程,研制了多种教学实训设备,基于行业标准设计了行业证书与技能证书对接的实训项目,可开展涉舶专业实训项目17个,其中对接相关行业及中级技能证书10张,有利于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为行校企合作的长效和稳定创造了条件。2009年被评为江苏省职业教育优秀实训基地。此外,与江森自控约克(无锡)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开展的以企业文化和岗位技能考核为主的“工学交替”及“扬泰造船”、辅助验船师培养等项目,都是以育人与用人标准对接为基础的合作方式。
3.专业对接 江苏省水系发达,但培养内河船员的院校却很少,致使内河船员严重老化,如无锡鼋头渚景区连续17年没招到一名新船员。2010年,经无锡市地方海事局牵线,我校与无锡市蠡湖游船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培养内河船舶驾机合一学生的订单,首批30名毕业生已经上岗。与此同时,江苏省地方海事局将苏南内河船员培训中心设置于我校,全额投资了船舶驾驶模拟器、船舶轮机模拟器等实训设备,扶植了内河船舶驾机合一专业的建设,将产业需求转化为专业建设资源,为行校企深层次合作培植了共生体。该项目被评为2012年无锡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项目。
4.文化对接 通过专业文化与行业企业文化的对接,增加学生的职业素养和精神内涵。2009年建成的船文化教育项目,使学生了解历史,增加知识,体会文化,填补了国内同类院校的空白,吸引了大批企业和职教同行前来学习交流,对船舶专业职教改革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5.服务对接 利用行业指导下的政策许可,结合自身优势,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自2005年起,我们先后承担了美国卡特比勒和阿文美驰公司、日本久保田公司和OTC公司、无锡船厂等单位的焊工培训和考核;承担了无锡市电焊工技师、高级技师鉴定工作,举办了多期内河船员培训。近三年承担各类社会培训212期共9072人次。主动为行业前瞻性发展提供服务:2005年率先将数字化造船模式引进课堂,为造船模式改造及时输送了技术技能型人才。面对我国的海洋开发战略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我们开设了海洋工程相关课程,建设了航海类专业,开发了船舶管系实训项目,船舶虚拟仿真教学也正在研究中。
利用合作方政策许可、资金设备等资源优势,培植合作共生体,增加合作内涵,实施了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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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进我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工作部署的落实;督促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坚持与今年安全生产“三个专项”工作相结合、与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整顿持续攻坚相结合的原则。
二、时间安排
20*年5月至7月底。
三、督查形式
督查行动由市安委办综合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单位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明电[20*]15号、河北省、*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攻坚工作方案及本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督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全面开展督查行动。市对各县(市)区开展督查,市级督查不少于1/3的县(市)区,各县(市)区督查不少于1/3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
四、督点和内容
(一)重点行业和领域范围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上运输、铁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设施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机械、电力、轻工、纺织、烟草、邮政、通讯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4、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各类设备设施。
5、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7、市直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范围。
(二)重点内容
1、重点督查的综合内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分解和落实20*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情况;全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按照明电[20*]15号和唐安办[20*]16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迎奥运和奥运会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这;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2、重点督查的专项内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督查内容,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93号)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94号)确定的内容,以及市安委办《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和市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在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烟草、电力六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执行。
道路交通: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危险品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通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运输经营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水上运输:“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老旧船只安全及运行状况;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渡口渡船安全整治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铁路: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和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铁路行车关键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及维修情况;道口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及平改立推进情况;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采矿、采砂等情况;公路铁立交桥、公铁平行地段防护设施以及航标等的设置、管理情况。
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物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和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水利: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违规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电力:预防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保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辅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情况;煤矿安全供电情况。
农业机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情况;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配备、持证上岗和胜任情况;渔业船舶遵守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情况。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情况。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拆除旧生产线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和销爆处理方案的情况;新建生产线按计划实施及安全管理的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国防科技工业:危险作业场所“压点减员”、强制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危险品销毁、处理专项整治,开展外包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等的情况;军工危险品单位外部安全距离问题的整治情况。
市属以上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及“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预报预警、应急预案和治理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与安全投入、“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教育培训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分包企业资质审核和作业现场“三违”现象治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具体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协调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本级、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督查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细化督查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方案于20*年5月7日前报市安委办。
船员技工培训范文5
作为公司劳务业务转型升级的主打项目,外派护理业务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已经初具规模,并且在行业内有了 定的知名度。公司为此倾注了很大心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经历了无数艰难波折,可以说是十年磨一剑。
发展高端劳务是大势所趋。一方面,从市场需求看,世界经济的动荡和疲软,使劳务市场需求不断下降,并向日本等少数国家集中,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前所未有。另一方面,随着全球科技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医疗卫生、信息技术、环保工程等朝阳产业对高技术人才的需求日益旺盛,而普通低端劳务的需求比重一直持续下降。这种趋势正在推动国际劳务市场结构的变化,逐步形成以高端技术劳务为重点的多层次、多行业的劳务市场需求结构。在这种变化面前,我们必须及时在劳务业务的结构和方式上做出调整和转变,提升层次,走差异化发展之路,否则将难以为继,失去生存空间,更不用说可持续发展了。
从劳务资源状况看,随着中国人口红利的逐渐丧失不口国内工资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内低端劳务资源日趋紧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也所剩无几。惟有在技术行业,国内与发达国家的收入差距仍将长期存在。经济水平的差异决定劳动力的流向,这是国际间劳动力流动的基本规律,也决定了目前形势下转型升级、发展高端技术劳务业务的出路。
发展高端劳务意义重大。第一,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在薪资待遇方面,技术行业远远高于普通工种。以外派护士为例,一名英美国家的注册护士年收入可达四、五十万元人民币,是普通力工型劳务人员收入的好几倍,更是国内护理人员工资的十几倍、几十倍。这与低端劳务业务相比,无论是劳务人员个人所得,还是经营公司的收益,以及创造的社会间接经济效益,都不可同日而语。
第二,社会综合效益显著。首先,技术行业或较高层次的人员在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方面的能力相对较高,因此,高端劳务业务在学习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理念、加快人才培养、进而推动国内相关行业的发展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比如我公司有代表性的高端业务——国际船舶管理,就需要船员外派、船舶配件供应、物流等行业的支撑,船舶管理在其中作为 个龙头,拉动这些行业共同发展,形成一个新的产业链。在这方面,低端劳务就显得功能单一,难以比拟。此外,高端劳务在安置大学生就业、缓解国内就业压力、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意义也是众所周知。
由于我国的对外劳务合作事业起步较晚,目前外派规模仍然较小。2011年,我国外派各类劳务人员45.N万人,仅占全球市场份额的1.5%。其中,建筑业、制造业和农林牧渔业在外派人员总数上占据了前三位,而以医护、IT、海员、厨师、设计咨询等技术人才为代表的高端劳务,据初步估算所占比例不到10%,远远落后于日益增长的国际高端劳务市场需求,与菲律宾等其他劳务大国相比,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以护理业务为例,菲律宾每年外派约1.5万名护士赴海外工作,同期在海外工作的护士总数达到25万人。而海员外派的情况是:菲律宾外派海员的数量占据全球海员市场的42%,高据榜首,其次是乌克兰,占7.3%,印度占6.8%,我国仅占5%。这与我国拥有50多万高级海员、占世界高级海员总数40%左右的资源储备相比,显得很不相称。造成我国高端劳务发展落后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劳务人员外语能力欠缺,导致可利用的合格资源十分匮乏。中国高校毕业生的英文能力虽然在最近几年有明显改观,但在口语、听力等实际运用方面,仍然是一块短板,远远达不到海外雇主的要求。尤其是在金融危机之后,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等发达国家都相继提高了对海外护士的英文要求,雅思听说读写4个单项都要达到7分,这对中国护士来说,是 个难以企及的高度。澳大利亚引进海外技工的457签证也要求英语能力达到雅思5分,对绝大部分中国技术工人来说,也是 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高端劳务涉及面广,障碍多,难度大。尤其是在资源方面,由于符合条件的外派人才紧缺,而短期培训解决不了问题,必须从人才培养这项基础性工作做起,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以护理业务为例,一个合格护士的培养期通常长达2-3年,其间存在不少变数和来自市场、政策、合作方的风险,对护士本人也是 种考验,经常出现护士因各种原因退出项目的情况。因此,要求经营公司具备较强的承受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除了劳务资源,经营公司本身的项目团队也需要专业和商务能力兼备的人才,否则无法操作和驾驭项目。
市场信息量少,外派渠道不广。高端劳务因为起步较晚,对市场的了解不多,信息缺乏,政府间缔结的双边协议也很少,因此,尽管海外市场需求大,但缺少对接管道,短时间内很难打开局面。
社会认知和接受程度不高。对于高端劳务项目,高等院校和劳务人员往往都心存疑虑,担心出问题,给院校及自身带来麻烦。因此,大部分院校在合作方面态度消极,配合力度小,给资源培养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劳务人员的招募也比较困难。
当前的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正处于一个瓶颈期,要想有所突破,重获发展,必须走转型升级之路。作为企业,要充分认识转型升级的紧迫性,拿出重新创业的勇气,选择好正确的目标和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在经历过转型之痛后,必将柳暗花明,迎来广淘的发展空间。
建立国家之间的合作机制。国与国之间人才的流动是以引进国的开放政策或政府间的合作协议作为基础和前提的。纵观东南亚几个劳务外派大国,政府在签订双边协议、构筑国家层面的合作机制方面不遗余力。泰国政府在2009年与瑞典多个城市签署了劳务合作协议,外派2万名护理人员赴瑞典工作;斯里兰卡与意大利,越南、印尼与日本也都签署了有关协议,菲律宾更是与德国、加拿大、美国、台湾等多达22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劳务方面的合作协议。相比之下,我国与国外所签政府间劳务合作协议就显得数量有限。如能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劳务市场的开拓无疑会呈现另外一番崭新局面。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议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鼓励:一是针对经营公司设立专项补贴。对成功开拓新市场、新项目的经营公司,给与奖励。二是对高校毕业生提供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出境的,出境前参加政府指定的劳务培训基地或外派经营公司相关培训而产生的费用,由政府提供全额补贴。三是提高归国人员待遇。对归国的高端劳务人员,给予与留学生同等的待遇,在创业、科研开发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为高端劳务项目牵线搭桥。高端劳务目标市场更多地集中在发达国家,比如福利待遇高、老龄化严重的大多数欧洲国家。但长期以来习惯于低端劳务市场的经营公司大都对这些国家缺乏了解,接触渠道少。建议在各级政府组织的各类外事活动、招商活动中,适当地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高端劳务项目进行推介,为企业搭建对外交流平台,创造合作机会。尤其是在友好城市之间,开展这类推介活动更为便利。
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校企合作,解决劳务资源瓶颈问题。高端劳务业务成功的关键在于高素质人才,这些人才的培养和获取离不开高等院校。一方面,应面向学校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大学毕业生走出国门。另一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推动高等院校等各教育机构加强对高端劳务资源的培养,比如:选择具备实力和专业优势的院校作为高端劳务培训基地,进行重点扶持;鼓励各高等院校调整授课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对高等院校海外就业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学校招生宣传的重要依据;鼓励各经营公司通过合资办学等形式与学校开展紧密型合作,等等。通过这些措施,使劳务外派切实成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题的重要途径,同时,学校也成为培养高端劳务业务人才资源的摇篮。
进一步规范劳务经营环境,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对市场准入的协调管理。同时,对于当前仍然存在的一些黑中介的不法行为,尤其是一些培训机构违规操作高端劳务项目、搅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为高端劳务业务创造一个良好健康的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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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职教育;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机制
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是指在政府主导下,学校与企业(或相关行业)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同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下组建产教联合体,在人才培养、职工培训、科技创新与服务等方面进行一体化运作的一种教育模式。渤海船舶职业学院于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第二批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项目立项建设单位,为确保建设目标的全面完成,学院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实现校企合作。随着国家骨干高职院建设的推进,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基本完成了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基本的体制机制建设,增强了高职院校的特色办学水平,提高了船舶类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促进了地方区域经济的发展。
一、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机制的重要意义
(一)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高职教育是为国家培养大批量技术技能人才的一种教育类型,使其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的一线主力军。职业院校通过深化校企合作,建设校内“生产性”及校外“教学性”实训基地,打造双师型教学团队,强化社会服务能力,使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更紧密,实现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共同发展。为此高职院校应立足行业、依托企业,走出一条特色鲜明的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之路,使学生了解真实工作场景,掌握企业岗位所需技能,具备高素质的职业能力,提高他们对企业工作岗位的适应力,切实满足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需求,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奠定基础。
(二)有利于开展终身教育
现代职业教育要求高职院校要适应性地调整自身的办学思路,不仅将受教育对象定位为在校学生,还应该包括在岗职工及再就业人群,使得他们获得再受教育的机会。这就要求企业能够转变观念,将人才引进与人才培养统一起来,用各种手段挖掘人才的同时,积极为在职员工提供业务培训、技术更新、素质拓展的机会,在企业构建一套完备的、符合自身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为此高职院校应该将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齐抓并进,充分发挥学校特色,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即利用学校实训场地、师资力量等办学条件为行业、企业提供技能培训、技术扶持。同时,学校也可以利用企业生产车间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实训的机会,使他们将在校所学理论知识与生产一线所需工作技能结合起来,为步入工作岗位打下坚实基础。
(三)有利于学生就业与创业
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是将学校教育与企业生产相结合的一种全新的教育模式,学校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企业为学校提供学生就业及创业的机会,二者相互支撑、不可分割。进一步深入开展校企合作,走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之路,能够全面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及合作企业层次,为在校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使他们能够寻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工作机会,真正为广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奠定良好基础。
二、高职教育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机制探索
(一)校企合作制度建设
为保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的顺利开展,葫芦岛市政府和渤海船舶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对校企合作管理制度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葫芦岛市政府下发了《葫政办发中长期发展规划任务分工的通知》、《关于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同时,学院与企业共同制定了《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校企合作董事会会议制度》、《渤海船舶职业学院生产设计项目管理办法》、《渤海船舶职业学院订单培养管理办法》、《渤海船舶职业学院产学研基地管理办法》、《渤海船舶职业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实训、实习环节教学管理规定》、《渤海船舶职业学院顶岗实习实施细则》等19个校企合作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了校企合作的有效运行。
(二)成立校企合作理事会
2013年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的支持下,学院组建了由大连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大连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大连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昌海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等47家主要船舶企业参与的环渤海船舶行业校企合作委员会。这一组织的成立,促进了学院与船舶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服务、政策扶持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深化了校企合作平台的有效运行。同时,由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牵头,组建了由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七星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绥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东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参与的政行企校“四位一体”的葫芦岛区域政校企合作理事会,为校企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社会水平搭建了更加稳固的平台,为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学院与大连船舶工程中心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加入大连船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促进了校企合作的“形式升级”、“平台升级”和“模式升级”,实现了“目标一体化”和“利益一体化”,真正体现了“利益共同体”。
三、高职教育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实践成效
(一)形成了“三结合、六对接”人才培养模式
依托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平台,利用真实产品作为教学任务目标,将产品的生产过程与学校的教学过程相结合,实现专业设置与行业需求对接、人才培养目标与职业岗位需求对接、课堂教学内容与行业标准对接、在校实习实训内容与企业生产实际对接、教师队伍建设与双师结构要求对接、人才培养质量与企业满意度对接的“六对接”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建立专业指导委员会及校企合作董事会等机构并完善相关制度来保障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实现企业生产任务与培养学生阶段性能力相结合,企业生产过程与编制生产流程、熟悉生产过程的能力相结合,企业真实产品的设计、生产、制造与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相结合,即实现“三结合”。与企业共同研究行业企业发展情况,确定未来人才培养规格,制订专业建设规划;通过企业岗位能力分析,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研究分析行业企业标准,开发符合行业企业标准的优质专业核心课程;按照典型生产任务、生产过程、真实产品制订校内外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共同开展技能培训和顶岗实习;共同建设企业专家工作室、教师工作站和兼职教师资源库,通过校企互动优化专业教学团队,提升双师素质;通过企业回馈,修正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共同开展人才培养质量评价。
(二)校企共建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团队
学院在秉承“人才强校、科技兴校、特色立校”发展方针的基础上,积极引进船舶类高素质科技人才,并聘请企业生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学院的兼职教师参与到学生的教学、实训中,通过教师与技术人员的合作与交流,打造一支专业过硬、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学院在企业建立了9个教师工作站,企业在学院建立了5个企业专家工作室和1个企业项目工作室,为校企联合培养教师提供了平台。学院通过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培训及顶岗锻炼等活动,使其能够将企业最新的技术、工艺等融合到专业课程的开发与建设中,完善课程开发的步骤、内容、标准、方法,进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校企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
为满足“教、学、做”一体化及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学院建成了一批融实践教学、职业技能训练与鉴定考核、职业资格认证与职业素质养成于一体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5个,校外教学性实训基地11个,顶岗实习基地115个,使实训项目开出率达到100%,毕业生顶岗实习率达到100%。在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过程中,学院将实训基地管理制度与企业岗位责任制度相融合,依据企业管理条例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和考核标准,同时将企业优秀文化、纪律章程等张贴上墙。在校外教学性实训基地建设中,成立了由系主任全面负责,企业与专业教师齐抓共管的管理队伍,学生通过在校外教学性实习基地的学习,能够全面了解企业生产流程、掌握产品技术要点、融入企业文化氛围,实现人才培养的无缝对接。
(四)校企共建船舶特色文化
依托校企合作平台及“三结合、六对接”的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共同构建船舶特色文化,实现了校园文化与船舶企业文化的有机融合。学院每学期都安排专业教师到船舶企业进行挂职锻炼,去亲身领略企业“兴船报国、创新超越”的文化内涵。在学院的主动策划实施及企业的积极参与下,凝练升华校园文化精神,使“兴船报国、创新超越”的船舶精神与“和谐、勤奋、务实、创新”为核心价值的学院精神融为一体。同时把企业所需的诚实守信、勇于创新、高质高效、爱岗敬业等精神融入到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使学生能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学习、生活,实现与企业文化的无缝对接,毕业后成为高素质的职业人。
(五)校企携手服务行业及区域经济发展
学院大力推进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实现“教、学、做”一体化,为开展再就业和在岗人员提升素质、更新知识提供培训,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等提供了有力保障。学院依托央财支持的国家级电工电子自动化实训基地、数控技术实训基地、国防科技工业“十一五”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汽车维修从业人员培训基地、辽宁海事局辽西船员培训中心、中国船级社无损检测人员培训基地以及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大力开展各类社会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建设期内,共为企业职工、普惠制再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开展技能培训,培训各类人员19913人次,承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培训总量1750人次;为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技能鉴定机构3个,技能鉴定工种22个,累计鉴定6997人次;承担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市东宝集团、葫芦岛船舶产业园区(海洋装备园区)等企业管理队伍、技术干部队伍、操作工人队伍培训任务,累计完成面向企业的各类职业培训72811人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623人次。综上而言,高职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是符合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求的,是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高职院校要在深化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机制方面下大力气,别把企业当成“乙方”,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将是今后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方向。校企双方要在双主体办学的治理结构、实现途径等方面做出更多的探索,以期为国家制定相关的政策提供更多的实践依据。
参考文献:
[1]陈在铁.“校企一体化”深度合作提升高职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探索与实践[J].沙洲职业工学院学报,2014,(04):33-37.
[2]孙元政,刘向东.国家骨干高职院“行企校”一体化办学的探索与实践:以渤海船舶职业学院为例[J].船舶职业教育,2015,(05):1-6.
[3]孙元政,刘向东.“行企校”三方联动的一体化办学模式研究[J].船舶职业教育,2015,(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