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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评估技术导则范文1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以下简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管理,确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效果和资金安全,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实施改造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利用国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国家奖励资金”)和省、州(地、市)、县级配套资金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项目。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计划的制定,国家、省级资金的预算、拨付,项目审定、验收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各州(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计划制定、资金预算拨付、项目初审、验收评估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省级配套资金的落实,国家奖励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的审核拨付和监管工作;各州(地、市)、县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第五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份、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组织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第六条高能耗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优先列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强制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后建设的民用建筑不得纳入有国家、省、州(地、市)、县财政补助资金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不能保证继续安全使用20年以上的建筑不宜实施节能改造。
第七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必须同步进行围护结构和供热计量改造,并同步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第八条鼓励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第二章项目申报
第九条申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应满足如下条件:
(一)产权单位和居民自愿;
(二)不属于城市改造拆迁范围;
(三)经节能诊断具备节能改造条件,节能潜力较大;
(四)节能改造技术方案应满足《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省实施细则》(DB63/617)等现行标准和《既有居住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的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五)自筹资金已落实。
第十条申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正式申请文件;
(二)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评估机构出具的节能诊断报告;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筑节能专项备案表和工程概算;
(五)住户与实施单位签订的改造协议书;
(六)其它必要的资料。
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第十一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申报程序:
(一)建设单位向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州(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州(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相关资料进行初审;
(三)初审合格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由州(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汇总后,填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汇总表(附表1),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统一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量不得少于当地任务量)。
第十二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结合审查、评估、核查结果下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核定国家奖励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
第三章资金筹措和管理
第十三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原则上由国家、省、州(地、市)、县和产权单位(居民)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比例承担。
第十四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配套资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十五条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创新方式筹措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
第十六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奖励资金可与棚户区改造资金统筹规划、合并使用。由个人承担的资金可按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和房屋维修基金。
第十七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国家奖励资金按55元/㎡标准补助(2014年后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对应的权重系数分别为:60%、30%、1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组织验收评估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国家奖励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拨付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奖励(配套)资金必须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截留、挪用国家奖励(配套)资金。
第十九条各州(地、市)、县财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并切实强化对国家奖励资金和配套资金的监管工作。
第二十条未按计划完工或未按申报内容实施的项目,相应核减国家奖励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通过整改仍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追回国家奖励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或侵占、截留、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实施管理
第二十二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供热公司、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组织实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不得作为建设单位参与项目的实施工作。
第二十三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实行招投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州(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向各州(地、市)人民政府告知并向社会公布,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五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切实履行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监管职责,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逐级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第二十六条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改造项目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应严格执行《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省实施细则》(DB63/61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省实施细则》(DB63/744)等现行标准和《既有居住节能改造技术导则》、《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等文件;选用具有《省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认定证书》和具有节能标识的节能材料(产品),并按规定见证取样复检。
第二十八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完工后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能效测评机构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评估验收的依据;能效测评工作应严格执行现行标准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示技术导则(试行)》;能效测评机构应独立、客观地开展能效测评工作,并对其出具的测评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评估验收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建科[2009]261号)执行。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验收评估报告报州(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州(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评估并出具验收评估报告,并将验收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州(地、市)、县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进行抽验,并形成验收评估报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第三十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不定期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附则
节能评估技术导则范文2
关键词:绿色施工;管理措施;内涵
一、何谓绿色施工
2005 年10 月,原建设部、科技部围绕四节(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和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制定和了《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建科[2005]199 号) ,制定了在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直至拆除降解的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的绿色建筑技术标准。2006 年原建设部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PT5037822006 ,为绿色建筑提供了评定依据和等级,奥运工程中还专门启动了“科技奥运”十大专项之―――“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的课题研究。纵观整个建筑周期中,施工过程是各种资源、能源消耗最为集中的环节,也是浪费、污染以及出现废弃物最为突出的阶段,2007 年9 月,原建设部下发了《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 ]223 号) ,通过倡导绿色施工,推行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实现施工期间的“四节一环保”,对改变当前建筑施工中高耗、低效的运行模式,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有负面影响的施工行为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绿色建筑技术导则》中,绿色建筑从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三个主要阶段确立了6 类技术指标体系,分别为: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并制定了各阶段、各体系的技术要点;其中在绿色建筑施工技术要点中,对施工场地环境、节能、节水、节材的技术做出了概括性、指导性的要求。从施工阶段的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及工程验收等各阶段进行管理,并制定了由“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六个方面的总体框架,确定了各阶段、各方面的管理、控制要点,并对一些指标和内容进行了具体的量化控制。
两个《导则》都是紧紧围绕“四节一环保”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而制定的,由于绿色建筑强调的是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其中包括了施工阶段,而且在《绿色建筑技术导则》中已经对绿色施工技术提出了比较明确的要求。《绿色施工导则》则参照了建筑业的现状、管理模式、施工区域等方面特点,对施工阶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管理要点、控制指标等内容,较之绿色建筑中的施工要求更为全面、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因此,绿色施工可理解为绿色建筑在施工阶段的拓展和延伸,成为绿色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一套完整的体系。
二、绿色施工的推广
随着国家战略政策和技术水平的发展,各种新技术、新工艺不断被挖掘、应用,绿色建筑的定义也会被不断更新和深化,而相对建筑来说,施工周期是短暂的,大力推广绿色施工的意义更显突出。在现阶段,如何提高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的执行力度,如何以绿色施工延伸绿色建筑,如何以现有的绿色建筑标准推进绿色施工的深化更具有现实意义,也更具有研究价值。
(一)管理体系的完善
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来自各行各业,缺乏对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的认识,开发建设项目的目的和初衷各式各样,而项目建设本身首先要做到最短时间的投资效益最大化,同时工程项目也往往和一个地方的经济建设指标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各界的主要注意力多放在工程建设的规模、产值、进度、质量以及后期投入运营后的效益等数据和指标上,如果在项目开发建设时候没有绿色思想的引入,甚至或者认为绿色建筑、绿色施工就是要增加成本,因此在项目开发以及规划、设计和实施阶段不重视或消极对待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认为这些都是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事情,事不关己;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只针对建设单位的招标条件和需求进行承诺和深化,没必要为自己额外增加负担,导致一开始就没有绿色思想的贯彻,而且施工单位对绿色施工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工程在进行过程中,只能在文明施工或一些表面问题上做文章,一旦绿色施工与工程建设出现矛盾时,必然是绿色施工让路。
因此,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的贯彻和推广应该建立在工程项目开发立项之初,在工程设计、施工的招标、投标中提出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的具体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出明确响应和承诺,并做出周密、科学的部署和安排,将绿色建筑、绿色施工与工期、造价、质量等同对待;在法律、法规等法律文件的建立上,应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纳入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的管理体系,从而使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成为一项重要的招投标合同内容,参与各方都需要认真对待,加上上级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这样才有了绿色施工的实际动力和需求,才会使绿色施工融入工程建设中。
(二)提升绿色施工含金量
目前建筑业各类奖项设置中对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的要求很少,只对绿色建筑单独设置了针对设计的“绿色建筑创新奖”,没有综合考虑,“鲁班奖”、“詹天佑奖”和“科技示范工程”等建筑业大奖中并不涉及绿色建筑或绿色施工,而且一些地方性的奖项设置中也没有绿色建筑或绿色施工的要求。这些奖项已经在建筑业成为了企业扩大知名度、提升竞争力、乃至申请资质等级时的重要参考内容,但是缺少绿色建筑或绿色施工并不一定会降低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因而造成了相关政策的执行缓慢,不能引起建筑企业高层领导的充分重视。
因此,在国家和地方,把一些重要奖项的设置条件和绿色建筑、绿色施工有机的结合,加入相关的条件和要求,往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比如在结构奖项的设置中增加对“大体积混凝土、大跨度结构等专项施工加入数字化技术”的评定(绿色施工导则4. 3. 2 条中第6 款) ,加入对“基础施工阶段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的评价以及中水等非传统水源利用等要求,在建筑奖项评定中,增加对建筑垃圾的控制,增加对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相关控制内容和评定要求;在国家奖项设置中,更应该纳入“绿色施工”的评定要求,有条件的更应该将设计单位“绿色建筑创新奖”纳入“鲁班奖”或“詹天佑”奖项的评定要求中。
(三)提高绿色施工的内涵
施工阶段作为建筑全寿命周期中的重要阶段,也是规划、设计的重要实施阶段,在推行绿色施工时,应进行总体方案的优化,在规划、设计阶段为绿色施工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这在《绿色施工导则》中已经有了明确的要求。
1.在规划、设计中指导绿色施工《绿色施工导则》中,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技术要点中,许多需要在设计阶段就要确立,比如“推广使用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减少资源损耗”(4. 3. 2 中第2 条) ,“门窗、屋面、外墙等围护结构选用耐候性及耐久性良好的材料,施工确保密封性、防水性和保温隔热性”(4. 3. 3 中第1条) 等;这些绿色施工的要求应在工程设计时进行明确要求,而不是在图纸会审或进入工程建设后办理变更、洽商来完成。
在一些住宅小区等群体工程,统一的结构设计有利于推广钢筋的专业化加工和配送,减少工程现场钢筋加工造成噪声、光污染以及环境影响。对于廉租房、两限房等保障性住宅设计应根据各省市地域文化等需求,提前设计出适宜居住的标准户型、套型以及建筑平面,并制定相应各专业的标准设计明细,有条件时,宜制定出以图集等类型为载体的菜单式设计,便于政府在开发时选择与决策。而且标准化的设计利于现场组织施工大流水,减小模板配置整体数量,显著降低模板等材料的使用量;便于钢筋集中加工,减少损耗、稳定质量,也有效降低了废弃物的产生,同时也便于招投标和概预算和结算。对于中高档商品房,在住宅套型平面设计中,考虑除保留剪力墙和卫生间分隔墙外,不设置其余分隔墙,留出充分二次装修的空间,也可以大量减少后期装修的拆改;在专业预留上,结合当地一些知名装修公司,充分考虑后期装修时对灯光或给、排水等专业的需求,在墙体顶部或梁侧等处预留强、弱电盒接口,在厨、卫间顶部预留给水管线接口,减少后期装修的剔凿。
在公共建筑中如办公楼、写字楼等建筑,结构形式多以框架2核心筒的结构形式,建筑高度较高,框架柱若采用高强高性能的结构体系,如采用劲钢混凝土柱结构等定型的钢结构骨架,尽量减少构件截面尺寸,减少竖向结构的钢筋配置,一方面从建筑空间中增加了使用面积,另一方面截面减少,减少了模板配置量,采用劲性钢柱,使部分结构构件可以在工厂加工,现场组装完成,减少了现场钢筋的加工量。
2.在工程实体中挖掘先进适用技术,实现多层次绿色施工。对于绿色施工中的“四节一环保”,从技术层面上可以在新技术应用以及节能、节材方面挖掘潜力。例如,在结构施工期间,现场马凳、梯子筋等措施钢筋委托专业加工厂家定制,避免现场加工,减少现场加工时产生环境污染和用电负荷,稳定成品质量;预拌混凝土多采用自密实免振混凝土,减少现场振捣产生的噪声。另外,在工程开工之初,建设单位可以首先完善场区内雨水收集系统、中水系统等小市政安装工程,先期建造、安装,配合现场临水、临建形成统一的体系,在结构施工期间即可实现调试并投入使用,为绿色施工的形成创造条件。
三、结语
大力推行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的环境已经具备,而且迫在眉睫,这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但是目前有关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的内容并没有完全落在实处,还受到了许多因素的制约,而且绿色施工、绿色建筑与项目开发建设的初衷并没有完全契合,这些既需要相关政策和法规的指导和约束,更需要在全行业甚至各级政府中普及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的理念,使工程项目在襁褓中就有相关的条件和环境。
参考文献
[1]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 号) [R].2007.
节能评估技术导则范文3
【关键词】建筑节能;评估;设计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浙江省的建筑气候分区属夏热冬冷地区,全面开展建筑节能设计已有十年。这项工作从慨念的宣贯、节能知识的普及、各项节能技术的推广等各个环节,都体现出政府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视和推进的力度。从业主到建筑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等各岗位的建设项目的从业人员,先后都经历了从不自觉地抵触到逐步地理解和接受,由开始时的依靠政策强力推动至今已成为全社会自觉执行的共识,项目节能也从刚开始时作为住宅等项目宣传的亮点,至今成为新建建筑普遍的常态。在民用建筑领域,无论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外窗均为隔热型材和中空玻璃,屋面和外墙都采用了保温隔热措施。在建筑设计中注重环境、朝向、体型和窗墙比,采用计算软件辅助热工计算等。一系列业已成熟的设计计算方法和施工工艺得到应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行业变化和成绩。
从2011年10月起,浙江省进一步推出了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工作,以笔者所在地区接触到的情况,这项工作从一开始就起到了进一步统一和规范设计行为,强化相关的从业人员责任意识、促进行业交流,督促、提高、完善建筑节能设计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经过两年来参与节能评审工作的实践,体会到建筑节能设计工作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节能评估工作宜提前至方案设计阶段介入
由于民用建筑节能评估这项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全社会的自觉行为,一些地方只是受制于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业主单位往往是在拿到整套的工程施工图,有的项目甚至已经通过了施工图审查才委托评估机构突击制作节能评估报告。节能评估和后续的评审对设计文件一般只能作小修小补的修改建议,难于对文件的不合理乃至错误作根本性的纠正,难免时常会落下些遗憾。本人建议应当落实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技术导则》中的规定:“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宜在委托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的同时,委托民用建筑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开展节能评估相关工作....”的要求,在建筑的方案设计阶段就请评估机构介入,对各阶段的设计文件提出评估意见,负起建筑节能的相关责任,以保证建筑节能设计的质量。
节能评估报告有协调各专业建筑能耗指标的需求
在开展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以前,建筑专业在围护结构的部分热工性能未达到规定的控制指标限值时,可以通过软件计算,将设计建筑的围护结构采暖和空调的耗电量,与完全符合规定控制指标的“参照建筑” 的采暖和空调耗电量进行对比,综合(或称“权衡”)判断设计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是否满足节能要求。虽然计算的是某种“标准”工况下的能耗,但这个能耗在建筑节能评估时,跟暖通专业的能耗放在一起对比就看出两者的差距很大,以笔者手头的六个大型公建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为例,经“权衡”判断计算仅建筑围护结构能耗是暖通专业采暖和空调计算能耗的1.97~4.36倍(且不计空调能耗除建筑围护结构外,还包含人体、设备散热的能耗),对于同一份报告中出现数据如此的脱节和不协调,显然是不合理的,也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本标准在规定这种‘标准’工况时尽量使它接近实际工况”的设想,不利于对建筑整体节能状况的评价。
本人以为节能评估报告应该协调各专业的计算能耗和建筑总能耗指标,全面、完整地反映项目整体的节能设计水平,以指导建筑节能设计更加科学、合理。
应从节能的角度限制单层玻璃幕墙
玻璃幕墙因其质地光亮、外观简洁,围护结构自重较轻、室内分隔自由度大等优点,一直受到设计者的喜爱,特别是在高层和大体量的公共建筑上随处可以看到它的应用。通过对一些项目计算能耗来看,对玻璃幕墙除了要有安全性的规定和限值外,还应从节能的角度对单层玻璃幕墙的应用加以限制。
传统的单层玻璃幕墙的热工性能等同于窗,节能标准也将它列入等同于窗的要求 ,事实上玻璃幕墙在建筑上替代了窗的同时还替代了外墙 ,(设计时为了达到节能标准对外墙“窗墙比”强制性限制要求,一般会在玻璃幕墙的内侧加设一些围护墙)。尽管节能标准对窗的传热系数限值要求比墙的限值放宽了三倍左右,但一般传统的单层玻璃幕墙的热工性能还是无法达到这个热工性能要求。建筑立面上幕墙的面积一般都会大过墙、柱的面积(“窗墙比”大于0.5),是建筑节能的不利因素,也是前述节能评估报告中能耗数据不协调的重要原因之一。
本人建议在有节能要求的建筑上应限制单层玻璃幕墙,推广热工性能性能与墙体更接近甚至更优的双层玻璃幕墙,以提升大型公共建筑的实际节能水平。
应加强对节能构造措施和新型节能材料的研究和推广
尽管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建筑节能设计的方法已经比较成熟和普及,但也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发现和研究解决,比如对住宅楼板保温的设计。在2010版的《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以前,我们当地管理部门不允许将毛坯房交付时还不存在的装修材料(木地板)计算在楼板中,节能计算一般都以“权衡”判断方式获得通过。在2010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不允许楼板的热工性能突破限值,市场上又缺少满足毛坯房阶段验收要求的楼板保温材料和构造做法,使管理部门不得不又允许楼板没有任何保温措施毛坯住宅通过验收。这样的做法明显的不合理,也是对执行标准不够严肃的无奈之举。
另外,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应该对设计文件认真审阅评估,本人在节能评审中遇到多个项目图中采用泡沫混凝土作为屋面保温材料,计算书取用的传热系数却是K=0.08,大大地优于热工规范提供的K=0.22的取值。从评估单位在对本人意见的回复中才得知,计算数值取自名为“亚凝硅保温混凝土”的检测数据,并附上了企业送检的检测报告。就这几个项目来说,节能评估单位没有起到应尽的职责,容易造成现场监管困难,或是造成建筑屋面因保温缺失,而影响建筑的整体节能效果。
类似以上这种情况,需要管理部门对节能材料和节能构造的研究进行梳理,及时和更新市场准入或推广信息,使建筑节能技术不断完善和发展,不断迈向更高水平。
节能评估技术导则范文4
关键词:绿色建筑;舒适性;消费者
中图分类号:F293.3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2005年出台的《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和2006年出台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表明,绿色建筑有广阔的前景,但是我国的绿色建筑理论和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绿色建筑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毋庸置疑是有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但由于绿色建筑由于采用了各种生态节能技术,其初始投资成本高要比传统建筑高5%~10%,绿色建筑的推广一直举步维艰。绿色建筑建设的盲目:一是盲目追求建筑智能化系统的高档次、全覆盖,造成系统完成后不能够充分利用或置之无可用,导致投资的浪费;二是开发商追求建筑的销售过程中的“卖点”,各种智能化系统都要上,但都是浅尝辄止,未能真正达到满足实际的应用效果。而绿色建筑的首要目标是为使用者创造舒适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它不一定是豪华的,但必须满足建筑功能需求的,是低能耗的。同时,人居委提倡的绿色节能建筑理念是“首先要解决的是舒适度”。
二、国内外现状
从国内外关于绿色建筑评级标准来说,各国关于何为绿色建筑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如英国建筑研究组织环境评价法(BREEAM系统)、绿色建筑挑战(GBC),美国的LEED等,我国《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目前国内绿色建筑要求的重点,比较偏向于对外界环境冲击的考量,包括在环保与能源资源方面的要求,此部分可与先进国家相媲美。不过,在室内有关居住环境方面的要求着墨较少,尤其是室内空气品质部分,国内目前的状况有非常多的问题,但是在绿色建筑评估手册内尚未有较具体的规定,并且各国关于舒适性方面的评级标准,除了澳大利亚是消费者都可以去判断是否是绿色建筑外,其他国家均是从专业人士的角度来判断的。
三、文献综述
从文献方面来说,有个误区是把热感觉和舒适感视为统一概念,只考虑了有关热感觉方面的因素。近来研究表明,除热因素外,眩光、噪声、空气新鲜度等都对人体舒适感有很大的影响。也就是说,热舒适仅仅是人体总体舒适感的一个方面。到目前为止,已有很多有关舒适性指标被提出,如著名的PMV等。但大多数指标只适用于温湿度环境大体处于稳态的人工室内环境,对于非稳态占主导地位的室外环境并不一定适用。也有采用标准有效温度SET3作为室外舒适性指标进行动态的热舒适性研究。由于室外环境的复杂性,至今该研究领域的成果还不多,没有全面考虑生理和心理的因素。
综合以上,缺乏的是从消费者的角度去了解绿色建筑中哪些给消费者提供了他的舒适性,并且他愿意为享受的舒适性买单。
四、目的
绿色建筑具有外部性,绿色建筑与传统建筑相比,得到了更好的舒适性,但也要付出更多的成本,并且这些成本最终由消费者买单。消费者认为绿色建筑中哪些是他需要的舒适性,并且愿意为这个舒适性支付费用。
五、从消费者角度进行绿色建筑舒适性分析的建议
目前,国际上所倡导的绿色建筑,除了强调对外界的环保,要求从建筑本体中,寻求一种低成本、建材可回收,且在建造过程中,对地球环境影响最低的建筑方法之外,也同时要求能兼顾到室内居住环境的品质,包括居处的舒适性与健康需求等。由国内所颁布的针对绿色建筑评估的七项指标来分析,目前国内绿色建筑要求之重点,比较偏向于对外界环境冲击考量,包括在环保与能源资源方面之要求,此部分可与先进国家相媲美。不过,在室内有关居处环境方面的要求着墨较少,尤其是室内空气品质部分,国内目前的状况有非常多的问题,但是在绿色建筑评估手册内尚未有较具体的规定。一般人平均每天约有八成的时间在室内活动,基于室外噪音问题,以及装设空调系统后,节能的考量,现代的大楼都很重视气密性。由于室内使用的装修与粉刷材料,大多属于化工制品,在使用过程中均会释放出一些对人体有不良影响的气体,但是所有这些评价指标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把热感觉和舒适感视为统一概念,只考虑了有关热感觉方面的因素。
关于室内舒适性,其形成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呼吸性的护结构系统;中央新风系统(无灰尘污染);空气净化系统;考虑过敏患者的舒适性;为客户单独提供的健康计划和室内温度指标;室内防辐射系统。
时间节约舒适性指标涵盖了以下几个部分:自动窗户玻璃、立面清洁系统;地面自动清洁系统;建立厨房清洁计划;设立墙体内换洗衣物投掷井;中央除尘、吸尘系统。
智能舒适性指标包括:自动防盗门装置系统;自动警报系统;语音对讲系统;利用再生能源的供热系统;网络、电话、电子设备集成系统。
休闲舒适性包括:阳光房;桑拿房;室外休闲区;冬天花房、及其他按个人需要。
舒适和健康的生活环境包括:建筑内部不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室内空气清新,温、湿度适当,使居住者感觉良好,身心健康。
其他国家也积极致力于绿色建筑的评价工作,如英国的建筑研究机构环境评价方法(BREEAM);美国的环境评估工程(EVE)和能源与环境设计向导(LEED);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加拿大的建筑物环境性能评价准则(BEPAC)和绿色建筑挑战(GBC);英国等国家的可持续项目建设与评价(MFI)、日本政府和学术单位建立的日本地区建筑环境综合评估指标(CASBEE)等。在我国,目前已有的评估工具最新的有国家建设部于2005年10月份出台的《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和为《绿色建筑技术导则》提供评价标准的于2006年6月份出台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另外,还可以借鉴的评价体系有:《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香港地区建筑环境评估法》等。
笔者建议,可以采用模糊数学的方法,从消费者角度了解绿色建筑中哪些是他需要的舒适性,并且愿意为这个舒适性支付费用。模糊数学是1965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控制论专家Zadeh提出的,它是研究和处理模糊性事物的一种新的数学方法。所谓模糊性事物,是指那些边界不清晰的事物,这种边界不清是由客观差异的中间过渡性所引起的划分上的不确定性所决定的。世界上的万物千差万别,形形,除了确定性的事物或者概念外,更广泛的是不确定的事物和概念。将模糊理论用来解释这些问题,随着各评判函数系数的确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体生理学家、心理学家、建筑师、建筑热物理工作者、空调技术人员等多学科专家合作的结果,使得这种模糊评判更加合理化。
所谓模糊评判,就是根据给出的评价标准和实测值,经过模糊变换后对事物作出评价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特别适用于因素较多、相互影响难以定量确定的情况。模糊综合评判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步骤:①给出备择的对象集:X={x1,x2,…,xi};②找出因素集:u={u1,u2,…,un};③找出评语集:v={vl,v2,…..,vn};④确定评判矩阵R;⑤确定权矩阵A;⑥由A・R进行评判,按序择优,得评判结果。
其中,根据确定的因素集u将权重集表示为:A={a1,a2,a3,a4…}。其中,1为u1的重要性系数;2为u2的重要性系数;3为u3的重要性系数,等等。具体的确定方法有很多,常用的方法有德尔斐、专家调查法和判断矩阵分析法。前两种主要是考虑专家的意见,后一种是考虑居住者的意见,各有利弊,应当针对具体环境做出具体的分析。
六、结语
本文旨在从消费者的角度来关注绿色建筑的舒适性,只有消费者真正需要的,消费者才肯为此买单,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绿色建筑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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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评估技术导则范文5
1.1中国绿色建筑基础研究起步晚于国际15年。因为快速城市化发展,房地产发展特点是:建筑量大质低、区域差异大、制度体系不完善、人们的绿色环保观念欠缺等多方面特殊的国情,中国在发展绿色建筑的过程中遇到比发达国家更多的困难。
影响绿色建筑发展的问题为观念问题、技术问题和制度体系三大类,
在绿色建筑起步阶段,以政府的制度要素和产业技术要素是绿色建筑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而开发商的认识、大众的绿色建筑消费需求、设计机构的绿色建筑设计能力、绿色建筑的初成本投资等形成第二层次的制约因素群,这些制约在当前已经初步显示发展绿色建筑面对的主要障碍。
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开发商关注的都是短期效益。当前,绿色建筑运动倡导的许多原则,都与中国常规传统基本逻辑和判断相左,一些消极的传统观念不可避免成为制约绿色建筑启动发展的首要问题。针对这样一个观念的问题,政府首先要转变执政观念,并要通过教育、政策引导和激励制度三方面带动市场去接受这个观念,形成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良性市场环境和机制。相对技术问题而言比较容易些,随着机制的完善,技术及跟进服务顺理成章也就不成问题了。
1.2中国绿色建筑运动相对国际来说要晚15-20年。目前我国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由国家标准、行业协会标准和地方标准三个层次构成。国家级标准对全国的建设都具有约束力,影响面广,但受到地区发展不平衡、区域差异明显等因素的制约,标准的编制特征倾向于一种原则性的粗旷要求;行业协会标准虽然没有政府推动的力度,但更为灵活,可以提出相对高起点的要求,同时与企业、市场的联系也更为广泛,有利于发挥其在实际操作方面的影响力;地方标准是贯彻国家标准的重要一环,将国家标准的原则性要求变为可操作的、具有地方针对性、建筑类型针对性的细则,从而有利于发挥国家标准的作用,但是,由于地域的差别地方标准编制水平参差不齐。
从2001年开始建设部启动研究绿色建筑以来。到2006年已陆续相关标准和研究成果,如:
2001年5月,建设部《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
2003年,中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推出了《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
2003年12月,国家科技部立项,由清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9家推出了《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
2005年1月,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商品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和指标体系》。
2006年3月,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同年10月,建设部和科技部共同颁布了《绿色建筑技术导则》,明确了发展绿色建筑的原则和技术要求。
2007年7月,国家环保局公布《绿色生态环保标志认证标准(生态住宅)》
1.3中国绿色节能建筑标准体制建设存在较大问题。据有关调查显示,中国绿色节能相关标准法律八成未能实效落实,节能领域更甚。具体从相关制度建设方面分析,有以下存在问题:
基本法规缺乏配套执行力支持。当前中国的绿色建筑标准,作为基本法律,常常只有一般原则规定,缺乏实施技术细则,对建筑实施绿色节能难以起到实际作用;同时,一些建筑绿色节能标准,相应的法律效力太低,执行不力,多数地方省市大都采取敷衍应付的态度。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国外特别欧美总体特点是层次高、执法主体明确,规范配套、细密,奖惩井重,执行认真。这正是目前中国标准规范所欠缺的。因此,要建立以中央或行业社团组织强有力地抓绿色建筑节能配套基本法规建设,才能为绿色节能建筑的推动建立良好的基础条件。
二、现状及问题
归纳起来,当前中国绿色建筑运动推进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1、缺乏绿色建筑的紧迫意识和知识
2、缺乏强有力的激励政策和行政监管法律法规
3、缺乏有效的新技术推广交流示范平台
4、缺乏完整系统的标准规范体系,尤其是缺少实施细则
在制度执行思路上,当前我国绿色建筑制度的执行手段仍然过分依赖行政强制性推动,没有很好发挥制度监管和引导性作用。由于我国特殊的文化传统和国情背景,政府在许多方面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绿色建筑的发展过程中,这种主导性作用依然非常明显,消费者的意向、地产开发机构的决策,甚至技术的产业化发展都与政府的政策导向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政策和制度是当前中国绿色建筑发展在操作层面上,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下列一组数据说明推行绿色建筑的主要障碍的表现:
?开发商对绿色建筑缺乏认识的占9.46%
?大众的绿色建筑消费需求不旺盛的占9.91%
?政府的政策导向不力的占29.28%
?建筑师和工程师不熟悉绿色建筑的设计的占8.56%
?施工建设单位对绿色建筑的实现存在困难的占4.05%
?绿色建筑的初期投资太大”的占9.91%
?绿色建筑技术、产品还不成熟的占19.82%
?绿色建筑的长期经济效益目前看来并不明显的占9.01%
其中,“政府的政策导向不力”是当前中国绿色建筑发展的主要障碍,政府在绿色建筑发展初期的不作为,成为大多数人诟病的主要目标。
三、解决途径
节能评估技术导则范文6
关键词:我国建筑技术现状 绿色建筑 建筑发展策略
经济要发展、科技要进步,需建立在人类对能源不断消耗利用的基础上。人类社会的每次发展,都需要对能源进一步的使用与消耗。现在,我们以及面临着全球性的能源危机,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应该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策略。科学研究表明,总体环境污染(空气、水、光、电磁和固体垃圾)中有34%与建筑业有关,并且建筑业也是一个耗能大户,全球有50%的能量消耗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建筑作为能源消耗最大的行业,最近几年,正逐步走上大力发展高效环保节能的绿色建筑之路。[1]所谓绿色建筑,就是指 “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2]。
1 我国建筑技术发展现状
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逐步的走上了绿色建筑的尝试之路。2005年,建设部出台《绿色建筑技术导则》,这一系列绿色建筑的技术规则、评估体系及评估规范陆续的出台,不但给绿色建筑明确的定义,而且针对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智能、运营管理等技术要点也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得益于绿色建筑理论研究的成果,中国很多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结合本身特点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关键技术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创造出了诸如节能示范小区、生态小区,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建成的节能建筑,从“九五”初期刚超过1000万m2发展到 “九五” 末期的 5000万 m2,到 2000 年我国已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1.8亿m2,建成太阳房1000多万 m2,太阳能热水器拥有量2. 6万m2,并以每年平均25%的速度增长。[3]
当前我国在发展绿色建筑方面已接近高端技术研究领域的先进水平。我国的绿色建筑具有超低能耗、健康空调、自然通风、天然采光、绿色建材、再生能源、资源会用、智能控制、生态绿化、舒适环境等十大技术特点。[3]还包括了真空玻璃、光导采光系统、双层玻璃幕墙、溶液除湿空调系统等在内的一系列绿色建筑技术,并达到了国际的先进水平。
从目前我国的现状来看,除过自己在不停的开展新技术,进行自主创新之外,也在全面引进国际上的先进技术和已成型的产品。例如年我国都在举办“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会议上除过展示国内外建筑节能、绿色建材以及绿色建筑等的最新研发的技术成果之外,还有产品应用实例的展示,同时还提供了一个引进技术、交流技术的合作交流平台。绿色建筑现在不仅是我国建筑技术的一个现状展现,也给传统的建筑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在促进了相关落后技术进行进步、改革的同时,也让我国的建筑业逐渐的摆脱了浪费、污染的大盖帽,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绿色产业时代。[2]从资源上来看,我国有太阳能、水能、风能等各种可以利用的可再生资源,目前国内对可再生资源的利用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规模,在国内的占有量来看,可再生咨询逐渐的占领到了总消耗能源的接近百分之十。相信在未来的十年中,这个比例还会大幅度的上升。
2 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策略
对于全球建筑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我国在逐步的赶超国际绿色潮流,但是对于如何能引领绿色潮流,将我国的绿色建筑技术发展到顶尖水平,是目前存在的一个比较大的问题。我们应该从各方各面来考虑这个问题,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少的投入,设计出最好的绿色技术。
2.1 绿色建筑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对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实现经济、环境以及社会效益的统一。发展绿色建筑技术应着重以下几点[4]:
2.1.1 由于我国处于经济快速法杖的阶段,建筑业是大量消耗能源与资源的产业,所以我们要改变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建筑模式,加强发展绿色建筑,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方针。[4]
2.1.2 我们要倡导城市紧凑型空间发展模式以及循环经济的理念。全民参与挖掘发现绿色建筑的潜力,可以很好的处理满足建筑功能和节能、节水、节材以及环保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