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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用地案例范文1
关键词: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县域;南明区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6.11.017
Abstract: In order to explore the land resources in Guizhou economical and intensive use of development direction better. This paper to Nanming district land resources use and management situation based from the land utilization efficiency, three aspects of the status of land market construction and execution of planning. This paper selected five second level indexes and fifteen three level indicators to establish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used Delphi method and multi factor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method to determine the index weight and evaluation model was constructed. Quantitative evaluation of land conservation and intensive used in Nanming district.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Nanming district land saving and intensive use of aggregate level was higher, but insufficient stock of potential, land used intensity needs to be improved. Analysis was put forward through the planning guide control. Improve the land use efficiency. Revitalize the stock. To established a long-term mechanism to improve the land resource conservation and intensive use of measures. In order to provided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the balance of land resources in Guizhou.
Key words: land resources; intensive use; county area; Nanming district
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经国土资源部创建办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实地考核、第三方调查测评等工作环节,综合各方测评得分后,南明区作为贵州成功入选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是对南明区过去土地集约利用工作的肯定,标志着南明区土地集约利用即将走上崭新的台阶。土地资源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和生产要素,是新常态下节约集约利用和特殊保护的重要对象,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十三五规划”继续明确要继续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全面推进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通过更加有效地利用土地支持我国城镇化进一步发展。如今,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成为了中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开展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的基础性工作,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土地管理工作者,长期以行政辖区、开发区、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矿区、农用地等为评价对象,开展了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研究与实践[1-3]。但是针对贵州省县域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研究成果还不多。本文以南明区创建节约集约模范县为契机,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系统评价全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出节约集约利用的改进途径和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为贵州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1 研究区概况
1.1 贵州南明区概况
贵州整体地势西高东低,向北部、东部和南部三面倾斜,以丘陵山区地貌为主。全省耕地总面积为17.61万km2,是喀斯特岩溶地貌典型发育地区,由于省内没有平原,可利用面积极为稀缺[4]。
本文以南明区为例,探索土地集约利用新方向。南明区地处云贵高原东北部,是贵州省会贵阳市的中心城区之一,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中心,全省首批建设的经济十强县区,行政辖区面积209.34 km2,下辖19个社区、4个乡,总人口84.76万人。“三、二、一”产业比例调整结构合理、经济发展增速较快。全区平均海拔高度为1 260 m,年平均降雨量1 200 mm,是一个宜聚、宜业、宜居的城区,并于2016年6月成功入选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1.2 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历程
早在李嘉图(David・Ricardo)等[5]古典经济学家的地租理论中就对土地集约利用的最初形态有了涉及,到1826年德国经济学家杜能(Thunen)的城市农地利用区位的圈层理论。1909年著名经济学家韦伯(Weber)出版了《工业区位论》,1939年提出“扇形理论”,而海瑞斯和尤曼提出“多中心理论”,明确这些中心都会通过居住的使用方式和城市内部的交通系统而联合成为一个整体的大城区。这些研究城市土地合理利用的理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加强土地的集约利用,这就是现代土地集约利用的形态来源[6-7]。而我国对于土地利用,早在农书《齐民要术》就提到:“凡人家营田,须量己力,宁可少好,不可多恶。”就已经涉及土地集约利用的思想[8]。明代《沈氏农书》指出:“以二亩之壅力,合并于一亩”,可以“一亩兼二亩之息”,即更加高效地增加单位面积的产值[9]。
土地集约经营可主要分为资金集约型、劳动集约型和技术集约型3种类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伴随着国内城市数量急剧增多,各级城市规模也不断扩大。城市数量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导致耕地数量的急剧下降,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则成为城市研究者对城市土地关注的一个主要切入点,而土地集约利用的最终实现依赖于对其评价的实现。如何定量评价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度成为该研究领域的重点、热点和难点,我国学者对此展开了积极探索,并在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方法研究、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及应用研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
2 研究方法
2.1 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根据贵州省省情,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主要有代表性、全面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可行性4个方面,评价要素主要涉及研究区域经济、人口、生态环境等各个方面的问题,根据不同区域选取适合该城市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同时利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才能够得出与研究区域相符合的实际情况[10-11]。
2.2 确定评价分析指标
根据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以及贵州南明区概况,以土地利用效率、规划执行情况、土地市场建设3个指标为目标层指标;土地利用强度、土地供应状况、耕地保护效率、土地规划执行情况、土地供应市场化程度5个指标作为子目标层指标。
2.3 评价案例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一个相对性概念,并不存在一个绝对的评价标准[12]。因此,为全面测度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需要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不同层面科学设置衡量指标,进而形成具有一定层次结构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评价模型进行综合评价。结合南明区实际情况,从土地利用效率、规划执行情况和土地市场建设3个方面评价南明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现状,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15项指标建立评价体系,采用特尔斐法确定各指标权重,结果见表1。
2.4 指标量化与综合评价
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模型计算南明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值,其模型为:
式中,F为南明区土地利用集约度综合分值;Fi为i目标的集约度分值,Wi为i目标的权重值。其中:
式中,Sij为i目标指标标准化值,Wij为i目标j指标权重值。各评价指标的标准化值采用理想值比例推算法:
式中,Xij为i目标指标现状值,Tij为i目标j指标理想值,若Xij>Tij,则Sij取值100。各指标理想值是基于贵州省各县(区)数据平均水平,采用目标值法、经验借鉴法、专家咨询法等方法确定,指标现状值通过南明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工作小组收集的2014年底基础数据获取,结果见表2。
3 小结与展望
3.1 结果与分析
由上述评价模型,对南明区2014年底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行定量化评价。根据南明区具体情况,选取了15个评价指标、5个子目标和3个目标的综合测算,在综合设定的理想值条件下,计算得出南明区土地利用集约度综合分值为91.18分。参照表3,从南明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划分可以看出南明区的土地利用处于高等集约利用状态。
从南明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评价结果(表2)看出,南明区土地利用效率(A1)评价分值为91.56分,土地利用强度和土地供应状况2个子目标评价分值均较高。这表明,南明区作为贵州省会中心城区之一,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土地供应情况良好,地均投资和地均产出强度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是地均产出强度增长率比全省平均水平低4个百分点,要保持产出强度的高增长率,需要转变土地利用方式,通过产业转型升级,切实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益。
从表2可看出,南明区规划执行情况(A2)评价分值为84.72分,处于中上水平,耕地保护效率和土地规划执行情况均还有提高的空间。一方面,南明区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张,给耕地保护带来了巨大压力,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并重,开展耕作层剥离利用,努力做到经济发展和耕地保护两不误。另一方面,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龙头”地位,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布局、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规划编制与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程度还需增强。
从表2可看出,南明区土地市场建设(A3)评价分值为100分。南明区于2014年度完成了每3年一度的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工作,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出让地价评估制度落实率高达100%。表明南明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现状良好,土地利用发展趋势较好。
3.2 发展对策及展望
贵州南明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发展的特点简而言之是“管好增量、用好存量、提高效率”,用更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推动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
做好规划、计划,引领控制。一是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总量强,确保土地资源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空间格局整体协调作为土地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极为重要;二是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最终达到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三是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边界管控,加强城市周边管理,将管理的无形之手覆盖到城市的管理漏洞之中。
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率。一是规范园区用地管理、严格供地程序。禁止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设立各类城市新区、产业园区;二是强化工业用地管理。建立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适当提高工业用地价格。实行新增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制和退出机制;三是推进土地立体开发利用。要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综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加大土地的流转,提高农业产业化、机械化、规模化与加大植树造林的力度并重。贵州是劳动力输出大省,大量农民涌入城市造成了农村劳动力的缺失,农村弃耕现象层出不穷。因此,在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地鼓励土地流转,鼓励发展一乡一品的规模化和产业化农业经济。在发展农业经济的同时,对于城区的土地利用,要时刻牢记以保护为主,通过发展城区林业资源既可以减少水土流失,也可以影响小气候,使得城市更适宜人们居住。
贵州省山多地少的现实条件,要求在全省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单位资源占用产出绩效评价工作,建立低效存量建设用地退出倒逼机制,构建土地利用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要将“务求节约,勤践于行”真正地落到实处,深入人心才能起到最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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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用地案例范文2
关键词:城中村 土地集约 城镇化
一、研究背景
(一)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政策背景
2013年,中央累计下达土地整治资金44264亿元,一共验收土地整治项目205万个,总规模240.10万公顷,通过土地整治新增农用地38.84万公顷,新增耕地34.63万公顷。《全国国土规划纲要》研究促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顶层设计,研究起草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指导意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2014-2019)》,出台《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指导意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城镇化导致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成为当务之急
城市是定规模和数量的非农业人口聚集的地方和一定层级地域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中心。长期以来,我国的城市化道路基本上走的是外延发展的道路,特别是近十年来,城市外延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据研究,城市化水平每提高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1056km2。中国的城市化、城镇化率逐年攀升。在这期间我国城镇摊大饼式的城市土地扩展给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以警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问题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
二、城中村的土地利用现状
由于早期没有统一的规划建设管理,城中村位置比较分散,建设混乱,管理低效,形成土地占有率高、利用率低、产出率更低的恶性循环体系部分城中村位于城市的黄金地段,由于城中村本身的规划用地不合理,使得城内区项目建设空间不足,这不但造成城市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直接影响了城市发展的总体布局。通过对城中村的改造和整合,一方面有利于顺利实施城市规划,位于城市黄金地段的项目开发提供空间,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另
方面可也提高城市土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
三、武汉市城中村概况
武汉市二环线以内共有147个城中村,综合改造的总体范围包括江岸、江汉、一口、汉阳、武昌、洪山等区(城郊区暂未纳入改造范围),涉及人口35.66万人,农业人口17.10万人,土地总面积21381.82公顷,相当于全市规划中2020年建成区面积的1/4。目前,武汉市城中村主城区内涉及147个行政村,另外包括15个农林单位。除城市建设项目发展而必须征地的村落外,现均已纳入“城中村”综合改造范围,涉及总人口35.66万,其中农业人口17.1O万。按照规划2015年武汉将彻底告别城中村。统计显示武汉城中村改造的规模和速度在全国位居前列,与同样面临城中村改造现状的广州、郑州、太原等城市相比,武汉市改造总量居首,武汉市改造模式也已成为全国城中村改造的
个典型样本。
四、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分析
截止到2013年底,武汉市公开出让城中村75个,成交项目(包)130个,成交开发用地土地面积约1573公顷(合23600亩),成交建筑面积约5714万平米,成交金额约1077亿元。自2010年起,城中村改造进入“突击三年”,成交规模明显大幅上升,为完成二环内56个村的改造任务,2012年度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再升温,改造规模达到峰值。土地利用效率、效益、土地管理绩效比前两轮评价有明显提高,综合容积率0.83,建筑密度29.2%,工业用地建筑系数47.3%;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5301.92万元/公顷,工业用地产出强度13017.83万元/公顷。闲置面积比上年减少30%。
五、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对土地市场影响
(一)规模及同比趋势影响
2010至2012年,城中村项目年均成交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及成交金额约占全年房地产用地成交规模接近或超过30%,而2013年为20%左右。城中村项目成交情况直接影响了当年全市房地产市场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及成交金额的波动趋势。
城中村项目成交规模大的2010及2012年,年度土地市场房地产用地各项指标均同比大幅增长,而城中村成交规模较小的2011及2013年各项指标均减少,城中村项目成交波动趋势与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波动趋势
致。
(二)价格影响
除规模影响以外,相比于储备项目或委托交易项目,城中村项目普遍规模偏大,但平均楼面地价偏低,对中心城区平均楼面地价“拉低”效应非常明显。2012年,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平均楼面地价约1873元/平方米,中心城区2211元/平方米。除去城中村项目后,中心城区2911元/平方米。城中村改造项目将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用地平均楼面地价拉低31.7%。2013年,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平均楼面地价约2284元/平方米,中心城区3314元/平方米。除去城中村项目后,中心城区4850元/平方米。城中村改造项目将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用地平均楼面地价拉低46.3%。城中村改造项目对全市土地市场影响集中在房地产用地市场方面,特别是中心城区房地产用地市场。
节约集约用地案例范文3
关键词:城镇建设用地 集约利用 指标体系 综述
一、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内涵界定
目前,中外学者对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概念和内涵尚未达成共识。对于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内涵应该包括这样几个方面:土地投入的减量化,主要是指要控制并适度减少新增建设用地的供给;土地利用的高效化,即强调建设用地中要适当提高容积率、建筑系数、规定投资强度等约束指标;土地利用结构的合理化,即土地供应结构要保障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基本土地需要;土地利用布局的均衡化,即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中要强调谋求最合适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土地利用效果的协调化,即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结果要实现与环境友好,促进而非阻碍城乡社会经济发展。
二、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
目前国内基本上已经形成了基于宏观(城市总体范围)、中观(城市潜力区范围)及微观(城市不同用地类型宗地)三个空间层次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在前人大量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出“投入—产出”指标体系、“经济—社会—环境”指标体系。
(一)“投入—产出”指标体系
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主要考察建设用地经济供给能力和经济产出水平,反映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现状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因此侧重于从建设用地投入、产出方面反映区域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率问题,并且从建设用地利用状况和利用结构方面评价城镇建设用地利用的社会效率。而城市化建设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占用农田严重,土地与人口压力不断增大, 各类建设用地需求水平较高,但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并没有从根本上转变, 导致城市建设用地较多且存在粗放利用,因此,不少学者也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对案例城市进行实证研究,如王铁成等根据重庆追求快速发展城镇经济的特点,选择了具有经济属性的土地投入和土地产出、具有社会属性的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地利用结构4类评价因素构成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有些学者将建设用地分为不同用途,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翟文侠等根据土地报酬递减的规律, 选取土地利用结构、投入与产出等相关指标对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加以研究,但并未考虑到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和利用结构这两个因素。此外,龚义等从不同空间层次构建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
(二)“经济—社会—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唐艳、邓婧通过多维矢量:经济、社会、环境系统分别研究安仁县建设用地利用效益是否均衡和兰州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释放。在考虑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基础上,陈丽丽从更全面的角度将未来的动态发展趋势和区域整体功能的充分发挥纳入建立该指标体系的思考范围之内,来评价济宁市嘉祥县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现状。在研究边疆地区时,有些学者更加看重社会和生态效益,如白冰冰通过建立该指标体系对内蒙古不同城市间进行比较,揭示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效率的差异;贺燕基于对新疆生态环境恶劣的考虑,在建立指标系统时不仅考虑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更加注重生态坏境效益。
总的来看,目前学者们构建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是从土地利用、土地投入、土地产出、土地可持续发展度等几方面来考虑的。对于工业用地,就有学者建立不同的指标体系,在研究工业用地是否集约利用时,用“投入-产出”指标体系的显然并未考虑到生态环境效益这方面的问题。而偏远地区尽管发展较为缓慢,但在城市化进程中也并不是一味的发展经济和社会,而是更多的考虑了生态效益。而 “经济—社会—环境”体系,不仅考虑了投入、产出的高效发展,也注重了对环境的协调。
三、结束语
本文是为认识和理解城市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现状、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原则以及评价指标的构建而开展的一项研究,也是为进一步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可持续发展研究而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前文中,笔者收集、整理了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概念的不同定义,讨论了“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一词的由来。在此基础上,就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评价指标确定的原则以及评价指标的构建已进行了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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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用地案例范文4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更新
Abstract: urban update is the development of cities with permanent problem, rela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stamina and development quality.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reform of urban renewal and the analysis of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urban planning; Urban renewal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城市更新的理念
城市要更新,理念要创新。创新城市更新理念,对宝安而言就是要转变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观念,认真吸取过去忽视环境保护、滥用资源能源、粗放型开发建设的教训,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着想,大力推进绿色创新,坚持低碳发展,营造一个绿化、美化、净化的人居环境;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减排,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助推产业转型;大力推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努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发展质量。因此,城市更新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绿色低碳、集约发展、彰显特色、打造精品的基本理念,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优化产业结构,把我们的城市打造成为国际化现代化先进城市。
2、城郊旧村改造问题分析
先期的研究往往将城中旧村和城郊旧村的概念相混淆,两者的共同点是农村居民聚集点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房屋建设、配套设施、环境与安全等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不同之处是城郊旧村位于城镇现状建成区且城镇基础设施可通达、而城中旧村是指被城镇现状建成区包围且城镇基础设施完善。城郊旧村包括重点新建设地区( 城市新区、产业园区) 以及城乡结合部一般性旧村庄。城镇化高速发展初期的空间上跳开相近农村居民点的开发方式是造成城郊旧村产生的直接原因。节约集约建设用地和建设宜居城乡是城郊旧村改造的目的,城乡用地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基础设施改善和更新、历史风貌保护等是城郊旧村改造的手段。对于社会公平,在党文件中十七大第一次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公平与效率并重”已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发展的总原则,在这一原则下城郊旧村改造主要的问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2.1理论研究滞后
先前大量的研究是基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指导原则下进行,其不足表现在: 关注城郊旧村非公共设施物质规划,关注效率的提高,关注利益的最大化; 因此,单个方面的公平研究,难以被决策的高层接受,更难以付诸实践而进行经验总结完善。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我国发展的历史阶段不同所形成的。在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一个关键发展时期,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收入分配制度,保证了国民经济近 20 年的健康运行,我国已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在这期间,虽有学者对公平开展了相关研究及探讨,对村庄改造的公共产品配置进行了规划,但受“效率优先”的影响,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却大打折扣、难以实现。党的十七大对社会公平给予了高度重视,新的历史阶段应加强农村和谐发展、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系统性研究、加强经济公平与社会效率辩证统一研究。
2.2土地溢价分配失衡
在农村,被征用土地的收益分配比例如何分割,权威机构对典型案例调查的信息反馈是: 20%~30% 归地方政府,40% ~ 50% 归企业,25%~30% 归村级组织,5% ~10%归农民。出让价与征地成本之间产生的巨额差价,绝大部分或被中间商或被地方政府或被腐败的官员所攫取,土地溢价分配严重失衡。另外,在这种土地补偿机制中,还同时存在噪音污染、水污染、土地分割带来的不经济等引起的分配不公。地方政府既充当公共职能又充当市场经济人的双重角色,这种制度设计的缺陷是造成土地溢价分配失衡的主要原因。制度设计的缺失使得政府轻而易举地对市场和产权双垄断,为任期政绩的实现,“以地生财”并实现资产利益最大化就成为各级地方政府首选,“圈地运动”益演益烈。
2.3规划编制的针对性不强
规划布局、市政配套、环境景观改善、公众形式参与等方面是现阶段城郊旧村改造规划设计的主体内容,其研究与实践基本上都孤立在城市规划单学科的有限范围。现实情况证明,政策缺位、市场无序、政府失效等是造成城郊旧村改造难以推行实施的根本原因。面对农民这一弱势群体,他们在经济上已失去了话语权,因此,作为公共政策的城乡规划,必须更加关注市场缺陷的有效弥补、政府失效行为的防止和解决、弱势群体公平发展的推进,用综合性行动计划替代未来蓝图展示的成果,以此来全面解决城郊旧村改造中涉及的社会、政治、经济问题。《城乡规划法》出台后,城郊旧村改造规划中急需加强的内容包括现有土地权属确认、改造资金平衡、公众实质参与等。
2.4原住村民生存竞争不公
当村民聚集点成为城镇建设的一部分时,在就业上被迫向非农转移。在城市中,人与人通过外倾式交往而建立业缘关系,实现社会规范、价值观、工作和生活方式的转变或完成。由于原住村民的文化水平与技能相对较低,户籍制度限制城郊旧村的原住民不能享有城镇的教育、技能培训等福利服务等原因,从事搬运服务、修理或体力工作成为许多村民的唯一选择。并且其交往对象或范围的有限性,也使村民融入城市环境、分享城市文明的进程受阻。改造后,经济与社会需求的不平衡导致有的村民基本生存都成问题,造成了竞争起点的不公平。因此,必须制度创新以确保原住村民生存竞争平稳过渡,必须以全面综合的社区规划为原住村民生存竞争创造物质基础。
2.5技术指标体系缺失
城乡规划作为城郊旧村改造的公共政策,其核心是通过技术指标来实现控制。GB50188 -1993《村镇规划标准》是城乡规划标准技术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唯一全面涉及村庄建设用地指标体系的标准,但2007年颁布实施的 GB50188-2007《镇规划标准》已将该标准废止,实质上已造成村庄规划无建设用地标准的现况。由于新标准还未制定,为应对大量而繁重的村庄规划任务,规划设计单位和管理部门还是沿用《村镇规划标准( GB50188 -1993) 》。该标准的村庄人均建设用地在体系方面、技术指标方面、理论整合等存在缺项、不完善、不全面等诸多问题。从已完成的城郊旧村改造规划成果来看,出现了诸如用城市的标准、观念来规划建设农村; 用城市居民的现状来要求所有的农民; 用城乡同一化发展取代城乡差异性互补发展等“城市病态规划”不良情况出现,城郊旧村改造的成果质量大打折扣。作为农村土地红利再次分配中的城郊旧村改造,事关村民当代及后代利益,如果没有处理好,村民将“以身试法”去捍卫“最后一次机会”。
节约集约用地案例范文5
先行先试的“三旧”改造政策,在三年的期限快过去一半时,广州开始大幅简政放权,希望切实加快推进此项工作。2011年5月24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广州市“三旧”改造管理简政放权的意见》,提出要重心下移,提高审批效率。区政府作为“三旧”改造的第一责任主体,将负责统筹监督管理区各相关部门行使各项审批管理权。
■ 编制“1+3+N”规划体系,城中村改造确定4种模式
广州市于2010年1月开始组织全市三旧改造规划编制工作,考虑到全市三旧资源量大面广、分布零散,且旧厂、旧城和旧村各自改造政策导向不同等实际,广州三旧改造规划采取“1+3+N”的规划编制体系:即总体的《广州市“三旧”改造规划纲要》,下面还有三个旧城、旧厂和旧村的改造规划,分别是《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规划》、《广州市城中村(旧村)改造规划指引》和《广州市旧厂房改造专项规划》,具体项目改造计划再根据以上规划进行编制。
2011年7月27日的《广州日报》披露了正在编制中的广州市三旧改造规划的内容要点,从中可窥探出广州未来几年“三旧”改造的方向。根据规划,到2020年完成改造规模220平方公里,占“三旧”资源总量的54%。规划“三旧”用地功能总体上分为经营性用地和非经营性用地两类。其中,经营性用地包含商业金融用地、住宅用地和工矿仓储用地三种类型,约占全市三旧总用地的52%;非经营性用地包含基础设施与公服用地、生态功能用地等类型,约占全市三旧总用地的48%。在旧城改造方面,规划范围为旧城区54平方公里范围,重点改善人居环境、优化旧城功能,整合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宜居城区,增强城市竞争力和打造国际文化名城。在城中村改造方面,确定了4种模式,这也将是未来广州138条城中村改造可以套用的模式。
2011年6月,广东省委书记在意大利考察文化建设时表示,在改造城中村时,不要全部推倒重建,广州可选择保留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城中村,留下城市快速发展印记。7月5日,广州市政府要求选一个代表性城中村“修旧如旧”保留原貌,并研究建设一个农民工博物馆。
■不调规划,由区府统筹推进;需调规划,选重点项目放权
按照最新出台的简政放权《意见》,今后,符合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已批的旧厂房改造专项规划)的“三旧”改造项目,由区政府统筹区各相关部门推进实施。“三旧”改造方案由区政府(或授权区“三旧”改造机构)批准,并报市“三旧”改造机构备案;属“退二进三”企业的旧厂房,同时报市“退二进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旧”改造方案经批准后,后续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环评、规划、国土、建设等审批管理权由区政府统筹辖区内对口职能部门按照规定行使。
而对于涉及调整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三旧”改造项目,其方案审批由市“三旧”改造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例如,旧村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区政府审核后上报市“三旧”改造机构。此外,涉及调整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已批的旧厂改造专项规划)的“三旧”改造项目,还可采取选取试点的方式进行,以保障市、区政府重点改造项目的实施。试点项目的选择范围,包括属于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区的改造项目、列入52条全面改造的“城中村”及其他区政府计划作为示范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省、市、区列为产业基地的改造项目等。
■旧厂房变身时尚创意梦工厂,旧村改造引领新农村建设
海珠区T.I.T纺织服装创意园改造项目、天河区猎德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是广州“三旧”改造的代表性案例。
节约集约用地案例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和土地调控政策,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土地资源,强化各部门、各居村责任,积极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建设,努力为大良街道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力度,对全省第三次“卫片执法检查”在我区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实现立案率1*%、查处率1*%、结案率90%以上,确保*利通过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以及市、区政府的检查验收,确保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高于15%,确保2*9年全省第四次“卫片执法检查”中的违法违规用地比第三次检查下降80%以上(国家、省、市、区立项的重点项目不列入统计),有效遏止违法违规用地量大面广的态势;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节约集约用地的观念,有效防止违法违规用地的发生;进一步促进各部门、各居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建立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共同责任,进一步探索从源头上防止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努力促进土地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行动的有效开展,成立大良街道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领导组下设“*德区大良街道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潘瑞民担任,副主任由*担任。其职责包括:一是会同有关单位制定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的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二是协调、监督、验收违法违规用地上建(构)筑物的拆除和土地复耕复绿工作,三是协调有关单位、各居村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案件查处工作,并对需要追究违法违规用地当事人党纪政纪责任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及时向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各居村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根据共同责任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督促、检查有关单位、居村配合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工作,对未按规定配合工作的部门、居村和个人及时向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五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土地管理、制止违法违规用地的政策措施。
四、查处整治范围
凡属2*6年11月以后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均列入此次集中查处整治范围,尤其是重点查处整治2**年10月以来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另外,对各执法单位历年已结案但尚未组织拆除的、影响恶劣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在本次整治行动中一并予以执行。
五、查处整治原则
(一)违法违规用地当事人在收到《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限定时间内自行纠正的,不另作出处罚;对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对于填土未建设的违法用地,一律由土地所在地居村组织复绿或恢复耕种。所需资金统一由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或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且已经建有建筑物的违法用地,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由区违法用地整治办提供明细项目表并报区政府批准,街道办事处组织专门队伍拆除地上建筑物,并进行复绿和恢复耕种条件。
(四)按照“既要查事,又要查人”的原则,对于违法违规用地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准备阶段(9月25日~10月6日)。
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德分局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百日行动”和第三次“卫片执法检查”以来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认真核查。
(二)查处整治阶段(10月*日~12月10日)。
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是全面展开违法违规用地案件的查处和整改行动,具体包括以下措施:
1.有计划地对辖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选取典型案件在10月进行强拆,典型案件包括:占用基本农田的;严重影响规划的;妨碍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施工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上级转办的。其余案件根据各自的实际进行查处整治,并务必在12月中旬前完成整治任务。
2.成立巡查队伍,充实巡查队伍、加大巡查力度,实行每日一查,每月通报,发现一宗制止一宗。对情节严重的,该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要立即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违法用地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将违法用地遏止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新增违法用地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日~12月15日)。
1.按照*德区及街道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检查整改工作,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街道办事处。查处整治工作情况将纳入居村领导考核内容。
2.推行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问责制。根据区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明确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各村(居)委会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将打击违法用地行为与绩效评定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安排挂钩,增强有关部门、村(居)委会打击违法用地的紧迫性、自觉性。
3.建立和落实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共同责任制。完善共同责任体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机制。要结合《关于进一步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坚决制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府发〔2**〕32号文)的有关规定,对各部门配合共同执法的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各居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有关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明确分工,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工作标准,落实职责分工,配备充足的人力物力,确保机构、职责、人员、措施的四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从而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落实到位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调,联合执法。要将《关于进一步完善执法协
作机制坚决制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府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