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医疗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医疗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医疗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1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地方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有关国际救援力量等。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省级行政区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国务院安委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中央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1.3)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卫生部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事故灾难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4.7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国务院办公厅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4.9信息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工作。

4.10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6.2.2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6.2.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民航、交通和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2.5物资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6.2.6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国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7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地方人民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6.2.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4.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4.3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5监督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国际沟通与协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国际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国际救援活动,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医疗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2

(一)编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全局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促进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局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1、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

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条块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结合实际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转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五)应急预案体系

全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本局范围内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2、局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和相关局属部门制定。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灾、旱灾、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

上述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门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既要明确责任,又要协同作战。

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局机关各部门要根据以上分类分级的要求以及责任划分,积极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联系,结合实际制定出相应处置工作方案和协作方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关于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局党组是全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全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类别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指挥机构

根据各相关专项预案的规定,启动预案时自动组成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一般由局长担任,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任副总指挥。

三、预测、预警

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

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入预警期后,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四、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局党组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局党组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县政府报告。

(二)先期处置

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局党组,局党组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局党组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县安监部门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三)指挥与协调

局党组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县安监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四)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局党组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县政府报告。

(五)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五、后续工作.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和单位为主、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二)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局党组形成书面报告县安监部门和县政府。

六、应急保障

(一)局机关各部门要组建应急预备队伍,局机关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应急协调配合,增强救援能力。任何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局党组和事发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相邻地段的村边缘单位要积极组织治保巡逻队、和广大群众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二)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由局机关相关部门提出,经局党组审核后,按规定列入年度预算。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局机关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审批。

(三)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进行捐赠和援助。

七、宣传和培训

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医疗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3

一、预案编制的原则和目的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社会的危害。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理工作,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建设、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各类事故灾难

(2)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灾难

(3)火灾事故灾难

(4)烟火爆竹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

(5)农业、林业和水利设施事故灾难

(6)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的事故灾难

(7)集镇市政公用运营的各类事故灾难

(8)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伤亡或巨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四、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镇人民政府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同志担任,副指挥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同志担任,镇应急管理所、交管站、文化站、民政办、财政所、派出所、交警支队、卫生院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工作组、抢险救援组、通信信息组、医疗卫生组、治安交通组、资金物资保障组、善后处理组。

1、现场指挥工作组

总指挥:

成员:

职责:确定总体决策和救援行动方案,现场调集指挥各方面抢险救灾力量,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续报情况。

2、抢险救援工作组

组长:

成员:镇应急救援队及涉及事故村救援小分队

职责:及时掌握事故灾害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受理指挥员的指示;根据事故变化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统筹调度与救灾有关的各方面人力、物力;遇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有关上级部门,协调平衡企业外部的有关问题。

3、通信信息工作组

组长:

成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员、镇文化站工作人员

职责: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现场情况、组织联系救援队员,必要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现场情况,联系其他组织或部门参与救援工作。管理和协调信息和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事故信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媒体及公众舆论,适时解答有关质询。

4、医疗卫生工作组

组长:

成员:卫生院急救中心人员

职责:负责现场伤员的运送、救治工作。

5、治安交通工作组

组长:

成员:派出所民警、交警队民警、事故地村委会主要干部

职责:负责控制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数量,维护事故现场和事故单位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车辆畅通,保证救援工作正常进行;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内控企业相关人员,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6、资金物质保障工作组

组长:

成员:镇民政办、镇财政所、事故单位负责人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所需设备、材料的供应;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7、善后处理工作组

组长:

成员:镇民政办、镇司法所、事故单位

职责:负责处理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疏导、稳定工作:指导伤亡人员及家属的赔付工作:指导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五、分级响应程序

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等级,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1)一般事故响应:由事故发生单位、事故所在村委会、事故单位主管部门组成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部,镇政府其他相关镇直部门配合。原则上不启动本预案,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逐级启动事故发生单位、单位主管部门、镇政府预案及相关部门的预案。

(2)较大事故响应:配合县政府、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预案并直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同时立即向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并继续协助上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援工作。

(3)重大事故响应: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的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并保护现场,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4)特别重大事故响应:立即报告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部,同时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现场救援。

六、救援行动

(1)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和救援队伍负责人及专业人员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专业人员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涉及的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3)卫生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对伤员简单处置后,送指定医院治疗,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采取的救治措施等情况;

(4)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迅速划定警戒区,及时通知事故区域内的人员及时撤离,禁止与救灾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区;

(5)应急指挥部通知有关部门和行业做好运输、通信、物资、供电等支援工作。

七、救援力量组成

事故单位应建立由专职的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援组织。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救援组织的企业,除应建立兼职的救援组织外,还应与临近的专业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或者与临近的企业联合建立专业救援组织。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镇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按事故实际情况,调度全镇范围内救援力量,必要时由镇救援指挥部请求上级政府给予帮助。

八、紧急处置

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在第一时间是处理事故的主体,要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及邻近社会救援力量尽快实施抢救,遏制事故扩大;

(2)停止事故地点一切作业,迅速组织事故地点及邻近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3)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制定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4)立即搜救被困和失踪人员,调集相关的医疗人员、医疗设备现场救治伤员,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5)加强对事故抢救现场的物理、化学监测,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6)现场救援人员必须做好人身安全防护,避免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7)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九、事故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协同有关部门适时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按照规程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现场检测、事故损失评估等工作。

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做出应急行动书面总结报告,要收集和整理所有的应急记录、方案、文件、报告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救援保障情况等。

十、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镇人民政府及民政、财政等镇直有关部门负责协助企业认真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必要时报县级相关部门协助处理),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险救灾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

事故发生地、事故发生单位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强化安全管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

企业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企业自身的应急预案;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应制定安全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医疗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4

关键词:重大安全隐患;监控;应急预案;安全管理绩效评价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01

当前,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监控与预警的有关工作是企业乃至全国的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针对安全生产现状,重要对策之一就是重视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与安全监控,即对企业的各类重大隐患或重大危险源进行跟踪监视,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排除,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实现保障安全的目的。

一、隐患和危险源的含义

危险源是某种危险的根源,一般指客观存在着某种可能导致发生事故、伤害、损失等灾难性后果的有关危险物质或能量,且其数量超过了临界值。这些是事故或灾害的基础原因或间接原因。而隐患则是隐藏着的祸患,一般指存在着某种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上的缺陷。这些是发生事故或灾害的直接原因。本项研究考虑隐患因素,同时也考虑危险源因素。

二、重大事故隐患监控

1.设计隐患监控方案的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事故、灾害的预防为本项实用性研究的立足点。

(2)针对某种隐患或危险源,不仅有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而且也有考核评价办法。

2.隐患监控方案主要内容

(1)企业主要隐患(危险源)的基本状况。根据对重大隐患进行重点监控的原则,主要针对燃、爆、危进行重点监控,也考虑有毒气体泄漏、机械伤害、粉尘危害、噪声与振动危害等的拓延与扩展,以适应不同企业的不同隐患(危险源)因素。

(2)隐患(危险源)的监控图。厂区平面布置电子或模拟地图显示,各隐患单元(或危险源单元)应显示其名称、数量、工种或贮存方式、危险程度、是否有安全措施及其落实程度,管理责任人,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情况等。

(3)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落实情况。一是针对燃、爆隐患,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在如下方面采取安全技术措施:①厂区布置与建筑;厂区布置的合理性;建筑结构满足防火防爆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②设备与装置:易燃、易爆物质的可靠密封;安全装置按规定设置等瘤工艺过程:领配料、投出料的规程;有效控制超温超压等;④电气安全:电源及配变电设备、电缆或线路、用电器以及防雷击、防静电措施;⑤消防设施:消防水源配置、消火拴、固定灭火系统及灭火器材等。二是针对危险建筑物的考虑因素:①自然环境因素:如建筑年限、老化、大气酸碱性、地面沉降、冻融等环境影响的相应措施。②生产过程因素:腐蚀性气体、腐蚀性液体、高温、振动等影响的相应措施。

(4)事故苗头、险情分析与处理。有计划地定期对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与总结,尤其是对已出现过的事故苗头、灾害险情及时记录,用系统安全工程的方法进行评价,这是隐患监控的重要内容。

三、应急预定计划方案

“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原则。迅速的反应和正确的措施是处理紧急事故和灾害的关键。所谓迅速的反应是指:迅速查清事故发生的位置、环境、规模及可能发展的势态;迅速沟通应急领导机构,应急队伍、辅助人员以及事故或灾害现场人员之间的联络;迅速启动各类应急设施、调动应急入员奔赴灾区;迅速组织医疗、后勤、保卫等队伍各司其责;迅速通报灾情,通知邻区做好各项必要准备。正确的措施包括:保护或设置好避灾通道和安全联络设备,撤离灾区人员。无法设置安全通道时,应开辟僻难所;迅速消灭灾害,并转移灾区附近的易引起灾害蔓延的设备和物品;撤离或保护好贵重设备,尽量减少损失;对灾区仔细检查,防止死灰复燃及二次事故发生。

1.制定应急预案的主要原则

(1)应急预案应针对那些可能造成企业、系统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设备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突发性灾害。(2)应急预案是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补充。(3)应急预案应以努力保护入身安全、防止入员伤害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防护,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程度。(4)应急预案应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经常检查修订。

2.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指挥系统组织构成:健全的应急组织应包括处理紧急事故的领导机构、专业和自愿救护队伍以及医疗、后勤、保卫等其它必要的配合人员。(2)应急装备的设置:应急装备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报警系统:主要有火灾、气体和粉尘爆炸、毒气泄漏报警仪等。②救护人员的装备:主要有头盔、防护服、防护靴、呼吸保护器具及安全带、绳等主要装备。③消防器材:主要指灭火剂、灭火器、专用消防车及简易灭火工具等。④救生器材:主要指自动苏生器、自救器等。⑤救灾通信联络设备:原有通信系统破坏时,采用的应急通信联络工具。(3)事故或灾害发生的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编制若干套应急处置方案,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从最坏处设想。(4)事故或灾害的事后处理与恢复生产:有如下几项: ①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②认真查明事故、灾害的原因;③分析存在隐患,采取整改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④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或灾害的伤亡、损失报告;⑤设备维修,安全装置、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等。

医疗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5

为切实提高我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的能力,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抗震救灾及防汛抗旱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一要严格应急值班纪律,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确保应急通讯畅通,特别是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期间或获知重特大自然灾害预报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自觉组织好本辖区、本系统的应急处理工作。二要严肃工作纪律。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擅离职守、措施不力和不服从应急处置安排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查处。三要做好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的及时畅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信息报送要求,及时收集汇总有关应急信息。特别是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或获知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信息,要及时报告。紧急信息要在口头报送的同时,及时用文字形式随后上报。

二、尽快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以基层为重点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我市已按照要求成立了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或明确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确定相关责任人员,做到“定人、定位、定责任”;各居委会、村委会等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纳入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各基层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接受属地政府的统一领导。

三、逐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此次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是对各应急预案可行与否的一次检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力量,深刻总结经验教训,对应急预案结合实际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修订和完善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在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处理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方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同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预案,由各有关部门对应负责制定。目前我市总体预案确定的24个专项预案已编制完成了12个,85个部门预案已编制完成23个,未完成的要抓紧编制,已完成的需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二是编制和修订重点企业和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化工、冶炼、供水、电力、通信等容易发生灾难性突发事件或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企业、市级重点骨干企业也要搞好相应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这项工作由联系分管的市级部门牵头并具体布置落实。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定。三是编制和修订基层应急预案,继续深入推动应急预案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四进”活动,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全社会应急处置的能力。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本辖区内的街道、村镇、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进行安全应急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意识。四是要认真组织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兴政办发〔2008〕34号)文件精神,今年按要求要进行11次演练,承担今年应急演练的市级牵头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尽快认真组织开展演练活动,按期完成演练任务。

四、大力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结合救援工作实际,整合现有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森林消防、危险化学品救援、120医疗救护等专业应急队伍资源,改善技术装备,优化物资储备,开展培训演练,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重点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各级各类社会救助团体要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组织和培训,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专业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逐步形成以公安消防、武警、、预备役、民兵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企事业单位、社会救助团体专兼职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全市应急队伍体系。

医疗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6

1.1编制目的

规范轧钢系统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本预案的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轧钢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煤气中毒、火灾爆炸,起重、机械伤害,高空坠落、触电伤害等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符合分级响应条件的事故(见5.1分级响应)

(2)、北钢集团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

1.4工作方针、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人为本,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轧钢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救援力量和员工参与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并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轧钢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轧钢厂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名生产区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轧钢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各生产区为主,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厂级相关部门配合、指导、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发生事故的生产区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职能科室专业的作用,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支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轧钢生产过程中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

2、轧钢厂危险性分析

2.1概况

(1)、轧钢厂位于辽宁省市平山区北台镇,东距市面上区16kg,西距辽阳市区55kg,厂区分布在细河两侧,正式组建于1997年,厂下设生产安全科、设备科、技术科、人力资源科、企管科、综合办公室(五科一室)及棒线带生产区、二高线生产区、三四高线生产区、1780生产区,现有员工3000余人,隶属于钢铁(集团)有限公。

(2)、轧钢厂现有主体设施:年产60万吨棒材生产线,年产350万吨线材生产线,年产100万吨的850带钢生产线和年产400万吨1780带钢生产线,主要原材料是连铸钢坯,产品有不同规格的螺纹钢、热轧圆盘条、热轧钢带等。周边单位主要有:棒线带生产区南侧为炼钢厂(一区),北侧为燃气厂、电厂和制氧厂,东侧临近厂房存在煤气管道及电缆桥架等;二高线、1780生产区南侧为炼钢厂(二区),北侧是焦化厂化产作业区,西侧为焦化厂,厂区四周存在煤气管道、水封、电缆桥架等危险源;三四高线生产区西侧临近炼铁厂。

2.2轧钢厂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轧钢厂是以生产1780、850带钢、热轧盘条、光面和螺纹钢筋为主的大型轧钢厂,生产过程连续,设备众多,基本上实现了网络自动化控制及远端信号传输系统,有现代化冶金机械设备和新型建筑,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设备缺陷或自然灾害等,存在机械伤害、煤气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灼烫、起重伤害、高处附落等严重事故的潜在危险,易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损失。根据生产过程及设备状况,确定以下危险场所(设备)为轧钢厂危险源。

(1)、加热炉及煤气管道、阀门等区域

风险分析:存在煤气泄漏、着火、爆炸、中毒、窒息、灼烫等事故风险。危险等级为:A级

(2)、液压站、站、油品库、氧气、乙炔存放等区域

风险分析:存在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危险等级:A级。

(3)、轧线机械传动、移动等区域

风险分析:存在挤伤、碰伤、绞伤、砸伤、灼烫等事故风险。危险等级:B级。

(4)、起重设备及吊、夹具等区域

风险分析:存在起重作业伤害、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事故风险。危险等级:C级。

(5)、电气高、低压室,电缆夹层及现场电源箱、配电箱等区域。

风险分析:存在触电、电弧灼伤等事故风险。危险等级:C级。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1)、轧钢厂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作业区级应急预案包括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班组应急预案仅涉及现场处置方案。

(2)、工作原则是:在钢铁(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轧钢厂生产安全科负责统一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生产区成立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突发性事故进行现场处置。

3.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协调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厂长

副总指挥:生产厂长、设备厂长、技术厂长、党委书记

成员:生产安全科、设备科、技术科、办公室、调度室、生产区

指挥部设在生产调度室

职责: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保证实效性,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组织落实应急救援演练,检查督促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发生事故时,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向上级汇报,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等,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现场指挥工作。

生产安全科和调度室:会同生产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组织调度工作,组织抢险抢修队抢险救灾,以最快速度恢复生产,并负责对内/外联系工作;安保人员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会同生产区清查现场人数,及时掌握人员伤亡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人员,并组织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同时,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设备科、技术科: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和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组织专业救援队伍,抢修损坏设备,迅速恢复使用,同时负责事故损失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另外,负责保障厂内通信网络的畅通。

办公室:负责救援工作的车辆、资金等后勤保障工作。

生产区:负责组织建立本属区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及修订工作,健全事故应急各项制度,物资准备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

3.3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职责

(1)、通讯联络队:负责对外/内联系通讯任务。由安全生产科、调度室、生产区人员组成。

(2)、治安队:负责现场治安、交通管制、警戒、指导员工疏散等任务。由生产安全科、生产区人员组成。

(3)、消防队:负责现场灭火任务。由北钢消防队和厂内义务消防队组成。

(4)、抢险抢修队: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抢修任务。由职能科室和生产区人员组成。

(5)、医疗救护队: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等任务。由北钢职工医院及生产区人员组成。

(6)、物资供应队:负责抢救伤员的必须供应物品和抢险物资的供应及运输。由职能科室和生产区人员组成。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与报告

建立危险源档案,报送安全环保部备案,研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住处制订应对方案及预防措施。

4.2预警行动

4.2.1报警装置建立完善技术监控手段,保证生产安全稳定运行,同时要制定可靠的人工监控方式,定期检查确认,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1)自动报警装置

可燃气体在线监测仪(可燃气体泄漏后,报警网络分别在厂岗位值班室声光报警)、火灾监测报警器、传感器、泵(阀)气动件、警报铃(灯)、其他装置

(2)人工报警

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可通过内线电话直接向总调度室及作业区办公室报警。另外若具备手动报警按钮,可通过按钮报警。

4.2.2事故报告程序

(一)、调度室作为生产指挥协调单位,当事故发生后应尽一切可能,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发展和扩大,使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二)、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作业区要认真保护现场,在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之前,不准任何人人为清理和破坏。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首先发现者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调度室根据实际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

具体上报程序:

①、轻伤事故:

发现者或作业区—调度室—安全科管片安全员—安全科长——公司安全环保部事故科

②、2人以上轻伤事故:

发现者或作业区—调度室—生产厂长及安全科长(如因设备原因通知设备厂长及设备科长)——厂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安全科负责通知公司安全环保部事故科)

③、重伤事故

发现者或作业区—调度室——厂长——生产厂长及安全科长(如因设备原因通知设备厂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安全科负责通知安环部部长——公司安全环保部事故科)

④、死亡事故

发现者或作业区—调度室——厂长——生产厂长及安全科长、生产科长——设备厂长及设备科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安全科负责通知——安环部部长及公司安全环保部事故科)

⑤、2人以上死亡事故或群死群伤事故

发现者或作业区—调度室—公司总调度室——厂长——生产厂长及安全科长、生产科长——设备厂长及设备科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安全科负责通知——安环部部长及公司安全环保部事故科)—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⑥、火灾、爆炸、煤气泄漏事故(不可预见且无法处理)

发现者或作业区—调度室—消防队或燃气厂煤气救护站—职工医院——公司总调度室——安环部部长及公司安全环保部事故科——厂长——生产厂长及安全科长、生产科长——设备厂长及设备科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四)、安保科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准确无误逐级履行”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在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的同时,应在40分钟内赶赴现场。

(五)、在逐级上报的过程中,所有上报单位和人员,必须讲清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员姓名、年龄、工种及伤害程度,并初步报告事故的简要过程和原因。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根据公司事故分级标准,结合轧钢厂生产特点、事故情况和公司控制事故的能力,在紧急情况下,应急行动分为三级:

(1)Ⅰ级响应。包括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及能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类别的事故。包括极小范围的危险物资泄露,可能发生小型火灾初期。现场人员要履行他们的职责,厂及作业区的应急能力可以处置。

(2)Ⅱ级响应(现场应急)。公司的应急能力可以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影响范围基本处于厂内),主要部位需要关闭,要立即采取行动以保护现场人员和阻止事态进一步扩散。现场人员应履行他们的职责,厂应急预案全面启动。

(3)Ⅲ级响应(全体应急)。包括特别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已超出公司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向周边扩散(影响范围超出厂界),事故可能影响周边企业。公司生产区需全部关闭,需采取立即行动保护和撤离现场人员,需要取得外部支援,请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5.2.1初期响应

紧急情况发生时,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人员根据事故情况确定的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如通知有关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等。

应急行动队伍及时进入事故现场,积极快速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人群疏散等有关的应急救援工作。

(1)事故发生应采取的处理措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将采取相应应急处理救援措施:。

①问清报告人姓名、单位部门和联系电话。

②问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主要毒物、事故性质、对救援的要求,同时做好电话记录。

③按应急救援程序,派出救援队伍。

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⑤保持与救援队伍联系,视事故发展状况,必要时排出增援队伍。

(2)危险区的划定和隔离:

各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选择有利地形(地点)设置现场救援指挥部或救援、急救医疗点。

(3)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

应快速鉴定危险源的性质及危害程度,测定出事故的危害区域,提供有关数据。。

(4)应急救援人员的防护监护:

救援人员在救援行动中,应配戴好防护装置,并随时注意事故的发展变化,做好自身防护,执行救援任务时,应以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互相照应,带好通讯工具,随时保持通讯联系。。

(5)危险区域人员的紧急疏散与撤离

①在组织和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后,再撤离危险区域。

②组织员工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

③员工要互救互助进行撤离。

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后,进入应急恢复阶段;当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进入扩大应急响应。

5.2.2扩大应急响应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事故响应级别需要提高时,应积极快速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人群疏散等有关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向政府部门及外援机构请求援助。

(1)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

应尽快地开通通讯网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险程度,制定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异常情况下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

抢险人员撤离的优先顺序是周围群众与员工工作人员中的非关键人员应急关键人员之外的所有人员全部撤离。

(3)事故扩大后的应急措施

①对现场潜在的危害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②人员安全疏散。

③现场交通管制。

④现场治安秩序维护。(4)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①对伤员按轻、中、重简易分类,急救措施上按照先重后轻的治疗原则,在急救顺序上应优先处理能够获得最大医疗效果的伤病员。

②注意保护伤员眼睛。

③对救治后的伤员实行一人一卡。

④合理调用救护车辆。

⑤合理选送医院。

5.3现场紧急处置

轧钢系统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分为:煤气火灾、爆炸事故,煤气中毒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电气触电、电弧灼伤事故,高空坠落事故等,针对事故的特点,应急救援队应参照下列处置要点开展工作。

5.3.1煤气火灾、爆炸事故处置要点

发生煤气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时要注意:及时切断所有通向事故现场的能源供应,包括煤气、电源等,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5.3.2煤气中毒事故处置要点

(1)、迅速查找泄漏点,切断气源,防止有毒气体继续外泄。

(2)、迅速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3)、设置警戒线,向周边员工发出警报。

5.3.3机械伤害事故处置要点

(1)、迅速停止设备运行。

(2)、设置警戒线。

(3)、不得随意移动受伤人员,造成二次骨伤。

5.3.4电气触电、电弧灼伤事故处置要点

(1)、在保证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切断电源,防止发生次生伤害。

(2)、对受伤人员采取特殊的救护措施。

5.4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救援结束程序:

(1)如属于本厂自救,当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控制,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得到消除,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正常或受控状态。事故现场已经恢复后,由总指挥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2)如需公司启动应急,则由上级部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某某范围区域进行某某浓度监测。当监测结果表明,空气中的某浓度在正常标准范围时,由上级相关部门宣布事故危险全面解除。

5.5后期处置

后期处置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应急结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进行应急预案评审,总结预案中存在的不足,重新修订应急预案,进入新的应急准备阶段。

5.5.1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紧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警戒及现场保护工作由生产安全科保卫人员汇同生产区保卫人员负责进行。

(1)事故发生后,在对事故处理期间,由生产区指定人员对各入口实行警戒封锁,禁止非抢险人员进入。

(2)事故处理完毕,人员撤离后,事故发生岗位实行警戒,未经抢险指挥部批准,所有人员禁止进入事故现场。

(3)事故现场的拍照、录像应经过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的批准。未经批准,禁止任何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像。

5.5.2事故调查处理

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来调查和分析事故。

5.5.3恢复生产:生产安全科、设备科、技术科对机械设备、工艺流程和厂房通道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修复。在确认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制定生产恢复计划和方案,尽快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