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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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方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方案范文1

为有效的预防我县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加强可能出现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我县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处理,把伤害损失减少到最小。

一、主要工作职责:组织人员车辆及时开展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善后事宜,及时采样送检,如有人员中毒或者其它人身伤害,及时组织医疗机构抢救病员。

二、应急处理措施(突发事件发生后,应严格按以下步骤处理):

1、各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密监视,信息灵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接到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领导小组及时商议派人60分钟到达事发现场,立即处置。

3、保护现场,展开调查,依法取证,组织分析讨论事发原因;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

4、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5、保留造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食品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的食物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6、落实县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按照有关程序撰写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报告并及时上报。

三、具体处理程序

(一)登记报告。接报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接到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单位和相关单位报告后,应对事故发生的主要情况进行登记,包括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单位、地址、时间、人数、可疑食物、临床症状等有关内容,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规模大小,预测发展趋势,进行人力资源合理调配,分组进行食品生产单位、事发单位的调查及临时控制措施,每组不得少于2名执法人员。

(二)调查处理:值班执法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赶回单位,准备好有关监督文书、取证工具、个案调查表及采样工具设备。

l、派一组执法人员以最快速度(二小时内)赶赴现场调查处理,进行调查了解该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总人数、发病人数、危重病人人数、可疑食品等,对事态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密切关注中毒病人动态,稳定中毒病人情绪,将采集样品及时送检测中心检验,必要时会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按各自职责进行调查处理,协助医院救治病人,提出专业意见,收集相关资料

2、另派一组执法人员同时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单位,对可疑食品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

1)食品以及原料的来源、卫生状况以及流向;

2)产品配方、加工过程和环境卫生、生产加工数量和时间;

3)生产经营人员卫生和健康状况;

4)采集可疑食品以及原料、辅料和生产加工的有关环节样品。

3、核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应及时撰写初步调查报告,并立即上报县局相关领导。

4、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单位调查完成后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1)责令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食品或疑似食品。

2)封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食品或疑似食品及其原料。

3)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四)终结报告:调查处置结束后撰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食品或疑似食品发生经过、问题食品、致病因素及发生原因,分析和结论、控制和预防措施等。

(五)行政处罚: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对违反有关法规、规章,造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和实施行政处罚,对造成严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实行责任追究制。各食品生产单位法人为第一责任人,质量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防工作。

2、完善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按照食品生产通用规范要求规范生产,强化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制、过程管理制、检查验收制、库房储存制,严防不合格食品及原材料进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方案范文2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由董事长组织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公司专项预案包括: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防洪预案。

②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车间主任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4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4.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4.1.2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4.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4.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4.2.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董事长或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4.2.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2.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董事长签发,现场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

5.1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5.1.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5.1.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5.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

6.1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4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6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7.1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6.7.2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6.7.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7.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7.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7.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7.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8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方案范文3

提升预案编制质量

提出预案编制总要求

新《办法》对应急预案的编制提出了总要求,即: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该要求虽然简短,但是内涵丰富,对于提高预案编制质量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应特别注意把握“符合实际”“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等要求,保障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

规范预案编制程序

在旧《办法》有关预案编制程序要求的基础上,新《办法》作出两点新要求:

一是明确要求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二是特别强调在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事故风险评估是编制应急预案的前提和重要基础,只有通过风险评估,明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后果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预案编制才会有的放矢,具有针对性、全面性。如不进行事故风险评估,仅凭主观想象和经验判断,诸多应急情形就会考虑不全,应急处置措施就会通用性有余、针对性不足,自然无法满足实战需要。

应急资源调查同样是预案编制的重要基础,只有进行充分的应急资源调查,摸清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资源底数与协调机制,才会对应急资源进行统筹考量,对内实现应急资源合理配置,对外实现应急资源共享。

突出先期处置

突出先期处置,是新《办法》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的一个新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明确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要求

新《办法》在旧《办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新增“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的要求。

变更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的场所范围

旧《办法》只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制定现场处置方案。而新《办法》则对需要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的场所范围规定得更具体: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都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在生产实际中,特别是随着自动化程度的提高,一个岗位可能要负责诸多场所、装置或设施的管理。如果以岗位为基本单位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岗位处置方案就会有失处置措施的具体化与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的高效性。这一变化,会促进先期处置效率的提高。

强调编制应急处置卡

新《办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这是保障先期处置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

因地制宜 简化“瘦身”

旧《办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种类,按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个层级进行要求,即对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延伸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编制现场处置方案。总体而言,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都要包含这三个层级。从实践来看,由于诸多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小,风险种类少,若严格按照这三个层级来编制,会出现内容重复、形式重过内容的现象。

对此,新《办法》从实际出发,作出了因地制宜、灵活设置层级的新要求。一是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也可以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对于专项预案内容比较简单的情形很适用。二是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这两项要求,如果运用得当,可以大大简化预案文本,取得大幅“瘦身”、形式内容有机统一的效果。

简政放权 务实高效

新《办法》对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备案作出了诸多重大调整,总体体现了国家简政放权、务实高效的执行理念。

应急预案不能悬空,要“落地”

旧《办法》在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未再作进一步落实要求,造成诸多预案文本只发放至有关领导、部门的“悬空”现象。新《办法》要求,必须将预案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同时,对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这两点要求,将有力改变当前应急预案悬在空中不落地的现象。

精简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报备部门

旧《办法》要求,中央企业总部的应急预案要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等多个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新《办法》对此作出重大调整,备案部门大大减少,即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培训注重全员、科学

新《办法》对应急预案的培训从诸多方面进行了强化。

扩大宣传教育对象范围

旧《办法》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新《办法》不仅要求对从业人员,而且要求对社会公众也要进行相应的宣传教育,同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应急预案关联知识纳入培训范围

旧《办法》只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新《办法》则在应急预案之外,另将应急相关知识纳入培训范围,提出了新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应急培训内容的扩容,对于活学活用预案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从“看墙学”到“随身学”

旧《办法》要求,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这本是便于员工日常学习的一种方式。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这种张贴式做法,容易出现字体小、日久字迹褪色看不清,修订更换费事、费钱等不足。

新《办法》取消了这一条,要求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便于从业人员携带。这种从“看墙学”到“随身学”的转变,是源于实践的行之有效的好做法,会更有实效。

规范应急培训档案管理

新《办法》对应急培训档案管理进行了规范,要求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规范档案管理,对于循序渐进,持续提高应急培训的质量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预案修订需定期评估

改革修订双轨制,建立定期评估制

旧《办法》对于预案修订采用的是定性、定量双轨制。其中对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修订实行定性制,即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而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修订则实行定量制,即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

新《办法》对预案修订进行了重大制度改革,明确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通过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由于评估周期未作统一规定,为重点保证高风险行业预案的适用性,对其预案评估周期作出了明确要求,即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对需修订情形作出重大修正

旧《办法》对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的情形进行了列举,但是有一些情形存在内容不适用、不完整、不准确的现象,新《办法》对此作出了重大修改,如明确“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等重要情形,此次调整更切合实际,更准确。

改革有修必备制度,调整重新备案要求

旧《办法》是按照有修必备的原则要求应急预案重新备案,即生产经营单位只要预案有修订,就不仅要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按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新《办法》对此作出重大改革,只要求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重要内容变更的,才需重新备案。

建立实战评估制度

2014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该办法要求,应急处置评估组对事故单位的评估,应当包括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执行情况。据此规定,新《办法》要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强化监督管理

旧《办法》对于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只规定了一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新《办法》在旧《办法》单一监管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了更为有力的监管措施。一是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二是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加大处罚力度 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责任追究,新《办法》从追责情形、追责对象、处罚力度方面进行了大幅强化。

扩大法律责任追究情形

新《办法》的追责情形由旧《办法》的3种增加到9种,具体包括:

(1)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2)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3)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4)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5)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6)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7)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8)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9)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扩大追责对象

旧《办法》只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新《办法》对此作出重大调整,即不仅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进行追责,而且还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加大处罚力度

旧《办法》只对违法单位进行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行政处罚4种类型的处罚。新《办法》对此作出重大变化,一是取消警告,直接进行经济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同时增加罚款额度。二是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罚款额度较之旧《办法》大大提高。如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而旧《办法》最高罚款上限仅为3万元。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方案范文4

一、建立健全了应急管理制度及应急管理机构

为加强处理煤矿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2015年初,我矿成立了以煤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了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按上级部门要求组建矿山辅助救护队,建立了应急值班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管理制度、应急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事故的应急管理提供了制度及组织保障。

二、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针对煤矿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我矿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主要针对矿井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了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融合在专项应急预案之中,明确了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为防止矿井各种灾害的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主要有水灾事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顶板事故应急预案、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雨季“三防”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

三、做好应急宣教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方案范文5

关键词: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措施;安全检查;安全隐患;事故处理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市政工程施工具有三大特点:一是产品固定,人员流动;二是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体力劳动繁重;三是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随工程进度变化而变换。由此不难看出市政工程施工属于高风险和事故多发行业之一。施工生产作业直接关系到公众及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同时,安全生产也是企业施工生产利润的前提和保证。本文阐述市政施工企业对工程建设项目应该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保证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安全教育培训。

为保证安全生产,首先必须得从思想上重视。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这体现了国家对施工安全生产过程中“以人文本”,保护劳动者权利的高度重视。其次,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具体应该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

1、项目经理、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监督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工长)、班组长、施工作业人员应该分工具体,责任明确。

2、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负责,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二)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要做的包括如下几方面:

1、教育培训的对象

教育培训的对象包括以下五类人员:(1)项目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项目基层管理人员;(3)分包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4)特种作业人员;(5)操作工人。

2、教育培训的内容与形式

教育与培训主要以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法制教育四个方面内容为主。主要形式有:

(1)三级安全教育:即对新工人进行公司、项目、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由企业安全、劳资等部门组织,经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生产岗位。

(2)变换工种或者进入新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重要意义、施工工地特点及危险因素、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电气及高处作业安全知识、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紧急情况安全处置与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以及发生事故时自救、排险、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好及时报告等。

(3)采用“四新”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让其了解不安全因素,学会危险辨识,并采取保证安全的防护措施,以防事故发生。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市政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气焊工、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爆破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施工安全措施和安全检查。

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除了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还应当针对工程施工的特点,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对这些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一)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安全措施必须在安全危险源识别、评估基础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作业前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危险源的识别和风险控制。

危险源辨识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市政工程施工中主要风险源包括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中毒与窒息、道路车辆伤害等。

风险控制控制是指采取措施,减小事故发生的可能,降低事故损失。

2、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组织设计是规划和指导施工全过程的综合型技术经济文件,所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履行“编制、审核、审批”程序,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3、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与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施工单位应当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4、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成详细说明,技术交底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采用书面交底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二)施工安全检查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及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工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1、安全检查的类型

安全检查根据不同分类标准,可分为:(1)按照检查的频次可分为日常巡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等;(2)按检查的范围可分为专项检查、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和全面安全检查;(3)按组织形式可分为管理层的自查、互查及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等。

2、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2)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情况;(3)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情况;(5)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

三、施工安全隐患的处理。

(一)建设工程安全的隐患

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包括三个部分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组织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1、人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人员的心理、生理、能力中所具有不能适应工作、作业岗位要求的影响安全的因素,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机械设备或环境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3、组织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以下几方面:技术上的缺陷;教育上的缺陷;管理工作上的缺陷等。

(二)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原则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事故隐患是难以避免的,但要尽可能预防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

1、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原则包括

(1)冗余安全度治理原则,即为确保安全,在治理事故隐患时应考虑设置多道防线,即使发生有一两道防线无效,还有冗余的防线可以控制事故隐患。

(2)单项隐患综合治理原则,即人、机、料、法、环境五者任一个环节产生安全事故隐患,都要从五者安全匹配的角度考虑,调整匹配的方法,提高匹配的可靠性。

(3)其他原则还包括:事故直接隐患与间接隐患并治原则、预防与减灾并重治理原则、重点治理原则、动态治理原则等。

2、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

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可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当场指正,限期纠正,预防隐患发生;(2)做好记录,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3)分析统计,查找原因,制定预防措施;(4)跟踪验证。

四、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一)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对特定的潜在事件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措施的计划安排,是应急响应的行动指南。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并定期演练。

1、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事故预防;(2)应急处理;(3)抢险救援。

2、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1)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可分为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两大类。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施工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2)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应急预案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针对施工实际情况;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应急工作要求;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4、应急预案的修订

施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二)安全事故处理

一旦事故发生,通过应急预案的实施,尽可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减少事故的损失,通过事故处理程序,查明原因,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1、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

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单位负责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单经过;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事故处置程序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按以下步骤处置事故:

(1)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3)组织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4)现场勘查;(5)分析事故原因;(6)制定预防措施;(7)提交事故调查报告;(8)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3、事故处理的原则

多年的实践表明,事故调查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行之有效的,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为落实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应当继续在施工实践中得到贯彻执行。

总之,施工单位必须从上述几方面着手,认真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安全生产才能有保证。许多施工安全事故都表明,如果施工单位忽视安全生产,缺乏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就会给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威胁,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带来损失,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得不到保障。因此,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把安全与生产真正统一起来,切实克服生产、安全“两张皮”,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

参考文献

[1] 周启雯. 我国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浅析[J].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13)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方案范文6

今年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6月17至23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为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东安办字[2013]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全面检验和考核各学校应急预案的实效性和科学性,以及我县学校应急救援队伍技术和战术水平,进一步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和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师生预防突发事故的意识,锻炼和提高应急突发安全事故时自我保护和救援能力。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时间定于 6月17日至6月23日,各学校根据各自实际,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时段,在本校适当地点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利用班、团、队、校会、升国旗仪式、专题讲座等方式,在板报栏、宣传栏等公共宣传平台内刊写有关地震科普、消防安全、防汛、防雷电、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逃生自救知识,悬挂宣传标语,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学生、教职员工全面开展安全教育,让广大师生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响应程序、避险路线和避险地域,掌握应急救援常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学校要对制定的安全应急预案,针对易发事故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以地震逃生、火灾逃生、食物中毒、传染病防控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各校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要把握“五个一”要素,即:“上一堂应急常识课、查一次应急值班情况、查一次应急设施情况、组织一次应急宣传演讲、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校要通过应急演练活动,查找应急预案各环节可能存在的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进一步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器材,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明确责任,制定方案。各校要结合校及相关区域的特点,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各校要严密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演练工作安全。参加演练的人员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演练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时间和地段要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演练结束,要将2013年“应急预案演练周”实施方案报县教育局安监科。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本次演练周活动要结合校园安全,广泛宣传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应急逃生、避险、救援知识,提升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我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督查,认真总结。各学校要认真总结安全应急演练的实战经验,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同时,要做好演练过程中各环节的记录,包括演练计划、方案、总结、图片的收集,完善演练工作档案资料。演练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并将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以邮件附件形式于6月23前报县教育局安监科。县教育局将把各校开展活动的情况(方案制定实施、总结材料)作为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