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心理学概念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社会心理学概念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社会心理学概念

社会心理学概念范文1

关键词 社会心理学 本土化 文化 思维方式

中图分类号:B849 文献标识码:A

1 什么是本土化?

本土化就是让我们的研究具有自己的特色,让它和我们的文化传统,思维方式有很高的契合度,就像杨国枢先生说的:符合本土性契合标准。在杨先生看来,本土性契合是指特定的文化性和生物性因素一方面会影响到当地民众 (被研究者) 的心理与行为,另一方面又会影响到当地心理学者 (研究者) 的问题、理论与方法。那么,研究者的研究活动及知识体系可以而且应该与被研究者的心理及行为之间形成一种契合状态。“这样一种当地之研究者的思想观念与当地之被研究者的心理行为之间的密切配合、贴合、接合或契合,可以称为‘本土性契合’。”杨先生将本土性契合看作是衡量本土心理学和心理学本土化研究的标准。他指出:“我们所说的‘本土心理学’,就是一种能达到本土性契合境界的心理学。心理学研究的本土化,重点旨在使心理学的研究能够达到本土性契合的标准。”也就是说,让“自己人”研究“自己人”,研究者要深度了解被研究者的心理和行为,熟悉它们的文化体系和生存方式,这样才能达到和被研究者在各个相关方面贴近的程度。

本土化有两个方面:研究内容的本土化和研究方法上的本土化。社会心理学文化相对性较强,研究内容与本社会的文化,习俗有密切关系,因此包含内容的本土化,而且非常必要,否则本土化的概念就失去一个很大部分的意义了;此外,方法的本土化也很重要,因为中西文化的重合度比较低,很多概念,理论是不能用西方语言符号所解释的,也是其他国家所不能理解的,因此如果照搬过来难免会造成工具与对象的不匹配,难以发挥其作用,不但达不到研究目的,甚至可能误解自己的文化和社会成员的心理,得出相反的结论。

然而人们大部分的心理和行为都是具有一致性的,因此片面地排斥所有外来的东西也不可取,我们要在理智分析的基础上,挑选出适合我们的研究的方法来。

2 为什么要对社会心理学进行本土化?

社会心理学具有很高的文化相对性,是文化多元论的产物,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本土化,这样才能让我们的研究具有自己的特色,扩展社会心理学的学科范围。当今的社会心理学发展出的理论和方法大部分是基于西方文化和价值观的研究。具有很大的片面性,这样既不利于其他国家社会心理学的发展,对于西方国家本身,由于缺乏研究内容和方法的丰富性,使其研究不能更多地吸收来自不同文化的对比和反馈,其进展也会相对缓慢,对学科发展不利。进行社会心理学研究是为了使社会更好地向前发展,人们生活质量更高,因此不进行本土化也将使其应用价值大大降低。在文化上,没有一种理论可以适用所有的人和地区,如果要让所有人从中收益,社会心理学不但要在中国进行本土化,在其他国家也需要本土化。我们都要先将各种不同的文化进行深入研究和了解,让它们在同一个地球上共同成长和发展,把握好每一种民族和社会的传统和规律,才能更有效地运用它们直至人们从中获利。

3 中国社会心理学本土化所走的路

中国社会心理学本土化所走的路程并不长。这一方面主要是因为社会心理学学科的建立相对较晚,上实际80年代才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另一方面,心理学作为一个舶来品,我们对之不熟悉,有必要先对西方的理论和方法进行一番学习和吸收;最后一个方面,也是在目前比较值得关注和改进的方面,就是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比较擅长向别人学习现成的东西,只在层次较高的理论上探讨,而不能从现实出发,珍视自己的想法,从而做出切合实际的独到的研究工作。

中国社会心理学本土化研究主要是以港台学者为始进行的。杨国枢提出把“本土契合性”作为本土化的标准,黄光国运用西方的理论框架分析了中国人的人情和面子,杨中芳提出本土化的研究要放在“文化/社会/历史”的脉络中才能有效。

这些都值得我们骄傲和受到鼓舞,它为中国社会心理学本土化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4 如何进行本土化?

(1)对本土的文化、制度、思维方式、价值观等有系统而深刻的了解。这是首要的条件,一个对中国社会心理学进行研究的人员,必须对自己的研究对象及其背景有深刻的了解,才可能做出符合中国人文化传统和思维惯性的研究,结论也更能够应用到本民族社会当中。中国文化的很多成分是西方国家没有的,如果没有很扎实的文化基础和底蕴,不了解中国社会和中国人,很可能没有研究的切入点,即使有也与文化不契合,就像杨国枢教授说的那样,不符合本土契合标准。因此无法做出真正的本土化的研究,结论就不适用于本社会。

(2)构念化。心理学研究要求各个变量有操作性定义,社会心理学研究要求将那些模糊不清的理念清晰化,具体化,使人可以从思维层面上清楚地理解与描绘。在这里举一个例子,就是杨中芳教授将“中庸”这个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用一个示意图的方式表示出来,使之成为了一个清晰的构念系统,并且各个节点之间有具体的,方向性的关系。这样就使一个庞大而难以名状的理念表达了出来,有利于对其进行细致的研究。

(3)抛开一切已有的理论和预期进行细致的观察,提出假设。细致的观察和提出假设是进行所有研究都必须具备的条件,否则无法做出严谨客观的结论。然而抛开一切已有理论和预期是我在这里想强调的。因为社会心理学诞生于西方,对我们国家的研究者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进行自己的研究时,很容易带上先入为主的西方的理论和概念,试图将我们的心理现象嵌套在已有的理论和概念体系中。这样很容易忽略掉很多重要的中国人独有的现象,将中国人的想法和态度等同于西方人的想法和态度,如此一来,文化差异便消失了,结论不同也只是在变量的量或者程度上不同,而总体的架构是一致的。就偏离了本土化的初衷。

要想做真正的本土化研究,就要把头脑中已有的西方心理学概念暂时放下,以开放的态度去观察,记录下所有观察到的客观现象。然后再回去一一整理和分析。

(4)借鉴西方的成果,同时发展出自己的方法和工具来进行研究。西方的方法论有值得借鉴的地方,人类的共性总是大于个性,然而又不能全盘照搬,因此要睁大双眼,选取适合的方法,要能够与我们的文化,研究内容,研究思路相贴合,如果即使是本土的研究者自己进行开发,也会因为本研究而开发出这样一套方法,那就是再好不过的了。同时,还有一些内容是西方任何方法也解决不了的,那么就需要我们自己再进行思考,事实上我们应该在这项工作上花费多一些的时间,因为对于科研来说,方法论非常重要,每一次重大的科学进步都是以方法论的开拓和创新为重要标志的。

(5)将研究成果进行逻辑推理和分析,总结出自己的理论。中国的语言相对西方逻辑性不强,这也折射出中国人更重意境,不重逻辑的思维特点。将研究结果和数据上升为理论比较困难,因此在进行具体研究时,要重视逻辑推理和总结,学会把散乱的数据整理成理论架构。

(6)学习西方研究者的态度,摒弃我们固有的一些不切实际的思维方式。向西方的学习,内容不重要,态度和方式最重要。我们要向西方学者学习的是他们切合实际的态度。中国社会心理学进展不是很快,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很容易停留在理论思辨的层面上,而不注重具体的扎实的,对现实生活的观察和脚踏实地的研究。前喻文化,也就是向前辈学习知识和经验的习惯使研究者的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不够强,不愿意思考也不珍视自己真正的想法。

要想做好社会心理学本土化的研究,还要从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入手,从客观的现实和观察研究上入手,去研究一些真正属于中国人的实际问题。

5 展望

虽然目前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但已有研究者为社会心理学本土化开辟了道路,中国文化底蕴深厚,本土化有很大的潜力,前途是美好的。

参考文献

[1] 周晓虹.本土化和全球化:社会心理学的现代双翼.社会学研究,1994(6).

[2] 黄雪娜,金盛华,盛瑞鑫.近30年社会心理学理论现状与新进展.社会科学辑刊,2010(3).

社会心理学概念范文2

一、社会心理学发展的整合趋向

从社会心理学诞生之日起,以罗斯为代表的社会学的社会心理学和以麦独孤为代表的心理学的社会心理学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的研究取向,后来又出现了文化人类学取向的社会心理学等。社会心理学不同研究取向有各自不同的基本特点。心理学取向的社会心理学试图从个人的人格结构中求得对人类社会行为的解释,强调个体变量的重要性;社会学取向的社会心理学通过社会地位、社会角色、社会化等“塑造嬉体”的因素来研究人们的社会互动,并进而达到对人类行为本质的解释,强调社会呀群体变量的重要性;文化人类学取向的社会心理学是从因素入手探索有关人类行为的解释,强调文化变量的重要性。但是,俱、社会、文化是紧密联系而不可分割的,彼此之间的互动是持续不断的。要充分准确地描绘人的社会行为,单一的研究取向是难以实现的,必须建立一种综合的研究取向才有可能。从本世纪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开始,欲图将社会心理学的不同研究取向加以整合的努力得以具体实施,尽管许多人做了大量工作,但学科间的联姻却未能获得预想的成功。最近20多年,不同研究取向的论争再度兴起,当理智战胜了感情之后,开始迈上了整合之路。更为重要的是,近几年学科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为实现不同研究取向的整合奠定了现实的基础。

从国内外社会心理学多种研究取向的整合发展和现状启示中,我们认为,社会行为心理学是关于社会、文化和人格及派生物地位、角色和自我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塑的造的综合应用社会科学,是从心理层面上对于人类社会行为的流行性反应的总体把握。从学科性质上讲,它既不是心理学的分支,也不是社会学的分支,而是在社会学、心理学、文化学、文化人类学、行为科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等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基础上形成的一门独立的事合社会心理学。它是在社会学、心理学和文化人类学等母体学科的基础上形成的一门具有边缘性质的独立学科。正如南京大学周晓虹博士所言:“我们只有从社会学、心理学、文化人类学以至生物学的多维视野出发,才能获得对人类社会行煌完整解释”。从社会心理学的起源上看,它是在母体学科的基础上形成的边缘学科,是母体学科在解释人类行为及春与社会、文化、人格的关系时彼此接近、相互渗透的结果。从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方法和理论体系来看,它虽然是在母体学科的基础上形成的,但它既不是某一学科的附属物,又不是多种学科的简单的拼凑和混合,而是多种学科的整合,具有其他学科所不具备的全新的性质和特点。因此,社会心理学应独立地着力于社会行为心理的整合研究。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夏学銮教授第一次提出了整合社会心理学,其研究对象分为三层次或三个单元:第一层次为宏观层次,又叫社会主体单元,其基本概念是社会、文化和人格,认为社会行为是这三个因素的函数,其公式为B(S)=f(S.C.P);第二层次为中观层闪,又叫个人主体单元,其核心概念是地位、角色、自我,认为个人行为是这三个因素的函数,其公式为B(I)=f(S.R.S);第三个层次为微观层次,其操作概念是目的、工具和态度,又叫行为主体单元,认为任何作为社会行动的行为都是这三因素的函数,其公式为B(A)=f(O.M.A)。夏学銮教授“三层次九因素”存在着一种相互影响、相互塑造的关系,在水平层次上的任何一个主体单元的行为都必须考虑行动的三个参照系数的综合作用。总之,它们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整合在一起的。

从“三层次九因素整合说”中可以盾出,社会心理的外在行为律与社会行为的内在心理律的整合及个体作用、群体互动、社会影响的整合是社会行为心理整合的关节点。社会心理与社会行为是人类社会性质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社会心理是社会行为的内在过程,而社会行为则是社会心理的外在表现。社会心理整合研究是指社会行为流行性反应的内在心理一般本性和一般规律的研究;社会行为整合研究是指现实生活中人们直接关注的流行性心理反应的外在行为特征研究。社会心理的维度是我们所熟知的,而社会行为的维度则往往有所忽视。目前,社会心理研究所有社会学化和社会行为研究有心理学化的整合趋势。社会行为心理学既要探计内在的社会心理学过程,又要研究外在的社会行为规律,以避免行为主义忽视行为内在心理过程,而认知论学派忽视心理过程外显行为的偏向。

二、社会行为心理不足合的切入点

中国社会近10年来,社会心理学进入重建与复兴阶段,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社会心理学知识的迫切需要,另一方面又不知傣何下手方能切合实际研究中国社会的具体问题,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这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因为社会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社会行为也是千姿百态的,对社会行的总体把握不仅涉及到对鞭一般存在的把握,而且必然要涉及到对其各种存在样态及方式的把握,面对五光十色的多种多样的社会行为,应该从哪里入手呢?最适宜的入手处或生长点哪里?

一些社会科学工作者发现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社会生活中存在大量社会流行的社会行为心理问题,并认为社会学、心理学、文化人类学、行为科学的研究能够为这些总是提供依据和答案,因而开始了社会行为心理与现实社会问题结合上的研究。一般来说,具体的社会生活实践和现实生活的信息资源,限定了研究的切入点或理论的生长点。就此而言,当代中国的社会行为心理研究的最适宜的切入点只能是社会心理与社会行为的热点问题。社会行为心理热点问题是一种客观的社会反映,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社会行为心理热点问题也是社会行为的心理的重点问题,这些行为关系到社会主义改革的进程和前途。社会行为心理热点同时也是社会行为心理的难点和焦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某些尖锐的社会矛盾,是很敏感、很尖锐的社会焦点问题,解决起来也往往难度不小。社会聚群行为是种种社会行为心理的起始点和矛焦点,也是社会心理与社会行为整合研究的着力点。

社会心理学是对社会生活和处于热烈社会生活聚焦点上的人们所思所虑、所作所为的本质的思考,社会心理学一开始就是为解决与现实生活有关的社会心理问题的迫切需要而产生的,以后的每一步发展都直接从社会生活的急需中获得了无限的动力。显然,这门学科具有很强的应用性。例如,20年代“霍桑试验”中士气与生产效率的提出,是为了解决当时工业生产之急需;30年代舆论、流言、种族和价值冲突等主题,是为适应世界经济的萧条和社会的动荡不安之需要;40年代信仰、态度、民族性格等主题,是应第二次世界大战这需要;而五六十年代以后社会相对稳定和平发展,许多具有明显应用性的分支学科相继出现,既繁荣了社会心理学本身,又使它在社会生活需要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天,不仅在欧美国家,而且在日本、俄罗斯的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社会心理学这门应用科学的社会职能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作用都越来越大。有人统计,这10多年中《全国新书目》上刊有社会心理学方面的书有数百种,其中90%以上都与应用于社会生活有关。并且社会心理学应用成果相当大的一部分已经或正在转化为直接的社会生产力。

三、社会行为心理整合的着力点

大量的有关研究表明,社会互动是人的社会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人们在对称性和非对称性的社会互动中,形成种种群众行为、大众行为、集群行为。也就是不受通常行为规范所指导的、自发的、无组织的、无结构的群体行为方式。也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聚群行为。聚群心理的外在行为律与聚群行为的内在心理律对社会发展和人们社会行为的健康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积极的社会聚群与人们积极的社会观念和社会行为之间正相关,而消极的社会聚群(矛偏行为)与人们社会观念的偏颇和社会行为的偏离也有正相关。特别是当代中国青年有一种比西方更重视同辈凝聚的矛群意识,在这种社会心理环境下,社会变革过程中的社会热点问题,往往在聚群面对面的互动中会越聚越热,热到一定程度就会将问题自然聚焦,聚焦到一定程度必然会施放出来。由此看来,聚群和赤心理的发展存在着两种可能性,既可能成为社会变革的推动力,也可能成为社会变昔的掏力。所以,假公济私在生生的聚群行为心理入手,探寻研究社会行为心理现象和规律,是整合社会心理学具有生命力的着力点。

布鲁姆(H.G.Blumer)1946年曾把集合体分为四种:集群、大众、公众和社会运动团体。后来,布罗温(R.W.Rrumer0又把集群分为两种:暴众和听众。这种分类依照无组织群体的有机程度和无组织群体在社会结构中的地全划分的,有利于人们对无序群体的理解和把握,对聚群行为的研究有一定参考价值。

大众与聚群有联系也有区别。这两类群体都是一种无组织群体的集合现象。在大众传媒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生活中,以大众面貌出现的无组织群体将越来越多,越来越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越来越影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值得引起重视的群体现象。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人数和接触方式上。大众是散布在广大社会范围内、接触大众传播媒体为数众多的一群人,大众对社会生活的了解接触是间接的,是通过大众媒体发生作用的。聚群是以视野所及、耳闻所达的一群人,相互之间的接触是直接的,通过感官和躯体感知群体中的人与事。大众和聚群都是无组织群体,具有自发性、散漫性、情绪性、无责任性等。

国外将聚群行为称为collectivebenhavior,也就是无组织无纪律的大众集合现象。原苏联社会心理学家安德列耶娃把它称为“非集体行为”(或译为“集体外行为”),而我国社会心理学和社会学文献上,一般译为“集体行为”。中国人民大学沙莲香教授称为在公共场合或社会活动中出现的集群现象。兰州大学曹孟勤教授等认为,译为集体行为不妥,称为“群体行为”失之过宽,没有限制,称为“非集体行为”也不妥,因“集体外行为”并非个体行为。因此,人道我这种偶然聚在一起无组织的一群人的行为为集群行为。我们认为“聚群行为”这个概念更能全面地动态地表达无组织的、自发偶然聚集在一起的一群人的激烈行为特征。

社会心理学认为,趋群性是人类的本性之一,人类行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趋向于合群。社会生产方式越发达,生活方式越先进,各类人员的趋群意识和结群倾向就越强烈。面对社会的巨大变革和发展,社会聚群现象普遍存在的、经常发生的,发生的原因、情况和结果也是多种多样的。这种随意性、自发的、无拘无束的聚群现象无所不在。它的启动原因之一是出于人们最基本的交换信息需要。这一需要最原始的生物学价值是减少对周围环境的不确定性,从而及时调整自身的行为以适应变化了的环境。聚群者希冀在集合中寻找到共鸣点,并力图补充缺陷,达到志趣相投、知能互补。不仅如此,而且聚群行为心理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聚群已由过去的单一性发展到多学科广泛交叉,层次日益增多,品位日益提高,形式日趋复杂。因此,从社会心理学角度优化整合聚群心理与聚群行为发生、发展的过程特征和规律,即聚群心理的外在行为律与聚群行为的内在心理律,探求对积极聚群行为的鼓励、强化,以及寻求对偏离聚群行为的预测、预防和调控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正如著名科学家钱学森1986年10月3日给沙莲香教授的信中所强调的:“在现代科学技术九大部门之一的行为科学部门中,社会心理是一门重要学科。而行为乘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聚群心理是聚群行为的内在条件和依据,聚群行为是聚群心理的外在表现。一般情况下,聚群需要形成聚群动机,聚群动机驱使聚群行为。“因为一切行为的基础和根据都是心理现象的规律,同样一切心理的外在表现都构成某种行为”。人的行为无一不是由动机所引导、维持和导向,而动机又是以人的需要为基础的。一个人的行为是这样发生的,一个聚群集合行为也是在相互一系列心理活动的支配下发生的。聚群心理是聚群行为的内中动力,聚群行为是聚群心理的外在表现。可见,个人行为与聚群行为都是一种动机性的心理行为。所不同的就是聚群行为中有大部分人只能模糊地意识到这种需要和动机,而简单的幼稚认同就应声而起,被动地或奇特地介入进去了。

四、社会行为心理整合的交互点

社会行为心理学主要研究个人心理与社会心理、社会心理与社会行为、社会行为与社会聚群行为活动等三大领域。当代社会行为心理学是研究社会行为的内在体验和外在表现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的整合科学。整合社会心理学主要研究三大层面的内容,即社会环境、文化心理、人格信仰、角色地位之间相互作用的宏观社会文化行为心理整翕支;社会认知、社会情感、社会意志、社会态度之间相互作用的中观社会行为心理整合层;亲和行为、互动行为、聚群行为、规范行为之间相互作用的微观社会聚群行为心理整合层;这三大层面内容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整合构成了当代社会行为心理研究的有机整体,力图发挥心理学取向的社会心理学、社会学取向的社会心理学、文化人类学取向的社会心理学三者的“杂交”优势,克服不足,建立共性与个性、世界化与本土化相统一的社会心理学。

在个人与社会的交互作用点上,社会行为心理整合所关注的社会文化与亚文化因素的影响,文化心理的积淀,对社会成员人格信仰、角色地位等社会行为产生的影响,以及人格与角色待社会和赤又在何种程度上影响社会环境与文化心理的建构。

在个人与个人的交互作用点上,社会行为心理整合所关心的个人之间的相互认知、情感、意志、态度等怎样在社会认同层面,人际关系层面,人际沟通层面相互作用产生的角色地位与社会行为,以及后者在何种程度上影响前者。

在群体与个人的交互作用点上,社会行为心理整合关注从群体到个体又从个体到群体的影响过程,在群体合作、竞争、冲突、调适等对称性社会互动和模仿、暗示、感染等非对称性社会互动中,如何影响人们的亲和行为和规范行为,以及人个行为又如何作用于群体行为。

在各体与群体的交互作用点上,社会行为心理整合主要研究社会与社会、群体与群体、文化与文化之间,在聚群行为、群众行为、大众行为、偏离行为、规范行为相互作用过程中,如何鼓励强化规范行为心理和优化整合聚群行为心理,为适应跨世纪社会的现代化而加快人的行为素质的现代化而努力。

社会心理学概念范文3

Abstract: as soon as criminal psychology's criminality and the social psychology goes off course the behavior to have the similarity which decides, but also has the very big difference. This article in introduced the criminality with goes off course in the behavior concept limits foundation, has carried on the comparison to both, hoped that makes the proper contribution regarding criminal psychology's research.

关键词:犯罪 犯罪心理 越轨 越轨行为

key word: The crime guilty mind goes off course the behavior

犯罪心理学与社会心理学对于犯罪行为和越轨行为分别有着各自的定义,要对犯罪行为与越轨行为进行比较,首先应当明确犯罪与越轨这两个概念的定义界定。从犯罪心理学角度来看,其对于犯罪问题的研究方式更加关注个体行为人基于特定心理基础或者受到特定的外界刺激而实施了犯罪行为,进而对他人以及整个社会造成影响的这样一种由内而外的考查角度。在当前的犯罪心理学研究领域,对于犯罪概念的界定目前沿未出现学界公认的通说,如罗大华老师在《犯罪心理学》教科书中指出:“犯罪是刑法学的概念,一般定义为危害社会的、触犯刑事法律的、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犯罪心理学中‘犯罪’的概念须与刑法学的‘犯罪’概念相一致。”①笔者认为,犯罪心理学中的犯罪概念,应当区分行为意义上的犯罪和法律意义上的犯罪,从行为意义上讲,犯罪的概念与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主要是从广义上对犯罪这一概念进行的解释。犯罪学的多数理论对于犯罪概念的界定,一般都采用了较为宽泛的定义,例如,“犯罪是出于不道德的动机而实施的不道德的行为,犯罪的本质就在于犯罪人为了实现个人自由而实施侵害他人自由的行为;犯罪的实质要素是对怜悯和正直这两种基本利他情感的伤害;”②“犯罪是侵犯了根据社会契约形成的整个社会利益的行为;犯罪是对公共秩序侵害的行为,是给社会造成的痛苦大于快乐的邪恶行为;犯罪是危害社会的侵犯人类基本权利的行为,因此,各族歧视、性别歧视、殖民主义、经济剥削、侵略战争等均属于犯罪行为;犯罪是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阶级的斗争;犯罪是蔑视社会秩序最明显、最极端的表现;犯罪是一种社会偏差行为,它是与社会所公认的行为规范相冲突,并且侵害到社会公益,而为社会所否定并加以制裁的行为;等等。可以说,‘严重危害社会的、应受制裁的行为’是所有犯罪学中犯罪概念的基本内涵。”③

从以上的各种定义均可以看出,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主要是从行为意义上进行界定的,这种观点也是犯罪心理学应当借鉴的。一个行为是否被认为是犯罪,应当以其社会危害性作为认定标准之一,如果是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那么即使该行为不符合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那么在犯罪心理学领域,也不应认为是犯罪。相对的,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对于越轨的定义则更加宽泛,尤其是对于社会危害性方面,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往往并不对其做出要求,一个行为无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只要其违反了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在社会心理学中,都可以被称为是越轨行为,这也是犯罪行为与越轨行为的区别之一。从法律意义上讲,犯罪心理学的犯罪概念与刑法学的犯罪概念相一致,“作为规范学科,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是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律、依法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它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这是我国刑法学界对犯罪概念的形式定义,虽然近年来关于犯罪本质特征的争论此起彼伏,但学界对此概念的定义本身却争议不大。”④法律意义上的犯罪行为特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事法律规定,并且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虽然当前学术界不断有学者强调“刑事一体化”,并且将犯罪心理学的犯罪概念界定为刑法学的犯罪概念,但是这种看法并没有区分行为意义上的犯罪和法律意义上的犯罪,因此是不全面的,在本学科的研究中也是具有局限性的。

与犯罪心理学意义上的犯罪行为相比,社会心理学或越轨社会学意义上的越轨行为的含义则更为宽泛,在此意义上,犯罪心理学意义上的犯罪行为应当与社会心理学或越轨社会学中的越轨行为相区分。在社会心理学或越轨社会学中,越轨行为被定义为偏离或违反一定社会行为规范的行为,又称“偏离行为”、“离轨行为”。由此定义我们可以看到,越轨行为的范畴包含着法律意义上的犯罪行为。当然,同样作为行为规范,法律规范较之一般的社会行为规范更为严格,形式上也更加明确,犯罪行为作为一种特殊的越轨行为,其触犯的是特定的法律规范,因而其内涵比越轨行为的内涵要窄。由此可见,犯罪行为所触犯的行为规范,即法律规范往往更加确定和一致,在这一点上,一般越轨行为所偏离的行为规范则更为宽泛,包括道德规范、社会生活习惯、民族习俗或教义等等。

并非所有的越轨行为都是犯罪行为。在犯罪心理学领域,我们不应将犯罪这一概念扩展到社会心理学意义上的所有违行为规范的行为。因为,社会心理学对社会行为规范的理解不仅包含了法律规范,同时也包含了道德准则等其他社会行为规范,因此,如果一个行为仅是违反了道德等非法律的社会行为规范,那么其也只能构成社会心理学意义上的越轨行为,而不构成犯罪心理学意义上的犯罪行为。另一方面,社会心理学意义上的越轨行为主要是从整体社会的宏观角度对一个行为进行的评价,而在一些特定领域,如民事违约行为,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关系,可能行为人在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合同之后由于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在此种情况下,依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其在民法上仍然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违约责任,由此则可能会出现虽然其在一定意义上这种违约行为可以被视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且在事实上可能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但是,是否应当将这种民事违约行为界定为社会心理学意义上的越轨行为则有待商榷。当然,也有观点认为,对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违约行为,行为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的准则虽然是双方自由约定的,但是一旦合同生效,则由民法赋予了各方当事人相应的法律责任,也由此而产生了相应的法律义务,民事违约在客观上形成了行为人法律义务的违反,因此,无论其是否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其违约行为本身也可以认为是一种越轨行为。此种观点将客观情况作为越轨行为的界定标准之一,以这种观点来看,则所有的违法行为都是越轨行为。由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在社会心理学或者越轨社会学中,对于越轨行为的概念界定也是存在一定的争论的。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发现,在刑事法学领域,对于犯罪的界定,也存在着主观归罪和客观归罪的争论,即从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认定犯罪还是从客观上造成的社会危害认定犯罪。笔者认为比较具有说服力的观点是主客观相符合说,即仅具备主观心理而未造成客观危害性的行为或者仅在客观上造成了危害而不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均不能认定为犯罪,只有在主观上和客观上均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之时,行为人的行为才构成犯罪。类比来看,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单从行为人在客观上无法履行民事合同义务来认定其行为属于越轨行为,仍然难免有些牵强。

无论是犯罪心理学上的犯罪行为还是社会心理学上的越轨行为,其界定本身都是存在着相对性的,这种相对性来源于行为规范本身的相对性,犯罪行为可以看作是一种极严重的越轨行为,两者的本质都是对行为规范的违反,但是无论是越轨行为所违反的一般社会行为规范还是犯罪行为所违反的国家法律规范,该行为规范本身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虽然国家法律规范和一般社会行为规范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是各种行为规范都是会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演变的。在人类历史上,血亲复仇曾被视为合法和正当的行为,在决斗中杀死对方也不会受到法律干涉,仅从行为意义上来说,无论是复仇还是决斗,其行为本身都是杀人行为,但是由于其特定的历史时代和社会环境,使其不但不是犯罪,而且不是越轨行为。

犯罪行为与越轨行为都具有的相对性还体现在行为人身份角色的多重性上,一个行为人可能以某种特定身份角色实行某一行为的时候,其行为并未违反某一特定行为规范,但是却可能同时违反了另一身份角色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由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一个行为人可能同时具有各种不同的身份角色,而这些不同的身份角色可能分别需要遵循不同的甚至相互冲突的行为规范,因而可能在各种身份角色之间出现一种两难境遇。举例来说,比如作为犯罪分子的父母,一方面出于社会公平正义,应当将犯罪分子送交公安机关惩处,别一方面作为父母,又应当维护自己的子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选择了将自己的子女送交公安机关,那么其行为虽然合法,但却有些不尽人情,而如果其选择包庇自己的子女,则其行为虽然合情,但又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无论其如何选择,最终结果都必然是某种意义上的越轨。又如当前学术界仍有颇多争议的安乐死问题,作为医生,其职责是挽救患者的生命,同时又应当尽可能让患者少受痛苦,如果一个病人在目前已知的各种医疗手段都已经无法挽救的情况下,延长其生命却只能使其承受更多的痛苦。在法律上,剥夺他人生命是犯罪行为,但是在道德上,明知没有治愈希望而延长患者生命,使其受到更大的痛苦,也是明显缺乏同情心的。在这种情况下,医生的行为或者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道德准则,无论医生做出何种选择,其行为均会构成某种意义上的越轨。有些学者认为,在现行法律规范条件下,仍然应当以法律规范作为行为规范,即使一个行为可能会因为合法而违反了道德,也应当以法律规范作为优先的行为规范,在角色身体所具有的不同行为规范相互冲突的时候,行为人应当以法律作为行为规范的标准。但是对于这种看法,笔者认为并非完全合理。诚然,法律规范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权威性,但是法律规范也有可能存在各种各样的不合理的情况。事实上,法律规范也只是各种社会行为规范的一部分,如果行为人在行为选择上不顾任何其他社会行为规范,一味以法律为准,那么难免出现恶法亦法的机械教条主义倾向。在前文提到的建设性越轨部分内容上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在当时被认为是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可能在以后的时代被发现是具有建设性和革命性的。而这些当时被认为是违法或者犯罪的建设性越轨行为,其产生原因可能正是由于上述的角色行为规范冲突造成的。

参考文献:

[1]罗大华,何为民.《犯罪心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梅传强.《犯罪心理生成机制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

[3] Ronald Blackburn.《犯罪行为心理学――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0年版.

[4]邱国梁.《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与运用研究》.群众出版社, 2005年版.

[5]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

[6]乔治・B・沃尔德,托马斯・J・伯纳德,杰弗里・B・斯奈普斯.《理论犯罪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7]陈光中,徐静村.《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注释:

① 罗大华,《犯罪心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第2页

② [意] 加罗法洛:《犯罪学》,耿伟、王新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6年版,第44页。

社会心理学概念范文4

一、重新回归人本身:人本主义哲学的兴起

以理性主义为代表的“世界图式”学说关注世界的本源,探究自然界和社会发展中的理性原则,热衷于对终极世界的猜想,这是一种有关历史和社会发展的宏观学说,它基本上外在于人,尤其是外在于人的丰富内心世界。尽管文艺复兴时期提出了发现人、尊重人等口号,但这场运动主要朝向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和人的自由这样的人道主义方向发展,而并未回到作为更为本体的人的内心世界。然而,十八世纪以来,叔本华、尼采、柏格森、克尔凯郭尔、弗洛伊德、海德格尔、萨特等人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状况,他们对理性提出了大胆的质疑,开始以直觉、情感、意志、本能、潜意识这些与个人联系更为密切的心理元素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放弃了有关世界本源以及客观规律的宏大叙事和终极探索,以非理性取性,开启了一个被称之为非理性主义或称人本主义的哲学时代。在西方哲学史上,这种以非理性为主要特征的人本主义哲学第一次真正启动了哲学研究向心理学研究的转向,使心理学从哲学中分离出来,直接推动了现代心理学的产生。人本主义哲学与心理学的内在联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人本主义哲学将研究的主体对象从外部世界转移到人本身,从对外部理性的关注转移到对人内心非理性世界的关注,具体研究人的情感、直觉、意志、潜意识等心理元素及其社会意义,这一研究范式的转移以及它所开辟的新领域为现代心理学的产生做好了准备,并提供了借鉴和启示。人本主义哲学的根本出发点是非理性的人,非理性的人以情感、直觉、意志、本能、欲望、潜意识为表征,人本主义哲学不仅将个人的这些心理内容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而且把这些心理内容看作世界万物的本源和本质。在唯意志论代表人物叔本华那里世界的本质是“生存意志”;在尼采那里世界的本质是“权力意志”;在柏格森那里世界的本质是生命直觉和生命冲动;在海德格尔和萨特那里世界的本质是生、死、烦、忧、畏等情绪体验。他们的哲学研究为人们推开了一扇人类意识世界的三棱镜和万花筒,他们以个人的非理性世界去对抗传统哲学的理性世界,他们把表象世界还原成人的意识和心理世界(这种论说基本上就是后来兴起的心理还原主义的哲学版),正是在这一点上,非理性主义哲学家们打通了一条通往心理学的通道。其二,人本主义哲学不是将客观物质世界作为认识的本源,而将情感、直觉、意志、本能、欲望、潜意识等非理性元素视作世界的本源和人的真实存在,把整个世界看作是自我的产物和体现。他们否认通过理性能够认识真理,相反,他们认为只有通过体验和直觉才能认识真理,这实际上就是将人们认识的对象归于人本身,将认识的手段归于人的精神和心理直觉。生命原本是鲜活而充满灵性的个体,让这样的个体服从于冰冷的理性逻辑,或者服从于自然科学的实证逻辑,而罔顾自身的存在,这是人本主义哲学家所坚决反对的。生命具备如此丰富而惊人的潜能,让个体放弃自己的潜能,而仅仅依靠理性去认识世界和真理,这同样是人本主义哲学家所不愿的。历史上的泛神论追求的是“神我不二”的境界,人本主义哲学在个人存在,个人认识问题上追求的“物我不二”的境界,或者这一境界也可称之为泛意志主义、泛直觉主义和泛心理主义。其三,人本主义哲学家不仅仅将非理性视作世界的本源,意识到只有靠直觉等非理性的东西才可以把握世界、认识真理、彰显人性。一些重要的人本主义哲学家还从非理性的角度出发去探寻社会和历史的发展,从而把人以及人的精神心理世界推向了一个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高度。尼采对人类非理性世界的探索从他的第一部著作《悲剧的诞生》(1872年)即已开始,在这部著作中,他比较了代表古希腊文化的两种不同的审美风格,或曰精神信仰,一种是以平静、和谐、平衡为表征的日神(阿波罗)文化,它代表的是古希腊理性主义传统;另一种是以热情、张扬、癫狂等为表征的酒神(迪奥尼索斯)文化,它代表的是古希腊文化中的非理性主义传统。

尼采敏锐地意识到此后西方基督教文明就是日神文化的延续,而在历史长河中酒神文化却遭到基督文明的压制,人类被基督教所信奉的理性所摧残和毁灭,真正的自我在历史上消亡。正是由此出发,尼采宣称“上帝死了。永远死了,是我们杀死了他”。在尼采看来,上帝死了之后,人们的首要任务就是重建信仰,再造一个新上帝,而这个新上帝就是权力意志和所谓的超人。这种思路不可思议地被另一位思想家弗洛伊德接了过去。弗洛伊德或许是人本主义哲学家中唯一一位具有医学学术背景和医学临床背景的学者,他关于人类潜意识领域的发现震动了整个西方世界,由于他的学术及临床背景,也由于他更多地采用实证研究方法,他的学说引起了人们普遍重视。弗洛伊德的全部学说与“压抑”这一核心概念紧密相关,在弗洛伊德看来,所谓压抑主要是指现实施加诸于人的诸多限制。潜意识是弗洛伊德最为重要的发现,他认为所谓潜意识就是指被现实压抑的欲望、本能以及其它替代物。弗洛伊德对梦及其表征进行了深入分析,他认为梦就是被现实压抑的愿望的实现。他提出了自成一体的人格结构理论,这个包括本我、自我、超我的人格结构实际上是一个动态力学结构,其基本运行动力仍然是压抑的本能:本我体现的是一切被压抑的本能,自我把守在本我和超我之间,以确保在二者之间取得某种压力的平衡,超我的形成则得之于经过内化而形成的良知和道德的压力,三者之间取得平衡的关键是压抑机制。不仅如此,压抑这一概念还被弗洛伊德天才地用于对整个文明进程的历史考察,他借用古希腊神话中的俄狄浦斯弑父娶母的故事,证明外婚制起源于儿子们联合起来杀死父亲并娶母亲为妻之后所带来的负罪感以及恐惧,正是由于他们害怕自己将来遭受父亲那样的命运结局,他们开始以图腾祭奉父亲并宣布“放弃那些促使他们和父亲发生冲突的女性”。在《文明及其缺憾》等著作中他更分析了人类精神疾病可能的重要起因就是习俗、制度和文化对人的压抑,他断言,每一个体就其本质而言都是文明之敌,文明的发展就是以压制每一个体为代价的①。尼采对弗洛伊德的影响是一个事实,尽管后者宣称自己不想读尼采的作品,因为觉得尼采的思想会侵蚀他自己的研究②。吊诡的是,弗洛伊德最终还是接过了尼采历史研究的文化学和心理学思路。从人的欲望、本能与文明之间的冲突与平衡这一角度去探讨社会历史以及文明的发展在尼采那里已经开始显山露水,到弗洛伊德这里可以说已是蔚为大观,这一思想区别于哲学史上的神意决定论、理性决定论、技术决定论、生物决定论以及经济决定论,它不仅仅为哲学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场所,同时也为心理学和文化人类学打开了一条新的通道。本文来自于《广东社会科学》杂志。广东社会科学杂志简介详见

二、心理主义范式的兴起及其危机

十九世纪后期现代心理学的诞生以及人本主义哲学的持续发展不仅进一步推动了心理学从哲学中分离出来,而且二者还推波助澜,开辟了一个心理主义社会学的时代。心理主义试图把一切社会现象还原为心理现象,并将心理变量作为最重要的因素去解释一切社会事实,这一理论试图提出人类心理意义上的另外一种“世界图式理论”。心理主义在美国最初是以进化论的面貌出现。美国心理进化论代表人物莱斯特•沃德(1855—1915)认为:社会力量也就是人的群体状态中发生作用的心理力量,支配社会运动的根本力量是心理力量。沃德于1892年出版《文明的心理因素》一书,提出了社会意识、社会意志、社会智力、社会统治等一系列重要概念,是社会心理学的雏形。另一位美国社会学家弗兰克林•吉丁斯(1855—1931)认为:我们确信,社会学是一门心理科学,那种认为用生物学术语对社会的描述是一种错误,对此我尽量注意到社会现象的心理方面。他在《社会学原理》(1896年)中写道:社会就其语词原意来说,是指同伴关系,交谈和交往,一切真正的社会事实就其本质而言,都是心理事实。吉丁斯提出了“类意识”理论,所谓“类意识”理论是指“在生命的尺度上,无论是低等的还是高等的任何生命,将另一种有意识的生命视为己类的意识状态。”据此,他不是以阶级来划分人群,他将人群划分为四大类:(1)社会阶级,即社会的精英阶级;(2)非社会阶级,指那些胸无大志的群众;(3)伪社会阶级,指那些依赖他人的人组成的阶级社会;(4)阶级,即由犯罪组成的阶级。吉丁斯的阶级划分理论体现了贵族立场。索罗金(PitirimSorokin)对心理主义的解释是:将个体的心理特征作为研究变量,并试图将社会现象解释为心理特征的衍生物或具体表现。换言之,心理主义就是将社会现象还原到个体水平或心理与行为水平加以研究,从本质上说心理主义就是还原主义③。在人本主义哲学以及心理主义滥觞的大背景下,在美国,不但心理学发展迅猛,社会心理学也很快破土而出。一般认为,社会心理学是在社会学、心理学及文化人类学这些母体学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它得以形成的标志性事件一是1908年在美国两本同名著作《社会心理学引论》出版,作者分别是罗斯(EARoss)和麦独孤(WMcDougall),它们分别代表着社会学的社会心理学以及心理学的社会心理学。另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是1924年奥尔波特(FHAllport)出版《社会心理学》,它代表着实验取向的社会心理学,更多的人将这本著作的出版看作是社会心理学诞生的标志。社会心理学的发展首先是以心理学为先导和基础。但是,明确区分心理学与社会心理学并非易事,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对于区分二者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从研究对象来看,一般心理学将个人视为独立于社会关系的个体,研究的重点是个体心理活动产生的基础及一般规律,如心理形成的生理机制,个体的感觉、知觉、思维、记忆、情绪、情感、意志、性格以及能力等;社会心理学更多地将人看作一种社会存在,侧重在社会关系维度中去研究人的心理和行为,如社会认知、社会感情、社会态度、社会角色、群体与互动、文化与人格以及社会变迁等。从研究方法来看,心理学研究既包括过去那种哲学思辨性的心理学研究,也包括冯特以来那些借助于科学实验手段来进行的现代心理学研究,社会心理学则几乎全部采用科学实证方法,这些方法包括观察实验法、调查研究法、文献研究法、实地研究法等。但是,上述区分又不是绝对的。首先,正如弗洛伊德所说:“是有在极少数、十分例外的情况下,个体心理学才可以忽视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在个体的心理生活中始终有他人的参与。这个让人或者作为楷模,或者作为对象,或者作为协助者,或者作为敌人。因此,从一开始起,个体心理学的该词语义就被扩充了的。然而,从完全合理的意义上来说,同时也就是社会心理学。”

社会心理学概念范文5

不过,有几点值得注意:

第一,自我意识的概念应该大于自我评价,因为自我意识既包含对自我的描述(如我高兴),又包含对自我的评价(如我数学好)。

第二,自我意识仅仅是自我评价发生的前提之一,而不是惟一的和充分的条件。除了自我意识之外,自我评价的发生还离不开现实的需要。自我评价属于意向性活动形式之一。没有现实的需要,就没有评价的动力。没有评价的动力,自我评价的机制就不会发动起来。自我评价这种特殊的认识形式,无论在个体的意义上,还是在群体的意义上,都是跟人的现实需要有密切联系的。与此同时,自我评价还需要人的内省能力。自省能力是儿童形成自我概念的基础,因而也是自我评价形成的前提。这样,自我意识、自省能力、现实需要三者共同构成自我评价发生的前提条件。

第三,自我评价是多学科研究的对象,它已经被哲学、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文化学、人学、价值科学等都许多学科所关注。笔者曾经提出价值科学的概念,主张从多学科角度对自我评价做交叉边缘学科研究。自我评价作为人对自己的评价,既可表现为个体对自己的评价,也可表现为团队对自己的评价(集体性评价)。

社会心理学概念范文6

关键词:社会心理学;偏见;歧视;拼图教室

中图分类号:C91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3-0080-02

1971年,德克萨斯大学的埃利奥特・阿伦森和他的同事们开展了一个名为拼图教室的活动,试图以此来减少班级学生之间的偏见。当时的情况是虽然学校废止了种族隔离,但是非洲裔、西班牙裔和英裔的美国学生却不喜欢在一起上课,到处都有严重的学生斗殴事件发生。阿伦森和他的同事们观察发现班级里充满竞争气氛。老师提问,学生竞相举手要说出正确答案。从差一点的学校来的学生(一般是非洲裔、西班牙裔的学生)会因与那些似乎有更多的教育特权的学生竞争而感到不自在,因此越来越少参与课堂的互动。而后一些英裔学生开始认为非洲裔、西班牙裔学生很笨,而非洲裔西班牙裔的学生则开始怨恨英裔学生。学生间相互的偏见很快引发了暴力事件。

阿伦森和同事们注意到了这个困难的局面,并且意识到为了改进事态的发展,学校的气氛要从竞争性变成合作性。如果他们在教室里让学生们相互合作,他们就能学会更好地相处。头脑中有了这样一个目标,阿伦森和他的同事们便开发了拼图教室。

也就是说,为了减少偏见、减少由偏见所致的斗殴事件的发生才有了拼图教室的发明。这也说明偏见与歧视越来越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本文通过阐述“偏见”与“歧视”的概念、阐明它们产生的原因从而探索有利的解决办法。

一、“偏见”与“歧视”的概念

偏见是针对特定目标群体的一种态度,它包括支持这种态度的消极情感和消极信念,以及逃避、控制、征服和消灭群体的行为意向。虽然是社会性动物,但我们往往倾向于仅选择隶属于几个感觉比较好的社会群体。即使我们对其他群体知之甚少,但有人感到,喜欢自己的群体而不讨厌那些非隶属群体很困难。形成对某一社会群体的敌对观念就被称为偏见。歧视则是指由偏见的认识和态度引起的直接指向偏见的目标或受害者的那些否定者的消极的行为表现。歧视源自偏见。有歧视的行为,必有偏见的认识和态度。例如,一个对黑人有种族偏见的白种人,极可能认为黑人都是无知和危险的,并因此不喜欢和憎恨他们,并且有可能表现出歧视的行为。社会心理学家认为: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受到自身的性格特征和个性倾向性的影响,这就使得个体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具有了某种倾向性。在这种倾向性的基础上,经过错误的逻辑推理形成了对事实的歪曲认知,从而产生了对认知对象的偏离客观的、否定性的态度。

生活中偏见无处不在。当初“孔雀东南飞”的内地人被当地人看作是“淘金的”。之前去国外留学或者工作的中国人被认为是“赚钱的”,就像陈可辛导演的《中国合伙人》里面所陈述的那样,美国人以为来美留学的中国学生都想扎根美国。虽然目前女性的社会地位得到了提高,但在求职中女性相对于男性还是处于不利地位。另外对同性恋、艾滋病患者的偏见与歧视也是非常普遍的。

二、产生“偏见”与“歧视”的原因

1.第一印象与刻板印象

心理学家认为,如果眼前有一个人,我们就会对他产生印象,这个心理过程叫知觉,由于它是针对人的,故称这为“人际知觉”。“偏见”产生的最初原因即来自于此,首先来自“第一印象”。第一印象主要是根据对方的表情、姿态、身体、仪表和服装等形成的印象,这种初次获得的印象深深地影响着人们互相间的关系,往往是今后交往的依据。譬如交女友时,第一印象很重要,第一印象不好,难谈成。然而,第一印象又往往不很准确,因为在很短的接触中所依据的材料十分有限,据此来评价一个人往往有偏差,极有可能产生偏见和误解。另外,构成人际间偏见得还来自“刻板印象”。与自己有明显不同的人,尤其容易使我们产生偏见。比如,我们会以穆斯林女人的穿戴来评判她们,认为她们是被要求把自己完全遮起来的,但许多年轻的穆斯林女子却以穿遮头的衣物来显示她们的宗教并且以这种传统为骄傲。刻板印象的形成主要只是依据一些间接的资料,此种资料又多与事实不符,而当事人却坚信不疑。刻板印象一形成,对人的判断十有八九要出偏差。而人们又难以完全摆脱刻板印象的影响,因为人们要接受各种典论的作用。

2.个体持有偏见有利于维持自我优越感

通过对他人的歧视来获得优越感,这是一种普遍心理。当我们觉察到威胁的时候,要避免偏见尤其困难,因为它有助于维持自尊感。心理学家史蒂文・费恩和史蒂文・斯班瑟在1997年通过一系列实验说明了这一倾向。在其中一个实验中,他们要求被试者做假的智力测验,然后给他们一个假的分数,告诉他们做得好或者做得不好。该研究在美国的一所大学里进行,在那里,学生们普遍对犹太女性怀有成见。在被试者得到测验结果之后,被要求评价一个犹太女性的人格或一个非犹太女性的人格。费恩和斯班瑟发现智力测验做得不好的人会对这个犹太女性做更多的负面评价,而那些通过测验的则给予其正面评价。他们也发现,智力测验没做好的人在负面评价了这个犹太女性后,一致体验到了自尊的提升。这个结果说明,人们通过贬低其他群体中的人来补偿他们自己的失败。另外偏见有助于我们相信自己的文化比其他的好。我们重视自己的文化,因为我们得依靠它提供的认同感来获得生活的意义。我们可能感受到所在群体文化更优等,也可能通过贬低其他群体的文化重新确认自身文化的优越性。

3.社会群体间的利益摩擦冲突导致了偏见

社会群体间经常会争权夺利,而且当一个群体的成员没有他们所认为的那样成功,他们会在另一个群体成员身上发泄他们的挫败感。1940年,耶鲁大学的卡尔・豪弗兰德和罗伯特・塞尔斯发表了一项阐述这一倾向的研究。他们查阅了1882―1930年之间的美国南部黑人的经济条件和被处私刑的记录。在那个时期,美国南部的经济很大程度上依靠棉花。一个较好的经济指标是每年棉花的价格。调查发现,在那些棉花价格低的年份里,黑人被处私刑的次数却变多。这说明白人农场主通过野蛮地报复黑人来发泄他们的挫败感。当然这有其历史根源,正如心理学家奥尔波特指出,美国对黑人的偏见,是可以在一些历史事件中找到其根源的,如奴隶制。奴隶主对待黑人家庭的态度,到南方谋利的北方人对黑人的剥削,以及南北战争后,重建南方中的某些错误。从历史的角度研究偏见的理论也强调经济因素。正如考克斯所讲:“种族偏见是剥削阶级在公众中宣传的一种社会态度,其目的是把一些群体诬蔑为下等人,以便证明对这个群体的剥削和对其资源的掠夺是合理的。”

三、“偏见”与“歧视”的防治措施

1.加强交往、加深联系

多年来,让彼此交往,加强彼此沟通是减少群体间偏见最有效的方式。这也是拼图教室构想的出发点。阿伦森和同事们开发的拼图教室背后的想法比较简单。在拼图教室活动中,研究者需要创建团队以保证每一组中都有不同种族的学生。为了创造一个合作的气氛,则要给每组一个需要很多信息才能完成的任务。给每个团队中每个学生一部分信息,这就意味着每个团体成员不得不参与到他的团队中去完成任务。也就是说,给了每个成员一块“拼板”,他们必须合作来完成拼图,由于学生们开始合作,他们渐渐地学会了相互之间和睦相处。的确正如心理学家所说的那样,如果鼓励两个群体为共同目标一起工作,会使他们因为要依靠彼此而培养相互间的信任感,从而加深相互依存的感情,减少偏见。

1945年,姆扎弗尔・谢里夫进行了如何让群体彼此和睦的研究,这是该方面最早的研究之一。他在俄克拉荷马州的罗伯斯・卡弗州立公园组织了一次男孩野营,这些男孩在此之前都互不认识。谢里夫以相似的背景和体貌特征来细致地挑选营员,把他们随机分成两队。他让两队人相互竞争,争夺奖品。结果不久后出现明显的发展趋势就是对内团结,对外攻击性很强。内部团结也证明了之前的两个设想:一是有某些共同经历的群体(比如相似的背景)比没有共同经历的更容易彼此相处融洽;二是如果人们在适当的条件下共存,他们会了解彼此更多,从而变得喜欢或至少包容对方。接着,谢里夫在营地制造了多种紧急情况,两个团体不得不一起来解决问题。最后,他发现团体间的偏见明显少了。这证明了加强交往、加深联系能减少偏见。

2.认可彼此平等

心理学家指出为了使两个群体相处和睦,两者都必须认可彼此平等的概念。而如果一个群体认为他应该处于支配地位,那么这两个群体就不可能和平共处。教派之间的斗争足以说明这一点。宗教法庭是一个企图消灭所有异教的人授权的机构,许多人由于它而遭受迫害。西班牙第一审判长托马斯将当地的犹太教徒、新教徒以及摩尔人拖到法庭上折磨他们,要求他们放弃对自己宗教的真诚,还把许多“假装转变”的人绑在树桩上活活烧死。1942年,他又将所有未转变的犹太教徒从本国驱逐出去。教派之间如此不平等,一方可以随意地践踏另一方的信仰与尊严,怎么可能做到和睦相处呢?如果依旧不平等,那么偏见与歧视会一直存在下去。如果这个时候有少数群体成员有机会处于适当的情境中,反驳其他群体对他们的负面刻板印象,偏见就有可能慢慢减少。

此外,整个社会要培育一个崇尚文明的文化氛围,特别是要营造一个全社会的反歧视文化。例如媒体必须宣传平等的和谐概念,而不能充当发泄仇恨的工具。教育上也要致力于培养学生客观公正的思维方式和包容万千的宽广心态。相信随着文明的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社会歧视是一种野蛮的行为,并且致力于营造一个没有偏见与歧视的平等公正社会。

参考文献:

[1]布丽姬特・贾艾斯.社会心理学[M].丁建略,陈玉生,译.哈尔滨: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

[2]郑全全.社会心理学[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

[3]郑雪.社会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丛书[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