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的本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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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的本质

校园暴力的本质范文1

[关键词]校园暴力;社会转型;法社会学

[中国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2008年10月,就在这个月里发生了三起“弑师案”,尤其是10月28日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课堂里发生的“弑师案”,更是让国人瞠目,让世人震惊。曾经被视为世外桃源的校园,被视为纯洁无暇的师生伦理,在皇帝的新装被撕裂之后,出与世俗社会毫无差异的残忍与暴力。当案件发生后,无论是官方的反思还是社会的质疑主要聚焦于我们当前的师生关系和教育问题。毋庸置疑,我们确实应当检视早已紧张却被忽视的师生关系和教育问题,但我们却不能停留于此,我们甚至不能停留在如何给受害人一个正义的判决,我们需要追问的是究竟什么因素才是校园暴力的真正根源。只有揭示校园暴力的真正根源,才能有针对地进行犯罪预防与社会控制。

一、校园暴力原因的一般理论

有关校园暴力的原因论在我国的研究中并没有形成自己的理论流派,而是更多借鉴西方犯罪原因论以解释中国的校园暴力问题。在有关西方犯罪原因论的理论中可以大致分为两大类,即个人原因论和社会原因论。个人原因论又区分为生物人类学的理论和精神动力学的理论。前者把犯罪的原因归结为天生的生理结构和基因结构,后者把犯罪的原因归结为个人的心理因素和性格特征。而社会原因论把犯罪的根源归因为特定的社会环境,但在社会原因论中又区分为祉会夏常状态理论、文化传递理论、冲突理论、标签理论等。其中,社会反常状态理论把犯罪归因于社会文化和社会结构之间的极度紧张;文化传递理论认为犯罪是在社会文化传递和人的社会化过程中习得的;冲突理论注重社会中各个次群体之间的关系,犯罪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强者与弱者的关系,社会中强大的群体能够把弱小群体的许多价值观和行为定义为违规;标签理论则认为犯罪是相对的,任何行动和有此行动的人只有当被别人标志为犯罪时,才成为违规。在个人原因论和社会原因论之外,还有比较典型的二元原因论和三元原因论,前者把犯罪的原因归结个人原因和社会原因两方面,后者从个人原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三个方面分析犯罪。可以说,以上理论是以个人原因论和社会原因论为基本模型发展出来的复合理论。

研究犯罪的原因是探寻犯罪规律,制定犯罪预防与犯罪控制的依据和基础,而不同时期和不同区域对犯罪原因论的不同理解则是各种刑事法律和政策存在本质性的差异所在。尽管西方理论对中国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但西方有关犯罪原因论是建立在西方犯罪问题的社会事实之上,而且即使是在西方,有关校园暴力犯罪的原因论也是建立在一般的犯罪理论基础之上。也就是说我们不能仅仅依凭西方理论来解释和应对中国问题,而应该建立在中国社会实践的基础上,连接中国经验和传统,发展从中国实践出发的社会科学和理论。因此,在有关中国校园暴力问题的研究上,我们也不能局限于用西方理论给犯罪问题盖棺定论,而是从中国社会实践,展示中国校园暴力的真正根源。

二、“弑师案”的社会学本质

跳开西方各种犯罪原因论,我们回到案件本身,追问“弑师案”之所以被社会关注的本质所在,这是厘清校园暴力犯罪真正根源的前提。

(一)挑战师生伦理的极限

“弑师案”之痛并不在于其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甚至并不在于处于花季的青少年成为了杀人犯,其刺痛社会神经的是受害者和加害人的独特社会角色。作为受害者的社会角色是教师,而作为加害人的社会角色却是学生,这两个本为一体的社会角色却叠加在不断发生的命案之中,无疑挑战了早已陷入争议的师生伦理极限。

在我国的社会文化中,尊师重教业已成为中国文化血脉中的传统,也是儒家文化的精髓所在。传统中围是以家庭伦理为基础建构了整个社会的秩序伦理,对师生伦理而言,主要体现在“尊”和“严”两个方面。所谓师之“尊”,表达了长幼尊卑的差序伦理,既从师,就要“尊”师,这也意味着要“遵”师。“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很形象地表达了中国文化中的师生伦理关系。所谓师之“严”,表达了中国传统“师道”之基本精神,即为教之严,管之严,罚之严。“尊”与“严”合而为一,相互建构了中国文化的师生伦理。然而,在当今中匡l社会,曾经合为一体的师道“尊”“严”,逐渐被剥离,没有“尊”谈何“严”,缺乏“严”也无从“尊”。当前社会喷涌而出的却是层出不穷的师生冲突,并逐渐演化成具有标志意义的“杨帆门”和“辱师门”,直至不绝于耳的“灭师门”。

(二)挑战社会关系网络的极限

人作为社会性动物,处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在不同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社会人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在同一社会关系网络中,不同社会角色相互依赖,也不断冲突,而不同社会关系网络中的社会角色冲突程度反映了社会关系的紧张程度。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各种社会关系网络似乎都矛盾重重,关系紧张而微秒,甚至在充满亲情伦理的家庭关系网络中,也已经危机重重,这也在某种程度上暴露了转型过程中所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而当前影响中国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为主要有劳资关系和干群关系,这是中国当前社会矛盾的核心聚集地,也是国家对犯罪现象进行社会控制和法律控制的重点。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把最美好的希望寄托在被视为“世外桃源”校园,成为社会精神的避风港。因为他们认为校园里师生没有利益冲突,没有俗世纷争,因为校园是铸造精神的花园。但是“弑师案”把社会震醒,原来连最美好的师生关系所构筑的社会关系网络都岌岌可危。

(三)挑战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极限

青少年犯罪问题在我国越来越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不仅是因为青少年犯罪是主要的犯罪群体,而且青少年犯罪量也再不断攀升。一方面,青少年犯罪率远远高于其它年龄层的犯罪率是各国的一个普遍现象,而且在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在全国刑事犯罪中的比例始终维持在70%以上。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量也不断攀升,根据2007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成果,指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增长迅猛。其中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5年间增长12.6%,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情况更加突出,5年间上涨68%。更为重要的是,当前中国青少年犯罪呈现犯罪成员低龄化、犯罪形态团伙化、犯罪手段暴力化、犯罪方式智能化等特点。更显现了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突出和严重。

而“弑师案”的不断发生,表明了青少年犯罪所呈现出的一个新特点,即青少年犯罪群体从边缘群体向中心群体的扩展,从局部问题青少年向青少年整体扩散。一般而言,在青少年犯罪群体中,最为突出的就是青少年群体中的边缘群体,即城市和农村中的无业、失业、失学、留守青少年群体,这些人群构成青少年犯罪的核心群体。而深处校园中学子,往往被视为祖国

花朵、国家未来的栋梁,尤其是大学生甚至被视为“天子骄子”,似乎犯罪与这些群体无缘。但是,不被关注的、发生在校园中的青少年犯罪早已显现,而且已经越来越突出,越来越严重,从职业学校、到正规学校、从中小学到大学,几乎覆盖了整个学生群体,犯罪程度也绝不亚于社会青少年犯罪。而“弑师案”的不断发生,只不过是以最为极端的方式显现了严重的青少年犯罪问题。

三、校园暴力的社会根源

既然“弑师案”显现了在中国语境下已经恶化的校园犯罪和颇为严重的暴力问题,那么我们也应该在中国语境中探寻校园暴力的社会根源。尽管与成年人犯罪相比,暴力的生理学、心理学等因素更显得重要。在我看来,这些因素固然不可忽略,但作为社会问题的暴力犯罪归根结底还是社会化的结果。

(一)社会变迁与社会结构的张力

在中国社会的转型时期,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迁。社会不仅分化为复杂多样的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而且这些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逐渐向两极化的方向发展。这也使得原来潜在的社会矛盾凸现出来,两极分化所激发的社会矛盾也变得尖锐而难以调和,尤其当法律制度及各种公共政策难以跟进时更是如此。甚至国家的制度不仅不能调适社会矛盾,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使得犯罪问题在转型时期就变得更为严重。因此,可以说当代中国的社会犯罪主要缘于社会分化中社会结构方面无以化解的紧张。而暴力的社会深层根源也在于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所引起的群体性失范。

具体到校园暴力的根源,社会变迁所带来的结构性的张力也是非常明显。相对社会青少年而言,校园青少年看似被社会影响程度较低,校园可被视为隔绝青少年犯罪的屏障。但事实上,社会分层所带来的结构性压力很容易通过家庭和学校传递到校园青少年群体,而且青少年学生群体本身就是社会分化在个体生活中的投射和缩影。可以说,从校园青少年的心理到行动无疑也是社会化的结果。尤其重要的是,学校的社会结构也在社会转型中发生了质的变迁,原有以家庭伦理为基础的教育模式转变为以职业伦理为基础的教育模式,教育的社会功能也从原有传递价值秩序的学校转变为传递职业技术的学校。以此相随的是,学校与老师、老师与学生的关系结构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而这些结构性变化带来了学校教育中的学生与老师、与学校甚至整个社会的矛盾,构成校园暴力的社会动因。

(二)表征文化与内在文化的冲突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国家主导的社会改革大量吸收以西方为样本的现代制度,但这些制度引入中国后却有一个长期性的本土化过程,这一过程始终伴随着传统与现代的冲突与融合。尽管我国社会现代化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我看来,还处于初级的表征阶段。即制度逐步引进,现代化制度框架基本完成,但支撑现代制度的文化和社会基础还没有形成。与此同时,以中国传统为支撑的内在文化始终支配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从而决定中国人的行动逻辑。而两种不同文化所预期的社会行动总是相互矛盾,使得社会行动与社会预期发生了错乱。难以调适社会文化与制度冲突,最终导致了转型时期中国犯罪现象的井喷。

对校园暴力犯罪而言,也是表征文化与内在文化相互冲突的结果。在建构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的语境中,表征文化传递到了包括教育在内的各个社会系统之中。我们建构了民主治校、依法治校的教育制度,建构了师生平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相互平等的表征文化,更为重要的是,学校教育以服务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为基本目标来塑造人才,传播以现代社会为基准的知识。但在教育的社会实践中,在学校管理和学校教育中,内在文化却主导了教育实践的行动逻辑。以家庭伦理秩序为基础建构的师生伦理继续主导了当前的师生关系,学校的管理也充满了“父爱主义”情结,使得制度的表达与社会实践发生了背离。而正是这种背离聚集到学生身上,不断加深了学生对学校教育直至整个社会制度的敌视和叛逆。“弑师案”只不过是表征文化与内在文化的冲突所引发的青少年学生对抗制度的一种极端表达。

(三)社会关联与社会控制的断裂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国家推进的社会改革逐渐解构原有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以此重建具有现代意义的秩序与文明。这就使得原有的社会关系纽带逐渐断裂,而这些社会关系纽带所承载的社会功能也在逐步消失。具体而言,改革开放前,中国的社会由两个最为基本组织的构成:一个是家庭,另一个就是单位。以家庭为根本的伦理秩序一直是传统社会的基石,而单位则是时代的社会基础。可以说家庭和单位不仅构建了中国社会的关系网络,也是其社会控制的基础。而社会转型却在某种意义上解构了这一社会关联,把处于家庭中的人和处于单位中的人推向了社会,成为了社会人。然而新的社会关联并没有形成,原有社会控制又在不断弱化,甚至消失。更为重要的是,现代化、一体化的法律控制机制并不完善,使得社会越轨和犯罪问题更显得突出和严重。

校园暴力的本质范文2

【关键词】校园暴力;案例

2016年11月27日央视新闻报道,一个15岁少年陶成鹏两次自杀留下三份遗书,最后喝农药自杀,因为不堪被同学欺凌,经常会被学生殴打。

我们经常会在微博或新闻里看到这样有关校园暴力的视频,施暴者可以毫不避讳的将施暴过程在网上,也可能是有学生看到这种暴力行为不敢制止而拍成视频,发到网上希望能帮助被施暴者。其实,在我们自己的校园里也常常有暴力事件发生。尤其在小学和初中阶段最严重。高中阶段老师对学生施暴行为比较多。虽然造成的结果没有网上的那么严重,但对受害者的成长和一生的生活都会留下严重的阴影,是心理成长摸不掉的悲伤。下面我们来看几个案例:

案例一:小学生萱萱一天放学哭着回家,妈妈问怎么了?萱萱说被薛某推倒头碰在暖气上了,妈妈觉的孩子推推搡搡是常事,就没在意,安慰了一下孩子,让孩子以后注意不要跟薛某玩了;隔了两天萱萱又哭着回家,妈妈一问又是被薛某打了,萱萱妈妈注意到,每次考试如果某课成绩不好,老师就派薛某把萱萱的考试卷带给家长,所以萱萱常会被薛某殴打。

案例二:初中学生赵某一天放学很晚才回家,一进家门妈妈看到赵某满脸血,衣服的前胸部分也满是血,妈妈看到此情此景吓坏了,赶紧问赵某怎么回事,赵某说几个同学把他按倒在卫生间用脚踢他的头,门口围着好多同学看却没有一个人去告诉老师,后来被老师发现才制止了殴打行为。问及原因就因为打篮球时,争一个篮球是谁的发生争执被打。赵某平时学习不太好。

案例三:高中生王某跟班主任老师发生争执,老师抬手一巴掌将王某的左耳耳膜打穿孔。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一天早上班里有几位同学迟到了,班主任老师把几位同学让站在教室前面问为什么迟到,问到王某,王某说自己没迟到,前一天是迟到了当天没迟到,班主任老师认为王某犟嘴,抬手就一巴掌,这一巴掌就把王某的耳膜打穿孔了。王某平时学习不太好。

这些案例都是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的案例。

从上述三个案例可以看出,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容易去欺负学习不太好的学生。为什么会这样呐?我认为这跟我们现在的教育现状有关,现在的教育已经部分脱离了教育的本质。最原始的教育应该是前辈们把自己生存的经验传授给下一代,让下一代更好的生存下去;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人们开始把前辈们在生产生活中积累起来的经验汇集成册,传授给下一代,同时也把做人的道理和方法传授给下一代,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但是我们现在的教育却变成了以考试为目的,所有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考上大学。所以学校也就变成了培养考试机器的地方,完全忽视了学生的人格教育,学校通过考试成绩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以好成绩和差成绩来衡量学生,就产生了两类学生:“好学生”“差学生”,学生不懂得什么是“尊重”也和“被尊重”。所以我们现在的教育就成就了两类人:“好学生”和“差学生”。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两类人:第一类:好学生最后变成了“乖宝宝”,所谓的“品学兼优”,这类孩子很听话,一切行动听指挥,让往东决不会向西,所以就成了教育产业链的好产品,顺利的考上了好大学,成了国家的“栋梁”之才。

人的本性里都有“善”和“恶”两面,我们通过人格教育要让学生们“去恶扬善”。但因为我们教育中人格教育的缺失,“去恶扬善”的教育功能就严重弱化。一味的追求好成绩,使一些学生因为背负巨大的考试压力而造成心理的扭曲。在我们认为的好学生里面其实也有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只是这些学生心理问题被好成绩掩盖了起来,但这种有心理问题的人一旦出现不利于自己的事情发生,“恶”的一面就会完全暴露出来,如“马加爵杀人案”、“付成励杀人案”,轰动世界的“朱令铊中毒案”。

第二类人:差学生:在学校被老师歧视、被同学歧视、被家长数落,完全不在乎这些学生性格的善良一面,长期下来使这些孩子心理受到极大的伤害,形成了不完全人格,很多孩子在学校时留下的心理阴影会影响他们的一生。对这类孩子老师和学生往往忽略了他们善良的一面,虽然现在这些孩子也能上个二本、三本或高职学校,但是中小学受教育的经历已经使他们对学习深恶痛绝,他们就成了现在教育产业的残次品。(我们的教育已经使决大多数学生厌恶了学习)

而第二类人往往就成为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和受害者,由此可见,校园暴力与下面两个因素有关:

1、与学校和老师有关:首先学校不重视校园暴力事件,没有相应措施和办法;其次,老师在平时的教学中或多或少带出来的歧视感会被某些有暴力倾向的学生感受到,而这些学生就会找机会去施暴受害者,他们的有恃无恐也是认为“老师知道了也不会管”,让这些“差生”离开班级老师会高兴,“因为他们影响了我们班的成绩”,老师管了,他们也会有很多的理由把责任推到受害者身上,因为受害者是“差生”,施暴者所说的老师会相信的。

2、与家长有关:施暴者的家长认为孩子打个架什么的很正常,只要不打出大问题就行了;被施暴者的家长会觉的自己的孩子学习不好,没脸去见老师,所以没有及时制止暴力行为,而使暴力事件频频发生。

学生毕竟不是独立行为能力人,没有能力处理这种事情,如果学校、老师和家长及时不介入,校暴事件就可能继续发生,受害者可能一直会被欺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我们现在的教育缺乏对学生的尊重,好学生老师会宠着(这不是尊重),差学生会被看不起,没有了最起码的做人的尊严,这实际上是培养奴隶的教育,学生除了服从还是服从,学生不敢有自己的思想,像上面案例三,学生为自己辩护的权利都没有,老师说什么学生就的听什么,争辩就得挨揍,学生做人的尊严在哪里?所以,当我们只把学习成绩做为学生的评价标准时,我们的教育就变了味道。我们知道一个人的一生,学校教育只是人生某个阶段的事,不是人生的全部,但它却能影响人的一生。我们不能把学校办成培养考试机器的地方,在给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也要注重人格和品行的教育,真正让所有的学生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让学生通过接受人格教育真正明白什么叫“尊重他人”和“被他人尊重”,这种校园暴力才会少发生甚至不发生。

中小学应该是培养合格公民的地方,不要把它做成培养考试工具的地方。

北大哲学系章启群教授在他的《谈谈教育》里说:教育应该是一种全民的、整体的教育,不是那种培养少数精英而伤害大多数的教育。任何教育都是把育人放在第一位的。只要我们培养出具有健康人格和良好品行的人,发挥每个人自己的潜能,我们的中小学教育就是极大的成功。而假如让走出校门的“大多数”成为这个社会冷漠无情、甚至是具有对抗心理的公民,将是中小学教育真正的失败。

校园暴力的本质范文3

同学打闹或恶作剧与“欺凌”的界线在哪里?中关村二小事件处理起来为何显得这么难?反校园欺凌,薄弱环节在哪儿,有效措施是什么?

是否“欺凌”谁说了算?

严峻(对外经贸大学法学博士后)

复盘中关村二小事件,涉事学生行为是否构成“欺凌”一直是当事各方最大的分歧。被“欺凌”学生家长跟校方与“欺凌”者家长沟通不成,无奈选择写公开信“求公道”,学校因认定性质为“开玩笑”及“偶发事件”而遭到公众质疑。

到底何为欺凌?由谁来判定才算公正?在实践中,性质和责任认定面临标准空白的问题。国内有社会学者援引最早研究校园欺凌问题的挪威学者的说法,认为构成欺凌的行为需具备三个基本特征:重复性、伤害性和力量不均衡性。

但随着校园欺凌事件不断曝光,越来越多的人质疑欺凌的本质不应只是行为的发生频次,而是它的“伤害性”。

此次事件中,受欺孩子被诊断出患有“急性应激反应”,这是何种程度的伤害?医院诊断时间是在事发后第八天,如何认定这种伤害跟孩子在学校被用厕所垃圾筐扣头的关联程度?

学校称这一“偶发事件”尚不足以认定涉事学生的行为已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那随之而来的重要问题是:只有经过学校“盖章”才能认定校园欺凌行为吗?即使有验伤报告或者心理评估佐证,但只要学校、老师认定是“开玩笑”,就不能坐实欺凌?

国家层面非常重视校园欺凌问题。2016年4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11月,总理在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严厉打击校园欺凌、暴力、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但“标准空白”的问题不解决,打击校园欺凌的效力就会减弱。

目前来看,是不是校园欺凌,至少不能交给学校单方面下定义,而制定有效预防及处理校园欺凌问题的操作手册,需要立法、司法、教育部门以及心理辅导机构各方联动。

自信是最好的“反欺凌”武器

为人父母者看到校园欺凌行为,都会产生强烈的带入感,“如果我的孩子被如此对待,我该怎么做?”

教孩子忍耐还是打回去?校内事情校内处理还是诉诸网络寻求解决之道?我觉得,家长发文控诉、学校息事宁人和舆论口诛笔伐都无益。

以暴制暴,绝非良策。心理学家认为,挫折会增强攻击的驱动力,负面情感会刺激攻击倾向。教导孩子以暴制暴对其精神健康和自信心培养并无帮助,且很可能培养出一名暴力爱好者――既然可以依赖暴力解决问题,就无须思考,也不必文明。

主张打回去的父母,其本意是希望孩子保护自己,但却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保护自己,情商和自信比暴力更有效。

其实,我觉得被欺凌是把“双刃剑”。如果家长和学校处理不得当,会给孩子的少年甚至成年生活蒙上灰色甚至“血色”;而如果学校和家长引导有效,则将是一笔宝贵的人生经验,让他们懂得当走出校园象牙塔,离开父母的荫蔽,该如何拥有一颗勇敢的心以及如何赢得尊重。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该共同努力的方向,一是消除孩子的攻击性倾向,二是保护好孩子的自信心。

假如不幸有一天我的孩子也在学校遭遇欺凌,我希望自己能足够冷静,以正确方式应对:在做好孩子心理疏导工作的同时,与当事各方积极沟通达成谅解;最重要的,我要依据孩子的潜质顺势而为,帮助孩子培养拥有一项其他同龄孩子所不具备的特长与能力,可以令孩子在班级里获得其他同学的敬意,帮助孩子获得友谊。

保护好自家孩子的自信,比教孩子打回去更重要,比执著于“收割”对方孩子的道歉也重要。自信心得到很好保护的孩子,没有人敢再欺负他。

校园欺凌是社会病,得社会治

杨岭(鲁东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近几年,人们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态度出现两种极端。

一种是未能完全意识到问题青少年学生的潜在社会危害性,对其缺乏必要的惩戒,放任不管,对被欺凌学生的平等保护远远不够。

另一种是在舆论对校园欺凌的过度渲染和夸大下,认为校园安全形势极其恶劣,“校园恶少”罪大恶极,必须进行严惩。

这两种态度均未理性而正确地对校园欺凌现象加以认识和理解。要制订积极有效的社会防治策略,必须先引导社会公众理性关注。

一方面,校园欺凌这一社会现象不应被夸大,要防止心理学上的“孕妇效应”(指一种心理投射,即某个偶然现象随着人的关注而不自觉地被视为普遍现象)。

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人权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尤其是人身安全的保护,对困境儿童进行帮扶,倡导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为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治理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此外要控制社会暴力文化,改善社会文化氛围。

对各类有害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影视作品要给予必要的打击。还要合理引导青少年群体亚文化。特别是注重寄宿制学校生活环境的改善,强化学生宿舍管理,妥善处理学生宿舍里的矛盾,消除危险性因素,改善宿舍成员之间的人际关系。

最后,必须转变功利主义社会氛围。反对“唯分数是举”的功利主义教育取向,转变对差生的忽视与歧视,降低学校边缘学生对教师和同学的敌对情绪,注重生命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预防和矫正青少年学生暴力、攻击等不良行为。

刑法干预要保留必要的“谦抑”

姚建龙(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

西方发达国家校园欺凌的发生率一般均在80%以上。根据我2016年对全国29个县104825名中小学生的抽样调查发现,校园欺凌发生率为33.36%,其中经常被欺凌的比例为4.7%,偶尔被欺凌的比例为28.66%,事实上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

当然,超过30%的校园欺凌发生率仍然是值得警惕的。尽管校园欺凌“可恶”,但这种孩子之间的互相欺凌乃至实施其他不良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成长中”的现象。大部分未成年人在度过青春期后,并不会把不良行为带入成年期,而会“不治自愈”。

从这个角度看,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主张是违背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包括欺凌行为,应当保持必要的宽容和“容错率”,尤其是刑法的干预要保留必要的“谦抑”。

面对校园欺凌现象频发,要更多反思家长、学校、社会乃至国家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制度完善。

要坚持宽容而不纵容的刑事政策,一方面完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早期干预制度,另一方面,对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刑事处罚的低龄未成年人,要有“以教代刑”的教育措施,绝不能一放了之。

校园暴力的本质范文4

摘 要:近年来,校园帮派已经成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影响到了校园的安全、稳定与和谐。对于校园帮派的成因,需要从内因和外因两方面进行分析。

关键词:帮派;校园帮派;成因

校园帮派是一个一直存在却又没有被重视的问题,其现状可谓十分严重。2008—2011年,广东各级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犯罪数量达5万多人,其中超半数是团伙犯罪,与“帮派”有关。据一项报道称我国中学生中,有25%的男生有意加入帮派,有4%的女生也有意加入感兴趣的“组织”。①学术界对校园帮派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主要研究了校园帮派的成因、特点与治理。本文主要探讨什么是校园帮派,校园帮派的危害及成因,对于其成因主要从内因(学生本身)和外因(家庭、学校、社会)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 校园帮派的厘定

在英国,帮派最初常用来指代工作上的同事或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亲朋好友,并无贬意。而现在“帮派”则是一个贬义词,《美国传统英汉词典》将其解释为“一群为了相互保护和共同利益而结合在一起的罪犯或强盗。”在中国,帮派旧时多指因同乡、同行关系而结成的小团体,现在是指在组织内部拉帮结伙进行非组织活动的小集团。《现代汉语词典》将其解释为“为获取共同的私利勾结成的小团体。”校园帮派顾名思义是由校园中的人组成的帮派,抑或是发生在校园中的帮派,本文中的校园帮派仅指由学生组成的帮派,是指由三以上的人,其中包含有学生,为了获取共同的私利而在校园中勾结成的小团体。

校园帮派组织有着极大的危害性,有人称校园帮派是“危险的组合”,这种说法一点都不为过。因为其首先对在校学生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其一,受害学生害怕报复,在精神上易形成压抑感;其二,具有一定的引诱、教唆作用,使学生认为用武力可以解决矛盾,可以得到物质财富、权力和尊重,无形中诱使部分潜在的学生加入帮派组织。其次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其一,它是一个“犯罪集团”,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后背军”,有的直接就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其二,各成员在犯罪手段和犯罪动机、罪过方面相互补充,比起单独犯罪,其严重性大得多。

就像恩格斯说的:“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终极原因。”校园帮派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校园帮派主要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本质,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内外因相结合促成了事物的发生和发展。

二、校园帮派的内部成因分析

1. 群居——人的本性。校园帮派与人类的群居习性有很大的关系。人是群居动物,一开始和家人、姓氏等诸多关联的人在一起生活学习,发展到后来,与自己性格喜好等多方面相投的人亲近。而这样的多个不同原因相互联结到一起,不同的个体就发展成为不一样的群体。就和人类的部落战争一样,总会要分出个高低,就会慢慢形成以暴力著称的校园帮派了。

2. 自我控制力低——犯罪的根本原因。“自我控制理论”认为,“低自我控制”是导致所有犯罪的根本原因。②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人性本恶,人生来都有犯罪倾向,都是潜在的犯罪人,而有的人犯罪了,有的人没有犯罪,主要源于他们自我控制能力的不同,自我控制能力低的人就犯罪了,而自我控制能力高的人就没有犯罪。青少年学生,正处于身体、思想、心理由不成熟到成熟的过渡阶段,很容易受到挫折和诱惑的影响,而且自我控制能力较弱,因而很容易误入歧途,从而加入帮派。

3. 未成年人犯罪刑罚较轻。在校学生,特别是大学以前的学生,几乎都未满十八周岁,尤其是中学生,大多未满14周岁,根据刑法的规定,未满14周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承担刑事责任;14—16周岁的,除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或投毒八种行为外,不承担刑事责任;14—18周岁的,不得判处死刑,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学生比较早熟,他们懂法律,知道自己受到的惩罚不会太重,因而更加肆无忌惮地拉帮结派、实施犯罪行为。邱华说过“很多人都以为这些学生不懂法律,其实他们不仅懂,而且还知道怎么去规避。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多数孩子在14周岁前就有很多恶习,甚至做出让人心惊胆战的事情来,他们敢如此,就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不会付出太大的代价”。③

三、校园帮派的外部成因分析

一个人的成长不可能不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昔孟母,择邻处”就充分证明了外在因素对人的影响,而外在因素中,对校园帮派的形成影响最大的是家庭、学校和社会。

1. 家庭方面的影响。目前很多家长紧紧盯着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不重视学生的朋友交往、心理健康等。首先是家庭结构的残缺。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率逐年上升,据统计,中国目前全国综合平均离婚率为30%左右。离婚率高,单亲家庭的孩子也增多,单亲父母为了生存不得不投入大量的时间挣钱,因而很少有时间管孩子,就直接把孩子交给学校,对孩子在学校的情况不管不问,同时在孩子的教育中,少了一个人的参与,孩子的思想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其次是家长与孩子和学校缺乏交流和沟通。在笔者的记忆里,父母从来没参加过家长会,除了学校的名字之外,不知道孩子的班主任和校长是谁,当然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农村,在城市里比较少见,但也能反映出家长对学生的重视不够。

2. 学校方面的影响。目前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工作重心的失衡,在以考试、升学为中心的教育环境和体制中,教育部门、学校都紧盯着教学成绩,对其他方面的教育有所欠缺,学生可能会变得功利,同时不能得到协调发展。学校管理者认为,承认校园帮派的存在,校园帮派被公众知悉,那么就会影响学校的声誉,对学校未来的发展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律师郝松劲认为:“学校没有给予适当的关心,发生恶劣事件时没有及时发现、遏制,学生不得不加入帮派。”

3. 社会方面的影响。人生活在社会中,不能不为社会环境所感染。人们都说社会主义国家都有英雄崇拜情结,人们都会模仿,中学生的英雄崇拜情结主要是受影视作品的影响。据对益阳地区250个帮会组织的调查发现,约30%的帮会是在不健康的影视作品的影响下成立的,具有浓厚的模仿色彩,诸如鹰帮、十三太保、金刚等。④学生的思想还不成熟,特别是缺乏社会阅历,容易受到各种不良思想的诱惑,从而走上歪路。

校园帮派可以说是正常现象,但是帮派的文化却是扭曲的,它加入了太多不符合学生年纪该出现的东西,具有很大的危害,它严重影响甚至危害学生的健康成长,应该予以制止。我们应该坚持“预防、打击和改造”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模式,从家庭、学校、社会和学生自身方面来努力,共治校园帮派,还学生一个洁净的校园。

基金项目:云南省教育厅重点课题“校园安全、校园暴力及防控研究”(2012Z110)

注解:

① 黄长贵等.关注校园的“帮派”群体[J].初中生之友,2004(2):87.

② 屈智勇等.基于自我控制理论的青少年犯罪研究(综述)[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6(10):650.

校园暴力的本质范文5

[关键词]大学生 生命观 教育

[中图分类号] B82-0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14-0120-02

一、当代大学生生命观现状

(一)对珍惜自身生命的意识不够强烈

近年来,高校大学生自杀现象频频发生。根据相关统计显示,在我国,大学生自杀事件自2001年至2010年就发生了将近600起。当代大学生已经成为主要的自杀群体之一,他们在遇到来自学习、情感、家庭、人际交往、就业压力等问题时,脆弱的心灵和承受能力无法应对,部分学生就产生轻生念头,甚至走向极端,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课题组对贵州省某高校的部分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根据调查显示:11.7%的大学生表示当遭遇到挫折时想到用结束生命的方式来解决,27.5%的大学生偶尔有或经常有自杀的念头,5.69%的大学生认为死亡是解决一切痛苦的办法。以上数据表明,当代大学生对自身生命的珍惜和保护意识整体上还不够强烈。

(二)对尊重他人和其他生命体的认识不够充分

在当今高校里,暴力事件也经常出现,特别是他杀事件作为最严重的暴力行为,已经成为影响校园和谐发展的一大因素。杀害同学、杀害老师、杀害学校工作人员的事件不再是高校里的新鲜事。例如,2004年云南大学“马加爵事件”,2010年西安音乐学院的“药家鑫事件”,这样的事例都是危害极其严重的事件。校园暴力事件的隐患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根据课题组的调查,49.2%的同学承认对其他同学有过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

(三)对生命价值和人生意义的观念树立不够正确

人的生命和动植物的生命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人的生命存在并不是指单个的躯体的存活,而是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价值和意义的存在。对当代大学生进行生命教育,不但要进行死亡教育,更重要的还要进行对生命认识、态度、价值、意义等方面的教育,让他们从根本上理解生命的本质。随着社会各领域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利益分配格局的调整,以网络为代表的现代媒体的发展、中西文化碰撞和社会文化多元化等因素的影响,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也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变化。尽管当代大学生价值观的主流是好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中,大学生不能够充分认识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就是一个很重要的表现。据中国人口宣教中心的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2010年调研报告显示,“高达29%的大学生对大学生活感到迷茫和困惑,觉得无聊、没意思”。 生命教育应该突破狭隘的教育理念,从哲学的高度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生命。

二、影响大学生正确生命观形成的因素分析

(一)家庭环境的不利影响和家庭教育的不健全

家庭是组成社会的细胞,是人出生和成长的最基本环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我国前女子乒乓球单打世界冠军邱钟惠在回忆自己的少年时代时说:“在认识人类的过程中,对我影响较大的,在家中。”因此,家庭对人的影响也是最原始和最根本的。随着家庭物质条件的不断优越化,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等,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青年出生和成长在养尊处优的环境里,从小心理上就很脆弱。随着离婚率的上升,家庭矛盾和家庭的不完整,也对孩子的生命观形成有重大影响。同时,随着社会竞争日益激烈和受社会功利化的影响,父母对孩子的家庭教育也走向偏颇。

(二) 学校负面校风的影响和生命教育模式构建的不完善

学校是培养学生的主要阵地所在,学校教育具有专门性和目的性。高校日益形成的浓厚的功利化的校园风气,在观念层面上潜移默化地对当代大学生造成了不良影响。正如鲁洁教授所言:当今的教育从根本上偏离了它本真的意义,成为一种在工具理性操纵下的功利主义教育。大学生在学校里遇到的人际交往困顿、情感纠结、目标模糊等现象,都与学校校风的影响有密切的关系。高校在生命教育模式和预防自杀机制构建方面的措施还不完善。部分高校没有提前做好充分的预防机制,特别是没有形成生命教育模式从理论研究到制度构建、从课堂教学到生活领域、从集体到个人的有序、有机、系统的整体模式。

(三) 社会文化环境的不良影响与大学生“本我”和“自我”的失衡

社会是建立在人们共同的物质生产基础上的共同体,社会对家庭、学校、个人的影响都是紧密而又潜移默化的。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各领域的改革在不断深化,对外开放领域不断扩大,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型媒体也在迅速发展,这些都对整个社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促进社会进步发展的同时,也在产生一些不良的文化现象,需要我们警惕和辨别。如部分大学生模仿网络上面的“安乐死”,相信“死亡是结束痛苦的”谬论。受不良文化的影响,他们消极怠惰,失去人生目标等。由于大学生人生阅历的有限和心灵的脆弱,在面对社会大环境时,容易在“自我”和“本我”之间失去平衡。一方面,他们对社会不能有足够的心理适应能力;另一方面,他们对社会各种负面文化和不良现象缺乏明确的辨析能力和坚强的抵抗能力。

三、高校对大学生生命意识的培育和生命教育模式构建

(一)强化生命教育认识和深化生命教育理论创新

生命教育是一个宏观的概念,但又包含着许多细致的内容,包括提高大学生正确认识生命、调试心理、疏通感情、化解矛盾、促进身体健康、强化人生责任等内容。上世纪90年代,我国内陆的部分高校开始尝试生命观的教育。由于生命观教育在我国内陆地区起步相对较晚,所以到目前,我国内陆高校在生命教育方面还没有形成系统的规模。但是,我国古代文化中早就有丰富的生命教育的理论,古人已经为我们奠定了重视生命教育的基石,特别是在儒、道、佛文化中,提倡对生命的敬畏和珍惜。例如,孔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 ”孟子曰:“知命者,不立乎危垣之下” ,佛家的“众生平等”、“慈悲为怀”等都是讲求对生命的爱惜和尊重。在进行生命教育理论创新的同时,更好地挖掘中华文化中关于生命教育的精华,创造性地运用到今天的高校生命教育当中。

(二)加快生命教育课程建设和完善生命教育机制构建

生命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内容和形式,应当具有独立性和完备性。当前,我国高校在生命教育专门课程设置上还没有取得有效性的进展,很多高校都把生命教育融合在心理咨询、思想政治课教学当中,把生命教育当做附加教学内容。只有设置专门的课程,才能提高生命教育的系统性。在生命教育课堂上,给学生讲述生命的起源、发展、伟大、价值等内容,才能全面强化学生对生命的理论认识。课堂生命教育只是生命教育的理论环节,还需要加强相关的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建设,严格规定各学科、各部门以及个人等承担的生命教育的内容和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

(三)拓展生命教育的实践模式和创造生命教育良好文化氛围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正确的认识来源于实践。生命教育在进行理论课堂教学和课程建设的同时,必须深入实践,在实践中进步和完善。引导学生到生命教育实践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参加公益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参观革命英雄事迹等。激发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认识生命的高贵和无价,懂得珍惜生命,珍惜生活的重要性。好的文化对人的成长起着熏陶作用,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也对生命教育至关重要。特别是高校要加强生命保护和珍惜人生的宣传,充分发挥现代媒体的先进作用,扩大生命教育的影响。建立生命教育网络平台是新形势下有效的教育举措。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抵制和杜绝各种不良文化的侵蚀,净化校园文化环境;加强网络监督和网站建设,净化网络环境。采取由点到面,面面俱到的措施,创造生命教育的良好文化环境。

[ 参 考 文 献 ]

[1] 徐海元,张艳红,付海玲.大学生生命意识及生命价值取向的实证研究[J].高教探索,2009,(1).

[2] 刘继荣.当代大学生生命意识培育研究[J].思想教育研究,2012,(4).

[3] 周满江.孟子选注[M].桂林:漓江出版社,2005:168.

校园暴力的本质范文6

关键词:中职院校;学生;心理问题;教育;措施

中职院校学生群体相对复杂,是一个极需社会关注的特殊群体,他们大多是初中毕业就被学校分流出来。缺乏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自制能力差,内心封闭,社交能力差等问题都是在中职学生中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因此,中职院校必须对学生的这些心理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并制定一系列积极可行的教育培养措施,以逐步改善中职学生的心理现状,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一、中职院校学生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

中职院校学生受自身素质,家庭背景,教育背景的影响,普遍存在以下心理问题。

1.自制能力差,学习觉悟性低,依赖感较强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逐渐趋向大众化方向发展,高等学校招生规模越来越大,中职院校也毫无例外得放宽招生条件,这就使得大批文化水平和自身素质较低的学生进入中职院校,大部分中职学生由于在中学期间学习习惯不好,导致进入中职院校后依然保留原先的习惯,学习觉悟性低,自制能力差,不得不在教师的监督下学习,失去了学习的自觉性,导致他们形成了对学校和教师较强的依赖感。

2.自卑感强烈,自我封闭,社交能力差

在中职院校中,普遍存在着一批有着特殊家庭背景的学生,他们在性格,心理,生活态度,人生态度方面存在着诸多固有问题,当他们进入新的学习环境,面对新的学习任务时,很容易产生自卑感,缺乏完成学业的信心。这部分学生在中职院校中也往往缺乏教师的重视,导致他们自尊严重下降,产生强烈的社会挫败感,因此他们大多自我封闭,与别人缺少沟通交流,社会交往能力大大下降。

3.情绪波动大,容易冲动

中职院校学生大多处于青春叛逆期,由于社会阅历浅,无法全面看清事情本质,容易产生情绪冲动,缺少理智,自控能力弱等问题。加之有些学生缺少文明礼貌教育,易爆粗口,在处理事情上由于缺乏理性而导致情绪激动,使行为走上极端。在中职院校中,违反校规校纪的校园暴力情况时有发生。

二、中职院校学生心理问题的教育培育措施

针对目前中职院校学生的心理问题现状,学校应该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教育培养措施,学校、教师以及学生个人都应该在自身方面为改善学生心理现状做出努力。

1.激发学生的学习乐趣和学习积极性

针对学生缺乏学习兴趣,学校积极性不高的现状,学校可以在新生入学时,为学生制定一定的目标,让学生为了实现目标而努力学习。学校还可以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对成绩进步,学习积极的同学进行一定的奖励和表扬,以此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2.进行爱心教育,使学生告别自卑,重拾自信

学校和教师应该对每一个学生因人而异,因材施教,要用爱心关注每一个学生,对于学习和生活有困难的学生,要走进他们内心,了解他们真实想法,帮助他们克服各种障碍。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要积极进行鼓励和表扬,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优势和价值,从而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对于那些自我封闭,社交能力差的学生,要创造各种条件与他们沟通交流,督促他们慢慢克服各种心理障碍,逐步提高他们的社交能力。

3.利用心理健康教育,克服学生心理障碍

针对中职院校学生大都情绪波动大,易冲动的问题,学校应当适时开设专门心理讲座,给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学生能够对自己进行正确的自我评价和自我调节,学会自我欣赏。此外,还可以对每个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及时关注他们的心理变化,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使学生逐步树立健康的心态。

三、结束语

面对中职院校学生这样的群体,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对待他们的心理问题现状,采取切实可行的教育培养措施,促进中职院校学生逐步改进自己的心理问题,树立起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从而发展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才,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