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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对家庭的影响范文1
关键词:家庭教育;立法;社会和谐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共同构成对一个孩子的全方位教育,而家庭教育作为早期性、基础性、独特性和终身性的教育,是最早也是最易被孩子接纳的教育,因此对一个孩子的家庭教育不可小觑。而目前,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都有相关法律作为支撑,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健康发展,而作为基础教育的家庭教育却迟迟没有立法进行保护。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国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家庭教育中出现的问题,以保证家庭教育的有序进行。
一、 家庭教育立法的目的
家庭教育立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当前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并且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年龄普遍降低,并且“校园暴力”事件频发。经调查报告显示,在校园暴力事件的成因中,“日常摩擦”以55.0%的比例居首,“钱财纠纷”、“情感纠葛”分别以17.5%和15.0%的占比位列二、三位。值得关注的是,报告显示另有7.5%的暴力事件是由“偏激心理”引发,这种心理带有很强的青春期烙印,甚至出现因看不惯对方相貌、行为而产生欺侮、殴打等行为。一方面是社会的责任,社会教育存在缺陷,执法管教力度不够,社会不良因素及网络影响导致未成年未能正确认识事物;另一方面是学校的责任,学校教育存在漏洞,校园的法制教育力度弱,导致未成年没有相应的法律常识,一些学校对教师的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偏少,有限的法律教育并不能有效增强教师自身的法律意识,个别教师甚至自身便带有不良行为却无法自察,而这些不良行为很可能已经成为学生模仿的对象;然而更重要的是家庭教育,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都与家庭教育密不可分,溺爱、专制、放任等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是导致校园暴力的首要原因。当孩子被同学欺负时,一些家长所表现出来的不正常心态也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暴力的泛滥。面对家庭教育立法的缺失,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放任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对父母进行训诫。姚建龙指出,应当建立更加完善的强制亲执教育制度,即教父母怎么做父母。这就为家庭教育立法架起桥梁,以促进家庭教育立法的进行,使家庭教育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二、 家庭教育立法的必要性
家庭教育立法的必要性体现在通过立法可以有效地解决家庭教育领域的种种现实问题,确保青少年可以健康茁壮的成长,成为国家的可用之才,提高家庭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统一、协调发展,并且通过立法的形式总结和推广成功的家庭教育经验。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对家庭教育立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2009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时,不少人就提出要为家庭教育立法,如今,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家庭教育立法,如日本2006年修订的《教育基本法》强调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责任。2003年我国台湾地区专门颁布《家庭教育法》,之后又出台了《家庭教育法实施细则》等。而今年两会期间,全国妇联提交了《关于将制定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国务院法制办立法规划的提案》,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将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立法规划,尽快制定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这说明通过这么多年的调查和研究,我国制定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
截至到目前为止,我国重庆、贵州、辽宁省鞍山市妇联已推动将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列入当地人大立法计划,江西、天津、吉林、山西、内蒙古等地也启动家庭教育立法调研工作。通告在当地进行试点活动的形式,查缺补漏,将条例转为法律,更大程度的保障家庭教育立法实施。
三、 家庭教育立法的思路
家庭教育立法的思路体现在三个方面,即法律名称、功能定位和基本内容。首先,任何法律的出台都应该先解决名称问题。法的名称实际上是最直观,最显现的外在符号,可以透过名称,解读这部法的内容,因此这部法律可以就叫做《家庭教育法》。其次是制定本法的功能的定位,要通过立法保证未成年人受到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可以得到全面发展;具有更强的指导性,为家庭教育提供科学、系统的指导,并且为其服务;规范的功能也要凸显,用以规范未成年人父母的行为,也要规范服务机构。最后是本法的基本内容,应当是全方位的,包括家长的直接影响,也包括家庭环境的间接影响。一切立身形式的指导,都应该纳入家庭教育的内容当中。
推动家庭教育立法,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化、形象化,以倡导好的家风,支撑好的社会风气,以家庭的和睦文明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在学法和守法中,促使未成年人的父母和未成年人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使得家庭结构更为牢固,以小家带大家,让我国更好更快的发展。推动家庭教育立法,使得家庭教育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并且在立法工作中听取多方意见,进行多地调查,制定合乎具有中国现实意义的家庭教育法。家庭教育对家长素质的提高,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促进具有重要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建议加快家庭教育法的出台。
[参考文献]
[1]徐建、姚建龙。家庭教育立法的思考[J]。当代青年研究。2004(5)
校园暴力对家庭的影响范文2
[关键词] 父母素质;青少年;异常行为
一、父母素质内涵的界定
关于父母素质内涵的界定不同的研究者持有不同的观点。余邦林等认为父母素质包括三个层面:一个层面是作为一个社会公民所具备的基本品德素质、智能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等;另一个层面是作为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所需要的素质。这包括他们的教子观念及所掌握的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科学的教子方法。还有一个层面是父母应当学习必要的心理学、教育学知识。几个层面的素质相辅相成。社会学者关颖认为,父母素质包括自然素质和社会素质两个方面。自然素质指人的大脑、神经、体力等生理素质,而社会素质主要是指人的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等。父母素质对子女发展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教育观念对子女的影响、教育方式对子女的影响来实现的。邓佐君也认为,父母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文化素质及思想品德素质都会不同程度地对子女发生潜移默化地影响。陈佑兰等认为所谓父母素质,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一般素质,即父母作为社会成员和国家公民所具备的一些基本素质:另一方面是指作为父母对子女进行教育所应具备的特质,即特殊素质,它应包括掌握有关儿童身心发展的基本家庭教育的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教育能力等,它直接影响了家庭教育的实施和质量。
本文认为父母素质包括父母的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品德素质、和心理素质。其中,父母的身体素质属于先天的影响(本文不做探讨),而文化素质、品德素质、和心理素质属于后天的影响,这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二、异常行为内涵的界定
对异常行为的界定从比较宽泛的意义上说,所谓异常行为,即偏离行为、偏差行为或越轨行为,通常是指那些超出常规,偏离或违背社会道德、纪律规范和法律规范的行为。青少年异常行为是指青少年出现的偏离或违背社会规范的行为。[1] (P83)这些异常行为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暴力现象、欺负行为、逃学、向低年级学生索取钱物等各种异常行为。根据异常行为性质、程度的不同,青少年异常行为可以分为一般的异常行为和严重的异常行为。
青少年异常行为主要表现:(l)违纪行为,即违反特定场合的特定管理规范的行为,如学生考试作弊、旷课、逃学等。(2)违德行为,即违道德规范的行为,如见死不救、拾遗不报等。(3)异常行为,即由于个体自身某些特殊的精神问题或心理因素及其变化引起的违规范的行为,这种异常行为更多的只是因为自己行为的不正常
在客观上造成对他人的损害。(4)自毁行为,即违规范并对自身造成伤害的行为,如吸毒、酗酒、自杀等。(5)不适当行为,即常常与人们普遍认为“应该如此”的原则或理念不一致的行为,如离家出走、吸烟、赌博、未婚先孕等。(6)行为,即违规范并对他人和社会造成某种程度破坏的行为,如少年强索、欺诈等行为。其中,旷课、逃学、谩骂、殴打等青少年异常行为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从行为影响上看,青少年异常行为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但尚不构成犯罪处理,但即使这种行为没有直接危及他人或社会的安全和利益,也会影响青少年自身正常社会化的进程和社会稳定,更有甚者会伤及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难以预测的恶果。因此研究青少年异常行为的影响因素尤为重要,它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父母素质对青少年异常行为产生的影响
研究表明父母素质与青少年异常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父母文化素质的影响
父母的文化素质是指父母的人文素质和社会素质。英国哲学家、社会学家和教育理论家赫伯特・斯宾赛(Herber Spencer,1861),在《教育论》一书中,强调父母知识的重要性,指出由于做父母的缺乏抚养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对于子女身体发育、道德训练和智力的培养都会造成大的危害,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
大量的研究表明青少年异常行为与父母的文化素质存在显著的相关。王玉凤等在不同时期对北京城区儿童行为问题比较研究发现,1993年与1985年父母文化程度与儿童行为问题的检出率呈负相关。父母的文化程度越高,儿童行为问题的检出率愈低。 [2](P12)王敏(2000)等对广州校园暴力的调查表明,施暴学生的父母文化水平低,缺乏现代化社会父母必备的文化知识和精神素养,使孩子健全人格的培养成为不可能。父母染有恶习或犯罪行为,子女耳濡目染,学到其不良行为,这与父母的文化程度呈显著相关(p
2.父母品德素质的影响
父母品德素质包括民族理想、价值取向、道德观念、思维方式、社会意识等。这些方面通过父母本身的言传身教不同程度地影响青少年的心理和行为。
父母的言行作为子女的仿效榜样、参照模式和反思借鉴,在子女的成长过程中发挥着持续的示范、导向、儒染、催化和校正作用。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人类学习多数情况下是在社会交往中进行的,是通过对他人示范行为的观察、模仿进行的。青少年与他们父母发生着最初的社会关系和道德关系,起初总是以父母的言行为榜样,以父母的需求、情感、情操为认同的对象,自觉或不自觉地加以模仿、同化,形成着自己的行为习惯和道德信念体系。因此,父母的不良言行在很大程度上是孩子异常行为习得的反面活教材。
马卡连柯(1958)在《父母必读》中曾警告一些不想付出努力的父母,“如果你们生活上的一般作风不好,即使最正确、最合理、并且精心研究出来的教育方法,也将是没有用的。相反地,只有正当的家庭作风,才能给你们提供对付孩子的正确方法,特别是提供劳动、纪律、休息、游戏和权威的正确方式。”马霍娃(1963)也指出“孩子们看见父亲和母亲彼此尊重,所以他们才尊重父母。”
我国的裴娣娜(1999)、胡厚福 (2000)等认为产生不同的家庭教育能力的原因是父母本身的修养的不同。其中,他们认为父母自身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品质修养是直接影响父母教育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白铭欣、白德困(2003)二人则从父母自身修养的角度,说明父母的修养与子女成才的关系,阐明了父母应具备的自身修养,如高尚的品德、开朗的性格等。周东明(2000)等人在对中学生不良生活行为及相关因素研究中发现:中学生吸烟、饮酒、打麻将等不良行为与家庭因素作等级相关分析,结果显示中学生吸烟行为与父母亲吸烟、酗酒、打麻将呈显著相关(P<O.05)。[5](P23)周芦萍(2004)等在对深圳市200名4-18岁少年犯的调查显示父母的道德素质状况:父母有不良嗜好和违法行为的占被调查家庭的19%。其中,未成年中家庭的“问题父母”达22%。[5]P(30)广东省司法厅最近对200名4-18岁少年犯的调查也显示,父母有赌博、婚外情、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占22%。王琪(2003)在对千名青少年犯罪情况的调查中发现,受父母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影响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他的调查中发现青少年犯罪家庭亲人中有被判刑或劳教的就有364人,占被调查人数的35%。其中,父母亲、兄弟姐妹、爷爷奶奶等直系亲属被判刑或劳教的有120人,占被调查人数的 11.5%;外公外婆、舅舅姑姑、表兄弟姐妹和其他亲近的亲戚被判刑或劳教的有 244人,占23.5%。[6](P13)由此可见,父母本身的品德修养是引发青少年异常行为乃至于导致其犯罪的最直接原因之一。
3.父母心理素质的影响
我国学者孙少强(1982)在进行家庭教育研究时指出,父母要想教育好子女,自己首先必须具有以下五个心理特点:要有正确的教育子女的动机,具备深厚健康的教育情感,对儿童耐心的意志品质,善于细心观察、了解孩子的能力,开朗善良的性格特征。章永生,傅宗碧(1995)也同意以上观点,认为:父母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是教育子女的重要条件,良好的心理素质不是天生就有的,它是在家庭生活实践中培养出来的。做父母的应具有敏锐的观察力、清晰的记忆力、思维的创造力、准确的语言表达能力、开朗善良的性格、深厚的父母之情和耐心教育的意志。一项大规模的研究发现,具有异常行为的青少年大多来自组织失调的家庭,他们的父母多采取敌对态度,表现出不适当的行为或采取忽视态度,对孩子使用不科学的对待方式,不能逐渐地向孩子传输正确的行为标准和价值观念。而有着异常行为的青少年也认为,他们的家庭缺乏凝聚力,缺乏感情表达,缺乏温暖和乐趣,亲子冲突多,父母信任低,由此导致青少年习得并做出异常行为以满足需要。
可见,素质高的父母不仅在言行上给子女起潜移默化的表率作用,而且还能创设民主的家庭氛围。当然我们所说的高素质的父母不仅仅指高学历,而是指有较高的文化程度、思想道德水准和良好的心理状态。
四、提高父母素质的几点思考
综上所述,父母素质的高低是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关键,因此优化家庭环境,必须着眼于提高父母的素质。
普设家长学校,提高父母素质。前苏联教育家克鲁斯卡亚说过“家庭教育对父母来说,首先是自我教育。”要提高父母的素质,父母必须首先受教育,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因此,社会有计划地建立和开设各类父母学校,给父母传授有关家庭教育的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法学、性教育等各方面的知识,转变父母的育人观念,让父母认识到教育是一门科学、一门艺术,并努力实践、总结经验,从而在全社会开创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局面,减少抵制社会的消极影响,从而减少青少年异常行为的产生,使青少年健康成长。
有计划开展家访活动,转变父母的教育观念。学校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别是更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然而在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仍然还有相当一部分父母两眼还是盯在分数上,认为只要孩子考试分数高就好,甚至限制孩子参加一些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使得孩子有可能成为高分低能、品行不端或是心理不健康的人。因此,为了转变父母的教育观念,除了开设家长学校以外,班主任、任课教师要有计划的开展家访活动,了解孩子在家的学习环境,和父母经常沟通教育孩子的方法,征求父母对学校的意见,向父母传授家庭教育的有关知识和方法,提高父母教育孩子的水平。
加强对破损家庭的社会支持。青少年中有父母双方或一方死亡、有父母病残、有父母关系不和、有父母离婚、有父母行为不良的,这种情况称为“破损家庭”。这种家庭影响到青少年的物质需要、情感需要和良好教育需要的保证,社会应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做好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具体可以通过搞好孤儿的福利、教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接济、加强学校教育对家庭教育缺陷的弥补等各种不同方式支持破损家庭,从而预防青少年异常行为的产生。
使家长教育逐步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在普设家长学校的前提下,家长教育要形成制度。身为中小学生父母的所有社会成员,都必须接受不同层次、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家长教育,以最终获得“合格父母资格证书”为标准,并把其作为单位考核职工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事个体经营和无业的父母要在居民委员会、村、屯的监督下接受家长教育。这就需要法律作保证。因此,各省、市、地区可以制定地方性教育法规,然后在其基础上再制定国家的《家长教育法》。在反复实践的基础上,将父母教育构建成一门学科,放在中等教育阶段开设,使未来的父母在婚前就掌握应有的育儿知识和方法,并具有为人父母的文化知识、品德修养和心理准备。使家长教育最终达到科学化。
作者单位:吉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参考文献]
[1]谭兰.养成教育:青少年异常行为的预防与矫治的路径选择[J].教育探索,2006,1:45-47.
[2]王玉凤,任桂英,顾伯美.不同时期北京市城区儿童行为问题的比较研究[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1,1:89-90.
[3] ]王敏,张中剑,谢平.关于校园暴力的思考.犯罪学基础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2000年会论文集[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145-450.
[4]杜红梅,冯维.论父母素质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J].陕西青年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3,3:26-28.
校园暴力对家庭的影响范文3
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2005年香港举行的国际家庭治疗会议吧,他当时就报告日本的拒学问题。2013年他又做了同样主题的报告,这次关心这个问题的人更多了。在台上报告的他,最后问了大家:“为什么拒绝上学的问题,在日本、韩国、中国这些近期已经开发的东亚国家,变得越来越严重呢?”
以前,如果有孩子没去上学,通常是指他们跑到外面游荡,可能会学坏而出现偏差行为,最后甚至变成帮派少年。现在却不同了。许多孩子想上学却上不了学,他们也许是因为恐惧人际关系的困难、说不出的内在挫折、或是各种莫名的焦虑,而产生对上学的矛盾情绪。这些没上学的现象,最近国际学界普遍称之为拒学行为(school refusal behavior)。
有些拒学行为可能会继续持续加重,甚至到完全足不出户或昼伏夜行的程度。这时候日本将这样的情形称呼为hikikomori,而且这个日本名词已经在国际学界普遍使用。在台湾最普遍的翻译是茧居族。有些西方学者则翻译为社会退缩症(social withdrawal),指的也是同样的情形。
这样的一个趋势,从文化变迁的立场是十分值得探讨的。2013年《东亚教育》一书就指示:“在东亚,80年代以后,校园暴力、儿童心理问题、霸凌、拒绝上学等等问题,因为僵硬的教育体制跟升学考试,还是变得十分严重,成为了社会的议题。”
齐藤环(Kazuhiko Saito)是日本的另外一位关心这一个议题的精神科医师,他指出:“茧居族的问题原本只存在日本,如今也可以也存在于别的国家,特别是在都会地区,也许跟全球的社会文化快速变迁也有关系。”
这问题有多严重呢?2010年日本文部省公布是这样的情形共有70万人,平均约30岁,几乎是占日本年轻人人口的百分之1-2。
田村毅回顾过去30年,他认为日本的茧居族特征也不断在改变。
“以前以十几岁的国中生、高中生为主,最近的茧居族年龄层有高龄化趋势,从20岁世代至30岁世代都有,其中也有不少40岁世代的人。”
“以前是将脾气发泄在家人身上,对家人施以暴力。现在也是有这样的年轻人,但数量在减少当中。变成将脾气发泄在自己身上,做出割腕、大量服药等自伤行为或自杀的年轻人变多了。”
“以前几乎都是母亲接受咨询辅导,最近前来咨询的父亲也为数不少。”
台湾的教育单位并没有太多的相关数字,目前的统计除了休学或没就学的数字,只能查到缺课的情形,无法从中区分是否达到拒学行为的程度。然而从各个领域的实务工作上来看,不论是学校、社区社工,还是医院工作人员,这样的情形似乎越来越严重。
今年6月底,田村毅教授来台湾举办关于拒学症的工作坊,付费报名来参加的专业人员出乎意料的踊跃,而且都是年轻的实务工作者。这也反映出来在第一线的接触中,拒学和茧居已经开始成为大家的挑战了。
这些年来,拒学行为的问题不只是在韩国、日本、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等地变得严重,在中国的都会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等,都成为教育界和咨商界的重大议题。
这样的情形,当然不只是在亚洲。齐藤环在他《社会退缩》一书英文版序里就提到:“西班牙和意大利也开始面临社会退缩问题。而这两个国家,恰恰好都是西方各国中较倾向家庭性格的。”
为什么这样的现象,在强调家庭文化的国家,经历了经济起飞以后,比较容易出现呢?关于这一点,恐怕只能留给社会学家或人类学家来思考了。
田村毅认为这是父亲角色在家庭里面缺席的关系。
这让人想起华人人类学家许R光的理论。许R光认为,同样是以家族为重的亚洲文化里,华人社会在传统的社群关系里是以父子键是最重要的环节。这是延续对传统社会是差序格局的说法,做出更进一步地说明。
和许R光是英国人类学家马凌诺夫斯基前后期的中国弟子。先提出这样的看法,认为中国乡土社会以宗法群体为本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亲属关系为主轴的网络关系,这就是他所谓的差序格局。而许R光进一步比较相对于个人主义的美国文化,在日本、印度和中国等文化之间,又有怎样的不同,进而提出其中更细腻的差异。
在台湾地区也好,在中国经济起飞的都会地区也好,传统的宗族早已经不再有影响力,甚至可以说是不存在的。过去华人的社会里,再说有的关系中父子键之所以是最重要的一环,是因为有宗族为底的社会结构。然而现在的台湾也好,北上广也好,所有的社会结构都是以核心家庭为主体,跟过去已经不一样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整个社会却还继承着传统的价值观,对父亲的角色还是一成不变的期待。然而,真正的事实是:失去宗族的结构以后,在核心家庭中的父亲,其实是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更是找不到如何执行自己功能的方法。于是,大部分的父亲都在小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缺席了。
在现在以核心家庭为主的社会,母子键取代了传统的父子键,成为孩子成长过程中最决定性的因素。而母亲的角色往往是家庭内的功能。这样的功能,即使再如何努力,顶多也只是将家庭面的功能沿用到家庭外的领域,孩子的成长也因此出现了不容易离开家庭的现象。而拒学行为或茧居族,都是这种进不了社会的情形。这时候,父亲的社会角色也就显得特别的不可或缺。
在田村毅今年出版的新书《抢救茧居族》里,他在家族治疗的实务工作中,指出许多提醒。其中,将父亲重新引进到这个核心家庭内是关键的一步。而在许R光的理论中,日本社会是以家元为基础而非以宗族为基础、以母子键为主而非以父子键为主的。如果在日本社会,这样的实践果真可以行得通的话,在华人的社会中当然是更有说服力的。
拒绝上学的行为只是冰山的一角,代表着潜存在海洋底下看不到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激烈的变化。临床的工作人员往往只是这社会中最前线的一环,因此也就最早接触到相关的现象。然而,在这样的临床现象当中,单一个案的处理背后的社会结构问题,并不是心理专业人员所能够承担的。
这样的激烈变化,对各个领域都会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对每个领域而言,都是需要足够的敏感度和创造力,才能够推出有实质意义的因应之道。而这也许是东亚国家,在经济崛起以后,继续保持繁荣的关键因素吧。
校园暴力对家庭的影响范文4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消费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以及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西方消费主义价值观对我国人民的消费观产生了巨大冲击,尤其是对中国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和文化观念造成了深刻的影响。科学的消费理念与合理的消费行为的培养不仅是大学生自身发展的迫切要求,也关系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未来。因此,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养成健康的消费行为,从而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要求。
一、大学生消费的定义及特征
1.大学生消费的定义
所谓消费,是指促进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的一种消费观念和行为等要素的集合。它是社会再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消费不仅贯穿了物质领域,而且渗透到了精神文化领域,在人们的日常生活行为的基础上发展成为某种精神价值的体现,深深影响了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市场经济日益完善的今天,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在不自觉地扮演着传统消费的革新者和新型消费的倡导者的双重角色。
2.大学生消费的特征表现
大学生与其他社会群体相比较而言,在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上具有其独特性。具体表现为:一是虽然在习惯意义上大学生已经被视为成年人,但由于其经济尚未独立,消费多受到家庭的制约和影响。二是大学生年纪较轻、思想活跃,喜欢接受新鲜的和富有挑战性的事物,容易受到多元消费文化和消费观念的影响。根据2009年由、全国学联共同的《中国大学生消费与生活形态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大学生消费的主流是科学的,但综观当前校园生活中部分大学生的不良消费行为,已经形成了严重的消费误区。
二、大学生消费误区的分类
1.超额消费
随着外来文化的入侵和西方拜金主义的影响,大学生消费中的“西化”现象也愈演愈烈,出现不断追求高消费的趋势。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700万人,他们家庭平均的每月收入是3109元,而每学期有5593元的钱可以花,这不包括他的学费和住所费。其中10.5%的人是负债消费,他们要么有信用卡,要么有借贷的行为。从耐克到兰蔻,从星巴克到哈根达斯,从苹果到索尼,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不顾我国经济现有的发展水平以及家庭的实际承受能力,一味追求高档次、高价格的消费品、新产品和品牌商品。报告显示:随着21世纪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大学生每学期的消费金额已经接近5000元、每年消费近万元,这不仅远超上世纪大学生的支出,也超过了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年纯收入(8472.2元)。更有66.5%的大学生认为“人生就要及时行乐,何必每天苦读”。
很多学生的花销毫无计划性,月初就成了“月光族”,到了月底只能缩衣节食或向同学借钱“举债度日”。为了维持所谓的高档消费,有的大学生经常向父母伸手要钱,而有的大学生办理多家银行信用卡,通过提现或者预支进行周转,解决部分信用卡还款的燃眉之急却在总额上没有减少,最终形成恶心循环。信用卡的非现金交易以及可透支功能极大的激发了大学生的消费欲望,于是校园里出现了持卡族,甚至出现了“一卡在手,走遍天下”的错误观念。据报告显示,已有37.9%的大学生持有信用卡,在这其中大约有30%的学生超前消费,出现恶意透支现象。信用卡的透支功能以及虚拟交易方式是吸引大学生信用卡消费的主要原因,而超额透支或恶意透支后如何及时还款又给大学生增添了新一轮的精神压力。
2.攀比消费
当代大学生具有特殊的青年文化的亚文化特征,易受同辈群体的影响。相互之间沟通信息、相互影响,也存在攀比的现象。报告显示:有78.4%的大学生认为正如使用名牌可以提高一个人的身份,70.6%的大学生认为科技可以帮助他们实现对生活的梦想。大学生手机持有率已经接近90%,拥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也早已不是学生群体中的新鲜事。
如今的学校,不再只是寻求知识的象牙塔,更是大学生人际交往的家园。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普遍优化,大学生的消费也逐渐有了攀比走高的趋势。现在的大学招生地域跨度大,群体之间的经济状况也有极大差异:来自优渥家境的学生不仅可以满足自身学业的消费支出,还能有一部分可自由调配的结余,而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则可能要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方式完成学业。
根据陈丽萍对大学生的日常消费额调查结果显示:月消费额在500元以下的占总人数的16.6%,月消费在500—800元之间的占 31.4%,月消费额在800元—1000元以上占总人数的43.1%,月消费额在 1000 元以上的达 8.9%。可以看出,消费水平呈中等态势的学生占到了绝大多数,但高消费与低消费之间依旧存在较大差距。即便如此,仍旧有很多大学生为了不在同学面前失面子,“打肿了脸充胖子”,把部分原本应用于学习或精神方面消费转而用于物质消费,例如请客吃饭,生日PARTY,KTV,娱乐场所等。正是这种攀比心理的作祟,不仅造成了物质资源的极大浪费,更引发了大学生内心世界的极大空虚。同时,攀比消费是以金钱作为后盾,无形中又加重了很多贫困家庭、特困家庭的经济压力。而有些大学生一方面不愿向家里要钱,而自身目前又没有固定收入,容易带来自卑感、引发心理扭曲,加重了高校心理教育监督以及防止校园暴力犯罪的压力。
3.盲目冲动消费
大学生虽然在法定年龄上已属于成年人,但年纪较轻、思想活跃,喜欢接受新鲜的和富有挑战性的事物,经常发生盲目冲动消费的行为。报告显示:有77%的大学生承认“我经常会冲动性地购买一些并不需要的东西”,可见大学生的购买行为具有很强的盲目性。
作为一种理,消费应该有预期计划和目标。但对于大部分同大学生来说,理财还是一个非常陌生的概念。据李俊义调研,78%的同学表示每月得到生活费时没有制定消费计划,74%的同学表示没有记过帐,消费技能缺乏,理财意识淡漠。
此外,大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同样堪忧。调研表明有超过一半的大学生有过网购上当受骗的经历,但有7.41%的人表示算了,不追究了,有12. 96%的人表示忍了。现实生活的消费中,如果遇到上当受骗的现象,也有很多人选择忍了或算了,很少有人主张诉诸于法律,维权意识缺乏。精明的商家也会利用大学生的这种心理大做文章,赚取黑心利润,加强消费法治教育显得重要而急迫。
4.过分追求时尚、流行、独特
大学生作为社会群体的年轻一代,喜欢挑战自身极限,乐于接受新鲜事物,敢于尝试新的生活方式,追求时尚化和新奇感。因此,时尚与流行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青年大学生的代名词。报告显示:在着装是否时髦方面,大学生有约23%的人认为自己着装时髦,60.4%的人喜欢追求流行、时髦与新奇的东西,在流行与实用之间倾向于选择前者的大学生也占到了54%。这种对流行时尚的关注源自大学生群体对信息的关注度、接受程度以及充满自信、活力充沛的性格特征有关。再例如,有73%的人表示喜欢尝试新鲜事物,64%的人表示容易接受社会上出现的新事物,就所占比例来看,“是否流行”紧随价格、质量之后,成为大学生考虑是否购买的第三大因素。大学生也由此处在了时尚、高新科技的信息前沿。
当今大学生更是追求与众不同的一批人群,并希望能够用自己的独特个性去带动身边更多大学生加入自己的群体。报告显示,74.8%的大学生“希望自己成为有独特风格的人”,57.7%的大学生表示喜欢“购买具有独特风格的产品”,有40.9%的人认为“与其他人相比,我的穿着更加时髦”。
以上数据充分体现了大学生人群已成为新产品最潜在的购买力。大学生过分追求高品质、高品牌、高品位生活的行为不仅会带来经济上的负担,同时也会耗费他们大量原本应花在学习提高及个人成长上的精力和时间,势必会对他们的学业及发展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大学生走出消费误区的对策
1.自我教育
自我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如苏霍姆林斯基认为,自我教育才是教育的真谛和核心。任何的思想和知识的传授都必须经过受教育者的内化,才能成为其自身认知领域的一部分,才能达到教育者的预期目标。要想切实改进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就必须让大学生增强“自我”的意识,通过自律、自强的方式阻止平时不必要的花销、不断暗示自己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并相信自我教育对自身素质发展所起到的益处,从而使他们内在地产生要求上进、提升素质的强大动力,最终成长为全面发展的大学生。当今大学生之所以过分追求过度消费来包装自我形象,无非也是 “自我意识”缺失的深层体现。而大学生的主要任务仍然是学习,应把精力集中在学业和发展上,用优异的成绩充实不自信的自我,用自我的成长摒弃浮夸的形象包装,用丰富的精神追求替代过度的物质享受,真正意义上做到健康消费、绿色消费、科学消费。
2.家庭教育
家庭是个人教育的起点和基点,是个人成长的摇篮,是人永远毕业不了的学校。甚至可以说,家庭教育不仅只是一种启蒙教育,还是一种终身教育。当今中国的大学生群体中独生子女居多,而部分独生子女性格方面的确实也使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可以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绝不是一个孤立的过程,它是家庭德育的延续和强化,它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具有高尚思想道德品质的成熟的社会人。
家庭环境,尤其是父母对子女最初的启蒙教育,对子女日后思想道德素质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奠基性作用。这就要求家长在工作之余要不断保持与子女之间的日常沟通,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他们每月的消费支出有一定程度的知晓,当发现子女的消费误区时应及时与学校辅导员进行沟通了解,通过“家校联合”的方式来纠正子女不良的消费习惯。此外,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优势,通过言传身教强调勤俭节约的中国传统文化;并鼓励孩子参加勤工俭学、社会实践等活动,让他们亲身体会钱财来之不易,从而培养他们正确的消费观,最终使家庭影响和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相一致。
3.学校教育
“学校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向受教育者传播社会规范、道德观、价值观以及历代积累的知识、技能,使之符合一定阶级需要的人才的场所。”当儿童真正离开家的港湾、进入群体性校园生活,其花在学校的时间逐渐超过在家的时间,交流的对象也不再局限于家人,因此学校教育的影响渐渐超越家庭影响,成为更主要的因素。而当前大学中有将消费作为必修课的只涉及经管专业。因此对于其他非经管专业的学生,可以通过开设选修课、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的方式让更多的学生接触到消费方面的专业知识,从而丰富消费教育的形式、提升消费教育的受众面,培养大学生健康的消费行为和理性的消费心理。其次,还要大力加强校园消费文化建设,开展一系列丰富大学生消费教育的校园活动:充分运用校报、电台、校园广播对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进行舆论宣传;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举办消费主题的文艺晚会等等,通过多元化的教育形式营造好学修德、催人奋进的良好校园环境,从而促使大学生的思想素质不断提高。
4.社会教育
社会教育主要包括社会组织教育和同辈群体的影响。社会作为家庭、学校以外的特有的影响空间,其中存在和出现的各种积极或消极的现象,都会对家庭、学校的道德观念的定位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面对社会大环境对大学生消费观和价值观可能存在的不良影响,我们必须妥善利用社会资源,使他们树立科学的消费理念和合理的生活价值目标,增强他们对不健康风气的防御和调试能力,进而引导其绿色消费。当今社会大众传媒的迅猛发展势必会对国人的消费观念带来巨大冲击,尤其对大学生的消费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而大学生作为我国的新生代力量,其消费模式和行为也会反作用于社会大环境,并带动其他人群的消费观。因此要格外重视社会大环境对于大学生消费教育的作用力,加强相关舆论阵地的建设、管理和监督,对媒体从业人员的素质进行把关,确保大众传媒能够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有益精神食粮。
注释:
①肖辉赞.高校大学生消费误区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对策略论[J].社科纵横,2009(04).
②2009中国大学生消费与生活形态研究报告[M].北京:、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2009.
③陈丽萍.消费文化背景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D].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16.
④李俊义.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大学生消费教育研究[D].吉林大学,2012:19.
⑤2009中国大学生消费与生活形态研究报告[M].北京:、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2009.
⑥2009中国大学生消费与生活形态研究报告[M].北京:、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2009.
⑦陈万柏,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218.
参考文献:
[1]陈万柏,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2]2009中国大学生消费与生活形态研究报告[M].北京:、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2009.
[3]肖辉赞.高校大学生消费误区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对策略论[J].社科纵横,2009(04).
[4]陈丽萍.消费文化背景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D].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
校园暴力对家庭的影响范文5
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民工潮涌动,由于各种原因,许多孩子不能跟随父母外出,而只能寄居在亲戚朋友或老师那里,成为了“留守一族”。据教育部门对全县78所中小学的普查结果发现,全县共有近2万父母常年在外务工的“留守”学生,而在校园暴力、迷恋网吧、早恋等“问题”学生中,“留守”学生占80%左右。这支规模庞大的“留守学生”队伍中的很多孩子,因无法享受同龄孩子的“花季”、“雨季”,其心理的健康成长面临着许多问题,随之引发的大量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调查分析
笔者对西周镇镇中心小学调查了解到,全校1132名学生中,父母双方都外出的学生就有128人,占全校学生数的11.4%。其中有93名学生与自己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占73%。孩子的寄居生活在三年以上的占69.4%,有的甚至长达10年以上。
1、为了摸清这些“留守学生”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西周镇镇中心小学曾对4—6年级的72名“留守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得到几组数据。
①86%的学生承认跟监护人顶嘴,理由主要有监护人唠叨和不被监护人理解,二项合计占70%。
②79%的“留守学生”在心烦时不向监护人诉说,选择藏在心里,或偷偷哭一场。
③超过95%的学生认为自己在寄居家庭里生活感到很孤独。
④91%的学生承认曾经说过谎。
2、通过对大量材料的研究分析,并进一步谈话了解,我们认为“留守学生”普遍存在1.监护问题
父母是孩子天然的监护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和其他亲朋好友都只是孩子的临时监护人。较之孩子的父母亲而言,任何临时监护人无论是在责任心,还是在精力、能力等各方面都不能与孩子的父母亲同日而语。在774“名留守学生”中,有300名是托付爷爷、奶奶照管,占38.7%;有230名托付给亲朋好友照管,占29.7%;有344名是由母亲在家照管,占43.2%;有127名是有父亲照管,占16.4%(说明:学生答卷可能出现交叉)。
也就是说,“留守学生”托付给临时监护人照管居第一位,母亲照管居第二位,父亲照管居第三位。而调查表明“留守学生”的监护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1.临时监护人责任不明确。“留守学生”的临时监护人不管是谁,都将其临时监护责任理解为让孩子吃饱穿暖,不发生安全事故等。普遍存在重吃穿、重身体、轻心理、轻性情、忽视孩子的身体健康、全面发展,对“留守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习、安全、行为习惯不能加以足够的重视。
1.2、临时监护人教育精力不够,教育能力不足。临时监护人不但要承担繁重的农业劳动,还要承担烦琐的家务劳动,他们的精力受到了较大限制,根本没有更多的时间教育引导“留守学生”,更不要说进行学习辅导。在调查的“留守学生”家庭中,同样存在由于生产劳动、家务劳动落在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一人身上,造成家庭教育精力严重不足的问题。而且,“留守学生”的祖辈由于观念和教育方法滞后,存在明显娇生惯养、放任自流的隔代教育倾向,忽视孩子身心健康和人格塑造,造成了“留守学生”道德教育的缺失。
1.3、单亲教育对孩子成长极为不利。父母外出打工客观上造成的“父亲教育缺失”或“母亲教育缺失”,都很不利于孩子的健康发展。如父亲外出的孩子表现出胆怯、不像正常家庭孩子那样自信刻苦;母亲外出的孩子表现出不细心、不像正常家庭孩子那样善良、有爱心,喜欢学习,有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等问题。
2、“留守学生”自身问题
调查表明,“留守学生”的零花钱主要用于吃零食的占51.5%,用于买学习用具的占26.5%,用于上网打游戏的占11.5%,而系列情况导致了23%的学生感到学习困难,5.9%的学生有逃学现象,18%的学生有吸烟、打架等不良行为,也就是“留守学生”自身存在的问题。
2.1、有厌学、逃学、辍学现象。有的父母自己忙于打工,又不放心孩子在家,就让孩子跟着外出,或是有些学生由于缺乏管束弃学而去。由于家长教育观念落后,“读书无望论”迅速蔓延。一些家长认为现在找工作难,即使中专、大学等毕业也难找工作,还不如早点进入社会,不仅可以挣些钱,还可以学一门手艺糊口;同时,现在大学阶段昂贵的学习、生活费用及毕业后黯淡的前景,使学生看不到读书的出路,加之读书缺乏必要的经济保障,产生读书无望的想法;另外,“留守学生”学习困难、交往困难等个性心理品质因素也会造成厌学、逃学、退学等现象发生。
2.2、极易出现心理问题。“留守学生”由于长期缺少父母的关爱,他们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孤儿”或“单亲孩子”,他们中有不少的人被亲情的渴望长期困扰。这种感情的欠缺严重影响了孩子与别人的社会交往,导致孩子缺乏对世界的安全感和信任感,出现性格缺陷,内向一些的容易形成自卑孤僻等性格。心理健康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①寄居家庭的负面影响。祖辈们的唠叨,独处时的孤单,课余时间的无聊,没有父母的关爱,缺少同龄孩子的乐趣,等等,这些构成寄居家庭的共同特点。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留守学生”容易出现自卑孤僻,不合群,说谎等心理障碍。
②监护人与“留守学生”之间的巨大差异。由于年龄上的差距,直接造成两者之间心理、思想、行为等差异。由于想不到一块,因而也就“说不到一块儿”,无法经常沟通。监护人对学生的所作所为,更多的表现为看不惯,不理解。因此,学生在心烦或感到委屈、受到欺侮时,选择不向监护人诉说,也就不足为奇了。
③教育方式存在一定问题。第一,说教多。表现为成天地唠叨。学生做错事时唠叨,取得成绩时也唠叨。在他们看来,孩子是在一刻不停地提醒下成长起来的。第二,包办代替。许多祖父母、外祖父母出于对孩子的无限关爱,把学习之外的一切杂务都包办下来。学生的自主性、独立性较差。第三,溺爱。对孩子的教育多采取放任态度,有求必应,百依百顺,关爱有余,近于溺爱。第四,专制。监护人往往从安全原因出发,对学生的行为采取简单地限制,学生自由活动空间很狭窄。
④父母缺少跟监护人或孩子的经常协调沟通。把孩子放在自己的老人或兄弟姊妹处,做父母的比较放心,所以跟家里的联系很少。偶尔打电话来,也无非是对孩子一顿训斥,或以“不听话,回来一顿打”相威胁。
年长日久,这些“留守学生”就有可能变成人格心理存在一定障碍的新一代国民。
2.3、行为习惯、心理特征问题。随着外出“打工”人员逐渐增多,“留守学生”比例日趋增大,调查发现“留守学生”在校表现差、人格差、经常违纪、目中无人,不太合群、脾气暴躁、学习目的不明确,没有集体主义观念,有时生活无着落,养成了吸烟、喝酒、进网吧等很多坏习惯。
3、社会问题
目前,家长不得已外出务工,对子女的教育乃至终生的影响考虑不周。农村“留守学生”问题的严重性已引起党政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但对这个近几年才大量出现的社会现象的研究措施不力,其中包括学校。全社会对农村“留守学生”的保护政策相对欠缺,全社会关爱帮助留守学生的意识比较薄弱,学校对“留守学生”特殊教育的保护也没有到位。社会上许多人不知道留守学生这个群体的存在,更没有意识到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当前正在采取的教育措施
毋庸置疑,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已经成为一个大趋势。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留守学生”的队伍不仅不会缩小,而且必将进一步扩大。怎样使“留守学生”受到正常、健全、完善的教育,让他们和同龄人一样健康快乐地成长?这已经成为一个十分现实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一现状,我县正在积极实施“留守”学生关爱工程。
一是建立“留守”学生专项档案,准确掌握各校“留守”学生现状。完整记录这部分学生的成长变化过程,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留守”学生课题研究,如西周小学开展的《留守学生的教育策略的研究》,已被宁波市立项,目前在象山教科研中心专家的指导下研究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一帮一”制度,采取一对一固定结对形式,动员教师和干部当好“家长”。学校针对留守学生的生活、学习情况,为“留守”学生逐一落实帮扶教师,负责在思想、学习、生活上对这部分学生给予指导、帮助,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镇、村、组干部与“留守”学生的帮扶制度,同时在班级中选择品学皆优学生开展帮困工程,建立教师做指导,学生具体落实的帮困方式。
三是密切家校联系,采取“一多二定”方式,即多家访联系、定期辅导讲座、定期召开家长会,着力帮助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教观。西周小学在开学初就与各班主任签订“留守学生”教育目标责任状,要求班主任及时与学生亲属沟通,要抽时间去家访,督促其亲属履行监管职能。下沈小学针对“留守学生”父母长期在外不便照顾孩子的实际,积极引导“留守学生”父母以电话或书信的方式给予孩子亲情关爱。
四是开设心理咨询台,建立“知心姐姐”信箱,进行心理疏导。学校为留守学生召开心理辅导课,还设专人负责“知心姐姐”信箱,给学生回信,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心理等问题,使学生的心理障碍能够得到及时疏通引导。每个教师单独找同一个“留守学生”谈心都在5次以上。
五是开展周末兴趣小组等学生文化活动,减轻“留守”学生假日孤独感。贤庠中学组建周末“兴趣小组”,教师义务为周末不能回家的“留守”学生参加兴趣活动提供指导。象山三中开展周末文化活动,利用绿色网吧、周末影院,丰富学生的周末生活。
六是借助“学生成长助教团”的力量,充分挖掘社会、家庭的教育资源。如象山西周小学日前举办的留守学生联谊活动,该镇教办主任、妇联主任、团委书记、退休教师代表等均参加了活动,这些部门的负责同志会后纷纷表示将组织有关力量,投入到关爱留守学生的实际行动中来。
四、成效与问题
以西周镇中心小学为例,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学校针对“留守学生”存在的心理健康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若干教育措施,收到较好效果。许多“留守学生”在老师的教育下,各方面进步较大,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能够正确面对寄居生活。通过面对面的谈话,学生对自己眼前的生活有比较正确的认识:在较长时间内,这种寄居生活很难改变。学生的行为基于他们的认识。在第二次问卷调查中,有45位留守学生对现在的寄居生活表示满意,占被调查人数的66.2%;有58人表示能适应寄居生活,占85.3%。从中我们不难发现,学生对寄居家庭评价良好,情绪稳定,与监护人的关系也较融洽,在寄居家庭中生活也不再感到强烈的孤独感。
2、能够自己寻求解决各种问题的方法。在以前的学习中那种无助的感觉不再存在了,现在他们可以通过许多渠道,求得学习上的帮助。如学习小组,电话联系,请教课题组指导老师等。学习问题的解决,进一步促进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学生原来那种无助苦闷的心情不见了,许多课任老师对那些“留守”学生在学习上的进步都给予了积极评价。
3、能够主动地向老师、同学吐露内心的不快。当学生遇到心理问题时,能够通过给老师写信,或与自己的知心朋友交流。同时据监护人反映,学生在家里能够提出自己的要求,发表不同意见。我们认为这是一大不小的进步,只有把内心所想讲出来,才能消除心理障碍。
4、问题学生的个案研究取得成效。通过耐心细致的帮教工作,问题学生这一群体在缩小,在向着好的方面转化。一年来,我们帮助三个问题学生重新选择了寄居家庭,现在情绪比较稳定,学习也较努力。
成效是明显的,但“留守学生”队伍的不断壮大,给学校教育带来更大的负担,这就更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以促进“留守一簇”的健康成长。
五、对策与建议
如何教育好留守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学校、家庭、社会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关爱留守学生,让他们健康成长。
1、学校发挥主导作用
在留守学生教育中,学校应义不容辞地发挥主导作用,首先应平等对待留守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给他们更多的关爱,切忌因他们缺少监护、学习成绩差就赶出校门或放任不管。教师应千方百计从情感上弥补他们在家庭中的缺陷,多与他们交流谈心,真心关爱他们。其次应针对留守学生的特点,采取特别的措施。建议:
开设亲情电话。向留守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公布校长、班主任和科任老师的电话号码,加强学生、家长、教师三者间的联系交流,有条件的地方可开设专线电话或电子信箱。
实行教职工帮扶留守学生制度。各中小学要动员和组织学校教职工对留守学生结对帮扶,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学生之家”,让留守学生体会到家庭的温暖。
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和留守学生谈心制度。各中小学教师要定期走访留守学生家庭,学校每月要召开一次帮扶教师、留守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每周用一节课或自习时间作为帮扶教师与留守学生谈心交流时间,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加强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让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课程走进留守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
2、家庭要进一步强化责任
远离父母,缺少家庭温暖,面对复杂的社会,“留守学生”最容易受到不良影响和伤害;学校教育缺乏家庭教育的配合,也影响教育效果。家庭教育十分重要,它是伴随人一生的终身教育,其与生俱来的天然性、亲子沟通的情感性、潜移默化的渗透性,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家长外出打工,不能一走了之,要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经常与孩子取得联系,离家不远的要经常回家看看孩子。家长还应主动经常与老师、学校、监护人联系,掌握孩子的学习和思想动态,做到心中有数。家长外出前要精心选好监护人,监护人要切实对孩子加强教育,履行责任。
3、社会要对留守学生热心关注,齐抓共管
留守学生问题是人口城市化、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在一段时间里,这个群体还将继续扩大。留守学生的教育和保护问题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可建立托管中心和义务辅导员队伍。鼓励退休教师和其他热心人士创办留守学生托管中心,当他们的家长。农村各乡镇、村组要从当地有一定威望的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老战士、老模范中聘请一批校外义务辅导员,一般每村组1名至2名,定期与学校沟通,做好留守学生品行方面的教育引导。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对留守学生开展一对一资助帮扶活动,为他们完成学业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和整治,加大对社会闲散人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共青团组织、妇联和关工委、文化等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活动,共同营造孩子积极向上的良好环境,形成关爱留守学生的合力。同时,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都来关心青少年成长”的浓厚氛围,真正为“留守”学生的健康成长撑起一方蓝天。
4、制度保障“到位”
建立加强留守学生教育和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留守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建立村组干部对留守学生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制。凡留守学生达到在校学生人数20%的中小学要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采取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教师包学生的方式。建立保障留守学生安全的工作责任制和应急机制。
建立健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为主,抓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城区公办中小学应接受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与城区学生一视同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家庭困难的留守学生纳入“两免一补”计划。
建立特困留守学生资助制度。各级政府要多方筹集资金,建立资助困难学生基金会,广泛开展捐资助学活动。
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加强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作为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目标体系,建立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学校、教师进行考评,奖优罚劣。“留守学生”问题不仅关系农民切身利益,也是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它是考验政府职能是否转变、干部作风是否改进的一块试金石,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它看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服务“三农”工作的突破口,积极探索,完善做法,查找不足,将“留守学生”教育管理长期、扎实抓下去。
5、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
留守学生的父母亲外出打工,使这些家庭在一定时间内丧失了它们应有的基本功能。从我县目前开展的关爱工程来看,在一定意义上是试图将留守学生失去的一些基本家庭功能(暂时性地)移置到学校,但是,这既给学校加大了另一层压力,也在一定程度上给学校传统的办学思维、教育理念和办学体制提出了挑战。我们通过调查了解到,许多家长很希望能将自己的孩子寄住在条件比较好的学校,由学校对他们进行特别的管理。针对家长的这种要求,可以适当允许有条件的学校放开一定的收费政策限制,改善学校的寄宿条件,为这部分学生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而目前的我县的农村小学普遍缺乏寄宿条件,农村初中的寄宿条件也难以适应高峰入学和留守学生多的要求。没有一定的寄宿条件,所谓的关爱留守学生工程难以依托。这些留守学生寄住在亲戚和社会上,学校难以实施有效管理,而结对老师也只能安排1-2名留守学生在自己家里,这些都不是制度化的解决办法。在一些地方,教师收入低,他们关爱留守学生,是出于教师的责任勉力而为。有的学校办学条件差,对关爱活动心有余而力不足。要让教师和学校发挥更好的关爱功能,还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
6、探索农村办学新模式,多渠道、多样化办学
改变农村教育的投资体制,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办学。我们建议采取“分级管理、分级投资”的农村办学体制,中央和省要不断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资比例;二是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办学形式要多样化,在国家保证农村义务教育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公办民助”、“民办”等多种办学方式,这样既可以弥补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的不足,又有利于社会资本的优化配置,满足不同阶层家庭的教育需求。
对于农村办学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可试行将部分条件好的农村中小学“改制为优秀教师入股的股份制学校”,让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市场,按照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则,推进农村教育体制的改革与创新。与此同时,要多方筹集资金,成立“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基金会”,对贫困农民家庭子女进行资助、减免学费。在兼顾公平的同时,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提升农村办学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