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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的认识范文1
某保险公司护身符定期寿险附加护身符重大痰病保险
案例:现年36岁的张先生两年前给自己投保了某保险公司护身符定期寿险保险计划,同时附加该保险计划对应的附加护身符重大疾病保险,每年缴纳保费3500元,缴费20年,保险期限20年。
律师点评
该款寿险计划的投保单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声明与授权”中规定:“本投保单以及与其相关的各份问卷及文件的陈述和声明确实无误。若不属实,本台同无效。”该项声明和授权尽管放在投保人签名位置的左侧,但由于其字体不仅小,而且排列又十分密集,如果不是刻意提醒,一般投保人是不会注意的,更不会想到在这个小小的密密麻麻的文字方框内,居然悄悄埋藏着保险理赔纠纷的“种子”。据统计,在人身保险案件中。有80%以上的拒绝赔付案件是因为投保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因为,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将有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或保险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我们在填写投保单时,非常有必要对“健康告知书”或“声明”等问卷或文件予以特别关注。
首先,关于如实告知内容的范围仅限于保险人的询问。也就是说,投保人仅仅对保险人在投保单所附带的告知书或健康问卷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对于告知书或问卷未涉及的内容,投保人并不负有主动报告的义务。因为,相对于保险人的专业优势地位,投保人对医学和保险知识相对缺乏,对自己身体状况难以准确判断,根本无法判断哪些事实需要告知,也无法判断其与保障内容之间有多大的联系。所以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只能在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内,不能苛求投保人在投保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其次,对于保险人的询问,只有当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时,保险人才有权解除合同。譬如该款人寿保险计划的附加重大疾病险,如果投保人隐瞒的病情与出险发病有直接关系,并且投保时隐瞒的情况影响到保费计算或承保与否,保险公司才可因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拒赔或解约。如果未告知内容与出险事故之间没有明显联系,就不该对理赔产生太多影响。
植物保护的认识范文2
论文关键词 纳税人权利保护 税务制度 保护机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之而来的是国家税收收入的几何式增长。那么,政府机构在税收征管中的强势地位、税收征管的裁量权外延以及税制日趋的复杂性和确定而不可测的纳税风险,也促生了我国税务行业的产生和发展。
税务制度并不是我国独创,相比之下,日本的《税理士法》、韩国的《税务士法》、美国的税务规则在制度上早已完备并付诸实施多年,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国的税务制度起步较晚,起初是在20实际80年代初期,一些地区的退休人员为了帮助纳税人准确、合法纳税,经过批准成立了税务咨询机构。从1988年起,我国的部分地区进行了税务的实验。自此,税务作为税务机关的一个部门产生了。1992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首次在法律上确定了税务制度。1994年,国税总局制定了《税务实行办法》,1997年,人事部和国税总局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建立了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由此可见,2000年以前我国的税务是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的。
2000年以后,注册税务师在税务的专业领域所扮演的角色更加凸显,逐渐代替了非专业人员在税务领域的作用,尤其在近些年,一些高素质人才例如律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等进入了税务领域,获得了注册税务师资格,成为本领域内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我国税务的发展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
一、税务的法理基础
首先,从经济学上分析,税务实质上是一种税务人与委托人之间因获取信息不称而产生的一种服务供求关系的产品,基于这种产品的特殊性,也相应的有了参与主体的特殊性以及业务领域的特殊性。从法律层面讲,税务实质是民法中委托在税务领域的再现,根据委托理论,税务人是根据委托人(纳税义务人)的要求,在授权的范围内,从事行为,且委托人对税务人的行为负责。
(一)据此税务具有以下特征
税务人是以被人的名义在权限范围内进行业务。因而在税务授权时,纳税主体应明确权限。
1.实施的行为必须是有税法效果的行为。如果人的事情是与税务无关的行为则不构成税务。
2.人进行活动是独立进行的意思表示。这在税务中主要指税务人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以自己的意思表示为纳税主体设定权利义务。
3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人承担。即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所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在活动中,无论出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还是由于人的原因,税收法律责任都应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承担,而不能因建立关系而转移了征纳关系和各自应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但是因人的过失而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损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要求民事赔偿,承担一定的专家责任。
(二)基于以上法理基础,注册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其独立性地位表现在
1.根据委托人的授权,独立地完成委托事项。
2.以自己专业技术和资格与税务机关进行交涉,并针对具体业务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并监督税务机关在行政过程中的行政行为,并有权提出建议、批评、申诉直到行政复议、诉讼。
3.以税务人的身份与委托人进行沟通,并凭借专业知识为委托人事务。
4.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为行为,并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行为,有权拒绝委托人违法要求并单方解除权。
而从组织行为学上来讲,托马斯·c·谢林认为,在人们的行为或者选择依赖于其他人的行为或者选择的情况下,通常不能通过简单的加总或者外推得到群体行为。为了找到它们之间的关系,我们通常需要考虑个体和他们所处的环境之间的互动联系,也就是个体之间或者个体和集体之间的互动体系.在委托框架中,税务的人总要利用其业务声誉、业务水平、技能认知来向委托人表达其能力良好的现状,而这些因素又促使其具有增加独立性来显示其独立法律地位以招徕委托人的动机。那么独立性则是税务人的职业的一个终极性因素。
而独立性作为一个终极因素则能反映整个税务行业的价值所在。
二、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当下社会面临着诸多的问题,纳税人权利的保护亦是如此。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立法者、实践者在税法方面往往关注于纳税人义务方面的问题,对于纳税人的权利保护则涉及较少。
自2001年5月新的《税收征管法》实施以来,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与原先相比才有了很大进步,但是从保护的范围、层级、效力来讲还不够充分,不能完全涵盖纳税人权利的方方面面。并且,从实施的程序、效力层级、可行性及相关法律的配套来讲,纳税人仍处于弱势地位。
到2009年11月,国税总局颁布了《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这使得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第一次专门的以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形式出现。使我国有关纳税人权利保护的体系逐渐完备。但是,在实际的税务执法中,由于受到长期的“官本位”思想作祟以及现实因素的影响,漠视、践踏纳税人权利的事情时有发生,野蛮执法、粗暴执法也屡见不鲜,主要反映在几个方面:
(一)纳税人知情权的缺失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人与国家征税机关相比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信息量少,更新速度慢,信息获得渠道单一。比如,某些地市的税务局网站常年不更新,内容陈旧。而纳税人其他获得税收信息的渠道也相对匮乏。对于纳税人税法宣传培训也往往流于形式,得不到良好的效果。
(二)税务执法中滥用执法权,随意执法
我国税收法律法规本身正处于完备阶段,加上许多法律法规又缺少时间操作性,部分一线税务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执法权随意性宽泛、执法限度的落差较大、同一事例不同处理结果等问题的发生。
(三)税务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部分地区的税务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缺失、执法水平不高,出现了损害纳税人利益等问题。
三、税务制度对于纳税人权利的保护
税务制度对于纳税人权利保护选择一种应然性路径是至关重要的。在一个税务行为中,存在着三方主体:税务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包括纳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等)、中介机构。这三方当事人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在传统税收观来看,广大纳税人处于弱势地位,而且在涉税问题上是毫无话语权的。虽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中规定纳税人可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但是从相关法律的制度安排以及效果来看,纳税人权利依然得不到有效的保护。而且对于自身利益的远期展望,大多数纳税人对于税收征管部门的瑕疵行政行为也是敢怒而不敢言。
植物保护的认识范文3
关键词:植物保护专业;卓越农业人才;实践教学;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与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5-0179-03
植物保护专业是高等农业院校传统专业之一,其任务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掌握植物病、虫、草等有害生物的识别诊断,预测预报,综合防治,植物检疫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具备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能在农业及其他相关的部门或单位从事与植物保护有关的技术与设计、推广与开发、经营与管理、教学与科研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此培养目标决定了植物保护专业是应用性和实践性很强的专业。2012年教育部决定启动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并联合农业部印发《关于实施卓越农业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大力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结合培养高素质农林人才[1]。所以,在植物保护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加强实验和实践教学,使有害生物的防治技术适应现代科技发展水平,提高学生的实践及动手能力,从而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达到卓越农业人才培养的标准是人才培养的重中之重。东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专业对实验及实践教学内容和模式进行了初步研究和优化,使植物保护专业的实验和实践教学体系及内容更加系统、科学,既符合卓越农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又符合学生就业多元化的需求,提高学生的实践及就业能力。
一、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近年,通过多次组织专家及教师与用人单位座谈、问卷调查,反馈毕业生在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不足,并分析其原因,同时比较国内外实践教学模式建设情况,借鉴其先进经验,对植物保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了修订。修订教学计划总体原则是加强实验及实践教学在课程中所占比重。修订后的教学计划共分为通识教育课、专业教育课以及实践教学体系三个模块,毕业生4年应修最低学分为16分。通识教育课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类、军体类、外语类、数理化类、计算机类、公选类、文理渗透类及艺术类等课程,主要是对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作为教学的重要任务;把综合知识学习、综合能力培养、综合素质提高作为人才培养的根本途径。此部分学生应修91学分。专业教育课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三部分,以普通昆虫学、农业昆虫学、普通植物病理学、农业植物病理学、杂草学、农药学、农药生物测定技术、害虫生物防治和植物病理学大实验等课程的学习为重点,主要掌握植物保护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并能在生产实践中熟练应用;使学生具备农业可持续发展,特别是环境保护和人类身体健康的意识和基本知识;了解植物保护中各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此部分学生最低应修78.5学分。此模块中每门课程均配有相应的实验课,理论课与实验课学时比例为998∶520。第三个模块实践教学体系包括植物学、农业气象学、农学基础、昆虫学、植物病理学、杂草学等课程的教学实习以及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公益劳动、军训、社会实践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除毕业论文外,此部分累计33.5周,22.5学分。通过实习与实训,使学生掌握主要作物播种时期及方法、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能正确识别和诊断田间发生的主要病虫草害;了解主要有害生物的种类与危害特点;掌握主要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防治方法和防治技术。
二、加强实验平台建设
学校高度重视本科生实验平台建设,近5年植物保护专业通过学校211工程建设资金、中央与地方共建基础实验室项目等累计设备购置费用709万元,购置800元以上仪器设备328台/套,其中5万元以上设备18台,10万元以上设备8台,重点建设了植物病原生物学、植物病害生态学、农业害虫防治、昆虫生物学、杂草生物学和农药检测6个实验室。购买了有害生物显微观察及演示系统、快速蛋白纯化系统、智能型虫情测报灯、高速冷冻离心机、原位梯度PCR仪、凝胶成像分析系统、光合作用测定仪、次生代谢产物分离系统、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农药试验自动化施药系统、固相萃取装置等仪器设备。建设后在所有以病原和昆虫形态观察为主的实验教学中可以达到每人一台显微镜,同时,配置了多媒体投影设备,使很多微观的影像直观化,大大提高了实验教学的质量。此外,通过平台建设还开设了农药残留分析、农药环境学、农药环境毒理学等一些新的课程,使农药残留分析等实验课全面与国际研究水平及其分析检测技术接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使选修农药残留分析课程的学生真正掌握农药残留分析的方法和技术。
三、构建新的实验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
在实验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培养目标和实验教学改革的总体要求,对实验教学内容进行了全面改革、促进实验内容更新。植物保护专业主要包括植物病原学、普通昆虫学、农业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学、农药学、杂草学、农药生物测定、植物病理学大实验等实验课。长期以来,这些课程的实验教学分别由不同教师承担,由于教师之间缺乏沟通,因此部分课程的实验内容存在重复设置现象;而且教学内容没有及时结合社会的需求而动态调整,许多课程多年以来一直采用一成不变的传统实验内容,陈旧滞后;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实验内容较简单,验证性实验项目偏多,综合设计性实验项目相对偏少,没有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对实验教学不重视,疏于动手,不重视能力的自我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差。因此,通过组织教师研讨,调整了实验教学内容,科学地设置实验项目,保留核心的基本技能训练,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更新实验教学内容,形成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涵盖基础性实验+综合(设计)性实验+研究创新性实验的分层次实验教学体系。为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在实验项目选择及开课时间上给予学生一定的灵活性。修改并重新制订实验教学大纲,并按1.5倍比例设置实验项目,其中包括必修实验与选修实验。在验证性实验的基础上增加综合设计性实验项目及创新性实验项目,提高综合设计性及创新性实验项目的百分率。学生可根据兴趣选修实验项目,在网上提前预习实验内容,提前向实验中心提出实验申请,并与实验教师及实验人员预约安排实验时间。教师结合其实验或研究内容,进行实验指导。
一些实验课程如植物病理学大实验,探索式地尝试应用项目教学法。即将实验课分成两部分,基础性实验需要学生系统掌握的内容仍以传统的形式上课;另一部分则以项目的形式改成选修,实验项目以课题实验小组的形式进行实验项目的完成。由指导教师给出若干个实验项目,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及以后工作去向选择1~2个项目,然后把选择该项目的学生分组操作,项目成员包括学生、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学生在进入实验室操作前首先要熟悉该项目的目的、意义,并在教师指导下对实验项目的操作流程进行设计,完成设计任务书,这些内容的完成需要学生协同完成,需要团队合作与分工,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有利于今后更好地融入社会。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学生的日常实验的监督,提供必要的实验条件,教授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护,协助解决实验过程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并保证实验材料的安全使用。每个项目小组学生人数视课题内容分配,推荐一名组长,汇总实验中的问题,传达教师的要求,组织实施。该教学方法实施后受到学生的欢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补充了单一教学形式的不足,也满足了因人施教和个性化培养的要求[2]。
四、改革教学实习模式,丰富生产实习教学内容,增设毕业实习
植物保护专业的实习主要包括植物学、昆虫学、植物病理学、杂草学、农学基础、植物检疫和农业气象学等课程的教学实习,以及生产实习等实习内容。长期以来昆虫学、植物病理学以及杂草学教学实习只在学校周边对发生的主要病、虫、杂草进行识别诊断,而学生却是来自全国很多省市,毕业后也是在全国就业,因此对南方发生的一些病虫害一无所知。另外绝大多数学生对农业、农村和农民了解甚少,在生产实习中学生只是在实习基地通过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掌握一些作物栽培技术而生产实习,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另外,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进入工作岗位之前缺乏系统培训,对真正的生产实践不了解,日后到了工作岗位,很难做到上手快,出现培养的人才不适应社会需求等现象。
因此多方筹集经费,尽可能地在多个省市进行实习,此外还对教学实习内容与模式进行系统研究和整体优化,将相互关联的植物病理学、昆虫学和杂草学实习有机地组织起来,实行联合实习模式,将现在的集中实习改为分阶段实习,使学生全面了解农作物不同生长时期病虫草害的种类、发生发展情况,这样既可以在不增加实习经费的情况下完成更多的实习内容,又有助于学生系统地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
植物保护专业人才既需要熟悉农业生产、了解各种农作物的栽培管理,又需要掌握植物保护专业的知识技能,因此在教学计划中设立了作物生产实习实践环节,学生在第六学期的5月一直到8月共12周时间全部进行生产实习。为了更好地达到生产实习的目的,指导教师进行了精心设计,根据植物保护专业应该掌握的专业技能设计一些具体的实习项目,增加了农作物栽培、管理、主要病虫草害识别、诊断、预测预报、综合防治等生产实习教学项目,如水稻稻瘟病发生趋势预测、粘虫发生趋势预测、玉米丝黑穗病防治、大豆土传病害防治、地下害虫调查及防治等。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根据病虫害发生动态和气象因子等对作物的影响,制订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这样学生在整个生产季节参加作物从播种到收获的整个过程,既可以了解农业生产实际,也明确植物保护专业的重要性,培养学生独立工作和团队协作的能力,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及学习植物保护专业的自豪感。
此外,根据近几年植物保护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与一些农药企业、农场、植保站、农科院等单位签订协议,建立植物保护专业学生实践教学实习基地。教学计划中第八学期增设了毕业实习,根据毕业生的就业取向,为毕业生在毕业前提供农药生产与经销企业、农场、植保站、农科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的实习机会,满足学生就业多元化的需求,使学生提前进入工作岗位,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五、鼓励学生积极申报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强化毕业论文设计
为了培养学生的科研积极性和实践操作能力,实验室面向本科生开放,鼓励学生积极申报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者根据个人的兴趣及爱好,成立科研兴趣小组,在相关教师的指导下,查阅文献,撰写申请报告。立项后,学生独立自主地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在整个创新项目实施过程中,使学生学会查阅文献、科研选题以及申报科研课题、结题、撰写科研论文的方法;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合作共事和团队协作精神,将教师由传授型转为指导型,将学生由被动接受验证型转为主动参与探索型。充分发挥大学生在科研中的自主性,获得较高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此外要求学生的毕业论文每人一题,将选题时间提前到第五学期,学生在大三进入实验室。实行本科毕业论文开题制,学生自主查阅相关文献,确定研究题目、内容和研究方案,进行预备性试验等,进入开题阶段后,学生在教师或高年级研究生指导下进行毕业论文研究,直至撰写研究论文和进行毕业论文答辩[3]。
几年来,对植物保护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和实践,激发了学生对该专业的学习兴趣,增强了学生的实践能力、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也使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学生就业率逐年提高,受到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对具有较强实践创新能力、高素质植物保护专业人才的培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樊东,张艳菊,何付丽.植物生产类专业卓越农业人才培养策略[J].中国农业教育,2013,(2):67-71.
[2]李永刚,文景芝,韩文灏.农科类实验教学中“双+”体系的研究与实践[J].教育教学论坛,2013:218-219.
[3]姜道宏,王满铮魏友伯,李建洪,边银丙,黄见良,黄俊斌,王小平,侯明生.高等农业院校植物保护专业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理论与实践[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3):296-300.
植物保护的认识范文4
湖北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在贯彻《湖北省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发〔1995〕111号文件)基础上,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凡超过的,力争3至5年内逐步降到20%。目前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尚未达到20%的地(市)、县,不得借统一制度之机,擅自提高企业缴费比例。少数地、市、县(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目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或调整原有企业缴费比例的,须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从1998年元月1日起为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4%,以后原则上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加快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
三、从1998年元月1日起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1997年12月31日前已为职工建立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予以保留,并与统一制度后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从1998年元月1日起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1998年元月1日以前的只转移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部分。
四、凡1996年元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和个人同时缴费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五、1996年元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和个人同时缴费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六、1996年元月1日前参加工作,1996年元月1日以后退休且单位和个人同时缴费(含视同缴费)累计满10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的比例计发。鄂政发〔1995〕111号文件规定的基础养老金高出20%的部分,纳入过渡性养老金仍按省政府111号文件规定标准和办法计发。从2001年开始,对基础养老金仍按鄂政发〔1995〕111号文件规定调整,直到20%为止。
七、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尽快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需要。要抓紧落实国家提出的扩大覆盖面计划,重点加快三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步伐,有关部门要配合劳动部门,尽快制订《湖北省城镇私营企业员工和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办法》。
八、加快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步伐,力争2000年实现省级统筹。
九、劳动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退休政策,各地不得自行放宽退休条件,任何企业都不能自行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企业职工凡没有经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一律无效。
十、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职工养老保险,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要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
植物保护的认识范文5
关键词:园林设计;植物配置;生态园林植物;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园林设计与植物保护现状
1、盲目引种新品种,缺少驯化,导致部分苗木由于生境不良而爆发病虫害
近年来,由于园林绿化建设步伐的加快,部分城市在绿化建设过程中忽视甚至避而不用乡土树种,转而追求一些不适应当地环境的外来树种,且不加论证盲目引种。虽然这些树种可能短期内在园林景观上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但由于部分新引进的植物往往不适应环境变化,表现出生长不良,容易感染病虫害。
2、园林树种配置不合理,导致部分园林植物病虫害常年流行
由于园林设计人员知识面的限制,或者考虑不周,在具体的设计中会出现一些相克的植物品种一起栽植,容易产生转主寄生的植物品种一起栽植,怕水的植物栽植在低洼易积水处,喜阳性植物设计栽植在背荫处等。这些问题直接或间接的导致植物白粉病、黄化病、根腐病、蚜虫等病虫害的不断发生,且大部分病虫害由于环境及周围条件限制,很难得到有效控制,部分园林植物病虫害常年发生和流行。
3、园林设计模式单一,导致部分园林植物容易产生病虫害
园林设计还普遍存在模式单一化问题。由于设计栽植整齐划一,植物种类、年龄、层级趋向一致,极易出现水土流失、地力衰退等生态恶果, 也容易发生火灾和病虫害问题。
4、设计栽植密度不合理,导致植物生长环境不良,进而引发病虫害发生
园林绿化设计中,为了体现园林景观的即时效果或短期内的观赏效果,常出现苗木设计栽植密度过大的问题。植物设计栽植密度大,往往会造成绿地内植物的生长空间狭窄,互相之间出现争光、争水、争肥现象,直接影响苗木长势,导致植物出现病虫害的入侵。
二、当前园林植物保护存在的相关问题
1、当前园林植物保护缺乏统一化的管理
在当前情况下,城市园林保护和管理都是进行分区管理,各个区域的管理工作相对独立,在进行园林植物保护的时候采取的并不是统一的方法,因此也就很难实现精细化、科学化的植物管理。
2、过分的依赖农药进行园林植物保护
在当前园林植物保护的过程中,采用农药这一化学方式进行病虫害防治比较普遍,虽然这一方式较为经济和便捷,但是如果长期使用或者是过分依赖农药也会对植物造成不良影响,而且严重的影响了周围的生态环境。
3、缺乏相应的检疫机构
由于种种的原因,目前在园林系统尚缺乏相应的检疫机构,人们进行植物检疫的意识淡薄,各园林绿化公司在苗木调运方面随意性较大,致使园林苗木在调运过程中,也将病虫害进行了传播,而且此现象具有加重之势。
4、园林植保人员技能参差不齐
园林植保人员的业务知识普遍欠缺,不知道通过栽培、养护等方法进行病虫害预防,不注意观察病虫害发生的时间、活动规律,只是看到病虫便随意用药,不具备对症下药、适时用药、合理用药的一般常识。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还造成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与我们进行城市绿化的初衷相违背。
5、设计建园时缺乏园林植物保护的整体意识
在园林规划设计中,植物群落结构简单,品种单一,片面追求“洋”树种,是病虫害猖獗的根源。有的设计人员缺乏园林植保的基础知识,将栽植在一起易引发各种病虫害的植物放在一起(如松树与芍药、红杉与云杉、果树与泡桐、贴梗海棠与桧柏等),人为引发病虫害发生。另外规划设计人员多注意植物的景观效果,而忽略栽植植物的立地条件和植物本身的抗病虫能力,也为病虫害发生埋下了隐患。
6、对外来物种的整体认识不够,防治时期不当,影响防治效果
许多人由于缺乏对外来物种的正确而全面的认识,致使在园林植物引种或苗木调运的过程中,传播散布了危险性的有害生物(主要为病虫),给当地的经济与生态造成较大的损失。该类有害生物到达一新地区后,往往会因当地缺乏有效的天敌控制,从而打破生态平衡,造成生态灾难。我国的植保方针是“预防为主,综合防治”,这对病害的防治尤为合适。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对病虫害的种类、危害症状、发生流行规律、防治适期、药剂选择等缺乏必要的知识,常常在病虫发生后期或植株接近死亡时才进行防治,防治效果往往不佳。
三、生物防护措施在园林植物搭配的应用分析
对于生物防治措施来说,它主要的就是遵循了植物的自然规律,通过生物的新陈代谢来进行病虫害的防治,它的危害性较小,对周围的环境污染小,而且在防治害虫的时候不会产生抗性,且有长期抑制和控制的作用。其中,主要方式和方法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即以虫治虫、以菌治虫、以鸟治虫、以菌治病、以菌除草等,这些都是生物防治的重要措施。
1、科学合理的进行园林植物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对于园林植物的保护来说,在进行园林植物规划之前就要进行充分的考虑,其中需要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进行,与此同时还要结合植物自身的生长特点和对环境要求进行有效的安排,这样,植物的生长也就有一个良好的环境。近年来一些园林在进行植物配置和规划的过程中,由于违背植物生长习性或者自然规律,进而导致植物产生病害,所以进行植物的生物防治就要注意这一问题。同时更要优化园林的结构,改变树种单一的情况,进而通过园林结构的优化提高园林森林的质量。
2、要重视生物的多样性,实现生物间的相互作用
利用生物防治措施来进行园林植物保护,就要注意园林生态系统的构建,也就是说在进行植物保护的时候,要遵循自然规律中相生相克的特点进行有效的植物配合,进而和其他生物系统间形成很好的组合,以达到相互作用的目的。园林植物保护时应注意各类植物之间的巧妙结合和搭配,这样一来也可增加植物群落的稳定性,同时也有利于对珍稀植物的保存。所以,强调园林植物生态系统中生物群落的规划意义重大,我们可以通过引人、增殖与散放外来天敌进行相互制约,以实现生态平衡和防治有害生物的危害。
3、微生物农药在园林植物保护中的应用
对于园林的植物保护来说,加强微生物农药的研究也是重要的生物防治措施之一,并且对园林植物的保护有着积极的影响。随着科技的发展,在生物系统的研究中,我们也发现生物间是相互影响的,其中一些生物菌会对植物的虫害防治产生影响,并且危害较小。在这方面,加强微生物农药的研究和应用就会对植物的防治产生重要影响,这也将是未来植物病虫害防治的趋势之一,因此需要加强研究和探讨,进而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总之,我们应加强对园林植物保护工作的研究,找到问题所在,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解决好园林植物保护问题,使园林植物充分发挥其美化、绿化、净化环境等功能。
参考文献:
植物保护的认识范文6
1我国粮食生产现状
1.1产量情况存在很大隐患:对于我国的粮食产量问题而言,仍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2000年开始,我国就出现了粮食生产不能满足需求的状况。同时,有限耕地资源的逐年锐减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粮食生产的规模。其次,粮食的产量与生产效益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粮食的生产不能随着需求的增加而增加,这一问题将严重影响到我国的粮食产量安全。
1.2粮食质量形势下滑:对于粮食的质量问题而言,所涉及到的方面较为广泛,贯穿于粮食生产的整个过程,每一生产环节的影响因素都有可能对粮食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在粮食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土壤资源的污染、农药与肥料的非常规使用以及加工环节添加剂的滥用等因素都将直接影响到粮食的质量安全。同时,近年来,我国粮食质量安全问题与面粉中漂白剂的超量使用等问题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粮食质量安全问题的严重性。
1.3粮食的生态因素面临严重考验:因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以及对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开发与利用等问题的存在,使我国农业生产环境恶化,对农业资源的超负荷使用以及与矿产资源的过度开发,造成了土壤的荒漠化与水土流失,从而导致土壤中的氮、磷、钾等元素大量流失,造成土壤贫瘠,土壤肥力严重下降,直接导致我国粮食生产的可持续能力严重下降,粮食的生态安全问题也受到了严重威胁。
2植物保护对粮食生产的影响
植物病害的存在对粮食生产的影响是十分严重的,因此植物保护也成了人们关注粮食生产安全的重点。所以,以下是植物保护对粮食生产所造成的影响:
2.1正面影响
2.1.1植物农业确保了粮食产量:对于现阶段病虫害的治理而言,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喷洒农药。我国粮食种植面积较大,当出现虫害、病菌害等问题时,会造成大面积的植物损害。使用植物农药不仅可以进行大面积喷洒,而且取得的效果也是较为明显的。在短期时间内将病害解除能有效减少因病虫害所造成的损失,从而确保粮食生产。因此,农药喷洒的植物保护方式是确保粮食产量的最有效方式之一。
2.1.2研发转基因物质,提升粮食产量:随着我国生物技术的不断进步,转基因植物得到了较快发展,并已成为植物保护的有效方法之一。该技术的发展与进步使粮食产量得到较大程度提升,如转基因技术能使土豆的个头变大,营养价值提升等,同时还能有效减少粮食作物的病害,从而减低粮食生产成本,提升粮食的产量与质量安全可靠性。对于粮食的生产而言,是一个较大的发展与进步。
2.1.3进行粮食保护的其它方法:除了以上植物保护方法以外,在农业的综合防治、生物防治、物理治理等方面也有所体现。这些植物保护方法的运用对提升粮食安全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
2.2植物保护对粮食生产安全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2.2.1农药对粮食安全造成负面影响:上文已经提到,为了保证粮食产量,植物农药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农药中所含有的大量有害化学物质被直接喷洒在植物表面,被植物吸收之后会形成一定的化学药物残留,当这些残留物质被人体吸收之后会对身体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应对药物技术的使用不合理以及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等因素的存在也导致了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等问题的产生,这些问题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粮食安全的发展。
2.2.2转基因技术对粮食所产生的不利影响:虽然转基因技术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是仍然未发展成熟,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因此对于该项技术的使用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从而制约了粮食的安全发展。对于转基因技术而言,其所产生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转基因粮食中有可能含有不确定的毒素,从而使人或动物出现慢性中毒或突变等不确定情况。其次,转基因粮食营养成分有可能会发生变化,从而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转基因粮食中所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会对粮食的安全发展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3加强植物保护,促进粮食安全的有效措施
3.1改进与完善植物保护技术:对于现阶段植物保护技术而言,仍然局限于植物农药与转基因技术两个方面,还有很多生物技术没有被充分开发利用,使植物保护方法与途径受到了很大程度的限制,不利于粮食的安全发展。因此,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应对新型的植物保护技术进行不断完善与创新,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可持续植物保护技术,确保粮食的质量安全,并建立起一个良好的粮食生产环境。
3.2强化EPM策略的运用,对管理模式进行不断发展:对于粮食的安全发展而言,需要一个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外部生态环境,对于植物病虫害的预防与治理也需要一个生态、可持续的治理模式。在此过程中应多采用综合治理的方式进行综合调控,以实现物种的多样化发展。同时,在确保生态稳定性的基础上降低植物病害,EPM策略便是一种进行综合治理的策略,是现阶段确保粮食安全发展的关键途径,能确保植物保护管理模式得到良好发展,以顺利实现对于粮食生产的安全保护。
3.3强化对可持续质保的教育培训:虽然大部分植物保护思想已被大多数国家的植保工作者所接受,但该理论体系还未被广大农民所接受。因此,有必要以教育培训的方式加强可持续植物保护观点与技术的宣传,以从根本上提升植保水平,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可持续植物保护的重要性,确保粮食的安全生产。
结语:综上所述,粮食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我国发展的方方面面,而植物保护是影响粮食安全的关键因素。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应慎重对待植物保护工作,并不断开发新型的植物保护技术与措施,以从根本上确保粮食的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 王述民, 张宗文. 世界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现状[J]. 植物遗传资源学报, 2011, 12(3): 325-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