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课题研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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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课题研究

校园暴力课题研究范文1

一、高中思想政治课渗透生命教育的重要性

印度诗人泰戈尔说过:“教育的目的是向人类传递生命的气息”。而长期以来,在我国的教育体制中,往往只重视对学生的应试教育,而忽视生命教育。何为生命教育?顾名思义,“生命教育”就是有关生命的教育,是指以生命的孕育、发展的知识为起点,使学生珍惜自己,关爱他人,发展生命,提升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的教育。

1.高中阶段是进行生命教育的关键时期

高中阶段从心理学角度看,按照年龄划分为十四、五岁至十七八岁,这个阶段正处于青春发育时期,学生身体发育已臻成熟,神经系统发育基本完成,兴奋过程和抑制过程基本保持平衡,但神经系统的联系和机能复杂化仍在继续。在认识方面,高中学生绝大部分能正确处理好个人的命运与时代的要求和社会的发展之间的关系,但也有部分学生极有可能出现一些不良心理倾向:自我意识过强,抗挫折力差,自控力弱,缺乏辨别能力,叛逆心理严重等,导致种种漠视和践踏生命的行为屡屡发生。从高中生身心发展来看,高中生已经具备了进行生命教育的物质条件,更有进行生命教育的必要性,高中阶段是进行生命教育的关键时期。

2.高中思想政治课是进行生命教育不可或缺的学科

教育要实现人的生命的总体生成,需要借助各门学科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培养,而其中,思想政治教育又是基础性的,不可或缺的一门学科。高中思想政治课是为学生思想品德健康发展奠定基础的一门综合性的必修课程,学科本身具有丰富的生命教育的资源。在思想政治课中渗透生命教育,把德育落实到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可以引领学生感悟、体验生命的意义,形成正确的生命观,健康的生命情感,提高文明生活的基本素养,形成良好品德和健全人格,树立责任意识和积极的生活态度。这不仅是思想政治学科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也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

3.进行生命教育是高中政治课新课改的要求

高中政治课新课改是“以生活为基础,以学科知识为支撑”的模块构建的,关注生命的教育必然是富有生活性的教育,高中政治教学应该以学生的生活实际为出发点,让课堂教学回归生活。生命是一个不断生长、发展的动态过程,课堂教学是师生知识共享、情感交流、心灵沟通的共同的生命互动过程。要实现这个过程,课堂教学要注重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只有在民主和谐的氛围中,师生间的交互活动才能展开,学生才能焕发出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同时不断地体验生命成长和发展的快乐。

二、如何在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中渗透生命教育

1.巧借时事之躯渗透爱惜生命、保存生命教育

政治学科是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离不开时事政治、社会现实、学生的思想实际等教学资源,再鲜活的教材与日新月异的社会现实相比总是滞后的。因此,政治教师要与时俱进地处理教材,给教材注入动态式的新鲜内容,增强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时代感和实效性。此外,时事具有新奇性的特点,很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和关注,充分体现时政性的教学深受学生欢迎,并能收到良好的效果。例如,我及时向学生了如"某校学生野外游泳溺水身亡"等的相关报导,让学生感到时政就在我们身边,引出他们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如安全问题、心理健康问题等,师生共同探讨问题存在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途径与方法,启迪学生,激发学生学习思想政治的兴趣,并把浓厚的兴趣延伸到自觉去关注生命、爱惜生命、保存生命。

2.巧借课题研究渗透生命教育内容

把生命教育这课题研究主题给学生,让他们自己成立课题组,确定课题名称,制订研究计划,确定各成员的基本任务,然后各自纷纷到图书馆、互联网、书店等去搜集资料,他们通过对资料的认真筛选,发表他们各自的看法和体会,由作文较好的成员组织文字并写成课题研究论文,再把课题研究论文向各成员传阅并提出修改意见,直至没有意见后由各成员签上自己的名字。我把他们送来的论文作了认真的批阅,发现他们对生命教育的内涵、目的、意义等的认识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例如,某班课题组的论文的最后一段是这样写的:"人生是一个圆,生和死作为矛盾的统一体,是圆的起点和终点。微小的生命也可以活出精彩,让我们人生的圆化作一个闪亮于人世间的光环。珍惜自己的生命,爱惜别人的生命,让仅有一次的生命活得有价值,活得光彩照人。"

3.渗透生命教育关键在教师

校园暴力课题研究范文2

坚持以人为本,师德为先,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作风,严明纪律,大力弘扬重学习、重实干、重团结、重负责的优良作风,努力建设政治坚定、品德高尚、干事创业的干部教师队伍。建设爱岗敬业、勤政为民的机关干部队伍。细化责任分工,层层督导落实,不断完善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分包学区、学校制度和基层调研制度,切实推进班子成员、机关干部下基层、进学校、入课堂,力求问题和隐患解决在一线,消灭在萌芽。开展学习、实干、创新、效能、服务、廉洁型机关建设,举办先进科室、示范岗位评比,强化机关干部的制度、责任、大局、服务意识,大力开展便民、延伸、承诺、品牌、人性化、一站式服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建设一支在全系统起表率、示范作用的机关干部队伍。培树务实创新、业务过硬的校长干部队伍。扎实开展校长公开竞聘、民主评议校长和校长述职述廉制度,进一步拓展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通过举办校长培训、研讨会、论坛、外出观摩、名校挂职等途径,加强对校长干部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校长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定期对校级班子成员履职表现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充分发挥校长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校长关注教师发展,引领课堂改革,为教师工作生活和专业素质提升创造良好条件。塑造敬业爱生、厚德博学的教师队伍。联合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做好新教师招聘工作,新招教师分配重点向农村边远学校倾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通过教师互评、家长评教以及看、听、访、查等途径全面考核,积极开展师德培训、师德演讲、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本县、本学区、本学校的先进教师典型,广泛开展对标学习活动,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开展提能培训、外出学习、远程教育、教研活动、课题研究、素养大赛、风采展示等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质。

坚持依法治教,提高管理水平,创建和谐教育环境

强化学校安全管理。通过班队会、校会、橱窗、板报、报纸、校园广播、网络等形式,大力开展安全教育,经常性举行应急逃生演练,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对教室、食堂、宿舍、围墙、厕所、校园及周边等区域,强化排查整治,重点防控校园暴力、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火灾、触电、溺水等事故发生。局机关、各学区、学校全天候、无缝隙值班,严密掌控安全稳定隐患,遇到重大问题及时逐级上报,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认定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全面加强校车管理,督促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上学安全。坚决取缔无办学许可证、不具备办学资格的办学机构,遏止非法办学行为。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查找学校常规管理的薄弱环节,学校的教学常规、教科研、社团、集体活动等,进一步完善相应规章制度,推进学校课程、教学、质量、常规等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加强学校管理团队建设,明确分包人员、校长干部、教职工岗位职责,开展观摩交流、跟岗培训、座谈研讨活动,针对本校薄弱环节,落实责任措施,切实抓好常规管理规定的全面落实。重视和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检查、监督、反馈和矫正,创新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健全职工大会、家校联系、行风评议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落实好校务公开,做到阳光、透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推进校本革命,打造特色学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大力开展教科研活动。加强县域教研、学区教研、学校教研三级教研队伍建设,调动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特级教师等积极融入教科研工作。实施“一段一模”、“一科一题”、“一校一品”、“一师一格”、“一生一长”活动,深入开展“草根式”小课题研究、县域教研、送课下乡和中小学教师学科论坛等活动,建设一支具有示范作用的教研队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一校一特色,校校出品牌”为目标,深化“六爱塑魂”、“双爱好”、“十个一进课堂”、“一二九师精神进课堂”和爱县教育等活动,大力建设校园文化,广泛开展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社团等活动,努力创建特色学校,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

2013年实现校安工程100%竣工,完成范庄、寿山寺、留庄、草厂、河西小学等项目工程建设。实现教育服务中心、县第一幼儿园、新城区小学和幼儿园、金陶丽都幼儿园竣工投用。抓好中小学专用教室建设,大力提升现代教育装备水平,努力缩小城乡、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加强盟校建设,扩充盟校数量,落实盟校“一统筹、二交流、三共享、四统一”运行机制,促进盟校间优质师资和教育资源共享。推进学区一体化管理,使学区成为区域内管理中心、研训中心和师资培训中心。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贯彻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坚决制止义务教育段乱招生、乱拉生源现象。

协调发展各类教育

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每学区新建2所中心园,3所规范化幼儿园,使全县公办园达到60所,逐渐形成公办为主、民办为辅的学前教育格局。培养一批幼儿骨干教师,加强安全监管,办安全、和谐的学前教育。全力提升普高质量,动员社会资源为一中留住生源,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教科研工作,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提高高考本科上线率,办优质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职教中心迁建项目规划设计、征地、招投标和资金工作,依托市场促就业,搞好校企合作办学,培养技能创新型人才。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力度,在师资培训、教育教学、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校园暴力课题研究范文3

 

与此同时,在那些需要服从国家教育大纲的国家,教师被要求根据规范对教育目标和内容进行约束。特别是中国和日本,政府授权学校相关课本。这样的国家课程和授权课本从头到尾影响了艺术教育的方向和案例。

 

对个人的课程研究将提供少量的优秀艺术教育的案例和前线的实践探索,它同时能够向我们描绘学校中艺术课堂的真实情况。但是这些案例对于指明在一个大环境下发生的倾向是远远不够的,例如,在地方或是国家的范围。相比之下,检验国家大纲和授权课本能够着重认识官方对于艺术教育的态度。但是,这样的行为可能会捕捉到一定基于正式文件的理想化模型。

 

所以,在个人课程和国家大纲之间缺少相互连接的桥梁。例如,在2004年,日本有10557所初级中学。m艺术在初级中学教育中是一门必修课。因此,我们至少拥有与学校数字等量的丰富艺术课程。有超过10000个教室艺术教育的案例同时塑造了这个国家在艺术教育方面的内容。不幸的是,绝大部分来自这些课堂的声音未被记录或正式分析。如果我们持续忽视这些来自于地方或全国范围的教师所做的贡献,这恐怕会造成大部分普通课堂塑造的艺术教育实际运动经验数据的丢失。因此,我们迫切需要明确个人美术教育和国家大纲之间结构上的知识链。

 

为了解读艺术教育的集体倾向,于1991年,我以“实际执行的艺术课程”为名在东京的初级中学内进行了一次调查。被选中区域内的艺术教师会被要求完成一份关于他们在1990-1991学年内结束的个人艺术课程教育的问卷。“实际执行的艺术课程”意指教师需要对上个学年的教育内容和课时分配进行评估。通常情况下,教师会根据学生的需求调整课程计划,意味着实际执行的课程会与原先设定的计划有差别。教师的职业洞察力和他们尝试提升教育质量的愿景都会影响到课程计划的更改。在一些情况下,教师会对当下的环境进行妥协,例如,课时不足、硬件缺失、课堂管理、学生的基础等等都会使教师调整或放弃原先的计划。原计划或提纲通常是教师需要在工作单位提交的正式文件,要求能够反映国家大纲或学校当局的正式要求。为了捕捉来自课堂的真实声音,我们必须检测实际执行的课程而绝非是正式提纲。收集的资料已经通过整合和分析,用于识别最为真实的课堂美术教育。

 

接下来,于2012年,约东京调查的20年之后,我进行了国家范围的同课题调查:创意课程——初级中学艺术探究。针对学校课程的国家大纲在1991的调查后进行了2次修改,而第三次修改预计于2012年执行。艺术课程的内容、时间分配和环境都在20年间发生了变化,虽然我们必须谨慎对待2次调查之间的取样差值,但我相信2012年的调查能够给予我们更准确的关于全国倾向的数据。

 

余下的部分,我将先总结日本教育系统的总体框架,然后探讨1991年于东京得到的数据结果,并映射到2012年于日本全国进行的调查。通过这次讨论,我想对由万千艺术教师心血组成的艺术教育集体倾向的研究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一、日本教育体制下的艺术

 

日本政府对幼儿到中学教育中的美术教育设定了规范。在幼儿教育中,《学校教育法》(1947)要求幼儿园(3-6岁儿童)“通过音乐、神态语言和形状塑造用于培养儿童丰富的情感和表达的基本能力”。“形状塑造”对应日语中的词汇“zokei”,意指“儿童动手和绘画的能力”,而并未提及“艺术”的字眼。现行版本的《幼儿园学习课程》(2008)由5种活动领域构成:健康、人际关系、环境、语言和表达。表达关系到儿童基于声音、色彩、形状、肌理和运动产生的愉悦,并期待儿童通过表现性艺术获得学习的基础能力。

 

日本有一个强制的从小学到初级中学的9年制教育系统。在小学教育阶段(6-12岁儿童),有一门必修课叫做“绘画和手工”,向学生提供初级阶段的视觉艺术教育。根据现行版本的《小学学习课程》(2008),绘画和手工的目的在于通过表达和鉴赏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表达的活动分为两大类:艺术玩耍和通过绘画、立体作品与手工进行表达。

 

在初级中学教育阶段(12-15岁儿童),学生学习艺术作为一门必修课程,是基于绘画与手工初级教育的再深造。如同《小学学习课程》(2008)提及的那样,现行版本的《初级中学学习课程》(2008)同样专注于通过表达和鉴赏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表达的活动被分成两大类:绘画与雕塑,设计与手工。基于2008年的修订,初级中学教育在形状、色彩和成像的指导下与小学教育在绘画和手工上享有'共通的内容。

 

在高等中学教育阶段(15-18岁儿童),学生需要从4门艺术课程中至少选择1门课程,它们是音乐、美术、手工和书法。根据现行的《高级中学学习课程》(2009),艺术由表达和鉴赏活动组成,并包含三大类型的表达活动:绘画与雕塑、设计和图像媒体(例如书法、视频、电脑生成图像)。手工同样由表达和鉴赏活动组成,并包含两大类型的表达活动:日常生活与手工,社会与手工。课程学习着重强调学习传统文化,特别以手工为主。

 

二、1991年东京调查的大环境

 

1989年,教育部重新修订了《初级中学学习课程》,于1993年正式执行。在1991年的调查中,学校课程根据1977年制定的《学习课程》设计(1981年执行),每一个学校都在准备执行新版本的内容。因此,为了检测1991年调查的大环境,我将同时参考两个版本的《'学习课程》,1977年和1989年。

 

1977年版的《初级中学学习课程》中艺术课程的主要特征是废除了1969年建立的五大领域:绘画、雕塑、设计、手工和鉴赏。此外,它引进了两大领域:表达和鉴赏,而原有的绘画、雕塑、设计和手工都被归于表达的名录之下。换句话说,每一个部分的独立性都被弱化了,虽然它们以子分类的方式依旧存在。

 

1989年版本的《初级中学学习课程》在前版本上的最大修订在于时间分配的灵活性。《学校教育行为加强条例》(1977年修订)特别指出每一个学校科目的时间分配都应根据《学习课程》(1977)的修正进行制定。在学校每年1050节的课时中,初级中学第一学年的学生(12-13岁)需要修70节美术课(1节课相当于50分钟),第二年同样需要修70节,而第三年则下降至35节。《学校教育行为加强条例》(1989年修订),与修正的《学习课程》(1989)相一致,更改了初级中学美术课程的时间分配。它允许每个学校为二年级的学生制定35-70节之间的美术课,允许在艺术和音乐课的课时上进行缩减。

 

为了选择调查的对象区域,我基于对当地教师的采访和自身于80年代末在东京公立初级中学的教学经验,检测了东京艺术教育的特点。我鉴别了三个决定性因素。首先,个人教师在制定课程内容时被寄予了更为宽泛的决定能力。这意味着对实际执行的课程研究有潜力能够展现国家大纲所无法预测的隐藏倾向。其次,政策能够保证教师的作为一名艺术专业人员的质量,当地的教育权威机构为中学艺术课程应聘了专门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这是合理的,因为在大城市中招聘专职人员的难度相对较低。但是,这对东京以外的区域并不适用,特别是农村地方的小型学校,其他科目的教师会被允许临时教授艺术课程。最后,教师来自于不同的背景。例如,东京的学校职工来自于日本的不同地区。相比之下,在农村的学校中,绝大多数的学校职工都来自本地或周边区域。他们不是从本地大学毕业就是大学毕业之后回到了他们的家乡。从这层意义上讲,东京享有着丰富的多样性,这在其他区域是相当少见的。

 

以上的三个方面突出了东京的特殊性,使其成为艺术教育调查的理想选择区域。研究东京同样能够使我们鉴别某些具有影响力的因素,例如教学的自由度,专业知识与技能和丰富的师资背景。所以我充分考虑了检测东京的合理性,在20世纪90年代初利用有限的研究经费、人力资源和个人电脑开展了课题研究。

 

三、在东京实际执行的艺术课程(1991年)

 

在当下的大环境中,下述发现相当有价值:

 

(一)在实际执行课程中对类型的时间分配倾向于设计和手工。

 

(二)教师和学生对于艺术课程中的不同类型持有观点和态度上的分歧。

 

(三)实际执行的课程意外地与国家授权课本的统一度极高。

 

(一)是从对调查问卷第二问的分析与相关资料的对比中获得。在第二问中,参与对象被要求从1、2、3年级中选出单个年级,并汇报上个学年(1990年4月-1991年3月)实际执行课程的情况。其中包含学习单元的具体清单,按照类别数据、材料、主题、时间分配、效果评估等等进行排序。针对实际执行课程的分析需要对数据进行探索。我提出了一套比例系统用于表示艺术课程的集体倾向,并命名其为“每种类别的时间分配率”。在这里,“类型”对应的是课程学习中的“绘画、雕塑、设计、手工和鉴赏”。因为有一定概率发展5种类别以外的其他教学单元,所以我增加了一项“其他”供以选择。数据应基于每种类别的时间分配占整个学年艺术课程总课时的比例进行分析,而绝非每种类型发生的频率。一套课程有时间分配组成,而时间则通过教师与学生在课堂中的经验分享构成。一种类别的时间长度能够表示一定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教师对每种类型的观点。

 

在实际执行课程的时间分配上倾向于设计和手工的人数比例与美术教师的专业背景调查结果有冲突。为什么绘画专业毕业的教师在实际教学中会如此强调设计和手工呢?

 

我认为有4条有可能的原因能够解释这个现象。首先,教师专注于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育部于1980年重新修订了学生成绩大纲,并在每一门科目中引人了一项新标准:学生的兴趣和态度。一份来自1990年英国研究人员关于曰本初级中学美术课堂的观察报告指出日本美术教师重视“师生之间的友爱互动”。这是可以理解的,一位教师一旦认识到学生对手工表示出强烈的积极性,他/她会在不顾及自身专长的前提下,考虑增加这部分类型的课时。

 

其次,教师被要求维护课堂的秩序。在20世纪80年代,日本的初级中学饱受校园暴力的干扰(1984年校园暴力讨论会)®。设计和手工适用于按步骤进行的指导教学。因此,我们可以合理假设艺术教师倾向于利用这些类型以维护课堂的沟通和秩序,特别是党学生和教师之间的关系变得不稳定时。此外,在采访期间,多位艺术教师提到了手工的冥想效果,例如,利用木材进行制作特别能够平缓那些好斗学生的情绪。

 

再者,设计和手工作为与外部世界沟通与互动的实用功能,适合于初级中学在校学生的发P阶段。在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并不通常愿意对多种多样的艺术形式打开自己的心灵与思维。然而,这种假设需要更多的调查加以验证。

校园暴力课题研究范文4

在校园中,隐性伤害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人为的对身体和精神所造成的伤害,另一种则是由于外在物质设施的不当而引起的身体或精神的伤害。本文中的隐性伤害主要是前者,即校园情境中由于教育方法、管理方式、措施的不完善或失当等引起的学生隐性人身伤害。

这种伤害,由于不太明显且发生效应较为迟滞,很容易被人们所忽视。但它往往对少年儿童脆弱的心灵造成无法估量的消极影响,有的甚至用一生的时间都无法弥补。

隐性伤害:孩子心底最深的痛

案例之一

1998年,北京某学生因成绩较差无法升学,父母应学校的要求去医院为孩子开具了一张“中度智力低下”证明。不料学校很快将此公布开来,老师在课堂多次当众侮辱学生是“弱智、”,其他学生也常以此来嘲笑、殴打该生,后来该学生被诊断患了精神分裂症。学生父母向学校提起了赔偿诉讼,要求学校为擅自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造成其精神障碍一事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案例之二

某地一初中女生平时性格内向、自尊心强,有写日记的习惯。一次课间偶然的机会,一女同学无意中发现其书包里的日记,好奇地翻看,并将日记中记录其爱情心理活动的一段文字摘抄下来,汇报给了班主任。第二天,班主任老师将日记中的有关内容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出来,并斥责说考试在即却不好好学习、作为女生不思检点等。当该生失声痛哭时,老师将此视为对自己的不尊重,说学生“要哭出去哭,知道要面子就别写那样的日记”。消息传开,学校中到处有人对该生指指点点、说三道四,该生觉得再也无脸见人、前途无望,回家后服毒自杀。

这种较为极端的隐性伤害事件在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而造成的少年儿童自杀、精神失常等现象并不鲜见。但是,在现实学校生活中,少年儿童所受到的隐性伤害并不都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而大多数只是在他们的心里投下了一丝阴影,其伤害何时会显现,程度如何,却没有人能够确切地知道。

案例之三

一位小学生因为写错了17个生字而被老师惩罚倒立30分钟,此后几天一直觉得头疼、恶心,经常呕吐,然而却什么也不对家长说,怕的是老师加倍惩罚他。其母亲这样描述儿子的变化,“原来淘气出了名,现在蔫的像变了个人,一个暑假都很少找伙伴玩,总爱躺着。”

案例之四

一位被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少年在离开学校两年后,仍然不想说学校的事,认为老有人欺负他,而当初在学校时,每次考试后倒着排名次的公布方式使他总是第一或第二。他的旧日同桌,另一位因成绩较差而备受歧视的少年则坦言,老师曾找他及其父母做过工作,劝其转学或弃学,以免影响班级的平均分。他承认,在学校里觉得很压抑,并以“再去,我就要疯了”的言语说服了父母,整整一年没有去上学,老师也没有再去找他。

正是由于这些伤害的“隐性”,使我们很难准确地估量它们会给这些成长中的稚嫩心灵带来多大的危害。而当这些伤害引起人们的重视时,往往已经发生了非常严重的、难以逆转的极端后果,对少年儿童的成长产生了恶劣的消极影响。也正是这种伤害效果发生的潜在性及凸显的迟滞性,隐性伤害始终未能得到人们足够的重视。

校园生活本应充满欢歌笑语,但对许多受到隐性伤害的孩子来说,却可能成为可怕的梦魇。

隐性伤害:当今校园中状况究竟如何?

2002年,由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劳凯声教授和中国少年儿童中心副主任孙云晓共同主持完成的“当代中国少年儿童人身伤害问题研究”课题,对校园中少年儿童的隐性伤害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北京、上海、重庆、山西、山东、湖北、陕西、广东、浙江、辽宁等10省市近6000名小学五年级至初中二年级在校生中进行的问卷调查,为我们认识校园隐性伤害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事实和依据。

这项研究认为,在学校制度中,许多强制性的制度、管理措施以及来自教师、同伴的行为和语言伤害,都给少年儿童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潜伏的危害。一旦时机成熟,就会构成隐性伤害。伤害的主要方式是不当教育惩戒及教师的心理惩罚、学生间的肆意侮辱等,包括老师或学生群体之间私下起外号,嘲讽、取笑学生的有关私人问题(如家庭背景、父母职业、个人缺陷或日常行为习惯等);向他人脸上吐唾沫、泼粪便、剥衣服等,强令他人从跨下爬过;在公共场合的惩罚或带有示众性质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对隐私的侵害,如侵入他人私人领域(书包、日记、通信、身体等)并予以公开宣扬,擅自公布他人隐私;校园暴力所带来的不安全的校园情境,对学生人身安全的危险及威胁所造成的学生身心伤害……

哪些孩子更容易受到伤害?

相对于那些学习成绩较好、上课表现较乖的学生而言,那些成绩较差、上课时小动作较多、爱说话或者爱与老师对着干的学生更容易受到隐性伤害。因为老师责罚他们的频率更多,力度更大。在一个以学业成绩为首要衡量标准、以秩序为首要保证的校园情境中,这一类少年儿童始终处于弱势地位。

而性格内向、较为内敛、孤僻的少年儿童受到伤害的可能性更大,即使是同样的伤害情境,这些孩子受到伤害也会比别人更深更重。调查显示,有相当多的少年儿童(19.9%)在受到委屈或伤害时采取了“谁也不告诉或无人诉说”的应对策略。其中,中小城市的孩子多于大城市的孩子,男生多于女生,学习成绩较差的孩子多于成绩较好的。因为不想说或无处可说,而把委屈或伤害默默地埋藏在心底,久而久之,小小的心灵隐藏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也留下了一道道伤痕。他们将独自啜饮痛苦,体验心灵的孤寂和无人言说的痛楚。本不起眼的伤害,可能会在长期的积郁中逐渐壮大,对其心灵造成更大的伤害。

少年儿童在学校中最怕什么?

调查数据显示,30.8%和29.5%的少年儿童最怕“老师批评或体罚”和“被人瞧不起”,其次是“考试”(19.4%),“被同学欺负”(11.3%)。

“老师批评或体罚”是近年来反映较多的一种校园伤害事件,有如此多(三分之一)的学生惧怕老师的批评或体罚,已经使人感到那一棵棵稚嫩心灵上的重重伤痕。而调查还显示,在学校中,经常有“被老师罚站罚跑”、“放学后被罚留校”、“被老师讽刺、挖苦、责骂”、“不让进教室听课”、“罚抄课文或作业多遍”、“被老师打”等经历的学生,累加起来占学生总数的17.1%(平均为2.85%),偶然有此类经历的学生平均为24.1%。害怕“老师批评或体罚”的学生,在中小城市、西部大城市和东部大城市分别为34.1%、32.7%和27.6%。

调查还发现,处于12至15岁之间的少年儿童,明显要面对更多的此类问题的困扰。说明这一年龄段的少年儿童更在意别人对自己的态度和评价,也更容易体验到此类伤害的存在。此外,女生中害怕“老师批评或体罚”的显著高于男生。

有29.5%的少年儿童最害怕“被人瞧不起”。而这种隐忧显然不仅仅来自于自身的学习成绩、日常表现、老师的态度等等。调查显示,选项结果与居住地和父母学历水平有明显相关,城市少年儿童害怕“别人瞧不起”的远高于县镇和乡村,因而更在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和认可;而随着父母学历水平的增高,少年儿童也更多地在意他人的目光。

有19.4%的少年儿童最害怕“考试”。调查数据表明,无论大中小城市,还是县镇乡村,无论男生、女生,在“考试”上均存在着较大的焦虑。这种焦虑情绪随着少年儿童年龄的增长而有所加剧,也与学习成绩形成了极其显著的相关,学习成绩越差,考试焦虑越大。这种对考试的恐惧和焦虑有不少来自父母对子女高期望的压力,尤其以父母学历水平不高的子女更显著。

校园欺负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较严重的世界性校园问题,往往直接导致少年儿童的身心伤害,并在一定程度上与校园暴力有所联系。从11.3%的少年儿童最怕“被同学欺负”可以看出,欺侮现象在我国校园内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对少年儿童的心理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目前学校中比较常见的几种隐性伤害:

——教师的体罚或变相体罚类

体罚是一种以有意识地造成学生身体的痛苦来制止和预防学生某些问题行为的惩罚方式,多以罚站、罚跑、罚抄课文或作业、放学后留校、打骂等为代表形式,在传统教育中一直被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而被广泛地使用。直到今天,尽管有关教育法规早已明确禁止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但这种不良现象仍在全国范围内有相当程度的存在。

调查显示,“经常”被老师罚站或罚跑的少年儿童占2.6%,“偶尔”有此类经历的则高达37.7%,表明此类事件在我国中小学教育中比较普遍;“经常”和“偶然”放学后被罚留校的分别为2.8%和26.2%;“经常”和“偶然”被罚抄课文或作业多遍的分别高达4.4%和33.4%。此外,“被老师打”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体罚,调查数据证明,媒体时有报道的恶性体罚事件决非空穴来风,尽管与其他惩罚现象相比,“被老师打”的发生率要低得多(“经常”和“偶然”分别为1.5%和13.9%),但仍然应该引起教育界的足够重视。

——教师的心理惩罚类

这是一种并不以明显的身体伤害为目的的惩罚方式,旨在对学生的心灵造成威慑,使他们不敢违背老师的任何规定。学校中的心理惩罚一般包括讽刺、挖苦、嘲笑、责骂,冷落、孤立、排斥,拒绝学生进教室听课或学习,公开学生的个人隐私或秘密并加以宣传、渲染,任意公布、肆意评说学生的考试成绩等等。与体罚相比,心理惩罚给少年儿童的心灵造成的伤害更大,其影响也更深远。

调查显示,有3.3%的少年儿童“经常”被老师讽刺、挖苦、责骂,“偶尔”有此类经历的为23.4%;“经常”和“偶然”受到老师“不让进教室听课”惩罚的少年儿童分别为1.5%和10.6%。这与学生的年龄、性别和学习成绩明显相关,随着年龄的增长,教师采取这些惩罚的频数也日趋增高,有此类经历的男生明显多于女生,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多于成绩好的;而受到老师讽刺、挖苦、责骂的城市学生要多于县镇和乡村学生。

研究认为,来自教师惩罚时的不当处理,如讽刺、挖苦学生,刻意贬低学生的智力、学习能力,给学生起一些侮辱性的、有损其自尊的绰号,使学生处于一种被轻视的无助状态,往往会造成学生自我评价偏低或不正确,因而自暴自弃,有时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歧路。

教师侵犯学生的隐私权在校园生活中,不少教师常出于好意,对学生的书包、日记及信件等进行监控,试图掌握学生的最新发展动态,以便及时把不良苗头扼杀在摇篮中。尽管如此,这种做法并不可取,在许多时候往往会造成学生的反感。而当教师将掌握的信息有意或无意地透露出来,则会对学生的心理造成沉重的压力。作为教师,对学生的日记、信件以及个人秘密(如身心疾患、家庭经济状况、父母地位及其婚姻状况等)应该给予充分的尊重,并为其保密。否则,就可能给少年儿童带来伤害,有时还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后果。本次调查的少年儿童中,自己的信件“经常”或“偶尔”“被老师私自翻看”的,分别占1.8%和6.6%。

张榜公布成绩“减负”以后,考试排名次逐渐被人们所扬弃,但调查发现,张榜公布成绩这一现象仍在许多地区较为广泛地存在着,甚至有成为排名次的替代品的危险。在被调查的少年儿童中,只有59.7%“从没”经历过张榜公布成绩,而“经常”和“偶尔”经历的分别高达15.3%和25%。其中,中小城市要高于大城市。调查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学生对学习成绩的好坏就越敏感,对学校张榜公布成绩的做法就越不满。

——校园风气类

校园欺负在学校中,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现象并不少见。调查显示,“经常”和“偶尔”有“高年级同学欺负低年级”经历的学生分别为6.1%和32.5%。这种情况在城市、县镇和乡村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其中,中小城市比较突出。与女生相比,男生更容易受到同伴的欺负;而父母学历水平较低的少年儿童,受同伴欺负的可能性更高。

起绰号调查显示,分别有10.6%和31.4%的少年儿童“经常”和“偶尔”有“老师和同学给其他同学起难听的外号”的经历,说明这种现象在校园生活中并不少见,而城市显著地高于县镇和乡村。学习成绩较好和较差的学生都有较多的此类经历。

——由学习活动带来的隐性伤害

这类伤害往往是因为学习时间过长、课业负担过重、老师和父母对少年儿童施加了过高的期望而造成的,如果少年儿童自己对自身也有较高的成就期待,就更容易产生隐性伤害。一些少年儿童因此而产生学习焦虑、考试焦虑、厌学情绪以及学校恐惧症。

专家评说

隐性伤害形成原因

参与此项课题研究的北京工业大学高教所王辉博士对隐性伤害的形成原因作了深入的分析:

教育生活中的严重压力在我们的教育中,学校并不是一个可以让人身心无忧的地方。事实上,学校一直是一个令少年儿童又爱又恨的地方,那里有无穷的知识,有同龄的伙伴,有新鲜的事物,同时也有繁重的课业、无尽的烦恼。一旦进入学校,学习的压力、纪律的束缚使孩子们原本童真的心灵充满了压力和烦恼,他们过早地开始感受到“苦”的含义。尤其是在应试教育的压力下,学习成绩(更严格地说是考试分数)和班级或学校名次,就成了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社会衡量他们学习是否努力,智力如何,个人可否造就的最终标准,一切都围绕着以分数为中心的学习生活而无奈地旋转。少年儿童也就无形中成了这种天翻地覆的学习生活中一只小小的陀螺,被外界众多的压力鞭打得无法停止转动。同时,我们的教育与西方国家相比,更强调约束与服从,强调教师的主体性而非学生的自主性,强调秩序而非活力。往往就是在秩序井然、有条不紊的学校生活中,孩子的天真、活力、想像力、创造力却被慢慢地消磨殆尽。

教育过程中的不当教育方式在教育生活中,学生要面对无数次教师的教育,教师稍有不慎,就会给学生造成伤害。由于传统上对师道尊严的推崇与敬畏,形成了许多教师潜意识中的惟我独尊、容不下学生丝毫冒犯与违背的“一言堂”作风。不少教师喜欢那些顺从听话、唯唯诺诺的乖孩子和成绩较好的学生,对不太顺从、固执己见或成绩较差的学生则不感兴趣。不当的教育方式主要表现为,使用体罚或滥用各种惩罚粗暴地处理各种学生的不良行为,对成绩好坏不同的学生予以分类分别对待,使学生看不到教师惩罚的依据和标准,丧失对教师和学校的信任感。这种现象在我国中小学教育中仍有较大的市场。

教师素质偏低,是造成当前体罚及变相体罚屡禁不止的不正常现象的一个方面,但同时,教师职业所带来的“过劳”现象与此也密切相关。在有些时候,教师并不是存心去伤害学生,体罚事件只是在其身心极其疲惫的情况下,一种激情状态的情绪宣泄与释放。世界上没有哪一种职业像教师这样充满了辛劳和挑战,他们要随时面对几十个性情各异、活蹦乱跳的孩子,在承担着繁重教学任务的同时,随时准备处理学生在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切问题。而在长期处于神经紧张、极度疲惫的身心状态下,许多教师很难做到完全公正无私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学校教育中的“过度社会化”策略学校是少年儿童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学校教育为学生将来适应社会、参与社会而做准备。但在教育过程中,校长、教师常常自觉或不自觉的从学校秩序的稳定或便于管理等角度出发,采取一些不良的教育策略,从而产生了一些不应有的后果。这种现象就是少年儿童“过度社会化”,它使少年儿童缺乏自信与自尊,充满无力感、挫败感和负罪感,使他们为自己有悖于社会期待的言行或想法而敏感和不安,让这些稚嫩的心灵早早套上了沉重的枷锁。主要表现为:

过于追求“尽善尽美”,苛求于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所犯的一些小过失,使学生总是无法得到成就感和自我满足感,总是处于自我苛求之中。

过于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使学生“规矩有余,活力不足”,过早地社会化,成为“小大人”、“小老头”。

过于宣扬“与人为善”、和睦相处和忍让,只教会了学生有一颗善良、容忍的心灵,却忘记了教给他们自我保护的策略和能力,使他们丧失了与不良行为作斗争的勇气,丝毫不敢反抗外来的任何伤害。

教师素质的低下与其自身的心理问题在我们的学校中,大多数教师是怀着一颗爱心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即使有时可能出现失误,也是其无心之过。但不可否认的是,确有一些教师素质比较低,仅凭个人好恶对待学生,教育方式、方法简单粗暴,肆意处罚学生,使学生对其充满了厌恶和恐惧。此外,由于职业压力较大,有相当一部分教师自身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在教育过程中往往因此而造成对学生的伤害。

学生自身的心理素质与精神状态许多研究者的调查均表明,少年儿童受到伤害的可能性与自身的某些因素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瑞典科学家早在20世纪80年代研究发现,儿童中欺侮行为和受欺侮者的发生率较为稳定,小学男生一般约有10%涉及到欺侮行为,其中欺侮他人和受人欺侮者各占5%。受欺侮的儿童往往自尊心较差,在同伴中不太受欢迎、主观适应性差、与同伴关系表现不良,其身体健康也比适应良好的儿童要差一些。在同样的学校情境下情绪调节能力较差、心理素质偏低的学生更容易被外界因素所伤害,而在同样的伤害经历中,心理素质较低的学生受到的隐性伤害更大。

传统文化的不良影响与熏染传统教育所主张的“学而优”的观念今天仍在教育生活中流行着,人们看重学富五车式的知识积累,而忽视了现代教育中应有的对“人”本身的关注。我们的教育仍把学生这一学习中的主体看做是被教育者、被矫正的对象,将教师这一学习中的辅助者视为教育活动的主宰者。少年儿童作为独立的个体,作为不可侵犯的“人”所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在校园中大多被削减或抹煞。

如何面对少年儿童隐性伤害

少年儿童隐性人身伤害是当前无法回避且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问题。我们应该勇敢地面对现实,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减少少年儿童面临隐性伤害的危险,真正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学校教育应该人性化教育是“人”的教育,应该尊重少年儿童作为“人”的权利和尊严,体现对“人”自身的关注,强调对“人”的发展的促进功能;确立教师和学生一样都是教育中的“人”,是平等的教育活动参与者的观念。学校制度安排和日常管理常规,都应该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学生作为“人”所应享有的一切权利,为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创造和谐、宽松的环境。应该推进教育教学方法和学校管理策略手段的变革,用更加具有“人情味儿”的管理手段来对待成长中的少年儿童,把他们当作独立的、有自身尊严与权利的同等的“人”来教育和管理。教师在进行惩戒和批评教育时应该突出其教育性,注意采用合理的方式。

防患于未然要针对隐性伤害的来源和成因,对学校教育中的一些弊端予以必要的改革,切实保护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目前应该采取的措施应包括:不断提高教师素质,为其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开展适当的学生心理辅导,帮助学生正确面对伤害和挫折;创建良好的校园文化,优化学校软环境。学校和教师应努力营造民主平等的心理氛围,在学校中倡导教学相长,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敢于向权威挑战,敢于发表不同意见;慎用各种强迫命令、简单生硬、粗涉的教育方式和方法,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校园暴力课题研究范文5

关键词 日本;学校心理学;学校心理士;资格认证:启示

分类号 B849;R395

近年来我国学校心理学取得了长足发展,尤其是90年代以后中央推出的一系列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文件,把全国各地的学校心理服务推向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切实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校心理学,是每一个学校心理学工作者不得不认真考虑的问题。实践经验证明,一门学科的成功建设,不但要考虑本国的国情,同时也要批判吸收国外的学科构建经验。日本学校心理学正式构建于1993年,与我国学校心理学的建设几乎是同步(中国心理学会学校心理学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年份也是在1993年)(张卫,黄喜珊,2007)。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日本的学校心理学已经形成遍地开花之势,尤其在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绩,其中的发展历程值得我们关注与思考。

1 日本学校心理学发展的主要背景

中日两国在构建学校心理学的背景上有着很大的共同点,均主要为以下两个因素的推动。一是来自学校教育现场的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各样的青少年心理问题日益凸显,这些问题的妥善解决亟需一门针对性强的学科提供理论指导,也亟需掌握学校心理辅导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员到学校提供现场服务。在日本,中小学生的各种问题行为(如拒绝上学、校园欺侮、校园暴力、自杀等)日益严重化,倍令教师和家长们感到力不从心。面对这种状况,日本教育界的有识之士感觉到了构建学校心理学的迫切性(如:松浦宏,2001)。另一个推动力量来自欧美学校心理学发展现状的刺激。尤其在美国,已成立了学校心理学的两个重要专业组织――美国心理学会属下的学校心理学分会和全美学校心理学家协会(NASP),这两个组织的工作大大推动了学校心理学的学科构建,也使得学校心理学家的工作走向正规化。欧美的学校心理学家们正在中小学校园中发挥着令人瞩目的作用。同时,上世纪70年代成立的国际学校心理学家协会表明了学校心理学走向国际化和全球化。正是学校教育实践的要求和欧美国家学校心理学的迅猛发展有力推动了日本学校心理学的发展(盐见邦雄,2007)。

在日本,正式使用“学校心理学”这一专门用语是在1991年,在当时召开的日本教育心理学会第33次总会上,研究委员会特别策划了一个关于学校心理学的研讨会,探讨学校心理学工作者的培养,并确定了以大学的教育心理学系、心理系作为培养基地。1993年,日本教育心理学会印发了一本名为《什么是学校心理学》的册子,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了解答:为什么现在需要学校心理学家;学校心理学家的工作和作用是什么;大学如何培养学校心理学家;其他国家的学校心理学家正在进行哪些工作;学校心理学的发展展望。该册子在教育系统广为发放,对学校心理学的初步普及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日本教育心理学会,1993)。

2 日本学校心理学的学科性质及宗旨

学校心理学是教育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其理论直接指导着学校心理教育工作的实践,主要目的是帮助中小学生解决在学习、心理、人际交往、职业生涯规划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学校心理学中的“学校”一词,与其理解为进行教育的场所,不如理解为“学校教育”的简称更为贴切,而学校心理学中的“心理学”一词,指的是基于心理学知识的服务工作(盐见邦雄,1999)。

为明确学校心理学的服务宗旨,日本教育心理学会提出学校心理学三层次的心理教育服务体系:第一层次:以全部中小学生为对象,进行入学时的适应、学习技能、人际交往技能等的辅导,解决一般的发展和学习指导问题。第二层次:以缺乏学习动力、拒绝上学的儿童、人际交往困难等学生为对象。第三层次:以长期拒绝上学、欺侮、学习障碍、行为不良等有特别需要的学生为对象(日本教育心理学会,2001)。

3 日本的学校心理士制度及其运作

学校心理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如何把专业的心理学知识应用到学校教育现场中,有效解决学校中出现的各种心理问题,这中间起桥梁作用的正是在日本被称为“学校心理士”的人们。在日本,“学校心理士”指以中小学生、教师、家长为工作对象开展心理教育服务工作的专家(该一词为日文专有,其对应的中文词可以是学校心理师,但与我国目前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相比又有一定的区别,具体见下述)。

3.1 学校心理士的资格认定

现在日本学校心理士的资格认定制度是“学会联合资格”的认定制度(日本心理教育工作者的资格认定制度除这种学会联合资格外,还有“国家资格”和“法人认定资格”两种),这一认定制度是经过实践摸索发展起来的。在资格认定的最初,申请对象只局限于日本教育心理学会的会员,且只有日本教育心理学会这一机构具有资格认定权利。但是实践很快证明这种限制不能适应学校对这些专业人员的巨大需求。现在的日本学校心理士认定机构已经扩展为五个联合学会(日本教育心理学会、特殊教育学会、发展障碍学会、发展心理学会、LD即学习困难学会)和四个合作学会(日本学校心理学会、应用教育心理学会、生徒(生徒即中学生)指导学会、学校心理咨询学会)构成的合体。学校心理士认定组织机构是学校心理士资格认定的最高机构,属下设有学校心理士认定委员会和学校心理士会,协同完成资格认定的工作。上述诸学会的成员均拥有申请学校心理士的资格。截至2007年5月,在日本全国取得学校心理士或候补学校心理士的人数已经达到3700人(gakkoushirtrishi.io/aboutgakushi/,2008-11-24)。

3.2 学校心理士的培养要求

在资格认定的最初,日本文部科学省等有关部门曾试图以司书教谕(含义见脚注)等为模型培养能够开展学校心理教育工作的相谈教谕,但后来的实践证明,培养相谈教谕并非适合日本国情的解决学校教育问题的途径(松浦宏,2006)。为此,日本文部科学省组织有关机构经过协商确定了学校心理士这一资格名称。同时确定其培养要求包括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两个方面。专业基础知识方面,必须在研究生院修完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临床心理学、特殊儿童的心理与教育、学生指导和生涯指导、教育评价和心理测量、学校心理咨询这七个领域的课程。实践能力方面,要求在中小学、教育相

谈所等机构做过心理辅导。满足上述两个条件者方可报名参加由学校心理士认定机构举办的资格考试。达到学历条件但没有实践经验者可申请“候补学校心理士”的资格。“候补学校心理士”在五年内通过提交心理辅导个案报告等说明自身实践经验的资料可申请转为正式的学校心理士。此外,学校心理士联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都对学校心理士们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每年达到一定的学分,凡呈交心理教育服务工作的个案、参加全国学校心理学会或全国心理士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如海外研修、各种研讨会)等都可以获得学分。学校心理士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五年,也即取得学校心理士资格证者每五年必须办理资格证的更新手续。

3.3 学校心理士的群体类型

在日本从事学校心理士工作的,既有专职的心理健康教育老师,也有兼职的行政领导、中小学教师,还有大学教授。总的来说,主要有三种群体类型:(1)心理咨询、教育中心的教育相谈员(相谈员即咨询员);(2)学校的生徒指导、教育相谈、生涯指导教师,特殊教育的教师或教导主任;(3)大学教师。负责讲授学校心理学的有关课程,也有的亲自到学校教育现场中,与学校主管领导、教师、家长组成团队,共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松浦宏,2006)。

3.4 学校心理士的具体工作

学校心理士承担的主要工作有:(I)对学生或班级的状况评估。即对学生存在问题的性质、原因、经过等作专门的诊断评价。评估途径包括心理检查、面谈、调查、观察等。其中心理检查是最重要的基本工作,包括性格检查和智力检查。由于评估结果决定了将要进行的心理教育工作的方向和策略,因此被视为学校心理士开展工作的重要支柱。(2)对教师或家长提供指导和建议。学校心理士必须时刻意识到自己的主要工作是协助教师和家长科学有效地解决学生的学习、心理等方面的问题。因此要注意肯定教师和家长的工作,支持他们做能够做的事情,避免摆出专家的架子对教师和家长进行强制性的指导。(3)心理咨询。这是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的主要方式。学校心理士必须学会细心观察、耐心倾听,在做出准确判断之上进行专业化辅导。在咨询目标上,同样视增进自我理解、促进自我成长为最终目的。

在开展上述具体活动的过程中,要求学校心理士始终抱有以下的基本立场:(1)尊重每一个学生。视其为有思想、有巨大发展潜力的人,帮助学生通过学校生活达到身心健康成长。(2)时刻铭记以全体学生为服务对象,而不仅包括拒绝上学者、残疾儿童等有特殊需要的学生。(3)视心理教育为学校教育的一个环节,力促形成对学生成长有利的学校教育环境。此外,有学者提出学校心理士的职业道德是:对学生浓厚的爱,协助学校、教师和家长教育好孩子的责任感,胸怀提高教育质量的伟大志向并一生不懈地朝之努力的鸿鹄之志(上野一彦,2001)。

4 当前日本学校心理士制度运作的关注点及今后的发展方向

尽管日本的学校心理学建设在资格认证体系、学校心理士的工作性质和具体任务等方面已经走上了相对成熟的运作轨迹,但目前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妥善解决也就成为当前日本学校心理士制度运作中最关注的热点,预示了其今后的发展方向。

4.1 进一步明确学校心理学的专业内容

与特殊教育专业相比,日本学校心理学的专业内容在还不够明确。比如,不少人对以下概念的区分仍是含糊不清:学校心理学与临床心理学;学校心理学与教育心理学;学校心理学家与学校心理辅导教师;一般的心理咨询与学校心理咨询。对此主要应从以下两点着手:一是学校心理学的体系化。要着力改变学校心理学依存于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临床心理学的现状,在对有关理论实践进行总结后建立学校心理学独有的知识体系。其次要确立学校心理士自身的专业性。

4.2 提高社会对学校心理士资格的认可程度

有的学校教师或学生家长至今怀疑学校心理士是否真的有助于解决学生心理问题。为此学校心理士首先要认同自己的职业价值,表现出对专业活动的热情,通过实际行动和工作实绩去影响和感染周围的人(松浦宏,2006)。在认定学校心理士资格时,资格认证部门要严格把关。如确保申请者已经满足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经验两个条件,确保其毕业院校是能够扎实教授其专业知识的大学,严格进行五年一次的资格审查等。教育行政机构和学校心理士会、资格认定委员会等组织通过各种宣传普及活动在民众心目中打造出值得信赖的学校心理士形象也相当重要。

4.3 进一步细化学校心理士的资格制度

日本学校心理士资格认定运行机构的有关人员正在考虑的一个问题是设定“学校心理士以上的资格”。持有这一资格的人将不但具有一般的学校心理士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能够对持有普通学校心理士资格的人们进行专业素质的进一步提升,例如提高学校心理士的咨询技术、教授其掌握新的人格测验或智力测验量表的使用方式等。总之,设定更高级别的学校心理士,使他们能够对一般的学校心理士进行培训。前文所述,在资格认定的最初,相谈教谕的目标较难实现,但是在学校心理士资格认定制度的运作已经达到一定程度时,相谈教谕的设定又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可以预见,相谈教谕的出现,将意味着日本的学校心理士成为一个更加正式、更为专业的职业类型。

5 对构建我国学校心理学的启示

经过十几年来的风雨洗礼,日本的学校心理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也遗留着一些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综观其发展轨迹,对建设我国学校心理学提供了以下启示:

5.1 建立资格认证制度以保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效

师资队伍的质量和规模是保证和提高教育质量的大前提。对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这一特殊领域来说,师资队伍的建设可以说又是重中之重。而资格认证工作恰恰是目前我国学校心理学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这直接导致了我国当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两大问题――科学性和实效性的不足(林崇德,魏运华,2001)。借鉴日本的经验,要使学校心理学这个行业在我国真正形成和独立运作起来,首先必须确立资格认证体系。中国心理学会曾经提出要建立学校心理学的认证体系,但这一问题至今仍然是我国学校心理学发展中的一个瓶颈。目前某些省份在中小学心理教师资格认证工作方面已经做了探索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如广东省的A、B、C证制度),可为构建全国范围的认证体系制度提供参考和借鉴(张衍,黄喜珊,2007)。

5.2 结合学校实际切实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

从整个日本心理学的发展现状来看,既注重在基础研究方面对欧美国家的亦步亦趋,更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在应用研究方面。如以校园欺侮、拒绝上学这样的具体问题作为直接研究课题的也有很多,其研究问题的细致程度可通过其权威心理学杂志《教育心理学研究》的每期目录可见一斑。同时,大学教授亲自到中小学中进行调研指导工作也是常见的现象。如现任日本学校心理士联合资格认定运营机构理事长盐见邦雄教授,从2004年开始在小学开展题为“心灵教育”的一系列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活动,其各个教育主题正是在调查中小学生的心理实态之后确定的。反观我国,就像天津师范大学的沈德立教授指出的,很多研究者花大力气做出来的研究成果对实践的指导价值往往不尽人意(2007年沈老师在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的座谈会上言),这一现象跟我们在选题时过于依靠单一的文献检索,实际调研工作不到位不无关系。

5.3 重视国内和国际同行间的经验交流

日本的学校心理士们有一个专门属于自己的学会――学校心理士会,它隶属学校心理士认定组织机构,除协助进行学校心理士的资格认定工作,还负责组织一年一度的全国学校心理士大会,组织学校心理士到海外研修,平时组织专题研讨会等,非常便于学校心理士之间实践经验的交流。在2007年在大阪召开的日本学校心理士会年度大会上,还特别邀请中国华南师范大学的张卫教授等专家作了关于中国学校心理学发展状况的特别讲演。跟欧美的交流方面,至2008年3月为止已总共组织了八次学校心理士海外研修活动,这些活动对提高学校心理士的专业素质、维持学校心理士的工作热情有着很大的作用。我国不少发达地区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已经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但各地区之间的交流还比较少,建议可以先从国内不同省份之间的经验交流开始,再逐步把目光转向国际同行间的互相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