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的含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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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的含义

校园暴力的含义范文1

关键词:校园暴力,价值观,防治策略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呈逐渐上升趋势,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阻碍了和谐校园建设的进程。在此背景下,研究校园暴力的发展趋势、分析其产生原因,以预防校园暴力的发生,就成为理论界和学校教育者共同面临的课题。

一 当前校园暴力的特点

1 学生对教师的暴力事件增多。近年来,学生对教师的暴力事件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据报道,自2008年10月以来,有全国影响的杀师事件就发生了4起。从这些学生伤害老师的案件中可以看出,以往尊师重道的观念在学生头脑中已经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对老师的仇恨,这虽然是受到了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影响的结果,但也从另一个方面反应了学生价值观的扭曲和变形。这一趋势应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

2 因恋爱引起的暴力事件增多。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西方自由式恋爱主义逐渐传至中国,大学生甚至中学生谈恋爱,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然而正处在生长发育期的学生,还没有完全领会爱情的含义。很大一部分学生,把交异性朋友、谈恋爱当成了一种游戏,而一旦游戏失败就会产生报复的冲动。因恋爱而导致的校园暴力事件,近年来呈现出了增多趋势,因此,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3 学生家长参与的暴力事件增多。以往,家长对教师大都比较信任,比较尊重,对教师体罚学生也能欣然接收。然而,现在由于种种原因,“尊师重教”的教育观念已经逐渐淡化。一些家长不但不再尊重教师,反而对教师采取暴力行为,直接导演了一些校园暴力事件。由家长制造的校园暴力一方面反应了家长的低劣素质,另一方面也给学生正确人格的形成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 校园暴力事件的原因探析

1 价值观扭曲。价值观的扭曲是学生实施暴力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部分学生在价值观形成过程中,由于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加之沾染了一些不良的社会习惯,其价值观逐渐扭曲变形。在这种变形的价值观引导下,学生开始仇恨学习、仇恨老师、仇恨学校甚至仇恨整个社会。任何一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都有可能加重这些学生的反叛心理,而产生暴力行为。

2 心理素质脆弱。学生心理的不成熟也是导致校园暴力的一大原因。大多数学生由于还没有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价值观,其行为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和效仿性,很容易因为外部环境的剧烈变化而产生逆反心理、模仿心理、报复心理等,如果个人的控制力比较差,往往会产生一些反常行为,甚至走向犯罪道路。调查显示,当前学生挫折承受能力、压力应对能力和心理适应能力普遍偏低。一部分学生表示,当自己受到一定程度的打击后(比如恋爱失败、被别人讽刺嘲笑等),会采取暴力复仇。另外一些心理不健康、法制观念淡薄的学生,在社会上各种腐蚀思想的影响下,极易诱发其内心私欲的膨胀,对他人施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 家庭的不当教育和引导。现在的家庭过多的重视智力教育,而忽略了对子女健康人格的培养,对于子女的精神需求、思想变化、感情烦恼很少留意,不会以朋友的身份与子女进行沟通、引导,而采取了不当的教育方式和方法,促使学生偏激心理形成。现在的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家长视其为掌上明珠,容不得半点伤害,一旦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家长往往不是冷静分析处理,而是采取不当的报复手段,这一方面直接导致了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也给学生形成了一种错误的引导。

4 “尊师重教”观念的淡化。全社会“尊师重教”观念的淡化也是诱发校园暴力事件的一个主要因素。尊师重教观念的转变,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既有市场经济带来的金钱至上价值观的误导,也有家长对独生子女的溺爱,还有教育和教师自身的一些因素。虽然现在推崇素质教育,但应试教育的影响却根深蒂固,尤其是一些小学和中学,依然把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绩效的主要标准,进而对学生区别对待,而导致部分学生和家长的不满。另外,教师也由于各种原因,淡化了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使学生、家长、社会对教师的师德产生了质疑,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师生之间的距离,加深了教师和家长之间的矛盾,社会对教师职业的尊重也随之淡化。

三 校园暴力的防治对策

1 短期策略

(1)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一些极端校园暴力的行为主体,心理素质大都比较脆弱,存在一定程度的心理障碍。因此应该全面了解每一位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对心理不健康的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克服他们的心理障碍,提高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通过有针对性的心理教育,克服学生中存在的逞能、好胜、霸道、急躁心理,使其紧张、不满等情绪及时得到疏解;另外,对已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要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和治疗,促进其人格正常化,防止因小事而引发暴力案件。

(2)给予一些特殊学生及其家长更多的人文关怀。一些贫困学生及家长往往因为自身的经济原因而产生自卑感,当这种自卑感达到一定程度,辅之以一定的外在刺激,就有可能超越极限而产生暴力行为。因此对贫困学生及家长给予人文关怀,使之感受到来自教师、学校及社会的关爱,可以有效克服他们的抑郁情绪,从而消除他们的暴力倾向。这就要求学校及教师要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他们的生活及学习情况,及时了解每一位贫困生的心理变化,给予正确的心理引导和人文关怀。

(3)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事件大多是由小事引起,学校应加强校园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学生之间的小冲突、小矛盾,进行教育、化解,避免小矛盾变成大事故。

2 长期策略

(1)加强学生的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价值观。学校、家庭等群体对个人价值观的形成起着关键作用。学校和家庭应承担起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的责任。对学校而言,应将价值观教育纳入日常的教学工作中,改变过去那种书本式的应试价值观教育,确立学生在价值观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将学生的现实需要与价值观教育统一起来。对家庭而言,应为孩子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父母应努力提高自身的修养,给孩子树立良好的家庭榜样,与学校形成有力的统一体,共同为学生正确价值观的确立而努力。

(2)加强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提高其心理应对能力。加强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提高其心理应对能力,是预防校园暴力发生的主要途径。同时,加强心理素质教育也是社会发展对人才教育提出的基本要求之一。学生健康心理素质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学校可以通过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个别辅导等形式指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适应、学会生存、学会做人。家庭和社会可以为学生创造一些“磨难”的机会,让孩子接受挫折的洗礼,以提高其挫折承受能力和心理应对能力。学校、家庭和社会应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把心理素质教育从课内扩展到课外,再从校内延伸到校外。充分发挥各自的心理素质教育功能,形成最大的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学生健康心理素质的形成。

校园暴力的含义范文2

    情感教育是从美国舶来的。在1996年美国畅销书《情商》中,作者戈曼认为,人们认知、理解、掌握情感的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一样,可以影响人一生的际遇。英国教育界认为,情商不仅能被测试,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被教授。1997年,英国出现了一个名叫“解药”的组织,它致力于提高人们的情商。这个组织的创建者中,有曾当过戴安娜王妃心理医生的奥巴奇。他们的广告词是“让我们更有效地工作”。2000年,英国还举行了一次世界范围的情商大会,美国快递、BBC等大公司都派人参加。

    在学校开展情感教育,南安普顿是第一家。一年多来,当地教育界已在90所学校推行情感教育。政府对这一作法表示认同,认为情感教育使这些学校对学生行为的管理水平有了显着提高。

    得到了官方认可,对情感教育的溢美之词滚滚而来。有人说,长此以往,将有助净化英国社会和政治风气;有人说这将使英国人改变刻板形象,不再只会谈论“今天天气怎么样”这样乏味的话题。开展情感教育的学校则比较务实,仅把它看作一种引导孩子们行为的办法。在梅森·穆尔小学,穷人家孩子较多,单亲家庭的学生也很多,种种因素使在校学生行为管理难度较大。有人说在这样一所小学开展情感教育,等于自己找麻烦。但校长尼科尔森认为,情感教育和学生的课业学习一样重要。经受了这方面的训练,学生们能更好地理解批评,更全面地体会情感,这对他们的智力成长也是不可或缺的。

    尼科尔森校长的说法是有道理的。教育心理学家认为,小学生们刚入学时,掌握情感方面的词汇不足10个。情感教育使学生们掌握了更多情感表达方式,知道如何恰当地作出反应。梅森·穆尔小学的实践发现,孩子们在游戏时发生的 “暴力”事件大大减少了,学习效率也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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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式教学是教育者依据课程标准中教育目标和受教育对象的心理、生理特征以及个体经历创设相关的情景,营造一种具体的教育环境,目的是让学生在实际生活中体验、感悟知识的概念和含义。体验式教学是通过反思体验和体验内化形成个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品质特点和图示建构,在反复的体验中积淀成自己的思想道德行为和养成道德习惯。体验是设身处地参与进去,使自己亲身经历,在各种体验中感受自己的存在,修正自己的行为习惯和思维定式,体验式教学强调学生要回归生活,亲自参与,在体验中感悟,在感悟中内化,提高思想认识,促进道德行为的成长。体验就是亲历过程、经历感受,目的是使学生获得科学知识,提高道德品质,掌握技能。

一、法治精神含义的理解

法治精神是法治国家建设的核心理念,是检验国家法治程度的指标。尤其我国现在大力提倡依法治国,在公民心中种下法治的理念尤为重要。公民具有法治精神是法治国家的基本素养,没有法治精神就不可能有法治社会。高中学生毕业后要进入大学学习,然后就要走入社会参与祖国的建设。在整个人生的成长阶段,都生活在法治社会的环境中,从高中阶段甚至是从小学就开始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尤为重要。高中生活是一个人人生旅程的重要一环,关键阶段要进行关键的教育,所以高中教师的政治教育还应该保持育人、树人的强烈观念。

二、培养法治精神的意义

高中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形成的关键阶段。法治精神也是这个时期要形成的主要道德素养。目前,我国高中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还存在一些问题,然,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是因为学校教育跟不上,其中社会因素和家庭因素也都在影响着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影响着学生法治意识的形成和法治精神的存在。在高中政治教育中,因为旧有的教育模式因素,法治精神的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让学生形成法治精神就会自觉成为法律的捍卫者,会成为法治国家建设的主力军。对构建法治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值得我们认真对待和探讨。

三、法治精神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个人的成长与环境有关,对于一个高中学生而言,他们的成长有三个环境:家庭环境、学校环境、社会环境。这三个环境对学生的成长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环境造就人的理念早已深入人心。那么高中教育培育法治精神,早已成为教学工作的重点。但是在实际教学工作中,我们依然看到一部分教师的法治意识很薄弱,他们的薄弱意识,势必影响他们的法治教学质量。教育部早已提出要依法治校的理念,但是在一些学校的管理者心中,法治意识淡漠,缺少法律精神,在日常教学工作的管理中表现出了法治意识不强,松散的校园环境和缺乏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都影响着学生法治精神的建构和形成。学生轻视法律知识的掌握、教师轻视法律知识的教学,长此以往,学生的法治精神就会薄弱和淡漠。加之社会环境的大背景,家庭教育的重要因素,导致高中生的法治精神淡漠,社会及家庭都过分重视经济发展,很少有忧患意识,更不用说具体的法治精神的塑造。今年,香港出现了学生警察团,这是个很大的创新和突破,值得我们去借鉴。高中阶段的素质教育应和社会接轨,和中小学衔接起来。这样,才能使教育形成系列化和体系化,形成具有实效性和高效性的教学局面。

四、体验式教学在贯彻法治精神中的应用

实施体验式教学就是要让学生在一种近似于真实的环境中建构知识体系、形成知识概念。在高中政治教学中进行体验式法治精神教育,首先要有情境,情境的来源就是模拟一些具体的事件和场景,设计一些环节让学生仿佛置身其中,进行角色模拟的体验式教学。

1.角色扮演的体验式教学

校园也是一个小社会,在这里具有很多的法治知识和治安内容,尤其是目前校园犯罪和校园暴力都是热点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所以在教学中要让学生树立和形成法治精神,要让学生了解这些现实,然后择取最为典型的案例内容设计情景剧,让学生在剧中扮演各种不同的角色,在角色中体验知识和观点。这种形式建构起来的知识体系最为印象鲜明。学生根据不同的案例内容,扮演不同的角色,在角色中体会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中,这样进行的学习效果会超乎寻常。

比如,关于法律救助的这部分内容,首先,让学生了解什么是法律救助、法律救助的对象、法律救助的形式、法律救助的手段。其次,教师设计一个需要法律救助的案例,让学生在模拟的情景剧中扮演角色,在充分的角色体验中,获得相关的法律知识,建构起法治精神。

2.模拟法庭进行法律道德的体验

校园暴力的含义范文4

关键词:小学;德育工作;实施建议

随着教育强国理念的提出,教育部明确规定:每位学生都应该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小学教育作为教育的基础,更应该注重德育工作的实施,为培养全面发展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和基本方向,为此每一位班主任应该积极地制定相关发展策略,以培养学生德育为基本目标,切实提高德育管理的质量。

一、小学班主任德育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

1.心理教育

小学阶段班主任开展德育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内容是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目前教育环境充斥着不良教育因素,比如校园暴力和校园伤害等事件,究其原因是学校的心理管理工作不到位,为了预防这类事件的发生,就要开展心理教育,确保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2.专业知识教育

德育管理中对育的要求符合我国基础教育的培养目标,以培养学生成为“四有少年”为宗旨,在德育管理中德育的施者主要为班主任,并且由于德育管理工作是一个长期性工作,这就要求每位班主任需要持久付出,不断地巩固德育工作的效果。

二、现有德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德育行动指南抽象化

目前我国实施德育管理工作的指南文件是《小学生日常行为准则》(简称《准则》),《准则》中全面的规定德育工作的主体、主要内容、目标、原则及策略等,整体来看《准则》较为详尽全面地规定德育工作的内容,但是班主任在具体实施的时候出现了不确定准则的具体含义,即我国规定的准则存在抽象化倾向,因此,班主任在开展德育管理工作的时候缺乏具体执行的方向,直接增加了班主任的工作难度。

2.学校与家庭衔接不足

学校是学生德育的引导者,而家庭才是学生德育的塑造者,因此,为了保证班主任德育工作的有效性,需要家庭和老师有效地衔接。但是在实际过程中,家庭过度以孩子为中心,缺乏有效的管理策略。与此同时,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家庭会过分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对于德育方面的内容只设定了一定界限。比如从道德和法律方面,家庭只给予学生大概的方向,具体的内容并不做要求,这样的家庭教育严重阻碍小学班主任德育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3.德育管理机构结构单一

我国德育工作的中心是学校,与国外德育机构管理相比结构比较单一,在国外和学校相配合的管理机构有社会公益、社区、社团和困难家庭等,根本原因是学校德育实践活动较少,以基本的规章制度强化学生的德育工作,班主任在实施过程中缺乏体现学生的自主性,导致学生不能切实感觉到德育的重要性。

三、有效实施德育管理工作的建议

1.组织学生进行实践活动

仅仅通过思想品德课程对学生德育的方式已经与现代化德育管理目标相背离,应从以下两方面解决:一方面可以通过与社区或者公益组织建立合作,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组织学生开展公益劳动的行为。这两个措施从可实施的角度来看,第二个更加有利于老师开展工作。把德育融入生活中、实践中和劳动中,不仅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而且有助于学生做到知、情、意、行相统一,明白和了解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

2.制定行之有效的行动指南

每个学校的基本情况和教育情况相差很多,因此,在制定德育工作管理指南时,应根据《准则》的基本要求进行适当的改变,对《准则》抽象的内容进行详细的解释,解释的工作可以通过组织讨论会的方式,把班主任之间不同的意见进行整合,制定出符合自己学校学生德育发展的行动指南,保证德育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德育管理工作融入不同的学科中

德育培养不仅是语文学科的基本内容,还要把德育融入各个学科中,这就要求班主任处理好科学知识和德育素质之间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德育管理工作的开展,带给学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结合不同学科的特点开展德育工作。

4.建立家庭学校的衔接机制

家庭是学生德育的重要场所,因此为了更好地开展学生德育工作,班主任就要积极与学生家庭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变化历程,为有效管理奠定基础。在实践过程中班主任积极建立学校和家庭之间的桥梁,定期召开班会了解学生在家庭中的基本状况,班主任也可以定期家访。

总之,小学班主任德育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德育管理过程中需要学校、社会和家庭多方面的支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校园暴力的含义范文5

[关键词] 生命教育 独立学院大学生 心理健康

中国生命教育工作发展中心在2009年11月公布了《中国体验式生命教育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提出,发展生命教育,旨在完善国民积极的生命价值观、人生观。具体落实生命价值意义教育,在保护国民自然生命的同时,加强人文生命教育,在生命发展的过程中更凸现生命的真实、价值和意义,在有限的自然生命过程中发挥无限的力量,过一个有意义、有价值、真实的人生。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大学校园中,大学生抑郁、自杀、自残、虐待动物、校园暴力等现象频频出现,且自杀已成为大学生的第一死因,大学生的心理健康迫切需要关注。关注的中心是大学生对生命的不尊重、对生命的漠视、对生命价值和意义的无知,大学生生命教育的缺失成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主题。

二、独立学院大学生生命教育的现状调查

本研究从广东广州四所独立学院随机抽取327名学生,其中男生168人,女生159人;大一101人,大二92人,大三80人,大四54人。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方法,问卷从生命教育的认知、生命幸福观、生命的目标状况、生命的敏感事件、生命教育接受方式五个方面18个问题进行调查,共发放问卷327份,回收有效问卷319份,有效率为97.5%,问卷采用SPSS13.0进行统计。在问卷调查同时,对“生命教育、生死学的认识”,“什么是有意义的生活?”“对自杀原因的探讨”等问题做了深入访谈,有12位同学接受了访谈,目的旨在了解这些问题背后的深层含义。

三、独立学院大学生生命教育调查研究的结果分析

1.独立学院大学生对生命教育的概念认识不清晰。统计得知,有68.45%的同学没听过生命教育,仅有8.47%的同学对生命教育有一点认识。对生死学的认识上,也基本相似,只有9.52%的同学对此有所了解。通过访谈,他们对生命教育的认识只是停留在自杀、他杀或者类似死亡形式层面,把生命教育仅作为自然生命来考虑,概念认识不全面、不准确。我们认为生命教育是关于生命的一系列教育,不仅包括自然生命,也包括社会的、精神的生命。

2.独立学院大学生生活幸福感不高。统计显示:在生活满意度上,9.14%的学生对生活非常不满意,42.86%的学生比较不满意;在大学生主要心理感受方面,30.76%的学生感觉困惑迷茫,28.28%的学生感觉烦恼郁闷,14.93%的学生感觉空虚无聊。这些数据说明独立学院大学生生活幸福观较低,其原因表现为:(1)独立学院学生的家庭经济背景良好,但与大学校园的集体生活发生了摩擦和冲撞,当集体生活与家庭的优越生活发生冲突、当理想与现实有差距时,大学生就表现出低落的、负性的情绪状态。(2)独立学院的大学生生命教育的知识比较缺乏,没有正确的生命价值观,人生目标不明确。这导致了生活幸福感的降低。

3.独立学院大学生生活目标状况不明确。调查显示:大学生中有明确规划的为10.90%,没有规划的为59.20%;在大学生生活的主导因素中,父母期望为57.08%,自己的兴趣、爱好为21.16%,社会需求10.27%,命运安排11.19%,可见父母因素在学生的生活目标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位置,对社会需求关注较少,且有不少比例的学生期待命运的安排。

4.独立学院大学生对校园敏感事件认识准确。统计表明,大学生在自杀问题上,61.78%的学生没有自杀的想法,32.43%的学生偶尔有自杀的念头。访谈得知,这部分学生也只是在情绪受到严重挫伤时才会出现自杀的想法,但很快可以调节。对待自杀事件本身,43.24%的学生认为是懦弱者的行为,30.42%的学生认为是校园的悲哀,13.51%的学生表示同情,6.77%的学生认为是自私的、不负责任的行为,但也有6.05%学生认为自杀是勇敢的行为,是对自己生活的一种挑战。

5.独立学院大学生接受生命教育知识的途径不明确。数据显示,57.04%的学生提出没有正式的接收方式,20.34%的学生认为在大学课堂中可接受部分这方面的知识,其它比如家庭、社会宣传、同辈讨论等方式较少涉及对生命的认识。由此,59.78%大学生认为有必要开设生命教育课程,且56.43%的大学生认为课堂教学是较好途径,由访谈得知,在心理学课堂设计生命教育课程,或通过校园文化活动、心理讲座和专题的等形式,大学生更容易接受。

四、独立学院大学生生命教育实施的思考和对策

1.重视生命教育涵义和内容的宣传,关注大学生生命教育。由调查可知,独立学院大学生对生命教育的认识不明确,因此,开展生命教育活动首先要重视宣传的力量,让大学生正确理解生命教育知识。

2.开展生命教育是独立学院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必要途径。在大学阶段中,大学生的生理发育逐步成熟,但心理发展相对不足:大学生往往会出现一系列的矛盾冲突,与之伴随的抑郁、自杀、自残、性犯罪、虐待动物、网瘾、厌学等行为,影响了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引起学校、家庭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因此,为保障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独立学院必须正视大学生心理发展落后于生理发展的实际,对大学生心理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及时疏导,引导学生走出生命的误区,教育他们珍惜生命、理解生命和尊重生命,提升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3.培养生命教育的师资力量,建立校园网络指导平台。大学课堂尤其是独立学院的心理学课堂,是学生接受生命教育知识的主要渠道。但多数老师没有经过生命教育的专业培训,这样生命教育就成了边缘性和辅知识。因此,要对教师进行专业的生命教育培训,让教师建立起生命教育的知识体系和框架,明确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从而用专业的教育水平去引导学生的心理发展。

4.提倡大学生进行体验式生命教育。生命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生不是仓库,老师不是存放知识到仓库的人,它强调的不是结果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不是通过语言或理论实现,而多是通过个体体验实现的。体验通过各种游戏、活动、拓展给人以心灵的震撼和人格的陶冶,感受生命是如何存在,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是什么。通过开展户外生存训练、生命游戏、案例分析等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学生在活动中体验生命的存在和价值。

5.搭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培养人格和谐统一的大学生。独立学院应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立学院――系部――班级三级体系,实现心理疾病排查、心理咨询和治疗、人格和谐发展三级教育目标。

五、结语

《纲要》指出生命教育是一种认知教育,即是以认知为发展基础的教育,需要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对生命教育理念有共同的认知,并对生命教育发展的目标有相对的认同性,有共鸣才有合作和发展。因此,在今后的心理教育工作中,独立学院的教师和大学生要把生命作为重要的主题来研究和探讨,并依靠多种力量和形式推动生命教育的开展,提升独立学院大学生的生命价值意识,保障大学生的心理健康。

参考文献:

[1]中国生命教育工作发展中心.中国体验式生命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09,11.

[2]杨金玲.生命教育视野中的知识价值观[J].中国教育文摘,2008,(3).

校园暴力的含义范文6

在校园中,隐性伤害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人为的对身体和精神所造成的伤害,另一种则是由于外在物质设施的不当而引起的身体或精神的伤害。本文中的隐性伤害主要是前者,即校园情境中由于教育方法、管理方式、措施的不完善或失当等引起的学生隐性人身伤害。

这种伤害,由于不太明显且发生效应较为迟滞,很容易被人们所忽视。但它往往对少年儿童脆弱的心灵造成无法估量的消极影响,有的甚至用一生的时间都无法弥补。

隐性伤害:孩子心底最深的痛

案例之一

1998年,北京某学生因成绩较差无法升学,父母应学校的要求去医院为孩子开具了一张“中度智力低下”证明。不料学校很快将此公布开来,老师在课堂多次当众侮辱学生是“弱智、白痴”,其他学生也常以此来嘲笑、殴打该生,后来该学生被诊断患了精神分裂症。学生父母向学校提起了赔偿诉讼,要求学校为擅自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造成其精神障碍一事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张维平主编《中小学校学法用法案例评析》)

案例之二

某地一初中女生平时性格内向、自尊心强,有写日记的习惯。一次课间偶然的机会,一女同学无意中发现其书包里的日记,好奇地翻看,并将日记中记录其爱情心理活动的一段文字摘抄下来,汇报给了班主任。第二天,班主任老师将日记中的有关内容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出来,并斥责说考试在即却不好好学习、作为女生不思检点等。当该生失声痛哭时,老师将此视为对自己的不尊重,说学生“要哭出去哭,知道要面子就别写那样的日记”。消息传开,学校中到处有人对该生指指点点、说三道四,该生觉得再也无脸见人、前途无望,回家后服毒自杀。(张维平主编《中小学校学法用法案例评析》)

这种较为极端的隐性伤害事件在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而造成的少年儿童自杀、精神失常等现象并不鲜见。但是,在现实学校生活中,少年儿童所受到的隐性伤害并不都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而大多数只是在他们的心里投下了一丝阴影,其伤害何时会显现,程度如何,却没有人能够确切地知道。

案例之三

一位小学生因为写错了17个生字而被老师惩罚倒立30分钟,此后几天一直觉得头疼、恶心,经常呕吐,然而却什么也不对家长说,怕的是老师加倍惩罚他。其母亲这样描述儿子的变化,“原来淘气出了名,现在蔫的像变了个人,一个暑假都很少找伙伴玩,总爱躺着。”(《中国青年报》2000年9月7日)

案例之四

一位被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少年在离开学校两年后,仍然不想说学校的事,认为老有人欺负他,而当初在学校时,每次考试后倒着排名次的公布方式使他总是第一或第二。他的旧日同桌,另一位因成绩较差而备受歧视的少年则坦言,老师曾找他及其父母做过工作,劝其转学或弃学,以免影响班级的平均分。他承认,在学校里觉得很压抑,并以“再去,我就要疯了”的言语说服了父母,整整一年没有去上学,老师也没有再去找他。(《南方周末》2001年9月13日)

正是由于这些伤害的“隐性”,使我们很难准确地估量它们会给这些成长中的稚嫩心灵带来多大的危害。而当这些伤害引起人们的重视时,往往已经发生了非常严重的、难以逆转的极端后果,对少年儿童的成长产生了恶劣的消极影响。也正是这种伤害效果发生的潜在性及凸显的迟滞性,隐性伤害始终未能得到人们足够的重视。

校园生活本应充满欢歌笑语,但对许多受到隐性伤害的孩子来说,却可能成为可怕的梦魇。

隐性伤害:当今校园中状况究竟如何?

2002年,由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劳凯声教授和中国少年儿童中心副主任孙云晓共同主持完成的“当代中国少年儿童人身伤害问题研究”课题,对校园中少年儿童的隐性伤害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北京、上海、重庆、山西、山东、湖北、陕西、广东、浙江、辽宁等10省市近6000名小学五年级至初中二年级在校生中进行的问卷调查,为我们认识校园隐性伤害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事实和依据。

这项研究认为,在学校制度中,许多强制性的制度、管理措施以及来自教师、同伴的行为和语言伤害,都给少年儿童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潜伏的危害。一旦时机成熟,就会构成隐性伤害。伤害的主要方式是不当教育惩戒及教师的心理惩罚、学生间的肆意侮辱等,包括老师或学生群体之间私下起外号,嘲讽、取笑学生的有关私人问题(如家庭背景、父母职业、个人缺陷或日常行为习惯等);向他人脸上吐唾沫、泼粪便、剥衣服等,强令他人从跨下爬过;在公共场合的惩罚或带有示众性质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对隐私的侵害,如侵入他人私人领域(书包、日记、通信、身体等)并予以公开宣扬,擅自公布他人隐私;校园暴力所带来的不安全的校园情境,对学生人身安全的危险及威胁所造成的学生身心伤害……

哪些孩子更容易受到伤害?

相对于那些学习成绩较好、上课表现较乖的学生而言,那些成绩较差、上课时小动作较多、爱说话或者爱与老师对着干的学生更容易受到隐性伤害。因为老师责罚他们的频率更多,力度更大。在一个以学业成绩为首要衡量标准、以秩序为首要保证的校园情境中,这一类少年儿童始终处于弱势地位。

而性格内向、较为内敛、孤僻的少年儿童受到伤害的可能性更大,即使是同样的伤害情境,这些孩子受到伤害也会比别人更深更重。调查显示,有相当多的少年儿童(19.9%)在受到委屈或伤害时采取了“谁也不告诉或无人诉说”的应对策略。其中,中小城市的孩子多于大城市的孩子,男生多于女生,学习成绩较差的孩子多于成绩较好的。因为不想说或无处可说,而把委屈或伤害默默地埋藏在心底,久而久之,小小的心灵隐藏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也留下了一道道伤痕。他们将独自啜饮痛苦,体验心灵的孤寂和无人言说的痛楚。本不起眼的伤害,可能会在长期的积郁中逐渐壮大,对其心灵造成更大的伤害。

少年儿童在学校中最怕什么?

调查数据显示,30.8%和29.5%的少年儿童最怕“老师批评或体罚”和“被人瞧不起”,其次是“考试”(19.4%),“被同学欺负”(11.3%)。

“老师批评或体罚”是近年来反映较多的一种校园伤害事件,有如此多(三分之一)的学生惧怕老师的批评或体罚,已经使人感到那一棵棵稚嫩心灵上的重重伤痕。而调查还显示,在学校中,经常有“被老师罚站罚跑”、“放学后被罚留校”、“被老师讽刺、挖苦、责骂”、“不让进教室听课”、“罚抄课文或作业多遍”、“被老师打”等经历的学生,累加起来占学生总数的17.1%(平均为2.85%),偶然有此类经历的学生平均为24.1%。害怕“老师批评或体罚”的学生,在中小城市、西部大城市和东部大城市分别为34.1%、32.7%和27.6%。

调查还发现,处于12至15岁之间的少年儿童,明显要面对更多的此类问题的困扰。说明这一年龄段的少年儿童更在意别人对自己的态度和评价,也更容易体验到此类伤害的存在。此外,女生中害怕“老师批评或体罚”的显著高于男生。

有29.5%的少年儿童最害怕“被人瞧不起”。而这种隐忧显然不仅仅来自于自身的学习成绩、日常表现、老师的态度等等。调查显示,选项结果与居住地和父母学历水平有明显相关,城市少年儿童害怕“别人瞧不起”的远高于县镇和乡村,因而更在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和认可;而随着父母学历水平的增高,少年儿童也更多地在意他人的目光。

有19.4%的少年儿童最害怕“考试”。调查数据表明,无论大中小城市,还是县镇乡村,无论男生、女生,在“考试”上均存在着较大的焦虑。这种焦虑情绪随着少年儿童年龄的增长而有所加剧,也与学习成绩形成了极其显著的相关,学习成绩越差,考试焦虑越大。这种对考试的恐惧和焦虑有不少来自父母对子女高期望的压力,尤其以父母学历水平不高的子女更显著。

校园欺负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较严重的世界性校园问题,往往直接导致少年儿童的身心伤害,并在一定程度上与校园暴力有所联系。从11.3%的少年儿童最怕“被同学欺负”可以看出,欺侮现象在我国校园内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对少年儿童的心理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目前学校中比较常见的几种隐性伤害:

——教师的体罚或变相体罚类

体罚是一种以有意识地造成学生身体的痛苦来制止和预防学生某些问题行为的惩罚方式,多以罚站、罚跑、罚抄课文或作业、放学后留校、打骂等为代表形式,在传统教育中一直被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而被广泛地使用。直到今天,尽管有关教育法规早已明确禁止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但这种不良现象仍在全国范围内有相当程度的存在。

调查显示,“经常”被老师罚站或罚跑的少年儿童占2.6%,“偶尔”有此类经历的则高达37.7%,表明此类事件在我国中小学教育中比较普遍;“经常”和“偶然”放学后被罚留校的分别为2.8%和26.2%;“经常”和“偶然”被罚抄课文或作业多遍的分别高达4.4%和33.4%。此外,“被老师打”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体罚,调查数据证明,媒体时有报道的恶性体罚事件决非空穴来风,尽管与其他惩罚现象相比,“被老师打”的发生率要低得多(“经常”和“偶然”分别为1.5%和13.9%),但仍然应该引起教育界的足够重视。

——教师的心理惩罚类

这是一种并不以明显的身体伤害为目的的惩罚方式,旨在对学生的心灵造成威慑,使他们不敢违背老师的任何规定。学校中的心理惩罚一般包括讽刺、挖苦、嘲笑、责骂,冷落、孤立、排斥,拒绝学生进教室听课或学习,公开学生的个人隐私或秘密并加以宣传、渲染,任意公布、肆意评说学生的考试成绩等等。与体罚相比,心理惩罚给少年儿童的心灵造成的伤害更大,其影响也更深远。

调查显示,有3.3%的少年儿童“经常”被老师讽刺、挖苦、责骂,“偶尔”有此类经历的为23.4%;“经常”和“偶然”受到老师“不让进教室听课”惩罚的少年儿童分别为1.5%和10.6%。这与学生的年龄、性别和学习成绩明显相关,随着年龄的增长,教师采取这些惩罚的频数也日趋增高,有此类经历的男生明显多于女生,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多于成绩好的;而受到老师讽刺、挖苦、责骂的城市学生要多于县镇和乡村学生。

研究认为,来自教师惩罚时的不当处理,如讽刺、挖苦学生,刻意贬低学生的智力、学习能力,给学生起一些侮辱性的、有损其自尊的绰号,使学生处于一种被轻视的无助状态,往往会造成学生自我评价偏低或不正确,因而自暴自弃,有时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歧路。

教师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在校园生活中,不少教师常出于好意,对学生的书包、日记及信件等进行监控,试图掌握学生的最新发展动态,以便及时把不良苗头扼杀在摇篮中。尽管如此,这种做法并不可取,在许多时候往往会造成学生的反感。而当教师将掌握的信息有意或无意地透露出来,则会对学生的心理造成沉重的压力。作为教师,对学生的日记、信件以及个人秘密(如身心疾患、家庭经济状况、父母地位及其婚姻状况等)应该给予充分的尊重,并为其保密。否则,就可能给少年儿童带来伤害,有时还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后果。本次调查的少年儿童中,自己的信件“经常”或“偶尔”“被老师私自翻看”的,分别占1.8%和6.6%。

张榜公布成绩 “减负”以后,考试排名次逐渐被人们所扬弃,但调查发现,张榜公布成绩这一现象仍在许多地区较为广泛地存在着,甚至有成为排名次的替代品的危险。在被调查的少年儿童中,只有59.7%“从没”经历过张榜公布成绩,而“经常”和“偶尔”经历的分别高达15.3%和25%。其中,中小城市要高于大城市。调查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学生对学习成绩的好坏就越敏感,对学校张榜公布成绩的做法就越不满。

——校园风气类

校园欺负 在学校中,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现象并不少见。调查显示,“经常”和“偶尔”有“高年级同学欺负低年级”经历的学生分别为6.1%和32.5%。这种情况在城市、县镇和乡村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其中,中小城市比较突出。与女生相比,男生更容易受到同伴的欺负;而父母学历水平较低的少年儿童,受同伴欺负的可能性更高。

起绰号 调查显示,分别有10.6%和31.4%的少年儿童“经常”和“偶尔”有“老师和同学给其他同学起难听的外号”的经历,说明这种现象在校园生活中并不少见,而城市显著地高于县镇和乡村。学习成绩较好和较差的学生都有较多的此类经历。

——由学习活动带来的隐性伤害

这类伤害往往是因为学习时间过长、课业负担过重、老师和父母对少年儿童施加了过高的期望而造成的,如果少年儿童自己对自身也有较高的成就期待,就更容易产生隐性伤害。一些少年儿童因此而产生学习焦虑、考试焦虑、厌学情绪以及学校恐惧症。

专家评说

隐性伤害形成原因

参与此项课题研究的北京工业大学高教所王辉博士对隐性伤害的形成原因作了深入的分析:

教育生活中的严重压力 在我们的教育中,学校并不是一个可以让人身心无忧的地方。事实上,学校一直是一个令少年儿童又爱又恨的地方,那里有无穷的知识,有同龄的伙伴,有新鲜的事物,同时也有繁重的课业、无尽的烦恼。一旦进入学校,学习的压力、纪律的束缚使孩子们原本童真的心灵充满了压力和烦恼,他们过早地开始感受到“苦”的含义。尤其是在应试教育的压力下,学习成绩(更严格地说是考试分数)和班级或学校名次,就成了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社会衡量他们学习是否努力,智力如何,个人可否造就的最终标准,一切都围绕着以分数为中心的学习生活而无奈地旋转。少年儿童也就无形中成了这种天翻地覆的学习生活中一只小小的陀螺,被外界众多的压力鞭打得无法停止转动。同时,我们的教育与西方国家相比,更强调约束与服从,强调教师的主体性而非学生的自主性,强调秩序而非活力。往往就是在秩序井然、有条不紊的学校生活中,孩子的天真、活力、想像力、创造力却被慢慢地消磨殆尽。

教育过程中的不当教育方式 在教育生活中,学生要面对无数次教师的教育,教师稍有不慎,就会给学生造成伤害。由于传统上对师道尊严的推崇与敬畏,形成了许多教师潜意识中的惟我独尊、容不下学生丝毫冒犯与违背的“一言堂”作风。不少教师喜欢那些顺从听话、唯唯诺诺的乖孩子和成绩较好的学生,对不太顺从、固执己见或成绩较差的学生则不感兴趣。不当的教育方式主要表现为,使用体罚或滥用各种惩罚粗暴地处理各种学生的不良行为,对成绩好坏不同的学生予以分类分别对待,使学生看不到教师惩罚的依据和标准,丧失对教师和学校的信任感。这种现象在我国中小学教育中仍有较大的市场。

教师素质偏低,是造成当前体罚及变相体罚屡禁不止的不正常现象的一个方面,但同时,教师职业所带来的“过劳”现象与此也密切相关。在有些时候,教师并不是存心去伤害学生,体罚事件只是在其身心极其疲惫的情况下,一种激情状态的情绪宣泄与释放。世界上没有哪一种职业像教师这样充满了辛劳和挑战,他们要随时面对几十个性情各异、活蹦乱跳的孩子,在承担着繁重教学任务的同时,随时准备处理学生在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切问题。而在长期处于神经紧张、极度疲惫的身心状态下,许多教师很难做到完全公正无私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学校教育中的“过度社会化”策略 学校是少年儿童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学校教育为学生将来适应社会、参与社会而做准备。但在教育过程中,校长、教师常常自觉或不自觉的从学校秩序的稳定或便于管理等角度出发,采取一些不良的教育策略,从而产生了一些不应有的后果。这种现象就是少年儿童“过度社会化”,它使少年儿童缺乏自信与自尊,充满无力感、挫败感和负罪感,使他们为自己有悖于社会期待的言行或想法而敏感和不安,让这些稚嫩的心灵早早套上了沉重的枷锁。主要表现为:

过于追求“尽善尽美”,苛求于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所犯的一些小过失,使学生总是无法得到成就感和自我满足感,总是处于自我苛求之中。

过于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使学生“规矩有余,活力不足”,过早地社会化,成为“小大人”、“小老头”。

过于宣扬“与人为善”、和睦相处和忍让,只教会了学生有一颗善良、容忍的心灵,却忘记了教给他们自我保护的策略和能力,使他们丧失了与不良行为作斗争的勇气,丝毫不敢反抗外来的任何伤害。

教师素质的低下与其自身的心理问题 在我们的学校中,大多数教师是怀着一颗爱心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即使有时可能出现失误,也是其无心之过。但不可否认的是,确有一些教师素质比较低,仅凭个人好恶对待学生,教育方式、方法简单粗暴,肆意处罚学生,使学生对其充满了厌恶和恐惧。此外,由于职业压力较大,有相当一部分教师自身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在教育过程中往往因此而造成对学生的伤害。

学生自身的心理素质与精神状态 许多研究者的调查均表明,少年儿童受到伤害的可能性与自身的某些因素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瑞典科学家早在20世纪80年代研究发现,儿童中欺侮行为和受欺侮者的发生率较为稳定,小学男生一般约有10%涉及到欺侮行为,其中欺侮他人和受人欺侮者各占5%。受欺侮的儿童往往自尊心较差,在同伴中不太受欢迎、主观适应性差、与同伴关系表现不良,其身体健康也比适应良好的儿童要差一些。在同样的学校情境下情绪调节能力较差、心理素质偏低的学生更容易被外界因素所伤害,而在同样的伤害经历中,心理素质较低的学生受到的隐性伤害更大。

传统文化的不良影响与熏染 传统教育所主张的“学而优”的观念今天仍在教育生活中流行着,人们看重学富五车式的知识积累,而忽视了现代教育中应有的对“人”本身的关注。我们的教育仍把学生这一学习中的主体看做是被教育者、被矫正的对象,将教师这一学习中的辅助者视为教育活动的主宰者。少年儿童作为独立的个体,作为不可侵犯的“人”所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在校园中大多被削减或抹煞。

如何面对少年儿童隐性伤害

少年儿童隐性人身伤害是当前无法回避且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问题。我们应该勇敢地面对现实,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减少少年儿童面临隐性伤害的危险,真正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学校教育应该人性化 教育是“人”的教育,应该尊重少年儿童作为“人”的权利和尊严,体现对“人”自身的关注,强调对“人”的发展的促进功能;确立教师和学生一样都是教育中的“人”,是平等的教育活动参与者的观念。学校制度安排和日常管理常规,都应该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学生作为“人”所应享有的一切权利,为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创造和谐、宽松的环境。应该推进教育教学方法和学校管理策略手段的变革,用更加具有“人情味儿”的管理手段来对待成长中的少年儿童,把他们当作独立的、有自身尊严与权利的同等的“人”来教育和管理。教师在进行惩戒和批评教育时应该突出其教育性,注意采用合理的方式。

防患于未然 要针对隐性伤害的来源和成因,对学校教育中的一些弊端予以必要的改革,切实保护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目前应该采取的措施应包括:不断提高教师素质,为其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开展适当的学生心理辅导,帮助学生正确面对伤害和挫折;创建良好的校园文化,优化学校软环境。学校和教师应努力营造民主平等的心理氛围,在学校中倡导教学相长,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敢于向权威挑战,敢于发表不同意见;慎用各种强迫命令、简单生硬、粗涉的教育方式和方法,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