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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意义范文1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货币分配
(一)从实物分配转变为货币分配是下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我省1997年已宣布停止福利分房,住房分配货币化已有一定基础。在国务院确定的原则和方针指导下,各地要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更加积极稳妥地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政策目标全省统一,具体实施由各地(州、市)、县(市、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报省房改领导小组审批。住房分配货币化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改革力度控制在各方面都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综合配套,平稳过渡,保持房改政策的连续性。要区别不同人群,照顾困难职工,确保城镇居民的住房水平通过房改能够普遍得以明显提高。
(二)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全省城镇一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货币化分配办法由贵阳市和省直机关先行试点,其他地方抓紧研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力争明年上半年全省推开。在货币化方案出台之前,新建住房原则上只售不租,少数不宜出售的住房也要按规定认购一定数量的住房债券。在货币化分配方案出台前竣工的集资建房,职工仍可按房改成本价购买,超过这一时段的一律按县以上人民政府测算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价购买。
(三)我省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办法是:资产职工分头算帐,过去将来两相衔接,存量按照工龄补偿,增量分步理入工资,租售价格统筹调整,多种支付并存过渡。具体而言,就是充分利用各种可利用的住房资源,区分新房旧房,估实级差地租,搞清楚每个职工及其家庭的住房分配情况和已参加房改情况;在此基础上按照成本或微利水平同步调整租售价格,考虑过去长期实物分配的历史及其遗留问题和将来货币化分配的目标及转轨进程,对职工实行存量和增量两种补贴;职工购、租房屋以工资收入、住房补贴、公积金和多种抵押信贷方式支付,逐步实现住房分配和消费支出的货币化。
(四)搞好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的关键是两种补贴的设计和测算。存量补贴是指对职工过去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不足的补偿,是将存量住房资产按现值评估后,根据工龄职级给予一次性补偿的补贴方式。存量补贴只能用于住房类支出。增量补贴是指从国家和单位每年用于职工住房的各种隐性支出转化而来的资金补贴。增量补贴的发放要充分体现职务和贡献的差别,以利于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合理化调整。增量补贴的实质是一种对在职职工发放的工资性费用。为稳妥确保住房资金循环,近期采用提高公积金比例的办法,以后根据情况将补贴分步理入工资。停止实物分房后,财政、计划部门对各单位原有的住房投入要在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进行核定划转,进入住房补贴的资金专户。各企事业单位也必须将用于职工住房建设、购买、维修、管理的支出全部转为对职工的住房补贴。
(五)住房货币化分配的补贴标准要从各地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存量补贴由各地根据自己住房资产的情况确定。增量补贴只限于房价收入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资金可以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实行。过去房改售房比重较大的地区,计算两种补贴时必须与以往的政策相衔接。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的规定,无论是以成本价还是标准价购买的住房,上市交易时必须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增值收益,而且规定了严格的上市交易的限制条件。下一步进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可以把这些因素统一纳入考虑。原购房职工在按确定的成本价交够价款并交纳土地租金类费用后,可以取消原来规定的“住够5年”或“原售房单位优先购买”等限制条件。补缴土地租金类费用,允许职工一次或分期支付,也允许使用公积金和增量补贴支付。土地租金类费用可纳入住房资金并转为存量补贴来源。
为了解决好同一城镇地区住房分配和工资收入结构不平衡的矛盾,各地住房资金管理机构要将总的住房资金的一定比例划入一个共同基金帐户,用于补助特别困难职工。
(六)两种住房补贴资金都由各级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收入和租金收入,都要纳入住房资金并按规定将其中绝大部分转为存量补贴来源。城市改造中公有住房拆迁资金也统一纳入存量补贴资金。存量补贴由住房资金管理机构本身或通过银行为职工个人开设帐户,按工龄补贴值将总额计入个人帐户内,购、建、租房时抵交房款或租金。增量补贴每年由住房资金管理机构提出计划,财政列入预算并拨入补贴资金专户。住房资金管理机构按月将职工应得的金额转存入个人住房补贴资金帐户。非财政拨款的企、事业单位,应按相应比例将补贴资金直接转入住房资金管理机构为职工个人开设的住房补贴资金帐户。增量住房补贴帐户与原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合户、购、建、修、租房时按规定支用。
(七)住房分配的货币化必须与住房服务的社会化同步进行。这不仅是住房商品化的需要,也是企业改革、银行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需要,是彻底解决单位“办社会”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单位今后都不再为职工建房、买房和分房。在建的集资建房项目要移交有关房改机构或房管部门,条件具备的也可转由经济适用房代替。已出售的公房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能出售的公房,其产权移交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由该机构负责选择物业公司管理。对单位的住房基金要逐步纳入统筹,实行社会化管理,让单位真正从“办社会”的事务中解脱出来。
(八)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之后,要进一步鼓励职工购买各种住房。职工购房可以首先使用存量补贴,然后再用公积金和增量补贴、现金及抵押贷款。为了满足不同家庭的不同需要,不仅允许职工使用两种补贴购买原住公房,而且也要有计划地允许购买商品房或腾空的其他公有住房。对于过去房改中已购买住房的职工,计算其存量补贴和增量补贴时要注意考虑折旧和利息因素,在适当照顾早买房职工的前提下核定原购房支付差价。如原购房支付的现金加上存量补贴额已达到成本价水平,则发放完全产权证并允许上市交易。如原购房已支付的现金加上存量补贴额达不到成本价水平,则需要补交差额部分,该差额可用增量补贴和公积金抵交。为加快调整消费结构,活跃房屋交易市场,各地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另外采取某些鼓励政策,对过去房改中已买房的职工给予一定照顾,以体现早改早受益原则。机关、学校内不能分割及封闭管理的住房,城建规划中已确定要拆除或改建的住房及专门公寓等周转房不得出售。
(九)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之后,住房租金原则上要提到成本或微利水平。租金提高后,职工首先用现金和增量补贴或公积金支付一部分,其余部分可以使用存量补贴抵交。各地的租金调整要增加补贴相结合,不能因提租造成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下降。租金达到成本租金水平时,职工除用两种补贴缴交租金外,净增支幅度不超过现行租金的30%。无力发放增量补贴的企、事业单位,其职工经批准后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免交新增租金需用增量补贴缴交的部分。对确有困难的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救济对象和非在职的优抚对象等,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减、免、补政策。少数特别困难职工存量补贴也可暂不动用。
二、抓紧做好准备工作,切实推进配套改革
(十)各地(州、市)、县(市、区)要大力加强对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房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政策性很强。各地一定要选派得力干部负责房改领导工作。机构不健全的要健全机构,工作人员不足的要抽调工作人员。除经省房改领导小组认定的个别特殊情况外,下一步房改实行属地原则,方案的制定和出台要以城市或城镇为单位,所有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原则上都要参加当地房改。所有单位都要成立专门的房改机构,负责清理住房资产、调查落实职工个人住房情况。要实行严格的层层负责制度,绝不容许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十一)各地要立即对城镇职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认真普查,着手建立详细的个人住房档案。要摸清公有住房底数、职工总数、财政定补和非定补人数等,摸清每个职工的住房、工资、工龄等具体情况,并纳入电脑微机化管理。要测算出存量和增量的总额和每个职工的平均补贴额,以及财政、单位和个人承受情况,在此基础上为每个职工开设存量和增量两种补贴个人帐户。各地要力争在明年三月底以前做好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前期工作,制定出实施办法报省房改领导小组审批。
(十二)继续推行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住房资金管理。首先要抓紧落实现有的关于公积金的各项规定。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试点的地区和单位因发放增量补贴,必然较大幅度地增加公积金。其他地区和单位也要尽一切可能贯彻执行国家确定的缴交率标准,把建立健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率作为近期房改的一项主要任务。各地要严格按照《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管理原则,健全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完善财政、社会、职工个人对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特别是监察、审计等部门要介入监管,加大力度,对挪用住房资金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原已挪用住房资金的,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还款责任制,落实还款责任人,限期归还,并在年底向省人民政府报告还款结果。
(十三)积极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继续巩固清查和纠正住房违纪违规工作的成果,加强有关部门、单位对公有住房资产的监管,整顿和规范住房市场。为稳妥推进住房市场化进程,近期只允许工龄30年以上职工购买的房改房上市交易。为确保住房交易市场试点取得成功,现阶段还要实行由省房改领导小组批准的市场准入制度。各地都要认真执行《贵州省房改房上市交易的试点办法》,并据此制定实施细则。
(十四)全面加速住房金融。抓紧建立和完善住房产权抵押登记制度,发展住房贷款保险。在加强住房资金管理的基础上,扩展和完善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系统。控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向,使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职工个人购买、建造、大修理住房贷款。凡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且住房资金管理较规范的地区,均可大力发展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和保险业务,并逐步扩大范围。
要大力发展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扩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发放范围,取消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规模限制,适当放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期限。单位集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个人需要抵押贷款的,银行应予以支持。
加快发展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与商业银行住房担保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业务。各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各商业银行要积极主动地为个人购建住房提供多种抵押信贷服务,住房资金管理机构要简化手续,商业银行要提高服务效率。城镇也应积极帮助和支持银行发展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在发展抵押担保、保险的同时,现阶段可考虑给予必要的行政性保障。各地还可拨出一定数量的廉租房用于搬迁安置不能按时支付贷款本息的职工。
(十五)加快改革现行的住房维修、管理体制,建立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
加强住房特别是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备和小区公共设施的专项维修资金。健全业主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制度。
三、采取优惠措施和扶持政策,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十六)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符合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坚持合理利用土地、节约用地的原则。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在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统筹安排,并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免收土地出让金。严禁炒卖经济适用住房用地。
(十七)各地可以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扶持政策。要控制经济适用住房设计和建设标准,降低征地拆迁费用,理顺城市建设配套资金来源,控制开发建设利润。停止征收商业网点建设费,不再无偿划拨经营性公建设施。
(十八)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统一组织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拆迁。有条件的地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应当实行货币拆迁,降低征地和拆迁安置费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提高开发建设质量和效率,降低开发成本。
(十九)取消各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摊派、集资和收费。对经有权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半征收。小区内经营性配套不得摊入住房成本,供水、供气、供电、电信设施配套费用主要通过提高公用事业价格的办法解决。
(二十)多渠道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在符合城市总体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允许合作建房,小城镇可适当发展私人建房。
(二十一)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限价销售政策,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测算并经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转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后公布执行。价格一经确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提价。
四、加大房改的宣传力度,从严执行政策和纪律
(二十二)各地各部门都要进一步广泛深入宣传房改的目的和意义,使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房改。要尽快组织利用各种传播媒介,采取专题文章、记者问答、公开讨论等多种方式,揭示原来实行的住房实物分配制度的种种弊病,阐明货币分配办法可以完善工资和成本管理、消除浪费、减轻国家和单位负担、提高分配公平性和透明度以及增加居民消费自主权的各种好处。要认真细致地介绍房改方案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各种政策界限,说明其道理所在。只有通过舆论引导,转变城镇居民的住房观念,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意义范文2
关键词 城镇化 融资 对策
城镇化是十部署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之一,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对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扩大消费和投资需求、统筹城乡发展等具有重大意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扎根“三农”的金融主力军,如何适应城镇化建设要求,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农村城镇建设,是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重大课题。本文以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例,深入分析对城镇化建设金融支持的现状,并结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特点,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和政策建议。
一、城镇化金融服务现状
对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而言,抓住城镇化发展机遇,意味着两层含义:一方面,城镇化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载体和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抓手,将深刻改变中国“城乡二元”的社会结构,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服务好城镇化,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义不容辞的现实责任;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更加强调质的提升,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民市民化,因此新型城镇化蕴含着更大的金融需求。近年来,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对传统金融产品改造和延伸的基础上,加大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快业务发展方式转变,主动挖掘和满足地方经济发展中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金融需求,满足了城乡群众日益增长的信贷需求。
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目前已发展成为陕西省内存贷款规模最大、金融服务覆盖程度最高的银行类金融机构,综合分析相关数据,就金融服务城镇化有以下比较优势:
(一)城乡覆盖程度高。全省现有107家县级法人机构,2933个营业网点,其中县域网点2050个;ATM机1641台,其中县域布设1044台;POS设备14066台,其中县域布设7834台,并已设立助农取款点9843个,服务客户达1800多万户,服务网点和服务客户遍布全省主要乡镇,2009年以来,有效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点51个,在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问题上贡献率高达94%。
(二)县域信贷支持贡献程度较高。2010年末县域机构存贷比62.04%;2011年末县域机构存贷比61.93%;2012年末县域机构存贷比59.93%;2013年9月末县域机构存贷比61.35%,信贷资金来源县域,又全部用于县域,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中坚力量。
(三)结算渠道通畅。已建立了全省农信社综合业务网络系统,成功加入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全国农信银清算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开通了小额银行本票和全国银行汇票业务,实现了全省数据集中处理、跨省资金汇划实时到帐和储蓄业务通存通兑,支付结算能力显著增强。
(四)服务科技含量明显提升,服务水平接近同等规模商业银行。目前已成功推出11种富秦卡系列金融产品,并成功发行了社保IC卡、公务卡,同时也成为全国首家取得金融IC卡发行资格的省级联社,具有提升城镇化金融服务的能力。
(五)贴近群众,具备较强的优势。目前以开展财政惠农补贴补贴、城乡低保资金、新农保等多项政策性金融支付服务,群众认知度较高。
二、金融服务城镇化存在的问题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遇到城镇化建设主体和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投资主体单一,无法满足基础设施建设庞大的资金需求。目前,财政投资在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中仍占较大份额。但是财政资金毕竟有限,仅靠财政资金投入不能满足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的需求。
(二)担保体系不完善,城镇化发展缺乏融资基础。城镇化产业支撑力提高的前提是中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而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首要因素是资金的缺乏。由于中小微企业自身实力有限,融资需要借助于担保中介机构,但资质高、有实力担保的公司严重匮乏导致中小微企业无法从金融机构得到充分的融资,不利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
(三)商业银行对城镇化建设项目投入较少,支持力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存在周期长、资金占用额大、成本回收时间长的特点,并多为公益性项目,项目本身不产生现金流,需要政府财政补贴或提供政策优惠维持运营,因此还款来源较难保障。因此,商业银行对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贷投入的积极性普遍不高,而仅靠农信信用社显然无法满足城镇化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
(四)政府融资平台风险逐渐显露,城镇化融资存在潜在经济金融风险。从现实情况看,作为城镇化主导力量的地方政府,其融资模式比较狭窄,政府融资平台仍然是地方政府城镇化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随着上一轮经济刺激过程中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进入偿还高峰期,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没有明显改观甚至增速下滑,财政支出和投资却在大幅增加,财政偿债压力愈发加大。地方财政的入不敷出,已经给城镇化建设融资埋下了潜在的信用风险。
三、对策分析
金融支持推进城镇化进程对于政府、各借款主体和银行自身均有现实意义。对于政府而言,可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对农民而言,可以转变生产和生活方式,更新消费观念,节约土地资源,有效拉动内需;对银行而言,可以拓宽客户资源,拓宽中间业务渠道,挖掘丰富的金融财富,增强综合竞争力。
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意义范文3
关键词:“三化”建设;兵团;发展;作用;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8-00-01
引言
推进“三化”既是中央对兵团的要求,也是兵团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以及率先在西北地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兵团只有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第一要务,不断增强兵团综合实力,才能为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在发展过程中以“三化”建设为重点,坚定不移地走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道路。
一、兵团“三化”建设的意义及关系
推进“三化”既是中央对兵团的要求,也是兵团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以及率先在西北地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城镇化是载体,新型工业化是支撑,农业现代化是基础。城镇化发展离不开工业化的支撑,工业化离不开城镇化的承载。城镇化如果缺少工业化带来的产业支撑,必然经济脆弱。农业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辐射带动。城镇是工业和农业发展的载体和平台,是制度创新、产业升级的主角,是人口的蓄水池,是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和社会文明的标志。工业化为农业现代化提供资金、技术、装备、管理和龙头企业,促进农业生产与市场对接,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总之,三者是紧密相连,相辅相成,互为一体的。
二、“三化”建设在兵团发展中的作用
(一)有助于加快提升地区的经济实力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开启了新疆发展史上的新纪元,吹响了兵团迈向科学跨越发展新征程的进军令。兵团,这个肩负着新时期稳边兴边历史重任的特殊组织,对于担当起中央提出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作用。近年来,兵团以科学发展的思考、锐意革新的魄力、攻坚克难的激情,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经济实力上一次次破题前行。在新时期,把‘三化’建设作为跨越式发展的根本路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抓手,着力构建以城镇化为载体、新型工业化为支撑、农业现代化为基础的具有兵团特色的发展格局。
(二)有助于引领经济发展新格局
对兵团而言,要拴心留人,让更多的职工群众享受现代文明生活,让一座座城市成为维稳固边的坚强堡垒,加快提升兵团城市化水平,实现从“屯垦”戍边向“建城”戍边的转变,是重大的经济命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关系兵团事业发展全局,作为兵团“三化”之首,城镇化,已成为兵团转变发展方式的着力点,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增长点。在兵团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兵团按照“师建城市、团场建镇、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强力推进”的思路,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兵团城镇化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兵团城镇化的发展目标、行动计划、保障措施,使兵团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
(三)有助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主力军
新型工业化是“三化”协调发展的主导力量,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主力军,是兵团经济实现科学跨越发展的有力支撑。兵团党委提出,要立足兵团现阶段发展基础和发展趋势,突出做大二产、着力做优一产、培育做活三产,加快构建以新型工业化为支撑、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服务业长足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主力军,实现从“农业经济”向“工商经济”的转变。
三、加强“三化”建设的建议
(一)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农业是团场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推进“三化”建设的基础。为了加快实现兵团农业现代化,我们要善于用抓工业的思路抓农业,以培育特色产业和产品为抓手,以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为方向,以延伸农业产业链为重点,以工业化的组织方式为手段,实现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营销一体化,最终实现职工增收、团场增效。还要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从追求数量的增长转向质量效益的提高。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支持龙头企业以资本、品牌为纽带,跨出师、团场,面向兵团、全疆整合资源,使其尽快做大做强。扎实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不断强化农业发展基础支撑,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基本农田、标准化果园、节水灌溉等建设,确保团场效益显著提升、农业资源持续利用。
(二)大力推进兵团新型工业化
兵团经济以农业为基础,但是长期发展单一的农业经济,效益低、增长慢,受水、土、自然制约较大,靠外延式扩大农业增长的方式已难以继续。兵团要充分利用新疆的矿产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兵团新型工业化,加快形成农副产品加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两大产业,建设具有兵团特色的工业体系。兵团要充分发挥工业园区的积聚功能,加大开放力度,加快项目、资金、人才的引进,发展几个具有强大实力的工业企业,同时扶持团场各种中小工业企业的发展,使二产成为兵团经济的主导产业。
(三)推进城镇化建设
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种资源,作好规划,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环境优良、适合人居的兵团小城镇,形成新形势下的屯垦戍边的强大堡垒。除了市的设立和建设外,重难点是团场的问题。因为兵团的基础是团场,屯垦戍边的基础也是团场,最薄弱的也是团场,问题复杂众多。因此,必须坚持城镇化的先导作用,建设特色兵团城镇格局;集中使用各类建设资金,妥善解决兵团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保障房空置问题;加快现有城市发展,增强其辖射带动作用;重点建设团场小城镇,提高其维稳、戍边的能力。最终实现兵团的城镇化建设。
三、结语
总之,加快推进兵团的“三化”建设,对于提高新疆地区经济实力,引领经济发展新格局,实现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将“三化”建设落到实处,积极发挥其作用,最终实现兵团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意义范文4
关键词:城镇化 劳动力转移 市民化
(一)研究价值及意义
十明确指出,要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我省农村人口主要由向省外转移转向以省内转移为主,向城市的转移由于没有以就业为依托,导致人口转移的效率低下,而且引发大量的经济社会问题。妥善解决农村人口在城市的就业和市民化是促进城市建康发展的前提,在河南建设中原经济区的背景下,强调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
城镇化的核心是有序的推进农民转移人口市民化。当前我国城镇化质量不高的主要问题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滞后。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化率的实质,就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推进农业人口非农化、非农人口市民化。今后几年内,以促进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
通过城镇化解决农村人口转移市民化的问题,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村人口市民化对于中国调整经济增长格局、遏制城乡收入差距扩大、转变经济发展意义重大。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不仅能推进城乡一体协调发展,更能促进整个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河南省作为人口总量位居全国首位的农业大省,城镇化中出现的问题更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因此,以河南省为例,结合其实际情况,研究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转移就业和市民化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主要研究内容
1.主要内容概述
截止2012年底中国城镇化率超过了51.3%,户籍人口仅约为35%,两种人口统计相差16.3%,也就是说全国有1.8亿农民没有进城。农村劳动力的“候鸟型”转移模式使农民工及其家属在城市没有归属感,不少人除维持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外,基本没有其他消费,消费模式单一,消费水平低下。他们并没有在城市真正住下来,更没有融入当前的城市经济生活中。这种情况在河南省更为突出,我省当前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务工,但他们在城市没有根基,没有所必需的住房、没有城市身份、没有平等就业与教育机会等,只能从事最低收入工作。
如何“让进城农民进得来,留得住,住得下,过得好”,这才是未来城镇化的核心与实质。城乡收入差距随改革的深入不但没有缩小,反而呈扩大趋势,城市和乡村“双失业”并存,并呈现长期化。
河南省城镇化取得了一定的进展:2012年,河南省新型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获批实施,16个城市新区规划建设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300多亿元,省政府已确认的62个城市组团发展全面提速,全省产业集聚区建成区面积达1508平方公里,启动新型农村社区试点2300个,初步建成近500个。
2013年,河南省将在以下方面进行深度改革: 全省产业集聚区力争全年完成投资1.3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3万亿元,充分发挥综合带动效应,增强城镇产业支撑能力,解决进城农民就业等问题。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开工40万套、竣工30万套,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把具备条件的进城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学校布局也将往中小城市、城乡接合部、产业集聚区周边“倾斜”。
2.如何解决农村转移人口的就业和市民化问题
十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城镇化发展的目标更加明确,方向更加坚定,但就我省目前现状,这其中确实面临着一些重要的问题。城镇化的实质是农民的市民化,当务之急是要把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作为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最关键环节。主要面临这几个难题:1.需进行户籍改革。因为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要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成本,因而必须有欲之配套的合理规范的户籍制度。2.需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逐步实现其在子女教育、文化休闲、医疗卫生、就业服务、劳动报酬、住房租购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均等化。3.需要合理的财政分摊机制。从财政方面支持城市建设,使资金更多地向流动人口的医疗卫生,义务教育,就业住房,加强城市道路,通信网络,电力设施等建设,提高城市的人口承载能力。4.加快税收改革。改变纯劳动力输入现状,从而接纳人口输入,减少税收,增加公共服务。
3.目前国内研究和发展现状
2012年12月18日,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提出,着力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抓紧研究制定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措施。
河南大学中原发展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耿明斋教授在2013年初《中国经济周刊》专访中提到:河南要发展只能通过推动城镇化,使农民大规模进城,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从农民腾出来的农村建设用地节约土地。规划农村人口转移的方向、区域、速度,使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的要求相适应,以及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条件下所造成的体制机制障碍。
未来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增长将会逐渐放缓,但总量仍将继续增加,推进存量人口和增量人口的市民化任务都很重。农业转移人口的文化程度和劳动技能不断提高,收入持续增长,市民化能力不断提升。2012年年底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中指出,2013年发展改革系统要重点做好九方面工作: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切实做好“三农”工作;保持物价基本稳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从而促进城镇化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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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意义范文5
【关键词】 城镇化进程 土地节约集约 运用 研究探讨
我国拥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可谓地大物博、资源丰富。但与世界上部分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土地资源就可以说比较稀缺,特别是人均土地差距更大。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进程普遍加快的发展阶段,如何在城镇化进程中有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主要关注课题。只有坚持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土地,才能在城镇化进程中实现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在本文中探讨了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节约集约运用的重要意义,分析了目前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节约集约运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城镇化进程中推进土地节约集约运用的对策措施,以及对今后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利用问题有所借鉴。
1 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节约集约运用的重要意义
首先,我国的城市人口密度大,城市人均用地远远低于农村,只有加快了推进城镇化进程,把农村人口引入城市,才能节约出大量的土地。城镇土地利用率较高,效益大,使农村的广大土地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发挥出应有的效益,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动力之一。同时,在城镇化的进程中,科学合理的配置土地资源,通过相应的技术,充分利用和挖掘土地的使用空间,开拓土地的使用潜力,才能有效的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益。
其次,在城镇化进程中,对于土地要进行科学规划,在规划中进行仔细的经济分析,努力提高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率。要根据土地的区位、地形、环境等主要特征,对土地使用用途进行科学定位,使每寸土地都做到物尽其用。同时,在土地利用过程中,要制定详细的方案,在对比中实现节约集约,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益。
再次,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利用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社会发展需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要统筹考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住房保障等问题,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土地利用方式。要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运用的过程中,实现效益最大化,同时得到广大群众的充分认可。
2 目前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节约集约运用存在的问题
2.1 城镇化进程过快,超出土地承载能力
据测算,到2020年以前,我国的城镇化水平每年提高0.6到0.8个百分点是比较合理的。这意味着,城镇化进程并不是越快越好,因为在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的过程中,用地速度也逐步递增,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对于过快的城镇化进程速度是无法适应的。近几年来,由于受到政绩或者利益的驱使,部分地方城镇化进程的速度越来越快,这导致了土地利用规模越来越大、使用效益越来越差。这种片面追求城镇化进程速度、过分开发利用土地的行为是完全错误的。这说明部分地方政府对市场规律认识不够深刻,还不能充分理解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发展特点。
2.2 用地结构不合理,土地的利用率较低
在部分地区的城镇化进程中,用地的结构比例严重失调,充分的体现在工业用地比例偏高、商业服务等用地较低,这就导致了土地使用的效率太低。随着部分地区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地方都把土地大量囤积起来,存在只占用、不适用的现象,有的地方的土地利用项目,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这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土地使用效益。总之,由于土地利用结构的不合理,造成了部分地区老城区交通堵塞、住宅紧缺,新城区发展空间不足、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这都严重的降低了土地的综合使用效益。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适当的提高容积率,是今后城镇化进程中集约利用土地的有效举措。
2.3 开发区用地粗放,土地浪费现象严重
近年来,我国的开发区数量与日俱增,规划面积不断加大。据统计:全国目前共有各级各类开发区近4000家,平均每个省有100多家。这些开发区的规划面积多数都在二十平方公里左右,开发区使用土地的数量、规划面积之大,远远超出了我国城镇建设的土地总量。其中,一些地方利用“以租代征”方式,规避土地征用审批权限,造成了较大程度的土地浪费。虽然部分地区开发区数量多,但真正投入的资金较少,导致土地投资密度过低,使用效益低下。同时,当前开发区土地利用多集中于工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很少,这充分说明开发区用地的非生产性过大,土地利用形式十分粗放,再加上规划土地后的“圈地不用”,造成了本来有限土地的进一步浪费,土地使用效率不仅低下,而且投入和产出的比例严重失调,难以形成较高的使用效益。
3 城镇化进程中推进土地节约集约运用的对策措施
3.1 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力度
只有进行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才能使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实现更好的节约集约使用。地方政府要积极发现城乡规划中的薄弱和不足环节,完善规划管理工作,加大城乡区域规划力度,使土地实现较大的产业聚集效应。要进一步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适度打破过去城乡划分的管理体制,合理规划城乡布局,使土地资源的使用更好的适应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发展。对于城乡结合部,要进一步加大土地规划管理力度,在控制盲目圈地的同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使城乡结合部逐渐发展成城镇居民点。要不断加大对农村建设土地利用的指导力度,合理规划农村集镇,在符合农村群众意愿的前提下,进行并村、搬迁等工作,将农村土地集中起来,发挥最大效益。要加强各种规划间的协沟通调,分别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发挥最大的综合协调作用,实现多方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3.2 进一步构建科学用地体系
要科学合理的制定土地使用目标体系,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要加大修订完善力度,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尤其是教育、卫生等公共惠民设施,要优先制定合理的土地使用指标,使土地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在惠民生、解民忧、办实事上。要严格遵循城乡规划制定的土地使用指标,对于建设用地,不得超出国家用地指标,不得越过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指标规划,对于各类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用地规划指标,超过规划指标的,不能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坚决杜绝超规模用地、圈地不用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小城镇用地控制指标,因为目前小城镇用地普遍比较粗放,这是影响城市用地经济效益提高的重要因素。要重点挖掘小城镇的土地使用潜力,加大对城区区域土地利用的规划调控,合理划分土地使用功能布局,制定区分性强的土地,使土地利用体系更加科学高效。
3.3 进一步清理整顿开发区用地
随着当前开发区用地的过多、过滥、过频繁,要进一步加大开发区用地的清理整顿力度,不断强化开发区用地规划管理,在城镇化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上实现突破。对于地方政府或者部分自行设立未经审批的开发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收回余地,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政纪处分,切实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对于审批通过、符合规定的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规划管理力度,适度控制开发区规模,开发区用地审批权要严格集中在市、县级政府主管部门,不得随意下放。同时,要深入、有力的挖掘开发区土地使用潜力,通过进行科学规划布局、合理分配产业功能,全面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开发区土地的使用产出效益,确保开发区持续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路子。
4 结语
总而言之,人多地少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最大制约因素。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确保用地需求的根本出路就在于节约集约使用土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土地的节约集约运用问题将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长期存在。笔者认为,只有积极稳妥的推进城镇化进程,千方百计的提高城镇化建设土地利用率,才能进一步提高城镇化进程质量,使土地在节约集约运用的过程中,产出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进一步加快我国小康社会建设进程、推进经济社会科学、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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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意义范文6
关键词:产业集聚;新城镇建设;互动关系;长春市
中图分类号:F06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5-0000-01
一、绪论
全球经济依然保持飞速发展的状态,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自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发展进程较快,城镇发展迅速。我国各个地区不断涌现出众多新城镇和城市新区,在新城镇规划的同时,逐步调整原有产业的布局模式,合理安排和充分利用产业集聚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使得产业布局的模式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产业集聚加快的趋势也日益加剧[1-3]。但同时,城市空间布局不合理、城镇规划建设未达到标准等问题层次不穷,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也面临着较为窘迫的状况。因此,结合产业集聚与城镇化进行实证研究,理清产业集群与城镇建设之间的关系,对加快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探究新城镇建设的发展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二、长春市产业集聚与城镇建设互动关系分析
1.长春市产业集聚与城镇化现状
长春是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城市,支柱产业以制造业为主,其产业集聚以国家计划为导向,呈现出劳动密集型、技术投入少、实际效率低等特征。同时,长春是一座拥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的东北核心城市,经过了城市化演进的孕育期、发展期、停滞期、复苏期、飞跃期五个阶段,长春历史积淀十分雄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区域协调能力持续增强,但目前存在城市化速度与工业化发展不匹配等问题。
2.长春市产业集聚与城镇建设的互动分析
(1)产业集聚在城镇建设进程中的效应
产业集聚是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动力源,产业集聚不断推进城镇化进程,并在城镇化进程中起到关键的作用。产业集聚的同时,吸引了大量的农村地区人口向城镇地区转移,可以极大促进城镇人口的就业,加快劳动力市场的形成。2002-2015年,长春市城镇就业人口增加了36.4万人,产业集聚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城镇就业机会,并且促进了劳动力的提质,实现了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的转移,农村人口不断大量地流向城市。2002-2015年,长春市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例由42.3:21.3:36.4逐步变化为35.8:25.9:38.3,可见,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例呈现上升趋势,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例开始大幅下降,劳动力结构与产业结构的互动作用持续加强,并且呈现出良性互动的态势。产业规模的扩大和产业的集聚,有效促进了城市空间结构和城市功能分区的优化。2015年,长春市建成区面积预计达到450平方公里,与2002年建成区面积约为285平方公里相比,将近增加了一倍。长春市区内第二产业外移的重要载体如汽车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苑⑶和净月旅游经济开放区逐渐出现南移的倾向,不断的形成新的产业集聚地和产业新城,城市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得到优化。
(2)城镇建设在产业集聚过程中的效应
伴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推进,长春市的集聚经济效应逐渐增强,城市经济实力不断提升,政府财政收入相应增加,为产业集聚的提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0-2014年,长春市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增大,相关部门投入的科技经费平稳递增,已由2000年的2630万元增加至2010年的12083万元,增长了4.6倍,企业技术革新加快推进。城镇化的建设提供了金融配套服务体系,可以为产业集聚提供更多专业化的保障。截至2014年末,全市拥有银行信社类金融机构37家,保险公司30家,证券公司2家,证券公司分公司14家,证券营业部56家,上市企业20家,金融体系更加完善和健全,形成多个产业内企业投融资的良好平台。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城市的文化特色不断强化,形成了长春市的城市品牌,长春作为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当选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并获得了城市绿化最高荣誉“国家绿化模范城市”称号。城市文化环境在产业集聚过程中得到了不断的优化,吸引众多高层次产业人才、优质企业、高端科研机构等的落户,培育了产业集聚蓬勃发展的精神土壤。
三、对新城镇建设的建议
长春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之一,目前面临最大的问题即产业转型、城市转型。应利用好城镇化建设和产业转型同期建设的契机,结合城镇的建设与产业的发展,使城市功能布局与产业空间布局相协调,使人口发展与城市发展相协调。在新城镇的发展中,应基于新城镇的功能定位,结合人口、用地、建设融资和经济发展等多方面的因素,适度规划新城镇的规模,通过重点培养第三产业集群、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吸引科研机构以及高等学校入驻等措施来培育新城镇的产业集群、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形成集聚,构筑起新城镇发展的核心区域。我国大部分地区产业之间的合作相对不足,同时由于产业关联效应、产业之间的同质竞争及产业发展壁垒,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不利其它的相关产业发展,制约着产业集聚的发展,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镇化的发展。在此情况下,应鼓励在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的各种社会资源向城镇集聚,对现有的产业集聚区进行提前规划、及时定性的同时,谋划发展更多有独特优势、竞争力较大的产业集聚区[5]。加强对产业集聚创新的培育,重视对产品、技术等方面的创新培育,着力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与自身创新能力,建立一套包括创新风险投资、技术共享和信息交流等较为完整的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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