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教育的意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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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教育的意义

校园暴力教育的意义范文1

【关键词】 暴力;事故倾向;流行病学研究;学生;农村人口

【中图分类号】 R 179 G 47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9)01-0052-03

校园暴力倾向事件在国内外日渐增长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不但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且破坏教学秩序,使学生和家长对学校产生不信任感。校园暴力倾向问题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目前,国内中小学校园暴力倾向问题尚未引起广泛重视,也缺乏综合有效的干预措施。为了解广东省农村地区中小学生校园暴力倾向发生情况,笔者于2006年对广东省连平县农村中小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采用便利抽样方法,选择广东省连平县元善镇小学三~六年级、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全体学生9 732名作为调查对象,其中男生4 954名,女生4 742名,性别不详36名;小学生4 504名,初中生2 295名,高中生2 933名。

1.2 方法 参考国内外文献,自行设计调查问卷,由流行病学专家审阅,并进行预试验验证。问卷内容包括基本人口学特征、校园暴力倾向发生状况、暴力倾向发生地点、时间以及暴力倾向事件的应对方式和精神影响等。调查前对全部调查员进行统一培训,调查对象在调查员指导下自行填写问卷,所有问卷均经过调查员审核。

1.3 定义 采用WHO关于暴力的定义:蓄意地运用躯体的力量或权利, 对自身、他人、群体或社会进行威胁或伤害, 造成或极有可能造成损伤、死亡、精神伤害、发育障碍或权益的剥夺。校园暴力倾向包括发生在校内、上下学途中,学校组织的活动及其他所有与校园环境相关的暴力倾向行为[2]。

1.4 统计学分析 用EpiInfo 2002建立数据库,经双录入比对改错,用SPSS 13.0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用χ2检验比较率或构成比,用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对暴力倾向发生率与社会经济状况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过去1 a内4 831名中小学生报告发生校园暴力倾向,发生率为50.2%,小学、初中、高中生暴力倾向发生率分别为57.5%,55.8%和34.6%,有逐步下降的趋势 (χ2趋=191.14,P<0.01)。男生发生率为56.0%,高于女生(44.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34.83,P<0.01);男生遭受肢体暴力、言语性暴力、强索性暴力、排挤性暴力和性暴力倾向的发生率分别为35.9%,42.5%,9.6%,14.6%和17.0%,女生分别为26.8%,33.6%,4.3%,11.7%和9.8%,男生在不同学习阶段各种类型校园暴力倾向发生率均高于女生。见表1。

2.2 中小学生校园暴力倾向流行病学特征

2.2.1 施加暴力者分布 最常见的施加暴力者是同班同学(33.4%),其次是同级同学(19.7%)、社会青年/流氓(14.9%)和高年级同学(13.7%)、其他人(10.3%)、低年级同学(4.4%)和教师(3.8%)。男、女生主要施加暴力者分别是同班学生(分别为28.4%和31.6%),其次是社会青年/流氓;男生比例(23.9%)高于女生(20.0%),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40.53,P<0.01)。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施暴者为社会青年/流氓的比例分别为16.8%,24.5%和32.3%,有逐渐增加的趋势(χ2趋=184.47,P<0.01)。

2.2.2 校园暴力倾向发生的地点 51.5%的校园暴力倾向发生在校内,21.7%发生在学校附近,26.8%发生在校外其他地方。男生(31.0%)暴力倾向发生在学校附近的比例明显高于女生(19.6%),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79.37,P<0.01)。

2.2.3 校园暴力倾向发生的时间 大部分校园暴力倾向发生在课间休息(35.7%),其他依次为上放学路上(22.9%)、其他时间(15.9%)、节假日(13.7%)、上课时间(6.9%)和午餐时间(5.0%)。暴力倾向发生在课间休息的比例初中生(62.3%)最高,其次是小学生(49.5%)和高中生(44.2%)。 暴力倾向发生在上、放学路上的比例也是初中(38.8%)最高。男、女生暴力倾向发生时间构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2.4 发生校园暴力倾向时学生采取的处理方式 遭受校园暴力倾向后,47.0%的学生选择报告老师,18.4%的学生会告诉朋友,19.5%的学生会告诉家长,27.4%要求对方停止,选择默默忍受、认为无所谓、赶快逃走和选择其他方式的比例分别是18.2%,9.8%,10.2%和11.5%。从小学到高中选择报告老师的比例明显下降,分别为56.6%,43.1%和27.0%(χ2趋=253.95,P<0.01),选择告诉朋友呈上升趋势,分别为11.3%,26.2%和26.8%(χ2趋=180.05,P<0.01),要求对方停止的也呈上升趋势,分别为20.9%,34.8%和35.0%(χ2趋=116.05,P<0.01)。

2.3 校园暴力倾向对学生的影响 在遭受校园暴力倾向的学生中,82.6%报告会产生低落情绪,33.2%身体受伤,15.2%害怕上学,42.8%变得沉默,33.9%会以暴力解决问题,44.7%认为社会不公平,46.6%对同学不信任。随着学习阶段的上升,遭受暴力倾向后出现躯体伤害的比例逐渐下降,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分别为38.1%,32.4%和21.2%(χ2趋=80.01,P<0.01);以暴力解决问题的比例也逐渐下降,分别为39.0%,29.6%和26.2%(χ2趋=60.02,P<0.01);自我报告社会不公(χ2=77.80,P<0.01)和对同学不信任(χ2=47.19,P<0.01)在不同学习阶段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认为社会不公(分别为38.0%,49.3%和56.8%)和对同学不信任(分别为41.6%,48.4%和57.7%)的比例均随学习阶段上升而增加。 遭受暴力倾向后,男生(39.1%)出现肢体伤害的比例高于女生(25.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3.41,P<0.01);认为会以暴力解决问题的比例男生(40.4%)也明显高于女生(25.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8.51,P<0.01)。

2.4 校园暴力倾向的影响因素分析 见表2。

以“是否发生暴力”作为因变量,以“性格偏向”、“与同学相处”、“家庭关系”、“父亲文化”、“母亲文化”、“家庭经济”作为自变量,运用前进法进行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分析社会经济状况对暴力倾向发生的影响。结果“与同学相处”和“家庭成员关系”进入回归方程,表明与同学相处越困难,发生暴力倾向的危险度越高,与同学相处有时有困难(OR=1.42)和经常有困难(OR=2.14)是暴力倾向发生的高危因素,家庭关系一般(OR=1.37)和常有矛盾(OR=2.47)也是暴力倾向发生的高危因素。

3 讨论

据WHO对48个国家资料的统计,各种形式校园暴力倾向的年发生率高达60%[3]。我国的校园暴力倾向事件虽然严重程度明显较轻,但发生率较高,中小学生躯体暴力倾向事件的年受害率波动在35%左右,属世界中等水平。校园暴力倾向是严重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伤害,校园暴力倾向最显而易见的后果是不同程度的躯体损伤和残疾,然而,更严重的暴力伤害往往表现为心理上的“创伤后应激障碍”(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PTSD),表现为不安全感、学习兴趣和人际交流变化、产生自杀意念和行为、用暴力手段报复对方或者社会等[4]。有资料显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犯罪的比例呈上升趋势。

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地区校园暴力倾向发生率较高,言语性暴力倾向最为常见,其次是肢体暴力倾向。广东省现有中小学生1 200万人,如果按照本次调查的校园暴力倾向发生率估计,该省每年遭受各种类型校园暴力倾向的学生人数达到601.92万,且呈现学习阶段越低、校园暴力倾向发生率越高的现象。不同类型暴力倾向发生率男生均高于女生,这与国内文献报道[5-6]一致,这可能与年纪小的学生心智不成熟,易冲动,自制能力差有关;其次,与女生相比,男生更调皮好动,打闹嬉戏时更容易发生肢体和言语冲突,因此暴力倾向经常发生在男生之间,这提示学校要及早预防学生出现暴力倾向,从小学就开始进行校园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男生的道德和礼仪教育,提倡文明用语,积极营造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氛围。调查发现施暴者主要是校内学生(71.1%),其次是社会青年/流氓,且学习阶段越高,来自社会青年/流氓的暴力发生比例越高。随着年龄的增长,学生的生活圈子越来越大,容易受到社会非法团伙、不良青年的勒索或拉拢,且初中生、高中生容易受影视中“帮派”“行会”影响,在校园中拉帮结派、斗殴打群架。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净化社会环境,严厉打击危害学生成长的非法组织,学校必须转变“智育至上”的传统教育观念,加强道德教育[7],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提供和组织各类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净化校园环境,使学生远离各种精神污染,健康成长。

遭受暴力倾向后,大部分学生选择报告教师,但随着学习阶段的提高,报告老师的比例越来越低,而选择告诉朋友的比例有所提高,要求对方停止的比例也逐渐升高。校园暴力倾向对学生造成即时或深远的影响,80%以上学生遭受暴力后会产生低落的情绪,从小学到高中,暴力倾向使他们认为社会不公和对同学不信任的比例也呈升高趋势,33.2%遭受暴力者有不同程度的身体损伤。令人担忧的是,由于青少年自主判断能力差、独立意识强、有强烈的伙伴集团倾向等特点,接近34%的学生报告有以暴力解决问题的想法,且男生比例远高于女生,这种“以暴制暴”的方式极易造成校园暴力恶性膨胀及蔓延的不良后果。有研究显示,遭受暴力者与施暴者存在关联,学生遭受暴力后若采取不正确手段保护自己,易从受害者转变为施暴者[5]。因此,教师应该及时对遭受暴力的学生进行疏导,帮助其建立正确的是非观和价值观;学校应该建立干预小组,并和家长充分沟通,对高危青少年进行心理矫治,提供指向性干预[8-9]。

通过Logistic回归分析社会经济状况对暴力倾向发生的影响发现,和同学相处困难和家庭成员关系不和睦是发生校园暴力倾向的危险因素,和相关文献报道[10]一致。不受教师重视、和同学相处困难的“差生”,经常受到同学、教师的冷言冷语,排挤性暴力发生率较高,家庭不和睦易导致亲子关系疏离,父母和孩子缺乏沟通,甚至采用“棍棒式”教育。这部分学生往往承受着心灵创伤,产生偏执、冷漠、好斗心态,反过来成为引发许多校园暴力倾向行为的根源。因此,防制校园暴力倾向的发生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还是家庭和个人问题,应把建立学校-家庭-社区三联屏障作为干预的核心[11]。学校和家庭应该给予暴力高危人群更多的关注和疏导,加强沟通,采用“鼓励式”教育,挖掘闪光点,使其增强自信心,社区应该创建平等宽容的人文环境,使这部分人群逐渐融入到社区中。

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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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翁里,吴海霞.校园暴力犯罪的侦防策略研究.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5:589-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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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教育的意义范文2

关键词:校园暴力 现状研究 预防措施 法律约束

一、校园暴力概述

校园暴力是指学生在校园中受到其他同学严重的暴力行为或者严重的威胁等影响学生身体健康或者心理健康的行为总称。校园暴力是国内国外都不可回避的一个十分严峻的现象,具有其自身的广泛特殊性,并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校园暴力逐渐演变成不同的形式和特征。校园作为学生成长和学习最重要的场所,作为培养学生世界观、认知观的主阵地,校园暴力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学生心理造成难以估量的深远负面影响。因此研究当前的校园暴力现象并对其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校园暴力应当运用科学的方法加以分析,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和有效的惩罚制度,以便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安全的学习环境,有利于对学生心理健康以及良好的社会价值观、社会认识观的培养形成。

校园暴力由于自身具有特殊性,因此对于校园暴力的界定要素不同于一般的暴力行为。校园暴力的第一个要素即为地域性要素,校园暴力行为发生的主要场所应为学校内部或者学校周边地区,例如在校园内部或者放学路上对他人进行的殴打辱骂行为。校园暴力的第二个特殊要素即为侵害对象的特殊性,权利受到侵害的对象不仅仅包括在校的学生,还包括学校里的授课老师和行政教师等其他工作人员,但从近些年频发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学生是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主要对象。校园暴力的第三个主要要素即为施暴人的主体特殊性,从近几年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施暴人的主体主要为在校学生,且多为被侵害对象的同学,由于施暴人与被侵害对象之间错综复杂的各种因素,加以双方自身身心的不成熟性与不理智性,导致校园暴力行为的发生。校园暴力的第四个要素即为侵害后果的特殊性,校园暴力事件的侵害后果多为对他人人身权利造成侵犯,进而对他人的心理造成伤害,致使被侵害对象产生严重的心理障碍,影响被侵害对象的身心成长与日常学习和生活。

校园暴力由于不同于一般暴力行为的界定,因而也呈现出了不同于一般暴力行为的特点。从近几年频发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当前的校园暴力具有年轻化、突发化、报复化、残忍化、团体化等特点。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多为青少年,往往由于小的纠纷矛盾所引起,加之青少年心理成长尚不成熟,极易由于意气行事而受到同伴鼓动,进而形成一个打击报复的小团体,由于某些特定外界因素或者相约共同对被侵害人造成突发的刁难,并辅以十分残暴的手段。更有甚者会引来校外成年人士参与,进而将暴力手段升级或导致危害后果加重,容易被校外人士利用发生威逼利诱、敲诈勒索等更为恶劣的犯罪。以往的校园暴力事件参与者多为男生,而从近几年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情况看,女生参与和遭遇校园暴力事件的比例正在逐渐加大,其中很多男生参与的校园暴力事件更是由于女生的因素主导产生的,这些具有团体性、报复性等特点的校园暴力极易引发恶性循环,这对于正处于身心成长的青春期的青少年是极具危害的。

根据校园暴力的不同特点和不同行为方式,可以将校园暴力大致分为语言暴力、行为暴力和心理暴力三种。语言暴力是指施暴者对被侵害人实施言语上的强制命令行为,包括侮辱、嘲笑、谩骂被侵害人和强制使被侵害人接受某种思想或观点等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一种软暴力,不会对被侵害人的身体造成直接的损害,但是会对被侵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行为暴力是指施暴者对被侵害人实施身体上的直接侵害或者强制被侵害人实施某种特定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一种硬暴力,会对被侵害人的身心造成极其严重的损害,更为甚者可能会剥夺被侵害人生命。心理暴力是一种较为特殊的暴力类型,国际劳工组织将心理暴力认定为是暴力行为的组成部分。1例如在施暴者实施暴力行为之前对被侵害人施加警告,给被侵害人造成心理恐慌。这些不同类型的暴力行为在现今愈演愈烈的校园暴力事件中已经屡见不鲜,因此我们必须分析这些校园暴力形成的更深层次的原因,进而提出有效的措施来避免一些悲剧惨剧的发生。

二、校园暴力的成因分析

校园暴力问题不是段时间就形成的,也不是由一种因素独立导致的,而是由多种因素长期交错复杂最终产生的,因此对于校园暴力的成因可以从被侵害人主体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以及法律因素等多方面来分析。

(一)学校因素

校园暴力现象愈演愈烈,校园暴力事件越来越频繁,学校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明确规定,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的道德培养,学校应当实行预防犯罪教育的法制教育计划。但是在我国当今应试教育体制根深蒂固的现阶段,社会各界都对高分数趋之若鹜,大有一种唯分数论成败的倾向,虽然有些地方已经实行了教育体制改革,但是中考、高考中的高分效应依然没有散去,学校普遍追求高分数和高升学率,加大中高考的文化课程比例,缩短甚至没有法制教育、心理教育、品德教育等多方面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所必要的课程。将这些课程留在书面上,挂在口头上,展示在墙面上,但是很少践行到实际上。这种法制、品德、心理等课程的缺失,导致学生在产生矛盾纠纷时不知所措,只能按照从网络上、电影电视中、生活中等所看到的自认为是正确的暴力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学校的这种“重做题轻做人”的教育方式对于青少年的心理教育不能进行有效的预防和及时的矫正,学校只注重对于外来人员的排查与控制管理,而忽视了内部的预防和教育,虽然有效减少了校外人员暴力事件的发生,但是s滋生了校内同学的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学校不应该对于内外管理教育厚此薄彼。

(二)家庭因素

家庭教育是青少年教育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一个人秉性的养成同他的家庭教育具有很大的关系,家庭会给青少年带来最为直接的影响。随着网络世界的发达和社会生活压力的增大,父母同孩子之间进行心与心的沟通逐渐减少,父母关心的重点逐渐变为学习是否进步、音乐体育等课外专项技能是否学习、钱是否足够等物质层面的东西,反而很少关注孩子是否有和别人闹矛盾、是否交到了好朋友等精神层面的交流。而这种现象所形成的对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也有不同,其中极易形成专制和放任两个极端,而专制、放任的教养方式最有可能导致学生的不良行为。第一种是接受专制教养的学生,容易成为校园暴力事件里的被侵害人,因为其已经接受了逆来顺受,不敢反抗。第二种是接受放任教养的同学,这些青少年由于父母的溺爱,肆意纵容自己的行为,没有得到父母及时有效的限制,极易形成自负心理,养成一种唯我独尊的意识,容易成为校园暴力事件里的施暴者。

(三)自我因素

多数校园暴力事件的当事人均为青少年,青少年在校期间因为缺乏学校和家庭的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对于外界新鲜事物充满了好奇心,在遇到矛盾纠纷时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内心的情绪,对突发事件缺乏独立评价能力和法制规范意识,不能正确合理的控制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极具模仿性和盲目性。同时网络世界的发达又给了青少年足够大的舞台表现自己,但同时也使许多青少年沾染了许多社会不良风气,很多校园暴力事件都是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而为外界所获知,这种引发社会广泛的关注会极大地满足青少年的炫耀心理和“网红”心理,导致青少年对于校园暴力行为乐此不疲,最终害人害己悔之晚矣。

(四)法律因素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是该部法律关于对预防未成年人教育、监管不力的事后处罚规定十分模糊不清,只是规定了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这对于监护人的监督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约束作用。同时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仅仅规定了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加以管教,管教无效或者无力管教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送到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并没有规定更为明确具体的惩戒措施,反而这种规定被当成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护身符。我国《刑法》中也规定十四周岁以下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只要未成年人不满十四周岁,即使发生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也难以适用刑法予以惩治。

在我国目前的现状下,学校因素、家庭因素、自身因素和法律因素共同导致了校园暴力现象屡禁不止,各种令人发指的行为手段频频发生在青少年身上,极大地影响了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对其以后的学习生活造成了极大地困扰。因此我们要分析校园暴力现象产生的深层次的原因,并找出合理有效的手段来预防和规制校园暴力行为。

三、校园暴力的应对措施

校园暴力行为在我国频频发生,社会公众对校园暴力行为的关注度日益提高,如何有效避免校园暴力已经成了亟需解决的问题。采取合理有效的应对措施不仅可以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更可以有效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有助于提高社会整体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形态。

(一)加强法制教育

当前我国青少年在学校和家庭中缺少必要的法制教育,因此应当首先加强对于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不仅需要在学校里向青少年普及法律常识,配备专业的老师切实开展法制教育,更需要家长和老师以身作则,切实为青少年做好典范,这种潜移默化的法制观念影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校园暴力问题。让青少年了解所有人都要遵守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和法律,一旦违反就要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承担责任。同时社会其他机构、电视、网络媒体也应当各自开展法制教育平台专栏,将法制教育融入青少年的日常生活中,让青少年自觉学习并有更多渠道获得法律知识,更好的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和尊重他人。

(二)加强学校管理

学校应当实施科学的学生管理方法,针对每一个学生建立德育法制教育档案,积极与家长进行沟通,共同完善档案内容,做到一人一档,老师和家长针对不同青少年的情况建立不同的法制教育培养模式,类似情况借鉴培养,切实建立科学的、具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法,帮助青少年树立积极健康的人生价值观,从心理上、人格上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思想、道德思想水平。除此之外,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警备系统,在学校的必要位置安放摄像头和安排警卫人员进行校园巡逻,在校园内部设置紧急情况报警设备,做到一有暴力事件发生及时知晓、及时到场、及时处置,尽可能减小校园暴力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一体化,综合防治、控制校园暴力行为。

(三)健全法律体系

在立法方面,应当将严重的校园暴力行为写入刑法,对于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结果、团体性暴力行为、持械暴力等严重的校园暴力行为应当由刑法加以规制,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但为了保障未成年的施暴者身心健康发展,应当将其在特殊场所进行服刑。在司法方面,应当对于校园暴力行为采取从重处罚的措施,而不应当只是由家长或学校进行简单的批评教育,应当由司法机关专业人士在特定场所对其进行法制教育,让施暴者自身检讨反思,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以加深青少年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畏惧心理,使其不敢继续实施校园暴力行为,从而改变以往的形式主义纠正制度。在对校园暴力行为的施暴者进行执行时,应当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从实质上椭未成年施暴者进行监督和帮扶,设立专门的部门和拨付专项经费对校园暴力未成年施暴人进行有计划地帮扶教育。

四、结语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对于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心理教育和道德教育一刻也不能松懈,每一起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都会对当事人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也会造成社会公众的校园暴力恐慌,不利于国家的稳定团结。因此我们应当结合当今频发的校园暴力行为的特点,弥补我国关于校园暴力的立法缺失,完善司法、执法的法律体系,集合政府机构、学校、家庭以及媒体网络等各种渠道的力量,加强对于青少年法制的教育宣传与引导,切实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学习环境,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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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教育的意义范文3

[关键词]校园暴力;社会转型;法社会学

[中国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2008年10月,就在这个月里发生了三起“弑师案”,尤其是10月28日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课堂里发生的“弑师案”,更是让国人瞠目,让世人震惊。曾经被视为世外桃源的校园,被视为纯洁无暇的师生伦理,在皇帝的新装被撕裂之后,出与世俗社会毫无差异的残忍与暴力。当案件发生后,无论是官方的反思还是社会的质疑主要聚焦于我们当前的师生关系和教育问题。毋庸置疑,我们确实应当检视早已紧张却被忽视的师生关系和教育问题,但我们却不能停留于此,我们甚至不能停留在如何给受害人一个正义的判决,我们需要追问的是究竟什么因素才是校园暴力的真正根源。只有揭示校园暴力的真正根源,才能有针对地进行犯罪预防与社会控制。

一、校园暴力原因的一般理论

有关校园暴力的原因论在我国的研究中并没有形成自己的理论流派,而是更多借鉴西方犯罪原因论以解释中国的校园暴力问题。在有关西方犯罪原因论的理论中可以大致分为两大类,即个人原因论和社会原因论。个人原因论又区分为生物人类学的理论和精神动力学的理论。前者把犯罪的原因归结为天生的生理结构和基因结构,后者把犯罪的原因归结为个人的心理因素和性格特征。而社会原因论把犯罪的根源归因为特定的社会环境,但在社会原因论中又区分为祉会夏常状态理论、文化传递理论、冲突理论、标签理论等。其中,社会反常状态理论把犯罪归因于社会文化和社会结构之间的极度紧张;文化传递理论认为犯罪是在社会文化传递和人的社会化过程中习得的;冲突理论注重社会中各个次群体之间的关系,犯罪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强者与弱者的关系,社会中强大的群体能够把弱小群体的许多价值观和行为定义为违规;标签理论则认为犯罪是相对的,任何行动和有此行动的人只有当被别人标志为犯罪时,才成为违规。在个人原因论和社会原因论之外,还有比较典型的二元原因论和三元原因论,前者把犯罪的原因归结个人原因和社会原因两方面,后者从个人原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三个方面分析犯罪。可以说,以上理论是以个人原因论和社会原因论为基本模型发展出来的复合理论。

研究犯罪的原因是探寻犯罪规律,制定犯罪预防与犯罪控制的依据和基础,而不同时期和不同区域对犯罪原因论的不同理解则是各种刑事法律和政策存在本质性的差异所在。尽管西方理论对中国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但西方有关犯罪原因论是建立在西方犯罪问题的社会事实之上,而且即使是在西方,有关校园暴力犯罪的原因论也是建立在一般的犯罪理论基础之上。也就是说我们不能仅仅依凭西方理论来解释和应对中国问题,而应该建立在中国社会实践的基础上,连接中国经验和传统,发展从中国实践出发的社会科学和理论。因此,在有关中国校园暴力问题的研究上,我们也不能局限于用西方理论给犯罪问题盖棺定论,而是从中国社会实践,展示中国校园暴力的真正根源。

二、“弑师案”的社会学本质

跳开西方各种犯罪原因论,我们回到案件本身,追问“弑师案”之所以被社会关注的本质所在,这是厘清校园暴力犯罪真正根源的前提。

(一)挑战师生伦理的极限

“弑师案”之痛并不在于其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甚至并不在于处于花季的青少年成为了杀人犯,其刺痛社会神经的是受害者和加害人的独特社会角色。作为受害者的社会角色是教师,而作为加害人的社会角色却是学生,这两个本为一体的社会角色却叠加在不断发生的命案之中,无疑挑战了早已陷入争议的师生伦理极限。

在我国的社会文化中,尊师重教业已成为中国文化血脉中的传统,也是儒家文化的精髓所在。传统中围是以家庭伦理为基础建构了整个社会的秩序伦理,对师生伦理而言,主要体现在“尊”和“严”两个方面。所谓师之“尊”,表达了长幼尊卑的差序伦理,既从师,就要“尊”师,这也意味着要“遵”师。“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很形象地表达了中国文化中的师生伦理关系。所谓师之“严”,表达了中国传统“师道”之基本精神,即为教之严,管之严,罚之严。“尊”与“严”合而为一,相互建构了中国文化的师生伦理。然而,在当今中匡l社会,曾经合为一体的师道“尊”“严”,逐渐被剥离,没有“尊”谈何“严”,缺乏“严”也无从“尊”。当前社会喷涌而出的却是层出不穷的师生冲突,并逐渐演化成具有标志意义的“杨帆门”和“辱师门”,直至不绝于耳的“灭师门”。

(二)挑战社会关系网络的极限

人作为社会性动物,处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在不同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社会人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在同一社会关系网络中,不同社会角色相互依赖,也不断冲突,而不同社会关系网络中的社会角色冲突程度反映了社会关系的紧张程度。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各种社会关系网络似乎都矛盾重重,关系紧张而微秒,甚至在充满亲情伦理的家庭关系网络中,也已经危机重重,这也在某种程度上暴露了转型过程中所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而当前影响中国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为主要有劳资关系和干群关系,这是中国当前社会矛盾的核心聚集地,也是国家对犯罪现象进行社会控制和法律控制的重点。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把最美好的希望寄托在被视为“世外桃源”校园,成为社会精神的避风港。因为他们认为校园里师生没有利益冲突,没有俗世纷争,因为校园是铸造精神的花园。但是“弑师案”把社会震醒,原来连最美好的师生关系所构筑的社会关系网络都岌岌可危。

(三)挑战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极限

青少年犯罪问题在我国越来越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不仅是因为青少年犯罪是主要的犯罪群体,而且青少年犯罪量也再不断攀升。一方面,青少年犯罪率远远高于其它年龄层的犯罪率是各国的一个普遍现象,而且在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在全国刑事犯罪中的比例始终维持在70%以上。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量也不断攀升,根据2007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成果,指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增长迅猛。其中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5年间增长12.6%,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情况更加突出,5年间上涨68%。更为重要的是,当前中国青少年犯罪呈现犯罪成员低龄化、犯罪形态团伙化、犯罪手段暴力化、犯罪方式智能化等特点。更显现了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突出和严重。

而“弑师案”的不断发生,表明了青少年犯罪所呈现出的一个新特点,即青少年犯罪群体从边缘群体向中心群体的扩展,从局部问题青少年向青少年整体扩散。一般而言,在青少年犯罪群体中,最为突出的就是青少年群体中的边缘群体,即城市和农村中的无业、失业、失学、留守青少年群体,这些人群构成青少年犯罪的核心群体。而深处校园中学子,往往被视为祖国

花朵、国家未来的栋梁,尤其是大学生甚至被视为“天子骄子”,似乎犯罪与这些群体无缘。但是,不被关注的、发生在校园中的青少年犯罪早已显现,而且已经越来越突出,越来越严重,从职业学校、到正规学校、从中小学到大学,几乎覆盖了整个学生群体,犯罪程度也绝不亚于社会青少年犯罪。而“弑师案”的不断发生,只不过是以最为极端的方式显现了严重的青少年犯罪问题。

三、校园暴力的社会根源

既然“弑师案”显现了在中国语境下已经恶化的校园犯罪和颇为严重的暴力问题,那么我们也应该在中国语境中探寻校园暴力的社会根源。尽管与成年人犯罪相比,暴力的生理学、心理学等因素更显得重要。在我看来,这些因素固然不可忽略,但作为社会问题的暴力犯罪归根结底还是社会化的结果。

(一)社会变迁与社会结构的张力

在中国社会的转型时期,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迁。社会不仅分化为复杂多样的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而且这些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逐渐向两极化的方向发展。这也使得原来潜在的社会矛盾凸现出来,两极分化所激发的社会矛盾也变得尖锐而难以调和,尤其当法律制度及各种公共政策难以跟进时更是如此。甚至国家的制度不仅不能调适社会矛盾,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使得犯罪问题在转型时期就变得更为严重。因此,可以说当代中国的社会犯罪主要缘于社会分化中社会结构方面无以化解的紧张。而暴力的社会深层根源也在于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所引起的群体性失范。

具体到校园暴力的根源,社会变迁所带来的结构性的张力也是非常明显。相对社会青少年而言,校园青少年看似被社会影响程度较低,校园可被视为隔绝青少年犯罪的屏障。但事实上,社会分层所带来的结构性压力很容易通过家庭和学校传递到校园青少年群体,而且青少年学生群体本身就是社会分化在个体生活中的投射和缩影。可以说,从校园青少年的心理到行动无疑也是社会化的结果。尤其重要的是,学校的社会结构也在社会转型中发生了质的变迁,原有以家庭伦理为基础的教育模式转变为以职业伦理为基础的教育模式,教育的社会功能也从原有传递价值秩序的学校转变为传递职业技术的学校。以此相随的是,学校与老师、老师与学生的关系结构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而这些结构性变化带来了学校教育中的学生与老师、与学校甚至整个社会的矛盾,构成校园暴力的社会动因。

(二)表征文化与内在文化的冲突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国家主导的社会改革大量吸收以西方为样本的现代制度,但这些制度引入中国后却有一个长期性的本土化过程,这一过程始终伴随着传统与现代的冲突与融合。尽管我国社会现代化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我看来,还处于初级的表征阶段。即制度逐步引进,现代化制度框架基本完成,但支撑现代制度的文化和社会基础还没有形成。与此同时,以中国传统为支撑的内在文化始终支配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从而决定中国人的行动逻辑。而两种不同文化所预期的社会行动总是相互矛盾,使得社会行动与社会预期发生了错乱。难以调适社会文化与制度冲突,最终导致了转型时期中国犯罪现象的井喷。

对校园暴力犯罪而言,也是表征文化与内在文化相互冲突的结果。在建构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的语境中,表征文化传递到了包括教育在内的各个社会系统之中。我们建构了民主治校、依法治校的教育制度,建构了师生平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相互平等的表征文化,更为重要的是,学校教育以服务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为基本目标来塑造人才,传播以现代社会为基准的知识。但在教育的社会实践中,在学校管理和学校教育中,内在文化却主导了教育实践的行动逻辑。以家庭伦理秩序为基础建构的师生伦理继续主导了当前的师生关系,学校的管理也充满了“父爱主义”情结,使得制度的表达与社会实践发生了背离。而正是这种背离聚集到学生身上,不断加深了学生对学校教育直至整个社会制度的敌视和叛逆。“弑师案”只不过是表征文化与内在文化的冲突所引发的青少年学生对抗制度的一种极端表达。

(三)社会关联与社会控制的断裂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国家推进的社会改革逐渐解构原有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以此重建具有现代意义的秩序与文明。这就使得原有的社会关系纽带逐渐断裂,而这些社会关系纽带所承载的社会功能也在逐步消失。具体而言,改革开放前,中国的社会由两个最为基本组织的构成:一个是家庭,另一个就是单位。以家庭为根本的伦理秩序一直是传统社会的基石,而单位则是时代的社会基础。可以说家庭和单位不仅构建了中国社会的关系网络,也是其社会控制的基础。而社会转型却在某种意义上解构了这一社会关联,把处于家庭中的人和处于单位中的人推向了社会,成为了社会人。然而新的社会关联并没有形成,原有社会控制又在不断弱化,甚至消失。更为重要的是,现代化、一体化的法律控制机制并不完善,使得社会越轨和犯罪问题更显得突出和严重。

校园暴力教育的意义范文4

一、藤式观点对日本教育改革的认识

根据藤式观点,日本教育改革的背景有三个:其一,20世纪70年代后期,日本学校存在的典型问题(频繁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学生厌学和逃学等);其二,公众对日本学校教育模式及存在问题的批判;其三,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对教育领域的冲击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针对日本教育存在的问题,日本国内不仅出现了强烈的教育改革的呼声,更有一系列的教育政策与举措。对此,藤田教授进行了批判性的思考,并表达了独到的观点。

关于“校园暴力”等问题的成因,日本国内主流的观点认为:这是划一、僵硬的学校教育模式所致。而藤田教授认为:划一、僵硬的学校教育模式由来已久,而校园暴力等问题是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才愈演愈烈,基于此,导致校园暴力等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二战后,日本偏高的升学率(高达90%以上)使高中教育成为准义务教育。然而,在准义务教育的背景下,高中之间依旧存在等级差别。于是,学生被放到结构等级中,他们的愤怒之情和厌恶之感自然呼之欲出。

关于“学校周五日制改革”这一问题,藤田教授以一项调查结果为依据指出:学校周五日制改革带来了消极后果。具体有两点。其一,在两天的休息时间内,学生主要把时间用于休息,因此,他们不仅没有获得丰富的生活体验、自然体验和活动体验,更丧失了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其二,学校周五日制只会导致教师和学生在工作日内更加繁忙。

关于取消初中升高中入学考试,设立一贯制中学的问题,藤田教授认为:一贯制学校会导致两极分化,影响教育公平。

二、藤式观点对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意义

1.尊重不同观点

的确,日本的教育改革举措确实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而藤田教授的观点也确实有一定道理,可见,任何教育政策与措施的出台都不可能被所有人认同,因此,对教育政策与措施有不同观点是正常现象。所以,在教育改革中,应尊重不同的观点,这是教育改革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2.善于识理、反思

在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中,我们可借鉴藤田教授识理、反思的方式,探讨三个问题。

(1)理性借鉴国外的先进理论

在基础教育改革中,我们会借鉴许多国外先进的理论,因此,必须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不能食洋不化,盲目追随。正如藤田教授针对“一贯制中学”这一问题所指出的:这种一定要进行改革的做法,就好像在沙漠中一个口渴的人不顾旁人的劝说,径直奔向海市蜃楼一样。我们知道,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进行了以“追求卓越”为口号的教育改革,强调“卓越”的个性、自由和选择等。随后,日本开展的教育改革便是对美国教育理论的盲目追随,最终导致日本教育改革的艰难推进。因此,在基础教育改革中,我们须理性借鉴国外的先进理论,也就是吸收适合我国国情、符合人民愿望的教育理论,改善具有一定适用性的理论,摒弃无用的理论。

(2)改革需要充满自信

藤田教授针对“学校周五日制改革”这一问题,提出了这样的观点:日本社会充斥着对教育的不信任,只要学校教育出现问题,社会上便会出现“学校教育不符合时展要求”等不良舆论,这对教育的健康发展非常不利。因此,我们应明确:我国的基础教育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础教育,所以,在进行基础教育改革时,应充满自信地从民族传统的根基出发,构建基础教育发展的蓝图。

(3)必须遵循教育规律

校园暴力教育的意义范文5

美国安全保卫管理体制的特点

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20世纪60年代,美国各地校园治安状况日益恶化,校园暴力事件频发,甚至出现了多起校园骚乱。面对学校师生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状况,华盛顿州第一个制定了相关法令,在各个高校建立警察机构。紧接着,各个州相继制定了保卫高校安全的法律。在90年代,美国政府还制定了《校园安全法》,正式确认了美国高校的警察制度,以此来加强高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使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法可依。

如今,美国在学校安全保卫方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如《校园禁枪法》和《校园、社会禁毒及安全法》等。《校园禁枪法》规定所有接受美国联邦教育基金的地区必须通过《改善校园环境法案》,严格禁止在校学生携带任何枪支进入校园,否则学校将有权对学生做出开除的处分。由于的泛滥也容易引起暴力,对整个校园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因此,美国议会又通过了《校园、社会禁毒及安全法》,此法律为防止校园暴力发生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同时也顺应时代要求,总结了新形势下校园暴力事件呈现出的新特点,丰富和深化了《校园安全法》的部分内容。

科学的安全保卫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安全人员对高校保卫工作的态度和认识。因此,先进的安全保卫理念对整个高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美国校园的安全保卫部门认为自己的最高使命和任务就是保护生命,有着极强的责任意识。美国的校园安全保卫队伍大都来自于高校的毕业生以及退役军人或者警察,文化程度相对较高,拥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员拥有较高的学历,比如硕士、博士毕业生大有人在。而且在应聘学校警察时还需要通过各方面严格的测试才能上岗。美国校园警察也较为重视为在校人员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例如,学生忘记带宿舍钥匙,只要一个电话,校园警察就会前来帮助;夜晚只要学生提出要求,校园警察就会义务护送学生。一般情况下,校园警察的巡逻车里都配备有急救包和药品,随时为伤者服务。

完善的校园警察制度 校园警察制度是美国校园保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以前,美国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并没有现在这样严格,只有相关的保安人员负责看守停车场以及相关的校园教学设备等。为了应对日益猖獗的违法犯罪活动,保卫师生安全,美国各地相继建立了完善的校园警察体制。

美国的校园警察部门并不隶属于当地的警察局,而是由各自相应的学校来管辖。其人员大体由三部分构成:正式警察、保安人员和临时负责安全工作的学生。正式警察有执法权,持有枪械,同时配有相应的警徽、警衔、制服等。保安人员则没有执法权,同时也不能够持枪,他们的任务是负责看守停车场和相应的教学设备等。临时负责保卫工作的学生则是学校雇用的,一般负责巡逻等工作。校园警察的任务就是保卫学校师生的安全不受侵犯,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负责学校安全事务防范,及消防、交通和急救等各方面的工作。美国的校园警察部门不同于当地警察局,因为他们还要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这是他们的一个重要区别。

先进的技术设施设备 美国的高校并没有围墙,校园内的道路和校园外的公路都属于全社会的公共道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穿越,可以说校园是完全开放的。因此,一些传统的安全保卫设备早已不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于是,美国各高校充分依靠新技术,纷纷启用了新的安全设备。例如,多功能的防火、防盗等监控严密的信息安全系统,使得校园安全保卫系统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格局。

一般来说,各高校都建有完备的电子监控系统控制中心,在各个交通要道、停车场乃至各个教室都会安装有摄像头,以对学校的每一个公共场所做到全天候的全面监控。整个监控中心不仅有监控,而且也集报警、调度、救助等多功能为一体。校园的各处都会有相应的报警电话亭,随时准备接受各种救助。报警电话亭的电话直接与监控中心连通,只要拿起电话,监控中心就能够确定报警人员的具置,并立即派人员去处理。另外,监控中心还配有相应的电话录音分析系统,通过这个分析系统与地方警察部门的信息库进行连接,从而能够及时确认当事者的身份。

美国安全保卫管理体制对我国的启示

高校安全保卫经验作为推动校园安全的一种手段和方法是不分国界的,能够为不同的国家所借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美国的高校安全保卫管理体制对我国有着较多借鉴意义。

加强高校安全立法 纵观整个美国的校园安全立法史,可以清楚地看到,立法是提高校园安全的前提条件。拥有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条文,才能够为整个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使校园执法做到有法可依。目前,我国在校园安全立法方面仍然处于薄弱的环节,并没有形成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应当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为学校师生的安全提供坚强的后盾。

确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美国高校的安全保卫部门大都具有较为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应当借鉴这种科学的安全保卫理念,强化高校安保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也应当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确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认真扎实地做好高校安全保卫工作。

建立高校警务站,实现安全管理社会化 美国为保障校园安全建立了一整套校园警察制度。在警察执法权方面,我国和美国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我们应当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采用灵活变通的方法,让当地公安机关在各个高校设立警务站,促进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社会化,以提升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校园暴力教育的意义范文6

关键词:亚文化;后进生;转化

中学后进生是指由非智力因素造成的,在学习成绩、思想品德以及行为表现方面暂时处于落后状态的学生。中学后进生主要包括三大类:学习后进生、思想品德与行为表现后进生、双差生。随着文化多样性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学校制度主流文化和校园亚文化都对中学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美国社会学者波普诺对“亚文化”的定义为:“从广义上来说,亚文化通常被定义为更为广泛的文化的一个亚群体,这一群体形成一种既包括亚文化的某种特征,又包括一些其他群体所不包括的文化要素的生活方式。”中学生亚文化,即指在校园这个场域内,由学校制度主流文化与社会流行文化互动后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内心诉求以及外在行为表现。对于中学后进生的影响主要从健康亚文化、中性亚文化与不良亚文化三个角度来探析转化工作。

一、中学校园亚文化对后进生的影响

(一)中学校园健康亚文化对后进生的影响

1.社团文化对后进生的影响

随着社会变迁的逐步深入发展,时代和社会对于新的青少年一代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望。为了更好地培养适合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我国的教育目标和方式也随之发生着显著的变化。社团活动是由学生自主管理,并按有关社团的章程来规范成员的行为,从而达到发展个性、丰富学生生活、提高实践能力和素质的目的。随着新课改的逐步推进和迎合第二课堂的要求,社团文化在校园里蓬勃发展。

后进生对于社团组织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高,尤其表现为娱乐和体育性社团组织。在社团组织中,通过非强制性制度文化,潜移默化地培养后进生的高雅情趣,以及逐步认同规章制度,从而实现自主教育和同辈群体的互相教育。

2.节日文化对后进生的影响

校园节日文化包括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外国传统节日以及具有时代性和教育性的主题节日。校园节日文化通过各种各样的节日活动表现出来,有学校组织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集中参观活动以及集体。在校园节日文化中,外国传统节日即洋节文化作为校园亚文化,对后进生的影响是显著的。如,愚人节、圣诞节、狂欢节、感恩节等,这些充满着异国风情的节日深深地吸引着后进生,有助于后进生发挥自己的潜质,开阔视野、培养兴趣、陶冶情操。

(二)网络中性亚文化对后进生的影响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已经成为人们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应用环境。网络文化是一种中性亚文化,网络的应用是一把双刃剑,有利又有弊。网络使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于学生来说,网络文化给学生提供了快捷高效的学习手段,丰富多彩的学习内容以及非制度化约束的宽松学习环境。网络是学生开阔视野、丰富生活、增长知识和才干以及休闲娱乐的重要工具;网络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如网络信息良莠不齐、网瘾的存在、网络安全问题突出等。

由于网络文化的吸引、外部环境的影响以及后进生自身的原因,网络成为后进生新的生活领域。网络文化对后进生的影响具有双重性,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因素。如果学校和教育工作者不进行及时的引导和不采取教育辅助手段,就会使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变得困难和复杂。

(三)暴力不良亚文化对后进生的影响

暴力文化属于不良亚文化的常态表现,以冲突和犯罪为主要内容。校园暴力是指以学生和教师为主体行为人,在校园背景下实施的暴力行为,包括学生之间、教师之间、师生之间,以及学生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冲突和暴力攻击行为。

通过对兰州市4所中学后进生问卷调查的反析,后进生参与暴力行为的原因主要有:首先,后进生在校园主流制度文化中难以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内心诉求难以表达,在推拉力的共同作用下,后进生逐步参与暴力行为。正如丹尼尔・贝尔提到的:“如今,最大的压力被转嫁给年轻人。小小年纪就被迫要做出坚定的选择:在学校要考个好分数,进一所好大学,选择一个好职业。在所有阶段,他都被评估,而且,这种成绩评估成了他一生要携带的身份证。如果在变迁阶段(也就是说,升学指导、就业咨询时)不能提供充分的引导机制,就会造成明显的紧张压力,并促成年轻人脱离现有的体系。”其次,随着暴力传播媒介的越来越发达,如网络暴力文化、影视和文学作品中的暴力场景和画面,后进生获得暴力内容的几率增大,使其行使暴力行为的机会增多。最后,校园暴力行为的代价低,表现最明显的是师生关系之间的暴力行为。

二、结论与反思

重视影响后进生的校园亚文化,认真辨别与分析校园亚文化的性质,积极发展校园健康亚文化,实时有效地引导中性亚文化,抵制和有效应对不良亚文化。从制度和思想意识上,保障后进生转化的物质条件。

以后进生的生活场域为切入点,使学校、家庭和社会有效地融合在一起,形成转化合力。发挥各自的优势,给后进生的转化提供健康的现实环境。

探索切实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对后进生进行合理分类,做到因材施教,走符合后进生自身特点的健康成长道路。

参考文献:

[1][美]迪克・赫伯迪格.亚文化风格的意义[M].陆道夫,胡疆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美]戴维・波普诺.社会学[M].李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