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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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总结

校园暴力总结范文1

下面是我对这学期工作的一点报告:

本学期我主要完成了学校安排的两项任务,担任六年级五个班级的科学课的教学任务以及物理实验员的任务。

一、教学工作

1、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学科内容的特点以及六年级学生的特点认真备课,和组内成员认真研究每一节课的教学设计,研究教学方法,精心为学生准备实验器材,力争让每一节课都丰富而又充实,在准备每一节课的过程中,感觉到自己无论是在知识上还是在教学方法上都收获了许多。

2、根据学生对知识掌握的情况,为学生定期出阶段综合复习题和阶段性测试题,在出题的过程中,学会了对知识的系统归纳和整合,同时对所教的学科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3、这学期我们还组织了科技小制作活动,看着学生们展示作品的一件件出炉,看着学生们对所学知识的学以致用,真的感觉到了学生智慧的无穷,力量的伟大!

4、从学生每一次考试成绩的反馈中我们也看到了学生的一点点的进步,知道了他们对这一门学科一点点的感兴趣了,并且喜欢上了科学课,这是我们当老师的最大欣慰,同时也感到了这学期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

二、实验室管理

1、在实验室管理方面,定期做到对实验室备品的检查与上报,保证实验室备品不丢失,完好无损。

2、能够积极配合教学一线教师,为学生上课准备好实验器材,保证学生实验的顺利进行。

3、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卫生清洁,保证实验室窗明几净,实验室内空气清新,实验室备品摆放整齐。

校园暴力总结范文2

【预防校园欺凌主题班会教案一】 一、校园暴力的几种表现

(一)打架斗殴。

打架斗殴是校园里最常见的暴力行为,通常是一些品德较差的大同学,自以为有力气,就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来殴打校内外的学生。除此之外,还有这伙中学生与另一伙中学生相互殴斗的现象,也称为学生打群架。中学生打架斗殴破坏了学校的正常秩序,给学校带来了不好的声誉,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其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

不难发现,中学生打架斗殴的发生具有时间上的规律性:

(1)放学 时。中午或傍晚放学,特别是周末中午,一些与校内学生有联系的校外少年,还有被学校开除的不良少年,站在门口寻找机会打架。同时,大批学生出校时易因发生碰撞而引发打架。

(2)考试结束时。每个学期的期中和期末考试后,老师忙于批改试卷,学生普遍松口气,一些不良学生就惹是生非,易发生打架斗殴。

(3)秋季开学时。新生刚入学,学校老同学串联的,其中有因过去的仇恨而算账的,往往采用暴力攻击的手段来解决。

(4)课外游乐活动时间。不少学生喜欢到校外去打桌球、玩电子游戏和相聚郊游等。由于社会活动场所管理不严,人员复杂,学生之间常因争输赢、争地盘而发生冲突,导致打架斗殴。

(5)节假日。由于休息时间,有的学生家长又不在家中,在无事可做的情况下,有的学生就跑到外面去,易发生打架,甚至相约互斗。

(二)强索钱财。

这是近几年来发生的比较普遍且严重的校园暴力现象,往往发生在中小学校门口或附近地区,大年龄的中学生向低幼学生强索钱财,以暴力相威胁,逼迫低年龄学生交出零用钱或学习用品等,并不准他们告诉学校和家长。此类事件不仅摧残了被袭击学生的心灵,影响他们的学习生活,而且造成许多家长人心惶惶,对孩子的身心和教育担惊受怕。

(三)毁坏物品。

有的中学生由于心中的不满、怨恨等情绪作用,通过毁坏物品来表现和发泄。在一些中学生里可以看到被学生破坏的课桌椅、墙壁、门窗等,其中一部分就是有的学生发泄情绪实施攻击的结果。这类攻击行为的目标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物。

(四)争风吃醋。

青少年生理、心理的早熟使早恋现象越来越呈现低龄化趋势,而早恋给青少年的成长和生活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但由于中学生心理不够成熟,往往会因为女生而产生嫉妒、排挤甚至仇恨的心理。小小的矛盾因为缺乏沟通和引导而酿成打架甚至凶杀等暴力事件。

(五)心理障碍。

青少年攻击行为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这就是由于青少年的精神障碍所引起的攻击性行为。国内外研究表明,青少年精神疾病患者的一个主要表现就是具有攻击伤害他人的行为。主要原因是在于他们的意识障碍、幻觉和妄想作用、智力障碍、情绪情感激烈等。在这种异常心理的支配下,青少年患者易与他人发生冲突,引起攻击性行为,给他人造成轻重不等的伤害,极端严重的可以致人死亡。比如常见的少年多动综合症,表现为多动、多话、任性和注意力不集中等,比较严重地影响患者的学习和生活,并会干扰社会秩序。有多动综合症的少年行为,常有攻击性,一次性精神症状有突然发怒、行为冲动的表现,二次性精神症状有明显的暴力攻击行为,在生活中显得喜与人吵架和打架。又如,少年精神分裂症表现为意志和行为的障碍,造成行为混乱,在兴奋之下会伤人或物。再如,少年躁狂症者有的经常惹是生非,发生打闹等冲动行为,造成对他人的攻击。鉴于这些攻击行为不是一般的品德障碍,而是在精神障碍的情形下发生的,所以应提醒人们给予特殊的注意。

二、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

校园暴力从根本上说是社会暴力病态在向校园延伸的结果。如果任由这种势头发展下去,无疑会给在校青少年造成一种不良的暗示:武力比智力更有价值,邪恶比正义更有力量。如果青少年一旦形成这种认识上的偏差,无论对其个人还是对社会而言将是非常危险的隐患。这种由家庭、社会和学校多方造成的校园恶瘤,如果不在校园内得到应有的遏制,那么以后社会将会为此付出更昂贵的代价。

(一)家庭暴力是校园暴力产生的根源。

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大多生活在不幸的家庭。他们大多受到极度贫困、父母离异甚至家庭暴力等负面的刺激。家庭生活的不和谐很容易使孩子感到缺少关爱和安全感,从而形成攻击性人格。为此,他们往往采用暴力去欺凌弱小,一方面释放压抑,获取一种心理上的平衡,另一方面还可借此在同学中树立威信。可见,缺乏关爱、缺少管教是这些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二)老师对学生施行暴力或冷暴力也是校园暴力产生的土壤。

老师不论出于什么目的体罚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都是严重的。老师施暴在前,学生想要对抗在后,这也是榜样的力量吧!

现在老师对学生体罚的事件,虽还是时有发生,但已大大减少,这正是教师观念进步的体现。而校园冷暴力却常常被忽略。校园冷暴力是指在教育过程中,老师对问题学生采取不理睬、疏远、隔离及在语言上进行讽刺等行为。这些看来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举动,但其杀伤力更大。老师如果对向个性较强的孩子采取冷暴力的话,将会极大地伤害孩子的自信和自尊,轻则导致他们厌学,重则造成自闭的后果,还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心理健康,极易成为校园暴力的施暴者。

【预防校园欺凌主题班会教案二】 活动目标:

1.认知与技能:让学生认识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认清校园暴力带来的负面影响。

2.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恰当的引导和暗示教会学生察觉自己的攻击意识,并合理控制与调整不合理的观念。

3.行为与表现:当面对他人的攻击时能够尝试用温和和理智的态度处理矛盾,有效化解危机。掌握应对校园暴力的正确方法,从而提高防暴能力,进而学会保护自己。

活动重点:了解校园暴力的实质和危害,掌握正确应对校园暴力的方法和策略。

活动过程:

活动一:走近校园暴力

这一环节让学生就其平时听到或遇到的校园暴力进行讨论,然后,教师进行简单的归纳,之后引出校园暴力的概念。

校园本是静美之所,然而这片静土也染上了血腥。如果任由这种校园暴力发展下去,那无疑会在青少年中间造成一种不良的暗示:邪恶比正义更有力量,武力比智力更有价值。这是相当危险的,所以要拒绝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的最可怕之处在于其施暴者是孩子,而受害者也是孩子。对施暴者来说,其过早染指了不良恶习,日后的成长令人担忧。而对受害者来说,这样的经历无疑是一场梦魇,很容易留下永久的伤痕。列举一些校园暴力事件:

2010年9月30日下午3时50分,西安市81中初一学生于某与同班同学李某在教室因琐事发生打架,于某用随身携带的一把不锈钢单刃匕首捅入李某左肋部,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0年10月24日下午4时20分,高陵县原后小学三年级学生巨某与五年级学生唐某放学回家途中,戏耍发生口角,打闹中唐某用随身携带的小水果刀划破巨某的颈部,巨某因流血过多,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0年11月2日晚10时40分,西安桃李旅游烹饪专修学院中专学生甄某与同学史某等打斗,被史某用雕刻小刀刺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活动二:分析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

校园暴力的产生原因比较复杂,受多方面的影响。有家庭原因,有社会因素,也与教育工作者和学校管理有关。调查中发现,仅从施暴者自身来看,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学习压力大,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排解。

第二、心理不健康,精神空虚。

第三、传媒渲染(网络、电视、电影、广播、报刊等),社会暴力文化的影响。

活动三:校园暴力带来的危害

这一环节让学生就常见的校园暴力进行深入的分析,经过学生分析总结后让学生自己先说出校园暴力带来的危害。之后,教师进行总结。 从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四方面来看校园暴力危害。

校园暴力在很多人的心里都留下很深的烙印。这种不良影响,不仅仅体现在受害者,也使施暴者的心灵成长和社会前途中增添了大量的阻力。

对于施暴者而言:

给他人带来伤害,要承担治疗甚至赔偿费用,要受到学校老师严肃批评教育,甚至无法继续完成学业。他们的行为很难获得社会(主要是学校和家庭)的认可,那些常在中小学打架,特别是加入到暴力帮派的学生,很多最终都走上犯罪道路。

对于受害者而言:

带来肉体损伤甚至残疾;易造成性格懦弱、自卑,缺乏信心和勇气;造成心灵的阴影和伤害;厌学甚至辍学。

活动四:如何预防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常见情形:1.是索要钱物,不给就拳脚相加;2.是以大欺小,以众欺寡;3.是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4.是同学之间因义气之争;5.是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

这一环节,教师首先归纳有关校园暴力常见的情形,然后,让学生讨论后为事件里的主人翁出主意,教主人公几招预防暴力的办法。对于学生而言,以下几个方面可参考:

第一,不能怕字当头。在遇到勒索、敲诈和殴打时不害怕,要敢于抗争。因为这些拦截的不良少年大多和受害者同龄,他们所实行的第一次拦截往往都是一种试探。如果此时在心理上就被对方所压倒,任其欺压,那么这样的第一次妥协其实就纵容、鼓励了拦截者,就会带来了更不良的后果。因而,有效防范校园暴力的第一要诀就是不怕。但是要注意避免激发对方暴力升级,导致眼前吃亏。

第二、要及时报告。我们也要认识到勒索、敲诈经常是同暴力紧密联系的,我们提倡在不怕的前提下与之抗争,但不意味着逞一时之勇,反而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因此,在遇到勒索、敲诈后要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第一次遇到拦截后的表现是十分重要的。无论对方的目的是否得逞,如果一味害怕而忍气吞声,或是不想宣扬,相反的会在无形中助长了对方的气焰,使得对方以为你软弱可欺,往往会导致新的勒索、敲诈和殴打事件的发生。

第三、要搞好人际关系,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这也是防范校园暴力的一条途径。一个有广泛、良好人际关系的学生,就不容易成为勒索、敲诈和殴打的对象。

第四、要慎重择友。要对学生的交友进行教育,鼓励多交品德好的朋友,多交益友,不交损友,对已经受到暴力侵害的朋友要多安慰,但不宜鼓动或煽动其找人来报复,以免引起更大的争端。

校园暴力总结范文3

一、高校校园暴力产生的背景及含

现阶段,青少年生活改革开放、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给他们带来了思想的意识形态领域的巨大变化,使他们受到很多负面的影响。在学校,多年来的应试教育模式,使老师们过多地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提高学生成绩,而对其心理健康重视远远不够。在家庭,不少家长只关心孩子们的学习,认为只要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就算尽到责任,而很少关心孩子的精神世界。在社会,书本、网络、影视作品中不乏刀光剑影的暴力场面,宣扬“以暴制暴”的江湖规矩,在潜移默化中危害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校园暴力是指在校园里发生的暴力事件。包括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暴行以及对学校的破坏行为。暴力行为不仅止于肢体行为所造成的伤害,也包括了其它如:语言伤害、被强迫做自己不喜欢的事、被故意陷害致生理、心理的伤害等。社会变迁,道德观念、生活习惯、思考模式、行为准则等都产生极大的改变,使犯罪率增加,犯罪年龄层下降。

二、高校校园暴力事件中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缺失

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因素众说纷纭,但大体上包含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方法、教育内容、教育中介。高校校园暴力事件频发,思想政治教育在事件爆发前后存在缺失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者:忙于事务性的工作

现如今,高校辅导员除了承担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还承担着一定的教学工作。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辅导员对接着学校大大小小各个部门,忙于事务性的工作,对于学生中的暴力倾向和暴力因子不能及时发现。

2.受教育者:“左耳进右耳出”

在学校进行相关校园安全教育和其他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存在“左耳进右耳出”的现象,教育效果大打折扣,致使思想政治教育没有能够完完全全渗入人心。

3.教育方法:陈旧过时

现如今,进入“互联网+”时代,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发达。然而,在目前我国的高校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相对滞后,大部分仍然采取的是口头讲授,方法陈旧过时,且教育效果滞后,教育面相对狭窄。

4.教育内容:单一死板

教育的内容单一、片面,思想政治教育刻板,导致学生们学起来索然无味。我们生存的社会环境是变化发展的,但是目前高校在思想政治课的内容和理论方面尚未能与时俱进,陈旧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模式和思维使学生失去对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导致安全教育和相关心理教育不能落到实处。

5.教育中介:商业气息浓重

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给学校内部以及周边地区带来了巨大商机。如今的高校已然不是原先的世外桃源了,而是出于喧嚣的商业圈包围之中。大学校园内外成为一些人眼中的投机宝地,娱乐场所例如网吧等商业网点交叉林立,但是周围的治理未能跟上,各种隐患频发。进而造成暴力因子频发,不安全因素不断积聚。高校在校园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但对校外却是鞭长莫及。

三、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应对校园暴力的对策

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一般有三阶段,事件爆发前期、事件爆发中期、事件爆发后期。针对校园暴力事件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

1.深化思想政治教育,预防校园暴力事件发生

加强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帮助辅导员从繁忙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思政教育网络,优化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的环境,丰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加强人文关怀教育、人格教育、生命观教育,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同时在平时的思政教育的过程中加强心理干预,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渗透到高校管理中。

2.灵活运用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应对校园暴力事件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讲究工作方法、讲究艺术,高校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对暴力事件的“主谋”进行柔性教育,以防其再次做出过激行为,对受害者进行安抚,防止其对学校以及对大学生活丧失信心;二、对学校其他成员以及社会成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减少负面报道,降低负面影响,维护校园稳定;三、有效利用媒体,一方面控制网络谣言,另一方面占领网络舆论高地,构建和谐氛围。

3.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消除影响,引以为戒

校园暴力总结范文4

一、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 

(一)校园暴力从根本上说是社会暴力病态在向校园延伸的现象 

近几年来社会暴力文化的泛滥显然成为诱发青少年实施校园暴力的一个主要原因。相对于书本的说教,网络游戏和电影电视以其鲜明生动的形象特征,在更宽广的思想空间上影响甚至左右了青少年的道德和价值评判。暴力游戏的快意杀戮,港台影视的黑社会英雄,在青少年心底播种的就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对强权政治、黑恶势力、暴力游戏与灰色文学的认同与膜拜。这就给人生观、价值观尚不成熟的青少年产生心理暗示和不良影响。 

(二)家庭教育的缺失 

一是独生子女被过分溺爱,使得心理成熟期推迟,自控能力差而好奇心强,容易情绪激动争强好胜。有的家长不懂孩子的心理特点和教育规律,日常生活中与孩子沟通少,关心不够,导致孩子性格偏执及行为习惯不良;二是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值过高,孩子学习压力大、负担重,极容易产生厌学情绪而经常逃学,甚至辍学。此时,如果这些孩子再遭遇父母离异、家庭不和睦、经济贫困等负面因素影响,就很容易形成一种“攻击性人格”。为此他们往往通过欺凌弱小来释放压抑,获取一种心理上的平衡。上海南湖职校熊某的家庭教育就可见一斑,父母双方对熊某的教育不太重视,平时比较宠孩子,有些听之任之,孩子很晚回家父母也说不出她究竟在哪儿。父亲也曾使用暴力教训过女儿,对学校的家访也不太配合。即使女儿出事了,家长也是极力袒护。 

(三)学校管理不到位、惩戒功能丧失、教育资源不公、校园周边治安混乱 

学校教育一切围绕升学率,学校的心理教育、青春期生理教育几乎是空白。教育永远都不是万能的。失去了必要的惩戒功能后的校园,并没有出现人人知书达理的好现象,反而是有的学生因为没有了高悬在头顶的“达摩克里斯利剑”,变得有恃无恐,一些原本收敛的恶行又变本加利公开表现出来。据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少年工作系讲师宋雁慧的调查,学校中涉及校园暴力学生的比例,“薄弱校”是“重点校”的一倍。同时,由于校园周边治安存在漏洞,流浪学生纠结社会青年恐吓、殴打、教唆在校学生,给校园安全也帶来很大的威胁。 

(四)“非正常群体”价值取向偏差 

“非正常群体”学习成绩差,行为价值得不到学校与社会的重视与承认,进而产生行为偏差和心理扭曲。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高速的信息传递给人们带来了很多便捷。中学生接受能力强,对新鲜事物有着很大的兴趣,看到了网络上的暴力视频后产生了模仿欲望,放到互联网上可以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产生一定的“轰动效应”,从而体现出自己在家庭和学校中都难以体现的“价值”。 

二、班级管理角度和学生个人角度面对和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的策略 

(一)首先进行校本管理,强化校长责任制,让学校拥有更多自主权 

校本管理是学校的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本身的特征和需要制定的,学校的成员尤其是校长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和责任承担。在处理校园欺凌问题上,学校应明确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并针对具体行为作出相应的惩罚,在不违反教育法规的前提下,加大惩罚力度,对校园欺凌采取零容忍态度。同时转变态度承担起更大的责任,对每一位在校学生的安全负责。设立反对校园欺凌的咨询室,让正受到欺凌威胁的学生有途径保护自己,让受过欺凌的学生有地方倾诉内心苦闷,让因为性格原因而欺凌其他同学的学生有调整自己的空间。 

(二)多方联动建立起密不透风的预防、惩治校园欺凌的安全机制 

在政府的领导下,教育与相关部门、单位互动,学校与社会联动,教师与家长联系,以育人为本,以预防为主,形成预防合力,根治校园欺凌。针对校园欺凌问题,要以学校为主,政府、社会、家长共同参与制定管理目标,这不仅可以让学生家长、社会各层人士了解校园欺凌,同学校共同教育学生远离欺凌、敢于反抗,而且可以减少欺凌事件发生后的处罚纠纷。当今社会信息传播迅速,社会的不良风气对学生影响快速直接,学生的自律能力还不是很强,却喜欢模仿成人世界的行为,这就需要净化社会环境减少暴力发生。家长的学生情感的依托,家长的情感教育是减少校园欺凌的重要因素。 

(三)发挥班级体与学生自我管理的作用,加强班主任队伍管理 

在班主任的指导下,依托班干部、少先队、团支部反对校园欺凌,一个班级就是一个队、团组织,把班级与党团队结合起来共同反对欺凌。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的作用,引导学生注意自己的行为,在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评价中拔除校园欺凌的种子。对班主任进行专业的培训,提高其管理素质,而不是让班主任在管理班级的时候摸索前行,自己总结管理经验。 

校园暴力总结范文5

在唏嘘被害人的悲惨遭遇与痛恨行凶者令人发指的行径的同时,有人提出媒体的报道可能是造成类似案件接连出现的原因之一,并认为媒体在报道此类事件时,应该“淡化处理”、“冷处理”,不做或少做报道。对此,《南方周末》评论员长平在《杀童案报道的媒体伦理反思》一文中表示不赞同。他认为:公众知情、引发关注、对管理者起警示作用、对潜在犯罪者示以警戒和震慑,均是媒体报道的理由(参见《南方都市报》2010年4月30日)。笔者基本认同长平的观点,因为“如果新闻事件是人类生活的镜子,那么,那些阻止或回避记录我们生活中重要事件的新闻事业为我们提供的却是扭曲的社会图像”。但同时笔者也认为,不应完全忽视媒体报道可能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那么,如何确定媒体报道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继而确知报道的负面影响并总结预防报道负面效果的报道思路,是本文希望探讨的三个问题。

一、校园暴力犯罪与媒体报道之间相关性分析

当某一犯罪行为发生后,由于媒体报道产生的广泛轰动效应,是否是同类犯罪行为短期内密集发生的一种诱因从事件发生的时间密集度、行凶者选择犯罪目标、犯罪手法具有极高的相似性来看,人们很容易得出“与媒体报道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的猜测或假设。由于缺乏足够规模的调查样本和数据统计,本文仅借用一个小型调查及国外相关案例,来说明这种猜想和假设的存在。

先看一个网络调查: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张大伟曾在人人网做过一个小型调查。调查题目是:“针对近期连环幼儿砍杀事件,媒体的广泛传播是否在‘引导’犯罪”调查从5月12日开始,那时已有6起校园暴力案发生。截至5月29日,共计参加人数163人。回答选项一,认为“是,有关系”的120人,占73%;回答选项二“不,完全没关系”的11人,占6%;回答选项三“说不清”的32人,占21%。

这个小型调查题目、选项均比较简单,调查对象身份也很集中,即人人网的用户。人人网是一个社交网站,尤以中学生、大学生群体为主。结合调查者张大伟的新闻学院研究生身份,不排除部分调查对象是他的朋友和同学。因此,统计结果及意见,很难说能够代表其他社会阶层和群体的看法。但却也可以证明,确有不少人认定这里存在着某种关联。

在此,本文进一步将这一调查结果与部分新浪微博上的观点结合,将“媒体报道与犯罪行为关系”的态度及认知分为以下三类:

观点1:立足于对媒体的职责和报道动机的理解,可称“动机论”。认为杀童案接连发生与媒体的报道方式完全无关,媒体应当坚定履行对公众知情权负责的报道义务,而对媒体横加指责,则有妖魔化媒体之嫌。具体意见包括:“新闻的报道和校园血案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这和日本人来搜查中国人时,因为小孩哭而暴露了目标差不多。我们能谴责小孩,将他杀了”(潇湘晨报袁复生,4月29日)“报道没有合理不合理之说,依照事实还原事实地去报道就是合理的,这样才能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人人网,王子强,5月13日)持这一观点的人强调指出,“这类事件显然不是靠媒体的自省或者规避报道就可以做到的”。“媒体还报道杀人者瞬间被执行死刑了呢,也没对后继者产生多大的威慑作用。媒体有报道事实的义务,公众更有知晓事实的权利。”(人人网,程海礁,5月13日)

观点2:校园凶杀案的一度密集出现,与媒体报道方式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这种观点持有“效果论”的立场,强调了媒体要对报道效果负责,并采取“以果溯因”的思维方式,主张对报道方式加以反思。在调查中,持这一观点的占绝大多数(73%)。北京青年报的编辑宋燕在5月2日的博客上就很明确地提出了这个问题:“在郑民生和他的后继者们一个一个登场,可怕的消息一个一个传来的时候,我不知道,我们所做的一切,究竟起了什么作用。有人说,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郑民生的后继者是受了他的启发,因此在这件事上,首先应该保护信息传播的畅通。可是这‘没有迹象表明’有多大程度证明他们之间的无关”另有观点认为:“媒体应从自身来探讨报道的合理方式,如何在保障公众知情权的情况下,兼顾公共安全,确保信息不被歪曲利用。”(人人网,张大伟,5月12日)

观点3:媒体报道确有不妥之处,即过分自然主义地反映了事件本身以及作案者的背景和意图,而缺少必要的道义评判。这种观点大体以动机和效果的关联来看问题,着重指出媒体在维护人的安全和正义方面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对待类似事件的报道中,媒体更应从人的生命权的角度对行凶者的恶劣行径给予痛斥,而不是为行凶者的行为找背景和理由。如凤凰卫视的主持人程鹤麟所说:“有再多理由也不能成为掩饰肆意剥夺年幼生命的借口!没人有权利杀害无辜儿童。千万别再问是谁把人逼成兽。对这种丧心病狂的凶徒,人人得而诛之。”

在这三种不同的意见和态度中,我们应该怎样把握是非曲直呢

不妨再看下一个国外的案例:

这是美国《时代》周刊(Times)1989年的报道。1989年1月17日,美国加州的一名同性恋、吸毒者、有犯罪记录及精神疾病记录的Patrick Purdy闯入当地一家小学(Cleveland Elementary School),持AK-47型号的半自动枪支,打死了5名学生,另有29名学生和教师受伤。之后他用一支9毫米的手枪自杀。事件刚发生的时候,媒体报道相对保守。《时代》周刊仅提供了基本的事件。一周后,由于Purdy事件得到持续关注,《时代》周刊在2月份以《全副武装的美国》(Armed America)为题,做了一期封面报道(如图),内页有超过6页纸的详细内容。作为新闻由头,文章提到了Purdy所使用的武器型号,同时也公布了Purdy的名字。8个月后,9月14日,美国肯塔基州一个名叫Joseph Wesbecker的人闯入了一家印刷厂,他手里所持的武器型号和7个月前Purdy所使用两支枪一模一样,均是AK-47半自动步枪、9毫米手枪。在这次的杀戮中,8死13伤。事后,警察在Wesbecker的家里发现了《时代》2月6号刊,Webecker还在标题下划了线。警察提出:Wbsbecker几乎用了7个月的时间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当然,除非犯罪人自己承认,笔者觉得很难说《时代》2月刊的封面文章正是这个人行动的诱因。但在排除《时代》周刊对此行为负法律责任的同时,不能完全排除的是媒体报道的道德责任:即报道对于潜在犯罪人间接的影响。

二、警惕“媒体示范效应”

暴力犯罪案是犯罪新闻报道中的一个种类。由于犯罪报道内容性质均比较严重,会对社会或人员造成重大伤害,同时报道数量的多寡和报道程度的深入,又能够直接反映社会秩序是否稳定、个人生命和财产是否安全的问题,因而一直是国内外媒体和受众特别关注的一个报道领域。一般意义上,犯罪报道可以分为暴力犯罪、财产犯罪、性犯罪等。暴力犯罪可依据犯罪嫌疑人的行凶方式划分为枪击案、纵火案、持刀案或是其他钝器伤人案,等等。4月23日的南平案及之后发生的案件均属于校园持刀(钝器)暴力犯罪案件。

由于美国允许私人合法持有枪械,因此美国的校园暴力犯罪更多的是使用枪支,比如发生在2007年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枪击案和1999年发生在科伦拜恩中学的枪击案分别是大学和中学的两个最惨重的校园枪击事件。因为这类事件在美国频繁发生,有专家开始研究报道与犯罪行为之间的相关性。

美国校园暴力和防自杀专家,曾在美国缅因州防青少年自杀机构担任咨询顾问的科尔曼(Loren Coleman)提出了“媒体示范效应说”(The Copycat Effect)。他曾写过两本关于校园枪案的示范效应的书,在2007年弗吉尼亚理工校园枪案发生后,也因此成为众多媒体采访的对象。

科尔曼在研究中发现了这类犯罪的一些规律性联系,如校园枪击案发生的时间规律:事件往往发生在两个学年期间,如在美国秋季学期开始(8月下旬至10月)和春季学年结束时(3月至4月间)。模仿者内心有自己的“媒体钟”,犯罪发生可能会是在主要媒体报道后的一天、一周、两周、一个月、一年、十年。犯罪行为方式的模仿性规律:模仿者会模仿以前的暴力袭击者的行为和细节,如选择受害对象和犯罪实施地点,甚至在镜子前学习某一个犯罪人射击的方式;犯罪行为的名人效应规律:名人事件有深远的影响和模仿效果,尤其是在自杀报道后;校园枪击案的对象选择规律:如果犯罪人本人是某学生团体的成员,他会将熟悉的环境和人作为目标对象;犯罪人若是校外的成年人,则会选择一个较近的学校学生作为目标对象等等。他通过这些研究提请人们注意的是,媒体报道有可能在以下方面无意地起到某种推动作用:1.对犯罪人动机的猜测,给予潜在犯罪人心理上的接近和认同;2.对犯罪方式和手法的无意识指导。

那么,在我国近期发生的系列杀童事件中,媒体报道是否存在着这样的负面影响因素呢

在南平案后,媒体发表了不少对郑民生作案动机的猜测。如:周边的人看不起他,讲他有桃花病;婚姻不顺,女友迟迟不与其结婚;辞职之后,另谋新职不成,觉得活着没意思,等等。(中新网,3月23日)

陕西汉中案报道之后,媒体报道汉中市第二场新闻会,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因患病对生活失去信心产生了自杀和报复他人的念头。“吴焕明患有二型糖尿病、前列腺炎等疾病,并于今年3月做了包皮环切手术,思想极度焦虑、担忧,内心恐慌”,等等。(中新网,5月13日)但媒体在对犯罪嫌疑人背景加以解释时,一方面固然表现出对犯罪人的某种人道主义关怀,另一方面却忽视了容易激发潜在犯罪人认同感的危险。而更重要的是,对于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无理由对稚嫩儿童下手这一最不容侵犯的人道原则,在报道中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强调。笔者认为,这才是最为有害的一种忽视,它反映出媒体界道德意识的某种缺失。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刻地反思。

同时,从几起事件中犯罪嫌疑人选择的行凶地点来看,几乎可以确定郑民生的“榜样”作用:将刀对准弱小的小学生或幼儿园小朋友,这种“复仇”或泄愤方式似乎更能“见效”;从犯罪手法来看,从南平案后的6起校园暴力事件,只有一起是使用“钝器”伤人,其余均为各种刀具,与郑民生的手法也几乎完全相同;还有些报道对郑民生的描述有更为具体的“指导和示范”:如“南平血案凶手被判死刑,称知道捅什么地方最致命”(搜狐,4月9日)、“‘恶魔’专找低年级学生下手”(网易论坛,5月16日)等等。不难想象,这样的报道越是详细,对于一个有着实施作案想法的人,越会是一种“指南”。

这些事实给出的提醒是,媒体不能不反思“如何报道”,以避免负面影响的问题。

三、对规范暴力罪案报道的构想

那么,媒体该如何尽力避免这些负面影响呢在基本确定报道有时会造成与报道初衷相反并导致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媒体人应当确立何种报道意识应当说,了解不同报道类型应有些什么样的报道规范,是媒体自身社会责任深化的体现。我国广播电视审议规则要求,在犯罪报道中“不将犯罪者的行为及生活方式英雄化;不以同情的基调表现犯罪,使罪行显得正当或可以容忍、接受;不具体描绘犯罪过程、细节和技巧;在法庭判决前,不作定罪、定性的报道和评论。”参照此要求,本文尝试归纳如下几条:

1.不对犯罪行为归因

媒体有没有能力对犯罪行为进行归因对于一个特别恶劣的犯罪行为,是否需要媒体对其行为给予解释我想,他们不是某天心情不好突然想起来要做这件事,而应当是有一段时间的思考才下了决心,经蓄意准备,伺机动手。媒体应报道已发生的事实,但不等于记者就可以成为一个总结者:简单地将其行凶的原因归结为失业、在恋爱中出了问题,等等。属于职业角色错位,也增加了报道诱导潜在犯罪行为的可能。此次杀童案报道中一个失误之处就在于不恰当地加以详细解释,即指郑民生的犯罪行为与其长期失业在家、单身、无女友有关。“‘有人不让我活,要将我逼疯,别人也别想活’,他一直重复‘我对社会不满’这一句话。”(《南方都市报》,3月24日)

在这一点上,其实可以参照“自杀报道”规范的处理方式。新西兰卫生部1999年发表的《自杀和媒体》,最容易引发模仿性自杀的新闻报道有以下特征:头版报道或者敏感的标题;详细报道自杀方法;对自杀而引致的身体伤残很少提及;忽略自杀者生前长期有心理不健康问题;将引发自杀原因简单化;将自杀描述为一种流行现象;使人误认自杀会带来好处等。(新浪微博,南方王世军)

2.姓名与照片须慎用

我国媒体职业化意识与水平是在近年才慢慢有所提升的,即便如此,各媒体均已达成共识的是:不渲染暴力手法和行为过程、不刊播血腥图片、保护受害人隐私,等等。与之前相比,这是一种进步。但是,在类似校园暴力的恶性刑事案件中,是否应当公布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其照片是否刊播香港报业评议会在《新闻从业员专业操守守则》第三条规定:报道应避免描述自杀过程和采用手法。报道自杀者名字和刊登照片,可免则免。这一条是否可以成为校园暴力事件报道规范的参照

3.提供宣泄渠道的指导

媒体不仅仅是一个完整事实的记录者,还应当从引导人们思考的角度提供相关事实和渠道。在这一点上,在南平案后,中新网、南方都市报、中国广播网的部分文章均提到了心理疏导和安抚问题。

东南网3月24日的一个报道标题是《3月23日南平实验小学门口持刀男杀害8小孩》。报道近万字,包括遇难学生、家长、市民、心理援助、郑民生情况介绍,不可说不全,不可说不生动,但却缺乏一种更有目的的指导,即社会中潜在的那些同样有着情绪的人,应当如何面对和处理自己的情绪社会对他们有没有救助办法哪些机构可以帮助他们摆脱心中恶魔,重新唤起他们爱社会爱生活之心媒体能否提供这些方面的指导在这方面,国内外已有一些可借鉴的经验。例如日本东京有一条防自杀热线或叫生命热线,已有7000名志愿者负责接听咨询电话。但由于去年的金融危机,求助者增多,接听电话的人手仍然不够。美国各州也有同样的“自杀热线(Suicide Hotline)”,其所能发挥的情绪宣泄与疏通作用,是避免此类事件发生的重要一环。而媒体在自杀事件的报道中,应当公布“自杀热线”号码,也成为相关报道的一个共识。

因此,媒体在报道自杀事件或是校园凶杀案时,不仅有报道事实的责任,同时也有预防此类事件发生、发展的责任,呼吁、建议和引导的责任,包括同时给潜在的同类犯罪者提供相应的心理咨询和宣泄渠道。这种报道思路,也更加符合当前“维稳”的社会需要。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遇难者、灾害中的受害者的心理干预的重要作用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这些事后的舒缓情绪、治疗与补救固然重要,事前的预防渠道介绍则更有事半功倍之效。此类校园行凶案和自杀报道在这一点上非常接近,即在报道中,均应警惕报道内容对潜在行为人的消极影响,而应更多地提供解决他们问题的思路和具体办法。■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注释:

[美]梅尔文・门彻著、展江主译:《新闻报道与写作》第704页,华夏出版社

参见Cramer, Clayton E.(1994) 'Ethical Problems of Mass Murder Coverage in the Mass MediaJournal of Mass Media Ethics, 9: 1, 26―42

1999年4月20日,美国科罗拉多州杰佛逊郡哥伦拜恩高中(Columbine High School)发生了一起校园枪击事件。两名中学生―埃里克哈里斯(Eric Harris)和迪伦克莱伯德(Dylan Klebold)配备枪械和爆炸物进入校园,枪杀了12名学生和1名教师,另造成24人受伤,两人随即自杀身亡。被视为美国历史上最血腥校园枪击事件之一

社会学硕士,于1980年至2004年在新英格兰大学(New England universities)教书,退休后,从事写作及咨询工作。

校园暴力总结范文6

关键词:家庭教育;立法;社会和谐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共同构成对一个孩子的全方位教育,而家庭教育作为早期性、基础性、独特性和终身性的教育,是最早也是最易被孩子接纳的教育,因此对一个孩子的家庭教育不可小觑。而目前,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都有相关法律作为支撑,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健康发展,而作为基础教育的家庭教育却迟迟没有立法进行保护。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国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家庭教育中出现的问题,以保证家庭教育的有序进行。

一、 家庭教育立法的目的

家庭教育立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当前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并且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年龄普遍降低,并且“校园暴力”事件频发。经调查报告显示,在校园暴力事件的成因中,“日常摩擦”以55.0%的比例居首,“钱财纠纷”、“情感纠葛”分别以17.5%和15.0%的占比位列二、三位。值得关注的是,报告显示另有7.5%的暴力事件是由“偏激心理”引发,这种心理带有很强的青春期烙印,甚至出现因看不惯对方相貌、行为而产生欺侮、殴打等行为。一方面是社会的责任,社会教育存在缺陷,执法管教力度不够,社会不良因素及网络影响导致未成年未能正确认识事物;另一方面是学校的责任,学校教育存在漏洞,校园的法制教育力度弱,导致未成年没有相应的法律常识,一些学校对教师的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偏少,有限的法律教育并不能有效增强教师自身的法律意识,个别教师甚至自身便带有不良行为却无法自察,而这些不良行为很可能已经成为学生模仿的对象;然而更重要的是家庭教育,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都与家庭教育密不可分,溺爱、专制、放任等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是导致校园暴力的首要原因。当孩子被同学欺负时,一些家长所表现出来的不正常心态也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暴力的泛滥。面对家庭教育立法的缺失,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放任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对父母进行训诫。姚建龙指出,应当建立更加完善的强制亲执教育制度,即教父母怎么做父母。这就为家庭教育立法架起桥梁,以促进家庭教育立法的进行,使家庭教育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二、 家庭教育立法的必要性

家庭教育立法的必要性体现在通过立法可以有效地解决家庭教育领域的种种现实问题,确保青少年可以健康茁壮的成长,成为国家的可用之才,提高家庭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统一、协调发展,并且通过立法的形式总结和推广成功的家庭教育经验。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对家庭教育立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2009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时,不少人就提出要为家庭教育立法,如今,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家庭教育立法,如日本2006年修订的《教育基本法》强调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责任。2003年我国台湾地区专门颁布《家庭教育法》,之后又出台了《家庭教育法实施细则》等。而今年两会期间,全国妇联提交了《关于将制定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国务院法制办立法规划的提案》,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将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立法规划,尽快制定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这说明通过这么多年的调查和研究,我国制定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

截至到目前为止,我国重庆、贵州、辽宁省鞍山市妇联已推动将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列入当地人大立法计划,江西、天津、吉林、山西、内蒙古等地也启动家庭教育立法调研工作。通告在当地进行试点活动的形式,查缺补漏,将条例转为法律,更大程度的保障家庭教育立法实施。

三、 家庭教育立法的思路

家庭教育立法的思路体现在三个方面,即法律名称、功能定位和基本内容。首先,任何法律的出台都应该先解决名称问题。法的名称实际上是最直观,最显现的外在符号,可以透过名称,解读这部法的内容,因此这部法律可以就叫做《家庭教育法》。其次是制定本法的功能的定位,要通过立法保证未成年人受到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可以得到全面发展;具有更强的指导性,为家庭教育提供科学、系统的指导,并且为其服务;规范的功能也要凸显,用以规范未成年人父母的行为,也要规范服务机构。最后是本法的基本内容,应当是全方位的,包括家长的直接影响,也包括家庭环境的间接影响。一切立身形式的指导,都应该纳入家庭教育的内容当中。

推动家庭教育立法,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化、形象化,以倡导好的家风,支撑好的社会风气,以家庭的和睦文明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在学法和守法中,促使未成年人的父母和未成年人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使得家庭结构更为牢固,以小家带大家,让我国更好更快的发展。推动家庭教育立法,使得家庭教育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并且在立法工作中听取多方意见,进行多地调查,制定合乎具有中国现实意义的家庭教育法。家庭教育对家长素质的提高,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促进具有重要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建议加快家庭教育法的出台。

[参考文献]

[1]徐建、姚建龙。家庭教育立法的思考[J]。当代青年研究。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