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对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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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对策

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对策范文1

(1.商丘市环境应急处置中心,河南 商丘 476000;2.商丘市环境监测站,河南 商丘 476000)

【摘 要】本文论述了室内环境污染的来源,污染的种类,以及室内环境污染对人体的危害及防治。

关键词 室内;环境污染;防治

作者简介:王奋厚(1974.08—),男,河南商丘人,本科。

人的一生有70%~90%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室内环境对人体健康极其重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办公楼、商务楼及居住的环境越来越追求高档、豪华、舒适。因此,对室内环境的装修、装饰、全封闭大楼的建设、中央空调设施及空气清新剂的使用,使得多种有害物质进入室内环境,导致室内环境污染加剧,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1室内环境污染的分类

室内环境污染大致分为化学性污染、放射性污染和生物污染三大类型。

2室内环境污染的来源

2.1室内化学性污染的来源

(1)建筑材料:如泥沙、水泥、砖等主要释放有害物质-氨。在冬季施工中往往向混凝土中加入防冻剂,另外为提高混凝土凝固速度而使用高碱混凝土膨胀剂和早凝剂等,其中所含的氨类物质会随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变化而还原成氨气释放出来,造成室内空气中氨浓度超标。

(2)防水材料:在卫生间、厨房等需要做防水处理的地方,往往使用防水材料和胶粘剂等,而苯正是这些材料的主要原料。有报道称在质量监督部门的一次市场抽查中发现某品牌的防水材料中苯含量超出国家标准32.5倍。

(3)装修材料:目前市场上装修板材主要使用胶合板、刨花板等人工合成的材料。这些板材在生产过程中要使用大量的甲醛。若板材的烘干工艺不到位,会有大量的甲醛残留在其中,随着使间的延长而逐渐向其所在的空间释放。

(4)油漆材料:室内装饰使用的油漆、涂料中含有大量的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机挥发性溶剂。

(5)空气清新净化剂:人们喜爱使用空气清新净化剂来消除室内的异味。空气清新剂的主要成分由醇类物质、香精及挥发性有机物质组成。这些商品在制造过程中伴随着生成液氨,同时加入醚类等有机物。这些物质弥漫在空气中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即使是一些号称纯天然成分的清新剂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上述问题。

(6)室内设施:办公室用品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现代化的设备在使用中会形成臭氧等有害物质;室内家具可向空间释放游离性的甲醛、苯类等物质。

(7)人的活动:人在室内抽烟时香烟燃烧后在空气中形成以焦油和尼古丁为主的气态及溶胶类物质。人在室内做饭使用煤、液化气、煤气、天然气等燃料,这些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CO、CO2、NOx、SO2、丙烯醛和未完全燃烧的烃类及颗粒物。

2.2室内放射性污染的来源

(1)装饰用的地板砖、大理石等石材会释放出氡,氡衰变释放出α粒子对人体造成辐射污染。

(2)计算机显示器、电视机在启动时由于高压产生电离辐射;室内的无绳电话、手机在使用时会产生电磁辐射

2.3室内生物污染的来源

(1)患有呼吸道疾病、传染病的人和家养动物。

(2)一些花卉的真菌(包括真菌孢子)花粉。

(3)室内的地毯、布艺沙发、被褥等棉毛制品中孳生的尘螨。

(4)厨房用的餐具及卫生间洁具孳生的细菌和真菌等。

3室内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3.1室内化学性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室内化学性污染主要有:氨、苯类物质、甲醛、CO、CO2、NOx、SO2及其它挥发性有机物(VOSCS)。这些物质弥漫在室内空气中或附着在可吸入性颗粒上直接腐蚀人体表面裸露器官(如眼睛、皮肤等)或通过呼吸系统进入人体内部对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心脏、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等造成广泛的损害。

人如在氨超标的环境中,会引起结膜水肿、角膜溃疡、喉头水肿、窒息、声门变窄、肺水肿、胸闷、咳嗽等症状。人如在甲醛超标的环境中,人的视力、视网膜、呼吸道、咽喉、皮肤、神经等会受到严重损害。人如在苯类物质超标的环境中,人体的造血功能会受到抑制、白细胞、血小板会大量减少,甚至使正常细胞发生癌变。

3.2室内放射性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室内放射性污染不同于化学性污染,它看不见、闻不到,因此对人体危害的隐蔽性较大。石材中的氡衰变过程中释放的射线进入人体内,会破坏细胞的DNA。从而导致癌变。

电离、电磁辐射会严重影响人体的神经系统和血液循环系统。

3.3室内生物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细菌、真菌、过滤性病毒、尘螨等可引起人体的过敏性疾病和呼吸道疾病。如霉菌会引起恶心、呕吐、腹痛,严重的会引起哮喘、痢疾等;尘螨会引起过敏性皮炎、过敏性鼻炎、慢性荨麻疹等;军团菌的病死率高达15%~20%。

4室内环境污染的防治

4.1完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法律法规

国家相关部门应完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法律法规,加强立法,明确主管部门,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现有的法规和标准如《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人们对室内环境污染的重视。

4.2室内化学性污染的防治对策

从源头抓起,要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有质量安全标志及环境标志的建筑装修材料和油漆涂料等。尽量使用绿色天然的原木木材代替胶合板、纤维板等合成板材,尽量使用水基漆代替油基漆,尽量使用木制和金属制家具等。另外应配备空气净化设施和可靠的通风系统,以避免燃烧烟气、吸烟烟气长时间残留在室内。

4.3室内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对策

购买装饰用的地板砖、大理石等石材时,一定要看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及放射性检验合格证。入住后若身体感觉有不适反应,要尽快找权威检测机构对室内进行放射性污染物检测。若放射性物质超标要从室内搬离。

要适度使用手机,尽量避免频繁开关电视,有条件要使用液晶显示器等产品,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电离辐射。

4.4室内生物污染的防治对策

要保持室内环境清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及空气清新干爽,厨房和卫生间要安装排风扇,对空调系统的隔尘网、过滤网要定期清洗等。注意个人卫生,室内尽量不要养宠物,要定期喷洒“84消毒液”、过氧乙酸等进行消毒,有条件的要定期请卫生机构对室内环境进行生物检测。

4.5一些补救措施

对于已经存在的室内环境污染,应迅速采取撤出、封闭或隔离等措施,防止散发的污染物继续对人体健康进行损害。对于新的刨花板和硬木胶合板等散发大量甲醛、苯类物质等的木制品,可在其表面覆盖吸收剂。另外在室内有选择的养些绿色植物如芦荟、吊兰、等对降低室内环境中甲醛、苯的浓度有一定的效果。

参考文献

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对策范文2

福建省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预防和控制放射性污染和核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及安全,促进核电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核事故应急(以下简称核应急)管理、规划管控、公众沟通与信息公开等环境辐射防护工作。

第三条 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对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卫生、民政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监督管理和事故应急工作。

第五条 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纳入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和完善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和核应急工作协调机制,提高辐射环境监管和核事故应对能力,保障公众和环境安全。

第六条 核电厂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核安全法律法规标准,采取安全与防护措施,预防发生可能导致放射性污染的各类事故,避免放射性污染危害。

第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核电厂辐射环境状况信息的权利。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可能造成核电厂放射性污染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核电厂建设、发展规划应当与当地环境保护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

核电厂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核电厂依法经营,共同维护核电安全;核电厂应当支持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二章 辐射环境监督管理

第九条 核电厂选址、建造、运行和退役的各个阶段,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核电厂建设项目的规模、位置等发生变化时,应当依法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经批准。

新建、改建、扩建的核电厂及其相关存在放射性物质排放的项目,在选址、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中,应当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其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条 核电厂在首次装料前,营运单位应当组织有资质单位,完成环境本底辐射水平的调查,至少应当获得最近两年的调查数据,在同一厂址后续建造的机组装料前,应当至少获得最近一年的环境现状辐射水平调查数据。

核电厂的环境本底和现状辐射水平调查数据应当在相应机组装料前报送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核电厂在首次装料后,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要求进行辐射环境监测,定期将监测结果报送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核电厂排放的放射性气载、液态流出物应当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要求,严禁超标排放。

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定期对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和放射性流出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查。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所需资料并配合相关检查活动。

检查人员不得泄露核电厂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对核电厂环境辐射水平和放射性流出物实行监督性监测,定期将监测数据与核电厂的辐射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和分析,并将监测结果报省人民政府,通报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

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电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系统运行、维护费用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

第十五条 禁止实施盗窃、损毁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设备等危害系统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六条 核电厂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贮存、处置和运输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章 核应急管理

第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核应急委),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核应急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承担。

省核应急委成立专家咨询组、联络员组和应急专业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核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

第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省核应急预案,报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省核应急委成员单位应当根据省核应急预案,制定核应急实施程序,并确保各实施程序相互衔接、协调一致。

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核应急预案,组织制定本级核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 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核应急组织,建立相应的核应急管理机制,并按照核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本辖区内的核应急有关工作。

第二十条 核电厂场内核应急预案由核电厂营运单位制定,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报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家和省核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在核电厂周围设立应急计划区。

应急计划区内的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合核应急组织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十二条 省核应急委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规划建设必要的核应急指挥设施、通信保障系统、辐射环境监测系统、海洋环境监测系统、气象监测系统、地震监测系统和去污洗消场等基础设施,并保证处于良好和随时可用状态。

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建设的核应急指挥中心、核应急前沿指挥所应当与省核应急指挥中心实现指挥通信联通。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建立核应急专用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制定核应急专用物资储备目录,编制储备保障计划。省核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做好核应急专用物资储备。

核应急通用物资储备纳入全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第二十四条 核电厂在首次装料前以及同一核电厂厂址内不同堆型机组首次装料前,省核应急委应当组织核应急实战演习,核电厂应当参加。

核电厂在首次装料后,设区的市核应急组织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内每个核电厂址,每5年至少组织一次核应急实战演习或者桌面演习。

省核应急委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和开展和参加核应急培训和演习。

第二十五条 核电厂进入核应急状态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并向国家核应急管理主管部门、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省核应急委成员单位。省核应急委成员单位接到通报后,应当立即根据核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第二十六条 在核应急状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政府组织实施的隐蔽、撤离等公众防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 场外核应急准备资金由核电厂和核电厂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共同承担。其中核电厂承担的部分,由核电厂按照规定的比例以财政专项收入的形式上缴财政,并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

场外核应急准备资金用于开展各项场外核应急准备工作,实行专款专用。

第四章 规划管控

第二十八条 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核电厂外围区域实施规划管控,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规划管控范围以反应堆为中心,半径不得小于5千米。

第二十九条 核电厂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规划管控范围批复后制订规划管控范围内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相关城乡规划相衔接,在征求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法报核电厂所在地县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规划管控范围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分别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制订其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征求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法报所在地县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第三十条 核电厂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核应急工作需要,对进入规划管控范围内旅游景点的游客数量进行控制。

第三十一条 规划管控范围内禁止建设炼油厂、化工厂、油库、使用爆破方法作业的采石场、易燃易爆品仓库、输油(气)管道等项目。

规划管控范围内严格控制人口机械增长,禁止新建、扩建大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生活居住区、大的医院或者疗养院、旅游景点,以及飞机场和监狱等项目。

规划管控范围内已建有前二款规定的禁止建设项目的,因保障核电厂安全确需征收的,依法予以补偿。

第三十二条 以核电厂反应堆为中心,半径5千米毗邻海域内,不得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码头和锚地,不得新设置船舶的防台避风锚地。

第五章 公众沟通与信息公开

第三十三条 核电厂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卫生、教育、广播电视、科协等部门和核电厂应当组织开展核安全与核应急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核安全和核应急的认知水平。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核电厂前向拟建厂址所在地公众公布建造意向,说明所建核电厂的性质和可能对所在地的环境影响及其防治措施,并接受公众的咨询。

第三十五条 核电厂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与辐射信息公开的要求,将核设施建设、运行有关信息通过网络、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六条 核事故信息由省核应急委按照国家规定统一。信息内容包括:核事故及处置基本情况,空气、食品和饮用水等受污染情况,对公众健康及环境安全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的影响,公众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建议,以及公众关注的其他事项。

核应急响应启动后,省核应急委应当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持续滚动相关信息。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散布核事故信息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实施盗窃、损毁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设备等危害系统安全运行行为的;

(二)散布核事故信息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规划管控范围内擅自建设禁止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核电厂在运行过程中对周围公众和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影响核应急救援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制定核应急预案和实施程序的;

(二)拒不承担核应急准备义务的;

(三)拒不执行核应急预案,违抗命令,不服从指挥的;

(四)其他危害核应急工作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含义:

(一)辐射环境,是指核电厂管理区域外的放射性水平。

(二)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

(三)应急计划区,是指在核电厂周围建立的,制定有核应急预案、并预计采取核应急对策和应急防护措施的区域。

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对策范文3

关键词:室内装饰;环境污染;技术要点;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23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近年来,经由媒体及相关部门的宣传,装修引起的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社会各界也逐步意识到了环保装修的本质性和重要性,从而越来越重视住宅和办公场所的室内环保问题。

一、室内装饰环境污染的来源

影响室内环境污染的来源最主要的还是属化学环境污染。化学污染物的种类很多,最常见的是气态有机物甲醛、苯类芳香烃;还有一种重要的化学污染是放射性污染。它们大多数是由于人们购买了不合格建筑材料,装饰装修品和家具所致。

1、气态有机物污染

气态有机化合物主要是甲醛以及苯类芳香烃,与室内其他有机污染物相比,它们对人们健康影响最为突出。它们具有较强的挥发性,这些有害物质在室内释放造成室内空气污染,室内人群过多暴露于这类污染空气中,人们身体健康就会受到损害,尤其对孕妇和儿童危害更大。室内气态有机化合物主要来源于: 胶粘剂,如酚醛树脂、聚乙烯醇缩甲醛、脲醛树脂; 隔热保温材料,如脲醛泡沫隔热材料; 人造木质板材,如纤维板、胶合板、刨花板、细木工板、木丝板; 涂料,主要是含醛类消毒防腐剂的水溶性涂料。

2、放射性污染源

室内装修产生的放射性主要来自地壳中的Ra (镭)、Th(钍)、K(钾)。Ra 在衰变中释放Rn(氡)及其离子,对人体造成危害,Rn是室内放射性污染的主因。专家研究表明,氡是除吸烟以外引起肺癌的第二大因素,世界卫生组织把它列为19 种主要的环境致癌物质之一。天然石材、水泥、砖、砂石、石灰等都含有不同程度的放射性元素,不少品种的花岗岩严重超标。

二、室内装饰环境污染的控制要点

1、施工前控制

施工前组织相关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认真阅读和审查,指出不利于减少室内环境污染的设计方案,并向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提出修正和完善意见或建议,以便选用更合理的设计方案。

2、施工单位控制

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及施工作业管理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尽可能用资质等级高、经过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相关施工业绩和经验、专业化水平较高的装饰施工队伍,避免使用资质等级低、技术水平差、环境意识淡薄、专业化能力低、没有相关业绩和经验的施工队伍,以免造成返修加重对室内环境的污染。

3、施工方案控制

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重点对影响环境质量的材料、成品、环保控制方案和相关技术措施进行校核,并对校核结果进行评审。评审合格方能组织施工。以此避免因各种环境因素影响而最终给室内环境带来的污染。

4、施工材料控制

核验进场装修材料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为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同批材料的检测报告,并在装修材料使用前,将样品封样后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工程使用人造板或饰面人造板时,必须在使用前提交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并检查其检测数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使用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和水性处理剂时,必须在使用前提交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并检查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工程使用溶剂型涂料时,必须在使用前提交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含量检测报告,并核查其中数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工程使用无机非金属材料时,必须要求提交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核查其中数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室内装饰环境污染的解决对策

1、加强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标准的细化工作

提高产品技术指标,严格行业准入制度。国家应该加强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细化工作,提高防止产生污染的装修材料的产品技术指标.实行生产装饰装修材料的行业准入制度。为扼制室内装修“隐形杀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制定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已于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标准引入了室内空气质量概念, 明确提出“室内空气应无毒、无害、无异常臭味”的要求。但标准的一些化学指标依然偏低,可能产生的化学性污染物质有一些还未提及。专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应该细化、强化标准,同时强化行业准入机制,整顿市场秩序。

2、完善装修设计

在室内装修设计上,如果能合理地突出采光,对人体健康十分有利。另外,如果能合理布局室内结构、利于流通空气,也能有效降低室内污染。虽然在装修过程中极大限度地使用了绿色、无害、环保的材料,但是也难以保证装修后一定没有污染。因此经过装修的居室,需要通风至少半个月后才能人住,且人住后也要经常开窗换空气,保证室内的新鲜空气。经过大量的实验证明.居室内每换一次空气 就能除去空气中的有毒气体。若条件允许,还可使用室内空气净化器,经常对室内的空气进行消毒并净化,而在流感的高发时期,还可使用熏醋的方式来净化空气,以保证人们居住安全。

3、坚决取缔没有资质的闲散装修队

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坚决查处没有装修装饰资质的闲散装修人员,维护装修市场的正常运转,杜绝装潢市场的不良现象的发生,从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闲散装修人员与建材市场销售人恶意串通的,应给予严厉处罚。

4、选择优质的装修材料

在室内装修过程中,应慎重选择装修材料,尤其要到正规的大型建材商场购买。并在购买前了解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经过确定合格产品后,才能购买使用。如在购买地板砖、石板材之类材料时,应向商家索要放射性检测报告,并注重地板砖的分类,只有A类地板砖才能用于室内装修:家具则尽量选用藤制品或实木家具等纯天然家具,而少买人造板材及有强烈刺激气味的家具:在购买涂料及油漆时应查看产品包装上的“中国环境标志”证书或国家、省环保产品的认可证书等,并注重其标志的可靠性,是否与产品相符合。

5、合理选用植物降低污染

通过植物来吸收室内装修带来的有毒气体,是一种成本低廉、效果显著的降低污染方案。如龟背竹、一叶兰等都能消除空气中的有毒气体,吊兰能吸收室内超过80%的甲醇等有害气体;芦荟也能吸收甲醛,而米兰、腊梅等则可吸收空气中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物,兰花、腊梅及桂花等植物的纤毛能够截留并吸收空气中的漂浮微粒与烟尘等。紫罗兰、桂花、玫瑰、石竹以及茉莉等花卉不仅能带来居室内的芳香,让人的精神愉快、放松情绪,这些植物气味中存有的挥发性油类物质还能起到杀菌的作用。另外,各种各样的仙人掌都能吸收居室中的二氧化碳.并释放氧气,但是植物对空气污染的处理能力较弱。整体处理的时间较长。对付严重的环境污染不适用。因此应与其他多重方案综合使用,达到最佳效果。

结束语

总之,针对室内装修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解决的关键和最根本的就在于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和生活方式。只有改变现有的、世俗的审美判断标准,按绿色建材的概念去装修室内,提倡不搞过度装饰,这样才可以保证室内环境,也为国家环境提供了保障。

参考文献:

[1]李桂娥.议室内装修污染的原因及解决对策[J].科技致富向导,2012(01)

[2]熊星星.浅谈室内装饰的环境污染及其防治[J].有色冶金设计与研究,2010(06)

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对策范文4

随着综合性医院放射诊疗技术的日益普及与广泛应用,受检者因防护不到位造成的健康危害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忧虑和关注。受检者防护工作不到位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医院医务人员在检查前没有指导病人使用防护用具,使患者非投射部位特别是晶状体、甲状腺以及性腺等部位没有有效保护,损害患者身体健康。二是由于受检者缺乏相应知识,对射线防护意识不强,个别患者对医务人员穿戴防护用具提醒觉得多此一举。严格掌握X射线检查适应症,随意给患者开CT、X射线检查单,滥用X射线检查使患者接受大量非正当照射,造成不必要的身体损害。

2辐射防护管理对策

2.1加强组织建设,完善管理制度

成立以医院院长为组长的“院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和以科室为单位的辐射防护质量小组,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形成有效的院科二级管理网络,明确医院辐射防护领导小组、科室辐射防护质量小组及岗位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将辐射安全责任落实到辐射防护相关工作的每一个人,使辐射安全意识深入每一位管理人员与辐射工作人员心中。建立和完善各科室辐射防护规范、辐射防护管理制度、辐射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处理流程,做到有章可循,落到实处。

2.2强化法规培训,提高防护意识

国家用于放射诊疗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库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及各项新标准等。医院除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法律法规和放射防护培训外,每年还要对新入职的放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的强化培训,将培训内容作为每年三基考试的一部分,与晋升晋级挂钩。通过不断学习,提高放射工作人员对放射防护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2.3重视防护实施,加强全程监控

2.3.1放射性同位素从“购买到使用”全程审批医院必需在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前提下,严格执行环保部对放射源使用的审批与备案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报送环保部门审批合格后严格按照获批频次与剂量购买[2]。医院有专人负责放射源的到货剂量、每日出量、用量及剩余量、源储存进行记录。储源室需安装摄录像监控和防盗门窗系统,设立双人双锁保管制度,严防放射源的丢失[3]。

2.3.2辐射工作场所从“图纸到建成”全程评价医院各类辐射工作场所在新建、扩建、改建时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需卫生和环保相应资质单位进行有关评价,由卫生和环保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审批,在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放射诊疗活动,做到从源头保障辐射安全。

2.3.3放射诊疗设施场所从“启用到停用”全程质控医院根据射线装置和辐射工作场所分类,每年定期请相关资质单位对在用的各种放射诊疗设施和场所进行质量控制监测和环境影响监测,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对检测不合格的设施和场所必须停止使用,及时进行调试整改,复检合格后可继续使用,以确保放射诊疗质量,保障医务人员与受检人员辐射安全。

2.3.4辐射工作人员从“上岗到离岗”全程管理医院对上岗前、在职、离岗前的辐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有条件的医院可为辐射工作人员每年做一次健康体检[4];每季度由相关资质单位对个人剂量进行监测。为每个辐射工作人员建立终身健康体检档案和剂量监测档案。对确定为辐射造成体检不合格和个人剂量超标的工作人员及时调离岗位或休息调整,确保辐射工作人员身心健康。

2.3.5受检者从“进到出”全程防护患者及陪护家属进入辐射工作场所接受放射诊疗活动期间,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明确照射部位,按操作规范控制照射剂量,对照射野邻近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有效防护[5]。放射诊疗前告知患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检查室应张贴“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婴幼儿、少年儿童、育龄妇女尽量避免接触X射线的温馨提示牌,保障患者及陪护家属身体健康[6]。

2.4做好日常督查,确保辐射安全放射防护管理

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对策范文5

[关键词] 氡暴露;儿童白血病;病例对照研究

[中图分类号] R7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0)04-50-02

Leukemia in Children Caused by Indoor Radon Exposure:A Case- control Study

LONG Liliang1LI Fenghua1ZHAO Ying1SUN Huiqin2

1.Department of Epidemiology and Health Statistics, School of Public Health, 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Nanhua University), Hengyang 421001,China;2. Department of Oncology,The Nanhua Hospital Affiliated to Nanhua University,Hengyang 421000,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indoor radon exposure and leukemia in children in an attempt to provide scientific basis for making preventive measures of childhood leukemia. Methods Fifty-six cases and 112 controls from three affiliated hospitals of 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Nanhua University)were investigated by using 1:2 matched case-control study design from July. 2006 to June 2008. Results There was a significant statistical correlation between the radon concentration in living room or children's bedroom and childhood leukemia,and their odds ratios were 3.08(OR 95% CI=2.16~5.54)and 3.73(OR95%CI=1.55~8.98),respectively. Conclusion Indoor radon exposure may increase the risk of leukemia in children.

[Key words] Exposured of radon;Childhood leukemia;Case-control study

白血病是儿童最常见的一种恶性肿瘤,一般以2~7岁的儿童发病率为最高,且在14岁以下儿童恶性肿瘤死亡率中居第一位。白血病难以根治,还可能引起长期后遗症、儿童心理创伤和严重的家庭经济负担。人类白血病的确切病因与发病机理至今未明,多数学者认为白血病是多种因素联合作用的结果,因而缺乏有针对性的病因预防手段。放射性氡(Rn)及氡子体对人类的致癌效应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目前,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已将氡及其子体划为Ⅰ类致癌因素,WHO也把它们作为19种已知的人类重要致癌因子之一,也是我国规范控制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五种室内环境污染物之一。氡照射可引起肺癌,但是否可诱发白血病迄今尚无定论。本文旨在采用病例对照研究方法,探讨室内氡暴露与儿童白血病的关系,为儿童白血病的防制提供科学依据。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按照全国小儿血液病会议制定的儿童白血病诊疗标准,选择56例于2006年7月~2008年6月在南华大学三所附属医院儿科或血液病科确诊的白血病患儿为研究对象,其中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9例,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16例,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1例。根据病例一般情况,随机选择同一医院与病例同期住院经确诊的非血液、非肿瘤疾病的患儿为对照,共调查对照112例,按照与病例同性别、年龄(相差为±3个月)、同一居住地的匹配原则进行12匹配。

1.2方法

采用静电收集测氡法检测室内氡浓度,单位为Bq/m3。利用PCMR-1型连续测氡仪,对儿童白血病患儿和对照家庭中的客厅与儿童居室进行氡浓度的检测。按梅花布点(每室三点),监测高度为1.5m,测量开始后关闭门窗和空调,仪器稳定后一个小时直接读出氡浓度的数据,取算术均值代表该室的氡浓度。PCMR-1型连续测氡仪由南华大学氡实验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国际氡计量组织亚洲区域协调实验室)提供和校正。

1.3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3.0软件建立数据库进行数据的录入与管理。用u检验进行两组间客厅和儿童居室氡浓度的均数比较,用Fisher确切概率法、OR值进行暴露与疾病联系的分析。

2结果

2.1一般情况

共调查儿童白血病病例56例,其中男性30例,女性26例,平均年龄为(6.45±3.38)岁;对照112例,其中男性60例,女性52例,平均年龄为(6.41±3.35)岁;病例组和对照组在年龄(t= 0.073,P>0.05)、性别上,经检验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1。

2.2均数比较

用u检验,分别对病例组与对照组的客厅和儿童居室氡浓度进行比较,结果见表2。

2.3氡暴露与儿童白血病的联系

按照GB/T16146-1995(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将新建住宅居室氡浓度大于100Bq/m3和已建住宅居室氡浓度大于200Bq/m3者定义为有暴露,进行资料整理,再进行氡暴露与儿童白血病联系分析,结果为:客厅氡浓度和儿童居室氡浓度与儿童白血病均有联系,其联系强度OR值(OR 95% CI)分别为3.08(2.16~5.54)与3.73(1.55~8.98),见表3。

3讨论

氡是一种无色、无味、无嗅、化学惰性的放射性气体,室内氡主要来源于建筑物地基、建筑材料、生活用水及煤的燃烧等,氡(222Rn)在衰变时释放出α、β、γ等射线,从而存在诱发白血病等肿瘤危险[1]。

分子毒理学研究表明:氡能广泛分布于脂肪组织、神经系统、网状内皮系统和血液中,溶解于脂肪细胞中的氡及氡子体衰变的α粒子,能对周围的骨髓和造血细胞释放能量,引起骨髓中造血细胞的放射损伤,最终诱发白血病等癌变[2]。相关的研究有:①Marjan等研究证实高浓度氡暴露人群的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率明显高于对照组;②Hellman等[2]检测到室内高浓度氡暴露的居民外周血淋巴细胞DNA损伤,且有剂量-效应关系;③吕慧敏等[3]研究结果表明高氡暴露居民外周血淋巴细胞DNA的损伤及微核细胞发生率均高于普通住房居民。

在氡暴露与儿童白血病关系的描述性流行病学研究中,多数学者认为白血病发病率与氡浓度呈正相关[4]。而病例对照研究结果不一,瑞典Axelson等认为室内氡污染与白血病之间有正相关,英国的研究结果表明急性粒细胞白血病发病率与氡浓度呈正相关,Viel证实室内氡的浓度与成人急性髓样白血病有统计学正相关[5],但美国Lubin和德国Kaletsch等的研究表明氡水平与儿童白血病发病无统计学意义[4]。

本研究结果表明客厅氡浓度和儿童居室氡浓度与儿童白血病发病均有统计学联系,其OR值分别为3.08与3.73,说明氡暴露为儿童白血病的危险因素。对高氡环境建议采取以下措施:①在建房子时要选用符合国家放射性标准的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②如果室内氡水平较高,在装修中应尽可能使用防氡涂料,装修要致密,以减少氡的逸出;③平时要注意室内良好通风,将室内氡带到室外等。降低室内氡浓度,减少儿童白血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胡红伟,李晓燕. 室内放射性污染物氡危害及防治对策[J]. 山东化工,2005,34(6):36-38.

[2] 蒙进怀,黎明强,李少旦. 氡及其子体诱发白血病危险的研究进展[J]. 中国煤炭工业医学杂志,2007,10(1):4-5.

[3] 吕慧敏,董金婵,张翠兰,等. 室内氡暴露居民外周血淋巴细胞DNA损伤及微核细胞发生率[J].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2002,22(5):340-342.

[4] 徐勇,杨鲁静. 环境氡与儿童白血病[J]. 中国妇幼保健,2005,20(4):480-481.

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对策范文6

关键词土壤污染;现状;危害;治理措施

1土壤污染概念

土壤是指陆地表面具有肥力、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其厚度一般在2 m左右。土壤不但为植物生长提供机械支撑能力,并能为植物生长发育提供所需要的水、肥、气、热等肥力要素。近年来,由于人口急剧增长,工业迅猛发展,固体废物不断向土壤表面堆放和倾倒,有害废水不断向土壤中渗透,汽车排放的废气,大气中的有害气体及飘尘不断随雨水降落在土壤中。农业化学水平的提高,使大量化学肥料及农药散落到环境中,导致土壤遭受非点源污染的机会越来越多,其程度也越来越严重,在水土流失和风蚀作用等的影响下,污染面积不断扩大。因此,凡是妨碍土壤正常功能,降低农作物产量和质量,通过粮食、蔬菜、水果等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物质都叫做土壤污染物[1-2]。

当土壤中有害物质过多,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引起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微生物活动受到抑制,有害物质或其分解产物在土壤中逐渐积累,通过“土壤植物人体”,或通过“土壤水人体”间接被人体吸收,达到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就是土壤污染。

2我国土壤污染现状与危害

2.1土壤污染的现状

目前,我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严峻,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在重污染企业或工业密集区、工矿开采区及周边地区、城市和城郊地区出现了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土壤污染类型多样,呈现出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的局面。土壤污染途径多,原因复杂,控制难度大。土壤环境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投入不足,全社会防治意识不强。由土壤污染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3]。

2.2土壤污染的危害

2.2.1土壤污染导致严重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统计,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 000万hm2,有机污染物污染农田达3 600万hm2,主要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超标率高达16%~20%;污水灌溉污染耕地216.7万hm2,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13.3万hm2。每年因土壤污染减产粮食超过1 000万t,造成各种经济损失约200亿元。

2.2.2土壤污染导致生物产品品质不断下降。因农田施用化肥,大多数城市近郊土壤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许多地方粮食、蔬菜、水果等食物中镉、砷、铬、铅等重金属含量超标或接近临界值。每年转化成为污染物而进入环境的氮素达1 000万t,农产品中的硝酸盐和亚硝酸盐污染严重。农膜污染土壤面积超过780万hm2,残存的农膜对土壤毛细管水起阻流作用,恶化土壤物理性状,影响土壤通气透水,影响农作物产量和农产品品质。

2.2.3土壤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土壤污染会使污染物在植物体内积累,并通过食物链富集到人体和动物体中,危害人体健康,引发癌症和其他疾病。

2.2.4土壤污染导致其他环境问题。土壤受到污染后,含重金属浓度较高的污染土容易在风力和水力作用下分别进入到大气和水体中,导致大气污染、地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和生态系统退化等其他次生生态环境问题。

3造成土壤污染的原因

3.1过量施用化肥

我国每年化肥施用量超过4100万t。虽然施用化肥是农业增产的重要措施,但长期大量使用氮、磷等化学肥料,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土壤板结、耕地土壤退化、耕层变浅、耕性变差、保水肥能力下降、生物学性质恶化,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影响了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未被植物吸收利用和根层土壤吸附固定的养分,都在根层以下积累或转入地下。残留在土壤中的氮、磷化合物,在发生地面径流或土壤风蚀时,会向其他地方转移,扩大了土壤污染范围。过量使用化肥还使饲料作物含有过多的硝酸盐,妨碍牲畜体内氧气的输送,使其患病,严重导致死亡[4]。

3.2农药是土壤的主要有机污染物

全国每年使用的农药量达50万~60万t,使用农药的土地面积在2.8亿hm2以上,农田平均施用农药13.9 kg/hm2。直接进入土壤的农药,大部分可被土壤吸附,残留于土壤中的农药,由于生物和非生物的作用,形成具有不同稳定性的中间产物或最终产物无机物。喷施于作物体上的农药,除部分被植物吸收或逸入大气外,约有1/2左右散落于农田,又与直接施用于田间的农药构成农田土壤中农药的基本来源。农作物从土壤中吸收农药,在植物根、茎、叶、果实和种子中积累,通过食物、饲料危害人体和牲畜的健康。

3.3重金属元素引起的土壤污染

全国320个严重污染区约有548万hm2土壤,大田类农产品污染超标面积占污染区农田面积的20%,其中重金属污染占80%,粮食中重金属镉、砷、铬、铅、汞等的超标率占10%。被公认为城市环境质量优良的公园存在着严重的土壤重金属污染。汽油中添加的防爆剂四乙基铅随废气排出污染土壤,使行车频率高的公路两侧常形成明显的铅污染带。砷被大量用作杀虫剂、杀菌剂、杀鼠剂和除草剂,硫化矿产的开采、选矿、冶炼也会引起砷对土壤的污染。汞主要来自厂矿排放的含汞废水。土壤组成与汞化合物之间有很强的相互作用,积累在土壤中的汞有金属汞、无机汞盐、有机络合态或离子吸附态汞,所以,汞能在土壤中长期存在。镉、铅污染主要来自冶炼排放和汽车尾气沉降,磷肥中有时也含有镉[5]。

3.4污水灌溉对土壤的污染

我国污水灌溉农田面积超过330万hm2。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含有氮、磷、钾等许多植物所需要的养分,所以合理地使用污水灌溉农田,有增产效果。未经处理或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工业污水中含有重金属、酚、氰化物等许多有毒有害的物质,会将污水中有毒有害的物质带至农田,在灌溉渠系两侧形成污染带。

3.5大气污染对土壤的污染

大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有害物质,在大气中发生反应形成酸雨,通过沉降和降水而降落到地面,引起土壤酸化。冶金工业排放的金属氧化物粉尘,则在重力作用下以降尘形式进入土壤,形成以排污工厂为中心、半径为2~3 km范围的点状污染。

3.6固体废物对土壤的污染

污泥作为肥料施用,常使土壤受到重金属、无机盐、有机物和病原体的污染。工业固体废物和城市垃圾向土壤直接倾倒,由于日晒、雨淋、水洗,使重金属极易移动,以辐射状、漏斗状向周围土壤扩散。

3.7牲畜排泄物和生物残体对土壤的污染

禽畜饲养场的厩肥和屠宰场的废物,其性质近似人粪尿。利用这些废物作肥料,如果不进行物理和生化处理,则其中的寄生虫、病原菌和病毒等可引起土壤和水域污染,并通过水和农作物危害人群健康。

3.8放射性物质对土壤的污染

土壤辐射污染的来源有铀矿和钍矿开采、铀矿浓缩、核废料处理、核武器爆炸、核实验、燃煤发电厂、磷酸盐矿开采加工等。大气层核试验的散落物可造成土壤的放射性污染,放射性散落物中,90sr、137cs的半衰期较长,易被土壤吸附,滞留时间也较长。

4我国土壤污染的治理措施

4.1施用化学改良剂,采取生物改良措施,增加土壤环境容量,增强土壤净化能力

向土壤中施用石灰、碱性磷酸盐、氧化铁、碳酸盐和硫化物等化学改良剂,加速有机物的分解,使重金属固定在土壤中,降低重金属在土壤及土壤植物体的迁移能力,使其转化成为难溶的化合物,减少农作物的吸收,以减轻土壤中重金属的毒害。针对有机物污染,用植物、细菌、真菌联合加速有机物降解。针对无机物污染,利用植物修复可以把一部分重金属从土壤中带走。

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砂掺粘改良性土壤,增加和改善土壤胶体的种类和数量,增加土壤对有害物质的吸附能力和吸附量,从而减少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活性。发现、分离和培养新的微生物品种,以增强生物降解作用。

4.2强化污染土壤环境管理与综合防治,大力发展清洁生产

控制和消除土壤污染源,组织有关部门和科研单位,筛选污染土壤修复实用技术,加强污染土壤修复技术集成,选择有代表性的污灌区农田和污染场地,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重点支持一批国家级重点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为在更大范围内修复土壤污染提供示范、积累经验。合理利用污染土地,严重污染的土壤可改种非食用经济作物或经济林木以减少食品污染。科学地进行污水灌溉,加强土壤污灌区的监测和管理,了解水中污染物的成分、含量及其动态,避免带有不易降解的高残留污染物随机进入土壤。

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强土壤胶体对重金属和农药的吸附能力。强化对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农用化学品管理。增施有机肥同时采取防治措施,不仅可以减少对土壤的污染,还能经济有效地消灭病、虫、草害,发挥农药的积极效能。在生产中合理施用农药、化肥,控制化学农药的用量、使用范围、喷施次数和喷施时间,提高喷洒技术,改进农药剂型,严格限制剧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大力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发展生物防治措施。

大力推广闭路循环、无毒工艺,以减少或消除污染物的排放。对工业“三废”进行回收净化处理,化害为利,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浓度。大力推广和发展清洁生产。

针对土壤污染物的种类,种植有较强吸收能力的植物,降低有毒物质的含量,或通过生物降解净化土壤,通过改变耕作制度、换土、深翻等手段,施加抑制剂改变污染物质在土壤中的迁移转化方向,减少农作物的吸收,提高土壤ph值,促使镉、汞、铜、锌等形成氢氧化物沉淀。

根据土壤的特性、气候状况和农作物生长发育特点,既要防治病虫害对农作物的威胁,又要把化肥、农药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限制在最低程度。利用物理、物理化学原理治理污染土壤。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平衡。

4.3调控土壤氧化还原条件

调节土壤氧化还原电位,使某些重金属污染物转化为难溶态沉淀物,控制其迁移和转化,降低污染物的危害程度。调节土壤氧化还原电位主要是通过调节土壤水分管理和耕作措施实现。

4.4改变耕作制度,实行翻土和换土

改变耕作制度会引起土壤环境条件的变化,消除某些污染物的危害。对于污染严重的土壤,采取铲除表土和换客土的方法;对于轻度污染的土壤,采取深翻土或换无污染客土的方法。

4.5采用农业生态工程措施

在污染土壤上繁殖非食用的种子、种经济作物,从而减少污染物进入食物链的途径;或利用某些特定的动植物和微生物较快地吸走或降解土壤中的污染物质,从而达到净化土壤的目的。

4.6工程治理

利用物理(机械)、物理化学原理治理污染土壤,是一种最为彻底、稳定、治本的措施,但投资大,适于小面积的重度污染区,主要有隔离法、清洗法、热处理、电化法等。近年来,把其他工业领域,特别是污水、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引入土壤治理,为土壤污染治理研究开辟了新途径。

5参考文献

[1] 徐月珍.防止土壤污染和地下水污染的措施[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1989(1):29-31.

[2] 任旭喜.土壤重金属污染及防治对策研究[j].环境保护科学,1999,25(5):31-33.

[3] 陈晶中,陈杰,谢学俭,等.土壤污染及其环境效应[j].土壤,2003,35(4):298-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