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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建议范文1
我县作为全区第一批基层医疗机构改革试点县,从2012年2月28日启动至今,历时5年的医疗体制改革进程,笔者认为并没有达到温总理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让医务人员受鼓舞"这一检验医改成效的标准,也没有达到让"医务人员满意、群众满意、政府满意"的预期效果,相反还出现了很多的负面影响,或许,这可以说是改革时期出现正常的现象,但改革既然已经到了"深水区"如果再不进行拯救,基层医疗机构将重新会陷入半死不活的状态,医改也势必失败!
人、财、物是一个医疗机构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这三者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和制约。而现行的医改政策对这三方面有着什么样的改革和保障?在执行中又存在着什么问题呢?现行医改政策及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惑和问题如下。
1 编制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数、年门诊量、年住院量、公共卫生等因素核定。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各县(市、区)的人员编制总数原则上控制在服务人口的1.2‰以内,所涉及的服务人口指户籍人口数,不包括流动人口。
以我县为例,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总人口数35.8万人,按1.2‰比例重新核定后的编制433名,但实际在岗人数为名,其中编外聘用名。导致这种编制人员仍然不能满足卫生院工作需要,仍需大量临时聘用人员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计算核定的口径不对等,医改政策是按服务人口核定,而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是按照床位数来配备医务人员服务于患者的!按综合医院建设评审标准,临床编制按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为基数计算,每千人口按0.6-1.5张床位配备,每个床位按1:1.4~1.6配备医生和护士,如此计算,我县35.8万人口应该拥有2148~5370张床位,3007~8592名医护人员,缺口名。
2 人员管理问题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新核定人员编制后,所有新进人员(包括医改中聘用的原编外人员和通过公开招聘新进入单位人员)实行新的用人机制,即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不再办理入编手续。
按照新的用人机制,即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不再办理入编手续。在现实中出现很明显的不稳定,①按照新的用人机制,目前基层医疗机构有四类身份的人员,分别是原来在编在岗、定编定岗不定人、后勤控制数、临时聘用四类,人员相互之间心存有差别;②"定编定岗不定人",不再办理入编手续更加重了新进人员心理上产生差别的想法;③其它部门对医改政策不了解,在培养和选拔人才方面不予以认同,如新进人员由于不再办理入编手续,在选拔或推荐干部时,组织部门认为不办理入编的人员不予以考虑,直接造成新进人员心理上落差。
3 岗位设置和竞聘上岗问题
卫生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具体结构比例为:管理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0%左右;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0%;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单位岗位总量的10%。而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又有规定,如高级的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目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上是高级人才少,同时,也因为长期不增加编制没有新进人员,初级专业人员也少,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现状,由于岗位比例设置的限制,迫使不少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被"高职低聘",一些同志考上中级职称却近10年尚未获聘,不仅极大地挫伤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随之引发的申诉、上访及不良情绪也使各项工作陷于被动。
4 绩效工资与绩效考评问题
依据有关精神要求,按"托底不限高"的原则核定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和总量,对绩效工资结构进行了调整,也就是说个人的绩效工资总量=托底工资+季度奖励工资+年终绩效工资增量。
从工资结构来看,托底工资是各地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接的原则核定并按月发放,也就是说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不得比其它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相差太大;其次奖励性工资是通过考核合格的按季度发放,而年终绩效工资增量必须在当年收支收支结余部分的30%以内提取发放。要想激励医务人员只有发展业务争取收支结余量增大才能有奖金。
然而,在实际中实行绩效工资后效果低微,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①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低(托底线底);②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季度发放,发放周期长,与实施前(按月发放)相比,难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③一些基层医疗机构由于一定的客观条件,单位要想通过增长业务提高收入受到限制只能保基本,没有奖励;而一些有能力的医疗机构在通过自身的业务发展大幅度地提高收入以后,却因只充许发放结余的30%而大感受挫,其未体真正现出"托低不限高"的激励机制。
5 经费保障问题
国家医改方案明确规定:政府必须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补贴政策性亏损等,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专项补助。
不可否认,医改实行这几年国家着实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做到了"保基本",然而投入的资金是否到位产生效益;是不是在财政支撑为主的新体制下又形成新的大锅饭?从我县调研来看,主要有如下问题。
5.1按"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差额补助"的原则来核定乡镇卫生院的经常性收支,对核定的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补核定的经常性支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差额部分根据隶属关系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级政府统筹财力予以足额安排。换句话说,卫生院年终亏损了财政才有补助,这样一来卫生院与其拚命地发展业务得到微薄的年终结余30%的奖励,还不如悠然自得,"干多不如干少,到着吃劳保"的想法和行动已见分晓。
5.2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按实际户籍人口数拔付,而是一直采用医改启动时当年年报数据,比实际户籍人口数少存在资金缺口,以至于乡村医生认为卫生行政部门克扣应给的补助,被动地工作,补助没有产生效果。
5.3地方政府投入依旧不足,配套资金有承诺但没兑现,卫生院仍然靠自身业务发展举步为艰,想要发展业务得增加投入,投入的增大会影响到员工年终结余奖励的分配,卫生院发展劲头不足。
5.4财政投入的基础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方案落后于卫生院实际需求,项目建设标准长期落后于实际需求;每次下达的项目资金量小,无法按标准要求建设;由于标准太低要达到与实际需求的业务用房,则资金缺口较大导致卫生院负债,纯属于"送领带,配西服"工程。
5.5上级统一招标采购的设备难以使用。采购到的设备并不实用,设备功能、参数多数落后于实际所需,且无售后服务或联系不到厂家,一旦出现小毛病只能自行修理或直接作废,浪费资金。
医改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的任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国家明确了近几年的重点改革任务重心是保基本、打基础、强基层、建机制是正确的,但也看出在改革实行的过程中确实存在有很多问题,特别是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没有真正地起到激发医务人员这支医改主力军的作用,医务人员不受鼓舞,老百姓又如何得受益,社会和政府又怎能满意。结合我县医改以来的调研分析提几条建议:①医改是政府的重要职能必须承担责任,在组织、协调、人员、经费上确确实实地给予保障;②人员编制的核定应该广泛综合人事、卫生等部门的标准,测算口径既要符合人事部门要求又能满足卫生临床工作需要。同时,还要考虑到改革后新进人员的政治身份导向;③基层医疗机构的绩效增量奖励是医改目前激励医务人员的有效制度,提取30%收支结余作为奖励达不到改革前效果,在保障提取单位事业发展基金后,提高收支结余比例到40%~50%作为奖励发放,将会有较为大的改观;④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是纯技术人员,不等同于其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鼓励医务人员不断钻研和学习提高医疗技术才能不断培养出人才,建议取消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职称等级指标比例限制,由各单位按实际需要聘任以稳定人心,留住人才;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是集中资金,分期分批,以市、县为单位逐个逐个地一次性完成市、县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既节约成本资金量又充足可达到建一个达标一个卫生院。避免出现一个卫生院二次、三次建设,重复投入前期经费且浪费土地建设又不达标,同时由于建设周期长,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影响卫生院业务发展;⑥将采购医疗器械资金下拨到县级,由县级广泛征求乡镇卫生院的意见后以县为单位集中采购比较合理,售后服务也相对更好;⑦建议制定医疗设备投入标准及5年、10年规划,让各医疗机构对准备投入的资金、设备项目心中有底,尽量避免重复投资导致的浪费;⑧必须强调地政府保障卫生院正常性的财政投入到位,不能加重卫生院财务负担,坚决打断卫生院买不起设备,留不住人才,陷入"缺钱-缺人-更缺钱-更缺人" 的不良循环链。
参考文献:
[1]曾文利,卫慧敏.对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思考和评价[J].中国社会医学杂志,2012,29(5):310-312.
医疗卫生建议范文2
【关键词】 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核算方法
为了适应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和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改革下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的需要,财政部于2009年8月12日了《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2010年7月30日了《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2稿),2010年7月15日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这两个会计制度三个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标志着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两制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
现行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是由财政部颁布199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医院会计制度》。文中所提的两制征求意见稿是指2009年和2010年两次征求意见的《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和2010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下同)。两制征求意见稿与现行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从会计核算的内容上看,其变化主要表现如下:
(一)我国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基础的转换
我国现行的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基础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这个会计核算基础在当时情况下实施是必要的。十几年后的今天,我国医疗卫生领域面临的政治经济环境和内部运行机制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同时公共产品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不断完善,都对我国医疗卫生机构采用的收付实现制提出了挑战。
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我国2009年和2010年颁布的两制征求意见稿摒弃了原有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公立医院会计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并根据两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成本核算办法。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而公立医院则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二)整合了会计核算内容
为了适应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在两制征求意见稿中都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工资津补贴、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将医疗卫生机构基建工程项目纳入日常会计核算体系,设置了相应的会计科目、增设了相应的会计报表和相关的报表项目,特别是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两制征求意见稿中,都对有关药品的相关核算进行了修改,即:将现行医院会计制度中的“药品”、“药品收入”、“药品支出”等账户进行了调整,分别将其并入存货、医疗收入、医疗支出中,不再单独进行核算,并且取消了“药品进销差价”账户,以适应取消药品加成收入的核算需要。这些改革举措极大地提高了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三)完善了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报表体系
两制征求意见稿都保留了医疗卫生机构的资产负债表,用以反映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状况。除此之外,两制征求意见稿中还有以下变化。一是增加了“基建投资表”,用以提供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会计信息;二是为了兼顾预算管理需要,将预算资金信息从原来的业务收支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置“预算收支表”(医院会计制度)、“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以提供预算会计信息。
虽然两制征求意见稿已具备了一定的科学性,但是,在其适用范围、制定依据、会计核算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不足。本文重点对会计核算方法的完善进行探讨。
二、两制征求意见稿中会计核算方法存在的不足
(一)会计核算基础定位不明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在财政部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制定说明中提到修正的收付实现制时,列举的是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而通过固定基金进行核算的事例。这与现行医院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方法是相同的。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中的其他业务处理上并没有明显体现出收付实现制的“修正”问题。
(二)部分会计科目设置不够合理
1.有些会计科目设置过于繁琐
在两制征求意见稿中,有些会计科目内容涵盖过大,导致明细科目层次过多,如“库存物资――药品”。为了适应新医改中取消药品加成收入的改革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都将原科目“药品”从一级科目下移到二级科目。即:
库存物资――药品――药库――西药
――中药
――中草药
――药房――西药
――中药
――中草药
也就是说,药品的核算整合到了“库存物资”账户之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需要清楚地反映药品的信息,可能需要了解到三级四级明细科目,甚至有可能到五级明细科目。这样会极大地增加核算难度和核算工作量,也会影响会计信息的明晰程度。
众所周知,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核算和管理是重要的业务内容,而且现行药品管理制度改革是存在较大困难的。同时,按照新医改的规定,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药品是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收入的。这里的“逐步取消”是存在过程的,所以对药品的信息质量要求应该是很高的,甚至可以说是高于一般存货,因此,征求意见稿中药品的核算方法难以将药品核算和管理的重要性得以体现。
2.有些会计科目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够全面
在两制征求意见稿中,有些会计科目的经济内容过小,特别是有些重要的经济内容未能设置恰当的会计科目,因此不能全面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如固定资产的核算。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在固定资产核算中规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设置“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笔者看来,这种核算是不够全面的,因为固定资产的折旧核算不只是涉及支出,更重要的在于对资产进行客观反映。如果不设置“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则无法真实体现,这样会影响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有资产的管理质量,特别是在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时,无法清楚地量化处置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容易产生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导致需要更多的后续工作(如资产评估、专项审计等)来对其进行弥补,管理和核算的成本增加,而且所做的弥补工作人为成分较高,缺少具体的衡量标准。
3.有些会计科目的表述不够恰当
在两制征求意见稿中,有的会计科目在表述上过于详细,以致于和其他制度重复,如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规定;有的会计科目的表述过于简化,使得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未能充分说明,如“财政补助结余”科目。按照政府收支预算管理的要求,财政补助结余“包括基本支出补助结余和项目支出补助结余”(见“财政补助结余”科目说明第一款)。在“财政补助结余”的明细科目中出现了“基本支出补助结余”和“财政基本补助结余”、“项目支出补助结余”“财政项目补助结余”两组概念。那么,这两组概念是不是分别指的是同一项内容?这个问题在制度中没做解释。
三、关于改进两制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一)恰当定位会计核算基础及其应用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但是如果没有一定量典型的业务支持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则没有必要一定将其会计核算基础定位于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作为提供公共产品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虽然其定位为公益性,但是成本核算也应该适度地进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对成本核算部分并没有做较为具体的规定,如果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梳理成本核算的内容,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就具备了相应的业务支持,那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基础的理论与应用就能够实现对接。
(二)进一步优化会计科目的设置
会计科目的设置是会计制度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会计科目设置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会计人员日常工作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因此,应当对会计科目的设置进行进一步斟酌,使其更加合理。
1.进一步简化个别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一,对于比较复杂的会计科目,应进一步进行研究,尽量将其简化,如药品的核算。为了保证药品核算和管理工作质量,可以将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从制度中规定的二级科目提升至一级科目,即保留“药品”的总账科目。同时,如果采用医药分开的管理体制,医院完全可以减小药品存储量,所以,可以考虑取消药品中“药房”、“药库”的明细。这样药品的核算就可以简化掉两个级次,能够极大提高会计科目的明晰性,也能够减少会计核算的工作量。
第二,对于有些会计科目的经济内容过小或核算内容不全面的会计科目,应尽量完善其会计核算内容,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全应该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和清理的核算,在平时不计提折旧也可以,但是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时,必须经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进行核算,通过该账户,将处置固定资产的原值、折旧等业务得到全面反映,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提供依据,这对于主要通过政府拨款运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和财政公共支出绩效考评提供了重要依据。
第三,进一步完善对会计科目内容的表述,对两制征求意见稿中个别科目及其他事项解释过多的应进一步简化,如取消无形资产科目中关于摊销时间的规定,如果需要明确说明,应进行简化后列入财务制度中进行说明;对会计科目说明不够的,应进一步补充说明,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财政补助结余”的明细科目“基本支出补助结余”和“财政基本补助结余”、“项目支出补助结余”“财政项目补助结余”的核算内容做进一步的说明,如果是同一概念,则应统一使用一个术语;如果不是同一概念,应该对其进行补充说明。
(三)应将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制定与其他事业单位制度相协调
《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是从现行《医院会计制度》中分离出来的。这就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制定,要与我国医改的总体发展相对接,又要在自身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基础上,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中会计制度的相互协调。同时也应当与正在改革中的高校会计制度相协调,而这些制度最终都要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财务制度相协调,与国家的其他会计法律法规相协调。因此,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设计时,应当将相关部门联合起来,共同筹划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制定问题,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完善,并为今后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扫除障碍。
四、结束语
《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意味着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科学性的提高,意味着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也意味着我国会计理论的重要突破。因此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应恰当地定位会计核算基础,最大限度地实现会计科目设置优化,科学合理地与其他制度进行衔接,以降低会计制度改革的成本,提高会计制度改革的效益,最终实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的整体优化,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医疗卫生建议范文3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管理现状和问题
1、财政投入模式的探讨。新医改政策下,我国将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目前,基层医疗机构的收入主要是基本医疗服务收入和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提供,补助收入根据服务人口、单位综合服务成本及核定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数量、质量核定。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政府对经常性支出进行补助,按人员、业务经费分项定额核定,即:人员经费按定员定额的方式核定,核定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业务经费根据核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成本定额(剔除人力成本)等综合核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可见,政府投入占基层医疗机构收入的比重大幅提高,稳健的财政投入对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而现阶段,财政投入仍然不足,在一个区域内,有限的财政资金以何种模式在各医疗机构之间进行分配?是关系到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性和生存的大问题。服务人口分布不均,基层医疗机构技术人员不足是普遍现象,如果公共卫生补助按服务人口数拨付,在同样完成任务的情况下,服务人口数少的地方会不足,人口集中的地方留有结余,职工收入会不均衡,打击职工极积性。将公共卫生经费和经常性补助捆绑,如果以保证各医疗机构不出现亏损为前提进行分配,则会形成大锅饭,打击医疗机构积极性;如果按人员编制分配,目前各基层医疗单位技术人员不足,随着公共卫生服务的深入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技术人员既要顾业务又要做公共卫生服务,顾此失彼,单位争着要人,会造成人员成本不合理上升,同时,这种方式又很难体现医疗服务质量。另外,在编制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医疗机构普遍使用编外人员,编外人员的成本即使财政有补助,也只是少部分,要留住人,自然又挤占编内人员收入,打击在编人员积极性,特别是偏远山区,更是留不住技术人员。
2、预算编制工作粗糙,基本流于形式。医改前,基层医疗机构核算是以收抵支,收益为正,基本上没编预算,新医改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收支要全部纳入预算。现阶段,一方面,由于财政投入不足以及财政资金在医疗机构之间分配模式尚存探讨,给预算的编制带来难度;其次,医疗机构从负责人到一线职工、财务人员还没有足够强的预算意识;第三,基层医疗机构财务人员素质不高,人员不够,很多地方的报帐员都是医生兼职的,使得财务核算口径理解不一,数据采集不准确。基于以上原因,预算工作比较粗糙,在实际工作中起不到指导作用,出现预算资金和医疗机构实际消耗不同步的问题,预算基本流于形式。
3、成本核算观念簿弱。基层医疗机构资金管理的核心内容是收入的提高、成本和费用的管理和控制,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能使医疗机构合理地利用现有资源,降低消耗,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目前,许多基层医疗机构的领导只重视医院的收入,不重视成本耗费和成本核算,缺乏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也不健全,使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成本效益观念比较淡薄。特别是在财政资金投入模式还没合理化,预算工作未到位的情况下,许多基层医疗机构的领导更是没有控制成本的观念,比如,招待费、差旅费、在院职工个人应负担的房租和水电费等费用,由于预算没细化,很难让基层医疗机构做到有效的节制,年终为了平衡收支结余,反而可能出现成本费用没有有效控制的单位得到的补偿多,有些医疗机构即使想去控制,看到没控制的兄弟单位一样得到补偿,也就疏于控制了,因此,如果这些现象不能及时消除,会造成医疗机构铺张浪费,极有可能形成大锅饭的局面。
4、资产管理比较乱。基层医疗机构资金管理工作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资产管理,同时也是医院管理中比较薄弱的环节。首先,流动资产的管理,其中,应收款和库存物资的管理是难点,基层医疗机构的应收款主要是陈年旧帐,病人欠款,单位欠款,没有及时催收。库存物资主要是药品和材料,是医疗机构业务正常运转的主要资源,涉及量多面广,一直以来,基层医疗机构库存物资的采购、库存管理、帐款核对都比较乱,新医改形势下,西药实行基药管理,有些地区的西药采购实行定向由几家医药公司供应,从采购渠道上进行了规范,但是材料还没有进行规范,依然由医疗机构职能科室自行采购。库存管理上,一方面,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少,月末或季末盘点工作量大,数据准确度不高,另一方面,每年库存物资报废也较多,因此,如何减轻医技人员工作量,减少库存物资损耗,提高库存物资管理质量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帐款核对上,由于基层医疗机构财务人员素质较低,帐款没有及时核对,造成对帐繁琐,帐目难清。其次,固定资产的管理,翻开各基层医疗机构的报表,固定资产金额总是比较漂亮,而事实上,很多固定资产躺在那是废物一堆,甚至有些单位连实物也找不着,整理出来要报废的,也没及时清理,造成事实上的帐实不符。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管理的对策
1、当前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政府应审时度势,探索建立适应基层医疗机构需求的补偿方式,发挥政府投入对资源配置合理的导向作用。几点建议:一、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收支两条线,同时,对偏远山区,应适当提高补助力度。二、不能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地区,以预算为指导,将总财政补助分解成各医疗机构的总预算,各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进行量化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相结合,奖优罚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推行全面预算管理。预算是基层医疗机构编制的财务计划,是财务管理的起点,是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有效保证,也是对执行财务活动进行约束的依据。《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层要转变观念和重视预算,根据医院的相关职责、工作任务和发展计划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对医院各项财务活动进行统筹安排,特别是费用支出,区域内各医疗机构要有一个统一标准,各医疗机构要充分结合医院实际,参照历年情况,做好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进行全面预算管理,将预算作用于医院的一切医疗活动领域,总预算统领各个部门预算,充分发挥预算管理的作用,发挥预算在实际工作中应有的约束作用,改变医院预算流于形式的现状。#p#分页标题#e#
3、建全内控制度,加强成本核算。首先,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中的第六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因而对区域内的基层医疗机构可以实行统一、集中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内控制度,对收入、支出、库存物资、固定资产、货币资金等全面进行细化规范,特别是费用标准,尽量统一明确,并付之实施。(二)费用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定期监督考核预算执行情况,防止预算松弛现象的发生,完善预算执行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预算执行情况还要与职工考核制度挂钩,以预算为指导,建立成本管理责任制,将成本管理落实到科室、岗位和个人,加强成本控制和分析,杜绝不必要的支出和浪费,使医院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三)增强成本意识,目前新医改中,在财政投入相对确定的情况下,增加医疗收入也相对有限,控制成本、减少浪费显得更加重要,因此医疗机构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员工切实增强成本意识,真正做到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
4、加强资产管理。重视资产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当前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情况看,加强流动资产管理的空间较大。流动资产高效、安全的周转对医院减少营运成本有着重要意义。基层医疗机构担负的是基本医疗服务,同一地区的很多业务可以进行统一规范,如,对材料的采购可以同基药一样进行规范,一个地区由几家公司定向供应,或者和提供基药的公司协商让其配备材料,如此简化采购,往来帐款简单,便于管理。另外,各基层医疗机构应尽量就近采购,善于运用现代物流配送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储备数量,凡是能够实现顺畅配送、保证医院需要的药品物资,医院尽可能不搞储备,以减少资金占用,降低经营成本。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首先,建议政府资产管理部门协同卫生局和县以上医院成立固定资产签定专家组,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签定,及时批复报废。其次,基层医疗机构财务人员应对帐面固定资产进行大清查,整理出报废资产,及时申请报废,对帐面盘存的有用资产,重新归类,重新建卡,做到帐实相符。对于新增固定资产投入,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需要,充分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不是盲目要投入多,防止造成资源浪费。
5、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基层医疗机构一直存在基础设施落后、人员不够的情况,借医改东风,加快计算机网络建设,特别是数字卫生——区域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为基层医疗机构提高各项业务数据统计的准确度,提高工作效率,堵塞业务收入漏洞,加强资金管理,提供捷径。
6、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素质。资金管理观念转变的首先是医院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作为财务管理的具体实施者,不仅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先进的管理理念,还要具有将它们和实际工作融合在一起,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客观实际的分析和判断的能力,特别是新医改形势下,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是适应时展的要求。
医疗卫生建议范文4
检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落实情况
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1、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监督检查
重点围绕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是否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是否开单提成、是否违规收费、是否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是否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医疗广告、是否为商业目的统方、是否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是否收受回扣、是否收受患者“红包”、是否骗取套取医疗保障资金等开展。
我院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组织科室和人员,逐条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点对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医疗广告、商业目的统方、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骗取套取医疗保障资金,进行排查梳理。从全面排查的情况来看,卫生院各科室、卫生所及个人均没有发现以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在本次的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活动中,虽然没有发现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但在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医务人员对专项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在合理使用药物和服务意识方面有待加强和提高;少数人工作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当前的任务,固步自封;在防范损害群众利益的工作制度还不够
完善等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院能本着不走过场,重在实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边建,逐条分析产生的原因,深入研究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长效机制的建设。主要整改措施有:1、建立健全纠医长效机制2、加强思想整治教育3、大力整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4、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5、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落实情况
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2、对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是各卫生健康单位是否高度重视清理整治工作,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主要领导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是否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督办,持续跟踪问效;是否有效解决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存在的“上热、中温,下冷”等问题;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已发现的问题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处理了结;是否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和诊疗行为进行有效监管;是否有效解决“两定”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中存在的问题等。
(一)建立组织、强化领导。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院职工及卫生所人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及各科室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整治等各项工作。(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召开全院职工会、全乡卫生所所长例会和妇幼保健会,传达上级通知精神及我院制定的工作方案。(三)明确职责,严肃纪律。要求全院医务人员和干部职工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逐条检查,逐项落实,仔细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力求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解决问题,严肃对待,坚决防止走过场。对重点科室、重点人员特别是自查自纠不主动的人员,科组长重点进行思想教育和帮扶,积极引导,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认真自查自纠问题,主动说清问题、上缴钱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纪律,定期开展了督导检査,并通过设立意见箱、发征求意见表、设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了相关科室和个人责任。
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查找我们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归类,主要问题集中在2方面。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思想观念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个别同志思想上产生了低落,徘徊,甚至产生抵触情绪。
(二)是个别医务工作者,医疗技术水平较差,不求进步,服务态度较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按照“责任到领导,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人”的原则,限时整改,确保行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医疗卫生建议范文5
关键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员工;激烈机制
近期关于事业单位编制创新改革成为街头巷尾人们热议的话题,改革后公立医院将不纳入编制管理。改革号角的吹响意味着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必须紧跟时代形势的发展变化,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员工激励机制,使广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去“行政化”改革时“不失落”、“不悲观”。科学、完善的激励机制的构建,才能够为广大职工创造宽松、积极的工作环境,才能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以员工为本”的管理理念,高效、有序的管理机制,这是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行业领先的前提和基础,对整个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职工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激励制度不健全
当前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激励机制不健全。一方面,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大多实行固定薪酬制度,工资额度不高。虽然近年来很多地方实行了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一线医生与后勤医生等之间的收入差距不大,存在平均分配的问题,低工资与高工作量之间的差距,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国家虽然大力推行分级诊疗,但由于基层医院医疗水平有限,很多群众还是纷纷选择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收入有限,激励手段不完善,导致基层无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二)激励方式过于简单
从事医疗卫生工作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医院职工大多受过专业、系统的高等教育,并需要长时间的临床工作经验,员工对个人晋级、提升需求比较高。但很多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个人发展空间的拓展上,没有充分尊重和满足员工的多样化的需求,只注重物质的激励,忽视了精神方面的激励机制的建立。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指出,成就、赏识、挑战性的工作、增加的工作责任,以及成长和发展的机会,这些能满足个人自我实现需要的因素的实现,将对人们产生更大的激励作用。精神激励的缺失弱化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也不能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效用。
(三)激励动力不充足
共同目标的制定是一个单位发展方向的确定,相对于个人而言,个人的愿望和目标是对未来的期许,当职工确定了奋斗目标,将产生付诸努力的动力和力量。但现在很多医疗卫生事业单位υ惫さ慕逃和培训只局限于技术、业务能力上,而忽视了个人心理素质、精神状态的关注和培训,导致很多职工缺乏具体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缺少社会责任感,为了工作而工作,缺失医疗行业必须具备的“医德”和成就感、荣誉感。
(四)激励考核流于形式
为调动医疗卫生单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很多医院已经实行绩效考核的办法,绩效考核将职工的工作岗位的不同、承担的工作量的大小、病人的满意程度等因素作为考核的衡量标准,客观上考虑了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各种因素,看似客观公正,但在实际考核过程中,这种考核方法很容易受到人情、权利的影响,导致考核结果缺乏公正性和公平性,考核机制也就流于形式。
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职工激励机制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人力资源管理理念落后
造成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职工工作缺乏积极性的主要原因是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落后。当前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对人才的管理不够重视,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放在器材的更新、设备的改进上,而忽视了对人才的引进和使用,激励和晋升。究其原因,一方面医院管理层对人力资源管理不够重视,没有将职工的管理与激励放在医院长远发展的重要位置,另一方面是在具体管理缺乏有效的落实和实施细则,医院的人事政工科职能发挥不充分,没有制定出完善的激励机制用于日常管理。
(二)工资激励制度僵化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目前仍属于编制内的部门,执行的是政府统一指定的工资标准,一般是固定工资外加绩效奖金的薪酬分配方式。职工的工资根据地方的消费水平、税收收入等来确定,而与医院的经营状况不直接挂钩,虽然会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实现绩效的平衡,但总体而言,固定工资占比更大,医疗卫生行业又与其他行业不同,职工承担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要远远大于其他政府事业单位,这就造成职工心里不平衡,干多干少一个样,削弱了工作的积极性,产生了惰性心理。
(三)医护人员激励动力异化
一个专业的医护人员的培养成本很高,虽然近年来国家在不断增加对医疗事业的投入力度,但与医院的运行所需的成本还有很大的缺口,医护人员的劳动成本被远远低估。为了“创收”,“以药补医”已成为医疗行业的痼疾,医生多开药、开贵药,靠药品的回扣来增加收入,医院通过虚高医用材料费用,提高仪器设备使用费用等手段来创收,医生自身价值的正常汇报渠道尚未疏通。
(四)人才晋升机制不完善
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职工而言,对工作能力的最直接的肯定就是晋升职称。职称晋升主要考虑学历、工作年限、、工作能力、技术水平等方面。根据要求,博士学历的员工晋升副高所需的工作时间比本科学历少三年,这就可能导致学历高但缺乏临床经验。此外,目前大多数单位的职称一旦评定就一劳永逸,职称人数的控制使一些有能力、有技术的人才得不到晋升的机会。
三、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职工激励机制的构建
(一)更新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激发医护人员积极性
现代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建立是当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发展和改革的关键。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摆脱“大锅饭”将成为时代必然,这就要求医疗卫生行业要适时更新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为事业单位改革做好铺垫。医院应重视人事政工科的职能的发挥,聘请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人员,从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出发,结合职工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激励措施,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人力资源利用率的目的。
(二)营造和谐医院文化氛围,提升医护人员凝聚力
“以人为本”的医院文化是现代化医疗行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将影响着整个医院的价值理念和医疗行为。当前患者、医生、政府三者之间的矛盾凸显,患者抱怨看病难、看病贵,医生抱怨劳动强度高、工资低,政府投入多、成效少,如何缓解三者之间的关系成为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营造良好的、和谐的医院文化氛围,有利于充分继承和发扬医院的救死扶伤的优良传统,提高职工的精神风貌和医德水平。
(三)建立有效医疗考核体系,建立全面绩效考核体系
要改变医疗体系的绩效考核存在的弊端,就必须建立全面的考核体系,充分体现出不同岗位的差异性,真实、全面、准确的评价职工的工作绩效。医疗事业单位应根据行业的特点,制定详尽、具体的岗位考核标准和办法,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员工。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满意度投票箱等形式,接受广大患者和同事、医院的监督,落实考核结果,使绩效考核真正成为评价职工工作绩效的衡量标准,并根据考核结果,对优秀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者予以督促,奖罚分明才能使职工各司其职,激发活力。
(四)加快薪酬奖励制度改革,提升医护人员价值
要彻底切除“以药养医”的医疗行业的毒瘤,就必须最大限度的将医护人员的价值进行充分的体现。薪酬奖励制度的改革应将医生的晋升、评定职称、收入水平与他们的医疗技术、工作态度和工作强度相结合,使医生的价值通过技术水平来体现,而不需要通过其他的不正当的途径进行补偿。应加快医疗事业单位改革的力度,真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全面提升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应从增加工资收入、完善考核体系、强化文化氛围等方面建立全方位的激励体系,来充分调动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服务品质,进而缓解医患关系,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任_,崔淑芳.医疗事业单位员工激励机制研究[J].辽宁医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1).
医疗卫生建议范文6
一、建立专门处置医疗纠纷的机构或专职人员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单独设置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或挂靠医务处(科)。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专职人员。
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履行如下基本职责:
(一)接待患者的投诉,向患者提供医疗争议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咨询服务,及时调解医疗纠纷;
(二)协助医务处(科)制定预防和处置医疗事故预案,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按照预案及时采取措施;
(三)负责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
(四)配合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要求的各种相关材料,协助完成调查取证、陈述及答辩等程序;
(五)负责处理由本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事宜,按照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六)对发生医疗事故或违反《条例》规定的责任人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
(七)及时总结医疗争议的情况,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提出有关的合理化建议。
二、抓好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和培训
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做好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的学习和培训;做好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重点掌握《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市诊疗护理常规》、《**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学习和掌握本单位的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要制定培训计划和考核方法,使学习和培训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新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处理医疗事故预案
(一)防范医疗事故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对医务人员培训、教育和考核制度;
2.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
3.针对医疗事故和医患矛盾比较突出的部门和环节,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
4.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定期考核制度;
5.根据本医疗机构特点制定的其它防范措施。
(二)处理医疗事故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接受患者对医疗事故或争议的投诉,并提供咨询服务;
2.医疗事故或医疗重大过失行为发生后,组织协调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
3.对医疗事故或争议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4.内部与外部报告制度;
5.根据本医疗机构特点制定的其它措施。
四、严格规范病历书写,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严格执行国家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病历书写暂行规定》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规定的内容。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确保病历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要把病历书写质量以及病历资料的保管列入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重要内容,定期指导、检查和考核。
五、建立和执行医疗机构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制度
(一)医疗机构内部报告制度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有关医务人员有责任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科室负责人在向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报告的同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
3.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应立即启动医疗事故处理预案,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必须对报告内容以及调查、核实情况有详细的书面记录。
4.受医疗机构负责人委托,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应向患者通报、解释调查的基本情况,包括已经采取的补救措施、对患者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初步处理意见。
(二)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应当在12小时内按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暂行规定》的要求,向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其内容为:
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
3.导致聚众闹事、群体上访、殴打医务人员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经不同途径解决的,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均应在结案之日起7日内,按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暂行规定》的内容,向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发生聚众闹事、群体上访、殴打医务人员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医疗工作秩序等情况,还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六、认真履行告知义务,维护患者知情权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告知的方式、内容和要求:
(一)以口头说明、门诊告示、入院须知等形式告知患者病情和检查项目、治疗措施和存在的医疗风险、医院规章制度和诊疗秩序等;进行告知时,对于恶性肿瘤等疾病,一般先如实告知家属并征求如何告知患者本人的意见;在患者精神较脆弱或身体状况较差的情况下,可暂缓或委婉告知患者,避免产生不良后果;对于涉及患者生活方式和个人信息等内容,应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二)入院时,由患者签署《病员告知委托书》,在医疗机构实施特殊检查、手术治疗、病情通报、治疗措施时,或在患者无法直接被告知,或应对其采取保护性医疗措施时,由患者明确接受告知和承担责任的委托对象;
(三)损伤性检查治疗、输血和手术前,患者或其委托的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四)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时,应当由其法定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人、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七、受理复印和封存病历资料的申请
医疗机构应受理患者及其委托人或机构复印、复制下列病历资料的申请,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在患者出院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要求复印或复制上述病历资料的,必须填写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按规定交纳费用,由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人员在申请人在场时进行复印或者复制,并加盖病历复制专用章。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或委托人和机构可以要求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封存病历资料。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科室负责人签字,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审核后,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对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进行封存,同时注明封存清单并经双方签字。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八、封存和送检现场实物
发现疑似输液、注射液、药物等引起患者死亡、残疾、功能障碍、组织器官损伤等不良后果时,医务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和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在办公室人员主持下,医患双方共同对输液器、注射器、残存的药液、药物以及服药使用的器皿等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医患双方在封存清单上签字,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送交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鉴定。费用由提出鉴定的一方支付,确定为医疗事故的,由责任方支付。
对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的,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应立即通知血液中心(站)人员到场,由患者、医院和血液中心(站)三方对血样标本、标签、剩余血液、输血器具、稀释液体等共同进行封存,三方在封存清单上签字,送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检验。检验费用由提出鉴定的一方支付,如确定为医疗事故的,由责任方支付。
九、办理尸检有关手续
医患双方对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医患双方均可以提出进行尸检的要求。填写尸解申请单,经死者近亲属和院方同意并签字,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送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尸检。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填写尸检申请单时,可以提出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提出委派代表1人观察尸检过程,但必须遵守尸检机构的有关规定。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尸检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断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应及时受理患方当事人的尸检要求或代表院方向患方当事人提出尸检的要求,并负责办理尸检有关的手续。费用由提出尸检的一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