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新农村建设的优势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新农村建设的优势范文1
改革开放以来寿光经济突飞猛进,连续几年在全国农村经济综合实力百强县(市)中名列前茅,截至2011年底,寿光地方生产总值达到542亿元,财政总收入69.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1.6亿元,进出口总额20亿美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253元,城镇可支配收入26000元,先后获得全国基层农技推广示范县、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先进单位、中国人居环境奖、省级生态市。在山东省率先实行新农保和基本药物制度,同时也是山东省第一个新农合试点。寿光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蔬菜生产基地,国务院命名的“中国蔬菜之乡”,寿光蔬菜市场交易品种多达300多个,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蔬菜通过寿光进行流转,是众多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的源头。
寿光人民在长期的农业生产生活中,形成了独特的农业文化和农业景观,现在寿光拥有“AAA”和“AA”景点各1处,文物遗迹150多处,游览景点30多处,已形成以科技博览会为主,以五大样板基地、三大示范园和两条示范线为辅的农业旅游观光网络。为了更好的整合资源,寿光还举办了一系列的展会如中国(寿光)蔬菜科技博览会、林海荷花节、黄桃节、采摘节、乡村庙会等。
二、寿光的优势
1.地理位置优越,环境良好
寿光市位于山东半岛中部,北临渤海莱州湾,地理位置优越,与潍坊市多个县市区接壤,拥有56公里的海岸线,通过渤海可直接与天津及辽东半岛进行客货来往,区位优势十分明显,另外,寿光境内公路网密集,有多条省道和高速通过,与北京、济南、青岛、烟台等城市车距大都在3、4小时以内。寿光属于温带季风区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年均气温12.7℃,冬天不太冷,夏天不太热,有利于农作物的多样性,全年降水593.8 mm左右,且降水大多集中在夏季,雨热同期,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寿光的地貌为平原,境内无明显突起,土壤有褐土、潮褐土、潮土、砂姜黑土、滨海潮盐土,其中大部分土壤为土质较好的褐土和潮褐土,只有北部较小部分为滨海潮盐土,同时寿光境内还拥有各种湖泊、洼地及贯穿寿光的弥河,为农、林、牧、渔的全面发展、优质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资源丰富,客源潜力大
寿光的农作物资源丰富,拥有马莲韭韭菜、桂河芹菜、寿光大葱、弥河滩银瓜、王婆香瓜、绿光苹果、寿光小枣等多种驰名中外的农业产品。畜牧养殖方面,寿光大鸡又名慈伦鸡,有生长发育快、适应性强、皮薄肉嫩,味道鲜美的优点,同时寿光大鸡的蛋蛋质浓稠,蛋黄色深,在国际上一直享有盛誉;分布于寿光北部的渤海马,经过引进外国的优良品种与本地马杂交改良而成,具有个头适中、抗病力强、耐力持久、遗传性稳定,是国内比较知名的马种之一。水产品方面,寿光拥有56公里的海岸线,各种贝类、鱼类资源丰富,其中比较知名的有羊口大虾、梭子蟹、小清河银鱼等,这些水产品不仅供应国内各大城市,更在欧美等国拥有巨大的市场。
寿光市的农业旅游市场需求巨大,山东省总人口数接近一亿,其中非农人口约占百分之35%左右,还拥有广大的学生资源,随着消费观念和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到农村去,鉴于寿光的交通便利度,以及各种综合设施的完善度和农业知名度,这些潜在的客源将有很大一部分能够成为寿光的实际客源,为寿光农业旅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三、寿光目前存在的劣势
1.缺乏高素质人才,开发管理能力低
就寿光的农业旅游发展情况看,农业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远远落后于高速发展的农业旅游。广大的农民群众缺乏现代的管理经营理念,对于农业旅游的管理开发能力欠缺。从事农业旅游行业的人员缺乏系统的培训,对农业旅游的管理、服务、经营欠缺经验,很多地方甚至由当地的政府官员兼任管理人员,造成对不能深度挖掘农业旅游资源的潜力,缺乏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雷同现象严重等问题。有的地方为了争夺客源甚至进行恶意竞争,过度开发当地农业资源,造成对农村的生态环境、农村传统文化和景观的破坏。
2.配套设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寿光农村的大部分地区在交通、住宿、饮食等方面的配套设施已经比较完善,但是从整体来看,住宿和饮食卫生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为寿光的农业旅游兴起的时间比较晚,而且寿光的农业旅游是从城区往周边辐射,越是远离城区的镇村,在住宿和饮食方面的问题就比较突出,总体表现在,食宿缺少高档场所,饮食卫生条件与城区还存在一定的差异,场所的接待能力不强,个别地区在旅游旺季拥挤堵塞,缺少一定规模的接待能力,给游客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3.旅游产品的开发创意性不足
新农村建设的优势范文2
目前我国的金融体制还不完善,一些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力还比较弱,部分农村信用社的潜在风险还比较高,尤其是 现在我国农村信用社正面临重大改革的转轨时期,监管体制、监管范围和监管重心应及时调整。对农村信用社实施有效监管的路径选择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 要向“三管一提高”的监管理念转变 。(1)管法人:要重点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县级法人的监管。要在法人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等方面加强监管,努力使监管工作和改革工作协调推进。第一、严格准入是前提。对农村信用社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严格把关,不仅要审查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更要注重审查思想品德、经营行为、工作业绩的考核。第二、管住法人代表是关键。要全面推行联社主任与理事长分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第三、加强行为管理是保障。通过制度安排使农村信用社人遵守行为规则,执行共同的行为规范。(2)管风险:第一,突出贷款风险管理。把不良贷款列为农村信用社风险监测的主要指标,建立不良贷款按季分析和考核制度。督促落实不良贷款“双降”工作主任负责制,社要实行重点监控,不断创新清收不良贷款的方法和手段,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不良贷款的处置方法和手段,通过拍卖、“打包”出售、置换等多种形式,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第二,强化资本约束。应高度重视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积极制定增资扩股计划,按照股权结构多元化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大力吸收各类专业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入股,增强农信社的自我抗风险能力。第三,加强风险评价。当前重点加强对县级联社的风险监测和预警,对其风险指标和内控制度等进行综合评价。(3)管内控:即严格监管农村信用社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培养农村信用社防范风险的内在积极性。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是防范金融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必须引起够的重视。通过深化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将出现多样化,组织形式也将多样化,既有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合作制的农村合作银行,还有统一法人的农村信用社和实行两级法人的农村信用社。这些不同产权制度、不同形式的机构,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上有不同特点和要求。我们对其要制定不同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的监管办法和监管标准,实施分类监管;要督促农村信用社按照各自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的要求,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切实提高自身防范风险的能力。(4)提高透明度:让监管部门知情,让存款人知情,让社会公众知情。建立统一、科学、规范化的非现场监督体系,将谨慎和弹性原则相结合,合法性与风险性指标相结合,提高风险计量水平,这是增强透明度的重要基础。同时,信息共享,各有侧重,建立非现场监控数据库;加强非现场监督的法制性,对监管人员审核、编制、报送监管报告实行问责制;规范信息披露制度,严禁自行对外披露农村信用社经营与风险的相关信息。
二.要坚持“三讲一改进”的监管原则(1)处罚要讲求合法性。要划清责任,区分性质,行政处罚一定要重事实,要证据确凿,运用法律条款要正确适当。(2)处罚要讲求合理性。在坚持依法处罚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人的处罚还应讲求一定的合理性。目前有三种情况是应依法严处重罚的:一是违法、违规经营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的。二是不服从金融监管,违规债券投资和违规拆借的。三是违规经营有个人行为和以权“寻租”的。(3)处罚要讲求效果。在对人的处理上,应逐步由严处重罚,严防死守,转向科学监测、引导督促和利用市场机制、实行市场淘汰上来,这种监管是一种科学的、人本的、行为规范的、目标引导的、相互协作的“聪明”监管;要保留处罚的权威性,不轻易做出处罚决定。(4)要改进现场检查方法。要拓展广度、提高效率,避免重复检查,并整合现场检查力量。
三.要搭建“三扶一联动”的服务平台 (1)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要支持宣传、新闻等部门加大对农村信用社正面宣传力度,为农村信用社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加大业务创新的政策扶持。重点要支持农村信用社在经营理念、经营品牌、抓降方式、盈利模式、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进行创新。(3)争取综合改革的政策扶持。监管部门应积极支持和呼吁扩大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以尽早解决农信社历史包袱沉重,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风险与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4)建立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相互联动的机制。监督干部要逐步从封闭型走向开放型监管,通过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合作、联动,促进监管效率提高。
作者单位:河南焦作大学
新农村建设的优势范文3
论文摘要:本文是在调研基础上对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理论思考,认为肃南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的农枚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理念现代,设计科学,标准较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突出。在突破城乡界限,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方面具有很高的“标本价值”,可资“新农保”试点地区借鉴。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理论和实践
(一)主要理论研究成果
近年来,伴随育龄妇女生育率下降,人口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养老保障压力增大已经成为需要高度重视的基本国情之一。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阶段,自“十六大”以来的一系列党和国家重要会议精神中,“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命题。在2009年正式试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实践操作层面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就已形形,兼容并包。学界关于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各个层面的研究也比较丰富,从多个层面展开。相对于农村的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而言,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较为完善一些,但是地区间的差距也十分显著,保障水平很低,制度不稳定,共济性差(韩玉堂、管谊、刘志诚);也有人认为应“根据区域差异和农村劳动力分布状况,分层分类解决农村劳动力的养老问题”(曹信邦、裴育)。
在浩繁的研究成果中,认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应从计划生育家庭起步的不乏其人,并认为应探讨适宜的计划生育与养老保障结合的路径(何律琴);应以保障农民的利益为目标(车晓端、王嘉彦);也有研究认为应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模式(李新京、李忠、邓行舟);并就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经济供养体系进行对策建议(郑韩雪、胡继亮);有人认为应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即已提到的“开展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社会保险试点’,工作(张夜湘、周美林)。更进一步的工作则有对江苏省傈阳市农村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建设的探讨(张国平、蒋海清、宋君);对贵州省庆余县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的调查及对实施方案的测算(武家华、吴士勇)等。这些研究极大地拓展了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研究的范畴,提出了鉴于我国经济社会尚不够发达,农村人口数量庞大的国情,在不可能“齐步走”地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条件下,相对更容易被社会各界接受的渐进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路线图。笔者也认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有助于体现社会公平,彰显基本国策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影响,进一步稳定我国来之不易的低生育水平。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实践探索
对城乡二元格局下农村在国家层面建设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空白的突破,在2009年9月完成,国务院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将在2020年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全覆盖。2009年底,全国27个省、自治区的320个县(市、区、旗)正式启动试点,覆盖农村居民约1. 3亿人,当年试点面达11.8%。2010年财政部将再投人25亿元,覆盖面将扩大到23% o《意见》的出台对占中国人口半数以上的农民构筑防范养老风险的“安全网”,对改善民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理论研究进展的同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的社会保障建设实践业已在各地普遍开展,各类以“奖励、优惠、免除、补偿”为内容的政策的出台都蕴含一定程度的社会保障内涵。而真正突破的则在于国家人口计生委推出的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奖励扶助制度也因此成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三项制度”的重要内容。奖励扶助制度自2004年开始实施,规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中的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两女节育户家庭,夫妇年龄达到60岁之后每人每年发放600元奖励金,2009年这一标准提高到了每人每年720元。这一制度的实施具有显著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色彩,通过微观制度建设改变了生育子女对家庭的经济影响,少生者得利,具有比较明显的对基本国策倡导的示范效应。在笔者的调查中,广大群众、党政领导干部和人口计生工作者均对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很高评价,认为这是政府让利于模范执行计生政策家庭,减少计生家庭后顾之忧的制度创举,增加了计生“两户”的福利,并极大地降低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
在“新农保”开始实施之后,“新农保”与奖励扶助制度的双重享受无疑将使计划生育家庭获得相对较为明显的社会福利和民生改善,但是在“新农保”建设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利益的考量也成为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和导向。在近年中央对农村和农民“多予少取放活”思想指导下推出的多项惠农政策中,“新农保”无疑是最具长远社会效益的社会“安全网”和“稳定器”,解决占人口半数以上的农牧民“老有所养”的问题,在中国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在“新农保”建设中是否体现对基本国策的倡导和响应具有显著的导向作用。在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实践中,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的实践具有很强的标本意义。
二、肃南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探索
肃南县隶属甘肃省张掖市,位于河西走廊中部、祁连山北麓一线,东西长650公里,南北宽120公里,总面积2. 4万平方公里。全县辖6乡2镇、9个国有林牧场、101个村和3个城镇社区。全县人口3. 58万人,其中农牧民占70%。
肃南县地广人稀,县域经济社会事业较为发达,是全国“百强”民族县之一,教育、卫生、城市规划、社区建设等工作都与经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切实注重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2008年1月16日《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农牧村养老保险办法(试行)》开始实施,2008年底全县应参保的农牧村民为16227人,实际参保12768人,普及率78.6%。该项制度的出台早于全国的“新农保”试点2年时间,且待遇水平高于“新农保”的每人每月50元,分年龄类别享受不同的待遇给付水平,最低达到了每月80元以上。
(一)肃南农枚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
肃南模式的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坚持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理念,体现出几个明显特点。
第一,在制度模式上,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按照现代社会保险制度最普遍通行的制度设计,从而确定了这一办法的长期性和社会性、现代性。规定2008年缴费标准按照2007年度全县农牧民人均纯收人5000元的10%缴纳,每人每年缴纳500元,其中个人缴纳70%即350元,财政补贴30%即150元。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计人个人账户,财政补贴的30%中,1/3(10元)计人个人账户,2/3计人社会统筹账户。
第二,在资金筹集上,明确了政府的保障责任。规定在制度建设初期,社会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养老补贴和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所需支付的养老金,社会统筹基金由县级财政兜底。
第三,在缴费形式上,实行差别费率制,坚持缴费与待遇相衔接,多缴多领的原则。缴费金额和年限按照年龄分布,规定45周岁以下的农牧民参保,按年缴费;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达到规定养老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巧年的,按照到龄当年的缴费基数,一次性补足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参保人员一次性缴费3000元、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参保人员一次性缴费2500元、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参保人员一次性缴费1500元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75周岁及以上农牧民可不缴费直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则规定,满60周岁未满75周岁的参保人员月领取养老金100元,7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月领取养老金80元。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到领取年龄时,养老金计发办法为:月领取养老金标准二养老补贴(100元)+个人账户累计额/139。
第四,充分体现了农牧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的高度相关性。在根据现有发展水平确定待遇水平的基础上,规定养老补贴标准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二)肃南农枚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的制度安排,缩小了城乡差异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试行)》的出台,在甘肃省同样具有标本意义,因为迄今甘肃省具有城镇户籍且无固定收人的城镇居民尚无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安排,而肃南县已于2008年12月启动该项制度的建设。就《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试行)》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农牧村养老保险办法(试行)》的文本来讲,表现出很强的共性,如同样坚持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理念,同样经过对缴费和待遇给付水平的科学测算,可以充分保证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刚性”特征。同样坚持了以保障基本生活为目标、个人缴费与财政补贴相结合、缴费与待遇相衔接,多缴多领、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等原则。同样试图通过制度建设建立“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保障模式。同样体现了对于民生事业的关注,充分体现了政府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努力。
但是,比较这两项试行的制度,仍然可以发现其中体现的重要差别及由此折射下的肃南县社会事业发展时间表或路线图对我国长期以来延续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模式的突破,从而使其具有更加重要的标木价值。
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优先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其显著特点。肃南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出台和实施时间均早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于2007年进行前期工作准备,以2008年1月1日为截止日期开始计算参保对象的年龄和相应的待遇水平。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于2008年进行前期工作准备,以2008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开始计算参保对象的年龄和相应的待遇水平。其间有一年的时滞,肃南县全体人口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由此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三步走实现了全覆盖,而农牧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优先于城镇居民,突破了长期以来形成的各项制度建设都是城市优先的格局,城乡差异及其利益分配格局被完全打破。
三、肃南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对“新农保”制度的启示
在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之后,为了体现社会公平,体现国策影响,进一步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具体在农牧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办理办法中则充分体现了对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的倾斜,使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现为鲜明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的特征。
(一)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制度优先
近年来,在人口计生工作中与基本国策形成冲突的一个很具负面影响的现象就是“生育获利”。由于各项惠农政策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有些方面的衔接不够,新农村建设中以“普惠”为特征的多项民生政策设计中往往表现为按人头平均,人群全覆盖,这对于推进农村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自然十分必要,但是也造成了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两户家庭”由于人口少,在以人数为标准的资源分配中处于劣势,而一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群众反而由于家庭人口较多而受益,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贯彻实施十分不利。在这一背景下,如何实现在新农村建设中推进各项事业,且不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造成冲击成为新农村建设中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对其破解需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的以人为本的全新制度设计。
肃南于2008年即开始进行探索。县政府出台政策,规定“凡参加了农牧村养老保险的农牧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且年龄在45 - 60周岁的妇女,其养老保险金财政补贴每人每年200元”。2009年又进一步提高标准,“将每人每年补助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补助260元,且财政补贴新增加的60元全部划入个人账户”。这一政策的显著特点体现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公平与效率”问题的全新思考,传统的社会保险理论一般都认为在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中对公平的考虑毋庸置疑,而对效率的考量则主要体现在“自愿参加”,个人缴费是获得财政补贴的前提,以及个人缴费的费率和缴纳标准与到达享受年限后的享受标准的对应,即“多缴多得,少缴少得”。
在公平与效率兼顾前提下,肃南县对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的优先集中体现在2009年7月7日由县政府下发的文件《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县农牧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养老保险金财政补贴标准的通知》(肃政发仁2009 ] 29号)中。《通知》规定,为“解决农牧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问题”,决定在全面实行农牧村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提高全县“两户”家庭养老保险金财政补贴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起,凡参加了农牧村养老保险的农牧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且年龄在45 ~60周岁的妇女,其养老保险金财政补贴部分由原来每人每年补助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补助260元,且财政补贴新增加的60元全部划人个人账户。”这就决定了与其他妇女相比,农牧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的妇女在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中承担较低的义务,而在进人享受养老金的年龄段之后,享受标准则远高于其他妇女。在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衔接之后,两项制度累加,“两户”家庭享受的补助和奖励金将会远高于普通家庭,体现出极为鲜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通过微观的家庭制度建设,模范执行计生政策的家庭优先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计划生育家庭成为政府支持下享受较高社会福利和经济扶助的令其他群众羡慕的“特殊人群”。
(二)肃南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对“新农保”制度实施的启示
2009年和2010年是我国试点“新农保”制度的关键年份,各地的试点将对民生改善和“新农保”的制度完善起到关键作用。社会保险制度最显著的特点是其“刚性”特征,享受待遇的给付标准只能上升不能下降,这就决定了在我国由于人口众多,农民占一半以上的条件下只能以“低标准、广覆盖”为基本原则。
“广覆盖”之下的“新农保”制度如果没有充分的基本国策考量,将有可能因“生育获利”现象带来前文提及的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负面冲击,因为在目前养老保险制度原本空白的中国农村,“养儿防老”仍是很多人在考虑自身养老问题时的首选,汉族占绝大多数的农民男婚女嫁的风俗习惯也决定了老人的养老需求更多由儿子来满足,生儿子长期以来一直是大部分农民为自己“购买”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计划生育在我国推行的30多年中最大的制度制约也在于农村养老社会保障制度缺位。“肃南模式”提供的制度标本极其可贵,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极为关键。对与此相关的人口问题,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解决也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将逐步引导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重大转变,生育将首先带来的是感情满足和精神需要,而非现在的满足养老的经济和物质需求。
新农村建设的优势范文4
地方职业院校接近基层,以培养基层技能型人才为主,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从而促进“三农”积极朝着新农村方向发展。因此,地方职业院校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必须积极改革与创新,建立长效机制,从而促进新农村经济快速稳步发展。本文简要说明了地方职业院校为服务新农村建设而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分析了地方职业院校在新时代背景下服务新农村建设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提出了地方职业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的构建策略,发挥教育对新农村建设的促进作用、引导作用和服务作用,促进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
关键词:
地方职业院校;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重要性;问题与机遇
一、构建地方职业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性
(一)是解决“三农”问题,缩短城乡收入差距的必然要求
“三农”问题一直牵系着国家的发展,解决好农村、农业、农民的现实问题,是我国基本的国策,也是经济、社会、人文必须重视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步入小康社会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在改善三农问题时,要不断缩短收入差距,平衡城乡差别,加快农村改革与发展是当前的主要责任与义务。面对党的方针,教育的突出作用不可忽略,是农村经济建设、社会环境改善、农民思想认识提升的直接途径。因此,地方职业院校对于新农村建设的服务必须建立长效机制,通过长期的引导、帮助和服务来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二)是加快农村城镇化发展进程的必然要求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将经济重心放在城市,使得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村城镇化进程缓慢。这种经济体制的弊端使得农村依靠劳动力生产成为主要劳作方式,从而任务重心以农村为主,聚居到城市的人口数量远远不及农村。随着经济的进步,农村生产模式渐渐解脱了人力资源,使得多余的劳动力滞留在农村原地得不到利用。此时,必须加快城镇化进程来解决这一问题。这就要求从我国基本情况出发通过协调式城镇化发展模式来加快资源的优化与引导利用。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依靠地方职业院校的教育理念与技能引导来形成长效机制。此外,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要加快,必须依靠教育来改变农民的思维方式、生产方式,从而使农业生产更加高效、有序,释放农村中多余的劳动力,加快农村城镇化发展的步伐。
(三)是提高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繁荣农村经济市场的重要途径
农村建设首先就要将内需进行调整,从而保证我国经济市场、社会环境和人文资源的稳定和可持续。扩大内需是符合我国农村发展和整个社会发展的一个有力支撑点。由于我国人口庞大,农村市场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具有较大的交易空间,然而由于农村经济增速慢,交易受限制使得农村市场活跃度不足。因此,扩大内需需要以农村为切入点来拉升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此时,不仅需要从资金投放、设施配套上着手,还要从教育理念上和先进技能上进行推广与落实。这就需要地方职业院校以农村建设的长效性相吻合,构建服务型长效教育支撑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市场的繁荣。
(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社会的稳定需要教育从理念、认识、行为、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引导与熏染,才能在基层农村构建稳定、和谐、繁荣、安定的社会局面,形成新农村的政治新气象,经济新形势,社会新局面,并得到长期维持,给农民的生产、生活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氛围。由于教育水平的差距、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等,城乡差别始终收不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因此,需要从财力上、政策上、教育上进行长期的以农村为重心的支持策略,才能尽快解决当前新农村建设面临的各种问题。可见,构建地方职业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二、地方职业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问题与机遇
(一)服务新农村建设是地方职业院校进行改革,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一个优质平台
我国始终是一个农业大国,其工业化水平相对不高,农业生产也没有达到绝对的领先水平,使得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缓慢,导致农村市场开发度低,农村产业化发展速度缓慢等等。这些想要得到全面改观,首先必须依靠教育的力量。因此,地方职业院校的改革与创新是农村加快建设步伐的前提。同时,面对这种发展机遇,地方职业院校有了更好的改革平台和目标,将农村资源开发和引导服务定为长期目标,致力于提升农村整体的素质。
(二)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迫切需要地方职业院校构建新型的农村教育体系
农村劳动力资源具有文化程度低,技术更新慢,思想认识有待提升的文化素质问题,使得整个农村对教育的思想认识不足,从而拖慢了农村教育水平的快速发展。正是这种教育问题使得农村违法、犯法现象不在少数。为了加快新农村建设,必须先从教育抓起,使农村劳动力在文化素质上符合新农村发展的要求。因此,地方职业院校必须针对农村文化氛围的现实问题,进行教育策略的改革与创新,将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利用好当前的机遇,正确认识挑战的激励性,将院校的优势进行开发推广,构建新型的农村教育体系,转化资源价值,使得农村劳动力最终成为人力资源优势,构建文化与技能并重的高等级人才队伍。
(三)如何提高农民生态文明意识,实现节能环保与新农村建设并举,是地方职业院校急需解决的问题
受我国资源消耗来促进经济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的影响,我国农村存在文化程度低、思想认识差、能源消耗大、劳动力价格低等问题,使得我国农村建设障碍重重。要改变农民的思想认识、提高现代化科技转化率、促进农民自我激励进行素质提升、技能提升,从而形成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氛围,实现资源优化整合与科学利用,落实先进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的清洁、可持续和循环发展,实现节能环保与新农村建设并举,地方职业院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因此,长效服务机制使得地方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面临新的问题。
(四)城乡差别的缩小需要地方职业院校从教育体系上进行分层统筹,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
将剩余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城镇化转移,其目的是降低劳动力的大范围迁移,保证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在我国经济的这种转型中,需要人力资源在整体素质上要适合城镇化发展,使得思想认识和行为能够自动消除跨越式文化冲突的影响,这无疑需要地方职业院校在教育上进行熏染与再塑。而且,城乡差别的缩小需要从教育体系上进行分层统筹,面对不同的需求对象构建不同的教育体制和教育形式,保证社会教育的公正与公平,使得农村劳动力具有跨领域、跨区域的素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化的不断完善与改造。因此,地方职业院校必须适时进行自身优势的补充与再造,不断针对新农村发展进行改革与创新,从而提高自身的办学水平和能力拓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地方职业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的构想
(一)构建院村合作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
为了实现地方职业院校与基层农村发展的匹配性,必须构建地方职业院校与新农村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使得教育引领农村,农村反促院校的不断完善与健全。因此,地方政府必须了解本地区职业院校的特色和办学优势,尊重职业院校的改革思路,在新农村建设的主流方向上进行把控,对职业院校的专业、科研等进行战略规划与引导,从而实现不同职业院校的互补氛围,并努力将职业院校的综合性进行提升,以保证人才的全面性和教育的全面性。地方职业院校在科研项目的选择上、人才培养的定位上都要兼顾到新农村建设的需求,以社会实际需要为导向进行反向驱动,从而发挥地方职业院校的服务职能和教育职能,实现小康社会与教育并头发展的格局。
(二)利用技术优势,构建现代化农业开发长效机制
新农村发展必须以现代农业为主,实现农业科学化、现代化和产业化。需要地方职业院校结合本地经济优势、农村优势和教育优势,将资源进行整合,提高服务能力,创新服务体系和办学理念,为“三农”提供全面而充实的服务。因此,地方职业院校必须建立长期服务机制为农村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增强农业科技开发能力和能源消耗转型,促进农村经济、生态、人文向科学发展观不断靠拢。
(三)利用教育优势,构建人力资源培养长效机制
从某种意义上说,地方职业院校服务的关键,在于培养出的人才能否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利用职业院校的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着力培养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各类应用型人才。建立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激励、评价与考核制度,构建地方职业院校服务新农村人才资源培养长效机制。
(四)建立并完善地方职业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以创新机制、开放市场为核心,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为目标,以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为重要载体,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突破口,以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等为原则,制定新农村建设战略及发展规划,建立以新农村建设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科技的产业化、市场化和拓展化,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建立和完善地方职业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石冰莹.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市场研究,2015(06).
[2]黄晓明.地方高校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几点思考[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0(04).
新农村建设的优势范文5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高等农业院校
中图分类号:G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10)-05-0073-002
在整个社会都在关注“三农”的大环境下,农业和教育在我国的基础地位决定了高等农业教育的战略地位丝毫不能动摇,必须优先发展。经过高等农业院校与地方政府和一些农村等多方面努力,我国高等农业院校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正逐步走上正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高等农业院校既是发展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不断培养和输送高级农业人才的重要基地,也是发展农业科技、提高现代农业生产水平和迎接全球农业科技革命挑战的主力军,还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农业教育体系、提高各级各类农业教育水平的龙头,所以,国家要进一步加大高等农业教育的改革力度和发展力度,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扶持,在投入上给予大力支持,使我国高等农业院校持续快速发展。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高等农业院校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新农村建设需要国家在战略层次上有系统的发展措施,其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充分发挥高等农业院校的作用。从国外发展经验看,一个国家进入现代化行列并成功崛起,总是伴随着整个社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总是伴随着高等农业院校科研实力、教学水平的全面提升。因此,现代化本身的内涵实际上天然的包含着农业现代化,以及高等农业院校的大发展。特别是当前国际粮食生产地区分布不均衡、产量增幅摇摆不定,以及我国农业人口众多、农业基础地位薄弱、农业生产方式尚不先进、耕地占用不容乐观、大规模粮食进口不现实的情况下,高等农业院校的地位不能削弱,作用决不能忽视,高等农业院校不仅要发展,而且要大发展。
1.高等农业院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具有其他高等院校所没有的独特优势
高等农业院校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大量科技创新的实验条件和基地,具有大批高水平的创新队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为高等农业院校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新农村建设必然要求在“三农”领域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这就需要更多“知农、懂农、爱农”、熟悉现代经济规律、掌握现代高新技术的人才,同时,不断增长的经济全球一体化,竞争与机会并存的国内与国际市场都使生产者和管理者在产品、市场、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承担更多的责任,这些问题的解决都归结到人才强农问题上。这就要求高等农业院校培养更多的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综合素质更强的人才;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进程加速,要求高等农业院校与“三农”领域进行更多与持续的合作,加速高等农业院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加速“三农”领域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增强服务社会的职能,提升社会影响力;传统产业的改造必然要通过现代高新技术来实现。
2.高等农业院校可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优势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运用现代的科技来改造传统产业,运用先进的管理来优化资源配置,运用先进的理念来建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这方面,高等农业院校由于多年积累以及专业的优势,具有明显的现代科技和管理技术优势。应该指出的是,现代农业的概念已经不是传统的“种植业”、“畜牧业”,而是几乎涉及现代经济每个角落的全新概念和产业,相应地,现代高等农业院校的专业优势也已不同程度地覆盖了农、林、水、经、管、文、法、理等多个领域,可以更好为“三农”提供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3.高等农业院校可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获得更大的财政支持
国家“十一五”规划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提出,国家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向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确保财政用于“三农”投入的增量高于上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农村,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的重点要放在农业和农村。国家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财政投入,高等农业院校将会从中获得相应的直接和间接的财政支持。同时,国家将增加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的费用和项目,增大国家财政对高等农业院校科研的投入。另外,国家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可以增加对农业院校人才的需求,改善高等农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环境,减少就业压力。
二、高等农业院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定位
大学作为教育机构,必须要有自己的发展定位、自己的目标追求。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高等农业院校不仅要“顶天”---培养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也要“立地”---真正面向“三农”一线,培养留得住、用得上、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实用人才和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带头人,通过多种途径切实帮助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各类问题。高等农业院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实现“顶天立地”的目标,必须在办学实践中树立五个中心的发展定位。
1.高素质农业科技人才培育中心
培养有知识、有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始终是大学的核心使命之一。高等农业院校必须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才规模和能力的新要求,正视农科类本科人才培养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不相互适应的矛盾,分析新农村建设和其他诸多社会、教育相关影响因素,研究新农村建设对人才需求的新形势,结合高等农业院校的特色和优势,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农业科技教育人才。随着高等农业院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等农业院校在培养高素质农业科技人才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高素质农业科技人才的培育中心, 高等农业院校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使命,必须在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目标等领域不断调整改革,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求调整专业结构,积极开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区域经济发展所需的相关专业,提高专业设置与新农村建设需求之间的契合度,以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为导向调整课程设置,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真正提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
2.高新农业科技成果研发中心
现代农业科技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广泛应用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和主要标志。作为新农村建设中高新农业科技成果的研发中心,高等农业院校必须针对新农村建设的实际,立足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需求,以农业高新技术研究为先导,突出生物技术、农业信息技术等领域的研究;以常规应用技术研究为核心,强化优质品种选育、先进种养殖技术集成等领域的研究。同时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后贮运加工技术、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的研究。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研发实现从模仿跟踪向自主创新的跨越,真正实现以农业科技引导和推动新农村建设发展。
3.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中心
农业技术进步是一个经过技术发明、技术创新、技术扩散等环节,把新知识、新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从而实现增加社会物质财富、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生态环境、不断提高整个农业生产力水平的过程。对高等农业院校而言,完成高新农业科技成果的研发只是完成了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将现代科技成果根植于农业农村一线。高等农业院校在农业科技成果推动实践中,应通过科技副乡(县)长、农业科技特派员、建立农业示范基地等多种形式推广大量的新成果、新品种、新技术,推动这些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农民的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了有效的提供技术保障。
4.新型农民培训中心
新农村建设要充分发挥以高等农业院校为核心的“三农”教育体系的作用,推动高等农业教育向农村延伸,以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为导向,针对不同层次农民的不同需求,建立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分层培训目标。要依托高等农业院校培养高层次专业农民,为农业和农村培养培训一大批掌握专业知识、掌握现代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懂专业、懂管理、懂经营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通过教育培训发挥这些核心农民的牵引、示范和辐射作用,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力量。高等农业院校作为新型农民培训中心的核心地位将随着培训对象素质、培训内容、培训目标的调整而逐渐显现。
5.农业农村发展决策咨询中心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高等农业院校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各类重大问题的决策之中,成为各级政府制定发展规划、统筹发展战略的重要咨询顾问。高等农业院校的人力资源优势和科技资源优势在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紧密融合之后,一大批专家学者通过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调研等工作,为相关政府部门提供了众多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和建议,逐渐成为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智囊。高等院校由于其相对独立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其有机会、有能力影响政府决策、充当政府顾问。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高等农业院校作为农业农村发展决策咨询中心在决定参谋中具有重要的价值。
参考文献:
[1]瞿振元.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究[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2]高耀明.高等教育通向农村研究[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新农村建设的优势范文6
一、贫困户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贫困户基本情况。江西省绝对贫困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2.7%,约100万人。从江西贫困户构成看,大部分贫困户家庭人口存在“两多一缺”,即老少人口数量多、病号多,有专长和一技之长的人缺少。家庭劳动力存在“两低一乏”,即占人口的比重低、文化程度低,普遍缺乏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家庭收入存在“两少一单”,即非农产业收入少、现金纯收入比重少,收入主要来源和支柱单靠纯农业的收入。
(二)贫困户参与新农村建设状况。2004年9月,江西省赣州市率先进行新农村建设试点,取得了显著成绩,彰显先发优势。但相当部分贫困户由于受自身条件和财力所限,难以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处于新农村建设的边沿,给新农村建设留下尾巴,更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当前贫困户参与新农村建设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投劳不投资。即家庭贫困,拿不出钱来进行新农村建设,但还可以参加劳动;二是既不投劳也不投资。即由于身体状况和家庭原因,既拿不出钱,也不能参加劳动;三是负债参与投资。虽然参与新农村建设,但把投劳折算成现金,和投资一道参与新村建设,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借贷,家庭负担进一步加重。
二、贫困户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路径
(一)采取政府“买单”方式,从资金上帮助贫困户参与新农村建设。现代社会的公共财政,是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或缺陷,受社会公众委托,按照社会公众的意愿来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国家分配行为。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容来看,有相当部分属于纯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无论哪一种公共产品,只要采取公共提供方式,其所需资金原则上只能来自政府资金。由此可见,公共财政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公共财政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政策手段和体制保障,新农村建设无疑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公共财政投入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对于投资投劳确有困难的特困户,采取“政府买单”的办法,帮助他们搞好“六改”(改房、改栏、改路、改水、改厕、改环境),既是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充分履行公共财政职能需要,更是和谐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延伸理事会功能,从组织上帮助贫困户参与新农村建设。农民理事会是地方综合理事会,它不同于村民委员会,而是百分之百的民间组织,是农民主体地位和发挥作用的重要表现形式和主要载体。理事会的会长、成员都是由村民自主推选有威望、有能力、公道正派的农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工人、老教师)和中青年积极分子组成的,是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员、示范员、监督员、组织联络员和矛盾调解员,政府和一家一户管不好的事情,理事会能够管好。理事会在新农村建设中起到了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为农民群众的民选组织,理事会是最清楚贫困户基本情况的,也是最有发言权的,因此,必须发挥理事会的作用,抓好贫困户“六改”工作,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尽量提供劳动机会,以劳代资;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采取动员群众捐资捐物、义务帮工的办法帮助贫困户搞好“六改”,确保贫困户“六改”到位。
(三)动员各界参与,从社会上帮助贫困户参与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不能光由政府单兵作战或由政府和农民唱“两人转”,而是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要求,动员社会各界以各种方式参与新农村建设,推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由自发向自觉、由单一向群体、由单向帮扶向双赢共建的长效机制转变,为建设新农村出钱、出力、出技术、出智慧,形成全社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新格局。一是要通过乡、村和自然村理事会的广泛宣传和动员,引导在外务工、经商、办企业等各方人士,积极捐款捐物帮助贫困户整治环境,支持家乡新农村建设。二是组织和动员民营企业家“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发挥企业的优势,把资金、人力以及市场把握等有益于新农村建设的一切力量投向农村,资助农村公用设施维修、铺路架桥、校舍改造,特别是在救助弱势群体等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三是开展“百村万户”助农活动。大力倡导和组织城市医疗人员和教师到农村支医、支教活动。引导文化、卫生、科技工作者开展“三下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