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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范文1
关键词: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人力资源开发;城乡一体化;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框架下,合理配置全社会的经济资源,加大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促使城市和农村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改变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作为城乡一体化的核心内容,旨在树立城乡协调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教育培训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平等和谐的城乡关系,实现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一、 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的界定
1、城乡一体化:是指城乡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逐步达到城乡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协调发展的过程。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规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一体化,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民享受到和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
2、人力资源开发:我们这里主要指广义的人力资源开发,即对人力资源进行数量控制、质量提高、资源配置等一系列活动相结合的有机整体,它不仅包括教育、培训,还包括激励保障、组织调配等。
3、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根据城乡一体化和人力资源开发的含义,结合本文的主
要内容,笔者认为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是指国家对城市和农村人口进行统一的教育培训、激发潜能、激励保障、合理配置等一系列综合性的行为活动过程,以此提高城乡人口的整体素质和知识技能、水平,使农民顺利转化为城市居民;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通过国家实施城乡平等的教育、培训、就业、社会保障等制度来实现;其根本目的在于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国民待遇上的一致,实现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 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的必要性:城乡差别及其危害
(一)城乡差别
我们这里所指的城乡差别主要是与人力资源开发相关的城乡教育、培训、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别。
1、城乡教育差别
(1)经费差别:从近十年教育经费数据的统计得知,1996年、1998年、2000年、2002年这四年全国小学城乡生均教育经费之比分别为1.80︰1,1.83︰1,1.86︰1,1.82︰1;同期初中城乡生均教育经费之比分别为1.59︰1,1.75︰1,1.97︰1,1.94︰1。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中,全国城乡生均教育经费之比接近2︰1,【2】
(2)资源差别:首先,办学条件的差距。现阶段一些城市学校不惜重金大搞素质教育,而许多农村学校最基本的教育设施如校舍、教学设备、图书都难以保证。小学、中学校舍危房率农村要比城市分别高过5.71、4.09个百分点,而实验仪器达标比例农村要比城市分别低22.47、11.86个百分点。【3】另外,从师资数量看,农村教师数量相对不足。2002年,我国城市中小学生师比为:小学18.74︰1,初中16.67︰1,高中16.84︰1,农村分别为21.88︰1,20.16︰1,17.76︰1;从师资质量看,城市优于农村,代课教师主要集中在农村。2002年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分别占全国中小学代课教师总数的46.23%和87.03%。【4】
2、城乡培训差别:培训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措施和途径之一。但目前,农民及农民工的培训与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重视与支持程度相比,相差甚远。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大约1.5亿人,每年还有600多万新增劳动力,其中接受专业技能培训者仅占9.1%,农民工接受职业技术培训的情况更差,以四川为例,760多万出川农民工中,持有职业技能证书者仅占5%,绝大部分人外出打工没有一技之长。尽管社会上的各种成人教育和培训机构,表面上是面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体公民,但很显然,这些机构无论从培训规模、培训方式还是培训内容上,都是排斥农民工的,而地方政府也没有承担起对农民工的培训责任来。【5】
3、城乡就业制度差别:城市人口的劳动力市场,一旦就业就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城市劳动力处于在多种保障条件下为提高生活质量而选择的状态之中;进城农民的劳动力市场,即使在城市就业,进城农民也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农民工处于高流动、高风险、缺少稳定性的为生存而奔波的处境。农民工进入城市绝大多数都是在工资低、条件差、就业不稳定的第二劳动力市场上就业,其原因在于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不是建立在劳动者劳动能力和素质的基础上,而是以户籍身份为标志建立起来的,即使农民工在劳动技能方面达到了第一劳动力市场的要求,由于制度性的障碍他们也无法进入该市场,所以农民工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并没有取得平等的就业资格,他们仍然作为被排斥的对象而遭受就业歧视。
4、城乡社会保障差别:现阶段我国实行的是以城乡分割为主要特征的二元社会保障制度,并未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并存着两个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层次,改革一直把重点放在城市,城镇企事业单位中的就业人员享受着相对较为完善、水平较高的社会保障服务,目前,城镇已初步建立了较高水平、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金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都在原有的制度上进行了改革和逐步完善;而将农村放在次要位置,广大农村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已有起步外,其他保险项目仍不够完善。从年人均占有社会保障费上看,城镇人均占有达455元,农民人均只有15元,相差整整30倍。【6】
(二)城乡差别的严重危害
1、效率的损失:城乡在教育培训、就业、社会保障等与人力资源开发相关的制度方面的差别,使社会资源不能以效率为转移进行配置,影响了社会生产率的提高。城乡教育培训方面的巨大差别,导致农村人口科技文化素质低下,制约了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步伐,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城乡二元就业制度,严重阻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阻碍了城镇化进程,阻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2、公平的牺牲:城乡不平等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严重违背了公平的原则,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接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城乡在教育资源、教育经费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别,严重违反公平要义。对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更值得关注,这项权利在城市公办学校的高收费门槛和家长羞涩的钱囊面前都可能成为奢望。
3、稳定的代价:城乡教育的差别,导致农村人口的素质低下,影响了农民的收入,农村的发展。对于农民工子女,他们作为打工者的第二代移民,已经很难再被拴系在农村土地上,这就注定,他们大多数都将成为城市未来的建设者,他们的命运、心态与受教育程度,将直接影响我们未来社会的发展,有学者认为,失学的农民工子女,他们耽误的不只是自己的前途,还会成为未来社会的“定时炸弹”,影响社会稳定。而社会保障制度与农民的养老病死息息相关,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村乃至全社会的稳定。
三、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的措施
1、 城乡教育一体化:应从城乡教育事业一体化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个
部门、各个地区相互合作、相互协调的功能,建立四个统筹的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大教育体制。
(1) 统筹规划:统筹规划城乡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布局,建立一个能够打破按照
城乡、行政级别、所有制、就业状态来规划的体制。
(2) 统筹预算:统筹城乡教育投资的规模、结构、布局,建立一个高层政府能够有效
平衡基层政府投资预算缺口的、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资需求的公共财政投入体制。
(3) 统筹资产:统筹城乡教育资产存量的配置结构和布局,建立一个能使教育资产集
约配置的、多部门共享的、有效整合与调配的、促进城乡之间资产转移的资产管理体制。
(4) 统筹人事:统筹城乡教育人事资源的配置结构与布局,建立一个使城乡之间、学
校之间人员充分流动的、城市有效支援农村的教师管理体制。【7】
2、 城乡培训一体化:通过统筹城乡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尤其是进城农民
工的培训,是推动农民工“市民化”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的重要内容。
(1)各级政府应把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加大对进城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投入,将农民工教育培训拨款纳入到整个教育经费中统筹考虑并确保其不断增长。
(2)城市职教、成教机构要实行灵活多样办学,把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和内容。一方面可以根据农民工的就业需要,办各种职业技术培训班;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和企业联系密切、信息灵通、师资力量强等优势,与企业及农民工输出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联合,把办学触角伸到农村,使培训与农村劳动力输出、企业劳动用工密切结合,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为企业输送合格实用人才。
(3)企事业单位应该把农民工培训纳入职工培训范围,同等对待,统筹安排。企业应加强人力资本投资,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办学,改变“只使用不培训”、单纯追求利润的做法。【8】
3、城乡就业制度一体化: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充分发挥城乡统一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地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1)调整政府行为和劳动政策的的目标取向,发挥各级政府劳动部门在构建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中的积极作用。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建立,要求冲破户籍管理的城乡分割。
(2)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对进城农民工进行适当管理是必要的,但要城乡兼顾、控制适度。实际上,农民工进入城市后,与城镇劳动力就业的互补性远大于竞争性。目前一些地方的做法不仅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也没有真正起到引导农民有序流动的作用。要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就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清理各地区制定的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政策和乱收费。
(3)打破身份界限,统一用工手续和待遇。企业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等对待,是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的微观基础。用人单位用工要实行统一待遇,工资标准要切实按照“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执行。要严格招工手续,落实有关用工政策,按规定办理招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9】
4、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在农村社会保障和城市社会保障之间建立一种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即农民市民化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构筑一个阶梯,打造城乡社会保障之间相互沟通、相互连接和相互转化的平台,逐步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向城市社会保障的过渡,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
(1)以效率为导向。农民市民化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边际调整,逐步优化”的原则,它以效率为导向,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以最小的成本投入获得最大的社会保障效果和功能的开发。由于随着农村征地开发,农民向城镇居民转变,因此对提高社会保障的范围和水平提出了客观的要求,而直接实现社会保障的一体化需要大量的成本投入,这是现阶段政府、企业和个人无法承受的,另外,尽管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但失去土地后,由于能力的差异,与城镇市民相比,他们的生活水平短期内与市民还会有一定的差距。农民市民化社会保障制度正好提供了一种制度过渡的有效途径。
(2)体现一体化特征。建立农民市民化社会保障,一方面要使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向市民社会保障水平的方向转化,不断缩小原来二元结构的差距,使农村社会保障向城市社会保障的转化成为可能;在社会保障水平的增长速度上,实现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增长速度大于城市社会保障水平增长速度,实现农民市民化社会保障随着城市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快速发展。另一方面要将农村社会保障人员逐渐引渡到城市社会保障中,最后剩余的少部分农村社会保障人员,政府可以采用“托底”方式,一次性转入城市社会保障中,最终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10】
参考资料:
【1】 虞建华.浙江省欠发达地区城乡一体化研究【D】.浙江大学,2005,5
【2】 查有梁.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新思考【J】.中国教育学刊,2006,1:18-20
【3】 【4】朱迎春,周志刚.从教育公平原则看中国城乡教育差距【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6,4:25-27
【5】 蔡建文.中国农民工生存纪实【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1:256
【6】 陈勇.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J】.环渤海经济瞭望,2006,4:43-46
【7】 王元京.建立城乡统筹教育发展长效机制的思考【J】.中国教育学刊,2006,3:37-39
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范文2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三个发展阶段;评价指标体系
目前,对新农村建设指标体系的研究过于复杂,指标很多,把握起来有困难,同时很少有针对村屯的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尽管有些省份制定了评价指标体系,但也只适合本省情况。为使新农村建设目标明确、建设过程有章可循、建设结果有据可评,全国性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亟需建立。笔者参考国家统计局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已有研究成果和各地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等,提出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一、现有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
(一)针对全国性的研究较少
到目前为止,公开发表的针对全国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的文章很少。李立清等构建了包含五十个二级评价指标的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但指标体系中没有阶段目标、指标标准值和指标权重。公开发表的各地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较多,重庆、湖北、浙江、黑龙江、福建、江苏等省已出台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二)涉及村级的指标体系很少
目前,只有少数研究成果涉及村级指标体系。朱孔来为村级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七大类二十六项指标,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方面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农民幸福程度、农民素质水平”两方面指标,但没有指标标准值和指标权重。另外,苏北经济信息中心以村为单位设计的《苏北全面小康阶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指标》,有二十六项考核项目和五十一项考核指标,只有考核指标标准值,没有指标权重。
(三)评价指标过多且复杂
目前,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最少为二十六项,多的已超过五十项。其中,有些指标设计重复,如,把村干道绿化率和森林覆盖达标率同时设为村容整洁的指标;有些指标设立有待考证,如,在村级指标体系中设立“有卫生室的行政村所占比重”;有些指标过于复杂,既设立考核项目指标又设立考核指标,如,在生产发展指标中设立“产业发展、经济合作、规模经营、粮食生产、就业结构、农业产业化经营、基层组织经济实力”等七个考核项目,又设立“人均GDP、第一产业现代化水平、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粮食种植面积、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比重、订单农业覆盖面、龙头企业发展、人均村级财力”等十项考核指标。
(四)大部分指标体系内容不全面
普遍缺少人均指标,不能全面反映不同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水平,使不同地区新农村建设水平难以比较。在生产发展方面,普遍缺少金融指标;在生活宽裕方面缺少农民消费能力指标;在乡风文明方面缺少农民文明程度和信息化指标;在管理民主方面缺少村干部素质指标,等等。
二、本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的对象和阶段
新农村建设基本标准应是统一的,要适合于全国每个村落。本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对象针对国内所有农村的行政村屯。而且,本评价指标体系不只适用于政府和学术机构,农民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去评价本村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本评价指标体系将新农村建设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即新农村建设初始阶段、中期阶段和基本实现阶段。新农村建设初始阶段是指新农村建设逐步启动,“新”字体现在新路、新房、新规划、新能源、新粮补、新农合、新民俗、新收入、新环境、新生产、新生活,等等。本阶段从2006年开始用5年时间,到2010年基本实现第一阶段目标。新农村建设中期阶段是指新农村建设的部分目标基本实现,城乡差距开始缩小,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开始满足农民及农业生产需要,农民上学、看病、养老问题开始得到解决,农民素质明显提高,农民的衣食住行开始城镇化,农业生产基本实现“一村一品”,农村非农产业快速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加速,农民市民化步伐加快,本阶段从2010年开始用5年时间,到2015年基本实现第二阶段目标。新农村建设基本实现阶段是指新农村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农村已开始城镇化,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已得到满足,农民上学、看病、养老问题基本解决,农业实现市场化生产,农民素质市民化,农民数量明显减少,我国农村全面小康社会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全面小康指标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本阶段从2015年开始用5年时间,到2020年基本实现第三阶段目标。
三、本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原则和程序
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必须坚持一定原则,遵照一定程序,使评价指标体系更科学,更接近实际,更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一)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
将新农村建设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转化成量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尽可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指标,必须具备:一是兼顾性。应兼顾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地区差异,尽可能是人均指标。二是可能性。考虑指标收集的可能性,尽量减少指标数量,尽可能是统计指标。三是可接受性。指标的确定必须让农民接受,尽可能贴近农民。四是实用性。为各级政府服务,尽可能是可考核的指标,兼顾科学性和实用性的统一。
(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程序
首先,制定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有关文献、国家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国内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已有研究成果、各地有关新农村建设指标体系、国外乡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等方面来制定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其次,征求各省(市)农业、社会保障及新农村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与部分省(市)的县和乡村干部进行座谈讨论,征求农民意见。再次,根据所制定的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结合征求意见结果,严格遵照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确定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进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四、构建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上述原则和程序,从“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等五方面构建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量化指标二十个。
(一)“生产发展”指标
包括农民人均非农产业产值比重、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参与率、农民家庭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农民小额贷款发放群众满意率。其中,农民人均非农产业产值比重反映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情况,比重越大说明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越好。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参与率反映农村经济组织化程度,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以市场导向发展经济的表现形式,参与率越高说明农业产业化程度越高、农村生产越发展、市场经济越发达。农民家庭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反映农民生产基础性投入水平,水平越高说明生产方式越先进,农业生产越发展。农民小额贷款发放群众满意率反映农村经济发展的投入水平,目前资金投入水平还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但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村经济发展的贷款问题也将得到解决。
(二)“生活富裕”指标
包括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农民看病费用的承受能力、农村自然屯超市普及率。其中,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中最重要的指标,也是硬性指标,这个指标达不到标准,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缩小城乡差距都无从谈起。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反映农民的生活质量,随着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不断缩小,农民生活质量将不断提高,城乡差距也将不断缩小。农民看病费用的承受能力反映农民生活的富裕程度,这是指对大病费用的承受能力,目前的新农合只能解决农民看病的部分费用,一半左右的费用还需要农民自己解决。农村自然屯超市普及率反映农民的消费水平,农民消费水平很低时,农村不会有超市,而只有农民的消费能力能满足农村超市设立的成本回收界限,农村超市才会兴旺起来。
(三)“乡风文明”指标
包括农村人口受高中以上教育比例、农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比重、互联网入户率、农村有洗澡条件的户数比率。其中,农村人口受高中以上教育比例反映当地农民受教育水平。目前农村的初中教育已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向纵深发展急需受高等教育的人才。农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比重反映农民文化娱乐水平,也是反映城乡实际差距的指标。互联网入户率反映农民生产生活的信息化程度。农村有洗澡条件的户数比率是反映农民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该指标看似简单,实际影响广大农村的文明程度和农村风尚。
(四)“村容整洁”指标
包括农户卫生厕所比例、沼气池数量占村民户数比重、垃圾处理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这四个指标基本反映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通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不断改善,达到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村容整洁的目的。其中,通过建立卫生厕所和沼气池及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减少污染,保护环境。通过自来水普及率的提高,提升饮用水质量,治理水源污染问题,逐步解决农村人畜饮水问题。
(五)“民主管理”指标
包括村级发展规划、农民对村务政务公开的满意度、村干部大学生率、一事一议制度普及率。其中,村级发展规划是实现农村民主管理的重要基础,制定并公开村级发展规划,使农村发展问题的决策真正受广大农民监督。农民对村务政务公开的满意度是反映村民自治的重要指标,也是落实村民自治的重大行动。村干部大学生率是反映村干部素质的重要指标,能反映决策民主化水平和决策科学化水平。一事一议制度村民参与率反映农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程度,反映农村民主化程度和民主管理水平。
五、新农村建设水平的评价方法
(一)确定评价指标的标准值
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分三个阶段,设计时间是三个时段,这要与国家建设农村全面小康社会时间一致。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农村全面小康社会评价指标体系是2003年制定的,考虑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新变化,这个依据2020年达到全面小康水平而制定的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衡量标准,只能是新农村建设指标标准值的参考,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中,有些指标的标准值不低于农村全面小康水平。
(二)确定指标权重
采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各指标的权重。权重的确定对整个评价指标体系起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通过对新农村建设政策的理解,明确新农村建设的侧重点,依此确定评价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然后再根据实践探索,通过层次分析、征求意见,最终确定整个指标体系权重。
(三)利用综合法进行评价
计算步骤如下:第一步:计算各指标的分值,某项指标分值:实际数/标准值。第二步:计算各指标得分,各指标得分=各指标分值×权重系数。第三步:得出新农村建设程度,新农村指标建设程度=各指标得分之和。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点多面广,内容复杂。由于各地农业发展水平不同,社会、人文、自然特点也不相同,即使建立一套全国通用的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地方也可以适当调整和补充。
因此,本文提出的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也是探索性的,对某些地方的村屯会有较难的操作性,仍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范文3
规划先行,因地制宜
注重科学规划。渠县始终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将新农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新居、土地利用、小城镇建设、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和基层党的建设相结合,避免了在新农村建设中“重建设轻产业,重村容轻发展,重装修轻环保,重效果轻民愿,重形象轻实用,重短期轻长远”的现象发生。在成功打造新农村示范点的基础上,渠县结合农产品资源布局和区位优势,将全县新农村建设划分成以“三线”为轴线的“三大板块”,并选择一批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带动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发展特色产业,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以国道318线渠县段为轴线,涉及5个乡镇、18个村,连片打造绿色生态走廊,突出枇杷、万亩超级稻示范片、农家乐示范片建设,建成万头DLY种猪养殖基地;以县道为轴线,涉及5个乡镇、11个村,建成万亩柑橘示范片、花卉苗木示范片和工业集中建设区;以省道渠县段为轴线,涉及12个乡镇、13个村,建成万头生猪和蔬菜示范片。
坚持因地制宜。在新农村建设推进过程中,渠县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大拆大建。14个示范点建设方式和建设模式受到农民普遍赞同。全县坚持以自然村为单元,以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户办工程为重点,大力改造旧房、建沼气池、打卫生井等,引导群众和引进业主建设农家乐园。同时,通过逐步完善村卫生站和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有效地解决农民“饮水难”、“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不断满足群众生产生活、休闲娱乐的需要。
政府引导,群众自愿
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渠县始终坚持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的原则,在充分尊重绝大多数群众意愿,考虑农民实际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努力做到“三个讲清楚”:即把建设方法讲清楚;把农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讲清楚;把各级各部门的帮建政策讲清楚,使群众充分认识到新农村建设的好处。中滩乡寨坪村引回深圳、新疆、北京等地务工人员48人,平均每户投入“五改”资金3万元,最高达8万元,充分发挥了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
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范文4
一、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政策建议
(一)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必要性
1、新农村建设资金供给不足,要求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据统计,1999年全国农民直接承担的税费负担总额约为1200亿元,而国家财政用以农业的支出,1999年为1085.76亿元,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8.23%,2004年为2357.89亿元,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8.28%。也就是说,尽管从绝对额看已经增长了不少,但从相对比重看几乎没有变化,而且2000年至2003年间还呈逐步下降趋势。(表1)2004年财政开始加大农业支出力度,这还是在近几年财政收入大幅增长的大好形势下实现的。由于现行税制客观上约束未来财政收入不可能长期保持大幅增长,因此要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持续保持国家财政用以农业支出的较快增长,难度是相当大的。面对这种形势,如果不寻求新的资金来源,将难以保证如期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战略目标。
2、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量大,要求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2004年达到2357.89亿元,较上年增长34.39%,大大超过当年国家财政支出增长15.6%的速度,2005年和2006年及以后要继续保持高增长速度,表明国家财政用以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确实有了大幅增加。但是,可以说,这些资金量目前还仅仅是用以能够维持农村基层政权和农村最基本的义务教育等最核心的公共品的基本供给,还有大量的资金需求缺口无法满足。如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保障、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农村卫生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农业生产技术改善等等,由于没有资金来源,根本无法得到满足。这些本来应该主要由政府财政提供的公共品,在完全取消农业税后,如果寄希望于主要通过所谓的农民自主、自愿或自治等方式解决,其结果只能有两个,要么回到税费改革之前,繁重的农民负担再次反弹,要么筹集不到资金,问题根本无法解决。不论那种结果,最终都将导致新农村建设预期目标难以实现。因此,从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角度看,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是非常必要的。
3、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性,要求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新农村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早在20世纪五十年代,我国就曾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而20世纪八十年代初,提出“小康社会”概念时,也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其的重要内容之一列入。经过近20年的努力,1998年我国的恩格尔系数,城镇居民为44.5%,农村居民为53.4%,分别达到和接近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小康标准。但是,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中国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没有改变,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要巩固和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还需要进行长时期的艰苦奋斗”。客观地说,农村问题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与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不足或未得到足够重视有根本联系。“十一五”规划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再次确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希望经过一个较长时期的努力,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没有持续足够的资金支持,恐怕难以做到。因此,从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性看,要求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
4、“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缩小城乡差距的战略部署,要求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城乡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城乡经济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2005年我国城乡整体的基尼系数已逼近0.47。“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缩小城乡差距是推动未来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我国工商税收体系主要是对城市第二、三产业征收,新农村建设特别税采取对现有主要工商税种征收附加税形式征收,能更好地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战略,使“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真正落到实处。
(二)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可行性
1、“十一五”规划为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提供了制度铺垫。“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得到广大人民的普遍认同,使纳税人在思想上有了较充分的准备,认识上容易统一,纳税人的服从度较高。
2、坚持宽税基、轻税负原则,纳税人容易接收。选择现行增值税、营业税等征税对象为税基,税基尽可能宽些。实际税负设计控制在2%左右,这样不至于给纳税人增加太大税收负担,容易实施。
3、税制设计技术和征管技术可行。新农村建设特别税可设计采用附加税形式,对现有增值税、营业税等应纳税额征收一定比例的附加,不会使税制复杂化,征管成本低,易于征管。
4、韩国乡村发展特别税的成功经验可借鉴。乡村发展特别税为韩国应对乌拉圭协议挑战、克服金融危机和推动“新村运动”向纵深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1994年至2004年10年间为韩国政府筹集了约15兆韩元的税额,使乡村经济在各种困难和挑战面前继续得到较快发展,缩小了城乡差距,为韩国进入发达国家行列做出了重要贡献。2003年韩国国会将“乡村发展特别税”的征税时间延长10年的决定也表明该税得到政府和纳税人的认可。实践证明,韩国的乡村发展特别税是成功的。而韩国乡村发展特别税开征的背景与我国现在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许多相似之处,因此,韩国的乡村发展特别税可为我国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提供许多成功的有益借鉴。
5、我国过去“两金”的征收为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积累了宝贵经验。我国分别从1982年和1989年开征的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开征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到1996年全面停征,由税务部门负责征集的“两金”共2444.59亿元,为缓解我国能源交通重点建设资金的紧张状况,筹集财政资金,平衡财政预算,减轻中央财政压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这种曾经征收专项附加税的传统,使纳税人对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有较好的熟悉度,征收机构也有相关经验。可以说“两金”的征收为我国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积累了宝贵经验。
(三)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保障措施
1、宣传保障。开征前应对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尤其是对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对未来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的进一步提高的重大意义要重点宣传,要让广大纳税人深入理解和接受。要让每一个纳税人明白,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不仅仅是为了“农业、农村和农民”,而是涉及每一个城乡居民未来生活进一步改善的重大举措。
2、单独编制新农村建设特别预算,制定科学的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税款使用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大量资金,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筹集的资金仍然是很有限。因此,对新农村建设特别税所筹集到的资金必须事先进行科学规划,确定不同项目对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确保税款的有效使用,每年单独编制新农村建设特别预算,全面系统地公开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税款使用情况,给纳税人一个清楚的交代,让纳税人放心纳税。当然,科学规划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税款使用的前提条件是要科学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只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科学规划好了,才可能制定科学的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税款使用制度。
3、完善税款使用监督制度和责任制度。由于新农村建设特别税属于特别目的税,其税款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按新农村建设特别预算安排使用,不得挪作他用,由各级人大制定监督制度和责任制度并实施监督,明确税款使用责任,使税款使用依法进行。
二、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税制设计构想
(一)征收目的。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的目的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和战略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向纵深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筹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应在制度上保证现有财政用以农业的正常支出基数不但不减少,还要随经济发展有所增加,这样才能真正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更多的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特别税是用以补充现有财政用以农业的支出不足,而不是取代现有财政用以农业的支出,只有这样才能因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而实实在在地增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资金投入。
(二)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设计以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增值和车辆购置税等七税种的征税对象为征税对象,以上述七税种的应纳税额为计税依据。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列入征税对象主要出于“宽税基层、低税负”的考虑,而将资源税、房产税、土地增值和车辆购置税列入征税对象主要是出于调节贫富收入差距的考虑。计税依据:设计以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增值和车辆购置税等七税种的应纳税额为计税依据,这样便于征管,节约成本。纳税义务人:以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增值和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税率。按低税负要求,税率设计为附加税率10%,实际税负为2%左右。就是说,如果以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增值和车辆购置税等七税种的应纳税额为计税依据的话,以2005年上述七税总计约17839亿元(增值税为国内增值税部分)收入计算,附加税率10%即可每年筹集2000亿元左右新农村建设特别税收入。而10%的附加税率,如果按七税种的征税对象计算,实际税率只有2%左右,实际税负很低。
(四)税收征管。新农村建设特别税应归国家税务局征管,收入归中央政府支配,专门用以支持新农村建设。按简化税制原则,采用附加税形式,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增值和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时,同时缴纳新农村建设特别税。
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范文5
关键词:发展农村经济 社会主义新农村 路径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建设农村物质文明相辅相成,采取切实可行的途径不断提升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真正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让广大农民群众过上幸福美满的新生活。从发展新农村经济的角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许多的途径和方法,文章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展开论述:
一、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目标,加大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财政支持和转付力度。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中必须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物质文明建设,新通过发展物质文明建设更好的带动新农村建设各项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物质文明建设中,要按照新农村建设总目标中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目标原则全力推进。加快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政府资金的大力支持,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加大资金与农村建设的信贷扶持力度,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环境;没有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或许寸步难行,因此,地方政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与金好融机构实现合作,努力推行一批重点支持扶持项目,加大对农村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农业项目和农业产业结构项目的支持。
二、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力度,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实施土地流转,是新时期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农业收入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伴随着科技进步,如何高效利用土地已经成为一道现实课题;土地流转过程中一定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与经营流转机制,积极采用多种土地流转形式;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积极利用市场作用,加快实现与土地相关的农田、机械等生产要素的流转,努力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需要地方政府加强监督和引导,积极帮助农村建立相关的土地流转市场、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真正得到实效,真正发挥农村土地流转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支持第二、三产业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当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依然有很多的农村主要依靠传统的农业生产,第二、第三产业不发达,甚至一些具备发展第二、三产业的农村产业发展也不甚合理。加快农村产业机构调整,必须要积极发展现代农业,通过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逐步实现依靠科学种田,提高农业的科技化水平。对于农村来讲,伴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进步。解放出很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如果在农村能够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能够就近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成为提高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加快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一定要从农村发展实际出发,在政府指导和农民参与下稳步推进,做好充分的前期调研工作,上一批农民能够接受、不违背农民意愿的第二、三产业项目,实现农村产业均衡、合理发展。调整产业机构,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对于从经济角度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遵循农村实际,稳步推进。
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范文6
*月*日-*日,我带领州政府办、州农办、州扶贫开发办、州农业局、州水利局、州建设局、州交通局、州林业局、州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到长沙市和江西省***市专题考察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考察期间,我们先后与**、**两市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实地考察了长沙市浏阳县、长沙县和赣州市信丰县、龙南县的10多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同时收集了两市建设新农村相关资料。所到之处,我们深切感受到了两市如火如荼的新农村建设场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一、两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经验和作法
通过考察发现,两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经深入人心,新农村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初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和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长沙市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赣州市的“五新一好”(即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和创建好班子)都初步探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其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广泛发动,引导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长沙市组织万名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宣传推进新农村建设政策,发动群众自觉参与新农村建设。赣州市印制了126万张新农村建设年画,编印了《新农村建设读本》和《新农村建设农民住宅推介图集》,摄制了新农村建设专题片,编排了以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春暖红土地”系列节目,举办了“新赣州、新农村、新家园”摄影大赛,营造了浓烈的宣传氛围,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在新农村建设推进过程中,赣州市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原则,组建村民理事会,让农民自主管理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事务。同时,注意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吸引和激励农民投资投劳参与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在村镇规划、“三清三改”(即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和改水、改厕、改路)、“空心房”改造等一系列事务中,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正落实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二)点面结合,推进新农村建设纵深发展。长沙市结合实际实施了“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从2006年起,对全市1000个左右行政村,按照“三改三整一分离(即改电、改水、改厕,整修乡村公路、整治村容村貌、整治生态环境和实行人畜分离),建设长沙新农村”的要求,进行整治。其中用3年时间,建设100个左右“农民富、村庄美、风尚好、班子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2008年后再扩大示范范围,分期分批推进。以“百村示范”,带动“千村整治”,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赣州市实行“四步走”,第一步从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把“三清三改”作为启动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同时把搞好村庄规划作为管长远、管根本的基础工作来抓。第二步是在集中整治农村违规批地、乱占耕地建房的基础上,堵疏结合,引导农民拆除“空心房”、流转宅基地,改造旧村落,建设新村镇。第三步是在“三清三改”的基础上,着力推进村庄整治和改造,使农村的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在较短时期内有了一个较大的改观。在村庄整治改造中,该市探索和总结出五种模式,即“空心房”整治型、村庄整治改造型、整体拆旧建新型、社区新村型、自然生态农庄型,实践效果非常好。第四步是抓点连线扩面,适时开展了文明路创建活动,用点线面结合的办法形成了一批交通沿线新农村示范村落,使新农村建设的覆盖面和受益面不断扩大。目前,该市已完成264个小城镇1046个行政村总计6621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完成了农业四大主导产业和六大区域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正在抓紧实施;“空心房”改造面积达410平方米,腾出老宅基地5980亩,垦复耕地5.36万亩,拆除废弃牛栏、猪圈、茅厕5.76万处,完成村庄改水6718个,改厕6.7万座,受益人口达50多万人;建立各级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1600个,发展会员7.8万名,联结农户20.3万户;通过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培训农民5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