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不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不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范文1
关键词:新能源;时间与速度;经济
前言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对能源的巨大需求正在对世界经济产生巨大的影响。在中国出口增长的同时,高耗能高污染的发展模式也日益成为中国人担忧的对象。
为此,本版近期特推出“可持续发展”系列,共8篇,聚焦新能源及环保主题,希望引起读者的进一步关注。
新能源是相对于长期广泛使用、技术上成熟的常规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水能、核能等)而言,已经开发但还不能大规模使用或正在研究试验、尚需进一步开发的能源。
新能源开发空间有待拓展
新能源包括海洋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氢能等等。也就是目前通常说的可再生能源(水电除外)。新能源技术在世界上得到不同程度的应用,例如太阳能的光热转换,光电转换,地热直接应用,生物发酵及热分解以制取沼气和气体燃料,潮汐发电技术等等。
中国《可再生能源法》确立了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体系。自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对可再生能源投资投入和可再生能源制造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它比较完整地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法律制度,有益于解决中国日益突出的能源供需矛盾和环境恶化问题。
除了《可再生能源法》,国家发改委还牵头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例如制定了201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颁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委还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联合颁布了《促进风电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生物燃料乙醇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此外,风能和生物质能资源的普查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可再生能源是指在自然界中可以再生的能源资源。它清洁且对环境无害或危害很小,其另一特性是分布广泛,适宜就地开发利用。2007年中国风电装机累计已达到605万千瓦,在建420万千瓦,该年的装机比过去20年总和还要多。但相对于中国目前的能源资源和环境问题,业界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速度仍不满意。可再生能源在中国电力工业中仅占很小的比例。到2006年底,全国水电装机容量1.3亿千瓦,占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21%。对于大型水电是否列为可再生能源,仍有争论。然而,除水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所占比重尚不足1%。
可再生能源发展缓慢的原因
可再生能源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是它相对高的成本和所需的电价。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一般比煤电高,生物质能发电为1.5倍,风力发电为1.7倍,光伏发电为11-18倍。可再生能源发展迟缓,与快速增长的火发电装机容量相比微乎其微,因此比例可能进一步减小。以风能为例,中国风能资源相对丰富,据估计可开发利用的风能储量约10亿千瓦,其中,陆地风能资源约2.5亿千瓦,海上7.5亿千瓦。中国推动风能发电近十年了,尽管近期增长较快,然而风电装机容量也只有约605万千瓦。
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焦点集中在降低成本,这是共识。然而,过度关注成本和所需的电价,是中国可再生能源战略的一个误区。表现在,一是过于迫切降低成本而急切要求设备国产化,二是对可再生能源电价控制过紧。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必然有一个大发展,这一点不应当怀疑。但是,开发时间和速度很重要,这应当是可再生能源战略乃至能源战略的一个重点。简单地说,无论利用不利用,风一直在吹,阳光普照。但是,煤越挖越少,大气污染排放越来越多。
大规模地降低可再生能源成本,显然需要设备国产化。但是,设备国产化有一个先引进技术还是先做成市场规模后再国产化的选择。在市场规模很小的情况下,引进技术需要政府行为和干预。除了扭曲市场之外,引进可能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谈判过程。相反,有了市场规模,国产化必然随之而来,且速度很快。以火电30万和60万千瓦机组设备为例,当笔者10年前做30万千瓦和60万千瓦机组的电厂项目时,设备基本进口,政府并没有刻意要求国产化。事实是,几年前30万和60万千瓦设备已基本国产化。大市场吸引了技术,造就了中国30万和60万千瓦发电设备的制造能力。
另一个问题是行政控制电价。行政主管部门对于风能项目的电价实行特许权招标,企业则为了获取项目压低竞标电价,以不到0.4元/kWh中标。而根据风电的基本情况测算,除了自然条件特别好的风场,加上特别乐观的假设之外,能够达到商业要求的风电价格都应该超过0.6元/kWh。经验证明,中标企业可能没有想真正地按建设承诺经营这些风电场,而是先拿下项目,慢慢做,或等待政策,或再与政府讨价还价。当然,为装饰门面,亏本建设经营风电的企业,可能有,但不多。
在可再生能源的成本和价格问题上,必须包括环境治理成本以及资源耗尽溢价。环境治理成本很容易理解,资源耗尽溢价则需要解释。涉及对能源矿藏等不可再生资源的开采,经济分析中要计算资源利用的经济成本。由于这些资源无法再生,被耗尽时必须用进口或国内替代品来替代,因此资源利用的机会成本包括了资源耗尽后其替代品的成本。耗尽溢价或费用可根据经济价格和年开采量占总储量的比例来确定,该溢价与经济开采成本相加后就得到使用不可再生资源的总经济成本。如果在可再生能源定价时,将目前的可再生能源成本价格,扣去用煤发电的环境治理成本和资源耗尽溢价,可再生能源的价格不会比煤电高。
此外,还应当动态地来看可再生能源成本和价格问题,不应当将目前国家批给可再生能源的价格看成是一成不变。长远的看,不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会上涨。因为,不可再生能源资源价格会因为稀缺和增加环境治理成本而上行,而可再生能源的价格则可能由于技术进步和市场规模带来的迅速国产化而下行。现在认为被批高了的电价,以后可以下调。除非价格当局认定已经批复的价格永远不变,但是这样一来,那能源价格还改革什么?
当然,许多价格上的考虑是出于对提高目前电价水平的担忧。这种担忧是合理的,但至少在现阶段不能成为阻碍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原因。因为,以目前可再生能源占发电
的极小份额(大水电除外)来看,可再生能源电价再高一些并不足以影响整个电价水平。
可再生能源的优点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了解和接受。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对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举足轻重。在资源紧张的现实条件下,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中国社会的共同选择,也是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中国政府已经从战略高度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1月1日正式生效以来,虽然不尽人意,但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了一个法律框架。中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包含大水电)将占总装机容量的30%以上。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步伐。国家发改委决定在2005-2007年间设立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鼓励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供热和地热泵供热。这些政策和规划为可再生能源的大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在降低可再生能源成本方面,还有其他一些措施,如通过平摊电价或实行价格补偿等机制,计划增加科技投入,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
推广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因素
经验证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相对缓慢,需要特殊政策和努力去推广应用。显然,科技攻关,降低生产成本,是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发展的关键。但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粗放式增长方式造成中国能源后备储量不足,资源过快消耗,从而影响能源安全和长远发展。发展可再生能源势在必行,而且时间和速度都很重要。
“十一五”计划确定了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发展目标。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风电装机容量已经超过了“十一五”末期的500万千瓦规划目标,但是与可开发利用的约10亿千瓦风能储量和每年8000万千瓦火电装机相比,是一个小数字。发展速度是不是能再快一些,政策能不能更优惠些,措施能不能更有力些?比如,采取风电强制入网和收购政策,强制某一电网范围可再生能源的份额,还有其它一些激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贷款优惠政策。
目前可再生能源发展还有其它障碍。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小而且分散、成本高,会给电网带来一系列运行、负荷匹配、增容和成本增加等问题,实践中存在上网问题。另一方面,可再生能源设备和产品的技术论证、检查及监督,也缺乏有资质认证的专业公司,增加运行风险。因此,可再生能源企业风险较大、盈利较差,较难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
不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范文2
考点一能源的分类
例1(2012年广西来宾中考)下列能源属于不可再生能源的是( )
(A) 石油 (B) 太阳能 (C) 风能 (D) 生物质能
分析:使用之后可以在短时间内从自然界中再次产生的能源是可再生能源,使用之后在短时间内无法在自然界中再次产生的能源是不可再生能源.
解:煤、石油、天然气、核能等化石能源是短时间内不能再次产生的,是不可再生能源;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在短时间内可以再次产生,是可再生能源.故选(A).
点评:要掌握可再生能源和不可再生能源的特点,重点记住化石能源、核能是不可再生能源;太阳能、潮汐能、风、水能是可再生能源.
例2(2012年福建南平中考)利用不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是( )
(A) 风力发电 (B) 水力发电
(C) 太阳能发电 (D) 核能发电
解:核能会越用越少,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补充,是不可再生能源;太阳能、风能、水能可以源源不断的得到,是可再生能源.所以利用不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是核能发电.故选(D).
点评: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对:可再生和不可再生能源的特点的理解和掌握,要理解.
例3(2012年黑龙江中考)中国南海地区储存大量的天然气和可燃冰.它们属于能源(填“可再生”或“不可再生”).黄岩岛事件中,中国派“海监310”前往黄岩岛实施海上执法.船员使用的手机时通过 传递信息的.
分析:(1)像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都是能够源源不断的从自然界得到的能源叫可再生能源;像化石能源、核能等短期内不能从自然界得到补充的能源叫不可再生能源.(2)手机就是靠发射和接收电磁波来工作的.
解:(1)由于煤、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和可燃冰在短时间之内不可再生,所以属于不可再生能源.(2)手机属于移动电话,它传递信息是通过电磁波来实现的.
答案:(1)不可再生;(2)电磁波.
考点二太阳能的利用
考点三能源消耗对人类生存环境的影响
例5(2012年徐州中考)在太阳能、风能、水能和煤炭中属于化石能源的是 .化石能源的使用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发展,但也带来了一些弊端.请举出一个化石能源的使用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例子 .
解析:本题涉及的知识是能源的分类和评估.化石能源是指煤、石油和天然气等,使用时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是空气污染,造成酸雨和室温效应.
答案:煤炭 空气污染
例6(2012年通辽中考)我国于今年6月16日18时37分成功地发射了神舟九号载人飞船,根据你所学的物理知识,试回答下列问题.
(1)飞船通过什么与地面传递信息.
(2)神九运载火箭以液态氢为燃料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3)当火箭加速上升时,飞船的机械能是如何变化的?
分析:(1)飞船通过电磁波与地面传递信息;(2)从燃料的燃烧值分析用氢做燃料的原因;(3)分析火箭上升时,动能与势能如何变化,进一步判断机械能如何变化.
解:(1)飞船通过电磁波与地面传递信息.
(2)氢的燃烧值大,完全燃烧相同质量的氢和其它燃料相比,氢放出的热量多,所以运载火箭用液态氢为燃料.
(3)火箭加速上升时,火箭的速度变大,动能变大;火箭的高度增加,重力势能增加,火箭动能与重力势能的和,即机械能增加.
点评:本题考查了卫星的通信方式、选择氢做燃料的原因、火箭发生过程中势能如何变化,是一道基础题.
考点四开放题
例8(2012年济阳中考)太阳能是人类能源的宝库.太阳能集热器是直接利用太阳能的一种装置,它可以利用太阳能把水加热.太阳能集热器主要由集热板和贮水器两部分组成,如图2所示.
(1)贮水器总比集热板的位置高.请你猜想这样做的原因.
(2)利用相关知识说明并用实验验证你的猜想.
答案:(1)水在集热板中被加热后,温度升高,热水上升,冷水下降,以便集热板对冷水继续加热(2)说明:水在4℃时密度最大,水温上升其密度减小,向上流动,冷水密度大向下流动,形成对流,保持集热板中的水温较低,以利于对水继续加热.
实验验证举例:将一桶(或盆)水(要有一定深度)放在太阳光下晒一段时间,用手测试上层和底部的水温,则上层的水温高于底部的,证明热水浮在上层.取一烧杯冷水,用酒精灯加热烧杯底部,底部水温升高后热水上升,上层的低温水下降,能观察到水形成的对流.
不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范文3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 可持续发展 对策
1.开发利用新能源的必要性
1.1中国的能源现状
中国人均资源占有量还不到世界水平的一半,人均能源消费量为世界水平的55%。按目前的开采速度,我国的石油储量已不能满足战略发展的需要,国内石油开发和生产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每年花大量外汇进口石油,这是难以为继的。
1.2我国的可再生能源
其实,中国具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据统计,可开发利用的风能资源为2.5亿千瓦,太阳能利用条件较好的地方约占中国国土的三分之二以上;生物质能资源的可再生能量折合标准煤约为2.3亿吨;中国还拥有丰富的地热资源,储存条件较好,已勘探的40多个地热田的热储量相当31.6亿吨标准煤,远景储量达1354亿吨标准煤;中国海洋能资源约4.6亿千瓦,其中可开发的潮汐能为l亿千瓦,波浪及海流能约1亿千瓦。
因此,可再生能源作为一种重要的替代能源,将在未来能源供应中起着显著的作用。研究可再生能源对于缓解我国能源需求压了等问题具有广泛而深远的意义。
2.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已取得很大的进展。目前,已形成了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和水能等一系列技术较为成熟、可规模化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
2005年,我国的风电开始蓬勃发展,基本具备了单机容量750kW及以下风电设备的制造能力,已有几个制造企业具备了小批量生产兆瓦级风力发电设备的能力。
生物质能的开发与利用,是今后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我国的生物质发电技术已趋于成熟,可装机容量8亿千瓦时,发电量240亿千瓦时。生物柴油生产技术不断完善,可年产200万吨乙醇。
截止到2005年底,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已趋于成熟,全国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量和生产量均居世界第一。如今,我国正在酝酿和筹划规模为10万千瓦的塔式太阳能热发电项目。该项目使用1700面面积为10平方米的反光镜,采用现代控制技术,密切跟踪太阳,将太阳光精确反射聚焦到一点——集热器,加热蒸汽驱动汽轮机发电。如果在试验示范成功后进行大面积推广,则有可能引起能源领域里的变革。
水能开发方面,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为1.1亿千瓦,年发电量约4000亿千瓦时,占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的23%,总发电量的16%。我国水电勘测、设计、施工及设备制造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已形成了完备的产业体系。
据预测,到2030年将煤消耗将减少到整个能源消耗的40%,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将提高到21%左右。
3.实现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
3.1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政府的支持是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关键。我国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的地区多为边远贫困地区,社会效益显著,但经济效益不高。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为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采取了事业费补贴、研究与发展补贴、投资贴息和项目补贴等政策。但是,同国外比较,我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投入太少,这成为阻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投入过少,缺乏足够的开发与研究,不少关键性设备不得不进口,导致发展缓慢,产业化、商品化程度低,国家还需在这方面加大投资力度。
3.2对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意识不够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没有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在国家能源发展总体战略中的地位不突出,缺乏长期的发展目标,没有形成权威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国家能源统计体系中没有单列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也没有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目标。长期以来,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没有常规能源建设项目那样固定的资金渠道,虽然编制了长远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但缺少必要的资金支持。这都是由于对可再生能源可以减少或替代常规能源和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意义认识不足造成的。
3.3技术要求过高
除水电、沼气和太阳能热水器外,其它可再生能源发展还比较缓慢,产业基础也较为薄弱,应用规模较小,还没有形成支撑可再生能源技术大规模发展的人才培养、研究开发、设备制造和技术服务体系,突出表现为人才缺乏。其原因主要是资源特性、能源转化效率低、工艺设备材质要求高等,造成投资成本高于常规化石能源,并导致运行成本失去竞争力,形成了一定的市场障碍。
4.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可行对策
4.1制定国家可再生能源整体发展规制
国家应明确可再生能源开发的整体和各阶段规划目标,以及其在能源开发和供应中所占的比例。可将规划目标按行政区域进行分解,也可按国家大型发电企业进行分解。在初期要有一定的强制性。
4.2加大可再生能源科技研发力度
我国目前在可再生能源科技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较大,必须用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大投入。建议国家安排专门资金,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技术涉及面广,学科综合性较强,但并非高不可攀。可由国家安排资金,引导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设备制造企业和发电项目投资企业,组成产、学、研、用相配套的研发应用链。
4.3转变能源开发和供应的传统观念
要转变传统观念,改变一味追求大机组、大电厂等集中发电、集中供热的理念,更新观念,创造新的模式。可再生能源有能量密度低、分布分散、互补性强和技术设备规模较小的特点,我们在开发利用时,要避开其劣势,发挥其优势。构建小型联网发、供电方式,独立的发、供电方式与大型、集中发电、集中供热的方式并存,通过合理调度,共同支撑经济发展的模式。
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的研究开发和产业服务体系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使其逐步从弱小地位走向能源主战场,逐步解决好我们所面临的资源和环境问题,真正实现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郭文娟,薛惠峰.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与可持续发展,2008(9)第六卷第三期(34)
不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范文4
关键词:新能源 可再生能源 可持续发展
新能源是指相对于常规能源,在采用新技术和新材料基础上,通过系统地开发利用而获得的能源,主要指常规化石能源以外的可再生能源。根据联合国1981年会议的定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力发电、风能、生物质能、薪柴、木炭、畜力、海洋热能、波浪力能、潮汐能、泥炭、油母页岩和重质油砂共14种。1981年8月,联合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会议之后,各国对新能源的称谓有所不同,但达成的共识是,除常规化石能源和核能之外,其他能源都可称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其中最主要的是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氢能和水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仅储量丰富,而且可以循环利用。相对于化石能源,对环境的影响很小,但利用难度和受自然环境的影响都很大,分布比较分散,目前有很多关键技术还亟待解决。由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从根本上克服了常规能源存量有限、污染严重的特点,所以有利于能源、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联合国开发署(UNDP)和世界能源理事会(WEC)经过历时5年的研究,于2000年发表了《世界能源评价》(World Energy Assessment)的报告,报告根据对未来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趋势的分析,研究确定了21世纪全球能源发展的战略方向。该报告认为,到21世纪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将成为世界能源系统的主角(王革华,2010)。
根据初步资源评价,中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中,可开发水能资源约4亿千瓦,小水电资源蕴藏量在1.6亿千瓦左右;5万千瓦(含5万千瓦)装机以下的小水电资源可开发量达到1.3亿千瓦,这说明小型水电的发展潜力还是很大的。风能资源合计可开发量有10亿千瓦,陆地上离地面10米高度风能资源储量约为32.3亿千瓦,可开发利用的资源量为2.5亿千瓦,近海可开发利用的风能资源储量有7.5亿千瓦。如果陆上风电场年等效满负荷按2,000小时计,每年可提供电量5,000亿千瓦时,海上风电年等效满负荷按2,500小时计,每年可提供电量1.8万亿千瓦时,合计2.3万亿千瓦时电量。由此可以看出,中国风能资源十分丰富,开发潜力巨大,未来必将在能源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全国2/3国土面积年日照时数在2,200小时以上,每年太阳能光热应用可以达到17,000亿吨标准煤;只要技术可行,成本可接受,如此巨大的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利用量是没有上限的。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因此生物质能资源十分丰富。农业废弃物等生物质能资源每年可作为能源使用的数量相当于5亿吨标准煤。根据中国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潜力,未来50年内年可供开发利用的生物燃料能将超过2亿吨。中国的地热资源以中低温为主,储量十分丰富,其资源储量占世界的7,9%,总资源潜力有2,000亿吨标准煤;其中可供开发的高温发电和中低温热利用的资源量分别为600万千瓦和33亿吨标准煤。中国有32,000公里的海岸线,其中大陆海岸线18,000公里,有潮汐能、潮流能、海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盐差能等各种海洋能资源,其中可供开发利用量约5,000万千瓦(林伯强,2010)。
一 我国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富煤、少气、缺油”的资源条件,决定了中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低碳能源资源的选择有限。能源与环境是目前制约中国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两个重要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社会能源供应、能源安全以及气候变化问题日益突出,石油价格迅速上升。到2020年我国实现GDP翻两番的发展目标,能源需求量将达到25-33亿吨标准煤(倪维斗,2009)。届时,中国能源供应不仅总量上面临更大压力,而且石油进口依存度将超过60%,能源供应安全也将面临极大的挑战。世界范围而言,化石燃料消费形成的碳排放,是造成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已开始以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为主要措施,应对气候变化。我国2007年碳排放量占世界总量的1/4,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尽管发展中国家当前不可能承担绝对地、强制性地减少碳排放义务,但是随着发达国家减排承诺的履行,中国在未来国际谈判中也将会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在能源供应、经济发展、环境制约的形势下,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节约和替代部分化石能源,促进能源结构的调整,减轻环境压力,是保障国家能源与环境安全,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战略选择(罗汉武,2010)。
“十二五”能源规划的制定,重点围绕实现中央提出的非化石能源比重增加和碳减排两个目标展开。到2015年,来自天然气、水电与核能以及其他非化石能源(主要是风能)的电力消费比重将从目前的3.9%、7.5%、0.8%上升到8.3%、9%、2.6%。而与此同时,到“十二五”末,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从2009年的70%下降到63%左右,天然气消费占比将从目前的3.9%提高至8.3%。为实现非化石能源到2020年达到15%的目标,我国将重点发展三类非化石能源,即核电、水电、非水能的其他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据测算,届时核电规模至少达到7,500万千瓦以上,水电装机规模至少达到3亿千瓦以上,其他生物质能的利用规模达到2.4亿吨标准煤以上。而根据目前规划,2015年中国天然气利用规模会达到2,600亿立方米;水电利用规模达到2.5亿千瓦,核电利用规模达到3,900万千瓦,水电和核电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提高1.5个百分点;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将达到1.1亿吨标准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1.8个百分点。
按照国家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十二五”能源规划,我国将在2020年前投入5万亿元用于新能源产业建设。除了资金的投入,国家发改委联合多部门“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强调将重点推广257项技术;国家能源基地建设正紧张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正在加速。从更广阔的视角看,“十二五”与“十一五”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经济的低碳转型。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双重背景下,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无疑是“十二五”能源规划的
关键所在。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减缓温室气体增长、保护环境的同时,还面临着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等多重任务的挑战。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未来可持续能源体系的重要支柱。随着中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成熟和产业的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未来能源结构中将发挥越来越显著的作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将成为国家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方面,也将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对中国而言,加强促进中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具有显著的前瞻性和战略性意义。
二 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政策法规体系
目前,已有近50个国家颁布了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国《可再生能源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自正式实施以来,虽然不尽如人意,但《可再生能源法》确立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体系,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了一个法律框架,对可再生能源投资投入和可再生能源制造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它比较完整地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法律制度,有益于解决中国日益突出的能源供需矛盾和环境恶化问题。
2007年8月,国家发改委颁布《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该规划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重点发展领域、投资估算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提出的总目标反映了从2005-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整体要求。根据这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解决偏远地区无电入口的供电问题和农村生活燃料短缺问题,推行有机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力争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5%。规划还对水电、生物质能、风电和太阳能提出了分类发展目标;规划也明确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包含大水电)将占总装机容量的30%以上,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步伐。
国家发改委2010年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颁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人调配暂行办法》、《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还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联合颁布了《促进风电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生物燃料乙醇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国家发改委还牵头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方面做了许多工作,风能和生物质能资源的普查工作也正在进行中。在降低可再生能源成本方面,还有其他一些措施,如通过平摊电价或实行价格补偿等机制,计划增加科技投入,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
三 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目前,传统化石燃料资源一直是当今世界的主要能源形式,但近年来,世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发展速度非常之快,因此受到各国普遍的关注。世界各国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原因主要在于:(1)传统能源储量有限,能源价格波动剧烈。3次石油危机迫使西方发达国家转向国家能源安全的建设上来,其中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获得充足和安全的能源替代形式。(2)传统化石能源不仅具有高污染性,而且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京都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在2008-2012年之间,将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从1990年的排放水平上平均下降5.2%,这使许多发达国家致力于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不仅清洁而且对环境无害或危害很小,分布广泛,适宜就地开发利用。(3)随着技术进步和规模经济的产生,可再生能源的生产成本逐渐降低。
相对于中国目前的能源资源和环境问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中国电力工业中仅占很小的比例,除水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所占比重尚不足1%。由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种类多,所处的发展阶段也不尽相同,因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有差异。然而,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1)缺乏足够的经济鼓励政策和激励机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差,没有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稳定的市场需求,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由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时间和速度很重要,政府应当以丰厚的补贴和有效的税收以及价格支持政策,尽快实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陈元,2007)。考虑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对能源安全的重要性以及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在保证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对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无论政府如何鼓励,都不过分。(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在开创初期风险较大,赢利能力不强,较难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缺乏行之有效的投融资机制,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推广应用受到很大限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运行成本低,但初始投资高,需要建立稳定有效的投融资渠道予以支持,并实行优惠政策,降低成本。(3)受技术水平的限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成本相对较高,与其他能源相比缺乏竞争力,其环保和社会效益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难以体现出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设备及产品的技术论证、检查监督,也缺乏有资质认证的专业公司,增加了运行风险。(4)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缺乏强有力的法规保障,尚未确立在我国能源发展中的战略地位。(5)没有建立起完备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化体系,研究开发能力弱,技术水平较低,关键的设备仍需进口,一些相对成熟的技术缺乏标准体系和服务体系的保障。(6)可再生能源在向低碳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国已经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的发展目标。但距离大范围普及利用,还面临着高投入、高成本、技术瓶颈和商用化周期长等诸多难题。(7)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力度不够。公众对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意义认知程度低,没有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良好环境。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相对缓慢,需要特殊政策和努力去推广应用。科技攻关,降低生产成本,是推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发展的关键。但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粗放式增长方式造成中国能源后备储量不足,资源过快消耗,从而影响能源安全和长远发展,因此,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势在必行。
四 加快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般认为,技术成熟度是新能
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的瓶颈,但是忽视了一个被经验所证明的规律:一个国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是本国新能源技术、产业链对接以及政策驱动的结果。中国之所以还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过程中步履蹒跚,其主要障碍不是技术上的,而是战略和体制上的。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就职演说中明确了美国国家战略的几大目标,其中第一目标是重新夺回新能源的领导权。美国迫切需要寻找替代传统能源的战略发展方向,新能源无疑是承担这一重任的最好选择。我们在国家层面上并未形成同时考虑所有能源利用和技术发展两个方面的新能源战略,几乎所有影响了中国新能源发展过程的重要决策都是从行业的局部出发。一方面中国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短缺,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偏高,与生态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单纯依靠化石能源难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中国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丰富,已具备大规模开发利用的条件,因此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速度,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是目前中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首要任务。截至2008年底中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不包括大水电)才7,600万千瓦,与可开发利用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储量相比,目前已开发利用的资源十分微小,因此在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挥作用方面,政府的支持力度应该更大一些,发展速度应该更快一些。具体的对策建议主要有:
1 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
从现象上看,以往中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缓慢的直接原因是技术造价昂贵,与常规能源相比缺乏优势。昂贵的直接原因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还不成熟,达不到规模经济效益。进一步深入分析中国新能源发展的历史,则发现不是技术不行,而是主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的政策环境不完善,政策体系不完整。这些障碍的本质,是没有真正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纳入国家战略的考虑和规划之中。从立法层面到技术应用层面都涉及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只是缺乏国家战略层面的法律以及行政和全社会之间的协调联动,多数条款缺乏与之配套的具体措施,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全面推广的迟滞。为此,我们的新能源战略需要一个系统的解决方案,将各类新能源全部纳入,统一考虑,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全面参与和践行。应该结合我国的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尤其把强制性的制度手段落到实处。
2 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经济鼓励政策
在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还不能形成适度经济规模的时候,需要政府在财政、信贷、税收和价格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目的在于吸引企业参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降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成本,尽快形成规模效益,增强其在我国乃至世界能源市场的竞争力。经济鼓励政策是指政府制定和批准执行的各种经济鼓励措施,如税收减免、价格优惠、投资补贴等经济政策。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部件引进实行减免税收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保证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高电价收购;为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企业提供贴息贷款和投资补贴;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纳入政策性贷款范围,发放专项贷款;建立公共发展基金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拉动和引导全社会增加投资,形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上下游产业链条的持续发展态势;建立鼓励企业和私人投资机制,扩大投融资渠道,努力创造条件,鼓励优秀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公司上市融资。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政府采购政策,通过政府采购刺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需求,培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场。
3 明确发展规划和目标,建立协调的管理机制
总结国内外经验,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要有明确可行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确保市场规模和效益的逐步实现。根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科学制定规划目标,并且将目标进行年度分解。规划目标不仅要通过省级规划和产业规划,具体落实到每个省、每项技术和每个项目,而且要将规划目标落实到具体的时间表,统筹安排,分阶段实施,保证规划目标的最终实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作为一种未来长期战略能源,需要政府花大力气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和调控,设置职能明确、管理有效的机构,建立以战略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机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需要。政府要逐步从依靠行政手段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逐步发展到政府部门制定政策、规划和标准,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4 建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产业创新体系,推进产业化体系建设
今后20年是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的关键阶段,我国的总体目标是要大幅度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性能,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到2020年,大多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都应该达到规模化、现代化生产的要求,实现商业化运作,为我国能源安全和能源清洁化使用做出实质性的贡献。为此,需要建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产业体系,同时还要形成和完善产业标准和产业服务体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创新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过程,它不仅随着世界能源供需矛盾的日益加剧和科学技术的持续进步而不断发展,同时又面临着经济、社会、环境等诸多方面的问题,需要企业、社会、政府等多个主体的共同参与。只有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创新平台、产业知识基础与关键技术、创新投入机制、产业化政策等诸多方面不断完善,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才能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形成市场竞争力。
5 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方面的人才和能力建设
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要大力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应用,以企业为主体,实现产、学、研相结合,整合现有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资源,健全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鼓励创新,加快人才培养速度,建设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人才培养基地,促进国内外信息交流。与国际标准接轨,加强运用适合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工程技术的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能力建设。加强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点行业和产品制造能力建设,加强人才培养,造就一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开创者和管理者。在政府的支持下,实施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和商业化发展战略。通过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和吸收相结合,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创新,力争掌握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核心技术,实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设备的产业化和本土化。
6 提高全社会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意识,形成全民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社会环境
加强全社会的科普教育,提高公众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树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中国未来主体能源的观念。各级政府应该率先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在政府采购计划中积极购买和安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品,带动全社会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设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工程,鼓励国家级大型企业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并引导其积极投入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开发和设备制造中去。对企业和个人自愿认购高价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品的行为予以鼓励。
不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范文5
在澳大利亚期间,考察团拜访了联邦工业、旅游和资源部,新南威尔士州水资源和能源部,维多利亚州能源部,联邦科工组织发展中心、国家太阳能中心、新南威尔士大学光伏学院、瑞丰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塔斯马尼亚州水电公司Gordon水电站、Dyesol太阳能公司等部门和单位,通过座谈交流和参观访问等形式,全面地了解了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情况和有关政策。
一、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情况
澳大利亚能源资源十分丰富,是世界重要的能源生产国和出口国,煤炭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占主导地位。2003-2004年度,澳大利亚全国能源生产总量约3.8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占68%,天然气占20%,石油占5%,水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占7%;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约1.8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占42%,石油占33.9%,天然气占19.6%,水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占4.5%。
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资源比较丰富,主要包括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和地热能等。自上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以来,澳大利亚加快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步伐,并取得了较大进展。
水能。澳大利亚是世界上降水量最少的大陆,大部分地区气候干热、大陆性显著,全境年平均降水仅470毫米。境内河网稀疏,无流区面积广大,且多为流程短和季节性河流,水能资源并不丰富,总装机容量约750万千瓦,多为中小水电和微水电。
太阳能。澳大利亚地处南半球热带和温带区域,大部分地区年平均日照时间在3000小时左右,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早开展太阳能发电技术研发的国家之一,其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技术水平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目前,澳大利亚太阳能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约5万千瓦。此外,太阳能热利用也受到重视和支持,有40多万个家庭安装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占全国家庭总数的5%以上。
风能。澳大利亚风能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潜力很大,是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领域。其南部沿海风电场,风电机组年利用小时数一般在3000小时左右,有的甚至高达4300小时以上,是世界上条件最好的风电场之一。为加快风能资源开发,2001年以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通过建立观测网络和计算机模拟,绘制了全国风能资源分布图,并将所得的测风和模拟数据提供给风电开发商。目前,澳大利亚全国已建成44个风电场,总装机容量82万千瓦,在建的风电场25个,总装机250万千瓦,已开展前期研究、预计可在今后10年内开发的风电场62个,总装机410万千瓦。
生物质能。澳大利亚生物质能资源丰富,包括农林废弃物、动物粪便、废弃油脂、城市生活垃圾和能源植物等。澳大利亚制糖业发达,蔗渣发电的发展潜力很大,可装机容量约200万千瓦左右,现有装机容量20万千瓦。澳大利亚生产生物乙醇的原料主要是小麦和高粱等,单厂年生产规模约6000万升,目前正在计划建设5个年生产规模1.8亿升的新厂。生产生物柴油的原料主要是废弃食用油和动物油脂。目前,澳大利亚已制定了与欧洲和澳大利亚标准相兼容的生物柴油标准,利用本土生物柴油技术,正在建设年生产规模2000-5000万升的新厂。
其他。除上述可再生能源外,澳大利亚还积极开发利用地热能和海洋能。目前,干热岩注水地热利用技术已比较成熟,除少量用于发电外,主要在居民区采暖和供应热水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位于波特兰的澳大利亚第一个波浪能发电装置,单机容量1500千瓦,目前还处于试验阶段,澳大利亚政府计划待该试验电站通过验收后,于2010年前后再新建19个类似电站,总装机容量约3万千瓦。
据初步统计,目前澳大利亚每年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约为1300万吨标准煤。据预测,未来20年,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年增长率将达到2.4%,其中,水电年增长率为0.4%,风电和生物质(蔗渣、废木及混合物)发电增长最快,年增长率均为8%,分别占此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增量的42%和35%。
二、澳大利亚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主要政策
由于化石能源占全国能源消费的比例很高,造成澳大利亚单位能源消费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很大,加之其人口稀少,澳大利亚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高于世界大部分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压力很大。为此,澳大利亚将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手段,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有:
1.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2001年4月实施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法》(MRET法案)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在全国电力供应中的比例要从1997年的10.7%提高到2010年的12.7%,并将此比例一直维持到2020年;到2010年及以后的10年间,全国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每年发电量要达到95亿千瓦时以上(每年的水电发电量为150亿千瓦时)。2007年12月,新一届联邦政府上任后不久,便签署了京都议定书,并确定了更为积极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计划到2020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要达到450亿千瓦时以上,其中风电150亿千瓦时左右。再加上水电的150亿千瓦时,届时,澳大利亚全国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要达到600亿千瓦时,在电力供应中的比例要达到20%。生物燃料方面,2010年生物柴油产量达到3.5亿升,并计划将汽油中添加生物乙醇的比例从2%提高到10%。目前,联邦政府正在加紧研究制定全国温室气体减排的政策,可能考虑对消耗化石能源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征税,并利用所得的税金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补贴力度,在提高化石能源使用成本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力。
2.强制的可再生能源市场配额和证书制度
强制的可再生能源市场配额和可交易的可再生能源证书制度是澳大利亚实现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的主要政策措施。按照澳联邦法律规定,电力零售商和大用户每年必须购买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并获得相应数量的可再生能源证书,达不到这一比例或者不能获得足够可再生能源证书的电力零售商和大用户必须交纳高额的罚金(或税金),否则不能继续经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在生产电力的同时,也产生了相应数量的可再生能源证书。按规定,1兆瓦时相当于1份证书,每份证书的价格大约在40澳元左右。总体来看,虽然证书和电力价格随市场供求关系浮动,但有了出售电力和可再生能源证书这两部分收入,许多可再生能源项目基本上可以做到自负盈亏和滚动发展。
3.积极的财政补贴
在实行上述政策措施的同时,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还积极利用财政和税收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联邦政府规定,对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居民和商户给予每瓦8澳元、每户最高8000澳元的补助。同时,还通过退税和财政补贴的方式,对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灯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或节能产品的用户给予补助。各州政府也积极制定各种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财政补贴政策。以维多利亚州为例,2003年─2007年的4年间,州政府共拨出800万澳元财政专款,成立了可再生能源基金,对私人投资可再生能源项目给予补贴,补贴比例最高达项目总投资的20%。
4.绿色电力证书制度
2003年以来,为鼓励用户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澳大利亚联邦实行了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对于自愿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用户授予绿色电力证书,这些用户可以在其产品中使用绿色电力的标识,表明其对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重视和支持。截止到2007年9月底,澳大利亚全国的绿色电力用户已达到60多万户,使用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达到45亿千瓦时。
三、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利用与发展给我们的启示
通过本次考察,我们与澳大利亚有关可再生能源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科研单位和企业建立了联系,掌握了许多丰富的一手资料和信息,对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状况和有关政策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我们感到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可以给我国以下三点启示。
1.持续稳定的市场需求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础
没有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场需求,就没有可再生能源的持续健康发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初始投资和生产成本通常较高,设备和技术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相对于价格低廉并已规模化应用的化石能源而言,可再生能源尚缺乏竞争力,市场需求明显不足。针对上述问题,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以法律确定的可再生能源目标为导向,综合运用市场配额和证书制度以及财政补贴等政策,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极大地促进了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有效地引导了社会资金的投向,从而保证了可再生能源稳定的市场需求,其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2.创新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动力源泉
创新可以有效地降低可再生能源的生产成本,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动力源泉。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创新,澳大利亚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科研体系,并一直保持了该体系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不因政府机构的变动而改变,从而为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证。
大学是该体系的第一个重要环节。在澳大利亚许多大学中,都有一批世界知名的学术带头人,他们领导下的研究团队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保持着多项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世界纪录。正是因为这些一流的大学,才使澳大利亚在可再生能源基础研究方面在世界上始终保持着较高的水平。
企业是该体系的第二个重要环节。Dyesol公司是世界上最早开展第三代光伏电池研究和生产的企业,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其所研制的染料敏化薄膜电池居世界领先水平。在风险投资的支持下,目前该公司已成功登陆股票市场,成为一家资产近10亿元的股份公司。类似于Dyesol公司的企业在澳大利亚还有很多,正是它们构成了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并实现科研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主体。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作为联系前两个环节的桥梁,政府在该体系中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上世纪30年代,澳大利亚政府组建了澳大利亚联邦科工组织(CSIRO),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国家技术创新的路线图,针对制约产业发展的主要技术难点,组织重点攻关,并为大学和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从而使科研成果向生产力转化速度明显加快,产业技术水平的全面提高,为增强国家整体科研实力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3.全球化是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助推器
全球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一大趋势,正在对现有的商业模式、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产生巨大影响。澳大利亚的可再生能源产业正在努力顺应这种趋势,在全球范围内重新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以保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澳大利亚国家太阳能中心,是CSIRO的下属研究单位,长期从事碟式、槽式和塔式太阳能热发电的研究,在世界太阳能界有较大影响。目前已研发成功500千瓦塔式发电装置,并将在联邦政府资金支持下,于近期再新建5个1000千瓦的塔式发电站。澳大利亚制造业并不发达,在澳大利亚生产塔式发电所需聚光反射镜,其价格比较昂贵。经过在全球范围内比选,该中心认为我国中科院有关科研单位研制的反射镜,其性能和价格比具有一定的优势,拟在我国进行反射镜的生产。
四、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与发展的建议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发展速度最快、石油需求最旺盛、温室气体排放仅次于美国的大国,我国在能源问题上必将面临来自供给与需求、经济与环境、外交与政治等各个层面越来越大的压力。从长远来看,我国常规能源资源严重不足,单纯依靠从国外进口能源的方式,难以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因此,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既是解决当前能源供需矛盾、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的重要措施,更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解决未来能源问题、保证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为了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更快发展,结合本次考察的收获和体会,我们建议:
1.加强可再生能源政策研究,尽快实施强制性市场配额制度
我国已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但还没有强制性的市场保障措施,应在现有财政、税收、电价政策的基础上,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实施可再生能源强制性市场配额制度,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定强制性市场份额目标,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均应拥有一定比例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引导主要能源企业积极投资可再生能源产业,同时,明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加大有关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力度,为建立持续稳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创新可再生能源科研体制,建立和完善产业服务体系
实现由“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建立创新型国家是一个艰苦的过程。要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鼓励科研部门和产业部门加强协作,并加快资本市场发展,引入风险投资机制,努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一体化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研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同时,要整合现有可再生能源技术资源,加强标准、检测、认证、咨询等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大学和专科学校设立可再生能源相关专业,加快培养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全面提高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服务水平。
3.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更快发展
技术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可再生能源技术与国外差距较大,短期内单纯依靠自主研发力量,难以满足国内可再生能源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要求。当前,我国贸易出口势头依然强劲,人民币升值压力日益增加。同时,受美国房地产次贷危机影响,西方发达国家许多可再生能源企业陷入融资困境,抓住当前有利时机,以我国数额巨大的外汇储备为后盾,支持国内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采取兼并方式收购国外企业,是获取先进的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一条捷径。
不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范文6
关键词:黑龙江省;农村能源利用;生物质能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及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我国的能源利用率也在显著的提高,人们对于能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多种多样的能源形势满足了人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我国黑龙江省是能源消耗大省,黑龙江省的能源利用形势以及生物质能的发展情况是我们日益关注的焦点。
1 黑龙江省能源利用及生物质能发展情况
农村能源可分为可再生能源和不可再生能源两种。可再生能源包括秸秆、薪柴、沼气和电力;不可再生能源包括煤炭、成品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煤气和焦炭。需要说明的是,农村电力包括火电和水电,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比实际要高一些。
总体上看,黑龙江省农村能源利用总量是逐渐增加的,但增加的幅度在变小。 1991~1995 年为2051.10 万 t 标准煤 ,2001~2004 年为 2095.55 万 t标准煤,增加了 44.45 万 t 标准煤,增长 2.17%。从分阶段来看,1996~2000 年与 1991~1995 年相比,增长量为 26.75 万 t 标准煤, 增长 1.30%;2001~2004 年与 1996~2000 年相比,增长量为 17.70 万 t 标准煤,增长 0.85%。
与 1998 年相比,生活能源中,不可再生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量都在增加,不可再生能源增长率为 49.44%;可再生能源增长率为 25.35%。农村生活越来越依靠不可再生能源,也就是说这种能源利用方式是一种不可持续的方式。据判断,农村生活能源利用也会随着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呈现出一个倒 U 型曲线特征。农民收入较低阶段,较多地依靠农作物秸秆、薪柴等作为生活能源;随着收入的提高,生活能源逐渐转向煤炭、液化气、煤气等不可再生能源;当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农村生活能源可能更多的采取沼气、电力等可再生能源。
影响农村生活用能的因素主要包括三类: 一是农村万元收入耗能,二是农村农民生活现金支出,三是乡村总人口。一般来说,农村生活能源消耗量与农村万元收入耗能、农村农民生活现金支出、乡村总人口正向变化,即农农村万元收入耗能、农村农民生活现金支出、乡村总人口越多,农村生活用能就越多。
2 黑龙江省农村能源利用及生物质能发展存在的问题
2.1黑龙江省农村能源利用率不高
黑龙江省农村能源利用率虽然近年来有一些提高,但是总体数据与发达国家,甚至是别的科技发展水平高的省份相比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传统的能源消耗方式并没有被新型的环保的能源消耗方式所取代,生物质能的发展也是出于基础水平,黑龙江省还停留在高消耗资源来提供能源的基础上。一些厂家打着生物质能技术的口号,却没有真正进行环保的能源的利用,生物质能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2.2黑龙江省农村能源利出现能源浪费现象
黑龙江省农村对于能源的利用并不科学合理,存在较重的能源浪费现象,能源的回收利用更加是有待提高的。甚至很多地方根本没有能源回收利用的设备。人们也没有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意识。这对于我国的资源的节约型利用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也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阻碍。
2.3黑龙江省农村能源利用及生物质能发展的技术体系不完善
我国的能源技术体系一直是关乎我国黑龙江省农村能源利用及生物质能发展的重中之重,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解决现在存在问题的关键。由于黑龙江省低温寒冷时间长达半年之久,广大农民生产生活能耗高、能源需求量大。我国黑龙江省农村现有的能源利用及生物质能发展技术手段无法满足这么大的能源需求,这也就限制了我国黑龙江省农村能源利用及生物质能发展。
3 黑龙江省农村能源利用及生物质能发展的建议
3.1政府鼓励支持我国农村能源利用及生物质能发展技术的研发
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我们要从科技的层面上解决农村能源利用及生物质能发展出现的难点和问题,必须革新农村能源利用技术手段,让技术的发展跟上时代进步的潮流,鼓励科研工作者研发环保又节约能源的农村能源利用技术。
3.2建立健全我国石油化工行业的规章制度
我国的农村能源利用及生物质能发展出现的种种问题,归根结底是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某些领域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有些领域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很模糊的,这对于一些不法分子来说,无非是找到了可乘之机。要想解决我国农村能源利用及生物质能发展出现的问题,必须在充分调查研究,听取民众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执法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