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关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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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关系

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关系范文1

一、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概念界定

重要性概念在审计中,指会计报告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严重程度。《独立审计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中指出,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定”。重要性实质上强调了一个“度”,在会计或审计报告中,允许一定程度的不准确或不正确的存在,但是要以这个“度”为界。

重要性原则的运用贯穿于会计审计理论及实务中,但重要性水平则可以是针对会计报表、会计账户、乃至于各项交易,在多数场合是针对和首先针对会计报表的。

审计风险由审计行为带来,指由于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与被市项目真实情况不一致而承担审计责任的可能性。审计风险概念的意义不仅在于提请审计人员注重审计质量,承担审计责任,更重要的在于正确评估审计风险、控制审计风险。

二、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内在关系

我国理论界公认的审计风险决策模型为:

审计风险(AR)=固有风险(IR)×控制风险(CR)×检查风险(DR)

它最根本的用途在于根据确定的预期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的水平来确定检查风险水平。检查风险的价值在于据此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样本规模,把审计计划与审计实施过程有机地联系起来。

重要性与审计风险是不可分割使用的两个概念,必须把它们结合起来。那么,在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呢?审计报告对被审事项中的重要性错误未予极因,就会导致审计风险。因此,重要性是审计风险控制的核心和重点。审计过程中同样的事项,其重要性程度提高时,审计风险必然降低;反之,审计风险必然提高。因此,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之间是反向对应关系。

重要性理论的目的在于指导审计实践。审计人员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首先要对重要性进行初步的判断。判断要从数量和性质等方面来考虑。从数量角度讲,重要性表现为重要性数量水平,如“税前利润的5%-10%”、“总资产的0.5%一 1%”,等等。在此之所以单独称之为“重要性数量水平”,是为了区别于一般论述中的“重要性”、“重要性程度”、“重要性水平”。在审计实务中,“重要性数量水平”的作用在于作为会计报告允许出现差错的最高水平,评价所发现的重要性,进而确定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

在实施审计前,审计人员对不同规模的重要性都有一个比较一致的认同,即有一个大致相同的重要性数量水平,这个水平应该是相对数。重要性数量水平越大,如从5%提高到10%,则对同一个项目的重要性程度认识就越低,从而审计风险也越大;反之,审计风险就越小。所以,重要性数量水平和审计风险水平成正向对应关系。

审计风险是对审计全过程的评价,由几个因素共同作用而成。审计人员所能控制的只有检查风险要素。所以,控制审计风险的要点在于控制检查风险。根据审计风险决策模型可知,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一定的条件下,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成正比关系。

从而,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检查风险水平成正向对应关系。

对于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检查风险水平的关系我们有理由进一步作如下推断:

1、如果检查风险水平趋向0时;即在审计中几乎不允许遗漏任何错弊,则重要性数量水平也应接近0;

2、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检查风险水平的取值范围均在0一100%之间;

3、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格查风险水平在取值范围内的变化是连续的;

4、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检查风险水平的变化不一定是均匀的。尤其在两者接近100%时,重要性数量水平变化速度应小于检查风险水平的变化速度。因为对任何一个审计项目,从理论上讲、即使审计人员愿意承担极高的审计风险,也不能采用100%的重要性数量水平。换言之,即使检查风险水平为100%,审计人员也不应将重要性数量水平定为100%、容忍所有的错误,而应将重要性数量水平限定在100%以下,对必要的进行审查后,方能提出审计报告,结束审计项目。

根据上述推断,试建立如下数学模型:

Z=f(d)=ek/d其中:Z表示重要性数量水平;k为系数、且必须小于0;d表示检查风险水平。

该指数函数曲线图示如下:

各项数值确定方法如下:

(l)审计风险水平期望的审计风险水平应该控制在多大范围内才算合理?尚未达成统一认识。有人认为,通常情况下,可允许的审计风险不超过5%,可以定为5%时。但在一定条件下,则要把审计风险走得更低。我认为,5%的审计风险水平还是太高。因为它意味着有1/20的引发审计风险的可能性,以我国一个中等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接受20项左右的审计项目为例,则该事务所每年就有一次引发审计风险,遭致审计诉讼的可能性。应该说,比较稳健合理的审计风险水平应该控制在2%以下,一般可定为0.5%-2%范围内。

(2)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水平确定审计项目的固有风险水平,既要考虑该项目的、性质,又要充分考虑该项目所面临的环境。作为国民主要成分的国有尚未走出困境,其内部管理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还未健全,其它企业造假作假现象也很普遍,因此将固有风险水平定为 10%-50%,比较符合稳健性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如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水平超过50%时,审计人员应改变审计方式,采用详细审计或拒绝接受审计业务,以使审计风险控制在一定水平之下。检查风险水平必须依据上述3个方面确定。结合审计风险决策模型:

说明如下。根据前述所确定的审计风险水平、固有风险水平、控制风险水平的正常取值范围,抽出各自的最高值、中等值和最小值三种特例进行组合,以对应考察检查风险水平的情况。第一种情况,预期审计风险水平最低,但项目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水平也最低,因此可允许的检查风险水平较高;第二种情况,审计风险水平仍为最低,但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处在最高水平,此时,要求审计人员必须谨慎行事,将检查风险水平控制在极低的2%以下;第三种情况,准备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最高,同时又有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控制制度,计算出的检查风险水平为200%,超过100%。由于风险水平以100%为上限,放在此改为 100%。这种情况意味着审计人员充分信赖被审单位,主观上又准备接受极大的风险,因而检查风险水平就很高;第四种情况,预期审计风险水平最高,但被审项目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水平也很高,因而检查风险水平较低;第五种情况,前三个方面都是中等水平,检查风险水平也为中等。

(3)K值目前,除澳大利亚外,其他国家无论是准则还是审计准则都没有明确规定重要性的量化标准。以下是实务中用来判断重要性的一些指标:(1)税前净利5%-10%;(2)总资产的0.5%一1%;(3)权益的1%(4)总收入的0.5%-1%。

上述项月的重要性数量水平最高为10%,最低为0.5%,和上表一计算得出的检查风险水平对比:

(K的计算公式推导如下:对z=ek/d,等式数,得InZ=k/d,因此k=dlnZ)

可知:k的取值范围大致在A-0.1—2.7之间,最佳取值范围为一0.4一1.4之间。在具体运用中,审计人员可根据使用者对会计审计信息的依赖程度、被审单位陷入财务困境可能性的判断、对审计风险的偏好程度来具体确定k的数值。

三、重要性与检查风险的客观连接点

重要性一般是对会计报表而言的,但完整地讲,重要性应分为以下4个层次:报表总额,如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报表项目金额,如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负担;账户余额,如现金帐户余额、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等;业务发生额,如差旅费等支出类业务的金锁。根据项目内容的不同,重要性所针对的项目有税前利润、总资产、权益、总收入等。根据本文前论,可由审计风险水平计等确定重要性数量水平。但最后计算出的这个重要性数量水平应该首先对应什么性质、哪个层次的项目,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项目不同,评价的结果可能会大相径庭,甚至得出相反的结论。究竟以什么性质的项目作为入手处,我赞成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作为运用重要性数量水平的入手点的观点,理由是:(1)损益表上当期净损益可以从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出来,也就是资产负债表中事实上已包括了当期的净损益。尤其我国现阶段国企效益状况不佳,成本利润不实现象严重,以资产总额代管税前利润或净利润有其合理性。(2)根据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恒等关系,负债权益共中的错误,又都能反映在资产类总额上。

将重要性数量水平作为评价资产总额的标准,然后将该数量水平按每一项资产项目在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的大小为依据进行分配,接下来就进入实质性测试,审查各项目,判断各项目的错误金额。最后加总计算全部错误金额在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将其与总的重要性数量水平进行比较。如前者小于后者,说明该项目审计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否则应修改审计计划和审计风险水平或采取其它的措施。

四、说明

1、以上论述是建立在以下审计假设的基础上(1)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的水平可定量评价假设。如,将可接受审计风险水平定在0.5%-2%,将固有风险、担制风险水平定在10%-50%。

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关系范文2

关键词: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模型 文献综述

一、国外审计风险研究文献综述

(一)关于审计风险涵义的研究

K.stringer在1961年指出,“精确度和可靠度”与“注册会计师可能出具不恰当审计意见的风险”之间存在着联系。这可能是有据可查的关于审计风险研究的开端。1973 年,美国会计协会(AAA)发表“基本审计概念公告”,也使用“可靠度”一词,并对“可靠度”进行解释:“某一认定或声明是真实或有效的可能性”。随后,国外审计职业团体对审计风险的概念作了进一步探索,并各自给出了不同的定义。如美国审计准则(1983)第47号认为:“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无意地对含有重要错报的财务报表没有适当修正审计意见的风险”。国际审计准则(2004)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当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审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认为:“审计风险是审计程序未能察觉出重大错误的风险”。此外,还有一些学者也试图对审计风险作出定义,如A・A阿伦斯等(1994)认为:“审计风险是在财务报表事实上有重大错误时,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公允表达,并因此提出无保留意见的风险”。

(二)关于审计风险模型的研究

20世纪70年代,审计风险控制模型开始在审计实务中被陆续采用,D.H.罗伯兹(1978)提出了审计终极风险模型:终极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分析性检查风险×(抽样风险+非抽样风险)。在归纳、总结实务工作的基础上,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AICPA)于1981年第39 号《审计准则公告》,认为审计风险是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分析性检查风险和详细测试风险组成。时隔两年,AICPA在其的第47号审计准则中把审计风险模型重新表达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这个模型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将审计风险分解为三个独立的风险因子,并以乘积的形式出现,从理论上解决了注册会计师以制度为基础采用抽样审计的随意性,又解决了审计资源的分配问题,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计资源分配到最容易导致会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领域(陈毓圭 2004)。由于这个审计模型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该模型得到了极大的应用,成为传统风险导向审计的一个标志。随后,有许多学者对此模型进行了研究,Lesile(1984)认为固有风险是不存在内部控制的情况下,会计报表或账户层次存在重要错报的风险。Dirsmith 和 Haskins(1991)等也都持有相同观点。Fieldset.al(1989)以及Brown和Solomon(1990)认为控制风险是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结构进行评估后不能阻止和检查出存在的重要错报风险。审计风险模型假定,审计风险各因素相互独立,Peters(1990)、Brown 和Solomon(1990)认为现实中不可能做到。Dusenbury等(2000)考察了审计风险模型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研究发现,审计风险模型中各要素之间是有条件的相互依存。Eilifsen等(2000)则认为审计人员经常混合了对固有风险和检查风险的评估。

然而,这个模型存在着固有的缺陷,原因在于固有风险很难评估,注册会计师在实际执业时,往往简单的将固有风险评价为高水平,而将审计资源投向控制测试(如果必要)和实质性测试。由于忽略对固有风险的评估,注册会计师往往不注重从宏观层面上了解企业及其环境,从而无法全面了解企业面临的风险。为了规避审计风险,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以国际四大(当时为五大)为代表,审计职业界试图开发出新的审计方法,如毕马威提出了BMP审计模式;安永形成了全球审计方法;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发出了以“经营审计”为名的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技术;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开发出了以“普华永道审计方法”为名的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开发出了以“AS/2”为名的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为了适应新的审计方法,2004年,国际审计准则进行修订后提出了一个新的审计风险模型: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新的审计模型解决了原有模型不能从整体上把握风险的缺陷,强调注册会计师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更加注重企业面临的整体风险。

(三)关于诉讼风险以及法律环境的研究

Palmrose(1994)分析了美国审计诉讼中法庭的判决依据对审计风险的影响,发现法庭倾向于降低审计准则与审计方法在诉讼判决中的作用。Watts等(1994)对1955年至1994年153个审计诉讼案例的研究表明,审计师的独立性低以及被审计报表中较多的收益增长型应计项目与高审计诉讼风险之间显著相关。Latham等(1998)指出客户特征、特定的行业与审计诉讼显著相关。而公司破产与诉讼的正相关更可能在发生舞弊的公司中出现,审计师出具的保留意见则降低了该种相关性。一般来说,“五大”审计师具有更低的审计诉讼风险。

(四)关于审计风险评估与控制的研究

在风险评估方面,Waller(1993)实地考察了审计师对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的评估情况。Kida等(1993)对环境风险因素对审计决策结构的影响进行了研究。Messier等(2000)考察了审计师对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的评估情况。Low(2004)研究了行业专长对审计风险评估与审计计划决策的影响。

在控制风险方面,Simunic等(1990)认为由一家事务所用组合审计方法审计某一行业的所有公司,可能是降低审计风险的最佳选择。Hogan等(1999)得出的结论是在1976年到1993年期间,同一行业的大部分公司主要由三家或更少的审计公司进行审计,审计公司这样更能对特定行业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二、国内审计风险研究文献综述

(一)有关审计风险内涵的研究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学者就试图给审计风险一个定义,基本上形成了三种观点。

1.审计风险是审计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引起的技术性风险。这种观点最为狭义。陈正林(2006)详细地区分了审计风险与审计师风险,认为前者是审计过程中不确定性因素引起的技术性风险,后者则是由于审计结论与事实的背离而导致审计师受损。

2.审计风险是审计结论不恰当的可能性。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其在2006年的准则中将审计风险描述为:“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3.审计风险是审计主体损失的可能性。这种观点通常被称作广义的审计风险观,持这种观点的人很多,如谢志华(1990)、吴联生(1995)、刘力云(1999)认为审计风险是审计组织损失的可能性。王广明(2001)对审计风险定义为:由于审计意见是否恰当的不确定导致的承担法律责任(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谢荣(2003)认为审计风险是对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而可能导致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有关审计风险模型的研究

2004年,国际审计准则进行了修订,我国的一些专家学者对新的审计准则陆续进行了介绍,并分析了新的审计风险模型的优劣之处。如陈毓圭(2004)介绍了当时国际审计风险准则的最新进展,并提出我国独立审计风险新准则的制定思路及其对注册会计师的影响。谢荣、吴建友(2004)指出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是一种新的审计基本方法,并介绍了国际审计准则和英美等国审计准则所作的大量相应修订。张龙平等(2005)重点论述新审计风险模型的重大实质性变化,以及在实务中如何正确理解与运用该模型的问题。郭莉(2006)则介绍了我国现行审计风险准则修订的情况。

一些专家学者通过对审计风险模型的分析,指出其不足之处,并试图对审计风险模型进行修订。如张仁寿(2003)认为,现行审计风险模型的三个风险因素之间不是相互独立关系,并对模型进行了修改,即: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吕博(2005)将随机扰动因素引入审计风险模型,构建了一个新的审计风险模型,即: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随机扰动项。陈志强(2005)提出一个改进的模型:审计风险=管理当局舞弊风险×检查风险+员工舞弊风险×检查风险+错报风险×检查风险。

(三)有关审计风险评估与控制的研究

胡继荣和张麒(2000)对审计风险的评估进行综合性分析,他们描述了一个审计风险评价的总体过程。张广才(2004)提出在审计风险评估机制中加入公司治理层面控制风险的因素,构建一种基于公司治理的审计风险评估机制。顾晓安(2006)提出了首先通过业务循环来进行风险因素的识别、筛选和初步风险评估,再将业务循环的风险同报表认定层次相对应的两阶段风险评估法。张萍(2010)、王会金(2011)则试图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建立审计风险综合评价模型,来评估风险。

在审计风险的控制上,姜玉泉(2002)提出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审计风险防范及对策。谢荣(2003)建议采取谨慎接受审计客户、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等措施来改进对审计风险的控制。余玉苗(2004)指出事务所应从充分调查客户的行业背景和状况、优化审计人员的结构、培育行业审计专才、积极利用专家意见四个方面来提高审计师行业专长与控制审计风险。秦荣生(2005)认为,审计风险主要由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并提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彻底解决信息不对称、从源头上降低审计风险、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加强审计计划工作等五项措施。

(四)有关审计风险的实证研究

李爽、吴溪(2004)以客户的盈余管理程度来替代审计风险,发现客户盈余管理迹象与审计定价负相关。宋衍蘅、殷德全(2005)也发现,对于盈余管理动机强烈的公司,继任注册会计师倾向于以公司的盈余管理幅度来衡量审计风险,并为此要求了较高的回报。张继勋等(2005)则以公司对外担保额与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率来衡量审计风险,发现事务所的审计收费与审计风险正相关。

廖义刚等(2009)对审计风险与法律责任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他们发现随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制度的日臻完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为规避审计风险、维护自身声誉,倾向于选择低风险的审计客户。

也有学者对审计风险与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翟华云等(2011)通过实证认为:高投资机会公司的注册会计师面临着更高的审计风险;而注册会计师为了降低审计风险和被诉讼的风险,有动机提高自身的审计质量,遏制被审计单位的可操控性。宋衍蘅等(2012)通过考察监管风险与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得出在法律环境相对薄弱的情况下,加强监管是促使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有效机制的结论。

三、总结与展望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分析,可见我国对审计风险的研究方式仍以规范为主,且内容以对国外理论成果的介绍居多,或者是完全照搬国外的理论、方法来研究国内相关的问题。此外,我国对审计风险的界定还莫衷一是,存在着所谓的狭义审计风险概念和广义审计风险概念。正因为如此,才有很多学者对审计风险模型该包含哪些因素存在着争议。因此,或许以后的研究可以关注以下几点:一是在研究范式上,更多的采用实地研究、实验研究等方式。二是注重在中国特色的背景下,结合社会环境进行研究。如我国审计职业界这几十年的发展、演变,以及相关的特色。三是厘清审计风险的内涵,并对与审计风险相关的基本概念进行研究,如审计范围界定等。

参考文献:

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关系范文3

[关键词]审计风险;特殊考虑;风险要素

随着审计责任的加大,审计风险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极大关注,职业界普遍认为有效控制与规避审计风险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但笔者认为解决实际问题首先应理论联系实际,因此笔者将对审计风险的概念、风险基础审计模式的要素及计量、控制环境在审计风险要素中的定位以及审计风险评价与期望审计风险确定等问题结合实际做一些特殊的考虑,以期望能对审计实际工作有所指导。

一、关于审计风险概念的特殊考虑

风险基础审计,必须先明白审计风险的涵义。对审计风险的涵义,国内外有许多学者作了积极探索,不同的人由于站的角度不同,结论也并非完全一致。美国注册师协会(AICPA)、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IAFC)以及著名审计学家阿伦斯等都对审计风险涵义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这些有关审计风险的概念,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认为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没有公允地揭示的风险。但笔者认为,这种定义方法只是为了给实务中的具体操作提供可行的指南,而不是从一般的理论意义上探讨,因而只能说明审计风险的表面现象,而未触及审计风险最本质的东西。笔者认为,将审计风险概括地表示为能觉察出重大错误的风险,只是最狭义的审计风险,而审计风险本身具有更广泛的含义,可从最狭义、狭义和广义三个层次上来说明。从最狭义的角度来理解,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错误地估计和判断了审计事项,乃至发表了与事实相悖的审计报告,使重大错误或舞弊行为未能揭示出来,而受到有关关系人指控并遭受某种损失的可能性。

一般来说,审计人员对审计风险理解就是如此,包括国际审计准则在内的大多数的国家的审计准则也是这样理解的。原因在于审计实践中大量产生的是这一类审计风险,因而成为人们研究的重点。这为审计人员和寻找审计活动所可能招致的风险及其直接因素开辟了途径,在实务中使审计人员容易寻找到对付的办法。但是,上述关于审计风险的定义并没有完全表达审计活动的风险,仅是针对把错误的判断为正确,即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差错而发表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因而,当我们对审计活动结果的可能性进行考察时,其结果不仅存在把错误判断为正确的情况,还存在把正确判断为错误的情况,因而审计风险的含义应有更广泛的。

从狭义的角度理解,审计风险还应当包括财务报表没有公允揭示而审计人员却认为已公允揭示的风险,以及财务报表总体上已公允揭示而审计人员却认为未公允揭示的风险。审计风险应是“主观”与“客观”的一种偏离,有可能从两个方向发生偏离:一是把客观上是正确的东西判断为错误的,给予否定,也就是α风险;二是把客观上是错误的东西判断为正确的,加以肯定,也就是β风险。由于在审计实践过程中,对公允揭示的财务报表发表一个有保留或相反的意见,一般是不可能发生的,因而α风险发生的情况很少,而大量的是β风险,即对严重失实的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的审计意见的风险。但α风险很少发生并不等于说不是客观存在的。一旦发生这种情况,通常会延长研究和调查时间,审计人员的效率和信誉,也会导致损失(效率低下的损失和名义上的损失)。因而,从理论的探讨来说,α风险也是审计风险的内容之一。

美国学者海尼丝在论述风险时,认为风险是损失的可能性,这是从最广泛意义理解风险。推而广之,审计风险也可以理解为审计主体损失的可能性。主要有“狭义的审计风险”和“社会营业风险”。社会营业风险是指虽然为某一客户提供的审计报告正确无误,但审计人员(或承担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却由于一种客户关系而受到伤害的风险,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深口袋”责任概念。上述因素,即使不是审计过程中发生的失误行为,也对审计构成了风险。因而必须把社会营业风险列入审计风险的范畴,并扩大审计人员的审计范围。这是审计风险模型要加入考虑该风险要素的主要理由之一,也是会计师执业面临诉讼爆炸的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审计风险是审计与风险两个概念的组合。审计风险概念是风险的属概念,具有风险的基本特征。将风险概念引入审计学,是审计理论与实务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个里程碑,它使审计人员对审计风险的认识由被动变为主动,对审计风险的控制变被动控制为主动控制。对审计风险的解释有三个层次,不同的层次适用条件不一样。完善的审计风险概念,应从广义上解释,即不仅包括审计过程的缺漏导致审计结果与实际不相符而产生损失或责任的风险,而且包括营业失败可能导致公司无力偿债或倒闭所可能对审计人员或审计组织产生伤害的社会营业风险。

二、关于审计风险要素与计量模式的特殊考虑

根据当代审计理论,传统的审计风险要素为:职工素质(包括管理人员能力品质)、企业经营环境与经营项目及其内部形成的特有的文化氛围的因素决定的企业财务信息质量水平的固有风险要素;企业制度的控制内所不能察觉并修正财务信息质量的控制风险要素;审计人员未能通过实质性测试对财务信息、质量水平的状态给予恰当评价的检查风险要素。而且审计界认为审计风险是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构成。它们之间的关系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一般来说,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是独立于审计而存在的,审计人员无法改变其实际水平。检查风险可以由审计人员实施控制。固有风险、控制风险与检查风险成反比,与预计的证据数量成正比。故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的责任就是预先确定一个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以此作为风险管理的目标,而后在具体的以制度为基础的符合性测试中尽力把审计风险降低到期望水平。在实质性测试中,审计人员所作的只能是利用各种方法收集有关证据,通过控制检查风险来实现预定水平。但是作为一种方法模式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在运用中要考虑我国当前特定的环境。

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关系范文4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模型的演进

20世纪70年代末,D.H.Roberts首次提出终极风险模型,即:终极风险是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分析性检查风险、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构成的。该模型认为审计风险着重体现在审计的终极阶段。

1981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AICPA)在其的《审计准则第39号――审计抽样》中提出的审计风险模型: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分析性检查风险×详细测试风险。其中,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表示财务报表中发生重大错误的风险,分析性检查风险和详细测试风险表示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未被发现的风险。

1983年,AICPA在《审计准则第47号――审计业务中的审计风险和重要性》中将分析性检查风险和详细测试风险合并在一起,统称为检查风险,修正后的审计风险模型: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运用该模型评价审计风险时以控制风险为评价风险的核心,原因是假设在不存在相关内部控制的条件下去具体单独评估管理层认定的固有风险有一定的难度,导致注册会计师忽视对固有风险的评估,简单将固有风险评估为高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主要通过内部控制测试,以合理计划审计工作,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因为控制风险水平的高低对检查风险有着重大影响。1983年的审计风险模型已被大多数审计职业团体和注册会计师所接受,国际审计准则和我国1996年和实施的独立审计准则也采用了该模型。该模型也被职业界称之为传统风险导向审计。

2001年,王广明、沈辉从解释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动机和行为出发,提出了供给导向的风险基础审计模型: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诉讼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的含义不变,诉讼风险是指已审计会计报表存在注册会计师未能察觉的重要错报或漏报,而导致注册会计师主动或被动承担法律责任(或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该模型考虑了注册会计师的自利动机,指出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是诉讼风险成立的必要但并非充分条件,承担法律责任(或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才等价于审计风险。由于这一模型能够解释审计实务中存在的许多审计行为,因此被国内外的一些学者所接受,如刘力云(1999)、胡春元(2002)、Eilifsen A.,Knechel W.R.,Wallage P. (2001)和Daryl M.Mcartney(2003)等都指出审计风险可理解为注册会计师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该模式在审计实务中较为实用。

2003年,为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简称:IFAC)的国际审计与保证准则委员会(简称:IAASB)于10月了四项审计风险准则,要求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必须以被审计单位的战略经营风险分析为导向进行审计,按照战略管理论和系统论将由于企业的整体经营风险所带来的重大错报风险作为审计风险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进行评估,这是评估审计风险观念、范围的扩大与延伸,也是传统风险导向审计的继承和发展。在该理论的指导下,IAASB对审计风险模型重新描述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

在该模型中,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要分成两个层次进行:一是财务报表整体层次;二是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列报认定层次。财务报表整体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与控制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由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两部分构成。新审计风险模型立足于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地分析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定计划,并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尽管IAASB修订了审计风险模型,但是审计风险模型的本质没有发生改变。本着国际趋同的理念,我国于2007年1月实施IAASB的审计风险模型计划审计工作。

现行模型的不足之处表现在:即使注册会计师发表了不恰当审计意见,仍然可能使其损失降到最低;现行模型未能从审计行为之外来分析审计风险产生的其他社会原因,而实际上审计风险是审计行为内外环境综合作用的结果;现行模型不能解释注册会计师偏好审计风险的原因。所以,应在现行模型的基础上重新构建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模型。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模型的重构

其一,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再定义。导致目前对风险导向审计存在认识差异的一个重要缘由是审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审计风险”内涵的理解。人们赞成广义审计风险观,因为建立审计风险模型的根本目的在于能够直观反映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本文认为,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必须与诉讼风险相联系。“发表与事实不相符的审计意见”产生的只是误报风险,即“发表与事实不相符的审计意见”是风险产生的一个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只有在有人追究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时,注册会计师才会发生损失。所以,构建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模型,必须考虑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不论是否恰当)后所面临的诉讼风险。另外,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为之外发生的影响审计职业界生存和发展的不确定因素也是产生审计风险的重要原因。现行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模型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该模型将审计风险各因素之间的关系看作经济变量之间的函数关系,但是,即使是面临同样风险的注册会计师,实际承担的审计风险也不是完全一样的,即在同样的环境下,一部分注册会计师遭受损失,另一部分却得到收益。这就是说,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有些因素根本无法用定量的方法加以说明,比如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偏好、政府的法律管制或汇率管制等。因此,有必要把这些被现行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模型忽略的不确定因素引起的审计风险在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模型中加以考虑。在实务中,审计风险表现为审计失败的可能性。尽管在审计失败的情形下,有关利益相关者关注的是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内容本身,但是,考察财务报表错报或漏报信息的披露渠道对正确理解审计风险是至关重要的。审计意见的“恰当”与“不恰当”不能通过审计意见自身来体现,而只能通过与之相竞争的信息提供渠道来表现,这些渠道包括被审计单位的事后声明,证监会、中注协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的日常监督、例行检查,媒体的报道等。因此,完整的审计风险控制不应当终结于审计意见的发表,还应当延伸到社会监督的广阔范围。

基于此,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定义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规范:一是因为注册会计师职业是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起源地,因此,研究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应当从接受审计委托业务开始;二是由于实务中的审计风险是针对具体审计业务而言的,所以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承担的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三是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不仅包括为使自身利益不受损失而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还包括法律、政治、社会等其他因素形成损失的可能性。本文定义的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是指审计过程未能发现、纠正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错报或漏报而使自身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该定义表明了四层意思,一是审计风险的产生与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和审计客体的行为均有关;二是审计风险的管理离不开相应的环境,包括注册会计师自身的素质,如知识、能力等方面,也包括审计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等;三是审计风险的管理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有关,注册会计师作出的职业判断既要依据事实,但又不能局限于事实,要对事实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判断;四是审计风险与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有关联,注册会计师既要对事实和事实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辨析,又要进行确认,并最终形成审计报告。

其二,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模型的构建。与前述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定义相适应,可以将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分解为四个因素:变更委托风险、内部控制鉴证风险、职业判断风险、诉讼风险,即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模型重新构建为:审计风险=变更委托风险×内部控制鉴证风险×职业判断风险×诉讼风险。其中,变更委托风险表示的是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在承接审计业务时尚未发现的可能性。内部控制鉴证风险表示的是在内部控制制度未能纠正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报或漏报的情形下,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的有效性发表不恰当意见的可能性。职业判断风险表示审计过程中未能恰当选择审计程序,纠正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错报或漏报,致使作出不恰当决策的可能性。诉讼风险表示注册会计师在已经出具审计报告之后,因审计意见的“不恰当”而被其他信息渠道发现和确认的可能性。上述审计风险模型借鉴了以往审计风险的相关研究成果,同时建立在审计工作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之上,不仅模式设计具有全面性和系统性,而且具有实践的可操作性。重构的审计风险模型具有三大优势:首先,重构的审计风险模型为更合理地解释审计失败的案例提供了良好的理论支撑,也为人们更加全面地认识注册会计师所面临的审计风险,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管理机制奠定了基础。其次,重构的审计风险模型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风险管理更为系统和全面,新构建的审计风险模型充分考虑了审计业务开始时和完成后可能产生的风险。第三,从宏观上管理审计风险。重构的审计风险模型将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审计信息与其他渠道如证监会、中注协、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媒体等提供的信息置于同一个信息市场中考虑,通过这一信息市场的检验来管理自身的审计风险。

其三,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各因素之间的关系分析。由前述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定义和构建的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模型可知,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是四种影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变更委托风险产生的结果是注册会计师承接了不应该承接的高风险业务;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存在可以使其财务报表中存在的差错减少,但通过实施内部控制鉴证后并不能完全消除,形成内部控制鉴证风险;审计程序的实施也可以使财务报表中存在的差错通过调账而进一步减少,但如果审计程序选择不当,致使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存在的差错不能完全被消除,注册会计师就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则会形成职业判断风险。如果注册会计师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而却没有任何相关利益者注册会计师,则诉讼风险为零。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仍然为零。上述分析表明,前三种因素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前者的存在决定后者的存在,后者是对前者控制的结果。根据概率论原理,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是这种层层控制后漏控的结果。从定量角度分析,假定在被审计单位的所有经济业务处理中有四项错报信息,在初次承接审计业务之前只发现了一个错报,三个未发现,即变更委托风险为75%;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鉴证后,又防止与发现了一个错报信息,而其中的两个未能被控制,即内部控制鉴证风险为67%;在注册会计师实施了审计程序后,又揭示出一个错报信息,而另一个未被发现,即职业判断风险为50%。至审计报告公布之时仍然有一个错报信息未被发现,即审计误报风险为25%(即:75%×67%×50%)。至此,如果诉讼风险为零,则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即为零;如果此时的诉讼风险为100%,则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为25%。诉讼风险是根据国家的法律环境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估计的一个概率,即0≤诉讼风险≤1。由于审计报告的鉴证性、公开性和社会性,因此,注册会计师必须谨慎承接审计业务,恰当评估内部控制风险水平,根据评估结果选择恰当的审计程序,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合理运用职业判断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避免可能发生的审计诉讼风险。

[本文系2011年度河北省科技厅软科学计划研究项目《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风险管理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1457202D-80)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陈毓圭:《对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由来及其发展的认识》,《会计研究》2004年第2期。

[2]谢荣、吴建友:《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研究与实务发展》,《会计研究》2004年第4期。

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关系范文5

目前,关于环境审计风险的定义主要有如下的观点。海南省审计学会课题组(2002)认为,环境审计风险包括两方面: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和独立环境报告未能公允地反映其与环境有关的财务信息,审计人员却认为已经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和独立环境报告已公允地反映其与环境有关的财务信息,审计人员却认为没有公允地反映,并据以可能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甚至作出错误审计结论。余先仕等(2002)认为,环境审计风险是由于环境审计所处的内外环境和被审计对象存在种种不确定因素,造成环境审计结果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相偏离,而使环境审计机构和人员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周泽红(2003)认为,审计机关或审计人员在实施环境审计的过程中,由于受到某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使审计结果与客观事实发生背离的可能性就是环境审计风险。刘长翠(2005)认为,对完整的环境审计风险概念,应从广义上理解,即不仅包括审计过程的缺陷导致审计结果与实际不相符而产生损失或责任的风险,以及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而且包括环境管理风险可能导致企业无力偿债或倒闭所可能对审计人员或审计组织产生伤害的可能性。蔡春等(2006)认为,环境审计风险是指在环境审计的过程中,由于环境会计报告存在重大的错报和漏报、环境政策的执行存在着重大的不合法行为、环境管理系统存在着重大的漏洞、环境管理活动存在着绩效的重大偏差,而审计师发表了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笔者认为节能减排环境审计风险是指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在开展节能减排环境审计过程中或者由于节能减排环境审计工作的开展而导致遭受损失或不利等不期望出现结果的可能性,它包括重大节能减排错报风险和节能减排检查风险这两个要素。

二、环境审计风险模型的界定

周泽红(2003)提出:环境审计风险同其他审计项目的审计风险一样具有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三大要素。审计风险与其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公式表示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刘长翠等(2005)提出:环境审计风险要素包括环境会计风险、环境管理风险和环境检查风险。将理想的环境审计风险模型作如下表示:环境审计风险=环境会计风险×环境管理风险×环境检查风险。蔡春等(2006)认为:环境审计风险一样可以采用以下的模型进行评估,即:期望的(或可接受的)审计风险=评估的固有风险×评估的控制风险×可接受的检查风险。

笔者认为根据风险导向审计模型:审计风险=重大错漏报风险×检查风险,节能减排审计风险的模型应该是:可接受的节能减排审计风险=重大节能减排错漏报风险×可接受的节能减排检查风险。其中重大节能减排错漏报风险又应该包括节能减排固有风险,节能减排内部会计风险和节能减排内部管理风险。其中节能减排固有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所处的行业以及外部环境、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而产生的重大差错的可能性。节能减排内部会计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的节能减排会计报告和各会计账户余额,以及与节能减排相关的财务、会计控制发生重大差错的可能性。节能减排内部管理风险是指节能减排内部管理控制也不能规避的风险。因此节能减排审计风险模型应该为:

可接受的节能减排审计风险=重大节能减排错漏报风险×可接受的节能减排检查风险。

可接受的节能减排审计风险=企业节能减排固有风险×节能减排内部会汁风险×节能减排内部管理风险×可接受的节能减排检查风险

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见表1:

三、风险导向下节能减排环境审计的模式

节能减排审计过程在风险导向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如图1所示),而且每一个阶段都应该要考虑风险。第一阶段为审前阶段,在审计项目确定后,审计人员需要做审前准备,包括选择具有胜任能力的人员组成审计组,通过网络或向被审计单位收集节能减排企业的背景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如产量、利税等基本情况,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污染物的种类、产生量、毒性及其处置与达标排放情况,己有环保设施的技术水平和运转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风险评估程序,从而了解企业的风险程度,优先考虑高风险领域,确定重大错漏报领域。编制审计计划,发放问卷调查,对产品生产或服务中存在的各种环境因素及其管理现状,尤其是单位领导与职工的环境意识进行调查。同时需要聘请节能减排的专家以及就已经了解的情况和审计计划对参与审计的人员进行审前培训。

节能减排审计的第二个阶段是现场实施,审计人员首先需要与被审计单位开进点会,就审计的目的、审计的范围、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审计组人员的构成、审计花费的时间、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帮助以及资料等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然后,审计人员需要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控制测试与实质性测试实施的多少是直接与环境审计风险密切相关的。在企业的环境固有风险一定的情况下,审计人员通过了解企业发现其有完善的内部环境会计、管理控制制度,则需要实施较多的控制测试来验证是否企业内部环境会计、管理控制真的得到执行,而且有效。如果在审计人员了解被审计单位时就发现企业内部环境会计、管理控制制度不完善或根本就没有相关的控制制度,说明企业的内部环境会计风险和内部环境管理控制风险很大,则他们只需要执行很少或不执行控制测试,而直接进行实质性测试。对于存在重大风险的事项进行实质性测试,整理收集的相关证据,并形成审计报告初稿,与管理当局交流发现的问题。

最后一个阶段是审计报告及资料整理阶段。在该阶段,审计人员在该阶段需要分析综合审计证据。在对审计证据进行分析和综合时,仍然需要应用分析程序来分析是否被审计单位仍然还存在重大风险,对取得的证据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然后按照业务的性质,或者所查出的不同性质的问题进行归类,选出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作为编制审计报告的依据。主任会计师或合伙人需要对审计工作底稿做最后一次审核,然后审计人员与管理当局沟通审计结果,形成审计报告定稿,并下发审计意见书。最后,审计机构需要对该次审计的情况作质量评价,整理汇总所有的审计资料,形成工作底稿。另外,审计人员或机构还需要执行后续审计,主要针对被审计单位在节能减排方面存在的问题来展开,如问题是否得到及时纠正,改进措施是否得力,审计提出的意见或措施是否合理、正确等。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较严重的单位,必须进行后续审计,以达到纠正改进的目的,同时也可以规避审计风险。

审计结果最终形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一般包括如下内容:该次节能减排审计审计主题;审计计划和程序、审计结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改进意见以及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员对审计结果存在的分歧等问题。具体审计报告的结构分析见表1。

参考文献:

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关系范文6

关键词:审计风险 风险控制 对策

随着科学技术与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审计执业环境不断发生变化,从而对会计事务所评估与控制审计风险工作提出了更加严峻挑战,并且审计风险问题受到了职业的广泛关注。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如何正确理解审计风险,利用审计风险模型等控制方式实现审计控制与防范,是当前我国亟需解决的问题。

1.分析审计风险

1.1传统审计风险模型

最早审计风险是AICPA(全称是: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说明》附录:AR=IR×CR×AP×TD提及到的,其中IR是固有风险;CR是控制风险;AP是分析性的程序风险;TD是实质性的测试允许细节错误可能性,三个要素分布在审计过程内外。审计风险控制与审计人员没有绝对关系,其主体是注册会计师根据内部相关制度检测而定的。风险控制被评估,但是无法实现控制和影响。在审计风险控制前需要检查风险,检查风险是注册会计单位内部的控制制度没有发现报表中遗漏与错误,并且测试时也没有发现风险。

1.2审计风险的现代化模型

见证准则委员会和国际审计对传统审计模型进行修订,表述如下:AR=RMM×DR,AR是审计风险;RMM是重大报错风险;DR是检查风险。重大报错风险为财务报表审计前出现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与传统设计风险模型比较,在形式上有所简化,并且外延与内涵都有所扩大。新模型规范了认定层面风险的同时,对战略层面风险也涉及到了,这就要求审计人员需要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全面分析,其中包括企业经营环境、经营模式和业务产品等工作。通过对企业基本工作的深入了解,可以评估出重大报错审计风险中 会计报表在层面上的风险。

2.审计风险形成原因

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存在不确定的因素,使得审计结论和实际情况相背离,增加了各个方面损失可能性。

2.1审计主体因素

审计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审计选择方法与注册会计师本身能力、经验有直接关系,并且这些定性因素都会造成审计风险。现代风险导向强调更多的是审计风险无法平衡审计成本,注册会计师应该以审计风险为前提条件选择适宜的审计方法与审计程序,通过非抽样和抽样审计相结合方式应用在整个审计过程中,所以审计结果会存在不可避免性错误。虽然社会经济在逐渐发展,抽样理论有所深入研究,但是审计中应用还不算成熟,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抽样中样本不能从客观的角度反映出整体,审计结果和事实间有很大差距,从而形成了审计风险。

由于注册会计师本身能力和实际经验有限,审计结果很难满足信息需求者的要求水平,社会与注册会计师理解审计内容与要求上也有所偏差,从而经常使得会计师陷入矛盾的诉讼案件中。也就说明,注册会计师与信息需求者之间风险承担是相对的,并且注册会计师还要相应的承担审计意见风险。

会计事务所角度分析审计风险问题,如果其组织整体体制才能在缺陷问题,质量控制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也会产生审计风险,主要体现在事务所独立性较差,风险就会增加,连带着审计风险也会提高。

2.2审计客体因素

审计客体就是被审计单位,其内部存在治理缺陷也是产生审计风险的原因之一。被审计单位有治理缺陷,从管理层上就有可能形成集体“会计造假作案”。注册会计师正常执行审计程序是不能够清晰判断出风险欺诈与舞弊行为的,从而增加了审计风险范围。

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尤为重要,要求审计主体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关注与评价,从而获得客户资信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客户风险等。并且客户内部的控制制度完善性直接与审计风险控制效果有关,且影响着审计程序。因此,注册会计师更多的关注与评价客户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更好地控制客户评估风险,避免审计产生审计风险。但是,有数据资料显示,被审计单位即使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高层管理还是会出现舞弊行为,使得内部控制无效。

2.3审计环境因素

审计活动也是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产物,在逐渐演变过程也会特定服务于政治经济环境。审计作为审计主体作用在审计客体上的一种活动,从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或者是社会环境都会影响审计活动和审计风险。

审计主体关注审计风险也也包括法律责任、社会经济活动与法律关系范围内的调整,而审计活动又是社会经济和社会生活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经济发达程度越大,其联系也就会越强,审计人员需求量也会越大。审计风险形成因素还包括社会环境,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需要建立在一定基础假设上,根据假设依据得出逻辑结论,对社会对于注册会计师和责任要求。而社会公众需求对审计信息要求和注册卡会计师提供的审计信息间具有一定差距,其注册会计师审计信息和审计意见主要服务于财务报表,并给予一定合理保证,但不绝对。可是社会公众任务财务报表不存在舞弊和错误行为,因此被审计单位所反映出的真实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量,就不可避免的违背了社会公众期望和审计,导致注册会计师承担了不防范的审计风险。

3.控制与防范审计风险

3.1增强审计人员防范意识

审计人员自身应该转变思想观念、增强防范意识、意识到审计风险损失、风险管理和控制与审计生存发展密切相关。增强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并且加强审计人员社会职业培训教育活动,深入规范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管理,维护审计行业和职业良好形象。审计人员应谨慎接受被审计客户,基于审计实践的开展,一部分会计事务所不太重视业务约定和签订,或者行为不够规范,没有明确规定审计双方权利职责,如果发生民事法律纠纷案件,无法有效保护双方权益。审计业务要求会计事务所全面评价自身能力和独立性,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是够有责任心、正直和诚实。综合评价客户信誉度,正确评估客户风险后,与客户之间签订业务约定书,从源头上降低审计风险。

3.2建立健全审管理制度

控制与防范审计风险需要结合行业、政府和社会三方面,形成一体化的监督管理机制。我国在审计风险控制与防范方面需要监督指导注册会计师,严格执行导向作用。规定注册会计师应该定期向当地政府提交报告,实时监督行业规范性和工作规范性。

本文就我国审计风险和相关控制问题进行分析,从审计风险形成因素角度出发,对其进行定性分析,并对比分析审计风险模型重建特点。随着人们对会计审计期望值的逐渐提高,会计师的风险和责任也就越大,会计师应该采取有效程序与方法,降低审计成本,同时降低审计损失和风险。

参考文献

[1]赵迪琼.关于我国审计风险与控制问题的研究[J]. 商业会计. 2012(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