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空间规划与设计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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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规划与设计

地下空间规划与设计范文1

目前,深圳面临土地、能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四个难以为继”的局面,提升城市景观,城市转型,维持并增进国际竞争力都需要充足的空间保障。在外延型拓展无望的情况下,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就成为了一个新的选择。深圳在地下空间的规划利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仍处于摸索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迫切需要制定完善符合城市发展需求的地下空间利用规划,为有计划有步骤推动地下空间利用作好准备。

一、深圳地下空间规划的现状和成就

1、地下空间规划体系

深圳已基本建立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规划体系。《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在国内首次将地下空间相关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地下空间视为城市空间的组成部分,进行地上地下整体统筹。在此基础上,深圳编制了《深圳市地下空间利用发展规划》及《深圳市地下空间资源利用策略研究》,并在全市划定了8个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地区,编制了福田中心区、华强北、宝安中心区等地区的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此外,深圳还编制了《深圳市人防发展总体规划》、《深圳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划》、地铁一、二、三期专项规划等。

《深圳市地下空间利用发展规划》以地铁网络为骨干线路,以城市公共活动中心和轨道交通站点为发展源,以人行连通道为纽带,以城市重点功能区的综合开发或改造为重点,对地下空间进行平面布局,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组团中心与轨道沿线集合发展的布局结构。竖向布局分为三个层次:浅层空间位于地面至地下10m以上,是人员活动最频繁的地下空间;次浅层空间位于地下10m―30m之间,主要安排停车、交通集散、人防等设施;次深层位于地下30m―50m之间,深层空间位于地下50m~100m之间,这两个层次的地下空间侧重于远景统筹部署,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

2、规划管理制度

深圳市现行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其中,在政策法规方面,2008年深圳市颁布实施了《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是国内第一部全面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比较全面地规定了地下空间规划的制定、地下空间规划实施和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和使用、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作了原则性和程序性规定。在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方面,深圳市规划主管部门主持编制了《深圳市地下空间设计指引》,并通过修订《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增加了“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章节,明确了地下空间利用“人物分离,公共优先”等基本原则以及各类设施的基本设计要求,确保地下空间资源不被破坏或由于不适当的使用而浪费。此外,《深圳市建筑与城市设计标准与准则》还进一步深化完善了地下空间规划设计的技术规范,指导项目的规划建设。

3、规划实施

深圳地下空间规划实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依托轨道交通进行地下空间建设。深圳地铁一、二期工程共形成了178.8公里的轨道交通骨架网络。依托地铁交通网络的建设,深圳对站点地下空间进行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和同步经营,建成包括地铁、大型的交通枢纽、人行过街道等交通系统,并带动了沿线物业开发,形成了诸多以地铁站点为依托的商圈和生活圈。二是重点地区综合开发地下空间。深圳确定福田中心区、华强北商业区、罗湖商业中心区、宝安中心区、前海枢纽地区、龙华客运枢纽区、光明新城、南山商业文化中心8个地区为深圳市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地区。目前已在福田中心、华强北商业区、罗湖商业中心区建成商业中心、商务办公型综合体、地下街等;在会展中心、世界之窗、深圳北等建立了大型交通枢纽。三是市政设施建设。由于土地资源紧缺及环境保护压力,中心城区“厌恶性”市政设施选址落地难问题日益凸显。目前,深圳已尝试进行地下市政场站的入地试点,如地下污水处理厂、地下变电站、电缆隧道等,其中,深圳布吉污水处理厂为全国首例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占地5.95公顷,污水处理规模20万立方米/日,投资5.9亿元,地面为城市休闲公园,有效解决了周边公园配套不足的问题。

二、深圳地下空间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1、规划缺少系统性

完整的地下空间规划体系应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其中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从宏观层面来看,深圳缺乏整体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发展战略和全面规划,缺乏地上与地下的协调和深层地下空间开发的长远安排。从中观层面来看,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已有的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都是依托于轨道建设被动发展起来的,而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也是近年才开始编制,未能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缺乏从地下空间资源角度统筹考虑;二是专项规划对下层次规划有效的指引内容少,操作性不足;三是地下空间的规划未能与地面规划编制体系一致,存在地上地下“两层皮”的现象,与城市建设的各个分系统如交通、市政专项规划之间缺乏有机结合。从微观层面来看,控制性详细规划只针对重点地区编制,且缺乏修建性详细规划,面向实施的层面存在许多空白,缺乏满足管理需求的、清晰的决策依据,涉及到地下空间的单体建筑、轨道站点交通规划、重要节点城市设计等目前都处于个案处理阶段,规划边界不一致,给规划管理和实施带来了一定难度。

2、规划滞后于城市发展需求

深圳作为高度城市化地区,城市的快速发展使地上空间得到了充分的开发利用。但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却还处于初级阶段,从城市发展的角度讲,地下空间规划的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地下开发未能与地面开发相协调,虽然深圳近年已开始系统考虑地下空间的利用,并着手编制规划,但相对于地面建设的完善程度来说,地下空间的规划明显滞后,地下空间项目建设未能统筹安排或与地面规划的需求不相匹配,造成开发活动零散,地下空间不能有机组织,呈现出短期效益、低效益。二是设计、建设及管理水平不足,地下空间内部导向标识,通风采光及景观等环境条件较差,影响地下空间的品质。三是各行业、各部门按照自己的需求自行建设地下建筑,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连通性差,地下未形成网络,造成地下空间使用效率低,如一些高层建筑物的桩基由于未考虑将来开发,往往占用地下十几米的空间,造成了该部分空间不能在以后的开发中得到利用,而许多零星开发项目、开发深度和接口未与周边开发统一,也阻碍了对周边地下空间的开发。规划滞后造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混乱,不但不能充分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而且也给今后城市发展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

3、规划功能单一、布局不合理

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起步晚,从规划内容来看,由于深圳地下空间未经历以人防为主的阶段,公共地下空间的主要使用功能是地下交通、少部分商业经营及新建高层建筑地下设备用房和停车场。目前地下空间开发功能单一,与城市建设的关系不紧密,经济和社会效益未得到充分发挥,尤其对于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布局研究不够,建设严重不足,如综合管沟建设只有在新城区局部地段实施;地下大型供水系统,地下大型能源供应系统,地下大型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地下生活垃圾的清除、处理和回收系统则更有待于进一步开发。

从地下空间布局形态来看,表现出点状、零散、浅层的特征:地下空间地域分布呈现区域聚集特征,主要分布在特区内高层建筑以及地铁一期沿线周边区域,其中,福田区地下空间开发量占全市地下空间总开发量的54%,而宝安、龙岗、盐田三区的总量还不足全市的10%;地下空间开发深度以浅层为主,利用深度以地下一层为主,大部分在地下-15米以上,局部地铁线路达到次浅层深度(-30米),且相邻地块在地下空间的开发中缺乏联系,开发深度相差大。这些现象造成了地下空间资源的极大浪费,也提高了今后大规模开发的成本。

4、规划管理制度不健全

(1)法律体系不健全。首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相关民事立法、配套立法不全,地下空间的物权范围、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的审批,以及地下空间的房地产登记、地价核算、产权分割、工程建设管理等诸多问题尚未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其次,在地下空间规划和利用的专项立法方面,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规定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地下空间开发与人民防空和城市规划的关系,但缺乏地下空间规划的操作细则,如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办法和编制规则;深圳出台了《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但办法内容基本上属于原则性规定,难以指导地下空间规划和利用的具体工作。

(2)地下空间管理体制不健全。深圳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涉及到城市建设、规划国土、人防、消防、环保等多个部门。但是,由于没有专门立法对各部门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存在部门间职责不清、审批困难、沟通协调难等问题,大大制约了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各个职能部门在进行项目建设的时候,往往自成体系,给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利用带来一系列后遗症。

(3)信息系统建设落后。地面的信息管理系统在深圳已经比较成熟,如“一张图”系统在城市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信息支撑作用。相比而言,地下空间的信息建设和管理则显得比较薄弱,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深圳目前的地下空间规划对地下空间资源的系统评估和空间及质量的分类相对不足,由于地质环境的隐蔽性与复杂多变性,地下空间规划缺乏可靠的基础;二是对于已有的地下空间工程包括市政管线、共同沟、地下轨道交通、地下建筑物等的信息管理一直相对落后;三是传统的二维规划技术难以描述地下复杂的地质环境等三维空间信息,导致其难规划、难开发、难恢复。薄弱的信息管理技术对地下空间的规划编制、开发资源预测、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形成了制约。

三、加强地下空间规划的建议

1、完善地下空间规划体系,与相关专项规划综合协调

完善地下空间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同时将地下空间规划纳入法定规划的实施路径,实现与现有城市规划制度的衔接。地下空间规划要实现与现有城市规划的衔接,地下空间建设专项规划要与其他专项规划如交通、市政、防灾、生态环境保护、历史遗产保护、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专项规划相协调,尤其注重加强地下空间规划与城市更新规划的协调,促进城市地上地下空间的有机结合,在实现城市更新目标的基础上拓展更新后项目或区域的空间,逐步实现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2、完善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地上地下协同发展、综合利用

城市地下空间是城市上部空间的补充和延续,是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应当结合城市发展实践的具体要求,加快完善和审批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将地下空间建设纳入城市统一规划管理的轨道。

(1)协调地面规划和现状进行规划。积极探索“地上问题、地下解决”的发展思路,将原先的“平面规划”转变为“立体规划”,指导城市的立体化开发,促进地面、地下空间协调发展,形成地面上下相贯通、有机联系的空间体系,把地下空间建设作为缩小原特区内外差距,实现特区一体化的重要杠杆。

(2)整合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进行规划。把地下空间作为城市内部不同区域城市功能健全完善的承载力量,将城市中一些功能交通运输、公用服务、市政、防灾、能源、生产储藏等适当引导进入地下空间,带动深圳土地利用结构及布局的转变。根据目前的规划,深圳规划有16条轨道交通线路,总长约587公里,设站356座,换乘站62座。未来10至20年是深圳轨道交通集中大规模建设期,深圳地下空间规划结合现有地下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将有序开发高质量的地下空间。

(3)统筹规划“地下城市”。国外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如巴黎、东京、蒙特利尔等的地下空间开发正在逐步向“地下城市”发展,延续地面城市的大部分功能,有效缓解城市土地资源紧张、交通拥挤、环境恶化等一系列城市问题。深圳可充分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从两个方面统筹推进。一是大面积、高密度规划。应进一步拓展现行点、线结合的地下空间规划模式,全面考虑整个深圳在社会经济、自然资源、地质环境、城市功能等各方面的情况,实施点、线、面结合的地下空间综合规划。二是大深度、分层次统筹规划。应根据城市不同发展时期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需求,坚持“该深则深、能浅则浅;人货分离,区别功能”的原则,运用立体规划设计技术将开发的重点控制在地下不同的竖向层次,以解决城市发展各个不同阶段的需求,保证地下空间利用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4)规划“留白”,杜绝“短视规划”。目前,我国城市发展规划中已有了“发展备用地”的概念,这也同样适用于地下空间规划。但由于地下空间存在复杂性和特殊性,在规划中要遵循“分期、分区、分层”的建设思路,充分考虑后续利用的可操作性。在评估地下空间资源的基础上,协调地下空间与土地利用、城市功能、城市发展时序的步调,预留地下空间深层发展的余地。

3、完善规划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地下空间规划的法律法规。明确地下空间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地位与作用,要做到民事立法具备、专项立法齐全、配套立法完善。民事立法方面,应从民事基本法律制度上确定地下空间权法律制度,应在《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中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给予更加明确的规定;专项立法方面,应完善国家、地方层面关于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的专项法律和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尽快制定《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标准》等;配套立法方面,应从财政、金融等方面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建设费用融资制度、贷款制度等予以规范。此外,明确地下空间规划和利用涉及到的各个部门和各个行业的管理责任,并设立综合协调机构,实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统一管理。

4、充分利用先进规划管理技术

运用3DGIS等科学有效的方法建立地下工程数字化信息系统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将多源异构数据进行GIS数据标准化,建立地形、地层地质、地表建筑物、地下构筑物三维模系统,实现地上、地下空间信息的二维编辑、三维表达分析,提供丰富的空间分析功能,集成结构计算和设计模块,为地下工程设计提供参考依据和决策支持,可辅助于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并衍生出更有价值的信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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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传斌、潘丽珍、马培娟: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方法的探索―以青岛为例[J].现代城市研究,2008(3).

地下空间规划与设计范文2

第二条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利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

第三条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

第五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城市详细规划时,应当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作出具体规定。

第六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地下空间现状及发展预测,地下空间开发战略,开发层次、内容、期限、规模与布局,以及地下空间开发实施步骤等。

第七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应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科学预测城市发展的需要,坚持因地制宜,远近兼顾,全面规划,分布实施,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实行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互相连通,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配合。

第八条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必备的城市勘察、测量、水文、地质等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编制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

第九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的组成部分,依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进行审批和调整。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后,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需要变更的,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三章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

第十条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十一条附着地面建筑进行地下工程建设,应随地面建筑一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二条独立开发的地下交通、商业、仓储、能源、通讯、管线、人防工程等设施,应持有有关批准文件、技术资料,依据《城市法规法》的有关规定,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地下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

第十五条地下工程的勘察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地下工程设计应满足地下空间对环境、安全和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与出入口设计应与地面建设相协调。

第十七条地下工程的设计文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审查。

第十八条地下工程的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九条地下工程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单位认为有必要改变设计方案的,应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建设单位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地下工程的施工,应尽量避免因施工干扰城市正常的交通和生活秩序,不得破坏现有建筑物,对临时损坏的地表地貌应及时恢复。

第二十一条地下工程施工应当推行工程监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地下工程的专用设备,器材的定型、生产应当执行国家统一标准。

第二十三条地下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第四章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管理

第二十四条城市地下工程由开发利用的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进行管理,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的使用管理,做好工程的维护管理和设施维修、更新,并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和工程维修档案,确保工程、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地下工程的使用安全责任制度,采取可行的措施,防范发生火灾、水灾、爆炸及危害人身健康的各种污染。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在使用或者装饰装修中不得擅自改变地下工程的结构设计,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九条平战结合的地下工程,平时由建设或者使用单位进行管理,并应保证战时能迅速提供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条进行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违反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及法定实施管理程序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一)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进行地下工程建设的;

(二)设计文件未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审查,擅自施工的;

(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的;

(四)在使用或者装饰装修中擅自改变地下工程结构设计的;

(五)地下工程的专用设备、器材的定型、生产未执行国家统一标准的。

第三十二条在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地下空间规划与设计范文3

[关键词]地下空间规划编制体系;需求等级;竖向分层;地下化

[Abstract] The special planning of underground space is attached to the ground and is a part of the comprehensive planning. Through sorting out and assessing the resources of underground space, analyzing and concluding the problems in the utilization of the current underground space, this plan, combining international and domestic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experience in urban underground space, mainly explores the compiling methods of the underground space.

[Key words] compiling system of underground space plan; demand level; vertical stratification; underground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各地城市发展面临“用地、交通、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空前压力,解决这个矛盾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地下空间的有效拓展,南昌也不例外。未来20—30年,伴随大规模的轨道交通建设投入,以地铁为发展轴的地下空间线性开发结合地铁站为枢纽的综合节点开发,必将带动整个城市地下空间的形成。目前,面对市场对轨道站点地区地下空间的开发热情,我们还缺乏行之有效的引导手段和政策依据。迫切需要制定符合城市发展阶段需求的地下空间利用战略方针及应对策略。

地下空间专项规划作为南昌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基础研究课题,根据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侧重方式方法与宏观策略层面的研究,促进地下空间编制和管理系统形成。

2 现状发展趋势与特征

2.1地下空间发展趋势

城市中心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是以日本1930 年建设地下街开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从原来以功能型为主,转向改善城市环境、增强城市功能并重的方向发展,并具有大型化、网络化、集约化、深层化、法制化、超前性等发展趋势。

2.2南昌市地下空间发展特征

第一阶段:2010 年以前属于自然发展阶段,没有保护和规划概念,主要以地下配建为主,少量的地下商业开发为辅。

第二阶段:2011年轨道建设起步,未来地下空间发展将表现为复合化利用和加速阶段急需要地下空间规划指导。

当前,地面规划体系完善,各个层级控制严密。但是地下空间规划体系缺失,除人防规划指导人防地下建设外,其他各个层级的地下规划编制缺失,进而导致实际建设和管理问题突出。

3 规划编制思路

3.1重视地下规划体系构建

与国内大多数城市一样,南昌需要建立地下空间规划编制框架体系,通过地下空间专项规划,轨道沿线的地下空间规划,重点地区的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节点的地下空间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实际地下空间建设的摸索中不断完善。地下空间编制和管理系统 (如图1)。

3.2前瞻性规划并审慎利用地下空间资源

“地下空间是不可再生资源,一旦开发就具有不可逆的特点”。地下空间的开发应该慎重,并需要强有力的控制和统一的规划指导。同时空间发展规划应具有前瞻性,考虑到未来一定时间可能的地下空间发展需求而进行适当的空间预留。

3.3 坚持公共利益优先,交通及基础设施优先

地下空间应优先用于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地铁、地下市政管线、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停车设施、地下人行过街等。

3.4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地下空间规划应考虑在既有政策基础、经济条件、技术水平下的实施性和操作性,考虑空间综合开发分层利用的灵活性。

3.5选取合适时机,有重点突破

选取合适时机,在重点和必要地区进行高品质的地下空间开发。必要地区是指强度饱和无法继续向高度发展或者需要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如交通拥堵,停车难问题等。高品质的地下空间可以提升城市的容量,缓解地面的压力,同时也丰富城市景观,提升城市的品质。

4 地下空间资源评估与需求预测

4.1 地下空间资源评估

4.1.1资源评估目的

现状评价和资源评估是地下空间规划的前提,城市资源的多少,分布区域,质量好坏,影响着城市地下空间布局。

4.1.2资源评估思路

选取对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容量有影响的地质条件、自然条件、地下空间现状和城市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逐项分析和叠加,对城市地下可利用资源的分布进行综合评价,并计算得出地下空间资源的合理开发数量。

4.1.3资源评估方法—多因子综合叠加法

对地质条件、自然条件、地下空间现状和城市建设情况等方面的因素和因子进行叠加,分析可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的分布(图2)。分三步:

(1)找出与地下空间资源相关的因子,分析其对地下空间的影响。共计五大类16小类。

(2)对这些因子进行分析,区分慎建,限建以及适建三类空间管制区域,并进一步细分为七种空间类别,便于识别。

慎建区:具有高成本高风险的特点,原则上不允许地下空间开发,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除外。包括:地质断裂带等灾害性地质构造分布区域、地下水源保护区域、大型生态涵养用地、大型水体、地下已建地下空间区域、地面为高层区域,确有开发必要时,需进行专项研究。

限建区:具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原则上需要论证开发的区域。包括:地面已建低层区域、小型景观绿地、小型水体、历史文化保护区。该类区域的开发,需进行单独论证。

适建区:适合地下空间建设的区域。包括:新开发建设区域、规划更新改造区域、城市小型绿地广场、道路、学校操场。

(3)分类统计,估算总资源量,以及分区资源量。并转换为有效资源量和有效建筑量。

4.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需求预测

南昌市地下空间需求预测主要采用三种方法进行综合,包括: 需求等级预测法、数学模型预测法、分类需求预测法。并对三种预测方法进行综合,预测城市地下空间的发展规模。

4.2.1 需求等级预测法

地下空间需求与许多因素有关,例如地块区位、用地性质、地面建设强度、轨道交通建设、现状地下空间,人口状况、单位面积产出等等。通过对二十多个影响城市地下空间需求的因素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得到特征根大于1 的5 个因素:地面容积率、土地利用性质、区位、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现状,它们占总的74.6%[ 陈志龙,王玉北,刘宏,肖秋凤.城市地下空间需求量预测研究[J]规划师,2007(10).],因此规划主要对这五个要素进行分析:首先,根据每个地块的规划区位和规划用地性质进行需求分级;然后,根据每个地块的需求级别和校正后的需求强度计算出每个地块的地下空间需求量,把每个地块的需求量叠加起来就得出地下空间理论需求量。(图3)

4.2.2 数学模型预测法

通过对南昌市2002-2011年地下空间开发量的统计分析,运用计算机相关软件多种数学函数的回归拟合,选取拟合度最好的数学函数,然后利用数学函数预测规划期限内地下空间开发总量。(图4)

4.2.3 分类需求预测法

分类需求预测法就是对地下空间的各种功能需求进行分类预测。首先,将地下空间分为现状保留地下空间和新增地下空间两大类,现状地下空间按现状数据统计。其次,将新增地下空间分为结建式地下空间和单建式地下空间,其中结建式地下空间按照地上建筑与地上比进行预测;单建式地下空间分为地铁、地下社会停车场、地下道路、地下交通枢纽、地下市政设施、独立式人防工程等,这些单建式地下空间分别依据南昌市地下空间的实际需求计算。最后,结建式地下空间、单建式地下空间和现状保留地下空间之和为南昌市地下空间开发总量。(图5)

5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布局

5.1地下空间发展目标

通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扩大城市空间容量,缓解城市用地供需矛盾,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打造紧凑型立体城市、绿色低碳花园城市。

5.2地下空间平面布局

以规划期内的地铁建设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启动源,以城市公共中心、地铁换乘站、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及大型开放空间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重点。

规划形成“双核、三轴、多节点”的网络化布局结构;双核:即地铁1、2号线交汇的红谷滩CBD核心和地铁1、2、3号线交汇的旧城中心区核心;三轴:即沿地铁1、2、3号线的线状发展轴。多节点:即凤凰洲片区中心、红角洲片区中心、西客站地区核心区、青山湖西岸、城东片区中心、瑶湖片区中心等多个地下空间开发重点地区。(图6)

5.3地下空间竖向布局

(1)竖向分层:浅层空间:0~-10米;次浅层空间:-10~-30米;深层空间:

(2)竖向布局

规划主要是针对地下-30米以上的地下空间。根据地面需求等级,地铁站点等级,地面用地功能等因素,分3种竖向区域:

①0~地下一层:规划为需求等级较低、功能单一、无轨道的区域,一般只开发到地下负一层,如单一的居住区,主要功能有单一的配建停车、设备用房、地下市政、地下工业仓储等。

②0~-10米:规划为需求等级中等、功能相对混合、有轨道的区域,一般可开发到地下2—3层,如商业中心等,主要表现形式为“地下停车+其它功能(商业)”,或地下停车需求较大区域。

③0~-30米:规划为需求等级高、功能相对综合、有轨道的区域,一般为两条轨道线交汇的站点区域,主要表现形式为“地下停车+商业+交通集散”。

(3)竖向控制

根据城市现有地下空间开发的竖向层次以及轨道线建设的实际情况,将不同功能的地下空间置于规定的高层区间内,合理确定:各类地下功能适宜开发深度和可开发深度、道路地下空间竖向分层、非道路地下空间竖向分层、城市绿地和广场地下空间竖向分层等。

6 各类专项布局

地下空间规划包括:地下交通、地下公共设施、地下市政设施、地下防灾设施四类。主要是提出各类专项的目标策略及规划原则,并展开布局,找出近期建设重点。

6.1地下交通设施规划

(1)轨道交通:地铁建设时,注重站点与周边项目地下的联合开发,应尽可能同步实施。新建项目和市政浅埋设施时,应在空间上考虑未来地铁建设通道的需求,避免制约地铁的建设。

(2)地下道路:依据干线路网规划通过“地下和半地下化的方式”实现干线路网效能大提升。同时根据城区拥堵分析,进一步单独论证增加地下道路的必要性,缓解城区拥堵。

(3)地下停车设施:鼓励地下公共停车设施的开发,鼓励大型公共建筑项目除完成自身配建停车要求外,适度配建公共停车设施,并予以建设补偿;加强大型地下公共停车设施与城市换乘枢纽的结合;依托有条件的大型公园、广场、学校操场等修建;也可利用道路下方未使用的资源进行地下停车库建设;设施的建设上鼓励民间资金投资,市场化经营和交易,给予在土地出让、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另外,对重点区域加强停车设施地下化引导,并制定停车下地率比例控制要求。

(4)地下人行过街:在车流量大、车速快、步行流量大的道路交叉口或路段设置过街设施;中心区、景观要求高的地段、有轨道站点区域、大型公共建筑周边,优先考虑地下过街设施等。

(5)地下连通:地下连通设施规划与轨道1、2、3号线站点设置相结合,将规划站点与周边地面用地相连通。特别是在公共设施较为集中的地段,将轨道站点和公共设施用地进行地下连通,保证人流的快速疏散。

6.2地下公共设施规划

(1)地下商业设施:

要有选择性,地下空间的开发投资和运营成本很高,并非处处都有开发价值,宜选择在商业发达、开发强度大、地上无可能的区域。以及与较大规模的地铁车站相连接,人流量大,其本身孕育着较大的商机的区域。且必须满足地下交通及公共通道面积的要求,商业面积不宜超过交通设施面积。

(2)其他公共设施:在用地紧张的区域,城市一些公共职能无法落实,可采取地下化的方式实现。适合地下化的公共设施有主要为文化设施、社区服务等。

6.3地下市政设施规划

(1)市政设施地下化建设引导区:包括旧城中心区、红谷滩中心区、朝阳新城和西客站等地区,以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广场、绿地下的空间综合利用为核心,市政场站先从一些简单的、投入不大的设施着手尝试市政设施地下化发展。可将10KV开关站、110KV变电站、垃圾转运站、污水泵站、燃气调压站、公厕等设施设置于地下,以解决用地紧张和改善环境的目的,同时在这些区域可设置一些地下雨水储存池,以达到缓解内涝及后续利用的目的。

(2)地下综合管沟:有利于节约地下空间资源,减少管线维修与更新对城市道路的反复开挖,避免出现“拉链路”的现象,以及由此引起的对城市正常交通秩序的巨大冲击;对于城市综合防灾能力的提高也有非常显著的作用,经济上其费效比大于管线直埋方式,因此综合管沟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南昌市中心城区主要管网的分布,结合南昌市实际确定南昌市综合干线管沟的布局。

6.4地下空间平站结合规划

(1)防护格局:以轨道线网为地下防护空间的发展轴,以各级公共中心、大型重要节点及轨道沿线的地下空间作为地下防护空间重点。形成“三线、两环连五片、放射加多中心”的地下防护空间格局。

(2)总量要求,即保障各区地下空间开发总量能够满足人防所需要的地下空间总量,并有足够的转化能力为战时人防空间。根据《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规定,对专供城市平时使用的地下建筑,制定战时使用方案和应急加固改造措施。对已建普通地下室列入应急转换和战时使用方案,可以弥补战时人防工程的不足。

(3)功能要求:应保障战时地下医院、储存物质空间等功能。注重地下疏散通道以及重要目标的地下防护空间。特别是轨道线作为地下空间、战时信息传递等联系的纽带,是生命线工程重点防护对象。

7 分期分步实施规划

(1)近期建设

结合轨道1、2号线的建设,重点开发轨道站点周边的地下空间;缓解城市交通矛盾,修建地下道路、地下停车场;改善城区环境,将可能的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引入地下,腾出地面空间进行城市绿化;加快人防工程的建设,提高城市的综合防护能力;有序开展重点地区的地下空间控制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有效的地下空间管理体系,开展相关政策、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南昌市轨道建设刚刚起步,该阶段的建设特征是:点状、有针对性。

(2)远期建设

继续完成轨道3号线建设,同时以片区中心为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区域,推动地下空间 “点、线、面”网络初步形成。该阶段的建设特征是:面状、网络化。

(3)远景发展

追求高品质的生活环境,城市地下空间网络化,地上地下紧密结合,构成形态完整,功能完善的三维空间体系。该阶段的建设特征是:立体网络、紧凑发展。

规划还提出了近期建设项目安排,以及对规划编制和建设的控制引导,对下层次规划以及规划的实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8 结语

由于地下空间包含面广,牵涉专业部门多,同时也有许多问题不能深入研究,比如地下水文地质与地下空间开发的关系,地下容积率和地下密度等指标的控制等,还需要实践中不断完善。另外应加快地下空间法制化进程,明晰了地下空间开发的各种政策规章,包括开发有谁主导、产权归属如何、审批、安全、投融资和引入民间资本等;应建立地下空间规划的评估机制,对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以及安全性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这样才能保障地下空间的合理有序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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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玉北,陈志龙.世界地下交通[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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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陈志龙,蔡夏妮.基于规划控制过程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控制与引导[J]. 生命与灾害,2006 (1) .

[8]陈志龙,刘宏.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Z]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

刘晓波,注册规划师,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工程师

地下空间规划与设计范文4

Abstract: In general, compared to the extra large city, the development motivation, targeting and development mode of underground space of the large citiy has a significant difference. At present, the current level of attention to the planning is not enough, which lead to underground space facing the situation of "marginalized" in the system of urban planning. Combining with the practice cases of the underground space planning of the central Bengbu city and Yancheng City, this paper proposed the planning principles with economic moderate, three-dimensional public, local culture, on the basis of study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development and objective needs, proposed systematic measures from the macro layout to the microcosmic design in oder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of underground space in these large and medium cities.

关键词:地下空间;大城市中心区;综合开发

Key words: underground space;city center;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4-0088-03

1问题的提出

地下空间作为城市重要的空间资源,已成为城市综合体开发的重要内容,但我国绝大部分城市仍难以达到建设轨道交通要求的现状,许多城市地下空间发展持续的零散化、片段化的状态,薄弱的经济基础以及交通拥堵、环境质量下降等城市问题的出现,导致了各级政府在新一轮的旧城改造大潮中,无法对日渐高涨的“向地下要空间的需求与呼声”做出迅速回应。即使有所应对,这些城市的地下空间规划与开发,也在缺乏诸如轨道交通建设此类地下空间开发的强力“触媒”下,更多地倾向于从多方位的需求要素研究入手,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规划原则和策略,以使其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建设更加系统、有序,从而有效缓解中心区的各种矛盾和提升空间环境品质。从这种意义上而言,如何更加合理而完美地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使现实中的城市集聚与低碳生态发展的长远目标或需求相吻合,并保持一致,是一个值得重视并须认真探究的问题。

2规划编制的层次与原则

我国大规模的地下空间建设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人防工程,长期以来虽已形成相对独立的管理与领导系统,但在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和协作方面仍存在严重不足。鉴于此,我们在盐城市和蚌埠市中心地段的地下空间规划与设计过程中,尝试以系统化的方式,整合不同权属地块空间,结合地下街综合体及城市重要空间据点的规划设计,加强地下空间的公共性和连通性,以构筑整体、高效、低碳、立体的城市中心区地下空间。国内外大量的实践证明,充分利用城市的地下空间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的有效途径,也是改善城市中心区的功能、交通及设施的有效措施,同时对城市人防建设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推进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既能有效增强城市各类地下空间设施的连通整合,同时也是实现地区发展定位,提升城市防灾抗毁能力的最有效及可持续的途径。

2.1 规划编制的层次

2.1.1 宏观层面的系统性规划宏观层面的系统性规划解决的重点是:依据上位规划要求,从定性分析与定量研究等方面明确核心区各类地下空间及设施系统,具体包括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公共空间设施,地下市政设施,地下防灾设施,地下仓储物流等设施的开发目标、总体规模、空间布局、竖向关系和管理模式等内容。盐城市老城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控制性规划是关于城市重点地段的综合性专项规划,规划主要以核心区商业的提升改造为契机,以促进该地区的城市交通、综合防灾、公共服务、市政公用等设施的部分地下化与集约化为目标,对老城地下空间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进行总体规划布局。

2.1.2 微观层面的详细规划与设计微观层面的详细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是:确定地区地下空间发展结构及竖向层次,预测各项功能性地下空间设施系统的规模、布局、形态,对公共系统及非公共系统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提出控制要求,合理统筹建设分期,为地区地下空间的有序发展提供保障等。

规划解决的重点是:以人防商业地下街项目的开发为契机,整合周边商业网点、空间环境、历史人文等公共资源,综合解决交通、商业开发和人防的矛盾,同时创造多样宜人、立体优雅、富有生机活力和地方人文色彩的城市公共活动空间。

2.2 规划设计理念与原则

2.2.1 基本理念针对城市中心区所面临的问题,我们在系统规划中始终以公共性和地方化作为主题,秉承适度超前、整体协调、网络连通的规划理念;在地下街的具体设计中始终遵循“适度性”理念,采用能实现低碳化、立体公共化的适用性技术,并在空间处理和景观设计中尊重和展现城市地方文化特色。

2.2.2 适度性原则特指在规模上和经济上的双重适度性。对于盐城和蚌埠这样的欠发达地区的大城市,要实现城市的跨越式发展,重点开发地下空间势在必行,但需结合自身的社会经济特点、空间尺度、城市的地质环境特点和实际需要,做好科学的规模预测,将适宜的城市功能引入地下,而不宜一窝蜂地盲从发达地区的大城市进行大规模的地下空间综合开发,造成高投入、低回报的不利局面。

2.2.3 立体公共性原则公共性是在系统性规划和地下街规划设计中所贯穿始终的理念。在我国,一般大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建设本身就是平战结合的产物,是城市公共职能的重要空间载体,在满足城市战时防空、避难的基本前提下,同时满足如公共停车、交通转换、商业开发等其他公共功能的需求,实现功能性与经济性的效益最大化。在缺乏系统性规划指引下的地下空间建设普遍存在各自为政的片段化、零碎化倾向,单独开发的各个地块除了满足地块本身所需的地下空间建设量以外,极少考虑与外部地下空间的贯穿性和联通性。因此,规划设计中将片段化的地下空间采用立体公共系统整合起来,使之与周边地块真正顺畅贯通、连成一体。

2.2.4 地方人文性原则由于地下空间特殊的环境,其建筑形象和空间表达不像地面建筑那么突出,规划中我们将重点放在了能突出其公共性的地上地下过渡空间,如转换中庭、下沉广场和出入口等,采取灵活富有创意的设计手法处理景观衔接,将地下街与城市发展带交会处的空间资源进行融合,以空间构成、景观塑造、建筑设计等手法来体现地方文化特色。

2.2.5 低碳与生态化的技术性原则建筑设计中低碳和生态化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在建筑技术领域的应用也日趋广泛。地下空间的建设因其建筑维护结构的热传递小,因此具有应用低碳技术的天然优势。采用能降低碳消耗的自然光引入、建筑规模优化、建筑面积控制、设计容量和设备减少等设计方法不仅能有效减少能耗,同时对地下空间的安全经济和低碳高效地开发利用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3规划策略

3.1 系统性规划:以盐城市老城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控制性规划为例。

3.1.1 现状盐城市老城核心区地处城区中心,是盐城最繁华、最具活力的地区,其范围西起先锋岛,南至串场河,东到小洋河,北达毓龙路,规划用地面积约174.4公顷,现状交通矛盾突出、购物环境不佳。目前规划范围内已有或在建或规划拟建的地下空间,现状功能上均以商业、仓储和车库为主。这种建筑下独立建设地下空间的开发模式,造成彼此连通整合方面严重不足。由于地处中心区,建军中路的交通压力非常大,交通拥堵、停车位不足、路边占道停车等问题十分突出。

3.1.2 总体策略协调上位规划、既有规划和相关规划的落实与衔接,基于对地下空间的功能定位、规模需求及开发形态分析,确定规划范围内的地下空间的总体布局,包括平面布局及竖向分层,沿建军中路形成地下街开发主轴,联系两侧建筑地下空间,呈现带形“脊状”网络发展结构。

3.1.3具体策略

3.1.3.1 合理组织垂直水平交通,合理划分地下空间主导功能分区,构建安全高效的地下商业、步行通道、停车、人防等综合防护网络。在地面地下协同、强化公共空间职能的原则指导下,根据用地供给与需求预测,结合土地使用功能,将地下空间按照商业、居住/商住、文娱设施、公共绿地、医疗卫生、道路等用地功能的划分,构建与之相对应的不同开发利用模式。建设建军中路地下商业街,连通道路两侧新建或改建建筑地下层,预留与改造地块的连通接口,形成连续安全且不受机动车空间的分割与干扰的地下步行系统网络,实现与地下停车及BRT换乘的无缝接驳;补充地下公共停车位,解决城市中心区停车空间不足的矛盾,形成地下停车网络,实现地上地下停车资源的集约化与共享利用;引导人行沿建军中路下沉广场等过渡空间进入地下街,分流地面过往人流量,减缓地面拥堵;构建地下过街通道、人防、救援中心等综合防护网络,增强城市总体综合防护能力。

3.1.3.2 合理分配规划基地内有限的地下空间资源,在竖向层面上明确地下空间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以及分期分层开发的原则。地下空间一般来说都是按照消防安全与确保安全逃生等基本设计原则,按照道路下、非道路下两者进行竖向空间的功能布局。非道路下竖向利用通常遵循“浅层人行、深层设施”的原则,即将用于人活动的地下空间设施设置在较浅的地层,如地下商业设施、地下防灾设施等,将无人或人短期活动的功能性设施置于较深的地层,如地下道路、地下物流、地下仓储、地能利用等设施。道路下竖向空间的利用主要分为表层空间、浅层空间、中层空间和深层空间四个层次,分别满足市政管线埋设、地下商业、地下交通与停车和人防工程等不同用途空间及其他远景设施预留。

3.1.3.3 创造特征鲜明的地下空间环境引导系统由于地下空间具有一定的封闭性,不可避免地需要通过与地面环境的共同设计与引导,才能形成真正的地面、地下环境空间系统一体化的运作体系。因此,应重点处理地面、地下人行出入的自然衔接及过渡,出入口、转换节点的景观,以及与周边现状建筑及景观相协调。在材料、色彩使用上综合考虑质量、环保及心理等因素,与城市发展文脉、地上空间氛围和自然环境的相协调。同时设置系统化的特色标识,如安全、导向、特殊人群专用、设施、乘车信息和广告标识等。

3.2 详细规划与设计:以蚌埠市淮河路商业中心区地下街为例

3.2.1 项目背景项目位于蚌埠市乃至皖北地区最著名的商业聚集区域内,在淮河路、胜利路、小南山儿童公园和蚌埠市科学文化宫的地下,整体空间形态呈倒L字形,共由3个单项工程(即淮河路、胜利路、小南山人防地下商业街)组成,地下街主体设置在淮河路路面地下,总长度1395.2米,面积约29197.8m2。项目以建设地下街及地下停车库来整合城市道路、绿地、广场下的地下空间资源,以期达到缓解因城市基础设施不足所带来的城市中心区域动态、静态交通混杂的矛盾,合理组织车流、人流,从而改善老城区商业购物环境,提高城市中心区土地开发和利用的集约度,推动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工作的发展。

3.2.2 总体策略本设计以现代商贸新城为战略目标,以“扩大城市便利性”为核心设计目标,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要素创造新型宜居的城市地下空间,其设计特色在于摒弃传统地下街“设施全套地下化”的一贯作法,立足于全新的地上地下一体化共同发展的设计理念,使地下街成为真正的城市公共空间,并因而创造出新的城市功能。

3.2.3 具体策略

3.2.3.1 将地下商业与周边下沉广场、周边商业以水平对接,并打开城市基层面,将城市的活动与景观置于地下街与城市交汇处,使城市的主要活动界面能够以地下街为新的活动载体,改变传统地下街纯商业功能的性质,让地下街成为城市聚集的生活广场。

3.2.3.2 确保地下街开发的活性化,扭转道路两侧各商业地块独立发展的状况,让地下街与地面商圈共存共荣,确保彼此间人流量与商业引力的制衡。

3.2.3.3 将地下街主要疏散通道均面向开敞的下沉广场,以消除封闭感达到地下空间地面感的目标。

3.2.3.4 组织地上与地下的商业空间,使地下街形成地上地下一体的商业连续界面,保证全天候的空间连续性。

3.2.3.5 在区域道路的主要交叉口设置地上、地下连通道,确保人员上、下进出便捷,利用城市绿地的地下空间合理设置地下停车空间,缓解城市中心区的停车难的现象。

3.2.4 节点设计

3.2.4.1 节点A:淮河路与升平街交会段与西南角的城市绿地

作为整个地下街工程的起始端,节点A是整个项目西侧最具特色的景观绿带。设计以融合地下街的商业和城市休闲活动为目标,以地下街为纽带,将城市景观和地面步行系统联系起来,同时在不同的转换空间将蚌埠地方历史文化内涵融入景观设计和建筑意象中,体现地方化和本土化的城市精神。

城市绿地作为重要的转换节点,不仅起连通地下停车库以解决淮河路停车难问题的功用,同时将地面休闲娱乐与地下停车、地下商业的集聚区相连,共同构筑深受市民喜爱的各种规模聚会和交流的城市活动公共平台。节点A以“蚌山之绿”及“淮河之水”为主题进行立体人文景观设计,并作为地下街的主要出入口广场展现蚌埠市源远流长的地方文化。对应地面原有古树设计“落叶”以传递“历史如镜”“文化常青”的意象,在不破坏古树的前提下让地面动线环绕古树缓缓流动,将绿与自然光导引至地下空间。

升平街与淮海路交叉口正下方的地下商业的集聚区是A节点的另一个亮点,此节点广场以主题“蚌埠含珠”将蚌埠市的人文精神与商贸氛围进行了充分融合。

3.2.4.2 节点B:淮河路与国货路交会段南端区域该节点本着商业地上地下一体化发展的原则,将地下商业街与地面商业街及周边地块的空间融合在一起,以整合淮河路与国货路地面景观资源的设计手段改变区域发展相对失衡的问题。通过打开地下街顶盖、整合下沉广场的设计方式,让大量的人流能够直接出入,使地下街与周边地块在此处区域形成城市与商业活动聚集,让自然光线能透过侧墙的开放而有效引入,也同时解决了城市人防及综合防灾等问题。设计致力于传统与现代文化的融合传承,以大禹文化为核心创意点打造具备城市精神的重要地标。国货路与淮河路的交会点采用钢结构与膜构造相结合的节点空间设计,配合半开敞的下沉广场处理,以“蚌壳孕珠”的意象形成国货路与淮河路的共同地标。出入口与下沉广场的共享方式,不但扩大了商业面的使用,电扶梯与观光电梯的搭配设计也形成了此区域的视觉焦点,同时隐藏在地块上的风井、冷却塔等设施的存在,也较大程度地提高了城市的景观水平。

4结论

城市中心区是城市交通、商业、金融、文化等各种要素最为集中的地区,同时也是各种矛盾最为集中的地区,常常成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和起点,在这些地段,传统的城市地下空间的公共开发一般包括防空需求和商业开发需求,而不同权属地块内的地下空间的开发则往往具有封闭、满足自我需求的特点。在此背景下,以公共性的地下空间开发为契机,整合多方的利益诉求实现政府、商家、公众多方共赢,从而达到推动城市建设发展的目标尤为重要。

在盐城和蚌埠的实践案例当中,本着适度性、公共性、地方性的原则,根据欠发达区域大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藉由强化编制重点的方式,在优先解决城市现有突出矛盾的基础上,对城市未来的发展需求做出科学合理的预测,同时在具体的空间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技术运用等方面强调适应性的低碳环保设计理念,反映地方历史文化与传统,并提供了一个行之有效的地下空间开发方案,以期给同类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设计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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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规划与设计范文5

关键词:城市公共停车空间;武汉市;中心城区;规划设计

Abstract: city traffic movement and stillness, the planning and design of parking space static occupies a very important position in the development of city. Due to various reasons, many public parking situation of our city, this topic in Wuhan City as an example, through the method of literature, investigation, analysis and study for issues related to public parking space planning and design. In order to solve our country city land tense circumstances of city public parking problem, and provide a theoretical reference for the rational.

Keywords: public parking space in the city; Wuhan city; city center; planning and design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近年来,由于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交通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城市中心区机动车“停车难”的问题表现得最为突出。我国大城市中均存在停车空间规划滞后、投资不足、用地控制不力等问题。加上缺乏完整的停车法规和停车管理措施,造成乱停乱放、占道现象愈演愈烈,而停车空间布局建设的不合理也进一步造成交通拥挤,降低了道路上车辆的行驶速度,形成了停放与动态交通流互相干扰的恶性循环,使得城市环境恶化,也影响了城市居民的工作和日常生活。因此,如何合理解决城市公共停车问题,对促进城市交通、美化城市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武汉市公共停车空间规划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武汉的繁荣发展,城市交通承载力也越来越大,而城市公共停车问题也随之变得越来越严重复杂。通过对武汉市的停车状况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发现武汉市公共停车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停车设施供给严重不足,缺乏统一规划

近年来尽管武汉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量有较大的增加,但随着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武汉市机动车数量增长快速,特别是私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对于开车出行的市民来说,出行交通拥堵、特别是停车难的问题依然严重存在。由于停车空间缺乏,停车需求大大超过停车位的供给,所以导致了大量占道停车和违章停车的现象,使原本拥挤的武汉交通变得更加拥堵。

以武汉市来说,在城市空间布局规划中缺乏对公共停车空间的总体布局规划,也没有很好地从城市交通系统战略的角度来看停车问题,缺乏对城市公共停车问题的总体把握,以至于在当前城市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公共停车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

停车供应结构不合理

根据国家相关研究分析,我国城市各类停车设施合理的结构比重应为:配建停车位应占城市各类停车位总数的77%~83%,公共停车位应占17%~23%,路内停车位应占3%~5%。而武汉市目前的停车供应结构并非如此,市内公共停车空间不多,配建停车空间不足,因此诱发市区特别是中心城区停车状况比较乱,也难以管理,特别是路内停车比例相对于合理的百分比来说偏高,停车随意性强,大量占用了城市支路,严重影响了城市交通的畅通和安全。

部分地区土地利用形态、功能布局不够合理

武汉市的停车规划较落后,没有跟紧城市规划的进程,早先城市规划中又没有预留足够的可建停车空间,加上武汉中心老城区繁闹地段人口比较聚集,又有新改建大型商业办公类建筑,导致了在这些繁闹区有各种类型的车辆占用道路,乱停乱放,人车混行。例如汉正街、江汉路周边、司门口等地区,这些地区每天人流量非常大,特别是周末假日,可周围却没有或者很少有一个正规的大型公共停车场,所以这些地区的交通状况非常差,并且存在着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缺乏相关政策,管理手段落后,停车设施技术水平较低

武汉市目前并没有出台具体的可实施性法规来对公共停车设施进行调控,对城市中乱停乱放的现象缺乏严格的管理处罚措施。另一方面缺乏建设保障,没有很好的政策支持,以至于开发商在开发的时候单方面追求经济利益,参与建设停车空间的积极性也不高。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没有做到从严要求,也是导致公共停车场建设存在一定困难的原因之一。

武汉市路内停车大都是5~10元,并且一般没有计时限制,而路外停车收费是实行计时累进和限时管理,收费一般为3~5元/小时。这种收费管理机制很明显没有受到综合调控,造成路外停车富余而路内停车拥挤并且影响了交通的畅通和安全性。

目前国内城市的停车方式多为地面上停车和地下停车库形式,这样的停车空间所占的土地价值并没有充分的被利用。而国内目前对新型的智能机械式停车设施的建设相对较少,武汉目前也很少涉及,而且对停车的管理基本还处于人工管理阶段,也没有先进的停车信息系统和停车诱导信息系统。

武汉市公共停车空间规划设计方法探究

根据以上的调查分析,面对武汉市公共停车这一方面的种种问题,我们应当重视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下对武汉市公共停车空间的规划设计方面提出四点建议措施。

把公共停车规划纳入城市的总体规划中

借鉴发达国家大中型城市停车空间规划设计的成熟经验,制定并完善与武汉市城市规划相统一的停车空间规划方案。政府及相关部门作出合理的调控,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政策和措施。

武汉市内有武昌、汉口、汉阳三大城区,土地利用形态十分复杂,交通任务繁重,而交通分布的各个区域都会遇到大量的停车问题。所以停车空间的建设要与城市的规划,特别是土地开发强度,相适应。

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从长远去看土地的使用效益

城市土地比较昂贵,开发商一般开发都追求短期的高利润回报,而政府可以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开放商在开发使用土地时,多考虑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政府对开发商提供相关优惠政策,促使开发商建造公共停车场,这样从长远看来,是双赢,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

优化停车管理措施

地下空间规划与设计范文6

关键词:地下空间规划;分层布局

中图分类号:TU113.5+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虹桥枢纽地处长三角都市圈重心,是上海市区与长三角地区衔接的门户,将分担上海服务长三角的职能。枢纽地区是未来上海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节点,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根据《上海市地下空间近期实施性规划》要求,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地区作为上海市地下空间开发和近期建设的重点地区,应当将地下空间规划作为强制性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单独编制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

1.地下空间规划理念与功能分析

1.1规划理念

1.1.1新前沿(New Frontier)--AERO CITY 的定义:

新前沿(New Frontier)空间:指的是诸如宇宙、海洋、地下等潜在的、待开发的、充满生机的未知空间。虹桥枢纽地区紧邻机场和高铁,具有向天空、宇宙无限延伸,与世界紧密相连的特点。

AERO CITY 虹桥 : A.E.R.O

A--Activity: 长三角的中心、世界的中心,充满动感活力的城市。

虹桥作为上海副中心,具有良好的可达性,多种交通积聚于此;磁悬浮、高速公路、铁路、机场通过枢纽建筑的地下步行通道相连。 通过地下空间的延伸开发,构建区域地下步行网络系统,与交通枢纽相接,努力打造出城市与世界直接相连的、与世界中心相符的充满活力的城市。

E—Environment: 采用高科技手段,注重节能环保,绿色生态的城市。

引进与21世纪城区建设相符的最先进的环保技术,同时,在地面与地下的各个地方都能做到充分利用绿化和水体,通过地下生态新技术利用,努力打造出舒适明亮的生态城(Eco City)。

R--Renew:地上地下综合开发,具有良好适应性,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通过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地下空间的有效开发、为未来城市发展预留了弹性空间,城市具备了更强的适应性和可更新能力。

O—Open: 一个包容万象,海纳百川,友好开放的城市。

通过地上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创造一个无界互通的空间,展现了一个多元、友好开放的魅力城市。

1.2规划目标

由于虹桥地区的地下利用受到地面建筑高度的限制,因而该地下空间成为宝贵的城市空间。为了把它建设成为一个支援城市活动、市民宜聚集的城市和引导经济发展的城市,一个功能人性化、环境生态化的标志性魅力之城—AERO CITY, 确定地下空间规划理念。

1.3功能定位

本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优先发展以下功能性设施:

(1)为缓解城市交通、改善地面环境而建设的地下交通设施

主要包括地下人行交通设施、地下车行交通设施和轨道交通设施。其中,地下车行交通设施又分为静态停车设施和动态车行通道等。

(2)为扩充城市空间容量而建设的地下公共活动与服务设施

公共活动空间:下沉广场、地下广场、地下商业步行街

地下公共服务空间:主要包括地下商业零售、主题餐饮、文化娱乐、时尚休闲、

运动健身、会议展示、旅游观光、金融通信网点等公共配套服务。

公共管理设施:治安管理、环卫、公厕、咨询服务等。

(3)为改善地面环境品质而建设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

主要包括地下市政管线、地下变电站、可能的区域能源中心和地下垃圾收集运输设施等;

(4)为增强城市综合防护能力而建设的地下防灾设施。

2.功能结构与总体布局

2.1总体布局结构

本区形成“两轴、两心、四片区”的地下公共空间结构。地下空间功能以交通设施(包括步行、轨交、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商业、娱乐、休闲、展示等)为主,鼓励地下空间公共化和地下公共活动空间功能多样化。

“两轴”:主轴:核心区中央绿轴下的地下空间是虹桥地下城市空间主轴。“两心”:核心区中央绿轴下的虹桥地下空间主轴上形成东、西两个地下空间核心,即商业核心和公共活动核心。“四片区”:主轴南北两侧及SN二路东西侧形成四片片状地下空间,轴线带状地下空间及其邻接地块地下空间以地下商业、商务配套服务,文化娱乐、会议展示等为主要功能。主轴两侧靠近核心区南北边缘地块主要开发地下停车空间。

2.2地下交通布局

地下交通骨干性设施主要包括地下步行街及地下停车辅道。规划本区形成“1主轴”+“1网络”+“1环路”的地下交通布局。

“1主轴”:

指中央绿轴地下空间,是核心区地下步行交通主轴,与枢纽东西向大通道共同构成地下空间的网路主干。

“1网络”:

规划利用地下空间构建舒适便捷的立体步行网络,地下步行网络以交通枢纽、商业空间、开放空间等为主要节点,以公共地下空间为骨架,连接地块地下一层或二层公共服务设施空间。步行通道的宽度以人流分析为指导,连接通道两侧多样化的公共服务设施。整个地下步行网络系统由通道、下沉广场、采光中庭、楼扶梯等构成,空间形式多样,通过有序组织营造人性化、富有现代感的地下空间环境。

“1环路”:

规划利用地下空间修建环状专用停车辅道。北部商业区及周边(含文娱区和公园)的活动人流较大,是核心区的城市客厅,对环境要求较高。规划利用支路和公共绿地布置较高集散能力的环状专用停车辅道,将到发交通引入地下,以营造适合休闲、购物、娱乐等公共活动的地面环境。

2.3竖向分层布局

虹桥枢纽地区地下空间开发的深度以地下2层~3层为主,局部地区开发地下4层。地下一层、二层布置商业、娱乐、休闲、展示等公共服务设施,并相互联系形成步行网络;在公共服务设施以下布置地下停车、轨道交通等设施,并整合相邻停车资源,在步行网络层以下构建停车网络。

主要层面平面布局

(1)地下一层平面布局

地下一层空间以步行和公共服务设施为主。东西向中央轴线地下空间是片区地下空间的主轴,也是枢纽本体地下人行大通道的延伸,加强了交通枢纽与核心区西片的空间联系。主轴两侧沿南北绿轴和SN一/1路等地下设置地下步行街道,形成整体化的步行网络。提高地下空间的内部环境质量,营造令人向往的舒适的地下街道。

(2)地下二层平面布局

地下二层以停车空间为主。南部以公共停车库为中心,利用地下连通道沟通各地块地下车库;北部设置环形公共停车辅道环通周边地下停车空间,总体形成“南连北环”的地下停车空间布局结构。

系统规划

2.4步行系统

根据人流分析结论,地下步行系统以中央绿轴地下空间为主轴,通过南北轴地下空间、SN一/1路地下街等向南北两侧辐射,并在浙江园、江苏园等处穿越SN二路形成网络。

2.5停车系统

区域车库连通系统采用“北环南连”的形式,北侧通过在市政道路下方布置地下车行环路构成车库连通系统,共计连通7032个泊位,南侧通过车库之间建设联络通道进行局部连通,同时根据区域总体静态交通需求与配建泊位的缺口,于EW三/4路——SN二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增设社会停车场,停车场为地下二层,规模约为400个泊位,通过合理交通组织发挥其集散到发交通的“蓄水池”作用,共计连通6693个泊位,南北绿轴地下空间平行划分成多纵向功能带,结合地面活力水街区,造就一条集休闲娱乐的特色地下步行街。整条地下街沿轴线布置景观广场、交流平台、展示空间、休闲地带,两侧适量布置商业空间,为地上街区提供文化交流空间

3.休闲娱乐广场

连接东西地块,为办公区域内的人员提供休息餐饮空间。利用西侧下沉式广场更适合休息的空间,将办公地块内的人员吸引到西侧商业地块,以达到人流吸引的目的,提高商业地块的人气。

4.会展商务广场

中央轴线南侧增设会展商务广场对东西两侧地块进行连接。SN二路西侧的下沉式广场中会展信息栏和咖啡厅,为参观、参加会展的人员提供休息和交流的空间。

4.1SN一/1路地下商业步行街

沿SN一/1路下规划中高端地下商业步行街,长271m,联系中央轴线地下空间与高端商业区。地下街沿线点缀三个节点小广场,形成一条趣味轴线。花坛、景墙、各式铺地、玻璃穹顶、高品质且别具一格的商铺,共同构成了一条兼具景观欣赏与购物体验的地下商业街,使游客流连忘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