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安全心得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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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安全心得

财产安全心得范文1

[关键词]私有财产,社会心理,滞后性

“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第一次历史性地被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中国的法治进程上,这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我们所做的科研课题“小康社会私有财产刑法保护研究”正是在这一大的背景下开始启动的。

一、 社会调查报告——用事实说话

为了掌握社会公众对私有财产保护现状的态度和看法方面的第一手资料,课题组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社会问卷调查活动。问卷分为两套,问卷(一)的调查对象定位为普通社会公众和大学生,问卷(二)专门针对法律工作者。每卷设置十个问题,问卷(二)的设计较多的考虑了法律工作者职业的特殊性,提出了一些专业性的问题。两份调查问卷的问题均涉及调查对象对“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的了解和对其重要意义的认识;对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的保护那一个更加重要的看法;对我国私有财产保护现状的满意程度;以及人们对私有财产遭受侵犯时会采取的行为方式等问题。为确保调查对象的代表性,对社会公众的调查我们采取了街头随机调查的方式。对大学生的调查我们选择了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社会安全职业学院和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四所大学不同专业的学生作为调查对象。wWW.133229.cOm对法律工作者的调查我们选择了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澧县和鼎城区的公安、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为调查对象。此次调查共发出问卷1000份,收回903 份。问卷收回后,我们将所有问卷信息输入计算机,利用spss专业统计软件进行了统计[①]

统计结果显示,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普通社会公众,只有71.5%的人知道“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进了宪法,而大学以下文化程度的被调查者则只有45.2%的人表示知道,而且作为关注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群体——大学生,清楚知道这一事件的人也只有71.2%.对于“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进宪法是否有意义这一问题的回答上,普通社会公众只有59.9%的人认为非常有实际意义,而法律工作者甚至只有50.7%的人认为非常有实际意义。关于私有财产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35.6%的人表示不了解或从未关注过。被调查的法律工作者中,27.3%的人选择当自己的私有财产遭遇不法侵害时,如果不多就算了,8.2%的人选择私了。我们认为,这一数据充分显示出法律工作者对我国私有财产法律保护缺乏信心。而普通社会公众则高达14.1%的人选择私了, 30.9%的人选择如果不多就算了,这也说明了公众对法律和司法机关的不信赖和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私有财产意识的严重滞后。最为值得注意的是,在我们调查的法律工作者中,只有3.2%的人能列举出一条关于私有财产保护方面的法律条文,7.4%的人能列举出两条,9.9%的人能列举出三条,这无法不使我们对我国私有财产保护的前途感到担忧。我们的宪法精神将如何落实到实践中去?在我们针对社会公众的问卷中,提出了法律应该更加重视公有财产的保护还是更重视私有财产的保护这个问题,66.8%的人认为应同等保护,但仍然有14.2%的人认为应更重视公有财产的保护。这一数据充分显示出人们受长期以来法律保护重公轻私心理定势的影响,从认识上滞后于我国的法制发展。

在我们的调查中,还有几个问题的统计数据是值得关注的。

问题一:你是否知道“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进宪法?(问卷一)

文化

选项

大学以下

大学以上

在校大学生

非常清楚

95

294

80

45.2%

71.5%

71.2%

大概知道

41

34

9

19.5%

8.3%

8.0%

不知道

24

83

13

35.3%

20.2%

20.8%

总计

210

389

112

100%

100%

100%

问题二:您认为私有财产保护入宪是否有意义?

职业

选项

工薪劳动者

私营经济业主

法律工作者

在校大学生

意义重大

137

20

57

75

58.2%

66.7%

20.2%

67.8%

有一定意义

82

7

29

21

35.2%

23.3%

10.3%

18.7%

意义不大

9

3

102

18

3.9%

10%

36.2%

13.5%

毫无意义

5

77

2.1%

0%

27%

0%

总计

233

30

282

112

100%

100%

100%

100%

问题三:您是否遭遇过私有财产的侵害?

文化或职业

选项

大学以下

大学以上

法律工作者

经常遇到

8

33

27

3.8%

8.0%

9.6%

偶尔遇到

87

219

61

41.4%

53.3%

21.6%

从未遇到

82

112

184

39.0%

27.3%

65.2%

没有意识到

33

47

9

15.7%

11.4%

3.2%

总计

210

411

282

100%

100%

100%

问题四;您了解我国关于私有财产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吗?(问卷一)

文化程度

选项 大学以下

大学以上

非常了解

4

11

1.9%

2.7%

有一些了解

113

272

53.8%

66.2%

不了解

73

112

34.8%

27.3%

从未关注过

20

16

9.5%

3.9%

总计

210

411

100%

100%

注:凡无效问卷答案均未计入统计数据。

二、 深层理论探讨——不得不正视的认识根源

任何一个新生事物要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都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这个过程就是一个认识逐渐深化的过程。这一过程的长短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领导层的重视程度,社会舆论的导向,社会公众认知能力的发展程度等。“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第一次被明确的写进宪法,相对于我国以往的立法来说,它是一个新鲜事物,这一观念要深入人心,同样是需要一个过程的。我们以上所述的调查结果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我们认为,人们对私有财产保护心理滞后形成的原因,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得到解释。

首先,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角度分析。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认识在实践中产生,并以实践为基础无限的运动发展。“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②].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奉行高度集中的公有制的经济制度和计划经济体制,任何形式的私有财产都遭到否定。这种制度在中国建国以后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一直居于统治地位。社会公众早在这种制度和实践中,形成了公有财产至高无上的观念,将私有财产看作邪恶与灾难,更谈不上私有财产保护的问题了。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人们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深化,对私有财产的观念也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人们开始能够容忍私有财产的存在。但是,人的认识是不可能一步到位的。它必须在实践中得到深化。实践已经造就了观念的转变——认为私有财产是可以存在的,那么实践将会引导认识更进一步向前发展,即私有财产不仅是可以存在的,而且应该得到保护,并且应得到与公有财产同等的保护,维有这样才将更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是社会管理阶层基于实践的一次认识的飞跃。但是,这样的飞跃在社会公众中还没有完全实现,那是因为社会公众的实践还没有达到这一步。通过对问卷调查结果的分析,我们发现,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这一问题漠然置之的被调查者中,81.3%的人属于大学以下学历的低收入人群。而收入较高的被调查者对私有财产保护则普遍表示关注,特别是私营经济的业主,99%的人认为合法私有财产应得到与公有财产同等的保护。这一现象就充分说明,只有实践的发展,才能促进认识的发展。当私有经济的业主们在实践中真正掌握了一定的私有财产之后,从认识上才会提出保护私有财产的要求。而对于低收入群体,由于他们的私有财产非常有限,也就不可能提出保护私有财产的要求,从心理上认识到它的重要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公众拥有较多私有财产的比例将会逐渐提高,从而促进人们认识的深化。为把宪法精神落到实处铺平道路,真正使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一理念得到法律和公众的双方的认可。

第二,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对“您认为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的保护那一个更重要”这一问题,14.2%的人选择了应更重视公有财产的保护。我们认为,14.2%的人做出这种选择的原因不外乎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本能。我们相信,有一部分人未做任何思考便选择了公有财产,这便是本能。本能的产生,“从本质上说,还是间接的依赖于外源的刺激”[③].那么,这种外源性刺激是什么呢?是长达几十年的社会环境。从一定意义上说,本能是不直接依赖于社会实践的,既使现实已经充分的显示出了私有财产保护的重要性,但是,就象一个人一脚踩在一条黄鳝身上会本能的跳起来一样。因为长期的经验告诉他,那是蛇。实际上,他可能并没有思考那究竟是蛇还是黄鳝。面对公有财产还是私有财产重要这样的问题时,几十年的社会实践告诉他,选择私有财产是错误的,他同样并没有考虑,现在社会的经济、政治、法制状况是什么。二是由于受到心理定势的影响。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经济一直居于主体地位。在今天,人们已经开始注意到私有财产保护的重要性,但由于一直以来社会公众的心目中就没有私有财产的概念,长期形成的思维束缚了人的认识发展。法律心理作为法意识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并不能随着社会实践或者说法现象的变化而一下子改变过来。“长期以来,积淀于人们头脑里的对旧的法现象的感知、印象,根深蒂固,不是一下子能改变的。”[④]我们从问卷中发现,对“当你的私有财产受到侵犯时你会选择怎样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普通社会公众中,30.7% 的人选择如果不多就算了,省得麻烦。更有14.2%的人选择私了,而选择法律手段的只有55.1%.作为执行和实施法律的法律工作者,有27.3%的选择如果不多就算了,8.2%的人选择私了,也只有62.4%的人选择了法律手段。这一结果的出现是不奇怪的,这正是法律心理相对独立性的体现。

这样的结果同样可以从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中得到解答。马斯洛认为。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最低层次的需要是生存的需要,然后是安全的需要、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当一个层次的需要还没有得到满足时,另一个层次的需要就不会产生。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正是对人通过劳动所获得的财产予以保障,进而使人的自由、权利和安全得以保障的一种体现。对私有财产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就说明了这一部分人的生存状况还不允许,或者说不需要有这种安全的保障。因为我们国家还有很大一部分人仍然在为生存奔忙。因此,要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私有财产的意识,一个重要的问题还在于需要的出现——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有财产的拥有。

第三,从立法、执法和司法状况分析。我们认为,这是私有财产保护社会心理滞后性形成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在心理的发生与发展上,社会条件是一个最重要的因素。”[⑤]对私有财产保护相关立法的滞后,执法中的偏见以及司法中的不公正待遇,是公众对私有财产法律保护缺乏信心的重要原因。首先,从立法上看。虽然将“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历史性的写进了宪法,但相关法律法规却不配套,公与私的偏见仍然相当明显。特别是在刑法中,这种倾向随处可见。《刑法》217条规定: “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可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也就是说,职务侵占罪的最高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没收财产是属于选处的附加刑。而《刑法》383条贪污罪则规定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死刑。而且没收财产是并处的附加刑。公私财产保护的偏见,由此可见一斑。法作为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对人有明确的指引作用。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人的行为是受到心理支配的,法对行为的调整是通过思想来实现的。不平等的立法必然使社会公众形成公有财产保护比私有财产保护更重要的心理。因此,我们认为,公众对私有财产保护的心理滞后主要不是源于自身,而是源于立法的实践。

其次,从执法上看,虽然宪法明确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真正当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受到侵害是时,所能得到的法律救济往往是不平等的。例如对逃债的处理。逃债作为与市场经济伴生的一个毒瘤,如果打击不力,处理不当,往往会给债权人造成重大损失,并导致整个社会的信用危机。但是执法机关在对逃债行为进行打击时,往往更注重公有主体的债权保护,而对于私有债权由于一般数额较小,债权人自身社会影响力弱等因素,导致执法机关不关注,不重视,甚至放任不管。这种执法的实践也促成了私有财产保护的社会心理滞后,原因就在于他们没有看到平等保护的希望。

再次,从司法的角度看。司法对私有财产保护的不对等待遇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在专门针对司法人员的调查问卷中,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在涉及私有财产保护的判决或裁定的执行上,您认为执行难主要难在那里?”有35.7%的人认为主要难在标的太小而执行费用太高。我们认为,这显然是一种错误的认识。所谓司法救济,救济谁?当然是弱者,在我们的社会里,公的力量是相对强大的,他们往往可以从自身得到救济。只有个人、私有财产作为社会的弱者,才更需要司法力量的救济,而司法机关却以种种理由不去保护它。社会公众怎么可能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充满信心呢?

三、 跨越法治障碍——问题不容忽视

我们敢于作出大胆的论断,私有财产保护的心理滞后必将影响私有财产保护的立法的发展和司法的实践,并进而影响社会主义的法治进程。

“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原则”是17世纪至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与自由、平等、安全一起,被法国的《人权宣言》宣称为“天赋人权”,而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正是其他一切自由、平等和安全的起点。

首先,从私有财产与自由的逻辑关系上看,个人对其财产的独占的排他的支配权,是自由的核心,没有私有财产,个人就缺乏了最起码的自由活动空间。试想一下,如果你的私有财产得不到保护,一个人又该如何去享受人身自由和政治自由呢?你只能被限制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你所享有的自由只能是形式上的自由,因为这种自由由于缺乏经济的支撑而变得毫无意义。同样,我们谈平等,包括人格上的平等,精神上的平等以及文化、政治上的平等,都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财产权上的平等。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告诉我们,当人在满足了生存的需要后,便会产生安全的需要,包括人身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也就是说,财产的安全是人所追求的安全要素之一。如果人的私有财产得不到政府的法律保护,也就意味着人无法得到安全的满足,从而使人之所以为人所应享有的基本权利无法得以实现。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是人权的基本要求,也是与宪法修正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精神相一致的。如果人权得不到保障,政府也便失去了存在的依据。正如洛克在其《政府论》中所言,“政府存在的唯一目的便是保障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因此,政府唯有强化法制,确保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确保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市场经济天生就是平等经济,市场主体一律平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如果希望私有经济作为市场主体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贡献,必须强化其主体地位以及在市场中所获利益的保护。从功利的角度出发,私有财产的不断增长是社会生产和市场竞争的内动力,它能确保市场效率的提高和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在“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进宪法,最受鼓舞的是私营经济的业主们。这也正说明了解决私有财产保护心理滞后的重要性。作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私营或民营经济的业主如果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缺乏信心,必将极大地挫伤他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当然,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不能局限于传统的对私有财产的静态的保护,而应该从静态向动态发展。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公民财产”一词实际上仅在“物”的意义层面上使用,私有财产的保护仅指静态物的占有的保护,以维持静态物的占有的稳定性。“对公民财产权利的保护,已不限于对财产权利的抽象肯定,而更侧重于财产权利实现方式的肯定。”[⑥] 我们认为,现阶段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更应该是私有财产进入市场时,交易安全、投资安全能得以确保,使私有财产在创造财富、保值增殖的过程不致遭受侵害。

在参与市场经济的私有财产持有者看来,交易的安全威胁来自于变幻莫测的市场本身和普遍存在的不当交易行为,但让他们更感不安的则是他们在与公有制主体的交易中所处的不利地位,以及在交易中遭受不测时可能得到的不公正的政府救济——包括行政的救济和法律的救济。无可否认,这种担心并不是多余的,而这样的忧虑必然束缚私有财产持有者参与市场交易的积极性。也就是说,私有财产保护的心理滞后是不利于活跃市场的。

投资安全也是私有财产保护的一项新的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拥有财富的目的已不局限于个人消费,人们有将私有财产进行投资而更进一步创造财富的愿望,但对政府保护私有财产的政策和法律缺乏信心,使投资热情受到了限制。我们认为,投资安全的隐患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仇富心理的存在;二是国家政策的影响。公民投资权利实现的结果,是在社会上造成了富裕程度的差异,而这种差异造成了广泛的社会心理失衡,一部分未致富者不能正确对待他人的致富,不了解国家保护私有财产的政策和法律,导致仇富心态一度盛行,更有甚者甚至付诸实践,对他人的投资收益实施破坏、哄抢,给投资人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另外,对国家保护私有财产的政策和法律不了解或者不信任,致使部分人不敢投资或扩大再投资,而宁可将赚来的钱用于铺张、奢靡的个人消费,不仅严重的腐蚀了社会风气,而且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我们认为,宪法修正案为私有财产的保护提供了最高的法律保障。但我们同时也注意到,宪法修正案也强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施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无可否认,在立法上作公共利益的保留是必要和符合法治精神的。但问题在于,在具体的操作中,应由谁来代表国家?以什么标准来界定公共利益,而且由谁来界定?这是宪法所没有解决的问题。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就存在着安全隐患。投资可能会遭遇不合理的征收或征用。我们无法不给予关注,因为我们就曾遭遇过这样的尴尬,在一轮有一轮的房地产热中,一些房地产公司竟然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冒着国家的名义圈占农民的土地,却大肆的进行商业开发,而相关部门却熟视无睹。另外,公共利益应限定在一个什么范畴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一个村庄的利益是不是公共利益?一个社区、一个单位的利益又是不是公共利益呢?一系列的问题必将使投资者产生不安感而裹足不前。

四、 方法论研究——我们该做什么?

社会法律心理作为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当然是源于实践的。但是反过来,社会法律心理又会对实践起指导作用。如果社会心理滞后性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必将影响到私有财产保护的实践,从而影响到社会法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社会心理滞后性是必须立即加以解决的问题。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社会公众对私有财产保护的心理认同相对滞后,而这种社会心理滞后性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一点仍然应当强调的是,我们必须大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使全社会的每一个人都掌握一定数量的私有财产,才可能使全社会形成保护私有财产的共识。

从另外一个角度说,社会心理虽然相对滞后于宪法,但是,我们却不得不承认,这种社会心理是不滞后于宪法以外的其他任何一部法律的,特别是刑法。虽然刑法第二条明确把“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与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人民集体所有的财产并列作为刑法的目的,但是正如前所述,在刑法的条文中,处处体现出了对公私财产保护的不平等。刑法作为国家法制体系中最具强制力的一个部门法,如果对公私财产的保护在立法上不能做到平等的话,私有财产的保护必将成为一句空话。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对所有的立法和司法都具有指导作用。但是,我国并没有建立起宪法法院和宪法审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也很少直接援引宪法条文作为司法裁判的依据。所以,宪法精神必须落实到基本法律,才能使宪法精神得到保障。而其他涉及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法规,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国家强制力保障,对公众产生的心理影响远不及刑法。因此,我们认为,要真正解决私有财产保护的心理滞后性问题,就必须在宪法的指导下,尽快对刑法中不适当的地方进行修改。在刑法中,这种需要修改的条文随处可见。如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两个罪的客观方面是完全相同的,但它们的法定刑却大相径庭,挪用公款罪的刑罚明显重于挪用资金罪。这种差异我们只能从犯罪主体和犯罪对象的不同上去得到解释。前者所侵犯的是公有财产,而后者主要侵犯的是私人所有的财产。这种立法上的不平等对保护私有财产显然是极为不利的。因此,要改变社会的心理滞后性,首先得从刑事立法做起。

加强普法教育是解决私有财产保护社会心理滞后性的又一重要措施。我们讲“依法治国”只有短短的几年时间,公民的法制意识相对淡薄。西方发达国家的公民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私有财产的意识非常强烈,那是他们几百年法治的结果。我们没有深厚的法治基础,但我们公民的法律意识却不能落后。那只有加强法制宣传的力度,尽快提高公众对私有财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心理学家认为,对人反复高频率的相同刺激会促进人的意识的形成。依赖于立法和司法实践对人的心理产生影响并使之与宪法精神相一致,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撮而就,短时期内很难有非常明显的效果。而加强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制宣传,对公众尽快提高认识是会有较大促进作用的。

加强执法与司法的公正性是促成私有财产保护社会心理成熟最有效、最持久的手段。法的实施能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最直接的影响。如果当事人能够在案件的处理中感受到法的严谨与公正,哪怕是承受不利后果的一方,依然会对法产生信赖。针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来说,如果在涉及私有财产保护的案件处理中,能够使当事人感受到法律对私有财产保护的同等对待,我们相信,这个当事人的心理就再也不会滞后于宪法了。而社会法律心理正是以个体心理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另一方面,法的实施所产生的作用并不局限于对当事人的规范或强制,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法的实施,能够对全社会产生一个教育与引导作用,从而促进社会法治心理的发展。

注释:

[①] 社会问卷调查由课题组成员共同完成,本文所用数据均来自调查统计报告。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三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526页。

[③]《中国大百科全书,心理学1》,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第13页。

[④]《法理学》李步云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46页。

财产安全心得范文2

关键词:价值链 中小企业 财务安全管理

一、问题的提出

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深入使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确保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地位,中小企业应当从价值链角度思考维系自身财务安全的决定因素及其对策。战略管理学家迈克尔・波特于1985年提出的价值链理论认为,中小企业的经营过程实质是由若干具体价值活动所构成,企业运营总价值实际由其价值链上若干具体价值活动所创造。由于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主要源自特定行业的特定环节的垄断优势,其垄断优势力量则来自其关键业务环节。价值链理论强调对企业价值运动及其关系实施有效管理,通过深入探析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过程和实现过程的方式,来揭示隐含在企业日常运营业务之下的企业价值运动过程中的各种经济利益。基于价值链理论的分析,中小企业应当将创造企业主要价值的关键业务环节视为企业管理的战略环节来予以重点管理,从而形成价值链竞争优势地位。中小企业应当将企业管理重点锁定于价值链条中创造高价值环节之上,通过定制具有系统价值、长期价值和导向性价值的企业财务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对企业整个价值链条和企业财务安全系统的管理与控制。

二、基于价值链的中小企业财务安全管理机制架构解读

(一)以纵向价值链为轴心定位中小企业供应链财务安全

纵向价值链分析要求中小企业拓展财务管理视野,将企业视为供应链财务管理系统的有机构件,通过协调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分销商关系来优化企业价值链流程,从而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财务安全水平。

其一,中小企业可通过价值链资源整合来降低企业采购成本。中小企业的实力相对有限,依靠单个企业能力难以维系自身财务安全。中小企业应当基于企业所处产业链来整合其价值链,实现企业上下游产业一体化,确保企业稳定获取原材料及生产辅料等资源。通过强化价值链管理,企业可以有效控制采购产品的价格,从而降低企业在采购环节的现金及财务费用支出。但是,企业需要大量资金来支持其延展价值链的长度与业务覆盖范围,从而将企业推向其所不熟悉的业务领域,从而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水平。因此,中小企业在运用价值链理论维系其财务安全机制的过程中,应当考虑到适度控制其价值链整合范围与力度,进而消除其财务风险。

其二,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建构和睦关系的方式,来缓解企业财务现金流紧张局面。通常而言,实力较小的中小企业在业务商洽过程中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弱,由此导致企业的应收账款增加而应付账款减少,企业的财务现金流也会陷入短缺局面。中小企业应当规避将企业的采购来源局限于一家供应商,而应当将企业的采购源分散到不同的供应商中,以降低企业应对预付款和应收款坏账情形下的财务风险。中小企业要建立针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商业信用评估体系,加强对业务合作伙伴的商业信用管控制度建设,以此来预防企业合作伙伴的商业信用破产。

(二)以横向价值链为轴心定位中小企业的行业财务安全

中小企业的横向价值链分析可以揭示企业与同行展开市场竞争过程中的企业财务安全水平。

其一,中小企业可运用横向价值链分析工具来分析竞争者运营成本,进而反向推演出本企业的财务安全水平。具体而言,中小企业可以通过探究竞争者的产品类型来计量其生产工艺所需产品成本投入,进而探究竞争者的成本与费用水平。中小企业可分析竞争者的劳动生产率水平,摸清竞争者的单位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所需资源耗费水平,从中挖掘出竞争者的经营资源利用效率。中小企业可分析竞争者的生产规模,从中挖掘出基于规模效益的影响企业生产效率的产品成本变动趋势,分析竞争者在生产规模上的差异对其经营绩效的影响水平。

其二,中小企业可深挖横向价值链分析结果中隐匿的竞争对手的成本管理信息,进而决定本企业的基于价值链分析的财务管理重点。中小企业的经营业务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在缺乏对企业所处行业竞争态势的必要垄断力的前提下,企业应当审慎考虑竞争对手的同类业务的运营成本,并确保本企业业务运营成本与竞争对手保持一致或无显著差异。通过分析竞争者运营成本,中小企业可及时发现竞争对手的优劣势,以此来决定本企业价值链战略实施方法。

(三)以内部价值链为轴心定位中小企业的内部财务安全

其一,中小企业可通过内部价值链分析来揭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以增强企业内部财务安全系数。中小企业应深刻揭示自身内部价值运动规律,有效提升其内部价值链管理水平和内部财务安全水平。内部价值链分析主要分析从企业采购环节到销售环节的价值运动规律,其目的在于找出基本价值链和核心增值环节,以便于企业有针对性地提高财务管理中增值作业效率之路径。

其二,企业内部价值链分析的价值在于综合纵向价值链和横向价值链分析结果,以确定企业内部有效的资源组织形式和财务安全管理重点。中小企业的纵向价值链分析主要决定企业在行业内整条产业链中的业务定位,横向价值链则偏重于揭示企业在其目标市场中的竞争优势所在。中小企业的内部价值链分析则探讨纵向价值链分析结果和横向价值链分析的交叉域,深入揭示企业应当如何组织内部资源来实现上述目标。通过实施内部价值链分析,中小企业可以明确企业内部为目标市场创造价值的关键业务环节和支撑业务环节的内容,并对应的划分增值作业与非增值作业。中小企业可适当减少对非增值作业环节的财务风险控制资源投入量,并将该财务管理资源转而投放于增值作业环节的财务风险控制管理,以增强对增值作业环节的财务风险控制力度,从而提高企业核心业务的财务安全管理水平。

三、价值链管理视角下中小企业财务安全管理机制建设路径

(一)以价值链管理理念规范中小企业财务安全管理机制建设

其一,中小企业的财务安全管理活动应当以价值管理为目标,避免完美主义式管理理念在企业财务安全管理领域的泛滥。中小企业的财务安全管理是具有较强综合性的管理,财务安全管理涉及企业各业务环节和多领域财务管理工作。鉴于中小企业可在财务安全管理领域投放的资源较为有限,企业应当将其主要资源投放于具有高价值的财务管理工作模块中。这要求中小企业应当依据价值链管理理念来识别企业各业务环节和各模块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高价值环节,并据此来分配企业的财务安全管理资源。再者,对较大企业而言,中小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更为艰险,企业需促使其全部业务与终端消费者需求挂钩。为此,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工作重心应当放在可为终端消费者创造价值的业务环节。通过加强服务消费者的价值创造业务环节的财务安全管理水平,中小企业可以确保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竞争地位。

其二,中小企业应当秉持价值链管理的系统筹划理念,增强企业整体财务风险管理水平。中小企业的财务安全管理系统受企业各业务部门管理绩效水平的影响,企业外部的供应商和分销商之间、以及企业内部各部门间通过业务往来关系来形成相互作用力,进而决定企业财务安全管理水平。对于价值链上的各个生产经营环节,若要企业实现最大效益,须注重生产经营环节中各个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协作发展。中小企业应考虑系统内外部环境各影响因子,通过内部及外部价值链分析来解析出企业的独特竞争优势和关键财务安全隐患。基于价值链的财务管理要求企业着眼于企业未来在价值链中长期稳定的发展、经济周期波动情况、企业发展方向和企业价值创造模式等制定长期的财务管理战略,并及时调整企业战略以保持企业核心竞争力。落实到执行层面而言,中小企业可据此来制定企业内部财务安全管理制度,从而强化企业应收应付账款的管理精准性,大幅提升资金调度效率,增进企业信用机制建设有效性。

(二)以价值链管理方法优化中小企业财务安全管理机制建设

其一,中小企业应运用价值链管理方法来优化预算环节的财务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传统财务预算管理的弊端在于企业内部各部门间各自为政,部门间因职责不同而产生预算分配争议。价值链管理强调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当协调部门利益,实现部门间的利益整合。中小企业的人财物资源都相对有限,故其应当在制作收支预算的过程中讲求基于价值链管理的效率优先意识,以企业运营目标为基点来合理编制财务预算,使得组织的财务资源效益最优化,充分提升人财物资源之间的匹配和整合水平。具体而言,中小企业应当制定财务安全激励措施,控制消费性支出,鼓励价值创造性支出,有效提升企业财务资源的增值效能。中小企业还可按价值链方法来推动零基预算方法在企业财务安全管理中的运用。多数中小企业按照历年财务支出习惯来编制次年财务预算分配数,这种预算分配方法较为简陋且难以切实达到以收定支的务实型财务安全控制效果。通过贯彻零基预算方法,中小企业可以根据其各业务环节实际的价值创造所需的预算经费支出来定制次年财务预算,从而有效确保企业的财务预算与经营绩效的一致性。

其二,中小企业应运用价值链方法来增强财务控制环境的财务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中小企业可通过价值链来收集并分析相关财务数据,以支撑企业财务控制决策,实现企业财务安全系统控制最优化目标。由于企业可在财务安全管理领域投入资源的有限性,以及企业获取外部财务环境信息及处理信息能力的有限性,使得中小企业难以做出有效的财务安全控制决策。为此,中小企业应当充分发挥价值链系统的信息获取与组织优势,重构企业在筹资风险控制、投资风险控制及资金运用风险控制等环节的工作。由于中小企业的财务风险控制点相对集中,故企业应当加强诸如激励不相容风险、担保风险及财务信息失真风险等易于暴露财务风险的控制点的风险控制能力,实现以点带面的提升企业整体财务安全控制水平。中小企业还应加强对外部价值链的管理,通过整合内部和外部资源,不仅加强内部财务控制,同时也注重与外部上下游合作企业建立长期有效的良好合作机制,有效降低价值链各结点上的成本,加强对外部价值链的财务风险管理水平。

(三)以价值链管理技术强化中小企业财务安全管理机制建设

其一,以推进价值链信息技术整合为契机,促进中小企业对供应链财务安全管理能力的提升。价值链管理是依托于知识经济时代信息化潮流所带来的互联网和计算机技术的产物。借助互联网和计算机技术,中小企业可以与上下游企业之间加强生产信息、仓储信息及财务数据的交换,使企业对其供应链各环节的业务流程和财务风险得以全面掌握。当前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信息化进展迅速,计算机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为中小企业实施网络化财务管理模式奠定了良好的硬件基础。中小企业及其所处供应链系统可通过互联网与合作企业间展开查账、对账、报账及审计等财务安全管理活动,加快资金流转速度和资金安全利用效能,有效确保基于互联网的资金调度和账务处理等财务管理重点的安全水平。

其二,中小企业应当运用价值链技术来优化财务分析环节的财务安全管理水平。供应链管理和价值链管理技术的深入发展深刻改变了中小企业的运营环境。中小企业需摒弃将财会实务管理和财务流程管理割裂的传统管理模式,提升企业财务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在价值链层面的资源整合力度,实现企业价值链管理与财务安全管理作业链的交织融合。

其三,中小企业应当运用价值链联盟技术来拓展中小企业财务安全管理边界。传统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工作重心通常放置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考虑到中小企业的财务安全与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和上下游产业链运作效能密切相关,中小企业应当运用价值链联盟技术,促成联盟内企业间形成财务信息共享和经营盈亏共担的合作机制,从而优化企业外部财务安全环境。这要求中小企业以价值链运作为轴心,将价值链所涉及的业务模块纳入到企业财务安全控制下。中小企业可以从企业价值链联盟的高度来审视企业内部财务安全控制机制的设计思路和设计方案,通过增进整条价值链的财务安全控制水平的方式来提升企业内部财务安全水平。

参考文献:

1.张惠.价值链管理模式下的财务管理初探[J].管理学家,2014,(2):63-64.

财产安全心得范文3

关键词:水利系统;会计财务运行;安全管理

作者简介:黄秋月(1961-),女,汉族,郑州市引黄灌溉工程管理处财务科长,经济师,研究方向:财政税收、财务会计。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10.58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10-127-02

随着近几年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对科技的投入逐渐提升,非营利水利系统在各类经费使用过程中呈现成倍上涨的情况,为水利系统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但是在水利系统各项改革过程中,可以提升各种项目经费的综合利用水平。为水利系统各类人员顺利工作提供保障,为水利系统更好的服务社会提供重要的会计财务管理支持。从当前的水利系统会计财务运行状况看,存在很多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水利系统改革过程中存在管理人员大幅度缩减的问题,会计财务人员与新形势下会计财务安全管理要求不适应,严重影响了水利系统会计财务安全管理的实施,对水利系统全面协调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一、水利系统会计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从水利系统长期发展情况看,存在投入不足的问题,水利系统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提升自身的发展水平。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方面的问题,需要对其效益进行全面考核,从近几年水利系统会计财务运行状况看,各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加大了对水利系统经费的投入,同时对资金的监督力度存在不足。各个单位在发展过程中进行会计财务资金方面的改革,通过加强经费管理,提升资金的会计财务安全管理水平[1]。水利系统发展过程中要根据会计财务运行状况进行经费和资金安全管理,与企业单位进行比较,水利系统在资产管理、会计财务管理、会计财务咨询服务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会计财务从业人员在素质方面与水利系统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

(一)水利系统会计财务安全基础工作不规范。水利系统在会计财务管理过程中会计制度执行比较单一,很多水利系统把本单位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纳入事业核算过程中,其包括下属的经济实体等。最终容易造成核算混乱和事企不分的状况。水利系统的会计处理方法经常变更,科目设置过程不科学、不规范。很多水利系统在发展过程中乱用会计科目,有的水利系统对新老会计制度的理解存在误差,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水利系统在会计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只做流水账,有的单位存在账表不全的问题,造成账目不清的现象,对水利系统会计财务安全运行产生很大的影响。

(二)水利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薄弱。水利系统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共享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因此系统设备费用存在私有化等方面的问题。大型设备采购存在重复购置等问题,设备资源利用率低,存在严重的资源浪费问题。设备采购过程中存在人员不熟悉业务等问题,设备采购过程中与主要人员缺乏相应的沟通,水利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与使用人员缺乏相应的沟通,造成专用设备不能得到很好的利用,无法满足单位正常使用。固定资产建账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账物、账账不符的现象比较严重,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需要对折旧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对于丧失固定资产价值的账不需要进行处理。水利系统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虚增固定资产的问题,固定资产管理薄弱等问题,导致随意处理固定资产问题严重,固定资产流失现象普遍[2]。

(三)水利系统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流于形式。水利系统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流程不够清晰,很多事情因人而异,因此会计财务处理程序很难规范化、标准化,水利系统固定资产处理标准经常出现变动,凡事按照主管领导的标准进行处理,造成制度虚设现象比较严重,工作效率比较低。水利系统固定资产支出合法性不能得到合理的控制,系统支出挤占公款现象比较严重,挪用公款现象比较普遍,对水利系统会计财务安全性管理产生很大的影响,从水利系统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看,整体支出界限比较模糊。

(四)水利系统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与实际要求存在很大的差距。水利系统在管理过程中需要财政供给情况进行会计财务状况分析,当前水利系统的收入相对比较稳定,如果不能对业务状况进行规范化管理,存在会计财务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从水利系统会计财务管理状况看,很多单位对会计财务收入状况不够重视,任务会计财务只是一种算账,没有从制度上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导致水利系统资金运行存在不安全的因素[3]。会计财务管理工作不重视是影响会计财务安全的重要原因,水利系统会计财务人员大多数是一种调入,主要是从原职工中选拔产生,因此其在会计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很多漏洞,未经专业性训练。如果水利系统不能很好的加强业务学习,很难承担起会计财务管理的重任。

(五)水利系统会计财务分析、咨询服务管理工作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水利系统会计财务分析过程中只是对一些会计财务指标进行分析,缺乏系统性的会计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对水利系统会计财务运行产生很大的影响,对水利系统会计财务安全管理工作造成负面作用。从根本上限制了水利系统机构会计财务管理职能作用,造成会计财务指标体系不完善,会计财务分析和管理工作相对比较滞后,导致水利系统会计财务管理工作不能很好的实施,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得到保障。水利系统会计财务管理过程中很难对会计财务整体状况进行全面把握,缺乏相应的会计财务指标管理体系,水利系统的经费不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导致经费利用率不高,对水利系统提高管理水平产生很大的影响,水利系统绩效管理效益不能得到提升,对水利系统会计财务安全运行产生负面作用[4]。

二、水利系统会计财务安全运行措施

水利系统会计财务安全运行管理过程中需要从资金和资产两个方面开展工作,水利系统的资金收入和支出主要包括四个类别,分别为基本建设费、事业费、业务费、科技开发、经营服务收入等。

(一)水利系统严格预算管理,从根本上确保资金安全。预算资金在保证水利系统公益性工作顺利开展同时,需要保证水利系统各项资金能够高效运转。水利系统在业务工作方面需要进行不断创新,会计财务安全管理是各项活动能够顺利开展的保证和前提,会计财务安全工作也是水利系统会计财务管理的重点和核心,对水利系统全面发展会产生积极的作用[5]。水利系统会计财务安全管理工作过程中需要围绕本单位业务中心开展,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编报相关预算,按照量入为出、优先保证、突出重点,提升水利系统会计财务管理水平。水利系统在落实会计财务预算之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对会计财务运行状况进行定期考评,及时了解水利系统经费开支进度,针对水利系统会计财务运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提升水利系统会计财务预算执行水平。

(二)水利系统项目资金管理需要强化,提高投入产出效率。水利系统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需要强调监督意识和服务意识,掌握各种类别项目管理具体要求,指导和配合相关人员了解水利系统会计财务预算管理状况。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需要遵循水利系统的基本要求,在项目立项、执行和验收过程中对各种环境进行强化会计财务服务管理,从而能够对会计财务的约束性尽心综合研究,确保会计财务经费能够发挥最大化的作用,提升水利系统会计财务安全运行水平,为水利系统会计财务安全运行奠定重要的基础。

(三)加强水利系统生产经营会计财务管理,从根本上提高经济效益。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需要逐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水利系统会计财务管理水平,降低会计财务管理安全风险。水利系统通过服务社会获取一定的报酬,为建立独立核算或者非独立核算经营单位创造基础,严格按照水利系统会计财务成本核算,水利系统会计财务管理已经成为其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组织单位创收的过程中,需要发挥经营实体经济的能力,逐步提升水利系统会计财务安全管理水平。

(四)水利系统需要强化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从根本上保证基建资金顺利进行。基建资金在水利系统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通过对资金来源进行分析研究,可以更好的提升水利系统基本建设能力,从而能够更好的提升单位的创新能力,改善职工工作环境和生活水平。水利系统建设基金建设过程中存在数量大、收支集中等方面的问题,需要不断加强基建资金的监管,确保水利系统各项会计财务管理工作顺利推进,提升水利系统会计财务资金综合管理水平,保证水利系统会计财务资金安全运行,从根本上解决水利系统会计财务漏洞的问题。水利系统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规范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水利系统在会计财务管理过程中,一方面需要清查资产,加强对设备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登记制度,确保登记、领用、报废、归还等管理制度,提升水利系统会计财务管理综合水平,为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奠定重要的基础,为水利系统全面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赵艳萍.浅谈如何加强水利系统会计财务管理[J].成功(教育),2011,(02).

[2] 白玲.水利系统会计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J].商业经济,2009,(01):78-79.

[3] 张荣中.浅谈如何加强水利系统会计财务管理工作[J].科技信息,2010,(03):56-57.

财产安全心得范文4

关键词:食品安全事件;财务原因;企业财务状况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8月8日

1996年WTO(世界卫生组织)在其《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计划指南》中,把食品安全定义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或使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同时,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WTO在《全球食品安全战略草案》中指出,“食品安全可增进健康,同时也是一个基本的人权问题。”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大事,对此,我们应予以足够重视。

一、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回顾

2004年4月30日,“大头娃娃”事件曝光,安徽省阜阳市查处一家劣质奶粉厂。该厂生产的奶粉完全没有营养,致使13名婴儿死亡,近200名婴儿患上严重营养不良症。

2009年1月22日,三鹿“三聚氰胺奶粉”案终审宣判。自2008年7月始,全国各地陆续收治婴儿泌尿系统结石患者多达1,000余人,9月11日,卫生部调查证实这是由于三鹿集团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所致。

2011年“3·15”特别行动中,央视曝光了双汇“瘦肉精”养猪一事。瘦肉精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使肉品提早上市、降低成本,但瘦肉精有着较强的毒性,长期使用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继而诱发恶性肿瘤。

2011年4月13日,央视报道称,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添加色素、防腐剂等添加剂,将白面染色制成玉米面馒头、黑米馒头等,工人还随意更改馒头的生产日期。“染色”馒头事件迅速进入大众视角,严重威胁了人们的身体健康。

2012年2月9日,哈尔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人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红牛饮料存在标注成分与国家批文严重不符、执行标准和产品不一致等一系列问题。这一消息顿时引发国内媒体广泛关注,而素来以功能饮料著称的“红牛”成了众矢之的。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国家安定、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食品安全不仅直接关系到人类的健康生存,还严重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二、从财务视角看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

(一)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食品安全问题的频繁出现,与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有着密切关系。以食品原料的构成为例,食品原料构成决定者和食品原料构成检测者如果进行合谋欺骗,这样很容易进行食品有害添加剂的操作;当工作人员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时,容易使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遭到威胁;有心机者可能会趁机破坏内部控制,通过不正当手段讨好部分成员,做出违法的事情。

(二)过度追求低成本策略。企业为了实现高利润,以牺牲产品质量为代价,刻意追求成本最低化,而忽略了顾客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以地沟油事件为例,收购的地沟油每吨是5,500~5,600元,加工后的“食用油”就可以卖到每吨8,100~8,300元,去除各种成本后,纯利润每吨即可获得500元左右。这样的高额回报,带来道德上谴责的同时,严重影响了我国公众的身体健康。

(三)企业的财务风险意识薄弱。食品安全问题的屡屡发生,使企业的财务风险程度增强。当食品初步出现质量问题时,企业并没有加大对财务风险的防范,而是低估了财务风险。

(四)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理财活动所希望实现的结果,是评价企业理财活动是否合理的基本标准。利润最大化是基于历史的角度,反映的是企业过去某一期间的盈利水平,并不能反映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因此,当加工商受到利益的驱动,提供一些质量有缺陷的食品时,企业并不能够通过当前销售情况,及时发现财务危机。

(五)会计信息系统存在缺陷。可靠的会计信息可以帮助管理层及时发现问题,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但是,失败的企业会计信息系统常常是不健全的,主要表现在:缺乏预算控制系统,或者预算控制系统不健全;缺乏现金流量的预测;没有成本核算系统;对资产价值的估价不当。不健全的会计信息掩盖了食品安全问题,使财务风险不断累积,直到危机爆发。

三、避免再次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若干财务建议

(一)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良好的内控制度可降低企业风险,有效遏制企业违法行为的发生。内控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尤其是生产循环内部控制不完善,容易产生风险,带来食品安全问题。具体内部控制制度是针对可预见时期制定的,随着内外部环境变化,内控制度有失效的可能,如果不相容岗位员工串通起来合谋欺骗,这种风险很难防范,故企业应随时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完善内控制度设计。另外,企业还应营造并保持诚实守信和合乎道德的文化,建立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舞弊和错误的恰当控制。

(二)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对企业而言,搞好企业管理的基础就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所谓财务管理就是以成本管理和资金管理为中心,通过各种科学管理方法达到对企业资金活动和价值形态进行管理的目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使得企业的财务状况不容乐观,这就提醒了财务人员,要加强财务方面的工作,及时对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做出有效预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防范不安全因素的出现,避免给企业财务带来无法挽回的局面。

(三)强化企业风险管理意识,加强质量控制和监督。企业应该完善风险预警机制,提高风险应对水平。开展产品质量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制工作,对某些特定时期的质量指标或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预测,加强产品质量的控制和监督,及时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信息。这样才能降低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迅速对相应的防控措施进行必要部署和落实,从而有效防止危机的发生和蔓延,确保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持续稳定。

四、结束语

食品安全事件所暴露的体制问题和道德缺失向全社会发出了预警信号。面临日益波动的市场环境,企业的任何一项经济活动都将可能影响到企业的财务状况。针对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出现,企业应根据自己的情况,选取正确的管理机制,制定合适的战略规划,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增强企业的应变能力,使食品保质保量,从而降低财务风险、防范财务困境。

在维护食品安全的道路上,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但只要我们齐心协力,相信不久的将来,一定能开创出食品安全新局面,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保障食品安全的良性发展势头。

主要参考文献:

[1]孙耀武.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研究[J].市场论坛,2009.2.

[2]杨欢进,牛建青.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及对策[J].社会科学论坛,2009.5.

[3]张永健.客观认识中国食品安全问题[J].太原科技,2009.1.

[4]李秀云.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实证分析[J].西安外事学院学报,2011.3.

财产安全心得范文5

目前,我国CPI(生活指数)连续走高,物价不断上涨,尽管退休后的人们有一份基本养老金,但是日常生活开支在增加,退休金如何跑赢CPI,使生活不受影响,这就要学习理财了。

理财要素:有相当多的老年人有理财愿望,但理财首先是要安全,尽量降低投资风险。其次是方便,要有足够的流动性,随时都可以用钱。再次是让自己身心愉悦。老年人安全、轻松、快乐理财,在保证物质生活充实的同时,又能享受谨慎的快乐。

理财中规律,即收益永远与风险成正比,收益越高,风险必定越大。老年人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往往会货比三家,哪家给出的预期收益率越高,就会优先考虑。但是切记: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不仅只看重该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更应该知道为达到该收益率所带来的风险。这样才能把结果控制在心理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

由于养老金的增长率往往低于通胀率,因此老年人理财应该“稳”字当头,选择一些以保证本金安全为前提,以获得高于银行利率为目的的低风险产品。

老年人要轻松理财,在讲究安全性的前提下,还应注重便利性。所谓便利性是指老年人用钱,尤其是看病用钱时支取方便,以备不时之需。理财产品的投向、期限、流动性、担保、结构等都可能会对产品收益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要选择自己看得懂,适合自己的产品。

老年人医疗费用的支出会占到日常生活的一定比重,建议老年人在退休时尽快为自己购买一份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使自己在生病或受伤时能得到关爱。无需进行较长期限的投资,因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利息按活期计算,损失较大。

一般而言,老年人进行少许风险投资,参加一些社会经济活动,有益于身心健康。其实,他们理财有两个目的:一是增强责任感有事可做,丰富退休生活;二是在保障收益的同时,也能获得学习的乐趣。但是,老年人理财不宜资金过大,应适可而止。从防范风险的角度而言,高风险投资比例不要超过20%。

首先,要准备足够的应急资金储备,留足6个月左右的应急准备金,以应付日常不虞之需。

其次,要做好抗通胀的资产配置,建议退休老人家庭资产配置中以购买债券型基金为主,并结合定期存款,做到长短相宜,攻守兼备。

第三,要了解基本的理财常识:即便只是存银行的资金,也要判断自己的资金需求周期,不同存款品种的周期和报酬率,以及是否还有其他可替代定期存款的产品等。

财产安全心得范文6

现状 网上理财日渐火爆

日前,有银行看上了网购一族支付宝里的余额,在淘宝上销售一种叫“定存宝”的定期存款产品。定存宝的期限和定期存款一样,从三个月、半年到5年不等,最低购买金额为50元。用支付宝中的余额购买该产品后,这部分资金将变成定期存款,享受基准利率上浮10%的利率水平,此外,还能获得1%的返利。以此计算,淘宝平台的存款利率高于目前央行规定的1.1倍上限。目前网络理财,除了“定存宝”外,还有现金宝、活期宝、余额宝……用户可在线浏览多家银行、基金、保险公司推出的多种理财产品,并通过支付宝下单购买。

担忧 网上理财暗藏风险

虽说银行不断强调网售产品从支付、到期赎回的流程上,资金本身是安全的。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性还是要较银行账户低,被盗的风险相对要大。

专业人士提醒说,以往从银行或券商处购买理财产品,理财师有义务对消费者做出风险评估和风险提示。而线上交易更注重宣传产品的安全性、收益性,往往淡化了对风险的提醒,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而且由于缺乏专业顾问作为引导,容易买错产品或者承担更高的风险。这要求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产品时首先要学会判断,切勿冲动消费。

建议 细心看清产品条款

网络理财正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国人的投资方式,投资者原来在线下实体金融机构“被推销”,如今转为上网主动购买。虽然网购金融产品看上去很吸引,但业内人士提醒,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商家在线上宣传中更注重放大收益性,而淡化风险性,很容易产生误导。此外,网上理财要看清楚合同条款和注意事项,人机对话不同于面对面销售,缺少了销售员的提醒,消费者需自己“长个心眼”,看清产品内容。

提醒 关注账户安全

投资者首先要注意区分自己购买的是什么类型的产品,产品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购买前应该仔细阅读产品说明,对于第三方网站的资质和安全性也需要有全面了解,注意购买产品时资金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