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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划分标准范文1
关键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计策略
随着建筑行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防火设计也应当向着多样化、全面化、以及系统化的方向发展,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建筑性能的安全与可靠。当前,高层、超高层建筑不断涌现,导致通用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存在一定的不适应性,而针对高层建筑专用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具体规定上也与通用性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与矛盾。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平衡现行通用性、特殊性标准在有关条款中的矛盾与差异,对相关规定作出了调整与修正,能够更加适用于新时期建筑防火设计的实践需求,值得关注。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差异分析
国家立法中明确规定:凡国家标准规范,在效力上是完全平等的。但在特殊规定与普通规定均出自同一机关且内容发生冲突时,应当以特殊规定为适用标准;在新规定与既有规定相矛盾时,则应当以新规定为适用标准。但结合相关法规标准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看,通用性标准中所制定的某些条款与内容较特殊性标准而言更为严格与严谨。结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标准与规定来看,认为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商存在以下差异性的内容与条款:1)针对建筑构件耐火标准的规定存在差异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针对墙体、楼板、梁体、以及柱体等承重性构件的耐火等级标准规定有明显差异,且《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更为严格与严谨,体现在消防电梯、防排烟系统、以及火警系统等内容的设置上,故而导致该规范中部分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而言偏低。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针对人防工程的设计应当参考现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设计,但在人防工程建设标准中则要求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依据,合理设置地上部分与地下人防工程建筑的防火间距,在地面建筑外墙为防火墙的情况下不限防火间距。由于通用性规范与特殊规范在防火墙耐火极限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进而导致地上建筑物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但可能出现无法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的情况。2)安全疏散规定存在差异在有关疏散距离、地下室大小、出口可疏散人数、走廊顶端房间疏散距离等方面的规定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均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更为严格。3)消防设施设置存在差异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防排烟设置必须满足“内走道长度>20米”的要求,但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该标准为“>40米”。4)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存在差异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均针对公共建筑地层、上层、乃至展厅的防火分区面积有明确规定,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的规定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提高了1倍左右。
2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重要性分析
为了有效处理并平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条款中存在的差异与矛盾,住房及城乡建设部于2015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将既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二为一,通过对相关条款的整合修订,可适用于各类建筑的防火设计工作。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解决规范适用性的问题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适用范围上具有明确要求。但当前建筑领域工况复杂程度不断提高,在工程实践中常常会遇到选用何种规范作为设计依据的问题。为解决该问题,将两项规范合二为一,在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纳入各类工业、民用建筑,统一根据建筑高度进行划分,从而能够解决规范适用性方面的问题。2)解决安全尺度的问题在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独立并行的背景下,两部规范自身均具有合理性、系统性的特点。但综合对比分析可见,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一些适用于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的条款与设计标准设置较多层、单层建筑更低,设防内容还该不够全面。而将两项规范合二为一后,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能够对防火设计的相关问题进行更全面的审视,从而确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安全尺度。
3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补充与修订分析
1)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独立增设了“灭火救援设施”章节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针对旧规中的消防电梯、消防车道等设置设计标准作出了修订与完善,如在以下条件中应设置消防电梯:①建筑整体高度>33米;②埋深>10米;③建筑面积>3000米²。同时,消防电梯应当按照防火分区的划分标准进行设置,至少需要满足1个防火分区设置1台消防电梯的标准。同时,本章节中还针对消防车辆登高操作场地等与灭火救援相关的内容作出了完善,如消防车辆的登高操作场地应当沿周边长度1/4且>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形成,且需要符合“裙房进深≤4米”的要求。2)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超高层公共建筑防火要求进行了完善针对当前层高在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公共建筑而言,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楼板结构的耐火极限自旧规中的1.5小时提高至2小时。同时,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超高层公共建筑避难层防火要求作出了完善:①第一避难层楼地面与救援场所地面高度距离应>50米;②两相邻避难层间高度差异应<50米;③避难层进入楼梯间入口、疏散楼梯位置应当增设明显的警示标志;④消防标志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应>1.5小时。
4结束语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集中体现了在建筑火灾防控领域中所取得的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将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了整合优化,在建筑防火设计领域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深入理解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最大限度规避建筑火灾隐患,提高火灾抵抗能力有重要意义,值得引起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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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划分标准范文2
1.1登高困难,不易接近火点当着火层在较低楼层时,消防队员可通过登高车辆登髙救火。但由于超高层建筑所在区域的建筑密度大,空间十分狭窄,消防通道常被占用,建筑周边又设有道路隔离带、架空电线、绿化带和广告牌等,导致消防登髙车辆缺少扑救登高面,而消防云梯车的高度有限,形成了“靠不近、够不着、打不到”的局面;当着火层在较高楼层时,消防队员只能通过室内楼梯登高救火。据实验表明,我队体能较好的消防队员空手登楼至8层时,体力明显下降;登至12层时,体力消耗巨大、呼吸急促、站立不稳,最终丧失战斗力。在实际的灭火救援中,消防队员身着5kg重的战斗服,背15kg的空气呼吸器,手提2盘5kg的消防水袋,登至六七层时,便会丧失战斗力。
1.2供水困难,灭火用水不足当超高层民用建筑发生火灾时,冷却用水量和控制火灾蔓延扩大的用水量相当大,从消防部队超高层建筑火灾的实战经验看,超高层建筑火灾实际用水量达到每秒几百升。目前,超高层建筑消火栓系统的供水量约为每秒几十升,远远达不到冷却、控制的用水量。因此,必须想尽各种方法往高楼供水。消防队灭火常沿外墙或楼梯间铺设水带,但由于超髙层建筑的髙度较高,加之水带的耐压强度和消防车的供水高度有限、铺设水袋的时间较长,所以,常因供不上水而延误灭火的最佳时机。
1.3排烟困难,能见度低在超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会产生大量的浓烟。虽然建筑内部装有正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但绝大多数都没有严格地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装,没有及时按照规定安装,在发生火灾时,由于室外风压、空气温度与室内不同等的影响,难以达到理想的排烟效果,烟气在1~2min内便会覆盖整栋建筑,导致能见度降低。消防队员背空气呼吸器进入建筑中救人、灭火时伸手不见五指,很难辨清方向,而充装30MPa的空气呼吸器在灭火行动中只能维持20多分钟,即消防队员进入楼层10min后便要返回,否则,消防队员将直接面临高温烟气的毒害,根本起不到救人、灭火的作用。
1.4高空坠物影响作战安全超髙层建筑发生火灾时,如果燃烧范围大、火势猛烈,玻璃幕墙、内部平顶采光玻璃、广告牌和空调辅机等会受热坠落,极易造成地面人员伤亡,也会对地面的消防车辆和供水器材造成破坏,影响灭火进程。
2超高层民用建筑火灾防范措施
2.1严把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关设计单位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地方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执行任务。施工单位和监管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的相关制度,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将消防安全贯穿于整个施工环节。消防监督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加强对超高层建筑的监督执法工作,严把超高层建筑的设计、审核、验收关。同时,在建筑施工期间,要对消防产品质量、使用明火作业情况和消防系统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在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2.2加强对消防安全的管理超高层建筑的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要签订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书,确定防火负责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消防业务档案,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同时,要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建筑内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可用,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制止、纠正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维护资金保障制度,并在管理费用中落实消防经费;消防监督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超髙层民用建筑的监管力度,采取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超髙层建筑场所,对其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组织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对于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消防部门应依法给予处罚,从而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建筑内部消防环境的安全。
2.3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是预防火灾、减少火灾损失的有效措施。由于超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各类人员多、流动性大、消防安全素质参差不齐,要想确保各个消防安全环节不出问题,就必须从内部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着手。公安消防部门要监督单位组建专职消防队伍,并定期对专职消防队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考核,确保每名队员持证上岗,提髙其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和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确实提髙超高层民用建筑的自防自救能力;超髙层建筑内部单位也要定期组织专职消防队员对普通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授课,以点带面,以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3超高层民用建筑灭火救援技术
根据超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特点,扑救超高层民用建筑火灾必须把握3个方面:救人、排烟、灭火。
3.1坚持救人第一,积极抢救人命扑救超髙层建筑火灾时,消防部队必须牢牢把握“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迅速组成搜救小组,有序组织疏散救人行动。在外部,可利用登高平台车、救生气垫等救人;在深入建筑内部救人时,要划分搜救楼层和区域,以免反复搜救浪费时间。
3.2科学实施火场排烟,创造灭火有利条件火场的烟气是影响内部人员疏散逃生、消防人员灭火救援的重要因素之一。要想提高灭火效率、增加火场的能见度、减少高温烟气对人的伤害,就必须采取有效的排烟措施。消防部队在充分发挥建筑内部固定的排烟设施、自然排烟的同时,也要利用开花水枪、正压式排烟机等进行火场排烟,从而为灭火、救人创造有利条件。
3.3采取战术灭火,保证不间断供水扑救超高层民用建筑火灾所需的用水量十分巨大,能否及时和不间断地供水,以满足前方灭火需要,直接关系着灭火战斗的成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消防队员要充分利用建筑内部的固定灭火设施灭火,及时启动消防水系,采取以固为主、固移结合的灭火战术。消防车在通过水泵接合器向大楼供水的同时,要占领附近的消防栓,确保不间断地向火场供水。
4结束语
高层民用建筑划分标准范文3
关键词:消防扑救登高设计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类高层建筑拔地而起,但就其高层民用建筑扑救登高面的设计来说,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切实解决好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登高面问题,笔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建筑实际,就实践中如何改进和补救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登高面、登高场地消防设计等问题做了一些探讨,供大家参考。
一、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扑救登高面和登高场地在火灾中的作用
高层民用建筑,一般功能复杂,体量较大,但由于高层建筑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街景及建筑学的需要,往往在高层民用建筑主体附建与高层建筑相连的裙房,用作商场、餐厅、营业厅、会议厅等。这无疑满足了城市规划和使用者的要求,但同时也增加了消防工作的难度。尤其对高层建筑的裙房,登高面等诸多问题设计时稍有忽视,及易导致一旦高层建筑火灾对人员的抢救,扑灭火灾带来严重的影响。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现有的电梯往往由于停电,不能正常使用,即便是设计有消防电梯或者是消防客运合用电梯,但在实际现实中供电多是来自一个区域变电站,达不到双电源供电要求,有的由于施工,敷设电缆等满足不了防火要求,火灾时往往也会导致断电。而多数高层建筑的疏散楼梯或剪刀梯都布置设计在建筑的筒体中部,火灾停电时往往无照明,消防电梯、疏散楼梯不能正常使用,给迎救人员、疏散人员带来困难。二是消防人员难以接近着火层扑救,由于人员在火灾时惊慌外逃,顺楼梯或下或上,与消防人员逆向行走。极大的导致人员阻设等因素,给抢救和人员疏散带来混乱。三是火灾时往往是烟气顺其楼梯间、电梯间、竖向的管导井、电缆井等上下漫延,由于高层建筑的烟囱效应,烟气在很短时间内就会迷漫疏散楼梯间、电梯间、烟气的毒性导致人员难以疏散。许多高层建筑火灾事例证明,一旦火灾时由于人员的求生欲望,往往会接近建筑的外窗部位以求得新鲜空气和寻求一线得救的希望。在这时唯一补救的措施就是科学的设计一个让消防员能扑救火灾的登高面。国内外,众多的火灾案例证明,在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登高消防车在实施救人员和灭火中都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为了在发生火灾时,登高消防车能够靠近高层主体建筑,迅速抢救人员和扑救火灾,设计合理的消防登高立面,确定可靠的登高消防车操作场地,保证在空间有效的操作范围和核实登高车的最小轻弯半径是保证消防人员到达目的地救人、灭火的关键。因此,高层民用建筑登高面的设计是保障火灾时抢救人员生命、逃生和扑灭火灾的重要保证。
二、现有标准和实际存在的设计缺陷问题
(一)现有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自1995年颁布实施以来,历经了1997年、1999年、2001年几次局部修订,对于及时总结防火设计的实践经验和火灾的经验教训,适应现代城市建设和新技术、新工艺的需要,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火灾危害、减少人员伤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在扑救、涉及民生至上的内容上得到充分体现。现有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7条要求,“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米、进深大于4米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该条明确了高层建筑消防扑救登高面的基本要求。同时为保证消防车在扑救上能充分发挥作用。规范4.3.1条、4.3.4条、4.3.5条、4.3.6条、4.3.7条要求,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距建筑外墙宜大于5米,消防车道上空4米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穿越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以上条款,对消防车道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无凝更好地保障了消防车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基本设计要求。
(二)存在问题。随城市化建设加快,中心城市土地使用率的不断提高,给高层民用建筑扑救面设计带来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裙房的设计问题。在城市区域内的高层建筑,多为追求商业价值,建筑裙房设计多在四层左右,由于裙房作商业用途,每层层高净空多为4-4.5米以上,往往裙房高度超过防火规范5米要求,多数裙房的进深也大于4米。二是幕墙问题。城区内的多数高层建筑,为达到设计美观,协调繁荣城市的效果,许多高层建筑均设计有幕墙,尤其是设计玻璃幕墙且作为消防登高面考虑。三是登高面一侧、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设计问题。临街高层建筑底层均设计为商铺。当考虑作为登高面时,而多数设计为追求商业价值而规避设计布置直通室外疏散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往往将疏散楼梯或出口布置在非登高面的另一侧。四是消防车道的设计问题。城区内的高层建筑为充分利用当街的立面效果和商铺的价值,许多建筑将消防登高扑救面布置在建筑的背街一侧。然而,对环形消
防车道和回车场的设计更多的是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能满足消防车辆的使用要求。五是地下车库出入口道与环形消防车道交叉处的设计问题。城区内多数高屋建筑均设计地下车库,而地下车库的出入道又多为利用高屋建筑的环形消防车道引入地下,在设计时往使得消防车道与地下车库的出入口车道连接交叉外出现坡度及倾斜面。许多建筑由于用地的限制,引入车道较短时,在环形消防车道上形成的坡度倾斜面更大,影响或无法满足消防车辆的行驶。六是幕墙下设计室外消火栓等问题。高层建筑临街面往往设计有装饰幕墙,而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及消防水池等也宜临沿街设置。稍有忽视,很容易将室外消火栓等布置在幕墙之下,一旦火灾幕墙坍塌,严重影响消防车吸水、供水等扑救。七是登高消防车场地的设计问题。许多高层建筑对登高消防车辆的操作场地考虑不周,多数仅以环形消防车道宽度来考虑。以此宽度作为登高消防车的场地,将远远不能满足登高消防车的操作空间要求。
三、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设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扑救登高面和登高场地
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观念,以保障民生、保障公共消防安全为发展,以创新思想、合理设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登高扑救面的问题非常重要。以下为作者结合现有的规范、标准在工作实践中针对存在问题与读者作共同探讨。
(一)临街登高面外墙设计。建在市区或商业街的高层建筑,当确定其临街一面作为消防扑救登高面时,其优点是可以充分利用临街一侧的道路保障登高消防车的场地需要,但特别要注意,设计时要避免在登高扑救面一侧外墙设置玻璃幕墙。由于幕墙的设置增加了建筑外观美的效果,对装点城市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设计思路上考虑采用较多,但往往一旦火灾,会给消防扑救带来极为不便的后果。火灾证实,玻璃幕墙在火的作用下会炸裂和塌落,导致消防人员扑救火灾时无法靠近建筑。同时、一旦幕墙下设计有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火灾时由于幕墙的塌落下掉。这些灭火设施将无法使用,也容易导致扑救人员的伤亡。在临街登高面乃至最高顶层还应避免设计霓虹灯之类的大型商业广告和其它影响消防登高扑救的景观设计。登高面一侧还应避免过多的凹凸造型,影响登高消防车登高平台靠近各层门窗、洞口。
(二)登高边长、裙房、疏散楼梯与出口设计。《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7条明确规定:“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米、进深大于4米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我们在进行消防设计时要尽力考虑规范的强制规定。其意义是登高边不应小于1/4周边长度且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尤其是一些矩形建筑、多边形平面的建筑应考虑满足一个长边的长度作登高扑救边;其二是在登高扑救面一侧必须设置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这一规定是确保一旦建筑火灾时能保证人员及时逃生和便利消防登高车扑救的需要,在实际设计中,城区的高层建筑为节约用地,往往将登高面和登高场地的布置多与商业街、步行街等主要街面一侧一同考虑。但是,许多处于繁华的商业区、商业街、步行街的临街面的商场、门面商业价值又使得房开商或设计时规避在这一侧面布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笔者认为,如果设计直通室外的楼梯确有困难,在考虑消防安全经济价值的综合因素上,每栋建筑最基本的设计要满足有一个直通楼梯间的出口于登高面一侧、且设防火挑檐,同时各层宜设外挑阳台,否则无法满足规范要求;其三,是对裙房高度和进深的要求,其目的是保证登高消防车曲背靠近高层建筑施救的需要。城区内多数高层建筑裙房都为商业使用。设计都在二到三层不等,有的大型商场一层高度即达5米,因此要求裙房高度小于5米,确有不少困难,因而在登高扑救一面的设计时要尽量满足规范要求,在高不超过5米的裙房时,可考虑进深在四米范围内的裙房设计,一旦裙防高度超过5米时,在登高扑救面一侧,可不设计凸出裙房,以达到规范要求。
(三)环形消防车道设计。“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在设计环形消防车道时应注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消防车道的净宽不应小于4米,同时,消防车道上空4米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尽可能地考虑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距离大于5米,以保证消防车的顺利通畅。二是在消防车道上尽量避免设计地下暗沟、化类池、燃气管道、电缆沟等,确有困难时,在结构设计上应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荷载通行。三是消防车由于运载的多为水,在运行时由于贯性作用,车辆的控制难度较大。因此,在山地或有坡的消防车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0%。防止车辆打滑。四是设计消防车道时应重点考虑消防车的最小通行转弯半径要求,在城市密集区的建筑往往容易忽视该问题。所谓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是指消防车回转时消防车的前轮外侧循园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目前,因内轻系列消防车一般≥7米、中型系列消防车≥9米、重型系列消防车≥12米。因此,要根据城市消防装备的不同情况设计环形消防车道,最小轻弯半径不应低于上述标准,高层建筑扑救登高车道应按重型消防车转弯半径考虑。五是当设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如遇有尽头路,应考虑设计回车场,一般为1.5米×15米,大型消防车回车场不宜小于18×18米。六是由于城市用地的紧缺,许多高层建筑为满足日益增多的车辆需求,均设计了地下停车库,而地下停车库出入口的车道往往也借助于高层建筑的环形消防车道而出入。因此,在设计地下车库出入车道与地面环形消防车道接壤处必须考虑保证4米宽的消防车道平整性,即地下车库出入车道的降坡起点不应设在环形消防车道上,保证消防车行驶的4米有效宽度路面不倾斜和平整。
高层民用建筑划分标准范文4
关键词:火灾应急照明;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水泵手动控制
0 前言
高层建筑设计者必须熟悉和掌握的与高层建筑消防电气有关的设计规范主要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4年版,以下简称《高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以下简称《报警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2008年版)(以下简称《民规》)等。前两部是国家标准,第三部是国家建设部的行业标准。三部规范对高层建筑中一、二类建筑的划分,以及对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设置与要求总体来讲是一致的,但也各有侧重,有所区别。对设计者来说,国标是带有强制性的,必须严格遵守,部标或行业标准应服从国标。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高层建筑鳞次栉比,消防安全逐渐形成一种观念扎根于人民生活当中,消防设计前和设计后,必须和给排水及空调专业进行良好的沟通,才能确保设计的准确和避免重复修改。消防工作是以防为主,以消为辅,所以要求我们设计者在设计的时候就一定要认真而全面的考虑消防问题。高层建筑中的电气消防设计主要包括三方面:火灾应急照明设计,火灾报警系统设计和消防水泵的设计。
1 高层民用建筑中火灾应急照明设计
1.1火灾应急照明的分类。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CJ/T16―92)之规定把火灾应急照明分为三类:
1.1.1正常照明失效后,为继续工作而设的备用照明。
1.1.2为了使人员在火灾情况下,能从室内安全撤离至室外而设置的疏散照明。
1.1.3正常照明突然中断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的人员安全而设置的安全照明。
1.2 火灾应急照明电源。
根据现行国家电力设计规范的规定,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火灾应急照明电源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则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之规定,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一级负荷别重要负荷除两个电源外,还必须增设应急电源,常用的应急电源有下列几种:①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②供电网络中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门馈电线路。 ③蓄电池组。因此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火灾应急照明系统的供电电源可以采用以下几种组合方案: ①双电源 ②单电源+发电机 ③单电源+蓄电池组。
除一级负荷别重要的负荷应采用双电源+蓄电池组外,以上任何一种组合均可以满足规范要求,由于发电机造价高,而双电源切换可能会出现一电源系统检修或故障的同地,另一电源系统又发生故障的情况,故比较简单可靠的做法是单电源+蓄电池的组合。
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中,蓄电池组可采用集中式或分散式,有的设计,单电源+柜式蓄电池+灯中的分散蓄电池,显然是一个浪费。柜式和分散式蓄电池选择其一,足矣。集中式蓄电池应急供电电源一般常用的是集中应急电源柜,分散式则采用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具。集中应急电源柜一般具备手动/自动应急切换开关和供专业人员操作的“强制应急”按钮,柜内具备完善的过充电、过放电和充电回路保护功能,电源柜备有持续式。
应急照明回路和非持续式应急回路各一组,持续式回路接消防应急照明灯,非持续式回路接消防应急标志灯。柜内设有专用接口,可接受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由消防联动设备强制启动火灾应急照明系统。
2 关于高层民用普通纯住宅是否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问题
根据高规第9、4.2 条之规定“除普通住宅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应在规定的部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其中高层民用普通纯住宅涉及到的可能需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部位就只有地下室。地下室又分为普通地下室、人防地下室、地下车库。普通地下室根据高规“除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外可不设”,也就是说普通地下室如不用作它用(包括不用作地下办公、商店、仓库等外)就可不设。人防地下室则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第8、4.1条之规定;应在重要的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柴油发电机房和变配电室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地下汽车库则应依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第9、0、7条之规定除Ⅱ类及以上地下汽车库外均可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车不超过150辆),总之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普通纯住宅是否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要是看地下室的用途。
3 消防水泵手动控制线路设计
消防水泵(包括消火栓泵、喷淋泵)是灭火手段中的重要设施,对消火栓系统而言,根据《高规》的要求,在消火栓处应能直接启动消火栓泵。根据《报警规范》的要求,在消防控制室处也应能手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停。这两部规范从不同角度提出要求。此外,在水泵房消火栓泵附近还有一个控制箱直接控制水泵电机的启停,这样消火栓泵的启动就有三处地方可控制。一是消火栓泵的控制权,二是消火栓泵的启动方式。
消火栓泵的启动控制权即消防中心控制室、消火栓动作按钮与泵房控制箱的主从控制关系。一般来讲,应以消防控制室为主。目前很多大厦消火栓的控制方式是在泵房控制柜上设置手动、自动转换开关,通常情况下置于自动位置。这样设置的好处是一旦自动控制失灵,工作人员可在水泵房将转换开关打到手动位置,直接起动消防泵,且就地维修也很方便。但是,这样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水泵房设置转换开关,容易引起人为的操作失误,因为一般情况下泵房是无人值班的,万一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将转换开关置于手动位置,而消防中心未能及时发现,就会出现重大的消防隐患(此时消防中心和消火栓按钮均无法启动消防泵)。为了有效解决以上矛盾,在实际设计中,消防控制室的手动起停按钮可不经过泵房设置的转换开关,而直接启动消防泵,这样既能解决直接启动问题,又便于消防中心统一监控。
消防控制室与消火栓动作按钮启动的关系和消火栓泵的启动形式有关。消防水泵消火栓按钮的接线一般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串联联接,另一种是并联联接,并联时的消火栓按钮为常开触点,优点是不带电运行,串联联接的消火栓按钮为常闭触点,带电运行,缺点是消耗电能。在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中消火栓按钮宜采用双触点按钮,该按钮内部具有两个相对独立的触点,一个触点可作手动报警按钮用,另一个触点作为消火栓启泵按钮,两个触点同时动作,各送各的信号,互不干扰,可同时达到启泵、报警的双重功能,这样可以节省手动报警按钮,减少投资,手动控制线采用阻燃或耐火多芯绝缘控制电缆,一般是一组消防水泵采用一根多芯绝缘控制电缆。设计者在具体设计中可根据实际工程规模大小来选用,工程规模大、建筑形式复杂可采用前一种启动方式,规模小可采用后一种启动方式。
高层民用建筑划分标准范文5
关键词:民用建筑;防火;安全
随着建筑科技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建筑产业的不断完善,对建筑的各方面要求也是不断提高。在城市产生出各具特色的建筑类型,不论在体量还是在建筑高度、建筑功能方面均是不断在创造新的极限。对建筑本身各项技术要求,相应也是不断提高。例如建筑防火、建筑节能、建筑构造、建筑工艺等。本文对建筑防火设计进行讨论如下。
建筑防火设计的首要目标是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险,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在建筑设计中,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好建筑防火设计,做到“防患于未然”。
作为建筑设计师,要掌握火灾蔓延和发展等相关知识,在设计中采取可靠有效的防火设计措施,这既是建筑设计防火的主要设计任务。防火措施,主要指降低火灾荷载密度和建筑及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控制火源,进行必要的分隔;合理设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构件的耐火极限等,并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空间平面特征和人员特点设计合理、正确的安全疏散设施与有效的灭火设施,预防和控制火灾的发生及其蔓延。同时,面对大、中城市的高层建筑林立的现实情况,针对其火灾危险性大的特点,设计时更应加倍精心,做到安全与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建筑火灾是指发生于各种认为建造的物体之内的火灾,也就是烧毁建筑物及其收容物品的火灾。建筑火灾主要分为四个阶段:①火灾初起阶段(轰然前);②火灾成长阶段(轰然);③火灾旺盛阶段(轰然后);④火灾衰减阶段(熄灭)
近年来,随着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迅猛发展,大规模、高标准的建筑越来越多,特别是高层建筑可谓日新月异,绚丽多彩。高层建筑有节约城市用地和丰富空间造型等优点,但也有造价高,火灾危险性大等方面问题。
建筑物起火的原因是多种多样、错综复杂的,通常引起火灾的原因有以下几类:因明火引起的火灾、因暗火引起的火灾、因用电和电气设备事故而引起的火灾、因雷击放电而引起的火灾、突发地震或战争来不及采取切断电源等用电设备而引起火灾等。对于建筑设计的角度来看,防止建筑物火灾威胁的主要要求有如下几点:①从整体城市及园区规划角度抓起,合理布置建筑总平面,特别是高层密集的区域,做好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设计,以利于火灾时消防扑救的正常有利进行;②合理设计布置建筑平面和空间功能及关系科学划分防火分区,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以利有效的控制火灾蔓延,充分满足国家防火相关规范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安全疏散;③合理科学选定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以保证建筑物的耐火能力;④做好建筑构造的防火要求,特别是穿越防火墙和楼板的管线洞口缝隙的封堵严密、以及幕墙构造防火分隔,窗间墙窗槛墙宽度要求、竖井构造等的防火设计要求;⑤各专业之间的密切配合,采用科学有效的防火、通风排烟、报警系统和没火装置等自救措施,能够迅速准确的掌握火情展开扑救,保证建筑物火灾隐患降到最低点;⑥保证建筑结构具有规定的耐火强度,以保证建筑内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安全逃生。
而建筑火势蔓延的方式主要有:1.热传导;2.热辐射;3.热对流。
其中热传导是通过导热好的建筑构件或设备,使得火势蔓延到相邻房间进行的,防护解决办法是在建筑物内设置合理的防火分区,保证主要承重构件的耐火性能;其中热辐射指热由热源以电磁波的形式直接放射的周围物体上,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是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保有一定安全的建筑间距;其中热对流指帜热的燃烧物、烟气与空气之间相互流动的现象,主要防护办法是合理分割建筑物内部竖井,门窗,易于传递烟火的部位,另外加设排烟和喷淋灭火系统等防火设备。
以上均为建筑功能方面的防火设计,就建筑本身建筑材料来说,其防火的性能既可燃性能亦是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建筑防火安全的很重要的部分。根据现行规范及现行《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中规定,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和材料选型、外墙装饰材料、建筑幕墙: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外,目前还应符合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9]46号)文件的要求。
对于建筑防火,难度较大的就属高层建筑,随着我国经济和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高层建筑日趋增多,严格的防火设计,根据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①火势蔓延快,蔓延途径多;②疏散困难容易造成重大伤亡;③层数多,扑救难度大;高层建筑功能复杂,火灾隐患多等。根据以上高层火灾的主要特点,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我国制定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使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利用先进的自动消防系统,使高层建筑的防火、灭火技术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并且需要建筑师具备对建筑防火设计的充分理解,配合严格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计建审工作和工程施工管理工作,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建审和施工是否符合消防规范,把好这一关不但可以减少火灾隐患,还可为今后安全使用提供保障。
对于建筑设计者来说,不同的建筑类型,其防火设计的要求各有不同。对于公共建筑来说,例如大型体育场馆、大型酒店、大型宾馆、歌舞娱乐场所等公共建筑,因其建筑面积较大,人员较密集,共建内停留人员对建筑内部情况不熟悉,火宅危险系数较高,一旦发生火宅,后果比较严重,这对建筑防火和安全疏散有更高的要求,尤其是高层公共建筑难度更大,在这种情况下对建筑使用的材料的防火性能和建筑本身的防火疏散科学合理型,建筑喷淋系统和报警系统等的消防设施要求更高, 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措施,符合国家及当地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
总言之随着我国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造及建筑设备等的不断进步完善,建筑防火设计方面的不断科学合理,加之人民消防安全意识的增强和社会消防配套能力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建筑消防安全会越来越成熟,越来越科学。
参考文献
高层民用建筑划分标准范文6
关键词: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问题;探讨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对于生活水平要求的提高,民用建筑迅速发展。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是建筑设计消防系统中的重要部分,消防设计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何寻求最佳的建筑消防设计方案来适应民用建筑发展的要求,是每一位给排水设计人员在对待消防设计问题时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民用建筑必须做好消防给排水设计,本文将在对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要点做简要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某些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实例,浅析民用建筑的消防给排水设计。
1 民用消防给排水系统的选择与分类
(1)根据给水压力来对消防给水系统进行分类,民用消防给排水系统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
①低压消防给排水系统。该种设计因为其自身的水压过低,在进行灭火时需要有消防车的外力来帮助完成给水所以一般是应用于室外消防,主要是针对小型民用建筑而设计的。
②高压消防给排水系统。因为该系统自身压力足够,所以在进行灭火时无需消防泵的相关设备进行施压,但是由于一般市政给水的水量不够,这种系统的使用需要附近有充足的水源来满足该系统的水量要求。
③临时高压消防给排水系统。一般这种系统设计比较适用于管网中的水压与水量无法满足火情需要以及水压水量满足但是需要气压给水设备来保证稳定输出这两种情况。
(2)根据给水的范围来对消防给水系统进行分类
这种分类方法就是依据实际民用建筑的各种相关情况来对消防给水系统进行范围上的划分,一般分为以下两种:
①一定区域内高度集中的高压给水消防系统。即指在民用建筑集中的区域内所使用的消防给水系统,这种系统集中性强,便于使用,对集中在一定区域内的民用建筑都能起到良好的消防作用,更加经济适用。
②独立的高压给水消防系统。这种系统本质上属于一种应急性的给水消防系统,一般是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火灾以及民用建筑分布比较松散的地区进行使用,虽然能够良好的发挥其独立的运作作用,但是它的成本相对于集中的高压给水系统来说也是要高出很多。
(3)根据灭火方式来对消防给水系统进行分类
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这种系统依据它本身所拥有的预警、控火和灭火等特点,一般多适用于人员密集、外部灭火困难和不利于人群疏散的地方。该种方法一般情况下的成功率是比较高的,但是它的成本也相对较高。同时还要注意不能在将其同遇水易燃、易爆和易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放置在一处。
②消防栓给水系统。在消防水给水系统中还可以依据建筑物的高度和室外水管网的相关情况,将其分为不设加压泵及水箱的消防栓给水系统、只设有水箱的消防栓给水系统、水箱和加压泵都设有的消防栓给水系统这几种。实际的消防用水量一般都是和建筑的大小、高矮、结构、类型和耐火性能相关的。消防栓给水系统一般来讲它的成本是较低的,但是它的灭火效果却没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好,在使用时可以依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合理的选择与配置。
2 民用建筑中消防给排水主要设计的内容简单的分析
(1)科学、合理设置消防水池和保证高层民用建筑两路供水,实际市政管网供水系统水压、水量难以满足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需要。面对单路进水时就需要设置人工建造的消防水池。消防用水宜于生活、生产用水合用一个水池,这样可以减少造价,节约消防成本。实际消防水池设置过程,要精确测算火情延续时间、民用建筑内消防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各类消防设备用水量、考虑补水耗费时间,综合分析、合理规划。消防水池建立应充分根据民用建筑实际结构、特点、高度,引入管至少设置两根,保证将消防水池的水快速、高效引入各个消防设备处。着重强调高层建筑应多采用两路供水,避免出现供水安全隐患。
(2)分析民用建筑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设计
①市政管网供水满足消防系统水压、水量时,消防水池设计应根据民用建筑内各类消防设备所需水量以及火情延续时间进行设计;当市政管网供水不能满足消防系统水压、水量需求时,不仅要考虑民用建筑内消防设备所需水量以及火情延续时间,同时要考虑室外不足供水部分。
②消防水泵房是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其他设备设施的“核心”,在火灾延续时间内,要不受火灾影响,一般消防水泵房为独立设置,避免一定时间内受到火灾威胁。民用建筑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级一般在二级以上,选择甲级防火门、非燃烧墙体和楼板与其他部位隔离。消防水泵房需设置两条及两条以上吸水管,采取自灌式吸水方式,并设置备用泵以处理特殊火灾情况。
(3)消防水泵出口处的放水阀和稳压回流措施
对于民用建筑内部的消防水泵而言,应该安装相对应的水资源排放阀门在供水管道上面,并且可以根据所排放水量的实际大小对具体的排水位置进行合理的选择,如果排放的水量比较小的时候,可以将排放的位置设置在泵房的集水池中,如果排放的水量比较大的时候,可以选择排放的位置在消防池的内部。为了有效的防止排放的水量较小,而并没有对相应的回流措施进行有效的完善,而在民用建筑内部的消防水泵的供水管道上面进行相对应的水资源排放阀门的安装,如果此时出现了水压超过标准值得情况,可以经由回流管道对水流的压强进行疏通。并且,还应该对自动喷放装置末端部分的试水设备进行合理并且科学的选择,同时对出水口的口径进行合理的确定,最后,还应该对压力表以及试水阀门进行设置,在设置的过程中,务必按照实际需求进行。
3 在民用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是否合适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问题
在相关规定当中,在民用商住楼的住宅部分的走廊、门厅等处应当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建筑楼层较高的及其裙房等,处于空间较小的卫生间、普通住宅以及设置集中空调的住宅等不宜使用喷水系统进行扑救的,其他部位尽量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火灾抢救的用水量规格,得出民用的高层住宅的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为20L/s左右,民用商住楼的消火栓用水量为前者的两倍。在大多数的民用商住楼的住宅区,每层的消防喷头设立在电梯厅以及公共走道上。结合楼道的实际情况,消防喷头通常控制在5~8个不等,其用水量大约等于一支正常的消防水枪的用水量,外加20L/s的消火栓的水量。民用商住楼的住宅区,总用水量通常不超过40L/s。但在住宅层应将喷淋立管进行独立的安装,在住宅的首层应设立湿式报警阀门,在门卫值班室附近应设立水力警铃,以防火灾快速的肆虐。
若按民用建筑每层设立5个喷头计算,那么整栋建筑的喷头数量也并不多,显然这个消防系统较小。为了进一步降低建筑工程的造价,可以适当的将建筑每层的水量指示器及其控制阀门省去,并在立管的底部安装一个总的水量指示器及控制阀门。若建筑中不幸失火,楼层的喷头立即爆破喷水,抑制火势的蔓延,之后湿式报警阀上的水力警铃将发出火警信号。每层中安置的烟雾感测器根据烟雾的浓度发出火警信号,使实际失火地点的位置得到正确的定位。若喷头应其他原因误爆,则水力警铃也会发出警报信号,相关的值班人员便可及时的去误爆现场进行处理。因此,在民用商住建筑中进行消防设计时,在住宅层可利用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泵控制楼层的喷淋灭火系统,省去单独设置喷淋泵的成本,进而有效节省建筑投资以及减小的泵房在楼盘的占地面积。此外,若为了保持住宅层的走廊及电梯厅的整体美观性,在不设立吊顶的情况下,可使用边墙式的喷头。其喷洒管道埋在墙体当中,这类消防系统应在其最高层的末端科学的设立水压表及试水阀。
4 民用住宅的前室是否合适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建筑物总高度不大于100m,且未设置集中空调的普通住宅。其室内用房及户外公共走廊,楼梯间等均不宜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若执意安装不仅浪费了建筑的投资,也使建筑的使用面积遭到一定的侵占,其消防效果也未能满足人们的实际需要,属于华而不实的做法。其中的普通住宅是泛指整体民用建筑的概念,并非指住宅中的某层或某部位。
5 结 语
综上所述,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民用建筑的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此,必须得到设计单位的重视,设计时着重考虑消火栓喷头布置、消防排水、消防水池设置、消防水泵房设计等问题。在实际工程设计时,应依据工程实际,结合经验,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来达到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的安全、可靠。
参考文献
[1]宋娜.浅谈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给排水设计[J].科技风,2011(10).
[2]李雄华.浅谈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J].企业导报,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