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的界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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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的界限

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的界限范文1

关键字:城市特色城市色彩安徽淮南

中图分类号: B83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淮南概况:

淮南市地处安徽省中部偏北,位于淮河中游。淮南地区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有闻名遐迩的八公山,有战国四公子之一的春申君黄歇,赵国大将军廉颇,以及淮南王刘安等历史人物。淮河文化、煤文化、饮食(豆腐)文化及“五古”―古生物化石、古战场、古遗址、古墓葬、古窑址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构筑了淮南深厚的文化底蕴。

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确立了淮南“三水环抱、三山鼎力、三城互动”的城市格局和空间形态。三水―北侧的淮河、西侧的瓦埠湖、东侧的高塘湖;三山―西部的八公山、东部的上窑山、中部的舜耕山;三城―西部城区、东部城区、山南新区。

二、三个组团的特色和色彩引导:

(1)西部城区

现状:西部城区位于八公山东麓,瓦埠湖以北,是淮南市的老矿区,依托矿产资源形成的煤炭、电力、建材、机械为主的工业体系,长期以来工矿园区的建设模式导致城市形象差,公共服务不足。

区域和建筑特色引导:

*彰显历史人文,统一协调办公山的旅游开发;

*保护自然,控制城市发展边界,严格保护生态功能区。第一是八公山风景区界限,以城市道路和高压走廊为参照,向山体外推200-250米作为风景区边界;第二以铁路作为城市与沉陷湖生态湿地之间的界限,铁路以东保留电厂及矿区用地,其他全部作为生态建设用地。三确定合淮阜高速与102省道座为城市与瓦埠湖水源保护区之间的防护屏障。

*尊重自然,加强山水渗透,打通多条生态走廊和通道。改变西部城区近山不见山,临水不亲水的现状,打通多条进入八公山景区、瓦埠湖和沉陷湖生态湿地的旅游道路,形成山水相连的生态走廊。

*建设宜居城区,明确功能分区,突出工业和居住特色。西部城区用地混杂,居住和工业需要分区安排。居住建筑风格的风格要有统一的风貌,设计时要创造亲切舒适的人居环境,考虑山水城市的特点。居住组团设计要灵活多变,讲究形体、空间、比例和色彩的整体效果,同时也要考虑建筑的可识别性。工业区要进行详细规划设计,为环境建设留有充分的发展空间,创造良好的工业区景观和办公氛围。工业建筑要反映企业文化特点,在满足功能的基础上进行建筑形体设计,体现企业形象的创意。工业建筑的风格要以体现高科技的现代风格为基调,反映现代工业化的特征。

城区主色彩:西部城区积淀了淮南悠久的楚汉文化,在色彩运用上可以适当反映历史的厚重感,目前西部城区以工矿业为主,建议主色彩采用“浅灰色+暗红色”。灰色:合成之色(黑、白之间),象征沉着、朴素、怡静。暗红色:传统建筑中木材的色彩,历史积淀的温和色彩,象征古老中焕发的精彩。

(2)东部城区

现状:东部城区北临淮河,南倚舜耕山,现有公园一座,区内分布有采煤沉陷区、铁路和多条高压走廊。东部城区主要集中了全市的行政办公、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功能,以及新兴工业和生活居住功能。

区域和建筑特色引导:

*为使城市显山露水,需要加强沿河、沿山地区绿化美化,同时打通广场南路和淮舜路两条绿化走廊沟通山水界面。特别要充分利用舜耕山的自然生态作用,有效形成向城市方向的“指绿”,把绿色渗透到城市生活中。

*营造宜商环境。积极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以城市更新的建设方式,改造和建设商业中心区块。

*保持和体现老城区的建设特点,增加城市公共户外空间,广场和绿地的尺度强调亲切、宜人,住宅区保持以多层建筑为主。

*控制东部城区高层化态势,高层建筑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沿中心区的主要道路布置。

*对龙湖公园一带以城市更新的方式进行特色区域改造,改善地区居住和生活条件,创造高品质、有特色的人居环境。

*东部城区的商业建筑在用地布局上要有整体观念,将商业建筑按街区或路段进行布置,维持视觉的连续性,控制单体建筑的体量、色彩和高度,与周围建筑协调。位于重要地段的大型商业中心,建筑风格要体现时代特征,采用新现代主义风格。

城区主色彩:东部城区现状建筑基调色较多采用暖黄色、浅绿色。同时,东部城区又是目前淮南市的文化和商业的中心。建议东部城区的主色彩为“浅灰色+橙黄灰”。橙色象征晚霞、秋叶、温情和积极;黄色象征丰收、华丽、高贵与温馨。象征着东部城区的繁荣、温情与富足。

(3)山南新区

现状:山南新区与东部城区仅一山之隔,西距规划西部城区约2公里。规划合淮阜高速公路、淮蚌高速公路分别从新区南部和东部掠过,交通条件非常优越。

区域和建筑特色引导:

*做好水系规划,强调绿廊建设,突出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

*体现集约用地原则,居住区以多层建筑为主,适当提倡小高层住宅。

*体现新区的建设特点,规划和建设要体现生态建筑特点。

*核心区要提倡高层建筑的发展,用高层建筑的合理分布,突出塑造“二轴”的天际线和整体轮廓线。

*从建筑布局、形态、色彩、植物和城市家具等方面统筹安排,通过加强界面的连续性来强调核心区的“双如意”结构。

*山南新区的行政办公建筑占比重很大,对于位置突出、体量较大的高层建筑须采用新功能主义风格或生态建筑风格,其他低层办公建筑可采用多元风格。行政办公建筑外部形象应庄重、典雅、符合功能要求,在外墙材料选择上要立足于地域特点,追求材料质感搭配和精致合理的细部处理。

*对于文体建筑创作手法要体现大手笔和创新精神。大型文化建筑须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其独特形象有利于市民的自豪感和城市可识别性的形成。体育建筑因其独特的功能和结构,宜展现高科技的表现形式。文体建筑要具有丰富有序的色彩,充分体现建筑的个性,在注重与环境的协调的前提下,提倡体现人文精神。

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的界限范文2

【关键词】民用建筑;消防稳压设备;消火栓;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管网;水泵接合器;充实水柱;消防水池吸水口

消防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特别是近一、两年来,全国各省、市都先后开始实施建筑工程图审查制度,其审查的主要依据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是设计当中必须遵循的硬性要求。一直以来,建筑给排水中的消防问题都受到同行们的关注,消防设计规范作为设计人员必须遵守的法律条文,让大家开始更多的学习和思考。作为设计人员,设计当中既要考虑到控火及灭火的安全性,又要考虑到投资的合理性。笔者就近年来所参与的民用建筑消防设计,以及在设计复核、审查中所遇到的一些不太明确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同时对设计中容易忽略的问题作了列举小结,希望能给同行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1、消防系统稳压设备

按照我国现行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7.4.6.5条规定最低消火栓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1.0Mpa,否则应分区。在实际设计过程中,一般对于不超过100米(包括地下室层高)高层建筑,有些设计师选择不分区。但实际上,当室内消火栓系统设有气压罐稳压设备时,最低处消火栓静压都会超过1.0Map。因此设计时,最低消火栓的静压应计入稳压设备的压力,气压罐可设在屋顶也可设在底部水泵房内,但稳压水泵吸水宜从屋顶消防水箱接入,水泵要考虑水箱接入水的背压承受力。如从地下水池吸水,稳压泵扬程要考虑最高点消火栓扬程,扬程较高。技术措施(2009年版)提到经与当地消防局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栓口静水压力不得大于1.2Mpa。(见图一)

气压罐设在屋顶时,最低消火栓静压:H静=H2-H3+Ps2。

气压罐设在低部时,最低消火栓静压:H静=Ps2-(H3-H4)(忽略泵至消火栓段管路损失)

将气压罐设置在建筑最高处,气压罐容积较小,罐体承受压力较小,稳压泵扬程较小;反之,将气压罐设在低处泵房内,不仅气压罐容积较大,而且罐体必须承受高水位水箱的较高水压,对稳压泵的扬程要求也较高。另外,对于气压罐的本身运行而言,罐体承受压力小,稳压泵扬程小,启停控制压力表较为精准,易于控制,起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也较高,不仅可以节省投资和运行费用,也便于维护管理。

2、在消防电梯前室内消火栓的布置

按照我国现行的《高规》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要求,消防电梯间前室内应设置消火栓。但是该消火栓能否计算在布置数量范围内呢?《高规》并未明确说明。《建规》条文说明里明确说明,消防电梯前室是消防人员进入室内扑救火灾的进攻桥头堡,为方便消防人员向火场发起进攻或开辟通路,消防电梯间前室的消火栓与室内其他的消火栓一样无特殊要求,但不计入消火栓总数内。而《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版,以下简称《措施》中却说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可计算在布置数量范围内。因此在多层民用建筑中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不得计算在布置数量范围内,而在高层民用建筑中由于规范并未明确做法,各地做法也不尽相同。个人认为在设计中:

1)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只用于前室,即专用。功能有:用于消防电梯前室灭火,打开消防通道、便于消防人员救人和抢救财产向消防人员身上淋水降温以减少辐射热对消防人员的影响。这时水带长度不宜过长,以防水带打结难以打开,前室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此时前室消火栓不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目前如上海等部分地方消防设计规定,高层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前室也需设消火栓。 2)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除用于前室,还用于除前室外的其他部位的火灾扑救,即兼用。这时功能除上述的三种情况外,还增加消防电梯前室外的灭火。此时,水带长度应为20m或25m,前室必须设有正压送风,以免烟气进入影响人员疏散。此时前室消火栓可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

3、双阀双出口消火栓的使用

《高规》规定“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达到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在某些条形高层建筑中,其端部是否可以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从而省去1组单阀消火栓的设置呢?虽然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二版)中提出“在每层楼的端部可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但是《高规》中明确规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的塔式住宅,当设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且以强制性条文的形式予以规定。因此,在设计中对于超过十八层的住宅,我们可以采用设置双栓双立管的方式设置消火栓,双立管屋顶成环。

4、正确计算消火栓充实水柱长度 合理布置消火栓《高规》规定“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3m.”对于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设计中我们可以根据水枪最小流量5L/s,水枪喷嘴口径19mm,查有关设计手册得出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为11.3m;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可以调整水枪流量以达到满足规范所需要水枪充实水柱长度。而在实际中,高层建筑标准楼层净高考虑经济因素一般控制在4.0m以下,如果根据公式Sk=(H1-H2)/SINα计算水枪充实水柱,当层高取4m,水枪上倾角取45°时,计算Sk为4.24m,远远达

不到规范要求,即层高限制了充实水柱的长度。但是,我们可以调整水枪上倾角来达到提高充实水柱长度的目的,因为规范及有关手册提出水枪上倾角不应大于60°,并未规定其下限角度值。笔者通过计算,当层高仍旧取4m,充实水柱取11.3m时,水枪上倾角为14.87°。况且《高规》有关条文说明解释道,口径19mm水枪的充实水柱小于10m时,由于火场烟雾大,辐射热高,扑救火灾有一定困难,所以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首先应该计算,同时又要满足《高规》规定各种高层建筑水枪的充实水柱下限值。按照水枪充实水柱长度,我们可以确定消火栓保护半径,但是在设计中我们不能简单的用保护半径画圆来布置消火栓。因为高层建筑平面中隔墙、内走道、门的布置会影响消火栓的使用,设计中应该用水龙带长度、充实水柱的水平投影去校核消火栓保护半径最远点。

5、消防管网布置成环的问题。

一般要求消火栓系统布置成环状管网,在某些大面积的建筑内,由于各方向均布置了消火栓和消防立管,此时我们可将底层与顶层的消防干管均连成水平环路,立面又形成以立管相连的竖直环路,这种立体管网对消防供水最为安全。可是对于某些条形建筑,设计中我们只要将管网竖向成环即可,不必刻意追求这种立体管网,如果强行将消防干管绕成环路,将人为的使系统复杂化,且无太大意义。

6、水泵接合器在消防分区上的设置方式

按《高规》的规定,在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的每个分区均需分别设置水泵接合器。以前认为建筑物高度超过50m的部分无法得到消防车的帮助,可以考虑不设置水泵接合器,但随着消防技术装备的更新发展,很多城市已配备了大功率的消防车,消防供水已远远超过了50m,不应再以50m作为是否设置水泵接合器的界限。当消防系统竖向分区时,各分区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可以考虑合并,不必分别设置。有的设计把水泵接合器设置于减压阀前,把城市消防车供水高度人为地加以降低,这就可能出现某些楼层消防系统的压力本可满足,但经减压后反而无法满足的情况,对灭火非常不利。低区的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减压阀后。低区水泵接合器设于减压阀后不会出现超压问题。各区合用水泵接合器可通过设置止回阀来阻止高区压力传至低区。

7、水泵接合器与室外消火栓数量的关系

按消防规范规定,室外消火栓数量按室外消防用水量和消火栓保护距离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10~15L/s;水泵接合器按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消防用水量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之和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也按10~15L/s计。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室外消防用水量时,就出现了室外消火栓数量少于水泵接合器的情况,而当失火期间室内消防供水系统出现故障时,水泵接合器需完成从室外消防水池或室外消火栓转输全部室内消防用水量的任务,所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同时考虑水泵接合器的数量来确定,室外消火栓与水泵接合器至少数量上应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8、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设计

消防取水口位置及尺寸。在确定消防吸水口位置时,根据消防水池的实际位置不同,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消防水池顶板上由结构直接预留一直径1.0~1.2米的孔,用作消防车取水之用。但这需要消防取水口位置必须能满足与被保护建筑之间有一定的距离,一般为不小于5米。当不能满足此距离时,通常在满足规范要求和方便消防车出入的位置设置一取水井,在底部用一DN300的管道与消防水池底部相连,并以适当坡度坡向取水井。取水井大小不得小于消防车上最大一台泵3分钟的出水量,一般不宜小于3m3。 当室外消防用水需要贮存在室内消防水池时,需要设置消防取水口,以供消防车取水。这种做法就需要室内外消防水池的最低水位都能满足城市消防车的吸水高度——不大于6.0m。目前常遇到,当地下室为两层或两层以上时,消防车的吸水高度大于6.0m就无法完成自动吸水。针对这种情况建议有两种方法:第一种,将室外消防水池设于地下一层,将室内消防水池设于最底地下层的办法;第二种方法是将室内外消防水池均设于最低地下层,同时在水泵房专门设置一组室外消防水提升泵,将室外消防水抽升至城市消防车内,即实行串联提升室外消防水。

9、设计中易忽略的问题列举

1)、设在防火墙上的消火栓要明装,否则箱体背面耐火时间达不到3小时,暗装在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墙上的消火栓箱要采用薄型,为160mm厚,加气砼块60mm厚耐火极限为2小时,根据防火规范要求,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耐火极限至少为2小时,上述箱体背面墙体能满足防火要求。

2)设在地下汽车库的消火栓箱当设在停车位旁边的墙边时,箱体竖向平行车位方向布置不太合理,会影响车位的使用,当汽车门打开时要碰到消火栓箱体,或是在需要使用消火栓箱时旁边有汽车停放,也会影响消防栓箱们的开启

3)自喷末端试水装置漏斗排水连接管及立管管径DN50太小,宜为DN80,试水装置宜设在卫生间或设备平台,漏斗不会溢至室内,试水排水可间接排入下水道。如采用立管排水试水装置试水时设在室内则应间接排入室外检查井,否则立管应伸顶通气,且有防止下水道嗅气进入室内的措施。

4)地下汽车库附近的非机动车库(自行车、电动车)防火规范没有明确是否要设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个人认为,设有喷淋的汽车库附近非机动车库不管上部是多层建筑还高层建筑,均要设喷淋,有的非机动车库设有夹层、层高较低。如要设喷淋,土建专业要提前考虑。

5)二类高层建筑下部的一、二层商业用房或店铺、物业办公室等部位及其裙房,高规没有明确是否需要设置喷淋灭火。只明确公共餐厅、公共厨房要设有喷淋,个人建议上述部位均要设喷淋,以便建筑交付使用后其功能的改变,事实上住宅的裙房(单独一、二层,上部没有住宅)交付使用后用作厨房、餐厅的很多。另外对于多层建筑下部的店铺,其隔间面积大于300㎡(非商业服务网点)时,应按低规防火规范GB50016-2006 8.5.1/4条要求,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商店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0、结束语

总之,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在设计过程中除了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外,设计者还需要从使用效果上精心考虑,不断总结和完善设计技术,达到设计安全、合理、经济的目的。以上几点仅为笔者于工作中针对规范中有关消防给水的部分条文的一点浅陋之见,不足之处期待各位专家同行不吝指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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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吴盛伟,李莲秀。现代住宅给排水设计初探[J]基建优化, 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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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周俭清。浅谈现代住宅建筑给水排水设计[J]湖南农机, 2007,(01)。

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的界限范文3

关键词: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屋顶水箱;用水量

中图分类号:TU821.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3954(2013)21-0349-02

引言

如今随着社会和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高层建筑也越来越多地矗立于城市之中。在象征城市繁荣与发展的同时,保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建筑消防给水设计,也就成了给排水设计中的重要部分。结合笔者多年设计体会,现就高层建筑的消防给水设计谈几点浅显的个人想法。

1 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是否计入同层消火栓数量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消火栓。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该处设的消火栓是否计人同层消火栓的数量,对此问题争论很多,具有消防审批资格的消防局与许多设计院的意见也不一样。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编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对此事有明确答复,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可作为普通室内消火栓使用并计算在布置数量范围内。笔者认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有条件多设消火栓时,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不计入同层消火栓数量,其设置目的只是便于消防队员尽快使用消火栓扑救火灾并开辟通道。但一些特殊住宅,条件不许可多设消火栓时,可考虑将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计入同层消火栓数量。

2 室外消火栓数量的确定

《高规》第7.3.6规定:“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本规范第7.2.2条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消火栓的用水量应为10~15L/s”,但是《高规》的“条文说明”是这样解释:“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保证供应建筑物需要的灭火用水量,其中包括室内、室外两部分”,笔者认为设计室外消火栓时必须区分不同的情况,当室内消防用水由室外管网提供时,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考虑水泵接合器的数量。一个室外消火栓对应一个水泵接合器。有的设计者考虑水泵接合器按室外消防水量计算所得的室外消火栓数量与水泵接合器所要求的室外消火栓数量相加,来设计室外消火栓,设置数量太多,不符合实际,不合理。笔者认为两者取最大值较合理。例如某高层建筑,消火栓系统与自喷系统皆为一个分区,室外消防用水量为30L/s,室内消防用水量为30L/s,自喷用水量为30L/s。按计算,室外消火栓设2个就行。而实际应设4个,因为要考虑水泵接合器的数量,用于室内消火栓的水泵接合器有2个,用于喷淋的水泵接合器有2个,共计4个水泵接合器,故而要求设4个室外消火栓。当设计把室内消防用水储存在室内消防水池时,室外消火栓一般就按室外消防用水量来确定。

3 水泵接合器数量的确定

众所周知,水泵接合器的主要用途是当室内消防水泵发生故障或遇大火室内用水不足时,供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通过水泵接合器将水送到室内消防管网,供灭火使用。《高规》7.4.5.1规定:“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应按10~15L/s计算”,这里指明水泵接合器的数量是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笔者认为这一点不好照搬,我们从水泵接合器用途不难知道,水泵接合器是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来增补室内消防用水不足的接口。如果室外消防用水量远远小于室内消防用水量时,那水泵接合器设那么多是没有意义的。例如某高层建筑设计,室外消防用水量为30L/s。但其室内大水滴喷淋系统设计用水量为1331/s,室内水幕喷淋系统设计用水量为167L/s,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用水量为30L/s,这些用水量按火灾延续时间计算均储存在地下水池中。按规范7.4.5.1规定,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分别设10个,12个和2个。12个水泵接合器要12辆消防车从12个室外消火栓中取水供给,而室外的供水条件上远远达不到这个要求的,即使考虑到由消防车距离运水,那也不可能保证大水滴淋系统和水幕喷淋系统的正常工作。因这两个系统要正常工作时的用水量很大,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有那么多消防车远距离运水来达到同时供水,如时间过长,那这两个系统也失去作用,最后时间一长就靠消火栓来灭火。因此笔者认为应对一些灭火系统可以适当减少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可以分别设3~5个就足够了;而对消火栓系统应重点保证,故水泵接合器的数量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的同时应考虑室外供水能力综合确定,达到既节省投资的目的,同时又保证消防的安全可靠性。

4 屋顶消防水箱

目前,很多生产气压给水设备的厂家多提出用他们的产品,可以取消屋顶消防水箱。《高规》7.4.7规定: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高位消防水箱。《高规》7.1.3的条文说明中指出,气压给水设备属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故而屋顶消防水箱不能取消。如果真要取消则应满足2个条件:要设有备用电源保证随时能启动消防水泵;气压水罐须具有一定储存消防水容积,满足《高规》7.4.7.1的要求。气压水罐设的过大很不经济,且占用地下室泵房面积,实际中很难做到。

故建议设计者不要取消屋顶消防水箱,厂家所说的设个小气压罐的气压给水设备就可以替代屋顶消防水箱的说法是不对的。

5 地下室消防排水

高层建筑地下室应设集水坑,来收集平时冲洗车库的废水以及消防时的消防排水。然而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消防排水量的取值,因《高规》6.3.3.11只对消防电梯井底排水井容量有要求不应小于2.O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外,其余都是各设计院都凭自己的经验来做。如何计算消防排水量将直接影响集水坑设计尺寸以及潜水泵的设计功率,有的设计院是将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与喷淋用水量之和作为消防排水量,设计出来的集水坑数量多且很大。赵基兴同志编的《建筑给排水实用新技术》第109页提出消防排水量按消火栓系统流量的5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流量的70%来考虑,也许作者是考虑到由于蒸发,截流等因素,认为灭火时不可能消防用水全部流入地下室,有一定的道理。笔者多年设计是按开启两个消防水枪的流量10L/s,加上70%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流量来计算消防排水量的,因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灭火效率很高,绝大部分火灾能在初期扑灭,就算火灾发生在地下室,此时应该是地下室积水最多的情况,除了蒸发外,几乎所有消防、喷淋水都流入了地下室,如果开启了两只消防水枪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后,地下室的大火还没扑灭,说明地下室己烧得不成样子,积点水也无妨,所以消防排水按70%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流量,加上两只消防水枪的流量来计算是适中的,没有必要再放大。按储存5min的消防排水量来设计集水坑的数量与尺寸,潜水泵的总流量也按上述方法计算所得的消防排水量来考虑既满足要求,也不致于浪费投资。

6 消火栓给水系统用水量

《高规》7.2.2高层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的用水量,不应小于表7.2.2的规定(见表1)。

笔者认为表1中所列的2、3两条规定文字上存在漏洞。以建筑高度小于50m的综合楼为例,如果该综合楼每一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见图1a。按照表1,该建筑的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均按30L/s设计。但如果该综合楼上多设几层且有多层建筑面积均小于1000m2的楼层(建筑高度仍然小于50m),见图1b。则图1b的综合楼的室内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均按照20L/s设计。总面积大高度高的建筑消火栓设计用水量反而少,笔者认为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符合《高规》规范的精神。

消防用水量的设计直接影响到甲方的投资。因此,我们必须准确地理解条文的意见,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对于其中第2、3条目前有两种理解方式:①严格遵守条文字面意思,强调每一层均超过规定的建筑面积(如1000m2或1500m2,下同),消火栓用水量才能按30L设计。②只要有一层超过规定的建筑面积,消火栓用水量就按30L设计。我们知道,高层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不仅与燃烧物数量及其基本特性、建筑高度、空间大小、火灾蔓延的可能性、室内人员情况以及管理水平等有密切关系,还与建筑物的可燃面积的大小有直接关系。因此对表1中规定的建筑面积界限,我们应严格遵守。而表1是仅适用于高层民用建筑的。因而笔者对表1中的第2、3条的理解应为:只要建筑高度h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超过规定面积,该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就按30L设计。其中h为达到高层建筑高度标准的建筑高度(比如对于公共建筑来说为24m,对于居住建筑为十层)。这样既可以防止将图1b的建筑的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归为20L/s的情况发生,也可以防止一刀切而片面加大消防设施投资的情况发生。

参考文献

[1]赵基兴,建筑给排水实用新技术[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0,5

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的界限范文4

关键词:钢筋混凝土:延性;构造措施;

中图分类号:TU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 前言

随着钢筋混泥土结构施工工艺的不断发展,延性结构不但能提高发生破坏的可靠指标外还应保证结构或构件能够提供足够的变形能力,抵抗偶然因素。还能产生内力重分布获得有利的弯矩分布并实现配筋合理、节约材料的目的。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偶然超载、不均匀沉降及收缩引起的体积变化等偶然因素,其可能会导致结构产生巨大的内力和变形,延性结构则可作为该情况下的内力和变形的安全储备,内力重分布。

二 影响结构延性的主要原因

1.1柱截面形状和尺寸影响柱延性的因素

框架柱的截面形状,将直接影响框架柱截面界限破坏时钢筋和混凝土内应力应变的分布,还将严重影响混凝土受压边缘的极限压应变。为了保证框架柱有足够的延性,框架柱的截面尺寸必须在两个主轴方向的刚度相差不宜太大,矩形柱截面长宽比不宜超过1:1.5,柱的净高与截面高度之比不宜小于4。

1.2剪跨比

剪跨比是决定构件截面特性的主要因素,根据剪跨比 ( =M/Vh)的大小,可将柱分为长柱( ≥2)、短柱(1.5≤ ≥2)和极短柱( ≤1.5)。一般情况下。长柱常发生正截面破坏,而短柱特别是极短柱则多出现斜截面受剪破坏。

大量试验研究表明:柱为长柱时,单调荷载特别在低周反复荷载作用下一般发生延性较好弯曲破坏,而若为短柱特别是极短柱一般发生延性较差的斜截面受剪破坏时,脆性破坏较矩形柱显著。因此应避免现斜截面受剪破坏。

1.3配筋率

从实际工程设计中可以得知,增大纵向钢筋配筋率对框架柱本身是有利的,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框架柱截面的延性。但是,当纵向配筋量达一定值时,对框架柱变形能力的提高就很不明显了,而且如果纵向钢筋量过大,容易使柱子产生剪切破坏或粘结破坏,使延性变差。

由于箍筋能改善混凝土的受力性能,特别是能有效提高混凝土受压区边缘的最大应变,因此,当箍筋含量特征值越高,柱子的延性提高就越大。

2.1梁截面尺寸影响粱延性的因素

在地震作用下,梁端塑性铰区混凝土保护层容易剥落,故粱截面宽度过小则截面损失比例较大,所以一般框架梁宽度不宜小于200mm。同时为了提高节点剪力、避免梁侧向失稳及确定梁塑性铰区发展范围,分别要求梁宽不宜小于柱宽的l/2、粱的高宽比不宜≥4、梁的跨高比不宜≤4。

2. 2粱配筋

因为一定受压钢筋可以减小混凝土受压区高度且在地震作用下粱端可能会出现正弯矩如果梁底面钢筋过少,梁下部破坏严重,会影响梁的承载力和变形能力。因此,梁端截面上纵向受压钢筋与纵向受拉钢筋保持一定比例,对梁的延性有很大的影响。

另外配筋率较低时,弯矩达到最大值后,弯矩— — 曲率曲线能保持相当长的水平段,因而大大提高了梁的延性和耗散能量的能力。

3.1剪压比影响节点延性的因素

为了防止框架节点核芯区出现斜拉或斜压的脆性破坏,必须控制剪压比,即限制配箍率.避免框架节点核芯区混凝土的破坏先于箍筋的屈服,保证节点有一定的延性。

3.2轴压比

在一定范围内轴向压力可以提高框架节点核芯区混凝土的抗剪承载力。由于柱轴向压力的作用,在框架节点核芯区混凝土开裂以前,柱截面受压区面积加大,斜压杆作用加强。

当混凝土出现裂缝时,混凝土块体间产生咬合力。随着轴压比的增大,抗剪承载力相应增大,但当轴压比超过某一临界值时,框架节点受压区混凝土产生微裂缝,使混凝土压碎,抗剪承载力反而下降。因此要限制轴压比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以确保其延性。

3.3水平箍筋

在框架节点内配置水平封闭箍筋,一方面对框架节点核芯区混凝土产生有利约束,增强传递轴向荷载的能力,另一方面承担部分水平剪力,提高框架节点的抗剪承载力。

试验表明.配箍适当的框架节点核芯区出现贯通裂缝后,混凝土承担的剪力继续增加,箍筋全部屈服,混凝土与箍筋同时充分发挥作用,使节点核芯区受剪承载力在破坏时达到最大。

三.提高构件延性的措施

1 减小竖向构件的轴压比

竖向构件的延性对防止结构的倒塌至关重要。钢筋混凝土柱子和剪力墙的变形能力随着轴压比的增加而明显下降。抗震规范对抗震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框架柱和抗震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轴压比进行了限制。框架柱的初始截面尺寸常常根据轴压比的限制来进行估算。

2 控制构件的破坏形态

构件的破坏形态机理和破坏形态决定了其变形能力和耗能能力.发生弯曲破坏的构件的延性远远高于发生剪切破坏的构件,一般认为弯曲破坏是一种延性破坏,而剪切破坏是一种脆性破坏。

因此,控制构件的破坏形态,可以从根本上控制构件的延性。目前,在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抗震设计中采用“强剪弱弯”(即构件的受剪承载力大于受弯承载力)的原则来控制构件的破坏形态,一般采用增大剪力设计值和增加抗剪箍筋的方法来提高构件的受剪承载力,并且通过验算截面上的剪力来控制截面上的平均剪应力的大小,避免过早发生剪切破坏,对跨高比(或剪跨比)小的构件,平均剪应力的限制更加严格。

此外,应注意跨高比(或剪跨比)对破坏形态的影响.随着跨高比(或剪跨比)的减小,剪力的影响加大,剪切变形占总变形的比例也加大,构件易发生剪切破坏。一般认为,梁的跨高比不宜≥4,柱的剪跨比不宜≥2,剪力墙的高宽比不应≥2。

对于简体中截面高跨比不大于2的连梁,可以通过设置交叉暗撑来增强连梁的受剪承载力,如图1所示。也可以通过在连梁中设置水平缝来增大连梁的跨高比,减小剪切变形的影响。对于柱子,当剪跨比在1.5~2之间时,一般称其为短柱,将发生剪切破坏,需通过加强构造措施如增加箍筋等来提高变形能力;当剪跨比小于1.5时,一般称其为极短柱,在设计中应尽量避免,否则应采取特殊措施。

对于剪力墙,当其长度较长时,为了满足每个墙段高宽比≤2的要求,可以通过开设洞口将长墙分成长度较小、较均匀的独立墙段,洞口处的连梁宜采用约束弯矩较小的弱连梁。

图1连梁内交叉暗撑的配筋

3 加强抗震构造措施

3.1钢筋混凝土框架梁

在其受压区配置一定数量的纵向钢筋可减小梁截面的受压区高度,增加梁端的转动能力,从而提高梁的变形能力.试验研究表明,当梁截面的受压区相对高度x/hO在0.2~0.35时,梁的曲率延性系数可在4左右。

因此,需限制梁端截面的受压区相对高度.此外,在梁端塑性铰区纵筋屈服的范围内(可达1.5~2.0倍的梁高)配置加密的封闭式箍筋(间距小于6~8倍的纵筋直径)可以提高该范围的压区混凝土的极限压应变,并防止在塑性铰区内压筋过早压屈和最终发生剪切破坏。

3.2钢筋混凝土框架柱

实际震害表明,在反复地震作用下,柱端的保护层往往首先剥落。此时,若无足够的箍筋约束,在压力作用下,纵筋就会向外膨曲,柱端破坏。箍筋对柱子的核心区混凝土具有较强的约束作用,提高配箍率可以显著提高受压区混凝土的极限压应变,从而增加柱子的变形能力。

因此,在框架柱的两端需配置加密的封闭式箍筋(间距≥6-8倍的纵筋直径),抗震规范还对箍筋加密区的体积配箍率的最小限制作了规定。对于短柱(一般指剪跨比≥2的柱),由于变形能力差,需要沿整个高度配置加密箍筋。

此外,柱子中配箍的形式对其变形能力也有较大的影响。试验研究表明,采用螺旋箍、复合螺旋箍或连续复合螺旋箍,(如图2)所示可显著提高柱子的极限变形能力。

根据试验报告,相同柱截面,相同配筋、配箍率,相同箍距和箍筋肢距,采用连续复合螺旋箍的柱子的极限变形比采用一般复合箍筋的柱子提高25%,采用这类箍筋形式的柱子,轴压比的限值可适当放宽。

图2各类螺旋箍惮位:mm)

3.3钢筋混凝土剪力墙

在墙端部设置边缘构件(暗柱、明柱、翼柱),将墙体的纵向钢筋量的大部分集中于两端边缘构件处,并在边缘构件中配置足够的横向箍筋以约束其中的混凝土,可以防止初始的斜裂缝贯穿墙面,使剪力墙的塑性铰一般出现在底部,为了保证剪力墙在出现塑性铰后具有较高的延性,在该范围内需加强构造措施(如增加墙体厚度、设置约束边缘构件、增加抗剪箍筋、箍筋全长加密等),提高其抗剪破坏的能力。

四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详细的分析了影响结构延性和提高构建延性的措施。结构延性和结构强度同等重要,因此我们必须吸收国内外的一些先进理念,不断完善设计方案,提高施工水评,从而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的界限范文5

关键词:房产 测绘 面积

在房产商品化的如今,房产已成为一项数额巨大的不动产财产,房屋面积测算准确是否越来越受到房屋产权人的极为关注。所以,从事房产测绘的工作者应深感责任重大,房产测绘工作不容许有丝毫的粗心大意,要养成精益求精的严谨工作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确保测绘成果的完整、准确,不得违规测绘、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为了保护委托方、产权人及测绘单位等多方的合法权益,在从事房产测绘时应注意下面几点的问题。

1、房产测绘中执行的技术规范规定

GB/T17986.1D2000《房产测量规范》(下文简称《规范》)作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国家标准,是进行房产面积测绘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作业依据,为各地的房产测绘提供了一个总体技术框架。可是《规范》是针对全国的总体情况而制订的,由于全国地域较广、建筑风格差别较大。在实际操纵中就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在《规范》的总体指导下完善《本地区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细则》,很好地对《规范》进行补充。

2、建筑面积预测绘

建筑面积预测绘是在房屋没竣工前,房屋预测面积是指在商品房预售中,由开发部门委托,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按照规划核准图纸上的尺寸,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并参考开发部门提供的公用面积使用说明,对尚未竣工的房屋预先进行计算的面积,此面积可作为开发商在前期项目宣传中使用,同时也可以作为商品房网上备案和预销售使用。

2.1 对开发商提供的预测绘图纸资料进行核检(如果图纸附有CAD光盘更好),建筑施工设计图纸是建筑面积预测绘的首要资料,设计图纸的准确程度直接影响到建筑面积预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因此在进行预测绘之前首先应核检查建筑平面图上套型、尺寸标注是否清楚,若套型尺寸不清,无法进行平面图的绘制,检查设计单位提供的对图纸上如水池、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室、制冷机房、消防控制室等公用配套设施部位功能说明是否清楚,以便确定此公用配套设施建筑面积是否能进行分摊,特别注意设计图上的文字注释,如平台、入户花园、连通阳台、架空层等等,如何与房产测量的有关性质的界定一致,比喻“入户花园”在计算面积的技术规定条款中,不会有这个名词,而且花园也不能计算建筑面积,但实际上“入户花园”类似技术规定条款中的“无柱外走道”或“不封闭的阳台”究竟如何定性,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其次注意检查设计图纸上是否盖有设计单位、审图公司及规划管理部门的公章。有部分开发商为了赶进度,有时会提供没有经规划管理部门核准的还属于设计方案阶段的图纸,这样的图纸是不可以作为预测绘依据的,因为它常常会变动更改。

2.2 房屋尺寸数据的采集房屋尺寸数据的采集是建筑面积预测绘的关键,房屋尺寸分为套内尺寸和公用分摊部分的尺寸。房屋的套型是按设计图纸分隔墙体的中线划定的,相比套型比较简单的多层建筑,处理起来比较方便容易。但框架结构的高层建筑或套型比较复杂的房屋来说,处理时就会有一定难度,特别是结构复杂,形状奇特的综合楼经常会遇到诸多特殊情况,处理时更应加倍仔细认真,房屋尺寸数据的采集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将来实测数据的准确率。

2.2.1 框架结构

框架结构的房屋都会有很多房屋承重的结构柱,特别是高层建筑,承重的结构柱往往还很大。因现行房产测量规范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因根据当地房产面积测算细则,参考其它各大城市作法,建议在计算房产面积时不管承重的结构柱大小,其面积均计入该柱平面位置所在户室的套内建筑面积里。

2.2.2 《规范》规定未封闭的阳台计算一半建筑面积在实际操纵中,常常会遇到很大的入户花园或一面为敞开的一个房间,这种结构究竟是按未封闭阳台处理还是按房间处理?假设按阳台处理,它实际上装个窗便是标准的一个房间;假设按房间处理,它又确实如同未封闭阳台那样是敞开式的。从定义上可以知道,阳台是泛指有永久性上盖、有围护结构、有台面、与房屋相连、可以活动和应用的房屋附属设施,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从定义上看,要计算全面积的阳台必须是全封闭的,这在房产测量规范上已经作出很明确的规定了,所以,不管其空间有多大,只要是未封闭的阳台或入户花园等都建议按未封闭阳台计算其一半建筑面积,当然实际情况中还应结合其房屋设计意图及设计功能等情况进行综合合理的判断。

3、建筑面积实测房屋

实测面积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后,由开发部门委托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和房屋竣工图纸、变更图纸预算数据等对房屋进行实地勘测、绘图、计算而得出的面积,此面积是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证、房款结算、物业费结算等的依据。

3.1调出预测绘时的成果资料,在进行外业测量前应做好充实的准备工作,并且熟悉原有的预测绘成果资料。

3.2实地数据采集是房屋面积实测中最重要的环节。应首先在房屋底层量出房屋总边长;其次现场量出外墙及分隔墙体的厚度,由于在实际测量中不能直接量到墙体的中轴线,只能按各套的净尺寸加上半墙体的厚度来计算套内尺寸;再次测量各套房屋内边长,测量套内边长时从套内的某一边开始,顺时针或逆时针量测一圈,套内边长采取上述净尺寸加半墙厚的方法获得。最后将测量到的各套房屋边长与按设计施工图进行预测绘的相应边长作相比、各套房屋边长之和与房屋总边长作相比,其误差精度应满足房屋面积测量规范中的相关要求。相比满足要求的边长数据,可以采用预测绘时的数据;相比超过误差范围的数据进行复测,并采用复测数据。

4、成果资料的检查、整理、归档。

商品房实测成果资料经过整理、书写技术说明报告,经过检查验收后,才能正式向委托人提交成果资料、归档使用,这里检查,主要是指作业小组测绘员之间互相检查和测绘部门设置的质量检查机构或专职检查人员。重点检查:预实测的分户界限,房屋使用性质与共有面积相关的建筑是否与图上一致,设计图上的名称标注与技术规定的名词类别是否合理,房屋边长数据的采集有没有错误,面积的计算是否正确,共有面积的分摊计算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幢号、室号编写是否符合房产发证要求,委托人名称、房屋坐落、地址、层数、结构等房产要素注记有无遗漏差错等。

结束语

由此可知,在房产商品化的如今,房产已成为一项数额巨大的不动产财产,房屋面积测算准确是否越来越受到房屋产权人的极为关注。房产面积测算精度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房屋产权人的财产得失。只有采用科学的测绘方法并且提供准确的房产测绘成果,才能切实有效地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房产测绘办理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20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