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企业经营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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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企业经营管理

水产养殖企业经营管理范文1

[关键词] 海水养殖 存在问题 自身优势 发展对策发展战略

随着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陆地耕地面积的逐步萎缩,向海洋要资源,向海洋要食品已成为各海洋国家的一个新的共识和发展格局。由于日益严重的海洋环境污染和海洋资源的衰退,以及“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这一国际海洋管理制度的实施,渔业生产已逐步从捕捞为主转变成为以海水养殖为主。工厂化海水养殖业已经成为海洋经济中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这个意义上说,工厂化海水养殖是二十一世纪的一个朝阳产业。

特别是随着我国进入中等经济发达水平国家行列,人们不再满足于传统的动物蛋白,而是增加了对高蛋白、低脂肪、低胆固醇这类优质产品的需求,而水产品正是符合了这一需求的健康食品。与此同时,观赏休闲渔业将会迅速发展起来,成为我国渔业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的、不可缺少的补充。水产养殖的发展将在不同程度和空间上满足消费者“吃出品位,玩出高雅”的生活需求,并成为现代社会美化环境,美化生活,实现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福建地处东南沿海,海岸线长达3324公里,占全国海岸线总长18.1%,曲折率之高,居于全国之首,全省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大于陆地面积。这里区域优势明显,气候宜人,鱼、虾、贝、藻的种类和数量繁多,发展海水养殖前途广阔。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全国海水养殖业快速发展,总产量从1989年起就跃居世界首位。然而近几年,由于海水养殖业受到无序竞争、品种退化、水域污染等严重影响,整个行业处于低谷。特别是2006年11月,上海多宝鱼药物残留事件的报道,更使这种情况雪上加霜,目前,海水养殖业完全进入了谷底,不少企业纷纷倒闭,行业前景堪忧。

经过近十年的精心经营,厦门铁路实业公司东山水产养殖基地已经成为福建省工厂化养殖的龙头企业。无论在养殖规模、品种或在养殖标准化管理等方面均走在国内同行的前列。但是面对日益恶化的大环境,公司同样处在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关头,可谓挑战与机遇同在。笔者就当前公司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以及如何二次创业,引发几点思考。

1 公司可持续发展中的问题

1.1 品种引进相对滞后

近几年来,工厂化海水养殖的新品种、新技术发展更新较快,而我们仍然停留在原有水平上,特别是在新品种技术开发、饵料的配方、防治病害技术研究与应用等方面的确与发达省份和优秀企业相比差距较大。公司传统主打品种牙鲆鱼育苗质量逐年下降,加之病害防治能力差,影响了养殖的成活率。鲽类、鳎类、鲷类等新品种的开发起步较晚,斑类育苗技术虽有新突破但还不稳定,总之,还难以形成新品种和技术层面的优势。

1.2 市场适应能力偏低

一方面是养殖产品相对单一。这几年,公司的效益来源主要依靠牙鲆鱼这一传统项目,其他新品种有的正在试养过程中,有的批量有限,尚未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由于品种单一,每年的6―9月份就成了销售空档,经营上入不敷出,经常出现周期性的资金短缺,甚至影响了正常生产。另一方面是销售渠道相对狭窄。前几年,牙鲆鱼还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因此,公司也逐渐形成了“重养不重销”的惯性思维,这样,产品的销售实际上逐步被中间商所控制,价格、规格、数量全部由中间商说了算,市场信息的获取比较被动,市场引导生产只能是一个概念,难以付诸实施。

1.3 养殖成本居高不下

高投入是工厂化海水养殖的一大特点。目前,生产基地的成本主要由三个方面构成:一是海上取水用电和设施维修每年约耗资400万元左右;二是鱼类、贝类养殖饵料成本逐年攀升,进口鱼粉、鲜杂鱼、藻类及加工成本每年需耗费400万元;三是工资成本逐年提高,工厂化养殖属劳动密集型产业,养殖工、专业人员每年的工费工资(含生活费)也需300万元。除此之外,用于周期性季节性防病治病用药,台风等自然灾害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也有近200万元的支出。如此一方面各类成本逐步上升,而销售价格因竞争激烈又逐年走低,极大地打压了利润空间,公司经营步履维艰。

1.4 管理体制严重制约

实践证明,水产养殖最理想的管理模式是家庭式或家族式的。而纯国有化的公司在经营上还是受到了种种限制,体制上还不可能实现股份化,管理上还不能实现承包化,科技开发还不能实现协作化。企业经营机制、投资机制等方面仍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常常处于劣势,需要付出比民营企业更多的管理和经营成本,企业发展困难重重。

2 公司可持续发展中的优势

尽管公司在可持续发展中存在以上四大问题,但同时也有着以下五大优势:

2.1 基础设施优势

东山养殖基地地处东山岛最南端的宫前湾,这里环境独特,海洋资源丰富。基地有鱼类、贝类工厂化养殖场3座,工厂化养殖车间10个,工厂化养殖水面3万平方米;拥有鲆、鳎类周期育苗300万尾,周期养成40万尾的生产能力,斑类周期育苗200万尾,周期养成15万尾和鲍类周期育苗1000万粒,养成500万粒的生产能力,是属于规模较大的海水养殖工业化基地。

2.2 品种储备优势

经过几年的探索与实践,公司目前已储备皱纹盘鲍亲本6000余粒,去年春季以来已育出1000多万粒鲍苗。大西洋鲆、漠斑牙鲆、半滑舌鲆、塞内加尔鳎四个新品种的亲鱼也正在培育之中,最长两年之内就能发育成熟。同时在皱纹盘鲍、鲆类、斑类的育苗和养殖技术方面已经逐步成熟。今年美洲黑石斑、半滑舌鲆、塞内加尔鳎、江鲽等几个新品种渡夏成功,将为下一步养殖品种和生产布局的调整奠定良好的基础。

2.3 管理能力优势

几年来,公司力图将铁路半军事化管理模式与水产养殖的特性结合起来,逐步走出一条适合基地特点的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新路子,通过认真吸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推出“公司加农户”的经营思路,即公司主要管理基地工厂化车间和内部虾池的生产经营,海上吊养、虾池等生产主要与农户合作,由农户管理,按合同实行“虚拟经营”,弥补了公司管理上的缺陷。目前公司基地的生产布局日益合理,管理制度日趋完善,管理效益日趋显现,各级管理干部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2.4 品牌资源优势

厦门铁路实业公司创办水产基地这几年,有过辉煌,也有过挫折,但无论是在东山,还是在山东,无论是在南方还是在北方,“厦铁”这一品牌还是越叫越响,这一方面凭的是国企的实力,另一方面凭的是诚信,因此无论南北方的同行都愿意与厦铁合作,甚至在困难之际伸出援助之手,实为难能可贵。去年以来,有两家山东的优秀企业先后与公司合作进行三个新品种鱼苗的中养,双方优势互补,实现了双赢,对公司而言,不仅优化了品种,而且还缓解了资金紧缺的困难。

2.5 国企机制优势

在纯市场化的激烈竞争中,国企的体制的确在许多方面处于劣势,然而在整个行业步入低谷或遭受类似强台风袭击这种天灾,许多私营企业纷纷倒闭之时,国企抗风险的能力和优势就凸现出来。国企所确定的经营机制一般也较为科学、合理和人性化,其运行也更为顺畅,能极大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上述五大优势所形成的综合优势,是任何一个民营企业都难以比拟的,这是公司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的关键所在。

3 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水产品消费方式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人们已经不再满足于食有鱼,而是吃活鱼、吃好鱼。要适应竞争激烈的大市场,公司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

3.1 发挥区位优势,不断开发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

牢固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加强与水产行业科研机构的联系(以黄海、南海研究所为主),尽可能寻求一些技术层面的合作,发挥专家的智力优势和信息优势,借“脑”发展,加快新品种的开发和推广工作,在巩固现有的牙鲆、石斑鱼、皱纹盘鲍等优质品种的基础上,合理开发美洲黑石斑、半滑舌鲆、塞内加尔鳎、大西洋鲆、老虎斑、东星斑等名、优、特、珍、稀品种,逐步形成新的主营产品,真正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根据基地的区位特点,多养适合南方养殖的、高附加值的各种斑类品种,在南北合作的基础上,加强南南合作,实现反季节养殖,接力式养殖,把区位、气候、资源优势发挥好。

3.2 合理配置资源,不断提高养殖新技术,提高产品品质

在优化产品结构的基础上,要合理配置现有资源,在提高产品质量上下功夫。首先加强对育苗技术的研究,加强与专家的沟通,努力培育有市场潜力、一般企业难以育成的优良品种,增强苗种体质,为苗种的销售和养成打好基础。其次,强化科学管水,提高供水质量,确保氧气供应,位鱼苗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保证。再次,加强对饵料配方的研究,针对不同的鱼种,不同成长期的特点,投喂营养平衡配方科学的饵料,在严控成本的前提下,提高养殖饲料的转化率。第四,加强对鱼、鲍病害的研究,特别是病害的预报与预防工作,严格控制药物,严禁使用超标药物,实施无公害生产,提高养成率,为社会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绿色食品。最后,加强科学养殖,合理安排养殖密度,推广标准化生产,在养殖过程中,严格规范操作,重视细节,善待每尾鱼,为打造企业品牌夯实基础。

3.3 加强多方合作,不断完善产品销售链,优化产业结构

在提高水产品养殖质量的同时,积极推进供销一条龙、工贸一体化,带动并促进养殖的发展,是公司在当前形势下自我发展的一条新路子。无论是东山丰富的海上水产资源,还是工业化养殖南北、南南优势互补的一些项目,都为水产品的加工、储存包装、运输乃至销售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充分利用厦门市在水产产业结构调整中提出的“两头在内,中间在外”的政策,加强与厦门市海洋渔业局,厦门市水产集团公司的联系,努力寻求合作,使公司基地在生产组织,水产集团公司在水产品加工、仓储、销售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并逐步从松散型合作向密集型合作发展,使公司的基地成为厦门市水产品生产基地,成为厦门市“菜篮子”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只要看准时机,抓住机遇,寻求突破,就一定能把这一产业链接续起来,发展下去,路子就会越走越宽。

3.4 坚持发挥优势,不断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挖掘潜在资源

东山地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又有着相当丰富的地理人文资源和旅游资源,在各地有较高的知名度。随着人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适度发展休闲渔业、观光渔业已成为可能和时尚,因此充分利用东山这一地域优势、基地的养殖规模优势、品牌资源优势和品种多样化优势,同时对一些设施稍加改造,就完全可以和厦门以及东山当地的旅游资源对接,实现旅游、休闲一体化,既满足不同层次旅游爱好者的兴趣和要求,又能增加企业的知名度和整体效益。

4 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厦门铁路实业公司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脱颖而出,实现可持续发展,应认真研究实施以下发展战略:

4.1 实施人才强企战略

把水产行业的人才作为第一资源,以人为本,紧紧抓住培养、吸引和用好专业人才各个环节,大力吸纳紧缺人才,稳定核心人才,建立高素质的水产行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复合型高科技人才队伍,加快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管理和技术密集型转变过程。

4.2 实施科技兴企战略

坚持“科技兴业”的指导思想,整合科技资源,巩固既有水产技术优势,重点构筑核心技术优势,做好技术储备,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国际领先,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科技成果,大力发展无公害养殖,逐步形成“厦铁”这一品牌效应,以名、优、特、新产品品牌赢得市场。

4.3 实施精细化管理战略

从繁育、养成、加工、贸易、管理、收入、结算各环节的衔接配合入手,将品种超前谋划,过程控制与销售结算有机结合起来,缩短管理链条,推行场一级的生产管理模式。落实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全面推行内部项目责任成本核算管理,把各级管理者和骨干的收入与企业效益及个人工作业绩直接挂钩,提高经营管理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把企业做优,资产做实,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4.4 实施企业文化战略

努力将企业文化建设同企业管理过程紧密结合起来,同生产经营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同培养专业优势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真正成为增强凝聚力的核心工程,打造品牌优势的塑形工程,培养高素质员工队伍的育人工程,把企业文化转化为生产力、凝聚力、战斗力、竞争力,进而把公司做大、做好、做强、做久,实现公司的永续经营和稳步发展。

水产养殖企业经营管理范文2

关键词:渔业 水质管理

中图分类号: DF41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渔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水产养殖业又是我国渔业的主体产业,大力发展水产养殖生产,不仅可以科学地利用国土水域资源,为人们提供丰富的动植物高营养绿色食品,丰富人民群众的菜篮子,对于改善人们的食物结构,逐步提高全民族的营养和健康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水产养殖业在整个大农业中,与其它产业比较,特别是与种植业比较,它是一个见效快的产业,可以较快地增加渔民的收入,促进渔民早日实现小康目标和加快渔区经济发展,对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三农“问题的解决也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渔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合理调整渔业内部产业结构,增加出口创汇,也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世界耕地面积逐年缩小,正面临着日趋严重的粮食短缺的威胁。我国淡水渔业产量在世界上占绝对优势地位这也是我国对人类的一个巨大贡献。我国淡水养殖之所以能够取得巨大的成绩,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科学技术直接推动了淡水渔业生产的发展,为我国成为世界第一渔业大国做出了重要贡献,充分显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大作用。加强渔业水质管理技术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鱼生活在水中,鱼的生长速度与水体环境的好坏有直接关系,而影响水质的因素有很多,通过人为控制这些因素,达到鱼生长所需要的最适环境,这就需要掌握水质管理技术要诀,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水质类型

1.按水的来源不同可分为四类

(1)井水、泉水:含氧低,镁、钙含量较高,属硬水,含氟化物较高的水不能用来养鱼。

(2)自来水:含氧较少、氯过高,不宜养鱼。

(3)河水、渠道水:含氧较高,水质较清,适宜养鱼。

(4)雨水:含有亚硫酸盐等有毒成分,不宜直接入鱼池

2.按水中营养盐类及浮游生物量的多少分为三类

(1)瘦水:新开挖鱼池,没有施基肥,刚注入的河水、渠道水、自来水、井水等。浮游生物量极低,适宜放草鱼。

(2)中等肥水:浮游生物较为丰富,无机盐含量较适中,一般显浅绿色、灰白色或淡褐色,属最适渔业水质。

(3)肥水:各种浮游生物含量丰富,无机盐含量较高、水生维管束植物生长旺盛,一般呈油绿色,或黑褐色。

二、水质管理的要素

渔业水质管理是指通过控制水质要素,达到最适鱼生长条件的人为措施。其要素可分为客观和主观两大类。

1.主观因素,即可以通过人为直接调控的因素

(1)水色:水色是由水中的各种藻类的含量高低直接反映的,是指水质在自然光线下显示的颜色,而藻类的繁殖速度与水温和光照等有关。

(2)水中的无机盐类

主要指 N、P、K、Ca、Si、Mg、S 等营养元素。这些元素一般以盐的形式存在,且易被浮游植物吸收,给第一生产者补充必要的营养,尤其是 N、P 元素,在池塘中的比例一般为 N∶P=7∶1,而渔业水质实际要求应为 N∶P=1∶7,所以要通过人为调节他们的含量,才能达到理想条件。

N:保持 0.3mg/L 以上,缺少 N 肥,水质极瘦,呈浑浊色;N 过量,则水质过肥,呈深蓝色,并出现蓝绿藻繁殖过剩,影响鱼类生长。

P:属必需元素,是细胞核组成的主要成份,同时水体中缺少也会使有益藻类繁殖受到限制,直接影响第一生产力。

Ca:除属营养物质外,还有改善淤泥状况,调节水体酸碱度的作用。

Si:水中有一定含量,但浓度低时会抑制硅藻的繁殖,影响水体藻相平衡。

(3)酸碱度:一般用 pH 值来表示,可用试纸来测量,一般适宜值为 7.6-8.6,而本县实际为 6.2-6.8,所以经常性使用碱性或微碱性的药物对鱼类的生长有益。过酸会导致嗜酸性裸甲藻暴发,同时对鱼的生理有刺激,而过碱则会使鱼的神经系统受到刺激,造成侧线坏死失去感觉,脱眼等。

(4)总硬度:是指水中 Ca2+、Mg2+的总含量,具体表现为水体环境对外来化学因子的反应程度的大小。一般新开挖的塘没有经过生石灰处理的,其总硬度偏小,则其铬、铅、汞元素会直接引起鱼中毒、畸形,说明水质过软没有缓冲能力引起的。

(6)透明度:用厘米表示,是指水的能见度,直接反映水体中浮游生物及悬浮物质的多少,一般适宜的为 25-35cm,本县的水体一般存在 2 个极端,即小于20cm,大于 40cm 的占多数。透明度过大说明水缺肥,过小,则说明水中浮游生物过剩,易水变,提醒养殖者注意。2.客观因素指人为不可控制的自然因素,人力不可改变,只能尽量避免,逐步适应,力求达到渔业生产的要求。

(1)空间因素:指池塘的面积、水深,基本定格。

(2)季节:不同季节,水质的内部环境相对不同,同时鱼类对水质的要求也不一样。春秋两季,昼夜自然温差大,易发生缺氧浮头;夏季高温,水质易恶化,造成水变翻塘。

(3)水温:水温的高低直接影响鱼类的摄食,活动及抗逆能力。

(4)气候:气候的好坏直接影响水中的溶氧。

(5)光照:光照对水体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有直接影响。控制水体的初级生产力。

三、日常管理

池塘水质的日常管理,一般应该通过巡塘来掌握,采取冲水、施肥、用药等方法进行调节,力求达到鱼类生存生活所需的基本要求。

1.看水、定水质

(1)观察时间:一般在早上6:00-8:00,下午 4:00-6:00,对水质进行观测更具有代表性,因水质具有昼夜变化,水平运动和垂直变化,所以一般应根据季节来确定观测水色的具体时间。

(2)观测方法:从上风头看起,顺着光线观察水色,同时测出水的透明度的大小。

(3)定水质好坏的依据:根据水色及水质透明度确定水质的好坏,并判定是否要对水质采取调控措施。

①清水:无色无味,浮游生物含量较少,溶氧充足,但不适合养鱼。

②绿水:营养旺盛,光合作用强,水色越浓,说明各种藻类含量越多,也为各种病菌繁殖提供了有利条件,故并非好水。

③老绿水:指藻类植物由旺盛期走向衰亡的过程。大量藻类尸体沉入池底,腐败发酵,损耗大量氧气,同时使水质变酸,不利鱼类生存。

④褐色水:主要为硅藻群构成。初期属好水,后期则趋向老化

2.水质检测

定期进行水质检侧,既能为水质管理提供合理依据,也能时常保持鱼的良好生活环境。

(1)检测项目:溶解氧、pH 值、透明度、总硬度、三氮、总 P。

(2)检测方法:使用安特 200 型水质测试仪等,一测便知。

3.管理方法

遇到天气突变、水质过肥或水质变坏,水质老化,就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翻塘。一般应采取的措施是:

(1)施肥:对于清水、瘦水、透明度大于 40cm 的水质、浑浊带黄泥水的鱼池,应及时施肥。

(2)冲水:遇池水变坏,透明度小于20cm,天气闷热时最好要冲水,调节水质,能够有效预防缺氧。

(3)药物调节:一般情况不用药,但对于水质较脏、水体恶化、经常受生活污水污染的,又无法灌注新水的塘,改水的办法就是定期用药,否则就会出现鱼病甚至翻塘。

四、特别提示

1.严禁引用带有除草剂的水用来养鱼

2.用药时不准池水进出

参考文献

[l]葛光华.水产养殖企业经营管理【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1995.

水产养殖企业经营管理范文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理顺监管机制、规范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监管为目标,以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督执法、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市场准入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在市区和县(市)城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销售的蔬菜、果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全部实行市场准入。

(二)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全部建立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无公害蔬菜抽检合格率98%以上,100个无公害蔬菜标准化村全部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无公害标准化覆盖率95%以上,全市蔬菜抽检合格率96%以上。

(三)辖区内农药、肥料生产厂家、销售门市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农药、肥料抽检合格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四)按照“四有”标准(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仪器),全部建立县级检测站。

(五)对蔬菜生产基地和实行市场准入的主体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监督抽查率100%。

(六)对规模养殖场、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奶站、市区和县(市)城区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全部落实监管责任人,全面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率100%,对涉嫌犯罪的向司法部门移送率100%。

(七)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持证率100%,全部建立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和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进货索证率100%,建立台帐登记率100%,可追溯率100%,生产企业产品检测合格率100%,经营单位产品检测合格率98%以上。

(八)奶站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持证率100%,全部建立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和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分户留样率100%,质量自检率100%,建立台帐登记率100%,可追溯率100%。

(九)规模养殖场(小区)全部建立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和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对购入饲料和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索证率100%,建立台帐登记率100%,可追溯率100%。无公害畜(水)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单位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

(十)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畜禽标识佩戴率、免疫档案规范建档率、免疫证发放率100%;产地检疫覆盖面100%;定点屠宰厂检出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规模饲养场(小区)、屠宰厂(场、点)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率、审核合格后发证率100%。

(十一)出栏生猪瘦肉精批批抽检(速测);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率100%,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

(十二)实行准入的牧渔产品市场全部建立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和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肉品经营市场经营户全部持证、挂牌经营,抽检合格率95%以上。

(十三)对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单位、批发市场畜产品开展质量抽检,认证产品抽检合格率100%,其他产品抽检合格率96%以上,检测不合格查处率100%。

(十四)加强水产品生产监管。严厉打击在水产苗种繁育和水产养殖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水产品抽检合格率96%以上;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全部建立投入品使用制度,无公害水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

(十五)实现对果品生产经营者的全员宣传教育;生产上彻底禁用五种高毒农药,全面加强对果品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贮果冷库及实行市场准入的经营主体

的监督抽查,对无公害生产基地抽检合格率100%;实行市场准入的经营主体自检率100%,力争上市果品全部合格达标。

(十六)建立科学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源头监管

1种植业农产品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切实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将实现农业标准化与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相结合,以政府推动、市场拉动、品牌带动,加速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实施。

着力实施“百村千户”工程。按照“一定、二约、三健全”(“一定”即确定无公害蔬菜标准化村建设标准;“二约”即县农业局与无公害标准化样板村进行质量承诺约定、村与蔬菜种植户进行质量承诺约定;“三健全”即健全档案、健全检测机制、健全监管机制)模式,重点建设100个无公害蔬菜标准化村和1000个示范户。设立100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推广十项关键无公害技术。

整顿农资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活动,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组织对蔬菜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是否建立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同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完善检测制度,强化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两级检验检测体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技推广综合区域站的作用,加大对蔬菜生产基地监管抽检力度。市级检测中心每年从生产基地抽样50次,1000多个样品;从实行市场准入的经营单位抽检400多批次,10000多个样品;县级检测机构每月至少全部覆盖一次;乡级综合区域站在蔬菜生产全过程实施跟踪检测。对规模生产基地、重点区域和关键季节增加检测频率,确保产地准出。

2牧渔产品

完善标准体系,抓好标准的宣传和贯彻,推行标准化生产,通过示范推广,带动广大养殖户健康养殖、清洁养殖、生态养殖。加强无公害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大后续监管力度,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无公害农产品公共安全和品牌形象;强化对养殖场(户)的培训和技术指导,规范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等档案管理,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严厉打击在畜禽养殖过程中添加和使用违法物品的行为;加快奶牛小区新建和扩建步伐,引导散养户进入小区饲养,今年6月底前实现“养殖入区、挤奶进厅”目标;搞好奶站标准化建设,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管理,严厉查处违反《乳品质量安全监督条例》的违法行为。

加强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生产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对证照合法、手续齐备、管理规范的单位,予以备案,落实监管责任人,签订质量承诺书;对无证经营,以及制假售假的“黑窝点”,依法查处、取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严厉打击假劣投入品和生产经营企业非法添加、销售、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苏丹红和抗生素、β-内酰胺酶(解抗剂)、孔雀石绿等违禁品的违法行为。

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布病五个病种实施强制免疫,坚持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相结合,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构筑起坚强的免疫屏障;全面开展消毒灭源,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同时,继续加强对鸡新城疫、炭疽、猪伪狂犬、狂犬病等其它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确保实现“力争不发生、确保不蔓延”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

大力推广速测技术。当前重点推广猪“瘦肉精”速测技术,积极探索其它指标速测技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23个县(市)区全部开展生猪出栏前猪尿中“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快速检测工作。

规范动物卫生检疫监督。严把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监督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四关”。规范产地检疫,严格凭免疫证、动物标识、档案出具检疫证明;规范屠宰检疫,严格按照屠宰检疫程序检疫合格后出证;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完善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制度,节假日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大对肉类储存、销售环节的检疫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及偏僻农村散户和零售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加工、经营病死动物、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对病死畜禽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净化肉类市场,让消费者吃上无疫病的放心肉。

加强奶站监管。认真落实奶站十项管理制度和一项技术规程,即监管责任人制度、质量监管员制度、卫生消毒制度、质量监测抽查制度、日常检测制度、购销台帐制度、“五禁止”制度、分户留样制度、冷藏运输制度、营运交验管理制度和挤奶操作规程,发挥监管责任人和驻站监管员的作用,抓好以上制度和规程的落实,加强奶站各环节监管,规范奶站经营行为,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推进乳品企业经营管理奶站,鼓励乳品企业通过买断、入股、租赁、托管、监管、签订合同等形式直接经营管理奶站,使奶站真正成为乳品企业的第一生产车间,实现一体化经营。

加强生鲜乳和饲料、兽药质量监测。根据《河北省奶站生鲜牛奶质量监测抽查制度(试行)》规定,加强奶站生鲜乳质量抽检。全市所有奶站市级每月抽检20%,检测项目为:三聚氰胺、β-内酰胺酶、硫氰酸钠、皮革水解物和抗生素。加强对奶站生鲜乳的质量抽检,下半年开始,县级对本辖区所有奶站每月抽检一次。市级对全市饲料生产企业、饲料经营单位、规模养殖场(小区)每季度集中抽检一次,重点是蛋白饲料和奶牛饲料,其中对奶牛小区自配料抽检比例不低于10%,检测项目为三聚氰胺;对兽药生产企业每半年集中抽检一次,全年抽检两次,重点抽查企业主打品种,检测项目根据兽药品种确定。县级要根据当地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情况,制定抽检计划,加强饲料、兽药质量抽检,保证养殖投入品质量安全。

3果品

推行果树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广12项无公害果品生产技术规程和各项技术标准,全年无公害果品生产技术推广面积达到210万亩,结果树标准化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市建立无公害标准化果园100个、建成高标准果树标准化核心示范区10个。严禁使用国家违禁农药和投入品,防止源头污染,建设生态型果园,全部实现无公害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产品,加快无公害果品产地环评认定力度,年内达到160万亩,无公害果品、绿色果品、有机转换果品达到10个以上。

提高果农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推行规模化生产,克服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管理弊端,规范生产过程,推广“统一施肥、统一用药、统一标识”的管理模式,减少人为生产污染,提高果品质量安全水平。

依法加大果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从生产投入品、生产过程到餐桌消费的全程监管,实行经常性调度检查,每季开展专项整治,实现“网格化”管理,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预警机制,消除隐患,最大限度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果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严格市场准入

继续做好农产品市场准入的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制度,积极推进县(市)城区内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全面落实《*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要求。

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自检和委托检验机制,配备检测人员,完善检测手段,开展自检工作,做到批批检测,严把准入关。对检测不合格的,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加大对实行市场准入主体单位的监督抽查力度。对市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和配送中心,市级检测中心全年抽检400多批次,10000多个样品(定量检测2000多个、速测8000多个);对县城区内四类市场,县级检测站每月全部覆盖一次。

进一步完善质量追溯制度。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重点生产基地等建立完善、翔实的生产管理记录,并积极推行产地编码、产品条码制,增加可追溯性。对每一个不合格农产品进行质量追溯,并根据追溯结果依法进行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抓好市场畜产品质量安全六项管理制度(试行)即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质量安全监管员制度、质量检测制度、畜产品召回和退市制度、质量追溯制度、质量安全诚信档案制度的落实,发挥市场主体和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员的作用,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市场牧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对市区内65个经营畜产品的重点市场、40家超市畜产品质量抽检,每季度随机抽检20个;加强对畜产品产地认定单位、产品认证单位的产品质量抽检,每半年抽检一次。抽检品种为猪肉、鸡肉、牛肉、羊肉、鸡蛋,检测项目为:猪肉检测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磺胺二甲嘧啶;鸡肉检测磺胺二甲嘧啶、乙烯雌酚、土霉素;牛羊肉检测磺胺二甲嘧啶;鸡蛋检测磺胺二甲嘧啶。对市区内7个水产品批发市场、1个配送中心的鱼、虾、蟹、贝、鳖五种鲜活水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抽检项目为: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各县(市)和矿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抽检计划,加强对县(市)城区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畜禽产品的抽检,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加快监管、检测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实现县级有机构、有队伍、有人员、有设施、有保障,尽快达到规范运作,提高监督管理和执法能力;农产品重点乡、村、生产基地、龙头企业组织、农民合作组织、批发市场及所有实行市场准入的经营主体,都要配置专业设备,配备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制定完善的检测制度,实现果品监管、监测无缝隙、全覆盖。

(三)加强流通、消费环节监管

严格农产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坚决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加强农产品经营单位自律机制建设,规范经营行为。农产品经营单位按照有检测人员、有检测仪器、有检测场地,有检测制度“四有”标准,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自检工作,对上市农产品实行批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得进场销售。同时,落实完善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信息公示等制度。

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完善自律机制,建立自检、索证索票等制度,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允许加工使用。

加强对学校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市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农业、畜牧水产、林业、卫生、工商、商务、质检、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为强化办公室综合组织和协调指导工作职能,保证监管机制正常运转和工作正常开展,确定一定数量的人员编制,市财政每年安排必需的专项工作经费。畜牧水产、林业、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组建相应的监管机构(处、室),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所监管品种和监管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成立监管机构,明确监管职责,依法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做好本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依法行政,强化“三种责任”。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一是落实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农产品种植、养殖户、经营单位对其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的农产品负直接责任。农产品种植、养殖户要依法合理使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在生产经营过程及成品中不得违法添加非食品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生产记录、购销台帐、主动召回等制度,确保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落实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农业、畜牧水产、林业部门负责对农产品和果品种植、畜禽和水产品养殖环节的安全监督检验工作。加强对生鲜乳和奶站的监管及畜禽定点屠宰的检疫工作;落实对农业投入品销售使用环节的监管,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以及配送中心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行为,监督查封、销毁不合格农产品;负责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自检机制,建立索证索票、违规经营强制退出等制度。商务部门负责畜禽定点屠宰工作。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消费环节的农产品监管工作,督促餐饮单位建立索证索票、自检制度,确保原料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落实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本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和监管队伍建设,全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件和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完善“四个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生产者要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生产,把好源头生产关。农业、畜牧水产、林业部门要充分运用法律、行政、服务“三位一体”手段,加强制标、宣标、贯标,推进标准化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以生产基地(经营单位)自检为基础、以县级检测为主导、以市级检测为重点,构建完善的检验检测网络。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在机构人员、仪器、经费上给予支持,理顺机制、创造条件,确保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各级农业、畜牧水产、林业部门要依法落实好监管主体责任,工商、商务、质检、卫生等相关部门依法做好相关工作,落实好本监管环节的各项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在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办公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搭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水产养殖企业经营管理范文4

一、构建人才创业平台,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选用标准,注重岗尽其能,努力搭建人才全面发展舞台。近年来,我县积极探索新路子,不断创新人才选用工作新机制,以“公平、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努力造就让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中,严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识能力用干部,凭业绩选干部,切实将那些工作实绩突出、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公务员录用坚持“凡进必考”制度。一年来,有80余名干部被选拔到科级领导岗位,有10名具有大学学历、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通过公开选拔进入公务员队伍。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打破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终身制”,实行“科学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任,聘约管理”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在全县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制,激发了专业技术人员学技术、比干劲的工作热情,调动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分行业、分层次建立了优秀人才选拔机制,县委、县政府制定实行了《*县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先后评选出学科带头人80名、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9名。

二是建设工农业园区,发展支柱企业,为人才创业提供有效载体。为整合现有人才资源、吸引外来人才,县委、县政府把工农业园区和龙头企业作为人才创业的载体。99年以来,先后建设和规划了黄金海岸生态工业园、西部工业园、东部工业园、后双坨工业园、中部工业园和南部工业园,制定实行了“经济通道”、“经济110”和项目建设领办制度及一系列优惠政策,依托园区引进项目,聚集人才到园区创业,近几年来,引进千万元以上项目50多个,世界五百强企业有3家落户*,聚集了千余名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来园区创业。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县直单位及农业科技人员创办或领办示范园区,并从占用土地、税费减免、收益分配等方面予以优惠。目前全县已建成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45个,到园区创业的农业技术人员达500多人。人事部门开辟了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完善了人才引进人事、交纳养老保险、职称评定、档案接转等社会化服务体系,突出企业作为吸引人才的主体地位。近几年来,我县仅顶大公司、玉龙集团、新安钢铁公司和干红酿酒企业先后引进800多名管理和技术人员来我县创业,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展示着技术才华。

三是创新组织形式,优化政策环境,创造广阔的人才释能空间。自1996年以来,我县组织建立了以涉农部门拔尖人才、专家、科技人员和乡土人才为成员的科技服务团,数年坚持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使全县14多万农户都接受了农业技术培训。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了科技特派员活动。制定了《*县科技特派员实施意见》,鼓励技术人员以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进行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承包,并取得合法报酬,先期选派了47名科技人员进驻到农村开展工作,补充了基层专业人才队伍,有效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充分发挥农村人才作用,全县各乡镇根据实际,指导农村人才建立行业协会组织,把行业协会建成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的平台和培养乡土人才的桥梁,通过行业协会聚集农村人才,整合农村人才资源,促进了农村人才作用的发挥。目前,农村经济行业协会已发展到了47个,会员总数达4000多名。为缓解基层人才短缺现状,我县还利用政策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岗位释放能量,将“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作为招录国家公务员限定条件,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到基层建功立业的信心。目前到村任职的乡镇机关干部共453名,其中大学学历的9人,大专学历的132人,中专(含高中、中技)学历的270人。

四是壮大优势产业,汇聚各类人才,构建人才与产业互动的事业平台。县委围绕区域经济特点,全力培育和发展“立县”产业,大力实施借才兴业、以业立县战略,以产业培养和聚集人才,依靠人才推进产业发展,实现了人才与产业的良性互动。干红葡萄酒产业作为立县产业之一,年创产值12亿元,已成为我县经济第一大支柱产业,培养造就了一支具有国内一流葡萄酿酒技术人才队伍和管理人才队伍,全县拥有国家级评酒委员11人,葡萄酿酒企业发展到31家。高效种植业步入品牌经营阶段,全县360名农、林业类工程师和农艺师已成为推动种植业快速发展的领军集团。粮油食品加工业实现上档升级,加工企业达到1000多家,从业人员2万多人。畜禽养殖业逐步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拥有畜牧兽医师近百人,规模养殖户发展到4610家。水产养殖业体系日趋完备,拥有水产养殖专业技术人员100多人,养殖户1300多家。到目前,立县产业汇集各类技术骨干近千人,为推动我县优势产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影响人才创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总的看,在人才工作中我县注重加强人才载体建设,逐步完善人才工作机制,不断优化人才创业环境,为各类人才提供了更加充分的发展空间,人才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但从适应扩权县的形势和我县各项事业提速发展要求看,还存在一些影响人才创业动力、制约人才潜能全面发挥的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才创业综合环境不优,人才吸引力不强,存在人才流失现象。我县虽然地处沿海地区,但城市建设水平、人文环境、经济收益远比不上大城市和发达地区,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较低因素制约,一些学术专业课题因缺少经费,研究活动难以开展,在有些人才政策落实上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造成我县一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外流。仅以专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的教育、卫生系统为例,从2000年以来,流失到县外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达80多人。同时,人才创业平台狭窄,难以承载人才,也决定了人才吸引力不强,制约了各类人才的引进。从吸引人才的主体——企业方面看,我县企业大多是规模小、效益较低、劳动密集型企业居多,技术密集型企业较小,对高级专业人才的吸引和承载能力不足。

二是人才分布不尽合理,人才缺乏与浪费并存。我县是农业大县,近几年立县产业得到迅猛发展。但在专业技术人才中,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服务的科技人才总量近1000人,仅占总数的8.4%;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也只有810人,占总数6.9%,而文化、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达到8260人,占总数的70.8%,直接从事工农业生产的技术人才比例较低;从产业分布看,从事第一产业的约占7.1%,从事第二产业的约占12.9%,从事第三产业的约占80%,第一、二产业人才比例不尽合理。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能影响一方,带动一片的顶尖人才还相当不足,制约着相关领域的发展;企业中缺乏真正懂得市场经营运作和现代企业人力资本管理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由于受体制和观念的影响,还有相当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学非所用,“人不得其事、事不得其人、用不得其长”的人才浪费与闲置问题很大程度存在。

三是人才机制不活,难以实现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导致人才创业动力不强。部分事业单位缺乏充分的用人自,急需人才、优秀人才和热门的专业人才因编制等方面的制约,人才进入难。在人才使用上,还不能彻底打破身份和所有制界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尚未完全形成,机关事业单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机制尚需进一步改进,因事设岗,以岗择人还不能够完全做到,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还不广泛,人才报酬分配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难以实现。受经济状况的制约,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人才培养、吸引、奖励和资源开发方面,存在着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不足等问题。

三、构建开放式人才创业平台的建议与对策

创业平台是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舞台,是人才和智力引进的重要条件和途径。为了更好地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构筑各项事业发展的人才平台,必须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为人才创业提供科学的政策体系支撑,同时要进一步扶持优势产业、提升城市形象、增强服务意识,营造宽松的人才创业环境。

1、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一是要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原则,打破计划调节、组织安排选拔人才的模式,努力形成县域内外、体制内外各类人才聚集荟萃的开放性人才选拔机制。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在企事业单位内部中层干部的任用、单位进人等方面,给予充分的自,允许单位自主招聘所需的各类人才,形成竞争择优的人才环境,为人才施展才华创造更多的机会。二是建立人才合理流动机制。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制定人才供需计划,建立范围广泛的人才信息网和人才信息库,及时修订和出台有关政策,进一步畅通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打破人才流动中部门、身份、地域、户籍种种限制,引导人才向事业需要的领域流动,切实解决人才浪费与闲置问题,努力使适合的人到合适的岗位。同时,鼓励各类人才在履行好本岗位工作职责和不侵害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发挥特长优势开展兼职和有偿社会服务,实现人才优势互补和人才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活力。要大力培育人才市场,由行政调配人员变为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重视智力、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让人才获得更大的选择空间和发展空间。三是健全分配激励机制。要按照“一流人才创造一流业绩,一流业绩获取一流报酬”的原则,坚持以价格为杠杆,形成公开、公正、平等的符合人才特点的分配机制和奖励机制。从政策上引导事业单位建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事业单位探索按业绩定酬、按岗位定酬的分配方式,大力推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绩效工资、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通过合理的高回报,让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得以充分发挥。

水产养殖企业经营管理范文5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因子分析法;饲料企业供应链

饲料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产业,衔接着种植业与畜牧水产养殖业,是我国农业经济的关键组成部分。确保饲料业实现稳步健康发展,有利于丰富民众的菜篮子,进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根据《2021年奥特奇全球饲料调查报告》评估,2020年我国饲料产量达到2.4亿t,实现了5%的增长,成为全球最大饲料生产国。尽管我国饲料业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但随着疫情冲击、全球经济“停摆”以及行业特殊性等因素,我国饲料企业仍面临着诸多严峻挑战,其中融资困难问题在不少饲料企业中较为凸显。供应链金融作为现代物流与供应链发展的重要创新,通过将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入供应链,对链条中资金的流动、组织和调配进行优化,可以有效解决饲料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但风险是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基于此,本文通过对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运作模式进行分析,梳理出主要的风险因素,并采用因子分析法构建风险管理分析模型,结合关键因子特性给出风险防范对策。

1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现状及其应用意义

1.1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现状

当前,在国家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推动下,供应链金融得到了快速发展,其中存货质押融资是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业务模式之一,受到了学者持续关注,其理论体系日趋完善,业务实践日渐成熟,但现有研究多把研究对象局限于“存货”,鲜有聚焦于饲料企业中的“饲料”,来研究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相关问题。饲料企业一般采用存货质押的方式实现融资[1],将不动产生产原料、饲料及生产设备等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关金融机构对企业进行资产盘点和价值评估后核算贷款额度[2]。

1.2供应链金融对于饲料企业的意义

饲料企业供应链以销售饲料产品为核心环节,连接饲料原材料的采购、运输、流通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使资金在各环节涉及的种植户、饲料加工企业、金融机构、分销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间循环流动。不同于传统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在担保手段、信用评价、风险控制和还款来源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考虑的影响因素更加全面,有利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现较好的融资项目,也有助于具备资质的饲料企业及时融到资金,扩大产能和规模[3]。

2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因素挖掘

国内外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因素盘点进行了相关研究,Barsky,等[4]根据风险过程控制理念建立起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概念模型,将风险分为融资过程风险、信息技术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环境风险和基本结构风险五大类。孙敏,等[5]认为供应链金融活动中存在着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委托风险、纠纷风险和灾害性风险等。笔者通过分析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运作流程,并进一步咨询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在反复斟酌与分析的基础上,共提炼出10项主要风险因素(见表1)。市场供求变化风险(X1)指所在地区饲料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给供应链金融带来的风险[6]。由于自然条件、季节变化、市场竞争等因素,饲料市场上的供给与需求也在不断变化,而供求关系的变化势必造成价格的波动。政策法规风险(X2),政策法规是指政府采用的行政或法律手段,国家在不同时期会根据宏观环境的变化制定或修改相关的政策法规,而政策法规的制定或修订很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7]。质押物风险(X3)包括流动性风险和价格变动风险[8],指因价格波动、不易变现、流动损耗等因素造成的风险。企业经营管理风险(X4)包括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达标、管理环境不合理、管理机制不完善和管理创新不充足等因素带来的风险。客户资信风险(X5)包括客户的诚信度以及货物的合法性等[9],同时信用风险还与财务风险、运营风险、安全风险和法律风险等联系密切。不可抗力风险(X6)指天灾、疾病、战争、罢工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难以克服的自然事件或客观情况。技术水平风险(X7)指因技术水平低下所造成的损失,业务开展过程中,质物的价值评估、价格检测以及存储条件等业务环节需要依赖技术支撑,若处理技术水平低就会造成一定的损失[10]。供应链管理风险(X8)指供应链在协作、控制、运行等方面的管理所造成的不确定性。业务模式运营风险(X9)可以理解为企业因商业模式选用、质押方式确定、质押物处置等不当而引起的风险。企业监督监管风险(X10)指因物流监管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利益不一致,以及物流监管人员的隐藏行为而给供应链金融物流监管业务带来隐患[11]。

3基于因子分析的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

运用因子分析法探究上述10项风险因素的重要性以及各因素间的相关性,并提取公共因子以对供应链金融各项风险因素进行降维处理,降低特征间相关性,为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模型的建立奠定基础。

3.1因子分析

因子分析(FactorAnalysis)是一种利用降维思想,把具有错综复杂关系的多个变量归结为少数几个综合因子的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其目的在于用较少的相互独立的因子变量代替原来多个变量的大部分信息,其数学模型如下:(1)式(1)中,x1,x2,…,xp为p个原有变量,是均值为0、标准差为1的标准化变量,F1,F2,…,Fm为m个因子变量(m<p),ε1,ε2,...,εp是仅对所属变量产生影响的特殊因子,该模型的矩阵表示形式为:X=AF+aε(2)

3.2数据获取

DELPHI法是一种适用性广泛的咨询决策技术,其核心在于通过匿名咨询专家意见,将所得意见进行汇总与整理,反馈给每位专家,专家进行分析判断后,再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意见,通过反复咨询使意见趋于一致,进而形成结论。该方法在保证了信息反馈沟通的同时,又避免了集体讨论时可能出现的盲从与权威专家影响过大等缺陷,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12]。笔者向54名熟悉该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咨询,包括物流企业负责人与物流部门主16人、金融机构主管10人、3所高校物流与供应链专业学者共19人以及饲料企业主管9人,最终回收有效样本数据共计52份。

3.3数据处理与分析

对上述52份样本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使用SPSS23.0进行Bartlett球型检验和KMO适合度检验,求得样本数据的适切性量数为0.572(大于最低标准0.5),适合做因子分析。基于特征值原则,选取前3个特征值大于1的主成分为公共因子,其累计贡献率超过了70%,为证明所选公共因子的合理性,可以结合碎石图加以判断。碎石图是依照各因子的特征值大小进行排序所形成的散点图(如图1所示),由图1可以看出,前3项因子的特征值较明显,曲线的斜率较大,因此它们对于整体的解释程度比较显著,从第4项因子开始,曲线斜率减小,变得比较平缓,因子的解释能力开始明显减弱。由此再次证明前3项因子基本包含了整体数据的大部分信息,其解释能力是有效的。三个公共因子的特征值、方差贡献率与累计方差贡献率见表2。为提高因子变量可解释性,使提取的公共因子具有实际意义,明确变量及公共因子之间的关系,采用凯撒正态化最大方差法对初始因子载荷矩阵进行方差最大化正交旋转。因子载荷反映了各因子主要由哪些变量提供信息,计算结果见表3。经过旋转后,客户资信风险(X5)、技术水平风险(X7)、供应链管理风险(X8)、质押物风险(X3)、业务模式运营风险(X9)在公共因子F1上有较大载荷。市场供求变化风险(X1)、政策法规风险(X2)、不可抗力风险(X6)在公共因子F2上有较大载荷。公共因子F3上对企业经营运作风险(X4)、企业监督监管风险(X10)有支配作用。故将公共因子F1命名为运营管理风险因子,公共因子F2命名为外在环境风险因子,公共因子F3命名为内部管理风险因子。为利用公共因子做进一步的分析,利用表4中的系数计算各公共因子得分,即根据回归算法计算所得因子得分函数的系数,据此可以将三个公共因子表示成原始变量的线性组合作为其因子得分的回归函数,即:将样本数据代入上式计算,可以得到饲料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大小,深入分析后可按照风险大小进行排序,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对策。

4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建议

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管理和融资活动的统一,其风险具有复杂性、传递性和动态性的特征。结合上文中提取的三个关键风险—运营管理风险、外在环境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分别给出相应的防范建议。

4.1运营管理风险防范建议

建立科学、动态的客户资信管理体系,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地掌握企业规模、发展前景、资信等级等客户信息,进一步完善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建设,将不合格的客户剔除出去,以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建立质押物准入机制,力求质押物具有价值稳定、流通性良好、变现速度快、市场需求大以及易于储藏等特点,同时要对质押物所有权以及合法性进行严格鉴别。加大技术水平投入力度,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交易征信、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在内的金融科技赋能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降低具体业务流程中各环节的风险。要发展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离不开饲料供应链的壮大,不能局限于一个企业,要关注整个链条的高效运转,上下游做到信息共享,保障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有效畅通。

4.2外在环境风险防范建议

政府通过制定供应链金融发展规划与指导意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持续发展。如《民法典》中物权编、合同编等法条的有效实施为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了业务流程高效运作。此外,结合饲料企业特性,建立有序竞争的行业规范,通过优化供需结构来稳定饲料市场,减少因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4.3内部管理风险防范建议

企业应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与经营状况,设计更加合理的内部监管制度及流程,尤其是信用审核、合同与票据审查、物流管理等与供应链金融活动密切相关的环节。将管理制度落实并做到奖惩分明。着力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特别是针对供应链金融中的各关键环节,要组织学习相关理论与实践,做到全体人员熟悉业务流程,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建立严格的追责机制,以此降低内部管理风险发生的概率。

5结语

水产养殖企业经营管理范文6

各国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包括该国对于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运营和解散等相关法律规定,其中还包含鼓励措施、限制措施和禁止事项等内容。泰国作为东南亚最具特色的国家之一,其政治体制、宗教影响和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等经历都影响该国的投资企业管理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非世俗化、宗教化的发展中国家对外资的政策和观念。文章通过对泰国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研究,提出在泰投资的中方投资者可能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

泰国;外资投资企业管理法律制度;中资投资者

一国的投资企业法律制度是对外经济贸易政策和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体现了东道国对于外资引进的态度以及习惯,因此对一国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研究有助于了解东道国的外资利用动机、习惯以及规则。泰国作为中国在东盟国家中最重要的投资对象之一,通过研究泰国外资管理的法律行为,可以挖掘泰国外资利用的经济行为规律。而研究泰国的外资投资法律制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泰国是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的起点和中心,而外界一致认为泰国当时由于仍未完全世俗化,以及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使得其商事和外资法律制度仍处于二战刚结束的水平,致使政府完全无法应对金融危机,而泰国随后进行了一系列的立法活动,可以体现发展中国家面对国际资本市场一体化带来的危机所持的引进和利用外资的态度和国策。

一、泰国投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一)公司法

泰国的民事和商事立法采用平行模式,同时以民事和商事进行命名,合称为《民商法典》,这与一般的民商合一的法典化立法模式中以民事命名的做法有较大的区别。这种区别主要是因为泰国《民商法典》事实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民商合一有关,商事法律在这部法典中以专编的形式存在,并没有出现民商合一立法模式中民商融合的情况,这也是商事活动以及立法技术较为落后的国家在民商合一法典立法中比较容易出现的情况。泰国《民商法典》在第三编纳入了合伙和公司法的内容,其内容包括了公司的设立、变更、运营和解散,以及一系列对内对外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

(二)外资投资法

泰国除了法典化的《民商法典》外,还进行了一系列商事单行立法,其中涉及外资投资方面的主要为1999年颁布的《外商经营企业法》。《外商经营企业法》是泰国最主要的调整外国人经营企业的法律,主要内容包括:外国人在泰投资经营的行业、外商持股比例、最低投资金额以及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有关规定。譹訛另外泰国还颁布了一系列奖励投资法规:1.颁布投资的行业部门名称表,但没有制定定期修订制度;2.在曼谷地区外设立投资优惠区,旨在分散投资,缩小城乡差距;3.发出投资保证承诺,保证不将投资的事业国有化,不增加竞争,不实行专卖限制和价格管制等投资保证;4.其他措施,如税负优惠、特别优惠、外销企业的优待和工业园区优惠政策以及特别重视项目等。泰国和其他国家一样,对于一些行业对外资进行了限制,这些限制除了一般的经济原因、环境原因外,还包括很大一部分的宗教原因,这些限制包括了限制投资的行业部门、外资企业中外资比例的限制、外资最低投资额限制、使用本国产品义务以及外汇限制等。

(三)破产法

泰国的破产法无论在投资实务上还是理论研究上都是值得探讨和研究的一个重点,其特殊性在于1997年金融危机后泰国对在金融危机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两次重大的修法。1998年颁布的四号《破产法》中引入了债务人重组程序,规定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援助帮助企业通过重组取代清算程序,这主要是针对金融危机后陷入困境但仍有复苏可能的企业,而这种企业并没有设置其资本构成的局限。1999年再次进行修法提高了企业的负债限度。由于泰国破产认定标准和我国的有所区别,虽然两国破产法都认定无力清偿债务作为企业破产认定标准,但是泰国《破产法》的破产条件除了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外,还要求其债务达到一定限度以上,这是由于泰国《破产法》的破产债务人包括自然人所决定的,也就是泰国的《破产法》包括了个人破产和企业破产,和我国区别较大,而且破产债务总额设置较低。

(四)其他单行法律

泰国《民商法典》虽然为泰国的民事和商事法典,但是在外商投资法律行为规范上主要依靠在法典外颁布单行法规来进行调整,这些单行法律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1.1969年颁布,经过1972、1975、1979、1992年四次修改的《工厂法》;2.1931年颁布的《商标法》;3.1979年颁布的专利法;4.1974年制定的《证券交易所法》,而1992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5.1999年颁布的《外商经营企业法》可见泰国的商法体系并不仅仅局限于《民商法典》中,而是由一系列单行法和法典并存形成的体系,这一方面兼顾了民事法律规则中的原则性、普遍性和稳定性,特别是泰国特殊宗教体制和政治体制在民事关系上所形成的特殊的公序良俗、世俗观念在外资投资法律制度得到有效的体现;另一方面也尊重外资投资行为中的国际惯例和运营习惯,保证资本的灵活性和变革性。

二、泰国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特点

(一)具有当地特色的公司类型

不同于我国的立法体例,由于泰国采取商事法律的法典化,因此对于商事主体的立法涵盖了几乎所有企业类型,因此泰国的《民商法典》中对于商事主体的规定更类似于企业法,而和我国将公司作为主体单独立法有所区别。泰国合伙与公司法中可以成立法人的企业包括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有限公司譺訛:1.无限公司类似我国普通合伙企业,因为其每一合伙人都须对公司全部债务负无限责任,但泰国法律规定无限公司可以通过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但并不强行要求无限公司进行登记注册,而我国一般合伙企业并不会获得法人资格;2.泰国公司法中所称两合公司实际上等于我国的有限合伙企业,其合伙人一类为经理合伙人,其参与公司一切业务活动,可以成为公司法人代表,其亦须以个人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等同于我国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另一类为普通合伙人,只需要根据其出资数额对两合公司的债务负责,但不具备代表公司的资格,这在我国合伙企业制度中被称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但是在我国有限合伙企业亦无法取得法人资格;3.在泰国,最常见的外国投资者设立公司类型是泰国公司法律规定的有限公司,泰国法律中所称有限公司基本涵盖了我国法律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类型,但并不包括个人有限公司,因为依照泰国法律规定,有限公司必须由7人或7人以上的股东和持股人共同运营管理,但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制造业外,泰方持股比例必须达到51%。泰国对于商事主体立法具有本地特色和历史原因,其主要包括:1.泰国经济世俗化进程较短,拥有浓重的宗教和手工业作坊色彩,在工业和手工业生产中比较讲究手工制作的虔诚心理,因此商事主体立法方面趋向于保护和承认类似手工作坊的微小主体;2.泰国对于合伙企业给予更多的保护,这是由于泰国较为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3.泰国成立企业的资本门槛较低,这种低门槛有别于我国为促进创业和市场竞争而实施的取消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这是由于泰国的商事行为比较落后,资本运作较为保守。例如外国投资者在泰最低投资额被规定在商业经营的300万泰铢(约合58万人民币),其他行业为200万泰铢(约合39万人民币)。

(二)泰国外资投资企业法中的宗教保护措施

泰国作为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同时也是一个宗教地位和政府相当的国家,其法律中对于宗教保护的措施非常庞杂,而且遵守宗教保护措施的重要性甚至一定程度上超过遵守其他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因为违反宗教保护措施和宗教禁忌,有可能会引起东道国群众对于外资投资者的抵触和反对。泰国的宗教保护措施在外资投资企业法中往往表现在两个方面:1.对于企业运营活动的限制,一类是例如企业选址,商事活动地点等如有触及宗教禁忌的,则不允许进行运营,例如制作广告宣传作品时,未经允许不得使用泰国寺庙和僧侣的画面,另一类是在日常运营活动中保护泰国宗教习俗,尊重企业中泰国员工的和习俗,例如企业制服的款式、颜色和制作过程必须符合泰国上座部佛教等宗教的习俗,也必须符合王室规定的习俗;2.在投资领域的限制,由于一些产品和产业在泰国具有宗教意义,因此当然地受到投资限制,禁止外国人投资的事务包括佛像、钵盂制作和铸造,须经内阁决定和商业部长批准的事务包括泰绸、泰国民族乐器、金银器、乌银镶嵌器、镶石金器、漆器制作。这些限制项目的产品均带有宗教色彩和意义,一方面其制作在泰国必须要进行一些宗教仪式,另一方面也存在诸多宗教禁忌,被认为不适宜世俗化。

(三)泰国对本国产业和产品的保护措施

泰国由于是世界五大农产品出口国之一,同时也是东盟重要的制造业中心,更是东南亚最大的汽车市场,其对于农业和制造业的保护在东盟国家中具有显著的特点,主要包括:1.禁止外国人投资粮食种植业、牧业、林业、海洋渔业、药材加工业以及土地交易等农业项目,农产品加工业、水产养殖业、林木加工业均须得到外籍人经商营业委员会决定和商业部商业注册厅长批准;譻訛2.在控股比例上,除制造业允许外国人100%控股以外,农业、畜牧业、渔业和矿业均要求泰资必须拥有51%以上;3.在本地产品使用比例上,泰国突出对本国汽车产业的保护,要求汽车产业的国产化率基本指标,如客运汽车为54%以上,货运汽车为62%,汽车发动机为66%以上。这些限制措施均表现出泰国政府对于本国重点行业的保护和支持,但是由于泰国整体经济水平发展落后,这种限制仅局限在农业和汽车制造业,在泰国制造业和服务业中仍有较大的投资空间吸引外来投资者。

(四)泰国外资投资企业管理机构级别较高

泰国的投资管理机构是由其总理担任主席的投资促进委员会(BOI),其各经济部长、政府高级官员、民间机构代表、学者担任顾问或者委员,主要担任投资奖励、优惠政策的制定,包括限制和鼓励产业目录,鼓励投资地区划定等职务。譼訛外资投资企业审批还涉及工业部的投资促进委员会,主要负责落实和实施投资鼓励促进政策和投资项目的审批。此外在外资投资企业设立程序上还涉及商业部及商业部商业注册厅,如果投资项目属于限制目录中需决定批准的行业,就需要通过商业部长和商业注册厅厅长进行批准。由此可见,外资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审批过程中泰国直属中央机关进行管理,其管理机构级别较高,也给予外国投资者一站式综合投资服务,可以体现泰国对吸引外资投资的重视、支持和鼓励。

三、中方投资者对泰投资经营企业应注意的问题及对策

(一)设立合资有限公司的程序

首先在泰国设立合资有限公司须由至少7人作为发起人,联合签订合资经营合同和制订合资章程后申报登记注册,在登记注册后,合资章程才能成为公司章程,如登记过程中提交公司章程与合资章程不符,则不能依法执行双方意思自治下自订的合资章程。在登记后组建公司会议召开前,发起人须募集订购拟定公司组建的全部股份,而发起人和持股人至少在股款收集阶段交付认缴金额的25%,原始股价不得少于每股5泰铢,而公司资本分割并无具体规定。公司董事由组建公司会议的与会者委任,在委任董事后公司发起人的公司组建事务结束,将未完成的事务立刻转交董事继续办理,董事在认缴资本交付至25%之后90天内完成公司设立登记。

1.公司设立登记中需注意的首先是合资章程的生效问题,在我国如果合资章程与公司章程不同,在公司章程中未规定的事项仍可以生效,相悖的事项可以按合同法和普通合伙进行处理,但在泰国公司立法中并无依据支持未登记注册的合资章程的效力,一般实践效果是概括不予执行,在此问题上中方须在登记注册时注意公司章程和合资章程的一致性。

2.其次是注册资本制度有所区别,我国现行公司法实行不再要求首次出资比例和货币出资比例的认缴资本制,而泰国仍实行实缴资本制,辅以泰国对于外资投资的最低金额限制和最高股份比例限制制度,则极有可能出现对外资要求一次缴清,而对泰资并无此要求,但表决权又不能真实体现实缴资本现状的问题,在此问题上可以在合资协议中约定泰资的首次出资金额以及缴完全部出资的期限和方式,保证企业资本充实,保障合资合作关系的充分实现。

(二)企业表决权问题

根据泰国《外商经营企业法》规定,一个泰籍法人应当由泰方股东拥有51%的股份,这就是说在合资企业中泰方必定形成多数票优势,不利于外籍股东异议的表达,在中泰合资合作企业经营管理中不利于中资方对公司进行共同管理。针对上述情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风险管理:1.在至少7个股东人数中,应要求中方持股人占有最少25%的股东名额,因为在泰国公司法中规定超过25%的股东可以提出股东会议采取不公开不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2.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公司表决生效所需的股份数额超过51%,例如约定公司表决生效股份金额在60%,则即使泰方股份数额占51%,仍不能无视中资要求单方面通过表决;3.同理在董事会表决权上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在要求中方股东的人数,要求表决必须有中方参与下表决方能生效,且表决通过票数应约定为中方不赞成则表决无法通过的票数。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问题

在泰国,董事长并不当然成为公司的法定人,法定人身份的获得为登记注册时所提交的董事名单,名单中的董事即为公司的法定代表,这与中国传统商业观念中董事长即为公司法人代表的习惯有所出入。这种差异导致一些中方投资者在对泰投资中往往牺牲董事人数而要求出任董事长,导致失去在董事会中实现共同管理企业的权力。因此在对泰投资中,中方投资者应当要求在公司登记注册的董事名单中加入中方董事名额,且在公司章程中应约定公司法定代表在对外行使法定代表职权时应有中方董事的签章方能有效代表公司。

作者:植文斌 肖义 单位:梧州学院

注释

1邱房贵,陶斌智.中泰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比较[J].梧州学院学报,2008,(2):44-49。

2冯建昆.泰王国经济贸易法律指南[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