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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建设范文1
中图分类号:B845.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社会各界人士对改善生态环境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森林为人类提供的生态价值也在日益突显。林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是促进我国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双重使命,其不仅能够满足当前社会对于木材等产品的需要,而且也是改善人类生产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但受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林业自身特点、林业资金短缺和投资环境不理想等因素的影响,生态公益林建设状况不容乐观,在建设过程中屡屡陷入困境,这不仅影响到生态公益林综合效益的发挥,而且也会阻碍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通过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效益的研究工作,采取合理的方法解决生态公益林存在的问题,希望对指导我国的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有所帮助。
1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本效益理论分析
生态公益林建设是一个典型意义上的奥尔森式的集体行动。在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中,许多具有共同利益的组织或个人组成了利益集团。在这个利益集团内,一方面,生态公益林建设事关国土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具有集团的整体利益,这种集团收益具有公共性,这使得集团中的每个成员都能共同且均等地分享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整体利益,而不管其是否付出了成本或付出的成本大小;另一方面,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中的若干集团成员,如中央政府、地方各级政府、普通公众、经营者等,又具有完全不同于集团收益的纯粹的个人利益,并且存在这样的可能:如果某个人的行动使集团状况得以改善,集团状况改善后个人所分享的收益与改善集团状况所付出的成本相比微不足道,集团其它成员又不同意分担实现集团目标所需要的成本或不能给予其不同于共同的或集团利益的独立的激励,则集团成员就缺乏采取行动的利益冲动。
假设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函数为C=C(Q),收益函数为S=S(Q),其中C代表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S代表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收益,Q表示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规模或水平。就整个社会而言,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净收益R等于总收益减去总成本,即:R=S-C=S(Q)-C(Q)。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社会最优水平或经济规模由其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决定,当且仅当dR/dQ=0,dS/dQ-dC/dQ=0,dS/dQ=dC/dQ。即,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生态公益林建设才能达到社会最优水平或最优规模。从理性人假设角度出发,显然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个人进行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行为基础是寻求个人净收益的最大化。
现在,继续假设集团成员i所获得的收益为Si,Si=Ki×S,Ki表示集团成员i所获得的收益与集团总收益的比值,它的大小取决于集团成员力量的相互对比。一般来说,它受到成员在集团中地位高低及经济实力和影响力大小等因素的影响。若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不能在集团成员中分担,则个人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净收益Ri=Si-C。显然,当且仅当Ri>0即Si>C时,单独行动的个人才会采取建设与保护生态公益林的行动,因为采取这一行动个人能够获得收益。集团成员i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最优水平或经济规模由个人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所决定。即:dRi/dQ=0,Ki(dS/dQ)=dC/dQ。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个人所确定的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最优水平或规模低于社会所要求的社会最优水平或规模。
现在,假定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可以在集团内部成员之间进行分摊,并且成员i成本分摊的比例为Li,则成员i的净收益Ri变为:Ri=Ki×S-Li×C。此时集团成员i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最优水平或经济规模仍然由个人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所决定。Ki(dS/dQ)=Li(dC/dQ),(Ki/Li)(dS/dQ)=dC/dQ。政府的现有政策使某些成员的Li远远大于Ki,而某些成员的Li则远远小于Ki。由于生态公益林建设是一种公共物品,集团内的任何成员都会产生“搭便车”的心理,都希望免费的获得这种公共物品,于是成员的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行动就具有了偏离社会最优状态的天然倾向,从而个人所确定的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最优水平或规模必然低于社会所要求的社会最优水平或规模。因此,要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就必须调整个体成员的成本收益函数,调整Ki与Li的大小,从而使其基于个人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所做出的生态公益林建设决策符合社会的最优目标。
2生态公益林建设各利益主体的具体分析
如果要调整个体成员的成本和收益函数,必须分析集团中各成员的成本和收益。生态公益林建设中涉及的成员有中央政府、地方各级政府、普通公众、经营者,由于各自所处社会经济地位的差异,对生态公益林建设抱有不同的价值观,因而其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收益和成本必然会有所不同。
2.1中央政府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和收益
中央政府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包括进行林业发展规划、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制定相关保护条例、执行保护政策、实施林业工程等所支付的费用。中央政府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收益表现为森林旅游收入的增加,大江大河流域的水土流失得以治理,主要风沙区的沙漠化得到缓解,生物多样性受到保护,日益恶化的生态状况得以改善,旱涝冰雹等自然灾害性天气减少,农田受到保护,粮食产量增加,国土生态安全得到保障,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得以建立。
尽管生态公益林建设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和代价,但与中央政府获得的收益相比,这些成本和代价是微不足道的。另外,中央政府分摊的成本Li也小于其获得的Ki。
由此可以明显看出,中央政府为了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实现社会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应加大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投资,以便使其实现良性循环。
2.2地方各级政府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和收益
地方政府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包括地方政府执行国家林业政策,采取生态公益林建设措施的支出及其他财政收入的减少,当然还有不执行林业政策时可能受到的惩罚。
地方政府由此获得的收益包括地方政府分享的生态环境改善的收益和执行国家政策带来的荣誉。地方政府所获得的收益较其付出的成本低的多,并且其分摊的成本Li也大于其获得的Ki,因而也就缺乏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经济动力。
首先,就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本而言,与政策制订者和推动者的中央政府相比,作为政策执行者的地方政府从事更为具体的工作,工作难度较大。由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大小随着工作力度、难度的加大呈现边际递增趋势,其成本的提升意味着需要占用更多的地方政府资源,这会使本来就较为紧张的地方财政更紧张。出于地方财政的考虑,地方政府对生态公益林建设可能难以达到中央政府的要求。
其次,在现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为了扩大本级政府财政收入,必然具有与一些企业合谋而改变生态公益林地用途的倾向。
再次,地方政府不能因为其进行生态公益林建设而产生的正的外部性获得收益。生态公益林建设是一种公共物品,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政府能排斥其他地方政府对生态公益林建设收益的分享,并不能获得其行动的全部收益,地方政府之间形成了一种“零和博弈”。
2.3普通公众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和收益
这里的普通公众主要由一般个体成员和非林企业组成,是生态公益林建设的主要受益者。普通公众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几乎为零,而其所获得的收益却很多,包括生态环境改善带来的较好的生活环境,个人健康状况的改善,经营收入的增加。开矿、采煤、采油、大型基础工程等开发建设项目使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生态效益丧失,却没有为此负担相应的成本,实质上是增加了收益;一些工业企业向大气中排放大量的CO2,对生态环境的改善产生了负面影响,也没有承担相应的成本。
由此可以发现,普通公众几乎是免费享受着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收益,其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中分摊的成本Li远远小于其获得的Ki,缺乏对生态公益林建设支出的动力。
2.4经营者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和收益
经营者是生态公益林建设的主体,主要由农户和营造林单位组成。经营者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主要包括进行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执行成本,外出务工的机会损失或投资其它行业的机会损失,改变林业用途营造经济林的机会损失。经营者由此获得的收益主要有国家的补贴,获得的荣誉。
对农户而言,生态公益林建设具有较高的成本和较低的收益。也就是说,农户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中分摊的成本Li大于其获得的Ki。
3加快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政策建议
中央政府进行制度创新调整个体成员成本和收益函数的基本原则是:提高普通公众和受益地方政府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降低经营者和有关地方政府的成本,提高他们的预期净收益。因此,要加快生态公益林建设,就必须采取多项措施,积极促进普通公众和受益地方政府对生态公益林建设进行投入,努力提高经营者和有关地方政府进行生态建设与保护的预期净收益。
3.1积极促进生态建设的投入
3.1.1仿照城市维护建设税,开征生态税
目前,中央政府用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收入和国债资金,这种来源于全国的资金等于让全国各个体成员平均分摊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本,违背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而开征生态税能够合理解决这一问题,如果对生态税采取差别税率或针对特定人群征税,就能避免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本在各个个体成员间平均分摊,避免因平均分摊而造成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经营者补偿的缩水,同时真正促进了普通公众对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投入。
3.1.2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市场,实现工业企业对生态公益林建设者的直接补偿
随着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大气中CO2的含量日益上升,全球温度日益上升,出现了全球变暖现象,人们纷纷想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森林可以吸收空气中的CO2,起到固碳的作用,这对于遏制“温室效应”,阻止全球变暖具有重要作用。
3.1.3从生态建设方面确立发达地区与西部地区的对口补偿关系
中东部地区分享了西部地区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果,却没有负担任何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西部地区地方政府进行生态建设与保护的积极性。因此应对中东部受益地区的受益程度进行计量,促使其每年从GDP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西部地区的援助,使受益方对实际受益进行支付,从而对西部的利益损失进行补偿。这种补偿关系应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固定下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从而形成一个长期稳定的生态建设资金来源,促进中东部地方政府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投入,走出目前地方政府之间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中形成的“零和博弈”的困境。
3.2提高生态建设的预期净收益
3.2.1提高经营者生态公益林建设的预期净收益
首先,政府应将其掌握的生态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对经营者的直接成本如种苗费、造林费、配套费等的直接补偿,尽快改变经营者贴钱办生态的状况,保证其经济水平和生活状况不至于降低。其次,千方百计增加经营者的收入,这是生态公益林建设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最后,进一步明确产权关系,对经营者利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种植的树木,应赋予他们一定比例的所有权,并允许其合法有偿转让、兼并、合股综合经营等,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规、制度来保证经营者林权的稳定性。
3.2.2增加有关地方政府生态建设与保护的预期净收益
首先,中央政府应对负担生态建设任务较重的地方政府进行财政补贴,一方面降低他们的执行成本,另一方面弥补其因执行生态建设与保护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从而激发他们进行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其次,中央政府可以授予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开展较好的地方政府一定的荣誉称号,这是对其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成绩的肯定,在一定程度上会提高地方政府的预期收益,因为这将有利于其下一步的招商引资工作。
4 结语
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对我促进国生态环境发展的重要举措,但现阶段生态公益林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无法发挥出应用的综合效益。因此,在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上,林业工作者一定要不断地探索新模式,寻找新的方法,通过科学合理的经营和养护,解决好生态林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实现生态环境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生态公益林建设范文2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
1提高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水平的现实意义
(1)生态公益林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公益林能够有效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净化空气,保证公益林中的资源更为丰富,对该地区的水质起到一定净化作用,避免出现大面积的水土流失现象,水源涵养效果特别显著。公益林具备良好的防护效果,能够为周围的居民筑起天然的屏障,对该地区的空气起到有效净化。(2)满足低碳社会发展需求。最近几年来,由于低碳理念的不断深入,低碳生活逐步得到了人们的认同。实现低碳生活属于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个人等,包括全社会的公共参与、努力。生态公益林的大力建设,是政府落实低碳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能够推动低碳社会快速、稳步的发展,真正达到生态效益与低碳社会效益双重目标。(3)综合利用价值比较高。生态公益林当中各项植被栽种完毕后,并非不允许动,除一些比较珍贵的保护区之外,大部分公益林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其实施有效的栽种与管理,包括砍伐与采收等等。为了更好的提升生态公益林利用价值,相关部门在砍伐与采收的过程当中,要认真遵守低碳、可持续发展原则,禁止进行商业采伐[1]。
2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发展现状分析
2.1补偿额度与林农期望值有一定落差
生态公益林属性确定好之后,有关部门严禁相关经营管理人员任意砍伐,避免生态公益林受到较大损伤。为了保证林农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矛盾得到更好解决,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良好的补偿制度。但是,具体的补偿额度与林农期望数值差距比较大,补偿额度很难满足林农实际需求。广西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经过几次提价后,目前为集体公益林14.75元/亩,国有公益林9.75元/亩,与本地市场上林地承包租金50~100元/亩综合论述相差很大,与林农经营商品林收入相差很大。通常来说,大部分林农是当地的农民,缺乏良好的经济来源,若得不到有效的补偿,会降低其工作热情,对生态公益林的影响较大。
2.2划分不科学
针对森林划分,国家制定了明确的标准,若结合森林功能进行划分,则可分为两种,分别是公益林与商品林,其中,公益林主要包括防护林与特种用途林。按照有关的补偿规定标准得知,仅能够对具备生态效益的森林提供补偿,对无立木林地不给予补偿。因为不同地区对公益林的判定标准不同,经常会发生公益林划分不科学的现象。例如,在某地区的生态公益林划分过程当中,针对比较重要的生态区域,由于补偿标准较低,对公益林的可持续发展起到抑制作用[2]。
2.3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现阶段,我国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由当地的林农来负责,仅有一小部分的公益林由村集体进行经营管理。因为补偿额度较小,与林农的期望值相差较大,在部分地区,经常出现乱砍乱伐现象,严重影响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管理质量。此外,一部分林农对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工作缺乏重视,影响公益林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
3提升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3.1适当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力度,提升林农经营管理热情
对于国家有关部门来讲,在制定生态公益林补偿措施的过程当中,要不断完善原有的补偿方案,提高补偿方案的多元化水平,针对公益林经营管理人员,给予良好的经济补偿,尽可能采用多元化补偿方式进行补偿,不但可以采用货币与实物补偿方式进行补偿,而且还要实行良好的优惠政策,合理减免赋税,让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人员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之中,推动我国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3]。适当提高补偿力度,保证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得到全面发挥,例如,国家有关部门可向生态资源受益者收取相应的补偿费用,进一步提升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额,保证公益林的建设水平得到提高,更好的发挥其自身经济效益,逐步建立低碳交易平台,促进低碳交易,给予林农良好补偿。公益林补偿力度的不断提升,能够提高林农经营管理工作积极性,推动低碳社会的稳步运行。
3.2合理划分生态公益林,提升公益林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
虽然对生态公益林进行严格而全面的管控,并不会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公益林的有效划分,能够更好的提高其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对于相关部门来讲,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1)适当提高林下经济。大部分公益林是不能够实施商品性砍伐的,但是,其林下土地资源比较丰富,通过进行有效的利用,能够产生较为丰厚的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有关部门可结合公益林地区的气候条件,合理种植经济农作物,例如,可以种植适量的黑菜与金银花等作物,也可以在林下饲养一定规模的鸡、鸭,更好的提高公益林的林下经济[4]。(2)大力开发当地的生态旅游经济。为了保证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工作与农村经济之间的矛盾得到更好解决,有关部门需要合理的发展当地农村绿色旅游,例如,建设农家乐,提高游客的游玩兴趣,保证公益林的经济效益得到进一步增强。通过合理开发当地的生态旅游经济,不仅能够提升公益林生态效益,而且能够为经营管理人员带来较大的经济收入,真正实现双赢目标。
3.3大力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体系,构建合理的管护网络
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要想提高公益林经营管理效果,并不是单纯的提高补偿额度就可以的,而是需要相关部门制定合理的经营管理方案,有效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各项责任得到科学落实,对县、乡与村的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方案进行全面完善。对于相关部门来讲,要主动与林政、公安等部门沟通,一旦发现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人员,要进行严厉的打击,有效减少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对公益林管理体系实施中遇到的难题,要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并定期向当地群众宣传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的重要性,让当地群众能够主动投入到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当中。此外,对于政府有关部门来讲,要主动与基层林业单位沟通,合理建设执法队伍,并制定良好的奖罚措施,对于表现比较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表现较差的管理人员,给予一定的惩罚,充分激发公益林经营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通过大力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体系,能够保证公益林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得到更好提升,对生态公益林的稳步发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5]。在低碳社会背景之下,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水平的有效提高,能够有效减少森林资源损耗,帮助政府有关部门更好了解公益林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制定出合理、完善的解决对策,减少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4结束语
综上,通过对提升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进行妥善分析,例如适当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力度,逐步建立低碳交易平台,增加林农收入,提升林农经营管理热情。合理划分生态公益林,提升公益林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大力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体系,构建合理的管护网络等等,能够保证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效果得到进一步提高,对低碳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良好推动。
参考文献
[1]陈黎.试析生态公益林建设对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影响[J].现代园艺,2019(04):162-163.
生态公益林建设范文3
[关键词] 生态公益林建设;问题;对策;蒲县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保护和发展森林已成为全球环境问题的主题,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生态公益林建设是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重要内容,根据其保护程度的不同分为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国家公益林指大江大河源头、干流、一级支流及生态环境脆弱的二级支流中的第一层山脊以内的范围,大型水库、湖泊周围和高山陡坡、山脉顶脊部位及破坏容易恢复难的森林划定为重点公益林,主要包括以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等为主的防护林和以国防林、母树林、种子园和风景林为主的特种用途林。地方公益林指生态需求与持续经营利用于一体的生态公益林划定为一般公益林,实施一般性保护。根据可采资源状况,进行适度的经营择伐及抚育伐,以促进林木生长及提高林分质量。蒲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属于天然林保护工程黄河中上游体系建设。
一、基本情况
1.蒲县概况
蒲县位于吕梁山南端西麓,系黄河一级支流——昕水河发源地。境内地势东高,最低海拔806m,最高海拔1946m,境内以黑龙关肖家沟为界,自然分为东西两种不同地貌类型,东部为土石山区,西部为黄土残垣沟壑区。气候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温差大,季节明显,干旱少雨,年降水量在400-650m之间,集中在7、8、9月份,年平均气温8.7℃。蒲县东部土石山区,分布有天然次生林,植被覆盖率较高,地下资源丰富,贮藏有大量煤和其他矿产资源。近年来,由于过度开采以及相关产业洗煤厂、焦化厂等,使当地的环境污染状况较严重。西部黄土残垣沟壑区,植被覆盖率较低,水平流失较严重。
2.蒲县森林资源现状
蒲县国土面积?226.59万亩,天保工程区总面积169.23万亩(不含省直吕梁林局所辖面积),林业用地面积126.40万亩,其中有林地30.79万亩,林业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58.53%,有林地占林业用地面积的24.36%,全县森林覆盖率为42.5%。生态公益林126.4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23.15万亩,地方公益林?103.25?万亩,主要分布在黑龙关镇、蒲城镇、薛关镇、山中乡、古县乡、红道乡六个乡镇。
二、蒲县生态公益林的建设成效
蒲县自2001年纳入国家天保工程范围,开展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以来,生态公益林建设呈现良好发展趋势,产生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1.生态效益
蒲县是黄河一级支流昕水河的发源地,位于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的黄土高原吕梁山南端,是黄河中游、黄土高原生态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森林是人类和多种生物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天保工程一期实施的十年中,蒲县的生态公益林建设呈现良好发展趋势,在气候调节、涵养水源、土壤保育、固碳释氧、净化空气、防风固沙、森林游憩和维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效益。十年来,生态公益林植被恢复新增森林面积4.9万亩,按1亩森林可截留降水和减少径流水3000t计算,每年可涵养水源14.7亿t;按水土保持的功能计算,1亩地可减少土壤流失量40t,每年可减少流入黄河的泥沙1.96亿t。
天保工程二期生态公益林建设可新增森林面积29.67万亩,森林蓄积量净增103.25万立方米,折合木材价值4.81亿元,增加森林碳汇189.89万t。通过中幼龄林抚育,改善林分环境,可加快促进林木生长发育,有效改善林龄、林种、树种结构,提高林木生长率和林地生产力,增强森林生态防护功能。同时,维护森林健康,降低森林病虫害、火灾、气候灾害的危害程度,改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环境。
2.社会效益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是实现社会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生态公益林建设将有效改善民生,有力促进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一是有效增加就业。森林管护、植被恢复、政策性社会性岗位,可为当地群众提供部分就业岗位。二是可提高职工的收入。通过提高补助标准,将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增加林农收入。天保工程二期生态公益林建设以国有林管护补助为例,由原来每年每亩补助1.75元提高到5元,管护人员的工资标准将明显提高。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央财政继续对国有林业单位负担的在职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并提高补助标准,将有效提高保障水平。四是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区域发展实力。森林不仅能改善和提高人居环境,还具有很强的产业功能,充分发挥林区的资源环境优势,大力开展森林旅游、合理开发林下资源。
三、蒲县生态公益林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年来,蒲县生态公益林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许多的问题。
1.思想认识方面
生态公益林建设是以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为主要目的,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由各级政府和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管理。一直以来,由于林业的周期性长,见效慢的特点,再加上蒲县多年来的经济发展主要依托煤炭资源,人们对林业的重视程度很不够,对林业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对林业肩负的环境与发展的双重使命还缺乏应有的认识,思想认识才不到位,林业经营管理理念难以完全转变。人们对林业生产经营仍保留在木材利用上,主要体现在重采轻育,重当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经济效益轻生态、社会效益等。
生态公益林建设范文4
关键词:幼林管理; 重要性; 措施
为了维持生态平衡、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等需要,我国国土绿化事业取得了重大成就。全国森林面积达到29.25亿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0.36%,森林蓄积量达到137.21亿m3,人工林面积达到9.3亿亩,继续保持世界首位。为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排除不利因子的干扰,提高造林质量、更好的巩固造林效果。在造林后到郁闭前,对新造林要实行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其内容包括林地保护、松土、除草、培土、施肥、间苗定植、平茬、除蘖、修枝等,其中以松土除草为主。
幼林管理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中的重要性通过森林抚育可以大幅度提高造林绿化的质量效益,使现有资源发挥更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1 幼林管理的重要性
幼林抚育管理是保证更新造林成活成林的关键,造林后的初年,苗木以独立的个体状态存在,树体矮小,根系分布浅,生长比较缓慢,抵抗力弱,任何不良外界环境因素都会对其生存构成威胁。苗木在这个时期必须克服它自身的和外界环境的不良影响,才能顺利成活。苗木成活后,幼树逐渐长大,根系扩展,冠幅增加,对造林地的环境已经比较适应,稳定性有所增强,但某些环境因素的不良危害仍在继续,因而幼树只有摆脱这种困境,才有可能保存下来,并进入郁闭状态。因此,即使采取相应的抚育管理措施,改善苗木的生活环境,排除不良环境因素的影响,对提高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促进林木生长和加速幼林郁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措施 2.1 松土除草 松土可以使板结的地表破碎,保蓄水分,增强土壤的通透性。除草的主要作用是除掉幼树的竞争植物,使苗木顺利成活;有时适当保留植穴周围的植被,为苗木适度庇荫,减少水分蒸发,降低地温。松土深度要适当,做到里浅外深,一般为5-10cm,干旱地区可加深至12~15 cm,甚至30 cm。除草松土应在幼树生长旺盛期之前,一般从造林年度起连续3~5年,主要在一年中生长季的前半期进行。但植苗造林当年的第1次应尽量提早,并结合培土、扶正、踏实等工作进行。造林后,前1~2年的除草松土次数应多些,以后可减少为1~2次。松土方式可分为穴状(块状)、带状和全面除草等,土壤比较干旱的陡坡和地表径流比较严重的地块,应采取鱼鳞坑式的抚育方式。通过调查,造林当年不进行抚育的小班,成活率为50~60%之间,第二年不抚育的小班,成活率仅为20~30%,连续三年不抚育的小班,成活率几乎为零。
2.2 水肥管理 灌溉是造林时和林木生长过程中人为补充林地土壤水分的措施。目前主要用于干旱地区造林,大面积造林基本上都灌溉。每次的灌溉量,要依据树种、林龄、气候状况和土壤湿度而定,要保证林木根系层处于湿润状态。山地造林要抓好造林季节,在墒情好的时候及时造林,以有利于幼苗、幼树垢生长。施肥分为基肥和追肥2种。基肥在造林前结合整地施用。用作基肥的主要是有机肥料,有时也加施化学肥料,有机肥料的施肥量应根据树种、苗龄、肥料种类以及土壤性质决定。追肥一般用化学肥料,追肥时要注意氮、磷、钾肥的搭配。
2.3 林木抚育
2.3.1 除蘖 这是除去植株干基部的萌蘖以促进主干生长的一项抚育措施,在造林后的1~2年内,应选留健壮、干型通直的主干,把其余的蘖条去掉,除蘖后要培土,以抑制萌芽条再生。
2.3.2 间苗 采用群状以及穴播、丛植等方法造林时,由于播种不匀或随着幼苗的成长,致使苗木密集成丛,营养面积和光照条件不足,引起幼树生长不良,必须在造林后间苗,间苗时坚持留优去劣,控制间距,最好是在雨后或松土除草时进行。
2.3.3 抹芽 这是为了促进幼林生长、培育好干形而采取一种幼林抚育措施。具体做法是,当幼树的树干上萌发的嫩芽尚未木质化时,将距地面树高2/3以下嫩芽抹掉。可防止养分分散,有利幼树高生长;同时还可避免幼林过早修枝。
2.3.4 修枝 修枝是根据不同林种的要求,人为修除枯枝或部分活枝的一种抚育措施,是调节林木内部营养的重要手段。最好选择在晚秋和早春树木休眠期进行,修枝强度以最大限度地促进林木生长为原则,不要过大或过小,避免撕破树皮或切口粗糙而影响树木生长。 2.4 幼林补植与保护 在造林后1~2年内,通过造林检查验收,对成活率低于85%的幼林均立即组织补植,补植力求用原树种的大苗,使其与成活苗木的生长相近,有利将来林相整齐。
幼林保护是造林后为保证造林成活成林而采取的保护性措施。“防”是基础,“治”只不过是一种补救措施。近年来,由于国家在林业建设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努力,也出台了一系列的的封山育林措施,但是当地群众思想观念落后,对生态保护观念不强,牛羊管理混乱,对造林地形成很大威胁。现在要大力宣传生态公益林的重要性,让广大群众了解生态公益林的重要性。现在的幼林及成林,其不进行抚育管理,林分密度过大,林木的长势衰弱,存在大量的被压木、风倒木、风折木和枯立木,就会为病虫害滋生提供条件和场所。在于保护幼林,使其免遭恶劣自然环境条件的危害和人为因素的破坏;在于检查验收新造幼林,加强造林质量管理。为了巩固造林成果,实现林木速生丰产,必须贯彻“造管并举”的方针,深入研究幼林生长发育规律和不同树种对环境条件的要求,并不断改进、创新造林抚育管理技术。
通过调查,山地造林由于气候等各方面原因,造林成活率相对较低,尤其山地造林,出现年年造林不见林的不良现象,幼林抚育管理工作粗放、工作不到位是主要原因,要提高成活率和保存率,首先严把造林质量关,努力提高造林成活率,其次要加强幼林管理工作,提高林地的保护能力,杜绝人畜破坏,适时进行扩穴培土、补植造林和割草除灌等抚育措施,确保造一片、成一片、绿一片。
参考文献
[1] 徐高福,余启国,孙益群,方建华,王晓五. 新时期森林抚育经营技术与措施. 林业调查规划,2010(05):67-69.
生态公益林建设范文5
关键词:灵川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S72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04-75-2
根据社会对林业生态和经济的两大需求,人们通常将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其中,生态公益林有着极其重要的生态区位功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平衡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在新的林业发展时期,集体商品林产权制度不断改革,生态公益林的收益与商品林的收益差距被不断拉大,加之林权单位的监管不力,导致盗伐现象屡禁不止。笔者以灵川县为例,分析探讨了如何科学合理的解决生态公益林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希望为广大林业工作者们提供参考和帮助。
1 灵川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
灵川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地处北纬25°08′~25°48′,东经110°07′~110°47′,土地总面积2301平方千米,林业用地面积约为1670平方千米,其中公益林面积约为821平方千米,由水库、江河两岸、城镇周边、自然保护小区的森林以及部分疏林地、灌木林地等共同组成。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约为641平方千米,占总公益林面积的78.08%。省级公益林面积约为180平方千米,占21.92%。随着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的不断深入,灵川县生态公益林建设表现出良好的前景,生态公益林的总体质量和面积也有所提高。但是在建设过程中还是暴露出种植结构不合理、毁林现象严重、资金投入较少等诸多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在工作中加以重视和解决,使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工作不断进步和完善。
2 生态公益林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林分过于单一,种植结构不合理
灵川县森林面积广阔,境内有青狮潭和海洋两大水源林保护区,主要树种有杉木、马尾松、毛竹、银杏、其他阔叶树等,其中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约占53.4%,占据的比重过大,压缩了发挥生态效益的防护林、特用林的面积。而在林地林分方面,人工林、针叶林、纯林、单层林占据多数,天然林、阔叶林、混交林、复层林较少。这种种植结构的不合理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生态公益林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2 毁林现象限制公益林建设
灵川县在积极建设生态公益林的同时,也面临着如何更好的落实和完善对公益林管护工作的难题。一方面,建设生态公益林势必会影响到林区农民的增收,俗话说“靠山吃山”,林区人民的经济收入很大一部分是依靠出售木材获得,增收困难的林区人民很容易出现对建设生态公益林的抵触心理,进而对林区大肆砍伐,给管护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另一方面,根据政策规定,生态公益林不得进行商业砍伐,但生态公益林也不可避免的会因为盗伐或火灾等原因而出现毁坏,由于没有可观的经济效益,所以很难有人愿意承包受毁山林进行再造林活动,形成一个恶性循环过程。
2.3 缺少科学的生态公益林利用机制
建设完善的生态公益林不仅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还有很多林地、林木、景观等资源可以利用,但出于更好的保护对生态公益林的生物多样性的目的,灵川县基本禁止对生态公益林的采伐利用。这使得很多其他资源得不到充分的利用,也直接影响到公益林的收益情况。公益林相比于商品林巨大的收益落差使得很多林权单位出现了对公益林建设不支持的声音,参与工作的态度和积极性也每况愈下,限制了生态公益林的稳定发展。
2.4 林区人民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积极性不高
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工作想要得到长远的发展,必须得到林区人民的广泛响应和支持。虽然我国政府对生态公益林的建设越发重视,并颁布了多项政策和法规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驾护航。但目前看来,林区人民对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积极性普遍不高,不仅没有形成全民参与保护生态公益林的良好氛围,反而出现了部分林民为了眼前利益大肆破坏生态林,给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2.5 补偿资金投入过少
目前,灵川县公益林的补偿金是由政府核拨,每年每亩补助金额为14.75元,但这与人们的期望标准相差甚远,与商品林每年每亩收益500元左右相比也存在较大差异。在商品物价持续居高不下的今天,补偿资金的欠缺直接影响到林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并且挫伤了林农保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另外,对于补偿金的发放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导致部分补偿金被挪用、挤占,未能真正到达林农手中,使得本就不满的林农对生态公益林的建设更加漠不关心。
3 生态公益林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相应对策
3.1 提高林分质量,改善种植结构
一方面,对于现有的种植结构不合理,林分过于单一,防护效果不佳的生态公益林要适当的加大经济投入力度,并有针对性的制定管理方案,对林区进行封育、补植、抚育等技术措施进行改造,提高其生态防护效益。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公益林建设的科技投入,尤其一些地貌条件复杂、自然气候恶劣的地区,给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带来了巨大的困难。此时必须要凭借科技的力量加以解决,提高建设过程中的科技含量,努力建设林分质量高、种植结构合理的生态公益林。
3.2 加大管护投入,完善管护体系
在生态公益林林木所有权稳定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建立主体落实、有效监管、合理补偿的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对其进行创新和完善。生态公益林有着含蓄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等生态功能,但在实现生态公益林的生态价值的同时,也要保障其外部经济效益。只有保障了生产经营者的经济效益,才能提高他们的经营积极性,才能使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进入一个良性循环之中。与此同时,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生态公益林资源的具体状况和林农的个人情况,实行相对集中委托管护、股份均山联户管护、责任承包专业管护等管护模式。确切落实了管护主体之后,相关林业管理部门应认真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工作。对、监守自盗的护林员和监管员,要严肃依法处理,对盗伐生态公益林的非法分子,要给予严厉打击。使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3.3 改变传统观念,实现科学利用
在保护生态公益林的前提下,可以积极探索公益林在非木质资源方面的利用,充分发挥公益林的效益。一方面可以多角度非木质利用,科学利用现有丰富的林木和景观资源,同时引导林农在公益林下种植食用菌、中药材,养殖家禽,如有条件更可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增加收入。另一方面,要限制木质性利用。在不同区位实行不同的分级管理方式,对于那些生态区位重要,更新慢的区域应禁止采伐。而对于一般的区域则采取择伐、小块皆伐的方式合理利用,利用后不忘补种一定数量的阔叶树,改善林分结构,增强生态公益林防护效果。
3.4 增加林农收入,改善补偿机制
建立完善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制度,需要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承担为辅,从不同的渠道来筹集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首先,需要政府加大投入,逐步增加对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投入,提高补偿标准,从而调动起林农的管护积极性。其次,受益者应合理承担费用,比如从水电企业或依托公益林开展旅游经营的个体或企业的收入中合理抽取一部分作为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另外,要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冠名、认养等方式,出资出力来保护建设生态公益林。还要明确生态公益林补偿费用的用途,使费用切实的用于林农补偿和护林员管护费、林业组织监管费的发放中,严禁任何人员、单位挪用或挤占补偿金。
4 结语
虽然我国现阶段的生态公益林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相信随着林分质量的提高、管护制度和补偿金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生态公益林建设一定会向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生态公益林也会在维持生态平衡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茅史亮,张履勤.生态公益林区划及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J].华东森林经理,2002,(02).
生态公益林建设范文6
关键词:森林 林业生态工程 管理 可持续发展
1 引言
森林是自然界中的一个重要的生态系统。我国是一个森林资源十分丰富的国家,林业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然而,由于长时间的木材生产,使得我国的生态环境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虽然近年来实施了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天保工程等项目,恢复和改善了现有的生态环境,但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仍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为此,我们要继续加快实施以追求生态经济最佳平衡为核心目的的林业生态工程,使其所具有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2 林业生态工程概述
2.1 内涵。林业生态工程是随着林业发展战略转移、国家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需求而通过继承、交叉形成的一门新的工程。它是根据生态学、生态经济学、系统科学与生态工程原理,针对自然资源环境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从生态、环境与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进行的以木本植物为主题,并将相应的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种群人工匹配结合,进而形成一种稳定而高效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的过程。
2.2 特点。从林业生态工程的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林业生态工程的核心就是在对生态理论充分理解的基础之上,根据生态理论,以生态环境改善为目标,通过工程措施即进行系统设计、规划和调控人工生态系统的结构要素、工艺流程、信息反馈关系及控制机构所进行的林业生态建设。此工程旨在坚持土地资源优化组合的原则,通过大力植树造林,全面保护和科学经营现有森林,合理调整森林的分布格局和功能结构,来充分发挥森林改善生态环境、抵御自然灾害的生态功能。
2.3 内容。林业生态工程包括以下内容:我国林业生态工程的总体布局与规划,六大林业生态工程的基本情况与特点,我国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与空间分布,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面临的问题与林业生态工程发展战略,立地划分与适地适树,不同区域山丘区环境、资源、水土流失及土地利用特点,树种选择与林分组成,整地与造林方法,合理密度与密度控制,幼林抚育、防护林的林分定向培育,以山系、水网、流域等为单元的生态防护体系的构成与特点,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农林复合、农田林网、河岸道路防护、灾害地植被恢复、海岸防护等防护林的配置与构建技术,干旱、盐碱、风沙、干瘠、钙积层等技术问题。
3 我国林业生态工程的建设
我国林业生态建设是从解放后开始的,1978年“三北”防护林工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林业生态工程进入了大规模的建设时期。几十年来,随着此工程的不断成熟与完善,使得我国的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并构筑起覆盖普及、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林业生态体系,亦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然而,从工程实施的过程与结果分析,目前,我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仍存在诸多不尽人意的问题,如当前的经济发展核算方式不能有效激励政府部门投资和管理林业生态工程,林业生态工程尚未形成科学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缺少科学的统筹规划,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资金控制等缺少有效的制度保障,工程所涉及部门之间缺少有效的协调,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成为制约我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瓶颈。为此,我们在赋予林业重要地位的同时,应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和手段来进一步推进林业生态工程的发展。
4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国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这也为“十二五”的建设奠定了基础。为了实现党的十七大所提出的目标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时,我们这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和发展中社会主义大国将建成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在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要做到“三个坚持”:第一,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即在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从我国的国情、林情出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第二,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即要做到建设与管理、保护与治理、兴利与除害并重、并举,以此实现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建设目标;第三,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即将增加资源总量、优化资源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和加强资源保护做为工作重点,把林业生态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5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发展思路
5.1 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一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地吸引社会力量筹措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引导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资、共同建设林业生态工程;二要在税收、信贷、服务等方面实行倾斜,对一些重大项目应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或税收优惠等方面支持;三要进一步提高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扩大公益林补偿面积,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向林业生态建设投资。
5.2 突出重点,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第一,大力加强丘陵岗地植被恢复工程、沿海防护林,突出黄土丘陵区水土保持林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等;第二,继续实施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风沙源治理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提高建设水平,确保建设质量;第三,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城乡结合部要大力发展环城绿化带、郊野公园、隔离林带,农村牧区要重点构筑村庄绿化、农田林网和发展庭院林业。
5.3 科技引导,强化工程的技术含量。第一,要重点开展困难立地造林技术、植被恢复技术,并加快低质低效林改造,做好国家森林抚育试点;第二,围绕林业良种壮苗选育、中幼林抚育、速生丰产林建设、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综合利用、多种经营等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攻关;第三,侧重种群选择及种群匹配工程,并考虑种群之间在生长时间、节律上的搭配,生态工程的工程措施应侧重生态环境重建中必须采取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