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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范文1
首先是银企信用关系恶化,银行信用循环梗阻,风险加剧。表现为企业信用能力急剧下滑,大量逃废银行债务,致使银行信贷资产大量沉淀,风险累积,效益低下;同时银行恐贷、惜贷现象突出,资金滞留体内,银企信用循环出现梗阻。其次是信用供需脱节,阻碍了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主要指新兴的经济主体(如民营企业)和新生的金融需求(如消费信用),由于没有合适的信用方式和有力的信用制度支撑,使银行过剩的金融资源与新兴的有效需求无法有效对接,形成信用脱节和金融低效。第三是优良企业出现金融转移,信用需求开始减弱。优良企业主要是指制度完善、规模效益好、盈利能力强的企业集团,这类企业一般能通过内源融资或上市进行资本扩张从证券市场“圈”得资金,对成本约束较高的银行贷款需求开始减弱,信用转移使银行主融资渠道出现中断,银行资产因缺失优良载体而产生“脱媒”。第四是为支撑信用循环,国家信用空前回归,社会信用领域日趋狭窄。国家以政权为支撑,通过新一轮政策化资源配置,来助推整个信用运转,即通过大量发行国债,缓解银行融资压力;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银行发放配套贷款(如水力、交通项目贷款);使得以国家政策作支撑的国家垄断型或非市场准入产业(如电力、电信、石化、烟草等),成为银行激烈争夺的融资领域。第五是信用萎缩导致金融资源游离经济实体,信用日益畸化,金融风险不断堆积。信贷资金大量进入以国家政策为支撑的证券市场进行投机。据统计,当前一级市场资金的70%和二级市场资金的30%都直接或间接来自于银行。金融资源游离于实体经济,信用行为开始畸化,加大了金融风险。
信用恶化直接造成银行经营乃至整个经济、金融的萎缩、高险与低效。当前,我国银行信用执行着80%以上的社会融资功能,银行信用成为社会信用的主导和核心。客观上,社会信用与银行业务存在着高度的正向关联,它们相互依存,同盛共衰。由于当前信用恶化和减弱,以及信用循环的非市场化、非经济化支持,使信用行为不断畸化,信用风险不断累增,严重阻碍银行的业务经营。一是恶化了信贷资产,加剧了经营风险。信用恶化使银行的不良资产居高不下,生息资产严重不足,财务亏损严重;同时使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降低,金融风险空前加大。二是制约了银行的融资手段,降低了资产盈利能力。信用环境恶化使银行融资方式保守、领域狭窄,银行大量资金因脱媒而滞留体内,不但资产收益率极低,而且直接形成信用、经济的双重萎缩。三是畸化了银行信用行为,催生出新的金融泡沫。信贷资金入市投机,使金融资源游离于实体经济,金融泡沫不断积累。四是束缚了金融产品的创新,制约了银行创收能力。银行产品创新突出表现在产品的科技化、组合化和信用化,但由于存在大量的失信行为(如恶意透支),信用功能运行受阻,阻碍了业务的有效拓展,削减了银行的创收能力。
二、造成我国社会信用恶化的原因分析
从微观层面看,信用关系是由授信者、用信者和信用工具(如借据、合同、存单等各种契约性金融工具)三大要素组成。信用关系形成后,信用能否有效循环,关键取决于两大必要条件:一是信用意识,二是信用能力。二者互为条件,不可或缺。主观上信用意识淡漠导致有钱不还,或客观上信用能力不足造成无钱可还,都直接造成信用的失效和恶化。造成当前社会信用恶化的主要根源有:
(一)银企产权的模糊性和主体的同一性,使银企债权债务缺乏体制硬约束。市场经济有效运行(包括信用有效循环)应有对应的微观经济主体,要求市场经济主体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四自”特征。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还没有建立。由于产权结构的单一性和主体的同一性,银行、国企资产债权债务具有理论和现实上的“存续性”和“抵消性”,最后总可通过国家政策进行债务清理(如呆账核销、债转股、清理三角债等),即使形成损失也债有其主。
(二)地方经济与银行“条块”利益的分割性,造成地方政府、企业联合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日益趋严重。分税制改革后,地方企业成为各地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创造政绩的核心载体,其利益呈地方性“块状”特征。而国有商业银行是全国一级法人管理体制,资金在全国调配使用,国家是权益的所有者,其利益表现为“条状”特征。“条块”利益的分割性使地方政府和企业通过各种手段,以牺牲银行的利益来获取地方利益,如政企联手通过改组、转制等各种形式大肆悬空、逃废银行债务,使银行的债权维护、保全工作层层受阻,信贷资产大量流失,银企关系不断恶化。
(三)银行的授信能力相对滞后,形成大量的经营风险损失。1、授前决策滞后。银行信贷(或授信)思维僵化,决策简单,习惯于传统的政策导向,面对市场的多元化信用需求,缺乏相匹配的甄别、评估和预测能力,再加上企业信息的非对称性披露,造成银行事实上的盲目授信与轻率授信,使信用风险在源头上无法有效控制。2、授后监控乏力。表现为没有足够的人力或素质相匹配的管户人员对贷款进行跟踪监督,有效落实贷款用途和实现目标效益;同时企业以假账、假报表及多头开户等手段逃避银行监控,形成银行对企业的约束软化。3、授中管理存在缺陷。表现为授信权责不匹配,责任追究不明确,内控制度不完善,审贷手续不科学,直接造成授信低效。4、授信手段滞后。银行授信手段传统,产品单一,创新能力不足,在出现融资梗阻时,未能及时设计、创新出新的金融产品满足潜在的金融需求,以分散金融风险,提高资产收益水平。
(四)社会信用制度不完备,无法满足有效的信用需求。1、个人信用制度尚为空白。随着买方市场的全面形成和社会收入的个人化分配倾向,有效消费需求不足成为我国内需不足的主要原因。当前,信用消费发展为最强劲的金融需求,但由于缺乏成熟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无法对个人信用意识和信用能力进行有效把握,消费信用雷大雨小,营而不销,严重束缚了银行业务的有效拓展。去年我国的消费信用仅为710亿元,占GDP不到1%,而美国的同比为55%,香港为23%。2、企业信用制度不健全。目前,银行对企业建立了信用评级制度,但这种制度尚未社会化、系统化,评估依据的信息水分较大,缺乏真实性和操作性。3、金融企业信用等级制度尚为空白。当前许多金融组织(特别是中小银行、信用社)资产极度恶化,经营效率低下,金融风险集中。银行信用等级制度的空白,使金融组织缺乏优胜劣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如勒令银行关停、整顿和破产),不利于银行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提高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4、缺乏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信用担保是解决用信者信用能力不足,推动社会信用循环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的信用担保制度极度残缺,除国家信用(国债)、银行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存单、信用证)、机构信用(保险)可作信用担保之外,只剩下条件苛刻的实物担保。作为极具发展前景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因没有可行的社会担保体系进行媒介支撑,有效的信用需求无法及时满足。
(五)信用运行缺乏有力的法律及道德环境支持,使违约失信行为大行其道。1、信用立法尚为空白。法律制裁是最有力的信用约束。现实中,借债还钱虽为天经地义,但赖债不还却是无法无天,赖债行为缺乏有力的法律约束,助长了赖债失信行为的蔓延。2、信用执法不力。执法不力体现为执法力度的欠缺及地方政府的干预,使进入法律程序追偿的债权,落得“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局面。3、信用运行缺乏良好的道德环境支持。当前,由于信用法制不力,使社会上坑蒙拐骗、制假售假行为非常猖獗,在“金钱本位”价值观的导向下,诚实守信的传统道德观念不断弱化,信用运行缺乏有力的道德环境予以支撑和维护。
三、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途径
(一)加快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构建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微观信用主体。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是使企业主体法人化、人格化,通过对经营权责的硬性制约,形成企业守信经营的内生机制。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企业必须具有明晰的产权;当前,我国国有企业进行了以股份制改造为主的制度改革,但由于产权主体虚设,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使企业信用与经营者个人利益割裂,现实中经营者往往是以企业失信来置换个人利益。优化社会信用循环,首先必须构建市场经济有效的微观信用主体。1、深层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当前,许多企业将股份制改造作为上市“圈钱”的主要手段,企业体制形改而神未改,国有股一股独大的产权结构不仅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成为制约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的“瓶颈”。随着国民收入个人化分配的增强,目前民间个人资本积累达9万亿元,相当于国有净资产的总值,这为国有股权的有偿转让提供了物质基础。国家应站在战略的高度,立足于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而不是占有率,有进有退,加大国有产权的有偿出让力度,充实虚设主体,硬化经营约束,为社会信用的健康运转提供有效载体。2、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进行改造。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效率低,竞争能力弱,资产质量差,已充分暴露出国有银行的产权体制缺陷。构建股份制产权,建立以“四自”为特征的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授信软约束及授信能力问题,应成为我国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的理性选择。3、建立企业经营者信用约束制约。为规避经营者人为造成的企业失信行为,当务之急是要建立社会化经营者信用登记制度。将企业信用视同经营者个人信用进行捆绑考核登记,对违约及失信企业的经营者,在以后个人任职、就业乃至申请信用援助时实行严格制约。
(二)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银行授信能力。1、优化内部授信制度,强化授信责任。商业银行要确立以资源禀赋、经营业绩、授信能力为导向的内部授信体系,从授信能力这一源头控制信用风险。按权责匹配的原则,强化对授信的责任约束,实行授信损失责任永久追究制。2、建立科学的信用准入机制,尽力规避企业制度、政策和市场风险。其次,建立社会性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由政府出面组织,银行、税务、工商、司法等部门组成社会性权威评估部门,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对企业进行统一的信用等级评定,执行统一的授信约束和制裁。3、加强对企业的监控管理,规避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4、银行自身要加强信用评级和风险控制。要建立银行信用等级评估制度,通过国内或国际权威资信评估机构对银行信用等级进行认定。对风险恶化、亏损严重、信用等级达不到标准的要勒令停业整顿或依法破产。同时,要严厉打击和取缔民间私人钱庄、基金会等各种非法金融机构组织,为社会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融资环境。5、提高授信能力,按市场需求和主体信用能力进行授信。一方面,对国家产业政策倡导的投资领域,要结合本地域经济特点来决策,避免盲目跟从而引起新的重复投资;另一方面,对新兴的经济主体和融资领域(如消费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各种中间业务等),要主动适应市场,积极研究、开发各种有效的金融产品,满足新需求,开拓新的业务和盈利领域。
(三)建立个人信用及社会担保制度,广泛链接信用需求。首先,要迅速建立社会化的个人信用制度,满足消费信用需求。个人信用制度是通过构建社会统一的个人信用档案,以信用记录生成个人信用级别,作为个人在获得社会信用援助的资格证。在信用制度完善的西方发达国家,个人消费贷款占到全部贷款的40%,而我国不到1%。由于个人信用制度缺乏,庞大的消费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已成为畅通信用循环的必然选择。要通过建立个人信用征信制度、个人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及个人信用担保制度,为银行深入拓展个人信用消费业务提供依据和保障。同时银行要深入研究市场潜在的消费需求,大力开展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汽车贷款、助学、婚嫁、装修、大件消费品等一系列信用消费贷款业务,拓宽业务领域,创新金融品种,开拓新的盈利空间,促进经济、金融的联动发展。其次,要健全社会信用担保体系,拓宽银行融资范围。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信用担保体系,从信用保障的角度弥补信用能力及信用意识的缺陷。
目前,国家对建立社会化的信用担保体系进行了政策规范和引导,有些地方也初步尝试性地建立了一些担保机构,但力量过小且不完善,尚未发挥实质性作用。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应以社会化、规模化、规范化、法制化为目标,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担保体系初建时期的启动作用。针对体系初建期,政府牵头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基金以国家财政划拨为主,民间资本加入及担保费收入为辅,采取“政策性基金、市场化运作、法人化管理”的政策。当担保力量日益壮大后,政策性基金可实行股份化退出,实现担保体系社会化。同时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和担保基金、再担保基金制度。社会化的信用风险分担机制的建立,将极大地拓展银行的融资范围,特别是将融资对象扩充到充满活力和前景的民营企业,有效放大了银行的业务空间和盈利空间,并实现银行融资重心的市场化转移。
(四)依法、依政、依德治信,全方位整治信用环境,通畅信用梗阻。首先,要加大依法治信力度,严惩赖债、废债行为。一是加强信用立法,为信用法治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当前我国没有一部系统性的信用立法规范,信用纠纷一般都是通过其他专业法律来间接裁定,这些法律只强调对债权的界定,追究的只是简单的民事赔偿责任,对债权实现缺乏有力手段,对恶意违约缺乏必要的刑事制裁。社会信用关系必须进行专门的立法。要立足于对债权的保护,对债务违约制定严厉的赔偿和惩罚规则,严重的要追究违约者的刑事责任,增强法律威慑力,使失信者付出昂贵代价,从而约束整个社会信用行为。二是加强信用执法力度,极大维护债权人利益。执法不力是失信行为大行其道的症结所在。目前全国未执行的债务额达2000多亿元,执法不力,形成“家有万贯在别处,债台高筑成富翁”的恶性局面,并通过各种示范、攀比、放大效应,造成整个社会信用极度扭曲。加强信用执法,主要是严肃司法纪律,加大执行力度,排除行政干预,严惩逃废债行为,使债权人特别是银行的债权利益得到法律保护。其次要依政治信,全面整肃社会信用秩序。鉴于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信用重整需要政府的全面参与和积极推动。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加强信用自律,规范行政行为,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的重要角色和职能,将建立健康有序的信用秩序作为发展地方经济、改善投融资环境的基础工程,为整治信用秩序鼓与呼,以信用工程的发起人和推动者的角色,积极调聚各领域各部门及一切社会力量,统一整治手段,严厉制裁措施,形成一张整治信用的社会之网,让失信者无处立足。最后要加强依德治信。道德是约束人们行为最原始、最广泛的社会规范,是铸造信用自律的根本力量。从主观层面,信用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是源于人们内心的观念和意识,故信用仅靠制度保障还不够,还必须加强市场经济的道德建设,让“诚实守信”的观念深入人心。一是要加强信用教育,培育“信用至上”的全民意识和社会道德。二是要加强舆论的正确引导,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氛围,使信用成为衡量一个人道德素养的重要标尺,重信履信成为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参考文献】
[1]马洪。中国市场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
[2]张维迎。产权、政府和信誉[M]。北京:三联出版社,2001.
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范文2
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按照管理对象划分为个人信用管理体系、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等多个子系统;从信用管理体系的功能结构来看,则包括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行业自律组织、政府管理机构及相关法规和制度安排等。信用管理体系的主要经济功能在于通过对市场主体有关信息的,克服市场经济活动中信息的非对称性,从而形成对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在建立信用管理体系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例如上海市于1999年率先启动个人信用联合征信试点、北京市以小企业为主体建立社会化信用体系等。但是,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是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遇到的一个新课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从目前实践情况看,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构筑体制基础和法制环境
信用管理体系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其作用的有效发挥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特别是有赖于市场经济主体的培育和法制环境的进一步完善。当前,一些地区埋头于信用机构的建立和信用规则的制定,无视企业制度、法律环境以及经济管理体制的基本状况,结果导致新建立的所谓信用管理体系与相关的体制环境不配套,不仅无法实现预想的效果而且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因此,建立信用管理体系要从构筑相应的体制基础入手,当前要重点抓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
首先,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企业制度实际上是信用管理体系的微观体制基础。培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企业主体,就是要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仅包括国有企业,也包括其他所有制成份的企业。国有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深化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造等方式建立明晰的企业产权制度,使企业以其财产权其信用行为负责;二是要加大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的力度,加快经理市场的建设,形成高效的企业经营者选拔、录用、考核、奖惩和替换机制,将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本价值与企业信用行为联系在一起。另外,其他所有制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小的集体、私营企业,由于管理方式落后、体制不顺等方面的原因,难以在市场交易中形成稳定的预期,容易引发投机,破坏正常的信用关系。只有引导这些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原则进行改造,才能从根本上规范企业的信用行为。
其次,要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法律可以改变信用博弈当事人的策略选择空间、支付矩阵和收益函数,从而改变博弈的均衡结果,法律作为维护信用秩序和硬性约束作用不可低估。加强有关信用管理的法规建设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修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信用数据的征集和使用做准备;二是参照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立法实践,尽快出台专门的信息法规。另外,法制建设要与建立企业信用的奖惩制度相结合,使失信者受到惩罚、守信者获得利益。
明确政府职能和作用
信用管理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都建立了一套成熟的信用管理体系,但各有特点,概括来说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政府主导型模式,欧洲一些国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由中央银行和政府出面并参与组织;二是市场主导型模式,美国、英国等一些国家完全采取商业化运作方式,政府并不直接参与。结合我国的社会经济环境并考虑信用管理体系发展初期的特点和要求,我国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应选择“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政府在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中要发挥其应有职能和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要对信用管理体系进行规划,提出总体设计方案。现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各自为政搞自己的信用管理体系,这种做法速度快、能够很快见成果。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础之上,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其经济活动决不可能局限于某一地区或行业领域,如果按照现在的做法建设信用管理体系其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必须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将各地区和部门的信用管理体系作为全国信用管理大系统中心一个子系统,这为实现将来的全国联网奠定基础。
组织数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前提和基础是信用管理的信息系统,如果没有充足和可靠的数据资源作为依据,信用管理将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各级政府部门要对信用数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给予必要支持,加快数据征集、处理和使用的进度。首先要将工商、税务、统计、公安、海关、教育、财政、房管、车管等部门及法院所掌握的企业及个人的信用资料数据化,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开放;其次,要为建立居民个人基本账户制度和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并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信用信息网络;其三,要组织制定信用数据的标准体系,建立征信数据统一检索平台,通过互联网上的统一数据检索平台对外公布。
对信用中介机构的建立和发展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要建立独立的组织机构或明确有关的职能部门,承担推动企业信用管理行业发展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工作。我国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刚刚开始,信用评估行业整体水平不高,市场竞争无序,也没有建立起一个完整、科学的评价体系。因此,一方面要对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要帮助解决信用中介机构在征集信用资料、编制信用报告、应用信息技术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促使信用中介进行机构和业务方面的创新。同时,还要做好其他的有关工作,例如组织信用管理试点、开展专题研究、为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经验和理论支持;支持信用管理学科的建设和各种形式的专门人才培养活动等。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在社会经济管理工作中体现信用原则。政府政策的不确定性是导致市场主体缺乏长远预期、进而在市场交易中违背信用原则的主要原因。因此,各级政府部门都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
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范文3
建立大闸蟹信用管理体系,既符合现实环境要求,又符合行业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政府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对诚信建设高度重视,正在推进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性、指导性、法规制度等文件。因此,建设大闸蟹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具备政策基础,也能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1.大闸蟹市场经营秩序亟需信用管理体系的规范约束
上海大闸蟹市场是输入主导型的消费市场。地产大闸蟹不足10%,90%依靠外来供应。据统计,每年大闸蟹消费量在5.5万吨左右,为全国产量的10%左右。国庆黄金周消费就达5000多吨。上海的大闸蟹以江苏为主,近年来,湖北、安徽、江西、湖北、山东等省的大闸蟹通过不同渠道进入上海,数量明显上升。2013年,上海铜川水产市场全年大闸蟹销售量约2916吨(均价120元/kg),约占总交易量的2.74%,在铜川市场水产品交易大类中排在第9位。大闸蟹除了本地销售外,还从上海走向全国各地,出口到港澳台地区和日本、东南亚等国,年出口量达1100吨。上海强大的消费和流通能力,是各地大闸蟹主产区追逐的热点区域,加之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购大闸蟹也成为流行趋势,市场竞争逐年加剧。建立大闸蟹信用管理体系,可以规范行业秩序,促使行业在自律中不断成长,从而,将大闸蟹市场纳入规范化发展道路。
2.大闸蟹企业亟需借助信用管理体系的凸显自身优势
大闸蟹是消费者喜爱的时令性水产品。每年9月中旬至中秋国庆第一拨蟹上市,蟹价逐步走高;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需求量明显增加,但是阳澄湖、太湖、固城湖、洪泽湖、宝应湖、长荡湖、洞庭湖、鄱阳湖、巢湖、微山湖、梁子湖等近20多个湖区的蟹集中上市,蟹价走低。此时,蟹质最为鲜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上市量减少,蟹价会再度回升;12月后至春节前后,好蟹价格坚挺。越来越多大闸蟹经营企业认识到大闸蟹行业的优厚利润和发展空间,尤其是2013年“三公消费”限制令出台后,大闸蟹公款消费剧烈下滑,导致大闸蟹行业内部洗牌,企业面临较大压力,逐步加强自律意识,并希望在市场竞争中凸显自身诚信经营的优势。建立大闸蟹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有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积累企业的信用,全面提升大闸蟹企业诚信经营的优势。
3.大闸蟹销售亟需通过信用管理体系进行社会监督
大闸蟹是高价格活体水产品,难以通过蟹扣、戒指、原产地和二维码防伪等技术手段实施社会监督,还要靠信用管理来保证。从事大闸蟹经销的很多是中小企业或个体户,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养殖、生产、收购、销售和交易信息易脱节,大闸蟹暂养、捆绑包装、品质监控、冷库仓储、冷链物流、鲜活度管理的差异,导致消费者对大闸蟹经营中的以次充好、以死充活、短斤缺两,甚至仿冒产地、品牌混乱、价格虚高、不履行承诺的经营行为十分不满。2014年1月,上海市消保委“网购大闸蟹社会监督工作情况通报”,披露16件网购大闸蟹商品中,有14件存在1.17%到20.84%不等的重量缺损。此外,还发现商品包装破损、拒不提供发票和不按约定供货等情况。曾经的“洗澡蟹”、“纸螃蟹”也是一个很好的印证,大闸蟹一度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因此,建立大闸蟹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势在必行,可有效发挥信用信息的作用,实施社会监督大闸蟹销售。
二、建立信用管理体系,打造大闸蟹诚信品牌的意义
大闸蟹行业建立信用管理体系,打造大闸蟹诚信品牌,有利于规范市场、引导大闸蟹企业诚信经营、加强社会监督,更重的是对于大闸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企业自身持续发展、大闸蟹市场的公平竞争等具有重要的积极的影响。
1.建立信用管理体系,营造大闸蟹市场良好氛围
大闸蟹行业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强调提高企业自律行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可以引导促进、明显提高上海大闸蟹经销企业行业自律、诚信经营意识,增强大闸蟹行业诚信度。形成上海大闸蟹市场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和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有效提高企业自律行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带动整个大闸蟹市场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的大闸蟹企业自愿加入诚信企业行列,提高诚信企业的数量,扩大诚信的覆盖面。大大提高大闸蟹出口企业在诚信企业中的比例,提高大闸蟹出口量。扩大诚信企业中经营大户,增加大闸蟹销量在整个批发市场的比例。
2.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促进企业自身持续发展
大闸蟹行业建立信用管理体系,要求经营企业加强自我约束,促进规范经营,讲究信用、服务承诺,从大闸蟹进货源头把好商品质量、诚信销售和服务质量,促进大闸蟹经营企业步入价格合理、品质提升、优质优价等的良性循环,大闸蟹成本不断降低,大闸蟹销售看好,全面提升企业销量。推动企业销量的持续上升。同时,带动行业兑现诚信承诺,自觉接受消费者、业界同行和新闻媒体等通过信用管理平台的监督,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选择诚信经营企业的产品,从而切实落实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3.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促进大闸蟹经营品牌发展
大闸蟹行业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强调推荐上海大闸蟹经营企业重视商业品牌。从而,可以促进大闸蟹经营企业自觉践行主体责任和诚信守法义务,逐步培育大闸蟹经营品牌,引导消费市场。建立的管理制度,注重引导经营企业,在大闸蟹销售中,不要只关心销售产地品牌,而是要从大闸蟹产量情况、气候变化、产地资源情况等考虑,注重发展企业的商业品牌,更重要的是要从企业长远发展考虑,逐步向服务品牌深化,进步到人性化服务的理念和更高层次的蟹文化内涵。同时,大闸蟹行业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从服务社会、培育消费市场的角度,引导消费者养成买蟹找品牌,讲服务的习惯,转变买蟹一味追求个别湖泊大闸蟹的传统观念。
三、探索建设信用管理体系打造
上海大闸蟹诚信品牌的操作思考10年来,上海水产行业协会开展推荐上海大闸蟹诚信经营企业活动积累不少经验,为建设大闸蟹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奠定扎实基础。结合大闸蟹行业自身特点,试点建设信用管理体系,形成初步的操作思路。
1.制定大闸蟹信用管理制度
大闸蟹企业经营行为需要借助大闸蟹信用管理制度去约束。根据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制定大闸蟹信用管理体系,建立系列化、可操作的信用信息协调。制定和实施大闸蟹企业信用申报制度,大闸蟹信用评价制度,公示和跟踪管理制度,信用查询和投诉处理制度,建立信用信息电子档案。确保上海大闸蟹行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管理大闸蟹行业和市场的运行环境,着力推动大闸蟹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2.建立大闸蟹信用系统平台
在推进大闸蟹行业、企业和地区信用建设中,应建立大闸蟹信用系统平台。整合和应用行业信用信息,以信息化管理和应用技术为支撑,形成大闸蟹企业的信用信息申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管理和行业的推荐诚信经营活动系统等等,搭建信用网络统一平台。上海水产行业协会开展大闸蟹诚信建设十年的基础资料,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这都可作为系统开发、完善的依据。届时,大闸蟹企业信用信息在平台上申报、更新、维护,行业协会及有关批发市场在平台上指导、管理、监督,引导消费,消费者者在平台上查询商家,挑选大闸蟹或投诉等等。
3.建立大闸蟹数据库和档案
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范文4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议
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们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自主创新、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增加收人以及改善我国经济贸易结构等方面起着大型企业难以替代的作用.然而,近期我国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外资中小企业高频率地暴露出一系列信用缺失现象,如金融诈骗、恶意逃债、合同违约、债务拖欠等,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深人研究我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市场经济本身的规律要求,构建完备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对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构建完备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和顺利发展的基础和前提。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中小企业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健全信用管理体系,才能保证以信用交易为主要市场交易手段的成熟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才能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二)有利于提高我国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快速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我国加人WTO后,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逐步连通为一体,在国际贸易中,守信用的企业必将得到长远的利益,不守信用的企业必将被淘汰。同时,完备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将有利于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地结合起来,有利于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和提高开放质量,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燕、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三)有利于政府执行经济管理职能,提离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
完备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能够使政府有关部门便捷及时地获取中小企业资信和经济信息,不仅有助于贯彻、执行政府调控目标和经济发展战略,而且够实现政府决策建立在准确的市场信息基础之上,及时地制定和调整政府发展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动态化。
(四)有利于提高社会信用管理水平,节约社会交易成本
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能够最大程度上满足各交易方和利益相关者对信息的需求,改变各方信息不对称的现状,合理地配置资源,实现公平、公正地市场交易,极大地促进社会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地遏制一些人在交易中通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谋利的行为,从而有效降低市场交易的风险,节约信用交易成本。
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信用建设最大的问题是尚未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进而影响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具体来说,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小企业信用管理运行的法律环境差
我国针对中小企业制定的法律仅有一部《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需要相对完备的法律作保障,从征信、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以至失信行为惩罚等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全过程都需要专门的法律与其对应。与美国、欧洲一些国家相比,我国的信用立法还比较落后,国家层面尚没有统一的有关社会诚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这便得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基础薄弱。
(二)“第三方征信”制度不健全,信用中介机构执业不规范
发达国家在建设信用中介机构方面一般采取“第三方征信”制度。“第三方征信”制度,即在银行和个人作为当事者之外,由“第三方”即中立机构组建社会征信机构。我国信用中介机构建设刚起步,中介机构执业不规范,“第三方征信”制度不健全,有些信用评级机构违背诚信公正的规则,不顾实际情况,以经济利益至上,迎合被评级对象的要求尽量把信用等级评高,致使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得不到科学、合理地评估,造成中小企业信用建设的动力不足。
(三)中小企业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正常获取信用数据途径不畅通
我国征信数据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而且部门之间彼此不能完全实现数据共享,互通有无,加之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缺乏统一的检索平台和社会共享机制,信息获取途径的人为和天然阻碍是导致信息弱势方上当受骗、失信者能频频得逞的客观基础。
(四)中小企业内部缺乏基本的信用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是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有机构成部分。我国中小企业普遍缺少甚至无专业的信用管理人员,不注重内部信用制度建设和践行,导致信用管理混乱,自律性不强,由此带来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受信企业对履约计划缺乏管理而违约的现象频繁发生。
(五)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
我国至今没有专门的信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体系,政府也没有形成对信用行业的监督管理系统。大量处于罪与非罪、刑事与民事、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失信行为,往往得不到明确的界定和及时准确的惩罚,失信成本过低而获利过大,导致失信者侥幸得逞的心态恶性膨胀。再者,我国失信惩罚机制还没有建立系统的信用联防网络和运行机制,失信者的“黑色记录”得不到合法搜集和有效传播,造成了守信成本高、失信收益高的结果。
(六)杜会对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认识存在严重偏差
建国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信用经济发育较晚,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个人,都普遍缺乏对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的培养。再者,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使得很多企业对于信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我国很多人和企业对信用的理解仍停留在传统的道德层面上,认为信用仅仅是衡量一个人或企业道德标准,认为信用是信用文化,只能靠思想教育来实现。
三、构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
结合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担保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的有关条款,加快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并制定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方面的具体条例和实施细则,在中小企业征信、信用评估、失信惩戒等环节上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不究,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法制环境。
(二)建立中小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在中小企业信用法规建设的基础上,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道德等手段,建立中小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中小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用档案,记载和反映中小企业信用行为状况的原始材料,而且企业的帐户和信用往来应实行“实名制”,通过互联网建立企业资信数据库,证实企业是守信或是失信,并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监控。对失信者进行及时惩戒,如公布失信企业的“不良记录”、“黑名单”,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付出与其失信行为相应的经济和名誉代价,直至被市场淘汰,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给予优惠和便利,让它们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
(三)健全“第三方征信”制度,扶持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大力扶植民营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真诚鼓励外资、合资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积极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建立有关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形成公私并存、内外资相竞争的良性发展。同时,要在扶持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的同时,应坚持市场化方向,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健全中小企业“第三方征信”制度,建立严格的中介机构市场准人和退出制度,最终建立独立于政府和客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即让中立机构组建社会征信机构,保证信用数据信息的客观真实有效。
(四)完善信用管理机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检索平
首先,应由政府牵头,通过使用统一的信用编码,建立起完整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数据库,提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检索的共享平台,实现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工商信誉管理系统以及税务、质检、公安、司法、海关、证监等部门和各类行业自律组织之间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连、互通、共享,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交流及共享的社会化。其次,强化对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层管理人员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参照国外的成功做法,把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和高层管理人员的信用行为,如借贷、租赁、交易记录和刑事行为记录等纳人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中来,建立起企业内部的信用约束机制。其三,加强对信用评估机构的管理,建立信用评估机构和人员的准人和资质管理机制。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经验,按照“超脱、公正、独立”的原则,完善信用评估制度,扶持和培育专业的资信评估机构,建立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估准则和管理办法。
(五)完善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管理
一是成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制定合理的信用管理政策,选用专人对企业进行全程信用管理;二是中小企业应注重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开发出有竞争力的新产品,靠质量取信于民,在企业内部培养一种“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经营理念,培育良好的企业信用文化,加强企业信用自律意识;三是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地披露企业财务信息,同时,完善企业自身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加强企业的自我信用控制能力,建立财务核算制度、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和应付账款管理制度,防止自身发生失信行为,塑造企业守信的社会形象;四是完善客户信用风险控制制度,提高信用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包括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授信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在内的一系列管理规章,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范文5
一、信用保险业的作用
发达的社会信用体系对于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转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由我国信用体系的不完善所引起的主要问题有:银行呆帐坏帐问题,企业三角债问题,消费信贷市场不发达问题,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及国际贸易信用风险问题等。就消费信贷而言,以房地产市场为例1995年,1996年及1997年全国普通商品房空置率分别达到87.8%,87.5%和87.4%。而我国中等水平住宅与中等收入家庭年收入之比在大多数城市超过6,其中上海达10.6,北京达10,3,广州达10.2。而低收入水平和高房价正是住房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条件。可是我国信用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的银行和客户之间相互不信任及过高的交易成本成为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障碍。而发展信用保险业一方面可以弥补目前信用体系不完善造成的市场效率损失,另一方面可以促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
第一,信用保险业的发展可以增加风险承担的主体,从而降低企业信用风险,促进市场发展。信用保险是保障被保企业应收帐款免受不正常损失之保险。对银行而言,保险公司的介入一方面可以与其共同承担违约风险,另一方面又可以保障银行按期收回款项。银行风险的降低可以使投保人贷款的可得性提高。从整体而言,信用保险业的发展通过降低信用风险促进了市场效率的提高。
第二,信用保险业的发展可降低信用市场交易成本,扩大市场规模。如消费信贷市场与信用保险业的结合,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的介入可以更加有效的克服企业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防范并化解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用风险,降低交易费用,从而促进信贷市场规模的扩大。
第三,信用保险业的发展可以提高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出口和消费,降低银行呆帐坏帐比例,对房地产,汽车等市场的发展,对企业融资效率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四,信用保险业的发展可以促进我国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应包括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以及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等。信用信息的收集与传递贯穿了资本市场,商品市场和个人消费市场。信用保险业的发展必然会促进对企业和个人信用风险评估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信用保险业的发展必然要求社会的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和管理体系的发展,以及社会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目前我国已经实行存款实名制,但是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包括存款实名制在内的所有信用制度构成的一个统一的整体,仅仅建立了存款实名制并不能有效化解整个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而信用保险业的发展可以促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从而降低整个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
二、目前我国信用保险业的发展状况
信用保险业的发展程度高低是一国信用制度发达与否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的信用保险业务主要包括出口信用保险,消费信贷保险等。
1.出口信用保险业的发展状况。
第一,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善,出口企业面临严重的信用风险、国家政治风险及汇率风险。出口信用保险对于出口商选择灵活的贸易支付方式,降低信用风险,提高出口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据统计全球国际贸易中有12%是由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日本、法国、德国则分别达到39%、21%和13%。而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仅占出口总额的1%左右。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业首先是整体发展水平低,险种单一,企业对出口信用保险重视不够,业务规模与出口规模相比很不对称。
第二,因出口信用保险较强的外部性和高风险性,一般而言政府应提供相应的政策性支持。目前国家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支持不够,造成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偏高,费率的厘定不合理,限制了出口信用保险业及出口贸易的发展。
第三,由于目前出口贸易尚缺乏企业资信调查系统,造成出口企业对客户信息了解不够,在没有出口信用保险配合的情况下,产生大量的故意欺诈行为。
第四,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的发展目前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因此,加快出口信用保险业的立法工作,使出口信用保险做到有法可依是规范和促进出口信用保险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2.消费信贷保险业的发展状况。
我国消费信贷发展十分迅速,成为商业银行增长较快的贷款之一。目前我国消费信贷主要集中在个人住房消费信贷,汽车和助学消费信贷等方面,其中住房消费贷款占绝对重要地位。2000年上半年,个人消费信贷达2500亿元,而个人住房贷款达2130亿元左右。消费信贷市场的顺利发展必须有保险业的积极参与,化解信用风险。以美国为例,1991年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中各类抵押债务占GNP的68%左右。美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之所以如此发达与美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发展是分不开的。因为,首先美国建立了政府机构担保与私营保险相结合的完善的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机制。政府抵押担保机构有联邦住房管理局(FHA)和退伍军人管理局(VA)。私营保险机构与政府抵押担保各占住房抵押保险市场的一半左右。据《1997—1998年度美国抵押保险公司协会统计汇编》,私营保险的市场份额1993年占53.1%,1994年为48.2%,1995年为61.3%,1996年为54.7%。其次,美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市场的担保比例高,经营方式灵活。联邦住房管理局(FHA)针对低收入家庭提供100%的贷款担保,贷款人首付5%的房款就可以得到30年期的银行住房抵押贷款,有力地促进了美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而且美国有综合性的多品种房地产保险与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一起在美国房地产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相对而言,我国消费信贷保险市场,尤其是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市场的发展还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首先,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住房抵押贷款和房地产保险的良性运转机制。住房制度改革滞后,缺乏有效的金融工具启动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消费需求。导致一方面是商品房闲置,另一方面是居民的住房面积严重不足。其次,保险机构没有在信贷市场上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缺乏有效的防范机制。目前,我国住房抵押贷款条件苛刻,交易成本高,贷款期限短,不能有效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同时与成熟的房地产市场国家相比,我国与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相配套的房地产保险品种较少。房屋产权保险,抵押保险,委托保险等险种市场目前还是空白。
3.其他信用保险业的发展状况。
由于我国相应的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缺乏完备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信用保险业的发展尚处于萌芽阶段。出口信用保险,住房及汽车消费贷款保险之外的信用保险业仍是有待开发的领域。但是由于信用保险业的发展对其他行业如出口、房地产、汽车等市场的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积极发展信用保险对完善市场经济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三、促进我国信用保险业发展的途径
信用保险的发展有赖于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而信用保险业的发展本身又会促进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在目前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发展我国的信用保险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建立我国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目前我国不仅是缺乏个人信用的商业保险及个人信用评估和管理体系,而且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尚没有建立起来。而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信用作为市场经济的行为规范,贯穿于社会交易行为之中,促进交易效率的提高和市场规模的扩大,保证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由以下几方面组成的统一整体:
一是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主要由企业资信调查报告和企业资信数据库构成。以美国为例,美国的Dun&BradstreetCorp拥有近5700万家企业的信用档案,每一企业都有与其他企业相区别的ID身份号码。这样客户就可以通过电脑实时检索企业的信用信息。我国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也应参照美国的作法,象个人存款实名制一样,企业的帐户和信用往来也应实行“实名制”,通过互联网建立企业资信数据库,彻底杜绝如多头开户等行为。这样就节约了企业信用评估和管理成本。对政府监管当局来说,也节约了监管成本。
二是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环境和信用秩序十分混乱,个人信用观念淡薄,这种信用危机严重制约了消费信贷的发展。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应与个人信贷结合起来,采取个人信用调查与消费者自主申请相结合的形成,完善个人信用评估方法,逐渐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将会强化个人信用意识,规范信用秩序。版权所有
三是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及相应的立法。政府作为制度供给者应加强立法工作,为信用制度的建立制定法律规范。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的提高,以及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规模企业信息的披露和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显得十分重要。同时,由于人的机会主义倾向,政府作为拥有暴力潜能的第三方建立一定的惩罚机制,增加违约成本,对维护信用制度的良性运转是必不可少的。目前我国除保密法以外,对企业资信数据的开放度缺乏法律界定和规范,不利于我国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
四是发达的社会信用管理行业。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的收集和管理需要花费大量的搜寻成本。而相应的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可以降低搜寻成本,提高市场交易效率。
2.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的出口信用保险及出口信贷担保制度,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出口信用保险具有高风险性和很强的外部性,纯商业性的保险机构无法独立承担风险,而其本身对促进出口和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出口信用保险一般作为政策性保险,由政府给以一定的支持,以降低经济主体的风险和保险费率,促进出口。目前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尚没有形成完善的体制,国家专项基金数额过少,费率过高,导致投保成本高,投保比例过低。
3.尽快建立完善的抵押贷款保险体制。
就住房抵押贷款而言,建立针对中低收人家庭的住房抵押贷款政府担保制度和商业化的保险制度,一方面可以改善全民的居住条件,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启动房地产市场,带动经济发展。据上海社会科学院1981年的投入产出研究,我国在住宅上每增加1亿元投资,可带动其他23个相关产业增加1.479亿元投入,直接和间接带动的产业有60多个。当前住房抵押贷款及其他消费贷款保险发展的主要障碍是缺乏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及信用风险的评估和防范经验。
4.加快社会信用管理和信用保险的立法工作。
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消费信贷保险等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过于简略,无法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其他如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汽车信贷保险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民法》,《商法》的相应规定和保险法一样,过于简略,且缺乏实施细则。
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范文6
关键词: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
实施科技计划是政府引导科技发展方向、通过政府投入优化社会科技资源配置的主要形式。而科技期刊是实施科技计划、传播科技信息的有效载体。是科学研究链上很重要的一环。作为科技期刊编辑出版部门,对学术成果有着重要的审核、把关作用,在这一环节如果把关不严,很容易使科研不端行为造成恶果。如何有效地杜绝科技论文中的学术失范,笔者认为有必要构建学术期刊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信用数据库和科技论文信用评价系统,为国家科技部《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提供支撑。编辑部利用此平台不但可以解决信用的问题,还可通过该管理体系来控制论文的质量。
一、科技信用与科技期刊信用的概念涵义
国家科技部《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对科技信用的定义是:利技信用作为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或机构的职业信用,是对个人或机构在从事科技活动时遵守正式承诺、履行约定义务、遵守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能力和表现的一种评价。
科技期刊是发表科技论文的载体,是科技活动链上不可或缺的部分,同时还承载着个人学术资格评价的社会功能。这一部分的不诚信行为影响着整个科技活动的质量以及人才评估的准确性,以前出现的种种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的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很多就出现在这―部分。因此,科技期刊的信用同样也涵盖了以上信用规则,其信用评价范围是对遵守科学共同体内公允规范的能力和诚信的程度。
二、科技期刊信用缺失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由于我国社会信用机制不完善,科技期刊存在着不少科技信用缺失的表现,主要表现在:
(一)论文作者的信用缺失。由于科技成果与许多个人的利益挂钩,因此急功近利,一稿多投,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
(二)审稿者的信用缺失。审稿者本应是本专业专家,应该是严谨而慎重的。但有的专家在人情面前而高抬贵手。有的由于同专业竞争的原因而故意发难。
(三)期刊编辑部的信用缺失。由于缺乏监管机制,再加上编辑部内部的制度不健全,因此产生的“关系稿”、“交易稿”屡见不鲜。有的期刊编辑部以赢利为目的,甚至是有钱就发。
三、建立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的必要性和目的
是什么导致科技期刊信用的缺失,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导致科技期刊信用缺失的直接原因。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市场主体的根本动力,科技期刊由于读者群的限制,要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是很难的。一些科技期刊被推上市场后,由于生存问题,使办刊的宗旨发生变异,在一定程度上抛开学术标准去取舍稿件。又由于失信成本过低,所以在发稿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即使发生问题了,得到的制裁远远小于所得。
(二)体制问题是导致科技期刊信用缺失的根本问题上。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信用问题一直得不到重视,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在某种程度上,科技信用观念的淡漠和科技信用评价机制的“空白”已经严重地损害着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
(三)信息不对称,数据失真。信息的真实性决定了评价结果的可靠性,科技期刊由于种种原因,难于获得论文作者和该研究领域的全面信息,而社会又赋予科技期刊太多的评价功能(如职称评定、学位评定),因此在没有监管、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极易出现信用缺失行为。
以上的种种弊端虽然采取一定的规章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但要从根本上杜绝,一定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目的是引入“信用管理”机制,补充和完善我国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提高参与科技活动相关主体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从机制上约束和规范科技期刊在科技活动中的失信行为。
四、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建立的原则和功能
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要在整个社会信用体制的大框架下建立,主要遵循的是法律和道德的原则,采用科学、先进、合理、高效和易操作的手段,对科技期刊工作中所有的参与者(作者、审者、编者)进行有效的监督。对科技期刊进行信用等级评估,整个体系应具有定性评估、定量评估和综合评估的功能。数据库和共享平台能实行信用记录制和信息共享制,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的模式主要功能见图1。
图1显示了系统要完成的七大模块功能:
(一)工作台。这一块的功能是完成对象(作者、审者、编辑部)和论文信息的显示,编辑部输入投稿者的基本信息(姓名、工作单位等),平台即可利用期刊网等资源查询到作者的基本素质、科研能力和研究方向、代表性科研成果及近期发表的论文等综合信息。
编辑部还可利用该平台选择审稿者,同样能查出审稿者的综合信息,还能为论文查新等。
(二)用户管理。这一块的功能主要是用户单位(编辑部)的信用管理,作者在投稿环节需提供一份信用证明。证明其文章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要求作者作出无剽窃抄袭、弄虚作假的承诺。该证明要由作者单位盖章,在这一环节出现不诚信的行为,要由作者单位负责。
(三)评估指标设置。这一部分是整个评估体系的基础,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而指标的设置将决定整个评价的效果,因此需要作专门的研究。评估指标总体应按照科学性、实证性、系统性、可比性和实用性等原则来确定。主要针对期刊中的信用问题,突出信用能力方面的指标和信用意愿方面的指标体系。体系可以是多层次的,有定性的指标,也有定量的指标,定性的指标由聘用的专家评价,而定量指标则用收集到相关数据评价。最后进入综合评价体系。
(四)信用信息采集。这一块的功能在进行信用数据采集定义和评估指标的定义后,进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到失信行为,进入黑名单信息。
(五)信用评估。该平台根据采集到的数据及定义的评估指标及模型,进行信用评估,向有关部门提供评估报告。编辑部根据评估数据和报告对该篇稿件的处理作出决策。
(六)查询统计。提供灵活、动态的查询及统计方法,对进入数据库中的各种数据进行展现。提供图形分析方法,对信用评估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分类统计,提供决策分析功能。
(七)数据管理。提供系统中数据的导入、导出工作,提供外部数据的导入、导出工作。
信用问题是各方面十分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涉及的领域内容量很大。单靠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来杜绝科技论文信用失范的问题,只能治标。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标本兼治。
首先,加快制定配套的科技信用管理的规章制度、政策法规体系,为信用征信、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开、信用管理提供基本的运作规范和法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