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海洋环境的知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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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海洋环境的知识

保护海洋环境的知识范文1

关键词:石油平台 环境污染 保护措施

海洋蕴藏着丰富的生物和矿产资源。我国海洋石油开发事业取得巨大成就,自20世纪50年代末海洋油气开发起步,到2010年石油天然气产量就首超5000吨。但海洋石油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特别是石油平台生产过程中的原油泄漏更是造成了生态灾难。因此,人们应注重在油田开发过程中,强化环境保护管理,尽力避免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做到油田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1 海洋石油平台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海洋平台是石油开发的基本单元,也是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源头之一。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石油、化学添加剂、工程及设备废料、工业污水等;在生活活动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生活垃圾和污水等。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主要有,一是污染物的毒性会导致海洋生物的大量死亡。污水和垃圾中化学成分具有强氧化性,会对海中的鱼类、贝壳类、虾类等生物造成损害甚至死亡。海洋鸟类在食用污染区域内的生物之后,也会引起中毒死亡。二是污染物会破坏海洋的平衡,影响海洋植物的光合作用,易引发赤潮,造成渔业资源的大量破坏。污染物中石油、污水会形成油膜,大量固体垃圾漂浮于海面,都会阻碍阳光射入海洋,使水温下降,破坏了海洋中氧气和二氧化碳的平衡,这也就破坏了光合作用的客观条件,污染物的降解大量消耗水体中的氧,然而海水复氧的主要途径大气溶氧又被油膜阻碍,直接导致海水的缺氧,进而影响海洋植物的生长。

2 海洋石油平台污染物产生的原因

2.1 员工环保意识需提高

人是环境保护管理中的核心因素。海洋石油平台对员工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和教育不够,员工的环保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和偷懒心理。长期以来,普遍存在注重生产安全、忽视环境保护的思想。许多员工对环境保护管理的基本内容不熟悉,甚至也意识不到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有的员工为躲避监管部门检查,采取白天不倒,晚上倾倒平台垃圾的做法。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同时也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

2.2 监管制度需健全

在海洋产业迅速发展的同时,我国也注重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监管机构的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颁布为海洋环境的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通过对比康菲渤海湾漏油和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的处理,也暴露出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制度方面的缺失。海洋石油平台作为被监管单位,应该在严格遵守我国海洋环保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正常的石油开发。但是部分石油平台以经济效益为先,认为只是被政府监管方,没有建立环境保护制度,导致内部环保工作的遗漏。还有部分石油平台以为离陆地较远,执法部门取证难,就肆意排放污水和垃圾。

2.3 设备设施需完善

海洋石油开发中,因部分平台投产较早,生产设施技术水平较低,管线流程腐蚀也较严重。在生产过程中就易发生事故,设备异常停机,流程突然刺漏,导致非正常的石油、污水泄漏。部分石油平台没有污水、垃圾的处理设备,也没有污水、垃圾的收集装置。所以就有部分石油钻井平台钻井液的超标排放,钻屑的随意处理,部分石油平台压载舱水、机舱污水、生活污水的违规排放及各类生产、生活垃圾直接倾入大海,造成环境污染。

3 海洋平台环境保护的措施

3.1 加强员工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海洋石油平台污染事故部分是因为员工缺乏必要的环保意识及责任心所致。因而必须加强相关培训教育工作,使广大员工充分认识到污染海洋的危害性,彻底改变观念。海洋石油平台可利用板报、演讲、座谈、专题讲座、知识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宣传海洋环境保护知识和法规,提高广大员工的环保素质。培训教育还应注重对海洋平台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让他们通过学习各项环保法规和国内外先进环保业务知识,提高海洋环保管理能力,督导海洋平台在石油生产中严格执行海洋环境保护制度,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3.2 健全环保管理制度,约束环境污染行为

制度是行为的依据,组织落实是执行的保证。我国为贯彻执行海洋环保法,陆续出台了较为详细的部门规章和技术标准,形成了我国海洋石油开发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基本形式,也使海洋环保保护执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海洋石油平台应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平台的环境保护制度。平台的环境保护制度应作为员工培训的内容之一,还应有相应的考核激励制度,以及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机制。通过制度的管理,让员工明白环保的重要性,掌握对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技能,同时也加强从平台层面对污染环境行为的约束,减少人员主动污染环境现象的发生。

3.3 严格海洋平台环境评价,加大污染处理设施的投入

在进行海洋石油平台搭建和弃置时,应该对海洋做详尽的环境影响评价与研究,测定水系统的走向,开采区周围的海洋动植物的分布、生长、生命周期以及繁殖和新陈代谢情况。评价开采区会给生物造成的不利影响,特别是油气泄漏带来的水系统质量的变化以及油气在水体中遗留的时间、破坏力和危害;还应当评价由于水的流向和物理运动所可能带来的对油气开发区附近的地区和国家利益的危害。另外石油平台应加大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投入,对投产时间长,设备老化严重的污染物处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新建石油平台必须配备相应的污染物处理设备。石油平台的处理设备还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后,才能投入使用,检验不达标的石油平台不能进行油气生产。这样从硬件上达到对污染物的及时处理。石油平台还应配备一定的石油泄漏应急物资,在发生漏油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减少污染事故带来的损失。

在海洋石油开发的过程中,石油平台要有海洋环境保护为重的理念,在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自我约束制度和应急反应机制,加大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投入,自觉地把自己正在海洋石油开发建设中的一切实践活动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高度统一起来,实现石油开发效益与海洋环境保护的和谐共生。

参考文献:

保护海洋环境的知识范文2

摘要:指出了我国在海洋经济以及科学技术发展迅速的同时,随之产生的海洋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多,重点分析了近年我国面临的化肥与农药污染、放射性污染、溢油与泄漏污染等海洋环境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对策,以期提供参考。

关键词: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保护

1引言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1.8万km的大陆海岸线,管辖总面积约300万km2的海域。在国家政策的有力扶持下,许多的沿海新区海洋经济迅速发展。但是,海洋经济以及科学技术发展迅速的同时,随之产生的海洋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多。各种污染物的排放以及海洋资源的过度获取已经对海洋中各种功能的运转产生了阻碍,海洋环境岌岌可危,甚至有可能面临失去作用的威胁。因此,应当将海洋环境保护放在重点,从政府、群众、科学研究等方面综合治理海洋环境,以海洋环境的基本规律为基础,为保证海洋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海洋环境问题的方法。

2海洋环境污染的种类

2.1重金属

重金属一般是指密度超过5g/cm3的化学元素,主要通过天然来源、陆源输入和大气沉降三种途径进入海洋。其中,陆源输入是最主要的途径,通过重工业生产的大量含有重金属物质的废水大量的排入大海,这些重金属物质入海后会不断迁移转化,或者随食物链不断的积累。就拿汞在海洋中的迁移、转化来说,汞经过甲基化产生的高神经毒剂———甲基汞,便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在20世纪50年代,日本因甲基汞污染而不同程度受害的居民不在少数,这便是著名的“水俣病事件”。在我国,海洋重金属污染问题日益严重。2009年,我国局部海域沉积物受到重金属污染,江河污染物入海量1367万t,其中重金属3.8万t。2010年,我国江河污染物入海量超过1760万t,较2009年增加28.7%,其中重金属4.6万t,较2009年增加21.1%,除铅、镉的入海量有小幅减少外,各主要重金属入海量均增加。

2.2农药

我国由于人口众多而耕地有限,为了能够保证粮食能够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需要,除了优化农作物的产量、改善耕地的条件之外,最直接且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施用农药与化肥。但是同时,化肥与农药中的部分成分也必定会通过地下水或地表水的形式流向大海,对海洋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而这样的后果是严重的,农药、化肥中含有的大量的有机物及营养物质流入大海,使得近岸水体中的浮游生物大量繁殖,从而引发赤潮灾害。赤潮灾害的后果十分严重,不但会影响近岸居民获取水生资源,还会造成大量的生物死亡,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每年达几十亿元。而受到赤潮影响的生物若是让人类食用,也会危害人类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2.3有机物质

由于生活污水(如食品残渣、排泄物、洗涤剂等)、农田化肥、工业污水(如食品、酿造工业、造纸工业、化肥工业等)以及海水养殖废水流入海洋,当中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会导致海水富营养化,引发赤潮灾害,这无论是对水质还是生物都将造成无法预计的灾难。2.4固体废弃物影响海洋环境的固体污染物主要是工业和城市垃圾、船舶废弃物、工程渣土和疏浚物等。这些固体废弃物会影响沿岸景观的美观,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不仅对人类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对海洋生物也造成了致命的威胁。

3近年中国面临的主要海洋环境问题

3.1化肥与农药污染

农药及其降解产物(如DDT的降解产物DDD、DDE)在海洋环境中所造成的污染,其危害程度因其数量、毒性及化学稳定性的不同而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如有机氯农药(主要是DDT、六六六等),其化学性质不稳定,极易在海洋环境里分解,所以成为了污染海洋环境的主要农药。即便如此,我国的农药使用也仍旧得不到有效的遏制。比如说在80年代,我国就已经颁布了对于禁止使用一些有机氯农药的法令,但至今,在河口与近岸沉积物中仍然可以检测出这些农药的残留。这些农药的残留经常不经过处理,通过地下水等方式流入海洋,对海洋水质及生物都造成了难以估计的伤害。

3.2放射性污染

放射性污染与其他污染相比,其程度不受外在环境的影响,仅遵循各核素的衰变规律,可在海洋存留相当长的时间,约103~104年。因此,一旦其流入海洋,就将会对其造成难以估计的破坏。目前人工放射性物质进入海洋的主要途径为以下4种:①卫星的组件从空间进入海洋;②海上核动力船只;③沿海核动力电厂;④倾倒入海的核废料。就以核物质为例,现在海域中存在的放射性物质,几乎大部分是由核爆炸试验产生的,而这些放射性核物质对于海洋生态环境的危害也同样是不可估量的。根据马树森[4]通过研究鱼类受放射性物质的影响可知,放射性物质会严重影响海洋生物的生存,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同时对人类的健康以及经济的发展也会产生间接的影响。

3.3溢油与泄漏污染

如果说油库起火爆炸的发生极其少见,那么各种船舶失事造成的油料外泄事故就很频繁了。就像1989年青岛市黄岛油库因遭雷击发生的油罐爆炸事故,造成近千吨原油外泄,这些原油附着在海滩、礁石上,无论是对海洋环境还是赖以生存的生物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石油进入海洋后对于海洋环境的影响是巨大的。对于海洋生态而言,溢油会阻碍海洋内的水气交换,使太阳光辐射透入海水的能力减弱,海洋当中的浮游植物光合作用大大减弱,从而造成海洋浮游植物的死亡,影响到整个生态环境的发展;对于沿海活动而言,溢油会严重污染沿岸线资源,影响海洋环境与观光旅游业,同时制约人类社会与海洋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一系列的经济损失。

3.4养殖废水污染

现如今,随着我国对海洋的探索与研究不断的加深,我国的海水养殖已发展壮大。但是在养殖过程中,为了能够提高动植物的抵抗力,某些添加剂(如维生素、杀菌剂等)的添加必不可少,同时投入的大量饵料也不能充分地利用,这些物质会沉积在水中,并且经常不加处理的直接排入大海,对海洋环境的破坏很大。而这些废水中含有的大量有机物质会造成海水的富营养化,造成赤潮现象。

4海洋环境问题的保护对策

4.1政府组织,规划管理

对于海洋环境的治理,政府部门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各地的有关部门应认真了解相关管理海域内的环境情况,清楚了解海域内海洋污染物的种类、生态环境的变化以及海洋物种的状况,根据所了解的情况提出具体的规划,及时作出相关对策,更好地解决相应的海洋环境问题。此外,还要通过立法明确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或者在所有使用者之间达成限制自己使用公共财产行为的协议。只有建立资源性资产管理体制,才能确保国家所有权经济利益得以实现,才能更加有效的进行对海洋环境的相关保护工作,更好的保护海洋环境。

4.2群众参与,群策群力

作为国家的一员,保护海洋环境既是责任,又是义务,因此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大力宣传和普及海洋生物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公民海洋保护意识,要向自己身边的人多多宣传环保节约知识,营造一个良好的保护环境的风气。(2)减少海滩餐饮业和水产养殖所产生的的污染,严禁将未经处理的污水随意排放至河流、湖泊、海洋中,禁止向海洋及沙滩丢弃垃圾。使用无磷洗衣粉,不要将洗衣等生活废水排入阳台雨水管道。(3)不肆意获取海洋资源,捕杀濒危海洋生物,同时拒绝购买受保护的海洋生物制品。

4.3强化研究,科学治理

为了深入解决我国的海洋环境问题,必须积极开展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工作,以便为保护海洋环境提供科学依据。目前需深入开展的研究领域有:中国近海自净能力和纳污能力的研究;重点海域污染物总量控制模式研究;中国近海环境质量基准和标准研究;近岸养殖海域污染控制研究机制研究;中国近海污染物生物及生态效应研究;赤潮发生机理及防治技术研究;近岸生境保护、整治与恢复技术研究。

5总结和展望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管辖面积巨大。因此,保护海洋环境是大家共同的责任。由于科学技术以及经济的发展,对于海洋的污染也随之增多,解决海洋问题便摆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上,在全世界人民的研究及努力之下,海洋环境日渐改善。从研究的角度上来看,保护海洋环境的责任涉及到了社会的各个层面,因此在研究保护海洋环境的对策时,应当把整体性的理念贯彻到底,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方法。相信在不久的未来,一定能面对一个蔚蓝、生机勃勃的大海,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生生不息的海洋环境。

参考文献:

[1]夏娜娜,王军,史云娣,等.海洋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对策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22(5):343~346.

[2]李明.海洋污染来源及防治对策[J].科技、经济、市场,2011(8):69~71.

[3]市川龙资.海洋的放射性污染[J].海洋科技资料,1972(2):16~21.

[4]马树森.海洋放射性污染对鱼类的影响及与人类的关系[J].环境科学丛刊,1983,4(5):22~27.

[5]杨昊炜,柴田.浅谈溢油污染对海洋环境的危害[J].天津航海,2007(4):13~15.

[6]王琪.海洋环境问题及其政府管理[J].青岛海洋大学学报,2002(4):91~96.

[7]杜碧兰.21世纪中国面临的海洋环境问题[J].海洋开发与管理,1999(4):67~72.

保护海洋环境的知识范文3

一是进一步推进了机构建设。为了进一步明确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海洋环境监测和预报的职能,今年,我市在原来海洋环境监测站的基础上成立了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该中心的建立使我市的海洋环境监测、预报职能以及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的职能得到进一步明确。二是大力提高了能力建设。为了保证我市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今年,我局在进行了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咨询有关专家,制定了实验室建设方案,对已有实验室进行了改造装修,并将实验室建设面积扩大到400多平方米,目前市的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在技术设备上已建立六个实验室,拥有430多万元的仪器设备。为了提高现有科技人员的工作能力,选派了8名技术人员参加了技术培训,人员培训率达57%。

二、进一步加大了海洋环保经费的投入,确保海洋环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年市用于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经费累计达到1043.2万元。其中,赛区的海洋浮标系统建设投入573.2万元,海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投入350万元,海洋环境监测经费投入120万元。海洋浮标系统主要包括三套浮标系统、一套波流测量系统和一套常规单要素监测系统。监测仪器设备上添置了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精密仪器。在监测上主要的投入为:海洋环境监测经费38.5万元,渔业环境监测经费11.5万元,赛区海洋水文、水质监测预报系统建设可行性研究前期经费35万元,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建区监测、调查经费10万元,海洋环境执法检查和巡视以及“白泥”污染治理前期调研的经费5万元,各区(市)海洋及渔业环境监测经费约20万元。

三、我市开展的环保工作

(一)制定了地方性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制度、规划、标准并做到了严格执行

1、进一步完善了市海洋环境保护法规

为保护和改善我市海洋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推动我市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今年我市完善了一系列市地方性海洋环保法制法规。起草并送审了《市无居民海岛利用与保护管理办法(草案)》;按照市政府的立法工作计划,完成了《市海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和草案的编写工作、完成了《市渔业资源增殖管理办法》、《市湾海域管理规定》的起草工作。

2、以制度和规划来规范和指导海洋环保工作的开展

为了促进我市海洋环保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施行,制定了《海洋与渔业系统实施〈行政许可法〉办法》;结合市海洋环保工作的实际需要,开展了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在市编制的《海洋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委托中国海洋大学拟定了《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方案》。准备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以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海洋生态保护为重点,以海域环境容量控制陆源污染物和海上污染物入海总量为手段,进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及海洋环境管理的对策研究,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实现海洋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3、制定了标准并做到了严格执行

为了推广生态养殖,减少因养殖而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年市重点制定了《市无公害食品日本对虾生态养殖技术规范》、《市无公害食品刺参池塘养殖技术规范》、《市无公害食品菲律宾蛤仔底播增养殖技术规范》等10个技术标准,并严格执行了已有的现行标准。

(二)认真组织落实海洋环境监测预报、海洋信息、海洋工程、保护区等方面的工作

1、建设了海洋水文、水质监测暨预报系统,准确提供了海洋环境预报信息

为了保证年赛的顺利举办,满足国际帆联关于赛对海洋水文的专业需求和对水质的要求,市积极组织开展赛区海洋环境监测预报系统建设工作,完成了海洋水文数据通信系统改造扩容和“波浪骑士”浮标的电池更新改造工作,初步完成了小麦岛海洋环境监测站的技术改造,进行了通讯试验。自年月日起每天小麦岛监测站的部分海洋环境监测信息,并应委的要求,在雅典奥运会期间和残奥会期间同步向委提供小麦岛监测站逐时海洋环境监测信息。

2、海洋环境保护信息工作全面加强

为了提高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对政府、公众等各方面的服务作用,今年海洋环境保护的信息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主要工作有:为了让公众及时了解海水浴场的海洋环境状况,暑期在新闻媒体、浴场显示屏上每天了海水浴场的现场监测数据;向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省海洋与渔业厅等部门报送了12篇海洋环保信息;筹建了市海洋与渔业网海洋环保专栏,专栏内将定期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各类信息,目前该网站已投入试运行,市民可以上网查看;在各类报纸上了20多篇市的海洋环保信息;在中央电视台、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上了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共同开展奥运会帆船赛场海洋环境保护合作安排等内容的大量海洋环保工作信息。

3、强化了对海洋、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随着海洋环保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湾及邻近海岸带功能区划》的实施,对涉海工程项目的管理已逐步完善。今年对7项涉海工程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初审、审批,对在建涉海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检查,开展了施工期监测,实施了对涉海工程的全过程管理。

4、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年,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获市政府批准建立,该保护区的建立推动了我市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开展了大公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加强了对保护区海域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保护区的环境和资源。开展对保护区的资源环境调查,在综合调研的基础上开始选划长吻虫珍稀动物保护区和湾特别保护区。

5、海洋标准计量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关于海洋方面的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公布市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总体状况。

(三)开展海洋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1、进一步强化了海洋执法监督和巡查力度

加强了海上执法队伍的建设,加大海上执法的力度,认真贯彻《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涉海工程项目实行严格控制和监督检查,建立起了海洋与渔业环境监视举报信息网和联动共管机制,重点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及海洋资源的违法行为。我们今年开展了保护海洋国土“蓝箭专项执法行动”,有效地保护了我市近岸海域的生态环境。在“海盾”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出了多起围填海和海洋污染案件,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开展海域使用、海洋生态保护执法检查,查处沿海一线的乱圈、乱占等违法养殖行为,对与市海洋功能区划相抵触和违规破坏海岸自然景观的海水养殖建设项目坚决予以打击,爆破清理了在前海一线非法筑造的3000余平方米鲍(参)池。通过执法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规范了海域使用秩序,树立了海洋执法部门依法管海的权威,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严厉打击了非法采挖海砂行为,保护了我市的海洋资源和海洋生物栖息地。在海砂执法检查中,我们坚持长期检查和阶段性突击检查相结合,专项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做到常抓不懈,从严打击。自开展示范工作以来,共查处了多起船舶非法采砂行为。

2、强化了海洋赤潮防灾减灾工作

我们开展了赤潮防灾减灾和应急监测工作,编制并实施了《市赤潮监控方案》,建立了市赤潮监视信息网,成立了全市海洋赤潮防灾减灾领导小组。为避免赤潮对年赛带来不利影响,我市编制并开始实施了《赛场及邻近海域赤潮防治行动项目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赤潮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反应预案等内容。

3、进一步强化了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工作力度

我市已经建立了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新建了常规、微生物、病毒及生化等实验室,先后开展了近岸海域养殖区的环境监测和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养殖产品药残监测和贝类残毒监控等工作,初步发挥了监测机构为赛区服务的职能。制定并实施《年市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开展了近岸海域海洋环境污染现状与趋势监测,海水浴场泳期环境监测预报、湾底部重点底播养殖功能区等海域海洋环境监测和小麦岛污水处理厂、碱厂、团岛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监视性监测及邻近海域环境状况监测,重点加强对奥运帆船赛区的监测,目前,各项监测已按计划要求完成任务。《年市近岸重点海域海洋环境监测评价报告》也已编制完成。

4、如期了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今年上半年,按照国家海洋局的要求,以年市海洋环境监测结果为依据,对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完成了年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的编制工作,并进行了,同时将质量公报上报了市政府、国家海洋局等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进一步了解海洋环境质量状况提供了保证。

5、开展监测机构计量认证

市的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在技术设备上已建立了六个实验室,拥有430多万元的仪器设备,其中2名技术人员获得了省技术监督局实验室内审员资质,并组织多人参加了培训;我市的海洋环境监测与预报中心与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和北海监测中心采取合作共建的模式,实行边监测边建设边发展的原则,目前主要工作依托北海分局预报中心和监测中心来开展。与省计量认证委员会签订了计量认证咨询合同,由对方指导进行计量认证申请工作,正在积极申请进行我市海洋环境检测、渔业养殖水质的监(检)测和水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监控能力的计量认证资质,

(四)开展海洋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

为了提高全社会海洋与渔业法律意识,保护海洋环境。在“两会”召开之际和“海洋节”开幕前夕,我们通过日报、招商周刊等新闻媒体,以“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履行海洋行政管理职能”、“大力发展高效渔业、加快渔业现代化进程”等为标题,分别以6个整版的篇幅进行报道,宣传效果明显。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利用重大节庆活动和深入基层召开环保知识宣讲现场会等广泛宣传环保知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对严重的违规行为予以曝光。我们还多次在开展海洋和渔业环境监测时,邀请记者进行现场采访,向群众直观、详细地介绍监测的方法、过程,以及环境监测对海水养殖的重要作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提高了全民海洋与渔业生态环保意识。

(五)积极开拓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领域

1、开展了我市首例海洋生态污染损害整治恢复工程项目

根据历年对湾东岸碱业公司排污口附近海域的监测结果,在征求我市海洋环境保护咨询委员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治理湾东部海域“白泥”污染的方案》,提出在政府的扶持下,由污染单位进行“白泥”污染治理的建议,力求通过“白泥”污染治理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市实际的海洋生态恢复的路子。目前,市政府正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建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2、建立了我市范围内的第一个野生动物保护区——文昌鱼自然保护区

自去年开始筹建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以来,我局开展了一系列文昌鱼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工作。委托海洋大学编制了《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论证报告》;组织专家对论证报告进行了评审,并通过了评审;协调了市环保局、市规划局、海事局、部队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并获得了相关单位的支持;将建立该自然保护区的建议提报了市长办公会,并获得了市领导的支持;今年又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需经省政府批准”的要求,将建立该自然保护区的建议提报了省政府及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局等相关单位,获得了省政府及有关单位的支持。月日市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建立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为野生动物类型,保护区面积61.81平方公里。文昌鱼保护区的建立标志着该保护区申报工作的完成,建设、管理工作的开始,成为我市范围内(包括陆地)建立的第一个野生动物保护区。

四、我市积极开展开创性工作

1、推进了国家级海洋环境监控区建设

为做好赛区海洋环境保障工作,市政府和国家海洋局积极磋商,于今年月日,在国际新闻中心签署了《共同开展奥运帆船赛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合作安排》。通过双方的合作,将进一步加大赛场及附近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监督和整治,为使承办一届最出色的赛,实现“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总体目标将产生积极作用。这是全国沿海地方政府首次与国家海洋局合作共同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协议签署后,为保证该项合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又会同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就合作具体方案进行了认真地论证,编制并上报了《赛场及邻近海域国家级海洋环境监控区实施方案》,准备在国家海洋局和市政府同意后,尽早组织实施。

2、在国内首次开展了大面积赤潮的监测、科研及防治项目

为从根本上改善我市前海海域环境质量,杜绝赤潮的发生,根据市政府的指示精神,我局会同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等科研单位编制和上报了《赛场及邻近海域赤潮防治行动项目建设方案》,准备在前段赤潮研究和监控的基础上,整合和优化我市赤潮研究、监控资源和力量,联合开展“赛场及邻近海域赤潮防治行动项目”,该项目目前已经立项。

我们针对目前近海赤潮发生特点和发展趋势,在赛场及邻近海域布设37个站位,进行了大面积的监测,监测项目包括水环境、沉积物环境、生物环境指标。据此,我们编制了《奥运帆船赛区及邻近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和《浮山湾海洋环境质量状况》专题报告。

另外,我们还强化了海洋赤潮的日常监督监视工作,组织项目承担单位不定期地对赛区的重点区域实施了不间断的监视和监测,并对近岸海域发生的两起赤潮现象进行了应急跟踪监测监视,对赤潮可能发生的概率和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预测。

3、开展赛区海洋监测预报系统建设项目,建成我国近海岸最先进的海洋环境监测和预报系统

保护海洋环境的知识范文4

21世纪初,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新的价值观进入人类现实生活中。这是人们从文化的视角思考环境问题的结果,是人类文明的一次重大进步。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在海洋的战略地位不断提高的今天,如何坚持生态航运建设,保护海洋环境,发展海洋运输,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建立全球可持续发展的伦理观,是一个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问题。

一、 以生态文明为基点促进海洋运输发展

1.生态文明的内涵 。生态是指生物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下存在和发展的状态。[1]文明是社会的进步状态,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生态文明则指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生共荣为目标的社会进步状态,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文明。它以可持续发展为依据,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为基点。人类文明大体上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的阶段,现在正在向生态文明阶段迈进。生态文明的提出,是人们对可持续发展理论认识深化的必然结果。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不但成为新时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也是发展生态海运的基点。

2.我国海洋运输的历史与现状。海洋运输简称海运,是国际物流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通常指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之间运送货物的一种方式。海洋运输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在中国,7000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刳木为舟,剡木为楫”;到了隋唐五代和宋元时期,海上丝绸之路形成并繁荣起来;我国航海家郑和先后七次下西洋,遍访亚非各国,在整个世界航海史上,竖起了一座永垂史册的丰碑。人类海洋运输的初始动力主要是依靠人力与自然力,海洋运输范围有限,再加上世界经济贸易数量较小等原因,近代以前的海洋运输并没有给海洋环境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

当今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航运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海洋运输发展迅猛。表现为船舶大型化、专业化、高速化、自动化、电子化……发生了划时代的变革。 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海运大国之一。港口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迅速发展,如上海港吞吐量自2005年跃居世界第一大港。我国沿海矿、煤、油、箱、粮五大运输系统基本建立,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连续五年位居世界第一。目前,随着21世纪海洋战略地位的凸显,人类纷纷把目光投向海洋,中国近海海域已成为世界上最繁忙的海域之一,海洋运输进入了深度发展的时代,同时对海洋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愈演愈烈。

3.发展生态海运的必要性。从徐福东渡到麦哲伦远航,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到郑和多番下西洋,海洋为人类文明的历史发展提供了波澜壮阔的舞台;从姜根迪如的第一颗冰融到崇明岛外的碧波浩渺;从河姆渡的独木之舟到万吨巨轮乘风本文由收集整理破浪连通了五洲四海,我国的航运业正由一个海运大国向一个海运强国迈进。据专家分析,进入21世纪,我国海运发展大体经历2001—2004年的战略准备阶段,2005—2010年战略框架阶段,预计到2020年我国将成为世界海运强国。

长期以来,海运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和服务性产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基本的运输方式, 古往今来,海洋运输以其运量大、运费低、航道四通八达等优势备受人们青睐。当今世界经济联系更为紧密,贸易往来频繁,国际贸易总运量中的2/3以上,我国进出口货运总量的约90%以上都是利用海上运输。它不仅节省了大量外汇支付,而且还赚取了更多的外汇收入。既保障国家经济利益,又提高国际地位。虽然随着航运事业的蓬勃发展,人类利用海洋创造了空前的经济繁荣景象。但是,海洋运输的负面效应不容小觑。因而发展生态海运是“海洋全球化”的时代要求,是建设“海洋强国”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以生态文明为视角审视海洋运输对海洋环境的负面影响

海上运输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一系列的环境问题,船舶运输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不容忽视。最近相关研究发现,仅200多艘商船每年排放的颗粒物就达约9980吨,而全球每年排放的氮氧化物气体中30%来自海上船舶。[2]海洋运输对海洋环境的负面影响大抵可为以下方面:

首先,船舶航行产生的海洋垃圾污染使大海遭受了致命的劫难。20世纪末全世界每天大约有近2000万名乘客在海上旅行,每年产生垃圾近3万吨。以此做不完全推算,全世界每天在海上航行的商船约万艘,游艇数百万艘,渔船约几十万艘,加之各国在海上游弋的军舰、航母等产生的垃圾和由于各种海难事故沉没的船体均计算在内,那么全世界由于海上航行每年产生的固体垃圾总计有600多万吨。大量废物堆积在海底,使五彩斑斓的海底世界严重污染,海水水质和海洋生态环境急剧恶化。[3] 

其次,海上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环境。 我国是航运大国,也是石油进口大国,近年来的石油进口量均在亿吨以上。石油水上运输量的逐年递增,也增加了船舶发生溢油事故的风险。何谓海上船舶溢油?一般指油船在航行途中由于意外状况而发生的海难事故,以至在很短时间内使大量石油倾泻进海洋,造成海洋环境污染。这种溢油事故频繁发生,仅在21世纪的前5年内,我国海域发生的大型溢油污染事件就已经多达80多起。据有关资料显示,2009年11月1日凌晨2时55分左右,受强风浪影响,靠泊在长江口嵊泗绿华锚地的伊朗籍“zoorik”轮发生移锚后在西绿华山北岸触礁,船体破损进水,11月3日船体发生断裂,船舱内500余吨重燃油及100余吨轻质燃油大量外泄。事故发生后,虽然海事部门及时采取了拦油、吸油等清污、打捞措施,但仍有近100吨燃料油泄漏入海,油污在海流、风浪、潮汐的共同作用下迅速扩散,造成绿华海域严重污染。经有关部门评估,这次溢油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和当地养殖企业造成的损失高达人民币7000余万元,为清理油污支付的费用达3000余万元。但是,生态学家认为,赔偿额再大,也无法弥补污染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4]因此原油泄漏往往会给海域的生态系统带来灾难性的破坏。国家海洋局相关数据显示,由重大船舶油污事故、石油勘探开发等造成的原油污染事件屡屡发生,给国家经济、海洋环境以及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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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危险化学物品泄漏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目前,我国危险品运输量年均超过100万吨。化学品一旦发生大规模泄漏,通常会引起严重的环境灾难。有些化学品干扰生物体的细胞生长过程,并且因此而直接导致其死亡;有些化学物质虽不会直接引起生物体死亡,但会破坏其生理或行为活动(例如减少产卵、繁殖量等),或产生某些生物体和分子化学影响(如破坏卵体基因,使染色体反常,抑制免疫力等);某些化学品在一定环境达到一定的浓度值后,可能会对生态系统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损害生态,破坏物种,降低生物多样性,降低能量流,较大型生物迁居,寿命较短物种幸存数量减少)。[5]危化物泄漏往往对海洋生物产生灭顶之灾。

最后,部分海员海洋环保意识淡薄,故意违章排放。为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船舶所有人按照相关公约、法规的要求配置了相应的船舶设备、装置和材料,配备适任、健康、合格的海员。但仍有部分海员素质不高,海洋环境保护意识不强,不能严格遵守有关公约、法律、规范中关于船舶防污染的规定,对船舶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够,管理不善,未使机器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随时启动船舶防污设备。未运用良好的船艺靠离码头、安全航行,未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故意违章排放污染物,造成了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此外,由于其他海上事故、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以及因人为进行海上倾废等原因致使各类有害物质进入海洋等,海洋生态系统平衡也因此遭到严重破坏。目前每年排入海洋的石油污染物约1000万吨,此种情况的出现,致使大面积海水被油膜覆盖,海洋生物大量死亡,严重影响海产品的价值,以及其他海上活动。

三、以生态文明为目标强化海洋环境保护的对策

建设生态海运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的努力。我们要坚持建设生态文明、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海洋运输业。必须加强培育船员爱护海洋的意识,积极开展低碳环保的道德实践,同时还要让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强化我国海洋运输对海洋环境保护的有效对策。

1.培养海员海洋环境保护理念。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海员是最重要的参与者。因而,海洋环境的有效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海员。必须培养他们爱护海洋的理念,对他们进行系统、全面、专业的海洋环保、建设生态海运教育。深入宣传、普及《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使其清楚地意识到船舶泄漏或排放污染物造成海域污染、人身伤亡及其他经济损失,可归结为海上侵权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其他责任,从而积极地维护海洋生态平衡,珍惜海洋资源,保持大海的清澈湛蓝,使海员们自觉严守《海洋环境保护法》及其他防污染的条例、公约,按照排污规定严格控制排放含油、含有毒的污水,严防有害物质跑冒滴漏现象的出现。

2.开展海洋运输低碳、环保的道德实践活动。海洋运输行业是耗能大户,具有节能减排的巨大潜力,要加快建立以低碳环保为特征的海洋运输体系。加强节能技术的创新、推广和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海洋运输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以及对能源的消耗。有学者指出,科学谨慎地规划航线,在不违反避碰规则,不影响航行安全的条件下,使船舶跑经济航速和经济航线,努力降低燃油单耗;合理配载,适当调整吃水和吃水差,在尽量减少压载水操作、保证船舶稳定性和强度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减少燃油消耗。在日常生活中,教育海员不准随意排放污染物,油轮或油糟的压载水、洗舱水以及船底含油污水、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污水,都不得随意排放入海,均会减少海洋污染。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先进典型示范推广等活动,使其在海洋运输低碳、环保的道德实践活动中起到引领作用。

3.培育全民性海洋环境保护伦理观。为了更好地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护海洋环境,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与公德意识,基层单位,社区组织,每个家庭,都要弘扬生态文明,传播环保文化,积极行动起来,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为海洋生态环境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积极落实 “十二五”规划,真正把海洋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崇高的事业来做。应采用多种方式,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不断增强人们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工作自觉性、创造性。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节约、清洁、生态消费、保护海洋环境的科学理念,建设生态文明新风尚。

4.发展技术创新,控制船舶溢油与其他海洋油气污染。航运科技创新在控制船舶溢油与其他海洋油气污染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据专家分析,首先要大力开发和引进船舶节能减排新技术,包括研发应用新一代节能环保型运输船舶,提高主机运行效率,达到高效航运,使得船体在水中的阻力减轻,油耗减低,废气排放减少,达到既节能又环保的目标。并且要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创新之路,有效控制船舶溢油,努力引领国际生态海洋运输技术发展。不断推进我国海洋运输业国际竞争力的整体跃升。

5.完善航运法律、法规与海洋环境保护伦理规制。全面实施生态航运,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我国有关方面持续不懈地努力与全社会的关注。首先应切实履行相关国际公约、法规。还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其制订、修订工作,结合我国的利益需要和实际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努力把船舶运输对海洋环境的危害降至最低水平。并且在行业部门广泛、深入地宣传相关的法律规章。各级主管部门、航运企业在管理中实行责任到人,追究相应的直接事故责任、领导连带责任,强化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同时建立健全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伦理规制,海运各行各业规范职业道德准则,确实使生态航运与海洋环境保护落实到位。

6.建立油污灾害修复基金与船舶运输海洋环境保护表彰基金。由于石油使用广泛且污染潜在危害大,海运石油的货主、储存、运输和使用者应共同对石油的潜在油污危险负有环境保护的责任。不应完全归责于政府,而应对油污责任方收取一定数量的防治石油污染损害费用,建立油污灾害修复基金。为油污损害评估、赔付、清除油污行动、复原环境、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提供资保障。并建立船舶运输海洋环境保护表彰基金,抓好先进典型,树立海洋环保奋斗目标。大型航运企业、港口公司应与政府携手定期举办各种类型国际海运发展论坛,积极参与国际海运问题研究。应加强与各航运国的联系、合作与交流工作,保证国际海上运输多快好省地发展。

保护海洋环境的知识范文5

关键词:海洋环境污染犯罪,刑事法律规范,船舶污染

一、 保护海洋环境的现实需要

21世纪海洋污染事件的频频高发与越来越严重,宣告了我国当前以民事和行政法律规范为主导的海洋资源保护机制的失败。从国际社会看,人们已经充分认识到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性,从20世纪60年代起,不断有相关国际公约出现。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解决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专门的刑事立法,而我国有着18000多公里的海岸线,各种海洋资源丰富,近年海洋污染也很严重。因此我们有必要重视海洋环境污染刑事立法的相关研究。

由于海洋环境污染涉及的污染源种类过多,无法一一展开论述,本文仅就船舶污染的刑事立法展开讨论。自20世纪80年代至 2005 年,我国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集中着中国 40% 的人口、50% 的大中城市,并创造出了全国 60%以上的国民生产总值。在经济发展表象的背后,不容忽视的是严峻的环境问题。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手段仍然是以海运为主,频繁的海上运输使得中国沿海港口的航线尤为密集,油轮进出频繁,海洋环境面临巨大的压力。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近岸水域海水质量持续下降,溢油事故时有发生,石油污染以及其他油类污染成为中国近海海域最主要的污染源,因此,海洋资源的刑法保护必要而且迫切,但我国关于保护海洋环境的相关刑事法律规范却有诸多欠缺之处。

二、相关刑事法律规范的欠缺

目前我国参加的涉及船舶污染的国际公约有《73/78防污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响应和合作公约》;涉及船舶污染的我国国内法律有《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船舶载运散装油类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我国现有刑事法律规范中涉及船舶污染的相关规定有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相关的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从上述法律体系中可以看出,在防范突发性海上溢油方面中国的法律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际层次上都有所欠缺。为有效解决发生于本国领海之内的突发性溢油事故,还必须加强石油污染的相关刑事法律规范的确立。但为了使海洋环境污染刑事法律规范的制定合理、科学,我们还需研究海洋环境污染犯罪构成自身的特殊性。

三、海洋环境污染犯罪构成有其特殊性

根据我国刑法传统理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制度、公私财产权与公民健康、生命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之行为引起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里,环境污染事故是指因环境污染而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3)本罪的主体法律上没有限制性规定,自然人或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①

海洋环境污染罪在犯罪构成方面有其独有特点

(1)客体方面表现为海洋环境污染罪不仅侵犯了国家环境保护制度、公司财产权与公民健康、生命安全,同时还侵犯了海洋环境的系统平衡以及人类的生存和延续。以及国家的长远战略。

(2)客观方面表现为特定的行为对海洋环境的生态平衡造成了威胁,即不要求危害事实的发生。并非必须直接具体的被害人和有害结果发生时才构成危害环境罪;如果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大量的物质财富造成了威胁,同样构成海洋环境污染罪。理由如下。其一,从刑罚的目的看,当今社会较为认可的刑法"二元论",即对犯罪分子施以刑罚既是处于报应,又是处于预防。如果刑事立法只处罚实害犯或情节犯,则只能起到惩罚犯罪的目的;如果刑事立法处罚将环境和生态安全置于危险状态的人,则更有助于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满足刑罚目的"二元论"的要求。②其二,污染环境犯罪自身发生的机理所决定,污染环境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缺乏一种明确的表面联系,且危害结果的出现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处罚危险犯就显得尤为重要。其三我国刑法中的危险犯规定已初见端倪,将危险犯引入环境刑法不存在理论上的障碍。如《刑法》第339条第1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③其四,确立环境犯罪之危险犯是环境立法的价值取向由"人类中心主义"向"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转变的必然要求。由此体现在现代环境刑事立法中,一方面对严重危害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利益的环境犯罪行为仍应运用刑事手段予以有效规制;另一方面更应承认环境所具有的独立价值,将那些对环境形成潜在威胁的、虽尚未出现明显危害后果但可能出现严重污染、破坏环境后果的行为也纳入环境刑法调整的范围。那么,环境犯罪的犯罪形态,不仅包括实害犯和行为犯,而且包括危险犯,这样,这样既适应了环境立法的价值取向由"人类中心主义"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转变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双重和谐,同时,又有利于环境刑事立法中"预防为主原则的贯彻、"保护环境"目的的实现,可谓一举多得。其五,规定环境犯罪危险犯是立法逻辑的要求。我国的环境刑事立法规定了行为犯。对于环境犯罪行为犯而言,只要实施危害环境犯罪的行为,无需其他任何结果即构成犯罪,而危险犯则不仅要求实施危害环境犯罪的行为,而且要求这种危害行为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才构成犯罪既遂。应该说环境犯罪危险犯要求的危险性程度要比行为犯高。既然作为危险程度低的行为犯在立法中有所体现,那么危险性程度更高的危险犯更应规定。④其六,危险犯的规定,既可修正行为犯的不足,有可防止结果犯的滞后,是积极,合理有效和有效的措施。如果规定行为犯过多,则失之过宽。而只处罚结果犯则失之过窄。立法规定危险犯就可弥补二者的不足,有效地防止环境犯罪的发生。⑤

(3)一般而言,无罪过即无犯罪及刑事责任,犯罪的成立需要罪过。但由于海洋环境污染犯罪的特殊性,为弥补对环境污染和破坏造成的损害,惩罚此类犯罪海洋环境污染罪的成立仅仅以过错责任为依据已不足严格控制由于现代化生产建设高速发展所引起的对环境空前加剧的严重危害有必要采取无过错责任,即有权利用环境的法人和行为人,有义务保证该行为不危害环境,一旦发生危害就应当承担其相应的责任,直至刑事责任。在以后的刑事立法当中可以参考借鉴西方国家的立法例将严格责任引入环境立法当中。

注释:

①参见高铭暄 马克昌主编,赵秉志执行主编:《刑法学》,649-650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②参见陈靖:《对完善我国环境犯罪立法的思考》,载《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5)

③参见王玉洁:《犯罪构成的重塑--污染环境犯罪若干问题研究》,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5).

④参见蒋香兰:《环境犯罪基本理论问题研究》,279页,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保护海洋环境的知识范文6

关键词:海洋经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生态建设视角下发展海洋经济的路径探寻――以漳州为例

收录日期:2014年9月11日

福建是党的十以来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也是海洋经济发展的试点省,拥有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的有利条件。作为省内拥有海洋资源优势并提出“十二五”期间要由海洋经济大市向海洋经济强市跨越的漳州,在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也不可忽视海洋生态建设问题。

一、漳州海洋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漳州市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12年海洋经济总产值达到997.7亿元,增长21.2%,占全市GDP比重从2011年的19.8%提高到20.7%,初步形成临港工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科技、海洋渔业、海洋现代服务业等为主体的产业体系。但从生态建设视角来看,发展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海洋生态环境失衡的压力趋大。漳州正处于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初级阶段,按照“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制定的发展目标,未来海洋第二产业比重将占据主导,2013年占68%,2015年为77%,2020年为72%。其中,临港工业发展将成为漳州海洋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但漳州当前港口及海洋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比较薄弱,投入相对不足,综合集输运网络相对滞后,仍有陆源污染物未加处理直接排入海域;池塘养殖开发规模过大,含有大量的养殖废水排海;大面积单一品种的浅海设施养殖,导致海水营养成分失衡,海洋生物群落组成改变,藻类衍生,严重影响了周围海域海水质量,这些都给海洋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陆源污染仍是海域污染的源头。根据《2011年漳州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2011年漳州监测的11个陆源入海排污口,其中6个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现象,超标污染物有总磷、粪大肠菌群、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六价铬。龙海市龙海桥市政排污口邻近海域综合环境质量等级为差,其中水环境质量为极差;常山开发区竹港排污口邻近海域综合环境质量等级为极差。随着海洋环境污染问题的突出,对海洋资源深度开发、综合利用造成负面影响,临港工业发展也会受到环境容量制约。今后海洋开发与保护的矛盾将日益突出。

(二)海洋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经济片段化特征明显。漳州海洋经济发展总体上还比较滞后,海洋产业规模还不够大,发展质量还不够高。目前,海洋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资本、资源和劳动要素的投入数量的增加来推动,资源依赖型产业占相当大比重,海洋经济增长以资源和环境的损耗为代价,还没有通过技术进步和生产效率的提高来推动海洋经济增长,增长方式粗放。海洋三次产业中除了海洋渔业,大部分是利用海洋作为通道和载体的港口航运和临海工业,对海洋资源深度开发的内涵式产业很少,工业产品的总体档次偏低,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名优产品、名牌产品较少,产品外向度不高,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未能形成规模,海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不足,代表价值链高端的港口物流、航运服务、海洋生物、海洋新能源等发展还比较滞后,战略产业不突出。从2012年漳州市海洋经济数据看,三次海洋产业比例为16∶49∶35,第二产业比重偏小,竞争力强的海洋特色产业、龙头企业不多,海洋能源开发与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尚未形成规模与竞争力。漳州海洋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产业链较短。在海洋经济产业结构、政策力度等方面,漳州与厦门、青岛、宁波等海洋经济先进地市相比差距还较大。而基于传统经济线性和片段价值创造的观念和模式,漳州七个港区发展定位有雷同现象,几个沿海县区大都规划发展水产品加工、海洋生物、船舶制造、滨海旅游等产业,产业同构较严重,缺乏从产业链、产业集群及循环经济发展角度来综合考虑整个漳州海洋产业的联系与发展,产业经济呈现片段化。这种地方产业的同构加上行政分割往往会使得地区之间表现为竞争而非协作的状态,不利于海洋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各级政府海洋管理部门分权不明。我国现阶段的国家-省-市-县自上而下的四级海洋经济管理体制和以省级行政单元为主的区域海洋经济管理制度,主要囿于行政区划的影响。沿海各县区海洋综合管理机构尚未健全,体制尚未理顺,多头设置海洋和渔业等管理体制,为统一管理带来困难。目前,海上执法部门,如海监、渔政、环保、港监、公安、边防、海关等力量各自为政,力量分散,形不成合力,无法对海洋实施统一、有效的监督和监察。目前,海洋经济管理机制具有海洋综合管理、海洋行业管理并存的特点,海洋资源产权管理和使用权划分不清,资源开发利用中缺乏有效的协调管理机制,各行业各自为政、无序开发状况仍然存在。海洋环境保护问题是单纯的行业管理无法解决的,地方管理部门又容易受地方利益的驱使,对本区域的海洋管理行为、过度开采行为采取姑息包容的态度,不利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四)海洋生态建设亟须的财税政策欠缺。当前漳州海洋生态建设财税政策欠缺严重制约了海洋生态建设发展。第一,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国际经验告诉我们,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1%~1.5%时,只能基本控制环境污染的加剧;当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2%~3%时,才能改变环境状况。而根据《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漳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漳州市计划投入53.4亿元用于环境保护领域,只占到“十二五”漳州确定的目标GDP的0.7%左右,可见,环保投入严重不足,这将直接导致环保目标难以实现;第二,税收政策不完善。虽然有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和城建税等税种,为环境保护提供一定的资金来源,但其相关规定不具体,缺乏协调性,而且至今未开征环保税,既限制了税收对污染环境行为的调控力度,也难以形成稳定的、专门治理生态环境的税收收入来源;第三,现在实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存在缺陷。一是收费标准过低,其收费数额大幅度低于治理成本;二是收费项目和收费对象不明确、不规范,根据《漳州市排污收费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试行)》,收费规定主要只对废水、废气、噪声、危险废物污染源进行收费,而没有对生活垃圾等收费;三是收费标准不合理,仅对排污超标的污染物征收,对已经达标或未达标的不予征收;对同一排放口征收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对机动车、轮船、船舶等流动性污染源暂不征收排污费,这实质上是对排污行为的纵容。

(五)海洋高等教育不足,生态意识难普及。漳州要建设海洋经济强市,则亟须适应海洋产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技术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要不断提高海洋知识和技术创新水平,这就需要加强海洋高等教育。目前福建省只有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这些海洋专业人才培养学校,漳州仅有的海事职业技术学校主要是培养航海、海事人员,没有开展海洋相关科研工作。海洋高等教育缺乏,海洋科技教育力量比较弱,知识和技术创新水平不高,吸引海洋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和技能人才的环境欠佳。忽视海洋生态意识的普及,公众普遍缺少对海洋生态的环保意识,不了解哪些行为和活动会对海洋生态造成影响,漳州民间的环保组织和人士很少,形不成海洋环保的影响力。

二、漳州发展海洋经济路径选择

(一)统筹规划,加强涉海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第二次党政联席会议的部署,加紧联合厦门、泉州共同开展《厦漳泉海岸带综合开发和保护专项规划研究》,开展新一轮市、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加强漳州涉海规划与全国、全省涉海规划衔接,争取更多布局进入上级规划,为大项目审批和落地奠定基础。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拟订并执行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

加强涉海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重点海洋经济发展区域基础设施步伐,推进双鱼岛、招银港区和后石港区、古雷港区码头泊位群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承接重大产业的承载功能;二是加快临海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沿海大通道等集疏运体系,建成干支相连、江海互通、水陆一体、海空配套、公铁衔接、分工协作的现代化交通综合运输体系;三是加紧海洋生态监测和预报体系建设。加紧设立和完善市级海洋环境监测与预报中心,推进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建设,健全漳州海洋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强化海洋环境监测,在沿岸及近海增加监测点位,进一步扩大监控面,开展实时监测,加强对海洋赤潮、水域污染等海洋渔业灾害的监测和预报,严格对海洋工程、海岸工程进行环境动态跟踪监测,建立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滨海旅游海域环境质量信息公告制度,增加海洋管理部门工作的透明度,既可以使人们及时了解海洋生态状况和变化趋势,又可以起到监督作用。

(二)优化产业结构,构建海洋经济产业链网络体系。传统的海洋产业活动更多的关注于投入产出的过程以及产业活动的物质结果,产业的扩张各自为政、难以协同,自然造成海洋资源利用效率低、社会成本高昂、增长方式粗放,亦难以形成有机的产业体系。为了摆脱路径依赖、实现海洋资源的永续利用,应致力于海洋产业的生态化发展,发挥生态供应链上各产业的功能,实现产业与产业、产业与资源、产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海洋产业生态化更应关注海洋产业自身的结构转换能力、产业之间共生性和产业增长糅性的提升。

漳州应构建海洋经济的产业链网络体系,以可循环的产业网体系代替片段的海洋产业经济,以集群化形式代替零散的产业布局,以新的生产方式和新的技术延长产业链并衔接产业体系。可将滨海旅游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发展目标,为海洋经济发展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集垂钓、观光、餐饮、娱乐于一体的休闲渔业,坚持保护环境与休闲渔业开发协调一致的原则,把生态文化、生态养鱼、生态捕捞等融入休闲渔业开发的全过程,开发建设具有海岛特色的、滨海渔文化为依托的休闲渔业新产品。海洋船舶制造业应以园区的形式布局,由于其产业循环链的构建与钢铁、机械、电气、电子、轻工业、航运等数十种工业、行业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通常以集群形式发展。临港石化产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石油、煤炭和化工原材料,排放大量的废水、废渣、废气,因此应采用生态工业园区的模式。

(三)实施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科学综合管理。从传统的、以部门为主线的海洋经济活动分割式管理向“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岸带综合管理”转变。该管理方法强调的“综合”是在海岸带综合管理(ICM)的部门间、政府间、空间(海陆统筹)、科学管理(或海岸带资源管理涉及学科间知识和信息共享)、国际行动五个方面综合的基础上,又渗透了MEBM所含的可持续发展意义上的综合,即生态、经济和社会系统的综合。

漳州要强化海洋综合管理职能,完善有关部门协调合作机制,改变多头管理的局面。可考虑以厦漳泉同城化为契机,与厦门、泉州建立较高层次的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机制,按照符合海洋生态系统的客观规律确定海洋环境保护各管理主体的分工。研究推广流域联防联治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合审批、跨行政区域污染事故应急协调处理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陆海统筹、海陆联动,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检查,依法查处陆源污染。

(四)加紧制度创新,实施支持海洋生态建设的财税政策

1、设立海洋生态建设专项资金,设立市政府海洋环境管理财政专户,加大对海洋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引导设立蓝色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现代海洋渔业等海洋产业发展。

2、加强和完善环境税收、生态补偿、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绿色贸易、绿色保险等工作。在增值税改革方面,实现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实现循环经济的税收优势。在税收优惠方面,增强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环保的针对性。

3、建议实行海洋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与排污收费相比更有利于降低治理污染的成本,使资源配置更有效率。

4、完善财政补贴制度。政府财政的环保补贴应由以往的环境设施建设前期补贴转变为设施建成后的运营期补贴,即根据环境设施实际处理的污染物的数量和成效给予补贴,切实发挥环境设施建成后的环保功能,提高财政发展海洋生态经济的补贴实效。

(五)加强海洋高等教育,增强海洋生态意识和观念。继承和发展传统海洋文化精华,发展具有新时代特征的现代海洋文化,转变单纯以开发、扩张、追求商业利益为目标的传统海洋文化观,树立科学发展、谋求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新的海洋文化观。

1、加强海洋高等教育,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和储备高级专业人才。密切与厦门高校和科研单位的合作,抓好国家海洋三所科技兴海研发中心、厦门大学东山太古海洋中心、城洲岛全国海岛生态试验基地的建设,加强漳台在生物医药领域合作交流,重点发展海洋生物技术和海洋生物医药。

2、强化海洋与渔业文化宣传,吸引社会公众对海洋的关注和支持。继续通过举办“世界海洋日”、“增殖放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水产品美食节”等活动,借助“渔博会”、“6・18项目成果交易会”、“9・8投洽会”、“11・18农博会、花博会”等展会平台,宣传海洋与渔业文化,凝聚社会公众对发展海洋与渔业事业的共识。开展海洋与渔业文化进校园活动,让海洋走进基础教育,从儿童抓起,为海洋事业的未来打下基础。提高和增强社会公众的海洋意识和海洋观念。

3、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公众投身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大力推动海洋保护区、海岛特别保护区和海洋公园建设,创建“蓝色郊野公园”。保护与利用协调,经济与文化共荣,努力形成关心、珍惜、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海洋生态文明理念。

主要参考文献:

[1]曹忠祥.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思路与重点[N].经济日报,2013.7.14.

[2]王海兰.基于可持续发展的海洋产业生态化问题研究[J].港口经济,2011.10.